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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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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1篇

关于企业目前的融资方式和是否存在困难这个问题,超过七成的中小企业认为自身在融资方面存在问题。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大多以内部融资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进行再投资的需要。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有扩大的想法,运营资本遍有更高的需求,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其发展需要,银行透支成本很高,这时就需要通过外部融资来解决夸张问题。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沪深证券交易所均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且成本费用很高,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够承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板市场,也不能解决大多数该类企业的融资问题;而政府对发行企业债券的严重限制,更使得许多企业可望不可及。

针对四川中小企业融资,笔者特地走访了四川某些银行中小企业借贷中心与西南地区某些融资担保公司,采访有关人员,了解到了具体情况:

对于银行,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有一套非常严格的信用评级制度,还有多次的风险调查程序以及一系列复杂的认定程序。银行也是企业,也需要盈利,所以中小企业并非银行的主要潜在客户,其经营状况及发展潜力、还贷诚意与能力、经营环境与财务风险与大型企业相差甚远,在与各大银行在贷款博弈中,处于信息劣势方。银行为了降低成本、减少风险、提高收益,设计各种制度和规定来保证自身利益无口厚非。四大银行程序正规繁琐,使缺少社会关系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但程序稍微简单的相对小的银行存在很多不正规的操作,使得企业贷款实际贷款成本十分高,让其难以承受。

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是因为不愿承担风险;为了降低银行风险,担保机构应运而生。

对于担保公司这种担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当企业自身无力提供足够担保信息时,其作为第三方来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银行资金向中小企业顺利流动。信用担保业诞生的根源便是为了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从微观角度看,信用担保本质是银行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银行的贷款风险得以转移,中小企业得以顺利融资及担保公司凭借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分散风险的过程。单个中小企业由于势单力薄,往往必须被动接受银行苛刻的贷款条件(如唯一贷款银行、存款保证额等等)以实现融资。担保公司则可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争取在与银行融资贷款的主动地位。

虽然担保公司的门槛比银行略低,但是也有成体系的风险评估程序。所以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客户也是十分谨慎的。而部分企业会以或有收入“买通”担保公司、利用监管漏洞等非正当手段,获得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2篇

武威市地处西部贫困地区,其中两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为了解和掌握贫困落后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的管理和风险现状,我就甘肃省武威市银担合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银担合作基本情况

1.融资性担保贷款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甘肃省武威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7家,各类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为207853万元,其中:2014年办理中小企业担保额45120万元,办理“三农”担保额100500万元。

2.担保机构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与甘肃省武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较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8家,注册资金64500万元,都以公司制法人形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中由政府财政出资控股的有7家,民营资金主导的有1家,注册资金10000万元。此外还有各县区的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等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政策性、非公司制法人机构,完全依靠政府和国家政策扶持,财政出资贴息,数额较小,未能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261万元。目前具有一定规模和前景,可操作和运行的主要是7家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和1家民营资金控股的担保公司,涉及中小企业中长期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预约担保责任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担保的业务;而5家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则主要承担辖内“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的担保。

三、银担业务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指派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担保,银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质审查难尽其责。与甘肃省武威市银行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1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有5家没有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缺失。武威市地处西部贫困地区,其中两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从辖内融资性担保贷款情况看,绝大数是“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贷款户数较多、单户贷款金额较少,多为3万―8万元,担保机构不收取担保费,这类担保公司是政府为贯彻执行惠农政策而设立的担保公司。这些担保机构是政府主导的对“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进行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金融机构在开办“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初期就由政府指派作为和金融机构开展银担合作的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一般由财政局、妇联、劳动就业局共同签证,银行在资质审查时处于被动位置,难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由于是政府指派,也只能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2.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营资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再融资难度大,无法及时足额注入担保金。首先,全市现有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元的有4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有4家,担保能力弱。根据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条件,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提到到10000元以上,这样造成了我市大多数担保公司没法开展担保业务,其中有2家担保公司在2014年未开展担保业务。第二,担保公司中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大多数为农经站、工信委、工业园区工作的人员兼职,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支持,导致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严重不匹配,大大制约了担保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吸引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建设并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经济建设发挥更大、更有效地作用。第三,担保机构受政策的制约,再融资难度大,难以有效扩充资金实力。第四,担保机构所有制结构单一,担保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调查发现,各担保机构注入的担保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如古浪县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金就低于协议约定;天祝县联社保证金缺口3450万元。

3.融资性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调查发现,民勤县联社2012年至2013年一季度对融资性担保贷款应收利息(政策规定由政府贴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帐5122.71万元;古浪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表内应收利息挂账4205.07万元。按照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之规定:“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应至少划分到“关注类”。这些应该划分到“关注类”或“更低类”的贷款因帐务核算“技巧”因素,仍然划分到“正常类”,一方面,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财务收入的真实性。

政府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于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银担双方对“担保协议”的执行问题。个别金融机构认为担保机构是政府主导并指派的,如果从担保金中扣收政府贴息资金一是会得罪政府部门,对以后的工作产生不利因素,二是扣收后将造成担保金的不足,形成保证金缺口,放大担保倍数。如天祝县联社将政府贴息依照银担双方合作协议从担保金中扣收后,担保机构又无法及时补足担保金,造成该联社担保倍数放大到47倍之多。

四、政策建议

1.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资质审查。担保机构要积极主动的给当地政府汇报、沟通、协调,在政府部门的协助下,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担保行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的资本补充机制,以提高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灵活性。既要加强担保机构在我是金融行业中发挥有效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又要做好风险管控、审慎开展业务,就必须要严格审查合作担保公司的资质,适时开展银担合作后评价,对风险控制措施不力,代偿率过高,资本金补偿不及时以及一些经营资质不达标的担保公司,应尽快予以退出。

2.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创造优惠条件吸引更多的国有和民间资本进入融资担保行业,并鼓励现有的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壮大担保公司的队伍和实力。二是要帮助协调工商、房产、土地等行政部门的关系,简化办理反担保手续,降低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费用,提高审贷效率,为中小企业办理担保贷款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实现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三是设立担保风险准备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增强担保机构抗信贷风险的能力,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比例,最大限度的减轻担保机构的后顾之忧。

3.建设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合作管理,协力解决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应明确业务管理程序,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合作管理,积极与政府、担保公司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合作,各显其能,解决好政府贴息贷款迟到造成担保不足等问题,并且合作各双方坚持独立调查、双重把关和相互推荐的原则,既要严格要求办业务,把控好风险,又要用好政府惠农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同时,银行应定期对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进行评级,及时了解担保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要求担保公司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对外担保情况,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规范合作担保公司的违规经营或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行为,来避免交易风险的扩散,防范潜在风险。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融资性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降低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 发展模式 新疆

一、国内外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一)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模式

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模式是指由韩国金融公司牵头,并联合其他基金公司与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出资为科技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模式。截至2010年年末,韩国共有103家风险投资公司,393个风险投资基金,资本总额达到88585亿韩元,累计投资项目2171项,投资金额到达31010亿韩元,对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政府所占份额较少,这就可以使大量金融资本进入,包括把社会资本和民间闲散资金引入高新技术领域。这样可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金融风险的冲击。这种模式也可以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引导企业步入正轨;并且当企业进入成熟期时,优化企业的股权分配。

(二)贵阳市科技金融计划模式

为了推动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利用财政资金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财政投入的放大和引导效应,从2011开始,“科技金融计划”被贵阳市政府列入科技计划体系中。该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信贷专营和配套机构的引导资金以及科技金融专项补助等方面。截至2011年年底,共引进民间资金参与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4.8亿元(不含银行科技贷款),同时,在贵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成立了12家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目前累计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额20亿元。实施科技金融计划,一是可以直接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并帮助一些中小企业解决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难题;二是有助于发挥使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得到更大的发挥,使科技资金的配置效率得以提高。

二、新疆科技金融的现有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现有做法

近年来,新疆在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方面积极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金融机构贷款为主

自治区政府与科技厅积极鼓励与引导银行机构为科技企业贷款。截至目前,共计13家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2.985亿元。贷款银行分别是建设银银行、浦发银行、农信社、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总计为24家科技企业融资2.67亿元。这种银企合作机制的尝试与运作,搭建了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协作平台,从一定程度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对具有融资需求、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拟定融资、担保方案,协助银行和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顺利启动,截至目前,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担保、银行融资服务模式,已为10家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3450万元。

(二)主要问题

1.融资手段单一

自治区的科技金融工作虽然从2006年就开始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自治区的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仍以银行为主,其他融资方式也较少。并且由于自治区的信用体系以及担保体系还不完善,银企之间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很多科技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这就进一步制约了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

2.金融创新远远落后于科技创新

不论是担保服务机构还是科技评级等专业机构发展都不成熟,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侵权和变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手段明显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科技金融创新,也不利于开发更多适合自治区科技金融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现。

三、新疆科技金融合作模式探索

通过对国内外科技金融模式的分析,以及对自治区科技金融工作现状及问题的总结。笔者认为新疆在借鉴其他国家及国内省市科技金融模式时,应该结合自身当前的经济与政策,制定符合新疆的科技金融模式。即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合作模式与科技银行合作模式相结合。

由于新疆间接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致使很多金融机构存在惜贷现象,不愿为中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所以,这些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时存在瓶颈;并且直接金融市场发展不够成熟,这就限制了很多科技企业通过股票、债券进行融资。所以,政府在科技金融融资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可以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专门为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其次,通过政策引导及金融优惠政策吸引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加入,以分担风险;再次,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上,政府与担保公司占应主导地位,银行出资份额所占比例较小,因为这样利于银行参与,降低其投资风险。同时,增加政府的话语权,可以更好地为科技企业融资。

参考文献

[1] 黄卫华.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创新[J].学术交流,2003(11).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信用担保

一、绪论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小企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资金缺乏、融资难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流动资金受限,以至于向银行借贷门槛高、政府监管严格等等,给中小企业的资金借贷带来不利影响。设立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则会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但信用担保作用的发挥,受一国经济金融条件的制约,取决于现有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鉴于未来较长时间内,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将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当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中的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以青岛地区为例,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加以分析,找出中小企业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概述

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但中小企业起步晚、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当前,融资困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从14家银行抽样调查看,尽管青岛中小企业前三季度(2009)新增贷款同比增长75%,但仍远低于全部企业新增贷款同比增长(111%)。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借贷期限和方式、数量的局限性;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跟不上当前发展形势。

当前主要的融资方式有:证券市场、融资租赁、基金资助、民间资本和信用担保。所谓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虽然只有短短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但取得较快发展。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担保资金2334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175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907万户。但商业性的担保公司在信用担保机构中的比例还是相对来说较小,中小企业销售到的贷款额度还是太少,与其资金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三、青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分析

青岛作为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展比较早以及发展程度也是比较高的,在青岛有很多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是非常突出的。

截止2009年底,青岛市已经注册成立16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4.24亿元,其中商业性担保机构15家,总注册资本1.8亿元,以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主体,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信用担保的网络体系初步形成。青岛市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业务按不超过实际业务额的1.5%给予补偿奖励;实行担保备案管理,不断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09年以来,新增担保机构32家,总资本近50亿元,同比增长69%。

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对缓解青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担保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1)政府支持有限,资金补偿机制缺乏。目前青岛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资金来源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为主,但地方财政资金划入大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不大,缺乏后续资金注入及补偿机制。

(2)金融机构认同度低,银行协作意愿不强。目前青岛部分金融机构对担保公司的认识还存在差距,部分商业银行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法规没有完整系统的认识,对担保公司的信用度很难接受,对担保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存在担心,从而导致与担保机构协作的金融机构较少。

(3)缺乏配套法律支撑。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环境相比较,我国信用担保的相关法律还处于初级和不完善的阶段,这严重制约着担保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信用担保发展至今,已经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急需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规范引导担保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4)中小企业自身问题的存在。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民营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化管理,缺乏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中小企业挪用贷款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企业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长期投资等,导致流动资金贷款不能及时偿还,担保机构被迫代偿;中小企业技术装备普遍落后,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不强,与大企业相比处于明显劣势;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目前A级以上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低,其中相当一部分达不到银行认可的信用等级。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本文提出如下解决措施: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坚持放活、因地制宜,适当的建立以政府扶持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以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促使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金融协作。就青岛而言,要建成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重视金融服务公司、企业顾问公司、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培育与引进。这种金融架构一旦形成,对于青岛中小企业融资也是一大福音,并有助于建立健全一整套金融服务体系,从而更有力地促进青岛经济发展。

(3)完善有关中小企业担保法律制度。政府应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对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准入制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风险承担等方面做出规定,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法可依、能依法规范经营、依法防范风险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自身建设。建立新的信用评估办法,针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成立时间短、融资需求旺、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银行应制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办法,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状况和偿债能力;进一步扩大担保体系覆盖面,形成涵括“政府、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者、自然人、国有企业”等,担保机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担保行业活力不断增强,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商业性、互担保机构多层发展的构架体系,建立了担保机构之间联保、共保合作关系。

此外,还可以积极建立担保项目的风险预警系统,使担保机构在资金借贷方面的风险降低。完善和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等。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青岛要想在经济复苏时代取得先机,需要大力振兴中小企业。振兴中小企业就必须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使其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不管是政府、金融机构还是企业自身,都需针对当前的形势以及担保业的新特征、新问题,积极的制定相应的对策与措施,以求获得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5.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高科技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1-0153-03

[作者简介] 张咏梅,苏州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讲师,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江苏 苏州 215021)

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状况

商业银行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融资主要是提供科技贷款。据统计,自1991-2001年银行累计发放科技贷款1453.56亿元。1999年,全国各类银行支持科技进步的贷款总额达到1.69万亿元,其中,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达到7600亿元,占45%。根据《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在2005年的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中,金融机构贷款35.5亿元,是2000年的1.8倍,占全部活动经费的5.76%,比政府拨款比重高出0.28个百分点。2005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下,科技部向银行推荐了1246个高新技术项目,合计申请贷款229亿元。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科技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三大来源。自1996年以来,贷款额逐年增加,20世纪90年代的年均增长率为20.33%,从1996年的149.8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374.3亿元,增幅达到147%。科技贷款成为继国家财政拨款、企业自筹资金之后,我国科技投入的又一重要资金来源。银行开办科技贷款,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阶段的资金不足,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对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难点分析

高科技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2004年底,北京市认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91.6%),虽然近年来银行发放大量的科技贷款,但所发放科技贷款的50%以上流向了大中型企业,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却很小。这样,绝大部分的小型高科技企业仍然存在资金缺乏的问题,原因如下:

(一)商业银行与高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正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中小科技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银行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方面存在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加上中小企业一般不愿意向外界披露企业信息,致使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更加严重,银行的“逆向选择”在所难免。同时,与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更加难以控制,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成本过高。中小企业之所以缺乏信息披露的动力,除了自身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上存在问题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商业银行在分析、识别中小企业的能力上存在欠缺。这种能力的欠缺会诱使企业隐藏有关信贷决策的信息,加剧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在图1中,横轴表示信息披露程度,即企业愿意主动提供的信息,在原点是0信息,在S点为近似的完全信息。纵轴表示企业信息披露的效果,在这里表现为取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企业信息披露程度为0时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为0。在曲线LA中,假设商业银行是理性的,且有能力凭借企业所披露的信息正确评价企业贷款风险。一般而言,企业会首先提供银行要求必须提供的信贷决策基本信息,然后对其他未做要求的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披露。在曲线OP段,随着企业信息披露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利好信息披露量的增加,银行放贷的可能性将逐渐增加,企业信息披露效果也出现同向变动。但是,当企业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程度直至S点,即信息完全披露,银行就有可能因为企业运营方面的不利信息而拒绝放贷,导致信息披露效果下降,形成拐点P。P点对应企业最优信息披露效果A,P点对应信息披露程度B即为企业会选择的最佳信息披露程度。

上面是假定商业银行是理性的,且有能力凭借企业所披露的信息正确评价企业贷款风险。但事实上,当企业向银行披露较深层次的诸如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经营波动等方面的信息,银行却有可能对这些信息产生曲解,导致采取不放贷或者提早收回贷款的决策,使这些本应有利于企业申请贷款或至少不应对申请贷款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信息变为不利信息。导致拐点P前移,形成新的拐点P1,如图1中曲线LB所示,企业信息披露能够产生最佳效果的点P1对应的信息披露程度为B1,企业信息披露的动力受到抑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加剧,银行会采取更审慎的态度。从整体来讲,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降低,即最优效果A1要低于A点。

(二)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银行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面临进一步发展的诸多障碍。目前,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生银行。据推算,这三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约为15%,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为16%左右。其实力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是较弱的。由于中小金融机构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各种基金和国有大银行的双重挤压,有的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问题,不仅大大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使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的能力弱化。据人行课题资料反映,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尚没有形成结算体系,汇路不畅,办理结算时,手续复杂,难以承担和发挥对中小企业信贷的主力军作用。另外,中小金融机构受国家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加上企业效益差、欠息严重等,造成经营效益下降,削弱了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力度。

(三)担保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信贷人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是制约商业银行向高科技企业发放贷款的重要原因。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不够规范、缺乏连续的信用记录以及必要的抵质押物等问题的存在,使其很难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任,而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使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担保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信贷人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主要表现在:1.担保法规不健全。我国目前实施的《担保法》存在天然瑕疵,已不适应担保业务活动的需要。如规定了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方式,由于立法的角度倾向于特定物――不动产,实际操作中土地和房产就成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发放贷款、抵押担保的首选。也成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防范中小企业道德风险和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基本方法。但是对中小企业来说,最主要的问题是,他们大多没有可作抵押的房产,加上国家资源有限的约束,使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短期融资陷入困境。 2.担保公司行为不规范。在担保公司迅速发展的今天,由于缺乏担保公司条例,对担保运行等关键内容、担保公司的定位、准入、推出,行业标准、担保人员的资质以及担保实施方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没有统一的运作规范。

三、加强商业银行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力度的策略

(一)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参与风险投资的路径,早期介入高科技企业产业化过程。在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委托借款方式和合资借款方式来参与风险投资。

1.委托借款方式是指银行根据投资公司在各项科技计划项目中投入的风险资金总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投资公司科技贷款,风险投资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决策主体,选择有潜力的科技项目进行投资(见图2)。目前,我国各省市的创业投资公司大多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方式使银行避免了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项目评估、检查,只需定期对风险投资公司的还款能力加以监督检查,而投资公司获得借款后必然对资金进行合理投资组合以分散其风险,这样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和贷款风险,提高了收益性。

2.合资借款方式是指银行与风险投资公司按照一定的资金比例共同支持高风险的科技开发项目(见图3)。这种方式对银行而言,减小了其贷款的风险性,因为企业负债率由于风险投资公司投资而下降,每1元贷款意味着有更大量的资产作支撑。对风险投资公司而言,由于合资借款支持高科技开发项目,将使高科技企业的财务杠杆增大,当项目预期收益率高于银行科技贷款利率时,财务杠杆率增大显然将使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项目的每股收益提高,从而激发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热情。

(二)商业银行应积极支持高科技产业进行金融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融资制度创新。在当前,解决我国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不能依赖于财政补贴或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发行优惠利率贷款,这虽然能暂时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但是在我国财政能力有限的前提下,这无疑将增加财政负担。同时,由于风险和收益不匹配,也将损害银行的利益。正如麦金农所说:“人为的低息贷款或补贴性信贷可能既无必要也不明智……。在信贷充足的地方,放款和借款的高利率,会产生一种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动力,它会促发新的储蓄,改变低效率投资,从而推动技术改造,反之,那种维持金融资产低利率或负数利率及限制贷款发放的政府政策,往往不能刺激储蓄或阻止低效率投资”。所以,推行市场化的利率,使科技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市场上平等地进行融资,市场化的利率一方面使有效益的科技企业获得了利率歧视下无法获得的发展资金,另一方面促使国有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得到有效的配置。

2.融资机构创新。首先,商业银行应转变对中小企业的忽视态度,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客户。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大企业客户应是其现在和未来的主要业务客户,对中小企业客户可以建立相应的信贷部门,逐步拓展。其次,对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应积极借鉴外国中小银行业务发展特点,以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的客户进行市场开发,填补四大商业银行的信贷市场空缺。最后,成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中小银行,如社区银行、科技银行等,来弥补信贷市场的空隙。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表明,社区银行与中小型企业具有高度的对应性,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对区域内企业的联系较多,在为企业提供结算、转账和支付等金融服务过程中积累了相当多的信息,对企业和企业家的信用状况了解程度比较深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科技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融资工具创新。受限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营金融常规产品,专门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而开发的新品种或衍生工具不仅量少,而且真正的创新并不多,并不能切实满足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国家鼓励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转变经营理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银行产品创新的步伐,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开发,这既有助于疏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又能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生存空间和较强的赢利能力。

(三)加大政府对信用担保业的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加大政府对信用担保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信用担保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而产生的,带有明显的政策扶持性质。中小企业范围广,资金需求量大,加上信用担保体系的高风险,使社会资金融通较为困难,政府理应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促进担保机构的良性发展。促使商业银行进行担保机构担保贷款,降低经营风险。所谓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即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创新项目进行风险贷款,同时将获得担保机构一定比例的贷款担保,此类担保机构通常是政府所属的非盈利或微利机构,还包括保险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等。

2.完善政策法规。任何行业的产生、发展都需要有力的政策促进以及行业规范。信用担保业是高风险行业,尤其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这种法规和政策的支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扶持和促进方面的政策。这方面的政策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对行业发展的鼓励和优惠措施,更重要的是提供为信用担保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规范的法律环境等行业政策,以及促进信用担保业相关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规范等。另一方面是限制和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信用担保业占用国家财政支出,担负着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任务,为充分实现其导向目的,同时为了控制和规范行业的高风险,必须对信用担保业进行有效的控制。要及时出台《担保公司条例》,对担保运行等关键内容、担保公司的定位、准入、推出、行业标准、担保人员的资质以及担保实施方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进行统一的运作规范。修改《担保法》,将动产抵押、浮动抵押引入信贷实践。

参考文献:

[1][美]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译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2]王小兰,赵弘.突破融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与金融创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6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打好“百日攻坚”战,冲刺第四季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重点责任工作。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量化目标,落实责任,激活科室加压驱动,形成人人排查招商线索,主动参与招商的格局。截止目前,排查招商线索小条,正在洽谈之中。

    2、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目前,共组织申报百户中型企业小家,千户小微型成长企业小家。并先后组织人员对市确定小家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开展银企对接,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其中笑嘻嘻小思想已纳入全省50家上市后备企业,年纳税近笑嘻嘻小万元,成为稳定税源支柱。

3、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截止目前为止,我中心分别进行了: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现状调研、全区企业现状调研、全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及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等各类调研调查活动,并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多篇,为各级政府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同时也推动了全区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4、做好辖区内担保、小贷行业的监管工作。在担保公司周边广泛宣传,印发宣传横幅学习,发放宣传资料学习多册,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转正常,无发现违规经营,无发现非法集资及非法吸储情况。截止目前,小家担保公司共为全区企业融资笑嘻嘻亿元1家小贷公司为全区中小企业融资笑嘻嘻小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二、存在问题

1、机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工作要求相比仍需进一步提高,奋力争先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2、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服务方式需要创新。

3、自查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三、工作措施

1、拟召开中心目标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切实加强我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召开中心目标工作会议,对20学习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以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一要以抓大项目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招商引资重点放在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项目上,集中精力引进一批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和实力。二要以发挥资源优势为重点,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积极寻求资源和资本的结合点,把资源转换成项目,把项目转换成产业。三要以市场资源招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利用好我市及周边地区人口多、市场需求大的优势招商引资。四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招商。理性招商、务实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招商引资的工作当中。五要搞好服务。对外来投资企业落实“两个零接触”,推广“保姆式”服务。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7篇

关键词:网络借贷 风险 金融创新

网贷的基本概括

(一)网贷的概念

网贷,也叫网络借贷,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它由具有资质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网贷平台不必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成本,便可实现借方和贷方的贷款交易。

(二)网贷在我国出现的原因

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大型企业毕竟是少数,中小企业占据绝大部分,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经济体,在促进GDP增长、创造国家财政收入、解决就业问题、创收外汇和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根据最新统计显示,我国有中小企业4200万户,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缴纳了税收总收入的40%,产值占据了我国GDP的60%,对GDP的增长贡献了50%,提供了我国就业岗位的80%,出口总额占据了60%,同时,中小企业在科技进步方面也创造了巨大的作用,发明专利占据全国的65%,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占据了80%。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消除贫困、实现我国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方面发挥着支柱作用。然而,中小企业在获得资金支持方面与其对社会经济的巨大作用相比是极不对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借方与贷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优质、有前景、信誉好的中小企业融不到资金,而银行等投资机构拥有大量的资金不敢轻易地放贷。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使中小企业顺利地得到投资机构的融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问题有:一是企业融资难。贷不到,申请后无法获贷款。我国银行业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中国工商银行在2012年年度全球企业中排名第一,可以看出国有银行规模是非常的庞大,但是数量比较少,其业务重点是大型企业,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获取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信息。而且过去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较高,国家要求严格控制贷款的风险,所以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银行缺钱,而是为了控制风险不敢放贷。二是不及时。流程长、环节多。三是不敢还。再次申请需重走流程。四是不方便。频繁往返银行,太辛苦。五是许多中小企业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没有正规的财务核算制度,在对外信息公开中虚报收入、偷逃税款等。由于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比较落后、决策缓慢、管理者能力水平有限,所以从内部来说,中小企业很难将信息完全地披露,无法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完全对称。一些企业为了得到银行贷款,更改企业的验资证明、合同、企业章程。还有一些企业完成基本建设之后,没有及时地办理产权证明、不能提供设备发票。这些都增加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需要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抵押,而许多企业无法提供抵押,所以很难得到贷款。

国内外网贷的发展状况

(一)网贷在国外的发展状况

P2P网贷刚开始出现在英国,创建P2P的目的是让有闲置资金的贷方与急需资金的借方进行信息的配对,从而实现交易。该模式是由英国的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四位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开创。2005年他们自己开创的全世界第一家网络借贷公司Zopa在英国开始运营。目前Zopa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大到了意大利、日本和美国,日平均线上的交易额高达200万英镑。

(二)网贷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根据网贷之家数据中心监测到的数据,2012年总成交榜第一位的是温州贷,成交量为20.7亿元。排在第二、三、四位的是盛融在线、红岭创投和中宝投资,成交量也分别都在10亿元以上。比较典型的拍拍贷排在第13位,数额为3400万元左右。网贷之家数据中心仅监测到规模较大的15家网贷平台,2012年这15家平台的总交易量接近100亿元。

(三)国内外网贷的区别

网络贷款对保本的态度。网络贷款最开始出现在外国,但是国外的网贷机构只承担双方的撮合的职能,并不对贷款违约负责。不过在我国,许多网贷公司为了得到更多的顾客,做出了百分之百的保本承诺,这实际上是给借款方提供担保,一旦发生违约,则网贷公司负责赔偿本金。比如红岭创投、人人贷有这种承诺。

网贷服务的对象。在我国网贷的对象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其急需资金去周转或者发展。在国外,个人的消费贷款是网贷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贷风险的存在性

(一)网贷平台老板携款逃跑

网贷平台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服务中介公司,进入行业标准低,审批手续不严格,注册简单,不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个只有几人或十几人的公司,平台上却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资金在流动。P2P网贷公司堪比一家小银行,网络金融的野蛮生长令行业人士担忧。网贷公司呈现一种非常混乱的格局。网贷公司跑路的一般方法是网贷公司对那些沉淀资金卷跑或者伪装成借款人诈骗资金,而投资人的追求高回报的心理,使得诈骗有机可乘。

(二)借款人违约不还本金

网贷平台是一种虚拟的交易过程,借贷双方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流,审查不够严格,许多证件都可以伪造,不像信用卡那样的严谨,许多的交易账号也存在问题。如果出现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网贷公司一般利用自己的追讨团队进行追债。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追债的结果不令人满意。从权威机构网站的数据来看,资金追回比率大概只有30%-40%。如果贷款无法追回时,如果有担保公司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赔偿;若无担保,则由网贷公司的风险提取金和盈利进行赔付。如果发生大量的网贷违约事件,则网贷公司只有破产。

(三)网贷公司存在是否合法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的金融业务是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刑法第174条第1款也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网贷公司不是商业银行,但在运用过程中,负责管理投资人的资金,审查贷款人的条件然后放贷,此行为类似商业银行的借贷业务,可能会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对网贷发展的建议

(一)实行网贷平台和担保公司合作

据统计了解,深圳的美贷网、山西的晋商贷分别和深圳鼎和投资担保公司、山西大德通担保公司进行了合作。有的网贷平台甚至还成立了自己的担保公司,为借贷提供担保。成立担保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人的损失,但这只是事后的弥补,我们最好可以在源头,就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引入第三方银行监管

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指导下,在国家法律认可的范围内经营,让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引入个人身份认证系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受理平台,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将网贷纳入正确的轨道,也可以引入类似第三方支付那样的牌照方案,进一步完善借贷网站和支付平台的合作模式等。阿里巴巴、民民贷、敦煌网、成都融易贷、好贷517等多家电子商务企业纷纷推出了这种服务。阿里巴巴先后联手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推出了包括“e贷通”在内的多种贷款产品,敦煌网与建设银行推出了“e保通”网络信贷产品,还有中国工商银行的“网贷通”产品等。此外还有一些银行通过网贷平台发放贷款。

(三)网贷平台业务适当进行转型

从单一的借贷信息平台,到介入风险调查、信用评估、贷后管理、股权投资等领域,也可以将目光瞄准小微企业。不只做贷款的平台,也可以做风险投资、小微企业贷款等业务。平台上以贷款为主,平台下多做投资业务,总而言之,既做借贷,也做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业务。也可以大力发展网贷平台的线下业务。线下营业厅可以整合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放贷人等资源,使网贷公司成为一种意义上的金融超市。充分运用线下的团队寻找贷款需求,更有利于审核信息,降到风险,不过线下的庞大团队,增加了昂贵的运营成本。

(四)完善政府监管

当前网络平台的监管体系依旧欠缺,应该尽快完善,以避免竞争中出现风险激增的情况。网络借贷行业不是短期的行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银行有银监会,证券有证监会,对于网贷等小额资金借贷没有国家的监督管理机构。目前为止,只有银监会过网贷的风险提示,没有其他准确部门的监督,也没有监管的法律法规。网贷平台是我国民间金融服务未来发展的希望,可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探索,边发展边规范监督。

(五)行业协会的规范

小额信贷联盟针对网贷业务制定的《自律公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网贷的风险,但只是自律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各个网贷公司自行签署。自律主要包括以下:首先,在公开信息方面,向投资者公开真实准确的利率、风险、服务水平,而且也要向行业内部公开,便于监督管理。其次,在资金结算方面,从技术层面上处理,防止网贷平台动用客户资金,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资金只在借贷双方之间流动,目前行业协会正在与支付机构谈判,为网贷平台提供一个借贷双方直接支付的系统。最后,在征信系统方面,行业协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与征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合作,给行业内的网贷公司进行信用评级。

(六)网贷平台强化自身规范性

网贷平台自身应该在其透明性、自律性和担责性方面进行强化。首先,透明化操作,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财务数据向市场公布,尤其比较重要的指标坏账率、流动性指标真实的告诉客户;其次,客观公正的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审查监督管理。交易资金不得使用自由的账户,应该通过第三方机构操作。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公司管理人员的状况;最后,主动承担责任,建立风险处理方案,若借款人不能及时的还款,应积极的想办法解决。

结论

网络贷款的自身优势不需多言,依托互联网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线上交易和行为数据提供融资服务。对于那些在银行申贷屡屡受挫的人来说,网络贷款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选择。目前来看,网络贷款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能力还是很有限的,其自身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过,基于电子商务而兴起的网络贷款正带来信贷理念和模式的变化,将为构建我国多层次融资平台提供可能,而多层次融资平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网络借贷市场的蓬勃发展,如上所说既帮助了中小企业及个人解决创业、资金周转等问题,应对了短时期的资金困境,又为个人投资者创造了另一种的投资机会。从全局来看,网络借贷资日渐成为一种引领潮流的借贷方式,必然会为未来金融行业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强的动力。但我们也必须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要清楚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繁荣,是需要借贷双方共同维护的。

参考文献:

1.董露茜.P2P网贷应专注做平台[J].新财经,2012(8)

2.肖怀洋.P2P网贷变异为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试水撼动行业神经[J].证券日报,2013-1-25

3.杨丽花.网贷平台鱼龙混杂系统性风险积聚令人忧[J].证券时报,2012-10-24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问题范文第8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政府商业银行信用担保贷款

一、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现状

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实有企业971.46万户,其中99%以上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自主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拥有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由此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但据统计,到2007年底,中小企业贷款额占全部贷款额的比重只有约10%。近两年来,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明显加快,但绝对量仍有待提高。据统计,近2万家中小企业因为难以融到资金面临破产停工;几十万家中小企业为融资难这个问题而奔波。种种原因导致最近几年各大银行普遍出现“惜贷”现象。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如今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严重后果呢?

下面,我从中小企业、商业银行、政府三方面来具体分析原因。

二、中小企业自身因素分析

1、效益方面的信用问题。

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这就决定了它必然有着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贷款信用问题。中小企业存在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它在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缺乏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其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由于生产规模、资本和技术上都不占优势,导致市场竞争力缺乏,使得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显著大于大企业。

2、财务方面的信用问题。

中小企业多属家庭经营,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透明度。真实、详细的财务报表和信息难获得;为避税、融资而虚增成本或虚增利润;有的甚至仍存在“多本账”现象,有调查显示,60%以上的中小企业曾经有过披露虚假信息、数据的行为,导致银行会主观放大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这也是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的关键。

3、管理方面的信用问题。

不少中小企业缺乏精通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管理者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没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形式,不愿为内部控制投入大量成本;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没有设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其财务报表错报的可能性加大。引起较高的信用风险。

4、抵押方面的信用问题。

商业银行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条件.如实物抵质押、权利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等。然而中小企业在贷款时产权不明晰,没有独立自主的产权可办理抵押;土地、房产、设备等手续不完备,难以办理抵押手续;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期较短,可提供抵质押的实物价值小、抵押能力不足。在信用担保时,又难得到大企业的担保,担保人缺失现象突出。

三、银行方面因素分析

1、我国银行体系的不合理。

(1)部门设置不合理。

我国商业银行把传统的信贷管理部门中较为笼统地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很多银行并未将中小企业贷款与大企业贷款业务的管理完全分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银行专门设有中小企业业务部门,并配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对其进行专门管理。由此看来我国商业银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由于信用问题而引起贷款难的机制不完善。

(2)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

我国规范化的信用评级起步晚,1909年美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家资信评级机构―― 穆迪公司,我国直到1998年后,才相继建立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体系不完善主要反映在缺乏信用评级意识、信用评级机构体系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评级指标和方法。

(3)风险评估方式滞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普遍采用“打分法”,这一方法的特点是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但事实表明这一评级方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另外还有银行资金供给和贷款投放战略重心上存在着一定问题。

2、贷款成本高,资金回报率低。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盈利能力和资金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考虑的首要问题。但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贷款频率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4―6倍,而贷款额仅为大中型企业的4 %一6% 。对于银行来说,给企业发放贷款的程序、环节都大致相同,但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的成本平均是大型企业的5倍。这对银行来讲就构不成“规模经济”。因此中小企业贷款难以补偿成本上升和风险加大的损失,所以商业银行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3、银行、企业、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

由于中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资料不完全,银行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部分企业不得不面对银行“拒贷”的尴尬局面。此外,担保机构无法获取企业贷款历史的详细情况,只能依据其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资产评估资料,来决定担保贷款的取舍。这样不仅不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也不利于发挥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更不利于实现银企保三方互利共赢。

目前还存在专业担保体系的完善和银行盲目降低贷款门槛的问题。

四、政府方面因素分析

1、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一系列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近年政府大力扶植担保机构的发展,但他们给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设定的标准高,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有的担保中心出于风险考虑,要求中小企业出具反担保,这就需要企业应具备足够的质押资产,与银行要求的抵押需求相似,无法真正解决中小企业的担保融资问题。

2、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约束。

总的看,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体系仍然不健全,没有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资本市场的利用仍不充分。这需要国家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加以引导和转变。

五、政策建议

(一)政府方面

1、政府金融监管当局应努力构建完整高效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保险服务体系,从而构建完整、高效的中小企业“大金融”融资体系。

一是要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等,培育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市场体系。

二是要加快建设风险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应鼓励创建专业的投资公司或设立风险创业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同时,出台各项配套政策,鼓励大企业向高技术风险企业投资。从而形成一个集风险投资、企业债权、上市融资、保险服务和银行贷款为一体的融资体系。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抵押担保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据调查,我国目前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各类基金,但数量极为有限。全国担保机构仅能为中小企业提供500―800亿元的担保支持,这显然与中小企业的需求相距甚远。而已有的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又较为突出,如资本规模较小,担保对象条件要求较高等。因此,当前急需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发展。同时还应加大整顿力度,促进合格的公司整合,扩大规模。通过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开展,逐渐简化手续,降低费用,使担保基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

3、优化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各级地方政府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支持和帮助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防止企业逃废银行贷款。充分发挥政府牵头组建的金融债权保全领导小组的作用,管好辖内金融机构债权工作。

4、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基础建设。大力发展企业债是解决和转变企业融资方式的根本途径, 而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非常重要。通过对短期融资券、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新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的加大,提高金融机构对市场的认知度,拓宽资金运用渠道,解决商业银行信贷期限结构错配问题,逐步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二)金融机构方面

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银行间应该互相合作,建立基于计算机技术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在进行当前的信用评级时,系统主要根据借款人先前的借款记录和其它有关信息如企业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经营发展历史、业主的信誉等,对借款人作出综合评分。

――抵押担保品评级机构

中小企业抵押担保品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和程序应特别为适应中小企业抵押担保品的特点而设计和应用,以便提供高效快捷和成本低廉的抵押担保品评级服务。

――贷款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

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商业性贷款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的成立和运作提供宽松的环境。贷款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都可以采取政府、相关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及社会个人等多方出资的方式组建。担保业务必须按商业化模式运作,使其在对中小企业提供有偿担保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滚动式发展。

――中小企业破产早期预警系统

中小企业破产早期预警系统是基于信息技术所构建和运行的。它应能够提供关于中小企业当前经营状况的信息,据此可以作出该企业财务恶化与否以及是否可能出现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判断。

――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公司

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公司主要为贷款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其担保风险,扩大担保数量。

2、积极推行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专业化管理。

基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差异性,有必要借鉴外资商业银行经验,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专业化经营管理,设置中小企业贷款部门,建立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业务流程、信用评级、贷款风险分类、损失拨备、呆账核销制度等。

3、改进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机制。

中小企业贷款定价,建议采取风险加成法,对资金需求强烈但信用等级比较低的中小企业,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作为较高违约风险的补偿。这样既可扩大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又可以通过获得较高的风险补偿。

4.注重金融工具创新,降低信用风险。

(1)试行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同样适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尝试通过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业务(如行业打包、产能打包等),创新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商业银行来说,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便于资产转让,并在提高中小客户忠诚度的同时,释放出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大客户业务,稳健推进综合经营。因而也是对银行综合经营能力的考验。

(2)探索贷款再保险。

其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再保险机制。建议成立中小企业贷款再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只承办限额保险,承担还贷责任,在其贷款保险基金内划付部分贷款本息,并由接办该笔贷款再保险的再保险公司理陪。

其二,建立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制度。风险的防范、控制、分解和化解以及风险补偿机制是担保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应当由政府支持或者政府、银行和企业的联合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以便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3)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根据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成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控股或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也可以与金融租赁公司合作,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一方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杜绝了资金滥用的风险,同时,通过专业的监管措施,保障了资金的及时回笼。

(4)加快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各金融机构要加快业务创新步伐,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要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观念,积极借鉴和学习现代化金融服务的营销思路与手段,主动开发市场,培育和扩展客户资源,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效益的改善。、

(三)企业方面

中小企业要提高自身经营素质,增强信用观念。解决普遍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首先应从自身做起,苦练内功,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以改善自身融资条件。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所面对的融资难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资金紧缺在―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增加就业的基本场所,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使它们迅速崛起,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国民经济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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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系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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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科技增刊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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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应发挥作用》李镇西《城市金融》

13、《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籍虹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