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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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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2022年3月1日起具体哪些病需要重复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3.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政策原文: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国家医保局在职责范围内推进全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各地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国家中医药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规范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按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指引要求,加强区域平台建设,推动辖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第七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组建或者指定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简称质控组织)应当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完善本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各级质控组织应当加强本地区本专业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定期规范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本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检查检验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本机构内的互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为有关医务人员开展互认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推进医联体内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行业规范,恪守医德,合理诊疗,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

第三章互认规则

第十一条拟开展互认工作的检查检验项目应当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具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便于开展质量评价。

第十二条满足国家级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国家级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国。满足地方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地方质控组织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该质控组织所对应的地区。不同地区通过签署协议,共同开展检查检验互认工作的,应当由有关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组建或者指定质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参加相关质量评价并合格的,互认范围为协议地区。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第十四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样式,对于检验结果应当注明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及参考区间。鼓励医疗机构将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一份报告单中出具,并在报告单上统一标注相应互认区域范围和互认标识。

第十五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同级质控组织定期梳理辖区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公示公开,便于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了解。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第十七条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六)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第二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检查检验门诊,由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医学检验、病理专业执业医师出诊,独立提供疾病诊断报告服务。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第四章质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检测、校准、稳定性测量和保养。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检查检验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报送本机构室内质量控制情况等相关质量安全信息。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已标注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项目参加相应质量评价的频次不得少于半年一次。

第二十六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质控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质量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应当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

第五章支持保障

第二十七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检查检验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结果监控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一)检查检验结果即可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按门(急)诊诊查收取相应的诊查费,不额外收费。

(二)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确需相应检查检验科室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可在收取诊查费的基础上参照本院执行的价格政策加收院内会诊费用。

(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但属于本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情形,无法起到辅助诊断作用,确需重新检查的,收取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同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

第三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纳入本机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

第三十一条鼓励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医保定点机构评定标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通过查阅、记录等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互认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第三十三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工作考核,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提出改进要求。

第三十五条对于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产生纠纷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检查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检查检验结果跨省份互认。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药品质量的管理成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首要任务,医疗机构能否实现全面的药品质量管理,是影响药事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是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其中,对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有专门的章节,明确对购进药品必须履行相应程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制药企业,医药商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时期,药品质量风险增大,如何规避风险,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是必须要认真思考的,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把关有其自身的特点,除中药饮片外,对药品内在质量的确定是有限的,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特点,在《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陆续出台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进一步细化,对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分为不同的两个层面:一是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二是保证合格药品在医疗机构储备期间保持质量合格。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必须涵盖这两个层面的内容。

 

1 入库验收环节

 

药品入库验收时确保药品质量的首要环节,医疗机构在保证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前提下,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验收人员素质,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严把验收关[2]。为避免验收环节流于形式,明确分工和责任,突出药品验收的重要性,保证质量管理人员的独立性,该院将药品购进和药品验收分属不同部门,相互制约,同时利用信息系统设置相应权限,规定必须经质量管理人员确实合格后才能网上入库使用。大大减少了以往先入库甚至使用后再验收的情况发生,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的要求,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该院经历了手写登记的过程,非常繁重的工作,还容易漏登,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该院在信息系统中按上述要求设定电子表格,在完成入库信息输入后,导入验收信息再逐条进行确认,大大减少的验收人员的工作量,但相关管理制度并未对电子版的验收记录予以明确认可,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对此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例如针对麻精药品的验收、冷链药品的验收在完成网上验收后再按验收记录表予以手工录入相关信息,以备检查之需,建议主管部门顺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简化相关的程序。

 

该院药品供应商(含2家生产企业)有28家,规模不一,管理水平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发票内容中的批号、效期与实物不能完全吻合,发生多批次实物而发票只显示一批次,常见大宗的药品,如大输液等。我们针对2014年度的此类情况做了统计,涉及17家供应商,发现票物不符的发生率在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间,这类情况隐藏的风险是巨大的,一旦相关药品发生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就无法追踪到相关记录,对问题的处理、责任的追究会给医疗机构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分析原因与供应商的规模、仓储能力、信息化水平是密切相关的。说明医疗机构与有规模有实力的供应商合作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入库验收的操作难点,根据2008年3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查验、索取下列资料,并建立采购档案:包括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前期由于供应商未同步完成相应的流程,加上不同医疗机构要求不同,造成索证工作进展缓慢,时常需验收后补,再者每年几万份的纸质检验报告书,如何有效管理是有困难的。电子化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办法,但需要监管部门在相应的规定中予以明确,并强制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贯彻执行。从实施多年的进口药品监管的效果来看,由于有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规定的的明确要求,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一般随货同行,建议制定涵盖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使用单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避免各环节要求不统一、难以贯彻落实的弊端。

 

此外,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验收到最小包装,随着医学的发展,如癌痛规范化诊疗的推进、麻醉学的进步,麻醉药品的使用量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麻精药品的购进量、频次不断增加,加上必须的即时验收、双人验收,实际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特别是注射剂的验收耗费的时间是主要的。在2013年度该院麻精药品验收过程中,确实发生2批次的芬太尼注射液有短少(每盒10支包装少2支),由于发现及时,按程序逐级申报,得到了指定供应商的妥善处理,但也说明按最小包装逐支验收的必要的,一旦疏忽,会造成难以追究相应的责任。影响验收的主要因素是麻醉药品注射剂型的包装未考虑到验收的方便性,不够透明的外包装,内置的标签遮挡,在尽量不破坏外包装的前提下,往往很难提高工作效率,建议麻醉药品生产企业考虑麻醉药品使用中的特殊要求在细节上予以考虑,在最小包装上设计验收用的观察口。

 

2 近效期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效期管理是常态化,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保持适当的库存量,提高周转率不仅能提高资金的效率也是效期管理的主要措施。由于临床的用药情况是动态变化的,按照管理学的规律,20%的药品需要花费80%的管理能力。效期药品的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购进时就是近效期药品,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本身效期就12个月,经过流通领域到医疗机构,基本只有半年的效期;另一方面,现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遵循的是招标采购,基本的渠道是固定的,面对近效期药品和临床用药的需要,只能按日、按周需求量购进近效期药品。从物流的环节分析,效期管理的最大风险在各临床护理单元,管理不善,药品在各病区滞留的时间可能将所备药品变成近效期药品甚至过期药品,加强药品的效期管理,重在制度完善和有效的督查机制,针对入库时已经是近效期的药品,直接进入预警模式,在药库、药房,挂牌上墙,每一位工作人员在药品质量管理部门下发的警示通知上签名确认知晓,专人负责每周或每月清点结存数,为避免近效期药品在临床科室滞留,提醒治疗护士的注意,要求调剂药师在近效期发出前在显著位置上粘贴一红色不干胶标识。近年来,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已有巨大的进步,智能药房甚至智能医院都已出现,但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距较大,在基层、在三、四线城市,对药品质量的管理仍采用的信息化与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效期药品的最终解决,必须取决于电子条码和全程智能化用药系统的建成,在该院目前情况下,改进医嘱流程,尽量减少病区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是当务之急,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我科协调医务、护理、质控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制度,限定备用药品范围、严格审批,控制品种数量、明确责任人、落实管理措施,将对备用药品的督查纳入护理质控和药剂科质控,保证各病区备用药品每月接受2次检查,引入PDCA管理,促进不断完善。查处的备用药品安全隐患数(30 d内效期、过期、性状改变、相似药品混放等)从2012年度18起降到2014年度的1起,效果显著。

 

3 冷藏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冷藏药品的管理近些年来逐步规范,但由于各种原因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①硬件投入不足;②温度管理不到位;③忽视湿度管理;④冷链的衔接有漏洞[3]。首先面对的是冷藏药品物流问题,监管层陆续出台了技术标准和一些指导意见,但缺乏有效的监管的手段,随着2012年修订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颁布执行,该项工作近年来才有了明显的进步,为加强冷链药品的管理,该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涵盖购进、验收、保管、养护、转运等各环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下,以该院为例,符合冷链管理的药品有57个品规,年度单品种采购金额从千元到二百万,分散在11家供应商,除少数大宗产品由冷链车运送外,大都采用泡沫箱加冰袋的方式运送,从历年的验收数据分析,受季节、路途的影响较大,难以保证达标。根据冷链的定义,仅仅监测入库验收一个点的温度是不够的,根据药监部门的要求,医疗机构对冷链的验收应当索取运输全过程的温度完整数据,在实际工作中,短期内难以实现,一方面供应商需要相关硬件软件的巨大投入,冷链药品的成本会大幅上升,必须有待市场去消化、调节;另一方面,采用的温度数据即时采集技术仍有待完善,采、存、传标准不一致,现阶段应当出台冷链药品技术规范,有利于各环节的操作和执行。冷链药品从生产到使用,减少中间环节是有效的管理模式,国家应当制定鼓励、引导减少中间环节的冷链供销模式。再者,冷链药品的院内物流仍然有待改善,一般采用专用保温转运箱,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32个病区、每日百次计的医嘱,人力物力难以承受, 该科对全院的冷链药品说明书中储存要求以及各病区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采取不同级别的处理措施以到达最有效率的管理方式,具体如下:①主要使用病区配置周转箱,长期医嘱集中配送。②临时医嘱、偶尔使用的科室安排专人配送。③按冷链药品的储存使用要求,尽可能减少院内运送的品种数,如胰岛素类制剂,要求的储存过程必须2~8 ℃,但使用后只需室温保存,部分药品经调剂后、临床使用前可保持在室温水平,因此可不将此类药品纳入院内冷链药品的管理,只强调此类药品在住院药房常规调配过程中不得放入调配箱内等待护理人员来取,必须在护理人员到后从冰箱中取出以保证最短的时间内可送到临床科室。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在现阶段有效提升了该院的冷藏药品管理。

 

4 拆零药品管理

 

拆零药品是医疗机构在处方、医嘱调配过程中,为满足患者的需要而改变药品的出厂包装的这类药品。随着医药市场的发展,更多的药品采用了铝箔材料类,可保证拆零后单片不改变包装条件,该院口服药物197个品规,其中采用铝箔包装115个,瓶装82个,拆零药品涉及的质量问题主要是:①卫生状况;②效期;③外观。难点是拆零后效期的确定,过去是将各类需拆零药品统一分装至大的磨口瓶中,边消耗边添加,现在为避免无法追踪相应的信息, 特规定只许保留原瓶拆零,并在原瓶外标注拆封日期,由于药品效期是特定条件下的保证药品质量的储存时间,一旦拆封,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大小是与药品的性质密切相关的,国内缺乏相关药品的拆零后效期的权威研究和数据,无法参考,该院在借鉴文献和外院的经验的基础上,对拆零药品效期作出相应的规定:①现状相对稳定的药品拆封后效期为30 d;②易潮解、风化、变色药品拆封后效期为7 d;③每周一次对拆封药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通过综合的措施,一方面保证了药品质量;另一方面也尽量减少浪费,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数据,该项工作还在不断地摸索中。有些药品极易变质。如氨茶碱片,包装为100片/瓶,由于该院临床应用少,拆封后短期内使用不完即变色,建议生产厂家更改包装,如用铝塑单片封装,避免拆封整瓶后剩余药品全部与空气接触[4]。同时药品生产可否参考个别药品说明书(如胰岛素类制剂说明书有启用后一月内用完的陈述)的做法,厂家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参考数据。会有效的保障药品的质量。

 

5 退药的管理

 

退药是指因多种因素造成已经调配发出的处方、医嘱不得不退费将药品退回药房的行为。在发出、退回的过程中是缺乏有效的监管的,质量风险显而易见,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28条的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由于存在除处方医师(有缺陷的处方、大处方)、患者(发生不良发应或病情变化)、药师(发生差错)等方面的因素外,还有避免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等社会因素,医疗机构都不得不采取允许特定条件下的退药,为保证药品质量,作出如下规定:①严格退药行为的审批;②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一律不得退药,我方存在过错的,退药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③拆零药品不得退药;④所有符合退药要求的药品在收回药品时,必须即时经部门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做好相关记录后在系统中确认退药行为。本环节的验收应当确认是否为该院发出和有无人为掉包的行为,该院门诊药房曾发生过一起开具10盒氯吡格雷片在调剂窗口掉包后退药骗取药品的案件。

 

药品的质量关系患者用药安全,是医院药学的主要工作,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运作是不同的,所存在的问题必然是不同的,该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该院实际,逐步健全药品质量管理的组织框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反馈、改进、提高、落实的动态机制。但由于药品质量牵涉的部门、环节、人员多,在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制度上的盲点和操作上的难点,应当看到随着医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推进,为解决了药品质量管理的部分问题提供了对策,但随着医改的推进,零差价的设立,药事服务费政策的滞后导致药学部门成为成本部门,部分医院甚至采取将药房剥离出医疗机构等做法,院方对关系药品质量的软硬件投入积极性下降,药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挫,完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必然埋下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引领医改走向正确的方向。鉴于国内医疗机构现代化水平的巨大差距,更多的基层医疗机构更应当立足现有的软硬件,领会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际工作探索有效的方法,促进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毒质量;合格率;医疗机构

为了解农六师各级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质量和卫生状况,提高消毒质量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根据《消毒管理办法》之规定,我们对农六师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资料进行了分析报告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农六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2012年消毒监测报告。

1.2监测范围和内容本地区公医疗机构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手术室、治疗室、产房、注射室等场所的空气、消毒液、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紫外线灯进行监测。

1.3方法按卫生部2002《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详细情况见表1,表2,表3。

2结果

2.1三年消毒效果监测情况3年共监测各级医疗机构样品1598份,合格1365份合格率85.42%。2010——2012年各级医疗机构每年的消毒监测合格率分别为83.39%、84.33%、89.34%,消毒监测合格率呈逐年提高。统计学分析(X=8.47,P

2.2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公立医疗机构监测725份,合格654份,合格率90.21%,非立医疗机构监测873份,合格711份,合格率81.44%。3年来公立医疗机构消毒合格率明显高于非医疗机构,说明不同医疗机构合格率有显著差异(X=78.70,P

2.3农六师医疗机构样品消毒监测结果各级医疗机构空气、消毒液、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紫外线灯消毒合格率分别是71.78%、99.22%、87.40%、78.20%、91.78%。经统计学分析(X=98.76,P

3讨论

监测近3年本地区医疗机构消毒合格率呈逐年上升,表明各级医疗机构对消毒工作在不断的重视,整体消毒质量在逐步提高。农六师公立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无论是3年总合格率还是相对应年份的合格率都比非公立医疗机构消毒合格率明显增高。监测中了解公立医疗机构的领导与医护人员对消毒的重视程度、相关制度措施、设备配置及基础设施普遍好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则非公立医疗机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经济效益,投入较少,是导致消毒质量差的原因。从监测样品看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都是消毒液合格率最高,而空气、医护人员手合格率低。我们在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一些公立连队(农村)卫生室和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消毒灭菌意识不强。有的医疗机构紫外线灯安装不合理,照射时间不足,甚至有的没安装紫外线灯。还有一些对辐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灯管没及时更换。导致空气合格率低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农六师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非医疗机构消毒质量要加强。要想本地区消毒质量处于上等水平,首先领导和医护人员对消毒工作重视,健全制度,加大消毒设备投入。疾控部门应加大对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力度,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情况向社会通报。尤其是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审批行政许可时把好消毒设施、房屋场所布局等硬件关,对消毒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体责令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则停业整顿、并予处罚。取缔那些无消毒设备,场地不合理条件差的个体诊所。同时抓好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消毒技术培训,提高消毒意识,强化责任感,规范医疗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消毒质量,杜绝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证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Z].2002:194.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1.1 考核依据。依据卫生部《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医疗质量大检查”评分细则。

1.2 考核内容及方法。所检查的医院,对其落实有关药事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内容包括《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药品质量管理、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等工作资料,采用实地查看和翻阅资料相结合,并将结果反馈受检单位及市卫生行政部门。

2 结果

2.1 品管理法规落实不到位。虽然各医疗机构的品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但少数医疗机构不能严格执行品管理制度,管理松懈,漏洞较多,个别医疗机构的品管理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一知半解,有些医院品专职管理人还不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领导小组定期对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致使个别品种帐物不符达半年多都没被发现。

2.2 管理的安全意识淡薄。少数医疗机构在品管理使用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有些品管理人员将钥匙就直接插在锁孔内或乱放在公用的抽屉内,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取用柜内的品,这样极易发生品丢失或被盗事故。甚至有些医院吗啡片、可待因片均未纳入品管理中,即无“五专管理”,严重违犯了管理规定。

2.3 品处方管理不规范。有些医院还在使用老式品处方,没采用新的品、专用处方,有的医院还根本不知道有新的品、专用处方。处方书写仍没有使用通用名现象如杜冷丁等;品处方上没有药学人员双签名,或由无调剂资格的人员签名。

2.4 未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质量较差。①药学专业人员严重缺乏;②处方书写不规范;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3 讨论

3.1 完善品、管理体系,加大管理力度。

3.1.1 为加强对我国麻醉和的管理,近几年国家相继颁布了品和管理法规,对其管理使用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证品和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会危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加强在对各级基层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使用与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3.1.2 根据我国麻精药品的相关管理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医院麻醉和管理实施细则,严格管理制度。贮存品、的仓库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盗门窗及保险柜,有条件的安装报警装置;严格执行“五专”管理。

3.1.3 卫生行政部门及院领导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医疗机构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人员组成的麻醉、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品、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经常开展督查,形成相互制约、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3.2 认真贯彻落实好《处方管理办法》。

3.2.1 《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处方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九、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领导应高度重视药学人员专业对口,要依法执业,千万不要将医疗机构药房及其药师和社会零售药店及其售货员进行简单的发药工作等同,医院药学是应用型的技术学科,药师是药学卫生技术人员,其工作属医疗行为,其肩负着如何给患者用好药,维护患者免受或减少、减轻与用药有关的损害重任。因此它并不是护士、医士或助产士甚至家属子女能都随着替代的。

3.2.2 处方是指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药学人员要依法对处方进行逐项审核,确认其规范性、完整性、用药适宜性方能进行调配。医院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把处方质量管理纳入到整个医院质量管理系统中,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医教科或直接与医生沟通,不断改进,不断提高,要制定必要的奖惩措施,充分体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严肃性。

3.2.3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把合理用药作为管理重点来抓。药物的合理应用,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药师队伍。因此,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医院领导应重视药学人员的培养,药学人员也要多渠道多形式地了解掌握药品知识的新动态、新信息,优化自身素质。把好处方质量关,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4 结语

医务人员肩负亿万人民安全合理用药的重任,药学人员也要多渠道多形式地了解掌握药品知识的新动态、新信息,优化自身素质,确保患者用药。希望各级领导重视医院药事管理工作,重视药学人员的培养,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1] 石俊.我院门诊处方点评及用药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13(16):21-22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1、提高医疗质量;

2、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4、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5、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力争的亮点工作是: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和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要创新、要抓实;无偿献血工作要保持、要创新;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积极探索,促使其健康稳步发展。

一、提高医疗质量

1、继续贯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抓好督导;三级医院试行ISO9000认证;开展医院评价的试点工作;按照《菏泽市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考核细则》和《关于在医院管理年暨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中建立院长考核评价制度的通知》开展相应工作;对全市各医院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的抓好医疗质量的环节控制,提高整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抓好《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开展较好、取得一定创新经验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取得的经验进行整理,形成规范,全市推广。

3、筹建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使卫生资源共享,统一医疗急救规范,做好医疗急救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我市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

4、做好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确保临床用血;加强对血液的检测,提高血液质量,降低输血的医源性感染,严防传染病、爱滋病等疾病经血传播的发生。

5、举办药学、医院感染、卫生部“十年百项”和卫生厅“五年百项”卫生科技推广项目等专业培训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各个专业的医疗质量。

二、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定完善措施、开展工作,重在制止乱检查、乱收费、高收费等违法违纪的现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费标准,从而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配合纪检监察、规划财务做好违法、违规、违纪收费的监管和查处。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方 案,范文库欢迎 您,采,集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在改善服务态度、规范病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就医流程、推行宾馆式服务的规范服务模式、改善就医环境上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抓好落实。

2、深入开展不设床位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不设床位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

四、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1、继续做好“三夏”期间万名医务工作者支农活动,在活动中间注意做好宣传、组织和督导,使“三夏”期间支农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确有成效,起到宣传卫生的作用。

2、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做的扎扎实实,健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个人档案,按照100分制的要求,把医院的卫生支农与医院院长考核挂钩,把卫生技术人员支农与职称晋升和执业注册挂钩,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城市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水平带到广大农村,使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探索城市居民就医新模式。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试点工作,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下半年全市推广,为下一步实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以上三项措施要抓紧抓实,确保有显著成效,力争在全省各项卫生工作中卓有成效,形成我市的亮点工作之一。

五、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起草的《关于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已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待政府下发该意见下发后,我局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六、其他工作

1、制定《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严格执行《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关于实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专家审核制度的通知》。

2、医师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变更注册已成为医政科长年性、琐碎性的工作。为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我局的工作形象,申请成立医师护士注册办公室,加强对注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改进方 案,范文库欢迎 您,采,集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工作,同时协助医政科做好医师护士考试报名、考务和其他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使医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于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根据《山东省执业医师考核暂行办法》、《山东省医院管理协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医师考核机构、医院管理协会和医师协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执业医师考核、医院评价、各项技术培训和临床技术出证等项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

4、按照局领导的意见,做好全市优秀医师、护士发动、评选、表彰的相关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先进,向社会宣传卫生。

5、按照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的初审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宣传的监督管理,对误导人民群众就医的宣传、虚假医疗广告、未经卫生厅批准的违法广告,依法从严处理。

6、做好卫生科技教育的管理。

根据全省卫生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市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省级评审的申报工作;建立市卫生局卫生科研管理委员会,做好全市卫生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的评审。制定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划、指导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和年度任期考核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扩大试点工作,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在的两个三级医院扩大到二级综合医院;做好360工程卫生技术人员二三期培训工作。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一、成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负责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下设八个专业组,负责进行专项检查,分别是质量管理组、病案管理组、处方管理组、血液管理组、临床专业一组、临床专业二组、护理一组和护理二组等,每个专业组成员从各检查医院抽调质控、院感、病案、药剂、临床和护理等专业专家组成。

二、检查安排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7月29日上午

市人民医院

中大五院

7月29日下午

省中医院*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7月30日上午

市第二人民医院

遵医五院

7月30日下午

香洲区人民医院

侨立中医院

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及项目

按照《*市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表》和《护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具体内容如下:

1.质量管理组:查各单位上半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重点是管理年上半年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包括院科两级质控、医疗安全控制、核心制度落实等。

2.病案管理组: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情况,抽查内、外、妇、儿科归档病历各5份,另抽查上半年两专科危重病历10份,按照国家新的病历质控标准打分,统计甲级病历率和丙级病历数。

3.处方管理组:查单位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的情况,抽查门诊处方100份并统计处方合格率和平均每门诊处方费用,查合理用药情况,抽查精麻药品处方50份及精麻药品管理情况。检查兴奋剂管理情况。

4.血液管理组:查血库,抽查输血病历,考核医生的临床输血知识等。

5.临床专业一组:查手术与非手术科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情况。

6.临床专业二组:查门、急诊和ICU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情况,考核医护人员急救技能和应急反应、以及传染病防治(手足口病、登革热等)知识掌握情况。

7.护理一组:查落实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的情况,护理安全管理。

8.护理二组:查手术室、ICU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四、检查方法

实行分组交叉检查,共分两个组,第一组组长由李异明担任,第二组组长由周丕明担任。

采取实地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安排医院汇报,不进行现场反馈,检查结果在8月份全市医疗质量管理检查通报会上通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相关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各受检单位要做好工作安排,配合检查内容准备好2008年1—6月份的质控信息报表、病历、处方等。

2.各受检单位要如实反映情况,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3.各受检单位安排人员引导检查。医务(教)、质控、护理等部门要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2013年全省、全市、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通过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达到“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的目标。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展以“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为主题的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拓展医护药技岗位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组织急危重病抢救技能、临床常用诊疗技术等专题讲座,开展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考核评比,规范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围绕“医疗安全年”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强化院长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对急诊急救、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病案质量、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危急值报告、辅助科室病人抢救、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不断整改提高,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各医疗机构要以“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质量控制管理职能,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与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临床科室自我管理能力和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三)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知情同意制、病例讨论(包括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等)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等,加强医患沟通交流,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2013年版)》,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积极开展病历质量展评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重大手术报告与审批、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外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加强执业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医疗、护理、检验、药剂、影像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执业。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尤其是手术和植(介)入医疗技术项目的备案审核,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医疗技术项目的自查审核工作,并及时报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落实病人安全目标。以贯彻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手术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对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内镜室、重症医学科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对全区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对血液透析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改进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不断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维护患者利益。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体系,探索制订人性化的医患沟通协议书。全面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制度,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为切入点,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严厉查处由于核心制度不落实、责任心不强、三基三严不到位、知情同意缺陷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责任人,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4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把“医疗安全年”活动与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各医疗机构针对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自查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照本年度活动方案要求,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疗安全年”活动目标。

2、区卫生局督查。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对医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对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2月)。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结果,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要选树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自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在我院第一阶段活动落实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整改落实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12号)和《2011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十分钟挂牌上岗、取药等情况一般不超过5分钟。加强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实行窗口、出院、电话、入户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2、优化急救服务。完善院前急救,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的协调配合,确保急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加强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应先抢救、后结算,确保及时施治;根据急诊流量,合理调配急诊力量,适时配备急诊加强班。院内要组建24小时生命救援队,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及时救治危重患者。

3、改进住院服务。全面实施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和整体护理服务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要以“技能好、会沟通”为重点,尽快提升年轻护士技术操作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为住院患者创造整洁、安宁的住院环境。推行住院服务中心化,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方便住院患者。认真落实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应达到95%以上。

4、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5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要尽快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教育并引导患者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升医疗质量。依法加强执业准入和监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规范病历书写工作。强化医疗技术分类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权限审核,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现象。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制度和机制,及时、完整、如实、准确上报质控信息。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落实“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重点落实抗生素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和规范,加强对抗生素尤其是三线抗生素临床使用的检测。一类手术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合使用率、三线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保持在全区较低水平。继续开展医务人员“三基”抽考。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治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3、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宁卫党发[2011]10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建立医患沟通责任人制度,住院患者主要由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负责沟通,门诊患者有接诊医师负责沟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医院巡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执业纪律。

3、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