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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设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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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关系

中图分类号: TU98文献标识码: A

1 城市设计的产生

城市设计的产生与城市规划和建筑学存在着难以割舍的关系。

建筑学是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溯源性学科,古代很多城市建设都是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古代建筑师们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的研究以及早期许多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其实都属于城市设计。

19世纪末卡米罗・西特在《城市规划的艺术原则》中提出的城市形体设计概念,被认为是城市设计学科的起点。城市设计的提出,一方面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空间环境质量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克服由于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分工而引起的城市空间设计削弱的弊端。当时的城市设计只是作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负责城市中三维形态与空间环境工作。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城市规划的转型,现代城市设计在汲取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养分的基础上,注重多学科的交融与合作,发展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学科体系,逐渐从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但仍然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是在建筑学和城市规划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关于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性专业,它是用建筑学理论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对城市三维空间所进行的建筑设计。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仍属于城市规划的范畴。

2 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2.1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区别

从工作侧重点来说,城市规划可以理解为“规划”城市,它偏重于二维用地形态的综合安排,注重城市的统筹、系统、全面等要素。城市设计则为“设计”城市,偏重于三维空间形体的环境设计,注重城市的空间、色彩、感受等要素。

从工作内容上来说,城市规划以土地使用为核心,解决的是土地做什么的问题,它关注的是合理、效率, 考虑不到空间范畴的具体问题。城市设计则是从人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城市三维空间的研究, 解决的是具体用途地块怎么做或者具体做哪些更好的问题,注重城市空间和谐与美化。

在最终成果方面,城市规划以文字、数据、图表的表述为主,图纸为辅,通过说明书进行阐述,成果具有宏观战略性、计划控制性与法定性。城市设计则以形象的直观表现为主,文字为辅,图文并茂,成果偏重于微观战术性和方案指导性,不具有法定性。

2.2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系统的诸多方面相互重叠相互联系,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的对象都是城市,两者都是通过对城市用地的安排协调城市的各项功能,组织城市的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处理城市相对空间位置关系上的各种物质要素及其组合关系,以此创造良好有序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

城市设计的空间景观塑造与城市规划的平面布局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二维平面布局,是城市设计进行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城市设计对城市三维空间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二维平面布局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

3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区别和联系

3.1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区别

建筑设计一般为建筑单体或群体组合创作,以个体建筑为研究对象,主要解决的是城市的点和面的问题,它往往只关注于自身地块内的建设,缺少对周边建筑的顾及和整个城市空间形态的协调。城市设计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为设计研究对象,主要关注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城市空间环境产生的影响,解决的是城市的面和线的问题,能够有效把握城市的整体形象。

美国学者瓦可・乔治把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在研究对象上的区别用“二次定单设计”来进行描述。城市设计师并不直接生产具体实物,而是负责间接生产构筑城市空间和建筑形态的决策环境,其他设计师的设计决策都在此决策环境下进行,因此城市设计设计的是一个有效的导控过程,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导控基础上设计出具体产品,城市设计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此外,城市设计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它存在于发展的各阶段之中,需要连续设计和不断修正,因此不能像建筑设计那样一次完成。

3.2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联系

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关注的都是城市的三维空间形态,他们的工作对象和范围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呈整体连续性的关系,两者通过互相的影响和干预来达到城市环境形态整体统一和局部变化的有机整合,共同创造出良好的城市空间形态。

城市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整体性把握,建筑设计是城市设计的组成部分。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提供了自上而下的约束条件,限定了建筑设计空间形体的三维轮廓和框架,对其区位、布局、功能、形态, 包括体量、色彩、质地及风格等提出合理的控制与引导要求。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有效的控制与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创造力,进一步实现、完善和丰富城市设计。

4 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桥梁

城市设计既为城市规划提供思路和形象化的发展目标,也为建筑设计提供前提和轮廓,其工作范围介于规划和建筑之间,补充规划对建筑的形体要求,做到全区域范围内建筑的整体协调。城市设计联系着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之间的桥梁,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4.1城市设计是对城市规划特定空间的具象化

城市规划在整体上对城市建设的各项活动作出系统的安排,指导城市空间发展,为城市管理提供依据和原则。然而,城市规划自身的学科重点和成果表现形式决定了城市规划无法向公众和管理者提供一个具象的空间特征,此时城市设计的作用就得以体现。

城市设计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推敲,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设计出合适的空间形态,包括建筑形态、公共空间形态以及城市特定空间的整体特色等;通过对建筑形式、体量、性质与色彩等的推敲与确定,对特定空间内的建筑形态作出安排,从而取得建筑与周围环境、建筑群体之间的协调;通过对特定空间内建筑外部环境形态的安排,在特定空间内营造出城市规划所要求的空间特质,为城市规划的特定空间提供一个具象化的表现形式。

总之,城市设计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安排的进一步细化,满足城市空间形态要求和城市空间特质营造,为下一层次的城市建设提供引导,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形象化依据。

4.2城市设计引导建筑设计协调自身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在城市设计中,建筑形体、体量、性质及色彩等的设计,是城市设计完成对特定空间特质营造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建筑形体、体量、性质及色彩等内容的确定,确定特定区域内建筑的形态与特质。

城市设计通过对建筑各项空间特性的限定与安排,首先,为建筑设计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依据和引导;其次,为建筑与空间内其他建筑的协调,提供了很好的支撑,为特定空间内的建筑特质的形成提供了背景支持;再次,实现了建筑与空间内的周边环境特色的协调。

5 结语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城市建设诸学科在实施层面上构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形的多级递价系统。城市规划是塔尖,建筑设计是塔基,而城市设计相当于塔身。现代城市设计的崛起并不是要延续和发展传统的形体规划论,而是要成为一种能控制以上多级递价系统的“中间环节”,其目标在于能动地让最高的控制层与最基本的控制层产生积极的“对话”,提高效率,城市设计就是这样一个沟通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

参考文献:

[1] 鲍世行主编.城市规划新概念新方法[M].商务印书馆,1993.

[2] 许 浩.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技法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修建性;规划;区别;关系;优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are also gradually increasing. Therefore, detailed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city planning and design theory of attentio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basic concepts of city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exposition, briefly discusses between the inherent connection and difference,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resent stage our country city planning scheme,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for people to create.

Keywords: city design; construction; planning; difference; relationship; optim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现阶段,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思想价值观也逐渐融入我国,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就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是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

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空间结构;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的分析与设计,也即对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使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同时在外部形体上,具有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与周围环境、城市历史文脉及城市控制性规划相协调的结果。城市规划解决的是上诸因素以及以人的六觉感受尺度为准组合而成的城市空间,而建筑设计则解决诸因素中建筑个体功能以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下与城市大环境小环境的协调。城市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市的历史,展望城市的未来。

1.空间发展的研究与城市规划学

城市规划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空间地域的规划,其总任务是为各种活动(或土地利用)提供空间结构。这种规划也称“实体环境规划”。但在研究对象上,城市规划需要满足城市综合发展的需要与人们对生活的要求,它涉及城市的外观形式、性质与分工产业发展与布局、社会发展与设施、规模投资及城市各部分的组成、管理、政策等。而空间应该是更为基础的理论,它与城市规划的结合,是从一个侧面研究城市的形态。

2.人为环境与空间建构

建成环境与空间的肌理:建成环境,指城市中非自然因素形成的人造环境,是由城市中已建成的城墙、街道、桥梁、建筑物、构筑物等构成。除一些特殊因素外,大部分的城市空间发展都与建成环境有关,城市是一个连续生长和不断更新的有机体。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和不同地点、功能的城市,其建成环境能够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由此形成不同的空间肌理。我国传统城市由于交通形式、营建技术和生产、生活方式等形成了细密和均质的空间肌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空间的肌理不断有新的变化。现代中国城市形成了新的空间肌理特征,具有了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区、文化区、旅游区等功能划分,每个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体量、布局方式等也都有所差异,形成了整体的不均质、粗犷的空间肌理,并在不同的空间层次上都有新的变化。这说明空间肌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与社会、生产、生活和技术相适应。

历史观与旧城更新:对待已有建成环境和城市的不同观念将产生不同的空间结果,这在历史上不乏其例。比较中西方一些重要的历史扩展诡计,可以看出城市空间在整体建构上对已有建成环境的不同态度。古代中国的都城作为封建王朝的象征,“从项羽开了一个这样的像消灭敌人一样消灭钱钞城市的先例,其后就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特殊传统,新的王朝兴起就兴筑新的城市,王朝的败亡,就连同作为国都一起毁灭。”

3.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区别

城市规划是在宏观上对城市经济、社会、空间的综合布置具体安排和科学管理。而建筑设计是针对某单一建筑而言,是对城市规划、法律条款、区域规定进行具体落实。 对二者进行区别,对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 义,明确二者的区别以便对二者进行合理结合从而可创造出更优美、和谐、宜人的城市居住工作环境。二者的不同点具体如下:

3.1确定性不同。建筑设计是由开发商提出具体的设计目标及要求,再由 设计师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地理环境、 风土人情等提供各种满足设计目标的备选方案以供选择, 可以说建筑设计是一种由问题找答案的过程, 而城市规划却没有具体的备选方案。

城市规划不是简单的按建筑设计去找答案, 而是自己要提出问题、 解决问题, 并以此作为建筑设计的目标。同时,城市规划还是一个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 对这种“短期行为”的控制则需要用到“规划年限” ,所以“规划年限”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依据。

3.2设计的复杂性不同。在建筑设计中大多以象征意义为主,设计师具有形象思维能力即可, 而对于一个城市规划师不仅要有形象思维, 还要有高度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总揽全局对城市进行系统、合理的规划。现代的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对物质、工程的规划,而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发展规划与环境规划。所以对规划师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为了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规划,城市规划都由各专业人员协作完成。

3.3任务的综合性。建筑设计的过程是对答案的搜索过程,设计程序也是从一般到复杂的过程。 而城市规划则不同,它从工作的开始就要考虑多目标的衔接,是城市基本要素关系的建立与处理、系统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在面对城市居民的需求时,各要素间还存在着矛盾,因此,城市规划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又因规划的单一性,所以城市规划工作有“模”可套、有“法”可推。

3.4目标的超前性。一般情况下,每幢建筑物设计前其性质和功能都规划确定,建筑设计基本上是一次终极目标的静态设计。但城市规划却没有终极目标的稳定性,其规划的整个工程都是对未来目标的探讨,并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进行修改调整,它是一种动态设计。

4.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4.1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是在城市规划中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需要,基于现状,对场地中的建筑物、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等进行后来规划,使各要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工作内容看,场地设计是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

4.2城市规划的误区

由于种种政治经济的影响,许多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一直难以区分。因此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4.2.1结合环境。从城市规划出发,建筑的整体轮廓上应与周围现有的接见住相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想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理,通过人的心理和身体感受塑造空间。

4.2.2造型。有自己的风格,整体性强,简单中体现复杂,不变中体现变化。

4.2.3理性。承传历史文脉,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用历史的痕迹。

5.建筑环境与城市空间及存在问题

建筑环境指由城市中的非自然因素而形成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社会发展到今天大部分城市空间的发展都与建筑环境有关,因为当前城市中的全自然环境少之又少,但这也是时代的特点。城市空间,即城市中的人们在复杂万千的环境中一切感受。在我国城市形成了新的空间肌理特征,具有了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区、文化区的划分,而每个区有存在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建筑密度、高度、体量、布局方式,从而形成了整体不均质、粗犷的特点。近年来我国的高层如雨后春笋处处都在拔地而起,同时随着建筑高层理论与技术的成熟从而使高层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各有春秋,使得建筑环境与城市空间更加多样、丰富,但是随之而产生的弊端也日益浮出水面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城市建设加速,开发商与建设单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断更改建设用地和增加建设密度。行政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强行干预控制性规划等种种失控现象的出现给高层设计、城市空间的设计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目前如何消除弊端使建筑设计融入城市空间是设计者们当前的一大难题。

城市空间的主体是人,所以高层建筑是否与所处的城市相融,建筑环境与城市空间是否和谐,人在其中占了很大的因素。所以建筑设计者们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人的感受,而不能跟着开发商的利润转,这同时也是对一个设计者的设计能力、职业水平高低的检验,同时规划部门对建筑的规范还有很大的强制性的作用。

6.结束语

总的来说,城市规划工作在很多方面是产生于建筑设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差异也日益凸现。只有在设计中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相结合才能成就优美、和谐、宜人的城市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美)凯文•林奇.城市形态.2002.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字】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理念

前言: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在人们日程生活中并不陌生,因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是现代年轻人选择居住城市所重视的一个主要因素,也决定着现代老年人的养老城市的选择。因此,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城市设计的理念逐渐成为了不少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所打出的宣传标语,希望借此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和老年人选择自己的城市。然而,很多城市的发展都是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文化氛围以及地域特征,并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形成的。所以,探讨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内涵、功能以及历史发展概况、理论发展概况,进而分析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区别与联系就有了意义。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内涵

(一)城市规划的内涵

城市规划是以专家决策、科学论证、发展眼光为前提,研究城市的合理布局、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和城市的未来发展的综合部署,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社会结构发展、空间结构、经济结构进行规划。

(二)城市设计的内涵

城市设计,又叫做都市设计,现在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普遍接受的内涵是城市设计是一门学科,一门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学科,一门关注城市城镇功能、城市面貌、规划布局的学科。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在设计复杂过程中寻求城市中的实体安排和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和谐[1]。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功能

城市规划的功能是为城市的发展服务的,即通过对城市的发展结构、空间结构、经济结构进行专家决策、科学论证,并用发展的眼光,对城市的布局、发展、建设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依据和指导,从而对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做好一定的基础作用,推动城市建设、城市运行进入正常的轨道。此外,城市规划的功能还体现在理念上,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是以什么样的理论进行指导城市规划的,把城市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城市,不仅考虑的是建筑实体、经济实体等,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人文环境的建设,即依据城市特征建设富有人文气息的城市特色,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完成对城市的规划。在这一系列城市规划中,最为根本的一点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也就是,城市的规划和发展都是以人为标准的,也就是说,人民对城市规划的意愿必须放在城市规划的首位,不能只依据合理规划和完整规划而忽视掉人民对城市规划的意愿。因此,城市规划的功能,简单的来说,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更为舒服、惬意。

城市设计的功能,则是立足于城市规划,在总体城市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城市设计,这些设计包括建筑的设计、环境的设计、道路的设计、人文景观的设计以及公共空间的设计。因此,相较于城市规划的理论性和指导性,城市设计更有实际性和具体性,可以把城市规划的理念通过城市设计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在城市设计之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使城市规划以更好的城市设计来服务于人民,这一点,在城市设计当中最为棘手而且难度也最大,这是因为,在当前的城市设计中,所有的建筑、环境、景观、活动空间都不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了,而是依据人民的需求与否进行城市设计。这就使得在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城市规划中所没有的一些城市设计,这就导致了城市设计在实际执行总会出现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城市设计好与坏的标准也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而城市设计的功能,简单的来说,就是服务于人民,用具体实际的建筑、空间来实现人民生活的惬意、舒服[2]。

三、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发展进程

城市规划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城市的出现而不断发展的。在世界上,城市规划这一概念和理论都出现的非常早而且成熟,在实践上也取得惊人的成绩。

城市规划在中国,主要是与我国文化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古代中国典籍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对城市规划的记载,如《考工记》中的都、王城、诸侯城的不同城市的建设制度,还有道路系统和用地功能分区。在《商君书》中更是提到了农田土地分配比例,并要发展人口、粮食、建城等相应条件。在《墨子》中更是记载了城市建设与城防的重要性,以及城市规模与农田、粮食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我国古代城市的规划主要着眼于军事思想和整体观念,讲求城市与自然的关系,重视等级观念。这在我国后来的城市发展也有所体现,都是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强调城市的结构形态,即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完成城市规划的不同功能。

城市规划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出现《建筑十书》,系统阐述了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选址、城市公共建筑布局等原则,并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到了中世纪,逐渐形成以教堂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到了近代,则基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城市规划理论。

城市规划在现代,东西方的城市规划都着重于城市规划理论的建设、城市规划的实践以及城市建设立法,逐渐的融合各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是城市规划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符合人民生活的意愿。

城市设计则是新近发展起来的学科,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这是因为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提高,导致现在城市中功能分区的增多,这就为城市设计在实际建设中带来了复杂性和多样性。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在城市设计上进行了丰富的实践,促使了城市设计飞跃式的发展[3]。

四、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区别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总体上的规划,而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城市规划对城市设计具有指导性,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因此,城市规划就具有数据性和抽象性,而城市设计却表现出图形化和具体性。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联系

城市规划是城市设计的蓝图,从上面介绍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发展历程中也可以看到,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是对城市规划的具体实践。而且,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城市设计的理念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人民的生活更美好而进行规划和设计的。

结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在内涵上就可以看出区别与联系,而且在功能上,城市设计也是以城市规划为基础进行设计和建设的。从发展历史上来看,城市规划具有悠久的历史,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丰富性和系统性,使得世界城市的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而城市设计的理论和实践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学科,但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也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薛静,余翔.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J].天然气与石油,2010,02:59-62.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给排水设计 化工厂建筑 民用建筑 区别

中图分类号: TU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引言

给排水系统是为人们生活、生产和消防提供用水以及排除废水的设施的总称,是现代建筑的基础设施之一,是跟随着人类文明和城市化发展所产生的,可以分为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两个部分,根据用途又可分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消防用水三部分。总的说来,给排水系统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中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需求,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动态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不过,由于工业建筑同民用建筑之间存在的用途、结构、环境等方面的区别,使得其给排水系统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并不能采用同样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把握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的区别,对构建出完善合理的给排水系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下面,本文以化工厂为例,就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上存在的区别进行探讨,以供同行借鉴。

2 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给水设计的区别

建筑给水设计需要考虑生产生活用水的水量、水质、水压、水温、水源、输送线路等方面的问题。

一般来说,化工厂建筑的给水系统,包括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冷却给水系统、回用水系统几个部分。生产用水应当尽量减少新鲜水的使用,最好能多使用循环冷却水,并尽量串联使用、重复使用。在设计给水系统时,要注意水质,是否具有腐蚀性,比如部分化工厂建筑使用海水做为生产用水,应防止其对设备和管道的腐蚀以及水生生物的繁殖等问题,生产给水系统主要是面向软水站、脱盐站、药剂设施、冷却设施、生产单元等供水。而化工厂的生活用水则是面向食堂、浴室、化验室、生活间、办公室等提供生活和劳保用水。冷却给水系统主要面向压缩机、冷凝器、冷却器、机泵、物料等供水,在设计时应当根据用水地点的分布情况和用途划分为子系统。其水量,也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和变化情况设计。

民用建筑给水系统的用水量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绿化用水、公用设施用水、消防用水几个部分。但消防用水的水量,仅作为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理之中。其建筑的最高用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应当根据建筑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标准等来确定。对于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等民用建筑,用水定额中需要包含食堂用水。同时要注意生活饮水管道系统不能产生虹吸、背压回流等现象,并保证整个管网和出水水不会被液体或杂质污染。

3 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排水设计的区别

排水系统的设计包括清水排放、污水排放、洪水排放和雨水排放。

通常情况下,化工厂建筑的排水系统分为清净废水排放系统、生产污水排放系统、生活排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化工厂建筑的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在确定有害气体不会串入生活设施时可以采用合流排放的方法,但雨水和洪水排放必须单独排除,对于不可回收的生产废水,可以利用生活污水排放系统排放,也可利用雨水排放系统排放。如锅炉排污水、酸碱不和水、溢流水等均可通过雨水排放系统或清净废水排放系统排放。相对来说,化工厂建筑排水系统中,厕所排水较少,可以设立化粪池就近排入生产污水系统中排放。对于含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的排水系统应当建立防爆通风措施。此外,对于含有可回收利用物质的生产废水,或者放射性元素超标,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生产废水,也需要建立单独的排水系统,通过水处理或回收设备之后再进入生产废水排放系统中。

对于民用建筑来说,排水系统主要分为生活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两方面。对于卫生标准要求较高,生活废水排放量大,如高层居民楼建筑,其厕所污水排放量很大,必须单独设立排放管道,并分散或集中设置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在布设民用建筑排水管道时,要充分考虑周边建筑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等,如果排水系统不能靠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需要设置排水泵房辅助排水。此外,排水管道的布设,不能穿越卧室、不能布置于厨房、餐厅上方。

4 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消防用水设计的区别

消防给水系统分为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四类。由于化工厂生产需要会储存和使用大量化工原料,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根本不能满足化工厂建筑的需要,虽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能完全满足化工厂建筑的消防需求,但在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同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不利于化工厂的发展。目前,化工厂建筑通常采用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通过增加稳压装置,在准工作状态和消防时,保证消防管网内的水压达到消防用水需求,这种方法较为经济和可靠。出于消防安全的需要,化工厂建筑消防给水量较大,且延续供水时间较长,不能小于3 小时,消防水池充水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要考虑消火栓取水量和管网供水流量之间的协调关系,保证管网供水量满足消火栓取水量的需要。消防水池是在管网供水不能满足消防栓用水量时的补充给水,其有效容量应当根据火灾延续时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一般来说,民用建筑管理相对集中容易,适宜采用区域集中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既能满足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需要,同时也便于管理,还能有效降低投资。

5 结束语

总的说来,给排水设计应当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并要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安全适用。不过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由于用途、结构、环境等方面的区别,使得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存在明显的区别,在设计时必须在给水、排水、消防用水三个方面狠下功夫,有针对性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给排水系统,充分满足化工厂建筑和民用建筑给排水方面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刘强,曾芳兰,张春明.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问题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6)

[2] 梁一凡.高层建筑给排水工程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8(10)

[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08)

[4] 王祖伟.浅谈化工厂给排水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3)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6篇

关键词:教学领导 课程领导 区别

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学校效能与改进运动的发展,美国学者霍林杰(Hallinger,P)和墨菲(Murphy,J)等人提出教学领导(Instructional Leadership),引起教育界的极大重视,继而成为教育领导研究的一个焦点。随着校本管理的兴起,教学领导的内涵中有关学校本位课程的开发牵涉到课程的规划、设计、执行与评价的专业领域,逐渐发展出另一个领导的概念―课程领导(curriculum leadership)。

教学领导与课程领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事实上由于很多学者只关注它们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明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导致在一些文献中出现了把两者混为一谈的现象。所以在正视二者联系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它们加以区分,以便更好地认识它们来指导实践。

教学领导与课程领导的区别:

一、从教学与课程的角度来看

课程领导与教学领导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课程与教学的区别,如果要区分课程与教学,我们要从探讨两者所涉及的层面进行分析。就课程而言,我们要从教育系统、学校教学以及教师课堂教学这三个不同层面进行讨论,而有关教学的讨论,我们则往往会将焦点主要集中于教师教学的微观层面,少有在学校整体教学的层面笼统地探讨某一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的问题,就更难从整个教育系统的角度,分析和探讨细致的教学问题。

二、从学校发展方面来看

教学领导是自上而下的指导性学校领导范式,强调教学的合作与控制;课程领导只强调教学的合作,突出分享的理念,重视领导权的多重来源。教学领导者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指导性领导范式,既强调在教学过程中与被领导者的合作和对教学活动的指导,又强调对被领导者的管理控制。而课程领导者在教学过程中只强调与被领导者的合作,对被领导者赋权,共同参入领导,共同分享权力。课程领导重视领导权的多重来元,主要是因为领导主体的多元化,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师都可以是课程领导的主体。

三、从关注的层面看

教学领导往往只局限于教学层面,课程领导倾向于从更广阔的范围内关注课程问题和学校中复杂的人际互动。教学领导关注的层面主要是学校层面的教学问题,而由于我国的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所以课程领导关注的范围更广,另外,课程的开发和设计需要学校中的教职工和学生的共同参入,课程领导相对教学领导,更注重与学校中的人员关系互动。

四、从二者所必备的知能来看

课程领导者除了要和教学领导者一样掌握有关教学的知能外,还需要掌握课程发展方面的知能。课程领导者和教学领导者一样必须掌握课程与教学的知能,包括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课程领导者还需要掌握课程发展方面的知能。因此,课程领导者必须扮演提供相关人员参与课程规划的机会,推动学校内部教师的课程领导,保持持续性的课程对话,形成关心课程发展的专业社区,确保学生学习的品质

五、从领导手段来看

教学领导往往通过直接改变有关条件来影响课程与教学的效果,而课程领导则通过提高组织成员的能力来达成教学领导直接达到的目的。教学领导者主要通过以下领导手段直接改变相关条件来影响课程与教学的效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为教学一线服务;营造民主和谐氛围,使师生乐教乐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共建和谐校园,创造有利的教学环境。课程领导者则通过提高组织内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学科知识水平,并通过赋权共同参入领导来培养教学领导者,通过这些教学领导者达到课程与教学的效果。

总之,课程领导与教学领导相比,它的内涵和外延更为丰富,所强调的重点也更为全面,而后者只注重凸显某一方面,关注面相对较小。正如教学和课程是两个既相对独立又有紧密联系的领域一样,教学领导与课程领导也是既有自身规定性又相交融的两种领导过程,只不过教学领导的诞生要比课程领导早一些。所以,既不要过分夸大二者的联系,也不要刻意标榜二者的具体差异,而应该将教学领导和课程领导有机地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二者之间产生分力,而是迸发出更大的合力。

参考文献:

[1]黄显华,颖.课程领导与校本课程发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赵毅.论我国中小学校长教学领导的理念和策略[D].重庆:西南大学.2007.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7篇

关键字: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结合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控规属于我国城市设计体系中的规划范畴。由于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处于关键地位,因此,城市设计中的设计方法、设计要素、思想理念等内容,与控规的属性、发展及实践等内容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如:城市设计需要以控规为指导进行设计,同时城市的设计理念也会被引入控规的基本内容中。为此,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才会促进二者的良好发展。

1 控规方向中的城市设计

1.1控规中关于城市设计的内容与研究对象

城市设计从属于控规内容,即城市设计的内容由研究对象的决定。同时,为了形成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划定地区多为城市功能、相对环境相对独立的地区,如商业区、重点风貌区、中心区等。因此,城市设计的的对象在区域范围内是控控规所规定的局部地区。除此之外,当代城市设计的内在含义已得到了明显的拓展,超出了城市的原有空间,原有形体范畴,同时,城市设计的概念也已延伸至经济、社会、法律、文化等众多领域。这就表明:城市设计的内容在控规中的内容有以下两方面:①传统城市规划内容,即城市的空间环境与体型范畴;②城市设计中的管理、运行和政策,属于其社会内容。该研究内容可以对整个城市的建设起到管理和调控的作用,同时还属于城市设计中的次研究内容[1]。

1.2主要存在形式

控规方向中关于城市设计的存在形式主要有:①思想观念。城市设计以思想观念的形式存在是指,城市设计代表一种价值观,代表该城市思考问题的方法,并以“隐形”状态全面影响控规中的各个环节。因此,尽管城市设计的思想观念形式不具备物质状态,但它仍具有方法论与认识论意义。如:城市设计的主体思想,影响控规的规划目标、指导思想、编制过程等;②控规专项。城市设计以控规专项的形式存在是指,城市设计以城市的空间环境、体型范畴为核心,并使其自身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性。例如:控规中的道路规划、土地规划、工程规划、街区规划等[2];③独立研究专题。由于运用三维空间的研究方法,决定了该类工作具有特殊性。同时,某些重要区域的设计也体现整座城市的特色与魅力。因此,相关工作者可采用开展研究专题的形式,进行城市设计,并使其独立与控规的编制过程。上述三种存在形式见图1:

图1控规方向城市设计存在形式

2 对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

2.1紧密相连的关系

两者之间相辅相成、较为紧密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表现:①在一定程度上,控规内容决定着城市设计范围的深度,而城市设计的深度又直接关系到控规内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②控规的核心要求为:定量、定界与定位,这表明,与之相符合的城市设计也应十分关注自身的“实用性”。此外,一般情况下,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也需通过具体概括等形式,将设计精华表现为控规的控制指标与要素;③控规文本与城市设计规划图相吻合。如,在规划建筑高度、建筑容积率、绿地面积等方面,控规文本对其进行规定,城市设计根据该规定,进一步补充、修正其基本构想,从而建立控制指标,避免控规内容与城市设计的脱节[3]。

2.2相互区别的关系

城市设计与控规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①由于控规涉及所用技术的经济指标、关注总体规划与分层规划间的评价标准是否一致。因此,控规是城市管理的主要依据。而相比之下,城市设计主要评价市民对居住条件的实际体验,如舒适性、可达性、心理满足感等;②控规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地面布局中的平面处理环节,及用地的综合效益,而城市设计以建筑的空间格局、环境设计、开放空间为主要研究对象,即城市设计以人的视觉空间、生活空间、以及游怨空间为主体[4],强调空间布局的艺术性与层次感;③控规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技术问题、工程实施步骤等,关注建筑是否与市政工程的投资、建设目标等相吻合,而城市的设计侧重于感性认识,以及人们心理上对城市建筑物的总体印象。

2.3控规中城市设计内涵的体现

控规中所体现的城市设计内涵,正是二者的关键结合点,主要表现在两个层次:①城市设计形态趋于控规化,即城市设计理念受生产方式的影响,标志着一种环境态度或城市观念,具有较为重要的价值评判作用,对控规中采用的研究方法具有指导意义;②城市设计技术趋于控规化,即控规方向城市设计中的技术侧重于引导、控制城市的空间环境与体型范畴,促使设计元素相互组合、相互渗透,从而创造出设计的艺术性[5]。

3 结论

综上所述,城市设计与控规间存在着紧密相连的关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城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控规的重要内容,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建立城市优化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城市设计的系统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程洪江,谭敏.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方向――多个城市控规开展情况的对比研究[J].四川建筑.2012(5):11-13

[2]陆静.公交优先需理顺交通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访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荣朝和[J].运输经理世界.2012(30):10-13

[3]剂治国,王苏强.《高淳国际企业研发园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J].规划师.2012(8):112

规划和设计的区别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

引 言

我国城市住宅政策由建国初期的集体住房演变为单位分房到现在的商品房阶段,发展经历至今,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促进了住宅小区的设计思路。在这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我国住宅小区的设计程序日臻成熟。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是一个繁杂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能独立地作为住宅小区的设计工作而完成。因此对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人员来说,需要对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法理论进行系统的认知,全面地掌握各种理论方法,才能做好规划设计工作。

1、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居住环境,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水平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起着重要影响作用。住宅小区需要为居民提供完善的功能和生活便利的同时,还需要为人们在此环境下生活感到足够的舒适。为此,在进行城市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时,需要基于下述几点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居民生活水平升高,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理论也随着时代根据新需求调整,需要结合居民对于住宅环境的新要求,为其提供具有特色的高质量住宅环境。

(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随着全球资源逐渐减少,我国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着眼于人居环境的构建。城市住宅小区规划时应将人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做到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环保的原则。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时遵守的生态环保原则,核心目标就是保证居民生活在绿色环保的环境中,使其保持身心健康。因此需要在通风、日照和采光上做好相关的规划设计,根据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为城市住宅小区居民提供绿色环保的人居环境。

(四)整体规划的原则。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所在当地的人文历史背景,以及小区所具备的物质条件,将住宅小区的景观设计与地方特色相结合,使之与城市文化形成有机的整体,加强居民对于城市的存在感。

2、规划设计住宅小区的价值定位

不同的居住区规划项目在面对不同的消费人群和市场情况时,对项目自身设计要求和设计条件会有所区别。在居住区开发项目中,价值取向的不同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市场定位、消费人群、建筑品质控制和建筑形象的风格取向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区别。在现行的居住区开发项目中,根据居住区的使用者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价值取向。

第一是将通常所称“经济适用房”的住宅小区开发项目进行价值分析,简单地理解就是指的政府为家庭经济能力低于平均水平的城市居民提供的住房政策,这类开发项目的责任主体依然视房地产开发商。此类住宅小区的特点就是,居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经济补助,它的价格本身较其他商品房更低。但由于经济适用房本身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其核心目的在于攫取其中的经济利益,所以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需要压缩建设成本,从而在其更低的房价中获取利润。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住宅小区的整体品质不如其他商品房,但需要满足国家对于住宅用房的基本技术标准,所以该类住宅小区的规划上就显得格调单一、建筑形态和色彩简单。

另外一种开发项目是企业为自身员工提供“福利”的住房,带有一定的企业行为。面对企业员工进行“低价”销售。一般会由企业开发建设或者委托其他开发商进行开发。此类项目具有一定的特点,同样也是带有“福利”色彩的开发,但从产生的影响来说,是直接面对企业自身,无论是项目的品质和形象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形象,所以在项目的设计要求上会突出一定的企业特色和品质要求,最为突出的可能就是企业自身的特色。从使用功能和形象要求上都带有一定的个性色彩。

第三种是以开发商个人行为进行开发控制的纯商业性开发项目,此类项目开发的操作空间较大,项目差异化也比较大,主要从居住区的使用者进行一定层面的划分:

1)一种是普通的面向大众的开发项目,符合大众生活的基本需求。

2)另一种是面向一定范围的消费客群,客群可以是按经济消费能力和文化程度的标准来划分,此类项目多数会经过前期的策划,对消费人群进行定位分析和调查,随着地方文化的差异化,项目特色会越明显,居住的使用功能会更完善,环境和交通会适度的考虑人性化设计,建筑形象更为鲜明,在对环境的要求上会更加的注意和设计。

3)第三种就是为少数消费人群量身打造的高档居住区。

由于居住区使用者的划分所产生的项目价值取向的区别,使项目本身从前期设计定位到工程建设阶段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3、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理念

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设计理念多数在小区的规划概念设计初期进行,一般地,我们将概念设计定义为:“在对预设目标充分理解后,确定设计理念,构想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采用适合预设目标的表达形式,构成多种可行方案,评价和决策最优方案,作为详细性设计的依据的一种设计过程”。设计理念提出之前,需要规划设计人员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小区的价值定位、销售群体、潜在住户对于住房的需求特色的要求。现有的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在对现场调研之后,有的设计者会通过自身以往的设计经验,从而总结此类项目本身的特点以及如何挖掘项目的亮点,争取做到“有卖点”“、有标签”,这个是设计中惯用的口语表达方式,实际就是找出项目在同类项目中的突出特点,从而提出规划设计的概念。有的会从现有的条件中挖掘,如果没有,设计者将会通过设计创造出“亮点”,这个阶段一般会伴随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成同时进行。对于设计“概念”的确定主要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相关的概念策划机构或企业提出了相关的概念和基本的设计要点,规划设计人员需要根据概念的最终方案,并立足于概念的限制进行设计,这样就导致了概念策划人员与规划设计人员必然存在理解的偏差和设计的脱节情况;而另一种方式就是建筑规划设计在前,当设计方案完成后,根据方案的特殊再找概念,这种浮于表面的概念更多的是形式上,经不起细节的推敲,从而与真正的概念设计存在较大的偏差。而对规划结构的形成,往往是建立在控制经济指标计算的基础上,所以在此也要将方案设计与经济指标直接建立联系,要在指标控制的范围内对建筑的数量、层数、包括布局形态进行安排,这个过程是规划结构建立雏形的重要阶段。

4、结 语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住宅小区的价值定位的不同进行合适的规划设计,提出不同的设计方案供业主方选择。要做好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需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考虑居民对于生活品质的新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的人文特色,使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融入城市文化特色建设中,并做到绿色环保,实现住宅小区可持续发展,使居民在小区生活区域内保持身心健康,就是一个成功的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 城市规划资料集:第 5 分册城市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胡纹.居住区规划原理与设计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