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疗纠纷 现况 防范对策

1 医疗纠纷的现况、特点

1.1 患方投诉的具体原因:疗效不满51.12%,误诊、漏诊12.04%,告之不力8.41%,其它有观察不力,检查不当,违规操作,误诊误治,手术不当,病历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当,护理不当等。

1.2 医疗纠纷的闹访方式:辱骂、威胁医务人员,滞留医疗机构,冲击、打砸医疗机构,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停尸不理,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等。

1.3 原因:部分医护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沟通不到位,书写病史资料不规范,

1.4 医疗纠纷的特点:群体性、职业化(家属、亲戚等),暴力倾向严重(冲击打砸医疗机构),患方主动寻求媒体的关注,媒体舆论参与(媒体关注度增加,互联网传播),以上访的形式施压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的形式要求查处的明显增多,诉求涉及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增多。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医疗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医疗工作者的风险意识。

认真有效地学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明确医疗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医疗工作风险意识的教育,医疗安全贯彻一切医疗工作之中,用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把自我保护意识与社会维稳的大局意识,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医院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使每个医护工作者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廉洁行医,为减少医患纠纷奠定法律依据。

2.2 加强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当前新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寻求舆论导向的支持,各医疗机构成立纠纷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全体医务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发现隐患及时跟科领导汇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的期望值升高,医患矛盾日益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现况,管理层要第一时间掌握真实的信息资料,切实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内容,医患纠纷核心是抓好医疗安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医院实际,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完善预防应急调解预案,向患者宣传法律法规、权利、义务,确实做好医疗纠纷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化解在医院,切实做到纠纷苗子不出病房,小事纠纷不出科室,大事纠纷不出医院,重大纠纷不出区县,领导要重视这项安全工作,切实查处查准隐患或问题,在制度上、操作规范上、流程上,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解决问题,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狠抓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准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制度,重在预防,发生问题的处置,要早介入、早解决,及时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纠纷办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处置纠纷的手段、资源,绝对不能发生群体性

事件、越级上访、不能激化矛盾,把医疗纠纷事件妥善处理好。

2.3 加强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晨会提问、业务学习、主任查房、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和考试,使医护人员掌握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观察要点、护理要求及相应的处理对策,培养医护人员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赖感、安全感,从而赢得他们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操作及诊疗水平,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技术支撑。

2.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对待医疗服务不能例行公事,而应该站在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要知道,每一名患者的病情都关系到他的生命,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悲喜,牵动着社会对医者的信任。要让患者感受到医务工作者不是冷冰冰的执业者,在白色口罩的后面,还有对患者命运的关注,还有火热的心灵和生命的温度。通过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医护人员自觉规范其职业行为,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及预见性,具有良好的应急能力及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为患者提供有效治疗和护理,科主任还要根据科室存在的隐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平实要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相关制度的落实,要让他们意识到遵守规章制度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从而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减少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沟通和告知制度的落实,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改善医患关系要从我们做起,不仅要讲求方法,要让我们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的做到真诚善良,善良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代替很多东西,能够跨越医患间的鸿沟。加强告知制度的落实,告知制度包括:手术告知(术前、中、后),特殊检查告知,治疗方案变更告知,病情变化告知,特殊药物医疗告知,用药医嘱告知等。在向家属介绍病情的时候,语言一定要严谨,医护人员口径要一致,对于不懂或不知道的问题不能随意发言,切忌使用“正常”、“没事”之类的语言,要求医护人员具备充分认同患者和理解患者家属心情的素质,多深入病房,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变化时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使家属客观对待治疗结果,通过沟通建立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时刻注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始终树立以“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各项服务都要以患者角度出发,把患者需要放在首位,用心服务,减轻患者的心理焦虑,医务人员:端庄的仪表,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使医疗工作更加亲切,更加富有人性化,良好的语言沟通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保持面部表情平和,忙而不乱,语言亲切温柔,用词准确,语言的艺术性和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保证。

2.6 规范医疗文件的书写,强调医疗文件的时效性,重要性

病史资料、护理记录单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举证倒置的重要依据。重要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控制,确保医疗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医护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加强检查和考评,加强病例保管,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做好各项医疗记录,绝不伪造、篡改医疗记录,保持病史资料的真实性,保证病历的管理安全。落实奖惩制度。急症患者抢救,医务人员执行口头医嘱,不能立即书写病理历时,也应在执行医嘱后,立即在抢救车内备的速记文件夹上简要记录,在抢救结束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与医师病程记录吻合规范,如因笔误,则应保留原始记录,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规范化的护理文件是患者获得救治的真实反映,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同时又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证据。

参 考 文 献

[1] 万欣.浅欣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影响.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重在调处、依法处置”的原则,由区政府牵头,综治办统一组织协调,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院自身建设,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冷静对待医患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重点治理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多发的地方和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严厉打击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要通过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医患纠纷

1.深化医德医风教育。区卫生局组织全区医疗系统开展“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全区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2.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严格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区卫生局要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区辖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要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杜绝不合理收费。

3.推进“平安医院”创建。认真落实2007年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湘综治办〔2007〕16号),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深入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区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单位内部及医院周边的治安防范措施。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逐步推广治安电子防控系统,提升整体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1.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牵头,综治、维稳、宣传、卫生、公安、司法、工商、城管、、民政等部门参加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适时通报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协调处理重大医患纠纷事件。

2.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司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要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医患纠纷。同时,建立医学、法学专家库,一旦发生医患纠纷,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选定医学、法律专家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人民调解联络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建立完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由区公安局和区卫生局牵头制定处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公安、卫生、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增强对医患纠纷突发事件或的防控处置能力。区辖各医疗机构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能及时与驻地公安机关、卫生、综治等部门联系。要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协助化解医患纷纠,防止发生,依法处理扰乱医院秩序、侵犯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和医疗机构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医患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区公安机关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引发的,由区公安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卫生局等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及患方户籍地政府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4.全面清理排查和治理医患纠纷。要对本区内的医患纠纷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调处方案。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按照管辖权限,落实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调处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调处一个,销号一个。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由当地党政领导包干负责,从相关部门抽调力量,实行重点治理;对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处置合力;对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患者依法维护合法

权益

1.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医患纠纷专项行动,让广大医务人员、患者、社会各界群众知晓、了解这次行动。要结合“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重点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医患纠纷的处理渠道、处置程序、应急措施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辖各医疗机构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标语横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实行医患纠纷告知制度。区卫生局和区辖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宣传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实行医患纠纷告知制度。医患纠纷发生后,所在医院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要及时告知患者及其亲属处理的主要渠道:一是由医患双方协商处理;二是由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调处;三是由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讼。患者选择好处理渠道后,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尽早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3.疏导患者情绪,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医患发生后,所在医院相关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听取患方意见,认真负责解答患方提出的质疑,明确告诉患方解决纠纷的途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要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疏导患者情绪,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尽快将医患双方代表带到调解室进行调处。对可能引发刑事、治安案件或的纠纷,调解工作室要及时向医院警务室和辖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报告,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3月):动员部署阶段。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治理、调处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平安医院”创建的宣传力度。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

第二阶段(4月~8月):排查治

理阶段。开展清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集中调处;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逐一登记备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到位;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挂牌整治。

第三阶段(9月~10月):总结深化阶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第四阶段(11月~12月):检查验收阶段。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表彰一批开展专项行动和创建“平安医院”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部门职责

区综治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将专项行动和“平安医院”创建纳入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

区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卫生行政部门:责组织区辖各医院开展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医院医疗质量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要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受理患者的投诉,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区公安部门:针对医院场所存在的治安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理扰乱医院秩序,侵犯医护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医疗机构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区卫生部门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运作、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区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力推行和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并积极为医院和患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区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区工商、城管部门:依法认真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加强对“医托”以及在医院内散发小广告的监督管理。

区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迅速对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导,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重点倾斜。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综治办和卫生、公安、司法、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解决;对涉及几个部门职能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由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提请同级综治

委出面协调解决。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3篇

预防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是部队医院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课题。本文依照《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疗工作实际,从落实安全管理的七项制度着手,就预防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 预防 ;医疗纠纷 ;群体性事件 ;思考

医疗安全是确保部队医院安全稳定的首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在大医院已成易发多发趋势,部队医院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部队医院的声誉。因此,研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的科学机制,确保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不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已成为部队医院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疗工作实际,从安全管理的七项制度着手,对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理进行探讨[1]。

1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表现

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后,因医院重视不够、处置不当、协调未果,加之非直接利益相关者介入、媒体炒作、网络传播等多种诱因导致矛盾激化、升级,使纠纷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有: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院内聚众寻衅滋事,在科室、办公场所、院区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堵塞通道及大门,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打、砸、抢、烧、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抢夺医疗文件,以及与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造成冲突;在社会、网上利用此事扩大影响面和范围,散布超出医疗纠纷事件本身的各种传言,导致更为恶劣和严重的影响等等[2]。

2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对策思考

笔者认为,落实安全管理七项制度,不但是部队医院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常抓不懈的经常性工作。

2.1检查督导制度建立科室、职能部门和院领导三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督导。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及时纠正医疗缺陷,改善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使绝大多数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3]。

2.2分析预测制度每月召开医疗安全形势分析会,认真梳理全院各科室的医疗安全形势,总结医疗安全管理经验教训,通报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医疗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医疗安全的对策措施。

2.3法规培训制度一是外请法律顾问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法规教育和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举证意识。二是注重培养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和沟通技巧,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三是做好医疗纠纷处置演练,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掌握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自己应该如何做,确保依法合理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2.4风险评估制度医疗行为本身就是分析、判断和评估病情的一个动态过程。要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加强对疑难、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观察,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开展重大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对制度,加强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合理使用抗生素,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加强院感控制,注重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此外,要及早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一方面要重视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要重视防范重点人群,尤其是疑难、急危重症患者以及对治疗预期过高的患者[4]。

2.5信息预警制度建立医疗安全报告制度,对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有关的事件包括因医护人员违反医疗法律、诊疗常规造成的差错事件及一般诊疗差错事件、各种医疗意外和并发症事件、因输血、输液、用药等引起的医疗差错或意外事件、因医院环境、硬件设施、医疗器械缺陷导致的不良事件等进行报告,使医院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并进行整改[5]。

2.6军地协作制度当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医院要充分发挥军地协作机制,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方法,通过地方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第三方介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的继续扩大、蔓延。医院应加强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在院内安装电视监控系统,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保存证据,做到依法处置, 合理解决。同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澄清事实,确保新闻媒体报道的客观、真实,防止影响的扩大化。

2.7安全责任制度医院要逐级签定医疗安全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把关,实现医疗安全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有奖惩。要认真查找每一次差错和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切实通过处理医疗纠纷,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蕙.怎样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J].中国医疗纠纷与对策,2000,(6):489-490.

[2]王穆兰,陈学建,张诗文.基层医院对重大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置[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28(6):450-452.

[3]邱智渊,夏云,宣俊俊.科主任在防范及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9,16(3):17-18.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各股室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以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目的,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带有普遍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将“平安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平安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及时解决医疗纠纷,避免医院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

(二)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意识。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治理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以“质量、安全、服务”为主题,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围绕基础管理的内容、环节和责任,认真梳理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照现阶段基础管理的各项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要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位医务人员,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三)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要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结合实际,实施业务流程重组,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公示制、公示栏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使医疗费用公开透明。

二是要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注重沟通效果,改进沟通方式,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引导患者和家属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健全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和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提高医患纠纷现场处理能力,使大部分医患纠纷在院内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恶性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要建立规范的投诉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要成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投诉的归口接待,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完善投诉接待程序,加强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和反馈制度,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五)强化安全措施,维护医院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加大医院内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用处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水、电、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切实维护好医院的治安秩序,保安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主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医院内部无势力和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患矛盾 化解 和谐

一、医患关系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对于-些重症患者,诊治效果不佳,家属往往迁乱于医院;二是病人突发疾病或猝死,病人家属情绪失控容易发生纠纷;三是医院没有及时将患者病情可预见情况告知病人及家属,容易导致医患双方误解;四是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造成误诊漏诊,而引发医患纠纷;五是患者家属明知责任不在院方而无理取闹。

二、引起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

一是医院少数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不高、医疗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对患者痛苦熟视无睹,发生纠纷时引起病人及家属强烈不满情绪。二是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在治疗和情感沟通上做的不够,忽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病情知情权、治疗选择权、人格尊重权,造成医患双方在情感上存在的代沟。三是医患缺乏信任,沟通不够,医院对患者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四是个别患者对医院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除此之外,患者或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中存在着无理取闹的不良现象。五是医患纠纷的申诉、维权渠道不畅通、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不太完善,直接影响医患矛盾的解决。六是医院制度不健全、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也直导致医患矛盾。

三、如何化解医患纠纷解决医患矛盾

1.加沟通,增进理解信任

尊重患者,注重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和医患之间的沟通。在诊疗过程中,要做到各项检查、处置、治疗方案事先征得患者同意,告之及时、准确、全面,在有效的沟通中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为此医院要及时公布住院病人费用每日一清单,真正让患者知晓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经治医生;医院还要及时让患者及家属知道患者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内容,真正做到让患者入住医院后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三放心”。

2.建章立制,规范医疗行为

规章制度是医患双方行动的规范和准则,是保证医疗安全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重要保证。广大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如术前术后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预防及制约感染有关制度,奖惩制度及各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等是防范医疗风险所必须的。对于一些常见的事故和医患纠纷医院不仅要建立健全预案每年的应急演练,还要制定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医院各部门及其领导专门技术人员的组成、职责、措施,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以便要发生医患纠纷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包括预防及处理医疗差错事故的预案,来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3.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生存、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是医院的生命线。医院只有“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建立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理念,才能为病人提供“安心、舒心、放心、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现今的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更高,随着人们对健康认识概念的扩大,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也随之不断升高,为此医护人员要积极的学习医学专业知识,掌握过硬的医学本领,才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患者期望,以致达到消除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发生的隐患。另外,医院不能只强调诊断技术,还要体现良好的服务,如果病人以及家属来院后得到医院全面的、及时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他们就会觉得这家医院质量好、服务好,就会满意,公众满意度就高。这就要求在思想观念和服务行为上时时处处为病人着想,尊重患者权益,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对待社会、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医务人员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患者及其家属着想。医患之间要加强信息、心灵和感情沟通,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为病人提供高效、低耗、满意、放心的医疗服务。

4.加大投入,减轻患者负担

政府加快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政府要加大卫生事业体制改革力度,关键是加大投入,医生的工资由财政拨款发放,这样医生就不会开大、贵、进口的药方了,病人的费用就会降低。对成本高的名贵药材政府要实行价格补贴。药价降下来了,病人的负担自然也减轻了。加大卫生事业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并保证补助经费足额到位,以革除医院以药养院、以药养人的弊端,根除过度检查治疗、开大处方的现象,促使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理由,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不断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医疗服务需求。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6篇

一、切实加强对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我区先期组织开展的平安卫生单位创建的具体工作目标,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把平安医院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为强化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平安医院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系统参与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必要时应按协调小组的要求参与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参照区里的模式,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7年,全区一级以上医院(含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必须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其中二级医院基本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在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中,全区各医疗单位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恰当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全面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明确平安医院建设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责任

平安医院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医患矛盾排查调解机制,着力建立预防减少和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机制,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比较完善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保卫工作机制,提高治安防范控制能力,确保医疗机构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

为确保我区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目标如期实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并将平安医院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

卫生部门要根据平安医院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开展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平安医院考评体系,强化督促检查,负责年度平安医院建设考核考评工作。平安医院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提升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预防医疗事故及差错发生,减少医疗纠纷。因此,各医疗单位要扎实开展“读书学习比业务”活动,强化医疗护理“基本功”训练;要全面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要深入开展“卫生服务献真情”活动,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方便患者就医;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听取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整改;建立和完善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收受回扣、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卫生防疫、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打击和防范的职能,对医院内部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要加强指导,年内完成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点)工作。要依法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停尸闹事、围堵医院、拉扯横幅标语等违法活动,依法打击,对黑恶势力插手医疗纠纷的,要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及时破案,依法惩处,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切实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要切实加强医院周边治安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医院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改善医疗执业环境。要按照《盐城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切实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处置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成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医患纠纷调解运作程序,提高医患纠纷调处能力,有效化解各类医患纠纷。

人民法院在涉医民事案件审判中,要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宣传部门要把平安医院建设作为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工作中,注意正确把握宣传的舆论导向,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在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医疗卫生信息,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工商部门要协助医院加强对医院内和周边地区乱发医药印刷品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同时配合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对“医托”、“号贩子”进行整治。

检察院、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质监、价格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建立完善平安医院建设活动有关规章制度

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通报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要坚持平安医院建设活动情况汇报通报制度。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定期向区卫生局汇报工作情况。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活动开展不力、责任措施没有落实的,要采取通报、诫免谈话等方式,确保工作责任的落实。

要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医疗事故与纠纷防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化解冲突,减少医患双方的损失。

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机制,在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医院内部夜间、节假日的治安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饮用水污染等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按照省卫生厅、保监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投保医疗责任险。

四、严格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的考核考评工作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福建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联动机制;医疗责任保险

目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已经在全国全面铺开。福建省自2009年开始实践“第三方调解”后,解决医疗纠纷成效显著。2016年5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下文简称《办法》)。这是福建省第一部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省级政府规章,让医疗纠纷的解决在较高的法律法规层面可以“有法可依”。

一、福建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现状

(一)南平模式。2009年8月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正式成立,这是福建省第一家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第三方独立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机构。南平模式的特点是调解机制的各个环节配置较为完备。有稳定的领导机制,形成“县市、乡镇、村居”三级参与,“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即包括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医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南平市实行点调制,医患双方出现矛盾可以在医调委的名单中选择调解员,更彰显客观公正,使双方信服。

(二)福州模式。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医调委承担的调解工作量是全省最为繁重的,但正是由于这种繁重,让医调委积累了更多经验,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专业人员的配备等方面更加完备,最关键的是当地政府准备了充足的经费支持第三方调解的运行。专家库比较完善,目前有514名专家在列,涵盖医学、药学、心理、保险、法律等专业。相关的鉴定程序也比较规范,分为简单案件由专家库判断和重大案件进入鉴定程序两个部分。鉴定任务主要还是由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社会鉴定机构来承担。

(三)福建省其他地区。泉州市的工作着重点在医疗责任保险的引入上。泉州市于2009年出台《泉州市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在机制运行前期借鉴已经相对成熟的宁波模式,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招标,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出现赔付事件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而且不但医疗事故要理赔,医疗差错和医疗意外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宁德市于2014年9月出台《宁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宁德很重视调解人员的队伍建设,并在索赔金额上做出具体的等级划分,由此来确定是进入诉讼、调解或是鉴定程序。

二、福建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仍然存在,没有呈明显下降趋势

首先要厘清医疗纠纷与医患纠纷的区别。福建省2016年的《办法》确定使用“医疗纠纷”一词。“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为诊疗活动而引发的争议。可以说医疗纠纷是一个“行为概念”,是由诊疗活动行为引起的,而“医患纠纷”是一种“主体概念”,主要明确医方和患方两个角色之间的关系,相对医疗纠纷而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更大。因此谈及医患矛盾危机和解决时运用“医疗纠纷”更为确切合适。目前医疗纠纷仍然频繁发生,原因在于:(1)人民大众越来重视身体健康,医患矛盾的发生越来越频繁,普通的体检也可能引发医疗纠纷。(2)医疗资源更加丰富,医疗新技术引发新矛盾。医疗新技术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完善监管体制予以监督,[1]新技术产生的高额费用、新技术运用于临床效果的不确定性都是引发医患新矛盾的原因。(3)人民大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但又对相关法律一知半解,存在过度维权的现象。第三方调解机制已铺开,人民大众也逐渐熟知。这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老百姓也想通过法律和平解决医患矛盾,很小的纠纷也希望得到说法得到赔偿,这使得医疗纠纷表面上看是有增无减的。

(二)在联动机制上,最主要的还是公安部门的配合,其他部门形同虚设

福建省早在2011年就提出“五位一体“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即“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但是到目前为止发挥作用的几乎只有应急联动机制中的公安部门。笔者走访福建省内较具代表性的医调委,例如南平和福州,工作人员普遍表示各职能部门对于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理解和配合是他们工作中最需要的部分。福建省2016年7月的《办法》对于相关部门也做了具体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作用是“指导”,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作用是“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的作用是“指导和促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作用是“维护,监督指导,依法查处犯罪行为”。其他部门如财政、民政、价格、的工作是“辅助”。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是配合做好监督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业务。新闻媒体的作用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另外社会医疗救助机制也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运行不是独立发展就可以发挥作用的,必须要有各个方面的配合。各个部门应该在日常管理中做好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预案,一旦有纠纷发生就可以立即应对,让纠纷的前期处置工作更为顺畅。

(三)没有上位法的指导上文提及

福建省已经有省级规章,其他个别省份地区也出台了省级规章,比如北京、上海、广东、山西等。国家卫计委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5年10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没有正式出台,但是这个《条例》作为当前第三方调解最高位阶的法律法规指导是必然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医患和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这里的“人民调解”就是指“第三方调解机制”,第三章专章阐述了“医疗纠纷调解”,立法工作不能追求数量,而是要强调质量第一。可操作性很关键,立法时要尽量征求业内业外的意见,特别是医务工作人员与患者的双方认知。因此,法律法规上的迟滞确实有一定原因,能让医患双方都能认可遵守,医疗纠纷才能理想地减少。当然规章还是位阶比较低的法规,行政法规和法律层面的规范出台仍需努力。

(四)专家库不完善

虽然福建省的专家库建设还算完善,上文提及专家名单几乎也尽量涵盖了各个领域。但随着案件的复杂化,病理学、影像学、心理学、医学前沿技术等专家还是缺乏。目前专家库起的作用是咨询,当然在每个医调委也有一些常驻专家,人数有限。那么名单中的专家在事件发生时,是否带着积极的心态去给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提供专业意见,是否能让患者感觉到公正,这也是要解决的问题。另外福建省目前实行的是根据案件索赔金额,决定该案件是参考专家库的咨询意见,还是将案件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2016年的《办法》第41条规定“对于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0万元以下是采取咨询专家的做法。这种做法的缺陷在于,患者对于本地专家的公正性有所怀疑。10万元的法定标准也比较笼统,理由也不充分,无法说明案件的严重程度。因此在专家库的完善、与鉴定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方面还是要继续努力。

(五)医疗责任保险参与度不够

福建省2016年的《办法》第4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务人员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该法规规定得比较全面,但都不是强制性规定。医院是否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仍然是自愿行为。但是因为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参与,目前还是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保险额度很小。毕竟这一机制的运行还是政策性的,没有盈利性,因此保险公司即使参与到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中去,积极性也不是很高。2015年10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47条指出:“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等保险。”在立法中用了“应当”一词,旨在强调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而并不是强制推行。2014年7月,国家卫计委,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再次强调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中的重要作用。福建省目前在这一部分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结合还不成熟。

三、完善福建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一)增强联动,加强多方配合

2016年7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等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可见涉医违法犯罪现象并不是一个公安部门与医院和调解机构的配合就可以控制的,需要政府、媒体、司法部门、保险部门等配合。《刑法修正案》(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医疗”二字的增加受到社会的关注。当然不能将“医闹”与“医疗纠纷”完全等同。“医闹“是有组织有规模地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经济赔偿的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医疗纠纷应该说是“医闹”的起源。到了医闹的程度,事态就是比较严重了,如果出现伤亡后果,就不仅仅是一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可以定性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因此,司法部门的紧密配合是当务之急,预案的准备必不可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完善配合也很重要。笔者走访福建省多家医调委,他们普遍认为社会医疗救助机构的配合是第三方调解机制顺利运行的重要助力。“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的医疗问题,通过拨款或者捐助等渠道,实施专门的帮助与支持。我国医疗过程中的“赖床”“赖院”现象,归根到底是因为目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也不在少数。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注重边缘群体的预先救助都是今后改进的方向。其他部门,如政府的支持、媒体的正面引导也需要继续配合。

(二)完善专家库

专家库所涵盖的领域扩大化、建立专家鉴定组是今后专家库发展的方向。专家库按照不同的学科分类,这个鉴定组人员是不断变化的,案件发生时,由医调委主持,由医患双方共同随机抽取,不能抽取与本案件专业无关的专家。另外请外地专家参加本地无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也应该制度化。一方面可以请到本地区没有纳入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公正度、公信力大大提高。当然即使是专业人士对医方医疗过错的评价,也不能成为有效的依据,不能满足患方对于损害后果发生原因和知悉的权利。[5]还应当在调解程序前设置独立、科学的事实真相查明程序。

(三)增强医疗责任保险在调解机制中的作用

按照目前福建省的《办法》,医疗责任保险并未强制推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也不是各地医调委的工作重心,但是却是他们的瓶颈。笔者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在公立医院的强制推行势在必行,但是需要根据本省情况在各个地区逐渐推开。现在要思考的是如何让医院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医疗责任保险中来,参与与第三方调解机制的配合中来。按照固有的思路,医院的规模、业务量决定了医疗纠纷的多少,从而决定保费的高低。现在要摒弃这种传统思路,医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以及具备的防控风险能力才是拟定保费的重要依据。保费计算方法和续保方案,应当由医院和保险公司通力合作,认真分析各医院近几年发生赔偿额的年平均值为赔偿基数,下一年的续保根据上一年的赔偿额做出调整,计算出让医院和保险公司都认可的保费数。另外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中,联合共保也是重要途径,所谓“共同保险”就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签订一个保险合同,由多个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联合共保的公益性更强,也会减轻保险公司个别经营的负担。

政府应当在政策上倾斜,给予经济支持。医疗行业协会在这个方面应当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可以代表医疗机构或者个体医疗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且起到监督和督促作用。同时行业协会可以在医疗风险管理方面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成为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的助力。山西省已经建立医调委和保险机构的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北京和上海也已经实行合署办案,一站式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这些都可作为今后福建省调保合作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陈亚慧.医疗新技术监管断环[J].中国医院院长,2011(2):28.

[2]胡晓翔.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关键在健全法律[J].中国社区医师,2013(27):47.

[3]雷林静.从“医闹”入刑谈化解医患纠纷的新思路[J].管理观察,2015(32):169.

[4]王忠成.国外医疗救助制度的创新经验及借鉴[J].对外经贸实务,2016(7):47.

[5]项延永.“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J].法律适用,2016(1):71.

[6]刘兰秋.韩国医疗纠纷调解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证据科学,2014(4):21.

[7]王伟.域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中的强制性规则及其借鉴[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6(3):30.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第8篇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促进卫生科学发展

----关于**县卫生系统医疗安全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杨 建 华

(20xx年4月)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我们从容应对92年大型食物中毒,97年特大洪水,01年艾滋病,03年“非典”,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05年狂犬病,08年冰雪灾害、手足口病、汶川大地震、婴幼儿奶粉事件等严峻挑战和考验,全力以赴抓好了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卫生科学发展规律,我县医疗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医疗安全监管仍然不力,违规医疗执行屡禁不止,医疗市场和医疗广告监管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单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不强,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环节质量控制不力,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意识较差,医患沟通不足,纠纷隐患较多,医疗纠纷仍然居高不下,每年都有5-10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纠纷赔偿发生,并且呈上升势头。三是违规执业现象仍然存在,越权超范围手术、违规开展剖宫产仍然存在。四是医院医疗安全救治能力和财政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要深刻学习理解和全面、完整、准确的把握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建立科学工作理念,形成尊重科学管理规律,正确制定科学发展措施。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是核心,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卫生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问题的社会民生工作,直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健康理念。胡总书记在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各种论述和报告中,均强调了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有健康才有小康,把我们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放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的高度,把卫生工作视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弘扬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就是卫生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卫生的目标做好我们的工作,特别是做和医疗安全工作,不断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取得新突破,切实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呈现卫生工作新局面,推动卫生科学发展。

为此,医疗安全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以创建“平安医院”为载体,结合卫生部开展的“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和省卫生厅开展的“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切实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努力实现全县医疗事业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行医疗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防范医疗纠纷。

近年,医疗纠纷呈上升势头,并出现医闹事件,给我们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卫生系统一个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各医疗单位有着十分深刻的体会,特别是当发生在我们人少势单的乡镇卫生院时,处理医疗纠纷那真是要有多难就有多难,迫于无奈,赔了许多“冤枉钱”。但有时反过来看,站在患方的角度,由于我们工作不细致,观察不及时,检查不全面,诊疗不规范,预后不掌握,告知不到位,甚至超范围执业、无证行医,医疗差错事故等,因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态度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不在少数,据调查达60-70%。所以切实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努力减少、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医疗事故纠纷,是我们卫生系统各单位必须常抓不懈的课题。一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和管理好病人。要向社会和病人广泛宣全健康与疾病以及医院文化,要推行医务公开,要履行病人签字告知制度,要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对病人进行人文关怀,实行病人至上,服务至上等等,这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二要落实医护人员责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继续推行医疗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置医疗纠纷,这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一方面要确保重点目标任务的实现。即:不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差错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一级医疗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问题;不发生违反《献血法》的医疗事件;临床医疗、医技、护理工作,按省、市下达的医院分级管理要求达标;不发生因医疗、护理工作失误所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不发生因预防接种的医技、疫苗问题所导致的接种对象死亡;不发生影响恶 劣的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事件,特别不出现因使用假、劣药品致人死亡、伤残的事故。一方面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责任制落实。包括:制定和完善《防范与处理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有医疗质量监督员,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奖罚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医技、护理、行管、后勤等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并与工资、奖金挂钩;认真组织全员进行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经常性学习活动;坚持首问首诊负责、上级医生查房与院长查房、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术前讨论、医疗安全、医疗差错、事故讨论等各项诊疗工作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手术项目准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超范围超级别手术,遇特殊情况必要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截留高危孕产妇,违规开展剖宫产手术等等。三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严重违反《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搞好医疗安全”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反复出现违反上述目标要求,导致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及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按职改政策规定,事故责任人三年内将不予晋升职称,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是抓好“全面协调”,切实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管。全面协调抓好医疗安全工作,迁涉到社会,病人,医院,政府各个方面。一要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服务准入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标准、要求,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关,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护人员准入关,确保依法执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持续开展医疗市场和医疗广告清理整顿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二要依法行医,加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始终把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摆在医院工作的首要位置,以质量安全为主线,做好医院各项工作,要把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作为突出的核心工作,切实抓好抓实,要继续抓好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和素质培养,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建立健全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以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检查评价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分析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指南20xx年版》的要求,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和建设,做好医院等级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护理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专科护士和专业化护理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监测和培训,健全院感病例诊断与报告制度,加强院感重点部门的监管。三要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现医患和社会互动,切实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根据中央综治办、卫生部等部委局和省、综治办、卫生厅等厅局有关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及市综治委《关于印发<怀化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已经制定并即将出台“平安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我们要组织各医疗卫生本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加强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好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一要加强领导,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经费,办公有场所,落实有措施,具体工作有人做;二要针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要精心布置,广泛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墙报、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做到人人知晓创建活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四要将创建活动内容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奖优罚劣;五要将创建活动同“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专项活动紧密结合,形成医疗纠纷处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创建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达到优化和改善医疗服务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