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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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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工作,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工作会议部署、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卫健局《关于印发**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2020年7月至次年6月定为我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要求通过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推进业务财务融合,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健全经济管理长效机制。

一、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一)梳理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1.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审计、督察、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发现的经济管理、经济行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管理短板弱项,及时整改落实。

2.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章立制,防患未然。重点关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制度措施。

(二)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业务和价格行为。

3.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价格行为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自查自纠与内部监督机制。

4.规范收费管理,严禁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

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

6.规范药械管理,严格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严禁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等问题。

7.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规范医院价格行为,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三)加强财务管理,夯实经济管理基础。

8.建立健全医院有关预算、成本、采购、资产、内控、运营、绩效等制度体系,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9.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将日常业务管理与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源成本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同评价,实施全流程管控。

10.加强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确保医院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11.加强捐赠管理。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捐赠款物接收手续完备,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捐赠款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

12.重点围绕成本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薄弱环节,健全全成本核算体系、运营管理制度措施、内部控制全流程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导向等,提高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质量效益。今年下半年我院将实施绩效管理改革,建立以DRGs费率和RBRVS工作量,结合医疗质量、运营管理、科教、满意度和党建等几个维度的KPI考核相结合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考核主体,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进业务财务融合,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

13.把经济管理各项要求融入医教研防产等业务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各环节。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主线,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现状,提高全员执行制度和重视内控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14.医院准备设置运营管理部门,设置专职、兼职运营助理和价格协管员,辅助协同临床业务科室加强科室内部运营和价格管理工作。

15. 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单位内部运营管理平台系统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定期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建议。

二、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

8月初组织全院中层和江海、蓬江分院领导召开“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动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2021年6月)。

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问题整改;规范经济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提质增效;财务部门指导推进活动开展,并总结报送有关情况给院领导。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倍受网友关注的“大肚女孩”苏田田已于7月11日不幸离去。而在她辞世35天后,直至8月16日,她的母亲郑金凤才接到龙岩永定县红十字会关于签收爱心人士捐赠的5万元善款的通知。红会解释称,因当时县里正在换届,卫生局局长没有到位,无人签字转款。记者从永定县红十字会获悉,永定县红十字会今日就苏田田部分捐款迟到问题致歉。

[理论背景]

2011年7月15日,民政部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明确了今后五年慈善事业发展目标。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还存在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未来五年,我国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

8月23日,民政部公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慈善组织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1个月内,向社会披露善款的拨付和使用信息。日常性捐助款物信息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重大事件的捐赠款物信息,需在24小时内公布。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直接原因:一、“捐款要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并由县卫生局局长签字后才能转存,而捐款迟迟没能转出是由于县里正在换届,目前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 二、人手不足是善款拖延的另一重要原因。在永定县中医院六层,县红十字会只有1间办公室。县红十字会有两个编制,目前还没有一个正式人员。

间接原因:是红十字会并非独立机构,捐款要由当地会计核算中心核算,而善款的转存又需要当地卫生局局长签字认可。这种官方色彩背景、行政化流程的约束,降低了红十字会的工作效率,又使红十字会无法独立自主行事,导致民众所托付的善心被拖延,耽误了对被捐助者的救助。

[措施]

本站教育专家总结如下措施:

第一,建立社会爱心捐款的银行专户,永定县红十字会接收募捐的账户是由当地会计核算中心来接管,属于政府拨款的基本户,每个月末进行结算,导致了善款的拖延,对此应建立社会爱心捐款银行专户,及时将善款拨给受助者,每年接受审计,同时也要接受媒体和捐赠人的监督。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透明管理势在必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捐赠人与慈善组织构成“委托-”的契约关系。向捐赠人公开资金的流向,透明化其管理过程,是慈善组织应尽的义务。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一些公益慈善组织却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这一方面是因为公益慈善组织在管理上缺乏规范,另一方面则是缺乏有效的工具来作为支持。但是值得庆幸的是,看来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得到改变。

这首先是因为制度上的要求。7月15日,民政部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指出要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平台,及时慈善数据,定期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公益慈善组织所涵盖的信息非常广泛,因此无论是信息的披露、财务报表的形成,还是善款的追踪,都需要IT系统来作为支撑。

用友政务公司副总裁张纪雄认为,公益慈善组织的IT建设可以从五方面着手: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规范化的制度和流程,并通过管理支持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支持关键管理领域的持续改进;建立从决策层到管理控制层,再到业务操作层的纵向透明的数据信息网络,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运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关联业务协同平台,对人、财、物、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促进组织机构更好地协调与控制,满足公益慈善组织战略管控的需求;建立统一的风险监控平台,加强异常和重大事项的监控与反馈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化规范、IT政策、管理制度、运营维护组织体系和流程,提高IT服务水平。

对善款进行全过程跟踪

然而在我国,针对公益慈善管理组织的管理软件却还基本属于空白。正因如此,7月22日,用友政务软件公司正式了用友公益慈善组织行业解决方案,旨在通过信息技术提升公益、慈善等非盈利组织的精细化管理程度,并且进一步实现面向社会公众,构建公开、公正、透明化的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公众及时查询并了解相关信息。

据了解,用友政务公益慈善组织行业解决方案以捐赠人为核心,跟踪全过程资金流向,将捐赠人、资助项目、受益人和经办人关联起来,从而实现资金从捐赠人到受益人的全过程跟踪。此外,这些跟踪信息,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捐赠人公开。可见,从技术上来看,只要强化信息化建设,对善款进行全过程的追踪完全可以实现。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高校知识产权也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然而,当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从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保护高校科研成果。本文主要提出了如何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相关对策,以期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关键词】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不仅承担着为社会培养高知识水平人才的任务,而且还是我国一支重要的科研队伍,担任着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研究重要科研项目的工作。众所周知,科研项目的成果对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相当有必要的。

一、健全机构、人员和基金保障制度

(一)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业的人员

从严格意义上讲,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仅是对科研成果的保护,还有对专利、发明等其他方面的保护,因而,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换言之,在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要将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管理区别对待,设立专门针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同时,要配备专业的人员担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对高校发明、科研等项目的保护作用。高校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时,可以包括两个层次的管理部门,一个是由学校主管科研的领导以及相关从事科研项目的人员组成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内部所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另一个是由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组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所谓专业人员是指接受过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相关人才,并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他们主要负责解决学校内一些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二)设立大学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保障制度

通常,如果涉及到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的维护等项目事宜时都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保障。因此,要想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基金保障的制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而确保专项基金真正被用于知识产权的维护。高校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一般包括三部分:第一,高校内部财政收入中会划拨一笔资金专门用于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第二,高校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成功后会被应用,专利的发明者就会从中获得收益,而收益中一定比例的资金会被抽取作为专项基金;第三,高校在长期教育教学工作中会与相关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还有一些应用了本校专利的企业,为了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进步,企业会向高校捐赠一些资金,支持高校的科研项目,此外,还可能会有一些事业有成的校友,为了回报母校而选择无偿捐赠款项作为科研基金[1]。

二、完善技术转移和人员流动制度

(一)健全高校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首先,加强对高校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对于高校科研成果要实施保护措施,尤其是科研项目所研究出的技术、方法等相关文件、图纸、照片等资料都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保存,确保科研项目的成果不被盗取。知识产权档案是证明相关发明、专利、技术等的重要依据,如果有人单单持有技术,而无法出具相关知识产权档案,那么他也不具备该技术的使用权。其次,如果遇到技术转移的情况,一定要将技术转移合同中的规则细化,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先明确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和咨询的类别,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前已有的技术成果与合同签订后开发的技术成果是完全不同的,切忌约定“技术成果共享”,将会导致合同签订后开发的技术成果无偿被使用,如果双方确实达成共识要共享技术成果,那么还需要签订相关技术共享的协议,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害。最后,高校要加强对专利转让、出售等合同谈判、签约事宜的监督和管理。一旦高校有专利要转让、排他或者独占实施许可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首先要获得高校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谈判或签约,并且谈判和签约的过程还要有高校知识产权部门的人员负责监督。

(二)完善高校人员流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保护高校知识产权,高校应完善技术保密与竞业禁止制度,要求每一位在校和新来教师都须签订保证协议,并作出以下承诺:一是声明自己已阅读和理解了高校知识产权政策,并同意遵守,任何情况下均承担保密义务;二是同意在大量使用高校设备情况下产生的发明,其产权均归高校所有,不擅自转移成果或带到新单位无偿使用;三是如违反承诺,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更多人的重视,因而,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也是大势所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还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保障制度,此外,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和人员流动制度,这些措施都有利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

作者:吴秋梅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

参考文献: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票据管理;重要性;现状;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9-57 -02

一、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一)财政票据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最基础环节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从财政票据开具的资金构成来看,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从资金性质来看,体现着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能。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形成的源头和关键环节,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就要狠抓财政票据“源头”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龙头”作用,增强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保障功能。

(二)财政票据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大力整顿、规范收费秩序,可以有效遏制“三乱”现象,大大减少擅自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对收费全过程的监督,还能有效防止收费中的“暗箱操作”,遏制执收执罚和财务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增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为治理和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改善执收执罚部门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财政票据是检验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在代表政府履行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时,要依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开具合法合规的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是检验政府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职能职责,是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通过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可以充分展示政府履行职能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财政票据管理现状

(一)往来款票据使用五花八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资金流动进出频繁,往来票据使用量不断增长:用往来款票据替代税务发票开具资料费、培训费、咨询费、住宿费、会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用往来款票据替代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卫生费、管理费、学生借读费等;用往来票据替代捐赠票据收取捐赠款项;用往来款票据替代社团会费票据收取会费等。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个立法层次高、涵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权威文件或法规来规范往来款票据的使用范围和开具内容,就成了目前使用范围最广、存在问题最多的票据,增加了监管难度。

(二)票据使用上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

随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政府非税收入首要环节的财政票据在一些单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使用过期票据或老版票据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台帐设置不够完善,有些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票据台帐,或者以表代帐;三是未按规定规范填开票据;四是收入上交不及时,主要是一些部门或单位采用集中汇缴方式收费的资金先入单位帐户,未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有的存在以收抵支的情况;五是票据遗失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使用过程中遗失;有的未按规定期限保管票据和存根在库房随地堆放,在保管过程中遗失;有的票据管理员调离时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责任归属不明。

(三)票据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有不少为兼职人员,社团单位财务人员多为外聘,流动性大,或者无会计资格上岗证,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大部分人认为社团以行业协调、服务为主,不存在经营宗旨,与“税”无关,所以社团开展的很多业务活动,票据乱用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四)捐赠票据使用管理面临新情况

一是捐款人主体混淆,试举一例,比如5.12汶川大地震后,大部分法人单位都会动员员工进行捐赠,而这些捐赠,实质上是若干自然人的捐赠合计,由其所在法人单位代为转交民政、慈善机构,但针对这部分善款,接收部门所开具“捐赠人”一栏,往往是法人单位名称,若该单位用这张捐赠票据入帐列支,并且进行税前抵扣,意味着国家的税收将无形中流失。二是捐赠人不要求开具票据,接收捐款的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开票方式、内容各有不同。

针对以上种种票据使用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觉得必须对财政票据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对策。

三、财政票据管理改革的措施及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制度

财政票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职能也在逐步转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作为构建法制社会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票据管理也应与时俱进,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财政票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进而法制化。

(二)加强财政票据监管

1、科学合理归并票据

自2008年至2009年归类合并以后,财政票据的种类已大大减少,有通用票据、专用票据、罚没票据 3大类36种,财政部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界定,它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10大类,收入种类繁多,且我国正处在改革时期,政策变化频繁,必然引起财政票据需求的不断变化,几乎每年都有新款财政票据,财政票据种类仍较多,不利于监管。根据政府非税收入业务的变化,财政票据也要与时俱进,归并、简化票据种类,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票据要素,科学设计财政票据版面。

2、规范票据使用范围

(1)准确界定财政票据适用范围。首先要明确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的适用范围;其次再根据单位性质、资金性质、执收执罚特点,准确地界定各类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杜绝混用票据、借用票据、违规用票和不法用票现象的发生。

(2)规范使用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使用必须做到内容真实、项目明确、代码准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大小写一致、一次复写,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票据的精细化监管

全面掌控非税收入来源,建立非税收入资源库,了解掌握政府资源和公共资源等非税收入来源。实现对用票单位票据领用、开票、资金缴交、票据核销等票据管理业务的全程动态监管,对票据的管理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号码,可以随时查询每种票据任何一个号码的当前状态及走向,以票控收,杜绝人为截留,私设小金库;规范行为,避免转移资金,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交入库

(三)建设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

近年来,通过推行“银行代收制”、“电子化开票”等收缴和票据管理改革,从收费政策、财政票据、资金缴交等方面入手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源头管理,积极探索“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管理的复杂性,原有管理模式及电子化开票管理系统还存在些许不足:比如在票据管理方面,由于不少用票单位仍使用手工开票,目前电脑开票量仍不足,今后,我们必须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千方百计地开展票据电子化建设,拓展用票单位电脑开票的空间,朝着全面实时监控财政票据的方向努力;在资金管理方面,尚未能实时监控资金收缴情况,存在应缴未缴或缴交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在公共服务方面,拓宽多渠道缴费,主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等等。

1、非税收入管理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研发适合银行操作、满足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国库对帐的银行联网代收系统,将执收执罚单位、缴款人、银行、国库等进行联网,充分借助网络和银行资源,实现非税收入的应收信息、实收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彻底解决银行代收二次录入数据差错和管理滞后的问题。

2、实现网上核销票据。依托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对用票单位的开票信息、执收项目、执收标准、票据使用数量、收取金额、资金缴库等情况自动核实,实现财政票据网上核销业务。

3、拓展缴费方式,建设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拓展银行柜台缴费,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网银自助缴费,手机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加快非税业务办理速度,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4、降低票据印制成本和票据存根保管成本。通过扫描记录各类财政票据的票样图像,保存各类财政票据信息,即每张票据从入库、领购、使用、核销过程的详细信息,形成票据信息档案。用户可以通过各种查询途径调阅票据信息资料,随着数据电子档案的日益完善,以后可以考虑取消票据的存根联,节约票据印制成本和用票单位存根保管成本。

(四)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制度

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年度检验实施办法。财政票据年检的范围为购领票据单位上一年度之前购领的所有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医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等。对年检不合格的用票单位,必须提交整改报告,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整改情况予以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单位停止供票。对票据年检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年检不合格的购领票据单位,财政部门可组织专项稽查,督促单位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

财政部门应成立财政票据管理机构,以强化财政对票据的监管职能。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内部要充实力量、增加人员,把责任心强、办事认真细致、业务精通的人员安排到票据管理岗位,合理设置票据管理岗位,规范管理,实现票据保管发放、核销审验、稽核监督“三分离”,明确票据管理岗位权限和责任,建立票据购领发放、审验核销、稽核监督的工作流程,公开办事指南,规范操作程序。用票大户必须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基层用票单位要建立使用与复核的监督机制,正确使用财政票据,确保所收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还要制定一系列票据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培训时间要充足,内容要丰富,培训方法要务实,以此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提格执行票据管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确保票据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综上所述,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是财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的前提和保证,也是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在逐步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的同时,为财政资金安全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树立加强票据管理意识,从而可以防范经济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为财政资金安全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朱云飞,张波.我国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改革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0,(10).

[2]王克萱.规范财政票据管理 加强非税收入源头控制[J].中国经贸,2011,(22).

[3]赵婧.浅议事业单位的票据使用和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 2010,(31).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论文摘 要: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对我国的灾害社会救济提出了各种严峻的挑战.救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灾害救济问题凸显。针对现实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要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建立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加强灾害救助的资金管理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灾害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遭遇各种自然灾害袭击并因此而陷入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救济,以帮助其渡过困难时期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灾害社会救济制度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在灾害来临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灾区的救济和重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由于各种因素,我国的灾害救济制度依然还是存在很多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灾法律制度不健全

众所周知,灾前防范、灾中应急和灾后援助三者应紧密相连,不能脱节。在现行的救灾工作指导规范中,多是以部长令或政府行政命令的形式出现的,这些命令和行政条例是没有较高的法律效力的。这些法规重视灾后救济,轻视灾前的预防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对灾害社会救济提供的帮助是有限的,不能更好的提高灾害社会救济的水平;现代救灾需要部门之间协调整合资源,而民政部门的行政命令是很难以协调诸多部门职能责任和权限的。在2008年的雪灾中,我国的反应虽然是比较快的,但是还是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对于南方的突然的大雪灾,重型的除雪机械没有很好的提前预备,临时从北方调运,这在一定程度上减慢了救灾的速度。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法制不健全的后果,没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灾前预防和应急机制,在灾害时就会出现这一现象。

我国灾害救济工作中的另一个缺陷是单一的灾种角度去认识灾害,以部门为界划分救助工作。近几年来,救灾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有些部门从本系统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一些与救灾有关的规定,造成了政出多门和政策多变的后果,出现了规定某一问题的不同法规文件之间不协调的现象,给执行者带来很大困难。单一的救灾法规,无法综合的解决连发性灾害,不能有效解决在灾害救济中存在的一些不协调问题。不同部门分管不同的灾害固然有优点,优点在于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救援活动。但当灾害来临时,一般不是像人为那样分类对人类进行袭击,往往是同时伴随着几种灾害或者是产生次生灾害问题,这时候仅仅依靠某一部门来进行处置则显得极为不足。尤其是各类灾害社会救济的统一指挥调度方面。目前我国尚缺少法律授权的支持。

(二)缺乏一个完善统一的国家救灾管理体系

灾害救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良好的运转和有序的指挥,离不开专门的救灾综合管理机构。灾害社会救济不光要有统一的法律来统筹,更需要专门的机构来执行。任何灾害仅靠一个部门都无法达到减灾的目的,这需要多学科、多领域、多部门的合作,过去各行其是分散管理的局面已经无法适应目前严峻的灾害形势。中央政府目前尚没有对灾害统一管理的机构,财政部也没有设立专项的减灾基金,这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减灾工作的深入发展。在非典型肺炎过后,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基本上还是有国务院进行调度,成立办公室或领导小组,这种形式在灾害救济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毕竟不是常设的机构运行,在灾害救济运行中不能达到最佳效果。

(三)缺乏完善的灾害社会救济志愿者制度

在我国多年的防灾救灾的实践中,中国和武警战士一直是抢险救灾的主力军。的确,部队具有整体性、机动性强的优势,在各类的灾害的救济工作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灾害的救济如果过度的依赖军队,一方面会打乱军队正常的战备训练计划,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形成全民参与灾害社会救济的观念。动用各类志愿者与灾害社会救济是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美国fema的救灾体系中,有广泛的民间志愿者参与力量。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实践尚处于空白。设立灾害救援志愿者制度,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救灾,弥补救灾力量的不足。对救灾志愿者进行防灾救灾培训,也是全面安全教育的好途径,更有利于形成互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救灾监督机制尚不完善

救灾款物是灾民的“救民线”,建立完善的救灾款物监督机制,是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物专用,重点使用,及时、如数地发放到灾民手中,防止截留、挪用、挤占、侵吞、浪费、贪污救灾款物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发挥有限救灾款物最大效益的重要保障。在一些受灾区域存在着挪用专款的现象,尽管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个别干部利欲熏心,以身试法所致,但也反映出救灾款物的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发放救灾款中需要严格的程序,必须严格把关,以多方位和专门的监督体系来控制好救灾程序,做到高效、快捷。监察、审计、海关、舆论等各方面需要继续发展完善,进一步使救灾中的监督到位。

二、对策措施分析

我国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自然灾害呈现了显著的地区与时间的有规律分布。而且,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使得中国各地抵制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所差异。再加上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度的人的活动,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有进一步增大的趋势。这样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灾害救济提出了许多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是灾害敲响了居安思危的警钟,促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只有各级党委、政府在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认真制订相应预案,一旦灾情发生,才能有序进行抗灾救灾,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要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要在加大政府救灾投入,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渠道,建立社会化救灾资金投入体系,使灾害救助工作更具开放性。

三是要尽快建立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建议成立由政府及公安、消防、军队、信息、气象、地震、防汛、交通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中央和本地区的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

四是要加强灾害救助的资金管理。各级政府加强了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明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制定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救灾捐赠款物“专款专物专用、集中使用、统一制定分配方案、分头组织实施”的原则,规范救灾款物基层发放程序,做到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政策公开、数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是要建立救助物资仓库网络。至今,沈阳、天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等8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了10多万顶救灾帐篷和一批棉衣被,专项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灾民救济工作的紧急需要。各地特别是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都积极落实了救灾储备制度,建立了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开始储备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在紧急安排灾区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绍骋.中国救济制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王振耀.我国灾害应急救助体制进一步健全[n],新华网时政快讯.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财务管理 现状 措施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以个人交纳为主,通过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的扶持,在自愿前提下进行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保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991年,政府正式将农村养老保险列入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当中,虽然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集体补助太少,政策扶持不足,使得农保较之其他的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十分落后,不能跟上我国当代农村的养老形式和需求,因此积极探索和推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就如强化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进行有益的研究和探索,以期促进和推动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1.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内容

1.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不同于其他的社会基金,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调剂金和责任金两种。调剂金主要包括基金中的捐赠、应付利息的超出部分和其他收入等,主要作用是弥补和调剂管理费及责任金的不足和亏损等,是农村养老保险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责任金主要是农保经办机构对保险对象的负债,也是未来农保金支出的重要来源。其重要内容包括净保费和其应付利息积累费用等。

1.2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与收缴

1.2.1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即:养老金、退保金、继承保证金和丧葬费。

1.2.2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主要内容包括:净保费、各类捐赠款项、运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2.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养老保险缺乏规范的管理

2.1.1缺乏规范的基础管理。由于我国的农保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基础性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再加上近年来村班子换届、乡镇撤并等,导致有些村镇存在投保缴费的记录不符等问题。这些都造成了新旧农保在衔接时的困难。

2.1.2退保范围大。在我国,农户退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保险对象在户口迁入地未新建农保;保险对象转为非农业户口;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常退保,其集体补助和个人交纳金在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后会将本息全部返还保户。而非正常的退保则不予返还全部的集体补助。目前,我国农村以农转非为借口进行退保的现象大量存在。

2.2农村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偏低

2.2.1领取水平偏低。虽然新农保提高了其养老金的最低支付标准,但目前我国的规定农村养老金基础金额为55元,有些地区只有30元,基础养老金的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2.2.2参保覆盖范围较小。目前,我国的农保制度规定的投保对象只局限于农民,但随着城乡-体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与城镇在户口界限上逐渐模糊,只能农民参保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显然已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需求。

2.3借支基金制度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的农保基金制度实行的是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保险基金。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保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资金上需要大量的投入,因此国家批准基层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这就给农保基金的支取埋下了管理隐患,以此为借口进行农保基金违法挪用、调用等现象层出不穷。

2.4缺乏高效合理的农保基金运营模式

2.4.1投资利率低、渠道少,且运行不稳定。目前,我国在农保金的投资上只限于银行储蓄和国债,其模式看似安全,实则存在贬值的风险。随着我国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的改变,银行利率多次下调,国债收益率不断降低,造成了只依靠银行储蓄和国债投资的农保基金的贬值。

2.4.2基金的运行层次低。目前,我国现行的农保制度规定农保基金的运营由县级行政单位负责,这就造成了农保基金的运行范围小、层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3. 加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措施

3.1完善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政策制度

各级相关管理单位和机构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遵照国家统一实行的农村社保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地区实际的农保管理参与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符合当地农户切身意愿和利益的新农保措施,规范新农保财务管理的工作行为,完善新农保管理制度体系,使新农保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3.2 加强新农保基金发放流程的管理

为确保新旧农村养老保险衔接的顺利进行,各级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发放流程的管理和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3.2.1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制度。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基金发放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财务操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岗位职责,实现新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制化管理。

3.2.2严格查核新农保档案。要彻底清查原有的旧农保的明细表、缴费卡、缴费手册等,并逐一核查投保人的身份证、缴费时间、投保数额等。做到户不漏人、村不漏户、乡不漏村,确保能够彻底掌握农保底数。

3.2.3严格退保流程。要积极的借鉴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方法,严格农保的退保流程和审批手续,确定只有其保户死亡才可退保。

3.3加强农保基金的管理

要加强对新农保的基金财务管理,调整和改革基金运营模式和管理方法,努力维护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3.1稳定利率,推行复利底线的农保政策。要调整和改变原有农保利率随银行利率而调整的模式,推行复利底线制度,使农保基金有各级财政作保障,平衡新农保基金的收支情况。

3.3.2提高基金运营的层次。要积极的开拓市场化运作的新农保模式,在保证新农保完整、安全的基础上,将新农保的运营提高至省属财政部或劳动部,以便提高新农保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加强新农保基金的财务核算

各级管理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财务核算,对调剂金和责任金的管理、核算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严格审查财务报表及报告,坚决杜绝非法挪用、调用、借支基金等行为的发生。

结语:

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的进行政策调整,做好其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推动农保制度的建设发展,使其真正做到惠农惠民。

参考文献:

[1] 张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探究[J].新财经(理论版),2010(06).

[2] 凡秋霞.浅议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治困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 何志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活力,2011(06).

捐赠款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慈善事业;问题;措施

一、我国慈善思想的渊源

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中华民族是富有同情心的民族。救死扶伤、乐善好施历来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我们世世代代传诵的行为规范之一。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慈善活动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

以“仁爱”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我国慈善传统的思想根源。儒家倡导的“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兼爱”思想,引导着人们抑恶扬善、与人为善。儒家把“仁者爱人”的思想进一步通过统治者的“仁政”得到实践和弘扬,并构筑了“民为邦本、财富均分、重义轻利”等为内容的慈善传统。

儒家文化在发展中又与道教、佛教等相融合。道教在坚持禁恶行善主张的同时,融合了儒家的伦理观和佛教的善恶报应思想。佛教的慈悲观以及劝善理论也不断渗透于儒家思想中。最终,儒家文化具有了更厚实的慈善内容,并对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自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慈善组织数量有所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数不断增加,募集的资金逐年增加。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8万个(其中:慈善超市7035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并逐步拓展到部分乡镇、社区。全年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共计764亿元,其中民政部门498.8亿元,慈善会187.9亿元,各类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77.3亿元。捐赠物资折款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接收捐赠衣被115816万件,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139.8亿元,衣被98082.6万件。这些捐赠款物使5202.9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慈善事业以其非营利性等特点,在分担政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体、防灾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

虽然我国慈善事业已有一定的发展,在扶贫赈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募款能力弱

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成熟的国家比,我国基金会的数量少、规模小、作用有限。据统计,至2008年底,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的慈善组织有34万多家,基金会有1350个,其中公募基金会1015个,非公募基金335个[3],而美国有56000多家基金会,其中独立的私人基金会约占85%[4],比例远远高于我国。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中国48%的基金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38.5%的资产规模在1000元到1亿元之间,资产规模超过了1亿元的基金会只有13.5%,每年向社会提供的资助在40亿元左右。而在美国,基金会在2000年资产总额达4860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资助达290亿美元。

我国慈善组织募集到的慈善款物不到GDP的1%,而且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依赖海外捐献。一旦救助机构资金不足,社会救助体系将难以正常运转。

(二)慈善事业行政色彩太浓

慈善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应该是市场和政府职能的补充,而目前我国的慈善组织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的延伸。我国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慈善组织就如同一个新生儿,其本身就源自民政部门或是在民政部门支持下建立的,有的地方慈善组织甚至只是民政部门内部的一个“科室”,缺乏独立发展的空间。我国慈善组织注册登记采用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整个注册模式明显体现着政府选择的作用,削弱了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慈善事业相关的立法滞后

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许多企业竟然上演了“空头募捐”的闹剧。2008年春节前,湖南湘潭的一场赈灾晚会募捐到1845.8万元,但是会后,民政局宣布竟然有800万捐款没有到位。

我国目前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法律法规,这成了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只有将慈善事业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对捐赠者和受赠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对慈善组织的职责加以明确,对捐赠行为进行界定才能保证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慈善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慈善组织组织建设不完善,财务制度不透明,资金运用效率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组织账目不透明,难免使捐款者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我国慈善组织没有外部监管机构,仅仅依靠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是不够的。

(五)慈善观念落后

中国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慈善行为是从家族内部的互助行为开始的,是在“熟人圈”里展开的,对于陌生人,大都很难“倾囊相助”。

诚然有少数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但是,大

多数受几千年中华文化熏陶的企业家是有爱心的。但是,目前许多富豪受传统的“财不外露”的观念影响不愿意露面,怕树大招风,大都保持低调的行事作风。另外还有很多企业认为慈善只是一个道德行为,并没有看到慈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其实有计划的慈善行为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受助者的感恩意志不强,也让很多捐赠者倍感失望。捐赠者的捐赠行为的出发点并不是得到社会的回报,但是个别受赠者的“麻木不仁”,甚至是“得寸进尺”往往让捐赠者“望而却步”。

三、应采取的措施

(一)政府要调整自身在慈善事业中扮演的角色

政府应逐步缩小对慈善组织的参与力度,要引导、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广泛、自由的发展空间,让慈善组织真正独立承担起民事责任。

(二)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建设

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组织的责任、捐赠人很受赠人的权利、义务,对捐赠行为进行规范。规范慈善组织的建立、评估、监督等行为。要加强政府和公众的监督力量,建立政府监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和媒体、公众的监督与评估在内的三位一体的机制。政府还应出台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简化慈善捐款减免税收的相关手续,激发企业和个人对慈善事业的投入。

(三)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

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捐赠者和社会公开经费收支情况。让捐赠者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捐赠的每一分钱的去向。慈善组织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加强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知志更新,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