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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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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1篇

摘 要:针对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其深化发展的思路。目前,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加强,针对地域特点的主动监测有待提高,地域性食物消费量参数急需储备,信息共享互通不畅,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建议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促进监测和监督联动,加快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注重监测数据的利用发挥监测作用。结合地级市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基础理论以及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地域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地域性

近年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取得了长足进步,当前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已经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工作已涵盖全国86.8%的区县,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1],已经形成了“国家为核心、地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国家风险监测制度和技术网络[2]。地级市作为监测的骨干环节,其监测范围、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指标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监测与监督联动不足、信息共享互通缺失、区域性监测尚待开展等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计、管理思路和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认识的误区,导致区域性食品安全监测注重指令性计划任务的完成,而忽略自身监测工作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即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3])工作尚未系统开展。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现状

1.1 国家层面

目前,国家层面食品与农产品风险监测可以概括为“主管部门负责,分段开展实施,L险分析为目的”的监测思路,针对农产品、食品和中国总膳食研究进行相应的监测[2]。

农业部负责国家层面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按照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等4种方式进行,形成了“四级风险评估研究和监管体系,实现了对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架构体系[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则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各部委参与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监测,涵盖生产、种养殖、运输、贮藏、加工及零售等环节,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和基于食品的污染监测,已经形成了“国家为核心、地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国家风险监测制度和技术网络[2]”。中国总膳食研究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开展,其作为风险评估技术中最重要的一环,成为其中的暴露评估重要工作内容,为系统而准确地评估我国居民的膳食风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1.2 省级层面

以山东为例,山东省是全国仅有的三阶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内容均开展的省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膳食总调查均得以进行监测。山东省经过近6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省疾控中心为技术核心,区域实验室为骨干,市疾控中心为主体,哨点医院密切配合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当前,全省17个地市级和寿光市(县级)均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样品范围覆盖97%的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同时,关注“热点”和产量或消费量大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监测数据更具有区域的代表性,更能反映当地食品安全风险水平。2014年,山东省首次开展了“全省居民总膳食研究及健康状况调查”,选择6个地级市为调查点,6个县级市为城市点,12个县或市为农村调查点,共计调查不低于3600户,10800人[5],以期评估居民的膳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探究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原因。

1.3 地级市层面

山东省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始于2010年,目前已经构建了“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参与、疾控实施”的架构体系,形成了“食安办领导,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疾控机构为主体,县级疾控参与”的工作模式。监测内容上,主要是国家、省级监测计划为主,地域性专项监测为辅,初步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全品种和全环节的监测。以烟台市为例,由食安办组织制定计划,食安委成员单位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测重点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流通领域大宗消费品和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流通环节为主要的监测环节,生产环节、贮运环节以及种养殖环节比重偏低。监测样本中,国家、省级指令性计划样本占比远高于地域性监测样本占比,缺少地域性食品风险综合分析与预警的基础数据。

2 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存在的

主要问题

2.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统筹计划基础理论建设不足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基础理论主要涉及到监测项目的选择和确定依据、监测数量、监测任务的分配、监测工作的组织开展、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监测结果的利用等[1]。当前,地级市监测工作仅仅以国家、省指令计划为主,缺乏区域性监测工作的统筹计划和基础理论建设,导致监测工作仅满足国家或省级任务,而缺乏区域性监测工作的主动性。由于国家计划提供的监测样品数量在国家层面上具有统计意义[6],基于区域性监测和评估的需要,样品数量、监测指标、采样地点等重点需要统筹计划,科学论证,根据监测区域中的居民数量、食品消费量特点、采样区域特点以及以往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加以扩大方可满足要求。因此,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必须结合区域性食品消费特点,居民饮食习惯以及食品消费大小,开展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础理论建设,保障监测结果的可信、科学且具有代表性,从而为风险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2.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互通不畅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就是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长期系统的收集,笔者认为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来源有4条渠道:疾控系统的监测信息、政府部门的监督抽检信息、企业质量控制信息(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信息)、社会舆情信息,对社会舆情信息需要甄别、监测,进而应用到风险分析中,而对于前三者信息,则可以共享、互通、公用,进行风险分析。但是,当前食品安全信息的孤立、非共享互通以及信息平台的缺失,致使各相关利益方信息封锁或信息匮乏,进而导致风险分析管理主题不清,受众不明,监管被动,预警宣传不畅。因此,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不畅,信息平台的缺失严重阻滞了风险监测工作的推进和发展。

2.3 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主动监测有待提高

对于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目的,笔者认为在于获得区域性、群体性和基础性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而开展膳食暴露风险分析,制定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减少食品中危害因素的膳食暴露风险,实现过程管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因此,仅依据国家、省级层面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不足以满足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求,地市级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方法制定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定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数量和监测指标、为区域的监测活动长期、系统的收集、积累数据和信息,推动食品风险分析工作的发展。

2.4 地域性膳食调查数据缺乏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及基于食品的污染监测,而人体的食品暴露风险则与摄入量密切相关,关系到了膳食结构,实际上食品暴露风险评估需要膳食消费量数据和待评估因素在食品中的含量水平数据来体现。膳食数据主要来源是已获得的人群营养调查数据,但目前,国家层面膳食调查数据库为2002年营养与健康调查获得的食物消费量参数,已经不能够反映当前的膳食特点,加之地域居民饮食习惯、食物种类、烹饪方式的差异,导致膳食结构的多样化,而地域性食物消费量参数的缺失则是地域性食品暴露风险评估的“短板”。

2.5 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尚待提升

近年来,由于监测任务量增加,监测工作也呈现出从最初仅是省级层面开展向地市级甚至向区县级下沉的趋势[1]。但是,地市级检测部门,尤其县级基层单位,往往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仪器设备配置和实验室环境条件不能适应检测需要,特别是关键设备、尖端设备的缺乏等缺点,导致部分监测指标不能有效的开展,难以为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而从长远发展来看,基层单位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大势所趋,尽管国家层面陆续下发过设备经费,同时要求地方政府3:7配套,但具体落实上各地参差不起,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任重道远。

3 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

深化发展思路探讨

3.1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监测和监督联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的任务,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然而,地市级层面往往监管部门侧重于日常监督抽检,疾控系统组织实施监测,监督监测独立并行,联动松散,需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作为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和制定具体实施条例、细则和章程,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结合所在地域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长效监测工作机制,出台工作规定和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职责及人财物保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组织形式,监测结果的通报和会商机制,制动监督监测联动机制,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风险监测报告、风险预警、风险管控能力。可以以国家运作模式为蓝本,结合地域实际情况,针对地域特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获得科学、可信、可靠和具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而评判地域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指导监督管理、企业生产和消费者科学消费,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3.2 推M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可以由两部分构成,其一为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接受、储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监督抽检数据、企业质量控制监测数据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构建互通互联的信息共享的风险数据平台,为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现筛选、动态跟踪、分析研判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其二是舆情信息平台,主要是自媒体报道、大众媒体刊载、消费者投诉等信息作为来源,对各类信息进行搜集、分类、研判和反馈并组织会商甄别真伪,制定相应的风险分析计划。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根据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舆情信息平台的提供信息,开展针对性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并通过适宜的形式、时机和渠道信息,最终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引导、控制、监督和管理。诚然,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构建适合地域特点的平台,促进风险监测工作的发展,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3 加大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目前,随着风险监测任务量的增多,按照20份/万人・年的要求[7],仅依托省、市级疾控监测能力难以完成,故县级疾控机构承担监测检验任务成为必然。一方面,基层疾控机构要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在人员、经费、设备配置上参照要求深化建设;另一方面,优化和改革现有的监测体系架构。建议在政府主导下,明确基层部门间分工和合作,整合实验室资源,建立实验资源共享机制,力保检测方法的统一,检测数据的可信、可靠;尝试将企业产品检测、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纳入到实验资源共享建设中,实现实验室资源的共享,建设实验室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监测体系;实现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归口管理检验经费,共享检验信息。其次,注重检验检测人才的培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3.4 重视监测数据,加强结果利用

2016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数据约为65000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约为21000条,不包括企业检测数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仅两项合计8.6万余条有效监测数据。然而,实际情况为监测监督独立并行,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各自一体,监测数据海量存在,却不能整合统一分析,研究其存在的系统性风险,探讨其污染趋势,掌握其污染水平。建议推进监测数据的共享互通公用,加强基层数据分析能力的培养,充分深入的挖掘数据,加强结果利用,做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近几年才得以重视和快速发展的工作,尤其地级市的发展相对国家、省级层面而言进展缓慢,各地差异显著,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事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监测数据多,对食品安全过程管理贡献量大。因此,地市级监测机构应该遵循国家规定要求下,结合地域特点,优化和完善现有的监测监督资源,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的建设,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用,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卫民,裴晓燕,蒋定国,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现状与发展对策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5,27(5):550-552.

[2] 吴永宁.我国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现状及“十三五”发展方向[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6):3-6.

[3] 袁士芳,王硕.浅谈食品安全中风险交流的重要性[J].食品研究与开发,2013,34(11):121~122.

[4] 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农质发〔2014〕12号)[Z].2014.

[5]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居民总膳食研究及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手册[Z].2014.

[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6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Z].北京: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6:4.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2篇

一、全力做好特殊食品监管年度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前期工作成效,攻克工作难点。严厉打击以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验、专家义诊、组织旅游等任何形式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工作督查和现场检查,确保取得工作成效。

2、加快推进“两查两专”规范提升行动。今年重点对我县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提升,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各辖区经营单位的规范工作,特殊食品监管科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3.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收集抽检监测、舆情事件、投诉举报等信息,分析研判辖区的突出问题,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统一组织开展我县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统一经营环节追溯要求,推动大型连锁母婴店建立追溯体系。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选择一家特食经营户开展试点。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自查报告制度。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及时向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强化食品安全人员培训考核。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市场监管所要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

三、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健全机制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宣传,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科学认知能力。

2.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根据省局安排,落实总局《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指南》,加强对医院周边便利店、母婴店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消费数量大的重点产品,加大抽检监测频次,提高抽检的问题发现率。实施经营环节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

4.加强区域隐患问题治理。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

点区域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领域,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完善风险会商机制,结合检查情况,针对问题集中区域或风险隐患,开展一次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党委政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能力建设,推动监管水平提升

1.加强监管队伍业务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检带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综合培训,加强和规范特殊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懂法律、懂业务、会办案、会执法的检查员队伍。

2.推进监管信息化。推广使用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平台,线上录入各级监督检查数据结果,逐步实现监督检查档案信息化。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省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定期调度统计事故舆情处置情况,比对分析事故舆情规律,形成典型案例指导基层处置。对同一类型多次发生舆情的,研判风险,深挖根源,必要时开展专项治理。

4、推进社会共治。加强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树立“全系统一盘棋”思想,加强业务职能的横向协作,基层创新的调研指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对接帮扶企业,组织专家力量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积极创新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一、农村市场中食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加工生产环节不安全

由于农村原料成本、房租、人力成本都较低,所以很多食品生产加工的厂家都会逐渐将厂址选在了农村地区,与此同时一些自制食品的小作坊也都选择在农村生产加工,例如:豆腐制品、榨油等。实践中存在许多不安全的要素:一是加工生产的环境条件、卫生条件较差,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二是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与规程进行,所加工生产出的食品存在隐含风险。四是农村食品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与个人专业素质都相对不高,也间接影响了食品安全生产。因此,农村食品加工生产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还是非常多的。

(二)食品市场流通环节不规范

在农村市场中,食品流通相对较为繁荣,但是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市场中食品交易通常情况下商家都不会提供票据,消费者也没有索要票据的习惯,这就为“三无”食品的存在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二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农村市场中,仿冒、假冒、模仿名牌产品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类似于“康帅傅”、“可日可乐”、“雷碧”、“八个核桃”、“老干爹”等“傍名牌”商品数不胜数。三是自制食品非常普遍。在农村的市场中,自制的年糕、炒货、熟肉等食品非常普遍,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四是农村学校周边成为食品流通的重灾区。在农村学校周边开设的各类小商店内,是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中心”,一到放学时间,这里通常会“热闹非凡”,学生的健康安全令人堪忧。

(三)食品消费安全观念不够强

市场行为是双方行为,不仅要有销售主体,同时还要有消费主体,而在农村中,农村人口食品安全观念并不强,也是导致农村市场中假冒伪劣食品泛滥的一个原因,这些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食品安全的常识了解较少,很多情况下甚至是不了解。二是传统思想影响了食品消费行为,其中蕴含着很多安全风险,例如用土方法制作的食品,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而一直以来传统风俗、习惯就是这样做的,所以在农村理所当然会认为这是正确的。三是认为自己的身体足够好,不娇气,所以吃东西并不讲究。四是受经济条件所限,认为自己应当是吃这些食品的阶层。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些想法都极大地促进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中流行。

(四)食品安全行政管理不规范

农村的食品安全管理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不严格的现象,通常大家都相互熟识,只要不出现问题,管理者并不会真正与商家“撕破脸”。二是以罚代管现象较为严重,通常情况下管理部门在街道上级通知之后,对农村市场开始例行检查,发现了问题就罚款,并没有其他更好的管理方法,在商家缴纳完罚款之后,依然在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完全消除。三是大量存在管理者与经营者相互通气的情况,在农村的熟人社会中,此类现象并不少见。当情势紧张时,管理者往往会提前告知食品经营者,而此时食品经营者也会隐忍一时,事后又会重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这为农村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二、农村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堪忧的原因

(一)食品安全防控法律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防控食品安全的法律规范中最高层级的是《食品安全法》,而除此之外,各个省还有一些针对本省食品安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总的来说,当前专门针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规范还是比较匮乏的。因为农村市场与城市的市场有很大的差异性,在管理方面也需要用不同的管理手段来加以管理,但是现实中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是相对不完整的,尤其是针对农村市场的管理措施规定得更加有限,所以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起来较为困难。

(二)农村地区消费观念整体性陈旧

农村市场中,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一个原因还在于农村消费者的观念较为陈旧,因为农村地区村民普遍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接触食品安全常识的途径也有限,很多上了年纪的人都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上网查信息,对食品安全的理解仅限于生活经验的交流,因而对食品安全的判断也较为粗浅。与此同时,受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市场中一味追求价格便宜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这种现象达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商家克扣食品品质的情况,从而也就导致了大量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中流通的现象。

(三)市场管理力量深入农村有难度

食品和市场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一般只到县城一级,而在对农村中,食品和市场管理部门并没有机构设置,相关职能制放在了乡镇政府中,食品安全员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其他人员兼任的,通常无暇全面管理农村市场中的食品流通问题,即使是管理,多数也是“运动式”、“政策式”、“专项式”管理,常态化的执法管理活动较少。食品安全行政管理方面的力量不足,难以深入农村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加之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也就导致了农村地方食品安全环境较差的结果,于是农村市场就成了假冒伪劣、垃圾食品的天堂。

(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不到位

在农村市场中,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管理等环节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从而使食品安全隐患丛生,其中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不到位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虽然在农村地区也会有12331等法制宣传活动,但是“例行公事”的成分较多,过了宣传期,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因此对于村民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教育往往是比较欠缺的,尤其是对老人和小孩在食品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相对更加匮乏,老人和小孩的食品安全知识也比较匮乏,所以会引发一些不健康的消费行为。

三、农村市场中食品安全防控法制体系建设的完善

(一)完善食品加工生产规范

针对农村市场中食品加工生产活动比较多的特点,法律法规应当完善食品加工生产的规范,除了要细化食品加工生产的技术操作规范之外,不容忽视的是卫生环境、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的限制等规范。即:一是要明确食品加工生产的硬件环境条件标准,主要是加工生产场所的大小以及卫生标准,不达标的,不允许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二是要明确食品安全加工生产所用器具的卫生标准。繁琐达不到卫生条件的,不得作为加工生产食品的工具。三是要明确食品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的标准,最基本的标准是要有健康证,从业者应当持有健康证才可以从事食品加工生产活动,而且健康证要每年复检一次,对于复检不通过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生产活动。这样就可以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加工生产活动的安全性。

(二)完善农村市场准入体系

农村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是非常多的,农村市场已经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很大原因就是市场准入关口没有把好,假冒伪劣食品很轻易的就会进入到农村市场并开始流通,这就使得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大大增加。因此,要规范农村市场中食品销售活动,就应当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具体做法,一是要建立进货台账。对于食品销售者,必须提供进货台账,如果没有发票,没有台账的食品,不得在本地农村销售。二是对于仿冒、山寨、“傍名牌”的食品,要坚决阻挡于农村市场之外,并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一旦发现销售者销售类似食品的,要给与处罚。所以,只有卡住了入口关,才可以使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完善宣传举报互动机制

在农村市场中,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大是导致流通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大量出现的一个原因,因此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在农村的宣传,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宣传机制。要由规范性文件规定,要在农村中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且要由乡镇政府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要位置张贴食品安全的宣传材料。二是要完善举报机制。建立和完善举报通道,使农村能够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无障碍的举报。并且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于村民举报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给与一定的奖励。同时还要建立保密机制,要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给与保密,如果因泄密而导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完善了宣传与举报的互动机制,就可以使农村市场销售食品的行为得到净化。三是聘用农村专职食品安全员,在农村市场中适时收集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发挥“千里眼”的作用。

(四)完善执法机关配合机制

食品安全执法涉及的部门众多,尤其是对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的执法,会涉及的部门有可能比城市更为复杂,政府食安办、食品监管、市场管理、畜牧水产、农业管理、公安食安大队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往往都具有管理权,由于执法权力是分散的,这就会出现有了利益“一哄而上”而由了责任“一哄而散”的现象,因而对于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实际上是比较弱的。要解决此类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依靠联合执法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召开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席会议的方式来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执法权的机关聚集在一起,沟通研究执法方案和执法对策,必要时可以采取共同出击、联合执法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这样就可以使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的防控。

(五)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在实践中,对于在农村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是采用罚款的方式来解决,罚款之后,经营者又会“重操旧业”,而管理者碍于农村熟人社会的关系网,也不便再行处理,这样对于默认了假冒伪劣食品的蔓延。针对管理上的难点,可以通过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来解决实际问题,即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将销售食品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身份信息都纳入到信用体系之中,凡是食品生产销售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要在信用积分中予以扣除,在一年内被扣除的分数累积到一定程度的,要将其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行业,这样就可以使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六)完善农村监管问责体系

农村市场的食品监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着管理者的问题,除了有执法人员相对匮乏的客观原因外,在主观方面受农村熟人社会影响,执法中出现故意放松甚至是通风报信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因此,要强化对农村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还要从监管者自身入手,加强农村监管问责机制的建设,一是要规定问责的情形,即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者存在哪些情况会被问责。二是要规定问责的后果,即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者出现什么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也要由规范文件给予规定。三是要将问责与职务晋升相挂钩,增强问责程序的可执行力。这样就可以使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者能够尽心尽力地从事管理活动。

四、结论

农村市场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管理条件的限制,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因而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逐渐凸显出来,假冒伪劣、“傍名牌”的侵权食品、垃圾食品充斥着农村市场。为了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要通过完善制度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具体而言,要在食品加工生产规范、农村市场准入、宣传举报、执法机关相互配合、信用体系、问责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防控的法律体系,这样才能够将农村市场中的风险降至最低的程度。

参考文献:

[1]何菊秀,肖静.农村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和解决思路[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8(4)

[2]李蛟.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解决对策[J].农业经济,2018(4)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4篇

我国21个省份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福建规定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受理,并在案件查处结束后负责向举报人反馈结果。

吉林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

河北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

上海、浙江统一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陕西、湖南分别设立500万元和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

广州市、石家庄市明确市财政分别安排举报奖励资金600万元和300万元。

在奖励标方面,北京、浙江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江苏、广西、海南等地还规定,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标的制修订每每牵动各界视线,也是全民关注的焦点。

食品安全标直接关系老百姓健康权益,关系产业行业发展和贸易利益。标的制定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公开透明?目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挑战?

对此,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食品安全标清理整合工作仍面临挑战,但是,食品安全标制定过程一定会力争公开透明。

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

《中华儿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

陈竺: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作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和标的科学手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09年组建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等对食源性疾病隐患的监测布点,完善网络体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评估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可以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

适合国情的食品标体系初步建立

《中华儿女》:我国食品安全标工作进展如何?

陈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卫生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医改重点项目,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普惠制度向人民群众提供。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标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初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体系,内容涵盖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包括食品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条件、卫生管理、产品出厂前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标清理整合仍有挑战

《中华儿女》: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陈竺:尽管标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受我国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和食品标研制条件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前,我国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多类国家标及行业标同时并存,总计超过5000余项,标数量多,标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和矛盾的问题;二是个别重要标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难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有的缺乏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标等;三是标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部分标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通用性不强,一些标指标风险评估依据不足;四是标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公众、媒体、行业均高度关注,但相关标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待改进完善,比如,健全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和有效解读标方式、方法。

《中华儿女》:清理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难在哪里?

陈竺: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工作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的基础研究滞后,我国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技术管理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标工作的质量;三是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标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标研制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虽然食品安全标清理整合工作面临上述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标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希望社会各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支持、理解,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标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标制定过程力争公开透明

《中华儿女》:作为强制性技术法规,食品安全标在制定过程中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陈竺:首先,健全食品安全标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正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对完善标工作程序,提高标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公众参与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次,在标立项阶段,广泛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注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标制定的合理性。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制度创新 食品安全

作为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美国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良好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对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被称为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以来对美国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最全面的一次更新,是过去70多年来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新法案的正式生效和实施,必将给我国输美企业及其食品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有必要研究新法案的制度创新之处,分析它对我国输美企业及其食品的影响,并提出有效措施给予积极应对,以维护我国输美食品企业的利益。

一、《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制度创新

在美国立法机关看来,如果全球食物链中的每个生产者对存在致病风险的环节认真对待并且承担起真正的责任来,食源性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避免的。根据新法案,FDA将拥有更多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举措以及更加清晰的监管架构来改善以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之不足。具体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该法案在以下五个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对相关监管机构的权力进行了重新整合,并且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制度创新。

1、食品安全预防控制方面。该法案首次明确FDA在食品供应方面拥有广泛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有权进行立法。

2、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执法。该法案认为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设施进行检查是让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承担起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该法案明确规定FDA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设施进行检查的频率应当不断提高。这种检查包括对出口美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国内存在高风险的美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法律规定新法案实施后FDA将至少每5年要进行1次检查;对国内不认为存在高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至少在新法案颁布实施后,每7年要进行1次检查;对于出口美国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法案规定FDA局长必须在新法案实施后一年内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少于600家,并且在此后5年时间内,每一年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至少是前一年的2倍以上。在过去,FDA极少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农场进行检查,最多每10年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视,而更多食品加工厂则是从来没有进行过巡视;此外,新法案规定FDA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运用监测资源时要注意采用以监测风险为工作基础,在进行检查时尽量采用创新手段。

3、进口食品安全方面。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多达150个,根据新法案,FDA拥有确保进口食品达到美国标准,并确保对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权力。首先,该法案第一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的外国食品供应商拥有足够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其次,FDA将授权第三方稽查机构或人士来证实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达到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再次,对于存在高风险的食品,FDA有权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在进入美国境内时具备可信赖的第三方认可证明。此外,为了对外国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检查,法律还配套了一些另外的资源。最后,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FDA将有权拒绝其进入美国国境。

4、问题食品及时应对方面。该法案首次规定,FDA对所有问题食品都有权进行强制召回。不过,FDA期望这种强制召回权仅只在食品生产企业很大程度上没有按规定遵守自愿召回问题食品时,才动用该项权力。

5、加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方面。该法案对目前美国联邦、各州、地方、领地、部落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之间及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之间合作重要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充分重视,重视这种国内各相关机构及国外相关机构之间合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确保公共健康目标的实现。该法案第二章第209节就明确要求FDA加强对联邦各州、地方、领地及部落地区食品安全官员的培训。

二、《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对我国输美企业及其食品的影响

综合考察,新法案对我国输美企业及其食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食品出口成本增加。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

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2010年后,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对于国外企业在美国注册时,还需要提供美国人的相关信息。而未登记企业的产品,将被视为“错误标签”,并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此外,新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出口成本。

2、出口食品召回增加。新法案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FDA如果有理由相信该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或违反法规的,可以要求企业自愿召回产品;如果FDA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对人和动物的健康造成即时和严重的危害,可以紧急召回令。因此,我输美食品出现被召回的情况会有所增加。

3、风险控制管理严格。该法案新增了“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章节,强制要求输美食品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及安全计划,并保存相应的记录。我国出口食品企业对食品防护计划的认知度不高,实施范围不大,缺少专业人员和必要的培训指导,同时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在内的体系管理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现阶段,相当数量的企业难以达到新法案的要求。

4、官方检查频繁严苛。新法案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也要求达到与美国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的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食品企业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未来4年,美国将投入14亿美元新招2000名检查官,在国外专设机构对输美食品企业进行检查。该法案落实后1年内,将巡视至少600家国外企业;之后5年内,每年巡查的设施数目不少于前一年的两倍。我国出口食品企业有相当数量为中小企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极可能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贸易资格的风险。

5、认证认可程序严紧。法案规定,当有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存在风险时,FDA就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供由认可机构出具的证书,方能出口美国。FDA有权对认可机构以及由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更关键的实验室检测认证问题上,法案规定,只有经FD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才能进行被承认的检测。同时,FDA将公布实验室认证机构的名单,并对经他们认证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测。上述规定都将使企业在出口产品检测和认证上,面临更少的选择,实际上增加了我输美食品的贸易阻碍。

6、企业违法受罚严厉。法案加重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规定任何人如果故意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301条有关“掺杂”和“错误标签”食品的规定,将处10年以下监禁,或并处罚款。而民事处罚方面,罚金最多则可达到750万美元。另外,企业产品在出现违反美国标准及其他规定时,企业还需要承担FDA的跟踪复查费用,以及实施命令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法案也给予FDA新的权力,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这也使得企业产品被召回或扣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使潜在的费用显著上升。

三、建议采取的措施

1、增强输美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建立登记制度和管理体系。

输美食品企业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应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此外,企业应迅速按新法案要求进行分析和自查整改,提升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保证输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发挥检验检疫部门职能,加强与美国FDA协商。

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国家涉外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应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执法优势,针对美国新法案的标准和要求,在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和对企业的技术帮扶等多方面加强力度,切实保证我国输美食品的安全快捷出口,促进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此外,检验检疫部门应主动加强与FDA的沟通和协商,积极争取实验室认证机构获得FDA认可,争取我国输美食品检测市场的主动权。

3、发挥国家政府职能,防范贸易保护主义。

在美国新法案实施后,我国政府应加强与美国进行食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全球食品安全。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应防范美方借新法案的实施滥用贸易保护主义,对新法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应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的合法利益,根据WTO原则对新法案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异议,为企业出口争取主动便利条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戚亚梅,韩嘉媛.《美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运作》[J]. 农业质量标准,2007年增刊

[2]吕冰,王岳松,桑立伟,赵永杰.《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我们共同面对》[J]. 食品安全导刊,2011(3)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6篇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食药安全

诚信X”行动计划(X-X年)》和省、市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稳定。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各职能部门调度会等,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及时调整县食安委组成人员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与X个食安委成员单位、X个乡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保障措施到位。

出台《自治县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县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县创建X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

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所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补贴每人每年X元,合计X.X万元,积极解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装备,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狠抓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管理培训X次;强化源头管控,对全县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落实食品企业风险等级管理,通过严格的量化评价及动态风险分析,共完成全县X家企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全年监管次数。分别与X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X家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现已完成X家生产企业,超额完成X家。认真开展肉制品、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生产环节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X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均已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时严格现场检查小作坊升级改造X家,新办小作坊X家,取缔黑作坊X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抽检X批次,合格率X%。全年,查办违法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

抓源头,推进健康种植养殖、绿色防控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切断有害物质进入农田污染餐桌的链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共查出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禽

X

只;无害化处理死因不明动物

X

只(头),动物产品

X多公斤,罚没假劣种子X公斤。

抓过程,县委、县政府连续组织召开了全县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调度会议X次,累计出动X余人次,对所有养猪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设立了X个临时消毒检查站物资已全部到位,人员已全部上岗。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和餐厨剩余物监管,塞罕坝综合执法局严格对餐饮行业和食堂的泔水及餐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违法行为。对辖区X个乡镇,行政村(社区)所有生猪养殖场(户)逐村逐场逐户进行排查,此次共排查X个乡镇,养殖户共X户、共计X头,均已签订了严禁使用餐馆、食堂泔水或餐余垃圾承诺书,同时下达了禁止使用餐馆、食堂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的告知书并对其进行了登记普查表。

抓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农资打假、督导巡查和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各X份.共查处违法案件

X起,罚款X元,全部结案。食用农产品抽检X批次,发现不合格X批次,合格率X.X%。

三是狠抓餐饮服务和学校食堂监管。

加强旅游沿线与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堂及网络订餐等领域和新兴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实行校园绿色餐饮,全县X所中小学、X所幼儿园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督导检查情况全公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X%。开展“净网”行动,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全方位监管,以网管网,线上线下联动,净化网络订餐环境。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对农村流动厨师及承接农村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备案登记。

深入推进“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工作,完成量化分级X户、“明厨亮灶”X户,清洁厨房X户。从春季开学至今各学校监督频次均在X次以上。创建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街(路)”御道口牧场主街一条街。有力保障“省旅发大会”期间餐饮服务安全。全年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X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X家,餐饮单位X家,农村集体聚餐申报X家,抽检X批次,查办违法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四是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婴幼儿乳粉、禽肉及其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市场主体X户,下达责令整改X份。进一步完善食品风险分级和食品流通电子备案追溯管理体系,加强婴幼儿乳粉等高风险食品电子备案管理。

积极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筹建快检室X个(分局X个、金字农贸市场X个),形成市场开办者、基层分局、流动检测车“三位一体”的食品快速检验网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工程,积极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大力打造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创建食品超市(店)示范店X家。抽检食品X批次,不合格X批次,查办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五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监管。

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专项监管X次,主要对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处方规定投料、未按规定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记录、数据不完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GMP跟踪检查一次。

共检查涉药械单位X家次,对涉药械单位药械购销渠道、是否诚信经营,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是否违法违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现已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家,疫苗接种单位X家。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根据省市抽验计划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抽验药品X批次,按时完成了抽验任务数,药械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共督促涉药单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X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X例。

(三)加强检验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现全覆盖

一是拓展监督检测范围。把监督抽检工作延伸至田间地头、食品加工企业,切实打通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X年已完成监督性抽检X个批次,抽检合格率X%以上,组织快检X批次,实现了监督检测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市场监管X个分局分别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快速自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性抽检,完善食品检测网络。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通过电视台、电子显示屏、自媒体、纸质通告食品抽检公示信息X期,印制张贴抽检信息通告X份,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质量。抓好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依法办结不合格食品案件X起,公开销毁银耳、粉条等不合格食品X公斤。

(四)加大整治力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由县食安办牵头,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力量,以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大集等为重点业态,逐一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销售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经营涉及猪肉及其制品市场主体

X户次,签订《非洲猪瘟防控责任书》X份,督导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义务,不购进、不使用、不销售来源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严防非洲猪瘟疫情蔓延至我县市场。针对网络传播沸沸扬扬、人心恐慌的“猪肉有虫事件”,我县主动作为,及时对事件展开调查,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消费警示,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及时辟谣,消除群众心理恐慌。X名网络传播视频拍摄者被福满家举报后,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有力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旅发大会安全监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我县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旅发大会期间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务求整治成效。抽调执法车辆、精干执法人员X余名集中入驻坝上,采取“大兵团”作战,分组对坝上及其周边地区X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所有摊点均做到证照齐全、合法规范经营,切实维护了旅发大会市场秩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授予“承办第三届X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先进集体”。

三是强化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强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先后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瘦肉精、餐饮具、白酒企业、乳制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

X余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开展“三小”业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发放“三小”宣传材料X份,组织开展培训X场X余人次,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对全县X余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普查建档、分类整治,悬挂食品经营信息公示牌和备案证明,公开食品安全制度、经营者姓名、健康证明,公布监管责任人和举报投诉电话,提升“三小”经营水平。X年新增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点X家次。组织开展“三小”专项治理行动X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案件X件。

(五)加强应急建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防控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重大信息报告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组织开展**二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X次,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社会共治氛围

利用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墙报、黑板报、宣传单、横幅等多种载体,拓展宣传面,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充分利用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点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利用电视、宣传展板、条幅、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

全年共播发公益广告X余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X万余份,张贴标语X余条,先后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X次,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选聘乡村协管员X名,充分发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延伸食品安全工作触角。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随着科技进步和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深层次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显现,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方面,食品安全宣传氛围仍有欠缺。食品安全宣传载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食品安全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认识不足,对食品及原料索票索证、生产加工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产品标识、从业人员要求等落实不到位。一些消费者由于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影响,食品安全法律维权意识薄弱,食品安全参与及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食品药品监管属高风险低燃点行业,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引起社会反映并迅速扩散,食品安全问题时刻被广大人民群众关注。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但基层监管的硬件设施、人员培训、工作经费等方面保障不够,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一线依然面临监管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差的窘迫状况。基层食品安全技术监管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监管人员对有关食品常识和检测操作技能掌握不熟练,实际操作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关键点。过去那种人盯人、人盯事监管模式已经落后,要充分发挥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作用,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势在必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纠建结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强化市场监管、农业、卫计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测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危害较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围绕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督导落实、重大治理行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破解监管薄弱环节,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发挥更大作用。强化食安委成员部门配合协作,定期研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大力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食安创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快检车和食品快速检测室作用,加强与第三方检测结构互补配合,继续强化日常快速检测和监督性检验检测,强化检验检测结果运用,及时检验检测通告和消费警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确保后续处置率X%,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检测分析、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信息工作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危害。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7篇

一方面,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全国1180万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此外,互联网食品销售的迅猛增长也给食品产业带来新的风险。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部分省份粮食重金属污染超标率超过20%。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畜禽养殖污染、土壤和水体污染现象比较严重。此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非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也依然存在,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源头污染若不根除,食品安全也就无从谈起。《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将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加强源头污染的综合治理,各相关单位、责任主体也要严把源头关。

首先,综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涉及农业、环保、卫生、食药等多个部门,为此,食药监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农业等部门在制度衔接、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沟通协作,不仅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真正形成各层级政府间、各部门间合力,还要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范文第8篇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部主任樊永祥介绍,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在标准制定的程序、原则、框架方面已经逐步与国际接轨。但标准与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照搬国际标准。各国应当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为参考,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制定适应本国国情的国家标准。

针对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缺失、落后的质疑,樊永祥解释说:“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所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食品标准清理技术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介绍说,我国目前有食品标准5000余项,但标准数量多并不一定是好事,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重复交叉和矛盾,二是过度管理。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会对标准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不仅让生产者无法找到应当遵循的标准,还会在监管中出现“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的现象。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出现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的局面。

据介绍,来自多部门、多领域的148名专家组成食品标准清理专家技术组,分为8个专业组分别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产品、食品检测方法、卫生规范等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性的内容进行梳理、认定。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将获得必要的补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之外的内容将全部转为推荐性的,由各归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国家标准这一层级将不再出现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完善还将影响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调整,以及将来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方向。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相关职责

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哪些职责?在内设机构上有何安排?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强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单设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负责相关工作。

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国家卫生计生委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如何衔接?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尽快制定、修订。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理事会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进展

加快食品标准清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和制定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公布乳品安全标准、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6000余项指标。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以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为重点,加快工作进程,将分批分类公开征求标准清理结果的意见。2013年底将完成对现行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清理和地方标准的清理。同时,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和跟踪评价,指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高发现风险的能力水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统一、有计划的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部门间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和处置风险监测评估发现的食品安全重大隐患。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初步形成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为主体,其他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为补充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2009年以来,共监测29类44万余份食品,获得监测数据400多万个,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的建立为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依法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加快国家和地方技术机构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年度优先风险评估项目,同时启动全国总膳食和食物消费量等基线调查,增强评估数据收集分析能力,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水平。

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发挥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国家队”作用

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承担“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任务。作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的“国家队”,科学研判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议;针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为充分认识风险隐患和有效应对提供了科学依据;立足国家需求,遵循国际原则,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合;针对社会关切,及时传递食品安全信息,解疑释惑,消除公众认知误区;依托实验室的科研力量,针对风险监测、评估和食源性疾病溯源预警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食品安全标准概述

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什么作用?

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食品中各种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控制的技术法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并对其定性为“强制执行的标准”,且“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世界各国都对食品中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强制性要求,大部分国家以法规的形式颁布。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但并非唯一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所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

发达国家一般如何制定食品标准?我国食品标准的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哪些不同?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均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如欧盟在2000年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建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安全的概念,从法律层面首先建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的管理框架,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之下再建立相应的法规。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之后将制定5项食品法规。而食品标准在很多发达国家是食品技术法规的一部分,如欧盟制定的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均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出现,而美国的食品标准均纳邦法规中,加拿大的食品标准也是以食品法规的形式出现。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我国食品标准可分为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和非强制性的食品质量标准。大多数发达国家并未将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划分明显界限,很多国家的食品标准以食品法典或食品法规的形式出现,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食品标准法典、加拿大的食品药品法规、韩国的食品法典等。这是我国食品标准管理与发达国家最明显的不同。

我国食品标准的各种指标是不是都比发达国家低?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在运用我国监测数据和科学的评估方法,考虑到我国人群定危害的暴露情况,同时也参考了国际标准和部分发达国家的标准,经过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评等严格的科学制定程序形成的。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我们以科学监测结果和评估为依据,同时也考虑到标准执行性和操作性问题来对指标进行确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提高消费者的健康保护水平和促进国内食品工业发展及食品国际贸易之间需要加以权衡,在确保不对消费者造成健康损害的前提下,避免采用过严、过高而不切实际的标准。

各国公认的国际食品标准是什么?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各国的应用情况如何?

由于得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认可,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标准一般指的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即Codex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政府间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均参与Codex标准的制定。

WTO/SPS协定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作为协调国际食品、动物产品和植物产品贸易的3个国际组织,其制定的国际标准可以作为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食品贸易争端时的仲裁标准。

法典标准具有非强制性的属性,各国政府有权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成立40周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包括欧盟、日本、美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在制定本国标准时采纳法典标准的比例(20%~30%)远低于发展中国家(50%左右)。但由于WTO/SPS协定规定,世贸组织成员不得在缺乏风险评估依据的情况下制定严于国际标准的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各国政府在制定严于法典标准的情况下,必须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这也是各成员国越来越积极地参与法典标准工作的原因所在。归纳起来,法典标准在科学性上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贸易争端中作为衡量一种食品是否安全的客观依据;二是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没有能力建立本国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的极不发达国家逐步完善本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因此,单纯地将某一国家的食品标准数量或者限量指标与法典现行标准相比较,并不能全面反映出某一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情况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涵盖哪些内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形式有哪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包括8个部分:(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致可以分为4类: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有哪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要经过哪些程序?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一般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以及修改与复审等8个步骤。

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应该怎么办?

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都可以及时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另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已经针对近几年新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就标准的执行情况、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开展对相关食品企业、食品监管机构、食品检验机构以及相关食品研究人员的调查,收集各方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一步修订积累基础数据。

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

食品标准清理的目的是什么?

食品标准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标准重复交叉矛盾的现象,构建完善的食品标准体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分别是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制定的食品标准,食品行业标准是由食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食品标准。在以上这些标准中,有的是强制性标准,有的是推荐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这些强制性标准整理、合并,消除标准间的重复和冲突,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后的预期结果是什么?

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将获得必要的补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之外的内容将全部转为推荐性的,由各归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国家标准这一层级将不再出现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完善还将影响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调整,以及将来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方向。

在食品标准清理阶段,现行标准都还有效吗?

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食品标准清理整合的时间表是如何安排的?

2012年12月~2013年1月,构建并完善标准清理数据库,分类梳理各类别标准;2013年1~6月,各清理技术组启动清理工作;2013年7~8月,草拟清理工作报告并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9~12月,形成清理工作报告并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2014~2015年,根据清理报告和标准制修订建议展开整合工作。

食品标准清理目前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