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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审计发展近况
进入80年代,中国和各省都成立了工程审计协会,各省工程审计单位挂靠在设计院,一个单位两个牌子,负责项目的机会研究、项目建设书、项目初可研、可研等。工程审计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的工作基本上能进行多方案比选和优化。但由于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一样,对方案的研究有时是按客户要求只做一个方案,再搞一个陪衬方案,就算完成任务。审计人员未发挥出智力服务功能,没有做卅更优的方案来进行比较,失去了审计作用。虽然有些项目可行,但不是最优,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对审计工程师(投资)及执业范围、工程审计公司的资质和执业范围提出明确要求。
1.1审计工程师(投资)的含义
是以建设前期投资审计为主,兼顾经济建设全过程与投资审计相关的业务。在国际上,国外审计工程师是以从事工程审计业务为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统称,是搞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和阶段被分由不同的政策部门管理,为避免与国家已经确定的其他执业(监理、造价师等)资格注册制度重复和矛盾,我国在注册工程师名称上专门注上(投资)二字。因此“审计工程师(投资)”的含义为:以建设前期投资审计为主,兼顾经济建设全过程与投资审计相关的业务,并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资格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称。
1.2审计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范围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审计;行业发展产业政策审计;经济建设专题审计;投资机会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编制;工程项目评估;工程项目融资审计、绩效追踪评价、后评价及培训审计服务;工程项目招投标技术审计;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审计业务。
1.3审计工程师(投资)的职业道德素质
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尽职尽责;廉洁自律,不得索取和收受礼金和其他财物,不谋职务之便;坚持独立、客观、公证;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防止直接、间接抢别的审计工程师已受托的项目任务;审计工程师(投资)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接受国家和行业对本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1.4工程审计公司(单位)的资质
甲、乙、丙级工程审计单位执业资格证书均由国家计委审定签发。
1.5工程审计合同的执业范围
甲级工程审计单位承担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建设规划或专题审计和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审计业务。乙级工程审计单位可承担所在地区内规划或专题审计和中小型项目的工程审计业务。丙级工程审计单位承担所在区域内的小型项目的工程审计业务。
2.工程审计内容
工程审计内容包括:规划审计和专题研究,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和决策。
2.1投资机会研究阶段审计
投资机会研究也称投资机会鉴别,主要审计内容:分析投资动机、鉴别投资机会、论证投资方向和项目的机会论证分析,重点是投资环境分析。研究方法:靠经验进行粗略地估计,不作详细的分析计算,建设和生产成本的估算主要参考类似项目套算,其精度在±30%左右。
2.2项目建议书阶段审计
项目建议书也称初步可行性研究或预初步可行研究,是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方案作进一步市场、目标、效益论证,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判断。判断项目的设想是否有生命力,并提出投资决策的初步意见。主要审计内容:项目目标及功能定位、产品市场研究、规划选址和项目建设方案的构思与论证。研究重点是市场分析,并对项日方案进行初步分析。此阶段的投资估算和成本估算一般采用指标估算法,较粗略,精度在±20%左右。
2.3可行性研究阶段审计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论证内容:投资必要性,技术、财务、组织、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行性,风险因素及对策等,对项目进行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项目可行与不可行。投资估算精度在±10%左右。
2.4项目评估阶段审计
项目评估是根据客户要求,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目标,对投资项目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判断、权衡各种方案的利弊,向政府决策部门或投资人提出明确、科学的评估报告。
2.5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审计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融资、工程设备的采购、工程开工准备。
2.6项目实施阶段审计———项目跟踪评价审计
项目跟踪评价也称“中间评价”,指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国际上称为“绩效评价”。这部分工作在我国是由工程监理来完成的,主要完成的工作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对工程监理与各有关部门工作的进度、合同争议、设计变更、施工等问题进行协调。
2.7项目建成后的总结与评价审计
主要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审计。2.8项目管理审计项目管理审计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开拓项目管理审计业务。目前国际上已形成的模式有:(1)建没单位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如基建办、筹建处、指挥部等。(2)委托审计公司协助业主进行管理。由业主与勘察设计、设备供货商、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审计公司协助业主工作,这是国际最通用的形式。(3)股计———采购———建造———交钥匙模式。(4)管理承包模式。(5)建造———营运———移交(BO工)模式。
3.工程审计采购方式
国际工程审计服务采购方式有两种:招标方式和直接委托方式。我国《招投标法》没有对各类建设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前期)的审计服务内容做出必须进行招标的规定。因此,业主可以通过招标方式,也可以通过直接委托方式选聘信誉良好,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审计公司完成审计服务。对要求承担严格保密的军事等工程审计可以直接委托。工程审计的采购方式主要以合同协议为约定,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服务。
一、市建筑安装、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现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税收属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南政发〔〕137号)精神,市地税局于年7月下发了《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税收属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南地税发[]174号)。目前市对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的这种管理方式,符合了市政府关于税收属地管理的规定,利于协调与政府和财政的关系;方便了纳税人实行集中申报,不需在不同的城区多头申报,也优化了纳税服务;基本避免企业到不同城区进行重复注册,虚增户数现象;同时在注册地集中申报有利于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实行征管档案一户式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至年3月止,市(含市辖县)登记在册的建筑安装企业2,339户,房地产企业1,269户。*年建筑安装行业征收入库营业税59,782万元,占全局营业税收入的23.96%;房地产行业征收入库营业税94,339万元,占全局营业税收入的37.81%。
(一)征管模式
从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范围内房地产项目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地方税收,实行按项目进行征收管理。具体规定为:
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完工(完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不含外来施工企业项目),各地方税收仍由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税款缴入注册地城区(开发区),并执行相应的财政体制。
2.年1月1日以后新批准及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律由户籍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以下简称征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费、土地增值税,税款分税种和分预算级次分别缴入项目所在地城区(开发区),其他地方税收统一申报缴入户籍地城区(开发区),并执行相应的财政体制。
对市区范围内年1月1日起新批准及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申报时必须按项目填写报送《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申报多个项目的,应按不同城区(开发区)分别填列申报。
3.外来施工企业:外来施工项目的税收,除所得税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桂地税发〔〕209号)进行征收管理外,其他地方税收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税款缴入项目所在地城区(开发区),并执行相应的财政体制,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二)管理办法
目前我市对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税收实行“三级”监控管理办法。具体为:
1.市地税局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征收管理单位的税源监控的业务辅导、检查监督和工作协调及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系统管理等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和通报有关房地产企业税源监控管理的有关情况,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从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属自治区级、市级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准建项目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传递到各城区(开发)局,同时,加强与各城区(开发)的联系,配合协助开展有关税源监控的管理工作。
2.各城区(开发区)主管地税局。主要负责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税源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税收管理员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的管理和对税源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的监控和考核,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定期查询、统计和分析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开况、楼盘销售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税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项目税源的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掌握企业的“项目开发”情况,对房地产项目的楼盘建设、销售、建筑安装项目工程进展及应缴、已缴税款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监控,及时将项目信息采集、审核、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监控管理;对列入税源监控管理的欠税,要采取措施清缴入库;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税源监控的有关信息资料,要做好存档工作。
(三)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
目前,市地税局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也初步纳入了税务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虽然《信息系统》的“房地产建筑安装明细管理项目”功能还比较简单,但市地税局在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的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那就是:在硬件设备方面,目前市地税局已经拥有3台小型主机,市局与各城区局、县局已经实现2兆光纤网络的数据集中,并且市的所有城区局已经实现了人手一台计算机,县局的主要分局也基本实现了人手一台计算机,这就为局升级、改造现有房地产建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或引进、移植外省地税局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市建筑安装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征管模式执行一年多来,解决了纳税评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多头管理的问题,但在注册地税务机关集中申报方式,对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来说,对项目地不归其管辖的税收只负责开票但不入其城区金库,且对项目不进行管理,不利于注册地主管税务机监控和掌握工程的进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税收征管秩序不完善。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的税收在地方税收中尤其是的第二产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市为例(包括六县),近几年来,建筑安装业税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比例在20%以上,在第二产业地方税收收入比重中所占的比重更是高达50%以上。在现行的财税管理体制下,出现部分地区为确保自已全年财政收入、投资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给各部门各单位下达了协税计划任务,造成各地区、各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争税、抢税,甚至擅自减免税的不良现象。建筑安装企业乘税收征管秩序混乱之机,一方面利用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钻空子,为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跨地区挂靠进行税务注册登记。另一方面利用建筑安装工程所跨的时间较长,税款征收的额度较大,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局部利益到异地拉引税款,给纳税人以回扣或其他好处,造成税负不公平和税款的流失。
(三)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市地税局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也初步纳入了信息化管理,但《信息系统》的“房地产建筑安装明细管理项目”功能还比较简单,仅能满足项目开工、竣工、纳税申报情况的基础管理,还不能通过网络监控功能,实现机构所在地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之间信息管理一体化;不能解决发票信息与纳税申报中税票信息、发票信息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信息、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建筑企业发票信息与建设单位发票信息,以及总局拟实行的“双向申报”方式中,劳务地与机构地税务机关申报表的审核比对功能;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改建、停缓建、工程进度、付款进度,以及转分包情况,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
(四)外出经营管理不规范,异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建筑安装企业大都异地承包施工,新征管法虽规定了外出施工业户的报验、登记和按期申报制度,但建安企业施工时真正能办理的却寥寥无几,等工程决算后再开票缴税的情况似乎约定俗成,异地经营户的登记、报验、申报制度缺乏体制保证。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工商信息交换得到本地固定经营业户的有关登记信息,但对异地经营情况只能靠纳税人自觉办理报验登记、申报,税务部门异地的实地核查又难以操作,外地工程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
(五)由于适用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内容多,填写复杂,有部分纳税人认为填写和理解较困难,因此目前建筑安装房地产业纳税人填写、报送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填写效果不理想。
(六)目前市地税局尚不能和房产、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实施联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三、加强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针对当前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市地税局*年7月对*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税政管理及征管信息化建设考察学习情况,现就如何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征管力度,促进税收收入提高,提出几点建议。
(一)施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属地化管理。要实现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管理的有效突破,是施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属地化管理,即按照不动产所在地和劳务发生地原则,由各个城区(开发区)局对其行政(经济)区域内的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实施税收征管。在当前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税收管理日趋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信息技术对税务管理的核心支持地位日益突出。要赶超先进就必需全面实施科技兴税,加快推进项目信息化建设步伐,加速地税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信息化的发展,缩小与国内先进省份在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差距,增强税务管理的科技手段。改变过去建筑业各税种分割管理的弊端,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提高管理透明度高,防止了暗箱操作,达到了阳光作业的目的。
(二)依托信息化手段,研发建筑安装业相关管理软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安装业管理势在必行。目前对建安行业的属地工程项目管理台账,从严格意义上讲仍只停留在手工管理上,税务部门对工程项目信息掌握非常有限,不同地区的税务部门之间,以及税务部门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必须的信息沟通,税收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开发建筑安装业管理软件,通过采集纳税申报信息、工程项目信息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信息,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大集中,达到有效监控。特别是有利于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与劳务发生地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对跨地区经营的纳税人实行有效监控。同时通过电脑实行数据稽核比对制度,即按季将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支付、发票收取等情况与施工建安企业的发票开具、申报纳税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进行稽核比对,判断施工建安企业应缴税费申报是否准确、及时、足额,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税源控管。通过人机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和规范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很大程度上防止外来施工企业的偷逃税现象。
在考察学习中我们发现,福建省地税局建筑业的税收信息系统,非常直观且贴近市地税局征管实际,其先进性和实用性及其强大的功能和涵盖力是无可比拟的,因此从现实的可能性和有效性看,最快速有效的办法就是移植改进福建省成熟成功的软件系统,这样可以事半功倍。如果引进和改良福建省地税局的《建筑业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议在整个系统的引进、移植过程中,尽可能的考虑其整体性,除依照地税管理信息要求必须作适应性调整的功能模块外,尽量避免做更多的改动。同时考虑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监理机制,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
一、基建工程管理及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近两年,公司以制度建设为出发点,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集中规模招标暂行规定》、《电网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及资产入账管理办法》,拟出台《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办法》、《集中规模招标实施细则》、《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工程相关管理制度,从工程投资计划、物资设备采购到结算审计、竣工决算、转资入账等方面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电网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一)电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模式
两年来,省公司相继成立了招投标管理中心、技术经济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等部门,财务部增设了基建财务处;重新界定了职责与权限,明晰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公司涉及基建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发展策划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基建部、生产技术部、技术经济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电网工程指挥部、物资管理中心等部门。发展策划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可研、立项以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等工作;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发标、招标及召集专家审评等工作;基建部是电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电网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初设及概算的批复、工程里程碑计划的制定以及110千伏电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110千伏及以下城网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技术经济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初设及概算评审以及项目后评价等工程技经工作;电网工程指挥部是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建设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管理与结算工作;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会计核算、竣工决算报告批复、资产入账等工作;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归口管理,物资集中采购、货款结算及增值税抵扣等相关工作。
经过上述职能分工及流程再造,现有组织机构已基本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工程管理的需要。
(二)电网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模式
省公司财务部下设预算、资金、资产、价格、会计、基建财务、评价稽核等七个专业处室,行使公司总部作为公司预算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经济活动监控中心的综合财务管理职能。基建财务处设置工程管理与会计核算岗位,配备专职工程财务人员,行使公司工程财务管理职能,负责工程项目资金计划审核、工程竣工决算批复等方面的工作。各供电分公司设置工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施工组织管理与财务核算工作。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由省公司直接组织建设,具体建设管理工作由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工程资金筹集、支付、决算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投产后资产移交项目所在地供电分公司管理、运行。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由各有关供电分公司负责建设,工程资金由山西省电力公司筹集、下拨,各供电分公司负责工程管理、资金支付、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及投产后运行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分包工程项目会计核算,财务部印发了《关于规范电网工程指挥部与公司所属分公司分包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分公司增设“上级拨入资金――工程项目资金拨入――××工程”、“在建工程支出-基建工程支出”等科目,核算工程建设资金的收支、结算情况,及时上缴工程项目节余资金,各建设单位不允许预留未完工程费用,使电网建设工程核算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降低了工程成本。
(三)电网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
1.筹资原则
(1)效益性原则:筹集资金寻求最优的筹资组合,以便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合理性原则:合理确定所需筹资的数量,一般根据山西各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和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电网规划的规模,合理布局电网输变电网架结构,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合理确定所需筹资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基本建设项目需80%的债权资本、20%的企业自有资本金,技术改造和小型基建项目全部为企业自有资本金。
(3)及时性原则:企业筹资根据企业资本的投放时间予以筹划,及时取得资本来源使筹资与投资在时间上相协调,避免筹资过早而造成投资前的资本闲置或筹资滞后而贻误投资的有利时机。一般是按照工程进度来安排筹资的具体时间。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分年度、月度用款计划来确定合同提款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可依据工程实际进度提前或推迟提款时间。
(4)合法性原则:企业的筹资活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约定的责任,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非法筹资行为给企业本身和相关主体造成损失。
2.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拨款筹资:上世纪80年代前,由政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以拨款的方式投资而形成。
(2)银行借款筹资:是山西省电力公司按照借款合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款项。目前主要借款有开发银行借款、农业银行借款、工商银行借款、建设银行借款、民生银行借款等。
(3)发行债券筹资:是按照债券发行协议通过发行债券直接筹资。目前主要债券有国家电网公司发行转贷给山西省电力公司的电网建设债券。
(4)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目前,山西省电力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的机构主要是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5)企业内部筹资:主要是通过提取折旧、提留盈余公积和保留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资本。其投资对象主要是电网项目资本金和技术改造项目。
(6)国外银行融资:主要是通过进口国外设备而形成的外国政府贷款和买方信贷,是山西省电力公司特定的筹资渠道。
(四)招投标管理与物资采购
2006年,山西省电力公司本着“简化流程、防范风险、职责清晰、分级管理”的原则,重新修订了《山西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实施细则》。2007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物资招标采购行为、提高物资采购质量、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物资采购管理实行“集中招标、集中采购、统一支付”。在山西省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神头二电厂)两个层面,严格实施“统一计划、统一招标、统一订货、统一储备、统一结算、统一配送”的“六统一”管理。物管中心根据集中招标的要求,从加强计划管理入手,积极主动跟踪各类工程计划及概算,掌握工程进度,做到事前掌握计划及概算,集中采购,事后完善资料归档及售后服务。不仅为山西电网及时高效地提供了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物资产品,保证了电力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为山西省电力公司节约了大量采购资金,降低了工程造价。
(五)工程造价控制
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基建成本,山西省电力公司从优化设计的源头做起,重视设备选型,深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评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设备安全的条件下,降低工程造价。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模板,结合山西省电力公司实际,全面实施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典型设计,同时将应用典型设计作为同业对标指标进行考核,初步形成了典设基本资料库。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中,加强了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开展对工程合同的有效审计,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
同时,不断加强过程控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统一招标确定中介机构,对35千伏及以上或单项工程价值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结算进行外部审计,努力夯实工程建设成本,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影响山西省公司基建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电网项目前期工作难度加大,部分项目批复严重滞后,影响工程结算、决算等方面的工作
电网项目在可研阶段需要取得国家对环评、水保、土地预审等批复意见。一方面,审批涉及国家级部门多,政府有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政府对电网项目审批监管严、工程造价审核细,导致电网项目前期费用上涨,前期批复工作无期限周期较长,前期工作难度加大。电网项目核准的速度远远不能满足开工需要,直接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合法性以及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方面的工作。
(二)电网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日趋紧张,影响建设工期和工程造价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电网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日趋紧张。一方面是工程的相关手续办理滞后与日益增强的行政执法监督产生矛盾,使一些提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被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工;另一方面是现有的占地赔偿机制、概预算定额与群众日益提高的维权意识产生矛盾。水土保持、树木保护、拆迁赔偿等费用急剧上涨,线路走廊费用成倍升高,因赔偿问题阻拦施工。今年10月1日,《物权法》出台后,此类问题将更加突出。上述原因,使电网工程建设屡屡受阻,成为影响电网建设工期、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
(三)招投标、物资集中采购与合同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山西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成立后,归口管理公司系统招投标管理、物资集中采购等方面的工作,建立了制度,明确了职责,规范了招投标管理、集中采购程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公司系统内没有形成物资管理、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审查、批复、资金支付、工程进度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工程集中招标和物资集中采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从2006年开展的“三清理一普查”活动发现,公司系统各基层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乱采乱购现象,导致库存积压物资过多、废旧物资账目不清等诸多问题。目前,省公司对各单位物资储备定额管理薄弱,无效资金占用问题仍然存在,统筹调剂作用不明显。在资金结算方面存在“两个不匹配”问题。
个别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齐全,部分后续增加项目未组织招标。
此外,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完整;二是个别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情况;四是签订合同时,存在包死价格现象,从而造成工程成本不能有效控制。对合同费用的调整不能完全做到事前控制、事中跟踪、事后审核,合同外费用管理不严格;五是有的项目施工决算不能严格按合同执行。
(四)部分工程项目暂估入账资产、工程结算、决算编制工作严重滞后
省公司基建财务处成立后,一方面,基建财务管理人员不到位;另一方面,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电网指挥部财务人员对基建项目管理、工程结算等业务不够熟悉,提前介入不够。省公司个别基建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与电网工程指挥部签订合同,并收取款项,个别设备安装单位协调工作不力,造成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接把关不严,使这部分工程结算、费用列支等有关财务结算资料移交不及时、不完整,影响基建工程结算进度。
2006年以前投产的部分电网工程项目资产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暂估入账,不便于按时计提折旧。大部分电网工程项目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结算、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批复等方面工作。
此外,工程竣工决算普遍存在“以概代决”的现象,如:部分工程项目投资较小,初设审定概算中车辆管理费不能单独购置整车,合同单位往往在决算时将费用预留,按概算列入工程竣工决算。
(五)工程费用控制不够严格
个别费用控制不力,存在单项费用超概算现象。
三、提升山西省公司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电网投资额度大,电网建设任务艰巨,电网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底子薄弱,需要公司领导大力支持,各工程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才能使全公司的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与提高。主要需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采措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包括电网规划、可研前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及结算、竣工决算等环节,涉及发策部、基建部、财务部、招投标中心、电网工程指挥部等多个管理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因此,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真正降低工程造价。
1.合理安排投资结构
在投资规模一定的前提下,一是要科学安排电网网架结构,确保全省输、配电网协调发展,确保电网建设满足各地市经济发展需求;二是要科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合理确定资金进度。年度电网投资计划应当在相对准确预测下年度电力负荷的增长,动态地保持电网容载比合理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尽量避免因容载比过大造成的投资浪费。
2.项目可研细致深入
科学合理的电网规划和细致深入的项目可研是做好电网建设的基础,并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到关键作用。项目可研要按照项目核准制要求编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技术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增加可研内容深度,同时应合理衔接好工程可研与初步设计工作。
3.优化设计方案,从严审核概预算,降低工程成本
设计是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全面规划,是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工程项目立项后,设计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质量、投资回报和工程效益。要充分发挥项目法人单位的作用,落实设计责任,合理把握设计标准,规范设计内容,增加设计深度,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应从安全、功能、标准和经济等方面进行权衡,确定一个较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要积极参与设计过程,随时提供有关资料,反映相关情况,使设计人员及时掌握有关资料,开展相关的技术经济分析,既避免设计图的反复修改,缩短设计时间,又要使设计合理化。
设计阶段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力求全面准确,不漏项、不留缺口,要考虑各种价格浮动因素。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概预算审核,可确保设计阶段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科学、准确。
4.合理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编制要有依据,尽量细致,尽可能全面。从现实出发,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考虑市场情况及建设期间预留价格浮动系数,使投资基本上符合实际并留有余地,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
5.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降低工程资金使用成本
一是要加大资金集中力度,严格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投向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二是加强公司内部资金流动性规律的研究,优化资金和业务流程的合理配置,科学制定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方案,积极运作,充分利用存量资金支付工程建设款,合理科学安排工程借款,努力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期资本化利息支出。三是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丰富筹资手段,降低工程资金的使用成本。
6.建立工程造价分析制度
针对目前输变电工程造价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反映工程造价变化和管理水平的现状,应积极探讨,建立健全科学的输变电工程造价指标体系,以科学、合理、可比地评价输变电工程造价,准确反映电网技术进行、电网输送能力提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同时,应建立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常态机制,定期开展110千伏~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造价分析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
1.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暂行规定》,严格执行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施工、监理等由省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等招标范围。对适用集中招标条件的项目要严格进行集中招标。要加大非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力度,认真组织投标、议标、评标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两级招标体系。各分公司应成立对口招标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招投标计划报送、履约管理等工作。完善招投标实施细则,按照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健全评标专家库和厂家资信库,建立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实时推广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的招投标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需要,切实科学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2.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
一是对同类型的工程项目,由省公司统一制定有法律效力的格式合同,规范合同条款,完善合同内容,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严谨性;二是加强合同的时效性管理,合同签订时间应与工程实施进度合理对应;三是加强合同执行的严肃性,避免按工程结算,增加标底额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提高工程外部审计质量
通过对2006年度投产的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审核发现,个别工程造价和审计事务所对工程项目审计不够认真,存在漏计费用现象。目前,审计费用是按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对于审计中出现的差错,却并未相应核减其审计费用。建议相关部门在委托工程外部审计时,审计费用在以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工程审减额的一定比例与工程审计差错率浮动计提,把提高审减金额积极性与准确审核相结合,尽量减少工程项目的不合理支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三)加强过程控制,加快基建工程结算、决算进度
1.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按照施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应随时抽查进度款运用情况,保证施工过程如期按约正常进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搞连带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以避免工程造价上涨,要力争将工程预算控制在设计概算范围之内。
2.加强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严格把好审核关,同时要求相关审核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要严格审核工程量。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工程量审核时,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式,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不得单纯在施工企业报送的结算书上进行计量审核。只有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
二要审核分项正确性,不得重复列项。审核人员对图纸内容、定额项目的划分及定额项目所包含的内容要很熟悉,而且要有说服力。
三要审核项目单价。对于模棱两可的项目,不得任意取最高值。应符合实际情况,对定额缺项不得任意高估,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四要审核取费程序及准确性,不得重复取费。审核人员必须了解国家现行有关经济政策及本地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要在审核完成后,编制符合实际的竣工决算报告,分析投资使用情况。对超支部分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六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对1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220千伏及以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对已上报的竣工决算报告要及时进行审核、批复,出台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细则。
七要针对目前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质量低,存在设备基础价值移交不规范、安装费用分摊不合理、资产移交不清晰等多种问题,研究制订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实施细则。
八要在月度工作例会上,通报月度工程完工情况、工程暂估入账、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3.加强资产入账管理,提高资产入账率
财务部门是资产入账的归口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发策部、基建部、电网工程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取得有关电网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等方面信息,根据规定完成资产暂估入账工作,提高资产入账率,准确计提资产折旧。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批复后,财务人员要及时调整相关资产价值。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1.加强基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基建会计工作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懂得财务工作,还要了解基本建设工程核算的全过程,需要工程概算、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多方面知识。目前,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的工程知识,在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程中出了很多问题。省公司要加强各种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的宣贯力度,制订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培训内容,加强对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2.基建财务人员积极参与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工程财务管理人员是实施工程财务管理与监督的主要人员,要积极参与工程专项稽核,参与“户户通电”工程和县城网工程等验收工作,了解工程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工程结算审查,及时、准确掌握工程成本核算、费用归集、资产交付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费用正确分摊、成本准确归集,竣工决算报告全面完整反映建设状况。
3.提高基建财务管理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目前,电网建设规模大、工期短,大量工程项目集中投产,增加了工程结算、决算工作难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借助先进的多接口工程管理软件。省公司已经开发了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并已通过实用化验收,但该系统的应用还不普遍,也不深入,亟待加大推广应用的进程,从而从工程建设的源头实现工程全过程、系统管理。多接口的管理软件可以实现各相关部门及时将工程建设各环节信息通过部门接口输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工程数据的共享,同时可以自动收集相关数据,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核算,满足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
(五)重视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经济效益后评价
应扩大对输变电程项目后评价范围,对已完工并且投产6-12个月的输变电工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输变电工程项目后评价指标的选用应符合项目各阶段要求,包括电网结构、融资环境、建设规模、建设环境、施工进度、工程造价控制、施工记录、借款利率、资金成本、安全生产、成本利润率、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净现值、单位造价、设备可造性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后评价内容应包括:
1.项目技术水平评价。主要是工艺、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关注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
2.项目财务和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项目总投资和负债状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财务和经济评价应通过投资增量效益分析,突出对企业效益的作用和影响。
3.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技术改进等方面。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U6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市政道路工程的发展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一同进步的,但在具体的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暴露了除了在人员管理上的漏洞。出现了各部分工作配合不足、工程返工率提升,以至于造成了资金和材料上的浪费。市政道路工程的研究者应该从人力资源管理、整理运营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做好基本的作业协调工作,以管理带动市政道路施工的工程效率。
1.道路施工组织设计环节的问题
1.1欠缺基本的市政道路组织施工管理意识,缺乏整体性的组织安排,在人力管理上存在忽视。道路施工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前期的工程图纸设计、施工工程的工期预计、工程的整体状况研究、工程材料的购进安排,以及具体各环节的人员分配和施工技术培训。以上各个方面是从工程的质量角度出发。
对管理方面比如组织、经济、合同方面的内容涉及的比较少,在管理方面采取措施的力度也不够,管理措施的不足导致了工程的可操作性差。所以,这种工程组织设计可以归纳为工程技术性组织文件。为了完善工程组织设计措施应添加技术组织保证措施内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1.2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规范。从建设阶段来说,一般可以将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三种,即: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投标前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三个阶段的侧重点不同。工程设计阶段注重施工方案以及组织计划,以便能更好的控制投资和编写概预算;工程投标前阶段主要是提出设计建议书,使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招投标管理以及评标更加的规范;而工程实施阶段则是负责中标后施工组织内容的编制,是指导实际施工,保证各项目标成本实现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常常将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业主和监理审批,其深度和要点均难以满足施工的需要,不能充分发挥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的指导作用。
1.3编制人员缺乏管理理论知识。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现在的很多施工工程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管理理论知识,这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思路和施工组织设计措施的质量造成影响。同时有些工程经验欠缺的编制人员甚至请人代编,这样就难统筹兼顾设计意图。有的编制人员对规程的规范规程不熟悉,对工程的各项施工工艺和技术也了解的不够深,不利于协调工作。目前,影响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的因素大部分都是人的因素,时不时会出现编制出错、缺项、漏项、深度不够的情况,很难统一协调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序和设备等,也就难以对实际施工起到指导作用。
2.加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措施
2.1道路施工的组织管理
道路施工的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关系,企业在推行管理中合理设置管理组织机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高效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的建立是施工管理成功的组织保证。首先要做好组织准备,建立一个能完成管理任务、令项目经理指挥灵便、运转自如、工作高效的组织机构。
2.2道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的首要目标之一就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能够充分体现施工企业道路施工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安全管理就是把安全意识贯穿于施工的过程当中,让安全来促进和保障生产。最近几年,随着对施工进度要求的加快,有些工程为了赶工期,只知道一个劲的抢干和蛮干,忽视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对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的认识不足,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这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给国家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我们要在施工工程中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人的行为,制约工程的施工状态。可以由领导牵头组织成立安全质量小组,对道路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加强对全体工程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之前进行安全培训,避免施工人员疏忽大意,强化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各个项目都要配足施工人员,避免因一人多用疲劳施工引发工伤事故。在日常的施工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安全目标奖惩制度。
2.3道路施工的质量管理
2.3.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当务之急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模式,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系统,编写质量手册,制定质量方针、技师目标,使之更具有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对于道路路面,我们离不开混凝土,然而混凝土路面具有冷缩热涨的性质。在温度的变化下由于热胀冷缩会在混凝土板内产生温度胀缩应力,而在一昼夜中,白天气温高,夜间气温低,在板顶与板底之间会产生温差,使混凝土板发生翘曲变形,当这种翘曲受阻和在汽车荷载的作用下,会在板内产生过大的温度翘曲应力,造成板的断裂或拱胀等破坏,因此,如何把握好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成为至关的重要的问题。为避免这些缺陷,我们很多情况下在混凝土路面纵横两个方向建造许多接缝,把整个路面分成许多板块。横向接缝是垂直于行车方向的接缝,共有三种:胀缝、缩缝和施工缝。缩缝保证板因温度和湿度的降低而收缩时沿该薄弱断面缩裂,从而避免产生不规则的裂缝。胀缝保证板在温度升高时能部分伸张,从而避免产生路面板在热天的拱胀和折断破坏,同时胀缝也能起到缩缝的作用。
2.3.2人、材、机的控制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道路施工管理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显然是举足轻重的。选好、用好机械设备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提高技术经济效益,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量大时应采用大型机械和先进设备,而工程量小时则应采用中小型机械和现有设备。但这不是绝对的,因为影响公路建设机械化施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某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由于受道路、桥梁等条件的限制,大型施工机械不能通过,若为了解决运输问题而另修道路,显然因耗资很大而不经济,因此使用中小型施工机械则较为合理。
2.4道路施工的现场管理。在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工作中,施工现场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施工的质量。道路工程的施工属于露天场所,现场的人流、车流和各种设施组成了复杂的工作环境,施工现场往往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和干扰因素,如果不加强管理,就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和质量问题。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施工企业应该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对施工的技术、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在施工过程中再根据具体的情况做适当的、及时的调整,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及时的反馈。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领导应该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情况,掌握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状况,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老板重视了,员工才会重视。
3.结语
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牵涉到很多方面,管理得当,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给人民带来福利;相反,管理不当,会浪费国家资源,损坏政府形象。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应该明白自己担当的责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体现自身的劳动价值,实现工程的投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岩冬,陈继友.对市政工程道路施工管理的分析[J].现代装饰,2011(6):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