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高标准实施城市建设,确保完成省会“三年大变样”各项任务目标,实现城市品位的大提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市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市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聘请专家委员对城乡规划进行评审,实现科学规划、科学决策。

二、认真落实市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必须先经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城市重大项目、重要节点以及对城市形象有重大影响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交市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再行公示和审批,实现集体决策。

三、坚持成片开发,严格杜绝插建。中心城区以内按照街坊整体开发、土地统一收储的原则实施改造。25米道路红线所围合区域作为最小开发单元,小于此规模的项目拆迁和开发不再批准。严格限制在现状多层建筑区内建设高层建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拆迁改造。

四、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城市规划的定量管理。新建高层居住小区,容积率应控制在2.5以下。严格按规定控制高层建筑间距,高层建筑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同时,对北侧现状居住建筑正面最小间距不得小于50米;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面宽不宜大于60米。

五、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物朝向道路交叉口三角视距部分严禁设置出入口。

六、严格控制商住混合建设。住宅与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必须各自独立布置,并按规定留足间距。道路红线宽度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禁止在住宅楼底层建设商业设施。

七、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沿主干道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其他项目按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的规定开展。在报市审批委员会批准时,必须附有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八、科学引导城市改造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凡与控规不符的,必须经市城市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再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九、加强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工作。大型公共建筑、城市重要节点项目的规划方案必须依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方案设计。今后凡提交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的规划方案应在三个以上,其中至少一个方案由境外设计单位承担。

九、强化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建筑立面的色调、材质、室外环境整治、需要拆除的建筑等要纳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2篇

一、实施范围

市级审批权限以内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对市级审批权限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属备案项目范围的,按照《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执行。

二、审批流程

根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性质不同,分为纯设备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不征地)、异地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征地)等三种情况。

(一)纯设备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牵头部门为经贸部门,流程和时限见附件图1)。

经贸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准文件。涉及环评的技术改造项目,经贸部门在受理后的1个工作日内,抄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反馈给经贸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经贸部门收到环保部门的反馈意见后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准文件。

(二)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见附件图2)。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阶段实施。

1、项目核准阶段(经贸部门牵头)。

(1)经贸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联系单”,征求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涉及环评的项目,同时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2)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反馈给经贸部门。

(3)对较复杂项目或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经贸部门可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联合踏勘,当场作出踏勘意见(形成书面意见),作为项目审批依据。

(4)经贸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2、规划方案阶段(规划建设部门牵头)。

(1)申请人凭项目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建设部门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申请人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方案设计,并将方案设计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规划建设部门。

(3)规划建设部门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会审纪要,把需修改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按会审纪要要求修改方案设计文本。

(4)涉及环评的项目,申请人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需作初步设计方案的项目,申请人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并及时提交给规划建设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在受理初步设计文本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联审会议,会审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联审会议纪要,把需修改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按联审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批复文件要明确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并告知下阶段提交施工图审查及相关审图部门(如消防、防雷等部门)。

3、施工许可阶段(规划建设部门牵头)。

(1)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审查,同时送交消防、气象等部门,消防、气象等部门对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施工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2)申请人向规划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5天)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请人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审批手续后,向规划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建设部门受理后,即时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异地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见附件图3)。

1、项目核准阶段(经贸部门牵头)。

(1)经贸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联系单”,征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同时征求其他部门意见;涉及用海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2)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供地预审意见,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反馈给经贸部门。对较复杂项目或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经贸部门可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联合踏勘,当场作出踏勘意见(形成书面意见),作为项目审批依据。

(3)经贸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2、规划方案阶段(规划建设部门牵头)。

(1)申请人凭项目核准文件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建设部门受理申请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书。

(3)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方案设计,并将方案设计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规划建设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会审纪要,把需修改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按会审纪要要求修改方案设计文本。

(4)如需作初步设计方案的,申请人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给规划建设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受理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联审会议,会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联审会议纪要,把需修改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按联审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设计文本,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5)申请人向规划建设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环评的项目,申请人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市政府审批。

3、施工许可阶段(规划建设部门牵头)。此阶段的审批程序与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相同。

三、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特事特办,优先办理。

1、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指定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技术改造项目在本部门内的审批、协调及提供咨询服务,主动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准备审批资料,告知审批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办理下一环节的审批事项。

2、对资料齐全条件符合的审批件要优先办理。对核准性的审批事项,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能当场办理的当场给予办理。

3、对资料不齐全而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或稍作调整修改不影响审批的,应先予受理。如基本条件符合,申请人承诺在约定时限内补齐材料或修改完毕的,应先予审批,使项目尽快进入下一环节。

(二)充分授权,推行一审一核制。

1、各审批部门主要审批科室要成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做到充分授权。窗口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2、凡核准性事项由部门领导全权委托窗口负责人签字盖章,直接在窗口办理,实行“一审一核”制,提高即办件比例。对非核准性的许可事项,由专业人员审核,窗口负责人把关,报部门领导审批。各部门必须确定一个科(室)承担单位内的主要审批工作。

(三)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1、牵头部门需征求相关部门审批意见的,要以抄告单(或网上告知)形式并联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并移交相关资料。

2、相关部门收到抄告单(或网上告知)后,对其申请的项目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对需要实施联合踏勘的,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3、相关部门对审批项目无论同意与否,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牵头部门,逾期没有反馈的,视为同意。

四、审批责任追究

为了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过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不按规定时限作出行政许可,或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随意作出许可的。

(二)不实行一次性告知。在受理时没有对申报材料作初步审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而直至承诺期限到时,才提出需补全的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导致审批时间延误的。

(三)审批程序外置。没有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实行内部封闭运作,要求申请人先到部门内部有关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签署意见,然后予以受理的。

(四)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以及接受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贿赂的。

(五)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严重侵害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农)民新建、改建(含翻建房屋)扩建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所有城镇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先规划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加强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促使建设项目创一流、出精品。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当进行可行性和方案设计论证,未经专家论证和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第四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镇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城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行联合审批制度。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国土、住建、电力、电信、广电网络、水务、公安交警、消防、环保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审核、审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规划审批程序的义务,并有权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审批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建单位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发展改革局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

(三)土地权属证书;

(四)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供该项目平、立、剖面图);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七条居(农)民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土地权属证书;

(三)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四)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供该项目平、立、剖面图);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八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

1、拟建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报告和审批所需相关资料;

2、住建局相关股室管理人员现场勘查,提出初步意见;

3、住建局规划预审批领导小组召开预审批会议预审论证;

4、县政府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

5、住建局根据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审批;

6、党务政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7、住建局相关股室办理规划许可。

第九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可按规划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尚未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片区,一律不予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不准进行工程建设。县城规划区内的西街棚户区、塘坝、南新街以东、棚户区、火车站片区(富兴路沿线)一律实行规划管制,在管制期间一律禁止任何建设,对违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第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县城建设管理、规范城区建设行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县城规划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每个公民有权对违反县城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规定,我县县城规划区范围东至穆家寨,南至千惠渠畔,西至朱家寨铁路桥,北至北坡山顶。

第三条县城建设管理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县建设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单位、农(居)户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城关镇、东南镇人民政府配合建设局做好城内四村、城郊六村即(穆家寨、杨家庄、营沟、北坡、朱家寨、郑家沟)的村容村貌建设整治、管理、村民居住宅建设和临街沿路范围内的个体私营户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地管理

第四条县城规划区内,单位、集体建设、村民(居民)住宅建设、管线建设、临时建设必需申请用地许可,并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单位集体建设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第六条村民宅基地的审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符合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建新缴旧、占补平衡的原则。

第七条城区村民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二分,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宅基地申请户要逐户现场勘察,核准方位、四址和地类。

第八条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村民向所在村委会书面提交宅基地申请书;

2、村委会审核同意并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第九条村民宅基地审批后,由国土、建设、乡镇、村、组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方位、四址、地类勘测、定址放线。

第十条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县城建设管理实行由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即“一书两证”)。

1、选址意见书的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建设功能要求、建设依据、规模、选址地形图等有关文件资料,向县建设局提出选址申请;

(2)县建设局根据规划要求,提出项目选址初步方案,会同环保、土地、电力、气象、消防和设计单位等方面现场勘察,分析论证确定选址方案;

(3)根据审核确定的选址方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批准的计划任务书、选址地形图,向县建设局提出定点申请;

(2)县建设局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按照县城规划的要求,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建筑退让、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高度控制、景观设计、工程管线、设计标高、环保、消防、气象、抗震等规划设计要求。

(3)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4)下达建设项目用地数量及位置座标,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批准的项目计划文件、建设用地批件和总平面规划图,向县建设局提出建设申请;

(2)县建设局根据县城规划和建设项目功能要求,提出地面控制标高、建筑红线、建筑体量、高度、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性质、建筑立面造型、建筑装饰、色调及环境协调等规划设计要求,与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要求一并作为施工图案设计的依据;

(3)审定设计方案,进行正式施工图设计;

(4)审查施工图,填写建筑工程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规划定点手续,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县城重要地段及主干道路交岔口或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现场定线,须由县建设局报请县政府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办理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城区村(居)民建设住房须持有县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按管理范围向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镇村(居)民建房申请表》,并征得四邻同意签字并加注村(社区、居)委会意见后,由建设局按规定现场核查定线。经审查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详细性建设规划》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会同申请人所在镇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现场勘验放线后,凭放线单方可正式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管线工程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批准计划文件,向县建设局提出路由申请,填写《管线工程申请表》;

2、踏勘现场,研究并确定管线工程路由方案,提出规划要求,填写《挖掘、占用道路申请表》;

3、现场测量定线,交纳押金办理开挖手续;

4、开挖后回填前,须经现场验线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工程档案资料后,退回押金。

第十四条临时建设,须经县建设局审查批准,发给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到期后无偿自行拆除。

临时用地,须经县建设局审查同意,发给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在县城规划区内建房、开山、挖土、采砂、采石、填挖水面、堆弃垃圾等行为,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县城环境,影响县城规划的实施。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5篇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

涉及全市综合平衡、政府定价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的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制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流程中部分环节,有条件的,也可参照试行。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初步设计审批。

二、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委是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行政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中心受市建设交通委委托,具体负责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交通委是本区设计文件审查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成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分中心,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按照市、区(县)项目分工,具体负责本区(县)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以及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等机构,依据法规、规章规定由有关部门委托其负责管理所属区域内相关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涉及文物、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项目分工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以下建设项目管理: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中央企业在沪投资的项目。

(四)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五)按照国家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项目。

1.超高超限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四、审查程序

(一)申报

项目符合受理范围要求且已通过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单位向审查中心或者区(县)相应机构提交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并附有关送审资料。

(二)送审资料要求

送审资料应包括:

1.项目设计文件送审的申请表

申请表应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所处阶段、项目分期建设及设计文件分期送审要求、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并列出送审文件清单。

2.前期审批文件和相关部门本阶段需要审查的材料

项目报建文件、土地出让合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审的材料。

3.项目设计文件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两类文件

总体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总说明及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设计说明;建筑专业平面、立面、剖面图;结构专业桩基平面、基础平面、各层结构平面图,相关专业总图和系统设计图纸;工程总概算书,超限建筑还应当提供设计计算书。其他相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施工图包括总体设计文件以外的所有图纸。

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编制深度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执行。

其中总体设计文件原则上应对应总用地面积一次送审,施工图可以按单体送审,并在申请表中说明。

4.按规定已经完成的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

(1)含超限高层建筑的项目,应当提供超限建筑抗震专项审查意见。

(2)基坑深度达到7米的,应当提供安全评估报告。

(3)超出玻璃幕墙使用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供玻璃幕墙设计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

(4)需要进行交通评估的大型建设项目,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难度高、危险性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供专项评估论证意见。

上述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进行专项审查和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咨询、评估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受理

受理机构一门式受理建设单位的送审材料,送审材料范围根据参加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审查的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设单位提出的需要参与本阶段审查的其他管理部门确定,受理材料要求按相关部门各自规定执行。

受理机构收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发出受理征询单,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受理或者补正材料意见。

受理机构发现含超限高层建筑、基坑深度达到7米(含7米)、超出玻璃幕墙使用范围、需要进行交通评估的大型建设项目,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难度高、危险性大的建设项目未能出具专项咨询、评估报告的,应当督促送审单位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完成咨询、评估工作。

受理机构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建设单位完成咨询、评估和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限。

以上工作完成后,受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决定书。

(四)确定审图公司

审查中心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单位在电子信息平台上从符合条件的审图公司中随机抽取两家审图公司,并从中选取一家审图公司,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甄别、分送设计文件

受理机构将建设单位送审的材料进行甄别,第一类为总体设计文件,分送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第二类施工图送交确定的审图公司审查。

(六)总体设计文件审查

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投资、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卫生、交通、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会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工作,并将会审意见反馈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将会审意见通知审图公司,在施工图审查中落实。如果会审不同意,由受理机构通知建设单位和审图公司中止审查。

(七)施工图审查

审图公司接到受理机构审图通知和转送的施工图文件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会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出具审图意见和审图备案

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意见。同时向受理机构进行备案。对施工图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受理机构。

(九)备案管理

受理机构应当进行备案审查和抽查,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

(十)重新审查

因总体设计文件审查未通过被中止审查或备案未通过的,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但初次申请已提交的有效材料不需重复提交,施工图审查仍由原审图公司负责。

五、领取批准文件和办理手续

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建设单位向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向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使用粘土砖核定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六、其他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6篇

一、小区开发规划设计在报送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同时,要报送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与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审查、同时审批。对小区绿地率按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严格把关,新区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5%,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旧区绿地率不低于35%。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依山就势,规划方案未批准之前,开发单位不得改变原有地形地貌,擅自推山填土。

二、为确保小区绿地率,提倡采用地下或半地下车库、储藏室,确因地形限制的,也只能朝一边设计门洞。同时,要合理利用架空层组织视线通廊,造就景观效果。

三、小区住宅设计要美观、大方,提倡楼梯口门楼采用外凸形式,建筑设计上要考虑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安装美观,要先行预留安装位置和各种管线孔洞,小区要有防火、防盗装置,采用智能化管理,原则不得安装室外防盗窗网,确因需要的,应安装在玻璃门窗内,以确保整个小区整洁、美观。

四、小区绿化应按人均不少于1m2标准设置集中公共绿地,房前屋后宅旁绿地要见缝插绿,提高小区绿量。植物配置科学合理,乔、灌、花、草齐全,品种丰富,层次分明,做到四季常绿、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并应安排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树种应多样性,以本地树种为主,胸径在12cm以上的树木密度为10m2一棵以上,部分树木胸径必须在20cm以上,所有树种都必须带冠移栽,填土确保饱满、自然。绿化建设应依山就势,满足美观要求,还应根据需要,满足遮挡、防噪音要求。小区绿化投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应达到以下标准:房屋销售均价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的,绿化建设投入不得低于房屋销售总额的5%;房屋销售均价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下的,绿化建设投入不得低于房屋销售总额的3%。

五、各小区要按规划要求设置庭院灯、射灯、草坪灯、地灯等装饰灯,庭院灯间距为50m,部分景观灯根据美观需要结合公共绿地安装,单元楼道内应设置信报箱和信息栏,小区指示、警示牌应文明用语,体现人文关怀。

六、小区建设要功能齐全,设施到位,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场、停车库)按户数每户5平方米标准配置,其中地面停车泊位数量按住户数的10-20%配置。按照地面种植草砖、地上栽乔木原则建绿色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150m。同时,按照小区规模安排幼托、管理房、小卖部、医疗室、早餐店、公厕和会所等公建。

七、小区内雨水、污水应布局合理,确保通畅,并采用雨污分流,污水采用无动力无害化处理装置。果壳箱提倡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种,按照间距50m设置。

八、小区内电力、电信、广电等各种线路应地埋,电缆交接箱,箱式变压器等应结合绿化,尽量隐蔽设置。

九、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要将卫生、绿化、设施维护等纳入管理范畴。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7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工程报建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对工程项目立项和选址意见书的办理及项目环境、安全的评估

在工程项目立项、选址时,建设单位应书面递交项目架构、项目组成、项目经营内容情况而且要向经济发展局申请报批,同时要向住建局申请并出具项目的选址意见书,要对项目环境、安全进行评估,并交予环保、安监部门审核与审批,这是工程项目最初立项申报的工作。

2 进行项目工程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并进行工程概预算,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方案设计报城乡住房规划建设局审批

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前,依据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使用合同或者土地转让合同,依据土地使用合同里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的规定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面积、主要建筑和辅助建筑、总体布局、场地规划设计、建筑的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现场景观的查看、建筑之间的消防间距、日照影响分析、建筑通风影响、建筑物的风格、建筑品位的定位、雨水污水管线布置情况(是否连接市政管线)、综合管线布置情况、道路面积绿、绿化率。

建筑设计一般分为工业建筑总平面设计、公共建筑总平面设计、居住小区建筑设计。进行规划总平面设计后,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建筑空间、面积、功能、功能分区划分、空间组合、开间进深、建筑通风采光、形体、平面交通、垂直运输、承重体系、建筑造型总体轮构、建筑效果、细部处理等的设计。业主或建设单位可对建筑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进行招投标,选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上述内容工作,进行工程概预算比较、分析后选取较优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方案的细化与优化,完成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3 先进行勘察并进行勘察结果的审核

当工程项目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图、建筑方案设计图通过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可以先对主要建筑开始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业主或建设单位可以选择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对拟进行地质勘察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地质勘察单位的报价、勘察技术作业内容、方案、工程技术人员经验和服务条款进行比较,择优选择性价比高、勘察内容齐全的具备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前,勘察单位要提供勘察方案、从业人员执业资质等,甲方要提供规划总平面图和竖向规划设计图、并提供地质勘察用水、清除场地垃圾、草木、障碍物等。地质勘察单位的技术员和甲方工程师要在现场检查验收钻探深度、土层取样、标贯试验、土层变化情况、土层厚度,控制、检查控制孔和技术孔的钻探深度,场地剪切波、地震波的测试,查明地下水位、是否有不良地质情况、孤石、断裂、滑坡层、溶洞等情况。完成勘察结果后,勘察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勘察结果,做出勘察结果剖面图、土层或岩层的3D地形图。地质勘察单位要依据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对所取的土层土样进行土工试验、取得相关数据和参数。

勘察报告中应有关于基础设计选型的建议和方案,并对地下室开挖、基坑支护提出应注意的事项和防护措施。完成后的地质勘察报告要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有效、方能用于工程设计。

4 确定设计参数、优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报批送审和审查

项目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方案设计送规划部门审批后,选择设计院后,确定设计参数、优化设计方案。建筑方案确立后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方案要报消防公安部门、人防管理部门审核并要符合消防、人防要求。结构方案的选择,比如选择基础方案、选择何种桩基,选择何种结构承重体系和抗侧力结构体系,钢筋、钢材选择何类型,进行承重柱网、墙体和抗侧力墙体布置,确定柱网的密度、剪力墙面积、厚度、间距等,确定楼盖梁高宽、楼盖板厚度。设定结构的用钢量指标,进行结构优化设计,确定最佳的柱截面尺寸、剪力墙布置数量和厚度、楼盖的梁高宽、楼板厚度使结构设计合理化、优化,节约建筑成本。完成工程项目的建筑和结构设计后,进行建筑的给排水、电气工程(强电弱电)、暖通、建筑智能控制系统、消防等配套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施工图需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报建和施工。

5基坑设计、施工、监测

由于现在用城市交通量大、土地资源有限,为了有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商场或者高层建筑自身就要求有设地下室,建筑工程基本有一层、两层或者三层地下室。当基坑的开挖深度超过4米时,进行地下室基坑开挖前要进行基坑围护设计。业主或者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岩土勘察设计院进行基坑围护、支护的设计。基坑设计施工图纸要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基坑围护、支护施工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要做基坑支护施工专项方案、该专项方案需组织专家方案论证,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后经监理单位审批,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要由专业的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基坑进行监测(土体水平、竖向位移、侧移动的监测),基坑支护、围护的锚杆、锚索、板桩、灌注桩、搅拌桩要经检测,基坑围护、支护工程施工要符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基坑围护、支护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地下工程应在基坑工程的使用时间年限内完成。

6 工程预算造价、工程的划分、工程招投标、合同的制定

施工图纸完成并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造价、预算单位对项目的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工程进行工程预算,根据建筑施工定额计算工程各子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编制预算清单。业主或者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要跟踪、对接工程预算工作,清楚、详细介绍工程建设、建造内容和部位,预算过程要防止漏算、少算或者多算。甲方造价工程师要制定内部成本控制价并制定招标控制价。甲方招投标部门要制定商务标和技术标,制定招标文件、制定招标要求和标准并委托招标机构进行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后,甲方与中标单位协商、签定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造价、施工工期、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工程款拨付等条款。

7 委托工程项目监理、管理

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可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咨询管理单位进行项目工程的管理,监理、项目管理可以有勘察设计过程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委托监理、工程咨询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合同和信息管理,以完善各个阶段的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执行完成各阶段的项目目标。

8 工程的报建工作

业主或者建设单位要准备好相关的报建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项目立项批复书、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各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工程项目主要执业人员登记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安全监理规划、建筑施工安全保险单、银行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开户证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人员的备案等。

9 施工过程的监控、跟踪与管理

施工过程分为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跟踪控制、信息反馈比较、执行完成工程目标。项目开始时,一般要先“四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电信网络、进行场地清理整理,预算用电量和用水量,并申请开户用电和用水。施工组织设计要从建筑施工总体进度的要求,从人力、设备、机械、物力、施工方法方面考虑安排、组织施工,制定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施工机械确定材料运输方式、确定要有几台塔吊和塔吊位置、施工人货电梯。有桩基工程的一般选进行工程桩的施工并施打塔吊的桩基,然后进行基坑围护、支护的施工,然后进行地下室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工作,地下室土方开挖进行地下室结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结构、先管线预埋施工、后建筑装饰施工。要注意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基础、主体、装修各分部工程的进度进行,关注人力、材料的准备情况和投入情况。

10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

工程竣工后,准备好相关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内业资料,施工单位要先组织进行工程的自检、相关单位要进行工程竣工的初验收,最后组织由质检站、设计、勘察、人防部门、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工程需进行消防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降工程移交给业主或者建设单位,业主或建设单位接收工程后把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部门。项目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还需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区内照明、小区(厂区)监控系统的建设等。

11 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非常繁杂、多、繁琐,整个工程系统庞大,涉及的部门多、涉及多个专业,所以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深化项目管理内容、努力吸收涉及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努力深化、积累自己的工程经验和内容,使自己的工程项目管理做的越来越好、深度也越高、越来越专业化。

参考文献: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范文第8篇

(一)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产业功能区规划。月份先后两次将该规划有关情况上报市规划局。月中旬,就涉及我区的产业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与设计单位进行了交流,与设计单位一道按照《总导则》要求,做好我区冶金建材产业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区2个区管产业功能区的规划编制工作。月日,邀请区规委会专家就规划方案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修改意见。月日,该规划经今年第4次区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规划。按照全市示范线规划建设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局对《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建设总导则》、《大道-金快速路-路示范线规划建设控制导则》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我区各层次规划及业务实际提出完善和修改意见,及时上报市规划局。月中旬,就示范线规划编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后开展我区示范线规划编制工作。月日,邀请区规委会专家就规划方案进行专题讨论,形成了修改意见。月日,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经今年第4次区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月日,已将“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规划成果相关材料上报市规划局。

(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全区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四性”原则,在全区3个村级规划编制中,首先编制具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5个()。目前,镇社区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乡、、、车站村和镇等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3个一般镇改造规划方案。按照今年全市一般场镇改造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镇(镇新区)规划设计工作,开展了镇、镇、乡三个一般场镇规划设计,规划方案已通过今年第1次区规委会会议审查,并受到市领导好评。

(五)新区城市设计。按照市委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要求,坚持“生态为本”的原则,组织中规院深圳分院对我区同华大道以北,绕城路以南的北部新城区域进行的规划设计。自去年月以来,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后,结合国内外的发展趋势,高层次对规划进行编制。经我局多次主持讨论交流和反复修改,月日,北部新区城市设计经今年第1次区规委会会议审查通过。目前,设计单位已按照区规委会意见完成了规划成果。该方案受到市委春城书记和区委建成书记的充分肯定。

(六)旧城控规、北部新区控规。经与设计单位多次交流,现场踏勘,并提供路网、用地、水系、公厕等相关资料后,月27日,与设计单位就发展战略研究、地块指标控制、协调产业园区规划、区域内配套设施等方面再次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月23日,该规划通过了专家及部门审查。月2日,经今年第5次区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江区电力专项规划。在去年编制完成的基础上,经区公众信息网、区城乡规划局的展板公示1个月后,月1日通过区政府审批(府函〔〕27号)。

二、规划管理顺利推进

(一)切实履行区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今年召开了5次区规委会会议,审议了北部新区城市设计、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个规划项目,·心愿城、大港陶瓷建材市场、德源物流中心、远成物流集装箱中心等30个建筑设计方案;召开了3次区规委会专家会,分别对镇、乡场镇新区规划等项目进行了评审;召开了17次方案审查会,对195项规划、建筑、市政管线方案集体进行了审查、审定。

(二)切实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性政府建设的部署,积极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5个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的试点部门之一,对网上政务大厅后台运行管理系统中各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再核对,月10日起网上正式运行。根据电子监察系统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办事效率及行政审批效能最大程度地提高,结合工作实际,再次压缩承诺时限。对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及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化,新增了《测绘项目登记备案》事项,开展了电子政务中心核查。

(三)优化审批审查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市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梳理了“一书两证”并联审批程序和建设方案审查程序,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对选址、方案及建设工程实行限时办结。截止目前,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件、177022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件、2441155.0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5件、22480.81平方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件、142157.49平方米,完成竣工验收32起、584104.57平方米。

三、规划监督力度加大

(一)开展小区违法建设整治。月11日召开了我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内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3月初,按全市统一部署,联合区房管局召开了物业管理住宅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会议,对全区各乡镇、街道住宅小区物管公司有关控制和治理违法建设工作进行了落实,在怡湖公园门前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宣传活动。

(二)加强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按照月28日全区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通知》(府办发〔〕45号)的部署,配合各乡镇(街办)先后在各辖区内召开了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我区制定的违法建设普查工作方案,通过张贴海报、散发传单、悬挂标语等手段开展了宣传活动,截止目前悬挂宣传标语797条,发放宣传资料147274份,出动宣传车辆84台/次,3737人/次。采取多种方式对所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已调查登记违法建设824户,面积14595.3平方米,每处违法建设均建立了违法建设档案。整治拆除工作以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北部新区等重大项目区域和生态绿地、管线防护走廊、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为重点,截止月底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共计235户,面积22319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新增违法建设发现和制止。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对新增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建立和实行联动机制,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截止目前,在全区范围内,制止拆除新增违法建设22处、面积1798平方米。及时回复市执法监督局转发的违法建设投诉件2件。

四、强化分局工作和落实乡村规划师派驻

(一)认真落实全区城乡规划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新成立的、、清泉分局与区国土、房管、建设等基层站所积极指导乡镇和业主做好产业化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申请报建;积极协助做好场镇新区、村规划编制的有关工作;牵头各乡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二)月初,对市规划局派驻我区镇、镇、清泉镇和镇的4名乡村规划师工作、生活条件进行了落实;按《市乡村规划制度实施方案》、《市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的内容与2名选聘的乡村规划师签订了聘用合同;向区政府上报了乡村规划师工作经费请示。市级主要媒体均作出了新闻报道。

五、规划实施和保障明显加强

(一)充分发挥规划对于实施城市经营战略的龙头作用。积极配合区国土局的土地储备和土地整理、“拆院并院”工作,对羊高分子、航江塑料、中冶实久、天马轴承、华兴机械等28宗工业用地,北部新区拟招拍挂的50宗商业住宅用地,以及大同农贸市场、粮油储备中心、小学、前进职高、东方物流等项目用地进行前期的经济技术指标论证,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为我区城市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积极配合招商引资工作。先后对北部建材物流园区:龙国际建材装饰城、金茂市场项目,大型商品市场:佳飞国际建材城、旗舰建材集散中心项目,集装箱物流园区:富临运业江集装箱物流园、中铁八局江物流基地、物流集装箱物流基地项目,散货物流园区:中国西部现代国际商贸物流基地项目,工业南区:建工中国西部建材产业园、大港陶瓷项目,载货汽车园区:中国重汽、俊翔、北辰项目,工业区:台玻项目,以及中国建材轻钢抗震节能房屋产业研发制造基地、两河国际社区等项目进行了选址,提供选址示意图及基础资料,并进行规划方案的审查,为企业入驻我区做好服务工作。

(三)为各类开发项目提供测量服务。组织区工程测量队完成了大西南、建工集团、中国重汽、华川银地等118处项目拔地测量、测量面积共计2227.22亩,商住楼、磊力鑫商住楼、西南陶瓷、东方村安置房等82处建筑试放线,大弯安置房、物流园区绣川安置房等41处竣工测量,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所涉管线放线、道路纵横断面测量共计50公里。

六、特色亮点工作

(一)确定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功能区和示范线。一是会同区物管委委托深圳规划设计研究院就国际铁路物流枢纽综合功能区范围进行研究,初步划定功能区范围,征得市规划局、市物流办的同意,并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会同区旅发局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参与方案交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三是结合《市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和“九化”原则,对我区涉及的大道-快速路-路示范线沿线规划情况进行梳理,并按照《大道-成速路-路示范线总体控制要求》,开展一条主线、一条支线(大道)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中国建材花园村项目。牵头中国建材北新集成房屋新农村项目建设工作,完成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约请省城镇设计院多次现场踏勘,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认真按照四性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并组织区规委会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保证了规划建设方案的高品质;二是根据花园村项目实施要求,分解项目任务,倒排工作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项目规划、施工、监管等责任单位,形成实施方案;三是组织进行测量放线,多次协调各成员单位,调动各方面力量,督促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四是加强与中建集团的衔接,先后多次前往中建集团西南办事处,了解中建集团在项目中遇到的难题,竭尽全力为其排忧解难。目前,项目区12栋房屋全部完成了基础工程,房屋钢结构工程已有80栋完成了主体建设,该项目已被列为全市特色亮点工程。

(三)落实蓝光七星岛项目。在牵头蓝光集团七星岛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中,对启动区进行了选址和测量,协调镇及相关部门和蓝光公司启动拆迁工作,督促和指导蓝光公司进行方案设计,首期330亩用地范围内涉及255户拆迁户,已拆除251户。

(四)编制湖国际生态湿地旅游渡假区规划。在编制湖国际生态湿地旅游渡假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凤凰湖国际生态湿地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月2日,该规划经今年第3次区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月12日,已通过专家及部门审查。

(五)编制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下江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结合市作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和我区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编制我区战略发展总体规划。月下旬,组织中规院深圳分院就《江战略发展规划——江模式》到我区进行前期调研工作,与相关规划人员一道对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结合月上旬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设计单位将进一步开展《江模式》的编制工作。

(六)落实第二批“增减挂钩”拆院并院安置点项目。对大同镇龙、镇、镇东方新村二期、镇、镇牌坊村(土坯房改造)、福洪乡先锋村(土坯房改造安)、乡壁山村安置点进行选址,将选址资料提供给各乡镇。与区国土局对接确定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安置规模、户数、人数等基础资料。将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规划设计获奖单位进行梳理,整理成册。主动对乡壁山村安置点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规划服务和指导。

(七)配合完成融资贷款工作。为江区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怡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智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市江城投资有限公司等11项融资贷款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八)拆迁安置点项目。分别对天星安置点(一、二、三期)、镇拆迁安置房、场镇新区安置点、清泉场镇新区安置点、场镇新区安置点进行选址、审查方案和提供基础资料。

(九)落实各乡镇街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分片包干的镇康家渡社区、民强村进行巡查,协助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康家渡社区、民强村继续巩固原有整治成果,对院落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整治,清运集中垃圾;并配合康家渡社区开展秸秆禁烧活动,加强夜间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该社区未有一起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七、完成年度目标工作

(一)市城乡规划专项目标。我局认真按照月15日全市城乡规划目标工作会议的要求,与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对市下达我区的四大项15小项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专题讨论,并以规管〔〕1号文件对全年目标任务向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分别于月底、月底接受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组织的前三季度考核,目标运行情况良好,即将接受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市规划局的年度考核。

(二)区级目标。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的3项一级目标、5项重点工作、15项职能目标、招商引资任务和28项区内专项目标均按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要求分解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队、分局进行落实和完成。目前正在对区级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迎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