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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产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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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处置对象

县财政局位于城关镇府前街的附119-020栋门面,县公路局位于城关镇文明北路的109-146栋门面,县农机局位于城关镇民主西路的118-003栋门面(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情况、处置方式和时间全部通过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工作做到阳光、透明。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处置的原则。处置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保值增值的原则。力争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和谐处置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推进。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1年11月18日-23日)

1.成立县公开处置县城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出台实施方案。

3.召开协调动员会,统一思想,布置工作,强调纪律。

(二)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4日-12月15日)

1.资产评估。由县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进一步核实每一间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办理单独产权证件。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城投中心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门面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

2.确定拍卖公司,签定委托合同。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选择拍卖公司,并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制定拍卖公告,拍卖信息。

3.公开拍卖。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

4.拍卖收入结算和划缴。①拍卖公司负责督促竞买人将拍卖成交款全额存入县城投中心资产经营收入账户。②县城投中心根据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的税费缴纳通知,将应缴税费划缴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账户。③县城投中心根据与拍卖公司鉴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将拍卖佣金支付给拍卖公司。④其余款项全部划缴县国库。

(三)产权变更阶段(2011年12月16日-31日)

拍卖完成后,由县城投中心安排专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门面资产产权出让相关税费由卖方负责缴纳。县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优质优惠的原则,优先办理。原资产管理、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依程序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五、责任划分与追究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公开处置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或插手国有资产门面公开处置的案件。对在本次公开处置过程中,阻碍处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惩处,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负责办理资产核销审批手续。

(三)门面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协助做好门面资产的公开处置工作,做好承租户的思想稳定工作,根据相关资料和资产核销审批手续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四)县城投中心负责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产评估,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收缴资产处置款并按规定化缴。

(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维稳和拍卖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恶意煽动、制造事端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社会稳定。

(六)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负责核实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负责资产转让后的变更登记和办证工作。

六、其他事项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债转股情况和效应

在国家经贸委重点推荐实施债转股的601户企业中,湖北省有28家,其建议转股额为271.22亿元,推荐企业数占全国的4.66%,转股额占全国4596亿元的5.90%。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各企业以债转股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市场,深化放改革,加强管理。转抽象机制,初步显示出债转股给企业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其一,债权转为股权,有效地改善了相关企业的债务结构,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总体情况看,1999年底,28户债转股企业总资产为1629.38亿元,总负债为1103.92亿元,平均负债率为68.05%,比全省国有及国有大中型控股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出2.41个百分点。其中,资产负债率在65-80%之间的有11户,80%至100%的5户,100%以上的1户。实行债权转股权后,28户企业的总负债将减至1035.31亿元,资产负债率也将由转股前的68.05%降至62.55%。企业债务剥离转到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停息之后,也大大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改善了企业效益。在28户债转股企业剥离出的312.95亿元债务中,银行贷款本金195.53亿元。从2000年4月1日停止计息后,相关企业减少利息支出10.30亿元,月均减少利息支出1.15亿元。东风汽车公司和荆襄化工集团公司月均减少利息支出2800万元和1635万元。神龙汽车公司实施债转股后,不仅解决了偿付银行本金的压力,而且由于投资各方同比例增资,还成功地引进了相当于10.233亿元人民币的法国资本,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并于当年实现了扭亏为盈。

其二,债权转股权,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企业社会职能的分离,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创造了条件。实施债权转股权,为企业分离休社会职能提供了新的契机。28户债转股企业自办学校、医院的分离工作已开始起步,已有部分企业自办学校、医院交由所在地政府管理。尚未移效和学校、医院,有关企业也正在同当地政府协商。同时,企业所承担的居委会、派出所等方面的社会职能也在逐步移交。

其三,债权转股权,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企业内部改革,突出地解决了企业冗员过重的问题。为了确保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以后,转换机制,扭亏为盈,各债转股企业均在深化内部改革,剥离辅休,精干主体,分离富余人员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据有关方面统计,1999年底,28户债转股企业职工总人数为50.41万人,到2000年10月底止,已减至46.68万人,下岗分流达3.8万人,分流率为7.4%。湖北宝石水泥集团、武汉重型机床厂等企业分流力度大。按照债转股协议方案,28户债转股企业职工分流率应达到15-20%以上。由于多数企业的债转股协议方案国家刚刚批准实施,因而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尚未到位,预计到新公司全部成立运作时,28户企业的职工分流人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债转股企业在加大企业内部改革、人员分流力度的同时,也加快了内部非经营性资的的剥离,对可以独立经营的配套企业、股务公司,包括企业自办的食堂等等,全部改为独立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精干主体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其四,债权转股权,使企业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按照国家债权转股权的规定,企业将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银行贷款本息剥离到相关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为股权后,使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独家占有变为多家占有,由生产企业绝对控股,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甚至达到或超过80%。同时,由于实施债权转股权,也相应地带动了企业在财政等方面的借贷资本转为股权,促进了企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为企业按照公司制的运作规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创造了条件。据有关部门统计,28户债转股企业中,如果按照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方案分析,均由企业独家持股变为多家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持股或多家持股。资产管理公司的的持股介入,对于突破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起了关键性作用。

其五,债权转股权,减轻了企业负担,激活了存量资产,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益的改善。据有关部门28户债转股企业2000年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28户企业可实现销售收入668.76亿元,同比增长16.13%。产销率可达到98%以上。实现利润可达12.05亿元,而去年亏损5.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亏增利17.14亿元;实现利税总额48.19亿元,同比增长95.76%。不仅如此,而且还消化了去年部分潜亏。去年28户企业有应计未计利息和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各项潜亏10.22亿元,今年已消化7.65亿元。到2000年底,有22户企业盈利,其中,有16户扭亏为盈,4户增利;6户仍在亏损的企业中有2户已大幅度减亏。

二、债转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股权退出方式过于单一,退出通道过于狭窄。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能否顺利退出,实现债权如期变现,是债转股工作成败的关键。按照国家债转股有关文件的规定,债权的变现和股权的退出,资产管理公司可采取上市、转卖、企业回购等多种方式,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目前可以选择的股权变现手段还不多,从已签订了债转股协议的27家企业情况来看,各资产管理公司均把企业回购或母公司收购作为股权退出的最主要方式,按照债转股总额,规定了回购年限,分摊了回购额度,甚至要求企业以其有效资产质押担保。但是,从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将企业回购作为最主要的退出通道,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将使债转股目标打折扣。从可行性上看,以已签约的27户企业为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转股209.61亿元,如按7年实行全额回购计算,年平均回购量为29.94亿元,年回购额占27户企业资产总量1661.29亿元的1.80%,按此比例回购,企业在不考虑给股东的红利的情况下,总资产利润率必须达到1.81%。据调查,2000年27户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相差1.09个百分点。

(二)转股操作过程的有关配套政策不到位,具体运作困难重重。在债转股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操作债转股,将给债转股后新成立的公司增加新的负担和支付压力,不利于企业扭亏脱困和债权变现目标的实现。这些问题当前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土地使用权问题。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是目前推进债转股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难点。新成立的债转股公司都会涉及到原企业土地使用权转移,而国有企业所占用的土地绝大部分属于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尽管1998年国家土管局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除继续规定以出让、租赁、折为国家股处置土地使用权外,还增加了“保留学生划拨用地”方式,但“保留划拨用地”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而且不超过五年期限。它同时明确“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那么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将企业原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移到新公司,首先必须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要支付评估机构费用;二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交纳高达40%的土地出让金。如果依此规定执行,所有债转股企业都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据我们了解,28户债转股企业没有哪一家有此支付能力。

(2)税务负担问题。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债转股企业因组建新公司导致资产所有权由原企业转移至新公司所发生的法定税赋。按国家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用于投资入股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应依法缴纳契税,而且不能减免。债转股企业在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同时,必然涉及到房屋、土地所有权等资产的转移,按国家现行税法的规定,这种转移一旦发生,必须缴纳契税,而且数额必然不小,必然加大债转股企业的现金支付,增加其支付压力,许多企业如果要支付这笔昂贵的费用,债转股所产生的正面效应,有可能被此抵消。第二,债转股企业因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因停止支付而转化为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而应支付的税费。按照国家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增加的利润所得,应依法向国家缴纳税费。问题在于债转股企业所增加的利润,不是企业改善生产经济的增溢,而是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后银行利息的转移,是国家政策性因素使然,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增加企业盈利,以利于企业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权。因此,对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转化而来的利润应当特殊对待,采取特殊政策特别处理。第三,债转股企业,因设立组建新公司而导致纳税主体的分解而增加税费的支出。这是债转股实施中,税费方面所遇到的一种特别情况,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据我们了解,在债转股企业中,有的企业是以集团作为纳税主体,一个头对税务,合并计算缴纳集团所属企业税费。债转股新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必须作为新的纳税人,从集团中分离出来,由此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设立的公司经营利润增加时,必须依据税法增缴所得税,相应减少企业积累,增加企业支出;二是不纳入集团统一计税纳税后,不能享受合并计缴税费的优惠。

(三)新公司设立后运作难以规范,机制转换以到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制度落后,经营机制不活。如果不彻底改革旧的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单纯依靠债转股后减轻债务负担,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亏损问题的。因此,各企业的债转股方案都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制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构造新公司的组织制度,建立多元股东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然而实践中,调整企业治理结构很困难。在债转股企业新设立的公司中,多数公司是资产管理公司处于控股地位,不少公司还是资产管理公司绝对控股。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经营者的选择上,应由董事会聘任,特别是股份制企业更应如此。但是,根据债转股的有关政策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并不直接参与新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新公司经营者的选聘上,资产管理公司难以干预。特别是由于国家重点推荐的债转股企业,都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经营者一直是由企业所属党委、政府任命的,一时还难以突破。所以,这些企业的经营者仍然由所属党委、政府任命。这种做法,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特别是新体制尚未到位之前,确有坚持的必要。但是,对于股份公司来说,继续坚持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四大”问题:一是政企分开难以到位。二是资产保全难以到位。三是机制转换难以到位。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股,且不参与企业经营,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如果按此运作,债转股企业仍将回到国有独资老路上去,这对国有企业机制转换是极为不利的。四是搞活企业难以到位。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持股是阶段性的,其终极目标是保全资产、债权或股权变现,这极有可能使资产管理公司为顺利实现最终目标,利用自身最大股东的地位及其在金融业中的影响,对企业施加种种压力,迫使企业作出只利于资产管理公司、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决策。

(四)落实债转股的有关配套措施难度大。为了确保债转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扭亏为盈,债转股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中,均提出了“三个分离”,即“分离富余人员、分离社会职能、分离非经营性资产”的措施,并要求企业所属政府作出相应的承诺。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定,实施起来难度极大。先看人员分离。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是当前国有企业的通病,也是债转股企业的通病。按照债转股协议方案,债转股企业的人员分流率平均在10%-20%左右。当前分流人员的去向,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进再就业中心。但进中心的人员,企业应承担三分之一的基本生活费,三年后不能重新就业的要解除关系,这些分离出去的职工生活出路何在,没有事干的会不会再找企业这都存在很大疑问。二是推向社会。由于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企业下岗人员推向社会后,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不稳,因而必须审慎而行,谨慎对待。三是自谋职业。这种途径只能作为下岗分流的辅助措施而予以推行。四是转岗安置。应当说,这是解决下岗分流职工的根本性措施,也是一条安全可靠,有利于社会稳定、企业稳定的根本出路。但转岗安置要大量投入,开发新的产业,难度也很大。

三、进一步做好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建议

首先,要明确主体目标。从债转股现有政策规定看,实施债转股,主要是三大目标,(1)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为盈。(3)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平行的多元的目标取向,给债转股的实施,带来一些障碍。实践已经证明,目标的多元化有可能导致力量分散,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事实上由于转权转股权存在着目标的多元性,其主体目标不明确,导致涉及各方从各自要达到的目标出发,增加了磨合蹉商难度,费尽周折也难以形成统一意见。这次国家重点推荐企业的债权转股权,是政策性债转股,应与其它方式的债转股有所区别。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根本目标,应当是促进大中型国有亏损企业扭亏为盈走出困境,是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银行不良资产的载体是企业,企业的经营搞不好,银行的信贷资产很难盘活,要实现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不可能。

其次,要完善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债权转股权以后,原企业相应改制为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持股或控股,是债转股企业的股东。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企业的投资人或者资产所有者,理应全面履行所有者职能,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现有债转股政策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控股或持股仅仅是阶段性的,最终必然要从新的股份公司中退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企业的股东,是一个特殊的股东。目前实际上没有对于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织权利,没有选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利,实质上没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利和监督权利。如不重视和改进完善,债转股将面临重大风险。因此,仅仅对资产管理公司作出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这样的原则性的规定还不完善,应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职能和享受的权利。第一,要有组织人事权利,按照公司法,组成股东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用经理等。第二,要有企业发展战略及项目制定、审查、决策权利。第三,要有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激励决定权利。第四,要有对债转股资产的保值、收益和处理权利。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融资理财方面的专长,促进企业的发展。

其三,把债股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相结合,积极拓宽股权退出通道。具体来讲,除有条件的企业可让其回购部分股权外,根据社会化取向原则,还可以开通三条渠道。一是通过证券市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转让。这是最合理,最有效也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需要国家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比如,国家在推荐和安排企业上市时,优先考虑债转股企业的国有股上市流通,放宽债转股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等等,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股权创造条件。二是向外商转让。加入wto后,我国市场的高度开放,给外商以极大的吸引力,资产管理公司和相关企业,应抓住这个机遇,向外商转让股权,以实现股权的变现。事实上只要企业的基础较好,是会被外商看中的。神龙公司通过债转股吸引外资同比例增资就是一个例子。三是向私人资本、民营企业转让。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私人资本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实力强的民营企业,这是资产管理公司实现股权退出的重要对象。债转股企业应当解放思想,不要怕被私人资本、民营企业“吃掉”,不要耽心私人资本、民营企业控股,应大胆地向私人资本、民营企业转让股权,加快规范和完善开放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总之,采取多种渠道退出,既可以保证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变现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股权多元化,解决资产管理公司退出后企业治理结构的“复归”问题。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xxxx年,是资产管理处上水平、上质量的关键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根据相关资产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第七次x代会的工作报告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以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求实、创新和规范为管理思路,以勤勤恳恳办实事、扎扎实实抓落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推进我校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为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特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创新资产管理机制

1、深入领会各项文件精神。组织全处职工专题学习《xx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湘政办发33号,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购[xxxx]10号,以下简称政府采购通知)等文件,结合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展开交流和讨论,以便从宏观层面科学地指导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我处资产管理水平。

2、修订和拟定学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新资产管理办法要求,遵循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四个原则,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和拟定学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工作程序。

3、完善资产投入论证和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学校办学规模的迅猛发展与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重点抓好投入前的科学论证和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绩效考核,引入经济杠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4、积极推行信息网络化管理。建立仪器设备、家具、低耗品、房屋和采购管理等5个独立运行系统;及时更新和提供各类数据,确保各项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强数据库的管理及维护,利用先进网络管理技术,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仪器设备论证和共享力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1、强化资产配置规划论证。一是强化资产配置的量化核算,规范资产配置程序和规则,统筹考虑,科学布局,勤俭节约,物尽其用,不断深化资产配置规划论证,优化资产配置;二是积极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购置可行性论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优化论证程序、形式和手段,从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以及设备选型、性能、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等方面加强论证,有效避免购置的盲目性和重复购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2、搭建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推动“有偿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共享贵重仪器设备网络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推动共享平台建设,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绩效管理目标。

(1)制定相应的共享鼓励政策,实施“专管共用”;

(2)设置资源共享系统,实现所有仪器设备的终端管理和监控。

3、认真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绩效考评工作。从“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管理”等五个方面对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并实行奖罚分明的考评政策,逐步转变教职工“重购置,轻使用”的思想观念,强化成本意识,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4、加强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入账、调节、维修及账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设备到货、提货、验收、报账的细节工作;

(2)规范设备报废、报失、损坏或被盗处置程序;

(3)加强仪器设备回收、维修等调配力度,及时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杜绝浪费;

(4)加强进口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

(5)加大对账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与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账账”、“账实”核对工作;

(6)加强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强化质保期内的维保督查和维护维修工作。

三、深化公房“有偿使用”机制,稳步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

1、完善处内房屋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房屋管理独立运行系统,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完成学校房屋资产管理任务。

2、建立和完善公房“有偿使用”、“刚性约束”等管理机制,确保公房改革顺利推进。

3、加强学校公房资源的管理,使其得到公正、合理、高效的利用,不断改善各单位的办公条件,推进公房改革方案的落实;做好新建公房接收分配、旧公房调整工作。

4。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性用房的管理,避免多头管理及学校资源浪费。

5。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拟在东方驾校旁(原金工实习厂)搭建工学实训中心,更好的为学校教学服务。

6、加强职工住房管理。一是摸清家底,拟对学校所有住房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分门别类地建立住房档案,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二是旧房调剂、安排、选房等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住房房产权证的办理和注销工作。

7。将在职职工(xxxx年前参加工作的)住房补贴尽早落实到位,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的发放。

8、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一是根据国家住房政策,结合学校土地开发提出住房建设和调整方案;二是积极利用住房政策,做好“新人”住房补贴相关工作;三是完善、推行、跟踪“周转房”制度,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

四、完善招标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论证、采购、验收、付款等一系列工作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不缺位,不越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及时为仪器设备购置提供实时资讯,为设备选型、配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进口设备采购管理。积极做好进口设备的免税报关等工作,缩短进口设备的到货周期,加快进口设备到货速度。

4、积极完成各类采购计划,配合做好政府采购,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5。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简化零星采购程序,督促和落实采购物资的及时到位。

五、加强土地管理与开发,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及时掌握、准确了解国家土地政策,尽快出台学校土地管理有关办法,积极推进学校土地有偿使用改革,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科研、教学基地有偿使用等工作。明年学校工作的重心

2、积极参与学校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边界管理工作。加强土地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等部门的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使我校教学、科研、生产及生活用地尽可能得到保障。

3、做好土地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做好土地报表工作,积极办理校园土地确权工作;进一步落实我校xxxx年用地计划及重点项目用地性质的申报工作;争取将校园两宗地之间的公用道路划归我校,确保学校土地安全、完整。

六、加强实验材料的管理,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1、加强实验材料计划管理,及时办理危险品的报批手续,做到常用材料品种齐全,仓储合理、供应及时、服务周到。

2、做好危险品的安全监管,加强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品进行账物核对和现场督查等工作。

3、定期走访学校各实验室,及时了解实验材料的使用动态,积极组织召开各类实验室人员会议,充分调研,完善实验材料的管理措施。

4。 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电梯运行安全。①加强对学校电梯维保监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②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意识,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电梯运行安全。③做好接管电梯的交接工作。④做好电梯维保等相关经费计划工作。

七、重点关注图书馆、东方学院、后勤集团和生科楼的资产,实行项目管理

1、图书馆资产。新图书馆建设花费1。2亿元以上,每年还需一定的运行费用,以及新增纸质和电子图书,如何盘活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xxxx年拟做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特别是对使用效果进行一次考评;二是对新增资产,如纸质和电子图书,加大论证和采购环节的管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整合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2、东方科技学院资产。东方与母体之间的千丝万缕联系,导致资产管理存在一定难度,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总是困扰着资产管理部门。因此,xxxx年拟做以下工作:一是东方资产与母体之间应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即互补性应予以明确;二是东方资产按功能分区原则归属产权,与母体之间进行相互置换;三是有独立的数据库系统确保东方的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四是明确东方与母体之间资源共享的责权利;五是拟定东方资产,包括房屋、仪器设备和体育设施等多方面资产的添置规划(含置换计划);六是明确东方与母体之间在论证、采购、验收和管理等各环节各自的职责。

3、后勤服务集团资产。一是对现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凡涉及新增、报废、资产位置移动和变性等方面,应设计专门的表格和流程予以规范;二是不定期地对后勤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盘查,确保后勤资产按规定用途发挥作用;三是考核后勤集团资产使用效益和资产可利用率,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四是建立独立的数据库,完善管理信息。

4、生命科学楼资产。作为校级科研平台,学校投入一定经费(包括日元贷款)购买仪器设备和保证日常运行。根据现有情况,一是要加强共享平台建设,如何共享有待去调研和论证;二是今后仪器设备的购置与学校相关项目之间如何互补;三是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评的标准如何设置;四是各实验室安全问题有待重点关注,特别是现存的一些遗留问题该如何处置,有待进一步落实。

八、 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 ,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高等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一种教育资源,是办学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也是学校实力的标志之一。目前随着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大,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显现出来,就是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不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长时间闲置。如何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尽可能减少设备的闲置和浪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实际上就是提高投资效益。

实验室的建设是高校三大基本建设之一,学校领导和相应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要根据学校、院系的实际,从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办学层次、基础设施、师资队伍、经费来源等校情出发,做出详细的定性定量分析。换句话说,就是不能脱离学校的专业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科研方向的要求,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高速度。认真的调查研究。对制约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各种因素和条件进行全面地分析,分清轻重缓急,系统考虑,不贪大求全,才能够避免造成仪器设备利用率低和闲置。

九、加强责任意识和团队建设,努力提升服务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做好学校的参谋管理,参与改革协调,加强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个“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领导班子。

2、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交流。有计划组织处内员工进行各种学习培训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力度,创新管理手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战斗力。

3、加强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团结协作;树立勤恳、务实的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努力打造一个和睦团结、齐心协力、勤奋进取和开拓创新的工作团队。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扎实的基础工作是做好资产管理的重要前提。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要有专门部门负责,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资产管理日常工作。记好台账、健全账卡,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按照“不重不漏、逐项清查”原则定期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总量、存量、分布及使用情况,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如实填报,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账卡信息,真正做到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全面、准确、真实反映资产状况。通过规范和完善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促进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处置行为。

指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转让及核销。处置方式包括调拨、出售、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及债权债务的核销等。国有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不得自行处理账务,工商、房管、国土、车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以下程序审批:

附上相关资料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查。一)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向区国资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初审后根据情况由区国资监管部门直接审批或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批。重大国有资产经营处置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二)区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拟处置资产情况。

由区国资监管部门下达书面审批意见。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三)根据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审批意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经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由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提供资产权属证明、区国资监管部门批复文件、评估报告、备案表等相关资料。政府批准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房产、土地、一次性处置车辆5辆以上(含5辆)等国有资产处置,需按规定进入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次性处置车辆5辆以下及其他国有资产处置,交区公管办按程序处置。

五)由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将处置该项资产的相关资料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资产处置完毕1个月之内。并及时更新账卡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应当设立资产清查小组,国有单位因撤销、合并、改制、分立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制清册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批后办理移交手续。

其拆迁补偿协议须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后,旧城拆迁开发的国有房产。再按拆迁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各单位不得私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得截留和私自动用拆迁补偿收入。

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报区国资管理部门初审,因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由区国资监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后处置。

三、实现国资保值增值,规范经营管理。

一级预算单位经营性资产须移交区国资办统一管理。各单位每年要认真清理新增或未移交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清理后造册移交区国资办统一管理。

由本单位自行管理,国有公司、二级单位(含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等)经营性资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实施综合管理。对于经营性资产,各单位要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资产的权属情况、建筑年代、建筑面积、使用情况、抵押情况等。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作详细的租赁方案,续租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新招租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公管办按程序公开招租。租赁期限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年,若确需超过2年,须书面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否则租赁违规追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各单位出租、出借的经营性资产。使用统一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严禁暗箱操作。同时,接受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国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出借经营性资产。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查,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由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初审情况,直接审批下发文件或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后下发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

四、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收入管理。

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要将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私自截留或挪作他用;严禁设立搞账外账和“小金库”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同时,每年1月10日前,各单位须将上年经营性资产收入情况(包含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等)及收入上缴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按规定缴入金库,国有房产拆迁补偿收入和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单位若需使用该项收入,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国资办审核后按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办理。该项收入的使用,原则上只能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单位经营发展,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消费性支出。

五、有效利用国有资源,规范资源配置。

对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国有资产配置应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严格审批。凡属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购置,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采购。

一)房产购置按下列程序办理:

确需购置房产的由本单位提出购房书面申请及方案,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初审。购房方案包括本单位人员情况、现有房产情况、拟购置房产情况、经费来源等,没有落实经费来源的不予审批。

结合全区国有资源情况,2.区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方案情况。初审后提出建议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批。

向区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文件,3.各申请单位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二)联合开发按下列程序办理:

以该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资产出资,联合开发是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发建设,取得新的国有资产(货币资金、房产、其他资产)行为。

并实施可行性论证。1.联合开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方案内容包括现有人员情况、资产情况、联建规模、联建方式、拟分配资产情况及联建单位情况等。2.制定联合开发方案。

由区国资监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批。3.由联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连同联建方案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初审后。

按程序完善建设相关手续。4.联建单位根据区国资监管部门下达的书面审批意见。

三)临时租赁房产按下列程序办理:

经区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查。租赁方案内容包括本单位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房产情况、拟租房产情况、租金来源、租金、租期等。1.由申请租房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方案。

结合我区国有资源情况,2.区国资监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情况。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由区公管办牵头,3.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现场商定后由申请租房单位与出租方按《合同法》规定完善租赁手续。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租赁房产、设施、设备等。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现将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于已进行土地注册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证书的企业,按土地注册登记的数量进行清查登记、估价。

二、尚未进行土地注册登记、未领取土地证书的企业,按清产核资中清查的土地数量进行登记、估价。

三、对于权属有争议的土地,暂由现在占用的企业进行清查登记、估价,做为待界定资产处理。待清产核资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裁定处理。

四、为了便于企业操作、土地估价工作,按此次所拟定的地产核资类别划分表及类别标准表进行估价,此表仅适用于这次清产核资土地清查工作,不作为企业、单位土地出让、产权变更时的土地实际价格,以及土地其他统计及调查使用。

附件一:财政部  建设部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清〔199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财政厅(局)、建设厅(局)、土地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现将《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中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

附: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

一、在清产资中对土地进行清查估价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资产,也是重要的生产资料。长期以来,国家实行无偿、无限期、无流通的土地使用制度,以行政划拨方式向企业、单位提供土地,企业、单位帐面无土地价值。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先后建立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以及对股份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但大多数企业、单位仍然是没有土地帐面价值,致使企业、单位在组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以及企业兼并中无法作价或随意作价、投资入股。同时由于土地资产没有与国有土地使用者的效益挂钩,致使土地的利用率相当低,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现象相当普遍。还有一些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未依法补办出让手续的情况下,就将本单位原无偿划拨、使用的土地有偿转让、出租和抵押,获取巨额收入,并将这部分收入纳入各自的“小金库”,使国家蒙受了重大损失。

因此,在清产核资中,对土地进行全面清查、估价入帐,并加以相应管理已势在必行。这对于推动改革开放工作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凡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查清各企业、单位使用土地的数量和价值量,以及全国总量;二是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土地资产的流失;三是有利于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达到节约使用土地的目的;四是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国有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的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五是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在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的法律依据

为保证土地清查估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土地清查估价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等法规以及清产核资中有关土地清查估价的政策、办法,认真组织进行。

三、清产核资中进行土地清查估价的主要任务与范围

(一)在清产核资中进行土地清查估价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的权属、界线和面积,进行土地登记,对土地进行分等定级估价,完善土地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制度。

(二)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的范围:

1.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

2.凡在清产核资前已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企业、单位,经审核土地权属用途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土地清查登记,只进行土地估价,凭原登记证明办理清产核资中有关土地清查登记事宜;

3.企业凡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与外方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要查清中方投入土地的股份(投资数额)和面积;

4.企业凡已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与其它企业、单位举办国内联营;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股份制企业的,要查清国有企业投入土地资产的股份(投资数额)和面积。

四、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的组织与程序(一)清产核资土地清查估价工作的组织土地清查估价工作由全国清产核资机构统一领导,各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地区土地管理部门具体组织,财政、建设、房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配合实施。中央企业、单位的土地清查估价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协助企业、单位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实施。

(二)清产核资土地清查估价的工作程序1.土地清查登记的工作程序:

它包括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五个阶段,先由企业、单位自查、申报,然后由土地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土地登记规则》进行审查,做好权属调查、地籍勘丈,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达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址清楚。在此基础上,经企业、单位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全面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土地证书。企业、单位据此填报清产核资有关土地清查报表,并由其各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各级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备案。

少数企业、单位因特殊情况如权属纠纷没有解决等,暂不能领取土地证的,清查后由当地土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暂按企业、单位自查数填报统计报表,待清产核资后期由土地管理部门另行解决。

2.土地估价的工作程序:

这次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是估算土地基准价格,不作为企业、单位产权变动时土地的实际价格,土地估价实施细则、方法、标准和审批程序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订。

企业、单位可根据国家制定的方法和统一标准自行进行土地估价;自行土地估价有困难的企业,单位要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土地估价。企业、单位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填报有关报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由其会同企业、单位的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定,并报同级清产核资办公室备案。

3.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总结与制度建设在土地清查估价工作中,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报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各地要在清查估价工作过程中,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强土地资产的管理,完善土地资产的管理制度,为建立、完善全国性土地资产的管理制度打下基础,创造经验。

     附件二:地产核资类别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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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所    指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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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类    |                二环路以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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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    |                三环路以内(除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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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类    |                规划四环路以内(除一、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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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类    |                规划五环路以内(除一、二、三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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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类    |                规划五环路以外平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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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6篇

1.何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就是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能为组织提供运营支持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有形资产。而高校固定资产即意味着高校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固定资产资源的总和,一般而言包括:

(1)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单价在八百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或单价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设备;(2)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单价虽不满五百元或八百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资产;(3)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房屋、文物、图书及馆藏具有一定价值的展览物。

而这其中还可以细分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固定资产和资源性固定资产,高校为承担和完成教学、可言活动所占用的固定资产即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而为了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或扩大收入等而兴办的校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固定资产称之为经营性固定资产;高效的土地、河流等自然资源称之为资源性固定资产。

2.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

(1)无特定管理机构。很多民办高校根本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群龙治水,越治越乱,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无法充分发挥最佳效益。(2)无充足资金来源。民办高校有别于公办高校之一就是缺少了部分资金补贴,维持运营的资金大多数来自于学生的学费。(3)无有效管理方法。民办高校往往具有商业背景,注重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比注重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更甚,很多高校管理方法偏向商业行为,忽视了固定资产的其他效益。(4)无特定管理制度。民办高校忽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其制度建设也往往照搬公办高校。

3.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突出问题

(1)浪费现象显著,重购置轻使用。民办高校为了达到教规规定的教学规模,超前购置实验器材、教学器材等,等教研组检查过去这些超前的资产由于无用武之地而被闲置一旁,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浪费。(2)账实不符。由于没有特定的管理机构、方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记账管理没有跟上固定资产变动的脚步。又随着民办高校的人员调配,造成了账目和实际库存的脱节,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或账实不匹配等。(3)资产处置漏洞频发。固定资产的属性决定了其虽然闲置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维持,很多高校在处置这些资产的时候随意处置,滋生了腐败等违规行为。

二、信息化在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初探

随着“数字化”校园概念的提出,各高校越来越认可信息化的作用并重视信息化的建设,公办院校因其政府背景,较早的走在了行业前列,在教学教辅、宣传、图书材料等利用方面也早已大规模应用,固定资产方面也已经开始试点。同时,国家也在电子政务实施意见中提出了“低成本,高?|量”建设方针。这对民办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方向。

民办高校涉及范围广、涉及地域大、涉及部门多导致了其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低下,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则能很好的摆脱这些问题。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高校业务处理能力,整合内外资源,提高效率和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信息化提高民办高校危机意识

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势必整合民办高校的资源重新分配,有的还会优化合并或精简裁撤相关部门。在改进了工作方式的同时,也必然引发高校职能部门的危机意识,有利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

2.信息化提高工作和资源利用率

通过信息化管理,用户只需提交固定资产的使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就可以很方便的使用公有资产或其他部门的相关资产,提高了资产的利用效率。同时,人们可以在相应的网站或客户端查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也能对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使用人进行常态监督,这对于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信息化提高固定资产购置维护性价比

首先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性价比要大大超过传统管理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对于购置固定资产,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渠道进行沟通交流,在最短的时间内商定最优方案。同时在固定资产维护上,除了可以很方便的通知本校部门维修之外,还可以提供数据结构联系外部专业人员维护保养。

三、浅析未来信息化条件下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信息化模式下的“低投入,高产出”性质决定了其将会代替大部分的传统人工管理模式,笔者预测未来信息化条件下,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将会出现以下几个特征:

1.专业化、专门化集群

通过信息化,同行业间、不同行业间都可以进行信息交流互换,这对去旧革新的民办高校有较深的指导意义。

2.服务更细分

通过现今大量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条件下的网络服务公司,都有着随受众而动的趋势。我们可以设想,未来的固定资产使用也会细分到受众的每一个想法,做到真正契合受众心理。

3.产生一定的衍生效益

借助信息化平台的固定资产管理,降低了门槛,使得“人人参与”变为了现实,让固定资产的潜在价值更好的发挥出来,产生一定的衍生效益。

4.组织领导更完善

通过加强组织支撑,完善决策、管理和实施机构设置,可以更好的统筹民办高校固定

资产的工程建设。组织内分工明确,组织领导负责整个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专家学者负责论证方案及提供技术支持;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各部门人员则负责一线的具体内容管理;财务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监理信息化后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情况。

未来信息化条件下,通过纵向与横向“竞争”带动,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将会更加顺畅。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7篇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下同),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六大类:

1、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转让价款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未出售公房等。

2、交通工具,包括汽车等。

3、现代化办公设备,包括电脑设备、网络器材、打印机、装订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非随机软件等。

4、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会议桌、座椅、沙发、茶几、文件柜橱、保险柜等。

5、冷暖设备,包括空调、风扇、取暖器等。

6、除上述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如电话机、电视机、饮水机等)。

三、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拟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批准的预算实施;

2、固定资产内部调配;

3、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盘点;

4、固定资产减损管理;

5、固定资产的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单位各科室是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科室负责人为该科室第一责任人,资产使用人为具体责任人,未调配给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为使用部门。

四、大规模购置或统一配备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拟订购置方案报单位负责人审批。购置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按市府的统一规定对外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固定资产。

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一式两份,财务部门和使用科室各执一份,双方签章;财务部门要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帐卡相符。

六、各科室对配备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完好;每年年底要对本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七、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可恢复性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报修,由办公室安排维修。

八、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的,要在办公室的监督下办理固定资产及其资料的移交手续。

土地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国企土地;土地资产;土地管理;国有资产;产权关系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5-000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5.001

1 概述

土地是人类开展各种活动的基础,是国家的根本财产,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我国制定了若干法律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随着市场化体系建设的发展,由于历史原因,国企土地资产管理的头绪一直比较繁杂,始终未能落实有效的管理,时至今日,国企土地资产管理对于国企的发展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应该如何摆脱这种窘境,值得国企管理人员思考研究。

2 国企土地资产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由于不同的企业对土地资产的态度各不相同,因此,目前国企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着若干问题,具体表

现为:

2.1 企业的土地产权关系不明确

受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影响,在转型比较彻底的企业,其法人财产权在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转型不彻底的企业,土地依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控制,企业虽然没有支付土地使用费用,但是却在比较自由地使用着土地;国家没有从土地资产中获得合法合理的收益,企业不能通过出租、抵押、转让等方式增加自身的资产,结果造成土地闲置、资源浪费的

结果。

2.2 企业的土地资产价值失真

由国家控制的国企土地被无偿划拨给国企使用,因此,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土地资产价值不显化,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企业资产数据不实,同时,作为投资主体的国家,其责权利职能得不到全面体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土地资产不能被作为固定资产反映在企业账目上,只能以无形资产做处理。这样必然会导致企业生产成本、产值、利润等一系列财务数据出现偏差,对于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没有益处。

2.3 企业的土地资产利用效率低下

18亿亩基本农田的红线是一条硬标准,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国企要想发展,就必须考虑工业用地的获取,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但是,国企无偿使用土地的管理模式,致使许多国企几乎没有土地的成本意识,不能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有土地成本意识,却不能有效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这些都导致了企业的土地资产利用效率低下。

2.4 土地资产收益分配不合理

受国企土地资产责权不清的影响,由此所产生的土地收益在分配方面必然会出现多种问题,土地税制、税收调控等政策未能得到贯彻,违规经营、贪污腐化等问题由此滋生,更是加剧了对国企土地的有效控制与合法利用。

3 强化国企土地资产管理的措施

改革开放的深入必将使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为了尽早适应这种变化,国企所有者与管理者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及早认识到强化国企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3.1 明确国企土地的产权关系

明确国企土地的产权关系,其目的不是为了占有土地,而是正视土地资源管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国企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做到:(1)依法确定企业拥有的土地产权,在遵守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弄清楚行政划拨方式、出让方式等不同的获得方式,并确定清楚国企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2)完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明确企业所占有土地的时空特征,使之从法律上得到保证;(3)规范土地交易,强化土地交易管理,建立完整的市场档案,实行跟踪管理,保证土地交易管理的合法性与系统性。

3.2 显化国企的土地资产价值

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实现盈利的有效保证是落实科学化的经营管理,为了消除国企土地资产账目不明确性的消极影响,必须依据科学方法,按照合理的程序评估、核定、显化国企的土地资产价值。

土地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市场同期比较法、经营成本法、剩余价值法、土地收益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在实际应用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方能更准确地获取土地的资产价值。在评估中要注意三个问题:(1)完善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操作规范,重点突显土地的供需关系、预期收益、地块最佳用途等要素,在静态估价的基础上进行动态预测,把国企自身条件与宏观环境相结合,听取多方意见,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打破评估的局限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协调政府、企业、地方等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评估结果认定制度,严格遵照评估程序开展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3)正确认识土地价值的表现形式,规范土地资产的财务核算,对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以折旧的方式计入生产成本,将附加在其上的经营开销计入管理费用。对于没有使用的闲置土地,可以依旧计入国企的无形资产,在规定期限内摊销管理费用。对于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土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财务划账处理。

3.3 盘活企业土地资产

在经营活动中,企业土地资产经营始终存在,土地入股、土地抵押贷款、土地租赁等与土地有关的经济活动早就存在,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资产,土地资产具有明确的使用期限,土地产权权能具有可分性,土地的经营内容具有多重性,比如可以在抵押的同时出租

牟利。

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在设计土地资产经营方案的时候,必须细分土地产权权能,使土地的各个权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在实际应用中,常见的经营手段有土地资产置换、土地资产转让、土地租赁、企业兼并、企业收购等。在规范化的土地交易市场体系之下,可以对土地进行优化配置,选择灵活的经营模式,既可以充分发挥土地资产的利用率,又可以使企业获得比较好的收益。

3.4 合理分配土地资产收益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基于这个法律规定,国家有收取合理的土地使用费的权利。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推进,如何在保证国家土地收益的同时,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实现国家与企业土地收益的合理分配,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土地市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管理要点:(1)建立并完善地租收取制度,取消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以统一的地租收取制度规范土地的使用权。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企业已有的土地,采取每年收缴一次的方式收取地租;对于土地流转、土地新增等情况,采用按照使用年限一次交清的方式收取地租;(2)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的需要,及时调整与革新相应的土地税种和税率,用房产税代替营业税中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的税目,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抑制房产炒作、打击腐败等都具有经济上的引导作用;(3)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落实费改税的管理制度,树立法律的权威性,促进国家法制建设,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总之,国企土地资产管理必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之上,在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之下,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市场机制,明确土地的产权关系,准确反映企业的土地资产,细化土地的资产价值,充分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协调好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实现国企经济效益的健康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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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翟盛俊.试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土地资产管理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6,(18).

[3] 赵希田.浅谈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商贸,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