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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公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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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1发展现状

1.1乡镇客运站发展现状

河南省省政府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在2006年、2007年两年重点建设乡镇客运站,每个乡镇站由财政拨款20万到35万元,2008年全省建成2003个乡镇客运站,实现“乡乡都有客运站”,拟通过此举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客运服务水平。

但调研中发现,不少乡镇客运站由于规划选址、土地、运营管理等问题,导致全省乡镇站启用率较低,多数客运站被挪作他用甚至废弃,主要表现为中途站(无始发班线,如图1.1、1.2所示)、距离人口密集区较远的车站(如图1.3所示)、设计不合理,不方便车辆进出的车站(如图1.5所示)

图1.1 挪作他用的中途站 图1.2 作为垃圾处理厂的中途站

图1.3 距离人口密集区较远而未启用的中途站图

图1.4 规划设计不合理未启用的中途站

1.2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发展现状

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解决“三农”问题,2006年我省大规模建设了农村招呼站(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共建成13530个。但根据调研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能正常使用的农村招呼站仅4804个(占35.5%)、已损坏5706个(占42.2%)、已拆除3020个(占22.3%),未达到预期使用效果,还形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图1.5 废弃的招呼站

2问题分析

2.1乡镇客运站存在问题分析

对于乡镇客运站存在的问题,归根起来我们认为有五点:

(1)难以获得土地。土地问题是乡镇站建设的最主要制约因素。首先,由于城镇发展过程中没有系统的、科学的总体规划,群众习惯乘车处位于乡镇中心,而这里一般被作为商业用地,建筑密度高,没有多余的土地用于乡镇站建设;其次,由于农村客运站经营效益差、见效慢,民营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配套资金短缺,无法承担高额土地购置费。

(2)选址不当,不方便群众出行。由于在群众习惯候车的乡镇中心处无法取得土地,部分客运站被迫建在在离群众习惯乘车点较远的地方,导致乘客和客车都不愿意进站,客运站形同虚设,甚至出现“建成即废”的现象。

(3)无首发班线的客运站启用率低。农村客运首末站可以吸引周边群众进站乘车,一般使用情况相对较好;而全部利用过路车的中途站,由于客车进站成本高且影响运营效率,人不进站候车,车不进站载客,客车在路边随停随走,客运站一般无法启用。部分城乡接合处的乡镇,作为城乡公交的首末站,客流相对集中,使用情况也相对较好。总体上讲,乡镇客运站总体启用率较低,特别是中途站基本上都无法启用。

(4)部分客运站建设主体不适当。多数乡镇客运站由当地乡镇政府作为建设主体承建,但是政府无管理客运站的经验,又与运输企业合作不畅,导致建成后经营效益较差,维持运营困难,直至关闭,出现废弃、变卖的情况。建设主体选择不当,不利于农村客运站建设及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5)乡镇站管养问题突出,责任主体不明,日常维护资金匮乏。乡镇客运站公益性强,进站客车有限,收益较少,利润低,日常维护经费都无保障。且省级只补助了建站资金,而无运营维护资金,运营单位无力对站房和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更新,造成站场设施损坏快,无法持续运营。

2.2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存在问题分析

结合以往建制村汽车停靠点的建设经验,其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点:

(1)部分招呼站选址不合理,没有充分发挥为百姓服务的作用。原则上招呼站的布设应依托各县的农村客运网络规划,重点布设在有客运班线的县、乡道路上,但为了响应 “村村都有招呼站”的政策,采取了平均主义,使得部分招呼站在选址时并没有与百姓的出行习惯结合起来,为民服务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从而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

(2)建设标准低,短期内废弃拆除现象普遍存在。2006年是河南省进行招呼站建设的第一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招呼站没有统一的规范可循,从而使得其建设样式和建设标准参差不齐,经过短短几年风雨的洗礼,多数招呼站已破败不堪,多地出现拆除、废弃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招呼站建设的整体形象,尤其是干线公路上的招呼站,多数招呼站建在公路路肩上,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且随着近几年干线公路的改建改造,多数招呼站已被拆除。

(3)管理养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维护资金。同乡镇站类似,农村招呼站存在管养责任不明、机制不全,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国家和地方缺乏专项管理养护资金,加之招呼站建设标准低、经久耐用性差,且受外力破坏情况普遍,使其在损坏后没有得到及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性受到影响。没有制定明确的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导致已建成的数量多、覆盖广的农村招呼站无法得到及时维护,从而丧失了服务群众安全出行的功能。

3结语

基于以上对乡镇客运站及建制村汽车停靠点现状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笔直认为,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将有限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实现农村客运的长足发展,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应走以下发展道路: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灾现状调查分析,我市今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共28处(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影响范围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故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威胁对象主要是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行人、房屋及设施等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排查分析,各地的隐患情况如下:

德清县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其中莫干山镇、筏头乡、武康镇、三合乡、洛舍镇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市镇位于地面沉降区内。引起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采矿活动、建房无序开挖边坡等活动造成岩体构造被破坏,在外动力作用下,容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今年还需对去年因麦莎台风造成的莫干山镇朗家村仙人洞笋厂后山体滑坡进行工程治理,并需对去年已完成工程治理的筏头乡外瑶坞村滑坡的稳定性进行监测。

长兴县地质灾害与地下采煤、开挖坡脚、削坡过陡和爆破振动等人为因素有关。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白岘乡访贤村凤凰亭滑坡等10处,这1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潜在危害大,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三种,且以崩塌、滑坡为主。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陡坡、矿山陡崖,且以岩质为多;滑坡一般发生在采矿、修路、建房等形成的人为削坡处,岩质、土质均有,以土质为主;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该县西北部地下采煤区,均为冒顶型塌陷。

安吉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是章村、杭垓、鄣吴、天荒坪、昆铜、上墅、良朋、山川、孝丰、皈山等12个乡镇36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特别是梅汛、台汛期间,由于降雨强度大、时间长、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工程建设人为开挖坡脚、乱砍滥伐,也会造成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其它类型的地质灾害也可能会少量发生。

市本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处,主要分布于吴兴区的埭溪镇和**开发区的杨家埠镇等丘陵地区。此外,我市大部分废弃矿山由于开采宕面扬程高,坡度较陡,岩体不稳定,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切坡修路及山区农户切坡建房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汛期可能会引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东部平原地区由于地下水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的发生,威胁到杭嘉湖平原南浔、练市、菱湖等镇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6月的梅汛期和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预测,今年4月至6月春雨、梅汛期雨量将多于去年,影响我市的台风可能也较往年多。由于降水持续时间长,土体软化、饱和,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岩及松散坡积层土体滑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降雨强度大、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人为切坡建房或修建公路后,遭遇灾害性天气时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或岩体崩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该方案的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落实汛期险情巡查、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灾害防治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治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各重点灾害发生点由市、县(区)国土局(分局)发放防灾明白卡,卡上须载明具体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办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灾情或险情,应视灾害程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内容。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组织抢救,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汛期和台风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工作,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明确监测任务和人员。及时提醒各工程施工单位及矿山要特别注意区域地质环境的变化,杜绝人为诱发灾害。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立项条件

我市所有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先立项后施工”的原则实施。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前(20*年3月1日),已列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需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后,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3.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富财综字〔20*〕5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市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立项条件。

1.符合《浙江省*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或《*市矿产资源规划》。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区别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区周边、320国道两侧、杭千高速公路两侧、富春江两岸及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内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2.结合废弃矿山土地利用的整治项目。

3.难以落实治理责任单位的已关停矿山,为避免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有必要进行封堵整治的项目。

二、立项时间

每年的10月份为下一年度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申请时间,11月份为立项时间。

三、立项程序

1.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2.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作出评估。

3.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和评估情况,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立项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立项。

四、工程招投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除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之外,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单项工程预算在20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也要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条件有限的,可以组织邀请招标和议标,选出二个优标报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工程结束后,要把邀标、议标的资料和领导班子决定记录连同工程档案一并存档备查。

3.单项工程在20万元以内的小额工程,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承包人。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推荐人和推荐理由及单位领导班子研究记录一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4.单位承揽工程后按规定可以分包的,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办理;不能转包或分包,但要请协作单位共同完成工作的,选择协作单位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5.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前,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五、工程实施

经市政府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律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作为建设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的测量、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的跟踪管理以及青苗补偿、搬(拆)安置等的政策处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认定、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组织交工、竣工验收等;市财政局保障项目预算资金,对项目概算审核、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项目所用资金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项目的勘查与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勘查和设计,勘查报告和设计方案须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且勘查、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报告和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2.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并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3.项目监理:承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4.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可根据资质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和抢险方案,采取简易程序(设计、施工、监理等不作资质要求),由乡镇(街道)组织应急治理。通过治理达到及时消除、减轻和控制小规模地质灾害灾情的目的,治理预算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1.项目测量: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对所需治理的矿区范围进行测绘,提供的数据和图件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同时测量单位对提交的测绘成果负责。

2.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根据测绘成果,委托具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和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对项目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按照《*市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要点(试行)》(杭土资矿〔20*〕41号)等有关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且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3.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4.项目监理:监理单位要求具有类似矿山边坡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理工作管理的通知》(杭土资矿〔20*〕26号)的具体要求执行。

六、资金管理

(一)根据《*市采矿权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富政办〔20*〕1*号)的规定,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于采矿权出让金的留市部分;没收的矿山治理备用金;上级补助收入;废弃矿山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等。

(二)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费用(勘查设计费、政策处理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施工费,后期费用(决算审计费、交工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其中政策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市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批复》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执行,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减少矛盾,维护稳定;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总和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5%,其中业主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3.5%;其余费用均根据合同和相关款据按实结算。前期和后期费用原则上在采矿权出让金乡镇(街道)补助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不足的,报市财政审核后列支。

(三)项目资金应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办理资金拨付。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1)按工程施工进度分五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0%,同时返还全部担保金;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95%;其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额退还施工单位。如工程竣工一年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一概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缮,并负责监测,否则酌情扣除。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根据资质单位的调查报告及抢险治理方案和初步预算,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受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决算工程款,其中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受益人承担的工程款不少于30%。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按《*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管理办法》(富政办〔20*〕110号)执行。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按工程施工进度分四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的40%;工程交工验收达到标准后,返还全部履约担保金,一个月内再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5%;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四)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由项目承担的乡镇(街道)填写《*市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及拨付原则,提出拨款建议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及时拨付相关款项。各乡镇(街道)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拨付按应急程序办理。

七、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完毕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根据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存档备案。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施工完毕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收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必要时请专家参加),然后形成验收纪要。上述项目由受益人负责监测一年,一年后基本稳定的由受益人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乡镇(街道)分管人员签字后存档。

3.搬迁避让治理项目结束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1.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申请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遵照《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浙土资发〔20*〕41号)执行。

3.经审定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交(竣)工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进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八、有关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

2.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市国土资源局要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具体要求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档案管理的通知》执行。

3.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乡村公路 养护

一、加强乡村公路维修养护重要性

乡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强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的理念和原则

1、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应树立的理念

(1)安全。树立“呵护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因公路设施破损或不完善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和损害程度大幅降低。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公路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公路救援和应急反应体系基本建立。

(2)畅通。树立“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不同层级的公路衔接顺畅,高速公路形成网络,国省干线结构趋向合理,县乡公路技术状况显著改善。公路经常保持较高的行驶质量,服务设施较为完备,行车舒适度明显提高。

(3)和谐。树立“保护自然,节约资源”和 “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观念。具备条件的公路用地全部实现绿化美化。施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更低程度。谨慎使用自然资源,养护作业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实现循环利用。

(4)高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统一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 有序的养护工程市场。推广应用先进的养护管理技术。通过良好的养护与有效的管理使现有路网发挥更高的效率。

2、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以公众出行需求为导向,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把维护公众利益、使用户满意作为养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发展理念和管理方式, 实现更好地为公众出行服务的根本目标。

(2)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 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强化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地位,满足合理的养护资金需求,加强养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公路养护实现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养护的良性循环。

(3)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地区间、城乡间以及不同管理主体间的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维护路网的完整统一。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 着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4)坚持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配合国家行政体制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合理确定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能。以权责一致为原则,正确界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间的事权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5)坚持科技兴路、环保节约。借鉴先进养护管理技术和经验,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科技成果对养护管理事业的贡献率。树立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理念,发展绿色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公路养护模式。

(6)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大公路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路。把坚持依法行政与积极履行职责统一起来,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管理透明度,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四、我县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 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以县公路养护管理段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区域的村道公路养护工作, 拟订村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村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村道并协助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二) 建立稳定、长效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渠道。

我县乡村公路维修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应遵循“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三)乡村公路的管养模式。

1、乡村公路的管养模式分析

乡村公路管养的多方参与已成为突出的特点,既有直接实施者,又有多个间接参与者,既有行业管理者,又有具体组织实施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同,基本可以分为四种,即: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养护。

(1)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这曾经是农村公路养护中采用最多、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该方式最大优点是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长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相对缺乏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2)分段承包养护。分段承包到户的农村公路养护方式, 可根据路段等级、交通量大小、养护远近等测定每公里所需养护经费, 然后以招投标的方法承包给农户并签订承包责任书。组织者一般为县级公路养护部门或者乡级政府。该方式是专业化、市场化养护公司的雏形或者低级形式, 主要用于交通量小、等级较低的一般农村道路。

(3)道班养护。这是目前农村道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主要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以道班的形式在重要农村道路沿线布设。该方式优点是具备一定的养护机械和相对固定的人员, 道路养护质量较高,基本能够完成除大中修外的农村公路和桥涵的养护工程。缺点在于养护生产与养护管理没有分开, 上述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管理职能,养护生产的效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养人不养路”的现象。

(4)专业公司养护。养护公司是拥有独立注册资金、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和施工资格,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资金调配和权利,与公路管理部门处于独立平等地位, 真正面向市场的实体。

2、 强化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模式

根据上述四种养护管理方式的分析,认为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将群众突击季节性养护、分段承包养护、道班养护、专业公司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机构精干、体系完整、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管理顺畅、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效监督、办事高效”的养护管养体制。

3、 我县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的具体组织形式

推行乡村公路维修养护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加强对新体制的研究、指导工作,努力探索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管理、桥梁隧道管理和养护市场化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大胆试验”的原则,指导总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模式。特别是要加快对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的研究,充分鼓励、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养护管理中的积极性。对各地探索的“分管分养、统管分养、乡管乡养、乡管村养、乡管民养、乡管市场养”的模式加以总结提升,建立符合实际的管养模式。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2011年工作情况

根据2011年度计划,我处立足全市农村公路实际,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六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农村公路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开好头,我处按照农村公路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安排五年任务,先紧后松、把握先机,把“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难点工作做在前头,提前上演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头戏”。今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和“三争”工作实现大突破,累计完成新改建公路项目404个,753.85公里,总投资5.39亿元,超出年初计划242.7%,争取上级补助项目85个,资金3088万元;完成危桥处治36座,其中拆除重建22座,限行、加固14座,总投资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10%,争取上级补助项目3个,资金171万元;完成标志安装578块、标线5.13万平方米,安设百米桩、公里桩、警示桩8194根,安装减速带224.5延米,为43座桥梁修建防撞护栏500米,总投资199.75万元,获上级补助59万元,完成年初局党委确定的目标;公路列养率逐年提高,全市县道好路率达到%,持续年稳中有升,乡道、村道好路率分别保持在70%、60%以上,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年初既定目标。

(二)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秩序井然。

农村公路项目具有点多、面广、量大,单体工程规模小的特点。部分建设单位对小规模工程履行建设程序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结果、轻过程,执行程序不规范。针对这一问题,我处加大督导力度,与市局有关单位协同,对全市农村公路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手续审批,落实建设程序。一是严把前期手续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每一项工程规划、环评、土地、压矿、水文等支持性文件完备,可研过关、立项批复;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关。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各负其责,对农村公路实行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资金审计、开工许可等行业许可,任何一项工作落实不力,不批开工报告;三是严把项目质量关。施工前,严格实行准入管理,没有相应的交通资质,不允许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中,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充分调动施工企业抓质量、保安全的自觉能动性,发挥社会监理的第三方作用,通过建立政府监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三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农村公路拥有过硬质量;四是严把工程验收关。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制度,对未经交工投入使用的项目,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并依法查处;已完工程实行保修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到目前,今年我市农村公路项目手续齐备率达到98%以上。

(三)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村公路管养的基础在于体制建立、机制完善。我处按照省厅“层级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坚持农村公路由县、乡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督导各县区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和农村公路路网管理特点的管理体制。今年以来,各县区先后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突出解决了部分乡镇政府管养农村公路存在的体制不理顺、机制不健全、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问题;为切实把养护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政府将隶属乡镇管养的乡道、村道纳入对乡镇政府政务考核内容,充分调动了各乡镇政府管理养护农村公路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内部调整,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办均设立了专(兼)职的养护机构,建立了养护制度,配备了专业人员,乡道、村道逐步实现了养护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养护资金保障有力。农村公路管养的关键在资金。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县区为主,中央、省、市逐级补助的“四级”资金支持模式。除中央车购税、省大中修补助外,市级按照每年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补助县区,县财政按照县道不低于5000元/公里、乡道2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一步补助。此外,各县区根据财力,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补助形式,垦利县每年拿出100万元,以奖代补用于公路养护;广饶县每年拿出3000万元、区1500万元、垦利1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养护资金匮乏问题逐步缓解,来源渠道逐步稳定。为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我处严把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等关口,多次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养护资金全部用于项目。

三是公路管养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为实现农村公路管养的科学决策,全面实施预防性养护,建立一套完整的、实时更新的项目资料库,构建一条畅通高效的信息报送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处以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为基础,建立起“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形成了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档案。为加强信息报送管理,我处制定下发了《全市农村公路信息报送规范化管理办法》,统一报表格式、严格报送时间,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大提升了我处信息工作的效率。现在,信息从形成、复核、汇总、审核至上报省厅,不超过两天,数据更加准确、格式更加规范,省市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能够同步掌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全市统一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创造了信息保障。

四是农村公路优良路率稳中有升。为实现农村公路全面管养,稳步提升公路优良率、覆盖率。我处大胆探索,从转变传统养护完全依靠交通一力承担的不利局面入手,因地制宜地采取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季节集中养护、专业养护等养护作业模式,打造专业、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县区采取的养护模式各有特点,区成立了专门的养护中心和养护公司,对县道和重点乡道实行专业化和公司化养护;利津、河口问计市场,通过公开招标,优选养护单位参与公路养护;垦利、广饶把养护路段分段承包给沿线村民,实行合同管理、目标核算。这些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不足、覆盖率不高、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目前,我市拥有专(兼)职养护员869人,养护队伍进一步壮大;农村公路优良率达到%,通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路域生态环境治理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是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三网”绿化总体部署。按照《2010-2011年全市农村公路绿化实施方案》要求,早安排、早动手,着力狠抓路域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改善农村公路生态现状。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农村公路绿化里程168.58公里,累计植树71.49万株,圆满完成今年任务。

二是积极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项目建设期间,我处大力推广技术创新,不断探索、总结项目建设中的新技术、新工艺,优先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和先进施工设备。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改造中广泛采用的沥青路面冷再生工艺,就很好的解决了旧路拆除废弃材料处置问题,实现了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建筑垃圾零外运,施工污水零排放。根据统计,今年我市农村公路改建老路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达到90%,循环利用路面材料项目占项目总数55%。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节能环保。

(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形势持续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畅通、保安全。我处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两次集中整顿。一是7月14日,集中开展的农村公路汛期隐患排查整改和“双超”治理工作;二是8月18日开展的全市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顿工作。两次集中行动,有方案、有部属、有组织、有检查、有反馈、有总结,利用三个月时间,建立起的责任落实、信息、应急反应、联合防控“四项机制”,奠定了安全管理长效化的基础。今年以来,累计修复水毁路基535.4公里,总投资305万元;修复水毁路面60公里,总投资10.4万元;大修损毁严重的道路项目15个,44.5公里,总投资4885万元;为43座桥梁安装500米水泥护轮带,总投资190万元。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村公路安保能力差的“硬伤”,我处在充分调研,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实际保有量基础上,提出了年底前全面完成县道、集中突击乡道、适时开展村道“三步走”的策略。为实现安保工程建设大突破,市局在中央车购税补助基础上,专列300万元资金用于县乡道路安保建设。目前,我市县道标志标识健全率达到100%,乡道达到了40%,极大改善了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

(六)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不断深化。

我处结合市局提出的“管理创新服务提升年”活动,以“规范文明执法、构建和谐路政”为主题,着力四个方面提升了路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要求各县区路政大队集中开展培训学习,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及时应对政策调整,我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积极研究政策变化,调整职能定位,向县区宣贯上级精神,确保基层路政执法人员能够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二是大力开展公路保护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自觉爱护公路。全年累计悬挂宣传横幅70余条,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14个,印刷路政宣传彩页1600余份,群众对路政工作的认知度明显提高。

三是增强路政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路政管理部门严格落实路政巡查制度,确保每月上路巡查时间不少于20天,接警出勤率100%;严格落实路政应急值班制度,使农村公路处于24h应急安保状态。为加强监管,市局专门拨出36万元,购置路政巡查车、公路取证设备等路政设施。

四是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我处按照省厅路政管理“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实行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扎实开展农村公路违法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全年累计查处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辆,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严厉打击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治超成果进一步巩固。

二、存在问题

(一)路网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公路技术等级低,承载能力弱。目前,全市农村公路中四级路占,三级以上公路仅占,分布结构不合理;二是路网密度低。按面积计算,我市公路密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安全通行保障能力差。全市现有四五类危桥处,亟需大修改造;乡道村道安保设施完善率不高,需进一步投入;汛期水毁公路频繁发生,公路整体抗灾能力弱。

(二)建设资金缺口依然存在。一是上级补助资金额度较我市项目建设总投资比重偏小,需进一步开展“三争”;二是各县区财力不平衡,部分财力弱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三是资金来源渠道还需进一步稳定,资金利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三)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全市农村公路里程多,管理人员少。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公里,市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共人,管养任务异常繁重,造成工作上顾此失彼;二是乡镇政府设立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兼职人员多,专业人员少,机构和人员组成需进一步优化;三是部分县区公路巡视路政,轻养护。养护巡查频率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治不力;四是建设补助资金流转效率低。未与财政部门共同建立约束资金拨付及使用的规范程序。

三、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路建设方面。一是新改建农村公路320公里,其中新建200公里,大中修120公里;二是改造四五类危桥座,确保危桥处治率达到100%;三是选择有条件的县道和乡道,建成不少于300公里的标准化路段。

2、管理养护方面。一是按照省厅要求,启动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确保完成活动的各项硬性指标;二是依托《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三是落实农村公路管理标准化,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探索推行标准化公路建设的措施办法;四是加强路政管理和养护巡查。督导各县区建立路政巡查与养护巡查一体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路政人员,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五是确保县道、乡道列养率100%,村道列养率不低于50%。县道好路率达到%,乡道,村道。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安保设施建设。在完成县道基础上,力争实现乡道标志标识健全率100%;二是提高农村公路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公路桥涵安全度汛;三是不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处置安全隐患,固定和移动安全风险点制定针对措施比率100%;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4、“三网”绿化建设方面。全年绿化农村公路公里,栽植适宜乔木、灌木万株。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一、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命门”意识,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工负责,明确扬尘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责任具体、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物流园区、料场堆场、露天矿山开采加工、机动车排气、秸秆垃圾焚烧和重点企业等扬尘污染问题,确保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持续稳定达标,实现灰霾天气减少、良好天数增加、空气宜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调度督导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对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分别负责本系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煤炭经营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经信局负责。主要抓好煤炭经营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对无证经营、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业户依法予以取缔。

3、住房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主要负责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达到施工工地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棚盖率、场地洒水清扫率、密闭运输率、进出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须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洒,风力4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规划设立渣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吸纳场所,严禁渣土在辖区范围内乱堆乱放。

4、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主要抓好城区运营车辆双燃料改造工作,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落实物流园区、经营场所的地面硬化,定时洒水降尘,建设进出车辆轮胎冲洗装置,吊销不能完成治理或无能力治理的物流企业营运执照。

5、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主要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夏秋收种后期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城区周边,公路边沟不堆放农作物。

6、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环保分局负责。主要抓好企业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企业厂区和进出厂区道路实施硬化,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企业运输物料的车辆要密闭运输,散装物料和可能引起扬尘污染的物料要入库存放或密闭遮盖;加大直接燃煤企业清洁燃料改造工作,与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提高集中供热率和管道天然气普及使用率。

7、禁止垃圾焚烧和露天烧烤及城区内运输车辆撒漏查处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主要抓好垃圾收购站点管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做燃料的污染现象,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对城区内建筑渣土、垃圾清运、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沿途抛撒问题要加强查处力度。

8、道路冲洗保洁及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由区环卫局负责。主要抓好《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洗)降尘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搞好城区道路的机扫和冲洗保洁,以及外环及主要干线道路的冲洗保洁,确保冲洗效果。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

9、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主要抓好拆迁施工工地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拆迁垃圾的及时清运,渣土废料的密闭运输。

10、园林绿化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园林局负责。主要抓好城区地面的绿化工作,抓好城区道路两侧的立体绿化,对城区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改造,避免雨水将泥土冲入路面。

11、林业绿化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区林业局负责。要抓好城区外土地、荒山、废弃矿山、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做到“黄土不漏天”。绿化施工时必须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对产生渣土要做到日产日清,并采取密闭措施运输。

12、油品质量监督工作,由工商分局负责。要加大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3、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主要负责抓好严禁在“三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线路)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负责组织关停露天开采矿山,督导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严格规范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实施生态开采。

14、交通运输车辆限行禁行工作,由交警大队负责。主要负责落实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规定,建成区按要求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漏洒物料的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为的查处,加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力度,配合抓好机动车尾气路检和不达标车辆的限行、禁行工作,凡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15、国道、省道维护保养工作,由公路分局负责。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专人负责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漏撒的查处监管,经常组织检查。做好国道、省道的保洁工作,机扫率、冲洗率达到90%以上。

16、督查考核工作,由区监察局、区环保分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供电部负责做好断、限电等配合工作。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为深入贯彻市县农村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文明镇村建设规划,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杨庙镇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镇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广泛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新杨庙。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居为本辖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村干部为具体负责人,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常规开展建设活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建设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农村保洁队伍,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镇容美观、生态良好、镇风文明”的目标。

三、任务和标准

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具体任务和标准分解为:

(一)公路沿线

全面清洁环境,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全面整治沿线镇容村貌,修缮残破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和招牌,拆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落实公路保洁队伍和人员,建立管理制度,保证公路沿线常态保洁。

(二)集镇区

1、责任范围:合淮路(南至庙南小窑厂路口,北至建材市场),杨下路(高速入口至合淮路),庙街(合淮路至渠道)、新丰街、信用街、政府大院、康居苑小区、中心商业街小区、公园路、小康路、育才路、农贸市场、南岗路、大元路(合淮路至渠道)、便民路、云峰大道。

2、工作标准:总体要求全面清理集镇的暴露垃圾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分别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场所(垃圾房),配备垃圾运输车辆,接纳、运输本区的生活垃圾,并送往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完善集贸市场设施,做到有水泥地面、有顶棚、有柜台、有下水道、有垃圾房等,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建立集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合理设置密闭的垃圾房或容器,街道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整治店招标牌,实行一店一招、整齐划一,提高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村(居)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委、镇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扫保洁公共场所,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镇转运处理场所,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居和道路干净整洁。具体标准为:

1、村委会所在村民组配备2-3名保洁员,负责村委会所在村民组范围内(特别是村部200米范围内)和通往村部道路的清扫保洁,保持村委会周边整洁,无暴露垃圾。

2、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庄(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镇村公路按照每1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负责村庄和镇村公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保持村庄环境整洁。

3、自然村(特别是村部所在村民组)按照每10户左右设置一个垃圾房或垃圾桶,每个村民组至少有1辆垃圾收集车,及时清运垃圾,送到镇指定的场所转运或处理,垃圾房或垃圾桶外无垃圾。

4、自然村内无露天粪坑,户厕卫生。

5、村民屋前房后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及粪便、粪堆。

6、行政村范围内河道、沟渠、当家塘岸坡保持整洁、生态,岸坡无乱建厕所、乱建圈舍、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垃圾。

7、建立“十户轮值”制度并上墙,发动群众轮流值日、互帮互助,打扫卫生。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镇规民约,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

四、建立机制强化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杨庙镇农村环境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陶程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同志、同志(常务)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村农村环境建设工作;

2、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指导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5、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各村(居)要成立市容办,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保障机制

各村要制定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建立保洁队伍,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利用“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保证工作运转费用。我镇也将把农村环卫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设施运行和保洁人员工资发放,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五、严格奖惩考核。

建立镇对村的督查考评体系,并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考核。

(一)考核范围

1、各村的公路沿线及村部所在自然村庄

2、按照市县要求的其他区域

(二)考核组织与方法

1、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镇农村环境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检查组进行考核。

2、考核方法

检查频率为每月检查两次、根据综合得分通报和兑现一次;检查项目分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保洁人员是否在岗;书记负责、专人主抓的机制是否建立;垃圾桶、垃圾车等环卫设施等硬件设施使用和维护情况等。现场检查为检查组人员按照考评表,现场打分。

(三)奖惩办法

1、每月检查排名居全镇前三名的村予以通报表彰,分别奖励800、600、400元。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其支部书记在大会(周一晨会)上作整改表态发言,并将该村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列入镇重点督办事项,限期一周摆脱后进,相应处罚所在村400、200元;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处份;连续三次的对村书记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组织和纪律处理,同时责令镇包村干部其到该村驻点专抓该项工作。

2、代表我镇接受市检查的村,因村级工作使我镇在全市综合排名前三名的,给予被查村2000元的奖励;代表我镇参加县检查的村,使我镇综合排名位列全县前两名的,给予被查村1000元的奖励;其中50%用于奖励村书记和直接责任人,20%用于奖励保洁员,30%用于奖励其他一般干部。代表我镇接受市县检查的村,致使我镇检查结果位居市、县检查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村书记罚款2000元,并在镇广播上作表态发言,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

废弃公路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 项目管理 控制

To explore how to project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trol process

LiuWenJun

Guangdong a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ock with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tent of the managem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of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 in view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entire process control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ol

一、公路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研究如何以高效益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益的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施工项目管理是为使项目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项目的目标,界定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1、政府部门作为项目的审批者和监督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如果政府部门在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审批、设计审批等方面提高对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价”,使得项目的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节约有限资源,保护自然与生态环境,造福人类,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

2、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人,一般情况下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自然会考虑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但是如果采用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方式,则意味着业主要将该项目放置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即社会和自然的角度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筛选项目的承包商、采用新的环保材料、建造技术和环保技术,因此也需要业主预支费用,加大了成本,但是由于采用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方式使得整个社会的收益提高,因此,业主完全有可能从政府获得相关的优惠政策,从而补偿自己的损失。

3、勘察与设计单位勘察与设计单位虽然在作为业主的被委托方,必须考虑委托方的经济利益,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勘察与设计单位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委托方提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方式的设计方案、新的环保材料、建造技术和环保技术。

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业主和各个项目参与者的关系,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等公共利益。监理的成功与否,对项目的成功与否有很大的影响。监理单位在保证业主利益的同时,如果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开展工作,实际是在行使其社会职责,因此政府应该从开发企业上缴的税收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对监理单位的报酬。

5、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完成项目的核心,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使用的机械设备,会产生大量的废气、粉尘、振动、噪音,对环境产生极大的破坏,影响项目的发展。如果项目中标的施工单位在业主、监理单位和政府法规的约束下,采用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方式,采用绿色环保施工建造技术,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施工方法,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6、材料供应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建造需要大量的材料,而这些材料的使用者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不对称的信息,难以对材料做出非常准确的评价,而材料的供应方却相反,他们拥有专业的技术设备、强大的信息库,可以为业主、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绿色环保、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型材料。作为整个可持续发展项目管理链上的一个组成,材料供应方应该从法律上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需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7、项目的使用者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作为项目的使用者则更大程度体现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因为项目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水、光等),同时会产生一系列的废弃物。因此如何在使用的过程中,少消耗资源,少产生废弃物或废弃物再次利用程度,则是该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指

三、项目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1、质量控制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部要根据业主要求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该质量验收标准不低于业主验收标准。项目部设立健全的由项目经理牵头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一整套质量管理制度:①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②施工图纸复核制度;③技术、质量交底制度;④质量检查制度;⑤质量验收评定制度;⑥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严把材料质量关。业主采购的材料和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样板引路。按照设计要求争创样板工程,确保优质。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2.进度控制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实施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搞好工期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的原因影响工期,应由业主签证,顺延工期。提高工效可以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因此,项目部要采取一切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效的激励政策,对提高工效的职工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

3、成本控制 (1)成本预测投标过程中,要在认真考察现场、调查材料单价、分析图纸、核对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对该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现场经费等等做出初步预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2) 成本计划中标后,项目经理要迅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材料单价进行更为详尽周密的调查,全面熟悉施工现场进一步核对工程量,根据本项目部的施工能力,制定出详细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计划,并要明确工料机用量,下达到项目部工程、材料、设备、财务部门,编制人工、材料、设备、资金使用计划,该计划上报公司审核,审核后形成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个施工队,作为成本目标控制依据。(3)成本控制施工过程中,要依据施工组织方案、作业顺序,合理安排使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严格控制,避免浪费。人工费用控制。企业内部要制定劳动定额,根据工程量套用公司内部劳动定额,计算出人工总量。控制好人工总量,就能控制好人工费用,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

材料成本控制。要从下列几方面入手:①开工前,材料部门应配合工程部门,做好材料成本的调查,制定材料采用计划,做好前期材料采购及大批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②施工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材料采购工作,优质、低价、足量地确保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既要防止停工待料,又要避免超量采购,以防造成材料积压和浪费;③ 对到场的材料要正确计量、认真验收,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检验工作,建立必要的检验、验收制度,完善必要的手续,确保进场材料质优量足:④编制本项目的材料管理办法,按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控制使用量发放,严格按规定量控制材料的领用,明确规定材料的领用、发放、记账、库存、核算的具体办法及负责人,做好原始记录;⑤严格对施工队材料托用的核算管理;⑥做好余料的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利用效率:⑦材料结算要及时。

机械费用控制。严格按照单位工程成本计划中的机械总费用,优先使用自有机械设备,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租赁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单价水平低于市场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