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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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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建议

1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现状分析

纳税筹划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是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个人及个体户中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我国理论界对于税收筹划内涵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狭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只限于节税,与避税不同的是,税收筹划是为选择税负最近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纳税优化,它不仅仅合法,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而避税是利用税法漏洞来规避和减轻税负,它虽然不直接违法却违反了税法的立法精神。广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采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纳税方向的策划和用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它包括节税和避税。目前,在我国的众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并不了解和关注纳税筹划,在税收筹划涵义认识上的误区。在我国,许多个体户不了解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提起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taxfrand),甚至一些个体户以税收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个体户不注重纳税筹划,这块领域几乎是空缺的。据有关资料显示:有很大部分个体户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纳税筹划,有些个体户认为搞纳税筹划没有什么必要,只有少数个体户认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会考虑开展纳税筹划。这说明,纳税筹划不被个体工商户认识和关注。这在我国各地是普遍存在的消极现象。

2我国个体户的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个体户的纳税,具有最广大的人群。几乎所有的公民在其一生当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与个人所得税相关联。而个体户要想进税收筹划,熟悉相关税法知识是其前提条件。因此学好税法知识成为广大个体户纳税人的共识。同时,也有助于个体户的纳税意识的增强。要做到,该缴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因此可以说,合理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收筹划正是个体户纳税人税收意识增强的表现。

再从理财规划的角度来看个体户的利益。纳税筹划是力求以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为目的的,纳税筹划也是学会理财规划的一种表现,理财规划的目标就是达到资产的安全、自由、升值。纳税筹划能够让你的收入增加,让资产更自由,利用资产的流动性达到升值的目标。从个体户自身的发展来看,更应该学会理财纳税筹划方面的知识,不要糊里糊涂的多交可以不交的税。个体户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提出多个纳税方案,通过比较,选择税赋最轻的方案。个体户纳税筹划从宏观来看,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个体户的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充分利用个体户的纳税筹划行为的反馈信息,可以完善现行的个人所

得税法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从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和税收制度。

3案例及案例解析

(1)建账筹划。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应该按以下建账。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2)毛利率与税收筹划案例。

税法链接: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流转额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对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确定,关系到纳税的多少。应纳税额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计算出来的。根据税法有关个体户计税规定的第2条,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除以毛利率核定营业额计税,此方法使用最为普遍。在这里,成本和费用都是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法规规定10%的毛利率,但在实际核定税款过程中采用不多,实践中多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估算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由于毛利率是核定流转额的分母,所以毛利率越高计算出来的流转额就越小,毛利率越低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流转额就越大。对毛利率的掌握和申报往往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有的人不了解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收的原理,当税务人员来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给税务人员诉苦,往往是把自己生产经营的盈利情况说得很低,致使流转额反而推出来比较多,结果多缴了更多的流转税

案例:个体工商业户陈某开一家银饰品店,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800元,水电等费用平均一个月为200元,主要由夫妻俩人打点业务。由于在同一个集镇上经营银饰品店的仅陈某一家,因而业务利润没有同行可比,对该行业的业务核定也没有权威性的资料可供参考,因此,税务机关在具体核定营业情况时往往把业户的申报作为基本的依据。

该个体户在申报经营情况时,如实提供了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数据,但在讲到收入情况时,一再陈述经营利薄,销售50块只有5块钱的毛利,即毛利率只有10%。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税务机关将该业户夫妻月工资定为800元。根据业户的申报可以计算出该业户的经营情况:该个体户的月营业额=(800+200+800×2)÷10%=26000(元)。如果根据业户的申报,就应该以26000元作为计税依据,按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计算,则:应纳增值税额=26000÷1.04×4%=1000(元)。

如此高的增值税是个体户难以接受的,与实际的经营情况也不符,因为从事银饰品的经营平时业务量不多,但毛利率大。经过反复核实,税务人员将该户的经营毛利率确定为50%、则调整后的月营业额核定为:(800+200+800×2)÷50%=5200(元),该户的月应纳增值税额为:5200÷1.04×4%=200(元)。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应纳增值税额则由1000元下降到200元,两者相差800元,两者差别较大。这仅仅是流转税的缴纳,如把所得税考虑进去,情况就变化。一种情况下,根据毛利率计算出的利润,按正常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毛利率高,缴纳的所得税就高,流转税减少的税额被多缴的所得税抵消后,纳税负担反而重了。另一种情况下,也是最普遍的情况,高毛利率同样有利于减少所得税。对于个体户的所得税的缴纳,税务机关一般都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所谓简易办法,就是根据应纳税营业额乘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而更多的地方,则采用更简便的方法征收所得税,即根据营业额乘以附征率直接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营业额的减少,也有利于所得税的减征。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缴纳流转税以及所得税,营业额的确定非常重要,其中毛利率的确定又是确定营业额的关键。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是从企业的发展全局出发,为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它是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纳税的目标也应与财务管理的目标一致,企业法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第一位的,是首要的,即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法许可下,利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设计筹划尽量使自己的纳税负担最轻,使企业获得最大化的利润是企业一种必然的理财行为。

我国现阶段企业纳税筹划存在两个最突出的问题:

(1)纳税筹划整体水平低。主要表现在:   ①不少企业根本没有纳税筹划活动或筹划不足;   ②企业对纳税筹划的原理了解不透。

(2)不合理对待纳税筹划。受到观念的局限,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经常遇到来自一些基层税务执法机关责难甚至处罚,不理解企业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活动等。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合理合法地减轻税负,在实际纳税筹划运作时,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做到纳税筹划只能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并且不能违背国家经相关的法规。纳税筹划必须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企业纳税筹划必须顺应这种变化。

2.目的性原则

纳税筹划是为了同时达到三个目的:一是绝对减少税负,选择低税负。二是相对减少税负,使企业利用税收负担率来分析税收负担问题。三是延缓纳税,推迟纳税时间,取得迟延纳税的收益,从而体现纳税筹划的手段。

3.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时,应尽量采用简单、有效的方法,降低纳税筹划成本、以最小的纳税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4.风险回避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坚持风险回避原则,建立有效机制防范风险。通过收集信息,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税务执法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并及时做出风险预测,对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二、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问题及分析

1.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明确且责任不具体。以财务部门负责纳税筹划为主的企业尽管为纳税筹划倾尽了智谋,但由于其自身局限,及企业经营决策的分散性,无法协同整个企业的纳税筹划运作,保证纳税筹划长期有效的开展,使企业缺乏战略纳税筹划设计。

(2)税收筹划在流程设计上未达到科学有序的要求。目前,企业纳税筹划的财务设计分散,且重点关注个案,缺乏整体逻辑考虑,使企业整体筹划思路不清晰,缺乏整体的纳税筹划设计程序。

(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操作性尚有待改进。企业结构组成上过于偏重于对税收优惠中关于地域和技术优惠的直接运用,导致了对税务策划的阻碍。

2.问题分析

降低税负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减少税基。一般情况下,由于流转税的税基是销售额或营业额,降低税基难以操作,所以纳税筹划降低税基主要表现在所得税方面。由于收入总额降低不大,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增加成本支出或费用摊销来降低税基;在企业购并重组的特殊业务中,合理筹划购并方式,还可以大大降低流转税负。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企业财务管理是关于资金的筹集、投资和分配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现金(或者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主要内容是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

1.纳税筹划在企业筹资决策中的运用

企业在筹集资金时,一般先考虑企业的资本结构和筹资方式,在决策时要以合理的资本结构、降低投资风险为前提,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或资金成本、税后现金流出量、税收收益等做详细比较后选择。

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2)企业自我积累(3)企业间拆借(4)企业内部集资;(5)发行债券和股票等等形式。

企业筹资方式可以选择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不同筹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筹资时影响税收成本的是筹资费用在计征所得税前的扣除问题,即筹资方式各自的资金成本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反映是不同的。虽然新税法的基本税率从33%降低到了25%,但负债融资仍能够获得税收挡板的好处。

例示:某公司2009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70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5000万股,每股而值1元),假设公司2010年需要增加投资1000万元,如果不增加负债,预计下年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对于增加投资100097元,有以下两种选择方案:

方案一:当年不分配现金股利,以留存收益中的1000万元进行投资;

方案二:将留存收益中的1000万元用于发放现金股利;另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进行投资,借款利率为8%。

分析:

方案一,2010年应纳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2010年净利润=1000-250=750万元

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750/(7000+750)=9.68%

方案二,2010年税前利润=1000―1000×8%=920(万元)

2010年应纳所得税=920×25%=230(万元)

2010年净利润=920-230=690(万元)

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690/(7000+690-1000)=10.31%

通过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虽然净利润减少60万元,但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高。

以上例示说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公司融资行为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能够起到节减税款的效果,同时也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整体财务目标。

2.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过程中的运用

旧税法体系下,国家为了鼓励内、外资企业加大投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内资、eee外资企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革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技改项目当年新增的所得税中抵免,当年不足够抵扣的在5年内给予抵扣,购进的设备仍可按原值计提折旧。国家为加快经济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了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新所得税政策以产业优惠为主导,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

3.纳税筹划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应用

并购、重组是企业成长过程中合理配置资源、形成规模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突破进入壁垒的有效手段。购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取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整体产权收购等不同的购并方式,不同方式下交易双方承担的税负有很大的差别。交易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不同,选择适当的并购方式,合理筹划,以期达到较低的税负。

如果被收购方即目标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税务、法律风险较大,或有损失无法估计时,为规避并购可能带来的风险,可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税收筹划的余地较小;

如果目标企业经营管理比较规范,通过前期调研相关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则可以考虑股权收购的方式。因股权收购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业务,且根据财税【2002】 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股权收购方式可以避免流转税负;

在企业购并实务中,还会遇见一种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特殊的资产转让方式一整体产权转让,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因股权收购可能承担的巨大风险,同时可以降低流转税负。根据国税函【2002】420号、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不属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上述三种购并方式对流转税的处理迥异,而对于所得税,被购并方一般应确认资产(或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根据财税[2009]59号之相关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合理筹划。构建一定的条件,如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则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达到推迟纳税时间,节约资金时间价值之目的。

纳税筹划在产权重组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以下做法:

(1)从企业战略考虑,兼并亏损企业,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一定限额的亏损,既扩大了企业经营规模,又可获得所得税利益,

(2)兼并某些税法规定的特殊地区(如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仍可获得税收优惠;

(3)将原企业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

(4)将企业下属部门剥离单独设立属于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

(5)在民族自治地方可考虑地区税率差异的不同分立成立新的子公司;

(6)选择某些低税率地区设立子公司达到一定避税效果等。

4.重视技术研发在纳税筹划中的作用

为促进技术进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新所得税法从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变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新格局。如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按不低于10年摊销;尤其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展至所有区域。

据此,研发费用投入较高但研发力量分散的企业,尤其是较大的集团公司,应整合研发力量,如设立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分清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实质性技术改进及常规性升级换代,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以便充分享受技术研发的相关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应结合公司战略,力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降低税率,减少税负。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3篇

我国税法体系没有关于外资并购所涉及税收问题的统一规范,但税法对外资并购存在一般规制和特殊规制。外资并购可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类,该两类交易涉及的税种及税收成本有着显著区别。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过程中,涉及的税法问题主要影响或涉及并购中行业和地域等的选择、筹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收、并购后的税务处理、外资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身份的法律认定及税收优惠等。外资并购的税收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并购目标企业的筹划、并购主体的筹划、出资方式的筹划、并购融资的筹划、并购会计的筹划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等。

主题词:外资并购税收筹划

外资并购已成为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以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将逐渐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主流。外资并购中最主要的交易成本,即税收成本往往关系到并购的成败及/或交易框架的确定,对于专业的并购律师及公司法律师而言,外资并购的税收筹划问题不得不详加研究。

笔者凭借自身财税背景及长期从事外资并购法律业务的经验,试对外资并购涉及的税收筹划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梳理和总结。

1.我国税法对外资并购的规制

我国没有统一的外资并购立法,也没有关于外资并购所涉及税收问题的统一规范,但已基本具备了外资并购应遵循的相关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一系列针对一般并购行为的税收规章共同构筑了外资并购税收问题的主要法律规范。

外资并购有着与境内企业之间并购相同的内容,比如股权/资产交易过程中的流转税、并购所产生的所得税、行为税等。在境内企业并购领域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法规制体系,在对外资并购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外资并购。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过程中,涉及的税法问题主要影响或涉及并购中行业和地域等的选择、筹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收、并购后的税务处理、外资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身份的法律认定及税收优惠等。

以下主要从两个层次论述外资并购中的税法规制,分别是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和税法对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制。

1.1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

1.1.1.股权并购税收成本

1.1.1.1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税收成本:

(a)流转税:通常情况下,转让各类所有者权益,均不发生流转税纳税义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

(b)所得税:对于企业而言,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将股权转让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所有者权益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率为20%,值得注意的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此外,如境外并购方以认购增资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在此情况下被并购方(并购目标企业)并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c)印花税:并购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1.1.1.2并购方(股权受让方)税收成本:

在并购方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情况下,将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税务处理。并购方并购股权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消,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在转让、处置股权时从取得的财产收入中扣除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1.1.2资产并购税收成本

1.1.2.1被并购方(资产转让方)税收成本

1.1.2.1.1有形动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

(a)一般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被并购资产适用的法定税率(17%或13%)计算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b)小规模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法定征收率(现为3%)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c)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中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1.1.2.1.2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涉及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a)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缴纳5%的营业税。

(b)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含视同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的营业税。(被并购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并购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c)在被并购资产方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还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d)向并购方出让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e)转让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以自用名义免税进口的设备,应补缴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f)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如货物买卖合同、不动产/无形资产产权转移书据等)应按法定税率缴纳印花税。

(g)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受赠的非货币资产外,其他资产的转让所得收益应当并入被并购方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h)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活动进行税务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1.1.2.2并购方(资产受让方)税收成本

(a)在外资选择以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为资产并购主体的情况下,主要涉及并购资产计价纳税处理。

(b)外国机构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应缴纳流转税和预提所得税。

(c)外国个人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应缴纳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

(d)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如货物买卖合同、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等)应按法定税率缴纳印花税。

1.2税法对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制

1.2.1税法对并购目标企业选择的影响

为了引导外资的投向,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对投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经营性质不同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在并购过程中,在总的并购战略下,从税法的角度选择那些能享有更多优惠税收的并购目标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1.2.2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税收身份的认定

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纳税人的税法身份决定着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率和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对于并购双方而言,通过对纳税人身份的设定和改变,进行纳税筹划,企业也就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的认定以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所占的比例为依据,一般以25%为标准。外资比例低于25%的公司也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在税收待遇上,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其投资总额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物品不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其它税收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外资并购中的税收筹划

2.1并购目标企业的筹划

目标企业的选择是并购决策的重要内容,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可以考虑以下与税收相关的因素,以作出合理的有关纳税主体属性、税种、纳税环节、税负的筹划:

2.1.1目标企业所处行业

目标企业行业的不同将形成不同的并购类型、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环节及税种。如选择横向并购,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若选择纵向并购,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并购,该等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2.1.2目标企业类型

目标企业按其性质可分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区别对待,实行的税种、税率存在差别。例如,外资企业不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鼓励类外资企业可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税等。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4篇

(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二)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所以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小。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税务制度不健全

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行业的选择

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3.投资地区的选择

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二)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投资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筹资组合。

(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利润不仅是反映一个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的主要依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定时期的利润进行控制,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应根据当年的物价水平选择计价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如管理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而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方法认真筹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四、税收筹划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

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筹划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某纳税人有一笔10万元的所得(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0年实现,也可以在2001年实现,该笔所得不论在哪一年实现,它都会不在乎,因为不管在哪一年实现,都要缴纳3.3万元的税款,税收成本不变。但若考虑货币的价值则不同。选择不同的纳税年份,应纳税款的现值将存在差异。假设折现率为10%,该笔所得推迟一年实现,差异额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节税3003元。再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除此之外还有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如果某纳税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时,将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虑该份合同,其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适用税率为27%,应纳税额为2.43万元,若考虑该份合同,将使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11万元,适用税率为33%,应纳税额为3.63万元,增加了2.2万元,大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2万元,这样的话,通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可以考虑不签订这份合同。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5篇

1、我国税收筹划意识淡薄

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并没有普遍对税收筹划所接受,还有很多企业没有对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进行理解,甚至一致认为进行税收筹划进行偷税漏税,并且从理论界来看,也没有对我国税收筹划进行足够的重视。

2、税收制度不健全

企业投资活动中实施税收筹划首先必须要对我国税收制度非常的熟悉,对我国立法意图非常了解,但目前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达到这种条件,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只能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来税务,进行税收筹划,这样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3、税收制度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所采用的税收制度仍然是主体是流转税的复合税制,对于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消费税等间接税种过分的依赖,并且对于国际上的通行的遗产税、社会保障税以及赠与税等直接税种均没有开展,所采用的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不但简单,还不够完善,因此这也就导致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投资开发活动中税收筹划实施策略

1、对企业的整体利益进行注重

在企业投资活动中实施税收筹划对于应纳税款进行减少非常有利,这样既可对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一定的提高。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以及实施筹划中,都需要提供一定的成本,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要首先对其预期收入和成本进行计算,以防在实施税收筹划的时候出现得不偿失。另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也不能只是单单的对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过分进行注重,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一种税负的减少,非常有可能会带来另外一种税负的增加,所以如果只是注重一种税负,那么很有可能不会达到增加企业整体效益的目的。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对整体税负的轻重进行分析,并对各种财务模式进行运用,以能够选择出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取得将节税和增收的良好效果。

2、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进行注重

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要是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科的允许范围之内,不然就会变成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企业(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是其在对自己的合法权力进行利用,但是这种行为一旦超出了法律的范围,或者在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对国家财务会计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等进行了违反,那么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再加上税务机关裁量权比较大,就算是一些投资者认为合法的税收筹划,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城市违法行为。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的时候,对于一些不能够对其合法性进行确定的筹划方案,一定要首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受到相关处罚。

3、必须要对企业的长远利益进行考虑

企业在投资开发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对这一税收筹划方案对于企业整体利益以及长远影响进行综合考虑,以免出现只是追求了眼前利益,却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另外在2007年又出现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就不能单单的只是依照之前的税收制度进行,必须要对新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考虑,以能够最大限度的对可能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进行规避。对企业长远利益进行考虑,才能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收筹划 探计

集团公司是介于股东与行业性企业之间的中间性组织,是企业集团的核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而且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集团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筹划概念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非违法的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税筹划等行为。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权利。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或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而进行的一切筹划和策划活动。本文所称税收筹划特指广义的概念,主要从集团公司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公司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公司税后利润而作出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活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正确的财务决策,实现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筹划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所以,开展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以营利为目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税收筹划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合理避税的联系

偷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①合理避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行为。联系:相同之处都可以使企业纳税额减少。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以财务管理战略目标为指导,同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相结合,为企业带来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离不开企业领导的推动和全员的参与。而税收筹划工作和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应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手段增强企业全员参与税收筹划的意识,为实现企业纳税成本降低的目标奠定基础。

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筹资、投资、运营等。税收筹划也应贯穿于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等环节的税收筹划。四、集团公司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我国集团公司最常用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和吸收投资等六种。在筹资方式的选择上。重点是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难易程度、筹资和使用成本以及筹资方式对母公司、子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一般分为负债型筹资、权益性筹资、租赁等方式。

(1)负债型筹资。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负债筹资与其他筹资方式最大的一个区别是其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集团公司凭借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弱化权益性资本筹资,整体对外借款,然后层层分贷,一方面可以解决筹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税负降低的目标。但是负债筹资在使资本结构优化的同时、也会带来较大财务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破产的风险,因此,适度、慎重的负债筹资至关重要。

(2)权益性筹资。像发行股票等,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缺点:成本高。股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而且股息还要征个人所得税。

[3)租赁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由于我们重购买轻租赁,在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从税收的角度来看,选择不同的租赁方式,同样也可以实现减轻集团公司税收负担的效用。至于具体的租赁方式是采用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以及售后租回交易。集团公司可根据投资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再结合税收利益及自身特点。从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资金成本、风险价值等方面着手,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企业的选择。在集团公司资金短缺、流动性弱及市场利率高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在考虑降低纳税负担、筹资成本的同时还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即每种租赁方式下节税的现金流入量。

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规,必须就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收和收益后,以税后利润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

五、集团公司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1、销售收入方面税收筹划

销售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在销售阶段,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是从销售收入的确认、结算方式的选择上进行筹划。税收的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收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从推迟税款缴纳的角度考虑,收入确认总是越晚越好。销售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税负的大小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尽量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最理想的销售方式是预售货款和直接收欹方式。可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除此之外。集团公司还可采用折扣销售、出借包装物和正确归集进项税额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集团公司企业在选择销售方式时,应慎重考虑税收因素,选择纳税成本最低、适合企业最佳的销售方式。

2、存货方面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各种存货可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

企业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售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利润的确定,主要是期初存货计价过高或者期末存货计价过低。缴纳的所得税就少。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和当期实缴税款的多少是不同的。

在对存货计价从长期看,实际缴纳的税收相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还是值得筹划的。

3、个人所得税方面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注意收入量的标准、支付方式和均衡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税率档次。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是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提供住所。即住房是由服务的企业免费提供或收取部分租金提供的。因此,由雇主支付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而个人却因此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

②企业提供职工福利设施。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增加其物质满足,也可少纳所得税。比如:企业提供免费伙食费或由企业直接支付伙食费、企业提供家具及住宅、设施,由职工租赁或由企业支付租金、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由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公用设施,如水、电、气、电话等。

③一次性奖金分摊法。如果奖金一次性发放,要按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要大,税率要高。所以应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税款。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7篇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作用

集团税收筹划是指在企业集团管理活动中,通过对企业集团涉税事项进行系统的规划,制定行之有效的纳税方案来节约企业集团税收成本,进而提高企业集团的经济利益。与单一企业相比,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更具复杂性,因为企业集团是以集团公司为核心、由众多成员企业构成的庞大的企业联合体,其组织架构层级繁多,经营业务多元化,加上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等,增加了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难度,但同时也给企业集团带来额外的收益,即协同效应。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特点是规模巨大,一般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度的合作,实现联合税收筹划。进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税收成本

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构成了企业集团很大一部分成本,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成本战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延迟税款缴纳时间,为企业集团减少成本或节约资金成本。

(二)提高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集团就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需要对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推迟纳税时间,企业集团通过税收筹划使某一笔或几笔税款延迟,这就相当于企业集团从银行免息获得贷款,税款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企业集团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就越大。

(四)有利于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管理制度,防范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集团的最新税收管理制度,这些税收管理制度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并将其流程化,有利于实际操作。这些新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五)产生财务协同效应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以集团为主体,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比一般企业更具优势,还能够发挥财务协同效应,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二、目前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

当前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效益。由于管理层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多倾听财务部门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见,与财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企业税收成本上升,丧失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水平较低

许多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没有系统性,没有将税收筹划意识融入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缺少前瞻性,属于被动性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停留在较低层次,由于缺少统筹考虑,无法实现最大化的筹划效益。

(三)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

企业集团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对进行税收筹划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很少在管理层会议中进行讨论,导致企业集团对税收风险的整体把握不足。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筹划的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技能,对税收风险把握能力较弱,无法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四)税收筹划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上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集团曲解有关税收筹划的涵义,对税收筹划的“度”不易把握。一方面,如果税收筹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损害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可能会被定义为“偷税”;另一方面,如果对税收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会造成企业集团税收成本的不合理,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措施建议

(一)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要的是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将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管理层对税收筹划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由于税收筹划涉及众多的部门和环节,为了各部门能够更好地沟通协作,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资源,企业集团还需将税收筹划的意识至上而下地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及相关的岗位,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二)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集团要重视客观存在的税收风险,对涉税事项要保持高度警惕。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存在税收风险,而管理层又觉察不到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严重的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倒闭。例如,企业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旦被税务局查出,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收风险,在成员企业间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快速的税收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做到事前有分析、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另外,上一轮的税收筹划的分析总结还可以为下一轮的税收筹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通过业务培训,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

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的主导部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能力,都会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洞察税法动向的能力,制定出符合集团战略的税收筹划方案。另外,对各业务部门的骨干也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法的理解能力,落实税收筹划的执行力。

由于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每年都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要想理解并吃透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光靠自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风险无法把控的税收筹划,实行业务外包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求他们懂得财会和税法知识,还要精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由于企业集团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般是兼职的,时间与精力不够,加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于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由中介机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将税收风险转移到中介机构,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中介机构作为旁观者,加上他的专业知识,可能还会为企业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非常复杂,涉及的环节非常多,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使企业集团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 分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分步骤地对每个涉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比如,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采购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企业集团应该对各成员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系统筹划,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对于采购合同实行企业集团统一模板,对发票类型、税率及提供时间进行周全的计划,确保实现最大化税收效益。

2. 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或延迟纳税期限

通过选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满足税务认可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的条件下,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营业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所得。实务中,对收入的确定,选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完工百分比等方法来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降低当期营业收入。对成本费用,一般通过选用存货计价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等加大当前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度。通过收入的降低与费用的提高,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进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收入推迟确认和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从另一方面也相当于推迟了纳税期限。另外,收入的延迟确认,使流转税当期少交或不交,从而延迟流转税的缴纳时间,这就无疑为企业集团争取了一笔免息贷款,税款的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为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

3. 制定企业集团的合理转让定价机制,实现税负转嫁

企业集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实现集团内部利润的转移,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讲,集团的转让定价,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转让定价,可以把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成员企业,达到高税区成员企业利润降低,进而减少缴纳所得税,低税区企业虽然利润增加,由于税率低,增加所得税肯定小于高税区减少的所得税,进而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另外,集团也可以将利润从盈利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亏损的成员企业,进而减少盈利企业的所得税,亏损企业只需就补亏后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

4.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范文第8篇

从我国税收筹划情况看,在企业税收筹划中,要想实现税收减负,又不违背国家的政策,符合国家税收导向,就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法律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吃透精神,把握政策,自觉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一切税收筹划必需在国家税收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如果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相符,那就是偷漏税。税收筹划的着眼点是在税制结构、税率,税收优惠、地区、行业等方面的税负差异,这些差异在任何时期,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税收筹划在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纳税人选择低税负的决策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任何一种方案都要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

2.遵循价值最大化原则。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负,减少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着想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要依据企业实际,从多种税收筹划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也就是值最大化的方案。

3.遵循及时性原则。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也是依据实际在不断地变化。企业在进行税收策划时,一定在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并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即针对涉税事件变化的事实和问题,制定出若干可供选择的对策与计划,随着时间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否则,税收筹划就会由不违法变为违法。

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应正确把握好几种关系

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经营的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企业且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1.政确把握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企业的税收筹划过程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学习、理解和选择的过程。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要明确搞好税收筹划的前提是遵照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所以必须不断研究税收政策,了解税收政策,发现税收政策对企业的优惠之处,在政策允话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减轻税负。

2.正确把握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税收筹划所考虑的主要内容是涉税利益,对于非税利益则大多忽视掉了。事实上,企业在内部理财活动中,非税利益也具有不可小视的作用,对于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3.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企业发展的首要策略,而税收筹划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一家企业是否向某个领域进军,关键要考虑该领域的发展潜力、发展前景,而不是税收筹划。虽然税收优惠政策能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企业在对某个领域进军时,基本不考虑税收成本问题。

4.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企业税收筹划中既要考虑局部利益,又要考虑整体利益。企业的税收筹划如果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则不要使用;只有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益的税收筹划才能多使用。同时,企业税收筹划还要兼顾国家利益和企业自身的利益。只有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益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科学的筹划方案,才能被接受和使用。

对做好税收筹划的几点建议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对税收筹划的研究,笔者认为,搞好税收筹划、实现减轻税负目的,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税收筹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特别需要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做好安排。只有领导重视,做出的筹划才能是科学的合理的;只有领导重视,税收筹划方案才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仅仅是税收筹划人员、财务部门的事,也应是企业其他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事,需要企业所有部门、所有人员步调一致,共同行动,才能完成。

2.加大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离不开税收筹划人员的丰富知识、信息的敏感触觉。丰富的税收、会计和管理知识,以及准确及时的内外部各类信息是税收筹划的基础。为此,财务人员要不断丰富并强化自身财会、税务、企管等知识;要主动了解宏观形势、外部市场、法律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增强形势和信息的敏感性。所以,企业必须培养出高素质的财会人员,这样的人才队伍,才能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

3.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机构。一个企业一定要设立专门的筹划机构,对于较小的企业也可常年聘请税收法律顾问,帮助其搞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可以充分借助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通过深入研究各项税收政策,制订出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税收筹划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4.税收筹划要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经常性的诊断把脉。从事税收筹划人员在高度关注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积极在所有经营活动中挖掘出税收筹划的良机。企业可以建立税负比对报表,从业务源头中实时每季或每年取数,得到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率、所得税负、流转税负比对情况等,实行在线穿透、辅助分析、以数据中心为依托,与营销工程物资等主要业务部门系统紧密联系,自动生成税收报表降低成本,全面促进提升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