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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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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1篇

1、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建设问题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国际多家银行因受到信用风险而倒闭,由此,商业银行便对信用风险防范及管理报以普遍重视,在此种背景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运而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建设问题,主要由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实效性及系统性引起。

1.1、主客观因素对信用风险的计量造成制约

主观上分析,商业银行在度量信用风险方面,长期由信贷主管人员对借款对象的财务报表与近期往来结算记录进行分析,进而作出信贷决策的方法,具有非常浓厚的主观评价色彩,是一种被动的,静态的管理方法;客观上分析,信息征集渠道及信息披露制度比较缺乏,就商业银行进行分析,我国当前大多数的征信公司起步晚、规模小、效益不理想;企业之间的信息也缺乏互通性,透明度不高,许多企业的财务数据难以有效搜集,部分公开的大企业财务数据也同样缺乏真实性。

1.2、商业银行不具备成熟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

当前,我国众多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的信用风险评估系统,由于信用风险评估水平不高,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及其造成的损失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因而未能使用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对银行的经营风险难以进行准确识别与度量。此外,商业银行普遍未能建立以科学识别、度量信用风险机制为基础的风险预警机制,因而导致商业银行将借款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抵押贷款上,而未能建立出有效的分散管理机制,以及具有防范、转移信用风险作用的衍生产品。

1.3、严重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技术性、复杂性,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将对相关产品及业务存在的风险性质难以进行充分理解,更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风险对策。因此,相比于现代化的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及复合型金融风险管理人才显得尤为缺乏,给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2、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完善对策

2.1、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商业银行为实现自身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就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并落实到银行日常的业务运营管理中。为取得良好发展,商业银行应将信用风险管理作为接下来信息化建设的重心:首先,加大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其次,在做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银行内部评级工作。商业银行应将资产评级制度的完善与改造作为基础,进而逐步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经营导向的信用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根据当前信用环境实际情况,开发出具备反欺诈功能的一套风险检测体系。同时,运用科学的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建立出完善的信息数据库,加大新型度量模型的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信贷档案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派专人进行负责。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同相关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进行协作,改建信用风险的度量模型,使其充分满足我国当前风险管理需要。

2.2、建立健全的银行内部评级体系

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应用内部评级法时,应严格按照具体的实施条件与步骤,一方面,在贷款审批权限结构的制定、贷后管理,及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三个方面应用;另一层面,应用在信用风险限额的设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确定、风险定价、分配资本以及绩效评估方面。对于前一层次,可在近期实现,而后一层次则需要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方可实现。

2.3、加大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使得风险管理的问题日益凸现。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金融监管的放松,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也在不断加剧,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三次大的金融危机——欧洲货币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这三次大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引起了国际金融界对金融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更成为国际、国内金融界关注的焦点。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主要的风险形式。信用风险的管理也成为当今风险管理领域中极具挑战性的课题。因此,如何防范与降低信用风险已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迫切要求。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经济学解释

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会遇到很多中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中最古老的也是最重要的金融风险形式之一,它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和消费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用风险概念的理解。

传统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受信方)拒绝或无力按时、全额支付所欠债务时,给授信方(信用提供方)带来的潜在损失。授信方可能是提供贷款的银行,或是以信用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授信方总是会更多地考虑信用风险问题,比如发放贷款的银行,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在商业银行的早期业务中,常常将信贷风险等同于信用风险。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演变和发展,信用风险出现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从广义上说,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经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造成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从狭义上说,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借款协议、偿还本息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个是指由于债务人信用等级或信贷资产评级的下调、信贷利差的扩大导致资产的经济价值或者市值下降的可能性。前者主要着眼于贷款是否违约,成为违约风险;后者则强调信贷资产质量价值的潜在变化,所以通常称为信贷利差风险。

另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道德风险与信息不对称是形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2)非系统性与系统性。(3)风险和收益的非对称性。信用风险的收益分布具有典型的非对称性。(4)信用风险的历史交易数据难以获取。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现状分析

随着现代经济中信用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信用风险所涉及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各个国家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都是非常重视的。

(一)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

1、风险管理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高度,董事会直接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近些年来,一些大银行由于风险管理失败而遭受了巨额损失,甚至破产倒闭,使得银行股东、经理们以及金融监管当局领略和感受到银行风险的严重后果,深刻地认识到现代风险管理对于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目前,国际上一些大银行的最高决策层已把风险管理纳入其发展战略计划,将之作为银行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已经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的高度。

2、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开始出现,风险管理趋于日常化和制度化。与风险管理上升到银行发展战略高度相适应,现代银行风险管理在组织制度上形成了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与业务决策的适度分离,改变了风险管理决策从属于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业务决策的传统管理体制。同时,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建立在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基础上的,这就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在复杂的风险环境中及时、有效地管理风险的能力。

3、更加重视全面风险管理。与主要重视信用风险的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现代银行风险管理还非常重视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更全面的风险因素。而且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和人才的损失也视为风险,提出了声誉风险和人才风险的概念。

4、市场风险日益突出,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得到迅速发展。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市场风险成为银行风险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同时,金融自由化和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以信用风险为主的模式发生变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两者,无论是在管理技术手段上,还是在管理理论上,都构成了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两个基本内容。

5、风险管理技术趋于计量化和模型化,各种风险管理计量模型发展迅速,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日益增强。与传统风险管理的特征不同,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比较陈旧。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

2、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是贷款部门的信贷员,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3、不良贷款比例高,贷款资金趋向长期化、集中化。我国银行业的贷款人多集中在房地产或其它人型资产投资项目上,且数额巨大。而贷款资金长期化将导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信贷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一旦累积的信用风险暴露出来,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信贷损失,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4、内部评级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充分。与先进的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无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组织结构、基础数据库等方而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风险方而的作用。另外,由于会计信息不完备和真实性有待提高,以及缺乏衡量风险的技术方法,银行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而都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

三、针对我国现状提出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建议

第一,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水平。根据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要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首先,各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发以计算机为平台的客户信息系统,广泛收集充分的客户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库。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发出适合自身条件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第二,确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保证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得以落实。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应根据中国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在对各类业务的各环节风险进行识别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方法进行整合、梳理和优化。首先,通过授权管理、岗位制衡等手段防止操作风险在业务环节中的出现。其次,通过标准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实现内部控制的连续性和系统化,从而严格控制银行内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最后,通过不间断的调整和改进,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其经营目标的实现。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巴塞尔法律法规体系

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是衡量商业银行生存能力的核心标准之一。随着我国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开始,构建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刻不容缓的任务。国际知名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信用风险管理原则》(PrinciplesForTheManagementOfCreditRisk),对银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即信贷资产业务进行了多方面详尽的规定,对各国银行信贷业务予以指导,充实丰富了以资本充足性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模式,尤其强调了健全银行自身的风险防范约束机制,对信用风险的管理、识别和控制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本文结合这一文件,主要讨论有关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问题。

《信用风险管理原则》主要内容建立信用风险战略。管理环境包括组织内部和外部对组织构成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任何因素。而管理战略则是企业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行动谋划和对策研究。对此,巴塞尔协议文本提出了3项原则,所述内容都是围绕着银行应建立信用风险战略或计划,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建设、执行和依照风险战略和政策,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处置信用风险,提高整个银行识别信用风险的能力。该战略计划具有以下特点或要求:含有授信业务目标;具有灵活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能够长期适用于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具备权威性,能够令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兼容性,即银行在引进和开展新产品和新业务之前,应采取措施设法将其中的风险置于该战略计划充分的管理和控制之下。

确保贷款行为在稳健的授信程序下运行。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所规定的内部控制的信用高额限度。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各地区金融风险及客户信用状况,对各地区及客户授信。在巴塞尔委员会的文件中对这一部分提出了4项原则,要求银行制订和依据明确可行的贷款标准运营,在审批过程中充分掌握借款人和交易对象的信息,合理、审慎的确定对特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健全贷款的审批发放流程,配置好授信组合,采取适当步骤控制和缓解由于对关系人放贷而产生的风险。

保持对信用风险的衡量和监测。《信用风险管理原则》对此提出了6项要求,要求银行建立系统性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管理。要求根据银行规模和资产状况设置好信贷人员管理幅度和职责权限,建立实用、严谨、高效、灵敏的规程,要求风险体系能够监测和评估单笔贷款以及银行资产组合的质量;鼓励银行开发和使用各具特色的内部风险评级系统来管理信用风险;要求银行掌握一定信息系统和分析技术以帮助管理层衡量所有表内外业务所蕴含的信用风险;要求银行建设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应能以及时、有效和可靠的方式,收集、综合、比较和传送银行与客户的内外部信息。

确保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在贷款质量出现下降,可能出现信用风险时,银行应具备强有力的补救程序,文件提出了3条原则。这些程序包括发现程序、评估报告程序、特殊个案处理程序。对信用风险的控制的原则性要求有:独立、持续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评估,直接向高层提出报告,确保将信用风险控制在符合审慎监管原则和内部控制限额的范围内,对质量下降和有问题授信进行及时补救和处置等等。

应充分发挥监管者的作用。这份文件也阐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信用风险的监管职责应遵循的原则,提出监管者应要求银行建立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有效体系作为总体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监管者应对有关银行信贷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和实践进行独立评估,发挥现场、非现场监管和外部审计师的作用。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

我国的银行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银行承担了过多的财政性职能,商业性信贷业务和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未加以区分,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国家对它也无风险责任要求,因而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银行风险方面的法规。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引导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开始重视外部的金融立法及银行内部的配套制度的建立。但在这些制度中信用风险方面的规定非常粗线条,并有大量的空白,其科学性、完整性还有欠缺。

上述巴塞尔委员会《信用风险管理原则》所倡导的动态、全面、持续监管风险的精神和规定基本阙如。如我国银行业核心立法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大量是银行设立、组织方面的规定;在信用管理上主要规定的是信贷行为,而且着重于规定关于贷款发放规则和操作程序等经营性内容;对于风险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则只是涉及到信贷审批制度、关系人贷款限制制度、贷款保护法律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从立法内容上看,还停留在宣言式、原则性的规定,专门性的风险规定相比贷款正面性规定则显得很薄弱,缺乏操作性。

至于金融法规主体的行政规章方面,作为信贷核心法规的《贷款通则》只是在各章内容中分散地、原则性的规定了不良贷款分类、登记、考核、催收,贷款管理责任制、贷款债权保全等制度,没有对贷款风险这一重要问题做出集中、专门规定。较早前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是首部关于贷款授权、授信规定的法规,其主要内容涉及到了授信及授信原则、授信的种类、授信的监督这些制度,但也是停留在原则性规定上,对授信标准、授信程序、步骤、具体实施方法等操作性内容未深入的进行规定。

完善和创新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思考

要构建有中国特色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有必要对现行的法规进行完善和创新,对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加以总结,提炼其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上升到立法层次,更有必要进行法律移植,吸收发达国家较先进的办法和国际通行的制度。巴塞尔委员会《信用风险管理原则》就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目前,我国的银行信用管理法律制度是以法律(《商业银行法》)为纲领,行政规章(《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为骨干,以大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主体的体系。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借鉴国外经验,更新思路,确立严密完整、内外结合、坚强有力的信用风险管理法律体系。所谓严密完整,即建立以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骨架,以金融机构创制的内部管理规范为网络的立体式法律即规则网络,健全国内的金融风险管理法制,并且和国际通行的金融规则实现合理的接轨,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扬长避短。所谓内外结合,“内”是指金融机构内控机制,要求建立以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和预警系统、考核指标体系;“外”则是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指导、审计、警示、处罚的方式。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1  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商业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1.2 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商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1.3 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  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1.4 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中国的银行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银行承担了过多的财政性职能,商业性信贷业务和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未加以区分,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国家对它也无风险责任要求,因而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银行风险方面的法规。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引导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开始重视外部的金融立法及银行内部的配套制度的建立。但在这些制度中信用风险方面的规定非常粗线条,并有大量的空白,其科学性、完整性还有欠缺。

        2  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改革银行体制  要把中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1.1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  股份制商业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商业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提高董事、监事的独立性和职业素养,促使其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董事、监事逐步形成职业阶层,实行资格认证;建立董事、监事市场退出和禁入机制,可以仿效国外成熟的做法,实行每年更换三分之一的分批改选制;建立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问责制度,加强对其尽职情况的管理、考核与监督。

        2.1.2 股权适度集中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 

因此,股权的适度多元化才会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1.3 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  银行家作为经营管理银行的企业家是银行机制创新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主体,是银行机制创新的必要条件。通过完善高级管理层的选聘机制,使经营管理者由行政性选择逐步向市场化选择转变,形成并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人缺位问题,在经营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或者说银行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创新的激励相容机制。

        2.1.4 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5篇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形成及特点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指交易的另一方未曾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这种风险不只出现在贷款过程中,同时也在担保、承兑和证券投资等业务中常有发生。若银行不能准确及时地辨别损失的财务,并适时停止确认利息收入,银行将面临严重的风险难题。

(一)信用风险的特征1.基本特点(1)道德意识在银行交易过程中为了承担信用风险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在银行正常经营下,借款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背负了巨大的道德风险,这是因为其拥有太多冗杂的交易信息。信用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道德风险。(2)信用风险承担者不能及时、准确的了解风险发生情况及其变化。获得信息不够及时和准确,往往是由于对风险程度把握不够明确。投资者观察信息不准确表现为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通常跟不上市场的价格波动,所以通常造成前者对信用状况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市场风险的把握不够准确。(3)信用风险的数据较少且不容易获取。导致这一局限性的因素为:首先,信贷等信用产品缺乏二级市场且流动性较差;然后,正常情况下信用产品展现出的账面价值是在贷款出现违约风险之前,因此信用风险的变化不能仅靠价格的波动来表现;最后,由于交易双方的资料不够完善,使得信用风险的变化越来越难以直接观察。(4)信用风险表现为“三高、三差”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高”,资金筹资成本“高”,信贷资金长期占用率“高”;信贷资产安全性“差”,盈利能力“差”,信贷资产流动性“差”。这就造成了资产管理难度的加大。(5)信用风险的透明度大幅下降。在用衍生工具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常说的信用风险表现为名义上的本金额,合约所体现的价值和银行所表现的信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信用风险的大小也就没有明确的表示出来。2.非线性特征银行的信用能力下降是经济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人们对银行的不信任,而使银行贷款难以收回,投资的项目价格下跌,银行难以兑现现金提取的要求加强了人们的不信任,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这就是经济危机发生的常见模式:资产泡沫-企业不能偿还贷款-银行不良资产积多-信用水平下降-存款人的挤兑-银行资金出现流通障碍而破产-经济危机。由此可以看出,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它影响的不单单是两个人,它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而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二)信用风险的形成原因1.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市场在运转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它关系到整个商业银行的变化,其中一个小的变动都会造成整体巨大的损失或者收益。其特征是:它是由同一因素引起的,如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经济利息率、现行汇率、通货膨胀率等的改变以及政权的变更、战争冲突,社会体制的改革等。它影响着整个市场的参与者,不过不同的商业银行对其敏感度不同。(1)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文件和条款主要从商业银行债权的保护方式和债权的实现程度等方面影响着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其中更有不少像法律规定的破产企业偿债的清偿顺序的法律条文;银行对贷款没有进行强制力的回收;有关担保贷款的法律,对贷款的保证不够严密等对银行信用产生不利的影响。(2)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信息获得的不及时。商业银行出于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商业银行极其脆弱,而其信用问题就不言而喻了,由此产生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2.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又称可分散风险,是指由发生在某一公司的特殊事件而导致的,这种事件是随机的,因此其带来的风险也是可识别和可控制的,不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其特征是:它是由特殊因素引起的,如管理水平、对贷款人信用情况的调查、控制风险操作上的正确与否;只对单一银行有影响不会影响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可以通过投资来分散和消除。(1)借款人。借款人即与银行签署合同的主体,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还没还本付息,或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导致了银行的信用风险。所以说借款人是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过度重视抵押担保。我国很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首先就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抵押担保。但抵押物的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信用风险的发生是不固定的。信用风险通常情况下被归类于非系统风险。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掌握着贷款发放前的主动权,相对于贷款人而言处于有利地位。即使贷款行为发生了,银行仍然可以通过抵押等行为对贷款人施以约束,以确保贷款人按时还款。(3)信贷市场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契约方在行使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时,依靠着银行间获取信息的不及时,在签约合同之后造成另一位契约者背负严重的债务。道德风险的产生是在贷款营运的过程中和贷款收回之前。从活动主体上来说,道德风险表现为贷款人的道德水平不高、银行内部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体系不够完善。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环境恶劣1.信用观念淡薄经济学家汪丁丁曾说过:“我国经济的隐忧不在于经济,而在于文化”。目前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集体和个人的信用观念弱,意识不到还款的重要性,能占便宜就占便宜,贷款能拖着绝不提前还,还有的恶意拖欠借款更甚至于非法诈骗贷款等情况都时有发生,给银行业带来很大的信用风险。2.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发展水平低下,银行间信用关系存在较大风险。由于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完善,同时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不完善,与现实情况无法对等和同步,无法查阅债务人完整的存款、贷款和信用记录,这样使得银行在无法全面了解其信用,贷款条件模糊的情况下贸然借款给贷款人,而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二)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客户经理部和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不同方面的业务,前者是进行贷款的发放,后者是对贷款的审核和调查,以此达到回避贷款风险的目的,这说的就是审贷分离制度,也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正在实施的管理制度。但与国外的一些管理制度和体系相比,国内商业银行部门之间不够独立,相互接触和相互间的干扰太多,很难体现出工作的独立性。而且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之间通常出现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现象。像这种裙带的关系和管理的模糊不清使得银行的管理越来越落后于国际性的银行,逐渐不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

(三)银行和企业关系不健全从现实中可以看出,由于我国的体制问题造成的我国特有的银行和企业间的关系问题。如企业过分依赖银行,而又因为自身整体信用状况不佳,使得银行业也受到牵连面临着比较大的信用风险。另外,我国处于体质的转型时期,缺乏规范的行为准则和明确的界限,使得企业想尽各种办法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额的呆账和坏账,使银行的信用风险迅速增长。

(四)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落后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已经着手于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其他国际银行而言,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在管理上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在采集信息、加工数据、研究信用风险的度量方法,对风险结果的检验上还是与其他国际性银行有较大的差距,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管控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五)其他问题我国金融体系和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在信用风险的管理上也比较落后。因为经济的发展,在贷款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贷款质量也逐渐下降,风险也在逐步积累。同时我国的经济体系决定了我国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并缺乏有效地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使得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1.基础数据体系不完善,数据缺乏及时性、可用性等;2.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更新不及时,尤其对在建工程和不动产抵押上;3.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4.风险管理人才缺乏;5.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公司。

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银行体制改革把现代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的银行,完善银行管理体制,从而提高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要想真正成为股份制的银行,首先要完善管理体制,原因在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在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法制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发展经济,国家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信用文化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缺陷也逐渐凸显出来。国家在信用文化建设方面非常看重,曾多次指出:“在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群众利益,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方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内部控制吸收优秀人才,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内部管理;改革内部管理结构,以便于更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能快速解决实际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员工的奖惩机制,保证奖罚分明,以此来保证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目前,许多商业银行都已采取措施来管理风险,通过建立风险管理机构,把风险从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进行单独管理。为了商业银行的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层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而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为商业银行风险的管理提供了组织基础。

(四)银行内部信息透明化真实全面反映公司状况的财务报告对包括银行的上市公司来说是做出投资决策和评估公司价值的基础。披露公司的信息以及公司状况的透明度是投资者据以投资的信心。另外,银行针对企业信贷活动的决策,也依赖于企业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管理层需要随时获取信息来使自己对银行的整体情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并有效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因此,应建立不定期报告的制度,不断公布银行内部信息和发展状况,使管理者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来监控银行的运转情况。

(五)利用信用衍生产品转移信用风险在信用风险管理不断进步的同时,衍生了新的工具,即信用衍生产品,它最突出的特点是银行可以通过它将信用风险从其他风险中分离出去,它能更好地解决实践中风险管理的信用相斥问题,信用衍生产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信用衍生产品使得银行降低了对授信的依赖,实现了发展的多样化,从而降低银行信用风险。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6篇

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51-51-论文-网-51lun-

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51-51-论文-网-51lun-

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来源于公文有约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51-51-论文-网-51lun-

根据以上情况,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应该是:(一)体制改进。要把我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构建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这是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二是要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来源公文有约网,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这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也是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增加盈利水平,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51-51-论文-网-51lun-

(二)组织体系改进。国内商业银行可考虑把贷款管理流程分为四个重要环节:基层行客户经理部、信用管理部、复核部和贷审委员会。在各个环节设计上,尽量做到保留现有功能,并适当引入西方商业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机制和理念,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51-51-论文-网-51lun-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7篇

关键词: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银行的发展。

(二)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目前中国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三)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

近几年,中国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完善对策

(一)改革银行体制

要把中国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份制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

2.股权适度集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

3.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改制与上市等途径,已经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明显改善,并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建立了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政策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为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工具的运用提供必需的组织基础。

2.设计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可用监测信用风险的构成,制定各类客户的总体风险水平和贷款限额,监测客户评级结果的变化情况,确定准备金规模,贷款定价,分析利润等。由此可见,信用风险管理涉及银行许多部门的工作,新的信贷管理流程要与内部评级系统相匹配。在信贷组织架构上,改变以往的“块块”管理模式,按照“条条”来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不同业务品种、不同行业、不同金融工具来设定风险控制与监督岗位人员,由总行风险控制部直接管理。

(三)提高风险测量水平

1.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法制。金融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信用文化是金融经济的核心文化,它决定着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加强信用文化体系建设的问题已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据国外机构分析,社会信用指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促进GDP增长0.9%,促进生产率提高0.7%。

2.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由于信用风险仍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多面对的最重要的风险类型,作为信用风险计量工具和技术平台的内部评级体系,就成为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一项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受高额成本投入的制约,国内对信用评级法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建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部分起步较早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了非零售业务领域的二维(债权人、债项)内部评级体系,工商银行已经达到了初级内部评级法的要求,能够对客户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并开始逐步向高级内部评级法过渡。

参考文献:

[1]阳.金融机构风险分析与管理研究[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赵其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文第8篇

关键词:信用卡业务 风险管理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领域也经历了长足的发展,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正式发行,标志着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开端。30多年期间,我国的信用卡业务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是从发行银行、信用卡发行数量以及相关金额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极大的进展,信用卡的普及也带来了人们用卡意识的转变,借钱消费,已经由传统观念里不愿意去接受的行为转变为一种时尚和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信用卡业务也给银行的业务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主要来源。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种类

但与此相伴随的,还有信用卡风险带来的种种问题。商业银行出于业务发展需要,盲目发展信用卡业务,降低审核标准,给后期的信用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隐患。信用消费容易形成呆账,导致银行的不良资产,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所谓风险,即不确定因素。信用卡风险是指信用卡的发行、管理主体在信用卡的业务管理、经营过程中发生非正常范围内经济损失的可能。信用卡的风险存在于信用卡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信用卡的使用、支付和结算等环节,牵扯到的行为主体也罗多,包括信用卡发行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使用的特约商户、信用卡持有人等。

信用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在信用卡的管理过程中,银行与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较高,而银行的审核手续不可能极尽所有相关的信息,这样就容易导致信用卡风险的增大。信用卡的风险有不同的各类,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流动风险。所谓信用风险,来自于贷款单位和个人的信用问题,主要是由于借款单位或者个人不能在还款日如期归还,导致商业银行损失本金和利息的现象; 所谓欺诈风险,是指由于持卡的主观恶意所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相比信用风险更难提前避免,而且损失金额往往更大。操作风险是伴随着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运营过程,风险主要来自管理环节和流通环节,主要是由于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执行过程中的失误,监管的缺位等造成的。还有一种风险为宏观风险,它具有系统性和不可避免的特点,来自于整个的市场经济形势,无论商业银行有多么完美的风险管理技术,在系统性风险到来的时候,也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在危机爆发、经济衰退之时,良好的风险管理能使银行不至于毁于一旦。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相比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金融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健全,我国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低,管理队伍实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存在,导致我国现在的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着种种问题。

首先是我国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落后,没有统一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卡业务进行规范,现在沿用的,仍然是1999年的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业性规定,约束性不强,而且对于信用卡管理中的新问题无法全面规定和避免.另外,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的法规缺失,而且信用卡发展中,相关制度不完善,比如现行呆账核销制度不完善,在不良资产增加的情况下,不能有效的规避信用卡风险。

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个人信用约束方面的立法缺失,公民个人的征信系统的缺失,更加剧了该现象。个人征信数据系统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在采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困难重重,征信系统的建设难以适应信用卡产业飞速发展的需要。

加强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加快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这一套体系是综合的、全方位的,首先应当包括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的立法机关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的管理经验,尽快完善信用卡法律的制订,金融的监管机构要从金融发展和信用卡业务的实际出发,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并从制度和规定方面加以完善,织就一张完善的防御网,以防止信用卡业务发展中的监管漏洞,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惩戒。在具体的业务层面,要规范信用卡的收单等直接相关的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出于发展信用卡业务的需要,对银行卡的收单手续费规定较低。金融监管部门应完善信用卡业务中的第三方支付系统监管体系的建设,确保发卡机构的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需要测算发卡银行、收单商户的成本,修订并完善交换费率以交换费率单笔封顶的规范。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当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信息平台,对全社会的所有信用卡使用主体和潜在使用主体的信用记录收纳其中,建立联网机制,对相关主体,比如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银监会、企业、公民个人的信用记录实现共享,更好地实现信用的监督,出台正式的征集管理条例,强化对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的保护,对信用卡业务的采集程度、采集范围等进行规范,使相关的机构需要时能够快捷、合法地获得相关的诚信记录。建立惩罚机制,如果不能及时报送相关的征信信息,或者征集信息的真实性差,不配合相关的信用查询的行业,加强处罚。

最后,作为商业银行本身,要夯实自身的基础,打好内功,使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的控制制度。站在整个银行的角度看风险管理,彻底打通以前以部门为界限的设计工作,把风险控制职能分解到相关部门,从而实现业务的全流程控制。加强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提高执行力,加强每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提高内部审计的强度和覆盖面。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建设、执行部门。

参考文献:

[1]马春峰.商业银行信用卜业务运作仁[J].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2]曹亮.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