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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供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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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是就业市场化问题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反映。大学生就业问题涉及到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也涉及到市场经济体制在教育领城的运用问题。就业市场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劳动就业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产物。毕业生就业市场既有一般劳动力市场的一般特征,也有不同于社会就业市场的特点,具有其独特的内洒、运行机制和特征。

就业市场化是人事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改革的必然结果,是从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迈进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人力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大学毕业生是人力资源的有机构成部分,在就业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之下,必然要进人市场的行列。随着大学毕业生进人就业市场的轨道,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现实,因而也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问题。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问题是随着我国就业市场化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而逐渐凸.显的,它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反映,是就业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就业市场本身的问题,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能否顺利实现就业、为社会服务,是学生价值的体现,是教育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思想教育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

一、就业市场化的内涵及其运行机制

大学生就业市场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体现。就业市场化就是市场经济的机制在就业过程中的体现。了解市场机制是理解就业市场化不可或缺的环节。什么是市场经济?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承认就业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能够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风险,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体系,促进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就业市场化,实质上就是劳动力走向市场,就业市场就是劳动力市场。什么是劳动力市场?目前有三种观点:(1)劳动力市场只是一个场所、一个平台,是交换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平等协商、共同选择的场地。(2)把劳动力市场理解为一种体制或机制,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关系的总和,是运用市场价值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的一种机制。(3)将劳动力市场视为一种体系,即运用市场交换手段,在价值规律等机制作用下对人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整套体系。这三种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场所”、“机制”、“体系”的辩证统一体,是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挥调节作用的内在功能和外部表现。这里所说的外部表现,是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机构、服务手段等市场载体。而内在表现,即为市场机制。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带有市场的一般特征: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调节供求平衡机制。

1.价格机制。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一样,反映的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不同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既在量上存在差异,也在质上有较大的差别。在商品货币关系下,对劳动力价值的判断不能用劳动时间这一简单尺度来衡量,只能用劳资双向选择市场这一途径来间接实现。用所得收益大小来衡量劳动力价值大小,符合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竞争机制。有市场必有竞争,劳动力市场也同样存在着竞争。劳动者个体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必然竟相追逐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最能满足其生存、发展的岗位。而需求方为了招聘到具有较高素质而又成本低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力,相互之间也会有竞争。通过这种竞争,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就会被引导到一个积极的方向,从而实现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优化配置。竞争机制,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存在的机制,又是激励供求双方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3.调节供求平衡机制。商品的供求总是在一定幅度内波动,而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具有这一特点。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在相互消长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相对平衡。因此,劳动力的供求不平衡是常态,而平衡则是暂时的、相对的。此外,劳动力再生产和物质及精神生产都是分散进行和随时变化的,由它们所决定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必定是动态的,这就导致劳动力供求在不平衡和平衡之间上下波动。这种动态关系的转换,是经过劳动力市场的无数次交换行为、依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进行的。在一段时期内,劳动力在地区、部门、企业和岗位之间的配置大体上趋于平衡,是因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效地发挥着威力。

二、就业市场的基本特征

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属于劳动力市场范畴。因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与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是相符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包括:(1)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的竞争性,是由市场经济法则决定的。目前,地域与地域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现实的选择必须驱动毕业生去竞争。再加之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城镇就业难的矛盾,有可能出现暂时的、局部的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使竞争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一方面能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能对高校专业结构的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进行“双向选择”.所谓的“双向选择”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用人制度,即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为中介的双选就业制度。而这种双选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其风险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双选过程中,毕业生既可能选中,也可能落选。二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后,原有的终生制改为合同制。毕业生工作的好与坏,决定就业时间的长与短。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事业单位的兴衰也会带来毕业生的失业或落岗。双向就业制度,使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中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再不是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干部,而是自己主动寻求人才。用人单位要想吸引、留住人才,除了要认真落实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外,还要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发挥专业特长,与单位共命运。

(3)在供求平衡机制上,大学毕业生就业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从短期来看,会有少数热门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冷门专业的毕业生供大于求;但从长期来看,受供求平衡机制的影响,加之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需要人才的不同,人力资源能够达到优化配置,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其供求关系会达到大体平衡。今后的趋势应是除国家重点项目和特殊行业必须用计划来确保人才外,其余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都要进人市场,由市场根据供求情况进行配置,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优化配置。

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市场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人才配置,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一种专门的人才市场,其运行的主要内容,是具有自主择业权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自主用人权的单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洽谈、签约的一系列活动。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社会就业市场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群体性。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种群体或集体活动,它与一般社会就业市场有着很大区别,后者是长期的、个体性的,求职者单兵作战,以个体的状态进人市场,用人单位同样以个体形式随机分散地招聘。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双方都具有群体性特征。

2.针对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总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举行,并逐渐形成了有形的和无形的就业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具体时间、特定参加对象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招聘和应聘,供求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减少中间环节,克服盲目性,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无形市场主要指毕业生联系工作不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虽是无形的,却是客观存在的。

3.时限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毕业生就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毕业生未能完成就业,就要转向其他市场。这段时间通常是在大学四年级的上学期,一般从9月份到第二年的4月份左右。而一般社会就业市场则不存在明显的时效性通常一直是开放的。

4.宏观调控性。国家要根据每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宏观上对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政策上的调控,而且每年的政策都会有一些区别。因此,为保证就业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和人才的合理流动,需要国家来进行宏观调控。国家有关部门需对毕业生就业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和措施,使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浓厚的宏观政策色彩。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2篇

在传统政治经济学要义中,马克思的通货膨胀理论的货币分析范式基础是货币流通理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在经历了简单或偶然价值形式———总和或扩大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这一演化历程之后,开始以正式身份进入商品流通领域,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货币流通以商品流通为基础,有着其围绕商品流通实际需求的流通规律。纸币作为价值符号而代表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之后,在金属货币流通规律基础上,其发行量应限于它所代表的金银的实际流通数量。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会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据此,马克思认为,所谓通货膨胀,就是由于纸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所引起的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现象。“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1]154。长期以来,研究经济学的学者绝大多数都从货币流通的视角来研究传统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通货膨胀,仅有少数学者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角度来审视通货膨胀,但仅是分散在一些论文中的部分段落之中,并未形成体系,更谈不上研究范式。在现代经济学中,通货膨胀作为一种“一般物价水平持续地、显著地上涨”,其本身是一个涵盖商品和货币的二维量:商品自身价格上涨和货币相对价格下降。单一地从货币自身价值视域来审视通货膨胀这一范畴,未免导致一种一维化倾向,不符合注重整体性的逻辑,而且也难以深刻地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性。因此,整理和归纳马克思价值理论中与通货膨胀具有密切理论脉络的部分,并最终形成一种范式的导向,对于经济学在当代的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马克思关于通货膨胀的价值论范式

关于价值的决定问题是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重大分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规律又进一步阐明了商品的交换依据商品的价值实行等价交换。价值的结构是c+v+m(c为已经消耗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价值,v为工人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m为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这个结构中,c+v为成本价格,即企业用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消耗,m表现为利润p。价值结构决定了价格结构,p=k+l+s,其中k、l、s分别代表资本、劳动、土地等要素贡献者的收入,即融资成本、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从政治经济学逻辑上看,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因此,政治经济学关于通货膨胀的价值论分析必然要经历一个由价值到价格的抽象推导脉络,也必然要经历一个由价值结构到价格结构的具体分析过程。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应首先明确最为重要的一点,即政治经济学中的价格分析与宏观经济学中“通货膨胀”的价格是否对应的问题。众所周知,西方微观经济学中的“价格”是单一产品或要素市场供求均衡所形成的均衡价格,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形成的全社会总体均衡价格水平并不对应。而政治经济学中,价值作为由抽象劳动创造、由最具一般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的范畴,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一般性,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价格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一般性。宏观经济学中的“通货膨胀”,即“一般价格水平的显著持续上涨”,这个“一般价格水平”是各类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加总的平均数性质的物价指数,具有高度的代表性、抽象性和一般性。由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价值”及其表现形式“价格”这个最具一般意义的范畴去推断“一般物价水平”这另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范畴,较之单一市场价格推断总体市场价格而言,具有逻辑上的自洽性。而从市场价值的角度审视,马克思认为,“市场价值,一方面,应看作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另一方面,又应看作是在这个部门的平均条件下生产的,构成该部门的产品的很大数量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2],即市场价值是由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决定。这里,市场价值与价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把各种生产条件下的产品生产量作为权数而考虑进去。英国经济学家鲍尔认为,在通货膨胀问题上,“我们应当将一般价格水平看作某种平均价格,并考虑它囊括了哪些价格,这些价格如何加总……一般价格水平需要反映多种价格的行为,而且我们还必须将这些价格进行某种形式的加总。各种价格的重要程度并不相同,因此,通常有必要将一般价格水平表示成各种价格的加权平均值,这样每种价格的变动对整体的贡献就与其重要程度对应起来。”[3]在概念界定上明确了之后,可以展开进一步的分析。

1.价值结构分析。(1)劳动力价值分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劳动力是劳动者活的劳动能力,所以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还原为生产满足劳动者生存的生活资料所需要的社会必要时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所需的生活资料价值;二是维持劳动者家庭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三是为使劳动力获得一定的技能所需的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过程,以上是劳动力价值变化的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导致劳动力价值变化的条件,它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各个部门劳动生产率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只有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变化了,劳动力价值才会变化;而要使这些生活资料价值降低,只有提高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从现代产业部门发展来看,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分工的专业化,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在总体上保持着不断提高的趋势。这意味着一定劳动时间内生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越来越多,但所形成的价值总量却不变,从而平均物化到单位生活资料消费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少,单位生活资料消费品中的价值量就越小。因此,从以上分析来看,随着经济形态的演进和科技革命的深入,在技术创新、分工合理化、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作用下,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生活资料”消费品的价值量是不断减少的。价格作为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如果按照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中二者同向变化的论断,则价格应该越来越低,若按此规律则通货膨胀不会发生,而事实是“生活资料”消费品的价格在不断地提高,这意味着,价格与价值虽然是表现形式与内在实质之间的关系,但也会出现背离。这种“背离”,绝不是一种割裂的关系,而是在外生因素作用下的变化趋势的一种偏差。(2)转移价值分析。与劳动力价值不同,这部分价值主要是指消耗并转移到新的产品中的生产资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一起构成新产品的成本范畴,是新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生产资料是生产中使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所以涵盖的范围很广,具体包括土地、矿藏、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等。这种“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即马克思所论述的第I部类,即中间产品的生产行业,在现实中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采矿业、能源行业及部分房地产行业,如前所述,劳动价值理论同样适用于对生产资料的价值分析。在经济分工全球化、资源配置国际化的背景下,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先进技术已不能被发达国家所垄断,技术流动速度与创新速度较之以往大为加快,世界范围内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降低了单位生产资料新产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降低了单位生产资料新产品的价值量。与劳动力价值相似的是,作为价值表现形式的生产资料新产品价格,未能随价值的降低而同步趋于降低,反而呈现外生因素作用下不断升高的趋势。因此,从整体趋势下的生产资料总体价值量来看,其随着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则在生产生活资料过程中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亦随之减少,产品中属生产资料转移而来的价值量亦呈不断减少的趋势。

2.价格结构分析。劳动力价格理论是马克思工资理论的起点。马克思对待工资与他对待价值、价格、剩余价值、利润等范畴一样,均采用“质”与“量”的双重分析。“质”的分析是为了说明工资现象的本质,“量”的分析是为了说明工资形式的运动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章中系统地分析了工资的“质”,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并在形式和现象上错误地表现为劳动本身的价值或价格。马克思指出,工资的这种歪曲的表现形式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决定性意义”,掩盖了真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为西方经济学的辩护措辞。马克思论述的“工资”不是个体工资水平,而是一般意义上的抽象的劳动力价格范畴,符合通货膨胀的界定要求。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表现形式,工资亦受生活资料价格的影响,按照《资本论》所指出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三项内容,其价格的变化直接导致了劳动力价格———工资的变化。无论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所需的生活资料价格,还是维持劳动者家庭所需的生活资料价格,以及劳动力获得技能的教育培训费用,均发生了较大幅度上涨。这种上涨体现了资源稀缺性引发的生活资料消费品供求关系变化,可以视为一个外生的冲击。从现实来看,技术创新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虽然降低了生活资料中日用消费品的价值量,但人力资本投资层面的行为引致了教育培训等费用的大幅提高,从而直接大幅提高了劳动力价格。因此,对于创造“劳动力价值”的生活资料范畴而言,外生供求冲击下的日用消费品价格上涨和内生人力资本投资驱动下的教育培训费用上涨,导致了劳动力价格的上涨预期,加之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影响,构成了劳动力价格———工资的上涨机制。价格是价值的表现,但价值规律并不要求价格在任何个别场合都必须与价值相符或一致。价格围绕价值这个中心波动或上下偏离是常态,而供求机制是决定价格围绕价值中心波动的调节因素。马克思以此对价格波动的论述亦道出了劳动力价格———工资随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基本逻辑。在这方面,马克思在其关于资本积累理论中有过重要论述。从价值形态看,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例关系即资本的价值构成,并反映着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中,价值规律作用下,资本家为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和应付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得不以扩大机器设备投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与之对应,劳动力投入比例则相对减少,意味着资本对劳动力需求不断减少,这一资本过程中既对劳动力需求相对减少,又出现了劳动力对资本的供给绝对增加的趋势,其结果必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质生产部门出现大量的、相对于资本需求而言的相对过剩人口。这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现役劳动大军”之外的“产业后备军”,马克思认为这是一个“雇佣工人工资水平大幅降低,处于社会的较低工资水平甚至贫困线以下,阶级中的贫苦阶层”,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积累增长导致的社会贫富阶级分化。这是马克思本人在《资本论》中通过供求关系变化分析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尤其是劳动力价格———工资波动的部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工资率下降的趋势。

单纯意义上的工资水平下降绝不会引发通货膨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的工资率还包括上升的趋势。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宏观层面上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工人自身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随着资本主义经历危机、萧条、复苏、繁荣的周期循环,产业后备军的规模也相应地收缩和膨胀。在繁荣时期,产业后备军的规模相对收缩,工资水平上升;而在传统意义上的危机时期,由于生产相对过剩,产业后备军相对膨胀,工资水平下降。在整个经济周期长度内,工资水平则与劳动力价值相适应,并围绕劳动力价值波动。这就是服从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的资本主义工资运动规律。战后,世界经济经历了一个波动中增长的总体态势,主要发达国家、新兴发展中国家都经历了黄金增长期和低迷趋缓期。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繁荣期,失业率下降,工资水平上升,产业后备军规模和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而在经济萧条期,由于工资黏性的作用,虽然产业后备军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工资不随有效需求的减少而下降,甚至出现了高工资与高失业率并存的现象。这说明了资本积累过程中存在高工资率不随产业后备军规模变化而趋于上升、导致通货膨胀的内在逻辑。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现代经济增长过程中,劳动力已不再是简单的成本要素,而是提升为复杂的劳动投资,知识积累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其主要作用在于:一般知识可以使全社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而专业化知识会给个别厂商带来超额利润,这体现在生产中的一般知识上,现为劳动者劳动技能的人力资本。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培训可以形成专业化的、特殊的、表现为劳动者劳动技能的人力资本,区别于原始劳动的人力成本。这一过程区别于以往劳动力价值形成过程中的技术操作学习的简单劳动,是一种对于专业化知识的投资积累的复杂劳动。这种以复杂劳动为本质内涵的投资在实质上类似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投资”,其不仅因更为复杂的抽象劳动增加而直接提升了劳动力价值,也因复杂劳动投资于劳动力各项费用支出增加而直接提高了劳动力价格,这亦是一个抽象的、一般性的价格水平提高的过程。众所周知,“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世界经历了一个黄金增长期,西方的重要流派———调节学派认为,在“黄金年代”中形成了一种“增长的良性循环”,即以大批量生产的规模经济为基础的生产率增长,与生产率增长相联系的工资收入增长,以及由工资增长带来的大规模需求的增长,用于改进大批量设备的投资以及生产率的进一步增长等等。这种与生产率相伴生的工资增长正是得益于复杂劳动投资引致的劳动力价格提高。这种劳动力价格的提高是造成通货膨胀的重要诱因。综合来看,由价值结构到价格结构的分析是马克思关于通货膨胀的价值论范式的基本脉络,价值结构的变化未必会和价格结构的变化趋势相一致,本文的前述分析中就体现出二者的相反的变化趋势。但从一种理论范式形成的角度来看,价值结构———价格结构的分析主线和逻辑脉络无疑将会丰富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通货膨胀的理论研究,形成经济学的新的关于通货膨胀相关理论,进而推动当代新的发展。

三、马克思关于通货膨胀的价值论范式的实践维度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3篇

(一)价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一

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观点是:“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个量t[,1]及其总量T[,1]表示)。对于t[,1]参与价值决定,在承认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中是没有争议的。但也许正因为没有争议,人们对t[,1]的认识一般也就没有深化、细化和量化。其实,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社会实践,t[,1]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在认识上加以深化、细化和量化。

从内涵来说,马克思所说的t[,1]至少包含着三个重要的规定:一是劳动时间,并且是有效劳动时间,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二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三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基本上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生产条件。后两个规定结合在一起,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生产力(在这里,这两个概念完全一致,可以通用)。这样,商品的价值量(W)就是劳动时间(t)和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力(N)的函数,即:

W=f(N,t)

在这里,N又是由多种情况和要素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这多种情况中的每一种,都是一种或一类生产要素,每种要素又都包含着许多方面和因素。具体说:

第一,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可以说是劳动力要素(r),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德、智、体素质,这又取决于先天的体质和智力遗传因素、后天的教育和环境因素,特别是本人的主观努力以及这种努力的方向和程度等等。

第二,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可以说是科学技术要素(e),其中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应用程度,相关知识、信息的获取、传递、加工、贮存、应用水平,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所承载的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种类和含量等等。

第三,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可以说是管理要素(g),其中包括微观的经营管理,宏观的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政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政策、措施、分工、协作,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力系统。

第四,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可以说是资本要素(c),其中包括资本的积累、积聚、集中、筹措、运作,生产资料的获取、配置、利用、更新改造等等。

第五,自然条件主要是土地要素(d),完整地说应该包括人类自身的自然(已列入劳动力要素之中)和人类外部的自然,后者又包括土地、水源、森林、矿藏、日照、气候、其他动植物、生态环境等等。

所有这些要素,都是劳动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从而都是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因素。仅以上述五项要素列入价值决定的关系式,可得出以下公式:

W=f(r,e,g,c,d,t)

以上因素都影响到价值决定,其中有的是加和关系,有的是比例关系,有的是非加和性、非线性的关系。

从外延来说,无论在中国在世界都存在着多层次的生产力,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生产条件和劳动力条件。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都可能有多个不同的生产者向市场提供;这些生产者有的是个体,有的是企业;企业中有独资的,有合资的,有股份制的,有国有的。不同生产者会有不同的生产条件、劳动力条件和由此决定的不同的劳动生产率。这些生产者各自的个别劳动生产率(N)可能分别等于、大于或小于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N[,1]),从而N与N[,1]的比值n(我们把n叫做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可能分别等于1,大于1或小于1.即N=N[,1],N>N[,1],N<N[,1],亦即n=1,n>1,n<1.但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N和个别劳动时间t怎样不同,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投放到同一市场上价格都相同,从而社会价值W都相同。因而n值越高,在相同劳动时间t里产品产量越大,产品总价值也越大。于是就存在以下的数量关系和价值决定公式:

W=t[,1]=nt

当n不变或相同时,W与t成正比;当t不变或相同时,W与n成正比,即与N成正比,与N[,1]成反比;当W不变或相同时,t与n成反比。这就是说,当劳动生产率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当劳动时间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相对劳动生产率即劳动生产率指数成正比,或者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当商品价值量不变或相同时,也就是在等质等量商品中,包括单位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时间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劳动生产率越高,所需劳动时间越少,反之则相反。因此,我们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概念的劳动生产率,来全面认识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三者关系;否则就会在这三者关系上纠缠不清,争论不休。

在计算同类商品总量、部门商品总量、社会商品总量时,由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总是根据所有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因而这时n=1,从而,W=nT=1T=T.其中总劳动时间T=∑t=∑t[,1]=T[,1].所以,无论是同类产品、部门产品还是社会总产品的总价值量总是等于耗费在产品中的总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论述了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后,又在《资本论》第三卷进一步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必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总量T[,2]和个量t[,2]表示)。显然,作为完整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对社会生产、对生产部门、对社会供给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社会需求、对消费者及其购买力来说也是必要的;不仅要具有劳动耗费上的社会平均性,而且要具有劳动效果上的社会必需性,即具有两种含义上的社会必要性,也就是必须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这就是说:“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然后再根据从这样决定的商品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价值,即由“所生产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数,决定个别产品的价值,而且个别产品只有作为总价值的这种相应部分才成为商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Ⅱ),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因而,完整意义的社会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社会必需总量(B)所必要的劳动时间(T[,2]=Bt[,1])决定该种商品实际生产总量(A)的实际总价值(W),并由从这个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实际市场价值(w),即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T[,2])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包括总量价值W和单位商品价值w)。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W=T[,2]=Bt[,1]=B(T[,1]/A)=(B/A)T[,1]=b[,T]

w=W/A=T[,2]/A=Bt[,1]/A=bt[,1]=bnt

其中,T[,1]=T,为生产A量商品实际耗费的总劳动时间,t为单位商品个别劳动时间,n为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b=B/A为供求系数或产品需求率或产品稀缺率。

上述公式把产品需求率b列为价值决定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把供求关系列入了价值决定。而市场供求是复杂多变的,因此,“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这样,供求变动就决定了价值变动,进而决定了价格变动。从这种新观点来看,商品价格随着供求变动而上下波动,并不是商品价格与价值偏离,而正是有规律地必然地向价值接近,与价值相一致。

再从供求变动趋势来看,“如果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么另一方面,市场价格,并且进一步分析也就是市场价值,又决定供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种供求与价格的相互作用,供求的价格弹性,会把供求、从而也把价值和价格拉向一个均衡点。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是“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时,A=B即b=1,因此,就一定时期整体来看,价值决定公式仍然应该是:

W=bT=T

w=bt[,1]=t[,1]

这个公式里,似乎b可以消失,不再发生作用,实际上这个公式成立的条件是b=1即A=B,亦即供求平衡,实际上供求在这里仍然是起作用的,而在其他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也就是A≠B,b≠1,从而b都不能消失,供求都起作用。

总之,在以上价值决定公式中,既包含了实际劳动时间(t和T),又包含了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和T[,2])。在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劳动生产率因素。其中也就隐含了决定劳动生产率并进而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多种情况和多种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资本、土地等等要素。在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供求因素,既包含了生产过程、产品供给和劳动耗费因素,又包含了交换过程、产品需求和劳动效用因素,而在产品需求中也就隐含着产品的效用因素。因为没有效用也就不可能有需求,没有使用价值就不可能有价值;而且效用越大,越普遍,需求量也就越大,两者总是成正比。因此,这一公式既保留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又融合了效用论、供求论、生产要素论、生产费用论、积累劳动论的合理内核,从而这个公式是一个既坚持了劳动价值论基本观点、又综合了各种价值论合理因素的价值决定公式,它适用于产品个量价值和总量价值的计算,经得起生产和交换实践的检验。以这一公式为结合点和切入点,我们可以通过吸纳各种价值论的合理因素而使劳动价值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并可以进一步探讨各种价值论(和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经济学)的沟通和综合。

(二)价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二

马克思关于价格与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由此可见,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是劳动时间,计量单位是时、分、秒;外在的价值尺度是货币、计量单位(以我国现行纸币来说)是元、角、分。商品的价格应该以商品的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马克思关于价格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又一重要内容。有人由此认为,理论价格就等于价值,诸如1小时劳动=10元之类的等式,在一些文章中时有所见,其实这些等式是不成立的。在这里,至少要加入一个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转换系数h,才能使两边相等:如只有当h=10元/小时劳动,才能使10元/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10元。我们设商品价格为G,商品价值为W,货币系数为h,以上关系式可通化为价格决定公式:

G=hW=hbt[,1]

这里的价格只是一般理论价格,实际市场价格与这个价格还会有或多或少、或正或负的差价,这些差价有的是由不同地点、不同流通环节商品中包含着某些追加劳动、从而商品价值变动引起的,有的是由自然条件变化(如季节、气候变化)、市场竞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消费心理因素、社会时尚变化,以及种种偶然因素引起的(供求因素已被列入价值决定的内生变量,在此可不再列入)。其中由劳动量变动即价值变动引起的差价可纳入W之中,其余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和差价可用G表示,列入价格决定的一个子项,从而上式可完善为:

G=hW+G

其中G可大可小,可正可负,从社会总产品来看在一定时期可作为正负值互相抵销,也就是∑G=0.从而使社会产品总价格仍然等于总价值、即总劳动时间乘上货币系数,即∑G=∑hW=h∑W=h∑T.

由此,h=∑G/∑W=∑G/∑T

就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一般以一年计算)来说,G应该用全年全国劳动者国内生产净值计算,W或T应该用全年平均劳动者人数乘劳动者全年平均劳动时间计算。由于目前统计指标和数据上的局限性,G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W或T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平均从业人数(R)乘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时间(T)计算,即:

h=GDP/RT

通过不同年份的不同h值,可以计算出h值的年变化率h′。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h′=(h[,j]+1)/h[,j](其中j为基期年份)

根据以上公式和有关统计资料,我们可以大体计算出一国h值和h′值。以我国近几年为例,可通过测算列出表1:

表1中国h值测算表

GDPRThh''''一年定期居民消费

(亿元)(万人)(小时)(元/小时)(%)储蓄利率物价指数

(%)(上年=100)

1990185316390924401.19

1992266526555424401.67121.97.56106.4

1994467596719922403.11145.310.98124.1

1996678856885020244.87126.89.18108.3

1998783456995720245.53104.54.7799.2

2000894047115020006.28108.12.25100.4

说明:T根据我国从1994年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从1995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从1999年节日假由7天延长至10天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1)》,《中国统计年鉴(1998)》。

以上测算结果表明,h、h′都是客观存在、可以计算的,h值实际上是以货币计算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h′部分地反映着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变化,部分地反映着货币币值的变化,h′值与物价指数和利率水平都存在着正比例或正相关关系。h′值变化表明,同量劳动在不同年份会对象化为不同的货币量,其货币量一般会逐年增加;反之,同量货币在不同年份会代表着不同劳动量,其劳动量(从而价值量)会逐年减少。由此可见,一定量货币、投资额会发生有形无形贬值,给予适当利息补偿是必要的、合理的。

以上的价格决定公式,也就是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式。这个公式表明,价格与价值并不直接等同而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有密切联系,具有正比例或正相关的关系,归根到底,价格是现象,价值是本质,价格是形式,价值是内容。正如列宁所说:“价格是价值规律的表现。价值是价格的规律,即价格现象的概括表现。”(注:《列宁全集》,中文版,第20卷,1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但在传统理论上总是把供求关系排除在价值决定之外,把投资利息排除在价值构成之外,这样就使价格与价值越来越远,使价值越来越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使等价交换只能成为偶然现象,使价值规律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也就不成其规律;相反,不等价交换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从而具有规律性。现在我们通过以上价值决定和价格决定的理论和公式的确立和推导,价格与价值、理论与实践就能无限接近,趋向一致,价值范畴就能从价格形式上经常得到反映,使价值真正成为价格的规律,使价格真正成为价值规律的表现,使劳动价值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三)劳动价值论视域的利息理论和利息率公式

马克思关于利息和利息率的基本观点是:利息是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利息率不能由任何规律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这种决定是偶然的,纯粹经验的,其最高界限是平均利润率,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06~4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西方经济学在利息理论上则有时间偏好论、节欲论、迂回生产论、投资和储蓄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论、由资本供求决定的均衡价格论等等。我国学者对利息的存在一般是从资本的贡献、资本的稀缺性、激励投资的必要性等方面来解释的,而利息的来源仍然是剩余价值或社会纯收入。所有这些理论都没有从劳动价值论上对利息和利息率作出科学的说明。

其实,利息和利息率完全可以从劳动价值论视域来认识和说明。事实上,合理的利息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更不是瓜分剩余价值的剥削收入,也不是由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利息率的决定,不只是有一个平均利润率的界限,也不只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也不是纯粹偶然、纯粹经验、没有规律地决定的,而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是由投资贬值、投资费用、投资风险、供求关系等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首先,资本额或投资额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代表着投资者提供的积累下来的一定劳动量和价值量,但同一价值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量,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而发生货币贬值,这是投资的有形贬值,理应得到补偿。其次,“撇开一切偶然的干扰不说,现有资本的一大部分,会不断在再生产过程的进行中或多或少地贬值,因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原来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且这种时间由于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减少。因此,在社会生产率的较高的发展阶段上,一切现有的资本不是表现为资本积累的长期过程的结果,而是表现为相对地说非常短的再生产时间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是投资的无形贬值。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离不开必要的投资额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离不开作为过去劳动积累的资本的一份贡献。因此资本的无形贬值可以而且应该在资本对提高劳动生产率贡献的限度内得到补偿。例如,从以上表1可知,同样1小时劳动,如将劳动复杂程度变化忽略不计,其价值量是相等的,但却表现在逐年变化的货币量上,1990年是1.19元,1995年是3.84元,2000年是6.28元,1995年是1990年的3.2倍,2000年是1990年的5.2倍。这里有货币贬值、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因素。如果撇开其他因素不算,那么在1990年投资1.19万元,至2000年就应获得本利和6.28万元,其中获得的5.09万元利息,是投资者投资有形无形贬值的应有补偿,是投资者投资所代表的劳动量和价值量的回收,其中并没有占有任何人的劳动和剩余价值。再次,由于自然的和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种种原因和变故,投资会有部分乃至全部丧失的风险,股市有风险,银行贷款有风险,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也有风险,因此,适当的风险补偿也是必要的。最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要付出劳动和费用,如1999年我国银行系统职工人数已达205万人,(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要付出大量劳动、工资和费用;股民需要关注股市行情。把自己长期劳动积累的资金投放到某个项目上,对谁都不是一种小事,都是一种极其重要极其复杂的劳动。资本的成功运用和运作所要求的知识、洞察力和判断力,以及为此需要付出的劳动和努力,决不比其他劳动来得差。(注: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序第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由于这一切原因,合理的利息是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费用必要的补偿,是对过去积累的劳动和正在进行的投资劳动的必要的补偿,是劳动耗费的一部分,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此外,资本供求率始终是市场利息率的决定因素之一。这样,理论利息率的决定和计算就有了客观依据,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理论利息率=(通货膨胀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资本贡献率+投资风险率+投资费用率)×资本供求率。

(四)劳动力价值公式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及其子女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同时还要包括必要的教育训练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93~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以及必要的医疗保健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Ⅰ),1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资本家用来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也就是支付给雇用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为工人阶级是挣一文吃一文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此,雇佣工人所得的工资将全部用于生活消费而没有分文剩余,其结果,资本主义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同时也是劳动力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的这些观点符合他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情况与一百多年前已有很大不同,我们必须研究新情况,作出新概括,提出新理论。

第一,今天的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就绝大多数人来说已经不再是挣一文吃一文而无分文积累,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至2000年,中国个人储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已达10万亿元以上,加上个人经营投资和住房投资已达20万亿元以上,股民已达5800万户。(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更远远高于中国。这些新情况是传统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工资理论和积累理论解释不了的。因此,现代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价值已经不仅仅包括马克思所说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而应该包括更多的项目。

第二,既然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其他商品的价值都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两部分,那么劳动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充其量也只是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部分,仅有这一部分还不足以生产和再生产、培养和造就出现代劳动力,这里必须付出两种不可或缺的活劳动,这就是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

第三,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中完全必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保姆等人的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由于反作用,家庭成员从事的这种服务在家庭内部也应该视同商品,承认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尽管这种价值很快被家人消费了,但家务劳动者仍然是创造价值的。这种劳动完全是生产劳动力的必要活劳动和必经工序;否则,婴儿甚至无法长大成人,更谈不上再生产劳动力。再则,按照传统理论,同样两个劳动力,如果一个使用保姆,一个不使用保姆,由于有无保姆费用的不同,两者的劳动力价值就不同,工资也应不同,这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讲不通的。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指出:“对每个国家的经济来说,家庭内的生产都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家庭和其他居民户,事实上都可视为小型的工厂。即使是最先进的国家,这些地方也都可以生产出极有价值的商品及服务。”“现在的确是把家务劳动也算在GDP里面的时候了。”根据一位教授的统计,“美国从4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为止,家庭内的生产值,超过了GDP的20%以上,而联合国最近公布的人力开发研究报告显示,家庭内的生产值占全球生产值的比例,竟然高过40%。”(注:加里·贝克(贝克尔):《生活中的经济学》,中文版,140~14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第四,求学劳动是现代劳动力再生产中极其重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中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力培养和劳动力价值中,人们往往只重视教师劳动和教育费用,求学劳动往往被忽略不计。其实,学生和成人的求学劳动是劳动量更大、更为重要的一部分劳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学习是劳动,并且应当永远是劳动,是充满了思想的劳动。”(注:乌申斯基:《教学法原理》,中文版,125页。转引自王涵等:《名人名言录》,2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事实上,同样的生活资料和教育费用,同样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培养出的劳动力的素质可能有很大不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各人自己的学习和努力不同。教是外因,学是内因,学生的劳动比教师的劳动更重要。人是主体,物是客体,人格化、人才化劳动比物化劳动更重要。当今世界,经济是知识经济,教育是终身教育,社会是学习社会,社会组织是学习组织,求学劳动更为长期,更为艰巨,更为重要。据统计,至2000年,我国各级学校在校学生数已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17.4%,约占6-60岁人口22%。(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据我国学者王琪延研究,中国城市男女居民在终生总时间中,有45%属于生活必需时间。29%属于闲暇时间,10.5%属于工作时间,8.5%属于家务劳动时间,7%属于学习时间。(注:王琪延:《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时间分配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0(4),第93页。)在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三项劳动时间中,工作时间占40.4%,学习时间占26.9%,家务劳动时间占32.7%。可见,学习时间加上家务劳动时间已经大大超过了工作时间。因此,我们研究劳动价值论,应该研究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是一种凝结于劳动力价值中的潜在价值,这里不去多说);我们研究劳动力价值,应该包括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等劳动力生产中所必要的活劳动所形成的价值。

由此可见,劳动力价值(以V表示)应该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其一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教育培训费用和医疗保健费用(以V[,1]表示),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构成部分;其二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家务劳动形成的价值(以V[,2]表示);其三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求学劳动价值(以V[,3]表示)。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新的较为完整的劳动力价值公式,即:

V=V[,1]+V[,2]+V[,3]

这个公式更符合现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客观实际,能合理解释劳动者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的价值源泉。

(五)成本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产品成本(K)包括生产资料耗费即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其中包括劳动资料价值C[,1]和劳动对象价值C[,2])和工资即劳动力价值(V)这两项。从现代社会化全球化生产过程和社会分工协作关系看,产品成本中除了包括各种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1]+C[,2])外,还应该包括各种非物化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C[,3]),如各种外购服务产品和知识产品转移的价值。同时,除了这些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外,还应该包括各种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

其一是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这些公共产品包括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社会规范、社会秩序、社会环境等等。这种公共需要是从人类共同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现在随着生产社会化、全球化、电子化、信息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发展,不仅一个企业内部需要严格的科学管理,而且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都需要加强宏观的科学管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切政治上的劳动都是间接的生产手段,都是整个社会劳动中必要的组成部分。恩格斯说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促进和阻碍两种不同的反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7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邹东涛教授以日本明治维新、中国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发展为例,论证了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观点。(注:邹东涛:《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载《理论动态》,第1522期。)我国近50年来的历史经验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证明了这些观点的正确性。而优越的社会制度等公共产品的提供,需要公务人员付出艰巨复杂、优质高效的公务劳动。这些公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一般是间接融合和实现在其他各种社会产品中,是通过税收等形式实现补偿和再生产的。因此,国家税收并不完全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税收中用于经济、社会、行政管理和国防的费用,用于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和环境保护的费用,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的一部分。

其二是投资利息,如上所述,这也是一种间接的劳动耗费和劳动补偿,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

其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包括为了开发利用土地、水源、森林、矿藏、生物等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付出的或追加的劳动和支付的费用,这也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以土地资源来说,传统理论认为,土地是自然资源,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开垦了的土地不只是自然资源,也有人类劳动凝结在其中,也有价值,合理的地租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劳动报酬,一种间接成本。

由此可见,传统上所说的成本只是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只是部分成本而不是完全成本,完全成本还应该包括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新的成本公式,即:

K=C+V+S=C[,1]+C[,2]+C[,3]+V[,1]+V[,2]+V[,3]+S[,1]+S[,2]+S[,3]

其中,S为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S[,1]为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S[,2]为投资利息,S[,3]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

(六)剩余价值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差额,也是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剩余价值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反映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经济范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235~2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对这一传统理论,我们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再认识:

第一,剩余价值始终是商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因而剩余价值范畴与价值范畴一样,是商品经济所固有、并与商品经济共生共灭、始终并存的历史范畴,它适用于一切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从而既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但在不同社会,剩余价值有不同归宿,反映不同经济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归资本家所有,反映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归社会公众所有,反映着劳动者共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剩余价值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被创造出来,因此不是一种个人力量的产物,而是一种社会力量的产物,理应归社会公众所有,为社会公众造福,为社会进步服务。这正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合理、更进步、更优越的真谛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坚实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应该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

第二,传统理论把利息、地租和全部税金都看作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合理的利息和地租以及部分的税金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产品社会成本、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我们应该把这些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较为确切地计算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计算公式为:

M=W-C-V-S

第三,传统理论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而现代化社会化全球化的大生产大流通表明,剩余价值及其转化形式:利润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也来自于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而且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或总体工人的剩余劳动,还越来越多地来自于科学技术成果潜在价值的转化和实现,来自于生产力巨系统中的系统效应。因此,剩余价值的来源决不只是一个而至少有三个:一是来自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等总体工人)活劳动中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M[,1]);二是来自无偿利用的他人和前人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知识剩余价值或技术溢出价值(M[,2]);三是来自生产力系统中系统效应形成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社会剩余价值或系统剩余价值(M[,3])。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可以把不属于剩余价值的社会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又把剩余价值的来源从一个扩展为三个,从而就能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以及活劳动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中计算剩余价值量的公式是:

M=W-C-V-S=M[,1]+M[,2]+M[,3]

以上公式在简化形式上只是加减法,而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要应用现代数学和现代系统科学。

(七)价值构成新论及其公式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4篇

“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了扩大内需的必要性,而扩大内需就要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我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现在不到40%,在全世界算相当低的。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也有一些不同看法:一是有人提出我国劳动报酬占比不低,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是相适应的,当前我们讨论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前提基本不存在;二是一些人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府只能在二次分配上做文章,初次分配应交给市场配置,那么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近乎一个“伪命题”;三是一些人认为工资水平只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密切相关,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扯不上边。在中国推行集体谈判是“奢谈”,那么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就应当永远停留在原始积累阶段,仅仅是单个工人对个别雇主的契约关系。

对收入分配问题有不同意见很正常,有争论是好事,有助于我们把研究引向深入。我也谈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中国目前的劳动报酬占比高了还是低了?根据GDP构成数据,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2000年为51.4%,2007年为39.74%,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劳动报酬中,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17%逐年下降到近年来的11%。而在2007年,美国劳动报酬占比为55.81%,英国为54.5%,瑞士为62.4%,德国为48.8%,南非为68.25%。

我赞同不能仅仅把劳动报酬的占比作为研究收入分配的重点。因为劳动报酬里面还包括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对高收入者的收入。从普通劳动者的角度看分配,与1990年代初期比,还要考虑工资的结构性变化,我认为实际上20多年来,企业普通职工的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大幅度下降了。

第二,解决收入分配是不是只能在二次分配上做文章?2010年3月我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发言,讲到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经济学家问我,你一直主张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怎么今天忽然提出来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是市场决定的。不错,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一般情况下不干预初次分配,但中国的劳动力市场还处在转型过程中,不能把一次分配市场化程度估计得太高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并不完善,而培育健全的市场,政府是有责任的。解决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政府至少在四个方面要负责。

一是农民工工资在初次分配中被过分压低。从事同样的工作,城市职工比农民工工资高一倍甚至两倍。2008年广州、深圳、杭州、南京、东莞、上海、无锡、苏州、宁波等长三角、珠三角九个城市,出口加工企业中农民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城市职丁平均工资相比,很少超过40%,差别最大的东莞,甚至不到30%。最低工资标准国际上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这意味着东莞等地农民工工资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

多项研究成果显示,如果按现代劳动力市场规律办事,反对就业歧视,实行同工同酬,上亿农民工每年至少可多得约3000亿至5000亿元,大大高于免除农业税、家电下乡补贴等惠农措施。

城乡分割的户籍手段,与户籍密切关联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城乡分割,长期割裂了劳动力市场。显然,改革户籍制度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的责任。

二是初次分配中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根据去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在讨论垄断行业收入的时候也有些人说:垄断行业效益好,职工工资高。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同、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日本在经济起飞的后期,上世纪80年代,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只是制造业的1.38倍。这些国家金融行业的高丁资并不是南其行业的特殊性造成的,而是由于金融行业对知识的要求比较商,从业者受教育年限较长,付出成本较高。因而要求的回报也相应较高。

中国现在巨大的行业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编辑出版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8)》分析认为,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有三分之一是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的。深化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当然是政府的责任。

三是初次分配过程中集体协商机制不健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有其部分合理性。但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集体谈判的影响。自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集体谈判公约后,集体谈判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调整企业工资福利的通,有规则。但我国至今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集体谈判机制。集体谈判并不仅仅有为工人增加工资的作用,它实际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求双方集体讨价还价的机制。

四是规范初次分配的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例如在最低工资、最低劳动条件确定等方面,政府虽然有相关规定,却疏于执行和监管。多份调查材料显示,强制超时加班、泛用学生工、非法使用童工、私了工伤事故、无视劳动保护条件等违法违规的事情经常发生,许多已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得不到落实。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至今时有所闻。

仅我提到的这四个方面就说明,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加快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加大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健全集体协商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当然,我们二次分配也有不少问题,政府在社会保障、税收体制等方面要做的事很多,这方面分歧意见不大,我就不多说了。

我确实也很担心,由于前一段普通劳动者工资过低,一些人提出用行政的办法来提高工资,首先政府可以做的就是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提高国有企业的工资,其次是民营企业的工资增长不得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等。这么搞就坏了。考公务员已经是千军万马闯独木桥了,国有垄断企业已经工资过高,民营企业千差万别,企业经济效益好了是应该用来买先进设备扩大再生产,还是应该搞新产品开发?建立正常的集体谈判机制远比政府制定工资增长指标好。

第三,劳动力市场有没有特殊性?一些经济学者在谈工资问题时,仅仅把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认为就是靠供求关系来确定。但劳动力是一种特殊商品,不能只简单用供求关系来分析。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是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其他商品,交换之后,所有权与使用权就发生转移了。但是我如果雇人到我的企业工作,还是要通过劳动力的所有者,工人或技术人员自身来支配他的劳动力。这一点决定了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关系,电就是劳动关系不仅发生在市场交换过程,还一直延续到企业的生产过程,其他任何商品都没有这一特性。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供需不匹配;在职培训;高等教育

[DOI]10.13939/ki.zgsc.2016.42.040

1 劳动力市场现状

人社部根据11个省市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的数据分析得出,今年4月份,市场求人倍率(岗位空缺数量与求职人数之比)是1.12,而且在2001年第一季度,求人倍率仅为0.65,21世纪以来,求人倍率是逐步提高的。为此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是有一个结构性的不匹配,这就是所谓的结构性矛盾。这种结构性矛盾成为常态,阻碍着过剩产能和污染产业的退出,更抑制了劳动力市场搜寻――匹配机制的良性运转,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1.1 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供求缺口依然存在

现阶段,从劳动力市场供给端情形来看:新成长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峰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还将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而从现阶段劳动力市场需求端情形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稳定现有岗位和进一步扩大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因此,供求缺口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1.2 从高端劳动力市场来看,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加艰巨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始终保持较快增长,今年高校毕业生达到756万人,创历史新高,再加上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男枨罂矗目前转型升级创造高端岗位的速度还难以跟上毕业生数量的增加,适合毕业生的有效岗位相对不足,毕业生专业结构、就业观念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一些影响毕业生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另外,在转型升级中,产业和岗位需求加速调整,也将对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提出挑战。

1.3 从中低端劳动力市场来看,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当前劳动力市场既面临招一线普通工人难和技术工人的严重短缺,也面临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难。特别是随着转型升级的加快,受产业需求变化和劳动力供给变化的共同作用,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

2 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匹配的成因

2.1 劳动力供给方面

2.1.1 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

从1978年以来,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的规模发生了质的扩张。1999年扩招比例高达47%,其后三年分别以25%、17%、10%的速度增长。到了2005年,高校招生人数已达到530万人。2006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40万人。同时,高校扩招给了农村孩子、特别是困难群体子女更多上学机会,使知识改变他们命运的愿望得以实现。大学扩招从5%的毛入学率,一下超过了15%,后来又超过了20%,现在是23%。我们从精英化高等教育到大众化高等教育,才用了五六年时间,西方国家一般要用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有增无减,就业工作任务仍相当繁重。

2.1.2 教育体制问题:强调传统教育,忽略在职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历经了30年的高速发展,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也是我们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最初因为没有意识到教育的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是一度强调传统教育,而忽略了在职培训对提升人力资本这一快捷有效的方法,导致了如今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的供给结构与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需求结构的不匹配。

2.1.3 高等教育无法准确预测,匹配市场需求

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和教育质量等教育产出与社会需求不一致。高等教育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能够准确预测、灵敏适应,使受过高等教育者完成学业后都能够找到适当的工作岗位,这是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理想状态。然而,现实中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关系和这种理想状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偏差。

2.1.4 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教育培训年限长

我国高等学校的结构调整往往滞后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由于教育培训年限的存在,教育系统对信号做出的反应总滞后于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与此相应,2000―2011年,我国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7.62年延长至8.85年,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更为明显。因此,单靠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的自发调节所产生的高等教育被动性调整,不足以解决当前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的矛盾问题,所以,高等教育的主动性适应调整必须首先研究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互动机制。

2.2 劳动力市场需求方面

第一,从需求角度考虑,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取决于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产业结构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等。岳昌君和丁小浩(2003,2004)计算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般就业弹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弹性,发现经济增长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能力并不大,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作用相对而言更明显。如果产业结构调整幅度不大,按目前8%左右的经济发展速度计算,难以吸纳日益增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随着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从“精英式”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但同时,中国经济的增长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接纳能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这其中既有总量矛盾,也有结构矛盾。

第二,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在转型升级中,产业和岗位需求加速调整,也将对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提出挑战。

3 在职培训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不均衡,空岗与失业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化解劳动力市场的结性失业矛盾是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稳定的重要途径。从人力资本的供给侧出发,提出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有效途径是在职培训。

3.1 职业培训写进“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战略目标。但要有效化解这一矛盾,单纯靠岗位创造和自主创业远远不够,还必须着眼长远,从根源入手,使现有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结构与需求形成动态适配机制。国家就业规划提出的终身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强调了职业培训在化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通过分析在职培训不足的原因从而更加有效地提出在职培训常态化的建议。

3.2 世界发达的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地位重要

欧洲大陆的职业培训起步最早,发育也最成熟。工业化革命却摧毁了长期存在的具有深刻影响和广泛一致性的以传统手工业为基础的传统学徒制,代之以各具特色的职业培训新模式,其中以英、法、德三国最具代表性。英国的自由市场模式、法国的政府主导模式和德国的双元合作模式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所折射的社会文化背景也各具特色。如在德国双元模式中,市场导向(在继续职业培训领域)和学术导向原则(在职业学校)与职业导向原则结合,法国的培训模式把职业和市场导向与学术导向合并于一体,即使是市场主导的英国培训模式,国家继续教育机构也在根据职业类型和专门的职业学科进行重构。

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在工业化、信息化时代,在制造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任何轻视、逃脱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都注定是跛足的、残缺不全的。相反,包括美、德在内的高等教育强国,无一不是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齐头并进、彼此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既顺应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也完全符合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

3.3 在职培训的优点

因为在职培训具有时间灵活、针对性强、周期短、见效快、可持续、有利于终身学习等优点,是抵消人力资本快速折旧、形成和积累新技能的重要方式,尤其对于专业技能性人力资本而言。

参考文献:

[1]CEDEFOP.Towards a Histor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Europe in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C].Luxembourg: Office for Offical Publicat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4.

[2]姚先国.中国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力市场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3]赖德胜.中国大学毕业生失业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4]李锋亮.中国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J].复旦教育论坛,2005(4).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6篇

一、薪酬谈判制的运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薪酬分配自。但是,企业自主分配不等于由企业单方面决定薪酬分配,而应由企业中劳动关系的双方,即雇主和员工(工会),本着互利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来确定。薪酬谈判制的过程实际上是员工(工会)和企业一系列建议和反建议交锋的过程。典型的谈判过程,最初是由员工(工会)提出高于自身期望值的薪酬方案,而企业经营者在研究了员工(工会)方案之后,提出低于自身期望值的薪酬标准。在以后的谈判中,员工(工会)不断降低要求,而企业方面则会不断提高承诺。实际上,员工(工会)和企业双方在交涉时,都会内定一个薪酬水平变动的上下限。在一对一谈判中,员工的上限是不失去该就业机会,下限是原从事工作岗位所得的薪酬标准;企业的上限是招用同能力人员的薪酬支付标准,下限是不失去该优秀人才。在集体谈判中,工会的上限是不影响会员的就业,下限是薪酬期望值的损失小于罢工损失;企业方面的上限则是薪酬承诺损失小于停产或罢工损失,下限是保持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力结构与数量。可见,在薪酬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都希望在不停产或不失去合作机会的条件下实现自己的薪酬目标。一旦谈判破裂,造成停产或罢工,时间拖得越久,双方损失越大。

二、实行薪酬谈判制的作用

薪酬谈判制是薪酬分配市场化的的一种模式,也是今后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薪酬谈判制度已实行了多年,我国部分企业也早已进行过试点。企业招用新员工时,待遇面议就是一对一谈判的具体表现,《集体合同》就是工会和雇主集体协商谈判的结果。薪酬谈判制之所以能够在各国企业薪酬水平的确定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它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薪酬运行规律的要求,符合国家宏观工资调控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微观管理的要求。

1、有利于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实现“双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取决于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通过市场竞争和供求双方自由选择的途径而实现。薪酬作为劳动力价格,是由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相互作用决定的。由于薪酬具有双重性,即一方面它是产品中所包含的人工成本,另一方面它又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作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然会对薪酬标准问题做出不同的判断,提出不同的要求。这种利益分割上的矛盾,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依赖的总前提下存在的,完全应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薪酬协议,既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又促进企业的发展。

2、薪酬谈判制度是现代社会中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法定的劳动关系基础之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受劳动法律的保护与调节。只有如此,企业生产才能正常进行,劳动者的收入才有保障。薪酬标准问题,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经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达成薪酬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才有实际的价值。

3、薪酬谈判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证。在薪酬问题上实行平等协商,使最敏感的分配问题公开化,条件摆在明处,要求摆在明处,分配形式和分配数额也放在明处,企业和劳动者能及时互相了解和加强沟通,这就避免了争议发生的可能性。薪酬平等协商,可以集思广益,使分配制度更合理、更完善,这就在源头上避免了矛盾和争议的发生。经过协商后形成的薪酬分配方案具有法律效应,双方依法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一旦发生争议,也能依法妥善调解。

4、薪酬谈判制度有利于激励员工。在薪酬问题上采取平等协商,让广大员工参与分配制度的设计和改革,让员工知道自己的收入与个人实际贡献、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知道自己为什么得这么多,应该怎样才能使自己的收入进一步增长,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实行薪酬谈判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国家、地方政府关于薪酬分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协商。国家、地方政府关于薪酬分配的法律、法规,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等,是企业和劳动者必须遵守的,双方可以法定标准作为基点,通过谈判适当提高。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7篇

[摘 要] 市场失灵论与政府失灵论认为,政府、市场和非营利部门都是满足个人需求的手段,此三者存在相互替代性。当政府和市场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求时,就会求诸非营利部门。劳务经纪人协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质的民间团体,在劳务市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市场主体作用,对于运行中存在的诸如经费、人员、机制等问题应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关键词] 协会 劳务经纪人 劳务经济 劳务供给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中的矛盾开始凸现,劳务人员素质偏低,信息化程度不高,劳动力市场和中介机构不够规范,服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务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劳务经纪人协会的出现将原来无组织的农民劳务经纪人联合起来,形成有组织的劳务转移团体,使劳务输出工作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劳务经纪人协会在劳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1.劳务经纪人协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职能不完善,作用难以正常发挥

一是协会在形式上,是社会团体。在实际中,劳务经纪人协会挂靠政府部门,其行政依附性强,受政府干预大,缺乏独立性;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对劳务经纪人协会的知晓度、认可度、公信度不高。协会依赖政府开展活动、取得经费,和就业局合署办公,政会不分,既影响了协会独立开展工作,也影响了协会功能的发挥。二是在法律制度中,劳务经纪人协会无明确的地位,已有法规、规章分散、零乱,立法层次低,权威性不足。劳务经纪人协会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其不能成为有效接管政府让渡职能的社会载体的主要原因。

2.人员紧张,经费紧缺,影响了协会的正常运行

目前,人才缺乏和经费紧缺是阻碍劳务经纪人协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协会成员主要是流动性大的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创业带头人、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兼任,无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固定的收入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工作条件,使协会难以为会员提供高质量服务,协会对劳务经纪人的吸引力不强,直接影响协会的权威性和普遍性。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政府资助、服务费和捐赠。由于绝大部分劳务经纪人与政府部门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不存在直接利益分配关系,加上劳务经纪人创业资产规模小,观念意识不强,主动缴纳会费的可能性较小,会费主要靠政府资助,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很有限,这对协会的正常业务开支是杯水车薪。

3.务工服务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影响了劳务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农村劳动力市场发育滞缓,劳务经纪人协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组织程度不高,功能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二是劳务信息网络尚未健全,信息服务滞后,信息来源不多,渠道不畅,信息不对称;三是缺少统一开放、城乡一体的劳务市场,在提供信息、就业培训等方面,不能满足老无转移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转移状态,没有形成有组织、大规模的劳动力有序转移格局,也满足不了用工单位用工的需求;四是务工创业服务平台较小,劳务市场供求窗口不多、渠道不宽、流动不畅。

二、大力发展劳务经纪人协会的政策建议

为了做大做强劳务经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必须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走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路子,就必须坚持“政府化引导,经纪人组织,市场运作”模式,促进劳动力市场运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1.明确协会法律地位,完善服务体系

(1)明确协会法律地位,确定管理职能

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有行业协会,而且市场经济越发达,行业协会就越成熟、作用越大。二是劳务经纪人协会是政府与劳务经纪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管理组织,承担现在政府所具有的某些管理职能。三是劳务经纪人协会是民间团体,代表着劳务经纪人的利益,同时,又连接着政府。但是首先它必须代表劳务经纪人的利益,在政府、雇主和劳务经纪人“三方”会谈中代表劳务经纪人。四是劳务经纪人协会是非赢利的、非竞争性的社会组织,它不是用工单位,也不是“第二政府”。为了保证其在为劳务经纪人服务过程中的公正性、权威性,劳务经纪人协会不能有它小团体的经济利益,会员的利益应该就是它的利益。

(2)规范市场运行,完善服务体系

要建立健全协会各项管理运行制度,实行“政府机构管理协会和劳务经纪人,协会和劳务经纪人跟踪管理农民工”的方式,把劳务经纪人与农民工有机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完善各项服务体系,一是为整合劳务供给资源,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协会在提供务工信息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机制活、网络广、竞争力强的作用。二是抓好劳务信息工程。加强信息收集,建立劳务供求信息资源库,建立信息专业网站,实现劳动力资源和需求各信息网络传递,提高供求信息利用效率,促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三是推行劳务推介会制度。适时召开面向劳务需求量大的地区常年性劳务推介洽谈会,由用工单位和劳务经纪人协会代表直接面对面谈协议、签订单。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劳务合同进行“订单式”培养。

(3)转变观念,结合实际,稳步自身发展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认识到协会不仅仅是为劳动力转移的“娘家”,也是为用工单位的“牵线人”;不仅是劳务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务转移的促进者,也是劳务供不应求情况下,用工单位“用工荒”时代的引荐者。同时协会也是劳动者权益对维护者。以“政府培育――扶上马送一程――独立活动”的管理理念,按“以官为主,以民为辅――民官并举――以民为主,以官为辅”管理演变体制逐步转变职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扩大劳务窗口业务,促进劳务供给。

(4)大力扶持,稳定财源,保障协会正常运行

一是经纪人协会可以向会员收取会费;二是政府委托经纪人协会承担有关行业管理职能,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三是经纪人协会的主管部门应帮助经纪人协会提供工作场所、设备等基本条件,为经纪人协会开展活动打好基础;四是要鼓励经纪人协会开展有偿服务,面向市场解决经费困难问题。

2.强化内功,提高素质

(1)进一步加强协会人力资源开发,选拔和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开拓市场的劳务经纪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促进大量劳务供给基础。选拔的劳务经纪人必须是具有改革观念和创新意识、敢闯敢干,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很好地协调解决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生产、生活、劳动保障、人身安全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民党员代表和带头致富的能人,全面提高劳务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2)建立健全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培训形式上,可以采取由创业培训机构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创业明星示范带培,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在培训模式上,大力推行“长短结合”、“校会结合”等多种定单式培训供给模式,促进劳务转移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由单纯体力型向技能智力型转变。并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专业化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基地。

3.延伸联系,拓展市场

(1)拓宽市场,促进转移。要提高劳务供给收益,就必须努力拓宽供给渠道,建立稳定的劳务基地和跨区域供给转移协调机构,巩固和扩大域外劳务市场份额。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劳务现场供求交流活动,广泛联系劳务项目,促成地区间、城乡间劳务供求双方有效对接。

(2)抓好劳动力品牌创建工程。当前,劳务经济已进入品牌经营时代。发展劳务经济,必须高度重视劳务品牌建设。协会必须根据当地人文、历史和已经形成的就业优势等特点,努力打造和提升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经济品牌和职业教育培训品牌,依靠劳务品牌带动更多的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务经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3)抓好返乡创业工程。一是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成功人士的衔接沟通,充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引导返乡创业,让他们为建设家乡、富裕家乡做出更多的贡献。二是要与招商引资一视同仁,在各方面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可规划建设“返乡创业园”、“回乡创业一条街”。三是制定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将现行产业发展政策、再就业扶持政策与返乡创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

4.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1)以人为本,搞好服务。把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优化供给服务,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跟踪管理服务,在供给前、供给中、供给后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管理服务,积极为劳务供给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在重要的劳务供给地和劳务需求地建立劳务服务站,广泛收集、及时劳务信息。并为他们提供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服务。

(2)抓好权益维护,解决后顾之忧。协会要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劳务经纪人帮助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应享有的工资、劳动安全、工伤保险等权益;要加快建立与重点输入地的协作管理机制,指派职能部门的责任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参与处理各种纠纷,为用人单位和务工农民排忧解难。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要建立司法监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和救助体系,为农民工伸张正义。

参考文献:

[1]牟永春:充分发挥经纪人协会和经纪人的作用[J].北方经贸,2005(5)

[2]丁凤楚:论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规制 [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0)

[3]郑文科:关于建立农民工协会的思考[J].行政论坛,2006(5)

劳动力供求规律范文第8篇

一、我国就业与GDP增长的实际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就业与GDP增长之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农部门的GDP增加是创造新增就业机会的主要来源。二是非农就业弹性处于波动状态,但并未表现出递减的趋势。三是城镇新增就业不断增加,非农就业总量也处于增加的态势。经济体制转轨和城乡经济的一体化,是导致这些特点的根本原因。

就业弹性是GDP和就业之间关系的重要体现。有的学者指出,我国就业弹性正在逐步缩小,即GDP吸纳就业的能力在逐步减弱。使用这一结论要十分谨慎。因为这里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总体就业弹性的计算反映的是城乡全部就业和GDP总量之间的增长关系,但由于非农产业未能吸纳的就业都被计入农业部门,这样,计算出来的就业弹性并不能真实反映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第二,现行的就业统计体系中,分部门计算就业弹性,所使用的就业数字不包括单位就业渠道之外的就业,这样大量的就业增长就被排除在计算之外,会造成就业弹性被大大低估。因此,计算非农部门的就业弹性(包括城镇非正规就业和农村非农就业)更能反映实际情况。

实际上,由于我国处于迅速工业化的阶段,农业排斥劳动力是一个长期趋势。因此,农业部门很难创造新增就业需求,新增就业岗位主要通过非农部门的GDP增长来实现。根据现有的统计体系,我们可以计算出非农就业的增长情况以及非农GDP的增长情况。如表所示的是根据可比价格计算的非农GDP增长率、非农就业增长率以及由此计算出的非农就业弹性。数据显示,除了个别年份以外,非农GDP的增长率都在8%以上,“十五”期间的平均值也维持在9.5%左右的水平。根据该表所计算的弹性,可以做出如下的判断:非农就业弹性有波动,但并未表现出递减的趋势。

1991―2003年,非农就业弹性的平均值为0.3,这意味着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促进经济增长,将会收到GDP和就业同时增长的效果。

二、我国每年拟定就业目标的做法和依据

近年来,我国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都拟定就业目标,这既体现了就业目标在当前宏观调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符合我国这样一个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拟定年度就业目标的主要依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年龄结构的自然变动,每年都会对劳动力供给产生影响,因此,每年的新增劳动力供给总量都会有所变化,需要政府相机决策。二是宏观经济形势的短期波动,会对就业增长产生影响;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使得就业需求总量和结构不断变化,需要政府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就业目标。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要判断劳动力供给的总体形势。

(二)在宏观调控中,将经济增长目标和就业增长目标挂钩。

(三)考虑就业弹性可能发生的变动,将产业布局、调控措施和就业吸纳能力挂钩。

三、今年就业与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与建议

(一)今年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实现就业目标所需的GDP增长速度

当前劳动力供给的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导致的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处于高峰期。“十五”期间,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每年新增的劳动年龄人口都在1000万人以上,2004年和2005年每年仍然有1200万人。其中,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招生数的缺口在1100万以上,形成主要的劳动力供给群体。

2.高校毕业生数在逐年增加。2001年和2002年,两年的高校招生总数为589万人,较此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从2005年的第三季度开始,这些高校毕业生将相继进入劳动力市场,并形成劳动力供给的压力。

3.劳动参与率下降的趋势停止。劳动参与率降低会在实际上减少劳动力供给,但微观调查结果表明,劳动参与率下降的趋势在近年趋于停止,维持在66―70%的水平。

综合上述主要因素,判断今年的新增劳动力供给总量将在1000万人左右。

影响劳动力需求的最主要的因素是GDP的增长速度和就业弹性。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就业弹性是由相对长期的一些因素所决定,但GDP增速的决定相对短期。如果非农就业弹性维持在1991年以来的平均水平(0.3左右),实现劳动力供求平衡,按照可比价格计算的非农经济增长率需要维持在8%的水平。如果非农就业弹性处于低位水平(0.23左右),则按照可比价格计算的非农经济增长率需要维持在10%的水平。将8―10%的非农经济增长率换算成全口径的GDP增长率,大约为7.3―9%。

2005年第一季度,我国经济仍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GDP增长速度达到8.8%,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3.0%、10.8%和8.0%。根据以往经验统计,后三季度GDP增速要达到7―9%。但如果宏观调控力度继续加大,后三季度的增长速度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下滑,将不利于就业的总体平衡。

(二)实现今年就业增长目标的对策建议

1.需要注意宏观调控目标和时机选择,对就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今年劳动力供给压力较大,也有可能出现高失业的时期。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积极调控就业需求的两个基本要素:经济增长率和就业弹性。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要注意,通过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创造就业机会。

2.继续鼓励非正规就业,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有侧重地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由于劳动力供求关系趋紧,不仅需要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就业弹性也需要处于高位值,这要求鼓励各种形式的非正规就业。同时,劳动关系管理和其他劳动力市场规制措施的出台,要审慎地选择时机。

3.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动态地调整和统筹就业政策。农业部门虽然不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联动,仍然会对整体的就业形势产生影响。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速度和数量,受到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相对收入关系的影响。继续保持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将有利于减轻非农部门就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