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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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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改进措施

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含义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是我们国家为了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由医疗保险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让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它把这些资金筹措起来,用来向被保险人支付医疗用的专用资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个人与企业都是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就是要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需求,有效维护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对社会的稳定性以及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主体是参保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者与政府。参保人的概念就是指向医疗保险机构缴纳有关费用的单位与个人,一旦发生医疗保险责任,可以马上向医疗保险机构来申请补偿;我国的医疗保险机构只是负责向参保的单位与个人收取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对医保基金进行科学的管理,并负责从此项基金中向缴纳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治疗费用。目前,蓬莱市缴费比例是个人2%,企业7%;个体工商户5.6%,医疗保险机构与社会保险机构合并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并且实现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意识薄弱

我国传统抵御风险的方法大多通过储蓄以及亲人,中国人的保险意识相对来说非常的薄弱。在我国很多的企业出于自身经营成本的考虑,参加社会医保的积极性非常低,甚至有的时候企业为了节约人工费用,故意拖延或者不缴纳医疗保险费,这就造成了很多的城镇职工的医疗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还有的个体工商户因为自身的收入低而不愿意拿有限的收入来缴纳医疗保险费。这些情况都是由于城镇职工对于医疗保险的意识薄弱造成的,他们没有意识到医疗保险对于自身的重要性,觉得医疗保险费用对他们来说只是一项附加的费用,一旦真的出现重大疾病,再后悔就来不及了,个人和企业都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筹资范围小,筹资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范围非常小,筹资方式单一。筹资范围小,方式单一造成了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数额不能取得明显的增加,基金不能形成规模将限制它的收益率,直接影响医疗保险的赔付。在我国的城镇企业中,由于很多的企业都不缴纳保险费用,即使都能如数的缴纳保险费用,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数额也不会大幅增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工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大多集中于大城市,中小城市的城镇居民很少。另一方面,我国的城镇职工的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非常单一,它单纯的依靠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用,没有更多的渠道,没有更加广阔的筹资方式,这严重影响了保险基金的规模,不利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三)征缴手段单一,支付率过高

目前,我们国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多来自于企业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它自身的筹资范围非常的小,再加上征缴手段非常的单一,就造成了我国保险费用不能及时完整的缴纳上来,阻碍了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支付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因为道德风险的存在带来的费用损失非常的大。很多职工在报销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通过各种手段让医生开出高价的处方,医院通过滥用高级检查的手段来引导消费者超需消费,这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的医疗费用。现阶段,很多地方开始对医疗保险的支付进行改革,加强对保险总额的预算管理,实行通过总额预算来控制保险费用的支付,然而,这么做医疗机构又开始通过减少医疗服务或者降低医疗水平的方式来提高自身利益。很多的医院甚至对于大病或者重病患者主动提出转院治疗的方案。因此,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依然有待完善。

(四)缺乏健全的监管体系

我国医保基金管理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难题就是不合理支付这一问题,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医保视野发展的非常迅速,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尤其是不合理支付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想要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我国政府建立健全的保险监管机制,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但是这一体系还有待完善,体系中还是存在很多的漏洞,让很多心怀不轨的人还有机可乘。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疗保险意识

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意识是维持保险基金运行的根本,只有从思想意识上达成了统一意见,才能保证保险基金能够按时、足额的缴纳上来维持其基金的正常运行。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需要加大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与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保险的好处,不断提高城镇职工的参保意识。政府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的形式来宣传保险的重要性,宣传的范围广,还能真正的深入人心,提升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意识,从而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扩展筹资的范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必须要进一步的拓展筹资的范围,把农民工也并入到职工医疗保险体系的范围内,从而提升社会医疗抵御风险的能力。不仅如此,我国的医疗保险还应该实行征缴率的多样化。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人施行不同的职工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并且还可以继续工作的人员可以适当推迟退休年龄,从而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数额,减少医疗保险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型和规模,确定不同的筹资比率。针对于农民工或下岗失业职工,考虑到其自身工作的不稳定性,政府可以承担一定的财政补助,对于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政府也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可以按照年经营总额或产量总额收取费用。

(三)加强征缴力度,不断丰富征缴手段

我国的医疗保险机构应该当不断的加强征缴力度,尽量丰富基金的征缴手段。对于欠缴、少缴的参保企业应该立即停止提供医疗保险的待遇,除此之外,还必须要进行严厉的经济制裁。对缴费基数问题,可以采用企业自己报送,由医保部门进行抽查核定的办法。医保部门也可以通过借鉴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监督、核实。也可以按照当地的工资水平制定不同的缴费基数,将缴费和医保待遇联系起来,并给予免税额度。除此之外,医保机构还要加强对自身的管理,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筹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四)优化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体系

进一步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体系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应该明确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对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的具体责任,增加外部监督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保证基金收支和管理都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其次,要不断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对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状况必须要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众公布,同时基金的所有者也就是参保员工要在完成申请手续以后对基金的状况进行详细的查询,从而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对于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三,政府也要加强对医疗保险体系的内部监督管理,从内到外的解决医疗保险基金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磊.浅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J].民生周刊:学术版,2014

[2]孟庆超.石宏伟.镇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实证分析[J].医学与哲学:a,2010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我省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地级统筹有困难的,也可以县(市)级统筹起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地级统筹。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 %左右,具体比例,各统筹地区要实际测算,合理确定。

实际测算在6 %以内的,按实测数确定;确需超过6 %的,要从严控制,须报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

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地区制定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保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和正常调剂。对不按规定参加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换照;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控办不予批准购买控购商品;党委和政府不予评优和表彰;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劳动、审计部门要列入劳动监察和审计重点。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以后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办法是:从企业破产之日起,以全部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分别推算到75周岁止的总月数,乘以企业破产前一年所在统筹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医疗费)。

四、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到每个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并按职工不同年龄段(一般可按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三档划分)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不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与个人缴费之和)

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测算确定。

五、支付办法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年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般可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募捐及其它途径解决。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超限额部分的救助机制,化解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的特殊困难。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从统筹基金中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

六、基金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个人帐户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个人帐户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暂由用人单位或金融部门代管。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个人帐户基金均不得发给职工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结算。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要随同转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七、医疗管理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省卫生、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违反规定的医疗服务和用药,其费用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医药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凡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职工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药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省卫生厅、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八、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的医疗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1978〕104 号文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和有特殊需要(即有毒、有害和艰苦岗位)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颁布的行业和岗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仍按现行规定从原渠道解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劳动、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经贸、体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基金缴费; 作用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负责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治疗和生活问题,而给予经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纵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方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在保险体系上,将原来单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改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互助及社会医疗救助。

二是在基本保险的覆盖面上,将原来主要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改为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以至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和自由职业者。

三是在基本保险费用的承担上,将原来全部由企业负担改为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

四是在基本保险基金的构成上,将原来的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调剂金、劳动保险总基金相结合改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我国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这些改革,有利于相对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分散个人和企业在医疗方面的风险,更好地保障城镇职工在基本医疗方面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企业职工医疗的基本权益,使职工看病有去处、费用有保障,实行医疗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医疗保障机制,根据财政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地方医疗改革制度以及集团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本单位特制定《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办法》。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筹集和使用。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取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

第二,在集团公司医改领导组的领导下,设立医疗保险统筹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等的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医保中心内部若干业务科室,以便有效开展工作。医保中心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办事处,负责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内参保人员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医保中心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医保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医疗保险基金存款按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四,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医保中心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签定医疗服务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定期办理费用结算。

第五,为方便职工报销,便于同定点医院结算,医保中心(办事处、代办处)可在当地银行开设专户,委托各用人单位财务部门代办结算报销业务。

第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

第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纳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在册职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5%按月提取缴纳。

个人缴费比例:在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难搞,难就难在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消费具有即时性、难预测性、道德风险大的特点。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根据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和与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水平相适应来确定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给付标准。在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具体方法上,国际上最近流行用经济学的评估方法,综合考虑和比较药品或治疗技术的成本效果。例如,甲药单价贵,但见效快,病人很快可以康复上班;乙药单价便宜,但见效慢,病人需要休养,影响工作。如仅看单价成本,乙药看起来属“基本医疗”,但对两种药物进行成本效果比较后,甲药就可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了。所以,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是医疗技术问题,更是经济学上的问题,可以预计,成本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思想理念将影响未来基本医疗的界定和选择。

第二,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板块式”的统账结合方式。即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之间割断联系,实行独立分别运作、分别核算、风险各自负责。个人账户管小病,主要用于门诊医疗服务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服务,个人账户用完后全部自负。统筹基金管大病,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服务,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板块式”账户运作方式首先在小病上设立个人账户,加强个人对小病的自我保障责任;其次,由于次数频、难控制的小病费用进不了统筹基金,减少了统筹基金透支的可能性,统筹基金集中解决大病,加强了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最后,大病的医疗服务、药品消费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把管理重点放在费用高又较容易监控的大病部分,集中力量抓主要问题,有利于提高统筹基金的管理效果。

第三,改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能支付医疗费用的规定,划出一小部分预防疾病。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能支付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医疗费用,不能用于包括健康检查在内的预防开支。现代医学主张对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建议公民从35周岁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主要检查一些与年老后发病率高的疾病相关的项目。经费拟采用各级地方财政拨一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点,企业与个人出一点的方式来筹集。这样做虽然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部分开支,但从长远来讲可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或减轻慢性病的发病程度,大大节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医疗费用的开支。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生命质量,减轻个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亲属照顾的压力。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

第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力量,加上政府的资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其社会化程度高,有利于劳动力流动,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促进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此同时,还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激励劳动者积极工作,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稳定社会秩序,从而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起到保证作用。

第二,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主要依靠劳动报酬维持,而健康的体魄又是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前提条件。劳动者一旦患病,不能从事劳动,正常收入中断或减少,势必会影响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生活。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使患病的劳动者从社会保险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尽快恢复身体健康,重新从事劳动,取得经济收入,从而可以有效地帮助患病的劳动者从“因病致贫”或“因贫致病”的“贫病交加”困境中解脱出来,并能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和提高其物质文化生活。

第三,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依靠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力量,筹集卫生费用,积极发展各类卫生保健事业,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卫生发展战略目标,从而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乃至民族昌盛、国家富强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力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首要的生产力。因之,疾病的医疗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医疗费用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费用。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劳动者减少疾病,生病得到及时治疗,恢复身体健康,并以健康的体魄投入生产劳动提供了重要保证。

第五,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医疗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虽然在考虑其劳动状况,如工龄的长短、劳动条件的差异和贡献大小等时有所差别,但它并不与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劳动质量直接挂钩,而是保障劳动者在患病后有均等的就医机会,依据其病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给予必要的医疗保障。因而有助于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关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结合和统一。

第六,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培育全民自我保障意识,实行自我积累,增强自我医疗保障能力,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以及提倡适度医疗消费,发扬互助共济精神,乃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重要作用。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4篇

美国人在工作期间大部分是由雇主来提供医疗保险,而退休以后如何来解决医疗保险的问题呢?在美国,65岁以上老人有专门的医疗保险,也就是联邦政府为他们专门提供的医疗保险,基本涵盖了65岁以上民众所需要的医疗保险需求。

四种医疗保险计划

美国65岁以上老人主要依赖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来保证晚年看病和医疗,而医保计划主要分四种类型。医疗保险A计划(Hospit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B计划(Medie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c计划也被称作是附加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 Advantage 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些额外的保险,以降低在看病时花费的成本。医疗保险D计划(Prescription Drug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处方药的保险。在这些保险中,有的是老年人可以免费享受的保险,有的则需要老年人每月支付一定保险费用。

只要年满65岁的美国公民或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的永久居民达到一定的工作点数,就可以加入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65岁以下的残疾人、任何年龄有晚期肾病的人也符合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资格。政府医疗保险A计划参加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也不看加入者的收入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如果达不到工作点数,则需缴纳部分的保险费。

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几乎涵盖了65岁以上的全部人口,2010年为4600万人,预计到2020年,美国老年人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人为6100万人。美国65岁以上人群晚年可以享受到的医疗保险福利费用一般在10万~50万美元。(见表1)

老人医疗保险费用从哪里来

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对在职人员征收医疗保险薪资税,该税是强制性的税种,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工资收入的1.45%,合起来为2.9%。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中86%来自医疗保险薪资税、8%来自利息、5%来自其他税收。

医疗保险中的B计划的资金来源是一般性财政收入和自愿投保者每月缴纳的保险费,目前资金的75%来源于一般性财政收入,24%来源于个人的保险费,1%来自利息。医疗保险D计划的资金78%来自一般性财政收入、10%来自个人的保险费、11%来自各州政府缴纳的金额。在联邦政府三类医疗保险计划所有经费来源上,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薪资税占了40%,一般性财政收入占了41%,个人保险费占了11%,各州政府缴纳金额和其他税收个占2%,利息占4%。1990年,美国政府医疗保险的支出额为981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7.8%。2008年政府医疗保险支出额达到599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20%。

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另外一种叫做医疗补助(Medieaid)计划,这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医疗保险。2010年美国民众符合加入医疗补助计划的收入标准为:2口之家年收入在10584美元之下,4口之家年收入在14622美元以下,6口之家年收入在18253美元以下。

老人免费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

65岁以上的老人全部可以加邦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如果工作点数达到40点(一般工作3个月为1个工作点数,1年为4个工作点数,工作10年即可以达到40个工作点数),加入者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的保险费用。0~2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461美元的医疗保险费。30~3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254美元的医疗保险费。(见表2)

那么加邦政府提供医疗保险A计划的人会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呢?他们在住院期间有2人一室的病房,医院为其提供饮食和护士护理,医院的治疗等。在有护理的卫生机构住院的老年人所享受到的医疗照顾包括:两人一室的病房,饮食、有经验护士的护理、康复治疗等。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的老人可以享受的家庭健保服务包括:临时性护士护理照顾、家庭健康援助服务、理疗、提供轮椅等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一般情况下这些服务经过保险公司核准后不许付费,对一些医疗设备如轮椅等,病人需要支付20%的费用,余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有病住院要花多少钱

下面我们看看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的老人在住院期间如何分摊住院及医疗费的。老人住院时间有长短,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有定额。在个人支付费用之外,其余的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一个病人住院第91天至第150天的时间被称作是保留时期,每个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一生中多次住院超过90天,那么91天以后的所有住院和医疗费用都要自己支付。美国的保险为何限制病人的住院时间呢,这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疗成本太高,如果病人可以长期无限制地住院,这将使保险公司难以承担重负。第二,医院不是疗养院,也不是老人护理院,为避免小病大养、无病也养的情形发生,对住院的病人采取超过一定天数要支付部分住院和医疗费的方式,自然也会限制一些人长期住院的愿望。

如果老人经过医院的住院治疗,需要在养护之家(Skilled Nursing Facility)继续治疗,那老人需要支付多少医疗费呢?养护之家不同于养老院(Long-term Nursing Home),医疗保险A部分不涵盖老年人在养老院的费用。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计划的老人如果在养护之家治疗,1~20天他们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所有住院和医疗的开支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住在养护之家超过20天,从第21天至第100天,老年人需要每天支付137美元的住院和医疗费,保险公司支付余下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如果住院的时间是超过100天,住院病人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都要自己来付。需要家庭护理的老年人,医疗保险一般不包括护理人员的费用,但对需要的医疗设备,病人需支付20%的设备费用,余下的由保险公司支付。拥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如果需要输血,输血的前3品脱血液不需自己付费,从第4品脱开始,所需的血液费用则要病人自己来支付。

医疗保险B计划享哪些医疗福利

医疗保险B计划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年人所享受的医疗福利包括:医生看诊、门诊室看病、动手术、诊断检验等。同时也包括身体检查和化验。例如验血、验尿、病理诊断检查、常规性身体检查、X光检验、CT透视、MRI透视、EKG检

验。对于这些检验和服务,加入医疗保险B部分计划的人无需付费。同时老人也享受到医院门诊看病的医疗待遇,但病人在医院门诊看病时需要自己交付一部分费用。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老人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预防服务,如每2年一次的骨质检查、每5年一次的心血管疾病血液检查、直肠癌检查、糖尿病检查、每年一次的前列腺癌检查。每年一次的流感疫苗注射、青光眼检查、女性每年一次的X光照相、每2年一次的早期癌变检查等。这些检查和服务有的是免费,有的需要老人自己缴纳一部分费用。

参加医疗保险B计划费用多少

医疗保险B计划不是免费提供的,不同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用会有很大不同。表3是2010年不同收入家庭每月缴纳医疗保险B计划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不同收入家庭每月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不同,基本上在100-400美元之间。

看病化验检查要花多少钱

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人看医生或是做检查,每年要缴的基本费用是155美元。在美国的医疗体制下,个人都会按照保险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而看家庭医生时老人需要支付20%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费用。到医院看门诊时,老人也要支付20%的医疗费用,但支付医疗费用的上限为1100美元。在医院所做的各种检验,一般情况下老人不用付费,个别检验项目则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对于预防性检查,视情况不同,有的检查不用付费,有的检查需要老人缴纳20%的费用。心理健康医疗服务,第1天至第60天,老人支付的费用为1100美元,第61天至第9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为275美元。第91天至第15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550美元,第151天以后,所有费用要由老人自己负担。

私人保险公司医保计划

医疗保险计划C(Medieare Advantageplans)则属于私人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加入这一计划的老人即不再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的待遇。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医疗保险c计划必须涵盖有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所包含的医疗服务,但在有些医疗服务上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更广泛。例如,医疗保险c计划可能会提供处方药保险、牙医服务、听力检查和助听器、眼睛检查和配眼镜、额外的预防性检查等。医疗保险计划C是政府管制下的私人医疗保险,除了提供的医疗服务面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更宽外,主要的优点是个人在长期的医疗上自付金额会比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要低。加入这一计划的人,因计划不同,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从100到数百美元不等。

老年人买药要花多少钱

医疗保险A计划和医疗保险B计划为老年人提供看医生和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而在用药上老年人需加入医疗保险D计划(Preseription Drug plans)才能降低在用药上的支出。美国的药品特别是品牌药品价格相当高,而一些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需要长期服药,所以老人用药上的支出是他们晚年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开支。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5篇

日前,**制定了《**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凡是建立一年以下期限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凡由一年以下期限劳动关系转为稳定劳动关系的,随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的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缴费基数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3.5%,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本人不缴费,不建个人账户,农民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也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的30日内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手续。农民工医疗保险费与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统一申报缴纳。

**市规定,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发生下列医疗费用的,纳入大病统筹和大额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镇痛治疗(包括中医治疗手段)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统称门诊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农民工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为:在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7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350元;在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70元;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1300元;上述四项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4万元。大额医疗费救助起付标准为4.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市规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报销,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超过4.4万元至15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80%。农民工患病时持医疗保险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以及没有按时足额缴费的,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负担。用人单位已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城镇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继续按原办法参加医疗保险。

**市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具认定证明后的7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在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加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6篇

一、存在问题

(一)参保率较低

国务院于1998年在《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经过调查统计,仍有以下一些人群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1、部分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由于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从短期效益来看,参加医疗保险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人收人的减少。因此,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理由,不为其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另外一些个体经济组织,如个体工商业、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修理业及饮食服务业者等,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由于其医疗保险费必须全部由个人缴纳,因此大多数个体户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

2、下岗职工及无业游民。为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权益,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以在当地再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基本生活费,其养老、医疗保险费也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为缴纳。这样,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只要原单位参加了医疗保险,下岗职工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然而事实上是,下岗职工所在的单位,多数都未参加医疗保险,没有给下岗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二)医疗保险体系尚不完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职工互助保障制度,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医疗救助,满足不同医疗消费水平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但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行只有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

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按照“保障基本、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原则确定的,统筹地区间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给付待遇,这种方式很难满足不同支付能力和医疗需求的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需要。特别是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原有的医疗保障水平已经超出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在客观上又有着实现原有医疗保障的支付能力。因此,为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要,应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而针对国家公务员这一特定人群,则应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三)监督力度不够,存在骗保现象

1、部分定点医院为了追求利益,有意增加医疗服务,出现乱开药、滥检查或重复检查的现象。

2、存在“冒名住院”和“挂床住院”等骗取医疗保险金行为。“冒名住院”是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为了使其住院费用能够报销,在入院的时候使用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卡及其姓名进行登记,假冒参保人的身份报销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是指病情较轻而未达到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在医院开设床位住院,医院为其出具病历,但“病人”实际没有住院。

3、有些定点零售药店出现“串换药现象”,即用医疗保险卡购买小儿用药和保健药,但电脑清单却换成成人治疗类用药。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参保率较低的原因

1、监管部门执行力度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管制严厉不够。国务院规定:医疗保险制度必须坚持“广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都要参加医疗保险,但实际上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这与政府没有把好单位的参保审核关、没有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征集的存款工作有很大的关系,使得有些注重短期效益的单位和个人成为漏网之鱼。

(2)宣传力度不够。政府没有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改革的宣传,医疗保险的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到位,这样一些单位和个人不知道医疗保险不仅仅是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从而使得单位和个人对医疗保险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造成单位对职工基本权利的漠视,个人对自身权利的无知。

2、参保人的原因。医疗保险受益者,即应当享受医疗保险的企业或个人。有些企业和个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原因:

(1)经济困难。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连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发不出,更不用说缴纳医疗保险费,因此未能纳入医疗保险范畴,而这部分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得不到保障。此外,下岗职工及无业游民基本上没有固定收入甚至没有收入,他们大多数无力或不愿缴纳医疗保险费。

(2)觉悟不高。参加医疗保险就必须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因此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愿意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即使要参加医疗保险,也仅仅为高医疗需求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从而造成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3)认识不足。由于政府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不到位,很多人对医疗保险认识不足,不知道医疗保险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即使想参加医疗保险,也不知道怎样进行操作。调查表明,很多个体户、下岗职工及无业游民竟然不知道医疗保险是怎么一回事。

(二)出现骗取医疗保险金现象的主要原因

为何会出现骗取医疗保险金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定点医院,大多数医院长期以来都处在医疗补偿机制的恶性循环中。由于财政对医疗的投人不足,医院必然注重自身医疗服务的收费来补偿日益增长的医疗支出。而医疗保险政策的主题就是医疗费用,因而在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和支付方式下,医院必须采取相应的医疗行为,来尽可能地弥补自身补偿不足。由于医疗消费的不确定性和医疗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医院和医生成为医疗消费的主导方,患者在相当程度上听命于医生的决定。医院和医生又具有独立于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之外的自身利益,因而往往利用患者对其决策的依从性通过不规范的医疗行为谋求经济收益。

三、对策

第一,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针对部分企业经营者对医疗保险在社会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干部职工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还心存顾虑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部门特别是医疗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思想宣传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和举办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介绍医疗保险的知识,使每个职工充分认识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按月公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个人医疗账户拨付情况,让参保职工直接参与监督。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作用,使他们真正担负起参加医疗保险、服务医疗保险、宣传医疗保险的责任,从而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和每个职工的医疗保险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二,加大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力度是当务之急。对那些一拖再拖或拒不参保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并在一些效益好的行业和单位进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试点,然后逐步推行。对那些经营困难想参保而无力缴费的企业,可采取差额缴费的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妥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下岗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同时,要注重研究如何把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和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所有城镇劳动者都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使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调剂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上,要切实规范“税务征收、医保管理、财政监督”的运作机制,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和配合,确保所有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

第三,加强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的内部管理,提高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笔试和微机操作等项考核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和业务的强化培训。同时,严格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整套的岗位责任制,完善了管理制度,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第四,坚持医疗保险、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切实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一要规范药品流通管理,推行招标采购等形式的管理办法。劳动、卫生、药监、物价部门应抓住要害,加强监督力度,对基本医疗药品目录的药品要像其他商品一样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成本。同时,可适当放宽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二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对药品经营过程中索取回扣的要进行严厉制裁。另外,对定点医院医疗费用的收取过程要加强监督,采取向参保患者提供医疗费用及药品价格清单等办法增加医疗收费的透明度。三要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使他们能以患者的康复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双重目标为己任。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能够利用普通方式诊断的就不用高档仪器进行诊断,杜绝与病情无关的检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临床医生开大处方、开自费药和分散收费等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发生,从源头抓起,努力把参保职工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五,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高医疗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建设覆盖全市医疗保险技术支持系统,推进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对于改善服务手段、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加快医疗保险管理科学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文献:

1、胡惠安.医疗保险体系中各利益主体的关系及其违规行为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3(8).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14).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7篇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运作;日本;借鉴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3.3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71-02

在对传统的劳保与公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几十年间,我国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满足人民基本的医疗健康需求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运营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费用过快增长、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财务负担公平性、对人群期望的反应性等等。不仅如此,在当今世界经济低迷、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人口老龄化,慢性病不断增加以及先进昂贵的医疗措施的出现的大背景下,如何筹措到充足资金,满足人们对优质的、可负担的卫生服务的渴求,这需要对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反思与变革。虽然,并不存在某种复杂、精细的制度设计在任何条件下都行之有效,但我国的医保制度需要适应目前经济并不发达、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地区差异较大等客观情况。这就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为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基金运作提供思路。

日本的医疗保险以“人人皆健康”为口号,覆盖全体国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的报告统计,日本国民的健康水平位居世界第一位,卫生筹资的公平性位居8-11位,卫生系统的总体绩效居世界第10位,这些均应当归功于日本的全民医保制度。在1922年,日本就制定了《健康保险法》,宣布开始实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在当时,这项法案仅适用于雇员10人以上的企业。在这之后,日本又先后制定了针对其他人群的健康保险法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到今天,按照其具体覆盖人群的不同,日本一共建立了8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小企业雇员健康保险、大企业雇员健康保险、企业日工健康保险、船员健康保险、国家公务员健康保险、地方公务员健康保险、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保险以及国民健康保险。

一、日本医疗保险资金的筹措模式

日本社会医疗保险资金的筹措,因覆盖人群的差别而有所区分。其中,中小企业雇员健康保险的基金,是由国库资助、受保人用人单位强制缴纳而形成;大企业(指雇员人数在700名以上的企业)的雇员社会医疗保险资金则主要由雇员和企业双方共同缴纳,并规定了雇主多缴,国库只是酌情资助。这主要是由于相比较中小企业,大企业和雇主的经济实力雄厚,相应的其应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公务员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公务员与用人机构缴纳而成,国库不需拨款资助,而由于公务员用人机构主要是政府机关,因此主要是靠国家预算拨款;国民健康保险基金是以家庭为单位,不在其他同类职域范围类的在职或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作为法定参保对象,其家属作为被抚养者加入。其资金主要是靠国库资助,但是国家仍然以“国民健康保险税”的形式向农民、自营者等征收保险费,保险税一般根据投保者的人数、收入、资产和被抚养人数进行计算,并规定了缴税上限。除此之外的其他参保人员则是按照户定额收取保费,以保证及时、可靠的筹集到所需费用。日本政府还规定,对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交纳保险者,经核实可划为生活保护范围,免交保险费,享受免费医疗。收入低下的农民和自营业者可享受免交一半保险费的待遇。可见,日本的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是多元化的,但是在不同的健康保险制度下,资金的主要负担力量根据客观情况具有十分明显的倾向性。

二、日本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变革过程中,日本一直都做到了法律先行。无论在二战之前《健康保险法》(1922)、《国民健康保险法》(1938)等等各项健康保险立法的制定,还是战后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的重建与修订,均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律,再依据法律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目前,日本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法律体系,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管理以及支付方面的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加上法律的强制性,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极好的贯彻与实施。

日本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8种不同的健康保险,其负责基金筹措与管理的机构也不同:中小企业、日工、船员的健康保险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大企业雇员、地方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以及私立学校教职员工的健康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为各自的互助组合;国民健康保险则是由市町村政府管理。市町村负责征集本地区居民的保险费,以市町村为单位形成基金,各自运营,征缴的保险费越多、患者越少,积累的储备金越多。不过自2003年起,日本政府已经决定有计划地推进都道府县以及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的整合,通过广域联合,实现保险运营的稳定。尽管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十分复杂,各类健康保险计划的管理主体并不统一,但是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管理系统、监督控制机构及专门业务执行机构,而且各部门的职、权、责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机构配合默契,从而使复杂的医疗保险体系运行有序。

三、日本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

在2003年4月,日本对于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法案进行了修订,统一了各制度下的支付比率,从而避免因为医疗待遇的差异而给个人划上等级的标签。按规定,各参保人的个人支付比例为30%,2岁以下儿童的个人承担比例为20%。除此之外,针对老龄化问题严重、老年人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日本政府提出要把享受老年人保健制度的对象由原来的70岁每年提高1岁,到2007年提至75岁,并提高个人负担限度额的上限,向高收入老年人征收20%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待2007年老年人医疗保险的对象提高到75岁以后,从2008年开始再正式转入“老年人医疗制度”,将75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费单独结算。除此之外,从2003年起,日本开始在82所特定机能医院实施新的医疗保险诊疗报酬方式(DPC)―以诊断群分类为基础的定额支付制度。该支付制度依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和临床处置方式(例如手术),制定了2500个疾病诊断群分类组,对医院每个住院床日的费用支付标准因疾病诊断群分类组的不同而不同,从而达到降低过长的平均住院床日数,抑制医疗费增加的目的。

四、日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的借鉴意义

首先,关于医疗保险缴纳费率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方式对不同类型及规模的用人单位进行分类,规定不同的缴纳费率与政府的资助比例。用人单位的状况千差万别,有的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有的主要是靠市场盈利,后者有的生存压力较大,有的经济实力较强。相应的,职工的个人收入状况也与用人单位的状况紧密相关,或高或低。依据不同规模及类型对用工单位进行细分,规定不同的缴纳费率与政府资助比例,有助于增强相对困难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增强市场活力,也不会为财政增加过大负担。

其次,在医疗服务提供方面,应当适时的引入市场与竞争机制。从医疗保险制度在各国的时间情况来看,国家分配卫生资源并且直接组织和提供医疗服务虽然具有公平性,但是医疗服务的效率并不高。引入市场与竞争机制,将迫使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效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关于支付方式中,日本的以诊断群为基础的定额支付制度(DPC)与加拿大的总额预付制,均可以相对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我们可以效仿美国的按疾病诊断分类(DRGs)和日本的以诊断群为基础的定额支付制度(DPC),开发出我国的按疾病种类支付系统。

最后,对于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的作用,我们应当更加强调政府的管理作用,将管与办分开。应当完善医疗保险以及医疗的基金立法,强调政府的政策制定与监督职能,引入私营化管理,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

参考文献:

[1] 赵永生.日本国民健康保险的构建―统筹城乡医保体系的启示[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09,(12).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范文第8篇

1、有单位需要单位缴纳,没有单位可以个人缴费。

2、社保包括多项内容: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有的是按单位与个人的比例缴纳的。如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等,有的个人可以交,如医疗保险。

3、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是一个自由工作者、个体工商户等等,也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缴纳的。

4、最简单的就是自行缴纳,这种缴费方式的灵活性相比其他途径更高。自行缴纳的缴费基数比较低,而且自行缴纳的话,只需要缴养老和医疗两种保险,其他的是不用缴的。所以需要缴纳的整体费用还是低了不少的。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