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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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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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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道客巴巴.技术资料: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EB/OL].. 2012-03-12.

[3] 西咸新区管委会.西咸新区打造现代田园城市新标杆[EB/OL].http:///0/1/9/42/128402.htm,2012-08-25.

[4] 赵敏宁,李青云.咸阳市土地利用对策研究[J].新西部,2011年第33期.11.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思路

中图分类号S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4)121-0154-02

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确保土地资源安全的重要方式,当前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宏观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来看,新一轮土地利用的背景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因此,展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确立科学的规划理念

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为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是采用规划的方式来引导或者是积极鼓励人们使用土地的强度以及方式等,这对人们的利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到各方利益,并且在集中协调中有效反映出来。特别是在当前的民主和法制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人们既有参与权,并且还有监督权与知情权,公众参与和规划决策的理念渐渐增强,并日益显现。展开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土地利用的服务,将人的发展当成是终极目标,衡量社会进步的有效标准。

其次,确立理性发展的理念。理性发展的理念强调采用更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土地问题,并且在基础设施、公共投资以及今后的发展计划等多个问题上实现密切合作,确定发展的目标。理性发展往往需要多个组织来一同协作,比如农业机构、社区团体、社区发展机构以及居民等的全面协作,这样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全面考虑到使用理性发展的理念,让更多的个人、社会团体以及机构等全面参与到规划利用土地中来,采用土地市场监管的方式来解决土地流失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2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

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需要从全局的视角来进行审视,全面研究每一个地方如何从当地实际出发来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多种挑战。当前,正在大力实施的规划是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整体规划的重点很有必要加以调整,但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来看,耕地保护还是目标重点,必须进行全力保护。此外,国家还特别强调耕地总量的平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农民进行耕地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还需要科学规划好建设用地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效协调人和自然之间实现和谐发展,为农业、农民创造一个好的生产

环境。

3 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土地规划的科学性主要是基础性土地统计数据本身的真实性以及规划方案本身协调的科技保障。具体来讲,一是,全面使用新的土地资源调研评价工作成果,全面查清当前的土地利用数量、质量和本身的利用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以及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提供保证。二是,在进行全面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可持续发展观等土地理念,开展土地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弹性目标的探索,制定并全面完善不同层次、类型的土地利用规划标准体系以及土地规划技术标准,创建与国情相符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理论以及体系。三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土地规划的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适当的更新,及时处理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与反馈,对规划采用动态的监测,提供管理技术支持。

其次,还需要从可操作性的方面来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的科学性。一是,从土地编制规划的整个过程来讲,规划成果的关键是重在有效的措施。从规划的功能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应具有上下密切衔接的功能。二是,具有同级之间的互相协调功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到规划的同一级协调问题,彼此间如果协调不到位,就会对规划实施的具体效果产生负面效应。三是,全面发挥对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布局指导作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一些不科学内容进行修订。还需要全面管理好台账,对不同的国民经济部门应该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四是,全面发挥好资源保护以及协调利用方面的功能。土地利用整体固化及时确保空间的可用与可建,更是确保那些地方可以进行开发,哪些不需要开发,或者是对生态相对敏感的区域如何去限制开发等。最后,注意各个地区间开展有效合作。特别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来对调整进行统筹安排,提升土地利用整体水平。

4 强化土地规划监管实施的力度

首先,创建土地利用规划监管实施的保障系统,让编制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得到全面的落实。其次,确定政府规划实施监管的内容与责任。也就是强调政府制定的一些区域性规划进行全面的实施,还要对下级规划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得以监督。最后,规划实施的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对存在的涉及到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每一级的主管部门管理力量与机构组成,也要承担相关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土地利用监管水平。

总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确保土地资源安全,科学使用并保护好的土地的重要依据,更是国家展开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方式,因此,做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确立科学的规划理念,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强化土地规划监管实施的力度,从而提升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实施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付翔,王慧珍,段建南.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实施的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宏观管理;管理措施

对于土地利用规划来说,其核心在于实际的实施。那么为了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顺利有效地实施,这就需要我们对其实施的过程进行严密管理。在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充分的应用法律和经济以及技术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综合性的管理,通过土地利用的实施计划、项目的审核、基本区域的划分、土地利用执法检查、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等方法,对整个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管理,这样才可以将其作用在社会经济中充分的发挥出来,让土地利用规划付诸于行动,做到真正的实施。

一、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认知

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当地或社会的经济发展的情况及要求,综合性的去安排各个行业的用地。运用法律法规对城乡建设、土地开发以及各项土地的利用任务进行监督和规划,以便于这些土地利用活动都可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实现科学合理的利用土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对于土地利用规划来说,一般可以分为编写计划、审批以及管理等三个方面,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长期性工作,其核心工作在于规划的实施,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的各项目标、发挥出自己对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条件。相关的部门应该认识到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实施管理的重要性,了解和明确实施管理的目的以及要求,切实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以便于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规划的目标实现。

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中的问题

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规划工作中最重要的便是实施管理,它的好坏直接的影响到了最终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能否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也是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实施管理在实际的规划化工作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首先是对规划用地审批时的审核机制不健全,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建设用地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再者是许多的用地没有按照先关的标准,超出了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土地范围,违背了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些标准及相关条例。还有许多的地方政府对于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不重视,对于相关的审批不严格,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地方建设用地紧张,对整个的管理造成了比较严重影响。

三、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中严格的执行建筑用地的审核机制

对于建筑用地可执行性的研究分析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以及标准来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条例的不得通过审核。对于是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批准的有关能源、交通、水电、矿业以及军事设施等等这些建筑项目,需要占据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确定的建筑用地之外的土地,可以在用地的审核中,提出对于规划的调整意见或建议。未通过审核的建筑项目,土地行政主观部门不可受理建筑用地的申请。

(2)切实做好对于农业用地的审查工作

在对建设用地的审批中,各级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划来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由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的部门发表出相关的审核意见或建议,对此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划的计划负责。对于要求单独选择建筑地址的建设项目,并且已经加入到土地利用总规划计划中的,要及时的做好各种审核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批准用地。没有加入到土地利用总规划计划中的,但是符合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按照相关调理的要求,及时的调整规划计划,并将调整之后的计划上报进行审核。对于没有加入到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中,同时也没有符合相关条例的建设项目,但是确实需要的建设项目,需要对计划进行修改,同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上报审核。所申报的农业用地的范围,不能超过原有计划中城市和农村以及城镇的总建设用地范围。因为特殊原因,小部分征用的,要对整个的土地规划进行相关的调整,并且落实到关于规划的建设图纸上,再上报,通过有关部门的确认审查即可。

(3)加强对整个城市的规划、农村的规划以及乡镇的规划的审查

对于上报到国务院的整个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计划报表时,省级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的法规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规划中计划内的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要和土地利用总规划相结合起来。规划所完成的期限不一样的,需要对城市的人口以及人均用地的指标是否合理进行严格的审查,结合土地利用水平的相关规定,确认出合理的土地利用范围。对于地方政府所审批的土地利用规划报表,也是需要参考上述的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机制。

(4)建立起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查体系

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规划的领导下,周密的计划和编写出土地开发以及整理的规划,用来对总规划进行深化和相应的补充。土地开发及土地整理的项目确立,必须是严格遵守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条例,并且依据土地利用的总规划。土地利用的计划是实施总规划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建立严格的计划审查制度,充分的发挥出计划对整个的规划所起到的调控作用。

四、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中实施管理水平的措施

(1)制定完善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审核,促进规划的法制化

土地利用的总规划是土地利用以及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作用,城乡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等各个项目都要符合规划的基本要求,不允许在任何地方、任何的领导对规划随意的更改。擅自修改已经确认的规划,并且违反了规划用地的标准的,要依法进行查办。

(2)加强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实施管理水平

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我们运用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等现代化高科技技术来加强和促进,使得工作可以顺利合理的完成。同时要加快规划管理数据库的开发,尽快的将全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起来,并且积极的开展地方上的规划信息系统的试点建设,指导和促进各个地方工作的顺利进行。运用科技手段,对规划的开展进行实时的监控,加强了规划实施管理的效率,使得对土地利用规划所发挥的调控作用大大增强。

(3)加强队伍的规划建设,保障实施管理工作的展开

加强队伍的规划建设,不仅有利于建设队伍秩序有效的开展工作,而且有利于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修养。而且施工预备人员的岗位培训必须完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上岗人员也必须遵守法规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完全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办事,不得徇私枉法,更不得,并且严格制定奖励惩罚制度,并依此施行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对于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小组要进行表彰并呼吁全体员工以此为榜样进行学习,而对于违反法制法规的工作人员也绝不姑息,按照奖惩条例进行相应的出发措施。

结语:

土地利用的规划实施管理关系到整个规划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例以及法规。认真的执行,为现代化城市建设发挥出良好的调控作用,使得城市合理的应用土地,对整个的土地利用做出科学的计划,使其能够使得人们在城市中的生活更加便利,更好地服务于民。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城市交通;现状;关系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our country city traffic also have developed rapidly, and urban land use and urban traffic planning interrelation of urban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urrent urban land use and the urban traffic planning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land use and urban traffic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is further. The author also hope that through the analysis for the urban land use and this urban traffic planning process provide related information.

Keywords: urban land; The urban traffic; The present situation;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现状

对于城市土地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居住用地等。而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也对以上三种用地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像对于商业用地,其根据所在城市的地理位置分为中心商业区,城郊商业区以及小区商业区等;像居民用地根据城市的收入分为高收入、中收入以及低收入居民用地。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都是结构单一的中心结构模式,即就是只有一个城市中心,且一般都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由此就造成了城市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以及交通压力大和环境压力大的现象。对于这种问题则对整个城市进行多中心布局即可,将城市中心均匀分布在城市的各个位置,从而避免过于集中。在当前中国城市土地利用中还存在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规模过大以及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于城市规模,城市土地利用的强度不合理等问题。如今,各大城市都开始在郊区建立新型工业园以及居住用地。同时,在当前城市发展以及城市中心土地价格急速上涨的情况下,城市中心的居住用地会越来越少,而城市中心的居民以及消费者等也呈上升趋势,则城市交通规划以城市中心为重点成为必要。

二、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相互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循环的作用与反馈的关系。城市土地利用对城市交通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同的城市土地利用状况都有不同特点的交通模式与之对应。当然,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对于城市土地利用强度过大,必然会造成城市交通压力大,严重影响城市的交通。而在城市实际的规划过程中,交通规划必然也会在空间上影响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土地的利用状况。笔者认为,在认识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关系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2.1 土地利用结构决定交通运输需求

城市土地开发方式对城市交通的发展有着能动作用,当然,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在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关系的研究中可以知道,城市内部居民的出行方式以及交通量等,基本上是利用空间分布的一个函数。城市中当有新的土地开发时,必然会产生新的交通需求,当然也就改变了原有的平衡,则建设新的交通设施等成为必要。城市交通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状况,城市土地的利用不仅决定了城市交通源,而且也决定了城市交通量以及城市交通方式。这也就使城市土地利用状况要求不同的城市交通模式与之对应。

2.2 城市交通的建设影响土地利用结构

交通作为城市的骨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的空间结构。同时城市交通发展的状况也决定了城市自身的形态以及城市发展方向,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因此,在对城市交通进行规划时要有长远的规划以及眼光。特别是在以往的研究理论像土地规划和经济地理中就有提到,地租理论是土地利用量评价的主要方式,规划依赖于地租价值。

2.3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协调

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土地利用与交通设施的关系。土地利用决定着出行生成活动,这就使土地利用决定着交通设施的需求。当然,对于城市交通设施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土地承载的活动,从而改变城市土地利用的状况。而在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中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从这个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相互关系图中可以看出,在这个环形的任何一个环节改变都会给其他环节带来影响。特别是在一个城市中,从土地开发利用出发,总是希望土地利用效率越高越好,尤其是对于城市中的某些黄金地带,都是投资者们都希望得到的。然而,对于这样的黄金地带过度的开发利用,必然出导致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不协调问题出现,也即导致出行的增加,然而对城市交通的设施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交通设施得以改善。对于可达性的继续增加,则又会吸引人们对该地区在人力以及物力方面的加大投入。这就是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相互反馈的过程。

三、 结束语

正确认识以及理解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相互关系,从而解决城市中的交通问题,同时也要进一步发展以及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的交通机制,保证城市土地充分高效利用的同时,保证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当然,这需要建立在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有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而在对其关系的认识时可以从土地利用结构决定交通运输需求,城市交通的建设影响土地利用结构以及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互协调三种关系着手,从而对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两者有着正确的认识与理解。

参考文献:

[1]贺奇,张大伟.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协同发展分析[J].科技信息, 2010,( 27).

[2]陈燕萍.城市交通问题的治本之路[J].城市规划,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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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侯立文, 谭家妹. 城市交通用地的研究[J].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3,(1).

[5]刘澄清等.城市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

作者简介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5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要求,通过科学预测,对土地利用规模、布局结构、开发秩序所作的统筹安排,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从我县来说,它事关当前城乡发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更事关全县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这次修编工作。

(一)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化、城镇化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就来讲,我县是农业大县,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的急速增加,发展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如何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国情、县情出发,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控各类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

(二)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基础。党的全会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年10月23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规划》包括总量指标、增量指标和效率指标三大类,其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这六项为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是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这些指标再次传递给我们两个重要的信号:一是突出对耕地的特殊保护,二是强调对建设用地的控制。这两大信号突出了耕地保护与控制用地的核心管理意图,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土地“闸门”将进一步关紧。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现这些指标,关键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只有科学修编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管制措施,才能真正把国家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

(三)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就我县实际情况看,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大批工业、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渐暴露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我们必须通过规划修编,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必须通过规划修编,加强区域调控和管制,统筹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特别是以工业化为核心,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重点,这些都必须要有充足的土地指标作为保障。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从发展的角度、战略的眼光去认识,去谋划,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去做,绝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给今后发展留下后遗症。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高水平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期年是年,一直要延续编制到年,时间跨度大,规划期限长,既要重新确定规划期间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方针,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分配。我们必须理清思路,抓住关键,科学统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修编任务。

第一,要扎实开展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工作。规划实施评价是修编规划的前提,也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年开始修编,年批准实施。由于上轮规划没有预期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推进,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部崛起和我县“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战略的实施,逐渐暴露出发展战略定位不准、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无法适应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尤其是一般农田的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为了吸取经验和教训,我们对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价,提出改进规划修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增强新一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要认真研究有关重要问题。要从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出发,有针对性地研究一些重要问题,为规划修编工作提供支撑。一是充分论证土地资源的承载力,科学分析经济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提出统筹经济建设与土地利用的措施。二是对城镇化进程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进行研究,提出规划期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数量和空间布局,并研究实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的新机制和保障措施。三是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土地的集约利用潜力,研究建立用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盘活存量用地的措施。四是研究我县社会经济活动对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布局的影响,分析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的互动关系,提出符合未来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要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保护基本农田是必须坚守的一条红线,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我县经济及城镇建设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潜力不断释放。虽然今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发展速度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总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摸清土地资源“家底”,为今后城市拓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留足空间,确保长远发展。

第四,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规划修编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一项主要原则。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的基础作用,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要对毁坏农田、旧宅基地、空心村和废弃的工矿企业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对能够利用的低洼地、荒坡、荒沟进行开发,最大限度挖掘我县土地潜力,增加耕地总量。二是要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新上的工业项目能不占耕地的尽量不占耕地,城镇建设、农村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尽量少占地。三是要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土地存量,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利用的现状。要继续加大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增加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容积率,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第五,要做好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联系,密不可分。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各专项规划的制定要认真贯彻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土地持续利用水平作为重要内容,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搞好上下级规划的衔接,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的需要,科学预测未来建设用地需求,统筹协调,留足空间,使规划真正起到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特别是要围绕“一城五区、几个重点镇、八个重点产业、一项重点工程”的发展思路,搞好用地规划,留足发展空间;对近期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要一宗一宗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加上9月底前必须提交全部成果,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采取过硬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县里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相关编制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我在这里进一步明确:这项工作各乡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书记、乡镇长要亲自抓,及时解决修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凡是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亲自过问,由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规划修编不吃“夹生饭”,一次成功。

二要注意宣传发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牵涉面广,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规划修编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引导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规划用地理念,争取广大干部、群众、企业、行业、农村基层组织对规划的理解和支持。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充分调动规划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

首先,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域内部每一个人。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此,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规划之所以会落得“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境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土地利用规划脱离了社会,甚至连形式上的公众参与也没有。

土地利用规划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整个社区福利。政府只能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全部土地利用,土地的具体利用主要是由公众来实施和完成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理所当然地要吸收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和领会土地利用规划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让土地利用规划体现公众的意图。土地利用规划仅仅由政府召集专家“垄断操作”、“封闭管理”是不够的,只有吸收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批准的规划才能切合实际,才容易实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比由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苦思冥想搞出的土地利用规划更有生命力,更有权威性和群众基础。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行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及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能够使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对人文景观的保护,就要求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应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公众参与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要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向非农用途转变,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是“龙头”,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土地利用规划蓝图要转变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需要社会成员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意图与精神行事,自觉遵循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调整自己的用地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遵照实施的意愿下降,公众对维护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就会减弱,土地利用规划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人们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意愿也就会大打折扣,对滥占耕地的行为也会缺乏监督的意愿。

第五,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将是片面、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才能使公众自觉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二、公众参与各层次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主体一般分成三部分: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他们面对同一规划方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不同等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规划侧重点也不同:有些主要起控制作用,有些主要起具体执行、贯彻实施作用。不同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程度必然不同。

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同。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的利益,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关注程度和参与的积极性无疑更大。低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都是详细的具体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分解和在更小范围的展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更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和统筹安排,是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规划,更强调战略意义上的规划,主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度降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就减弱。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同。越是高级别的规划,越注重规划的战略意义,更多的是注重平衡,强调对未来的影响和把握,对当前的指导作用降低,所考虑问题的层面、规划方法也是大多数公众所不关心和不了解的。这些必然导致公众参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不同。

我们对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到公众参与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或者社区级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详细、最具体的规划,也是与乡村、社区公众的利益最息息相关的规划,所以必须以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主,使公众成为这类规划的主体,而政府和规划专家们应该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制定和施行;对于全国性或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我们应当更注重政府和规划专家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社会公众应在其中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三、当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尚未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必备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尚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大部分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到规划中来。

第三,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程度较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在公众参与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规划中个别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被剥夺的现象(如规划区内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未能得到充分反映等)。

第四,公众意见未能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职能部门在规划决策前也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一味突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忽略部分规划存在对象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第五,在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于规划方案的确立和,存在地区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立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公众参与的对象和范围还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

由于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此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上,应该根据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或组合。

首先,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细分为几个层次,例如:第一层次-乡村(社区)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层次-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第一层次规划,政府应该大胆放权,管理权限下放实质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性,政府把某些原来由政府包办的社会功能“交还”给社会,让社区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等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公众参与可以采用一些方式和手段: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公众说明规划意图,发放有关资料及参考材料,公布各种有关法规及情报信息,让社区公众积极参与。设立乡村(社区)规划办公室,专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公众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努力使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府与公众之间下意上申、上意下达的渠道通畅;走访听取公众意见,了解规划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特殊问题要反复研究,关心少数人的意见,要客观、具体、全面地把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愿收集上来,做好多方面参与规划方案的准备,而不仅依靠专家对统计资料的分析;社区公众在规划小组中要占较大比例,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规划按照社区的长远利益进行。

第二层次规划应该更多体现政府、规划专家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应采取“公众评议”,而不是“公众听证”的方式,使得规划更多的考虑整个省和国家的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具体利益得失,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规划可以采取:召开说明会和座谈会,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就其提交的技术报告向社会各界介绍技术数据,分析技术问题背后的政策含义或者把初步规划方案的内容、初步设想等向公众说明,征求公众对初步方案或设想的意见,听取质询,发现遗漏的问题和初步方案需要修改的地方,要从不同角度广泛探讨,进行比较;召集有权利义务的关系者参加协商会,就规划方案中存在的某些有冲突的问题及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进行讨论,但要始终贯彻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当的要求,用讨论的方式合理协商解决,修改之后再公布,根据公众意见、建议等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有大的调整或变更,则要再次征询意见,同时可适当简化范围和程序以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王慧珍,段建南,李萍.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方法与实践[J].中国土地科学,2008,10.

[2]王利敏,欧名豪,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表达机制构建[J].生态经济,2010,01.

[3]许小亮.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3.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调控,生态环境;建设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176-01

一、引言

当前,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建筑用地与耕地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在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下,加强对土地利用的调控,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与配置效率,这样就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的安全性。加强土地利用调控能够改善当地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保护了耕地和林地等,维护了土地质量与人居生态环境。因此,要从土地利用的统筹规划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方面,加强土地的利用调控和优化,提高当地的土地利用合理程度。生态环境面临着社会经济压力的不断影响和受到破坏,其承载能力和生态功能逐步减弱,生态环境反过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与人们的生活环境与健康。因此,依据当地的土地类型,进行土地的利用与调控,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成为缓解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矛盾的有效途径,这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土地利用的现实问题分析

某一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包括了建设用地、农用地的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经济的发展使得耕地面积面临着缩小的问题,各种建设工程与矿产开采侵蚀着林地,这样的土地利用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与退化状态。很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基础比较差,水资源不均衡,水利设施亟待进一步建设与完善,在土地利用不合理或者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生态失衡的矛盾。近些年,在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的损毁导致我国的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工业发展与人口压力都是的农用地质量与数量的下降,并且难以进行有效控制。人们的生产与生活的扩大,使得土地质量降低与退化,对土地利用产生不良影响。有些地方对林地的开发利用不合理,不但过度开发林业资源,造成了林木的质量下降,需要尽快完善实施退耕工程及造林工程。土地利用过程中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耕地面积在缩小,水利设施占地面积比重比较小,而人均居民点面积与工业与矿业占地面积正逐年增加。通过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看出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在加深。

三、加强土地利用调控,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措施

加强土地利用调控的目的就是转变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地方,避免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和破坏,更加科学的规划和使用土地资源。首先,要科学规划土地利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面积,对于城市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要对土地的供应量进行合理控制,不断提高建筑用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模式。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体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理念,使土地利用规划更科学合理。

其次,对于土地应进行可持续利用与开发,加强对土地的利用与保护,使得两者互相促进和互利,如加强绿色农业的发展,使得土地利用与产业发展形成有机系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再次,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与生态效益。城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应重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其途径应包括:对土地资源进行投资,以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土地利用与开发;加强土地开发的科技创新,引进与研发新技术,提高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城市要重视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治理,制定对污染的防治策略和实施细则,修复被污染的河流与土壤,治理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功能,鼓励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

最后,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有助于提高土地的规划与利用。当地的耕地与生态环境面积的增加,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系统的服务价值和承载力。这样有助于保护自然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类型与结构,扩大了水域与林地等的面积,增强了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如水源涵养与水供应,气候得到调节,改善了当地农业种植与经济发展结构,也就提高了土地利用贡献率。因此,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够增强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提升土地利用结构,在土地利用调控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城镇规划;衔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 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2.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3.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 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2.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3.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

[3] 於忠祥. 世纪初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回顾与展望[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