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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关健词]劳动力市场 城市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 城乡统一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不统一,会制约完整体系功能的发挥,使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成本增大,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屏障。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梅州,怎样消除劳动力市场的不利影响,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呢?本人试图为求解这一现实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与理性思考。
一、梅州市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国有企业减员难
国有企业要减亏、扭亏、增效,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减员,即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条件和状况的变化,缩减生产规模或实行改组,相应地,就要求过剩劳动者从企业中正常地“退出”。然而,“减员增效”的实践,除了企业对少数违法乱纪的职工进行辞退、以及实行提前退休外,真正意义的、实质性的减员收效甚微。
2.城乡分割问题严重
城乡分割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未建立起统一的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城镇这一块。
3.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
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
4.国有企业改革缺少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有企业在劳动力市场引入的改革中,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保证,没有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体系。当一些国有企业面临亏损、破产等情况时,产权重组、就业重组过程中释放冗员就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配套和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受阻。加上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不利于劳动者劳动效率乃至企业效率的提高,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
5.城乡户籍管理的制度刚性和政府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
二、完善梅州市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为更好地促进梅州市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笔者认为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作好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做出科学预测,在清楚劳动力供需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梅州范围内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重点抓好失业人员、高素质人员以及空岗信息的收集登记,努力做好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2.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劳务协作
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深圳等发达市的劳务协作关系,搞好劳务输出工作。推动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合作。强调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更新择业观念,鼓励他们自谋职业,靠自身努力开辟就业门路。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同时将市内就业与市外就业结合起来,在妥善安排本地就业的同时,注意将有求职需求的人员输送到外地就业,增加就业空间。另外,加强政府的扶持,政府应该真正作到落实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并在税收、土地、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不断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需要和现有市场的需求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再就业环境,建立更加有利的制度条件,真正发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下岗职工解难的桥梁作用。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行梅州市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提高梅州市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对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同时在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成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4.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各项运行规则和制度
加强对农民工的基础管理,实行农民工就业登记与企业招工的报备制度,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农民工的档案管理制度等;加快建立劳动力市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与之相应的信息统计网络体系。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将农民工就业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信息,包括就业与失业状况、流动状况、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和网络管理,实行城乡管理一体化。同时,要尽快建立城乡就业管理与服务的组织体系,城市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要将对农民工的就业管理与服务纳入工作轨道,延伸到社区。强化劳动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对包括企业用工在内的劳动力市场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体系。
从总的来说,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是不断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通过以劳动力供求信息为主导,以劳动力市场为载体,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规范运行程序,统一服务标准,依托劳动力市场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引导梅州市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为更好地促进梅州市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梅州市各县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实现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严维石.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上海管理科学,2007,(3).
关键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 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 户籍制度 人力资本差异
1.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经济学家们认为理想的市场模式应该是完全竞争的,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发挥出自我调节功能,产生较高的效率。但是,1954年,学者克拉克・ 科尔(ClarkKerr)在其著作《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文中首先指出,劳动力市场并非是完全竞争的,并提出了“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概念。1971年,多林格和皮奥里(Doeringer and Piore)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他们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次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其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这一理论构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核心理论。
为了验证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在我国是否存在,我国学者利用国家统计局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引入邓肯的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作为划分指标,得出我国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市场分割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教育年限、工作年限在主次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同作用,以及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比较,最终得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随着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的结论。(郭从斌,2004)王美艳通过统计计量分析,认为对外来劳动力的歧视在呈现下降趋势(王美艳,2007)。
也有学者在沿袭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包括完全竞争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一级劳动力市场)和非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二级劳动力市场)(朱镜德,1999)。类似的,徐林清将我国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农村就业部门、城市非正规就业部门、城市正规就业部门(徐林清,2008)。王美艳在研究城乡劳动者的岗位分布和工资差异等情况时,将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四类,自我雇佣者、公有单位职工、非公有单位工人、非公有单位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王美艳,2005)。
针对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学者多将目光停留在对以户籍制度(张萍,2005等)为核心的制度性分割上。有学者认为,改革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由统销统购政策、体制、户籍制度和城乡福利制度等共同造成。而随着制度的根本变革,这种分割也已经慢慢改善并会最终消失(蔡,2000)。对于户籍制度产生的原因,有学者进一步分析给出了结论。俞德鹏在给出了三个户籍制度产生的表象原因后,指出了最根本的原因――城乡发展不协调背景下的城乡利益对立,同时还指出中国的户籍制度还有浓厚的世袭身份制特征(俞德鹏,1995)。有学者通过对劳动力计划迁移数量的计量分析,并对改革后不同阶段北京市就业歧视政策变迁的实例分析得出结论:在改革之前是政府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求,改革后则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影响得以维持。(蔡、都阳,2001)。
也有学者认为,城乡劳动力的人力资源差异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王美艳测量出外地与城市劳动力之间的全部工资差异中,人力资本差异解释了57%。(王美艳,2005)韩秀华做了二元教育体制下城乡教育差异的研究,主要分析了农民的教育投资、城乡职工在职培训的差异,并结合教育自身的特征等因素分析了城乡劳动力异质性的原因,并指出其对劳动力流动的负面影响(韩秀华,2008)。赵耀辉在对四川农村劳动力的实证研究中却得到了教育程度对外出就业影响的不显著性这一结果,并对这一特殊现象从外出就业成本的角度做了解释,包括劳动者受尊重程度、外出打工的临时成本、住房费用等维度的分析(赵耀辉,1997年)。
2.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弊端
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危害,学者的视角各不相同。学者们基于地区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公平性视角做了不同的研究,包括地区发展的贫富差异、劳动者的工资率、劳资关系、保留工资率的差异等等。还有学者将视角放的更远,在探究如国企裁员困难的问题时,也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的影响纳入其中。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人们偏向于流向收入高的领域和地区,在这一过程中,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得以缩减,对于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流动与差异同时扩大的现象,学者从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障碍的角度给出了解释(蔡,2005)。
有学者基于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等人的内生剩余和人力资本相互作用的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量和结构的影响――一方面刺激了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却抑制了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本积累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农村人力资源数量不受控制的增加,但是质量却与将来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徐林清,2008)。
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劳动力自身发展的微观影响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王美艳,2005)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运用多项逻辑斯回归等模型,分析得出外来劳动力与城市本地劳动者就业岗位内工资差异的39%,由歧视等不可解释因素引起。姚先国和赖普清指出,农村和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包括户籍歧视、人力资本差异和就业的企业差异),还造成了劳资关系的差异(表现在薪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公会组织、晋升、培训、离职率等多方面),并给出了影响的比例,前者影响20%―30%;而后者影响70%―80%(姚先国,赖普清,2004)。田永坡使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 年的职业介绍数据库,建立半对数线性回归方程,得出户籍制度是影响劳动者保留工资的重要因素,户籍所带来的求职优势会抬高城市劳动力的保留工资,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城乡就业率的差异和城乡收入差距。表现为使得城市劳动者的失业率高于农村劳动者,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城乡的收入差距。(田永波,2010)在对城市和农村大学生比较中,学者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通过对大学生的实证调查分析,学者发现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村大学生的“就业门槛”,使得人力资本大打折扣(张建武,崔惠斌,2007)。
李萍、刘灿在分析我国国企减员难的原因时将矛头最终指向了劳动力市场分割。(李萍、刘灿,1996)
3.解决措施
面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学者也基于其研究给出了不同的对策建议。大多从制度改革上着眼,具体的改进措施有改革户籍制度(蔡等,2001;王美艳,2005;李芝倩,2007;田永坡,2010),如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城乡户籍一体化(王美艳,2005;李芝倩,2007)。有人进一步指出,改变户籍制度有赖于政府和城市居民的认识变化、以及城市福利体制的社会化(蔡等,2001)。有些学者通过消除劳动力市场中对外劳动力歧视可以缓解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同时也给出了消除对外劳动力歧视的三个方法――大力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政府用法律与政策手段直接干预、增加外来劳动力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等(王美艳,2000)。认为劳动力异质性是造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的学者则指出,应对农村教育实行倾斜政策,保证城乡教育质量大体一致,从而减弱城乡的劳动力异质性。(韩秀华,2008)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劳动力流动的风险(李芝倩,2007;徐林清,2008)还有学者指出,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土地城市化虽然受到了一些负面的政策评价,但是其积极影响不应当无视,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在于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李芝倩,2007)。对于农村劳动力可能对城市劳动力的威胁,有学者提出应当对城市劳动力给出经济上的补偿,而非制度性的保护(蔡,2000)。
4.总结与评述
对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划分,学者大多沿袭了经典的二元结构,也有学者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三元”“四元”论等等。在此基础上,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学者多从制度性歧视和人力资本差异的角度给出解释,并针对各自原因的分析做了不同的改善建议。
总的来说,我国学者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不少,成果也颇为丰硕,但是基本上都是沿袭国外的传统理论,对于理论的创新不多。同时,还存在以下一些待改进的问题:
第一,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分析,微观研究较为缺乏。由前述可知,学者往往从户籍制度、人力资源投资等方面分析和解释劳动力市场分割这一问题。但是几乎没有学者研究过类似“外地劳动力的流入到底对城市当地的各种职业领域有多大的冲突”的基础性问题,也缺乏对个案的追踪调查和心理、行为的刻画等,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这方面还需加强。
第二,政策建议过多,实际操作性不强。不少学者在其针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都提出了诸如“改革户籍制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等政策性的建议,但是这些政策建议如何落实、以及落实的同时可能出现哪些附加效应或者负面影响、是否已有改革的地区、改革的效果如何等都鲜有学者做出较为系统的研究。
第三,学者大多认为人力资源差异与户籍制度等制度性问题作为两个平行的因素研究其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影响。制度性的歧视造成了不平等,其中也包括教育的不平等,二元教育的格局已经对城乡劳动力差异产生了重大影响(韩秀华,2008)。那么制度性歧视和人力资源之间的影响关系是怎样的,相关性有多大,剔除这样的相关性影响,又分别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有多大影响。这样的分析可以通过路径分析的方法来完成,此类有利于找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关键性因素,因此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四,目前我国学者对不同劳动力市场的特征与相互之间的差异还停留在沿袭国外经典及简单描述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这些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与特征,有利于研究出更好的劳动力适配模型,从而对劳动力的培训、流动方向等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从而对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而也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晋利珍.国内外学者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研究述评――兼论对研究反福利依赖的启示.生产力研究,2011(1),206-209.
[2]赖德胜.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理论评述.经济学动态,1996(11).
[3]蔡.中国城市限制外地农民工就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0(4).
[4]蔡.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分析――解释流动与差距同时扩大的悖论.经济学动态,2005(1).
[5]李萍、刘灿.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体制分割.经济学家,1996(6),18-22.
[6]俞德鹏.论现行户籍制度和城乡关系的改革.中国农村经济,1995(2)
[7]张洪铭.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农民工流动研究.博士生论文.
[8]郭从斌.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在中国的验证.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8),43-49.
[9]李芝倩.劳动力市场分割下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模型.南开经济研究,2007(1).
[10]姚先国、赖普清.中国劳资关系的城乡户籍差异.经济研究,2004(7),82-90.
[11]徐林清.劳动力分割对农村劳动供给行为的影响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8(3).
[12]田永坡.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保留工资决定.人口与经济,2010(5),20-26.
[13]王美艳.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外来劳动力歧视的变化.中国劳动经济学,2007(1).
[14]张建武,崔惠斌.大学生就业保留工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7(6),68-74.
[15]朱镜德.中国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 乡―城迁移理论.中国人口科学,1999(1).
[16]王美艳.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就会与工资差异――外来劳动力就业与报酬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5).
内容摘要:本文从客观分析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出发,指出了目前全省劳动力市场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阐述了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原则、基本思路及其模式选择。然后,提出了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三点对策措施。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户籍隔离管制;城乡分割;制度性樊篱;城乡统一市场;连锁超市模式;湖南 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不仅是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尽快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也是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矛盾全面缓解的客观要求。那么,作为中部农业大省的湖南,其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现状如何?“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消除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不利影响,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呢?在此,笔者试为求解这一系列现实问题作一点实证分析与理性思考。 一、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的实证分析 1995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 注:此文是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1~2002年立项课题“‘十五’湖南城乡就业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三(批准号:201076B) 步完善,我省劳动力市场伴随劳动力供需双方选择性的增强,体系已初步建立,机制正逐渐形成,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开始显现。据资料介绍与实地调查,在各级政府劳动部门的精心规划与政策引导下,我省以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社会化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并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增强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资料表明,仅2001年全省县以上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就已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力供求见面洽谈会2200多场次,有近10万家用人单位,携带56.11万个就业岗位,主动进入劳动力市场挑选劳动力;全年有87.03万城乡劳动者主动到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门路,其中企业下岗职工2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26.09万人,其余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发挥中介作用,已帮助近30万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其职业介绍成功率达34%。同时,全年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广大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64万多人次,为全省10多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培训和转业训练,从而极大地活跃了全省劳动力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就业压力的有效缓解。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就整体而言,由于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还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市场运作机制不够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加之“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制度刚性的负面影响,使全省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仍然受到种种“制度性壁垒”的阻碍,导致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在发育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仍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问题。这里讲的“城乡分割”,不仅指劳动力交换场所在空间位置上的分割,而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至今未建立起统一的游戏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二是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了城镇这一块。也就是说,至今农村劳动力即使在劳动统计上的“国民待遇”也还未得到真正落实。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根本无法获得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项服务,而只能游离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外,在体制的边缘和狭缝中求职业、谋生存。 ——劳动力市场体系的覆盖半径短小,市场组织形态的规模不经济。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之公平竞争与非歧视等市场规则不完备,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分割的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被分割了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如此,不仅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有效转移,而且使得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基本上成了一句空话。 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确实存在运作机制扭曲和城乡分割的严重问题,且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无外乎如下几点: 其一,不够规范的政府行为是造成市场机制扭曲的一个直接原因。近年来,我省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省政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若干政策规定(30条)出台以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不仅支撑了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非公有制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在效率原则驱使下,考虑到城市非技能型劳动力的价格(市场工资)往往高出农民工许多,且不如农民工吃苦耐劳,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现实情况,更乐于招聘使用农民工。从而,导致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加大,并由此造成了经济高增长与城镇高失业并存的奇特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为扭转这一格局,缓解城镇失业压力,又重新捡起了带“歧视性”的行政手段,一边清退农民工,并从政策上人为抬高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一边又大大提高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收费标准,试图通过经济手段迫使非公有制企业“优先”聘用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这一系列消极的“反失业”举措,其实质是因政府行为失范而带来的一种针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政策,同时也是我国户籍管理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一种逆转,既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又导致我省就业机制出现新的扭曲。 其二,“城乡户籍隔离管制”的制度刚性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导致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主因。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而只能边缘化地处于城乡分割的市场狭缝中四处“漂流”。 据对我省部分市州劳动力市场运作情况的实地调查,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割,其消极后果主要是三点:一是使全省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实现有效转移,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又妨碍了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广大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我省有效需求的增加缺乏动力,进而严重阻碍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影响了全省就业机会的有效增加。二是不利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并制约了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使国企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处理等问题的解决,均已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三是迫使进城农民远离劳动力市场体外“漂流”,并导致“灰色劳动力市场”盛行和不正当就业竞争加剧,从而反过来加大了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
二、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思路 (一)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培育劳动力要素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一点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劳动力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殊就特殊在无论它交换与否,始终附着于劳动者个人身上。因而,劳动力的商品交换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交换。一般说来,我们不把劳动力交换称为“卖买”,而通常称之为“让渡”。这样,劳动力市场自然也是一种带特殊性的要素市场。它在履行场内交换时,所让渡的是一种依附于劳动者自身的劳动力。故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一种让渡劳动力的场所及其让渡过程的一系列“游戏规则”的总和。通常,我们将前者称之为劳动力的有形市场,将后者称作无形的市场机制。 正因为如此,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之所谓“城乡统一”,并非要求进行劳动力交换(让渡)的有形场所在时空上要一致起来,而主要指在劳动力交换(让渡)过程中,无论城镇还是乡村,都必须实行统一的“游戏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制度性“壁垒”,更不能对某一群体有所“歧视”。 可见,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取决于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能否冲破。即能不能消除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这两项传统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后,其正面效应是否大于负面影响。我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上述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其理由在于:一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劳动权和居住权等。实行传统的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和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这一事实上的“身份歧视”政策显然有违“国民待遇”平等的法理。二是从改革发展的趋势看,缩小城乡和全体劳动者的身份差别,实现市场供给主体的公平公正竞争,是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总趋势。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迫切需要“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改变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原始转移方式。三是破除传统的城乡户籍管理和有差别的福利保障制度,不仅是逐步消除城乡与工农“两大差别”的需要,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改革和创新的收益必然大于成本。它的创新收益主要体现在:其一,有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缓解农村就业矛盾,并提高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水平提高;其二,有利于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推动全省产业升级和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从而使整个经济的就业容量增加;其三,有利于增加城镇劳动者就业的替代压力,促使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在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通过培训迅速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可见,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为指导,从尽快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积极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出发,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情,顺应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发展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其基本原则是:①统筹兼顾原则。今后,我省在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过程中,必须把城镇就业与农村就业一并考虑。特别是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中,必须城乡统筹兼顾,而不能再搞新的“城镇就业垄断”,更不允许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采取“歧视性政策”;②宏观调控原则。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经常性调查,及时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的供求数量、供求结构及其城乡分布状况,并适时采取经济的和政策的措施,从宏观上合理调控城乡失业率,以尽量避免矛盾冲突;③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当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失业压力较大时,全省各级政府要通过积极的就业投入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以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当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比较充分,市场供求处于均衡时,我们又必须注重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益,并尽可能裁减企业冗员,促进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三)基本思路与目标模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与原则,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思路是:第一步,由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作出科学预测,在澄清劳动力供需底子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省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 第二步,对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乡镇劳动服务站)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顺应加快城镇化的需要,为促进小城镇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尽快成为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第三步,切实深化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农用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就业地入户登记、农用土地合理流转和无差别的福利保障等项制度,从而消除妨碍全省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种种制度性壁垒,为尽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四步,在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从而使全省各地彼此分割的各级各类“小市场”,通过现代信息传输手段,不留死角地全面实现联网运作。 本着这一基本思路,笔者主张,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应选择为:覆盖半径大、组织成本低,且劳动力供求信息搜寻渠道畅通、传递方式先进的“劳动力连锁超市”。
三、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对策 (一)政策取向 众所周知,劳动力的配置与再配置,以劳动力的流动为必要条件。能不能建立起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机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樊篱”。那么,目前仍有哪些制度性樊篱在妨碍着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拆除这些“樊篱”的政策取向如何呢?我们认为,也许其最大的“樊篱”即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伴随而来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过程中,阻碍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交换与选择的一种“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因此,今后我们拆除这一樊篱,破除“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彻底消除城乡界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合理的福利保障差别。今后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基点,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与自主择业,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 (二)对策措施 为拆除有碍劳动力特别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樊篱,冲破不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育的制度性壁垒,促进全省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第一,尽快建立起有权威和全省统一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搜寻与组织系统及其管理制度。据问卷调查,目前,影响全省城乡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愿望的因素很多,除个人主观原因(包括就业观念、文化技术素质等)外,户籍与地域限制、择业自由、用人单位进人限制等制度因素仍构成主要障碍。然而尤其值得重视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原因是劳动力供需信息不完全。据对湖南省益阳市近1000名农业剩余劳动力和近200名企业下岗职工的抽样调查,分别有40%的农民和25%的下岗职工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事做,哪些工作适合我做”,还有35%的人认为如今“找事做需投入的时间、开支和精力太大”。可见,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力供需信息机制运作的状况如何,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和转移产生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适应市场取向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为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对社会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劳动力供需信息搜寻的网络建设,并通过对全省城乡广泛的劳动力资源调查与需求预测,及时掌握其供求状况。同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此外,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供需信息交流系统与制度上,从而依靠信息机制的传导功能来模糊各“小市场”的边际,延伸市场覆盖半径,以冲破劳动力市场行政分割与城乡分离的种种制度性樊篱。 第二,矫正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发挥全省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催化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以及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劳动经济的运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国家宏观调控包括社会失业率的调控,都要在市场有序运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目标模式——“连锁超市”模式,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为此,不仅要改变政府是用人主体这一“角色错位”状况,而且要创新户籍管理与社会保障等项制度,使城乡劳动者能平等地参与就业竞争和职业选择。这就要求我们矫正过来扭曲了的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迅速改变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格局。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不是管理哪些单位或哪些劳动者,而是要通过户籍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能够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 第三,在健全市场服务机构、搞好相关制度创新基础上,冲破城乡分割的制度性樊篱,统筹兼顾城乡就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的就业矛盾十分严峻,公开失业尤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越来越突出,运用统一市场促进全省就业矛盾的缓解已迫在眉睫。适应这一形势,在我省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健全市场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制度创新,作为完善“统一市场”机制的着力点,因势利导,促进全省城乡劳动力“连锁超市”的尽快形成。为此,一是要抓好市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并着力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工作程序、制度及传输、交流系统,使之迅速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城乡纵横相联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二是要注重市场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确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执法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三是要大力进行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等项制度创新,通过消除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壁垒,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就业竞争 能力,从而为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合龙并轨,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行政,扭转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传统格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符钢战:《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2、湖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我省劳动力市场供求透视》,《湖南劳动保障》,2002年第6期。 3、蒋学毛:《关于培育我国劳动力“大市场”的构想》,《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4、蒋学毛:《再论培育劳动力大市场》,《决策借鉴》1996年第5期。
关键词:城镇失业人口;再就业;沈阳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城镇失业问题的现状分析
(一)沈阳市就业概况
截止2014年末,沈阳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55万人,城镇失业率为3.03%。与上年同期相持平,然而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与去年相比有所上升。近年来,沈阳市加大了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力度,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地成绩。2014年,沈阳市新增实名制就业21.4万人,援助了就业困难群体就业0.3万人。
虽然沈阳市政府重视就业问题,但是由于高校扩招导致高校毕业生逐年增长,加之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等原因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沈阳市的就业情况相对比较严峻。
沈阳市2010年到2014年的城镇失业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从2010年的7.72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9.55万人。失业率基本维持在3.0%左右,2011年以后有缓慢上升趋势。援助就业困难人口则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10年的3.14万人下降到2014年的0.3万人。
(二)沈阳市的再就业政策
沈阳市重视就业问题,近年来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就业政策,加强对失业人群的培训,积极实现失业人群再就业。沈阳市政府积极贯彻执行省政府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统一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多项稳定就业的政策规定。包括高级能人才工作战略的出台和加大技工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积极规划普惠制的再就业培训,开展了多项再就业培训。
1.实施再就业工程
沈阳市政府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建立相关的就业服务培训基地,为相关的城镇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服务,并且加大了对再就业培训的扶持力度。全面实现培训的无偿性、实用性和全员性。且积极利用社区等发展平台,将再就业工程落实在社区,实现社区的全面就业及再就业,且对社区的再就业政策及相关的落实进行最终,既实现了再就业工程的利民、便民性,也保证了政策落实的便利性。
2.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建设
劳动力市场是配置劳动力的场所,为使劳动力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沈阳市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了相关的建设和监管,规范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使就业服务体系正规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沈阳市还扩建了和平、铁西和皇姑等多个劳动力市场。
二、失业人口再就业存在问题及相关原因分析
通过沈阳市的研究,可以发现在该地区的再就业过程中再就业体制存在很多问题:
(一)再就业培训内容不完善
职业培训是失业人员提升技术水平、获取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制度。再就业培训的内容不健全,再就业政策虽然明确规定参加再就业的培训程序,对参加在就业培训的人员、享受的补贴标准、期限进行了规定,然而其中并没有规定关于职业培训的负责机构、再就业的手段和方法也过于局限、相关的辅助措施不足,再就业培训内容方面较多空白、内容不完整。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监督有待完善
沈阳市虽然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监管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许多农民工由于没有平台寻找合适的工作,他们大部分做得工作都是环境较差的建筑类工作,严重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运行。
(三)再就业培训流于形式
沈阳市的再就业培训多为政府组织的强制性再就业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部分为强制性要求参加的,其中领取低保金的失业人员被要求必须参加再就业培训,否则将无法领取是低保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失业人员的心理负担,且再就业培训项目并没有根据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行的培训,而是有什么项目就进行什么项目的培训,起不了预期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人员是被强制要求参加再就业培训,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们寻找工作的时间成本。
三、促进城镇失业人口再就业的建议
(一)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对策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的流动。这种流动不仅包括求职信息流动还包括劳动力流动。所以,政府应该加强对劳 动力市场建设,比如农村进城劳动力与城镇剩余劳动力之间存在就业岗位的冲突、户籍障碍、户籍衍生的制度性问题广泛存在并延续下一代、信息障碍等问题。政府应致力于解决目前存在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市场健全与否影响着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功能。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中,应突出失业保险激励再就业的功能,通过将失业保险待遇与再就业挂钩的方法,可以避免失业陷阱,从而有效促进失业者积极寻找工作,突出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是世界各国失业保险发展的方向。
(三)积极发展社区公益性就业服务事业, 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街道社区和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涉及到千家万户,了解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的就业服务事业。重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发展社区服务业, 积极兴办以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公共服务、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就业服务组织, 把再就业项目孵化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 进一步完善再就业项目, 孵化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徐惠芬.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问题的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
[2]李娟.完善失业培训保障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J].人力资源管理,2014(06).
关键词:受教育程度;劳动力市场;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09C-0006-05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各国以教育促进就业为前提,发展本国教育事业。当前,我国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在经济新常态下提升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人力资本提升通常有两种途径:其一,通过学校教育对未来劳动力的培养;其二,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劳动力,实现自身创新发展。[1]人力资本理论、符号筛选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相继表明,教育与人力资本提升、劳动力市场选择具有交互关系,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与人力资本呈正比,进而提高劳动边际生产率,劳动力市场通过文凭筛选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者进入不同的劳动力市场。[2]研究表明,劳动者所处行业和职业是其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3],受教育程度影响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行业、职业分布。
教育与劳动者行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第一,各行业在职工选聘时,通常对其受教育程度和类型有要求。第二,受教育程度影响劳动者所处行业的工资水平,人力资本是行业内职工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其与行业性质共同构成劳动力市场行业分割。[4]第三,教育影响行业代际继承性,受过高等教育的子女,其行业的代际开放性高于受中等和初级教育的子女。
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后,所从事的职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受教育程度是其中的影响因素之一。[5]Spence在阐述筛选理论时指出,教育的最大功能是通过学历对求职者进行筛选,将求职者按教育水平的差异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市场职位匹配理论认为,与劳动者人力资本相匹配的职位将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以此才能使投资教育的劳动者获得该岗位的比较优势。[6]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从普通职员到管理者是常见的职业发展通道,内部升迁给劳动者突破职业的等级限制提供了可能,但通常会受到资历、学历的影响。
教育可以增加劳动者人力资本,以此成为健全劳动力市场的途径之一。本文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分析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不同行业、职业的分布情况,将富有创新性的劳动力市场与劳动者受教育程度相联系,以此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数据支撑。在现阶段各类教育中,职业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为劳动者个体配备进入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为此,培养与未来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人才,是健全劳动力市场、提高职业教育实效的共同要求。
二、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与行业、
职业的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4年至2009年我国就业劳动人口数量由7.5亿增长到7.8亿,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由57.9%增加到58.4%。根据2004年、2009年的数据,可以初步了解我国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行业分布以及职业分布的变化。根据2009年数据,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各行业中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以及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劳动者在职业分布上呈现的分层现象。此外,结合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相关数据,可以发现我国劳动者整体受教育水平与OECD国家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一)我国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及与OECD国家比较
2009年我国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就业人口占比79.8%,与2004年相比,有较大提升。小学学历及以下的比例下降,这表明我国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在纵向上有一定提升。受教育水平在高中及以上的劳动者中,高中、大学专科学历的劳动者比例呈下降趋势,总比例由2004年的18.4%减少到17.5%,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劳动者则增加0.5个百分点。2004年到2009年,我国低学历(小学及以下)的劳动者比例在下降,高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劳动者比例在增加。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劳动者所占比例仍较大,受教育水平高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份额极低,2009年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劳动者仅占7.4%。
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国际比较研究成为劳动力市场研究的必然趋势。据2011年OECD的统计数据,25-64岁的劳动力中,中等教育程度以下占25%,中等教育程度占44%,高等教育程度占32%。同时,报告中显示,我国中等教育程度以下的劳动力为78%,中等教育程度以上的比例为22%,我国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远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7]OECD国家认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技能(high-skilled)劳动者的充足供给,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与他们被雇佣的可能性呈正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的国际竞争力将明显不足,其在行业、职业上的分布将对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带来挑战。
(二)我国劳动者的行业构成和职业结构
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统计的19个行业中(如图1),吸纳劳动力最多的行业为制造业,其次分别为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从数量上看,劳动者在这些行业中均呈增长之势。在纵向上增幅最大的为租赁和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呈负增长的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三大行业。有学者将行业分为四大类别:第一类为农林牧渔业;第二类为采矿建筑、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制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第三类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房地产,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第四类为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教育,金融。[8]从现有数据来看,我国就业人员集中于第二类,而第三类的从业人员规模相对较小。
2004年、2009年劳动者的职业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如图2)。具体而言,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等职业的劳动者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而农林牧渔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数据表明,在这几年我国劳动力向第一、第二产业转移较为明显,生产、操作类初级职业就业人口所占比例大,而专业技术等高级职业就业人口所占比例小。
(三)受教育程度对劳动者行业、职业的影响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所进入的行业具有差异。以2009年初中学历劳动者为例,初中学历的劳动者在多数行业(建筑、采矿、住宿和餐饮、制造业等行业)占比大(如图3),由于制造业吸纳的劳动者人数最多,因此可判断初中学历的劳动者主要集中于制造行业中。同时,教育、金融业的初中学历劳动者比例低。两相比较,一方面表明初中学历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从事的行业差别较大;另一方面,部分行业对劳动者的最低受教育程度有要求。除初中学历具有这一特征外,大学专科学历的劳动者在行业分布中同样存在这一现象,大学专科的劳动者在国际组织、金融业、教育行业占比高,而在其他行业则有明显降低。与以上两个学历不同的是,高中学历的劳动者显示较强的普适性,除农林牧渔、建筑业的高中学历劳动者占比较小外,其余行业中的高中学历劳动者占比相差小(基本处于同一曲线周围)。而小学以下和研究生学历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各行业的比例均较低,这与其在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占比低有关。对劳动者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如金融、教育、科学研究行业,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在中等教育水平以上的占比大,以大学专科为主。
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对劳动者职业分布同样具有影响,基本形成了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职业分层(如图4)。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明显的分层现象,表现为受教育程度高的劳动者趋向于从事不同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而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趋向于从事农林牧渔生产。而高中水平的劳动者,与其在行业中的普适性相一致,在各职业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为均衡。
从事相同职业的劳动者受教育程度的差异。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单位负责人从业者主要为中等教育及以上的劳动者,其中,单位负责人尤以高中学历比重最大(36.7%),专业技术人员以大学专科比例最多(29.1%),而商业和服务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则以初中学历为主,分别占比53.1%和61.2%,农林牧渔水利的生产工作则主要由初中及以下学历(94.1%)的就业人口构成。
综上可见,目前我国劳动力的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行业分布上,大多数劳动力集中在制造业、教育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职业结构中,以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居多,这表明我国还有大量劳动力滞留在传统的农林牧渔行业,难以实现转移。此外,受教育程度影响劳动者所处的行业和职业。一方面,受教育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职业分布中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已初步形成职业分层。另一方面,劳动者受教育程度集中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行业、职业)中所占的比重过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大学专科人才输出不均衡,对第二、第三类行业的人才供给不充足,影响我国未来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健全我国劳动力市场与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以继续教育为导向提高在职劳动力素质
我国劳动力市场中,中等教育水平的劳动者占多数,需要通过教育提高在职人员的技能和素质。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过中等教育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通过接受多层次的教育获得知识增长和学历提升,非传统高等教育将成为他们继续教育的主要场所。[9]一方面,国家应鼓励各行各业形成劳动者从业的基本规范,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确保劳动者从业的基本技能;另一方面,加强校企合作,形成企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职业学校为企业服务的新常态。职业学校应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公益讲座为企业员工提供提升职业素养的通道,为在职员工提供适合的在岗培训,帮助其形成正确的职业观和符合自身实际的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劳动者继续教育的绿色通道,通过学费资助等形式,鼓励在职劳动力通过职业教育提升学历水平。此外,还应为中等学历水平的流动人口进入大学专科提供便捷的途径。
(二)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结构
新世纪以来,“以省为主”的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呈扩大态势,一定程度上符合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对受教育程度高的专门劳动力的需求。[10]为提高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首先,应加强劳动力市场动态监测,形成区域劳动力市场对人才层次、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关注劳动力市场的未来趋势。其次,优化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结合区域产业升级和人民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11]最后,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职业院校应以缺口行业为专业设置导向,提高对劳动力市场的敏感度,提供适销对路的人才。
(三)形成劳动力市场导向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当前,为适应各行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职业教育应转变人才培养模式。首先,高等职业院校应重视劳动力市场需求导向,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学实践水平和创业教育实效。[12]其次,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提高职业院校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最后,在劳动力市场中提升劳动者素质是人才培养的一大途径,需要打破行业、职业的垄断和分割,通过不同岗位的实习,增加未来劳动者在行业实习中获得的边际收益,提高不同行业、职业的适应性。增加正规就业的灵活性和非正规就业的稳定性,鼓励人才自我雇佣,职业院校应为其创设包容的环境。[13]
参考文献:
[1][13]赖德胜.教育、劳动力市场与创新型人才的涌现[J].教育研究,2011(9).
[2]李宝元.人力资本与经济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郭丛斌,丁小浩.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中的行业代际效应及教育的作用[J].教育研究,2005(1).
[4]晋利珍.劳动力市场行业分割在中国的验证[J].人口与经济,2009(5).
[5][8]李旭东.贵州省人口受教育程度对职业分层的影响及其关联度[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0).
[6]贺尊.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交互关系:一个文献综述[J].税务与经济,2013(1).
[7]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13: OECD Indicators [M], OECD Publishing,2013:74-97.
[9]李明华.农民工高等教育――需求、供给和认证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1.
[10]胡耀宗.省域高等教育空间布局变化与规模分化[J].现代大学教育,2013(5).
【关键词】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对策
一、我国产业结构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我国产业结构对就业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业化发展战略、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对外开放程度不均衡、劳动力素质不高等几个方面。
1 工业化发展战略弱化了第三产业对就业的需求
自2000年以来,我国固定资本形成对经济的贡献率一直超过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的贡献率。一般而言,由固定资产投资将更多地拉动重工业的增长,而对轻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则较弱。根据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表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各部门的生产诱发系数和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度系数可以看出,受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增长影响较大的部门主要是设备制造、采掘、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和化工等重化工业部门。这使我国的第二产业部门比重进一步上升,而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第三产业却没有得到迅速的发展,降低了对劳动力的吸纳,使较高的资本投资率并不能导致劳动需求增长率相应增长,不但影响了工业部门的就业总量增长趋势,而且造成了就业结构转化困难,弱化了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条件下的就业促进功能。
2 劳动力市场化发育不完善影响劳动力就业
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还存在一定差距,与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存在较大脱节,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这些差距主要体现在:(1)劳动力市场主体尚未完全确立。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拥有了一定的用人自,但还没有具备充分的市场主体资格。而非国有企业及其员工虽已基本确立市场主体地位,但其行为往往缺乏规范性,随意性较强。(2)劳动市场分割。由于体制或制度因素作用,中国目前尚存在严重的劳动市场分割现象。一是不同所有制部门劳动力市场分割;二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障碍。(3)劳动力市场法制环境较差。与西方国家相比较,我国劳动力市场运行中的法制环境较差,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企业侵害职工利益的事端屡见不鲜。(4)劳动力市场服务保障功能尚不健全。我国劳动力市场在劳动供求信息、职业培训等劳动服务方面尚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同时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主要存在着非国有经济职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障,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不力和运作效率不高等问题。
3 对外开放程度不均衡影响就业结构
中国改革开放的另外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外开放。对外开放为中国经济建设带来了急需的资金、技术、管理理念和国际合作机会,提高了经济的开放度和竞争强度,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对就业结构调整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开放型经济条件下,外国直接投资(FDI)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中国的就业增长和就业结构调整。当前FDI主要集聚于制造业领域,因此有利于促进中国第二产业就业及促进就业人口非农化;但是,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外资的方式和方法,再加上我国第三产业发展存在总量规模较小、结构层次较低、以及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导致FDI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影响不足。
FDI分布的不均衡性对中国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区域不平衡性具有一定影响和作用。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已进入工业化中期,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仍处于工业化的中前期。FDI在东部沿海地区的集中促进其工业化进程,引发了劳动力向东部流动。FDI及其决定的东部地区产业集聚与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呈正反馈关系,并将影响到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与就业结构调整。
4 劳动力素质也对就业结构也有很大影响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中国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现有技能素质无法与不断提升的产业结构相匹配,从而导致中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出现失衡现象。在中国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力技能素质偏低,将无法满足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力的需求,进而影响就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此外,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不高是中国劳动力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第二、第三产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农村劳动力素质。
二、促进中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中国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1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在加快中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同时,还需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第三产业发展速度,调整内部结构,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适应产业发展要求的行业。(1)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目标,大力调整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且传统第三产业发展相对饱和,新兴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根据第三章预测结果,中国第三产业比重未来一段时间内基本徘徊不前,到2015年时占GDP比重仅为39.0%。因此,我们应制定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重视发展新兴第三产业,实现其内部各行业的协调发展。(2)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滞后与制度因素的制约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中新兴服务业国有经济投资比重过大,垄断程度还很高。我们应改变部分行业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垄断经营严重和透明度较低的状况,降低第三产业进入门槛,鼓励非国有经济广泛参与第三产业发展,让不同的市场主体开展公平有效的竞争,从而为第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2 科学引导外资流向第三产业是中国目前吸纳劳动力最强的产业,但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偏低,同时中国第一产业聚集了大量富余劳动力。而目前的外国直接投资现状有利于促进第二产业就业但不利于第一产业就业,同时对第三产业就业影响不足,这将不利于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此外,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过多地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中西部地区投资份额和项目明显偏少。而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系数来看,中国呈现明显的东、中、西部依次降低的梯度分布,省际差异极为悬殊,中西部地区协调性明显偏低。因此,我们在积极面对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科学引导外国直接投资的领域和区域,鼓励外国向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投资,向中国中西部地区投资,加速改造中国的落后农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从而从整体上改善中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
3 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中最主要和最活跃的部分,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直接关系到劳动力资能否得到有效配置,并影响到中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消除各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区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力市场化程度。
【关键词】大学生失业 失业理论 劳动力市场 分割理论
一、引言
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2002年7月,全国共有9398万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待就业51.2万人,一次性就业率约为65%。2003年,一次就业率为50%,共有106万人未就业。大学生失业现象愈演愈烈。
对于社会来讲,大学生失业是一种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这种浪费会使我国的实际增长率远远低于潜在的经济增长率。另外,大学生失业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研究和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大学生失业现象概念的界定
大学生失业是一般失业殊的一种,它的特殊性表现为:年龄大多在20~23岁之间,他们精力充沛、思维活跃,接受新生事物快,创造力强,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本,是社会的精英。按照国际劳工局的定义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作的一种社会现象。而大学生失业可界定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劳动力处于不得其用的一种状态。
大学生“新失业群体”是指受过高等教育,有一技之长并获得社会公认的学历文凭,但在就业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没有获得满意的工作岗位或者害怕进人激烈的就业市场退出就业或处于游动就业状态的特殊群体。相对于其他失业人群,大学生“新失业群体”具有独特的特点:与城镇下岗职工相比,他们往往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工作经验;与中学毕业的待业青年相比,他们不愿从事纯体力劳动;就业失败使他们颇具叛逆性,加上生活空间漂泊不定,极易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大学生失业并不是说大学生连保证基本生存的工作都找不到,而是说他们的初次就业时间拖延,初次就业率降低,预期收入与现实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与其他弱势群体不同的是,他们拥有学习能力强的优势。实际上,大学生失业问题只是一种人才的相对过剩,是在某些领域、某些地域的分布不平衡。
三、失业理论与大学生失业
在当代经济学界,大部分经济学家比较接受的失业类型为摩擦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季节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和隐形失业六种失业类型。而笔者认为大学生失业多是一种自愿失业、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而显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的少。
1.结构性失业
对于大学生而言,以结构性失业为主。结构性失业主要是由于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等)发生了变化,现有劳动力的知识、专业技能、观念、区域分布等不适应这种变化,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而引发的失业,失业的时间较长,通常在6个月以上。其最显著特点是由于劳动力供需错位导致的职位空缺与失业并存。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结构性失业主要包括专业结构性失业、层次结构性失业、区域结构性失业和观念结构性失业。
(1)专业结构性失业
专业结构性失业主要指高等教育专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职业岗位的变化,使得培养的人才职业技能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某些专业的大学生供大于求,而另一些行业对大学生的需求大于供给。
(2)层次结构性失业
层次结构性失业主要指高等教育培养模式趋同,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在工作岗位有限的情况下,造成高层次人才对低层次的职位排挤,导致学历层次越低,失业率越高。
(3)区域结构性失业
区域结构性失业是指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尽管大城市和沿海地区人才过剩,毕业生还拼命往大城市里挤,小城市、内陆地区和西部地区,尤其是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人才相对短缺,结果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发达地区人才过剩的局面。
(4)观念结构性失业
观念结构性失业是指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不正确,普遍存在对工资期望值过高,希望在相对稳定的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收入相对较好的三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由于对岗位的期望值脱离实际而造成的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企业人才相对过剩的结构性失业。
2.摩擦性失业
摩擦性失业指在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求职者为获得自认为满意的职业而不断地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职业搜寻的现象。大学生工作找寻过程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相互搜寻过程。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成熟、不完善,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信息寻和传递是需要较高的成本的。供求双方只能在有限的成本和有限的知识条件下进行搜寻。而这种获取和传递信息的效率之低下,直接影响供求双方的有效匹配。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对用人单位的发展空间、工资待遇、地理位置、工作环境等等有自己的期望,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技能、个人素质等也有一定的要求,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大学生没有用人单位接收的情况。
3.自愿性失业
自愿性失业是指大学生中的一部分人,他们愿意工作,具备劳动能力,并且拥有工作机会但是对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于是宁愿暂时选择失业而继续寻找工作的现象。从大学生选择市场的角度看,一些大学生认为就业岗位不适应自我实现的要求,以及认为报酬低或感觉就业岗位与文凭价值不相符,也会放弃马上就业,而选择自愿失业。
四、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大学生失业
1.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
皮奥利和多林格提出的二院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劳动力不是完全竞争和统一的,它被分割为两大块: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两个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决定各有其特点。主要劳动力市场主要是一些国企外企等的大公司、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其工资高,福利丰厚,条件优越,晋升靠资历,发展机会多,就业有保障;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工资低,福利较少,培训和晋升机会少,工作条件差,易被解雇。
由于主要劳动力市场实行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效率工资,当经济处于稳态时会存在持久的非自愿事业。尽管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仍高于失业者的工资,但普遍认为次要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是低技能劳动者。现论认为,高技能劳动者一旦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失业,他宁愿保持失业状态等待在一级市场重新就业,也不愿意到二级市场企业就业,这同样可以解释大学生失业的现象:失业的大学生宁愿留在主要劳动力市场等待就业,成为自愿失业者,也不愿意到工资低、福利差、晋升机会少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就业。
另外,由于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同人力资本理论所预计的相似,而次要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水平较低,并且接受高等教育者是按照人力资本理论预计其收入水平的,因此如果未达到预期的薪金,大学生就可能成为自愿失业者。
2.城乡分割
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历时最长的一种分割形式,即分为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这两个劳动力市场是分割的,由于受户籍制度和现行人事制度等的束缚,劳动力不能完全自由流动。在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远远低于城市,所以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收入水平要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收入水平。相比之下,城市的就业机会以及发展机会比农村劳动力市场多,就业环境也比农村好,这主要是由于城乡经济及文化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各种信息资源丰富,公共服务设施齐备,能够便捷地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生活质量高,而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中,难以充分享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在这种差异下,城市大学毕业生更愿意选择留在城市不愿意去农村,农村生源的大学毕业生为摆脱贫困也不愿意回到农村。
除了经济因素、环境因素,使大学生选择城市不愿意到农村的重要原因是户籍制度。从劳动就业的角度看,户籍制度限制了畅想劳动力的流动,使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等诸多方面享受的权利和待遇存在很大的差异。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大学生的自由流动,大学生一旦选择小城镇及农村市场,以后要回到大中城市市场就会很难,要付出很高的工作转换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工作接受成本、工作离开成本以及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
综上因素,大学毕业生即使难以在大中城市就业,也宁愿选择自愿性失业也不到小城镇和农村就业。由于在大中城市从事学用不结合、层次不对应工作也比在小城市和农村从事学用结合、层次对应工作的收入高,加之在大中城市工作可以得到的福利待遇、生活条件、发展机会都比在小城市和农村好,更会促使一部分毕业生产生宁愿暂时失业也不在小城市和农村就业的心理,从而增加高等学校毕业生失业人数。
3.地区分割
地区分割,即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劳动力市场,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的收入存在差距,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
一般而言,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对其工作都有一个心理预期,包括工资水平、工作环境、发展前景及企业实力等,如果就业城市所提供的岗位能够满足大学生的心理预期,就选择在该城市就业。而沿海地区等大城市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西部地区更能满足大学生的心理预期,所以大学生宁愿留在大城市失业也不愿意去西部就业。
由《2004-2005年湖北省就业与再就业发展研究报告》之“大学毕业生就业地区选择的调查”来看,大学毕业生就业地区的选择最多的是沿海地区,其次则是深圳、上海、北京三大城市,这些地区就业竞争都比较激烈;而西部地区则是最少人选择的就业地区,甚至有些西部地区要不到所需人才。由此造成的东西部区域性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五、结论
导致大学毕业生失业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有高校的原因也有大学生个人就业观念的原因,对此我们应该做更加客观全面的分析,正确地看待大学生失业现象。政府应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劳动力市场,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大学生应转变就业观念;高校应指导毕业生把握好择业期望值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从而降低大学生失业率,发挥教育的经济功能,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修渝,陈杰.大学生失业现象的理论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05,(11):132-135.
[2]姜丽美.大学生“新失业群体”需要绿色通道[J].社会经纬,2006,(11):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