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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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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贸市场规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恩施市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做强商贸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开拓农村市场,强化市场监管,力促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统筹网点布局,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依托恩施市的区位、产业、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布设城乡商业网点,着力构建“一主两副四带六区”的整体商业格局。凭借旅游“井喷”发展之势,积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带动二、三产业迅猛发展,推进现代商业繁荣。全市现已建成各类商业网点近3万多个,其中,三星级以上住宿餐饮企业15家,4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7家,2000平方米以上大型专业市场13家,限额以上流通企业120家,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企业9家,加油站(点)50家,农贸市场24家,商品交易市场6家,特色商业街(区)5条,打造了舞阳坝、航空路、金桂大道三大城市商圈。“十二五”期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9亿元,是2010年的333倍。

(二)丰富经营业态,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培育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和“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农家店等经营业态,初步形成了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市场体系,新型流通业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全市相继建成武陵国际装饰城、硒都茶城、华硒女儿城、宜昌国贸、国际汽车城等大型商品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改造建设工程”覆盖17个乡(镇办)集镇和180个村;村、社区、第三方平台、便民服务、跨境电商竞相发展。

(三)补强农村短板,市场主体日益多元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理念,破除过去长期以来“重城镇、轻乡村”的传统思想,做强做大农村市场。目前,全市除传统商业组织外,相继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特别是随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的发展壮大,有近10万名农村经纪人活跃在乡村,主要从事农产品流通、科技、信息等一系列中介服务活动,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和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农村流通领域,成为农村市场重要的新的主体。近年来,高山反季节蔬菜、道地中药材、特色畜禽、恩施玉露茶、富硒大米和马铃薯等知名农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大中型城市,山野菜、植物淀粉、茶叶、中药材、土家织锦等农副产品常年出口创汇。

(四)优化公共服务,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系列指示及商务部《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精神,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加强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城区及重点乡镇商业网点规划,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产品交易展会,加强商务综合执法和行业监管,推动城乡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流通业的有序竞争。今年以来,市政府奖励成长企业、突出贡献企业1248万元;组织全市76家企业512个富硒产品、特色农产品参加第三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展,总成交额13亿元;对全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重要生产资料市场、重要流通企业进行监测,预防和减少市场波动,定期不定期对市场主体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二、制约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由于多年来受“重生产、轻流通”“重城镇、轻乡村”等观念误导,市场体系建O仍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城乡市场体系发育不平衡,缺乏项目支撑

农村商品市场发展缓慢,城区农贸市场急需改造升级。市场专业分区和特色不明,专业市场少、综合市场小、便民市场差。市场与居民区混杂,停车场、供排水等设施缺乏。农村流通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不够,农村流通领域吸纳社会资金有限。

(二)对市场的建设、指导和管理不够到位

全市商贸发展处于自发建设阶段,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市场重复建设问题。城区及乡镇少数市场档次不高,建设不尽合理,导致“有场无市”、“空壳市场”的出现;有的乡镇市场建设规模小、功能不全,甚至没有市场,导致沿街为市、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市场管理落后,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现象,影响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积极性。

(三)流通业态及经营方式相对落后

市场大多以传统零售和批发为主,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比重小,规模超市、专业店、专卖店数量不足;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交易少,各类批发市场电子商务技术普及

率低;大量的农村市场主体是个体工商户、营销大户和经纪人,经营条件简陋,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政策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乏力

涉及农村流通领域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商品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信用体系尚待建立,交易行为不够规范,交易成本较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部门重复检查,盲目检查,以罚款代管理,影响了商品流通的正常经营秩序。农村市场劣质商品流通、乱涨价、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民利益时常受到损害。

三、加强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厘清商贸流通市场发展思路

广泛宣传 “开放兴市”、“商贸活市”战略,凝聚建设商贸市场、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建设、扩大社会就业的发展共识。坚持把加快市场建设、推动商贸物流业发展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明确大力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引进现代服务业和若干个大专业市场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自主创新发展的原则,突出加强城乡商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专业市场五大体系建设,促进内贸流通繁荣,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达12%。

(二)完善商贸流通市场建设规划

立足区位、产业、资源优势,按照“一主两副四带六区”的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着力打造1个市级商业中心、2个市级次中心、6个区级商业中心。按照“控制总量、规划增量、优化质量”的原则,推进商业网点规划实施,突出以人为本,彰显城市特色,建好“城内大市场、城郊大卖场、城外大物流、城色街、社区便民店”。加快市场缺位的物流中心、仓储转运中心、菜市场等重点商贸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商务、建设、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使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建筑设计符合国标和全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三)大力培育各类商品市场体系

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农超对接等惠民工程建设,推广农产品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商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构建市级核心商贸中心、乡镇区域商贸中心、乡村商品销售网点配套的市场体系。依托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培育1-2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结合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社区便民市场。结合旅游发展,在城区旅游集散地建设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在各旅游景点新建一批旅游商品交易市场。Y合商业网点规划布局,进一步改造现有专业市场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家具建材、二手车、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等专业市场,逐步形成与全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市场集群。

(四)切实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简化商贸流通市场和物流业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为培育市场体系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应为市场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不得对重点专业市场进行多头重复检查,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重点解决市场“脏乱差”和“假冒伪劣”问题。推行亮证经营、售货信誉卡制度,开展“消费者信得过摊位”、“星级文明经营户”等评选活动,引导市场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

(五)强化政府市场建设主导作用

新型农贸市场规划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粮食流通 面临问题 体制改革

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粮食市场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阶段的粮食市场体系主要由初级市场(如农村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组成。改革开放以来,粮食集贸市场发展得比较快,早在1993年就达到了8万个,交易金额由1978年的20.1亿元增长到1995年的904亿元,这为搞活粮食流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农村粮贸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多数农村缺乏专门的粮贸市场,只是在农贸市场街道中间划定一块地盘进行交易,没有柜台、没有米仓和粮仓,更没有公平秤,设施简陋;二是管理不善,存在着非法交易活动,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粮食批发市场是建立粮食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批发市场的建立意味着大批量的粮食涌入市场,通过公开的形式形成公正的价格。我国于1990年在郑州市建立了首家国家级粮食批发市场后,全国又陆续建立了近10家省级粮食批发市场。从近几年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粮食批发市场存在如下问题:

批发市场缺乏统一的布局规划,而且现有批发市场主管部门多,形成多头管理,地方、部门割据,使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导向作用;市场准入存在明显的主体歧视,非国有粮食企业进入批发市场的障碍较多;批发市场法规不严,市场管理者往往参加交易;交易不够活跃,在区域间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作用受较大限制。

此外,粮食市场还缺乏具有辐射性的交易场所,市场供需信息不充分,难以形成价格发现功能;市场法规建设滞后,导致市场管理规范化水平不高,在实际管理中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国有粮食企业以及其他粮食经营主体都缺乏规范化的约束,为粮食市场埋下动荡的隐忧。

粮食流通市场信息服务薄弱

市场信息化建设落后 一方面,由于粮食流通市场竞争主体经济效益不佳,信息意识淡薄等原因,大多数生产者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落后,致使市场信息情报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缺乏将政府、市场、客户和生产者连接起来的信息网络,市场供求信息难以共享,导致批发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无法有效利用。

对农民的信息指导难以到位 虽然农业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络,但网络在乡村出现断层,使农民收集信息成本增高。另外,由于粮食作物播种时令性较强,信息滞后对粮食生产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使得粮食生产与销售脱节,结构性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

粮食宏观调控主体分散 新的粮改方案规定,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粮食事权划分,建立和健全中央和省级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从而把本应属于中央的宏观调控权分给了省级政府,而省级政府又按照中央的模式,把调控权利进一步下放和细化,使得地、县,甚至乡镇都有一定的调控权利,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调控主体。由于过于注重责任的层层分解,每一级都一分了之,对当地粮食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没有认真研究,造成权利不统一,粮食政策也就难以贯彻落实,国家对粮食市场的调控难度也就随责任的分散而加大。

粮食宏观调控工具不灵活 国家进行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是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但是由于存在多级粮食储备,而且国家储备和商业储备没有分开,因此,粮食宏观调控的工具往往失灵。政府对粮食市场最重要的调控工具是粮食储备,然而,由于储备任务层层分解,中央、省、地、县储备同时存在,粮食市场有多个不同的调控主体;又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使得中央的宏观调控与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调节、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产粮区储备和销售区储备在市场调控中相互磨擦,甚至产生矛盾,使调控行动难以一致,甚至形成地方与中央逆向调控。

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与支持保护政策混同 粮食的宏观调控是临时性的政策措施,而粮食的支持保护是长期的制度。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着以粮食宏观调控来代替粮食支持保护的问题,以暂时性的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达到粮食支持保护所追求的长期目标,以粮食宏观调控的成本代替粮食支持保护的成本,这就不仅使粮食宏观调控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而且粮食支持保护也可能不到位。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设想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长期以来,我国在粮食流通体制中偏好于行政力量,不善于利用市场来达到目的,各级粮食部门也有依靠行政手段管制粮食资源的传统、经验和惯性,而如何按市场经济规律对粮食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却显得不足。

从这个角度来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是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让市场价格起基础性作用 改革粮食调节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以前的粮食流通体制不管是收购环节,还是批发环节,都是以行政管制为主,排除了竞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就是要放开粮食市场、粮食经营和粮食价格,在收购环节和批发环节让市场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

将宏观调控权利回归 改革粮食调控方式,让中央政府及其执行部门具体执行粮食宏观调控的职能。

将国有粮食企业变成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 在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将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或者政府的行政职能剥离开来,让其真正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从新体制长期作用的角度来看,粮食市场化只是为了实现长期目标的一个手段或者一个工具而已,对于改革后建立起来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也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真正要实现的目标。

保证粮食稳定供给

保证粮食稳定供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稳定粮食供给一是要有充足的粮食,以满足需求;二是供给方式平稳,价格相对稳定。我国粮食供给主要立足国内,而国内的粮食生产主要取决于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和资源的保证程度。因此,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调动他们的种粮积极性。

保证粮食经济安全

粮食一旦出现问题,要么国家受损害,要么国民挨饿,最终造成社会动荡不安。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保证粮食经济安全更是重要,这也是新的粮食流通体制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

培育多元化的粮食市场主体

当前的粮食流通市场上,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发育尚不充分,粮食市场的竞争也不完全。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凡符合条件并且遵守既定规则的企业和个人均可从事粮食的经营活动,但必须严格界定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国家在信贷、运输和仓储等方面要给予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与国有粮食企业同等的待遇,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更应当平等对待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对于那些有信誉、有能力偿还贷款的经营主体都可以给予资金支持。在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粮食购销合作组织,在国家的引导和鼓励下它们能够成为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从而逐步改变农民在粮食流通竞争中的被动地位,保护自身利益。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形成后,可以在粮食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粮食市场的发育,有利于形成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相结合、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相结合的较完备的市场体系。

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粮食初级市场是粮食生产者以生产的粮食商品在农村或城镇同消费者和经营者直接进行商品交换的交易场所,它是粮食市场发展的低级形式和最初形式,也是由小规模粮食市场向大规模粮食市场、零售市场向批发市场、现货市场向期货市场过渡的起点。因此,构筑粮食市场体系首先要建立和发展初级粮食市场。培育粮食初级市场需遵循的原则是立足产地,便利粮农;公平交易,有序运行。

粮食批发市场是一种开放型、全方位的大市场,是多条商品流通渠道的联结点,具有经济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长处,其竞争性强、透明度高,市场信息传播范围广。笔者认为,在统一规划下,应该积极培育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引导大宗粮食贸易进场交易,鼓励用粮企业到批发中心协商成交,支持国有粮食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民联合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几个运作规范、功能齐全、交易集中、现货期货都运营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或交易所,真正发挥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交易、集中竞价、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成本的功能。

期货交易市场的价格能及时反映商品潜在供求关系变化和供需双方对未来市场供求关系的共同预测,期货交易能够使价格发挥事前调节的作用,增强价格调节的弹性,从而减少粮食生产经营行为的盲目性。由于期货市场是一种组织化程度和运作技术更高的市场,发展粮食期货市场需慎重稳妥,不能盲目行事。这就需要做到:首先,大力发展现货市场,从而形成有效运转的市场机制,条件成熟后,将现货市场转为期货市场;其次,为保证期货市场规范运作和便于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需建立严格的期货经营准许制度;再次,有完整的组织形式和严密的法规制度,实行有效的管理。

规范发展的期货市场有助于现货市场的健康运行,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会使期货市场更好地发挥其规避风险、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等功能。我国的郑州市和上海市两个期货市场是比较成功的,可以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期货交易,从而形成以全国性的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少数期货市场为示范,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初级市场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的粮食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粮食法制体系

粮食的市场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公平的竞争才能真实地反映出粮食的供求关系,才能真正调节粮食合理、有序的流动。竞争的公平性,必须有健全的市场法规体系作保证。因此,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过程中,需加强粮食市场法规体系的建设,改善和强化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市场规则,使市场信号能正确引导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做出合乎市场规律的判断。

粮食市场秩序混乱和价格的波动,除了政府宏观调控乏力之外,很大程度上在于粮食法制体系不健全,致使市场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约束,在市场利益的驱使下,经常表现出非理,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导致市场的波动或对市场的波动起推波助澜作用。

因此,要想真正构筑起“一主多辅”的多渠道粮食流通体制并确保其良好运作,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粮食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获准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对进入粮食市场的各类主体进行审查、登记和依法管理,根据其仓储设施、资金渠道、财务制度的具体状况,核准其经营资格,规定经营范围,明确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规范粮食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规定一切获准进入粮食市场的利益主体均要遵守粮食交易合同法,依法在粮食批发市场进行粮食交易,省际间的大宗粮食贸易要进入国家级批发市场;建立健全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的法律,维护公平竞争,抑制垄断组织和垄断势力;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也要有法可依,制定粮食储备法、粮食风险基金法和粮食进出口法,确保宏观调控措施及时有效。

增强国家对粮食流通体制的宏观调控能力

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粮食流通只由市场调节,国家放任不管,无数国内国际的实践多次证明,不论何种经济制度下,粮食的生产与流通都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从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全局看,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着新的粮食流通体制的运行状况。因此,在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时,抓住建立国家专项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的有利时机,逐步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能、责任和利益,建立起吞吐灵活、储存安全、调用畅通、运作高效的储备粮管理体制和调控机制。

粮食生产方面 加强对粮食耕地面积的保护,使粮食耕地面积稳定在16.56亿亩以上不再下降;用合理的粮价引导农民发展生产,逐步扩大对商品粮基地的建设,提高基地的商品率;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促进粮食企业与农户的联合,以增强粮食生产经营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方面 根据我国国情、粮情和财政承受能力,可以按产区3个月销量、销售区6个月销量确定粮食储备规模,以应对突发事件。

粮食外贸方面 适度的粮食进出口是实现粮食总量平衡、价格稳定的手段之一。加强内外贸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发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积极作用,使进出口真正成为国内粮食市场的“调节器”、“稳定器”。

参考文献:

1.王晓明.粮食流通的比较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新型农贸市场规划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赣南脐橙;物流系统;问题;对策

一、赣南脐橙产业集群下的物流系统现状分析

脐橙生产者(果农)将脐橙从果园采摘回来,部分零售商有脐橙的需求,则脐橙直接销售给他们。而大部分是通过信息共享中心,比如说批发市场、城市的物流中心、交易中心得到市场信息,果农通过自建的小型运输系统或者由第三方物流将脐橙运到水果批发市场或者脐橙加工厂,将脐橙鲜果销售给有需求的水果批发市场和脐橙加工厂,而零售商、大型的超市则从水果批发市场购进鲜果或者脐橙的深加工产品,然后最后才销售给终端的消费者。虽然这中间有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但都是比较粗放,不但物流技术设备落后,容易造成大批鲜果在装卸、运输途中损耗,而且整个物流系统缺乏连贯性和整体性。加上缺乏冷藏冷冻的技术设备,很多鲜果无法保存,也就进一步遏制了脐橙市场的扩大。对开拓国内其他省市市场甚至国际市场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二、江西特色农产品(脐橙)物流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1)脐橙物流的成本问题。赣南脐橙大部分为单户经营的形式,脐橙的生产销售没有达到规模效应。由于果农无组织的分散凌乱销售方式,极少考虑物流的合理规划,未经过整合的物流体系容易导致果鲜的流通时间长而不稳定,物流成本走高。同时脐橙生产的季节周期性及脐橙保鲜的重要性决定了脐橙在物流过程中既要时效性,又要防高温、防腐、防潮、防冻、防虫害,在运输过程中还要防挤压,放磕碰,注意轻拿轻放等特殊要求。一定程度上使物流成本提高。(2)脐橙物流设施规划和物流技术落后,造成了物流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赣南脐橙物流技术设备水平低下,道路交通运输能力、运输设备不满足运输的要求,水果批发市场和物流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储存保险冷冻技术欠发达,对鲜果的深加工层度低。赣南道路交通覆盖面不健全,赣州市近几年基本实现了公路村村通,但不少通向果园的道路等级低,路面的状况差,大吨位的车辆不能实现直达果园,果农必须通过运用小货车把脐橙从果园和大吨位车辆之间的转运,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成本,还提高了损耗率,减少了果农的收入,延缓了鲜果的流通。(3)脐橙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未被重视且不够完善。虽然在振兴苏区的号召下,政府部门着力构建了少量的农业信息网络,但通讯网络覆盖密度不足,电子商务未得到重视和开发。相对于在城市来说,农村的通讯建设滞后,尽管相对于前些年农村通讯建设的发展速度较快,但互联网只延伸到县级,在乡、村出现断层,而大部分果农和果园都分布在乡村,是果农获得信息的渠道不足,导致农业物流信息共享度低,信息更新不及时。(4)脐橙生产分散程度比较高,产业集成层度低,未形成产业联盟,脐橙物流的标准化低。赣南地区脐橙主要销售渠道通过批发交易市场销往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但脐橙批发市场建设滞后,赣州的脐橙批发市场在市场规划,交易方式,准入制度方面都比较落后。交易市场体系尚未基本形成,信息网络的不健全,鲜果的价格、流向不稳定。赣南脐橙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设机制不健全以及建设未得到贯彻落实,导致赣南地区脐橙物流联盟的滞后,果农销售果品一般都通过批发市场,缺乏一个健全标准的物流流程,导致物流速度的减缓。同时非物流联盟就需农户自行联系第三方物流,各农户的果品数量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造成物流资源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浪费。(5)脐橙物流社会化与市场化程度低,第三方物流发展缓慢。果农生产依旧依赖于自营物流,虽然他们向运输企业或仓储企业寻求服务,但这些都仅限于一次性和临时、分散的物流服务,本质上仍然追求自己内部生产与物流的结合,制约了第三方农业物流的发展。

三、江西特色农产品(脐橙)物流系统相关问题的对策

(1)提高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政府应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物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适度的环境,积极支持脐橙物流基地、保鲜冷藏设施设备和信息共享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并逐步实现物流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着力改善与脐橙等农产品流通密切相关的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条件,提高物流道路网的通达度,确保产品的运输道路畅通无阻,使果农的产品能够及时快捷地从产地运出来,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扩大互联网的覆盖率,为农产品物流提供良好的软件环境和信息支持;大力推广先进物流技术,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要建立完善的脐橙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就必须推进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加快脐橙物流走向信息化的步伐。首先,信息流是带动整个系统运作的动力,要使市场需求信息在各接点准确及时地传递,就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其次,从另一个角度说可以让果农根据市场信息的反馈去指导脐橙的合理生产。再次,应该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信息平台,从物流成本降低的角度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最后,要成立由农业、交通、气象、供销等部门参与的市场预测预报体系,为市场提供服务。(3)提高脐橙的产业集成度,积极建立脐橙的物流联盟,开创一个标准化的脐橙流通的物流体系,同时增强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度。以拥有全方位核心实力的企业为联盟的核心,将赣南地区的物流企业进行整合。通过信息整合中心将非核心物流企业以及果农以及合作的其他物流组织获取的市场信息进行整合,达到信息共享,然后将整合后的信息汇总到共生平台——核心企业战略决策层,战略层经过整合分析后,制定出战略决策。运作中心就收到战略决策后,设计出一个具体的最佳操作方案,分配联盟内的物流企业进行运作,销售终端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进行信息的二次收集。另外,联盟管理中心是对整个联盟进行协调管理,尤其是对核心企业及战略决策层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整个联盟持续有序的发展。(4)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推动脐橙流通的物流外包,降低物流成本。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先进的、电子化的交易方式在被广泛用于经济与生活各个领域的同时,也使第三方物流这一新型生鲜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实施成为可能。脐橙的第三方物流是由专业物流企业来连接脐橙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新型物流模式,其基本的物流程序是生产者(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消费者。第三方物流企业能通过建立信息网络系统,提高脐橙产销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速度,并借助信息网络系统将供应链各环节连接起来,形成产销间信息的直接、快速传递,促进供需平衡。(5)冷链物流系统的建设。脐橙的在流通过程中的保鲜度要求物流系统有一个标准化的冷链物流体系来支持,目前赣南地区冷链物流系统不完善,需要逐步完善,建立专业化的冷藏仓库及冷冻物流车队,配备专业的冷藏车,政府部门在支持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同时,要加大对这方面的支持力度。物流企业还要加强对冷链系统各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以及对物流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参 考 文 献

[1]陈茂强.基于快速反应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研究[J].商业时代.2008(19):86~87

[2]李春艳,周德翼.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0(4):1004~1007

[3]王静.新农村建设中农产品供应链信用风险特征及其防范[J].经济问题.2011(2):86~90

新型农贸市场规划方案范文第4篇

截至2010年底,郴州市银行卡总量4674260张,较2008年底增长42.10%;布放ATM机408台,较2008年底增长49.45%;安装POS机3671台,较2008年底增长548.58%;签约特约商户2795户,较2008年底增长302.74%。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城乡不平衡现象突出:

1.银行卡发行总量迅速增长,但发展结构不均衡。2008年以来,银行卡发卡量逐年提高,2009年、2010年均以超过18%的增速稳步增长。按城乡区域看,2010年末郴州市城区与县域及以下地区银行卡拥有量分别为232.77万张、234.46万张,城区与县域差距不大。从人均拥有量看,2010年末郴州市人均拥有银行卡1.02张,其中县域人均拥有银行卡为0.62张,城区人均拥有银行卡为2.84张。郴州市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9张(全国人均为1.81张),其中城区人均拥用银行卡量较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多1.03张;县域人均拥有量较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少1.19张。按发卡机构看,邮储银行占比最多,为26%;其次为建行、农行,占比分别为24%、17%,中行占比最少,为6%。

2.银行卡受理市场稳步发展,但城乡差异大。截止2010年底,郴州市每万人拥有ATM机数量、POS机数量、特约商户数量分别为0.89台、7.98台、6.08户。其中ATM机万人拥有量高出全国水平0.69台,但POS机和特约商户万人拥有量分别较全国水平少16.72台、10.09户。按区域看:布放ATM机,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56%、44%;布放POS机,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71%、29%;签约商户,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70%、30%。按金融机构看:ATM机布放情况:新型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布放ATM机最多,占比25%;其次是建行、农行,占比分别为23%、19%。中行最少,占比只有9%。POS机安装情况:农行占比最多,达31%;其次为建行、工行,分别为18%、17%;信用社占比最少,仅为9%。签约的特约商户情况:农行占比最多,达31%,其次为建行、工行,分别为28%、21%。邮储没有签约的特约商户。

3.银行卡受理市场(POS机)交易额逐年增长,但交易量高度集中在城区。近几年来,郴州市POS机总交易额呈快速增长势头,2008年、2009年、2010年POS机总交易额分别为35.2亿元、64.5亿元、100.2亿元,分别占郴州市当年社会零售总额的12%、18.4%、24.5%。分区域看,县域发展快于城区。2008年县域POS机交易额仅为5.7亿元,到2010年POS机交易额则达到23.3亿元,较2008年增长308.8%。县域POS机交易额在总交易额中的占比也逐年提高,由2008年的16.2%上升到2010年的23.3%。

二、银行卡城乡发展结构不均衡原因分析

1.政策因素:法律规范不健全、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准入机制不规范,各收单单位对商户准入条件把握不一致;二是手续费扣点选择不规范,为争取客户,在行业选择时套用非主营业务范围来选择低扣点手续费;三是机具布点不规范,未严格按照相关证件中的地点布放机具。

2.服务因素: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业务培训不到位、机具维护不及时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受理市场的拓展。一是县域金融机构大多未设置银行卡受理市场业务部门和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兼职人员因专业水平不足,无法规划、推动市场发展。二是各银行机构对银行卡受理市场虽有任务,但不做考核,各行对市场的拓展压力不大、动力不足。三是对商户的收银员业务培训不到位、不规范,同时,商户收银员队伍不稳定,使得收银员在受理银行卡的操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操作,影响了受理的及时和通顺,给持卡人带来一定不便。四是银行卡机具出现故障后,各发卡机构由于人员、技术力量有限,很多银行卡受理机具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复使用,影响持卡消费环境。

3.社会因素:宣传力度和方式欠缺,群众对银行卡消费认同度不高,影响银行卡受理市场拓展。一是方式单一,多为柜台解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榜公告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介平台宣传不够,未能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社会性的整体宣传机制和氛围;二是宣传范围狭窄,多局限于营业网点内或城区街道,少有深入农村、企业、集市等农民密集处;三是缺乏对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针对性、差异性宣传服务。持卡人不能充分了解其功能,使银行卡成为存折的替代品,只用来储蓄,从调查数据上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银行卡从未进行过消费,从而成为“零消费卡”,甚至有相当部分未开通或未消费过一次,成为“睡眠卡”。2010年末郴州市共有睡眠卡40.63万张,占全部银行卡总量的9.79%。即使部分居民知道可以刷银行卡进行消费,但因不清楚刷卡手续费的承担者及手续费的收取规定,而对刷卡消费望而却步。

4.地域因素:作为现代化支付工具,银行卡在农村地区叫好不叫座。一是观念制约。广大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最喜欢的结算方式是现金,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便、简捷、不受骗,对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完成的经济往来不放心。二是能力制约。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尤其是农村现在留守人员多数为老年人和小孩子,平时接触金融业务的机会就不多,对银行和结算方式的认识局限于存取款和现金往来,加上农村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宣传和指导缺失,造成农村居民既无法正确了解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也不能接受和掌握新的支付方式。三是成本制约。银行卡年费、跨行交易及异地存取款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增加了农村居民交易成本,同时,POS机刷卡消费的手续费影响商户的利润。一旦收费标准高于或接近心理承受成本,商户就会拒绝受理银行卡。四是设施制约。目前,受经营成本和安全影响,各金融机构只在极少数经济发达的乡镇布放了银行卡受理机具,绝大多数乡镇支付机具为零,农村居民持有的银行卡只能用于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

三、政策建议

1.国家政策上的扶持。一是完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准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对银行卡交易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加强对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银行卡犯罪的认定和惩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控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中的风险;放宽县域及以下受理市场的准入机制。在目前县域及以下银行卡及受理市场培育和发展的初期,可以适当考虑结合各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条件,适当放宽县域及以下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准入条件。二是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村地区受理市场建设提供专项资金;把农村受理市场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政府投资计划,支持农村地区POS、ATM等终端布放;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形式对从事POS机具投入、布放和维护的第三方机构给予补贴;财税部门制定“商户手续费税前列支”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于优先承担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一定期限的市场保护政策,以维护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受理市场的利益,提高第三方机构培育农村受理市场的积极性。四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总量的实际情况,按行业、分档次细化手续费扣点,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商户参与银行卡及受理市场的积极性。尤其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商户,适当降低手续费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