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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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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阳泉市地处山西省东部的太行山区,十年九旱,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干旱缺水是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项目涉及的3个县全部为土石山区,实施退耕还林后,耕地数量大幅减少,耕地质量和生产力亟待提高。据统计,全市共实施退耕还林0.89万hm2,占原耕地面积的11%,目前,全市还有中低产田2.67万hm2,占当前耕地总面积的45%。根据全市自然特点和耕地状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项目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对土层较薄的河滩地土层加厚0.3~0.5m,达到1m左右,并加高加固河滩堤坝,提高耕地质量,有条件的配套灌溉设施。二是对年久失修、破坏严重的沟坝地进行整治,整修坝体,恢复耕地。三是对损坏的旱坪地、梯田进行整修,平整田面、加高地埂,配套小型水利灌溉,提高其保水保土和抗旱能力,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在配套小型水利工程时,根据自然条件,石灰岩山区以旱井集雨抗旱为主,通过打旱井蓄水,配套流动设备进行灌溉,主要分布在平定县和盂县东部项目区;砂岩、变质岩山区以小泉小水开发利用为主,建设截潜流、浅层水井、引水渠等工程进行灌溉,主要分布在市郊区和盂县北部项目区。通过以上措施对三类基本农田的整治,项目区基本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据平定县项目区估算,项目实施后,沟坝地粮食产量将由原来的7500kg/hm2增加到9000kg/hm2,梯田粮食产量将由原来的5250kg/hm2增加到6225kg/hm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阳泉市始终把水利项目的经济效益放在突出位置,项目建设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提高基本农田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得到当地退耕群众的拥护。平定县西回村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项目与建设无公害小杂粮基地相结合,在提高退耕户耕地质量的同时,大力推广无公害小杂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2009年,西回村实施梯田整治面积33.3hm2,全部发展小杂粮,据测算,梯田整治可以增产10%左右,而在此基础上发展无公害小杂粮,可增加产值40%。市郊区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项目与建设蔬菜基地相结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水利配套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开发小泉小水,积极进行田面配套,为建设蔬菜基地创造条件,以此为基础共发展蔬菜基地146.7hm2,增加了退耕户的经济收入,提高了经济效益。

按照《山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县区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管理。一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了县(区)水务局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二是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合同明确了每个项目村的工程数量、投资计划、建设工期、质量要求等,将其作为建设依据,严格执行。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务部门抽调了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针对项目建设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四是推行监理制。平定县在今年的工程建设中,聘请阳泉市伟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了监理,强化了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确保了工程质量。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林口县;退耕还林;基本做法;问题;建议

林口县自开展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按照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1 工程建设的主要成效和基本做法

林口县在退耕还林工作中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先易后难、由点到面、依次推进、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形成了规模优势,严格按照“挖大坑、多栽树、浇足水、覆地膜、清杂草、保成活”的技术措施,严把各个关口,确保了造林成活率,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工程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自工程试点以来,我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退耕还林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认真履行工程,实施主管部门各负其责,严把“四道关”,狠抓“四到位”,有齐心协力,保证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

1.1 严把设计关,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和总体规划,明确了工程实施范围、治理目标和建设任务;二是严格审核年度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安排、林种比例、树种选择、植被配置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科学合理;三是认真搞好作业设计,依据县里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有关技术规定,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作业设计,把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千家万户。

1.2 严把种苗关,认真组织种苗供应

在加强自身种苗培育研究的同时,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种苗生产,满足不断增长的种苗需求。

1.3 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狠抓质量管理,由专人负责,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考核、按标准验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1.4 严把验收关,进一步强化工程检查监督

一是规范检查验收程序,建立农户自查、村级复查、县级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二是依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明确了检查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1.5 狠抓“四到位”,确保工程健康实施

一是抓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退耕还林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二是抓制度建设,管理监督到位。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规程和标准,制定了实施细则,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建设组织检查、监督和稽查;三是抓指导服务,政策执行到位。依托国务院颁布的《退耕还林条例》,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四是抓研究示范,科技支撑到位。

2 当前工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退耕还林开展以来,尽管工程建设总体上进展顺利,但目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1)少数群众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为了获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直接在农田上植树造林,使得农田变成了小树林,既降低了粮食总产量,也减少了经济效益,有的还直接影响到其他农田的粮食生产,经济生态优先未能充分体现。

(2)一些地方一味地追求规模经营,而忽视了树木本身的生长发育与土壤的关系,导致树木后期生长发育缓慢,出现了成活率较低的情况,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均难实现。

(3)一些村级组织只重眼前的粮款补助,而轻后续长远发展,后期幼苗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杂草比树木幼苗还高的现象,病虫害严重,幼苗枯死,导致某些地方在林业局验收时达不到标准,农户既领取不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又无法在退耕还林地上种植农作物来获取经济效益。

3 今后工作的建议

3.1 制定规划,加强宣传

退耕还林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各地要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则,如具体安排哪些地方栽植用材林、哪些地方栽培经济林,在平地粮食产区配合农业生产区发展农田防护林,号召城乡居民充分利用闲散废地与零星碎地搞绿化,实行责任到户,使造林工作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在工作中,乡林业服务站应高度负责,搞好服务,指导农民选择树种,并注意乔灌结合,做好定植穴的挖掘、苗木的分级和假植、土壤的培肥改良、栽后的管理以及病虫害的防御等一系列育林工作,切实提高栽植质量,最快发挥退耕还林应有的效益。

3.2 宜林则林,宜农则农

退耕还林发展原则是上山下滩、不占或少占农业耕地,为的是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国家提倡退耕还林应该在以往生长树木而现已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或者在农业生产条件差、粮食产量非常低、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发展林业生产,以达到保持水土、发挥森林对生态的调节作用和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收入的目的,而不是以减少粮食生产为代价去造林。因此,退耕还林工作应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宜农的土地还是要发展粮食生产。

3.3 统筹兼顾,美化环境

国家林业局高级工程师沈孝辉认为,中国的林业必须从简单的木材生产和营造林提高到对森林生态系统全面经营的水平,走出低水平的误区。这就要求在退耕还林工作中重视森林的整体效益,不要只看到眼前的经济效益,更应该看到它的生态效益,因此,退耕还林工作始终都要考虑除经济效益以外的其他效益。在栽植地的选择上,如果没有山、滩涂等瘠薄地,就应该考虑在住宅周围、村镇周围、道路两旁和农田间植树,使村庄环抱在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的环境中,恢复到以前农田中的防护林网,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农业生产。

3.4 科学栽植,加强抚育

植树造林除在宜林地进行外,还应该注意到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树种,做到适地适树。目前,在造林资金投入和造林数量均大幅增长的新形势下,造林的质量问题已经上升为林业六大生态工程成败的关键,可以说没有森林质量的大幅度提高,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跨越就无法实现,因此,目前的首要任务不是大幅度提高还林面积,而是要加强以幼林为主的抚育工作,提高造林的整体质量。

首先,加强幼林的修建和间伐。根据不同树种的生长情况和立地条件,对树木间已经相互影响生长的树木进行间伐,坚持每年立秋后都对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树干高直。

其次,加强水土管理。在幼树期不要留下林间空地不管,可以在两行的树冠间间作一些不与树木争夺肥水的经济作物,如黄豆、花生等,但不要离树体过近,以免影响树的生长发育。间作宽度应逐年变窄,直到树冠郁闭后取消间作。对待树木要像对待农田作物一样不定期锄草,逐年培肥、深耕,在干旱季节也要浇灌。

再次,加强病虫害防治。确保树木快速健康的生长,千万不能放任不管。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是华北地区重要的生态环境屏障,也是我国许多独特动植物物种的富集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其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和确保我国生态安全的关键地区,是我国解决沙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和沙尘暴等生态问题的主战场。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项目成为内蒙古最大的基本建设项目。虽然这几年在各级政府克服各种困难,在对各项生态工程建设认真布置、积极组织、全面安排、深入指导下,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己取得明显成效,也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但是,从各地出现的各种问题上,反映出我区部分领导、干部、群众对生态项目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一蹴而就”论,被这几年生态建设所取得的一点成绩冲昏头脑,盲目乐观,认为在现在的基础上再稍稍做点努力,最多再用三五年时间就可以完成好生态项目建设;二是“无可奈何”论,没有人定胜天的斗志,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更没有科学的发展观,唯心地、悲观地认为生态建设是劳民伤财,主张沙进人退、顺从自然。这两种观点都是极其消极有害的,导致人们不能正视目前生态环境恶化的事实,不能正确对待和重视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项目,不能在生态治理和建设工程中引入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2.生态系统基本上是由无机环境和生命系统组成的。无机环境包括大气、水、岩石和土壤等基质及光、无机物、有机化合物的代谢要素,生命系统包括生物的生产者(绿色植物)、消费者(草食和肉食动物)、分解者(腐生微生物)。植物具有多样性和地域性,其中有水土保持植物和防风固沙植物。动物的作用是转化自然界的物质、传递能量、维持生态平衡。微生物在物质循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分解动植物残体等有机物质,还肥于土壤,与植物共生形成的菌根,能增加植物吸收水分、养分的能力和抗逆力。所以生态因子如上述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生物条件、地理条件是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生态平衡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也是复杂的、多因素的。为此,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就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综合治理。

3.《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旗县人民政府为退耕还林承担单位,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旗县,旗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旗县退耕还林工程负总责”。但是,自治区和一些盟市都有将部分建设任务直接下达到部分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场)的问题。旗县与这些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场)未签订承包经营协议,责、权、利不明确,旗县考虑自身的造林成效,对自治区和盟市直接下达企事业单位的任务不愿意承担检查验收和技术指导的职责。而这些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场)承包任务的目的,就是通过转包或分包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无监管的情况下,生态工程质量和后期管护难以保证。

4.退耕还林从1999年开始试点到2004年,每年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任务下达太晚,各盟市、旗县为争取投资、完成任务,根据造林工作的特殊性,往往头年就紧锣密鼓地开展次年退耕还林工程的预先规划整地等工作,某种程度上存在超前发动、超前实施的现象。如果当年的计划任务量大于已实施工程量,个别旗县就有利用退耕还林的机会解决修路占地、水利工程占地等的补偿费,利用有林地顶替造林地,利用集体的地顶替退耕地,利用过往的工程地顶替当年任务等问题。如果当年的计划任务量小于己实施工程量,粮款补助难以兑现,就会引发政府与农民的矛盾。2004年国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退耕地造林的指标比2003年缩减了五分之四,农民就提出了“我该退耕,还是复耕”的难题,基层干部也面临着“是积极引导农民退耕、还是‘引导’农民复耕”的尴尬。

(二)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作业设计严重滞后,编制水平不高。由于年内计划任务下达较晚,每年的作业设计都不能及时完成。该问题2004年更严重,大部分作业设计都较往年晚得多,特别是巴彦淖尔市,到11月下旬还未拿出所属项目旗县2004年的作业设计初稿。由于设计者的技术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作此设计的编制、审核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标准,编制的作业设计也是漏洞百出。有的旗县只设计一个立地类型、两种造林模式,未考虑适地适树和将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后续产业等问题;有的设计置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于不顾,随意确定造林模式,例如随意确定整地深度,而未考虑当地造林地块的土层厚度和造林树种的需求,个别小班初植密度低,不符合国家林业局生态林认定标准;个别建设单位违背群众意愿确定树种,如通辽市奈曼旗强行下达山杏造林任务,由于群众积极性不高、栽植不认真,致使成活率很低;巴彦淖尔市农管局纳林套海农场荒地造林选在湖泊周围,由于土壤盐碱含量高,又没有很好整地,虽栽植三次,全部失败;阿拉善盟额济纳旗2004年承担l.5万亩的荒山荒地造林,造林地为戈壁滩、荒漠滩地和黑河水集聚的丘间低地,造林成活率极低;乌拉特前旗两个林场2004年承担的退耕地、宜林荒山荒地,其中4万亩位于黄河防洪堤内;有的旗县领导随意改变建设地点、改变治理措施,致使个别地区造林位置与设计图上的位置不符。造林树种与设计不符;正镶白旗生态移民、防护林、人工种草、暖棚建设工程实施地点与年度实施方案有的不符,也有易地建设等现象。

2.退耕还林出现复耕及林粮间作现象。退耕还林的目的是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中,国家已经充分考虑到农民退耕后的生计问题,制定了相当优惠的补助政策,如果退耕者在领取国家粮款补助的同时又复耕或林粮间作,国家投资效益无从体现。为此,《退耕还林条例》禁止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并对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的行为制定了具体量刑和处罚条款。据武川县林业局调查,有个别乡村农户在签订合同退耕后、补助粮款兑现后,进行复耕的;突泉县退耕还林造林地林粮间作面积达3600多亩;扎鲁特旗中部半农半牧区和南部农区荒山荒地造林中林粮间作现象较多,涉及面较广;海拉尔农场局恩和牧场2004年退耕还林间种大豆和土豆。

3.存在部分生态移民返迁现象。内蒙古部分地区草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部分草场沙化、退化非常严重,如果围栏禁牧五年后,再让牧民放牧,按现有载畜量,草原生态很快还会恶化,所以需要进行大片围封、长期禁牧。这些地方往往是大面积的远山、远沙区,人口稀少,只有把退牧还草工程与生态移民项目结合起来,在转移牲畜、迁移出牧户后,才能真正保护和建设好这类天然草原。但是生态移民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涉及到生产力布局的重新调整、社会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而且涉及到牧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虽然全区各地部高标准地建设了生态移民小区,还配套建设了暖棚等禁牧舍饲设施,由于牧民难以尽快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旧的思想观念,缺乏农业生产技能及从事二、三产业的经验和资金,加之移民前部分牧民所占有的草场、牲畜等生产资料比较多,生活比较安逸,搬迁后短期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于是出现了部分移民返迁现象,草原移民搬迁后的生态建设成果难以巩固。

4.禁牧草场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急需加强。由于草原生态失衡,近年来我区牧区大面积爆发蝗虫灾害,如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担2004年度荒山荒地造林任务10万亩,其中完成柠条造林计划5.2万亩,柠条出苗率、成活率均达98%以上。8月份发生蝗虫和芜青灾害,仅一周时间,柠条嫩叶、嫩枚几乎全部被吃光,受灾面积达83万亩,虫口密度为15-20只/平方米,虫害率33%,尤其是五家村林场,出土柠条苗木虫害率为100%。2005年5月末阿拉善左旗2000多万亩天然草原发生虫灾,草原虫灾发生期较往年有所提前,范围有所增加。但目前我区虫害预防资金有限、监测预警设备落后,也没有建立专业的队伍和机构。此外,随着禁牧草场植被的恢复,火灾隐患增大,草原防火工作也需要加强。

5.疏于抚育管护工作。有的旗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后,造林地不进行抚育,杂草丛生,侵蚀树苗,草地不中耕锄草。不按作业设计进行田间管理,多年生牧草当年收割影响来年返青;个别地方没把管护措施落到实处,禁牧流于形式,出现夜间偷牧、网围栏内牲畜散放、禁牧区内牲畜毁林等问题。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一户村民2003年直播小叶锦鸡儿,2004年补播山杏,由于围栏已被破坏,牲畜成群结队进入造林地践踏、啃食树苗,导致成活率由春天的59%下降到秋季的不足40%。

(三)生态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基本规范和加强了全区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去挤占挪用种苗造林补助费、虚报冒领退耕退牧粮款、做假账欺上瞒下、公款私存贪污浪费等问题明显减少,但是因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资金管理问题凸现:

1.资金拨付效率太低。一是生态建设工程季节性强,每年的四五月份正是施工的关键时期,但是,除2003年国家计划和资金在当年的二三月及时下达以外,其它年度都下达很晚,尤其是2004年的生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8月初才刚刚下达到自治区;二是根据《内蒙古生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约有关规定,盟市级财政预留了10-20%的项目建设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拨付项目旗县;三是个别旗县的专项资金没有按要求实行“三专一封闭”运行,旗县超调的资金,盟市财政在拨款中逐年扣除,造成专项资金被扣。如杭锦旗、乌审旗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就是这种原因造成的;四是由于报账制规定的报账程序繁杂、生态监理签认滞后,施工单位或个人不能及时报账,生态专项资金在旗县滞留时间较长,旗县不及时按项目进度拨款,或者造成年终突击报账,或者拖欠民工劳务费;五是专项资金从中央到项目施工单位,至少经过六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过长。

2.出现了无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面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的矛盾。生态项目建设中,国家要求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仅2003-2004年内蒙古的退牧还草一项工程,中央就要求地方配套资金2.6亿元。由于自治区财政困难,工程实施地区多为国家级贫困旗县,落实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很大,甚至有些财政极其困难的旗县无法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生态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有些偏远旗县,大部分生态治理区交通不便,加之劳动力资源相对缺乏,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的难度更大,实施和管理生态建设项目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其它一些地区。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盟市核实统计、检查验收等工作量加大,管理费用增多。为解决盟市、旗县无配套资金面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的矛盾,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按生态项目国家投资总额的2%提取规划设计费,用于各盟市相应项目的管理费。于是,个别盟市按此操作,违反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严禁从中央专项投资中提取或支出管理费”的规定。

3.项目管理中财政管理缺位。现行投资体制下计划部门管理项目立项及投资计划安排,财政部门不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只是被动地跟着下达资金,不利于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整体管理和监督。如,2002年我区的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批复下达较迟,国家下达投资计划和拨付资金较晚,而财政部门未发挥财政管理职能作用,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致使财政专项资金2003年才到位,不仅影响了退牧还草工程进度和牧民禁牧舍饲的积极性,还使全面禁牧工作拖后一年。另外,生态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测算工程费用难度较大,财政部门不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财政投资决策难免失误。如,阿拉善盟每搬迁安置一个牧民至少需要2.6万元,而财政规定每人补助只有4500元;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看,水泥钢材涨价,网围栏建设资金每亩投入至少应为20元,而现在的补助标准仅为15元。

4.个别旗县项目区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例如有的财务会计人员从未听说过“三专一封闭”和“报账制”名词,执行其制度无从谈起;有的项目区各建设项目总账和明细账在同一本账簿上进行记录,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和办公经费混记在一本账上。

二、关于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的建议

(一)治理与建设生态环境必须因地制宜

由于生态环境各要素客观存在地带、地域的差异,各地生态环境恶化的成因、恶化程度的不同,决定了在综合治理与建设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一是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农牧林业的发展方向。二是必须考虑水资源条件。三是在具体的方式方法上也要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处理。

(二)治理与建设生态环境要以人为本

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人为破坏,近几年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也是因为没有处理好人的问题而引发的。所以在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中,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人为本。要做到以人为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抓住林权、草权制度这一核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保护建设成果的积极性;其次,重视农村牧区的义务教育,重点发展农牧业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农牧民的综合素质,提高农牧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便找到有效的生存办法和创收途径,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轻人对生态的压力;再次,在抓好农村牧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外来人口向内蒙古农村牧区转移,重点控制来内蒙古农村牧区务农放牧的外来人口。

(三)治理和建设生态环境要与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要想从根本上治理草原沙化、退化,并巩固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成果,就应该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出发,打破农区和牧区的传统分界线,按草甸草原、典型草原、半荒漠区和荒漠区草原的不同特点,适时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发展农牧结合的、有经济规模的、高新技术支持的、现代化的畜牧业,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之路。

首先是种养结构的调整,牧区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划区轮牧、休牧等制度,建设高效草地和高产饲料基地,农区既要种地,又要舍饲养殖,从过去牧区单纯放牧养畜,农区单一种粮的格局,调整为牧区“引种入牧”、农区“引牧入农”,形成种植业为畜牧此服务的生产体系;其次是种植结构的调整,不仅使种植业由原来的粮、经二元结构调整为粮、经、草三元结构,而且加大优良牧草在种植业中的比重;第三是畜牧业饲养结构的调整,加快“种子工程”建设,通过畜种改良,实现牲畜良种化;第四是在生态建设中加快产业化进程,发展紫花苜蓿等牧草和麻黄草产业、苁蓉、锁阳沙产业以及林果业,以改良天然草地和发展畜牧业,大力扶持沙柳刨花板、沙械油、柠条饲料等产业开发龙头企此,提升草产品的附加值,使之成为牧民增收的新渠道。

(四)与蒙古国合作防治沙尘暴

由于森林面积的减少和草场的荒漠化,蒙古国近年来也经常发生大范围的沙尘暴,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其它国家沙尘暴的源头。蒙古国正在采取措施防止荒漠化,包括在南部地区建立一道森林“绿色城墙”和实施蒙古“北水南调”计划。考虑蒙古国与中国拥有4600多公里的边界线,边界两侧多是沙地,蒙古国自然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中国北方地区的环境;气候与环境恶化是带有地区和全球性质的问题,寻求本地区自然环境向良性转化的办法与条件,非一国之力所及,因此中蒙两国应开展防沙治沙合作,并寻求国际间更大环保领域的合作。只有通过中蒙两国人民的积极合作以及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大力支持,才能有效解决蒙古国沙尘暴及草原荒漠化问题,从而有利于内蒙古乃至中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

(五)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既要争取国家投资也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规定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适当增加用于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负担的,免除配套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中央事务的,由中央财政全额安排。《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也要求把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并统筹安排和使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项目是内蒙古最大的公益性基础建设项目,也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其生态效益覆盖“三北”、辐射全国,加之内蒙古财政困难,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地点全部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贫困旗县,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及生态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所以,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项目完全符合中央财政全额投资的政策规定。对于这个项目,以后国家不仅不应该再要求地方落实配套资金,还要加大投资的力度。在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我区必须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林业发展、保护和利用三大职能。县林业局现有内设股室及二级单位25个,局机关为政府组成部门,其它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乡镇工作站12个,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监察股、造林绿化股、资源管理股)、直属二级单位8个(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湿地站、森防站、退耕办、天保办、防火办)。全系统共有林业职工133人,其中在职103人,离退休退养30人。在职人员中,公务员28人,事业人员75人;局机关核编14人,在职14人;森林公安核编18人,在职14人;县直属二级事业单位核编35人,在职34人;乡镇林业工作站核编48人,在职41人。

二、2011年全县林业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全县林业工作围绕建设现代林业目标,全力服务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真抓实干,各项林业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全面完成2个年度退耕还林巩固成果任务,投入资金4426万元。全面完成历年22.3万亩退耕还林县级自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兑现国家政策补助4325万元。全面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天保二期规划、公益林补偿面积确权到户和部分乡镇场补偿试点工作,全年完成封山育林1万亩,天保二期工程十年规划总规模234.99万亩,总投资1.9亿元。全面完成低改、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长江防护林等其它项目建设任务。

2、林业产业取得新成效。新发展核桃2万亩、改造1万亩,全县核桃总面积达10万亩。新建核桃、板栗科技示范样板12个、总面积达15000亩。开展技术培训20场次、培训林农15000人,发放技术资料10000分。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社10家、特种养殖5家、林产品加工企业1家,全县林业产值达6.7亿元。

3、资源管理再添新举措。通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和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各类林业案件194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4起、林业行政案件18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00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6人次,没收木材802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40.5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县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登记管理、森林火灾保险4个管理办法,开展了三峡库区湿地调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松材线虫病除治、马尾松毛虫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项目争取再上新台阶。除再建项目外,又新增三峡工程后续规划、天保二期、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等项目,未来10年全县林业投入总量超过10个亿,2011年全县林业投入达1.04亿元,始终保持在全省113个县市区前列,林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三、2012年1—4月份工作情况及当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县林业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现代林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法制林业、惠民林业、科技林业、和谐林业的目标,突出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各项林业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2年1—4月份林业工作情况

开年以来,县林业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两代会议精神,按照“提速增效、跨越赶超”要求,以“四送”活动为抓手,掀起了春季林业工作热潮。

1、退耕还林及造林绿化有序开展。一是迎接并通过了退耕还林省级阶段检查验收,检查我县2004年度的生态林68605亩,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质量要求;二是开展了全县义务植树活动。3月中旬,组织县直机关干部1600多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也分别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县累计植树110万株;三是核桃种苗繁育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播种核桃种子15000斤,面积80亩,新建采穗圃20亩,整形修剪核桃母本大树5000株,为今年核桃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退耕还林补充验收工作结束。3月中旬以来,退耕办对全县12乡镇82村1.83万亩退耕还林不合格面积进行了补充验收,全部合格,为迎接国家验收和政策兑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进度加快。一是完成2011年度天保封山育林13000亩、人工造林3000亩的规划设计,通过市发改、财政和林业组织的评审;二是封山育林已落实管护人员,人工造林已完成整地,完成定植1600亩;三是天保二期生态公益林确权公示基本结束。2009年、2010年两个年度我县的国家、省、县三级生态公益林补偿任务210.99万亩,涉及全县个12乡镇192个村、居委会和一个后山林场。目前林权确权到户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抓紧进行公示和审核阶段的有关工作。

3、林业产业与科技大力推广。一是3月27日,县委、县政府在沙镇溪镇召开了全县核桃产业发展动员和春季管理现场会。县委副书记黄传喜、副县长王耀群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核桃产业发展的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二是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核桃春季培管技术培训。目前已有沙镇溪镇、两河口、梅农河、磨坪、泄滩、水田坝、归州、屈原、郭家坝、九畹溪、杨林11个乡镇31个村开展各类技术培训46场次,培训农民7360多人,发放技术资料10000余份。

4、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加强。一是理顺了林业执法管理体制,明确了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资源管理股的职责;二是加大了资源保护管理力度。2月份以来,在全县开展了林业执法大检查,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查处。截止4月底,全县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7起,比去年同期32起增加55起,完成全年计划180起的48.3%;刑事案件立案13起结案8起,完成全年计划10起的80%;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28人,采取强制措施29人,其中逮捕1人、刑拘12人、取保侯审16人,没收木材558立方米,罚没收入24.6万元,源头和流通领域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开展森林防火演练,组织收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紧急视频会议,紧急添置部分防火物资设备,加强防火值班管理,加大防火安全宣传检查,及时应对防火险情,全县扑救森林大火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四是完成了茅坪镇庙河、溪沟坪、兰陵溪3个村497株、1197亩枯死松树除治任务,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森林病害普查工作;

5、项目建设和规划设计进展顺利。一是武陵山片区扶贫林业专项规划全部完成;二是三峡库区石漠化调查规划和三峡库区湿地资源调查规划全部完成;三是三峡库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宣传标牌、“一站三点”基础设施、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等项目设计、招投标、造林苗木等准备工作全部到位;四是天保二期新增省级公益林项目作业设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基本完成;五是三峡工程后续规划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正式启动。

6、林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召开了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会议,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提请召开了林业县长办公会议,对2012年林业机构人员、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议定;三是基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均按照“六有”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内务管理。林业局加大站所建设投入,对杨林、沙镇溪、泄滩站房进行维护,展现了全新的站容站貌。

(二)当前的主要工作

1、抓好退耕还林和巩固成果项目。一是做好2011年巩固成果核桃改造项目4677亩的刹尾,启动县级检查验收;二是启动历年22.3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县级复查工作和2012年巩固成果项目的规划设计;三是组织2011年退耕还林1.8万亩补充验收面积的政策兑现,5月中旬兑现结束。

2、抓好天保工程与生态公益林补偿。一是组织实施2011年天保公益林1.6万亩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采购;二是加快公益林补偿项目的审核兑现,确保5月上旬全部兑现到位;三是开展天保工程县级自查整改,做好迎接5月份省级核查各项准备。

3、抓好林政资源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的县级评审,确保4月底全面结束;二是根据省厅修改意见做好二清数据库的修改调整,4月底前上报县政府审核确认;三是开展2012年度第一批次征占林地工作,及时办理征地手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退耕还林问题。一是无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涉及发改、财政、林业、农业、扶贫五个部门,缺乏一个统筹的牵头部门。

2、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从目前审核上报的资料看,面积不实、林权纠纷、代替签名等问题较为突出,潜在返工的工作量很大,严重影响了补偿兑现工作的进度。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近年来,国家将林业事业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对林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在逐年增加。留坝县紧紧围绕“药菌兴县、旅游强县、生态立县”的中心发展思路,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林业事业建设赢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喜人的成绩。

天然林保护工程稳步推进1998年开始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全县230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构建的县、乡、村、组四级管护网络体系行之有效并已成为林业事业建设的主要力量。五年来累计完成公益林人工造林1.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1.3万亩。通过天保工程的带动,全县共计新增有林地面积11万余亩,其中用材林7万亩,经济林4万余亩,森林覆盖率提高2.7%。

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喜人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6、13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3万亩、宜林荒山造林2.6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兑付粮食资金2670万元,惠及全县农户8321户,人均增加收入128元。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让农户得到实惠,也改善了生态环境。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正在扎实进行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加大了保护力度,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恢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大幅上升,遇见率明显提高,保护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正在筹建中的省级桑元自然保护区,对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如大熊猫、大鲵、金毛扭角羚等珍稀物种保护繁衍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与典范作用。

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在大力推进和巩固森林面积稳步增长的同时,继续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监测防控措施的落实,完善完备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有效的控制和遏制了森林火灾与森林病虫害、及有害生物的发生蔓延。多年来未发生过大的森林火灾,现已建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有害生物检疫预测预报点14个,完成森林病虫害测报面积205万亩,监测率达79.5%。

林业产业建设初见成效按照“林上搞管护、林下搞开发”的工作思路,大力倡导各国有林场结合自身情况发展多种经营,鼓励并引导广大农户合理利用林下资源进行特色种植和养殖。“十五期间”全县累计栽植板栗1.2万亩,栽植核桃0.8万亩,栽植银杏0.5万亩;五个国有林场共培植天麻2万窝,猪苓2.5万余窝,西洋参24亩;国有林场养羊、养蜂等养殖业快速发展,现已发展布尔羊300余只,养蜂350余箱。第三产业链正在逐渐形成,林区特色经济亮点在逐渐显现。

十一五期间,是林业建设的关键5年和快速发展阶段,要实现留坝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89%—90%,提高两个百分点,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总产值达到4215万元。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1.1 采用以林养林的方式,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有的以发展经济果林杨林、有的发展林木加工养林、还有的发展苗木养林。农民还可以采取林果结合、林菜结合、林禽结合和林苗结合等方式,从而通过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林业工程发展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1.2 引进先进品种,促进林业发展

林农结合方式是促进林发展的有效手段。引进和推广国外先进的成果和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生产技术,以林为主,通过林农结合,多种经营方式相结合,建设具有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林业发展新模式。推行具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经济生态兼作,例如可以事项乔灌混交、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等生态兼作种植模式,使调整后的农村产业结构为退还林,从而创建更多可以增加收入的机会,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效果。

1.3 实行工程实施地方负全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在林业工程技术管理中推行工程实施地方负全责的原则,受国务院的委托,国家林业部门具有监督管理权力,主要负责林业工程实施中的监督、指导、检查、调控和协调工作。指导是指林业部门根据国家各项政策,对林业工程实施相关法规、原则、办法、政策和规程等进行指点,并加以正确的引导,确保林业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检查是指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一定的标准和办法对林业工程实施任务完成的资金、质量和数量等问题审核与检查,一旦发现林业工程实施中存在问题要及时的纠正,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推广。地方主要负责工程实施的各项组织工作,其中包含工程实施的规划、任务、落实以及完成项目管理等等,地方工作的方法、态度和方式会对工程实施的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作为工程实施主要责任主体的地方,要对林业工程项目实施负全部责任。

2 林业工程技术的管理

林业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林业工程技术管理,从而促进我国林业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林业工程技术管理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引进先进品种,促进林业工程发展。林业工程的宗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林业工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发展对于林业产品的需求;林业发展的措施是以重新分类区划天然林,对森力资源的经营方向进行调整,从而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第二,种植树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针对那些已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要停止耕种,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植树造林,将森林植被全部恢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坡耕地退耕还林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三,建设重点的防护体系工程。第四,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作为我国投资最大生态工程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将黄河上中游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解决。目前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资源消耗量也相对较大,建设林业工程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具有重要意义。

3 林业工程具体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林业工程投资力度也随之不断增加,体质改革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政府部门对林业工程建设越来越重视,林业工程技术管理水平需要不断的提升。林业工程技术管理的好坏,会对林业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产生直接的影响。加强林业工程技术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

3.1 建章立制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更加的完善,各政府部门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等等。建立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使内部管理机制更加规范,明确林业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督检查权力和决策权力,林业工程建设中要对项目事项全程的跟踪建设,通过跟踪建设时刻林业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互相牵制、相互配合的措施,从而建设出高品质的林业工程。

3.2 实行项目责任制

林业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项目的负责人一定要明确,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项目行政领导制,落实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例如在林业工程建设中,工程项目责任法人是不可缺少,其对整个林业工程项目起到总负责的作用,其所负责的内容有项目前期的项目策划和资金筹措,中期的建设实施,后期的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增值等等。

3.3 实行招投标制度

根据我国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林业工程建设前,可进行招投标管理,这使得我国林业工程项目管理更加的现代化、规范化。在林业工程项目中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对招投标负责人要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优秀的承包单位更利于林业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优化配置各个生产要素。从而减少了林业工程实施中各消耗费用,将林业工程总造价降低。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有利于林业工程项目吸引优秀的施工队伍。

4.结束语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富县县委书记冯振东在植树现场

这里曾经流行着这样几句顺口溜:“肩扛䦆头和铁锨,下定决心把树栽;要问今年哪里去,还是去年那片山。”这是对“年年栽树不见树”的形式主义的一种嘲讽。虽然付出了很多,但生态环境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相反,地下水位下降、植被破坏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境内大片的树林被砍伐、老化、退化,许多道路河流、城镇、村庄等人口聚集区缺林少绿,一些山头光秃秃地像谢顶的老人,已与史上所称的“塞上小江南”相差甚远。

针对这种现状,2007年,富县县委、县政府及时提出了建设“绿色家园”的构想,紧紧围绕“绿山富民”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深化分类经营改革,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划分职责,落实责任,下大力气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五年内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以上,林业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再穷也要搞绿化。在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该县确立了以项目为支撑,带动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思路。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提高敏锐性和洞察力,快捷把握林业项目建设的重点和方向,积极探索抓项目的科学方法,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真正用政策指导项目建设。首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统一规划,分类推进,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思路,及时制定配套改革方案,出台配套改革政策,制定林地林木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提出“依法办事是保障,群众支持是基础,明晰产权是核心,承包到户是关键”的工作方法。周密安排,阳光操作,使林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有效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至2008年元月,全县72.15万亩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工作全部完成,勘界率100%。发包林地面积72.15万亩,发包率100%。签订承包合同11523份,核发林权证8966本,调处林权纠纷14起,涉及面积1200亩,11月顺利通过省、市联合检查验收。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完成,对保护和改善富县生态环境及林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该县坚持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政策。从2007年到2010年三年间,完成飞播造林7万亩,完成投资280万元;公益林建设1万亩,完成投资300万元;封山育林1.5万亩,完成投资105万元。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4.7万亩,涉及13个乡镇和236个行政村,累计补植各类苗木860万株。建立管护责任制,加大保护力度,抓好造林、管护等各项工作,可持续森林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产业多元化发展取得明显突破,建设“生态化、人文化、特色化”富县,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识。

“十一五”以来,富县出色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及绿化造林任务21.64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6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11.6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3万亩。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全面提升城郊生态景观效果,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与经济互补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2007年该县在城区五山(指环绕县城的太和山、茶坊后山、城东山、城西山、骆驼山)积极实施绿化美化一期工程。这是“十一五”期间县政府实施的城区惠民工程之一。富县是财政困难县,但在五山绿化工作上却从来不打折扣,每年的财政预算专款在核算后都及时拨付给五山绿化站,五山绿化站人员编制也由2003年成立时期的5人增加到现在的25人。

根据《富县城区“五山”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整个工程实施由该县林业局负责,城区五山绿化站组织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长青大油松为主,专业队伍栽植的办法,坚持整体绿化、区域美化的原则,采取秋季整地抚育、春季栽植的作业方式,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五个区域5779.8亩的绿化工作,栽植油松、侧柏、刺槐等绿化树种53万余株,幼树抚育3090亩,资金投入2403万元。在工程实施上实行造林种苗统一由政府采购,工程结算以成活株数计付,工程监理由林业部门负责,绿化站人员包抓区域,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工程管理责任制。

“林业工程三分建,七分管。”五山站高兴民站长认真的说道。为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治理一片,成一片的目标任务,县政府每年预算20万元的资金,用于区域看护、管理。

“五山绿化工程作为城区惠民工程之一,是一件造福于民、有益于子孙后代的工程,我们要坚持干下去,延伸下去。”县长蔺治斌说。

为了使惠民工程真正惠民,《富县城区“五山”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富县城区“五山”绿化美化工程资金筹集方案》、《富县城区“五山”绿化美化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相继出台。

在化解资金困难的矛盾中,该县采取政府出一些,干部职工捐一些,省、市林业项目争取些的办法,使工程款项及时得以兑现。2010年10月,在惠民成效突出的大好时机,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了《富县城区“五山”美化及延伸段直观坡面绿化二期工程总体规划》。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我为延安种棵树”活动,全县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营建“双拥林”、“地税林”、“组织林”……2009年5月,在富县插队的百余名知青回到阔别的故土,积极响应政府建设“绿色家园”的号召,在宝塔山认领“知青林”。富县检察院退休老干部郝宝德退休后,义务植树造林近3万株。这一切响应了延安市提出的打造“国家森林城市”的号召,又奠定了富县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正如2009年时任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同志来富县视察工作时讲的“富县县委政府能坚持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我相信富县的天将会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鳞次栉比的高楼、干净整洁的街道、沿人行道站立的常青树、一张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如今富县的发展变化,大有士别三日,让人刮目相看之势,这一切的一切,演绎的不仅是文明创建与经济发展的精彩互动,更多地诠释着富县全力开展“三城联创”带来的新局面。

美国建筑大师沙里宁说过这样一句话:“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看到它的抱负。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什么。”是的,“三城联创”正预示着这个城市居民的文化追求。

当前,富县正处于适应新形式、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优势、赢得大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乘势而上,关键取决于投资环境和区域竞争力。社会是否文明、环境是否优美,舒适和谐的城市环境、朝气蓬勃的城市形象,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城市而言,至关重要。“打造‘唐韵鄜州’,再造青山秀水秦直道,贡米苹果五彩田。”县委书记冯振东同志多次强调。

2012年3月12日,富县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动员大会,标志着富县“三城联创”工作全面启动。而创建省级园林工作,是“三城联创”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内容。

富县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 “园林城市”是在群众的期待和全县上下近年来对造林绿化重视、实施“三点一线”工程、“千里绿色长廊”工程以及“五山绿化”工程的共同孕育中应运而生的。

科学的规划,合理的方案,坚实的组织机构,是创建园林县城工作的前提。对照《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富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详细的创建园林县城工作规划和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将创园工作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任务分类细化,并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县城管局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牵头单位。同时,为了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能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考核办法,有力地保证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绿色文化是一种先进文化,是城市物质财富生产的价值准则和精神财富生产的前进方向。城市景观建设也只有将绿色文化贯穿全局,才能获得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

完善绿地系统规划,科学指导绿化建设。富县正按照《富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和《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立足依山傍水的地理优势,体现“唐韵鄜州”特色理念,围绕构建“水在城中,城在水中,城在林中,人在山水之中”的特色城市景观为目标,重新修订《富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出台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区增绿工作全面启动后,提出了以打造和建设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园林化县城为宗旨,今年园林绿化财政投入900多万元,创富县历史之最。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森林;分类经营;政策;补偿机制

一、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一)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二)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

(三)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四)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黑龙江省调研,黑龙江省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二、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1、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