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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法教学案例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中职会计专业 《经济法基础知识》 案例教学法

由王永吉、吴春一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是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其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合同法等。虽然要求为“基础”,但中职学校的学生要掌握好这门课程也并非易事。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利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进行课堂教学,让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师应重视对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无论是“从例到理”,还是“从理到例”,都应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分析,从而发现概念,掌握知识并学会运用知识较好地解决今后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一、课前吃透教材,重视典型案例的选择

教材中的内容知识性强、案例少,多数为理性知识,中职学校的学生对此确实较难理解。根据认知规律特点,学生对知识的学习都有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针对这一问题,教师仅用教材中的内容教学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会感到抽象、枯燥,这样就会严重影响教学效果。我在教学过程中做法是首先吃透教材,然后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在精选案例上很下功夫。选择案例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有明确的目标性。即要紧紧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选编案例,要让学生在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过程中获得相关知识。

2.有深刻的启发性。案例既要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要包含一定的问题,要让学生通过这些问题的判断、推理、论证,寻求问题的答案,从而启迪和开发学生的智能。

3.具有典型性。教材中每一课的教学内容都有相应的教学目标,要完成教学目标,使用的案例必须有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和课堂效率的提高。

利用案例教学能让学生感知具体的知识,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上升到理性知识。因此,一个好的案例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知识点上,将重要概念和原理蕴涵在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中。每个案例必须简洁、贴切、离学生的距离(指内容和时空)越近越好;案例可以来自课文中,除此外还可以选择教师用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书籍或中国法院网中的案例库等;每个案例后设计好问题,问题的难易程度应适中。

二、充分发挥案例教学在课堂重要环节中的应用

在新的知识教学过程中都应经历课题引入、新课教学、巩固小结、课后作业等环节,其中课题引入及新课教学是极为重要的两个环节。

1.导入课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现行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这门课程的编排来看,在教学过程中一般是一节内容安排一课时。如果教师在授课时每课时按照课本上的顺序讲解,就显得枯燥、无味。一节课的开头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如果教师能根据教材特点在课前设计一些案例(后附问题),在新课前呈现给学生作为导入课题的重要材料,就能激起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讲到第八章“合同法”的第四节“合同的履行”时,我出示如下案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乙公司应如何处理?[1]A.拒绝接受货物;B.不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受货物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D.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学生看了这个案例,急于想搞清案例中的问题。我暂时不告诉他们答案,这样就给学生造成一个悬念,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我抓住这一时机再引出课题。

2.理解掌握新知识。在新课教学这一环节,分析案例的关键是师生互动,将案例的内容与相应的法律知识联系起来。这一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积极思考,通过研究,分析获得一些见解后,组织学习进行讨论,富有创造性地进行探索实践。我认为应突出下列两个问题。

(1)在讲解新知识点时紧密结合案例来让学生理解。

中等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文化理论基础知识较缺,学习主动性也较差;《经济法基础知识》这门课程的知识点又较多。基于此,教师在新课教学时应与其他课程教学有所不同。我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认为利用案例分析结合知识点讲解是可行的。例如,在学习第九章市场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法中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时[2],我就选择了如下案例:张某从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放在家里的墙角边,一天有一瓶啤酒自动爆炸,炸伤了张某的儿子。问题:张某可找谁要求赔偿?(既可找销售者,又可找生产者)通过这一案例的分析,学生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2)利用案例来让学生区别相近易混的法律知识点。

在教材中有较多的法律知识点极为相似,例如第八章“合同法”的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一节中的“抵押”和“质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易区别,很容易混起来。鉴于此,我认为可举一些案例结合概念的实质与学生共同讨论分析,从而使学生对这些易混的知识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三、利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经济法基础知识》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在一学年的时间里完成。首先,教师在不同的教学阶段都应对学生掌握情况进行考核,一般是一章的内容学习完后就进行一次测试。虽然教材在每一课后都安排了复习思考题,但我认为作为一门必修课,学生对它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生今后参加财务工作,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教师应另外设计一些案例分析题给学生练习,选择案例应结合要考核的知识点紧密联系。教师在出测试题时案例题应占较重的比例。其次,教师应由学生自己来解决教材中“想一想”的问题,同时根据每课的重点再补充一些案例题(因教材中的作业题太少)。最后,可以请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到班级以工作中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通过以上的考核、练习、教育对提高学生解决今后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促进作用。

总之,在《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利用案例中的教育和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案例中所隐含的信息,以学生为根本,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兴趣,必将增强课堂教学的灵活性、趣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发挥案例教学的育人功能。随着中职法律课程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策略也将不断更新,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敢于实践,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才能真正实现素质教育所倡导的育人理念。

参考文献: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法学;案例教学法;理论;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224-02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教学法”,在美国有一百多年历史。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于1870年前后首创的。朗代尔之后的美国法学院把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学生主要通过阅读根据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学习法律。我国普通高校的法律院系,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法学案例教学法。2000年电大法学开展教育试点以来,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以其特有的优势受到电大法学教师的青睐。但有些教师在网上法学案例教学实践环节中陷入认识误区,削弱了案例教学法应有的功效。鉴于此,本文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

一、网上法学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尚无权威的大家认可的定义。笔者以为,它是指在基于网络环境的法学教学中,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目的,组织、引导学生对某些网上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根据网上案例教学法在电大普遍采用的形式看,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网上案例教学的支持系统,包括法学课程的案例资源库,相关课程法律知识准备:(1)课程专题理论知识介绍;(2)相关法律法规选编;(3)类似案例的专家点评。二是组建网络学习小组,网上案例讨论方式多样化:利用网上电子公告牌系统、在线聊天系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来实现。三是设计了网上案例讨论的评价功能:(1)讨论区的功能设置――身份识别功能,点评和回复功能,记录功能;(2)网上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①学生互评,②教师测评,③综合评价。

网上案例教学法与课堂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以下较大不同。

1.教师与学生教学空间方位的不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呈现、学生自学活动与小组讨论、教学交互、案例分析报告及评价等活动,前者是在虚拟的网上远程进行;后者是在现实的教室面对面进行。

2.案例教学设计上不同。案例教学内容设计上不同:网上教学案例的设计,教师要考虑案例的交互功能和监督检测功能;课堂案例教学教师利用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后,教师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监督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

3.学生利用的案例资源和教学活动的时间不同。前者案例及辅助资源丰富,讨论的时间灵活,可以实时或异时;后者案例资源十分有限,讨论时间一般利用1课时。

4.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的控制方式和程度不同,师生之间的角色关系多样化。网上案例教学中,教学全过程由教师潜在操控,操控的力度有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既是指导者又是协作伙伴、又是学生的多重角色。课堂案例教学当中,提倡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当中的角色主要还是一个指导者。由于师生面对面进行教学活动,教师很难在其中扮演学习伙伴或学习者的身份。

二、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这方面学者研究的较少。笔者认为,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至少有三方面。

1.法学知识基础。法学适应科学,法学的实践与发展为案例教学不断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案例教学需要借助完整的事件,在教学中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些都与法学的特征相符合,所以说,法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素材,而案例教学又为法学教学提供了一种适宜的教学方式。

2.教育学基础。范例教学理论基础:在教师的启发和辅助下,学生借助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子主动地掌握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学要突出重点,忽略细节,重点的知识就是范例;案例教学引入了范例教学中利用典型例子组织教学的方法,同时又部分采纳了关于范例教学目标的观点。情景教学理论基础:学生的学习活动自始至终都离不开由一定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外部环境,即学习活动所需要的情景,客观的教学情景和学生自身的主动学习活动构成了学生发展的综合因素。依此原理,案例教学一般选择真实的情景,它所引发的问题、悬念等是激发内部动机,引起学生对理性思维尝试的一种良好方法。

3.心理学基础。这方面理论较多,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教学交互理论、社会互动理论、信息加工理论、顿悟学习理论、学习迁移理论、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等。这里只介绍两种理论。

(1)迁移理论。迁移假设理论认为,一个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会提出和检验一系列假设,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由此形成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会迁移到以后类似问题的解决中。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自学案例、分析案例和小组讨论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过程就是运用原有的法学理论知识形成对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假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将法理与实际问题结合而生成自己的亲身经验,同时逐步了解与掌握解决问题的一般步骤。促进迁移的情景相似原理认为,学习的情景与日后运用所学内容的实际情况相类似,有助于学习迁移,即创设与应用情景相似的学习情景有利于学习迁移。法学案例一般源于判例或现实,与学生将来法律事务工作中要面临的情景具有相当强的相似性,能使学生在案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与经验有效地发生迁移。

(2)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该理论创立者斯皮诺等人认为,学习划分为三大类型:适用于初学者的导论式学习、高级知识的获得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后两类知识与技能要求学习者通过知识表征的建构掌握概念的复杂性与跨越案例的变化性,使认知具有更大的弹性与灵活性;具有非线性的认知弹性超文本是适用于这两类学习的最佳媒体。网上案例的设计就是一种将案例相关内容镶嵌在相关的上下文或背景中的认知弹性超文本,以克服法理的抽象性并有助于对复杂法理的理解与掌握。

三、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民法学案例教学为例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模式可表述为:教师利用网络平台案例教学活动任务,提供教学案例――对学生进行网上分组――教师有针对性选择类似案例网上点拨辅导――学生网上独立阅读案例,积极思考,初步分析并提交自己案例分析报告――小组成员利用网络活动区展开讨论活动,由组长和组员在网上共同修改整理,形成小组主报告――各小组之间对主报告进行互评,教师给予教学评定。简言之:提供网络案例――网上分组――教师辅导――自主探索――小组协作学习――师生评价等教学环节。这期间,网络案例选择与问题设计是关键。

从案例与法学理论关系看,网上法学案例可设计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案例,经过自学与合作,寻找某科法律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法理和概念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法学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法学基本概念,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教学过程看,网上案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导学阶段、知识能力形成阶段和巩固阶段。对于某一学科如民法学的知识体系来讲,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时,也应当根据三个不同阶段,设计、选择和运用三种不同功能的案例。以《民法学》“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为例,谈谈三阶段的网络案例设计与运用。案例设计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趣味性。

1.网络导学阶段的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最显著的特点是启发性,设计只有一个知识点(基本概念)的单一案例,问题不宜太多太深,不要求过多地分析,点到即可。从例到理型来设计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在案例背景资料库中可以链接类似案例分析实例。

例1,甲与乙婚后无生育,于1937年收养丙为女,1938年甲又与丁结婚,生有一子一女,他们共同生活。1956年丙结婚,养父母买了一幢四室一厅的房屋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她,房契上写明买主为丙。丙与养父母关系一直很好。1968年与1970年养父母相继去世。1979年落实政策,返还1966年甲被抄家的物品折合人民币15万元和一处房产。丙得知后,要求共同继承遗产,因丁及其子女拒绝而引讼。问题:1.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哪些是财产关系,哪些是人身关系?

2.知识能力形成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使学生全面学习第三章重点内容,突破难点,掌握重点。案例设计采用多知识点的特殊综合案例,特殊在把第三章的五项内容综合在一个案例中。可以设计两类案例:一类是法院判例,用已审结的判例中判决结果和依据,作为学生印证所学理论的依据;一类是有争议的研究性案例,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3.知识能力巩固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巩固复习,查漏补缺。当第三章学习完后,为了巩固学习、检验学习水平,可以设计一般综合案例,把民事法律关系一章的内容与已经学过的其它章节或其他学科如民事诉讼法知识综合设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理和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总之,在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网上案例教学法,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探索、合作、创新能力,是提高远程教学质量,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20.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化反哺;技校生;宪法认同教育;案例适用

一、引言

(一)文化反哺影响下的技校宪法认同教育的内涵

周晓虹在《试论当代中国青年文化反哺的意义》中认为,文化反哺意指在急速的文化变迁时代所发生的年长一代向年轻一代进行广泛的文化吸收的过程。其实质是年轻一代向年长一代进行积极主动的文化影响的过程。因此,它是一种致下而上的社会现象,体现了社会鼓励青年质疑和创新、尊重青年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潮流。社会对文化反哺等社会现象的包容与认同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保护人权在文化领域的体现。这成为包括技校生在内的青年公民人心同归,认同宪法所承载的价值理念的思想基础。邹平学在2017年3月22日的文汇报上发的《国家认同、人心同归的本质乃宪法认同》一文中指出,社会秩序基于社会共识,国家秩序基于国家认同。宪法是根本大法,所以,国家认同必须表现为人民的宪法认同。凝聚公民共识,达成社会团结是宪法认同教育的终极目标。宪法认同教育是培养公民认知宪法、对宪法内在精神于价值取向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认同宪法所秉承的民主、法治和人权这三大价值理念并最终付诸宪法行动的过程。文化反哺影响下的技校宪法认同教育是指教师引导技校生逐步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并最终自愿践行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过程。

(二)技校宪法认同教育与文化反哺

文化反哺现象的出现给技校宪法认同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无限活力。第一,技校宪法认同教育的教学思路从教师引导学生机械认知宪法原理逐步走向知行合一,形成宪法行动;第二,能够缓解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代际冲突,教学中形成一定的融洽关系,打破技校宪法课堂固有的严肃气氛;再者,师生通过互动交流,相互影响,从共同认知宪法到形成宪法行动。文化反哺影响下,教师应如何对本身比较抗拒理论学习的技校生进行宪法认同教育呢?实践证明,案例教育是培养其增强宪法认同意识,树立并完善正确守法观念的不二之门。

二、技校宪法课堂案例选择面临的困境

如上所述,在文化反哺的影响下,技校宪法认同教育主要依靠案例学习法来实现。值得关注的是,存在种种弊端的传统宪法案例却成为了阻碍学生掌握宪法知识原理,培养宪法思维能力,树立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的法治意识的“拦路虎”。

(一)案例过时导致学生不能理性认知宪法原理

部分教师为了避免繁复的准备工作,年复一年,“聪明”地使用手头的陈旧案例资料引导学生掌握公民基本的权利、义务知识原理。由于学生的认知水平未得到及时更新,还停留在分析简单社会现象的阶段,当他们面对校园内外发生的现象时束手无策,不能从人权、法治的角度切入,有效梳理出相关的知识原理,很好地解读具体的纠纷,

(二)案例缺乏人文关怀性导致学生不能形成正向宪法情感

有的教师选取学生极少触及的国家制度领域案例,如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此类案例需要教师及时引导学生思维由国家建构跨越到权利保障发展维度。否则,学生如无法感知到案例与其生活息息相关,其内容又非常晦涩难懂的话,他们是不愿意也无法通过案例认知原理,形成宪法情感与态度的。

(三)案例缺乏趣味性导致学生不能产生正确宪法行动

一些教师选取的案例内容普通,涵盖的知识点简单,缺乏典型意义,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理论枯燥,案例也无精彩之处,这样的教育情境自然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打折扣,令教师头疼的睡觉、走神的课堂现象并不鲜见。学生难以通过案例分析领悟宪法体现的价值观念,更不用说付诸实践了。

三、案例甄选的路径

文化反哺现象的不断发展,敦促教师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找到符合学生需求的宪法认同教育案例。案例的选择应淡化受教育者的角色意识,充分照顾到受教育者的内心需要;使学生消除不平等或逆反心理,拓宽宪法教育的渠道,从课堂走向课外,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正面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并将这种认识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一)借助单个案例提升学生宪法知识学习能力

宪法的知识原理涉及知识点比较琐碎,如果每个知识点都引用不同的案例,学生很难就自身的学习水平将涵盖不同知识点的案例融会贯通,变成自己的理论储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应尽量使用1个包囊所有核心的知识点并且涉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例,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习特点比较熟练掌握提炼案例相关信息的能力。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不同,中级班可以主要引用实时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生活或学习案例:如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被老师没收、校园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情境培养其基础思辨能力;高级班则尽量多引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新闻热点案例:如扶老人事件、广场舞案件等提高其综合思辨能力。

(二)选用涉及多个知识点的综合性案件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

无论是古今中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还是近期发生的争议性比较大的案例都可以成为综合性案例的来源。由于这类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甚至超过学生的思维能力范围,所以案例的选择要尽量让学生感受到与其利益相关,这样才能比较轻松地引导学生从综合性案例入手以权利义务的角度来分析每个知识点,不断通过提升宪法思维能力进而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三)借助权利行使案例引导学生体会宪法的价值观念

《宪法》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要树立学生合法行使宪法权利的信念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教师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需要,从他们关注的维权案例如劳动法维权案例入手,通过课堂学习、课外知识信息化拓展等环节引导学生通过原理的掌握、法治思维的培养最终能真正理解宪法所体现的民主、法治和人权的三大价值理念。中级班的可以由教师选取古今中外名人敬业爱岗的真实经历如大国工匠视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就业服务社群的良好意识;针对高级班学生,教师可以结合社会热点案例如出纳贪污受贿案例引导学生理解离开校园后如何在工作中抵制现实诱惑,做到诚实做事,清白做人。

四、案例适用的实践

案例选择的路径是很多的。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不断丰富宪法认同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育载体,为学生提供“反哺”平台,选择符合技校生守法心理特色的案例。多年的教育实践经验发现,发现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实践中比较重视法律维权功能的实际应用而忽视自身义务的履行问题。如何对技校生进行宪法认同教育需要触动他们心灵的案例支撑。技校学生比较关注以法维权问题,而近年来纠纷不断的广场舞案例除了符合学生关注需求,涉及到小区居民劳动休息权维护外,还涉及到广场舞者社会文化权利行使、政府部门如何协调冲突者利益的问题。近年来个人宪法课堂教学实践证明,选择此类囊括综合知识点,且关涉民生的案例作为宪法认同教育的素材是比较容易收到教学实效的。以下将结合以上案例探讨如何运用课堂教学三步骤探讨引导学生掌握宪法知识,提升宪法思维能力,最终逐步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

(一)从学生关注的的权利知识原理入手分析

案例,明确公民个人应合法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教师首先指导学生找出广场舞者、小区居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依据。法律依据包括《宪法》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式,重点引导大家梳理文化教育权利方面的条款。《宪法》除了公民基本权利规定外,还有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的规定。《宪法》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教师除了引导学生学习权利知识原理外,还应从学生作为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角度引导他们意识到自身的公民责任:第一,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广场舞爱好者和居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过程中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第二,不容许滥用权利。广场舞爱好者和居民应该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合理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笔者在2016-2017学年宪法课堂教学中发现,7个高级班和4个中级班约500个学生中,超过70%的学生能轻松就找到38条和43、47条公民权利依据;只有5%同学能够找到51条权利正确行使的依据。可见,公民基本权利应该正确行使的宪法规定还没真正走入学生的心中,仍需要教师在部门法的学习中继续加强引导。

(二)选择同类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机关应履行的宪法义务

学生掌握了广场舞案例涉及的公民基本权利后,教师应将教学焦点从公民个人权利引申到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问题。教师应根据系列案例引导学生初步理解国家机关是如何解决类似纠纷的,哪种解决方式比较符合宪法的规定。广场舞的纠纷在中国并不少见,教师可以类比公安机关鸣枪警告、召集群众进行调解等解决方式结合宪法规定与学生一起分析哪种方式更符合我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各方利益平衡达到效果最优。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逐步理解作为国家机关应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在行使个人权利、享受个人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利益,履行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引导学生结合案例从不同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逐步形成社会所倡导的宪法至上意识

我国宪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内容,一个是国家机关的运作方式;一个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教师要引导学生灵活运用相关规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相关问题的解决路径,从而拓宽他们的思维能力。教师首先让学生分别从小区居民、跳舞者权利维护角度理解宪法关于劳动者休息权、公民社会文化自由的规定;学生对维护权利的原理有了兴趣后,教师再顺手推舟引导他们去探讨劳动权利与社会活动权利发生冲突了该如何解决。教师通过整个课堂教学的安排引导学生意识到,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维护国家的尊严,也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用宪法的思想说话,用宪法的精神做事,用宪法的灵魂提高个人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的担当意识,提升国家的荣誉,增强自己的使命。每个人心中都应当有宪法,以宪法引领行动。

五、结语

文化反哺现象的影响下,教师应做好三件事:第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第二,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时时处处留心学习新知识,掌握宪法研究的理论前沿,并且把最新的理论与教学相结合,。教师不仅要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还要做生活的有心人,随时留意,关注媒体,看电视、听广播、上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来丰富自己的知识,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展教学内容,凭现代技术手段来占据教育的制高点;第三,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教学,充分体验教学内容的社会实践形态。只有这样,才能弥补自己在“文化反哺”视阈下的知识不足,才能具备更多与技校生交流的共同语言,才能找到对他们进行宪法认同教育的恰当教育方式。宪法不仅是技工学校法律课程的基础内容,更是学习我国法律体系的开篇环节。近年来,宪法法律至上等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更敦促广大技校教师们应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以案例为载体,辅助通俗易懂的原理,形象地诠释宪法精神,力求让学生记得住、吃得透,进而内化为力量、升华为态度、付诸于行动,用技能报国的理想承担公民社会责任,实现宪法认同教育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政治认同教育.陈红陈亚兰.思想政治课教学,2016,(10).

〔2〕文化反哺现象与教师权威.杨美娟.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05).

〔3〕“文化反哺”对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及创新策略.王艳东,徐维东.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1).

〔4〕中国社会变迁六十年的公民宪法意识.韩大元孟凡壮.中国社会科学,2014,(12).

〔5〕从“文化反哺”现象谈新媒体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萨仁娜.高校辅导员,2013,(10).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

法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课课时较短, 一般为32学时左右。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一定要注意课时的安排, 所选择的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及教师对学生的引导都要充分的推敲,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发挥出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参考文献:

[1]魏敏.浅谈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科版), 2001(3)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案例法 高中政治教学 应用

一、高中政治案例法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符合高中学生的心理发展阶段与认知水平和学习特点,能够将理论与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案例的讨论过程中,学生可以很好地交流,教师在引导学生的过程中也能与学生培养感情,使教与学达到更完美的结合。

案例法在教学过程中的正确运用,离不开案例的正确选择,教师的正确呈现,学生的积极讨论和教师的正确引导。案例教学法的步骤:第一,正确选择案例。案例法是高中政治教学方法的一种,其目的是实现相应的教学目标,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的选择途径有很多,如课本中的经典案例,最近发生的与高中政治课程相关的时事等。案例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专题型与综合型、描述型与分析型。案例包括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分析,采取了什么样的处理措施及其处理的结果。整个案例只是较为完整地介绍一个事件,对其评价则需由学生完成。分析型案例就是让学生独立自主地看案例,并找出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决策。这类案例对问题的描述有的在案例中已经明确指出,有的隐藏在案例的情境描述中,要求学生自己寻找,最后由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第二,选择合适的途径呈现案例。案例的呈现方法,一般有教师发放材料、多媒体展示、教师口述等。教师发放材料的方法适用于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口述案例法则适合比较简单的案例,而多媒体呈现案例则适合有相关视频或图片的案例。第三,对案例进行讨论。讨论案例是案例法教学中最重要的一环,在案例的讨论中,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是非常重要的,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偏离主题,这时教师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在案例的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要案例所包含的内容与相关的教材知识进行紧密的联系,从而有助于学生对教材知识的掌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把握讨论的方向与氛围,并进行适时的调整。更重要的一点是,在学生的讨论过程中,由于学生认知能力的差异,有的同学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有的同学则停留在对现象的认识上,因此,教师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与辅导。第四,对案例讨论进行总结评述。在案例的讨论中,有的学生观点偏激,有的学生观点错误,有的学生观点正确,教师要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详细的评述,总结各类观点中的问题与闪亮点,从而使学生对案例有正确而深刻的认识。教师的总结评述,是对案例教学成果的总结,是对学生不同观点的评述,因此在案例教学法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高中政治案例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引发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讨论

在案例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讨论。由于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大多数学生习惯被动地接受知识,很少能主动地进行学习,这对案例法教学而言,是非常大的阻力,因此教师在案例法教学的过程中,要重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只有学生积极地对案例进行讨论,案例法教学才能开放。

(二)注重理论与案例的结合

高中政治教学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将政治学中的相关理论知识教授给学生,并使学生运用这些理论知识认识社会,关注社会事件,关心国家的政治情况,了解国家的各项治国方针等。案例法教学是教学方法的一种,其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并将之运用于真实的事件中,因此,在案例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将案例涉及的理论知识向学生讲深讲透,使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熟练地将理论应用于案例讨论中。对案例的讨论,一方面在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一方面在于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多案例都来源于时事,这对学生认识当前的国家政治局势、关心国家大事有好处。

(三)注重对案例的收集与整理

案例法教学的成功进行,除了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学生的积极参与外,一个好的案例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有好的案例进行讨论,教师在平时必须重视对案例的收集与整理,从而使用时便可有更多的选择。

(四)布置适当的案例作业题

适当的案例分析作业题,有利于学生将课堂中的案例法教学所获的知识技能进行很好的锻炼提升。案例作业题,要求学生独立分析、认真推理、准确判断,这些要求有利于学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的形成。案例作业题的布置,使案例法教学的作用延伸到课外,融入到学生的课后学习中,强化了案例法教学的作用。

三、结语

案例法教学是高中政治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它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宗旨,符合新课标的规定,是课程改革大力推行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案例法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对社会事件的更好认识,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的政治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案例法教学在高中政治课程中的应用是非常必要的,不可缺少。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6篇

关键词: 旅游专业教学 案例教学法 可适性

1.案例教学法概念界定

案例教学法,又称情景教学法,是指把案例引入课堂环节,以实例的形式向学生提供特定的情境,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经过近百年的实践,已经取得巨大的效果,并且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的实效价值。

通过对案例教学法概念所蕴含的本质探究,可以发现其显著的内在特征:(1)学生主体性。案例教学法把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方式,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进来,在真情实景中以“当事人”身份思考问题。(2)过程动态性。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等多方位的互动交流,动态地解决问题。(3)结果多元性。案例教学法倡导多元的、发散型的思维方式,在教师合理有效的组织和控制下,让学生在自由开放的教学环境中发挥想象力,不刻意寻找惟一答案,而是在多种答案中得出一个大家公认的最佳答案。

2.旅游专业案例教学法的可适性分析

在明确案例教学法的涵义和特质后,我们分析其在旅游专业教学中的适用性问题。

2.1案例教学法以心理规律为基础,体现了现代教学方法发展的趋向

首先,案例教学法符合心理发展的实践依存性原理。案例教学的内容来源于实践,是典型的、真实的情景再现,是实际工作的语言模拟。其教学逻辑联系实际,以例证引证理论,就是以实践印证理论;其教学的归宿是实践,通过学习,掌握实践活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能力,以便正确地投入到实践中去;其鲜明的实践性,在促进学生心理发展上有着独特的作用。

其次,符合认识活动的直观性原理。案例教学法中的描述性案例能让学生如临其境,有利于学生从情境想象达到抽象的理论顿悟。

再次,符合思维的范例性原理。通过学生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范例增加有助于灵感产生,促进经验迁移,提高范例思维能力。

最后,符合人类心理能动性原理。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可见案例教学法集实践性、直观性、启示性于一体,以心理规律为基础,体现了现代教学方法发展的趋向。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具有直观性的教学方法,在旅游专业教学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2.2旅游专业的特点决定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是可行的

旅游是一项综合性、关联性很强的社会实践活动,涉及社会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民族、宗教等许多领域。旅游业的社会适应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决定了旅游教学的目标是培养与社会接轨的实用型人才,旅游产业的跨地域性、综合性和快节奏变化性决定了旅游教学要培养需要具有开拓性工作能力的人才。旅游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旅游教育不仅需要培养受教育者获得当前从事旅游工作的能力,还要培养他们具有“对尚未想象出来的未来事件的学习和创造能力”。对比案例教学法的特质,其在旅游专业教学中的适用性显而易见。

2.3案例教学法可以完善旅游教学实践

案例教学法为教学理论提供现实土壤,丰富了旅游专业的教学内容和研究内容。理论是灰色的,目前的旅游专业教材,理论性较强而引用的例子则较为陈旧,无法跟上当代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教材的滞后性使它难以充分反映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难以体现旅游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案例教学正好弥补了这个不足,为教学理论提供了现实性的土壤。旅游专业案例教学所提供的材料,既充实了现成的书本知识,也丰富了原有的基本结论。

2.4知识内化导向的旅游教学模式的改变需要案例教学这一新的教学方法

知识内化是学习者通过一系列智力活动,将具有潜在意义的外部新知与其认知结构中的相关旧知建立实质性的联系,把新知同化后纳入认知结构,进而转化为已有观念,扩建认知结构的过程。知识内化是通过认知结构、同化与顺应、元认知等心理机制相互作用发生的,与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息息相关。在旅游专业教学中,尝试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思维,提高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对破解当前旅游教育学用脱节、知识僵化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3.实施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尽管案例教学法具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着相对的局限性。它需要学生有系统的理论知识作基础,没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准备,案例教学是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的。任何一种教学方法,如果将其模式任意加以滥用,都必然会带来诸多负效应,所以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3.1案例教学要与理论讲授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不是万能的,不能因此冲淡理论讲授方法。案例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基础上进行,只有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解透彻,才能充分展开案例讨论。所以使用案例教学法时,要与传统讲授方式相结合,这样教学效果会更好。

3.2重视学生的参与感,师生平等互动

现代教学理念与以前有很大差别,其中一个重大的改变便是从“注入式”向“启发式”、“讨论式”传授转变。所以在课堂上,师生地位应该平等,要允许学生充分发扬个性,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空间,在总结中充分肯定学生的努力和合理成分,并在较高层面上将知识深化,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锻炼与提高。

3.3提高教师自身素质,明确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教师需要对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要能够始终站在学科研究的前沿,勤于思考,认真积累和完善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变以前的说教者、管理者、控制者为现在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对话者,加强课堂设计能力、课堂管理能力、课堂协调能力和总概括能力等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更好地发挥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家军,靳玉乐.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J].中国教育学刊,2004(1):49-51.

[2]经柏龙.论案例教学在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科学,2006(5):39-42.

[3]张丽梅.案例教学法在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与应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74-176.

[4]余昌国.关于旅游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思考[J].旅游学刊,2005(6):6-8.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7篇

关键词:研究生;MPH教学;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50-0133-02

MPH(公共卫生硕士)是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设置的一个专业学位,其目的是培养疾病预防应用型和高层次卫生管理人才。在2010年前主要是非全日制教育,报考条件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随着SARS、禽流感等疾病的爆发和蔓延,国家对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需求增加。与此同时,正伴随着国家学位制度改革,自2009年开始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全日制学习考生,且在全国范围已成为规模发展。为突出培养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管理才能,MPH教学多实行三段式培养模式,即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课题研究[1,2]。鉴于MPH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教学上特别强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然而,目前国内MPH的理论教学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学术型研究生没有太大区别,甚至多数是合班上课。与培养目标和学生的期望值均有较大差异。

案例教学是一种将现实生活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以实际案例为依据,强调学生自主研习、自主探究,从而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被应用于高校教育始自19世纪70年代的哈佛大学法学院[3,4]。百余年来,该种教学方法几经完善,现已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高校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特征是采用归纳性逻辑思维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注重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学生要充分阅读教师筛选案例,并就案例形成自己个人的看法和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同学和教师之间就案例反映出的重要教学知识点和难点问题展开讨论,由此体现案例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巧等。通过师生的共同研讨,把复杂的学习任务加以分解,便于学生进入问题情景和学习情景,逐步形成学科知识的“点-线-面”立体网状结构,达到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在全日制MPH专业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无疑是在校园与社会公共卫生需求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一、现况调查分析

案例教学法在为受众传授知识、培养其分析能力、提高人际交往技巧等方面具有颇佳的综合效果,已成为各高校全日制MPH教学推荐方法之一。采用问卷调查和人员访谈的方法,本研究调查和分析了武汉市某综合性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1―2013级52位全日制MPH学员对所接受案例教学的评价。从表1结果可见,仅48%的学生对课程安排满意;约58%的学生认为硕士课程与专业关系紧密,但反映课程中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的仅占35%的调查学员;全部学员都认为案例教学重要或非常重要,超过70%的学生希望案例教学比重能占总课程比例一半以上,但目前实际比例远远不足;对现有开设案例教学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人数占调查学员的60%;认为影响案例教学效果最主要的因素依次是教师点评、学生准备、案例质量和课题组织。接近60%的同学认为案例教学对后期研究课题的开题思路有帮助。从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MPH学生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可度高,同时对案例教学课时安排和教学组织均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二、问题与对策

1.缺少公共卫生领域成熟的案例范例。案例教学虽然作为一种实用性极强的教学方法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教学中还需要进一步渗透。在目前的MPH教学过程中,缺少公共卫生领域成熟的案例范例。教学案例不同于实例,需要同时兼备代表性和深度。代表性即案例中包含教学要求的重要知识点和目标,力求实现解剖麻雀式的教学效果;要求深度是由于硕士研究生学习是高层次的学习,针对MPH的案例应该注重对于案例背后深层次理论知识的挖掘和研讨。

为完善和更新案例库建设,MPH教学团队应定期邀请公共卫生网络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共同选择和编写案例,知识点除满足案例教学的代表性和深度外,还要关注时效性。案例的角色、情景、数据等真实、翔实,并获得相关部门许可使用和传播。

2.学员缺少对实际案例情景的感受。全日制学生多直接从预防医学本科毕业就读MPH,其中还有部分本科专业为卫生事业管理、护理学甚或经济类专业,均没有企事业实际工作经验。现有案例多偏向于以预防医学知识为基础,以现场流行病学为主要研究方法,贯穿案情的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风险管理。由于案例教学安排在社会实践阶段之前,也由于原学科知识结构的特点,尤其是非预防医学本科专业生源学生在案例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过程常常不够积极主动。难以达到MPH案例教学应该注重的是知识“生成的过程”而非知识“掌握的结果”[3]。鉴于全日制MPH学员实际情况,建议培养方案中通开课和基础课安排在第一阶段的前段学习,而后是案例教学与社会实践交叉进行。如能遇到典型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要即时把握好机会组织学员到现场感受和体会,再回到课堂分小组讨论和分析其中涉及的知识、方法、技能等。以提高学员对案例场景的感性认识。

3.从MBA培养中学习案例教学经验。商学院MBA教学的重点就是通过商业案例分析完成管理和决策技能培顺,该教学模式在国内外各大名校MBA教学中取得了公认的效果。尽管MBA和MPH分属不同学科领域,案例具体内容大不相同,但丰富和发展案例教学的思路、方法、组织形式等应该是相似的。从2002年部分院校试点培养非全日制MPH、2009年招收应届本科统考全日制MPH,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也发现诸多问题。有必要向MBA培养学习,并邀请MBA案例教学名家参与:(1)组织MPH案例编写和研讨会;(2)教师案例教学方法培训和经验交流会。

MPH是国际上公认的公共卫生领域主流学位[5],希望发展和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帮助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并再从实践上升到理论的能力,促进公共卫生领域人才更好地为人类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1]郝鹏鹏.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模式研究[D].太原:山西医科大学,2014:1-3.

[2]任为民,温世浩,王],许放,贺祥.我国公共卫生硕士培养模式现状及思考[J].继续医学教育,2013,27(4):16-18.

[3]于欣华,王涛.我国研究生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J].未来与发展,2013,(8):101-104.

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第8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英语 写作 综述

英语写作不同于英语学习的其他几个板块,写作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过去的英语写作教学活动主要内容就是讲授相关理论知识和写作要点,直接将写作的技巧和规律讲授给学生,因而让学生在学习英语写作的时候有囫囵吞枣之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笔者偶然有机会旁听了伦敦国王学院英语语言中心的写作课程,和写作老师Lucy Passmore交流后发现,英国写作教学中经常使用案例教学法,她指出,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在英语写作当中,能够让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主动探究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容概述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本文所说的案例教学法,就是借助一定的案例展开教学活动。根据既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选取适当的教学案例,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学习、研究和分析,并促使学生在这一过程当中掌握一定的知识,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的特点。首先,案例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所有的教学活动最终都是为学生服务,并围绕学生展开的,从而真正做到以育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另外,案例教学的主线就是案例,基本活动就是学生的交流讨论和思考。在案例教学过程当中,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就蕴藏在案例当中,学生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案例中寻找解决问题所需的知识和线索。除此之外,案例教学强调知识的运用和实践。第一,案例的内容是来自于生活实际的,让学习自动联系上实际生活;第二,案例教学的学习过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这就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最后,案例教学的根本出发点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对案例所需知识的学习、案例要点的提取和整理、案例内容的思考和分析、案例问题的剖析和处理,能够让学生主动学习和掌握教学知识,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问题的分析能力和知识的运用能力,并且能够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所以,通过案例集教学能够更全面地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案例教学法在英语写作中的运用价值

1.贴近人类认识规律。在英语写作过程当中,所用到的教材通常都会先对某种作文体裁进行介绍,然后给出一两篇示范作文和参考写作题目。而过去的英语写作教学就是完全根据教材的顺序进行教学,先对作文体裁进行讲解,然后对范文进行分析,最后让学生完成参考作文例题,进行写作。但是从人类的认识规律来看,应当是先由现象到本质,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其中,理论成果属于理性认识,范文属于感性认识。从这个角度来说,先学习理论再学习范文是不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的。而案例教学法是先进行案例的学习,再总结出理论知识,最后进行写作。所以,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相比传统教学方法更加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

2.利于激发学习兴趣。根据布鲁纳的发现学习理论,学习的重点在于参与学习的过程以及认识结构构建的过程,而过去的英语写作过于强调教师的讲授和知识灌输,忽略了学生的主动参与,导致学生普遍积极性不高,逐渐失去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英语写作的相关理论知识本身就比较枯燥乏味,缺乏趣味性,从而进一步导致学生没有学习英语写作的积极性,甚至产生抵触心理。而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能够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问题探究的过程当中,主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紧密联系生活实际。过去的英语写作教学按部就班,仅仅对书本上的案例进行教学,而书本知识与当前社会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不利于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也不利于未来社会实践,同时也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而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与学生生活贴近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明星传记、流行的电影等等,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和学习。另外,选取与生活实际联系紧密的内容作为案例,也能够为英语写作与实际生活之间搭建桥梁,让学生认识到英语写作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知,二十一世纪的教学应当注重开发学生的智力,促进学生心智发展,而不是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当前教学需求,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应当注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强调学生认知结构的内化和学习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班云霞.基于案例的英语写作有效学习资源探索与实践[J].中学生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2014,(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