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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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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委托管理;资金治理;托管人;职责定位

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是指保险公司(委托人)将保险资金委托给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人)实施投资运作,并对保险资产进行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托管的保险投资管理模式。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资金治理,是指保险资金管理的各方当事人,因参与保险资金管理活动而确立的责权利关系,以及当事人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有效保障机制。目前,委托管理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流投资管理模式。

一、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资金运作机制

(一)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投资委托机制

投资委托机制,又称第三方资产管理,是指保险公司自己不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而是将全部或部分保险资金委托给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向受托机构支付管理费用。投资委托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保险公司设立或控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资金委托其运作;另一种是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与自己无任何股权关系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从国际经验看,规模较大的寿险公司或保险集团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再保险公司、产险公司和小型寿险公司一般采取第二种方式。

(二)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资金托管机制

资金托管机制,又称独立第三方托管,是指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的保管、清算等职责委托给托管银行,建立独立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有关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机制。保险资金托管分为全过程托管和全金额托管。全过程托管是从保费收取开始,按照不同保险产品,分别开设账户、快速上划资金,归集到总公司托管账户,做到统一资金调度、统一资产配置、统一投资运作、统一收益分配的过程。全金额托管是将保险公司总部统一归集的资金,包括已委托和尚未委托投资的全部资产,实施第三方独立托管。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下的资金托管是指保险公司将以投资为目的的保险资金的保管、清算等职责委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实施独立第三方托管的机制。保险资产委托管理中的业务关系模式见图1。

二、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三方法律关系

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下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科学、高效、规范的原则和标准,建立良好的保险资金治理结构,以书面协议方式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一)委托人职责定位

1.搭建委托管理框架。委托人作为保险资金的最终所有者,享有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的投资损失,因而在委托管理框架中居于核心地位。委托人的首要职责是按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受托协议和托管协议,建立相互制衡的规范的资产管理框架,协调三方关系,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完整,并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2.战略资产配置。所谓战略资产配置是指委托人在分析自身负债特性和资产收益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对资本市场的分析判断,合理匹配资产和负债,科学确定一级资产配置种类和投资比例限制,并制定投资策略的过程。委托人一般按年度进行战略资产配置,并将主要数量限制和目标要求通过投资指引的形式在年初下发给投资管理人并要求其遵照执行。投资指引体现了委托人对保险资产管理的目标要求,是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的主要依据。

3.投资监督。在委托管理模式下,委托人不直接进行投资操作,但必须承担管理人投资操作带来的收益和损失,因此,委托人必须对管理人的投资操作进行监控,主要体现在: (1)监督管理人操作中各投资品种及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投资指引要求。(2)监督管理人资产战术配置和投资策略是否符合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大致变化趋势。 (3)监督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及操作流程设置是否存在明显漏洞。(4)管理人是否建立了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管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绩效评估。在委托管理模式下,保险资产的运作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委托人对管理人的投资绩效进行科学评价。目前,基金业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这对保险资产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但保险资产管理绩效评估有其特殊性,即不仅要体现安全性、收益性等一般投资特性,还要满足保险产品开发和保险经营的特殊要求。如保险资产管理要注重资产负债合理匹配,以满足保险经营正常赔付的资金需求。此外,保险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估应体现委托人的投资理念,并应有利于激励管理人取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管理人职责

1.投资操作和组合管理。管理人作为受托方享有保险资产投资管理权,但这种权利是一种有限权利,主要体现为:管理人应当以实现委托人的投资目的为宗旨,为委托人的利益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处分受托财产,不得利用受托保险资金谋取不当利益。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权主要体现在:(1)进行组合管理。根据不同资金来源、不同投资品种对保险资金进行分帐管理。(2)开展投资研究。建立规范的研究体系,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金融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和各投资品种进行研究。(3)进行投资决策。根据相应的研究结论,确定具体的投资操作策略。(4)实施投资操作。交易人员根据交易指令,通过交易系统实施投资操作。

2.风险控制。在金融投资日趋国际化、金融产品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风险控制是管理人的必要职责,也是委托人选择管理人的重要参考依据。管理人的风险控制职责主要体现在:(1)树立科学的风险控制理念。即通过全员参与、全程管理、多重手段、持续控制的运行模式,对涉及投资运用的各个业务领域和环节进行全方位的风险控制。(2)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规范和流程。即在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嵌入相应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标准化的措施在业务一线实现对风险的控制。(3)搭建健全的风险控制组织架构,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 (4)引入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手段。即引入或开发综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科学手段进行风险点识别和风险度评估,实现对投资风险的事前评估预测、事中实时控制和事后及时分析。

3.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义务。(1)管理人应建立规范的业务报告制度,确定报告的频率和形式,确保委托人及时获得投资策略、交易操作等相关信息资料。(2)管理人应根据有关协议规定向托管人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资料。(3)管理人应确保提供信息资料的准确和完整。(4)管理人应对受托保险资金投资情况依法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

(三)托管人职责

根据其他行业和国际经验以及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托管人职责可分为基本职责和增值服务两类。

1.基本职责。托管人的基本职责是指根据托管协议规定,托管人必须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一般来说,托管人的基本职责包括:(1)资产保管。即安全保管委托人托管的资金、证券及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其他资产。(2)帐户开立和管理。即托管人应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和证券帐户。(3)资金清算交割。即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及时办理托管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及其它资产的清算交割。(4)投资监督。即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是否符合投资指引和相关监管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5)信息披露。托管人应及时向委托人和中国保监会提交保险资金托管报告,托管人对保险资金托管情况依法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

2.增值服务。托管人的增值服务是指根据托管协议规定,托管人需额外收费方可提供的托管服务内容。常见的托管增值服务有:(1)资产估值。为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估值。(2)绩效评估。即协助委托人科学评价管理人投资绩效。(3)风险评估与管理。 (4)技术支持。(5)其他增值服务。

三、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的制度优势

(一)科学的资金治理结构

1.分工明确。委托管理模式下,由于涉及多方当事人,如何合理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职责定位,成为这种模式有效运行的关键和核心。借鉴国外同业先进经验,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和摸索,我国保险业已逐步形成了以委托人为核心,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各司其职的三方法律关系定位,即委托入主要负责资产战略配置、投资监控和绩效评估;管理人主要负责具体的资产战术配置、投资策略制定、投资操作、风险管理;托管人则负责资金保管、清算以及部分投资监督职能。

2.相互制衡。委托管理模式下各方当事人各有分工,相互制衡,没有一方能够实现对保险资产的任意处置,在制度设计上确保了保险资金的安全运行。主要体现在:(1)委托人和管理人间的相互制衡。如管理人的投资操作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投资指引;委托人可随时对管理人的业务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管理人定期整改等。(2)委托人和托管人之间的相互制衡。如托管人有权检查委托人所提供财产及相关凭证的合法性,而委托人则有权对托管人的资产保管情况、资金交割清算系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3)管理人和托管人间的相互制衡。如托管人有权根据托管协议和其它相关规定审核管理人交易指令的合规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但对于管理人的合规交易操作,托管人必须及时履行清算职责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专业化的投资运作机制

将保险资产委托给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运作,实现了保险资产的专业化运作,有利于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优势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成本支出,使其专注于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组建自己的资产管理部门需要投入高额的人力资本和信息技术成本,其投资经验的成熟也需经过一段较长周期。而保险公司采取委托管理模式,只需支付少量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保险公司内部的资产管理部门主要从事资产战略配置、投资监督和绩效评估,从而大大减少了各项成本支出,使保险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开拓保险业务。

2.有利于充分利用投资管理机构的专业知识和成熟经验,改善投资收益水平。(1)保险公司可通过市场化选择机制,遴选信誉优良、业绩卓著、与自身投资理念相契合的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2)保险公司可将性质、来源不同的资金委托给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不同投资管理机构实施管理运作,充分攫取资产管理市场的细分收益。(3)保险公司可充分利用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机制,淘汰业绩不佳的投资管理机构。

(三)可控的风险制度安排

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与否不仅事关保险企业的经营成败,更关系到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在机制设计上充分体现了风险可控优势,主要体现在:

1.风险分散和隔离机制。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下,投资的研究、决策、操作、资金清算等一系列流程皆由保险公司负责,风险高度集中,而委托管理模式则在制度安排上设计了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隔离机制。(1)投资流程分散。委托人负责资产战略配置,投资管理人则根据具体的投资策略实施资产战术配置,从而实现了投资流程的分散化。(2)资金有效隔离。引入独立第三方托管后,管理人仅负责投资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资金交割清算职责则由托管人承担,从而实现了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分离。

2.三重监控机制。委托管理模式中的各方当事人在不同层面发挥风险管控功能。(1)委托人的投资管控。委托人制定资产战略配置方案,在宏观配置层面掌控风险,同时对管理人的具体投资操作实施严密监控。(2)管理人的风险管理。管理人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实施风险控制是其必要职责。(3)托管人的投资监督。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需要根据管理人的交易指令实施资金清算。在此环节,托管人可发挥投资监督功能,监督管理人的投资操作是否符合委托人要求和监管机构规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及监管机构报告。

四、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的制度成本

(一)成本

保险资产委托管理模式中的成本是指为确保管理人按照委托人利益和意图进行投资操作,防止管理人转移利润、恶意亏损等道德危险以及由于决策失误、操作失误等行为造成损失,委托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和监督成本主要包括:

1.管理费用。委托人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管理人,利用其专业投资技能获取投资收益,必须向管理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委托模式中基于关系而产生的必要支出。

2.监督成本。为使管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和职业操守进行勤勉操作,委托人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从而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主要有如下几项:(1)托管机制的引入和托管费用支出。托管人提供的服务需要收取一定费用,即托管费用。(2)委托相关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力成本。保险公司虽然不直接投资,但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专业人员承担相关职责。(3)信息技术投入。委托人要实现对委托资产的严密监控,需要与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建立信息技术平台,及时获取委托资产的交易信息和会计信息。

(二)道德风险

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关系的产生,使得委托人不直接进行投资操作,管理人成为委托资产的实际控制人,这就为管理人道德危险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空间。根据委托理论,投资管理人作为经济人,会将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这就可能使得投资管理人行为不符合委托人利益而导致道德危险。尽管委托人会采取各种方式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但并不能完全杜绝道德危险的产生。管理人的道德危险主要体现在:

1.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是指在保险资产的所有权和投资管理权相分离情况下,作为管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作为保险资产所有者的委托人利益的现象。如投资管理人可能会尽量降低向委托人报告投资信息的频率和详细程度,采取各种方式降低委托人的干预程度和监督力度,从而增大自身的投资自由度。在极端的情况下,投资管理人甚至有可能违反职业操守和投资指引规定,进行各种黑箱操作,利用委托资产为自身谋取不当利益。

2.多委托关系下的“揩油选择”问题。“揩油选择”是指在同一投资管理人同时受托管理多家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的利润转移现象。如管理人受托管理的不同保险公司的委托资产投资收益大相径庭,管理人就有动力在不同保险公司的委托资产之间进行利润转移,使得所有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情况平均化。再如投资管理人为委托人的控股子公司,受母公司向心利益的影响,管理人有可能将其他委托人的投资收益向母公司转移。

(三)信息不对称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委托关系的产生会导致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保险资产管理的运作效率,主要表现为:

1.委托人无法准确获知管理人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水平,从而导致逆向选择。投资管理人相较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获取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有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隐蔽不利信息,粉饰投资业绩,从而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选择那些专业能力不强的投资管理机构。而当委托人发现管理人投资技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准时往往悔之晚矣,因为委托人变更管理人的成本相当高。

2.委托人无法及时、准确获知保险资产具体交易信息,从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投资管理人在投资技术和具体投资交易方面具有绝对信息优势,而委托人则可能由于信息技术、投资人员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劣势而无法对投资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同时管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会产生故意隐瞒投资信息的动力。投资信息传递方面的效率损失,会降低委托人投资监督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瑞士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第三方资产管理[j].sigma,2002,(5).

[2]张洪涛,王国良.保险资金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王文钦.公司治理结构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2篇

一、国外企业风险投资回溯及环境分析

国外对风险投资环境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了分析和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间风险投资发展的差异性,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各种环境因素对风险投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实践来看,风险投资是一种最有效的高科技自主创新企业投资机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走向成功的孵化器,是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发动机。风险投资已成为一个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没有风险投资的支持,创新者就不可能实现创业的梦想,也就不可能把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为产品和技术,当然也就不可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创新的作用。

二、我国企业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历程

由于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同时又面临着传统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任务,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中国风险投资所必需的配套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增加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复杂性。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1985—1991年的先期探索阶段,1991—1997年的全面兴起阶段,1998年至今的加速发展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曾在2000年掀起一个,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达249家,较1999年增长111%。2001年和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增长速度均明显减缓。2003年、2004年机构数量出现下降。直到2005年,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出现了正增长。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00多家风险投资企业,总规模在400亿左右。但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影响了风险投资领域,风险投资发展逐渐减缓,这也给了风险投资行业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

2、风险投资及其基本特点

风险投资也被称为创业投资,是指由一些专业人员或专门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从而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构成了风险投资的六要素。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至少在3.7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5%~20%的股权,而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融资以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3、我国风险投资操作流程

风险投资操作流程包括七个部分:风险资金的筹建、寻找有潜力项目、粗略筛选、项目风险因素详细分析和评价、谈判达成合作协议、项目监控和信息反馈、风险资金成功退出。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4、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管理方法

广电企业理念系统体现为:超越(Surpass)、价值(Value)和行动(Action)三方面含义(也称“SVA”理念),其中“价值”是核心,“超越”是精神,“行动”是准则,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方法是很成功的案例。其战略与结构主要由征集项目、项目筛选、项目建立、运作支持和退出构成。征集项目主要集中于项目流与系统的项目开发。项目筛选是指运用风险投资模式寻找、筛选项目,为广电股份作战略性投资;要经过初步筛选和专题会谈最终确定项目。项目建立后应深入调研,并进行投资条款谈判,实现双方共赢,最终确定投资决策。运作支持关系到风险投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取决于企业文化与员工凝聚力。最后股份整合广电股份并单独上市出售。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能够成功关键赢在其深刻的投资理念与独到的投资哲学。SVA风险投资能够认识到创业投资本质上不是对项目的投资而是对人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价值是其投资的关键。在其投资哲学的引领下,SVA风险投资注重价值网络的构建,在为投资企业构件优质成长网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公司的发展搭建一个高起点的事业拓展平台。

三、我国企业风险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面临的问题

(1)在风险投资的要素上重资金和技术要素,轻其他要素。风险投资方认为,只有高投入,才会有高产出,甚至认为自己资金越多越好,越多越有实力,眼睛只盯着高投入项目,而忽略了那些虽然投资少,但有发展前途的项目。实际上,风险投资方的实力既在于自身资金多少,更在于自身人员素质。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过程中,大多存在重点放在资金投入上,而忽略其他要素的投入;评估项目时,过多地注重财务和技术,而忽略市场和管理等问题。

(2)从风险投资的决策看,决策不科学。重收益,轻风险,一味地拍脑袋决策,而忽略决策前科学周密的调研工作和可行性分析,且投机心理重。风险投资是以理性决策为基本前提的,需经过各方面研究论证,以竭力降低投资为目的,不能存半点侥幸,否则,就会以失败告终。

(3)从风险投资管理过程看,重投入、轻跟踪管理。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就是操作性强。正如美国著名风险投资家皮彻约翰逊所说:“我们不仅把骰子掷出去,我们还吹它们,使劲儿地吹。”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普遍存在投入后管理跟不上、管理不善的问题。

(4)重导入战略,忽略退出战略。在资金注入时,企业比较注意风险资金的导入战略,而忽略退出战略。一旦资金被退出,企业会因缺乏新的融资渠道,不能形成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5)重第一次投入,轻第二次投入。风险投资公司一旦认准一个项目,一般就会注入第一笔资金,助其创业。但当新企业扩大时,就会要求进一步提供资金以壮大企业实力,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应该为其第二次融资,以便达到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目的。

(6)缺乏长期的经营理念,只考虑短期的效益。有些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后,可能一时会有比较好的业绩,但长期来看,并不能给投资者一个好的预期。长此以往,只能从根本上葬送投资者对于风险投资的热情。

2、对策

(1)投资要素要集成化,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必须有一定具有市场前景和投资价值的技术、产品或构想,风险投资公司才能据此融资投资,以期获得超常规的资本膨胀和回报。必须有一定资金做支撑,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科技产业化。

(2)投资决策要科学化。因为个人决策的风险很大,所以在投资决策上,应群体决策。要进行市场与技术调查后再决策,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使决策建立在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

(3)风险管理要合理化。虽然风险投资是高风险的,但仍然要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因此,要明确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职能,要时常跟踪风险企业的变化,但不能过多地干涉被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通过对其指导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4)把握退出时机。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控股,而是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取得高额的回报,所以风险投资最后一般要退出被投资企业的。因此,风险投资在投资前就要规划好退出的方式与时机。

(5)风险投资管理要整体化。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运作不能只限于项目选择的成功,还要包括风险资本介入的方式、风险企业的运作方式,以及最后成功退出的一系列连续的过程。

(6)建立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机制。中国应努力培养一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管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人才资源的需求。譬如在大学的教学计划中注重跨学科、宽领域的课程设置,在风险投资的实践中给予风险投资家以高薪、股权和期权,加快国内风险投资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国外相关人才的大量引进。

四、结论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 境外投资 经营管理

2012年5月1日,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正式实施。随同2011年实施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以下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一起,三个“办法”构成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三项制度的颁发对我国央企大举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共七章四十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出了央企境外投资及后续管理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原则性要求;规定了境外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提出了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内容和要求。

《境外产权管理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内容是:规范了境外国有产权登记和评估项目管理,对境外企业产权转让等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核权限、基本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方式、对价支付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红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规范了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设立离岸公司等事项。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是:通过定义境外投资的概念,明确了《境外投资监管办法》适用的范围;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投资监管的职责;提出了境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要求央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央企境外投资计划报送制度;明确了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的程序和内容;对提高境外投资决策质量和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

整个监管制度体系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境外投资与经营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备、监督考核等方面,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做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对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央企对外投资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境外投资行为和国有境外资产的安全、可靠。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与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国资委针对央企出台的境外资产监管办法中对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要求央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保证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有章可循、合规合法。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指出,央企应当:“建立健全境外企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对境外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境外出资管理制度,对境外出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离岸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离岸公司设立程序,加强离岸公司资金管理”,“建立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对境外临时资金集中账户的资金运作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督检查”,“建立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资薪酬等规定,建立外派境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定期述职和履职评估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境内外薪酬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机构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账簿及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金收支情况”,“建立健全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中也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需要制定境外投资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风险防范水平”,“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境外投资决策和实施的管理”。

2.规范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行为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4篇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固定资产项目缺乏科学、合理地可行性研究,导致部分项目投资方向不合理,效益不佳。

(二)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导致资产质量不符合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

(三)固定资产登记内容不完整,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四)固定资产操作不当,失修或维护不到位,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发生生产事故,造成生产停顿。

(五)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造成企业产品线老化,缺乏市场竞争力。

(六)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七)固定资产淘汰处置不及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二、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针对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强化如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建立投资管理控制制度。财务部门应源头介于并参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全过程管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利用投资决策的基本模型,净现值法与企业财富,净现值法的决策变量等投资决策的价值判断方法,管理层应当严格审查投资项目并做出预算,经过经济评价后,做出决策,然后确定工程立项。

(二)把好固定资产验收关。管好固定资产的首要环节,是在固定资产增加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要对所购固定资产的

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对高科技精密仪器,以及建筑物竣工验收等要组织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联合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的微机管理体系,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一方面应将固定资产取得的审批、采购与增加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的资料,实行微机管理,固定资产的相关账簿记录也应纳入微机管理,这样便于固定资产投资责任追踪管理与日常管理有效结合。另一方面,实行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就是在企业财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厂部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按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进一步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分级管理的一般做法是: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将各类固定资产分别交由企业内部各级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有些资产的管理责任还要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这样便可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其次,实行固定资产现场查点实物的有效管理。

在固定资产清查中,首先财务人员要到现场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要按照目逐项清查固定资产,核对每台设备主机、附机的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一致,核对设备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与账面现象是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落实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发现盘盈、盘亏,要认真查明原因,弄清责任,妥善处理。其次,要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对维护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提出改进意见。

(四)着力固定资产日常运行维护。固定资产操作运行是固定资产业务最主要的活动环节,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平衡,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资产日常维护和员工培训等控制措施。具体地:第一,固定资产使用主管部门要制定合理的日常维护和大修理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第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第三,对于企业生产线等关键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需持证上岗,必须对资产运转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资产使用流程与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确保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五)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作常抓一懈。技术落后的机器设备造不出先进的产品,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技术落后,会直接削弱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保证生产的安全环保。

(六)及时处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一项资产如果不能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就应该重新审视资产的有用性,判断其是否属于闲置资产。对闲置的资产要及时清理,盘活资金,固定资产处置价格应报经领导审批后确定。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考虑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采取集体审议或联签制度。

此外,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

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通盘考虑企业固定资产状况,根据其性质和特点本文转自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51,51,51);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

二、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抵押管理

企业有时因资金周转等原因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物或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银行则有权依法以该固定资产折价或拍卖。企业应当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抵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资产抵押、质押流程,规定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确保资产抵押、质押经过授权审批及适当程序。同时,应做好相应记录,保障资产安全。财务部门办理资产抵押时,如需要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鉴定评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会同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抵押资产,应编制专门的抵押资产目录。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企业的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等方方面面,财务部门应加强与各部门配合沟通与协作,把管理好资金与管好实物结合起来,对固定资产实行科学管理,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5篇

一、化工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与资金管理的基本概述

(一)化工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概述

化工企业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指化工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有目的以及有意识的借助组织活动、计划活动、控制活动以及检查活动等有效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进而确保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最终到达化工企业的发展目的[1]。从某种程度上讲,化工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属于一项衡量化工企业实际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化工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把握好可能会出现的各种财务损失,比如MTBE汽油调和添加剂由于物价因素带来的财务损失,尤其是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背景下,化工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也越来越多,应不断增强财务风险防控能力。

(二)化工企业的资金管理概述

化工企业的资金管理主要是指对化工企业的资金筹集、调度、运作以及结算等实施系统化管理。从专业化角度出发,资金管理属于化工企业管理中的精细化工作,也是化工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化工企业的资金管理更加强调平衡化工企业在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以及生产管理中的资金投入,从而加快化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进一步优化调整资金的余缺,最大限度放大化工企业的经营收益[2]。

二、化工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化工企业的资金分配不均

现阶段,化工企业的集团企业在企业资金分配环节难以对资金实施有效监督控制与管理,有时集团总公司仅仅是执行相应的管理职能,但是对其下属公司在资金上的管理不当,化工企业下属公司对于总公司所提出的相关要求也不能够尽力去执行,从而难以有效发挥化工企业资金的协同效应。此外,因化工企业在内部监督控制体系方面不健全,甚至出现资金挪用现象或者是资金难以有效利用现象。比如用于醚化汽油生产的相关资金用于其他方面,化工企业的资金不均以及资金分配方面不科学,难以有效管理好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及长期资金,进而导致化工企业的实际资金使用率相对较低。

(二)化工企业的高风险投资

目前,化工企业借助企业资金,将其投资到相应的高风险业务中,主要包括期货投资、股票投资、衍生品投资以及理财产品投资等,还包括化工企业生产设备以及回收期不明确的项目投资中,则这些投资项目就会存在相对较大的风险[3]。由于化工企业产生MTBE汽油调和添加剂、醚化汽油以及甲醇等,汽油价格波动相对较大,进而对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带来严重影响,企业必须要保留一定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若不能够及时收回化工企业的投资资金,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的借贷资金难以及时偿还或者是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的现象,最终使化工企业的股票价值下降,增加化工企业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

(三)化工企业筹资方面的问题

从专业化角度出发,化工企业的筹借资金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务筹资,而另一种是权益筹资。化工企业在实际筹资过程中不能理性对待,片面的认为债务筹资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也不会引起企业管理权的流失,所以化工企业往往会偏好相应的债务筹资。而且在筹资期间,不能对资本结构进行细致的分析,导致企业资产的实际负债率相对较高,因融资而引起的资金成本也相对较高[4]。此外,化工企业要保留资金确保偿还到期债务,化工企业到期的偿本付息压力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化工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增大了化工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化工企业投资收益远远小于化工企业的投资成本,则将会造成化工企业由于难以偿还债务。如果化工企业的债务比例相对较高,还会严重影响到化工企业的信誉情况,使其信用评级降低,导致化工企业的价值下降。化工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其资金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出现投资风险,将会影响到MTBE汽油调和添加剂、甲醇以及芳烃的生产,导致资金链断开,带来很难弥补的损失。化工企业筹资期间,还存在相应的盲目筹资问题,不能够综合考虑化工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而筹集到过量资金,从而使资金利用效率下降以及筹集资金不足,难以有效开展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化工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化工企业应科学化制定投资决策

化工企业所产生的财务风险大部分都是由于相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所引起的,尽管化工企业自身难以改变各种环境,但是可以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这种情况下应借助各种评价工具为决策依据。从专业化角度出发,财务风险评价主要是指将财务指标量化,然后借助数值展现财务风险指数,从而更好的发现财务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因化工企业的一系列财务指标包括化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以及费用利润率等都会受到国内环境以及国外环境的不同程度影响,所以可以相对全面以及相对客观的反映出化工企业在财务方面的健康状况,借助财务评价体系充分了解化工企业在MTBE汽油调和添加剂生产、醚化汽油生产以及甲醇生产等方面的风险状况,从而为及时调整实际投资决策以及优化产业结构提供科学依据,确保企业投资决策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

(二)化工企业应规范企业的财务操作流程

目前,有效规范化工企业的财务工作操作流程,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使化工企业的每一位财务人员都能严格按照流程做事,减少主观随意性带来的操作失误,避免或降低财务方面的损失。此外,借助规范化的财务操作流程可以合理化的理清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从而使企业醚化汽油、甲醇生产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最大限度减少化工企业部门之间的纠纷,提升企业财务工作效率,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为化工企业创造更多财富[5]。

(三)化工企业增强财务风险意识

化工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应大力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高度重视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水平的提升,增强财务工作人员的认识风险能力、分析风险能力以及防范风险能力,把防范财务风险意识贯穿到整个资金管理工作中,降低因人员工作失误而带来的财务风险。此外,要优化化工企业的实际流动资产情况,做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当发现企业的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出现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及时优化调整,尽量在化工企业财务风险还没有发生或者是发生初期的时候将其完全扼杀,防止带来长期损失。

(四)化工企业需优化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库存

现阶段,合理化的产业结构对化工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化工企业在内部管理工作中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不断优化化工企业的产业结构。若库存量相对较大,则可以借助扩大销售或者是赊销的方式,尽量减少库存,若库存不足,则需要借助原材料,扩大生产弥补不足。此外,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销售量,利用赊销方式来减少库存,仅仅是适用于信用度相对较好的客户,针对那些信用度相对较差的客户,若仍然采用上述方式减少库存,则会加大化工企业在应收账款方面的收回成本,而且还可能难以收回,最终演变为坏账,进而严重影响到化工企业的资金方面的流动性。总之,要想调整化工企业醚化汽油、甲醇以及MTBE等的库存,必须要根据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调整方式来操作,从根本上降低化工企业的财务风险。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6篇

关键词:创投基金有限合伙制运作机制创新

一、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方兴未艾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合伙企业可以采取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模式。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采取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募集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在国外成熟创投市场,普遍认为有限合伙制是最适合创投基金运作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作为创投基金运作的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有限合伙制规则使得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具有了共同的价值取向,凭借运作机制的创新实现了不同基金主体间的相互制约、互利合作。

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美国80%以上的创投机构都是采取有限合伙模式来进行风险投资的,并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国内新《合伙企业法》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必将促进国内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迅猛发展。

二、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运作机制创新

在有限合伙制的架构下,创投基金的运作机制较过去的风险投资运作有了更多创新,本文着重从组织机制、治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其独特的创新之处进行分析。

1.有限合伙制的组织机制创新。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组织机制是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的方式签署《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明确创投基金的有限合伙制形式。

在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中,普通合伙人通常既是合伙人又是基金管理人,一般只提供占基金资本总额1%左右的出资额,但作为专业机构来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运作,同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是基金资本的主要提供者,通常提供99%左右的绝大部分资金,但不得参与基金的投资经营或其它管理活动,同时只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此外,为了确保基金资本的长期稳定性,典型的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通常会约定一个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如果延期,但最长多控制在15年以内。

2.相互制衡的合伙人治理机制创新。由于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其不能采取法人治理机制,只能采取合伙人治理机制。为了有效控制合伙风险和体现有限合伙的治理机制,创投基金一般通过设置联合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顾问咨询委员会、基金托管人等管理机构来实现相互制衡的合伙人治理机制。

联合管理委员会类似公司制基金中的董事会,行使对基金的经营管理及有关基金投资活动的决策权,具体负责诸如基金合伙协议的修改、基金存续期的延期、基金管理人的聘任、基金利润分配或进行再投资的安排。其成员主要由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做出涉及项目评估、投资方案设计、投资管理、投资收回等所有投资活动的决定,其成员大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提名,少数成员由有限合伙人提名或只作为基金观察员。

顾问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进行评估、对投资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其成员主要由从有限合伙人或外部机构聘请的技术、经济、财务、金融、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但其评估意见仅为建议性的参考,普通合伙人无需强制执行。

基金托管人是指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通常由商业银行担任。

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通过这种内部机构的相互制约,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支配权的“三权分立”,更好地发挥了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专业理财”的优势,有利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权力和利益的相互平衡。

3.灵活的出资方式和相应分配制度的激励创新。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激励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劳务出资和相应分配制度的规定方面。普通合伙人拥有的多是人力资本,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投资经验、管理才能、客户资源和市场信誉来执行风险投资运营;而有限合伙人则相当于资本供给者,依靠其雄厚的资本实力来提供风险资本投入。普通合伙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使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这种激励机制有助于实现双方的共生相容。

首先,新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除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还可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这条规定对普通合伙人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提供的人力资本投入可以作为劳务出资进行明确界定,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

其次,普通合伙人的报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金管理费,这是固定收入,与基金的经营无关,一般按照创投基金的实际资本净额的1.5%~3%收取,主要用于日常管理费用支出和支付工资等。二是利润分成,这一部分实际是业绩报酬,与投资管理的收益挂钩,普通合伙人可以分享投资收益的20%左右,而有限合伙人则分享投资收益的80%左右。这种以收益分配方式对普通合伙人进行激励是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激励机制的中心环节。

此外,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对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具体投资管理工作,而有限合伙人则禁止直接干预经营活动的制度设计,也保证了基金管理人自主经营的独立地位,激发了他们的投资积极性,使其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投资管理的才智,认真对待投资管理行为,取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4.委托关系的约束机制创新。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模式,为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降低两类合伙人之间的“委托—”成本,采取了更加有效的约束机制。

首先,对基金资本认缴方式实行授权资本原则。根据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合伙人可以分期分批缴纳其所承诺的出资总额。一般做法是每位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额为其全部认缴资本的50%~70%,后续出资则可根据基金实际运营情况在基金正常运作后若干年内全部缴清。这就使得普通合伙人一次可以动用的资金额度有所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内部人控制失败而给有限合伙人遭受的损失。

其次,制定完善的基金投资程序和操作流程。基金合伙协议可以从规定投资领域、设计投资组合、明确投资禁止、约定基金存续期、强制分配机制等方面对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提出具体要求。如规定基金只能以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的单一或组合投资方式,投资于非上市的创业企业;通过分散投资组合的行业和数量来控制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未经投资委员会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共同批准,在投资期终止后不得进行新的再投资;每年必须分配已实现利润的90%等强制分配措施等,通过减少实际控制的资金量和降低再投资的可能性来约束普通合伙人。

第三,利用投资人才市场遴选专业投资团队。创业投资,以人为本。优秀的基金投资管理人员是创投基金运做成功的关键,而且有限合伙制中通常又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因此,完善基金管理人评价体系和选择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约束机制。可以考虑从选聘程序、经营业绩、市场信誉、专业素质、约定经营目标、完善定期报告制度、限制投资行为等方面来落实对基金管理人的具体约束。

三、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机制完善还需要健全配套的环境

有限合伙制作为创投基金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通过运作机制的创新,有效解决了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称环境下的有限合伙制的“委托—”问题,最大程度地激励了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有效地保护了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但是,为了实现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运作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还需要继续完善配套外部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

在法律环境方面,目前针对有限合伙制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方法等配套法规尚未出台;有关创投基金投资的股份公司在上市时,对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股权投资退出安排等制度也未明确;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配套细则和如何操作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市场环境方面,关于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的产权制度、信用制度、资本市场、合伙人市场的环境建设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配套的环境建设和具体措施不健全,将可能影响到有限合伙制的运行机制的有效发挥。

总之,在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影响下和多层级资本市场加速建设的推动下,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必将在我国创投市场上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将会利用自身有限合伙架构下的运作机制创新,实现创投基金和创业企业的“共赢”,把我国的创业投资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丁波.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国际经验借鉴和中国模式选择.金融纵横,2007(9)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7篇

关键词:铁路资金 归集管理 模式选择

一、铁路资金归集管理概述

“铁路资金”(railway capital)是指铁路企业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按照铁路企业生产管理的特点,铁路资金主要分为“运输进款资金”和“营业资金”两部分。其中,“运输进款资金”主要由运输收入、专项收入和代收款三类资金共同形成。“资金归集”是指将集团公司中所有下属公司指定账户上的资金归集到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的服务,也称“资金清扫”。集团公司对属于其下属公司指定账户确定的“留底资金”超过的资金部分由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在日终自动划到总公司指定的现金管理账户中。

实务操作当中,铁路资金归集管理确实存在其必要性。首先,铁路资金归集管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金融通管理成本。其次,铁路资金归集管理能够确保内部有效监控,实现资金运营安全。再次,铁路资金归集管理可以叠加资金规模优势,促进资金的整体优化。最后,铁路资金归集管理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避免在途资金浪费的必要手段。总之,铁路资金归集管理有利于铁路集团的总公司对于下属公司资金实现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融资和统一规范管理,优化各自为政的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外汇管理以及国际支付管理等方面的操作流程,提高整个集团内部的资金使用效益。

二、铁路资金特性对资金归集管理的影响及破解

(一)铁路资金具有差异性

铁路系统的总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各种权属关系,有的属于全资子公司,有的是通过控股形式建立其关联关系,有的则是通过参股形式建立其关联关系。总之,铁路系统内部各种公司之间存在的权属关系种类和性质不同,关联程度各异,彼此之间具有极大的差异性。为此,本人认为:铁路资金归集管理不能“一刀切”的规定统一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模式,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每种不同的情况量身定制不同的制度安排样式。

(二)铁路资金具有复杂性

铁路系统的总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权属关系的差异导致其资金管理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为了有效调剂铁路系统内部的母公司自身、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以及整个铁路系统与外部的银行系统、供货商系统等之间的资金分配关系,防止由于人为制定的调整措施和调控比例失调引发的资金链条运营不畅。为此,本人建议:将铁路系统整体的资金分散环节各个优化,全方位统筹调剂资金余缺程度和分配比例,减少资金归集管理过程中由于资金分配不合理因素导致的铁路系统运营发展的障碍。

(三)铁路资金具有全局性

尽管铁路资金来源渠道众多,铁路系统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千差万别的权属关系,但其系统内的各个企业都应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这就决定了铁路资金的调度、管理、运营和监控等方面都应当立足全局,具有通盘的全局考虑。为此,本人建议:铁路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要根据铁路资金多样性的特点,统筹全局的协调铁路系统内部的母公司自身、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以及整个铁路系统与外部的银行系统、供货商系统、销售商系统等多方面的资金分配关系。

(四)铁路资金具有多层性

“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属于金字塔式垂直控制的分层组织结构。”[3] 铁路系统内部的组织结构也属于这种所谓的“金字塔式垂直控制的分层组织结构”。因此,铁路资金的归集管理模式必须采取分层与多层并行的思路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资金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成本激增,并有效避免由于组织结构的纷繁复杂派生出来的信息不对称弊端。

三、我国铁路资金归集管理的模式选择

针对公司庞大的资金链条,国外大型跨国集团在集团公司内部将资金、债务、投资、融资等方面普遍采取“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当前,中国国内的集团企业资金归集管理模式主要包括:“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模式”和“财务公司模式”。[4]我国铁路资金归集管理的模式选择出路何在?本人认为:资金归集管理应当贯穿于集团公司的整个生产经营环节,事关企业利润收益等重大事项。针对铁路资金的“差异性、全局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我们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在途资金的严重浪费,完善业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总之,我们应当结合铁路系统内部的关联公司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量身定制出适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科学合理的资金结算模式。无论是“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模式”还是“财务公司模式”,只要是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模式,就是真正理性和具有前瞻性的优选模式。

参考文献:

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施工质量;质量监理;质量控制

一、建筑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质量是建筑本身的真正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尤为重要,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建立系统的监理工作体系,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

1.建筑企业法人行为有待规范

当前建筑市场秩序及建筑企业法人行为比较混乱。就建筑企业法人方面讲:

(1)行政干涉严重,违反建设操作流程,任意篡改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进度,从而不能保证建筑施工质量。

(2)建筑质量管理意识淡薄,管理阶层松懈,建筑法人责任制不够完善。

(3)资金严重短缺,建筑工程运作有问题、压价现象泛滥,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建筑工程款项,造成盲目降低质量成本和管理质量投入。

(4)招投标工作不够正规,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设计水平降低、无资质设计、施工项目、监理队伍参差不齐。

2.施工不按程序操作,“豆腐渣工程”现象严重

(1)工程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在利益的驱使下,导致建筑企业偷工减料现象严重。

(2)大量低水平、低素质的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技术水平比较落后、施工经验大打折扣。

(3)施工不规范,质量管理水平比较低,管理素质粗放,质量体系有待健全,质量把关松散。

3.质量监督力度不到位,作用难发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

(2)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

(3)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

(4)质检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往往表现于形式。

(5)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二、质量监控要做到事前预防

监理方一旦进入工程质量监理,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既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

制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

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结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因此,必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完善培训内容,以提高建筑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