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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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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农村经济管理是对农村经济进行的自觉、有组织的宏观管理活动,其根本依据就是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其基本前提是确定生产发展目标;其管理过程就是对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和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所以,农村经济管理活动就是在国家经济总体战略方针的指引下,根据本地区的条件和市场经济环境,确定经济发展目标,并采取进行生产要素的重新调控的过程。

2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不适应

尽管我国政府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农村地区生产落后,国家要保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因此运行管理仍然明显带有计划经济运行模式的色彩,尤其是部门分工精细、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部门分割,彼此交流不畅的现象仍然存在。

2.2农业政策不配套

农村地区由于生产生活滞后,因此,我国农村政策停留于补贴范围,而当前国际化竞争中,粮食生产应当实现从规模到效益上的质的飞跃,而这方面我们缺乏相关的政策,以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建设,缺乏参与世界粮食市场竞争的优势;

2.3流通体制不够健全

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存在着市场机制设施方面比较薄弱,农产品价格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供求信息网络尚未形成等问题。

2.4缺乏市场竞争的主体

由于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还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其中一些仅有的农业合作组织数量少、发展程度低,不具备经济综合实力,与当前全球跨国公司和大的农贸企业相比,显然不具有市场竞争的地位,还不是真正的农业市场竞争主体。

2.5农村基层管理队伍素质欠缺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人才吸引力不强,使得当前农村经济管理队伍文化程度低,接受专业培训机会少,知识结构、思想意识很难适应农村经济管理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

2.6集体在经营和开发中的运用

土地、山林、池塘自家庭承包实行后基本上由家庭和个人承包,国家对农民不再征收农村税费。而作为集体能够使用的集中发包、出租的资产大多数是荒滩和湖面。

2.7村级在资金管理中出现问题

很多村级集体资源、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使得承包租赁费减少,导致村集体资产不明流失;而尽管一些村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但是在财务管理上未能对外开放;部分村干部由于缺少专业的培训,造成民主理财意识薄弱,难以有效地贯彻国家的政策。

3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建议

3.1提高认识,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化解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保护广大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农经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

3.2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农经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农经队伍的稳定。特别是乡镇农经队伍要合理定编定岗定员,确保每个乡镇有专人承担农经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法”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农经工作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及工作指导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强化农经工作手段。

3.3加强培训,提高农经人员素质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对象、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要大力加强农经干部的培训,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工作队伍。

3.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农经执法水平

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上下工夫。建立起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农经执法责任制度。各地要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执法责任。依据当地的分工,履行好自己的农经执法职责。二是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一整套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三是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和办案制度。根据农经工作中涉及的农村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经常性的观察联系点,及时预测和发现问题苗头,及早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139-02

村级财务管理是对农村集体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1]。根据财务管理的一般定义,可将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归纳为: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2]。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合理,会计人员素质低

村级会计人员的任命不符合要求,很少考虑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会计人员有的根本不懂会计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知识;有的会计人员不仅业务水平低,而且职业道德水准差,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胡吃乱拿行为较为放纵,甚至直接参与贪污、挪用等非法活动。村级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十分严重。

2.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

村级的财务管理很少遵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也未按省、市、区、乡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办法)进行财务工作。收入没有银行收付业务、没有将相应的凭证如缴款单、支票、进账单等附后,在村级白条入账和白条抵库现象严重。对票据的日常保管也是杂乱无章,经常是“包包账”、“捆捆账”根本不设立档案资料库,账薄设置不健全,除了一本流水账外,无总账、明细账、往来账、财产物资账以及现金日记账等,会计资料不齐全,都已成为家常便饭。

(二)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如国家出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准时公布收支明细。但村民与村委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村干部为维护自己的私己利益不被侵犯和发现,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状况,而在仅有的沟通中也对村民含糊其辞。而村民一直以来都认为财务管理是上级政府或乡镇领导的事,自我维权意识很差。即使个别村对财务状况进行公开,也是不明了、走过场。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收入、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公开的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财务收支,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据调查,有些村根本就不进行财务公开,据某村村民反映,其所在的村只在前几年有过一次形式上的财务公开,但不到一周时间就无人问津了,到现在为止就再未见过本村的财务收支公开。

(三)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于村民主理财小组多数是由村支书、村主任挑选任命,走走过场,形同虚设,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理财小组存在的意义,使自主监督体系陷入空谈。专管村级财务的乡镇农经站人员缺乏,人员外聘。不但审计力量薄弱,而且监督机制缺乏,对发现的问题不敢及时纠正、处理,会计人员长时间不记账、不结账,农经人员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账账核对”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职能。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点”,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是配套改革的一个方面,已经越来越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端正和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

服务农村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各级农村领导干部要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保证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认识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把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可通过乡镇组织培训班,定期为各个村的村干部进行教育和再教育,并互相交流心得。

(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有关制度、法规,建立村级预算决算制度、村级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健全和实施,使会计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使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重视和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各村财务都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用工登记薄和会计档案柜等。不断完善资金审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行为的发生[2]。现行的会计委代方式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3]。

(三)抓好村级会计队伍建设

对会计队伍日后的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也要严加规划,可利用当地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或聘请专业人士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会计人员知识丰富化,业务熟练化、经验化,并不断提升其道德水平,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计人员一旦被聘用,不可随意罢免,根据村级聘用会计制度,使其聘用年限具有合法规定。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做村官,大学生走进村级会计队伍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使村级会计队伍更加规范和成熟。

(四)推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社会服务

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中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指导下,农业部也提出“农村会计电算化是发展的方向”,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是农村财务发展的方向,是规划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乡镇政府部门应该创造条件,现阶段对各乡镇推广普及财务电算化,并设立网络监管办公室对村级财务乡(镇)代管进行跟进监督。对村代管会计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大力支持和推进村级电算化建设,完善会计科目,设置一套适合各村的财务管理软件,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与财务管理网络化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有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参考文献:

[1] 福建省第九届人大会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Z].2000-09-21.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一、存在的问题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二是白条支出。从我们查处的几个村来看,开支基本上都是白条。

2.财会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大多数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往往也跟着换届,不能保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也有的财会人员由村干部兼任,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缺乏会计业务知识,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严重。

3.挥霍公款现象严重。一是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的现象。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4.财务账目混乱不清。一是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流水帐,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二是有的村几本账,我们查的一个村就有三个出纳。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出纳,各自保管账本。

二、形成问题的原因

1.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 97 刑法施行后,村干部不再是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主体,检察院不能对其立案侦查;同时又不是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的主体,公安机关不能对其立案侦查;法院又不能以民事案件立案。村级干部的经济问题成为法律空白。二是纪律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委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部分村民集体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四是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

2.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不严。农村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但由于部分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

3.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 " 一朝天子一朝臣 " 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村级财会人员素质较低,年龄老化,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拨到会计岗位上来。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滋生腐败、污染社会风气,导致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农经中心及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对策,检查督促村组干部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加强科学的财务管理,定期对村组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而提高村组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2.稳定会计队伍,提高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者,稳定会计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因此,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首先要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对村级会计的任用、调换、免职等,必须履行考核报批手续,坚持任人唯贤,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农经中心要加强对村会计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充实、更新财务管理知识。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镇年度所辖24个村民委员会和3个街道办事处,年月重新划分为个村民委员会、2个街道居委会。即:双泉、峏山、兴坝、驷马、合浦、锦旗、星火、建和、大树刘、接引庵、三星、工民、五星、板桥、大塘、汪桥、东街、西街。固补干部职数由原来的132名精减到76名。

二、财务状况:

根据镇政府具体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2、民主理财监督管理情况: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了监督作用。各村理财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3、各项收入、支出清查结果:就各村民委员会年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清查。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是政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村支出大于收入,主要的支出项目是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生产性开支占总支出的%左右,非生产性开支占总支出的55%左右,最特出的就是招待费的支出约占非生产性支出的%。全镇村级年度总收入元,总支出元。

4、债权、债务情况:

(一)清查核实。以村为单位对债权债务的数量、时限、种类、结构、责任人等进行清理。一是清理债权、核实债务人,主要包括清理外单位及个人欠款,所属单位、农户欠款及其他应收未收款等。二是清理债务、核实债权人,主要包括清理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及其他应付未付款。

(二)公开确认。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向群众公开清查结果。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债权债务数量、种类、结构、债权债务主体等。对有异议和反映突出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清楚后,再次公开债权债务状况,并将公开确认的结果报镇政府核准,作为以后清收债权、化解债务的主要依据。

(三)登记入账。对公开确认后的债权债务,实事求是地按其类别和用途,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入账。这次清查共清理出债权万元,全部是历年来农户所欠的税费;债务万元;形成债务的原因主要是村干历年所垫交农业税费。

5、村干部欠款情况:从清查情况来看,村干部欠款很少。

6、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共清理出固定资产余万元,未完工或未结算工程项目余万元,在建工程项目中主要是村部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财务管理混乱。由于管理不严,存在拖欠承包金、白条抵库和其他应缴村的资金,有的干部吃喝玩乐的费用全在集体资金里面报销,集体资金几乎成了个别人的“小金库”。

2.执行制度不严。有些村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违法乱纪现象依然存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账;收钱管钱、坐收坐支;选拔财会人员全凭个人好恶,致使一些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3.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自制凭证使用不恰当,会计处理问题不确切,会计科目使用混乱,4.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据调查,只有部分村做到按规定时间公开财务,近三分之二的村只能做到半年或一年公开一次,有的村根本就没有公开过。有些村的财务公开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情况,公开内容不全面,事情能见得“阳光”的就公开,见不得“阳光”的就不公开或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有些村的财务公开表述不清,条理不明,内容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势必怀疑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1)、车费应严格控制,应限制车费的报销金额。

(2)、严格控制招待费,招待费比前几年有所控制,但发生额还是比较大。

四、建议: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看出,各村的领导对财务管理都很重视,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上都能坚持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在财务决策上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1、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催促各种欠款的收回,及时回笼资金,壮大集体经济。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自担任***经委主任以来,分管经委财务、村级财务管理、市场建设,并做好规范管理等工作。

一年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认真学习十、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并把基层农村工作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始终如一的干好本职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以实际行动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自己利用空余时间坚持写学习笔记3万字,书写学习体会4篇。通过学习,自己树立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一心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带领干部群众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二、分管工作

始终坚持把整顿商贸秩序作为工作的重点,为了繁荣市场,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我乡街道原来一直脏、乱、差,尤其下雨天,真是人车难行。鉴于此,对**街道进行整建,有效的整顿了我乡的商贸流通秩序。对乡经委财务、村级财务等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抓起,有效控制了村级财务的铺张浪费,对乡经委财务和村级财务进行张榜公布,让群众明白,干部清楚,密切了干群关系,并进行规范管理。

三、包片工作

在所包**村,认真协调干群关系,紧密联系群众,按照大户带动、典型引路、推动整体的思路,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使长远利益与短期效益有机结合了起来,为本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计划生育方面,为了改善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向着巩固“三为主”成果、逐步推行“三结合”的方向发展,引导群众实现计生工作的“三个转变”,缩小农民群众生育愿望与政策要求的差距,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品,组织群众答卷等形式,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创优”工作等相关政策,力争做到计生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育龄群众的认识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

四、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本人一年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提出的六项要求,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自己能够带头遵守纪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已,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时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本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出现违纪问题。

五、不足之处

缺点与不足之处表现在:一是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不够,对自己剖析得少;二是对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得不够,没有注意到自己本身素质的提高;三是思想还比较保守,没有达到真正解放,开拓创新和超前意识还不够。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乡(镇、民族乡,下同)、村(行政村、办事处,下同)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依法纳税,履行国家重要农产品收购合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是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尽的义务。除此以外,需按本规定办理。其他要求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任何财力、物力和劳务的,均为非法行为,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绝。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同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乡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所需经费和必要设施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提供。

第五条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三)监督村提留、乡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其他费用的提取和作用;

(四)受理违反《条例》和本规定的检举、控告;

(五)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事项;

(六)培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第六条农民每年直接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以乡为单位,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统计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表的数字为依据,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其中,村提留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

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五至十个农村义务工和十至二十个劳动积累工。因需要和有条件的地方,经乡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本人要求的可以资代劳。

第七条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主要按农民从事的产业和经济收入承担。

承包耕地的农民,按承包的耕地面积或者劳动力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经营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农民,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费用外,应按照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承包工副业、畜牧业、山林、水面以及茶、桑、果园等的农民,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承包金。

第八条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实行全年统算统收制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取。可以在年底前一次收清,也可以分夏秋两次提取,但不得在农民交售产品和发放预购定金时强行扣款抵交。

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必须实特严格的管理制度。分户立帐,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当年节余结转下年使用。

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将村提留、乡统筹费的当年预算方案和上一年决算方案,以及上一年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用工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对收入水平在本村平均线以下的革命烈军属、伤残军人、失去劳动能力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特别困难户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减免的项目和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评定。

贫困村的乡统筹费核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村提留、乡统筹费属于村、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集体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县区、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在审计机关指导下,对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

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提留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项目设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须按《条例》规定的权限报批。执收单位必须持有物价主管部门制发的《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收费票据。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执行公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农村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所需经费不得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只准收取工本费。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行报刊、书籍、推销商品和开展募捐赞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许摊派。

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除法定保险的险种和项目外,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农民投保。

第十四条执法部门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罚款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等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实行无偿服务的,一律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需向农民筹集农田水利、电力、道路、教育、卫生建设资金的,应遵循自愿、适度、出资者受益和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属村筹集资金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委托县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计划、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属乡筹集资金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计划、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经批准的项目和筹集的资金,需要扩大规模、范围和改变用途的,必须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再次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严格筹集资金项目款的财务管理,实行项目核算,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资金收支情况,接受出资群众和农业、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村提留、乡统筹费、筹集资金款,以及人民政府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各种补贴、贷款、预付定金、扶贫经费、救济救灾款物和生产资料及资金。

第十九条禁止在农村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活动。

第二十条违反《条例》和本规定设置的收费、集资和摊派项目,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或者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依法履行本规定第三条所定义务的,由乡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条例》和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其性质进行处理:

(一)对抵制、举报、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报复陷害的;

(二)阻碍、侮辱、威胁、殴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

(四)在农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情节轻微的,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执行《条例》和本规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7篇

一、勤于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首先,加强了思想政治学习。除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职工政治学习等集体学习活动外,同时,利用工作之余的闲瑕时间,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法律法规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关理论文章进行了认真学习;九月份又在党校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党性教育培训,对“三基本”、“四教育”等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并进行了党性分析,对照党性分性个性,深刻剖析自己。通过参加上述活动,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产生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对党在新时期、新阶段作出的新决策、新论断及新任务有了更清醒认识,更加坚定地把握住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其次,加强了业务知识学习。面临新的工作岗位,特别作为一名新提拔领导干部,不仅要求自身熟悉精通相关业务,而且还要组织、指挥、领导相关部门、同志有序开展工作。这就不得不迫使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这大半年时间里,通过购买、查阅相关书籍、资料,请教他人等方式,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办法、账务处理,预决算编制及调整办法,税收征管办法,公路法,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及税费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避免了犯原则性错误,提升了自己业务知识水平。

三是加强了法律知识学习。在正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事事要求依法进行的今天,法律无疑成为了我们工作、生活必须遵循的规则,我们的各项活动都必须在这个框架内进行。因而,法律已成为每一位公务人员的必修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是我们的基本义务。作为乡镇干部,我首先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复议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税收管理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会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和了解,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二、乐于工作,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本领。

半年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各位同志协助配合及帮助支持下,通过参与、协助、独立完成等方式,较好地完成了自身承担的各项工作。这大半年的工作过程,实际就是不断学习,接受煅炼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尽管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达到了煅炼、积累、提高的目的。

(一)财税工作

首先,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理清财政思路,适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为主要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财务信息。同时抓好资金调度,确保重点工程、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和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其次,完善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限额预算、归口接待、小车管理、职工差旅包干等制度,以制度管理约束人,尽量减少人为随意性,既有效控制经费支出,又避免了因经济纷争而影响团结稳定。

三是积极组织财源,加强与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对照目标任务查找差距,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与纳税对象沟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其面临的困难,敦促他们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各税的按时入库。

(二)交通建设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初规划,将市级下达我镇的硬化支路1.4公里,新建及维修村级公路4.7公里,建成“院院通”水泥板路10公里的交通建设任务,全部进行了责任分解,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截止9月底,全镇共硬化支路1.4公里,新建维修村级公路4.9公里,建成“院院通”水泥路14.7公里,修建便民桥2座,基本解决了全镇人民行路难问题;同时做好了代表全市迎接广安市交通实事目标检查工作,上级领导对此较为满意。二是积极协助配合市交通部门对广溪公路禄市段的整治工作;三是完成旅游公路(黄花梨度假村横山公路)3公里的建设任务;四是对辖区内禄(市)代(市)公路及相关村级进行了全面整修,保证了道路畅通。

(三)农民负担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税费改革精神,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则,对2003年度农民负担任务进行下达,不加码,未摊派,得到了群众的认同,维护了基层稳定,促进了税费顺利收取。

二是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监督。积极协助配合市农业、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镇域内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中小学收费、农村电价等面向农民有收费行为的部门行业进行了实地检查,纠正了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提高了收费透明度,减少消除了群众疑虑,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是强化了税费征收管理。按照往年惯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村社干部及人民群众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夏秋两季旺征工作。对今年农税、两工的征收政策作了深入宣传,对每家每户的税费缴纳数额事先进行了公示;同时设立税务大厅,税费征管实行微机操作,直接开票到户;加强员工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大大激发了各农户自觉缴纳税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11月底,全镇共完成农税及附加83万元,义务工折资款23万元,分别占全年任务的92%和89%。

四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务公开,帮助村社追收集体欠账。

全镇各村均实行了村级零招待费制度,取消了村级接待费;对村级办公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理财、按季公开,先审核,后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另外,在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加大对拖欠村级集体资产的催收力度,对原、现任村社干部及部分村民挪用、侵吞、挤占集体公款、财物等行为进行了一一追查,共追回公共财产3万余元。

(四)其他工作

服从组织统一调度、安排,协助参与党委、政府其他中心工作,如“三个转变”现场会筹备、全国水保工作现场会准备、计生执法清理及驻村联村工作等等。

三、严于律已,牢守廉洁从政纪律。

首先,加强了廉政知识学习,特别是以对《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晓通规则,分清有所为有所莫为,以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其次,关注法制栏目,以案例警示进行自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拒腐防变意识。三是端正自己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从平常做起,把持每一细节,时常告诫自己“莫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能利用手中一时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能因一已私欲作出有损党,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8篇

创新机制管好村里钱袋子

1993年,我从××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1994年初,组织安排我到雾河办事处主管农村经营管理,兼农税征收管理工作。由于所学系企业财务,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不甚了解,我边工作、边学习,向书本学,向身边同志学,很快就胜任了本职工作。工作之余,我注重围绕财务管理现状去思考、归纳、总结,不断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新方式,在财务审计、村财务预决算、民主议事、年终财务报告会、村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摸索,出实招管理好村级钱袋子,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断保值和增值,最大限度维护了村级财务的正常运转。1994年6月份,秦家淌村干部到农经服务站报表,发现有3.6元党费支出凭据,被我剔除并加盖不准报销戳记章,当时村秦书记找我理论,数说我太机械,不够灵活,村干部3人1年的党费也就只有3.6元,报个帐究竟又有多大个事儿?我和其交心谈心,党费是党员个人应履行的义务,不是用公款缴纳的,否则就违背了,更违背了党的纪律,不是钱多钱少的事,而是原则问题,让其愉快地认同了“不合格票据退回制”的作法。也还记得,1996年上半年,我在柏果坪村走访群众时了解到,这个村102个农户300多人常年严重缺水,人畜饮水十分困难。我将调查的情况向镇财政所报告后,为这个村解决5000元专项资金,为他们建蓄水池,架水管,建天河水窖,让他们吃上了自来水。年底,柏果坪村为答谢我,送来41.2斤上品座墩猪肉,被我婉言谢绝。当时村曹书记急红眼了,您帮忙解决了村民吃水难题,村里表示一点心意又有什么不妥?如果怕帐面条据这方面不好处理,我们可立马换成村三职领取误工补助变通一下,行不?我始终坚信帮贫困村做任何事理应不讲条件、不计报酬,村三职心意可领,但礼物不能收,我将猪肉折成现金123.6元入了村代管资金帐户。通过此事,我给所管辖的村规定,凡以村名义送情的一律不能巧立名目报销,从此以后,类似情况再也没有发生过。

迎接挑战

破解烂摊子

参加工作后,我曾参与镇内高家农经服务站财务管理混乱、债务缠身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当时不了了之。1997年年初,我被调到高家办事处负责农经服务站工作和移民村专项财务管理。当时办事处的农经服务站不仅账上无结余,反而还欠各村5.9万余元债务,债权7万余元无法收回来。债务必须100%偿还,债权应当想法收回,否则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我把这项艰巨任务当作挑战,先行摸清情况,及时锁定债权债务,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在较短时间内理顺了财务关系。在整理资料过程中,从堆积杂乱的资料里发现了供销社股金等有价证券面值362元可以兑换现金,当即派人到镇供销社兑取本息1624.68元,然后将这笔钱全部偿还了中堡村的一笔债务。这一做法得到了各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赢得了信任与理解。通过近五个月艰苦细致的努力工作,我和同事们依法清收债权6万余元,悬而未决的老债务遗留得到圆满解决,为今后根治财务混乱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家冲村村民高某1984年在高家农经服务站贷款6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直到1997年4月一分未归还。我当时按合同、同期银行利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计算了本息、逾期罚款共3750元,以书面形式依法催收。经过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他拿出发给他的移民安置费一次性结清贷款。过去,类似高某这种情况的逾期欠贷农户全办事处多达60多户。事后他通情达理地对我说:“欠帐还钱,理所当然。若都像您那么认真负责,高家办事处财务确实也不至于那么混乱,本人也不会迟迟不归还贷款,多付2000多元利息一点也不冤枉”。也就是这一年七月,镇里农村合作基金会采取强行组织代管资金存款到基金会扩大规模的办法筹集资金,要求各农经服务站持村代管资金入股。本人深知代管资金都是村集体的、还有代管的移民人头经费。监督管理权虽在自己手中,但应谨慎从事,来不得丝毫马虎,不然的话将又要出现一更大的“烂摊子”。我据理力争,硬是把150多万元村集体资金从镇合作基金会帐户划回到信用社代管资金帐户,确保了代管资金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事实证明,基金会经营亏损倒闭,负债累累,而我争回的资金安然无恙。

依法办事

营造和谐征纳环境

1999年6月,我通过公开招考很荣幸成为一名农税专管员,被安排到石牌办事处从事农税征收管理工作。在我接手时,该办事处累计欠农业税、特产税高达35万余元,税收征管秩序混乱。走马上任后,开展了税收知识宣传进村组、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加大税收检查和征收力度,力求从根本上理顺全办事处的纳税秩序。我在天桥村征收农特两税时,天桥村有很多农户反映,村干部用农村内部收据收农户税款,而农户纳税必须开具农税税票。在当时,村干部是把农税、三提五费同时征收,但没有分开开票。导致了税费混淆不清,我及时进行了纠正,并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细致核查,村会计补交了50多个农户的税款3000多元,维护了税收的严肃性。在石牌工作期间,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管辖区域内农税每年做到了及时足额均衡入库,真正做到农业税收应收尽收。原松林村400多户1000多人,村民经济收入水平较其他村显然富裕些,而村农户欠税高达13万余元,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在征收过程中,农民抵触情绪很大,村干部畏难情绪重。我边宣传、边走访、边座谈。了解到原村书记在1991年柑橘特产税税源普查时,故意隐瞒漏登柑桔树392棵,10年来一直未纳柑桔特产税,偷漏税额高达4300多元,村主任也拖欠近1000元特产税不交,原村会计的父亲欠税3000多元长期拖欠不交。严重影响到该村群众的纳税意识和上交三提五费的自觉性。针对现状,我争取办事处、财政所领导重视与支持,组织专班进驻松林村,积极主动和村干部做朋友,耐心细致做工作,充分相信并依靠群众,狠抓党员干部带头,抓重点清收,抓难点突破,用三个月时间硬是把13万元欠税清收了80%以上。摘掉了松林欠税大村的帽子,也从根本上扭转了石牌办事处纳税秩序混乱局面。

换位思考

贴心服务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