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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行政处罚企业中存在的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
可靠性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财务报告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体现,故以财务报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质量要求为起点,逆向考察某会计主体是否存在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是较便利的切入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在2007年、2008年各查处20起违法案件,其中有10起直接显示会计主体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原则,具体表现为不按规定进行票据结算、往来款项科目混乱、随意进行账务调整等。
(二)限期整改案例中存在的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
上述受行政处罚的案件,需要会计基础性缺陷和当事人不良动机两大因素并存才会发生。如果会计基础性缺陷客因已经存在,但不同时存在不良动机的当事人,或存在不良动机的当事人,但因尚未被随意滥用,此时中国证监会只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于2008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对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9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要求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该上市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表现如表所示。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在其他企业也普遍存在。这说明我国会计核算基础的现实状况并不乐观。
二、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会计制度重大交替背景下的会计年度,往往也是某些会计人员容易背离诚信、违法乱纪的会计年度。传统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舞弊性信息失真”(做假账)或“操作性会计信息失真”(因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从目前来看,“舞弊性信息失真”更多以“选择性会计信息失真”的变形方式呈现。“操作性会计信息失真”也附加了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士在业务素质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会计人员背后的操纵,使主观不良意图蒙上保护层,变形为“复合性会计信息失真”。从会计基础性缺陷的潜在危害看,变形后的两种会计信息失真更值得警惕。
“操作性会计信息失真”和“复合性会计信息失真”的共同点,是在会计制度、准则提供多种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时,任意地选择了不恰当的会计政策,选择后并不遵守该会计政策的规定,反而与其他政策同时使用,更有甚者,不用规定的选择而“自造规则”。变形后的会计舞弊行为,由于“以明隐暗”贯穿于会计核算,从财务报告当期和近期表象观察,不易被发现。它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表现为“慢性杀伤力”。
三、完善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的对策
(一)确立财务会计的基础地位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会计人才需求结构正在逐渐发生变化。但是,将会计同现代管理技术结合,通过经济信息与会计信息相联系的加工、改制,延伸为企业内部经济管理服务的管理会计,是需要建立在以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为主要手段、以为企业外部与企业有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社会集团服务为目的,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准确地记账、算账、报账为职责的财务会计基础之上的。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目标定位于会计标准国际趋同,它对会计核算实务提出的要求更高、难度也更大。基于此,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应把会计队伍建设的基点放在财务会计方面,以纠正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为切入口,提升财会队伍素质和会计核算质量,为未来工作重点转向管理会计创造条件。
(二)设置和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架构
会计核算基础地位不被削弱的根本,是会计人员结构优化和合理配置。为此,笔者建议: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经将总会计师一职改为财务总监、不便做变动的情况下,可以试点对超大规模上市公司增派总会计师,即实行“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双岗委派制”,总会计师隶属于经营班子序列、财务总监隶属于监事会序列(也可设监事会副主席兼任财务总监一职)。与此同时,对一般规模上市公司实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有的称为计财部长)双岗委派制”,财务总监目前地位、职责均不变,但随同下派的财务经理,应将部门日常工作重心放在会计核算方面。
鉴于会计核算基础性缺陷既与完成外部财务报告压力增大,也与内部实施管理会计职能相关,为此,笔者建议:在一些迅速扩张或已经扩张成超大规模的公司,可参照某些发达国家现代大型企业以财务副总经理为最高层管理人员,之下设会计部长、财务部长各一名,分管会计记录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财务管理模式,试点建立类似“财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会计部长、财务部长负责制”的组织架构。财务副总经理对公司获取和有效使用资金的活动负总责。会计部长管理会计部,承担财务和经济信息的记录和报告,根据经济事项发生原因记录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的增减,对登记过的数值进行必要的计算和加工,并将其结果传达给会计信息使用者;财务部长负责发行公司证券和筹措银行贷款、管理现金和流动资金、制定信用和收款政策、从事证券投资以及安排股利发放等工作。
无需或不能做上述制度性改进时,则可在集团或控股公司总部财务部(或计财部)名下设立“会计辅导员”岗位,选用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担任该职,巡视下属子公司,帮助子公司提高会计核算技能。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监管 政府 企业 制度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目标
首先,会计监管的目标是服务和服从于证券市场监管的总体目标。按照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观点,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为了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及降低系统风险三大目标,而这些目标也应是会计监管所要达成的目标。
其次,会计监管的具体目标是落实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上,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充分性和公平性。真实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信息所揭示的内容应当和事实相符合、一致。及时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充分性要求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公司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都必须毫无遗漏地予以披露。公平性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应该是面向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公开和公平披露,而不是面向特定市场人士的选择性披露;各类市场投资者有平等地获取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一切信息的权利,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公平地参与交易和竞争。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失灵
在我国,由于会计信息监管部门众多,也由于会计信息所具有的经济后果影响,相关监管部门纷纷确立自己的会计监管权,争相出台非正式的规定,以优先确定本部门的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争权,而且部门的利益驱动使各部门在自身出台规定时不可能主动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我国的现实问题是,立法给予了政府会计规范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会计规范制定低效或无效时应承担的责任,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是不对等的,政府会计规范行为取向是单一的,搭便车的心理使公众不愿过问政府的行为及其影响,而慑于政府的权威,特别是在缺乏民主意识的情况下,更使多数人对规则的制定产生无能为力的感叹,对舆论的不重视又使公众唯一可以利用的正面武器被搁浅。
由于国内上市公司规模的扩大与证券市场规范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从无到有,监管规范日渐完善,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越来越严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的监管主要侧重于上市过程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得到加强,被查处的上市公司违规案有明显增加。我国会计监管部门不断地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制度的建设,构建起监管规范的实施机制,但是对于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却收效甚微。造成政府监管失灵的原因有权诸如责不清、力量不强、程序不明、执法力度不大、处罚不严,加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都不健全,法制也不健全等,都会造成政府监管失灵情况的发生。
(二)内部监管的不利
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的。但目前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监管力度非常有限,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并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存在独立性差、监事工作不到位、监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使得监事会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一个下设机构,是组成董事会的二级委员会,因此,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有效履行不仅取决于审计委员会本身,还取决于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健康运行,审计委员会就可以按照董事会的运行原则良好运行;如果董事会运行失效,审计委员会就不可能成功。
摘 要 目前,失真的会计信息已经充斥着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它赫然成了现在影响经济最大的一个会计问题。投资者、证券监管部门、中介机构、民众甚至上市公司自己都在不断探索一个问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之责究竟应当谁来负?笔者试从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根源、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两方面入手,通过分析各类不实信息形成的原因来说明公司管理层、具体会计操作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不同责任。
关键词 会计信息失真 根源 分类 责任
一、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经济利益矛盾的出现
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关系不仅存在一致的方面,也存在矛盾。社会资本运动中经济利益分配的矛盾导致了这种矛盾的出现和存在。国家和企业所追求发展的目标是主观的设计,往往与客观实际存在差异。国家总是凭借权力得到发展的物质基础――税收;企业总是想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利润。税收和利润都来自社会的资本运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当有限的剩余价值不能满足两者主观目标需求时,国家和企业开始了不断举债。高额举债的压力又促使双方加剧了对剩余价值的享有和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占用。因此,资本运动的过程也就成为国家与企业产生利益分配矛盾的过程。同时,这种矛盾随着资本构成的多元化而变得越来越复杂,随着资本运动的加速而变得越来越剧烈,这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要求企业真实、完整、公允地提供有关会计资料,从而监督资本运动安全循环。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它们尽量寻找法律、制度及规定之间的缝隙缺陷来处理会计资料。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故意的轻率的虚报或漏列会计资料”,以达到隐瞒和变更资本运动的真实过程。因此,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成为企业与国家经济利益矛盾的焦点。
二、会计信息失真类型划分
从目前国内外大量事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违规造假型,即故意隐瞒或虚构交易事项。二是滥用判断型,即利用会计特有的职业判断权利,对交易事项做出非公允的表达,致使会计信息扭曲。利用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会计估计,利用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的划分及收入确认期间的划分,以及根据交易实质划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等会计判断进行盈余管理,是这种手段的一些主要表现形式。三是差错失误型。这是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或粗心大意,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差错,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四是规则漏洞型,由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核算规则存在缺陷,导致会计信息未能公允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三、不同类型信息失真的责任划分
1.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及因滥用会计职业判断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核算本身存在着多重严密的勾稽关系。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的方法造假,需要多个岗位的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对一般财务人员而言,这种造假会使他们面临被处罚的风险,而没有明显利得。因此,如果没有主管会计核算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指使,他们缺少串通舞弊的动机和成功造假的可能性。而高管人员则不同。从现有的激励机制来看,高管人员一般都能从上市公司的业绩提高或财务状况好转中获得利益,或是高额奖金,或是职位提升的机会。而良好的经营状况可以使公开募集资金成为可能,这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也具有不小的吸引力。所以,上市公司中有动机做出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的决策,并能够指使财务人员付诸实现的,应当是公司主要高管人员或股东派出的董事。
会计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对特定经济主体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客观、公允的反映。它必须根据可利用的信息进行“职业判断”。但是,估计和判断可能被滥用。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数情况下,职业判断并不“职业”。这是由于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影响重大,大部分不是由从事具体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决定而是由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甚至董事会决定。正如前面所述,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自身利益或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或其他目的,而不是交易事项的实际情况和职业经验。所以,尽管因职业判断不当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本身和一般会计人员都有一定关系,但主要责任还应落在决定滥用职业判断的高管人员或董事的肩上。
2.因会计工作差错和失误造成的信息失真是具体会计人员的过错
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业务繁杂,会计核算的头绪比较多,加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会计核算政策法规不断出台,另外,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有特殊要求。因此,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专业要求较高,工作失误和疏漏在所难免。对于这种信息失真,直接从事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难辞其咎。
3.会计理论的发展水平,以及会计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固有时间差所导致的因财务核算规则缺陷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这种信息失真的危害相对较小。首先,如果存在这类问题,那么所有上市公司、投资者和中介机构都会遇到,可以说是一种系统风险,对证券市场的每个参与者是公平的。其次,通过会计改革,除公允价值概念因不合国情而未被采纳外,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大体一致,应当说不存在非常重大、严重扭曲会计信息的致命缺陷。第三,这种信息失真并非有意为之,规则制定者一般能够及时调整规则来消除失真。
4.注册会计师在会计信息失真中应承担的责任
向社会公众披露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注册会计师则主要负责对定期报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是否公允发表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未对失真的会计信息提出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于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以及滥用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以及会计处理差错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鉴证责任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管理当局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编制的虚假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已发现却未提出异议的,应承担通同作弊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应当承担失职责任,即所谓重大过失的责任。
(2)对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蓄意歪曲的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同样负有发现并要求公司改正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独立地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重大会计估计进行判断,并收集充分的证据来予以佐证,而不得以“职业判断没有统一标准”为借口,以公司管理当局的判断代替自己的判断。《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规定:“公允反映是指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下列条件:(a)会计政策的选用和重大会计估计的做出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4)按照重要性原则,会计报表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注册会计师主要是对会计信息是否公允发表意见,所以考察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也是应履行的工作程序之一。(b)对于上市公司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重大差错,注册会计师负有发现并要求公司改正的义务。虽然,目前的审计已经超越了查错防弊的阶段,注册会计师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但“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仍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责任。因此,如未发现影响会计报表公允性的重大差错,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责任。
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客观的,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种矛盾还带有普遍性,存在会计信息失真动机的不是个别企业而几乎是所有的企业。因此,为遏制这种行为,国家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不断调整法律、制度、规定、税率,增强经济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减少与企业的矛盾;另一方面不断自我控制发展的迫切性,降低社会债务资本总量,适时调整利率、汇率,减轻社会资本运动中的利息转嫁给企业的负担。国家与企业经济利益矛盾的淡化,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前提。“淡化矛盾”并不意味着国家利益的让步,而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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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失真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低成本融资的利益驱动
证券市场低成本的融资优势使其成为处于严重“缺血”状态下的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的首选。但由于我国公司上市的非市场化运作,为了争取上市额度,公司往往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符合发行上市的股本规模和盈利标准。
2.配股、增发新股的诱惑和退市的威胁
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及增发价格,达到从股票市场上最大化圈钱的目的,上市公司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等方法,假造会计信息,谎报业绩。 我国证券市场已建立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对上市公司若连续三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为负值的将从二级市场摘牌做出了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一般是国有企业为了保住上市公司这一“提款机”,蝉翼为重,千钧为轻,大搞关联交易,达到报表扭亏的目的。大家观察一下ST已久却仍未退市的公司多是在退市之前的最后期限“戏剧性”地推出一纸盈利报表而力挽狂澜。
3.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的制约性
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权责发生制对人力资源价值确认和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的无力;以币值稳定为前提的假设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的无奈;存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等通过合并抵销后对某些矛盾和问题的掩盖等等。在会计核算中,也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方法。另外,会计政策选择的多样性,也使得对同一会计事项,存在多种形式的信息处理,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的舞弊行为 但目前在审计过程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经济效益,会计师在实践中助长了业内的不公平竞争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淡化了社会审计的约束、监督作用。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
促使会计信息失真从其形成过程来看,通常产生于两个主要的信息处理环节:信息的形成过程和信息的披露过程。
1.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中的信息迭起
信息失真可能表现在这些方面:搞数字游戏,虚增发生额和余额;隐瞒截留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虚增成本以便偷漏税款;捏造事实,开虚假发票报销;串用或乱用会计科目等。另外,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本公司的利益,甚至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科目,甚至是在收入、费用和成本科目上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核算,不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方法,从而掩盖企业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不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正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信息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失真
虽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因素是在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中,但对于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来讲,他们难以得到来自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实际情况,他们的投资或贷款行为主要受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又在会计信息的披露环节上对报表进行再加工。曾经对中小投资者产生过重大投资决策影响的失真财务报告,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中屡见不鲜。有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上市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从制度上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健全董事会,切实把独立董事制度落到实处,负起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的职责。其次,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赋予监事会更多的权力,比如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再次,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工作,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2.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和薪酬制度进行改革。例如,东大阿派、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也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
3.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准则体系
“通其变,天下无弊法”,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加快证券行业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和推出进度,尽快形成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应全面,且具有实践可操作性,最大可能地细化、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实际会计工作中判断标准的模糊性或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部分,避免给财务报告结果可能带来的不同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制造失真会计信息的可操作性。
4.完善、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加强关联交易的披露。企业的财务报表会包括一项“关联方交易”,它指的是企业与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或关联公司间的交易。上市公司比较常见的做法是把一个劣质资产高价卖给关联公司,获得一笔意外之财。而上市公司往往并不会按规定将这个公司与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的。比如当年的银广夏取得的惊人利润大部分来自出口,而出口又主要通过一家德国公司完成。事后经调查才发现这个“境外”公司竟然由银广夏出资成立,完全是其自编自导的骗局。
加强表外信息的披露。财务报表表外信息是指不能在法定财务报表内反映的,能够帮助报表使用者透彻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表外信息可以使表内信息更容易理解,更加相关,是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增加一些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盈利情况的内容。例如,税务机关出具的表明公司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的证明;主办银行出具的表明该公司业务往来的现金流量证明等。
5.提高从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完善社会监督
要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监督,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证的法律责任。
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审度。把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一定的信用标准划分不同层次,并且定期评级,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有违规操作不良纪录的事务所没有生存空间,就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维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一方面,可暂时终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作法,改由证券监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一定时期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合谋而丧失其独立性。
6.完善立法、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惩处力度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制定或完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会计法律法规,以弥补现行的《会计法》还不完善的地方;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与《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使其有机地衔接起来,更具可操作性,有机地衔接起来。
7.提高中小股票投资者的防假意识和能力
摘 要 新修订《会计法》中“三位一体”新型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针对这些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会计监督 问题 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督的现状
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构建的“三位一体”新型会计监督体系,初步形成了上市公司会计监督框架结构,具体如表1所示。
然而,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着问题,如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监督不利所发生的经济案件。由这些问题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远没有达到既定目标。
二、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内部会计监督方面,首先是会计信息失真、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由于会计核算不实,缺乏内部有效监督而造成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严重。其次是资产管理失控,潜在亏损增加。如企业由于财产物资内部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缺乏有效监督,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也未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滞销等不做处理,致使巨额潜亏隐藏在库存中,再加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造成资产大量流失。
(二)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质量低下。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基础差,发展快,加之长期以来多家主办,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监管不利,相关政策不配套,因而在发展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二,舆论监督不足。主要表现为:(1)新闻媒体对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所进行的舆论监督受到的限制和外部干预太多,独立性和自由空间太小;(2)关于舆论监督的制度安排不到位,舆论自由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不足。(3)新闻媒体机构自身的治理机制和自律机制不健全,并且行业缺乏市场化的优胜劣汰的机制。
(三)政府监督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现在的情况是政府监督中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重复、交叉监督问题严重。《会计法》中没有对各部门之间监督会计工作的分工做出具体规定,职责不清的状况削弱了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对企业而言,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存在各自为政、重复监督、尺度不一的问题,致使对企业的会计监督不力。对企业而言,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各自为政、重复监督、尺度不一,增加了企业负担,有问题时各部门却相互推诿,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和长远效用。
三、强化上市公司会计监督的建议
(一)合理配置股权,优化股权结构
建立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股权分散形成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利益驱动引导出资人关心企业的运营,只有所有者真正到位,才能端正企业的经营行为。另外,可以推行内部职工持股。职工参与管理可以很好地提高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发挥企业内部职工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功能
其一,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避免总经理兼任董事长,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其二,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通过专业化的会计监督部门,增强董事会对执行层的会计监督能力,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其三,应保证监事会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即监事会应真正由股东大会选出,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应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由其监督的董事会或经理决定。 最后,还应该赋予监事会更大的会计监督权、弹劾权,将审计和财务检查权赋予监事会。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会计监督作用。
(三)强化内部审计地位,加强内部审计功能
内部审计是对经济监督的再监督,它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工作做一个很好的检查和监督作用。
首先,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摆正内部审计的位置,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契机,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应由上至下,层次分明。建议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委员会应以对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监督为主,最后,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内审机构应选择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定期对审计人员实行培训和专业考核,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之由过去仅掌握单一的、片面的业务知识人员发展成为具有会计、审计、评估、工程和信息、技术等综合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从而能够面对在会计监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及时对症下药。
参考文献:
[1]李维安,武立东.公司治理教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社.2003.
关键词: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141-02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尤其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开通,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面向资本市场,寻求上市。然而大多民营企业是由家族或合伙企业发展而来,财务管理相对薄弱,财务规范就成为上市前务必解决的问题,它不仅影响企业上市的进度,甚至决定企业上市的成败。本文拟就民营企业上市前主要财务规范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办法。
一、关于内部财务制度的规范问题
内部财务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状况基本能够反映企业内部控制的完善情况。发审委在审核上市材料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应是有效的,需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2011年,部分上市公司开始实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试点,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扩大到主板的上市公司,并将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择机实行。要成功上市,必需规范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一)我国民营企业由于特有的属性、成长历程和发展环境,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相对薄弱。很多民营企业个人特色明显,基本上是一人堂和老板文化,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没有一套适合企业特点能有效执行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大都是由老板的亲戚担任,大都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制订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即便形式上制订了部分制度,大多也是照搬照抄。二是相关财务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部分企业形式上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财务制度,但执行情况不佳。很多老板在这方面意识谈薄,重视不够,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资金是由自己人控制即可,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企业上市前必须规范和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上市的要求。首先,公司管理层要重视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董事会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的支持和重视是内部控制成功实施的关键,只有管理层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才能切实发挥其效用。要把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作为上市前财务规范的一件重要事情来抓,不仅要在形式上建立和健全各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上市申报要求,而且要切实转变观念,由被动合规变主动合规,使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能在企业风险防范、保证信息质量、提高效率方面发挥真正的作用。第二,梳理业务流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对单位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在完善和制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时,既要考虑到其控制和监督的功能,又要考虑各项业务营运的效率。对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第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一是董事会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要以身作则,在各项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制度规定来执行。二是要加强监督,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制约内部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防止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可以发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帮助单位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三是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合理全面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部门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 也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内控专项审计,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奖励、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有效依据。
二、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问题
企业申请上市,财务报表的编制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首发申请,不少就是因为财务会计问题被否,2009年创业板被否的15家企业中就有5家是因为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155次会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通过,主要原因也是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民营企业领导层对会计核算的重视不够,会计的核算更多是基于规避税收方面的考虑,从而导致会计核算普遍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隐瞒收入,少计利润。为了少缴或晚缴税款,通常是少计、晚确认收入,有的甚至设置内外两套帐,将不需开票直接收取现金的收入归到内帐,外帐主要是对付税务部门。二是账目混乱。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按会计核算原则处理会计事项,该摊销的不摊销、该预提的不预提,收入与费用不配比,人为操纵利润。三是核算凭证不规范。有的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不签销售合同,交货和发运单据不完整、没有对方的确认单,资金不是通过银行而是大量通过现金来支付。部分采购和费用报销没有合法票据,存在较多的白条。四是对外信息披露较随意。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不是根据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来编报,而是针对用途及要求来编报,比如,为了从银行获取贷款,根据银行要求编报一套会计报表,为了申请某种资格,又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编报另一套报表。
(二)企业要成功上市,必须尽快尽早规范会计核算问题。首先,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很多民营企业,由于内部存在较多不规范的问题,对会计岗位,特别是较重要的会计岗位,更多的是考虑人员的可靠性,而不是业务素质,很多是由家庭成员担任,这些人员大都没有受过正规的会计教育,很难适应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民营企业要走市场化道路,必须重视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聘请具有专业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来管理会计工作,全面提高公司会计人员素质,否则财务规范就无从谈起。第二,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尤其是要加强会计原始凭证的管理,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也是核实会计事项处理是否正确的最终证明。不少企业由于原始单据的不完善和不规范,延误了上市机会。由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原始单据不完整,会影响对企业利润指标的确认。在原始会计凭证管理方面,特别是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原始凭证应注意规范并妥善保管,包括销售发票、销售合同或协议、交货和发运单据、付款凭证;采购和费用报销要取得合法票据且审核手续要健全,不得以白条入帐,杜绝以虚假或不正规的单据作为入帐依据;对各种费用计提和摊销,需附相关情况说明。第三,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上市申请需披露近三年会计信息资料,公司需提前做好规划。可聘请熟悉上市财务规则的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对以前年度不规范的核算问题要及时规范,包括长期的往来挂帐、不规范的帐务处理、不准确的摊销方法等,均要及时清理规范。新发生的会计核算业务,要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工作有序进行,从制度上保证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
三、其他财务问题的规范
从ipo首发被否的经验来看,其他财务问题主要包括,注册资本的缴纳、资产的产权,资金的管理,税务问题等。
(一)注册资本足额缴纳问题。民营企业原始出资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上市前必须对出资问题进行规范。一是,不能有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以前有挪用出资长期挂往来帐的要及时清理,杜绝虚假出资,代出资的情况。二是,验资手续要健全,特别是以单位自有资产出资的,需合法机构评估。
(二)资产的产权问题。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产权,在IP0申报前,要解决这些资产的产权问题,办妥相关资产的产权证。公司这些资产的产权要清晰,尤其是知识产权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预判和决策,是证券市场健康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会计信息越及时有效越能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市场健康运行。
1.有利于投资者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希望通过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助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投资者主要依靠上市公司按时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获得必要信息,并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预披露等进行投资决策。
2.有助于上市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上市公司及时、真实的信息披露,能提升公司信誉和知名度等无形资产价值,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信心。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失真等问题,投资者就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仅难以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甚至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依据会计准则生成公允信息,只有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能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有助于监管层发现和控制会计准则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从而及时修正会计准则,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数量增长迅速,市场规模逐渐增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和披露规范也在逐步完善。虽然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数量显著减少,但违规现象并没有彻底消除,违规手段和方式更加隐蔽复杂,一般投资者更难以辨析和防范。目前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关联方交易是一种非市场化的交易活动,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操控的。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界定不明确,许多上市公司与改组之前的母公司、由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其他联营公司等间普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相互间的交易活动影响各方面经营活动和会计信息结果。
2.通过钻法律法规空缺虚增利润。由于现行会计准则主要以规则导向为主,难以与日益复杂的具体经济事项完全一致,而且准则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一些上市公司钻法律法规空缺采取“打擦边球”的手法虚增利润。
3.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尤其IPO重启后这种现象更是频发。有的公司为了申请上市、配股或增发募资,不惜利用各种手段包装会计信息,以各种方式进行利润操纵,还有的公司在盈利预测方面弄虚作假,误导投资者,导致不少新上市企业“业绩变脸”,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治理框架直接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也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目前,我国一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机构设置过于繁琐、公司内部控制环节薄弱等问题,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失真。
2.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不完善。会计准则的制定迟滞或延迟都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决策无任何参考价值。会计准则是以自生自发的会计秩序作为依据而制定的,在将动态的会计秩序转化为会计准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会计准则的制定存在一定滞后性,使现行的某些规定不适应新的经济事项处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质量。
3.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现有的绩效评价体系偏重于控股股东的利益,并没有考虑到非控股股东、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出发点不同,应采用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加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1.完善信息披露的法律环境,加大违规惩罚力度
在目前国内法律没有“集体诉讼”制度的情况下,为彻底解决违规成本低而导致造假泛滥问题,应加重惩处力度。在罚款方面对造假者严惩不贷,对舞弊行为不再列出明确的“机会成本”上限,而是以所获不法金额为基础给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罚款惩处,使不同程度的违规人员都得到相应处罚。
2.加强强制性信息、自愿性信息及预测性信息披露
许多投资者注重上市公司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而这些强制性信息披露多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因此,需要从法律角度强化管理者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权力与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应将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结合起来。
【关键词】信息技术;会计政策选择;信息供给成本
会计政策选择是指在会计准则或相关经济法规的可选择域内,根据会计主体的经营管理目标,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定量的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从经济动机角度分析,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主要有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经营者激励机制、会计披露制度等。但会计信息系统是基于一定的数据处理技术手段运行的,必然要受到信息处理技术的影响,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处理技术所导致的信息供给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会计政策选择。因此,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政策选择应当以提升信息质量为目标,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和完整性原则。
一、会计政策选择的理论回顾
Watts and Zimmerman(1986) 根据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总结出著名的三大假设: (1) 分红计划假设。若其他条件不变, 有补偿计划的公司经理为扩大个人效用,更可能选择将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程序, 通过将会计报告利润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以提高经理人员报酬的现值。(2) 债务契约假设。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公司的负债权益率越高, 公司经理越可能选择将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程序,通过将会计报告利润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以避免债务契约的违约成本。(3) 政治成本假设。如果其他条件不变, 公司规模越大,越可能选择将现在的盈余递延到将来的会计程序,通过将本期会计报告利润递延到下期确认,以避免因高额利润而受到政府的管制。Watts and Zimmerman的三大假设提出以后,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检验。如Hagerman and Zmijewssi(1979)对存货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进行了研究, 验证了政治成本假设。Dyckman and Smith(1979) 对石油天然气公司进行了研究, 结果证实了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Dhaliwal and Smith(1982)对折旧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进行了研究, 结果与三大假设相一致。Daley and Smith( 1983) 对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政策选择问题进行了研究, 证实了分红计划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
而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不少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进行了一定研究,得出了一些有意义且可以接受的结论。(1)三大假设在中国不完全成立。如王跃堂(2000)研究证明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由一些经济因素决定的,这些决定因素不是西方所谓的“三大假设”;龚凤乾(2004)研究证明上市公司采用什么折旧方法报告收益与其总资产规模、负债权益比及股权集中度均无关系。(2)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盈余操纵。如蒋义宏(1999)研究证明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标准,公司经理采取了明显的“盈余操纵”措施;徐宗宇(2000)对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情况进行实证研究, 表明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招股上市时, 公司经理存在操纵盈余预测行为。(3)公司治理影响会计政策选择。如唐松华(2000)认为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雇员都与管理当局订有某种合约,与这些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合约就是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应考虑的因素;李姝(2003)认为上市公司与政府、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顾客及员工等相关利益主体构成博弈的一方和多方,出于利益和需求的动机, 各方均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策略并付诸实施。
综合国内研究结论,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主要有: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经营者激励机制、会计披露制度等,但这些都是从经济动机角度进行的检验和论证。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会计信息处理技术应用所导致的会计信息供给成本角度,分析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分析
IAS(1975)第8号《本期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等”。CAS(2006)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因此,本文数据统计中的会计政策仅指会计处理方法,不包含会计原则和基础;同样,会计政策变更仅指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不包含会计原则和基础的变更;在会计政策变更中仅指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不包括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国泰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库,笔者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844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2001度财务报告附注中的会计政策选择信息进行了数据统计,其中剔除了A(农、林、牧、渔业)、I(银行业)、L(传播与文化产业)3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在每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政策中,选取了核算工作量差异明显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统计,主要包括坏账准备计提、存货发出计价、低值易耗品成本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债券溢折价摊销和所得费用核算等6个方面的会计政策。同时,对上市公司2002-2005年的6个方面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进行了追踪统计。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6个方面会计政策选择现状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中,期末余额百分比法(19.91%)的核算工作量最小,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最低;账龄分析法(79.74%)核算工作量最大,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最高。但由于财政部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财会字[1999]35号文),选择账龄分析法的比例较高,属于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先进先出法(7.82%)的核算工作量较大,加权平均法(78.55%)核算工作量较小。在低值易耗品成本摊销方法中,一次摊销法(70.62%)的核算工作量较小,五五摊销法(27.25%)核算工作量较大。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分类折旧率)(99.53%)的核算工作量较小,加速折旧法(0.47%)的核算工作量较大。在债券溢折价摊销方法中,直线法(99.76%)核算工作量较小,实际利率法(0.24%)核算工作量较大。在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中,纳税影响会计法(1.90%)的核算工作量要高于应付税款法(98.10%)。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均选择了会计核算工作量较小的会计处理方法,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差。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内企业会计信息化普及率还不到15%(中国信息产业分析报告,2002),会计信息的加工还主要依赖于手工技术处理,而采用手工技术处理,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必然要考虑到会计核算工作量。假设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普及率达到100%,但1998年6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明确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信息化系统下的会计政策选择仍然受制于原有手工系统下的会计政策。通过对上市公司2002-2005年的6个方面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的追踪统计,可以看出,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上市公司非常少,不影响依据2001年数据分析的结论。因此,笔者认为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信息处理技术所导致的信息供给成本的影响。
三、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政策选择原则
尽管CAS(2006)第28号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同时也指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IAS(1975)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指出:“审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应该决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 陈立军(2001)认为企业择定会计政策时,应遵循公认性、适用性、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张鸣(2001)认为会计政策变更要符合决策有用、综合收益和成本效益要求。笔者认为在信息化环境下,尤其是在实施ERP系统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忽略会计核算工作量,从会计信息质量角度,依据“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这一条件,整体评价和重新变更现有的会计政策,选择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政策。
(一)可靠性原则
会计政策选择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标准。同一交易或事项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其产生的信息尽管都是真实的,但其可靠程度是不同的。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若选择年限平均法(综合折旧率),计算非常简单,但其计算的折旧费用信息非常笼统,可靠程度低;若选择年限平均法(个别折旧率),针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分别计提折旧,其计算的折旧费用信息非常详尽,可靠程度高;若选择加速折旧法能够更可靠地体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但应考虑到税收政策的限制。因此,在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应当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程度出发,选择能够提供更加详尽可靠信息的会计政策,如坏账准备计提选择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存货发出计价选择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固定资产折旧选择年限平均法(个别折旧率)、债券溢折价摊销选择实际利率法、所得税费用核算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等等。
(二)相关性原则
会计政策选择应当与信息使用者的预测和决策相关,相关性是衡量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具有价值的标准。在手工环境下,会计是基于货币计量假设,单一从价值角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GAAP)提供汇总数据,如按综合折旧率计提的折旧费用、按期末应收款余额百分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等。这些汇总数据一方面无法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多样化信息需求;另一方面,经过企业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筛选后的信息,对所有信息使用者并非都是相关的。在信息化环境下,基于George H. Sorter(1969)的事项法会计思想,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在于提供与各种可能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由信息使用者自己根据模型需要选择适用的会计数据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数据挖掘和析取,这样不仅能提供GAAP规定的标准财务会计报告,还能提供按用户需求定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因此,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政策选择应当留给信息使用者,这样能够大大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求和个性化需求。
(三)完整性原则
会计政策选择应当有助于提供交易或事项的完整信息,完整性是会计信息决策有用的基础。在手工环境下,传统会计是基于Luca Pacioli(1494)的会计思想,以会计科目表作为会计数据分类标准,结合复式记账原理,通过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揭示企业会计信息的系统。传统会计采集和存储的数据是整个业务过程数据的一个子集,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是数据汇总的中转站,所提供的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以及高度概括的标准财务会计报告是价值有限的信息表,如信息使用者通过三栏式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除了知道客户、欠款余额外,很难知道是哪个销售业务员经办的,是销售什么产品形成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是多少,销售折扣是多少,准确的账龄结构如何,等等。自George H. Sorter(1969)提出事项法会计思想后,Bill Harper(1985)探讨了如何在会计领域运用事项管理的数据库技术,M. J. Mepham(1988)以事项管理思想构建了矩阵事件会计模型。因此,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应当是提供交易或事项的整体信息,包括价值信息和业务信息。会计政策选择应当有助于提供交易或事项的整体信息,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能采用综合折旧率,简单地提供当期的折旧费用信息,而应当针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完整地揭示其规格、性能、原值、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折旧方法、当期折旧额、累计折旧额等多维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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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龚凤乾. 我国上市公司折旧会计政策选择实证研究[J]. 现代财经,2004,(8).
[3] 颜敏,王平心,杨定泉. 自发性会计程序变更的证券市场监管效应[J]. 现代会计与审计,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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