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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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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网络公共领域视角

研究网络公共领域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从理论上讲,研究网络公共领域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当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理论体系是一个有益补充。其次,从实践层面来讲,该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以网络环境为背景,以现状问题为研究对象,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对策,能够直接指导我院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继而推广开来,对其他高校提供借鉴意义,对当代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构建法制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法律认知不足

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原因之一在于对法律的认知不足,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调查显示,50%的学生对宪法、民法、刑法不是很了解,55%的学生只对婚姻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有一定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少,直接导致其对法律认知的不足,遇到困难时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一部分人看到了社会上的一些不合理现实,看到了个别案例、个别人员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影响其对法律权威性的判断,认为法律是管理者的武器,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错误的认知误导大学生对法律认知的深入发展。

(二)法律观念淡薄

很多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只存在于守法的层面,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形势更加复杂,犯罪活动更加多样化,大学生要提升法律观念,逐步增强法制意识,能够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近年来由于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导致了一系列案件。如大学生对合同法知之甚少,有部分大学生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却不知道如何维权。因此应该积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法律信仰缺失

从高中步入大学时代,大学生的能力得到了提升,各方面认知都有所改善,并且逐步向社会融合。面对社会中形形的法律问题,面对各种违法犯罪案例,大学生会产生自己的判断,对违法事件的处理是否公开,有一个基本的评判标准,久而久之形成自身的法律信仰。此时大学生对社会中个别热点案例,有自己的法律信仰与评判标准,很多大学生不再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造成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社会影响

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受到社会的影响,目前社会中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对大学生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如食品安全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大学生判断失误,对其法制意识形成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我国封建社会时期较长,对我国法治具有深远影响,过分依赖与崇拜权力,淡化法律,对法律权威造成影响。

(二)学校影响

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学校负有责任,目前很多高校延续高中习惯,对学生的最终考核只注重学分,重分数轻能力,使大学开设的各种法律课落实不到位,最多只是使高校学生对法律条文有一定认知,没有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知,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既没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又没有养成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习惯。特别在高校林立的今天,很多高校大学生闹事现象十分严重,校园氛围不佳,大学生法律意识还未形成。

(三)大学生自身原因

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与自身有十分重要的关系,首先很多大学生沾染了社会中的不良风气,行为习惯不佳,小打小闹最终演变成违法乱纪。其次大学生自控能力不强,经常交往一些不良的朋友,在社会不良青年的影响下,消费欲望不断加强,演变为违法犯罪。再次,部分大学生素质不高,家庭教育能力有限,上大学之后脱离家庭的管束,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法治主体意识

首先要培养大学生法治主体意识,逐步改变法律高高在上,与己无关的想法,要让大学生明确法律与自身息息相关,自身就是法治的主体,遇到困难和情况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认识到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具有公平公正的特点,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才能在今后工作与生活中维护法律,正确使用法律,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优化社会法制环境

一是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积极完善宪法及所有法律,保证订立的法律是最合理的法律,并且司法、执法部门保证认真贯彻执行法律。二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用道德标准约束人们的行为,指引人们的行为,用法律准绳规范人们的行为,评判人们的行为。特别是不断优化网络环境,从多个方面多个层面入手不断净化网络,有效限制人们的言行,不要夸大个别事件的影响力,不要把个别事件当做普遍现象,同时积极引导受众对个别事件的看法,政府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对个别特殊事件发表官方声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对大学生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以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三)强化家庭的法律意识

家庭法律观念及法律意识对大学生行为具有重要影响,研究发现,父母的法律意识对子女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遗传影响。面对一些重大事件,家庭对事件的判断与评论影响大学生的判断,甚而影响大学生法制观念形成。因此应该不断强化家庭法律意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可以积极推动社会法制进步与发展,反之亦然。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积极鼓励强化家庭法律意识。

(四)改革高校的法制教育

首先高校要进一步重视法律素质培养,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改变大学生法制课的教学形式与考核模式,不仅注重理论教授,还注重学生实践应用,切实从高校法制教育课上下工夫,提高网络公共领域视角下的学生法律意识。其次,加强法律实践教学环节。不同部门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法制教育比赛、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现场,不断改变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式,提高其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能力。

(五)加强大学生的自我修养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2篇

一、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的就业法律教育是以学生为立足点,基于学生如何提升就业法律素质和法律运用能力,而开展相应的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工作的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其就业法律意识和法律维权的自觉性,使其具备自行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进而在就业择业中不走弯路,真正实现合法就业、高质量就业。

(一)就业法律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能否培养出素质好、能力强的人才是高校教育质量优劣和教育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志。高等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专业人才,更在于培养具备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公民,进而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在当今的法治社会,综合素质高的人必定是知法、守法和懂得如何用法的人。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相对知识水平较高,理应法律素质较好。然而一些大学生在择业就业中所表现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个人信息造假等,却否定了这样的判断。大学生求职时普遍存在的法律无知、弱知等现象令人堪忧。大学毕业生是高校的“产品”。求职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转折,是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接受社会历练的起点,亦是高校的教育水平接受社会考验的开始。大学生择业就业中所体现的法律素质和能力直接标示着高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开展就业法律教育,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是高校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在现代法治社会,就业法律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就业法律教育是确保大学生就业质量的有力手段

随着近些年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就业工作已成为各个高校的重要工作。大学生的就业质量成为衡量高校教育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我们知道,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不能仅仅体现在一次性就业率上,它不仅取决于大学生毕业走出校门时能否找到一份工作,更取决于其求职手段和过程是否合法、工作岗位和内容是否是法律所允许的,即其所从事的工作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非法工作,即使工薪再高,也必然会为社会所唾弃,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自然,这样的谋职就业,定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其质量如何就无需费墨评说了。培养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质旨在使大学生懂法、守法,其求职就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均合乎法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就业法律素质高的大学生在求职择业时不仅法律意识强,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能够依法择业、就业,这为其将来的职业生涯顺利、稳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进而可以终身受益。因此,开展就业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质是确保大学生就业质量的有力手段,是保障高校就业成效的有力措施。

(三)就业法律教育是促进高校教学科学化的重要措施

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主要手段。要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必然要有科学化、高水平的教学。科学化、高水平的教学不仅包括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也包括切实有效的教学实践。在现代法治社会,科学化的高校教学必然符合了法制化社会的要求,也应该培养出法律素质高的大学生。大学生求职就业时所表现出的法律素质如何,自然也就能够反映出高校的相关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的科学化程度。然而,就现实而言,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教育重视仍然不够,对其法律素质培养的实践与探索仍显不足。高校教学中还没有设计一套旨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管理制度和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法律教育课程在高校教学中占的比例很少,非法律专业只有大学一年级《法律基础》一门必修课程,且与《思想道德修养》并行开设,课时有限。大学生对《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难免导致就业应聘时出现法律盲点,如缺乏合同意识;对权利侵害现象缺乏明辨力;不知如何维权;违约、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等,如此,我们不能不说,高校教学科学化不足难辞其咎。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没有实现。所以,促进高校教学科学化,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教育。

二、高校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现状

开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任何阶段的教育都应该追求的目标。毋庸置疑,开展法律素质教育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今就业形势下,培养学生的就业素质和能力成为了各高校的一项主要工作,其中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可忽视。然而,总体上,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还十分薄弱,亟待加强,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开展就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尚显不够,没有对高校提出相关的指导意见和要求。从高校管理层面讲,多数高校的管理层尚没有认识到对大学生开展就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没有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学校教育工作发展规划之中,更没有把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作为一项专门工作来抓,自然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考评机制和实现体制予以保障。所以在整个高校教育发展中,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基本上处于“缺位”状态。从一般教师层面看,专业课程教师多关注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传授,而很少关注或不关注学生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从学生层面看,似乎已经习惯了被学校和老师引导,很多时候处于被动状态,对其就业时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几乎没有认知,处于无意识或弱意识状态,不知道应该怎样获取相关信息、怎样培养自己相应的能力。

(二)尚未建立起一套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课程体系。课程教学是高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完善的课程体系是高校提升学生素质的有效手段。要培养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质,自然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就目前状况看,一方面,高校尚未把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相关课程列入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在高校教学中还没有设计出一套旨在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现有的法律教育课程在高校教学中所占的比例极少,课时有限。而与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培养有关的课程则几乎是空白,因此,大学生对与就业有关的法律缺乏系统的了解,亦难怪很多大学生对《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就业应聘时的违约、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违法行为发生时很多学生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在企业出现违法招聘行为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不知道如何维权。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教育应尽早提上高校课程设置的议事日程。

(三)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方法欠缺,难以收到实效。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不是一日之功,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多种方法并用,唯此,才能真正获得实效。目前,不仅高校的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需求,而且,已有的很少的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活动,也是形式单一、方法缺乏有效性,难以收到实效。笔者曾询问过多家高校的就业指导负责人,他们要么说不曾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要么就是只偶尔开展过相关的讲座,其他活动很少开展。如此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对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培养方法的探讨需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这直接关系着教育的效果如何。

(四)缺乏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队伍。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工作,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队伍是必不可少的。目前,由于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尚没有引起各高校的关注,显然,专业化的教育教学队伍尚未建立,现有的就业工作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很少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非法律专业的各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法律专业除外)在教学实践中则多传授其专业知识,而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难以或无法承担对学生的就业法律教育和指导工作。法律专业的教师则多对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设相关课程,而很少对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即使有的法律专业教师开设公共校选课,由于课时、人数和其他因素的限制,学生的受益面也很小。可见,一支专门的、专业化的教育教学队伍亟需建立起来。

三、加大改革力度,推进高校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工作

(一)要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万事成功皆始于认识和理解。培养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质亦如此。一方面,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高校就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纳入日常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并对高校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另一方面,高校则要提高认识,要把法律的学习视为大学生择业、就业的切身需要之一,应向学生广泛宣传国家制定、颁布的与就业有关的法律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纳入法制轨道,使大学毕业生依法就业。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作用,为学生提供指导、答疑解惑。要明确就业法律教育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列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日常的教学管理,并设计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予以保障。专业课教师要强化自身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身体力行,在教学实践中不仅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塑造学生,而且以自己高尚的法律精神感染学生。此亦法治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同时,大学生自己也要加强对就业法律教育的认知和理解,强化自主学习,主动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法律运用能力。

(二)构建较完善的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教育,着眼于提升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质和依法行事的能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既是高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科学化的探索过程,也是大学生法律素质和能力逐渐形成、提升的过程,是一个延续不断的过程,应该贯穿整个大学教育阶段。结合我国目前高校教育的现状,构建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可考虑根据大学生认知和思维发展的特点按照年级设置专门的法律课程。如对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一年级新生,不是引导他们如何找工作、签合同,如何维权,而是进行成才教育、基础法律知识的教育。可在已经开设的《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必修课的基础上,增加《职业生涯成功与法律》、《劳动法》、《合同法》等基础类课程,让学生知晓遵纪守法对于人生成功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懂得自己作为一个合格公民、一个优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和需要培养的能力,帮助他们认识自我现实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异,了解当前学习活动与实现个人未来职业目标的关系,既使其懂得要为后面各个年级的学习做好准备,又激发了其更浓的学习兴趣。对大二和大三学生的就业法律教育,可设置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课程。亦可分专业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如信息工程专业可普及《保密法》、会计专业可开设《会计法》、《审计法》,师范专业可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1]公共管理类专业可普及《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等,使学生掌握更为具体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内容,增强法律应用能力。对大四学生的就业法律教育,更多的则是较为具体的法律应用教育和实战训练,为学生求职签约、入职工作做准备,如涉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职业介绍规定》等等。基础性、专业性课程和专门性法律课程的结合构成了多层次的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三)多种方法并用,确保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取得实效。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既是专业性理论教育,更是实用性的实践教育,需要发挥合力,综合利用各种教育手段和方法,以取得教育的高质量、好效果。除了开设课程进行授课之外,还可以通过板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主题班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增强就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需注意的是,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要特别突出实践训练,可通过职业人角色扮演、招聘模拟、与往届毕业生座谈交流等方式,让大学生去切身感受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并从中接受教育,获得启示。必要时可聘请律师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另外,还可探索建立高校法律教育与法治机关的合作机制,发挥法治机关对大学生的教育作用,及时聘请司法机关的专职办案人员来学校讲课,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到监狱参观、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让学生切实感受生动且深刻的法律教育。相信多种方法的合力作用定能够对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产生实效。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3篇

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二: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调查主体

1 相关社会背景和主要目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 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 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 调查对象的选择与简要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的是高校在校及刚刚毕业的大四学生。

3 调查方法与过程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各大高校展开不记名调查,共征集问卷139份。

4 调查结果及分析(原始问卷见附录)

你的性别

A男 45.61% B女 54.39%

你的你所在年级

A 大一 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本次调查覆盖面比较广,男女比例较为平均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 40.29% B一般关心 56.12% C无所谓3.6%

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13.67% B一般62.59% C较弱17.88% D很弱5.87%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

A 很紧密41.77% B 一般50.21% C几乎没有8.02%

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为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何而来

大多数同学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与电视,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

接下来的三个小题,我就参加调查的同学的法律意识做了测试

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 11月4日 24.74% B 11月27日 12.27% C 12月1日17.27% D 12月4日 45.45%

当被问到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时,只有38.6%的同学选择了一定会,大部分的选则了偶尔会,这就表示了大学生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意识,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保护自己应该有的权益。

当被问到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绝大多数的同学会选择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表明了当代大学生还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知道怎样才是合乎法律的行为。但是仍有一小部分同学需要完善。

当被问到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时,答案出现了很严重的偏差。法制宣传日是每年12月4日,但是只有45.45%的同学知道,还有54.55%的同学选择了我所设置的干扰项,这就证明,法制的宣传在各大高校中很不到位,很多高校并没有在12月4日得时候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活动,致使大学生法律知识缺失。

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什么

你认为学校可以通过那些途径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多选)

这是两个带有主观色彩和建议性的问题,大部分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够完善和教育制度的问题是引起法律意识缺失,同时他们愿意并且希望学校能够以相关法律课程以及宣传的形式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

你对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建设方面有何看法

这是一个不是必须答的问答题,一共有55人回答了我这个问题。很多同学认为,大家现在基本的法律意识是有的,并且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不应该。但是具体到生活中如何实际运用这些知识并且切实让他们发挥功用就不得而知了。他们认为,应该告诉大学生,如何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对现在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些法律方面的纠纷作出合理的规避与应对。

5 对于结果的评价

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

在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质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高校作为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从而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的人才,来迎接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对高校教育提出的迫切任务.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民族发展的重任,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他们的素质水平直接代表了我国年轻一代的精神面貌,反映了我国参与世界竞争的实力.众所周知,素质教育是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在全面进行素质教育中不能忽略对受教育者法制意识的培养,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作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要长期不懈地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对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改进意见

1 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硬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对提高学生自身免疫力极为重要.通过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判断能力.自觉地抵制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于培养他们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情感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因此.不仅在课堂上要宣讲法律知识.法制理论,还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闭路电视等多种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典型生动案例剖析等形式,寓教于乐,使法制深入人心,使学生知晓其中道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时时处处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把他们心中存在的零碎的,分散的和不系统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提高为完整,系统和科学的法律观念,使他们从法律方面认识到自已的权益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法,学法,懂法。

结束语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而知法,守法,维权更是我们了解法律的过程。总之,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附录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请您认真,如实填写。

1 你的性别

A男 B女

2 你的你所在年级

A 大一B大二 C大三 D大四

3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 B一般关心 C无所谓

4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B一般 C较弱 D很弱

5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

A 很紧密 B 一般 C几乎没有

6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何而来(多选)

A电视 B 报纸 C 课本 D 家庭 E 其他

7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 一定会 B 偶然会 C 无必要 D 无所谓

8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B用武力解决 C通过关系解决 D感到委屈但是觉得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E根本没有在意过

9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11月4日 B11月27日 C12月1日 D12月4日

10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什么?

A考试教育制度不合理 B家长老师朋友的影响 C和会不够发展 D其他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4篇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分别从在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的体育学院中分层次随机抽取100名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为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访谈法。

2研究结果与分析

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主要从贵阳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法律的态度两方面展开调查,调查结果见表1和表2。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们所调查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当中,只有40%的人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30%的学生对其的了解比较模糊,而对我国法律体系一点也不了解的学生仍然占30%。同时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在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当中,90%的学生来自城市;而由于贵州省的农村基本处于一种闭塞贫困落后的状态,同时高中阶段又缺少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因此,90%以上的对我国法律体系缺乏足够了解的学生主要来自贵州省的农村地区;在调查中还发现,仍然还有39%的学生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一事实还缺少足够的认识,《民法通则》是我国目前已经实行的一部法律,但是在所调查的学生当中,还有70%的人对此还缺少了解,在“违法”和“犯罪”的概念理解上,绝大部分学生还不能明确的区分其差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准则》是每名大学应该了解的一项法则,但是仍然有40%的学生对其了解还不够。从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调查的学生当中,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还不够,这种状况势必造成这部分学生很难在实践中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当今法制社会,法律对一个人的发展和成长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构成当今大学生综合素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表2可以看出,90%以上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对一个人而言非常重要,这说明绝大部分贵州省贵阳市高校中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的价值持认可的态度。而在回答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60%的学生选择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而有30%的学生选择采用报复的方式。出现这种状况也许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自身所具有好动、好斗的性格特征有关。同时也有10%的人选择忍的态度,做出这种选择的学生大部分抱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态度;在回答“当你朋友违法了,自身所选择的方式时”,有90%的学生选择了视而不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学生进行了访谈,结果发现,绝大部分的学生认为包庇违法的朋友是非理性的,举报朋友是一种不义之举,出现这种情况与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重情义、讲义气”的性格有关,这也表明义气情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对法律的正确态度。在“在择业过程中,大学生可以随便毁约吗?”的回答上,90%的人认为不可以随便撕毁合约,但也有10%的学生认为可以随便撕毁,这表明部分学生对法律的态度还存在阴暗的一面,出现这种状况与目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自身的价值观取向有关。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法制教育;缺失;补足

一、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1.有序实施创业行为的现实需要。大学生创业不仅仅是创业项目接受市场需求检验的过程,也是与不同的政府部门、风险投资公司协商互动的过程。大学生创业涉及创业实体的登记注册、创业资金的募集筹措、公司章程的编制、企业印章的刻制、机构代码的办理等流程。这些流程程序复杂和要求严格,很多时候成为了阻碍大学生创业进程的因素。但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创业流程进行了清楚明确的规定。大学生只要熟悉这些创业的法律法规,就可以避免“不碰壁”和“少走弯路”。另外,大学生缺乏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不善于运用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就很难将大学生创业的优势凸现出来,无形中增加了创业的阻力。大学生创业在融资、场地、贷款、税收、培训等方面有着国家的特殊照顾,但是这些创业优惠政策作用发挥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大学生熟悉了解并能够有效合理地利用。只有熟悉创业优惠政策申请的要求、程序,清楚与行政部门良性互动的法律技能,才能更好地用好、用足、用到位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才不会让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2.有效规避创业法律风险的必然要求。大学生社会阅历比较浅薄,创业经验相对匮乏,这导致他们创业过程中很容易误入歧途。大学生创业涉及多个不同环节,稍有不慎都会出现行为失范,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不胜枚举,包括非法集资、违规经营、侵犯知识产权、服务或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技能,难以准确辨别行为的合法性与否,导致自身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甚至锒铛入狱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不仅对商业信誉带来严重的打击,很多时候直接成为了创业失败的导火索。就以大学生创业资金的筹措为例,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行为形式上具有相似性,辨别起来具有相当的难度。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就很可能区分不清楚正当资金募集途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在创业实践中就可能误将非法集资当成民间融资,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困扰。3.有力维护创业权益的自身要求。大学生创业起点较低,创业资金相对有限,创业过程中合法权益如果遭遇非法侵害,导致的结果可能就是创业的失败,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他们正当权益被侵害而不自知,或者他们知道却不懂得如何捍卫合法权益,最终陷入被动无奈的窘境。大学生在与合作者、经销商、消费者等发生纠纷时,除了具备必要的协商和解的技巧以外,仲裁和诉讼才是解决商事矛盾以及维护正当权益的最有效手段。促使大学生熟悉运用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地甄别和避免商业诈骗等陷阱,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成为了提高创业成功率的现实需要。换言之,大学生创业教育中要有意识地培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鼓励他们学习掌握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技能,使他们一旦在参与市场生产经营遭遇到不法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

二、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探究

1.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中法制教育课程的缺位。“创业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创业教育内容的设定,只有与时俱进、追求创新、注重全面素质教育的内容才能更好地提升创业教育的品质。”[1]我国大部分高校专门开设了企业战略管理、服务营销管理、财务会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知识支撑。这些课程直接指向大学生创业过程所必需的能力和品质,很有现实意义,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很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创业法制教育课程比较零散。部分高校错误地认为,大学生已经学习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不必要再专门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法制教育,实则不然。因为课时有限等原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所涉及法律知识大多为各个部门法总则内容的介绍,“蜻蜓点水式”的法律知识学习难以真正建构起大学生的法律观念与法律知识体系。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资金的担保借贷、经营实体的工商注册以及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等都直接要求他们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中专门性、系统性的法制教育课程的缺位,导致许多大学生创业实践面临具体法律问题时束手无策,举步维艰。2.创业素质评价体系中法律素养指标的失位。现有的创业教育简单地将创业素质划分为创业专业知识,诸如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创业心理素质,诸如坚持不懈的精神;创业意识,例如创业的观念与期待;创业热情。从测评体系所归纳的四大创业素质维度中可以看出,创业教育无形中将创业法律素养忽略了。创业法律素养的培养成为了大学生创业素质培养中可有可无的“点缀”。大学生创业素质结构中缺失了必要的法律素养,导致他们在面临具体法律问题时候处理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3.创业法律教育中法律认知与法律技能的脱节。创业法律教育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比较突出,难以真正发挥其在大学生创业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因为缺失了专门化、系统化的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很多创业导师在涉及创业法律教育时候只是注重强调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具体的法律知识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创业过程中的正当权益却没有涉及。这样一来,大学生了解到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如何具体地运用法律知识与技能,实现正当权益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创业法律教育中只是简单停留在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论述,而忽视具体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培训,实质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中法律认知教育与法律技能培养之间脱节的重要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难以真正培养起对商事行为合法性的敏锐辨别力和面对非法侵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行动力。

三、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推进的有效路径

1.调整创业教育课程的结构,弥补法制教育的空缺。首先,补充专业化的创业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要确保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的专业性、系统性,就要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高校可以建立以校内法学教师为主体,校外专业律师为辅助力量的“专兼结合”师资队伍模式。“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结构,既能够保证创业法制教育课程设置的长效性,又能发挥专业律师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增强创业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其次,增加长效化的创业法制教育课程。高校可以根据大学生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根据大学生创业实践的需要对部门法的内容进行整合重构,开设贴近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法制教育课程。大学生创业涉及的部门法数量较多,对每个部门法的内容进行细致教学的做法并不现实。例如大学生创业初始阶段,需要了解的可能是《担保法》《民法通则》中关于融资借贷的法律知识,而创业创业拓展阶段则需要了解《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整个创业过程涉及的法律知识相当庞杂。基于此,高校可以根据大学生创业不同阶段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将大学生创业必备的法律知识挑选出来,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授。如此,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就更具针对性与实用性。2.转变创业素质结构的认识,加强法律素养教育。一方面,科学设计大学生创业素质的测评体系。要转变当前大学生创业素质测评体系中普遍空缺法律素养的情况,就要有意识地将法律素养作为大学生创业素质测评与完善的一项重要指标。评价体系是创业教师和学生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的一项重要导向。增加法律素养在创业素养评价体系中的份量,有助于更好地督促教师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自觉性以及激励大学生学习创业法律知识与技能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高校创业教师要转变思想认识更具针对性地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素养。许多高校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专门配备了创业导师。创业导师要将创业法律素养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落实,创业导师思想认识的转变,能够更加全方位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质。3.优化创业法律教育的过程,促进知行合一的实现。首先,要丰富创业法律教育活动形式,巩固创业大学生法律知识。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活动时,可以专门增补法律教育的相关活动,诸如创业法律知识竞赛、创业法律案例分析等。举办专门性的创业法律教育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地突显学习掌握创业法律的重要性,还能为大学生熟悉了解相关创业法律法规搭建重要的平台。其次,要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高校负责创业的部门要主动与企业单位建立合作机制。高校鼓励创业大学生深入到企业一线,细致全面地了解创业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能够真正强化他们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与技能的意识。而且,大学生在企业一线中能够真正近距离地接触企业的法律案例,对于大学生走上创业道路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商事纠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陈小花 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6篇

Abstract:As China's Basic Policy which is "the rule of law"got an full implementation ,legal education continued to strengthen, the whole community as well as individual citizens, they legal concept has been further enhanced. However, in-school students in illegal or even criminal situation often occur currently, It exposed the weaknesses of University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It requires us to resolve. The Higher Education as the most important commitment to the rule of law subject to the legal syste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interpret the view of " Outline of Feuerbach's theory," We want to find practical view, the theory of human nature, human relationship with the environment and education theory to provide content for the Revelation of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高校 法制教育 启示

Keywords:《Outline of Feuerbach's theor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egal education Revelation

作者简介:胡圣知(1986―),男,武汉纺织大学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其法律素养、法制观念如何,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但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暴力事件频发,我们不禁要深思背后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自制力以及法律观念的淡薄应是校园血案频发的关键所在。法制教育能够培养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它是个人成长不可或缺的,但在实施中形式主义却掩饰了其真正功效,导致了法制教育在高校中的缺失与不足。在坚持指导思想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时,我们可以借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一些重要理论,为高校的法制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虽然《提纲》没有对法制教育进行专门的论述,但关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人的本质理论、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的学说为高校法制教育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背景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深入研究《提纲》所蕴含的思想对高校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揭示了教育的人本理念

高校法制教育是从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治素养的工作,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主体与客体都是人,所以对人的认识,尤其是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高校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在《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理论的基本属性。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的 “社会关系”不仅是某一种社会关系,而是“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物质关系、精神关系,也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等。社会关系由个人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及其各种关系构成,而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又是在社会中形成与发展的,所以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理论的基本属性。

高校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法律意识与素养的实践,怎样认识大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尤其是法律意识的状况,这是高校法制教育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人的本质是什么,不理解这一点我们就无法正确地认识大学生,也无法科学地掌握和运用人的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更无法选择适当的方式来有效地开展高校法制教育工作。

《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的高校法制教育理念。深入研究《提纲》关于人的本质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要做好大学生的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先注重研究学生的思想、行为及形成发展规律,并按其规律进行法制教育。这一理论也决定了高校法制教育也必须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变化以及法律条文,法治理念的变化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创新。

(二)《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揭示我们法制教育要融于学生生活。

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如果不把大学生置于现实生活世界中去考察,那么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无法面对现实的生活。面对国际新情势,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教育环境、教育内容和手段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学生法律意识及素养的形成必须经由切身的法律实践去体会、感悟,对于高校法制教育来说,仅靠单纯的说教、放放教育片,讲讲现实案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教育,让大学生到日常生活、求职实践中去感受,体验,同时给予恰当的指导,这样才会真正取得法制教育的良好效果。

二、《提纲》关于科学认识论的论述提出了法制教育的实践观标准

当今,大学生作为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和携领科技进步的主导群体,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而作为是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高校法制教育,它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这决定了其指导理论与认识论的密切关系。高校法制教育能否充分发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作用,与其指导理论的正确与否关系重大。

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验哲学的问题”。通过对旧唯物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错误观点的批判,阐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哲学认为,认识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有能力,是主体思维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反映。人是认识的主体,现实世界是认识的客体。主体和客体是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认识论把实践作为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从认识内容和认识形式两个方面揭示认识的来源,将认识的实践性、社会性辩证地结合起来,科学地说明了认识的本质、建构起能动的反映论。

高校法制教育作为一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素养的认识与实践活动,法律实践是检验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科学性及成效的唯一标准。高校法制的成效如何,只能用法律实践来检验。离开实践来谈高校法制的价值,就会失去客观的衡量准则。在实践的基础上,良好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才有产生作用的基础和对象,才能真正发挥指引、预测、评价、教育作用,高校法制教育也能真正发挥提高学生法律素养,传播法治理念的作用。理论一旦脱离实际,就会失去发挥作用的基础,从而导致价值也无法实现,理论则会沦为抽象、空洞的概念和教条。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的正确与否要看在其指导下的高校法制教育是否有成效,能否培养出具有良好法律意识与素养的大学生。只有当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符合客观的高校法制教育规律时,在其指导下的教育实践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另外,《提纲》有助于揭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从科学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高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它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社会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在性质上说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具有超越性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以培养一定社会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法制教育也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思想进行教育,只能从现实的人、具体的人的实际出发开展教育。从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意识实际出发进行法制教育,那就必须分析学生法律思想意识的现状,决不能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和客观条件,空洞抽象地进行法制教育。

三、《提纲》关于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理论表明了法制教育应重视环境的作用

在高校法制教育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主体和客体、教育与环境等关系,因此,研究《提纲》提出的“关于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的理论有助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以及取得良好的实效。

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者片面强调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决定作用。旧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所以说,有什么样的环境和教育,就会相对产生什么样的人,要改造人,则必须首先改变环境和教育。这种看法有一定的正确性,但由于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和形而上学性,使其片面地理解了人的行为与环境的关系,马克思说“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本人一定是受过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这种学说”没有看到人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没有看到人是积极的活动者、实践者,没有看到环境的改变是靠变革的实践来实现的。这种对环境和教育的作用的夸大,导致了“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并没有认识到人也作用于环境与教育的。马克思强调:“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与教育和人的作用是相互的。环境与教育确实影响着人类的存在与发展,但人也同样改变着环境与教育。因此,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必须正确对待和处理校园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关系。

高校必须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环境是高校教育的外部条件,是人的各种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除了理论教学、实践活动之外,环境熏陶也是各国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国外就比较注重运用如“渗透式”、“隐蔽式”的间接教育方式,重视学校环境在教育中的作用。

同时,社会化是实现法制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培养大学生法律精神和法治信仰,高等院校起着重要作用,但不是唯一的作用力量。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塑造是一个系统的社会教育,社会力量不可忽视。因为,只要教育的对象生活在这个法治的环境之下,他就必然会受到法的塑造,法的这种教育作用便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既是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巩固,又是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强化和深化,并使法制教育走出校园,成为全社会的责任和整个民族的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面临着许多的变革,,高校在法制教育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深入学习马克思的理论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深刻把握《提纲》所阐述的实践与认识的观点、人与环境与教育的观点、人的本质的观点等仍然对高校法制教育及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及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谭培文.经典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曾平.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 凯里学院学报,2009,(8).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7篇

1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和原因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关于就业问题的法律心理、思想、观点、知识和理论的总称。它左右和决定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判断,引领和规范整个就业行为和职业生涯历程。当前,缺乏法律意识是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少大学生由于在大学学习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教育,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缺乏契约意识

不少大学生没有真正认识到在就业中(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在一些大学生的潜意识中,(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都是可有可无的,签不签都没有关系,他们甚至错误地认为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的条款是对大学生自由择业的一种束缚。因此,我们看到不少大学生为了在毕业后找到一个落脚之处而匆匆签约,但是在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单位后又纷纷毁约。这种行为不仅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信任感,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必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1.2缺乏守法意识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理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诚实诚信做人。但是,我们也发现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一些大学生为了增强自身的“硅码”而选择“求助”不法分子办理假冒的奖励证书,四级、六级英语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等欺编用人单位。而且,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行为,他们大多认为这种行为只是违反道德而已。

1.3缺乏维权意识

我们注意到不少大学生在找工作时,关心得最多的是如何设计和制作简历、如何调整心态和掌握面试技巧,对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漠不关心,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运用技巧都,例如怎样才能防止在签订合同时上当受骗,怎样才能识破不良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怎样区分试用期与实习期等。大学生在追求面试成功率的同时,往往忽视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对保障大学生就业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因此他们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往往不知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容易出现求助于各种极端非法律渠道的现象。

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

在愈来愈多的毕业生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而涉人各种纠纷的情况下,我们在为他们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必须反思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所存在的问题。虽然目前高校普遍设立了招生就业处之类的机构负责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并且纷纷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对于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但是多数情况下,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的限制,这类课程对于解决毕业生就业中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仅能做到泛泛而谈。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重视不足

绝大多数高校虽然都把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但对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课时量普遍较少,所占学分的比重也比较小。因此,大多数高校就业指导课中的绝大部分课时均用于安排向学生讲授求职技巧(比如教育学生认识自己,指导学生如何着装、写简历、应对面试等),只有剩下的少部分课时才用于对毕业生进行专门的法律教育。而在这屈指可数的课时中,就业指导老师往往用于泛泛地谈及《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而对毕业生就业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就业前、就业中及就业后所需注意的基本法律问题缺乏系统性的阐述。

2.2师资欠缺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除了涉及就业相关法律理论以外,还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这门课程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广博的理论知识,而且还应具备丰富的就业实践经验,否则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但是,目前各高校担任就业指导课的授课教师多为各个教学系部的辅导员老师或者是招生就业处的老师兼职担当。因此,在缺乏法律专业教师师资的情况下,教师在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和水平有限,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仅能做到泛泛地介绍《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及违约金的适用方式等,对大学生怎样系统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的精神内涵和怎样在就业的全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缺乏具体的对策,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

2.3定位偏差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对于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在认知上存在偏差。很多高校的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大多是对就业法律某一问题的探究,多是集中于就业诚信行为的归类表述,而对如何站在全局的角度研究建设和完善相应体系的阐述相当少。实际上,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贯穿于就业的全过程,包括就业前、就业中及就业后。因此,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大纲的规划及教学内容应当考虑到大学生就业过程的特殊性。在对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定位应着眼于全局,而不是只关注于部门,以防止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后果。

2.4内容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

目前,各高校在就业指导课教材的编写上基本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因此,其中的法律教育课程的内容欠缺统一性和系统性。比如,一些地方偏重于简单地传授一些应急性的法律技巧;而一些地方则反之,除了简单地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和法学理论之外,对大学生毕业生如何应用这些理论和法条语焉不详。总之,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材,很多高校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仅能停留在对毕业班学生的突击教学上,不能做到从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求职就业的全过程对大学生进行全程化的就业法律指导,导致法律教育课程功能相对单一,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5教学形式单一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应该是一门面向全校学生,集合理论性、实践性、互动性的课程。因此,该门课程在课堂组织和教学方法上应该与普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法律专业课有相当的区别。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相当一部分高校在教学方式上还停留在灌输式教学水平,侧重于照本宜科向学生灌输教材或课本上的理论内容,而没有形成利益多样化和信息化的教学模式去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同时,法律是一门实践课程,但很多讲授这门课的任课老师或者辅导员并没有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务相关工作的经历,因此在讲授这门课程时,授课方式单调乏味,根本激起不了学生的注意力,导致教学效果达不到学生的要求。

3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和完善

市场经济在我国全面深人和发展的今天,大学生的就业分配早已迈人向社会化、市场化、法治化。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大学毕业生都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涉及面大,影响面广,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自身的完善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针对目前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明确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的定位

作为就业指导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教育课程应有明确的定位。笔者认为,其课程性质的定位是:法律教育课程是面向全体大学生传授基础法律知识和应用技巧的应用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4种法律意识—守法意识、合同意识、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守法意识是指大学生在面对就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时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合同意识是指大学生心中要有契约的意识,即遵守约定,履行承诺;在今后就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随意违反合同条款,不随意违约和解除合同。证据意识是指大学生应有收集、保存和运用证据的意识和常识,在就业的过程中应保留就业协议书的原件等相关证据材料。维权意识是指在大学生遇到侵犯大学生合法就业权益的不法行为时,在思想上具备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实践中做到运用法律的方式、程序和手段解决问题。

3.2根据课程定位,编订教材,制订科学的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法律基础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的内容相当广泛,既包括法学理论,又包含所有部门法的内容。但是,由于受到高校就业指导课的课时量的限制,并且教学对象不仅仅包括法律专业的学生,所以,要全面、细致地向大学毕业生讲授法律基础教学大纲中的全部内容是很难实现的。因此,针对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侧重于实践性的特点,在编订教材、制订大纲时,应立足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课程性质,合理分配法学理论的讲授和实际操作时间。具体来说,要重点讲授与毕业生联系紧密的合同法、劳动法、刑法、婚姻家庭法等内容,让学生体会到在就业的全过程中遵守法律、诚实信用的重要性。

3.3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

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应从2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方面,仍要发挥传统的讲授法的授课优势,将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应用技巧传授给大学毕业生;另一方面,必须通过电教化和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的方式,比如通过典型案例讨论法、网络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现场观摩教学法及诊所式教学法等充分调动大学毕业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教学优势。

3.4贯穿大学生求职就业的全过程

从毕业生就业求职的全过程来看,毕业生就业可以分为求职、签约、报到3个主要阶段。在这3个阶段中,毕业生主要面对以下问题:(l)求职阶段,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还处在“双向选择”中,尚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阶段。这个阶段最容易发生的法律问题主要体现为侵犯毕业生知情权、平等权、隐私权等权利。特别是女大学生,在这一环节中容易面临就业歧视和性别歧视等问题。(2)签约阶段,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仁方协璐或者捞动合哪等就业协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毕业大学生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就业协议不公平、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就业协议的落实和保障及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毕业生报到阶段,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就业协议并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阶段。这一阶段中,毕业大学生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不及时将仁方协讲转换为用人单位正式的捞动合哪,《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待遇和劳动条件得不到落实,试用期过长,试用期辞职与辞退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课程应该着眼于大学生就业的全过程,讲授的重点应与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相联系。

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文第8篇

【摘要】由于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大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各级各类院校都应开展对大学生的劳动法律教育,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大学生毕业以后向社会人转换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就业后,普遍存在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但是很多大学生普遍表现为劳动法律意识不高,劳动法律知识缺乏,造成了大学生就业后劳动权益被侵犯,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应作为大学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也进行过一定的法律教育,但是由于在大学以前阶段,学生一般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学校法律教育的内容一般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宪法、刑法和民法的相关内容,基本不涉及劳动法的任何内容,所以大学生在大学以前阶段的劳动法制意识是一个空白。虽然大学阶段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对于劳动法的内容只在教材的第六章(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用很少的篇幅谈及了劳动法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和处理劳动纠纷的途径。就教材而言,涉及的内容很少,而且只是介绍了劳动法一些基本原则,只论述了很少的表面内容,学生很难系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内容。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2010年做了修订,但没有增加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因此还是很难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劳动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无论从大学生以前的法制教育和大学期间的法制教育,都缺失劳动法制教育。现实中很多大学生缺乏劳动法律的知识,主要表现为学生知道有劳动法,但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知道的很少,如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在合同履行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处理等等问题,根本一无所知,表现了劳动法律意识的缺乏。在法律实践中涉及大学新毕业学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主要表现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很多条款对自己不利,而毕业生根本没有通过补充条款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如何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对劳动仲裁程序几乎一无所知,造成了自己的劳动权益不能得到仲裁的支持。从大学生劳动法制意识现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大学毕业生的劳动维权水平来看,各类高校都应开展劳动法律教育,这样可以保证大学生毕业后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同时也可以使大学生在兼职时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开展

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关键是如何开展的问题,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其主要内容应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二)、(三)为主要内容,重点是《劳动合同法》基本内容,因为《劳动合同法》基本包括了劳动法的内容,且是最新颁布的劳动法律,其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更便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是为了学生毕业以后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是如何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力的要求,使学生明确哪些情形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学生知道提供劳动在什么时候学会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说明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伤害时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问题,要向学生介绍雇佣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权益保护问题。2.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在这一部分中,要详细介绍设计劳动合同订立的所有内容,使学生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以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关系双方的知情权、不得收取抵押金及扣押证件、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期限类型、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及约定内容、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消问题。这一部分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对于上述每一个问题都必须结合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讲述,对其中重要的问题要辅助案例加以分析,以加深学生的理解,使学生以后能够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以后发生劳动争议埋下隐患。3.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在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内容中,主要介绍用人单位全面合法履行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支付、非法强迫劳动、同工同酬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问题。在这一部分要重点强调加班工资的支付问题,关于加班证据的保留应作为重点强调的内容,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的要求,对于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应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再有同工同酬在实际劳动争议纠纷中如何解决的问题等。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后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问题,因此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告知义务、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和经济补偿等问题。在这一部分中要重点强调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特别强调劳动者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问题,避免劳动权益受到损害。5.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属于劳动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程序,这一部分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样重要,在该部分中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向学生讲明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技巧,同时要强调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避免因为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要向学生介绍仲裁过程中如何主张权利和举证质证问题。(三)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安排对于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对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针对教材的不足,任课教师可以拓展劳动法律知识的讲解来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但由于课时的限制,在该课程中不可能深入讲解。第二,是在大学三年级的第二学期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因为学生在大学四年级就要开始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已经开始为就业做准备了,所以在三年级的第二学期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具有针对性,学生也急需劳动法律的知识。(四)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不同于其他的人文教育,应有针对性采用多种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专题讲座法。就是针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某一方面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座,以便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对劳动法律知识有结构性的理解。对于劳动法律知识可以分解为多个专题进行,这样使学生对劳动法律有系统结构性的理解和掌握。2.法条释义法。就是对劳动法律中的具体法条进行分析讲解,因为一般大学生都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可能对劳动法律中的法条有深刻的理解,同时有的劳动法条也确实存在着难以理解的问题,这就需要对劳动法律中的复杂容易引起歧义的法条加以讲解和分析,使学生深刻理解法条的意义,并学会在以后的实际生活中运用法条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3.案例分析法。就是通过案例的分析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通过案例也使学生能够得到启示,懂得在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遇到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本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法还可以调动学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4.热点问题讨论法。就是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普遍性和疑难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因为我国劳动立法的时间还很短,劳动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讨论,这样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

三、完善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