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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会计;关系
1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概述
1.1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指的是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指的是专门机构、专业评估人员在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利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式,将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标尺来对特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估的一种行为。
1.2会计
会计师将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利用专业的技术方式对单位的资金运作作出全方位系统性的核算监督,同时向相关方面供应会计信息、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促使企业实现最大化社会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2.1资产评估与会计对象皆为经济主体的资产
资产评估是在会计后的事项,其主要源于会计,资产评估工作当中包含了许多与会计有关的内容。我国资产评估对象是以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归属类别来进行设计的,资产评估学在项目评估方面阐述的口径与会计是完全一致的,通常称其为资产。
2.2资产评估中运用大量的现代会计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计量会计要素的过程当中,通常会将历史成本运用进来,对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从而确保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得到准确性的计量。当资产产权有变动、交易的情况下,可通过现代计价方法进行资产评估,由于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是以资产公允现值来作为产权变动交易价格的,但是,账面历史成本依然未达到现实需求,为此需通过利用现代计价法来对资产现值进行更为准确地评估。整个资产评估过程当中仅仅是针对部分产权变动的资产、极少数企业全部资产是通过现代计价法进行评估的,为此,具体实施难度要减少很多。
2.3会计工作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利用
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在进行资产评估,需将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主要根据,从而确定最终的投资数额。在财务处理方面,资产评估结果往往会成为工期会计入账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在企业兼并、充足、联合等产权变动的时候,资产评估结构大都有可能成为产权变更后企业重新建账、调整账务的原始资料。为此,在特殊状况下,会计计价有许多要利用资产评估结论的方面。
3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区别
3.1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在会计学当中,资产计价是以历史成本原则作为基本准则的,并且将企业会计主体不变与持续经营作为假设性基础。资产评估通常会在产权变动、会计主体变动、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突然中断、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资产计价不能真实展现企业资产价值情况下加以运用的一种行为方式。
3.2计价原则不同
资产评估注重的是特定资产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会计工作中资产的计价是对历史成本的强调;会计计价则是对企业过去发生业务的一种展现。资产评估是将现实中已经发生的、未来即将发生的客观事实作为基本依据,同时,配合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及推理最K计算出来的一种结果。
3.3计价方法不同
资产评估需要在进行评估前期搜集各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在所需资料信息详尽的基础上,针对评估实体价值做出准确公平的判断,其通常需运用替代原则、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来为准绳,从而做出与市场经济需求相吻合的资产评估,其过于强调的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会造成最终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非常明显。会计计价则仅仅需要通过特定的核算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确定,通常这个价值只能在原始价值的基本前提下才能够计算出的,纵使有可能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在实际计价上更为真实、更加可靠。
3.4工作程序不同
会计工作具有固定的准则与程序,即便是在工作人员不同的情况下,只要是相同的工作,其最终的结果亦是一样的。然而,资产评估工作的自由度是非常大的,对同一块土地进行评估,其价值最终有可能会存在极大的差异,为此,则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定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以客观、公正的事实为依据,供应真实的交易价格信息,从而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4 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共同发展
4.1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以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除上市公司在发行浮漂、发生交易行为过程中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和账目调整的相关资料以外,其相关的资产变动、其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等信息,为此,本人认为,应当对现有的会计准则条目作出相应的修改,利用资产评估报告针对当前会计报表当中的不足之处加以针对性的完善。
4.2明确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各自的作用
会计计价是以历史成本、成本与市价最低为基本准则的,同时配合谨慎原则的具体应用,为此,会计账面数据要比市场价格要低一些,从而造成比企业价值评估低的结果产生。对于政府管理、投资者、企业内部管理需求来说,会计计价方式是比较适合的,我们并没有完全将市场价格代替现行会计计价的合理利用。但是,为了确保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我们不能讲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完全忽视,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行为。
4.3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有效协作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行业,纵使他们在基础理论、工作程序、方法等方面有着自身的特点。随着新会计准则的落实与实施,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二者互相依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强化评估领域与会计领域间的密切协作,实现评估与会计的有效性互动,从而推动各个行业都得到共同地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形成和发展较晚,其评估的现状不容乐观,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往往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本文就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1.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评估机构出现多头管理、评估业务的规范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企业主管单位拥有对评估报告审批权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是当事人又是仲裁人。它们与政府部门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也使得它们能够通过政府关系去垄断市场,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去获得业务,通常采用随意删减评估程序、评定估算简单草率,评估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报告内容和格式不规范、只图眼前利益,给客户报价是你七折我就五折,你五折我就三折,热衷于恶性竞争,而将收费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全都跑到脑后。总的说来,无形资产评估在操作层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来自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
1.2 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对象难以界分
无形资产评估首先要界定范围,明确评估对象,目前,对于究竟什么是无形资产,并没有一致的意见,致使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边界不明确。尽管《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将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等列举为无形资产,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如期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综合人力资源、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都具有被列举的无形资产同样的性质,却没有被收录。于是问题就产生了,这些法律没有列举而实际又存在的无形资产是否也是评估的对象?另外,无形资产还存在着交叉重复的现象,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尚无可参考依据和公认的标准,各评估机构和从业者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无法比较[1]。
1.3 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尤其是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2]。
1.4 评估方法欠科学
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正确与否同评估方法的科学密切相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其他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大都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但是很多评估机构简单从事,采用某一种评估途径或评估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此外有的评估机构评估所需资料不全,常用评估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这是影响评估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3]。
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对策
2.1 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制度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首先:评估机构要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使得评估工作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操作,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准确。其次: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强化评估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在估价机构内部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采取一系列的检验、核查、验证等措施或方法。最后:应考虑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分为不动产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企业价值评估师和无形资产评估师。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专门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师来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外行“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情况,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4]。
2.2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大量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底子厚、知识面广、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还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即要求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质量为前提,谨慎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和折现率,严禁委托方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5]。
2.3 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首先要明确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都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从理论上来说.收益法的应用关键在于方法应用中各项参数、技术指标的判断和选择。收益法应用于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三个基本参数,即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的确定。收益额是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收益。总之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6]。
3.结束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存在多种原因,但是这些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我们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无形资产评估行业就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左治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知识经济,2009(12).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5(2).
[3]王林,邹红玲.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初探[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2,14(2).
[4]叶岸桢.浅析无形资产评估[J].商场现代化,2007,11(下旬刊).
[5]潘安娥.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浅析[J].会计之友,2003(01).
2014年7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减少行政审批、放权于市场的政策风向下,新规定是否将激发起新一轮并购重组浪潮?
上市公司发股定价有新意
目前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定价应当不低于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随着市场的发展,这种定价模式出现以下三个缺陷:
缺陷一
该规定过于刚性,在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尤其是股价单边下行时,资产出售方容易违约。
缺陷二
由于投资者对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资产注入预期,公司股价相对于内在价值长期偏高,增加了交易难度。
缺陷三
资产出售方为了尽快完成交易并寻求一定的补偿,往往对注入资产虚高估值,引发市场质疑。
为了避免以上的制度缺陷,监管部门对这一规章制度做出了以下修正:
原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定价应当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修改意见:
一、拓宽定价区间,增大选择面,并允许适当折扣。定价区间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拓宽为:可以在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任选其一,并允许打九折。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可以明确规定,在交易获得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股价相比发行价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根据已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进行一次调整;该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即可按该方案适时调整发行价,且无须因此次调价而重新提出申请。
破产重整不再特别
2008年以来,监管部门实施《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所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允许相关各方不再执行20日均价的规定,可以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这样一来,虽然使得一些公司转危为安,但是也给并购重组市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具体如下:
影响一
破产重组实行协商定价,不符合严格退市制度,不鼓励借壳上市的总体政策导向。
影响二
协商定价机制强化了投资者对ST或*ST公司被借壳的预期,推高了这类公司的股价,不利于优胜劣汰。
影响三
市场质疑部分公司破产重整协商定价缺少平等协商的实质内涵。
基于以上原因,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废止协商定价机制,破产重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适用与其他公司相同的定价规则。
资产评估更明确
资产评估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关键,现行《重组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目前的规章制度对于市场中已经应用的评估方式方法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征求意见对这一事项也做出了调整:
现行办法
一、并不强制要求所有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定价必须以资产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
二、如选择以资产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相关方须符合相应的程序要求。
修订版本
第一,资产定价可以将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也可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第二,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特别因素等。
第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估值机构(包括评估机构和其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第四,针对定价显失公允导致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增设监管措施和处罚条款。
在修订后的版本中,第三条规定中提到了估值机构。本次征求意见稿尊重市场,对估值机构重新定义:“估值机构”可以是评估机构,也可以是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估值服务不要求必须具有评估资质。其中,“评估机构”具有由财政部门或其他主管机构授予的评估行业资质。
而在《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要约收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调整;二是对滥发要约做出进一步的监管规定。
在要约收购中,现行办法要求收购人应在公告后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但是由于反垄断调查、外资准入批准等事项,从收购人发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到真正发出要约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收购人无法动用已存入的履约保证金,承担了额外利息损失,增大了收购成本。
所以调整如下
调整前:收购人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
调整后:增加银行出具保函、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两种保证形式。
对于滥发要约的情况,《收购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两种监管措施:
措施一 收购人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或者相应程序擅自实施要约收购的,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收购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涉嫌虚假披露、操纵市场的,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进行立案稽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严格规范项目审查程序,加强处置项目的管理和后续跟踪检查工作。认真把好处置项目的审查关。自从确定专门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以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完善,我办的资产处置审查工作基本上达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上半年共审查、批复项目某个,其中审查上报总公司项目个。
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某次。
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吉林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次。
为加强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今年上半年我们把自成立以来处置项目委托的所有中介机构,包括审计评估、拍卖、法律事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统计,对委托程序、委托类型、委托结果、支付费用情况等总体情况有了全面的掌握,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起到一定作用。
关键词: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人员;问题;对策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于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壮大。经过20年的迅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专业服务行业,并在市场经济各行业的发展和完善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专业服务。然而,在资产评估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制建设滞后,跟不上行业的发展,1991年国务院的91号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到2007年中评协的8项新准则,再到后来陆续的各项新准则,都对我国有关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规范作用迅速性和不成熟性,再加上近几年金融危机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制建设还是不能够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资产评估行业不仅制度不完善,管理也比较松散,无论是管理方面的操作程序还是资产评估业务类的操作程序都不规范,操作内容以及方法也存在不规范问题,随意性较大。一些评估机构还未建立评估内部只留控制制度和评估业务操作规范,也有一些机构相关制度太过简单,太形式化导致了业务质量控制质量还不够完善。》
(三)评估师执业人员素质不高,执业水平和质量不高。和其他相关的行业进行比较,有关于资产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必须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有关评估中使用到的一些参数指标等,也要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然而当前的从业人员基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者机械,建筑人员所构成,比较单一。导致评估服务局限于传统的项目,综合还比较少。对于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必须要及时的跟上,造成一部分人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出现。资产评估执业人员的供不应求现象一直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从业人员结构的不合理化,基础的人员太多,比较高层次人员的严重缺乏。
(四)自律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评估执业者缺乏自律管理,诚信意识缺乏,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执业者人为造假,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照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公众对于政府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科学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的可信程度产生质疑,资产评估行业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收到严重挑战。
(五)执业环境不够理想。除了法规准则建设滞后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资产评估行业还面临着诸如多头管理等一些外部环境的制约。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功能的发挥,很大一部分消弱了资产评估的本质特征――独立性。客户对资产评估过程也施加一定的影响。现在,很多客户利用手中的一些特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使很多评估师违背自己就的良心以及很多评估机构只为了赚钱而做出违背原则搞虚假评估的现象。
(六)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还处在一个较初级的阶段,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不同评估机构之间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建设还面临着信息和资金的双重制约。造成资产评估执业信息化水平不高的缘由,有一定的原因是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还比较短暂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中国市场信息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开话、透明化不足的原因更加严重。
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对策
(一)加快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人员非常缺乏法律依据。通过正确的法律法规,将资产评估纳入到法制轨道。你带动评估人员的评估积极性,从而保证和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同时,还应该在目前已经实施的各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来一套有关于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使资产评估人员掌握到执业的法律武器,从而减少资产评估的风险。同时还要让各部门根据政策从严审批,加大对资产评估的监察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使资产评估行业保持一个良好的社会次序。
(二)健全并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体制,增强独立性的同时还必须增强竞争力,建立一个与质量控制制度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度。晋升制度、人才流动制度、激励惩罚制度等;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分配制度,要形成“对内要具有公平性,对外要有强烈的竞争力”的分配体系。通过强化中介机构的内部管理问题,来提高和增强市场的竞争力。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要以实现统一管理为最终目标,理清各部门的关系,逐渐实行到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执业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
(三)有效提高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综合素质。针对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水平较低、难以保证评估结果质量这个问题,必须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规范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入手,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技术准则,保证评估结果的质量,增强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其次要提高评估执业人员的整体道德素质,既要加大资产评估执业道德的宣传力度,还要规范相关的执业道德准则,加大处罚力度。最后,通过加强后续教育。来提高评估人员的整体评估水平。后续教育的内容应该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新颖性。培训的内容既要包括评估职业导读教育,指南,准则教育,还要进行新问题研究和新知识的教育。
(四)完善自律管理体系,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制度的建设,修改完善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构架,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等组织的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协会的沟通桥梁作用。要明确监事会的工作只能,充分的发挥到监事会该有的作用,自觉的接收监事会的工作监督职责。(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1130)
参考文献:
[1] 韦微.我国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J].企业家天地,2010(12)
[2] 许存格,郑鹏.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思考[J].企业家天地,2010(1)
[3] 廖勇.浅谈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09(10)
1民营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制的过程中的问题
1.1产权问题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最开始成立的时候,通常上都是家族企业的方式,各个股各个股东在创业的时候,经常不分彼此,对于产权问题也没又十分的重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在进行企业产权分配的过程中,就难免就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每个股东之间都会存在不同的意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会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
1.2结构不够完善
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股权通常都是比较集中的,企业中的监督机制通常也不是很完善。在创业的过程中,企业中威望权力比较大的人,对也企业的发展的各种制度干预的比较严重,甚至会出现了垄断的现象,在加上管理人员中,很多都是存在血缘关系的,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制度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
1.3融资比较困难
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的方式通常是都是通过各个股东的资金投入以及借款的方式来实现的,银行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的资金,也仅仅只够企业小部分的投资需要,可见,企业外部融资通道的开启也是势在必行的。
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了内部的股份改革之后,产业结构会更加的完整,同时,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制度也会更加的健全,各种项目的运作也会更加的透明化,监督机制在也能更好的落到实处,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2民营企业股份制改制问题的解决方式
2.1出?Y不规范的问题
主要就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进行改制前并没有完全的到位,或者,公司的股权在形成的过程中出现过问题。我国的很多民营企业下最开始设立的时候通常会出现以下的情形:首先,就是虚假出资的现象;其次,就是出资后出逃资金;再次,很多股东对企业投入资金,实质上是属于公司向股东借的款,因此,等同于股东并没有投入资金;最后,就是事物资产在用于出资的过程中,手续方面没有置办的很齐全,或者是置办的方式并不正规,在投入的过程中,没有获得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也没有相关的许可证件等。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企业的重视,否则,将会对企业将来的股份改制造成很大的阻碍。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资产的评估价值比较高,或者是出资资产质量较差的现象,是企业中会计工作的问题。很多企业在出资的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经过了公司长时间的发展,也会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弥补,这样的情况,通常也可以认为公司资本在改制的基础下已经达到了标准。
2.2资产的评估方式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用于资产的评估方式更是多种多样。因此,公司管理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方式的选择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例如,对于一些既没有市场参照物,同时,又没有相关详细的经营记录的资产,就可以选择基础法的方式进行资产的评估。对于一些经营过程中,工艺比较特殊的企业,通常情况下,就可以选择收益法的方式进行资产的评估,但是收益法评估往往会将企业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评估进去,导致用收益法评估出来的资产会远超于基础法,所以不同的企业发展类型,不同的需求,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资产评估方式,每一种评估方式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都需要很详细、很充分的数据和资料做参照。通常,这些资料和数据在收集的过程中,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因此,评估人员通常情况下,也采用替代法进行评估。
2.3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完善。
高校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和管理权分散归属于学校的不同部门,国资处、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和各教学院系等都具有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从调查结果来看,河南省大部分高校,管理机构的设立都比较规范,符合内部控制的需要。但由于缺乏权威的领导管理部门,容易导致多头管理、管理机构和部门重叠的现象,致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在管理制度方面,现有的制度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准则》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各种经济业务,制度观念略显滞后。管理制度中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钱轻物”的现象,对资产信息管理不重视,信息化程度不高。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高校的国资处、财务处和各教学院系之间缺乏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同高校之间的制度更是千差万别,制度不完善的现象较为普遍。
2.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河南省部分高校的国有资产配置并不是严格依照按需分配的原则,导致购置的资产无法被充分利用。一方面,由于高校校内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具有相对封闭性,资产的购置又缺乏严格的购置标准和预算规制,造成资产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部门之间特别是高校之间的资产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资源难以共享。这反过来又使得各部门愈发强调对资产的绝对占有和存储。
3.国有资产核算和评估不足,账实不符。
从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来看,未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紧密结合,缺乏日常性的核算和检查,导致账实不符的现象出现。例如,部分高校的相关部门利用本部门有偿服务取得的资产,未办理入账验收手续,使这些资产排除在学校国有资产账目之外;类似的还有高校接受捐赠的资产,入账不及时也造成一定的帐外资产;有的资产已经被使用部门报废了,但并未及时履行财务报废手续,造成账实不符。
4.无形资产管理环节薄弱。
河南省高校普遍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存在管理盲点。实际上,高校是无形资产的富集之地,河南省高校的科研成果也相当丰富,但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缺乏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造成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不清,管理混乱。例如,部分高校教师将科研成果据为己有,而且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擅自将科研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没有进行准确的评估,或未能严格履行财务程序,转让收入未及时入账,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高校对国有资产的地位、作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国有资产权益保护的主动意识。从表面上来看,这是由于高校的资产管理仍然沿袭着传统的管理理念,“重人轻物,重购置轻管理”,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发挥资产的最佳效益,不仅是保障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要求,也是谋求高校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但从本质上来看,高校的双层委托设置导致国有资产主体缺位,对二级者高校管理者的监督不力才是高校管理者管理意识单薄最根本的原因。
2.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从体制上看,河南省许多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由各教学院系、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缺乏一个权威的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和整合;有的高校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该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没有很好地对接,无法实行有效的控制、检查和监督的职能。由于高校管理体制不健全,使得学校的资产管理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密,从购置、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各环节相互脱节,有的环节出现无人管理,而有的又出现交叉管理的状态。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模式,削弱了资产管理的权威性。
3.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
高校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闲置浪费、随意挪用、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处置不够严格。由于没有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资产管理没有建立单位或个人责任制,造成管理责任无法追究,资产的效益和价值难以提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不科学,奖惩机制不合理等现象比较普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和流失。
4.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不到位。
河南省高校对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等风险控制管理不到位。尽管高校建立了资产评估、监督核查、财务和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但并未从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控制内容和风险控制指标等方面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仅仅停留在实物对账层面,现行会计账面不计提折旧,导致资产存在隐性风险;由于缺乏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导致国有资产提前进入待报废状态;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产权模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制约,带来很大的资产流失的风险。另外,对国有资产监管者和使用者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也缺乏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三、强化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树立现代资产管理理念。
作为内陆欠发达省份,河南省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理念相对滞后。强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首先是要增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广大师生和员工要明确各自的权责意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树立产权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动态观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等现代资产管理理念,把风险意识根植于每位教职员工的脑海中,使他们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和应对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具体而言,高校各级领导和职工要形成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的共识,遵循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和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校园文化。在资产购置、使用等管理过程中,注重遵循市场竞争的规律,树立投入产出的效益理念;在校办产业经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效益的提升。
2.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
我国高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高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河南省高校应根据国家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创新。比如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向产权管理转变,资产管理机构以产权管理为中心行使资产的监督权、投资权和处置权等;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由“归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与此同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具体来说,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产配置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制度、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制度、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始终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3.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设,实现资产的网络化和电子化,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及时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分布和经营状况,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清查提供决策依据。首先,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在教育部对高校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数据库,并使其能够包括学校资产的全部内容。其次,基于校园网的硬件和技术基础,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或购买适用于校园网的资产管理软件,并使学校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可以根据权限了解到自己的相关资产信息。再次,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如财务部门、预算部门、审计部门等,实现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的动态信息管理。不断升级与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各项功能,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4.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
针对河南省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薄弱的现状,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资产评估和核算体系,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第一,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认识到无形资产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国资管理部门中设置专职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第二,建立并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如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对外合作转化制度、开发利用制度、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等。第三,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将高校无形资产要素纳入财务核算范围,确保高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重视无形资产投资转让时的评估工作,保障学校无形资产的权益。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评价,建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关键词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S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51-0206-01
1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森林资源评估管理体制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的特殊性,我国的林业管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没能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的运行机制。与之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也都表现出相当明显的管理色彩,林业分类经营在严管公益林的同时,商品林却还没有放活经营,林业企业和林农还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经营林地。
随着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林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的整合,使得林业市场资金活跃,林业产业也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态势,林业资源评估也不单纯的像以前只为国家的战略大局做评估,而更多的是为产权主体服务,现行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林业的发展模式。所以要求改善现在的管理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森林资源评估行业的自律能力。
1.2 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不健全
虽然近些年森林资源的评估法律和相关体制在不断完善,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我国森林资源评估的法律相比其他国家是相当落后的,至今仍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只是简单的出台了一些很简单的法律文件,我国现有的资源评估体系和相应的法律文件还不能满足和不符合现有经济发展的需要,森林资源的评估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所以,森林资源的评估体系必须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1.3 森林资源评估技术滞后
自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共同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后,虽然2009年中评协组织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但至今还未正式。评估方法的衔接、评估参数的选择、林业数表的更新、林木生长模型的建立等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十几年来,我国的资源评估技术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创新。
1.4 对森林资源评估行业的管理不规范
1997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森林资源评估工作由财政部、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但互相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不够。比如,由于利益的驱动,100万以上金额的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项目,有的县银行只需要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单位的咨询报告即可,也有出现某个银行指定一个评估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指定一个评估机构的现象,垄断导致评估质量不过关;又如中评协和大部分省级林业部门出台了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但两者收费相差较大,导致随意性大,有时重复收费,也易产生恶性竞争。相关的问题都影响了森林资源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1.5 对森林资源评估专家的管理不到位
由于森林资源的专业性,所以在进行森林资源的评估时,林业专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在这一方面专家的认定意见不一,咨询人员考试、培训和后续教育机制不健全,我国对专家的管理相对欠缺,对违反法律和法规职业道德的专家缺少相应的惩戒机制,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的作用还是没有完全发挥,行业协会不能很好的代表企业的利益,专家的合法利益也不能得到充分维护。
1.6 调查机构责任不到位
由于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造成森林资源的历史资料残缺不全。评估时理论上可以采用二类调查成果的数据,但实际上不少小班没有达到调查精度,四、五年以前的二类调查成果数据变化更大,因此在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只得重新核查森林资源数据。由于不少调查机构还没有正在意义上的“脱钩”,为省事一些调查机构用核查的数据来代替调查数据,核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没有精度控制,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也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加强我国森林资源评估管理的对策研究
2.1 加快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由于森林资源评估受行业内外的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立和健全我国森林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的国情,以建立合理有序的体系和模式。国外资产评估行业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既不能完全依赖于行业的自律管理,也不能由政府全权管理。从我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看,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森林资产评估的行业的需要,我国的林业市场经济又是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森林资源评估行业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应以强化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职能为主,把一些本应是自律管理职责授权给评估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监督下,建立完全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
2.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收费
随着我国林业资源市场的快速发展,必须制定更能适合当展需求的法律法规,更好地约束和规范评估行业的从业行为,及时建立和更新评估参数体系,提高评估质量。还应看到,除了法律制度的更新,还应使得收费更加合理。评估机构和调查机构进行评估业务,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但收费过低或重复收费都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制定收费标准既要考虑资产评估的前期资源调查实际工作量、调查难易程度,又要根据评估值大小、潜在的风险程度,制定合理收费标准,以增强森林资源的评估行业的整体活力。
2.3 加强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培训、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项专业很强的工作,需要一定数量的林业专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但是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屈指可数,有证的咨询人员也非常少,这对整个森林资源的评估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评估机构和评
估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每个县至少应该达到4个人以上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资格以此来适应未来评估市场的需求,并且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理论考核和思想素质考核,并且施行分级管理,加强后续教育,从而达到提高森林资产评估行业整体素质的目的,更好地为生态林业建设和市场经济服务。
3 结束语
通过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管理,改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职业环境,建立适合我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秩序,使得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走上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保护我国森林资源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丽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信息披露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09,11.
[2]姜文虎,赵邦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问题研究[J].河北林业科技,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