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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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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虽然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规划,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二者却是统一的,土地的合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大前提,城市的合理规划为土地的优化设定了格局。因此,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应该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起来,从发展思路、发展途径、制度创新等方面统筹两个规划,实现双赢。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产生严重的脱节现象。一方面,有的地方偏重于城市规划忽略土地规划,导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紧,土地价格波动,城市出现畸形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特别注重土地规划看轻城市规划,从城市发展局部出发,惜土如金,该发展住宅用地的都用来发展商业,无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得土地的规划脱离城市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的困境。所以,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一、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二、 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三、 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另外,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规划的行政属性 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 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服,与市场经济脱轨的严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士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会刊,1998,(1):29-33.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 统筹土地规划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行的我国国民的经济发展体系当中,关于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同的。在行政级别上这两个主管部门是旗鼓相当的,他们都有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但这种分管体制却使得这两个主管部门各行其是,无法有效的进行沟通,造成了两种规划的差异性非常大,相互之间很不协调,导致了严重脱节的现象。有些地方将城市规划摆在首要位置而看轻土地规划,造成了土地价格波动,城市用地吃紧,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的发展也出现了畸形。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将土地规划作为重点而忽略城市规划,惜土如金,只看重局部城市发展,有些应用作住宅的用地却发展商业,完全不重视城市发展总体的布局,造成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相脱离。因此,想要使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得以实现,应当从大局着手,统筹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形成互利共赢、互补协调的新格局。

一、 统筹两个规划的思路。

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的深化是区域规划,而对于区域规划来讲,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缺少的。从时间上来讲,两个规划应当统筹编制,编制城市规划的时候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因为城市的总体发展直接受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的影响,在城市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便是土地规划;而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城市规划也要兼顾,判断城市土地规划有效与否要看其是不是与城市发展总体标准相符合。从空间上来讲,两个规划应当是互利互补的,城市区域发展中一定要坚持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指导,一定要坚持土地规划为城市规划所服务,也就是土地规划的发展是为城市规划的发展做铺垫的,城市规划的发展是让土地规划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所以要做到如下几点:(1)做到弹性规划。不管是土地规划还是城市规划都应该有可量化性,应该留下一些空间。而弹性规划对于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可以有效的适应,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适时地做出调整,避免出现重复规划以及规划失灵;(2)做到协调规划。对于整个城市的区域规划,不可以只重视城市规划,也不可以片面的强调土地规划。它们二者并非彼此独立的,想要做好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就必须要做好,而土地规划的状况又由城市规划的大局决定,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达到互助发展的目的。(3)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在具体编制两个规划的时候,要明确规划的目标,不可以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多重效应叠加到一起,使社会能够全面发展。(4)做到效益规划。如果规划没有价值那么规划就没有意义了,市场成败由效益的高低所决定,所以,在编制两个规划的时候,要特别注重其效益性。(5)做到整体规划。在实施两个规划的时候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将整体布局好,既要做好物质与非物质方面的规划,又要做好局部和整体规划。(6)做到实用规划。所有的规划都是对发展实践起指导作用的,因此编制两个规划时,应当注重规划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得到落实。

二、 统筹两种规划的具体途径

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同的,造成两个规划的目标、标准、侧重点的差距较大,两个主管部门无法及时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也不能再规划时共同发展、相互吸收、相互借鉴。因此,统筹两种规划,必须合并两个部门,制定统一规划,使规划管理体制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这样制定的规划可以与城市发展实际更为适应,这样的规划可信度强、透明度高、能够使全社会的发展愿望得到满足。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优势有如下:第一,统筹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避免在编制两个规划时各自为战、相互脱节的现象。第二,这种结合一方面可以使上级实施规划的执行力得到满足,加快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也可以将地方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第三,一旦在实施规划时出现问题的话,这种结合就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和纠正,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第四,这种结合途径将局部土地优化利用考虑进来,提高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三、统筹两个规划,创新制度。

就眼下的法律体系来讲,城市规划已经有了《城市规划法》作为保障,但是在我国,至今都还没有土地规划方面的法规法律,这就造成了在实施规划时相较于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显得更有可操作性、更为科学、更为严肃。而从管理方面讲,由行政级别相等的两个管理部门分别对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编制,这样必定会造成两个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浪费资源、效率低下的后果。而且,我国如今已经变为市场经济的国家,还有着非常浓厚的规划行政属性,在实施和编制规划的时候经常会将市场经济规律忽略掉,主观行事,不根据客观状况,导致规划与市场经济脱轨,与经济规律不服的严重后果。所以,根据上述状况,要统筹两种规划一定要对制度进行创新。1、创新法律制度。使相关的法律制度得到完善,使两个规划与统筹战略有法律制度的保护。2、创新管理制度。把两个部门合到一起,统一政令,提高社会经济效应和规划的执行力度。3、创新环境制度。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使统筹战略有环境保障。

四、结语

虽然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概念各不相同,然而,站在大局上看,他们却是能够统筹的,它们是相互促进、相互弥补的,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不能分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为了两个规划统筹地更好,在制度创新、发展途径、发展思路上,都应该进行有效的改革,从而提高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赵英丽;;城乡统筹规划的理论基础与内容分析[J];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1期

[2] 梁进社;;论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规制和利导原则及其应用[J];城市发展研究;2006年02期

[3] 李兵弟;关于城乡统筹发展方面的认识与思考[J];城市规划;2004年06期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资源利用;探讨

近些年,我国城市发展迅速,但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资源利用以及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并且在城市中引发了很多的冲突出现。在我国的前期的城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因为并没有预料到城市化进程发展如此之快,所以在土地资源规划上,设计范围与现如今的城市需求不符,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的城市发展要求,导致现阶段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低。所以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重新对于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点,只有确保土地利用率提高,才能使之符合城市发展需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1 现阶段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土地规模扩大过快

在城市人口、企业迅速增加的今天,对于居住建筑以及工业厂房建筑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城区内土地资源已经无从插足,所以很多新兴的建筑逐渐向着城市周边扩展,大学、工厂、产业园区以及物流园区等不断想着城市外扩张,大量的占据城市周边土地,已经占用了不少耕地区域,土地资源出现透支现象,并且在不断扩张的情况下,还是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1.2 城市原有土地资源利用率低

在城市原有的占地区域,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并没有达到土地利用率的最高点,很多地方存在着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很多城市中心区域都存在着废弃土地,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甚至可以占据城市整体占地的百分之八左右,如果可以对于这些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土地资源压力。并且在现有的城区中心区域,商业用地以及工业建筑普遍存在土地浪费现象,增加了城市投资,并且还不能达到符合投资的产出,及浪费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城市发展。

1.3 城市土地资源分配不协调

在城市土地资源的结构分配中,商业用地以及政府用地在整个城市土地中占据了很少的部分,大部分土地是被工业生产企业所占据,已经远高于城市规划中工业产业应占有的比例。与很多发达国家对比,其工业产业占地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但是在我国的城市中,工业产业的占地已经达到了将近百分之三十。并且在城市中人均可使用的道路以及绿地区域占整体土地利用比例太小,并不利于城市环境发展,也影响了城市的协调发展。

2 城市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土地信息管理不全面

在城市的土地规划过程中,规划人员并没有合理利用城区土地信息,只有对于城市土地信息数据进行仔细的研究,才能更好地分辨出城市土地资源的浪费点,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确保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在现阶段的城市土地规划过程中,很少有研究人员对于城市土地信息资源掌握完善的,大多数管理部门对于城市土地资源信息并没有进行及时的存储和更新,也就导致了土地资源信息记录存在误差,并且杂乱无章的现象,要种影响着土地资源规划的合理性,而且规划部门对于土地信息资源了解不足,必然会导致土地资源管理的不合理,不到位问题。

2.2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与经济发展不衔接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职能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所依据的文件、规程、技术标准不同;城市土地分类体系不同,城市土地的统计口径不同,每一轮规划编制的时间不同,规划编制的出发点也不相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耕地保护,而城市规划则强调城市规模。这些差异往往导致实践中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受到“多头领导”,给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同时,两个规划不能与城市的总体发展融为一体,保证城市用地规模的合理扩张。

3 城市土地规划资源利用措施

3.1 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如经济子系统、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人口子系统、城市用地子系统等。按照系统协同学理论,一个复杂系统只有内部各个子系统协同发展,才有可能实现系统宏观层面的有序发展。

首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为总领,满足、协调各子系统的用地需求。城市系统的发展,需要各个经济、社会子系统战略的支持,如制定相应的经济、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控制人口的增长与分布,建设城市交通系统等。其次,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要协调好用地子系统内部各类型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各类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

3.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建议

按照促进城市系统有序发展及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当由土地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经济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土地使用部门参与编制。规划的编制要遵循客观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使规划能够真正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起到实效。

(1)深入开展城市土地用地现状调查。客观、准确的用地信息是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之前应当首先对城市的用地系统展开深入的调查,明确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土地信息的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库。

(2)根据城市各经济、社会子系统发展战略,制定城市土地的利用指标。针对不同的用地类型,选择适宜的指标,如人均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绿地率等,对土地的集约利用进行控制,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及需求。

(3)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子系统内各类土地的使用。每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占据的自然资源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城市特色。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在对土地利用进行集约控制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城市的定位及其具体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城市的特色a业、优势产业。

4 结论

城市的存在,承载着人们正常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并且也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存在,对于整个国家的政治、文化进步都有着不可比拟的意义。并且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对于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也成为了城市发展新的需求,随着城市人口以及企业的增多,城市对于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所以合理的对于城市进行土地规划,可以更好的促进城市的发展,确保城市交通的顺畅,并且对于城市的长期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规划,城市供水,城市防洪,停车设施,地下空间

城市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各学科、各专业、各部门,以及各种资源和利益的整合,唯有密切配合协调,才能将城市规划建设好,城市功能才能走上正轨。科学的规划是充分考虑了各种情况,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规划。规划对城市所有资源再分配,而这些资源分配是否均衡合理,也直接影响城市规划建设的成败。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也都是规划的问题。

1 规划的前瞻性与连续性

规划必须适当超前,不能只看眼前,急功近利,规划是个动态发展的历程,要为以后规划修编和城市建设留有余地,而不应成为未来规划建设的阻力。我国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重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城市布局混乱、道路不通、交通不畅,绿地随意侵占,湿地大量减少,历史建筑随意破坏,城市景观风貌完全变样,环境严重恶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滞后。

规划的历史欠账给现在的规划和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打通一条路也成了艰巨的任务。例如合肥市的长江中路改造,修路用了1亿,而拆迁就用了8个多亿。正如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所说,“我们现在拆的,很多就是自己以前建的,如果继续这样,会造成多大浪费!” “不做高起点的规划,一味将就,就是在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和子孙犯罪。” 这些留之有害,拆之可惜的“鸡肋”建筑大量存在着,过去规划的短视成了现在城市发展的最大的障碍。

2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均是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但现实中两种规划的编制主体不同,强调的重点内容也不同。土地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为主要目标,而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实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的土地指标管理。离开了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再好也是空中楼阁、无源之水,与土地规划的冲突导致规划不能实施。因此两规的协调与衔接显得非常重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发展空间,为合理选择城市建设用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条件;城市规划用地布局也应主要根据土地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进行结构的合理安排。同时城市规划也要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概念。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等,应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

城市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制约,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3 城市供水

自古以来,所有的大城市都是依水而建,可见水资源对城市发展影响巨大,没有充沛的水资源,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很多有影响的古代文明都是因为缺少了水而消亡。不能做到水资源的平衡,城市就无法发展,甚至无法生存。我国目前657个城市中,缺水的有400多个,严重缺水的110个,年缺水量达60多亿吨。

不顾水资源现状,在规划建设城市时一味贪大求全,发展耗水量大的产业,使缺水情况不断恶化,地下水的超采使很多城市形成漏斗,地面沉降等问题日益加剧,次生灾害还将更为严重。

水资源足以决定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料总是以及分布情况,取得水资源的平衡,否则城市就不能可持续发展。

4 城市交通

随着经济的增长,城市汽车数辆迅速增加,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各城市拥堵情况都很严重。

编制城市规划不够科学是拥堵的重要原因,城市布局和功能分区过于机械,生活区和生产区过于分离,产生上下班的交通高峰;规划的道路总量不足,城市干道密度过低,道路设计不合理;交通形式单一,公共交通发展不足,不能形成多渠道立体化交通出行方式;被动出行过多等。

城市规划一旦确定并付诸实施,道路密度很难再提高,因此必须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充分考虑交通问题。合理确定功能分区;优化城市道路网设计,减少道路的平面交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另外,合理的城市管理也能减缓交通的拥堵,如错峰上下班,减少被动出行的数量等。

5 城市防洪

近年来灾害天气频发,特大暴雨不断考验着城市的防洪能力,排水设施的不足让城市出现严重内涝, “城市看海”的现象一再重演。巴黎的排水设施建于150年前,罗马的排水设施还是2000年前建设的,到现在都仍然发挥着作用,保证着城市的防洪安全。而我国大多数的城市排水设施都是近期建设的,却没能经受洪水考验。长期以来,城市防洪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排涝设施相对薄弱、防洪管理机制不完善,城市防洪标准不达标成普遍现象。规划建设重地上轻地下、不重视排水设施,随意破坏水系,最终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城市地形、水系等,按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选定适宜的防洪标准,采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完善城市的防洪工程体系,既满足防洪要求,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城市防洪与城市排水、旅游休闲、环境整治和生态改善等结合。

6 停车设施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城市汽车数量迅速增加。人均拥有私家车的数量不断提高,加之城市规划的地区性差异,停车泊位的总量不足和结构的不合理,车辆停放已经成为影响城市运转的瓶颈。而在道路上划定的停车位也影响了交通的通畅。在做城市规划时必须要对停车设施做出全面安排,科学测算车辆总量及发展速度,优先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发展地面、地下、空中立体式停车。

7 地下空间

城市各种要素和资源高度聚集,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城市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城市中心区开发强度日益提高,高层建筑逐渐增多,地下空间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包括各种管线、地铁、商场、仓储、人防、地下车库等,规模都不大,只能作为单体发挥有限的作用。现实中因为缺乏统一的规划,部门、产权分割,地下空间难以互通,不能形成完整的系统,地下空间的作用受到严重限制。

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地下空间的效率,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地下车行、步行系统以及各种服务设施将各部门、各单位的地下空间联系起来,人防设施也平战结合使用,打破条块分割,实施综合利用。地下空间一旦连起来,形成地下交通、停车、换乘、购物、服务、餐饮等一体的地下综合体,它的作用将成百倍的增加。地铁、地下快速车行系统的高效率运行,也能拓展道路空间,缓解地面的交通、停车等压力。

8 结语

规划建设城市不能只看利益而轻责任,只注重赚钱的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城市必须要考虑更多的公共利益,优先发展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的设施配套完善了,城市的功能才能正常的运行,才是宜居、和谐的城市。

参考文献:

[1]朱鹏、张雷,城市化与水资源相互关系研究述评.

[2]杨宇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5篇

【关键字】土地建设;环境规划;城市开发

1 引言

城市的开发与建设需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人口布局的关系,但城市的建设与环境的建设存在尖锐的矛盾,我们应正视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领悟合理的土地规划对城市环境发展的重要性,从而使城市规划的政策更好的服务城市的环境发展。

2 城市环境土地规划

2.1 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

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应正确处理了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发展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但评判的各项指标标准存在差异,从根本上讲,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判:一是环境生态物质的利用率;二是环境生态系统物质使用应坚持节约的原则: 三是坚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四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

2.2 良好的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环境发展观与城市建设的核心思想。每一座城市的建设都应该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统一,建设文明的、和谐的社会,而城市规划的重点在于城市中心的绿地规划。

3 城市土地规划与环境建设的矛盾

3.1 郊区面积不断蔓延

近年来,我国各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郊区面积不断蔓延的问题。郊区侵害了社会公民和住房者的利益,也造成了城市建设成本的大大增加。郊区面积的快速蔓延增加了对城市中心的压力,造成城市中心的衰落,同时减少了农业用地的面子增加了交通的拥挤程度,使城市居民的沟通成本大大增加。

3.2 城市中心环境的恶化

城市中心区面积扩大,农业用地大面积转化为建设用地,严重破坏城市的环境建设。城市新区的建设与后期改造的城市建设为了增加经济效益,牺牲环境向高空发展。

4 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以促进城市发展

4.1合理的城市土地规划提高人口在中心区的聚集程度

人口集中分布在城市中心有效的遏制城市中心的衰落,同时减少人员沟通成本,增强城市居民的交流,形成完整健康的城市文化。强化金融业,服务业,地产业,建筑业,多元素文化的发展,有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和谐发展。构建经济文化中心结构层,加强中心集聚效应。

4.2 增快经济发展速度

灵活的土地框架有助于应对多变的经济发展模式,随时调整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居民用地与交通用地的合理布局,强调经济发展与生活需求的协调发展。综合发展的城市中心加强了经济、商业、人才和智慧的集聚,促进了信息化的高速运转与资源的高效整合。

4.3 增大对环境的保护的力度

要做到交通用地的流畅与自然资源土地的良好,需要灵活的处理土地用地的类型。合理的城市规划目的在于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有限度的规划开发城市中心周边的绿色空间,使经济发展中的深厚文化底蕴与美好的自然环境有效结合。

5 正确处理城市建设规划用地与发展环境的关系

5.1 充分利用稀缺资源

任何不同的城市中心都应正视稀缺资源在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各地区应快速开发取代稀缺资源的能源,维持生态资源的完整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5.2 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对城市经济发展起至关重要地位的资源应充足供给,合理规划,以需求为主导,合理配置资源,正确规划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农业用地,环境建设用地的关系,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5.3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在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中,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市场的利润取决于社会的平均效率,城市建设应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国家的宏观政策与市场自发调节互补,国家应出台有力的政策,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方面使城市土地建设与环境建设和谐发展。

5.4 贯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是人们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正确处理城市土地建设与环境发展的关系,使人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资源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保证后代人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6 结语

城市建设中正确处理好土地规划与环境发展的关系尤为关键,只有合理的灵活多变的土地规划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的经济发展。正确规划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关系,使城市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化底蕴与环境发展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胡德瑞.小城镇规划与景观构成[M]. 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4.

[2]刘涛.新桥镇“三集中”六年攻成[J].中国土地,2007,(6),31-51.

[3]吴晓.哈默庇护城的建设[J].世界建筑,2007,(7),60-66.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低碳城市;城市规划;概念;规划策略;层面

    1.引言

    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全球大、中城市能源的消耗占全球75%,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占全球80%,可见城市在节能减排的艰巨任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为积极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顺应低碳经济模式的发展要求,低碳型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的目标。在国内,低碳城市的研究和实践亦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热门话题,而低碳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低碳城市建设的关键技术之一。

    旧模式下的中国的城市发展走在外延扩张的发展之路上,是一种典型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旧的城市规划模式导致了城市空间结构的无序规划、低效开发,降低了城市土地利用率,引起了城市的不平衡发展。故新时期低碳理念下经济的发展模式约束着旧模式的发展,是一次用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在城市发展上的新调整,也是新时期城市规划模式脱胎换骨所面对的机遇与挑战。

    2.低碳城市规划的概念及内涵

    2.1低碳城市及其规划

    低碳城市(Low-carbon City)是指以城市空间为载体,以低碳理念为城市经济发展模式和方向,以低碳社会为城市社会发展样本和蓝图,以低碳生活为城市生活方式和导向的城市。实际上是,低碳经济理念、低碳社会理念、低碳生活理念在现代城市规划中的综合应用[1]。

    低碳城市规划(Low-carbon City Planning):是指从原有的城市形态及城市发展模式、建筑群体布局出发,以低碳城市为发展目标,合理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交通等基础设施,最终建成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低“碳”排放量型城市形态[2]。

    低碳城市是中国处于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气候变暖和能源短缺问题,所引出的城市发展模式需要。而低碳城市规划则为达到低碳城市模式的目标,在以“低碳”为宏观导向下的城市规划手段。两者共同为低碳时代的产物,而低碳城市规划是低碳城市模式的接生医生。

    2.2建设低碳城市的内涵

    仇保兴在“2009城市发展和规划国际会议”上提出,将低碳经济理念和城市规划理念两者有机组合,形成了“低碳城市规划”[3]。即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规划发展中的具体化,亦是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态化发展理念在城市规划发展中新结合。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推广低碳理念,减少浪费,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做好城市规划的前期介入工作,实现一种理念的转变。其主要内涵包括:(1)以低碳理念支撑城市规划主导模式,实现城市规划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2)以政府低碳政策为杠杆,引导低碳城市规划;(3)以城市规划布局为手段,实现低碳城市的几何空间结构,以低碳技术为支撑,倡导新能源适度替代,推广低碳能源应用。(4)体现城市居民生活观念、意识的提高,以低碳理念、特征转变现代城市生活方式;(5)以人为本,人类居住环境与自然整体合一、互惠共生的经济高效、低碳环保、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区形式。

    3.低碳城市规划策略

    3.1 城市规划布局层面

    3.1.1城市低碳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是城市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载体,是城市的经济活动命脉。城市交通体系的良性循环对实现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学术角度出发,同济大学潘海啸等教授从空间规划的角度,提出了区域层面的公共交通导向走廊式发展模式、总规划层面的绿色交通支撑的空间结构和详规层面的小街区模式,通过合理的交通布局来减少交通排放[2]。因此,倡导“绿色消费”的交通系统规划模式,以低碳环保的原则,利用有限资源,实现交通系统内部的协调性和效益性,引导城市交通规划系统逐步组建合理的结构为国内学者研究的重要方向。为在未来城市交通规划可持续发展中实现“低碳交通”,其策略如下:

    (1)城市交通规划的内部优化

    一方面,优先规划公共交通系统,减少交通能源消耗。如,结合城市规模灵活规划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RT),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发展高品质、高效率、低能耗、低污染、低成本的快速公交(BRT)系统,牵引低碳交通格局;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模式),鼓励沿着现有邻里交通走廊沿线实施填充式开发或者再开发。

    另一方面,发展环保型交通工具,研发智能交通,规范小型交通工具,重视慢行交通系统的规划发展。如,开发研制新能源、小排量、轻型环保类交通工具,推广以人力为主的小型交通工具飞应用;适度合理的限制小汽车的无节制使用,解决其所引发的过多占用城市规划用路、能源浪费、尾气污染等问题;引进智能交通系统(ITS),加强人与交通设施、工具间的有机联系,从而充分利用交通系统的“时空”资源。

    (2)城市交通规划的外部协调

    将低碳交通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当中,协调城市开发强度与交通容量的关系,使交通系统的规划支撑城区土地规划;研究交通规划外部的需求分析、规划模式,从整体把握交通系统以及城市布局;强调节能环保的交通理念,在道路规划建设中,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充分考虑与之相关的要素,实现城市交通的“绿色性”;建立全民参与机制,提高全民交通素质水平,培养绿色交通消费的意识,树立有节制的交通观念。

    3.1.2城市空间结构规划

    在城市结构空间规划方面,解决紧凑形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与人口密度之间的矛盾,合理规划城市总体空间结构形态是其实现低碳城市规划目标的关键。

    首先,打造低碳城市空间结构应解决人口密度与紧凑型城市发展的矛盾。一方面要遏制城区摊饼式膨胀,引导疏散高密度人口区域,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减少城市夏季电力降温能源消耗。又应实行有控制的紧凑型疏解,推进以绿稧间隔为辅的公共交通走廊型城区空间方式扩张,将新的规划布局于公共交通纽带。结合城市发展的步伐,在走廊方向进行分段分时序的规划发展,最大程度的地吻合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需要。

    其次,在城市整体结构形态方面,通过对各种空间布局形态在减少碳排放方面的效应进行分析、对比、评估,得出不同的低碳建设结论,进而对比选择出最优城市空间结构方案。如,在城市不同的功能区,居民区、产业园区、CBD新区的规划与设计等,其建设空布局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城市规划设计时应结合实际用途,确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4]。在居民区引导低碳生活和消费理念、全面建设绿色、高效可再生利用能源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区内环保能源利用率;产业园区规划方面,重点分析不同类型产业布局的能源损耗率,提高废物能源的再生利用率;在CBD规划方面,合理组织不同功能的用地和建筑布局,优化规划布局中的能源集中供给、绿色碳汇、绿色建筑技术等方案。

    3.1.3 城市土地规划

    在城市土地规划利用方面,探索不同用途组合,科学制定城市土地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结合紧凑型城市空间规划,以“大分区,小混合”的原则构建以多功能混合使用为主的土地使用模式,减少资源的利用实现低碳目标[5]。规避城市总体规划中惯用的功能分区方法所导致的功能区用途单一、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对已按原则规划的土地,通过对其混合功能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甄别,纠正功能分区僵化的布局。

    拓展以公共交通为支撑,适合人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用地地块面积,规避大中城市越来越多的拓宽城市基础建设、加大城市街道等大尺度的建设倾向。学习中新天津生态科技城项目,加强城市非传统建设用地的开发,倡导高密度混合型的土地规划模式;曹妃甸生态城项目,探索低碳生态城市之集约利用土地、积极利用可再生资源、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规划模式;中新苏州生态科技城项目,按照低碳生态理念的“改进”,而非在场地原生状态下的规划模式。

    3.2 低碳技术层面

    3.2.1 倡导节能型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和运行是城市能源消耗的大户,科学合理的节能型建筑设计技术应用亦是低碳城市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节能型建筑则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而且能为长期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节能型建筑的设计[6]包括:建立建筑节能型政策与法规;建立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设计评价体系,明确建筑的量化数据和量化指标;供热计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可再生资源、新能源和低能耗技术产品在城市建筑规划设计中的推广应用;推广节能型建筑设计,促进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生产企业等就低碳生态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的沟通。

    在应用节能型建筑减少碳排放的同时,推广普及绿色节能建筑。针对不同地区方位,提出不同的节能建筑设计认证系统和相关制度,作为对城市和建筑设计的节能标准做出审核、评价。把具体的节能建筑设计过程及其内容按照不同的方面加以评审,确保实际设计中建筑节能化、绿色化的应用可行性。

    3.2.2 推广低碳能源应用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城市 土地规划 可持续 发展

一、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显得很重要,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很多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严格控制城市的建设用地,但是城市土地规划往往只是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出发,不把全局的土地资源供需考虑在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划没有起到限制作用,城市建设的用地不合理地扩张,侵占了耕地,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城市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区域内已经被建设、被利用的土地资源,二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批准,列入了城市规划的区域范围之内,有待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另外,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所规定的城市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的用地,象山石、树林、池水等占用的那部分土地资源,也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城市用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发展,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既有兼容性,互有侧重又互为弥补,同时还具有矛盾性。它们在规划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理论依据上有矛盾之处,给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难。

2.矛盾性:供需矛盾、过分扩张

现在我国建设用地规划把人均建设用地指数作为标准,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忽略了很多因素,比如区域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城市中建设用地急剧扩张的原因等等,从而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效果。

3.兼容性:互有侧重、互为弥补

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来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都是区域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二者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它们是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两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远景发展和统筹发展,侧重点不仅是科学分析城市用地的范围和规模,还有保证城市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平衡、保护地球自然资源,注重整体性原则和坚持可持续发展。

二、发达国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启示

西欧各国的城市化水平较高,极大地带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这当中,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功不可没。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对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研究方法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生态优先的发展策略

针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状况,应进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镇建设的生态适宜性研究,在建设和保护的地区之间,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从而达到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发展环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战略目的;同时应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分为城市化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发展控制地区及非城市化发展地区三部分,通过生态限制因素的分析,确定不可建设区及控制发展区的范围。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分析各种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求将土地利用对环境的破环减少到最低限度。

2.强调区域观念

城市的土地利用不能就城市论城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不再是孤立的封闭单元,而是处于区域的循环甚至国际交流圈中。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应着眼于本地区、更大的区域甚至全世界,从区域经济、大型基础设施等方面来分析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及土地利用发展的优势和制约条件。规划编制中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提出基于区域合作精神,超越行政区划的土地空间发展模式;针对城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特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的规模、发展方向、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等提出相关建议;通过研究当前国际国内背景下区域关系格局,分析城市发展的优势及存在问题,将区域合作的组合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一,并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重整策略。

3.强调与社会、政治、经济的紧密结合

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进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研究,才能保证其科学性。以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为研究的切入点,紧密结合宏观区域经济竞争的要求,对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战略选择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分析和展望,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特别是从城市高速成长这一特征出发)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分析,提出构造适应知识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新理念,以求在区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设、居住适宜性、历史传统保护等方面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重整策略的编制上注重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4.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范文第8篇

Abstract: China's social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Some areas blindly pursue economic benefits and ignore the rational planning and utilization of land. Reasonable use of land is an important and practical matter.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land use planning are studied, an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建议

Key words: land;use;plan;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8-0316-02

0 引言

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对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利用,是人类社会必须履行的职责。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土地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土地受到破坏的面积越来越大,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现在土地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1 土地规划的概念和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亦称土地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政府调节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而且能够有效的解决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另外,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据。主要有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控制性和权威性五个特点。

2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退化问题严重,治理措施薄弱

长期以来,人们只顾从自然生态系统中不断地掠夺索取资源发展经济,却忽视了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导致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生态环境逐步退化,我国现在水土流失严重,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治理,导致耕地肥力下降,甚至丧失耕种能力。一些河流因为水土流失导致水质污染,从而影响生态平衡。另外,由于水土流失也导致一些河道,湖泊淤积。以浙江省为例,虽然相对别的省市浙江水土流失现象不太严重,但是省内仍有八条水系的河床普遍增高了0.1至0.2米,内河的航行里程相对60年代也减少了1000公里。虽然,近些年,在水土流失方面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治理的过程中,盲目重视工程质量而忽略了生物的维护措施,对过去已经成熟的林地和人工草地,乱垦乱伐的现象没有得到遏制,从而致使水土流失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冲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在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及当地的整体状况,为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的具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是相互利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部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他们都使为了能够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两者的规划思路不同,土地规划属于有控制规划,城市规划则属于无控制规划,我国地方政府普遍都热衷于城市总体规划,希望把自己的城市规模做的越来越大,规划部门为了迎合上级政府的旨意,和自己的私利,也总是把城市做成大规划,大规模,从而导致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困难。另外,两种规划参数的统计口径、土地分类体系,法律地位以及政府的行政态度均不一样。

2.3 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我国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土地预审制度不完善,批后建设监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另外验收监管欠缺,执行不严,验收制度存在漏洞,对建设用地有些地方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并且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为了扩大征地范围,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现如今强拆事件不断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价格过低,造成农民财产的流失,圈地,卖地现象严重,现在各地城市边界都在不断扩张,大造新城现象屡屡不断,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政府有钱了,开发商富了,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了。政府垄断建设用地供给,导致很多违法用地的事情出现。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政府大楼壮观豪华,禁而不绝,因为一些建设用地是无偿划拨的,所以导致用地的粗放利用,大大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

2.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制度不健全

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虽然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清晰的明确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但是国家并没有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政策,如何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控制尚不明确,土地利用活动中的违反规划的现象也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

3 对策分析

3.1 做好水土保持,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首先要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其次要进行强化造林治理,针对造林不易成功的陡坡地,要辅以培地埂,挖水平沟,修水平台地等工程强化措施;加强预防监督职能的发挥,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强水土保持的科技投入,提高科学治理水平。做好水土保持,可以涵养水土,保护植被、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美化景观,保证生态系统各种生物链条的正常运转,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2 提高规划质量,注重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依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将各种规划整合为一个整体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好各种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的工作,尤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这两者之间协调的基础是图件的比例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较大的比例尺进行实测,以便保持现状图的真实性,这样地界线和用地范围才能有一个较好的协调。另外要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不同点进行修正,同时,还要注重总归内部的自我协调,做好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当前重点是做好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则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协调。

3.3 深化土地使用管理制度 明晰土地产权,加强对土地产权的管理,在法律上对土地所有权进行明确界定,理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权利中的地位,使土地配置能够真正反映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协调;细化土地权能,建立如空间使用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等权能,有效的促进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建立土地价格机制,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避免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乱用权利,对土地价格进行操纵;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建立政府授权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理顺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角色和定位;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从根本上打断政府垄断征地特权的局面;对原划拨用地采取灵活的政策,将其纳入合法的运营轨道,以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土地市场有序发展的需要。

3.4 加快规划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进行修编,是保障土地利用规划落实的重要依据,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才能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才能对违反规划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从而维护法规的权威性,也有助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另外,要对公民进行对规划法规的教育学习,提高依法用地的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推动依法行政。完善规划管理领导责任制、规划公示制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用审批会审制度、规划审查制度、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不断完善各项实施细则,提高各项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4 小结

土地是生态系统存在的基础,是经济活动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关系着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关系着人类基本需求的供给保障,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从长远利益及全局出发,对我国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做出的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义重大,因此,十分有必要加强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

[2]韩荡.适应城市规划的土地利用计划体系初探[J].城市规划,2002,26(11):46-48.

[3]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M].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1991.

[4]安萍莉,张凤荣.土地和总体规划的理论体系研究[J].资源科学,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