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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确保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安全有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基本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统一指挥,协同处置。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科学应对,减少危害。依靠科技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好及时预测预警,做到及时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是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等天气影响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冰雪灾害事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政府督查室、武装部、宣传部、发改局、监察局、气象局、工业局、*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粮食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安监局、广电局、地方海事处、房产局、环保局、局、爱卫办、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明兴水务、宁横公司、*火车站、*汽车站及各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交通安全组,由交通局局长兼任组长;城市管理组,由城管局局长兼任组长;市场供应组,由商务局局长兼任组长;消防安全组,由消防大队队长兼任组长;救灾救济组,由民政局局长兼任组长;社会治安组,由*局局长兼任组长;宣传组,由宣传部主管副部长兼任组长。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冰雪灾害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及抗灾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全县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2.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传达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冰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适时对冰雪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1)政府办:组织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负责冰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会商、评估工作,及时将灾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并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对灾区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提出防灾抗灾措施和建议;统一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2)发改局: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趁机涨价、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3)监察局:依法依规对冰雪灾害引发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警报的,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气象情况。
(5)工业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和电力等部门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6)*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等线路和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雪造成道路不通畅的地段,及时疏通道路;督促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的交通事故接、处警和施救等工作;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7)建设局:负责灾后城市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项目确定和组织实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在建工地因冰雪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公交车辆调度,确保市民安全、正常出行。
(8)城管局:负责组织清除县城区道路和绿化树木上的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整洁,防止绿化树木倒伏、折断,做好绿化树木的防雪、防冻保护工作;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指导各沿街商铺清扫积雪。
(9)交通局:组织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查力度,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桥梁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雪造成道路不通畅的地段,及时组织清扫积雪、疏通道路;督促长途客运企业及时调整客车班次,严重积雪和冰冻、安全无保障的线路要坚决停运,对因恶劣天气滞留的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疏散。
(10)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工作。
(11)宁横公司:负责宁横公路和大成桥高架桥的安全、畅通工作。
(12)民政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时报请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察看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严防积雪压垮房屋、伤亡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有吃有住和御寒衣被。
(13)国土局:督促、指导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
(14)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
(15)明兴水务:加大对县城自来水网络的巡查力度,防止因灾造成严重的停水事故,做好城区供水网络的防冻、抢修工作。
(16)林业局:加强林区防寒救灾工作,对林区进山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对林区房屋、桥梁、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指导农民群众采取技术措施,做好果树防寒防冻工作;配合清扫县城区绿化树木上积雪和防雪、防冻保护工作。
(17)畜牧局:指导人民群众、畜牧水产养殖基地做好生猪、耕牛等及其它牲畜、水产品防寒保暖工作。
(18)商务局:加强物资调运和销售工作,保障冰雪天气日常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特别是猪肉、蔬菜、食用油等主要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成品油市场的正常供应。督促商业零售网点科学安排,保证正常营业,保障物资供应。
(19)粮食局:保障冰雪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20)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1)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因灾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22)卫生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23)旅游局:指导景区、景点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4)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消防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件发生。
(25)广电局:及时播发冰雪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冰雪灾害的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宣传工作。
(26)地方海事处:督促、指导各航运单位和渡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水上交通事故。
(27)房产局:加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旧直管公房的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8)环保局:加强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严防因冰雪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29)局:及时、妥善处置冰雪恶劣气候期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0)宣传部:负责冰雪灾害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31)爱卫办:负责组织城区道路积雪的清融和检查督促工作。
(32)电业局:负责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做好电力线路防冻融冰和送电安全工作,确保有序用电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3)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加强通信线路的监管和防护,确保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应急通信保障。
(34)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5)武警中队: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6)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负责公共场所、单位、居民的消防安全;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防止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发生。
(37)*汽车站:确保运输畅通和客运汽车行车安全,负责因冰雪灾害滞留旅客的解释和安全转运工作。
(38)*火车站:确保运输畅通和列车行车安全,负责因冰雪灾害滞留旅客的解释和安全转运工作。
(3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应急办负责冰雪灾害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气象局具体承担冰雪天气监测、预报、警报任务。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应急办根据冰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冰雪灾害,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启动预警命令。
3.2.3县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冰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4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级别及
3.3.1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3.2Ⅳ级预警
县域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冰雪天气过程,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3.3.3Ⅲ级预警
县域内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的冰雪天气过程,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3.3.4Ⅱ级预警
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的冰雪天气过程,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重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3.3.5Ⅰ级预警
全县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的冰雪天气过程,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重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特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Ⅳ级响应
一般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Ⅳ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
4.1.2Ⅲ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部门。
4.1.3Ⅱ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4.1.4Ⅰ级响应
特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甚至上级部门。
4.2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2.1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以及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搜寻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4.2.2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生活困难群众有饭吃,有防寒衣被,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对因灾倒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落实临时性安置措施,动员亲邻互帮,确保无房户、危房户住上安全房;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4.2.3卫生部门应紧急派遣救治队伍抢救伤员,及时进行流行病、常见病的防治。
4.2.4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需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2.5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施设备进行保护。
4.2.6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4.3.2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即时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续报详情。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乡镇和各单位部门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6应急通信方式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本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7冰雪灾害评估
4.7.1冰雪灾害发生地的冰雪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
4.7.2重、特大冰雪灾害评估由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
4.7.3冰雪灾害评估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
4.8新闻
4.8.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将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4.8.2宣传部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依据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冰雪灾害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9应急终止
由预案启动指令的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冰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冰雪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申请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特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被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1.4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冰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5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冰雪灾害成因及相关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灾害保险
5.3.1气象、民政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证明材料。
5.3.2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赔付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
6.2通信保障
6.2.1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为辅助,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灾情、救灾情况的传输畅通。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依法保障应急信息畅通。
6.2.2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各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
6.3装备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等设备和装备。
6.4应急队伍保障
6.4.1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6.4.2*、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4.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冰雪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5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部门负责对冰雪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城管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及相关装备。
6.6医疗卫生保障
6.6.1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冰雪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6.2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7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冰雪灾害专家人才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
7.1.1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
7.1.2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2.1奖励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2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7.3监督检查
县政府办、县应急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县政府办、县应急办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政府办印发,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中下旬,我区强对流天气较多,将有多次大到暴雨过程。目前,我区地下矿山采空区面积较大,分布情况复杂;部分山体受采矿等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迅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和治理措施,迅速加以治理。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全区采空区及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通报有关乡镇街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采空区、山体、河滩、水库及其周边区域的排查,对违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对合法生产的要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采空区以及受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矿山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厂房、集贸市场和人员居住区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加密巡视检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专人全天候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必要时采取预先疏散避让等措施,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防止人员进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会议认为,在面临特大暴雨洪灾时,县、、村三级上下联动、积极应对、措施有力、组织得当,有效防止了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赶赴灾区、了解灾情,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下步,要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确保灾区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议定事项:
一、安顿好群众的生活
要加大受灾群众的救济救助力度,保障粮食、衣物、棉被等各类救济物质的充足供应,确保受灾群众吃饱饭、有衣穿、有被盖。原则同意按照“今年管够”的原则,保障受灾农户的粮食供应,棉被、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由民政、卫生部门牵头,根据受灾农户实际情况,据实增加和发放。原则同意县财政给及窝瓢村、窝米村各安排资金10万元,及时用于农户的救济救助。
二、加大灾后重建力度
一是要加快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对洪水冲毁和涉及有地灾隐患需要搬迁的8户农户,要尽快启动搬迁工作,力争日前完成。搬迁援建资金,原则同意按照县住建局解决2万元/户、县国土资源局解决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落实。二是要加快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县水务局要及时解决好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及早启动供水项目建设,并加快山洪沟等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尽快落实。公路交通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力量,按既定方案和计划加快恢复。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由副县长牵头指挥,县农业局具体调度,加快恢复农业生产,镇和村组干部要积极做好群众动员和帮扶工作。同意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各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窝瓢村(国土资源、发改各安排20万元)和窝米村(国土资源、发改各安排20万元)受损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设施修复。
今年是全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是普及应急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急意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各级防范处置能力,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我区中小学校全面推开,收到了良好成效。但从全区其他部门和系统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的情况来看,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演练开展不平衡、组织不规范等问题,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亟需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防灾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切实做好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各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演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灵活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展览、网站专栏、报刊文章、海报标语、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震、火灾、水灾等应急避险知识和成功案例,切实增强趣味性和互动性,使防灾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达到各级重视、人人熟知、社会响应的效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系统实际,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就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方面做出规范,力求预案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预案时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学校、社区、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做好人员安全疏散,化工企业要安排好重要部位的人员疏散程序,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精心组织实施。对每次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单位都要结合应急疏散预案,成立演练指挥机构,制定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程序,力求避险方法科学合理、疏散路线清晰明确、处置措施具体得当。要加强对参演人员的培训,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限制等要求,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要及时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总结分析,对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四)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演练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演练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大型活动场所。
三、切实加强对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行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系统内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力度。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 监测报告
4.1 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 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 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 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指挥与协调
6.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 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 重大地震灾害
6.2.1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 恢复重建
7.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 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 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 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 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 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 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大陆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 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 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 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 附则
11.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大家好!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学校暑期安全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会儿,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和日常督查,发现当前在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不重视。一些学校领导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没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存在麻痹应付思想,抱有侥幸心理,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措施不落实。有这样的领导,只会带动层层不重视学校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就不可能搞好。如:县城东堡小学围墙已经出现倾斜,学校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其安全隐患网格化排查台帐上,从2014年11月至今,竞没有排查整改一条隐患;永年县城南中学学校大门门轴脱落,未及时维修;曲周县职教中心在农业实习车间明显位置摆放着农药,没有妥善保管。成安县第二中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
二是办学不规范,引发安全隐患。目前,我市有的学校为了吸引生源,盲目扩大办学规模,在不具备住宿条件下,却给学生提供了宿舍、开办了食堂,导致宿舍条件简陋拥挤、食堂隐患严重,引发了“黑校车”、“小饭桌”等安全问题。
三是安全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一些学校安保人员及安保器械、视频监控、消防设施等安全基础设施与国家、省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差距;大多数农村学校食堂硬件、卫生条件较差;部分县(市、区)学校还存在危旧校舍等,都给师生埋下了安全隐患。如:峰峰矿区前朴村幼儿园门口无人值守,校外无关农民工在园内闲置房内睡觉,无人过问;成安县商城秦连庄小学无门卫,校外人员可随意出入。
四是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个别学校无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未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岗位人员对岗位安全职责不清楚,学校监督检查不力。
五是隐患排查和整改流于形式。有的学校未开展隐患网格化管理,或网格覆盖不全;有的学校既没有使用全市统一隐患排查台帐系统,也没有隐患排查记录;有的学校没有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有的学校排查不认真,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自己没有查出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查出来,结果让市教育局督察组给查出来。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甚至是市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的隐患,个别学校竟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根治。市教育局3月份推行了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从6月1日起已正式运行,大名县、县和馆陶县三个县划分网格的学校还不到50%;某些学校整个校园只划分了三四个网格。
六是安全教育不平衡。个别学校未完全落实《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存在安全课非专用课时,未上课表,与班会课等混淆;开课年级不全;安全课教案不齐全,有关人员未按求听课,安全疏散演练次数不够。有的学校未落实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如:县第一中学和曲周县职教中心无《防溺水致家长公开信》的回执单。
七是食堂管理不规范。一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食堂向外承包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一些学校未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匮乏,未按要求设置换衣间、食品库等功能间,消毒、防鼠等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有的学校索证索票、食品留样、记录台帐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卫生情况差;违规使用食品添剂,违规制售凉菜、三无食品和小食品。
八是宿舍管理不严格。有的学校宿舍超员,不符合有关标准。有的学校宿舍存在缺乏逃生通道、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有的学校宿舍未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度。
二、下一步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暑期是学校安全事故多发期,从近期全市学校安全现状和市教育局明查暗访情况看,我市学校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决不能盲目乐观,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安全工作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压死责任,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构筑学校安全工作的铜墙铁壁。
(一)正确处理“抓质量”和“保安全”的关系。提质量是学校发展之本,保安全是学校发展之基。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营造平安、有序的学校安全稳定环境是教育质量提升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稳定教育发展就谈不上快,教育质量就不足以好。各位局长、校长要明确“质量”和“安全”必须协调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到如果学校安全做不好,一旦出了事,人员受伤害,经济受损失,精力受牵扯,声誉受影响,考核受处罚,干部受处分,一旦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就会一失全无,乃至牵涉全局,利害得失不言而喻。
(二)暑期重点严防五类事故。
一是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经过对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呈现出多农村地区多发,不在校时间高发,年龄集中在12至14岁之间,男生居多,盲目施救易引发次生事故和更大的伤亡等特点。4月份至今,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学校开展了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当前马上要进入假期了,各学校要抓紧防溺水工作不放松,并将防溺水教育向假期延伸,向学生家长延伸。扎实开展假前安全教育周活动,切实落实防溺水每日提示。各学校要通过电话、校讯通、家访等形式,对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再宣传、再提醒、再告知,确保联系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不存在任何一个遗漏。向他们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醒增强防溺水意识和履行孩子监护责任,告知附近水域危险水情,并留存详细的联系记录待查。在假期,实行假期学生安全分包联系制度,把所有学生分包到每一名老师,通过电话、家访等各种形式,定期与学生和家长沟通,掌握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监护和教育,并留存家校联系记录。
二是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当前天气炎热,空气湿度大,食品易腐烂变质,是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高发季节。各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制售的监管,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出售发芽土豆、四季豆、冷饮和过期、变质等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切实做好餐具消毒工作,认真落实进货验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各学校要实行校长与学生同餐制度,每餐安排一名校级干部与学生同餐。
三是严防火灾事故。通过市教育局检查发现,一些学校还存在消防设施不达标和消防通道拥堵现象,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按照有关要求,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牌等消防设施。要立即清理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上的杂物,拆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障碍物,保持畅通。一些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一楼窗户用防护网封死,堵塞了逃生通道,要利用假期,进行改造,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同时要经常性对校园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加强学校用电、燃气的管理,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四是严防自然灾害事故。暑期、汛期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及时部署工作。地处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农村地区的学校要提前准备,确保工作人员、物资等准备到位,严防强降水引发的各种灾害。要在汛期开展进行全面的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落实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对存在隐患而未消排查发现、发现隐患而整改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查不到位的,追究连带责任。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如遇有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及时预警处置,可采取停课、调课等措施应对。
五是严防涉校涉生的暴力事故。要安排学校领导、值班人员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在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值班巡查。加强门卫管理,坚决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身份不明人员和管制刀具等涉暴物品进入校园。要按省、市要求给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橡胶棒、钢叉、自卫喷雾器等基本防护设施。主动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联系沟通,通报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确保校园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运转畅通。
(三)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国家、省、市都出台了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市教育局早前就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也研究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但通过检查发现,责任到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还是一两个人在抓安全工作,其他教职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更不要谈落实。这是校长的工作不到位。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层层分解,分级落实,把安全工作责任延伸到每一个末梢。在今后的检查中,若再出现责任不明确的情况,要追究校长的空责责任。
(四)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和隐患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每个部位、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的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岗位特点对每个岗位分别规定实时排查、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等不同排查频次。如:每个课堂上,任课老师都要实时排查隐患;食堂、宿舍要每日排查;学校综合性全面排查每月至少一次等。我市在全省首家运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网络台帐系统,在对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实时掌握、统计分析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保障人员和设备的配备,维护、管理、运用好这个系统,并向教学点和民办学校推行,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全面信息化。
(五)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安全习惯的形成,非一日之功,不是一次专题教育、一场专项活动就能解决的,要靠日常安全教育的扎实开展。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安全教育的一系列要求,扎实开展放假前和开学后安全教育周活动,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演练。特别是要落实安全教育课每隔周一课时,做到专课专用,禁止挤占;配备专兼职安全教育师资;利用教育经费购置安全教育教材,并向学生免费发放,每生一册。通过系统的、全面的、反复的安全教育,切实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和避险技能,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
(六)严格执行清校、静校和集体外出审批制度。要严格执行假期清校、静校制度,严禁各学校利用假期以各种形式对学生或擅自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对于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向上级部门报告审批制度。凡是没有报告审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
(七)突出抓好学校暑期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坚持学校暑期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责任,落实值班期间安全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凡发生中小学生安全事件,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八)开展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对于安全工作,反复强调红线意识。我认为,我们的底线就是学校稳定,我们的红线就是师生安全。学校安全工作的目的不是处理人,但是谁要突破底线,逾越红线,拿师生的生命安全不当回事,拿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和政治生命不当回事,我们就决不能容忍,决不能放过。我想,学校安全工作早出状况比晚出状况好,早发现隐患比晚发现隐患好,早处理比晚处理好,重处理比轻处理好。严是爱,宽是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出了事故,就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没有发生事故,但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也要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学校地震演练心得体会
学校是城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学生是在地震灾害中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较大群体。如何加强对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检验并不断完善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逐步增强学生自觉识别地震谣传和积极防震避震意识,掌握防震避震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学生在遭遇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时能够镇定应对,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尽量减少伤亡.综合我们学校组织的数次疏散演练,得出如下几点体会。
一、疏散演练目的要明确
疏散演练并不是让学生产生恐慌,认为灾难即将来临,而是为了让学生在真正的地震来临时减少恐慌,避免更多损失。经常性地演练,学生才能在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情况下按照曾经演练的程序迅速、有序撤离,避免在地震时真正发生出现恐慌、慌乱。
演练和不演练绝对不一样。通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应急避震的正确方法,熟悉紧急疏散的程序和路线,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疏散演练人员责任要明确
平时疏散演练,急时疏散疏导人员,必须责任到位,培训到位;必须保持一贯的警惕性,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在第一时间履职到位。
班主任是本班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指挥员,不但要听清楚学校下达的警报,而且要组织好本班学生按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疏导员即任课教师,在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在疏散路线的每个拐弯处,都要有专人负责,而且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学生踩踏和串线,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学校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掌握和观察各个班级疏散情况以及各个楼梯口的情况,做好应急指挥调整。
三、疏散演练要求要明确
1、在疏散过程中不要惊慌,保持镇定是首要,迅速进入是关键。
2、要严肃认真,要当作是一场实战来演练。
3、保持安静,动作敏捷、规范。要有序地疏散,在走出教室门和下楼梯时,严禁推拉、冲撞、拥挤、串线、跌倒。
4、疏散过程中,要双手护头,以防被砸。
5、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紧急清点人数,预防遗漏,准备二次抢救。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一方的稳定,一方的平安,完善各种预案,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到人到位,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学校地震演练心得体会
地震是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它会直接造成建筑物与构筑物、地面、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还会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有可能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候,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要大。
“5.12”大地震,使四川人民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物质伤害;前一段时间,海地7级大地震使首都太子港等地化为一片废墟。地震再次显示了它巨大的杀伤力。为了防止遭受类似灾害,我校于本学期搬离了抗震能力较差的房屋。为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针对突发事件情况下,如何让师生熟悉逃生路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我校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了一次地震逃生演习。
一个星期五的上午8:35分,演习正式开始。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嘈杂声过后,学生们分楼层、分教室迅速有序地撤离教室。所有人员按照预先制定的路线从教学楼逃离,短短的2分钟以后,所有人撤离到大操场上。整个过程指挥到位,秩序井然。
这次地震逃生演练、紧急疏散演习活动开展得非常有意义,不但增强了同学们应付突发事情的意识,而且还让学生懂得了很多自救知识。他们知道了在操场或室外遭遇地震时,应该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在室内遭遇地震时,应该在老师的指导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震后再有组织地撤离;在楼上发生地震时,千万不要跳-楼,不能站在窗外和阳台上。另外,学生们还亲身体会到了在逃生过程中,不能只顾个人安危,要服从老师的指挥,镇定、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的重要性。
这次地震逃生演习,还让我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在学校里对小学生进行类似逃生演习的重要性。有些灾难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离我们很远,相反,有些灾难就可能出现在我们身边。必要的知识宣传和实地演习,能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能在灾难来临之际,减少伤亡。地震逃生演习、火灾逃生演习……我们要多开展类似的工作。有中长期地震预报的地区,平时更要结合教学活动,向学生们讲述地震和防、避震知识,在活动中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师生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我还想到了,学校发生地震时,最需要的是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冷静与果断。震前要安排好学生转移、撤离的路线和场地;震后沉着地指挥学生有秩序地撤离。沉着冷静的指挥和合理得力的措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地震演练心得体会
地震演练的心得体会领导高度重视是演练成功的保障。本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韩贵喜为组长的演练领导组
忻州市首次组织防震应急疏散演练,演练点设在忻府区秀容中学。忻州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和忻府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全体成员共计80余人观摩了本次演练。通过观摩演练,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
一、举行防震应急疏散演练很有必要。通过防震应急疏散演练,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学生安全疏散,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方法,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增强自护和自救能力,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领导高度重视是演练成功的保障。本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韩贵喜为组长的演练领导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秀容中学防震减灾安全演练方案》,设立了指挥部,明确了工作人员分工及职责,并在演练前详细向师生讲解预案内容,让师生熟悉演练程序。
三、本次应急疏散演练基本成功。整个疏散演练活动的过程紧张有序,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事先设定的疏散通道,迅速地撤离了教学楼,并到达学校操场的指定地点,没有发生任何危险事故。整个过程紧张有序,师生们把它当成一次真实的逃生经历,没有丝毫的疏忽。通过演练,全体学生均掌握了逃生的核心要领(护头)和其它基本要领。
四、本次演练贴近真实,但与实战还有一定差距。如:演练中有的同学嘻嘻哈哈不够严肃:撤离教室时各楼层没有分楼层、按规定的延时撤离,所以人员比较集中,相当拥挤,容易发生挤倒、踩踏等事故。
五、应通过拓宽应急演练层面,普及应急公共安全知识。通过本次应急疏散演练,学生们有了很大的收获,学校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应让秀容中学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后,将他们演练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通过拓宽应急演练层面,普及应急公共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火灾逃生演练心得体会这次演练虽然结束了,但安全工作没有止境。各班级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这次演练,参演学生136名,用了 分 秒安全撤离到运动场,到清点人数完毕,一共用了 分半钟。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通过演练发现了一些问题:表现为部分学生在活动中没能把演练当作一次实战演习,在疏散的过程中紧张程度不够,撤离速度较慢。
这次逃生疏散演练警示着全校师生时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促进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完善,检验了全校师生安全疏散的有效程度,对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有益的。
这次演练虽然结束了,但安全工作没有止境。各班级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倡议同学们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在正常教学和晚自习时出现突发事件,全校师生要沉着冷静,一切行动听指挥,按照学校紧急疏散预案的总体要求,比照这次演练,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2、避免打架、翻墙上网等违纪现象,避免因违纪引发的安全事故。
3、尽量杜绝购买路边小吃,流动摊贩的食品,以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在体育活动、课外活动中,要注意人身安全。
5、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谨防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体能的训练,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促进学校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保障全体老师和同学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本次的火灾逃生演练,我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特别是学校政教处、总务处、教导处、团委会以及各位班主任多次研究部署此次活动方案。在此我代表学校对组织和参加本次活动的各位老师、同学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百善文明为先,万思安全是重。文明在于细节处理,安全在于未然防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彼此的生命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远离火灾,创建平安校园”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
关键词:经济林;病虫害;科学防治;上海地区;思考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9-0085-02
1 经济林病虫害防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上海经济林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改善生态环境,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济林以生产果实、种子及多种农副产品为主要目的,大部分为人们所食用。目前经济林病虫害发生较严重,防治主要以药剂为主,而化学农药对经济林的生态环境、天敌、果实等具有一定的不良影响。使用无公害农药可避免污染环境和伤害有益生物和天敌,减少对果实产生的农药污染,目前无污染绿色食品很畅销,从发展趋势看经济林病虫害防治使用无公害农药具有重要意义。
2 上海地区经济林病虫害防治新特点
2.1 病虫发生种群产生了新的变化
经济林发展的同时,树种也趋于多样化,为许多不易在原生地树木上生长的病害提供了新的生长机会和可能。除原来严重危害果树的病虫如桃蛀螟、桃炭疽病、梨小食心虫、柑桔疮痂病等仍然继续危害果树造成损失外,原先的一些次生性病虫上升为主要对象,蚜虫、蚧虫、粉虱等小型刺吸式害虫近几年在上海经济林上危害逐年加重。
2.2 病虫害大规模发生可能性加大
为片面追求经济林的经济效益,许多种植单位和个人,过分追求密植、多留枝,土壤有机质低、以氮素化肥为主的肥培制度,造成果园湿度加大、树势早衰,抗病虫能力降低,生态控制力十分薄弱,极易导致大规模病害发生。
2.3 病虫防治不当产生负面影响
病虫防治不当现象在目前比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到经济林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病害防治不当,造林经济林减收减产,带来经济损失,同时过分使用化学防护手段,导致经济作者农药残留超标,降低了产品品质,造成产品销售不易甚至成为废品。而有效的生物防护技术和果农的生物复合防护病虫害的科学意识还不够深入人心,需要大力宣传和有效推广。
3 上海地区经济林病虫害防治思考
3.1 遵循生态规律,科学经营经济林
经济林各树种、各品种都有其自身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也就是在长时期适应自然环境中形成了树种、品种特有的的生物学特性。在进行科学规划时,按照客观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品种的原则,特别是一些地方优良品种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更为苛刻,超越了其适生环境,就显不出其优良品种的特性。因此,适地、适树、适品种,科学合理地发展区域化经济林,是发展经济林与预防经济林生物灾害的关键。
良种壮苗是首先要把好的重要一关,在引进外地良种投入生产之前。必须经过试种和生产实践,证明确属良种的才予以推广种植,以避免“良种不良”的现象发生,从而延误生产,造成损失。比如良种培育、苗木嫁接、定干整型、配方施肥以及疏花疏果、高接换优、防治病虫等,从生态角度提高产量和经济林的抗灾能力。要根据上海地区自然环境、生产条件、经济基础的不同,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发挥当地资源、技术优势,面向市场,建设名、特、优经济林生产基地。既可实现集约型经营,又能确保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 为经济林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3.2 加强经营管理,科学指导防治虫害
经济林生物灾害管理应围绕经济林稳产高产和质量提高,立足预防措施的正确运用,以提高无公害防治率和降低损失为主要任务,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抓起。把有害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工作贯穿于经济林经营的各个环节。推进经济林生物灾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控制经济林生物灾害严重发生的势头,促进林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1)加强抗性育种。培育抗逆性和抗病虫能力的经济林新品种,品种选育、推广时建立有害生物抗性指标,不要推广种植对主要有害生物高感的品种。在经济林经营过程中,管理措施是最根本、最经济的防治生物灾害的办法。通过科学管理可提高树体的抵抗力,有效控制有害生物侵害,合理施肥和排灌,可增强树势,减少有害生物发生。搞好果园卫生,及时查找和剪除病虫枝梢,摘除病虫果等,可减少侵染源。这些管理措施既经济又环保,一举多得。在经济林栽培过程中,要重视每一个环节并加强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森林防护部门要加强主要经济林产区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设立咨询窗口,及时向林农病虫情预报信息,提供生物灾害预防控制技术与注意事项咨询,指导林农科学防治有害生物。
(2)要以预测预报为基础,把握关键防治时期。依据害虫的发生规律抓住防治的关键时期,虫害防治要在害虫抵抗力最弱的虫态、暴露易防治时或虫体群集时进行;病害防治也要把握侵染循环的最佳防治期,早防早治,以取得最佳防治效果。
(3)保证经济林产品质量,选择生物措施或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在必须使用化学农药时,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在确保产品无农药残留的前提下,应当交替用药,提高防治效果。同时,要创建相应的专业协会,实现共防共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高经济林有害生物治理成效。
3.3 加强检疫拦截,严防外来物种侵害
外来入侵物种具有生态适应能力强、繁殖能力强、传播能力强等特点。被入侵生态系统具有足够的可利用资源、缺乏自然控制机制、人类进入的频率高等特点。外来有害生物侵入适宜生长的新区后,其种群会迅速繁殖,可能会比对现行经济林形成完全生长优势,也可能带来新的不可控病害。因此要积极开展有害生物危险性分析,提高植物检疫科学性,加快检验检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变以坐等拦截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检验检疫方法,建立健全风险分析和分类监管机制,按风险大小分类管理各种外来生态因素。严格检疫执法,严密拦截危险性有害生物入侵,防范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
参考文献:
[1] 王立新.论我国经济林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J].现代农业, 2008(3):62~63.
[2] 何 方.我国经济林产业化建设的思考[J].林业经济, 20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