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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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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1篇

一、毕节地区民营经济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毕节地区大力实施“六个计划”,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从90.6亿元增加到237亿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财政收入37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长32.6%。2010年全区民营经济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个百分点。然而,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毕节地区民营经济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速度不快、经济贡献率偏低、市场竞争不强等问题。一是主体少、规模小。2010年底,全区注册民营企业总数仅为7672户,注册资金214.7亿元,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仅为75163户和4642户,尚无一家民营集团公司和上市企业。二是结构不合理、贡献率低。全区个体私营商业、餐饮等行业占比较大,而工业、农业比重极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占全区民营企业总数的7.49%,科技型、上档次的大型民营企业几乎为零。2010年股份制、私营企业实现税收8.33亿元,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5.64%。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间接融资少。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银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2011年9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27.24亿元,占全区各项贷款余额的7.9%,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2.34%。2011年,毕节地委行署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按照贵州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2%以上,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全区经济增长,以此推动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一项课题。

二、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矛盾性问题

(一)内部原因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毕节地区民营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起点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短期化经营行为较为凸出。

1.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多,生产经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几乎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意识,经营发展机制弱化,高、精、尖的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为零,特别是乡镇民营企业发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传统产业,易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

2.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全。多数企业未建立帐簿、报表,不从事经营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没有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部分民营企业为故意“逃避税”,使用“两本账”,财务报告随意性大、真实性差、运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对银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有的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规模,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做法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积极性。

(二)社会及政策因素导致金融支持弱化

1.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是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多以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信用担保尤其是第三方担保较少。2011年9月末辖内通过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仅为3.6亿元,且多数为区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二是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担保费用多数为2~3%,最高担保费高达5%,此外还要经工商、评估、公证等部门收费办理。三是担保公司规模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目前毕节地区虽成立了14家担保公司,但注册资金仅为5.05亿元,担保放大比例多数为5倍,2011年9月末辖内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为1.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6%。三是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担保机构补贴、税收减免等较为完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缺乏认同。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尚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门槛要求,导致全区目前尚无一家担保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记录。

2.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了解,企业的有关信息散布在各个金融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难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难确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贷前调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不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难以创造符合信贷的条件,一些拥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实质条件已具备,形式条件仍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不齐全等,造成“贷款难、难贷款”的尴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标与信贷政策目标相悖,信贷政策缺乏差异化区别性对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行政干预银行内部动作,促成金融机构加大对某个行业或产业信贷投放,影响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银行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与此同时,信贷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资源占有较少,资金聚集能力较弱,信贷总量单一调控将导致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给上优先选择大型项目和优质企业,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甚至陷入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三)金融服务缺陷导致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金融服务的缺陷集中体现信贷投放的市场导向机制致使银行资金过分向大型企业集中,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

1.信贷主体缺位与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不相适应。在民营企业迅速扩张,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一般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业发展银行逐渐退出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大都寄希望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受市场定位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组建大项目社团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弱化。村镇银行受自有资金制约,支持民营企业作用较弱。小额贷款公司虽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贷款模式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但由于“只贷不存”,自有资金趋紧,利率定价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有力无心”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心无力”,使得县域金融对民营企业总体信贷投入明显不足,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对称。

2.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及消费贷款外,其他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权限分配,不仅对县级银行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也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二是对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具有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因其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制度,信贷决策权集中,同时贷款审批、发放各个环节的责任相应强化,尤其是加强了对信贷人员的贷款风险约束,对信贷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项目准、效益大的没有相应奖励。这种普遍存在的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信贷资金错配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金融满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要核实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贷前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信贷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大项目贷款。这使得银行宁愿选择上存资金获取稳定收益,而不愿选择风险大收益低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固本强体,积极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充实扩大自有资金。民营企业在实现利润后应首先补充资本金,通过加强自身积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努力创造获得贷款的条件,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银行贷款的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财务各项报表和资料,使银行全面准确地监控企业整体经营状况。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瞄准市场定位,减少盲目投资、低层次重复建设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快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打造结构完善、产权明晰、经营合法、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主体,以增强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台,极力优化外部环境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其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好对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民营企业信贷成本。同时,要选择性地培育部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权等融资工具融资。要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以此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2.建立民营企业激励长效机制,搭建金融与民营企业信息沟通平台。由地方地方政府牵头,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一方面每两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银行对获评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绿色通道,放大抵押担保比例,更好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民营企业网站,搭建民营企业与银行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介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信贷政策等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担保体系建设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担保机构向集团化发展,壮大资金实力,达到大型商业银行担保条件要求。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互助型担保机构。由财政出资为主,民营企业出资入会,专门为民营企业会员承担贷款担保。三是引进和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地方政府出台财税政策鼓励措施,积极引进国内发展较为规范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入驻,降低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四是,积极组建辖区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作用,将零散的担保公司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实施联合担保、再担保等业务,解决个别担保机构因资金实力不足而难以跨越银行门槛问题。在信贷政策满足上,改革全国单一总量调控模式,将信贷总量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1.…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业银行要以支持民营企业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份额;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级信贷条件,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积极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优化

我国民营经济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与体制转轨过程中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密切相关,但同样,仍存在诸多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类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的日趋公平化和非公有制企业与其它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目标,对民营经济的诸多不合理限制将逐渐取消,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的优化值得研究和期待。

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优化面临的问题

法律政策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严重。其一,市场准入方面。2004年4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2005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了民营资本更大的投资空间,准其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但基本上是原则规定,具体配套措施跟不上,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并且现实中还存在以“明宽暗管”现象为特征的市场“假开放”现象,即有些行业虽然没有规定限制民资进入,但市场无形壁垒森严,准入制度含混模糊。经济学家张维迎指出非公经济能否真正进入这些行业与这些行业是否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因为垄断方在没有任何体制约束的情况下,往往对弱小方任意采取或明或暗的对方无法招架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谓的“投资触礁”而无计可施。其二,投资政策方面。民营企业在投资上不能享受与国有投资、尤其是外商投资的同等待遇。例如民营企业除了33%的企业所得税外,有些地方还规定在税后利润中缴纳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

融资难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对民营企业门槛过高,难以利用。刚刚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和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没有很大区别,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中小企业板市场的门槛仍然较高。另一方面,面向民营经济的间接融资方式执行中困难重重。一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并且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而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因而无大量不动产资产作抵押,无法得到银行贷款。二是面向民营经济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少,全国信用担保机构1000多家,仅能提供流动贷款资金400多亿元,品种单一,难以满足需要。

面向民营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政府面向民营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政府率先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领域主要集中于城市中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和农村民营企业基本被排斥在外。其次,面向民营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用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技术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商会服务、金融服务等严重不足。当前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突破性意义的行业协会运作不规范,作用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一方面,行业协会代表性差,平均覆盖率不足本行业的20%。如上海现有133家行业协会大部分分布在传统产业,其中大约只有1/10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真正独立于政府的民间协会数量较少,大部分行业协会属于政府管理体系,这些行业协会实际上就是“二政府”,并不是真正的行业协会。

优化民营经济外部战略环境的对策选择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

首先,完善民营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政府要明确市场准入目标,在绝大多数领域尽快制订全国统一和不同所有制企业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公平的投资服务体系。一是政府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的公共财政支持,争取民营企业准入起点上的公平;二是加快设立专门的有关市场准入的监督机构以及出台《反垄断法》,使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体制得以消除。政府要采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退出机制。民营企业退出分为主动退出(战略退出)和被动退出(死亡性退出)。前者是指经营者退出但企业依然存在,这就要求在产权转让方面有便捷的条件;后者是指企业破产,此时应给失败者阶梯可下。其次,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在西方国家已实行了200多年,以其公开、公正、公平的特征,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而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很薄弱。美国在政府采购时提出了“搁置购买”“拆散购买”等举措,“搁置购买”是指在参与合同招标时事先选出适合于小企业的合同项目搁置一边,等待小企业投标。“拆散购买”是指从专项合同中分离出一般性合同,或将一个单一合同分成多个小合同。我们同样可以将政府采购量划出一定的比例给予民营企业,或在商品服务质量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适当优先考虑中小民营企业的商品以扶持中小民营企业。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更是如此。如果把资金(K)作为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纳入到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并建立相关的数学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就能得出资金投入与民营经济产出水平的正相关关系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民营经济产出水平的增长与资金的投入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但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却面临着相当严重的融资“瓶颈”。因此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最为迫切和重要的。

一方面,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增强民营企业实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及场外交易体系。一是有步骤地降低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入市门槛。目前,中小企业板刚刚建立,考虑到市场经验的缺乏,同时为了防止过度投机,防范市场风险,恰当地提高入市门槛是必要的。但当市场逐渐发育成熟时,就应当有计划地降低入市门槛,以使更多有相当实力的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证券市场融资。二是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证券的场外交易系统和交易制度。要在清理整顿和规范地方性的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设立并逐步开放全国性的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场外市场。要正确对待和规范各类民间集资。孙大午事件就说明了我们对民间集资的不正确的态度。孙大午是私营企业大午农牧集团的董事长,2003年7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被逮捕,孙大午正是因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而不得不在公司内部及周边村镇吸收存款。他将大部分集资款开办免费的农民技校,已培训3000多人,学员遍布十多个省,孙大午的“非法集资”并没有引起恶劣后果,反而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如孙大午的律师所说:如果说法律非要严厉打击这样造福百姓的品德高尚的人,那么法律本身就有问题。我国法律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相当模糊,我们应当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与企业的一些正常的善意集资区别开来,使得融资困难的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民营企业依靠的主要是各种资金积累和民间借贷,因此应鼓励民间投资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合作社银行的股份,在民间资本充裕、中小企业发达的地区,要允许进行区域性中小民营银行的建设试点,探索民营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路子。

优化民营经济服务环境

其一,创造性地构建面向全国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如广东省通过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等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快速而优质的服务,绍兴市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减少民营企业审批手续等。其二,要努力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政府在对诸如协会的管理运作上可以通过建立制度体系、监督管理、宏观引导、直接参与等方式,分别扮演组织者、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角色,但其功能作用是由强变弱的。如图:

我国大部分行业协会基本上还处于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角色上,对相对处于弱势的民营企业作用有限,反而一些民间性质的协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因此应使政府的力量转变到从宏观上对其监管。以温州商会为例,温州商会是一个自主、自治的民间组织,是真正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温州商会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反对欧盟针对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案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说明了它是一个优秀的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替代者。它的运作方式有:组织和服务,如开展一些经贸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提供管理技术、融资、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和管理,如协调内外关系,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形成集体力量,参政议政等。

随着我国市场的完全开放,为了减轻外资企业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保护民族经济,还需要依靠民营经济的强大合力来应对外国经济的挑战。因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是政府必然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黄孟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00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陈乃醒.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与预测—政策导向与中小企业发展(2002-2003)[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陈乃醒.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与预测—中小企业投融资策略、理念、方向、措施(2003-2004)[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3

4.《加快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前言问题研究(2003-2004)[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昌忠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战略思路[J].战略与管理,2004(4)

6..“非公经济36条”原则通过,市场准入地方“明宽暗紧”.21世纪经济报道,2005-1-17

7.陈晓峰,林求.我国民营企业信贷融资过程中的“市场失效”——现状分析、理论解释及政府的现实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3(8)

8.郑馨,陈明.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运作[J].经济体制改革,2005(3)

作者简介:

徐龙志(1981-),男,汉族,山东郓城人,华中农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营企业管理。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3篇

一、全县民企业主队伍素质现状与缺陷。

1、诚信意识不强。“诚信”一词。最早出自于我国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先秦法家创始人管仲之口:“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仲认为诚信是集结人心,使天下人团结一致的保证。由此可见,一诺千金,言而有信,从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发展到今天,诚信已成为国家交往之基,企业发展这魂,做人处事之本。我县的许多民企老板平时都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甚至谈起来头头是道,但在关键时刻往往作出截然相反的决定——克扣员工工资的事时有耳闻,这是对属下的不诚信;偷税漏税的案件屡屡发生,这是对政府的不诚信;化工企业排污不达标准甚至随意排污,这是对社会的不诚信;出售产品以次充好是对客户的不诚信。创业之初,通过不诚信方式获得的原始资本在他们身上依然保留着浓重的阴影。有的民企业主在经营上往往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有的甚至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非法手段维持发展。这样的企业老板很难在商战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也很难想象他如何能带领企业做大做强。

2、个人修养与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在我县的民营企业主中,拥有大专学历的寥寥无几,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的占80%,他们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和管理培训,对系统的管理学、经济学知识了解不多,对管理技能掌握不够,大多数老板平时由于业务繁忙、应酬颇多,很少读书、看报,更别说钻研管理和技术难题。由于规模限制,企业里的好多事情还得亲力亲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白天忙于企业经营和管理,晚上则经常沉湎于觥筹交错之中。在一次针对民企业主个人基本情况的抽样调查中,笔者发现了如下几个让人意外的问题:一位化工企业的老板竟然搞不懂“铁”与“三氧化二铁”的区别;一个从事数年外贸企业的总经理对“贸易顺差”和“贸易逆差”的概念一知半解,也不关心国际政治和经济时事;相当一部分民企老板搞不懂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和关系,更别提看懂财务报表。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半数以上的企业都是口袋会计,企业财务与家庭开支混为一谈;在思想意识上,许多民企老板小富即安,小进则满,不思进取改革,小农经济意识严重,短期行为盛行,在与一位熔融石英厂老板谈到企业发展时,他说:“我有两个儿子,每个人结婚给准备30万元,将来孩子愿意接班更好,不想接班,我就这么维持运转,够吃喝就行了”。我县民企老板的个人修养也急待提高。取得一定成功后的优越环境、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赞誉、其他社会成员的羡慕,加之企业内部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这多种因素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民企业主形成独断专行、为所欲为的行事风格。在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扑面而来的今天,我县的这些“土老板”们如何应对激烈而残酷的市场竞争?

3、缺乏创新的思维。水晶及硅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硅经济已经成为我县经济的重要支柱,2003年,硅行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0%。在全县近500家硅系列产品加工企业中,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屈指可数,它们大多维持在家庭作坊式的原始状态,资本构成单一,经营规模弱小,企业管理简单,看过3-5家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听上几们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之道,感觉雷同颇多,创意甚少。新上企业在管理、工艺、经营方法等方面也都照般照抄,很少有创新之举。当一种战略或一种生产方式被行业广泛采用时,它本身将不构成任何竞争优势,同时由于每个企业自身条件的不同以及所处环境的差别,盲目模仿成功企业可能引发毁灭之灾。在县工商联2001年统计的全县50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中,目前依然正常运转的只有28个,其余22家企业由于缺乏创新等多种因素已被市场无情淘汰。因此,创新思维应是企业家必备的素质之一,而我县的民企业主大都缺乏。

二、提升我县民企业主队伍素质的路径。

1、提高民企业主素质,首先要解放民企业主。随着“政企分离”政策的落实和我县国有企业改制落下维幕,企业逐渐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软环境整治力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民营经济的优惠政府,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但在一项民企业主日常生活安排的调查中,笔者仍发现,我县民企老板耗费在政府的各种会议、应付各种检查、处理同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上,平均每天在2小时以上,这无疑是对民企老板时间和才能的一种浪费,只有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企业主的无谓劳动,民企业主才有时间去思考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思考自身素质的提高,同时,政府在做好民营企业服务时,要注意保持与民企业主的距离,避免对企业经营的介入,因为权力的介入不仅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且极易造成民营企业竞争的不公平,从深层次上讲,会扭曲民企业主的经营观、人生观、价值观,妨碍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民营企业稍具规模后,民企业主要让自己从繁杂的操作性的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从各种应酬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学习现代管理、财务、人事、市场等知识,并加强信息意识、国际化经营意识的培养。唯此才能胜任民营企业家的称谓,才能在21世纪带领企业在市场上竞争。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4篇

近来我国金融发展论坛上的中心议题之一就是民间资本、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民间的资本能否有条件地进入垄断的金融行业,某些银行的产权能否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等等。一般认为,民营银行是相对国有银行而言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投资经营角度看,股权投资大多数来自非国有企业,其重要特征有二:一是指经营权不受政府部门控制或与政府部门没有联系,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包括主要管理层的任命;二是所有制结构中,其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经济成分为主,也可包括部分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投入的国有资本,但不包括政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投入的资本。显然,按民营银行的概念,目前我国的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与之是有区别的。

西安长城金融研究所徐滇庆教授,被称为“民营银行试点总设计师”,极力倡导我国推行民营银行试点。在我国与WTO的协议中,我国承诺在两年之内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经营外币业务,五年之内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而且没有区域和业务的限制。他认为,外国银行一旦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居民的存款就有可能流向外资银行。我国要适应未来的金融竞争,就要在国有四大银行之外,推动产生民营银行。他的主要观点,让一些好的民营企业的产业资本,通过资产运作,渐渐地成为金融资本,进而改变一些地区性的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资本结构,形成与国有银行、外资银行所有制结构不同的银行。这些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一样,首先是与国有银行竞争,补充国有银行经营与资本的不足,适应加入WTO后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一项基本经验,是在国有企业尚未彻底改革之前,放手在体制外发展了多种所有制的非国有经济。依次类推,当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面临着一些难题时,民营银行的发展也应当遵循这样一条道路。事实上,在金融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商业银行的可能性。据统计,截至2002年6月底,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已分别占全国商业银行的两成以上,尽管在中小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各级财政、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企业等公有股的比例还比较高。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研究测算,在非公有经济活跃的浙江省,“十五”期间民间资本总额为8300亿左右。这部分资金是浙江省可调动的民间资本,即使仅有一半进入金融市场,对那些“嗷嗷待哺”的民营企业来说是最好的侯选的资源配置。

然而,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方面,我国仍存在许多体制上、观念上的障碍。这些障碍如果不清除,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就不可能建立。这些障碍来自这几方面:

风险因素——开放民营银行会有风险。因为,中央银行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怕的就是出现金融风险,而那些最能引起金融风险的因素自然也就是阻碍民营银行发展的因素。对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当然是实践。从世界各国来看,开放民营银行的风险确实很高。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捷克、俄罗斯以及一些前苏联国家,在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巨变之后,急急忙忙开放民间金融,实现银行民营化。由于民营银行的建立需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而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又不完善,因此,银行民营化的尝试无一例外地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以印尼为例。据研究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印尼就开始鼓励民营银行的发展,到1997年,民营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50%。其中有些民营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大高于国有银行,但是,由于印尼在开放民营银行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严格的准入法规,有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民营银行混水摸鱼,问题比较复杂。当亚洲金融风暴席卷而来的时候,储户无法鉴别民营银行的好坏,觉得还是国有银行享有国家信用保证,比较保险。他们立即从民营银行提取存款,存入资产质量恶劣的国有银行。这样,在金融危机中最先倒闭的反而是资产质量较好的民营银行。而民营银行的灾难在一定程度上又导致市场信心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

监管因素——从单一监管到多元监管的转变。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集体经济的需要,一批地方性金融机构,例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一些投资信托公司应运而生。在这段时期内,中央银行也正在从计划经济的模式逐步向新的监管模式过渡,原有单一的金融监管模式不能适应对多元金融体制的监管。这种监管滞后不仅存在于国有专业银行,在对信用社的监管中尤为严重。由于没有设计好这些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规则,这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和乡镇企业一样,很快就耗竭了发展动力,有些信用社出现了严重问题。一些信用社的金融问题损害了民间金融的商业信誉。正因为开放民营银行存在着上述因素,民间资本要进入到金融业就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行业壁垒。

体制因素——我国传统投资理论认为,金融领域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允许民营投资进入将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所以应当由国家垄断投资,严格限制民营资本进入。早在1988年6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就提出,“私营经济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在目前体制条件下,国家对某些特殊的公共服务贸易行业往往给予了严格的准入限制,尤其是金融业,基本上局限在国有投资、包括控股或事业单位范围之内,各类民间投资是难以进入的,即使进入也要受到一系列前置审批的严格把关,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垄断金融的体制格局。这种体制格局不是偶然的,由于投资准入政策的排他性,虽然在金融业领域,国家已经对外有限度地开放了,但还没有明确对民间投资开放,民营金融机构还处于研究试点阶段,一般民营资本要想通过国家批准进入金融业难上加难;此外,投资垄断体制的独占性,使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低层次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而金融业市场需求又十分庞大,使得民间金融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形成一种经济运行中的恶性循环。

推进银行民营化的选择

1.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可以打破国有银行垄断局面,有利于加入WTO金融业的竞争

上述所言波兰、匈牙利和台湾地区的银行民营化进程特征,与我国银行业所遇到的困境、对外金融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有相似之处。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近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倡导新建民营银行,理由是这种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明晰的产权,加之又是“初生牛”,所以可抵御“外资老虎”,并能打破目前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著名经济学家光认为,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把改革的目标放在股份公司上市上,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应放开民间金融,如果外资能进入金融市场,民间资本也可以进入。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一是放开民间金融,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民营化。只有这样,才能缩短国有商业银行管理的链条,对银行业的正常运行大有好处。而国有银行民营化,形成细分的金融市场,对于金融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均可获益。

国际知名的金融投资顾问公司高盛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胡祖六认为,目前尽快清理国有不良资产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改善投资环境的要务。银行体系不健全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隐患,这集中体现在庞大的不良资产方面。中国为此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任务仍然艰巨。中国加入WTO后,有难以计数的外国资本在门外徘徊,能否尽快清理国有不良资产,建立健全银行体系,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他认为,银行民营化是解决不良资产的途径之一,通过资本重组、上市和引进外资参股,运用证券市场融资来充足资本金和降低财政成本。

2.一些中小商业银行打造民营主办银行的实践,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亮点

在浙江,杭州市商业银行等八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方面,有着显著的民营化特色。杭州市商业银行是浙江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八家城市银行中实力最强的一家,原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杭州市区两级财政占了近60%的股份,其余的股东还包括杭州市电信局、杭州市电力局、杭州百大集团等国有企业。杭州市商业银行从2002年4月份起就已经开始与当地的知名民营企业商讨,将资本金扩充到10亿元,其中新募资本5亿元将全部用于吸纳当地优秀民营企业资金。

绍兴市商行从2001年开始增资扩股工作,计划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8亿元,扩张到3亿元,扩股至今尚未结束,该行原来的股东包括绍兴市财政、当地上市公司以及一些民营企业,而新的招募计划中,除了新吸纳一些民营企业参股外,绍兴市财政和本地上市公司等原有股东也将增资。温州市商业银行是由当地35家城市信用社在1998年共同组建的,该行原有注册资本2.9亿元,其中财政出资1亿元,占到了39%的股份。该行在当地公开招募新股,对于新股东的出资要求至少是1000万元,当地政府也希望通过增资扩股稀释自己的股份和逐步淡出,已有数家当地企业与该行进行接洽。宁波市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4亿多元,资产总规模为160亿元。2002年内还没有增资扩股的计划,但是目前资本金还达不到8%的比例,2003年后可能进行增资扩股,民营企业肯定是在重点考虑之列。金华市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对外招募新股的计划,原来的注册资本为1.3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出资3000万元,计划增资后达到2-3亿元的规模,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湖州市商业银行1998年才设立,该行目前还没有增资扩股的计划,但2003年后肯定会有行动。因为目前该行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总资产27亿元,面临扩充资本的需要。该行目前财政资金约占30%的股份,进一步增资扩股的话,不太可能再依靠财政出资,不过该行人士又表示,湖州本地经济与温州、杭州等地有较大差距,当地也缺乏有实力的大企业,因此即使增资扩股,也会有一定的难度。台州市商行是在原台州市银座、龙翔等8家市内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剥离了不良贷款后,由台州市政府参股,于2002年3月正式成立的。与目前我国已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相比,台州市商业银行具有许多创新之举与突破,台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0亿元,经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台州市商业银行,贷款初始逾期率仅为2.02%。该行实际上已经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

3.银行民营化是当前推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途径,但现存在着许多技术层面的问题

就组建民营银行的政策方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景学成在广州举行的“开放条件下的中国金融发展学术研讨会”上透露,中央银行更倾向于在改组现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民营银行,而非新设民营银行,民营企业可介入银行产权改造,而非大开政策之门放手新建民营银行。他认为,在改组和新设民营银行的两条途径上,景学成更倾向于前者。因为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需要特殊的技术。一个搞物流或钢铁或其它行业的企业如何能搞好一家银行?产权清晰和股权分散不是根本问题,因为产权不是万能的,股权分散更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令银行沦为“控制人”的吸钱机器。产权不等于信用,而信用对于一个银行而言至关重要,但银行业的信用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农信社和城信社违规吸存或卷款而逃的现象,使老百姓可能更愿意选择一家国有银行而非民营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认为,民间资本的加入有助于现存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但一家优秀的商业银行是在市场竞争中磨练出来的,而不是设计出来的,产权制度变更并不意味着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因此,现阶段银行业的改革发展重点是加快改革存量,引导民间资本对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社进行“民营化”改造。而开放民营银行则宜谨慎缓行,因为各国的事实证明,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开放金融市场,其结果必然是一场混乱,留下后遗症。因此,开放民营银行准入宜慎行,否则很可能是新一轮的乱铺金融新摊子。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首席教授郎咸平认为,目前在我国国有银行涌动的民营化和外资化是一条极其危险的道路。他通过对全球78个国家的958家上市银行研究发现,国家股占比率最多达28%、而且股本回报率与国家持股、外资股和民营股多少根本无关。这就证明产权与股本回报率无关。他认为,现有银行改革不必从产权入手,而应从业务专业和防范风险入手。

银行民营化的必然与有秩序地改制

作者认为,我国金融业的实践与改革,就民间资本、民营银行与银行民营化的问题上,有三个现象必须正视:

(1)市场经济是多元所有制经济,就应该有民营经济与民间资本的内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外资企业和民营资本都在经济发展中充当不可替代的角色;金融行业的竞争,与国际规则相一致,如果有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就必须有民营金融机构的参与。市场经济是有秩序的竞争经济,而不是行业垄断的经济。

(2)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不是由资本的属性而是由资本的运行规律所决定的。资本的所有属性,只能说明它的产权归谁所有,而不是说明它能进入或不能进入某行业。在经济运行中,产业资本的壮大,就必然会按照它的趋势和规律流向合理的地方,就必然导致它与金融资本、流通资本的融合。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证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将会带来经济上的良性循环,带来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的提高。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民营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股份制银行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这为产业资本向银行业渗透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商业银行上市之门的进一步打开,使银行从社会大众中募集资本金成为现实,从而扩大了银行民营化的内涵。

(3)银行民营化将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带来利与弊的双重影响。根据《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3种。银行民营化,不是全部银行民营化,只是允许个人入股地方性银行,不允许个人办银行。银行民营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但增加了金融体系运行、监管等方面的风险。因为金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客观上要求股权分散和风险分散。实践中,要确实把握银行民营化的“风险度”,这要求有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

诚然,我国银行民营化有利有弊,已成为人们对金融体制改革所关注的重心,我国金融业只有在三个方面取得进展,民营银行和银行民营化才谈得上有序开放和顺利推进:

一是民营银行的准入法规。中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究竟要多少家改组或新设民营银行才能适应市场需求?如果中国只需要十几家民营银行,那么审批的问题不大。如果估计需要200到300家,那么应该由谁来审批?在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下,银行审批权会造成相当大的权钱交易的寻租空间。因此,人们必须要研究建立一套金融市场准入的竞争规则。二是民营银行的监管法规。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的监管法规必须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创造一个清晰、公平的竞争规则。而为了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必须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这是需要时间和实践的。三是民营银行的破产法规。民营银行必须有退出机制,但由谁来执行银行的破产清算,由谁来出示“黄牌”;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保证广大储户的利益、如何才能够防止把民营银行的风险集中到中央银行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在推进银行民营化进程中必须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经济系教授许振明等“国政研究报告”2002.12.13

2.中国财经信息网“银行民营化不被看好,业界权威反对过度开放银行业”2002.12.24

3.菲律宾国家银行董事]陈永裁中国银行业的全球化策略

4、搜狐网丁秀洪“银行业曾陷入困境政府主导银行民营化”2002.12.3

5、新浪网“银行改革新路:上市突破?”2000.7.12

6.中经网“胡祖六:清理不良资产是中国改善金融环境的要务”2002.1.17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5篇

[作者简介]宁素,女,山东平度人,山东财政学院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践、金融管理。

[摘要]目前山东省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上仍然存在着一系列与经济发展不协调或不完全协调的问题,有些问题这几年还有进一步加重的迹象,主要表现在:直接融资比重偏低,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金融体系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县域金融配置功能弱化,有限的金融资源趋利外溢严重;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等方面。对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整合山东省金融资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现有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条件。

[关键词]金融资源;资本市场;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1―0031―04

一、当前山东省金融资源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金融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目前山东省金融业务总量和金融机构的种类、数量均居全国前列。金融体系在实现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同时也是金融大省,山东却并不是金融强省,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没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特别是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相比,不论是金融业的整体水平与质量,还是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都还有一定差距。金融业的发展活力不足,总量偏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金融业的潜在风险较大。一方面突出表现为“一多两少”,即不良贷款多,盈利少、创新的品种少,由于历史包袱沉重,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仍不容乐观。而另一方面,有的上市公司则面临退市的窘境,历史上一直作为沪深市场绩优板块的山东上市公司,一度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曾出现了引起全国关注的“ST济南现象”。当前,优化和合理配置各种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运行的速度、效率和质量,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有限金融资源重新布局和整合,是山东省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直接融资比重偏低,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

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总体滞后且结构不合理,导致通过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比重较大,银行系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全社会金融资源过度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重还比较低,这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前几年股票市场持续低迷,股市筹资额下降较多,直接融资难有进展,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由于银行系统在资金配置方面的低效率以及巨额不良贷款的存在,资金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系统使之既承担了自身的经营风险,又承担了整体经济改革的最终成本。

(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

在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活力不足。全省除济南、青岛、烟台等几个有限的大中城市外,其它地市仍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垄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市场集中度平均达60%以上。而地方性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不高。金融垄断的结果是金融活力不足和低效运营。金融活力不足及低效运营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发展,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

这种状况还导致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以传统的信贷经营为主,缺乏金融产品创新能力,造成金融产品市场发育不平衡并相互分割,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阻碍了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使得金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最终造成金融资源分配效率低下,金融运行质量在较低水平徘徊。

(三)金融体系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九五”时期以来,山东省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非国有经济发展迅猛,高出同期全省总体经济平均增长速度。非国有经济已成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极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与之相对应的是其对金融资源的需求量已与日俱增。据测算,山东省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占GDP比例已达三分之一,但据粗略统计,山东省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只占全部贷款的大约20%,在一些地区这两个比例相差更为悬殊。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融资障碍,存在着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相称的金融体系信贷支持问题。在金融领域,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支配了绝大部分信贷资源供应,而这些金融机构将主要客户对象确定为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目标客户雷同,相互间替代性很强,尚未形成合理分工的商业银行体系,金融体系在规模结构、所有制结构与实体经济企业规模结构、所有制结构不相匹配。而新建立起来的主要为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掌握的金融资源量极为有限。地方性金融机构,不仅数量少,市场份额低,而且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后劲不足。实体经济结构与金融结构的这种不对称,使得全社会金融资源的供给与需求存在严重失衡。这种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与经济结构变化的不一致直接或间接造成金融资源的大量浪费,导致金融资源的低效率分配。一方面,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部分――非国有经济无法取得低成本的金融资源满足其生产发展和贸易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受制于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滞后、观念转变缓慢和运行机制僵化,大量金融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和低效率甚至无效率分配状态。

(四)县域金融配置功能弱化,有限的金融资源趋利外溢严重

目前,山东省县(市、区)和农村人口占60%以上的区共有121个,这些县(市、区)的总人口占全省的90.4%,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5.5%。县域经济发展对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但是,近年来随着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各国有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出于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综合考虑,普遍实行了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贷款权和审批权逐步上收于总行和一、二级分行,总、分行直贷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贷款不良率高和经营亏损严重的县级行的贷款权限被取消,而保留一定贷款审批权的基层行为数甚少且权限较小。多数基层行仅有少量小额质押贷款的权力,其余项目贷款仅有推荐权而没有贷款权,资金营运的空间很小。经济越是落后的农村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就越小。同时,商业银行硬化基层行的信贷管理,体现在信贷考核机制的设计上,轻奖重罚。激励约束机制的非对称性,使基层行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大受

打击,放款少则承担风险少,放款多则承担的责任大。这样以来,县级基层行便逐渐演变为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窗口,资金外流过快,大部分资金上存,由省行统一调拨使用,资金按照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流向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垄断性大行业、大企业等。贷款业务锐减,基层行的业务更加单一,揽存演变为基层行的主要业务。信贷权限的集中和信贷考核机制的不合理,使得贷款资源愈来愈向中心城市集中。金融资源的趋利外溢,使本就贫血的县域经济“失血”严重。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下降,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减弱。

(五)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大,解决好“三农”问题尤为迫切与必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却难以令人乐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村信用社完成脱离农业银行的改革后,在理论上农村金融领域已初步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格局,即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者分工协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和发展农村经济相背离的状况。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其市场定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无异,竞争的视角也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一些地方农业银行基本已经卸掉了支农主力军的重担。而农业发展银行的实际运作也不甚理想,远未担负起其应尽的责任。农村金融体系的三元格局实际已演变成农村信用社独当一面的格局,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但令人遗憾的是,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实际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金融服务功能一直不甚理想,不少农村信用社支付压力和生存压力过大,超负荷运行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与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不相称。

二、优化整合山东省金融资源的思路与对策

(一)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要树立大金融资源的观念,在当前融资主体多元化的形势下,不能把金融资源仅仅等同于银行的信贷资金,而应既重视银行的间接融资,又重视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山东省企业资本金普遍不足,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近年来,直接融资(不含国债)的比重连续下降,这不利于形成合理的企业资本结构,也不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此,要继续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支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积极推进债券市场发展。要充分运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政府要提供各种条件和配套措施,指导和协助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总量。要对一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改造重组,使之成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对投资风险较大、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做好向“二板市场”推介的工作;对“二次创业”中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吸收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进行扩张,改组为上市公司,或是从股票市场上买壳或借壳上市求得迅速的发展。与此同时,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我省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通过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支持、促进一批上市公司做大作强;对那些效益一般、主业不理想或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应加快重组步伐以求得新的发展。要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向民营企业、外商外资、社会法人机构转让,公司内部高管人员和员工购买等多种形式,实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多元化。

(二)提高现有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是改革信贷管理体制。中央银行应督促国有商业银行改进现行的“一收到底”的信贷管理模式,使国有商业银行适当下放信贷管理权限。商业银行上级行在实行授权授信管理过程中,要区别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县级支行的贷款授权授信权限适当予以下放,合理划分信贷权限。为减缓资金外流,还应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设立适当的存贷比底限,增强金融机构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收放两条线管理,制定与责、权、利对等的信贷奖励和处罚方法,制定切合实际、责权明晰的信贷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商业银行信贷营销的积极性。

二是调整信贷投入结构。一方面要提高国有企业使用金融资源的效率。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信贷倾斜,继续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对于国家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有效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常周转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更为合理的授信额度,适时、均衡地投放;另一方面要扩大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金融资源的占有率。当前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实行综合授信。尽快完善对中小及民营企业的信贷评级和授权授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抵押、担保贷款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适当减免费用,提高贷款效率。同时积极拓宽金融资源的运用领域,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适应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加快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

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功能设计,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填补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后对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金融服务的空白,一方面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网点撤并后机构布局的合理安排,防止服务真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对省内城乡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在有关政策法规允许下,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充实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家以各种形式参与金融投资,发展民间金融资本;民间金融可以享受与国有金融机构同等的政府信用,以防止因信用不抵后者而吸收不到存款;同时实行利率市场化,给予一定利率浮动区间,从而保证民间金融机构的存款来源。

二是适度发展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已逐渐为国内金融界所接受。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中间环节,有利于协调金融资源整合与现行监管制度的冲突,是地方整合金融资源的一种较佳选择。目前,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之下,实际上已经存在着模式不一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鲁能集团和平安保险等。尽管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基础尚不巩固,但其中还是有可资借鉴之处的。

(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约束机制强、财务健康、监管到位、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要紧紧抓住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机遇,积极改革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要求,深化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要进一步改进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

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农业信贷投放,增加农户贷款,及时、有效地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服务。同时,要整顿农村信用秩序,实事求是地认识民间借贷的作用,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

二是继续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要利用农业发展银行本身政策性银行和深入农村的优势,赋予其新的职能,引导其进行农业产业化开发建设,承担农业生产基本建设项目,用政策性金融弥补商业性金融对农村地区支持的不足。

(五)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条件

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已经成为增强金融支持的一大障碍。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创建“金融安全区和诚实守信区”,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共同责任。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应多方协作。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已经在全省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正确授信提供依据。山东省工商局投资建立了“山东红盾信息网”,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并且完成了与省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审计、人行的联网工作。特别是山东省开通的“诚信山东”信息网,发起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府信息查询系统。在“诚信山东”信息网的建设中,努力通过联合共建,打破各部门信息孤岛和信息垄断。当前,一方面应不断充实、深化和完善上述机构或部门自己的信用数据库,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诚信山东”信息网的信用数据的征集范围,逐步收集、处理分散在各相关机构或部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及其他经营行为纪录,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将各自的数据库连接起来,在共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覆盖全省的征信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构建一个能够反映企业和个人全貌的信用档案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6篇

[关键词]东乡手抓;民族餐饮;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2-0052-03

“发展”一词在词典上的解释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都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扩大(组织、规模等)。前一种意思说的是一切有机现象都有生命或自然发展过程,有生长,有终结;后一种意思说明这种成长是线性的。发展所需的必须条件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人类社会交往活动范围的扩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文化是民族餐饮发展的灵魂,也是餐饮长久发展的精神实质,研究其民族文化相关性具有现实意义。为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本文研究对象选取甘肃省兰州市忠华手抓大王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东乡餐饮业发展中的个性和共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此项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企业进行全面调研,清晰勾勒出东乡餐饮企业的发展状况;从企业意识、从业人员、菜品建设等微观层面出发,找出制约民族餐饮企业发展的微观因素;从企业文化层面出发,着力分析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的文化定位,以其特殊性和普遍性提出未来企业的发展文化模式;将东乡手抓餐饮文化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并找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东乡手抓企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可行参考。

一、东乡手抓中体现的民族文化理念

东乡手抓这一传统的民族食品来自于东乡族饮食种类,经过发展而演化成今天餐饮中具有东乡族特色的清真食品。东乡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所以,东乡手抓与伊斯兰文化紧密联系。东乡手抓作为一种代表性的东乡族特色清真食品系列,深受西北地区历史文化的熏陶。伊斯兰文化允许和鼓励穆斯林从事商业活动,同时告诫从商的穆斯林信徒:赚取财富不是惟一的目的,还要追求一种积极豁达的人生态度,通过商业为整个人类社会创造财富,贡献自己的力量,最终达到后世美好的人生境界。《古兰经》里有明确的表述:

我们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赏赐我们美好,在后世也赏赐我们美好。

今世的享受,是些微的;后世的报酬,对于敬畏者,是更好的。

以牛羊肉为主料的东乡手抓食品的开发,一方面适合于西北地区人们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穆斯林和牛羊肉食品的接触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如《古兰经》中记载:

创造了牧畜你们可以其它和皮御寒,

可以其肉和乳充饥,还有许多益处。

东乡手抓秉承了伊斯兰文化的理念,在菜品开发及相关服务上遵循伊斯兰文化的饮食理念。伊斯兰文化要求穆斯林对食物和饮料要优选,穆斯林饮食既是为了保健,也遵守对真主的服从。如《古兰经》所说:

众人啊!你们可食用大地上合法而佳美的食物。

诚信的人们啊!你们不要把恩赐的合法美味禁忌。

你们不要太过分,对过分的人确实不喜欢。

你们应当食用所赐的合法美味,对你们所奉的敬畏。

伊斯兰饮食理念是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以伊斯兰经典《古兰经》为基础,倡导卫生健康的原则,让人们去享用世间丰富佳美的食物,其意义是“为保持一种心灵上的淳朴洁净,保持思想健康理智,为滋养一种热诚的精神。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防病措施”。

穆斯林不仅注重饮食的合法性、美味及健康作用,更注重食物性质对人性的影响。合法的食物必须符合《古兰经》、《圣训》的规定,而且必须是属于自己所有的,来路要正当,佳美的食物必须是有益于健康的、洁净的、习性善良的、无污秽毒害的。正如清代穆斯林学者刘智所说:“饮食,所以养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恶,则滋我之性恶;彼之性污浊不洁,则滋我之污浊不洁。”伊斯兰民族之所以十分重视饮食佳美,主要是为了使人的性灵纯洁、身心健康,远离肮脏和污秽,以洁净的饮食养育清高的秉性。

在这种文化理念影响下,无论是从菜品特色还是深厚的伊斯兰文化内涵,东乡手抓同其他清真食品一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并向全国各地传播、迅速崛起,成为西北招牌式的清真饮食之一。

二、东乡手抓餐饮发展现状

东乡手抓餐饮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环节是羊肉的选材,大部分东乡餐饮企业所用的羊肉来自于东乡县,从而保证了羊肉的质量和口感。东乡县特有的水土、气候等条件保证了羊的肉质。从肉质看,“东乡羊有色鲜、肉嫩,纤维脂肪含量适中,肉嫩而不膻,肥而不腻,味美可口等特点”。东乡手抓餐饮服务行业很快在兰州乃至西北的饮食行业中已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并引领着民族风味饮食文化的潮流,反过来推动了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从东乡手抓羊肉的注册商标中,可以看出伊斯兰文化的传承性。东乡手抓羊肉商标图案由星月、古“羊”字、山和标准字体为构成要素:绿色底子上洁白的星月突出了穆斯林的民族特色;黄褐色的山代表黄土高原,山型反衬出的三条白带,分别象征黄河、大夏河和洮河,形象地反映出了东乡的地域风貌;标准字及阿文风格的拼音字母,进一步强化了东乡手抓羊肉的品牌名称。目前,在兰州已涌现出忠华手抓大王、尕奴东乡手抓餐厅、天龙东乡手抓、大唐宫等一批以东乡手抓羊肉为特色产品的知名餐饮企业。据初步统计,甘肃省经营东乡手抓羊肉的民营企业达到350多家,就业人员近2万人,年产值超过3亿元,东乡手抓已成为继兰州牛肉面之后的又一甘肃省特色饮食。

忠华东乡手抓有限责任公司是兰州市最具典型性的一家东乡手抓餐饮企业,它创立时间较早,规模较大,具有代表性。作为东乡手抓的领军企业,马忠华创办的忠华手抓大王连锁店已在兰州、西宁等地拥有连锁店七家,拥有员工1000多人,其中东乡族员工有650多人,占员工总数的65%以上。

三、东乡手抓餐饮发展中的民族文化缺失

本文以忠华手抓大王企业为例,分析东乡手抓餐饮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继承者的文化水平较低

忠华手抓大王从业人员多为东乡族青年,其中一部分尚未达到法定的工作年龄。这些员工流动性较大,不易控制。较集体经营企业而言,这一类的个体户、私营企业的人事管理较为松散,流动性大,员工的整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调查,总店120名员工中,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的有115人,仅有5人具有大专学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随意性较大,缺乏培养、配备东乡族基层管理和高水平穆斯林厨师的意识,致使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的优势不能很好发挥,只有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的壳,而无深厚的民族文化方面内容。

(二)民族文化在企业构建中不足

从目前情况看,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相互间联系较少,没有形成规模化和产业链,无论是大企业生产还是小店经营,都是各自为阵,零散经营,在一定的区域内没有整合资源,形成拳头产业,未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竞争优势。这既不利于发展,也增加了管理上的难度,甚至可能造成穆斯林企业自相争夺资源、争夺市场的局面。这其中企业的自身文化定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企业的文化和伊斯兰文化是紧密相连的。虽然东乡手抓具有显著的民族特色,但仅靠清真的标识和店内推出的菜品服务尚不足以构成企业内在构建,主要体现在:菜品研发力量不足,菜品较为单一;对外宣传上,思想较为保守,企业构建与民族文化结合紧密程度较低。

(三)民族文化单薄

由于东乡手抓品牌享誉全国,出现了部分仿冒的餐饮企业,这使得正规的东乡手抓餐饮企业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从民族文化的角度看,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对东乡手抓民族文化没有深度发掘,其他餐饮企业较容易仿冒,从而造成顾客流失。尽管在《古兰经》中提到的选择食物标准很简洁,还是要同东乡手抓的特点结合起来,企业仍需从宣传入手,将东乡手抓菜品特色和标志向公众展示,监管其他餐饮企业,使其不得擅自经营东乡手抓饮食。

四、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员工素质,创新企业文化

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拥有一支技术过硬和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东乡族员工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部分东乡族青年主要从事简单的餐饮服务,很少有人深入厨艺的研究和开发,致使东乡手抓餐饮的拓展受到了限制。从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看,经营者大多满足于现状,对企业文化创新不够,致使企业文化停滞不前。考虑到企业发展的民族文化相关性,东乡族文化孕育了东乡手抓这一特色食品,经营者在为目标顾客提供服务时,应充分利用东乡族特色、风俗,与企业文化、管理思想、经营理念结合在一起,形成特色饮食文化,使顾客在特色消费中得到生理和心理的充分满足。只有将民族餐饮特色真正转化为餐饮企业的经营特色,餐饮企业才会具有市场生命力,才能彰显东乡手抓餐饮特色的真正魅力。

(二) 挖掘东乡手抓品牌文化的带动作用

东乡手抓是一种重要的清真饮食,应依托清真标识抓住东乡饮食特色,使得人们更加了解东乡手抓的文化特色。一个民族的文化渊源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原动力,特色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标志。所以,发展体现东乡族文化特点的东乡手抓文化品牌餐饮是当务之急。选用的羊肉最能体现东乡族的自然地理特色;同时,东乡手抓的做法及菜品也富有东乡族的特点。在历史演变和菜品制作上保留着的许多民族文化,必须通过各种媒介对外进行宣传,扩大东乡手抓品牌的影响力和深层次挖掘民族文化的积淀。

(三)通过相应法规保障民族文化内涵

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是行业管理和发展的保障。当地政府要明确东乡手抓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执法主体、部门职责、生产经营者资格等,统一执法标准,以适应依法治国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考虑到伊斯兰餐饮行业的特殊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造东乡手抓民族文化餐饮品牌,在程序上把握住东乡手抓行业的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仿冒东乡手抓餐饮企业情况的发生;统一行业内的东乡手抓标识,使消费者较为直观地分辨出哪些是正宗的东乡手抓,有利于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文化深度,同时,又能将东乡手抓的文化内涵传播于整个社会。

在东乡手抓餐饮发展的过程中,民族文化实质是企业文化精神的核心。在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与共生下,如何挖掘民族文化内涵,值得思考。总而言之,解决东乡手抓餐饮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问题,是打造民族餐饮品牌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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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范文第7篇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是一个刚刚开始起步发展的国家,综合经济实力还相当有限,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很大。问题还不仅如此。这些年来我们对国家发展成就和经济实力的评估方面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其核心是在肯定中国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发展的同时,却忽略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经济实力评估的新原理、特点,缺乏科学正确的方法,以至于往往过高地估计了发展的成就和相对实力。

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经济实力的评估原理,不仅有利于中国坚持韬光养晦的战略,而且有利于以客观事实回应“中国”,从而既在正确认识自己中继续切实地发展,又能在一些国际事务中争取主动。

一、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力评估的新问题

中国的综合国力持续增强,尤其表现在经济方面。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5%;按美元计算以1.6493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七位;进出口贸易总额1.15万亿美元,增长35.7%,由上年居世界第四位又上升为第三位;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6亿美元,连续多年位于世界吸收外资数量之首。

但是,在不同国际比较排名方法中,中国的位置是不同的。根据WEF的报告,2003年中国的商业竞争力指数在世界10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46位;根据IMD的报告,中国2002年的国际竞争力在世界最具竞争力的4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31位。1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但根据对国家制造业的微观竞争力排名,中国在多项指标上落后于美国、日本,接近于俄罗斯和印度。如2003年中国的集群发展状态在27位,品牌拥有状态在第24位,企业创新能力在第22位等2。此外,根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DI),2002年中国排名第96位。根据世界银行的人均GNP排名2002年中国在127个国家和地区和中排名第73位。这些不同排名方法中地位相差巨大的原因显然在于这些方法本身的不同。总体来说,单项指标分析方法对于准确判断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相对地位是有局限性的,且容易引起误解。

“经济强国指数”研究试图通过经济强国指数国际比较的方法较清晰和较综合地反映中国的相对国际经济地位,同时分析中国综合经济实力提升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这一研究的结果表明,9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强盛指数(EP-III)从1990年的第26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9位,2008年将达到第6位。从1990年到2008年,经济强盛指数美、日、德、英、法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3.4%、11.6%、16.4%、14.1%和13.0%,平均为13.75,而中国则高达57.1%,为前面五个国家平均增长幅度的4.2倍。3

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迅速提升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客观事实。这是我们更进一步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尽管综合的经济强国指数评估比单项指标的排名更好反映了中国的经济实力,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实力评估又产生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代。这一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深刻地影响了现代各国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式,也深刻影响了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的统计意义。正是这一原因,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各项经济指标的新的含义,特别是在中国国家经济实力和财富积累上这些指标的真实含义。

1、客观认识国家的贸易竞争力。在分析国家的贸易竞争力时,有必要把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相区别,把三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区别。由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贸易方式与出口主体的多样化,一个国家的出口规模及其增长率并非这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直接标志。在中国,外资企业是出口的主体,这种出口是外国资本、技术、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与中国劳动力相结合的产物,除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出口更多体现的是广义外国生产要素的竞争力,而不是中国的竞争力。从贸易方式看,加工贸易基本上是外国生产要素与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结合而采用“中国出口”的形式,产品优势与销售渠道作为国家国际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因素都属于外资。在这里,“中国出口”已经只有国家的地理意义,而模糊了国家的国民意义和生产要素的主体意义。1985-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36.2%,高于全国外贸平均增速20.3个百分点。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的54.83%。如果按全部外资企业62.5%外资计算4,中国出口竞争力的34.27%来自外资。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总额的比重为57.1%,按同样比重计算,中国出口竞争力的35.7%来自外资。2003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已占出口总额的55.2%,而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78.7%。即中国总出口的43.44%是外资利用中国加工出口实现的。5严格地说,只有完全意义上的中国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生产出口产品而形成的一般贸易,才直接体现了中国的国际竞争力,而其他形式只是部分地体现了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2、准确评估出口结构与国际分工地位。中国产业结构进步和国际分工地位是不能直接用出口产品结构或国内产业结构来衡量的。这是因为,出口结构是外资企业生产与国内企业生产的综合表现,包括加工贸易在内,都不能直接体现国内产业的结构进步。“两头在外”的发展战略发展了外贸,扩大了就业与外汇收入,但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步影响较小。加工贸易所带动的国内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是有限的,不能在中国形成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当然,如果各类企业的出口,包括合资企业的出口也可能形成对国内一部分产业的拉动作用,但这只有当我国有竞争力的出口产业在国内有较强前向联系时才能实现。简言之,我们需要注意中国存在着的“有出口而无产业”的现象。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高达68.9%,用同样的估计法62.5%的竞争力来自外资,则外资企业中机电产品总出口的25.8%是中资贡献的;加上中资企业本身贡献的31.9%,那么全部机电产品出口的56.9%能力来自于中国资本。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7.9%,若以上一年我国全部高新技术出口中77%来自外商投资企业计算,那么中资企业的高新技术出口只有总出口的6.42%。如果仍按外资在全部外资企业中占62.5%计算,那么在外资企业中外资对高新技术出口的贡献为总出口的13.42%,中资对高新技术出口的贡献占总出口的8.06%,加上中资企业高新技术出口,则属于中国资本在高新技术上的出口能力的只有总出口的14.48%。6

3、定量分析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对引进外资效益的评估不能以全部外资企业的GDP或出口等来衡量。在三资企业的全部经济贡献中,外资需要获得与其投资比例相对应的收益,这一部分既不构成中国社会的财富积累,也不增加中国居民的福利。有必要定量分析外资在什么比重上分享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国从外资中所得到的效益有更具体的认识。截止2003年末实际使使用外资金额中,40%为外资企业,17%为中外合作企业,42%为中外合资企业,合作开发、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和其它为1%。假定在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几类中,中外资各占50%,则在全部三资企业中中国资本约为实际使用外资总数的60%;再假定中外资收益比同投资比,即外资对中资之比为10:6,则可得所有三资企业赢利的62.5%为外资的收益,仅有37.5%为中资的收益。而且利用外资从合资走向独资正在进一步减小外资的积极作用,2003年当年,实际使用外资中独资占比已高达62.40%,这将进一步增大外资的相对收益比重,并减弱吸收外资对国内技术进步、改造国有企业等直接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简而言之,外资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宏观上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把外资企业的绩效直接等同于外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27.22%,但当年涉外税收总额仅占20.86%。7外资企业在中国获得了社会与公共服务,甚至更优惠的服务,理应缴纳相应的税收,但这一数字说明并非如此。

4、辨证看待外资流入的结构提升与国民经济的风险。我国吸收外资已经进入了一个结构上升期,这既是外资水平提高的新阶段,也是国民经济结构进步困难的新阶段。我们有必要在看到外资结构提升中问题的另一面。在现代知识型服务业中,中国与国际的相对水平差别更大,因而由这一领域开放所可能带来的现代服务业外资垄断的可能性也更大。由于现代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及其高增加值,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将更为深远。在这一方面,尤其需要高度关注的是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与各类知识服务业。研发机构进入中国反映了外资对中国市场整体长期发展前景的认同,从而采取了从产品开发到生产制造的全面进入的发展模式。研发机构进入中国有利于中国知识型劳动力的发展,从长期看将有利于中国研发力量的提高。但是另一方面,研发机构的进入也加剧了国内外资企业与国有、私营企业的人才竞争,增加国内企业的人才压力。特别是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外资研发机构在国内的发展,将形成更多适合于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使外资企业相对于中资企业具有更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增大国内企业走科技创新发展的难度。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往往是得到知识产权保护、以专利技术为载体的成果,这就加大了外资与中资企业的技术差距。现代技术越来越少采取技术人员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形式,因而国外研发机构在中国科技人员身上所产生的“学习效应”是不能高估的。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差距,将因为研发机构的进入而进一步扩大。这是我们面对外资研发机构进入中国所必须考虑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乃至更广义上的国家安全的问题。

5、深入评判外资企业的技术含量对中国技术进步的影响。外资企业的技术含量不等于中国引进外资取得的技术进步。在外资对中国技术进步作用的评价中,必须注意“有产业而无技术”的现象。获得技术溢出效益是吸收外资的一大目的,对外资技术溢出的评价是外资效益评估的重要环节。技术优势是外资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投资的主要优势,这就决定了外资必然是在控制核心技术的前提下使用当地的低成本劳动力。对东道国来说,企图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来提升本国的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合资双方签订技术转让的合同,而强制又是不允许的。在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以后,我们仍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中国并没有通过吸收外资直接有效地大量获得技术,远不如现有产业结构进步本身所显示的那样获得了技术。关于外资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作用是不能直接用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来衡量的。

6、冷静思考中国的制造能力与国际分工地位。中国已经或正在成为“世界工场”,即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加工场。国际分工地位本质上是一个关于一国在国际分工中相对有利性问题,这一问题需要从结构与数量两个方面来看。从结构方面看,需要关注国民经济结构是否会陷入长期无法改变的落后状态,是否会陷入国际分工价值链低端而难以提升的不利处境。由于对外开放与参与经济全球化,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参与度深化了。尽管相对于封闭条件产业结构有了显著的进步,但在世界经济整体中仍然处于低层次地位。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加深,贸易结构与生产结构已经不再是一国国际分工地位的准确表现。在跨国公司的投资下,一批先进产业在本国发展起来,使人们不容易看到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实际地位,看不清由本国资本、本国技术主导和控制的产业水平。如果误把跨国公司技术控制下的生产看作为本国产业结构的进步和技术进步,就会忽略其中正在扩大着的技术差距,忽略外资技术控制的风险。这种风险正是在开放中不断积累着。在生产跨国化的今天,进出口贸易及其产品结构事实上并不是中国产业结构的真实反映,而在很大比重上只是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布局的表现。近一、二十年来,国际产业实现了大转移,这种转移是一个历史机遇,中国抓住了这一机遇发展起来。同时,它也必然是一种阶段性的变革,一次转移所带来的国际产业分布格局将延续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因而中国在这种重新布局中所形成的分工地位将延续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从而也就潜伏着国际分工地位的历史性风险。

7、重新认识劳动密集型产业分工与中国在国际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既发挥了中国的优势,但同时又使中国处于国际经济体制中的不利地位。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可替代性很强,市场与分工地位很不稳定。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存在着的体制偏向决定了发展中国家的不利性。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摩擦中的不利性根源于国际自由贸易的体制偏向,这一体制的性质就决定了不利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扩大市场在体制上没有限制,而发展中进口国却无法建立新产业成长的抵御机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发达国家进口国的就业问题或传统产业保护而成为敏感问题,并设立了体制约束,而发展中国家因从未建立起来的新兴产业从而既没有统计事实可以说明市场扰乱、产业损害和就业影响,也没有相应的社会政治力量去维护其成长的必要条件。中外双边贸易摩擦是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果,因为中国承担的是生产、制造、出口,两头在外,而发达国家承担的则是研发、销售和服务等,从而表现在出口阶段的贸易摩擦必然集中在中国。我们有理由指出,限制中国产品出口是与全球化下的国际产业布局相背离的。

二、国家经济实力评估中的几个观念性问题

在以上评估国力的分析中,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几个重要的观念问题。

首先,外资数量是不是发展的成就的直接指标或国力提升的指标。外资数量的迅速增长无疑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成就之一,不仅标志着中国更高的开放度,而且意味着着GDP的增长。但是,外资流入中国是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认同,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的认同,对中国投资环境和市场前景的认同,表明国际资本更加肯定在中国经营的赢利性,但是外资数量本身却不是中国发展成就或国力提升的直接标志。这一点也与中国开放的阶段相联系。在打破封闭经济为首要任务的改革开放之初,外资本身就是改革与开放的成果。然而在制度的封闭障碍已经被打破的今天,外资的意义却不是外资的数量所能反映的了。

相关的问题是外商独资企业是否中国国力的一部分。在分析中国综合国力的时候有没有必要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区别,这不仅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如果我们只是从经济的空间存在上讲,这一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我们从全球经济增长发展上看,这一区分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开放效益评估这一主题本身就是关于本国国民在开放中的收益问题,这一主题决定了必须将企业和生产要素的国民属性加以明确,否则就离开了主题的要求。外资对国民福利的贡献是通过税收(当然还有就业、技术外溢、对竞争机制的促进等)实现的,但是“国力”作为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在地理意义上国家的产出,另一种是在要素所有权意义上的产出。很明显,前者是GDP,后者是GNP。目前更通行使用GDP使人们忽略了后一种意义上的产出。事实上,只有后一种意义上的产出才是一国国民能够支配和享用的财富,才有福利的意义。与GDP相比,GNP更直接反映了一国生产要素的财富创造能力,更直接体现国民福利的增长。用GDP而不是GNP看中国国力,其中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对中国国力与财富创造能力的严重高估。本国要素的收益是本国国民福利的直接体现,而外国要素的收益则是外国国民福利的体现,即使这些要素存在于本国甚至其将收益进行再投资也没有改变其国民属性,因而也不是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这一分析不在于把外资看作异已力量在观念上予以排斥,也不在于因为外资可以随时撤走(内资也可能流出),而在于从福利经济学意义上明确国民财富与国民福利的真实性。

其次,什么是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对外开放发展到今天,当我们不只是考虑摆脱贫困,而是以建设经济强国为目标的时候,必须高度关注开放型体制中的国家安全问题。要从国家经济安全高度解决对外开放中的体制与结构性问题。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各地区发展中的恶性竞争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在区域发展竞争中各地关注的是本地的发展,更多是数量型增长和就业问题的缓解,而难以关注国家整体结构问题,或者只是名义上引进了较高等级的产业,而实际上因其外商独资而中国仍然只有廉价劳动力得到利用的意义。因此,必须高度警惕高速发展下掩盖着的国家安全问题。在这里,国家安全问题的特点表现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贫困化增长”,即外资总量发展、GDP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进步,但同时国民所获得的利益却十分有限,相对于跨国公司所代表的发达国家快速财富积累而言中国的增长中隐含着相对贫困化,土地、劳动力和资源的粗放式投入下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和相对贫困化的。同时,由于各级地方政府没有关注国家整体产业结构进步与安全的职能和能力,而地方政府又是引进外资的主体,且在引进外资中忽视质量,使国家在整体上处于严峻的产业风险之中。国家对外承诺的开放底线被打破,地方政府追求的外资数量正在积累着国家整体上的结构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是相互依赖的。中国依赖于发达国家的资与技术,而发达国家也依赖于中国的廉价产品。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相互依赖并不是对称的。正如经济学上分析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区别一样,尽管买卖双方相互依赖,但在不同的市场上各自的地位并不相同。在发达与不发达的相互依赖中,发达国家仍然可能以较高的劳动力价格生产并取代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尽管因此而使其相对利益减少;但发展中国家却没有可能获得资本和技术实现发展。这就是发展中国家在相互依赖中的弱势地位和发达国家的强势地位。同时我们也看到经济全球化中的不平衡。

第三,如何正确估计对外开放成就与国内条件的关系

26年来中国国力持续增长是改革开放的共同成就,二者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对经济增长与国力提升起了积极作用。从经济增长产生了要素投入上看,外资流入增大了我国增长的要素总投入,特别是缓解了我国资本短缺现象。但是外资流入的作用也是要通过国内要素的投入才能实现的,正是国内的体制改革为国内闲置生产要素增大投入后创造的条件才使外资可能发挥作用。土地在中国长期不作为生产要素而无偿作用或低效使用,土地批租的改革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农业土地的工业化使用大大提高了生产率。农村及中西部劳动力长期闲置,数千万流动人口到沿海外资企业打工很大程度上是新投入生产的劳动力。因此,外资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事实上是中外生产要素共同投入的结果。如果从机制体制上讲,国内更重要的增长因素则是体制改革所释放的巨大能量。

理论上将外资与内资相区别,说明其共同作用,目的并不在于排斥外资,而在于正确认识中国靠自身力量所取得的发展成就,进而对如何更好地利用自身力量发展自己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战略与政策。中国要实现和平发展,就需要更好地利用好国内的资金、市场,实现科技进步,推进涉外体制改革。只有从整体发展成就中更清晰地看到由国内条件的作用,才能更有效地为和平发展进行战略调整。相反,如果我们不区分国内资源与国外资源,就可能继续不适当地把外资外贸作为发展的基本立足点。

第四,外资引进有没有成本。外资对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确实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在分析外资对中国经济中的贡献分析中仍然必须考虑到中国为利用外资而付出的成本,而不能只看外资企业的产出,而不看中国为利用外资而作出的投入,从而更客观地计算利用外资的成本:

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外资的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成本不是由其本身承担的。相反还可以从外资的引进中获得本地的收益。因此必须针对目前国内的模糊认识客观分析利用外资的成本。第一,我国向外资提供的税收政策优惠。外资企业与国有和民营企业税收的差距本质上应视为中国付出的成本,因为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条件,外资企业得到了不低于国内企业的公共产品,却提供相对较少的税收,其差额就是中国引进外资的成本。第二,地方政府在土地批租上对外资的让利。由于政府积极引进外资,对外商提供土地的价格并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往往是包括政策的优惠的低价。第三,由外资企业导致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的外部成本。在外资饥渴症下,地方政府往往放弃对环境与资源长期成本的关注,同时也有不少是对外资缺乏监管的结果。第四,外资企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成本。我国的社会正在加速进步,但一部分外资企业违反劳动者生存发展的要求,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事实上是在低于合理价格的水平上使用中国劳动力。我们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政府职能已经等同于一个经营工业园区的公司,这个公司以土地、政策优惠、城市品牌为资源,以外商为客户,以外资为拉动增长的手段,以GDP为营业额,以地方财政收入为利润。在拉动经济的同时牺牲社会利益,并导致国民财富流失。

三、开放的目标追求与增强真实国力的核心战略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经济发展阶段的推进,发展目标必然也不断提升。与改革开放之初摆脱贫困,冲破旧体制束缚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有可能在一个新的高度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了。这种目标的提升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与对外开放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

1、财富积累与相对国力。从数量方面看,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国民财富积累和综合国力提升的相对速度问题。对外开放的效益是相对的,当我们取得了发展与增长的同时,外国资本也获得了收益;当我们解决了就业和温饱时,外国资本获得了财富的积累。无数微观例子和宏观的分析都证明,投资国比东道国获得了更多的财富积累,穷国在发展,但是在与富国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实现的。服务业的国际投资特别是专业服务和现代服务的全球化,包含着显著的财富积累差距的扩大。专业服务和现代服务是以智力为基础的产业,是高增值的产业,也是以发达市场经济规则为基础的产业,在这一领域中发达国家拥有显著的优势,这一领域的全球化意味着发达国家更大的专业服务市场,从而更快的财富积累,意味着发达国家靠脑力劳动,发展中国家靠体力劳动的国际分工体系的强化,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财富增长速度确实很快,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因为体制改革释放的潜在生产力和闲置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过程外,财富的增长一部分来自于不流通要素的流通(对外土地批租),一部分来自于严重压低新增劳动力的收入(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从国外流入的生产要素有激活国内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但其本身及其所创造的财富的外商国民属性并没有变化。

2、现行增长与发展指标缺陷的性质与原因

在全球化条件下对中国真实经济实力的正确评估的问题,产生于统计指标并没有适应经济全球化变化而变化。可以说,今天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用封闭经济的理念、方法和指标在统计开放经济或曰全球化经济,从而不能正确体现国民经济发展的确切情况。

GDP是基于政治和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或者说是以关税区(包括一国的自由贸易区)意义上而言的产出,而不是以该国国民作为生产要素所有者主体意义上而言的产出。从统计意义上看,这可能只是一个GDP与GNP的差别问题,但从国家经济实力评估看,却是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问题,二者对中国发展的意义是不同的。建立新的指标体系的原则是:坚决排除不具有实际国民福利与增长发展意义的指标(如外资数量),准确分离因经济全球化造成的指标变异(如GDP),采用更加真实反映能体现国民福利提高的新指标体系(如外资企业的税收,外贸的增加值)。

3、深化涉外经济体制的改革。

开放效益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目前的宏观管理模式,即“区域发展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具有较高政策权力,在谋求发展成就的过程中,随意进行政策加码,不断降低土地价格。对地方政府来说,土地资源的成本为零(虽然开发需要成本,但批租完全可以收回),而且50至70年的批租收益可以立刻获得,这就有了强烈的引资动力。政策的随意性还严重增大了官员腐败的可能性,对国家的政治体制形成深刻的腐蚀作用,这里有巨大的社会成本。

就业创造是中国的首要问题,在地方政府的许多外资项目中,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就业。但是,由于引进外资在整体上处于各地相互竞争的状态中,因而降低工资成本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虽然政府并不直接决定外资企业的工资,但这种竞争性的体制本身就为以劳动力成本作为首要竞争手段创造了条件。在中国农村不断释放出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中国劳动者也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谈判地位。可以说,我们地方政府为外资项目的竞争行为没有有效保护中国劳动者的合理收入水平。

提高对外开放效益的核心战略之一,是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消除恶性竞争利益外流的体制原因。在我国地方政府强烈的发展需求下,国家体制安排的重点不应是继续放权,而是加强统筹协调,控制事关国家长期利益的重大政策,如土地资源控制政策。地方政府的发展条件应当更多靠改进本地的市场条件和政府服务来实现,而不是靠更大的优惠政策。

4、培育稀缺要素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力增长服从于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国际利益分配规律,那就是生产要素国际流动大大增强,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没有变化,国际分工合作的收益分配由各国投入要素的相对稀缺度所决定。在这一过程中,以相对很不稀缺的一般劳动力为主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必然处于不利地位。这是中国上述不利性的根源。

普拉卡什和哈特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济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8费希尔认为:“全球化是在商品和服务跨国界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数量和形式不断增加、在技术扩散广度和速度不断提升基础上所形成的日益加深的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9因此,全球化经济与知识经济的新要素结构,要素国际流动的增强。

要素收益服从稀缺度的规律是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分配机制。以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体系决定了以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利益分配,由不同要素国际组合形成的国际生产要求实行以要素为基础的分配结构。要素价格取决于该要素的稀缺程度,微观经济学的这一基本概念完全适合于经济全球化下国家间利益分配的分析。

国际分工发展史表明,体现先进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要素始终表现出其较高的稀缺性。新的生产力总是要以新的生产要素为支撑的,而生产力发展的永恒需求和内在动力使新的生产要素表现为稀缺。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决定了后进国家对体现先进生产力要素的强烈需求,从而使这种生产要素因其更高的稀缺性而在国际分工中居于有利地位。

中国在全球化经济中的要素地位是中国在全球化分工中利益分配地位的基础。全球化经济要素流动的本质与基础性特征决定了,开放经济通过要素的流入(或流出,但当前中国主要是流入)实现了各种生产要素在本国的组合。由于这种组合,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分工概念再次发生了变化。上世纪后半期以产业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国际分工深化为以产品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分工,90年代后大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又形成了以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不同国家所有的生产要素在一个国家组合,形成某一产业,生产出某类产品并出口。贸易结构不再是国际分工的标志,生产要素的国际差异才是国际分工的基础与核心。在这个意义上,分工可称为“要素分工”。其实“分工”(divisionoflabor,或internationalspecialization)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更多深化为“合作”或“参与”,即各国以某一种或几种特定生产要素参与全球化经济下的国际化生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更深刻的internationalspecialization,可称为“要素合作”型的国际专业化。

根据上述要素分工与收益分配原理,中国要改变在经济全球化中的相对不利地位,必须高度重视高级生产要素的培育。要从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要素结构上规划全面培育高级稀缺要素。要加大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的投入,不断增加适合知识经济要求的生产要素。要积极推动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不断扩大在跨国经营和国际市场经营的人才,开拓国际市场网络,发展跨国企业以适合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要求。

(2005年8月31日)

1WEF,《WorldCompetitiveness2003-2004》。

2世界经济论坛(WEF)《2002-200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

3参见张幼文、黄仁伟等著《2004中国国际地位报告》,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张幼文、徐明棋等著:《经济强国》、《强国经济》,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关于这一估计中用62.5%的依据见下文。

5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

6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

7根据商务部《2004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的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