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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数据;金融监管;外汇管理
一、大数据定义及常用分析方法
(一)定义。对于什么是大数据,迄今为止并没有公认的定义。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二)数据挖掘常用分析方法。数据挖掘就是对观测的数据集(经常是很庞大的)进行分析,目的是发现未知的关系和以数据拥有者可以理解并对数据拥有者而言有价值的新颖方式来总结数据。常用方法类型介绍如下:一是关联分析。是在未有既定目标情况下,探索数据内部结构的一种分析技术,目的是在一个数据集中发现、检索出数据集中所有可能的关联模式或相关性,但这种关系在数据中没有直接表示或不能肯定。常用的关联分析算法有:Apriori算法、FP-growth算法。该技术目前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我们在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都会显示“购买此商品的顾客也同时购买”等提示语,这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关联分析应用实例。二是聚类分析。是在没有给定划分类别的情况下,根据数据相似度按照某种标准进行样本分组的一种方法。它的输入是一组未被标记的样本,聚类根据数据自身的距离或相似度将其划分为若干组,使组内距离最小而组间距离最大。常用的聚类算法有K-Means、K-Medoids、DBSCAN、HC、EM等。当前,聚类分析在客户分类、文本分类、基因识别、空间数据处理、卫星图片分析、医疗图像自动检测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三是回归分析。是指通过建立模型来研究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结构状态、模型预测的有效工具。常用的回归模型有: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等。四是决策树。是一个预测模型,在已知各种情况发生概率的基础上,通过构成决策树来求取期望值大于等于零的概率、判断可行性的决策分析方法,是直观运用概率分析的一种图解法。常用算法有CART、C4.5等。五是人工神经网络。是人脑的抽象计算模型,是一个大型并行分布式处理器,由简单的处理单元组成。它可以通过调整单元连接的强度来学习经验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推导出新的结果,属于机器学习的一种。
二、大数据分析在金融监管领域主要运用场景
当前大数据在前瞻性研究、风险防控、客户分析、舆情监测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在金融领域实现了广泛应用,有效地提升了金融监管的针对性,为金融管理、风险识别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成为当前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之一。一是运用大数据开辟“线上溯源,线下打击”的治假新模式。2015年5月,某省“双打办”联合某电子商务企业发起行动。某电子商务企业首先运用大数据手段识别售假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分析串并背后团伙,根据警方需求批量输出线索用于侦查破案。行动期间,该省侵犯知识产权立案数同比上涨120%,破案数同比上涨77.3%。与传统打假模式相比,“大数据治假”模式实现了对犯罪嫌疑人线索信息的实时收集,为执法部门线下查处和打击提供了更精细、精准的线索和证据。二是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有效性。2016年,某交易所通过监控发现沪股通标的股票成交、股价涨势存在明显异常。运用大数据方法对历史资料进行关联匹配映射分析后发现,来自香港的证券账户与开立在内地的某些证券账户有操纵市场的重大嫌疑,根据上述线索,监管部门查获唐某等人跨境操纵市场的违法事实,成为沪港通开通以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例。大数据方法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三是运用大数据实现风险分析、风险评级,打击电信诈骗。通过收集和整理各行业、机构的黑名单,利用多样化的机器学习模型及大数据关联分析等技术,为银行、个人等提供风险管控和反欺诈的服务;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发掘与相关账户信用相关的预警信息,形成预警信号并向相关风险管理系统主动推送,进而跟踪预警信号处置流程,直至得出最终结论或风险管控方案,形成一个风险预警、通知、处置和关闭的闭环处理流程。四是运用大数据助力风控。例如,某电子商务企业旗下小贷平台建立了决策系统,借助大数据分析结果选择风险可控的企业开放信贷服务,实现贷前小额贷款风险管理控制,提升集约化管理的效率。该平台信用贷款部分客户的贷款年化利率可低至12%,对比原先降低6个百分点。依靠平台和数据优势,该平台在风险控制方面已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微贷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实际运行中该平台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在1%以下,风险控制成效良好。
三、对大数据分析在外汇管理领域运用的思考
(一)引入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必要性。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和加强外汇管理信息化建设,掌握了海量的数据信息,为外汇管理从侧重事前审批逐步转向侧重事后监测分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当前主流的事后监测分析框架中,通常按照业务条线,采用“宏观—中观—微观”自上而下递进式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优点,可以实现对各业务系统的充分利用,与宏观形势和业务管理信息结合较为紧密。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数据之间关联度不高,监测分析主要以各业务条线事后核查为主,数据相对分散,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较弱,监测结果相对滞后;二是难以发现潜在风险苗头,特别是在数据量巨大或关联关系复杂等特定场景下,有时无法取得满意的监测分析结果。在此背景下,可以考虑适时引入大数据分析方法。该分析方法是考虑在整合内部系统、互联网等各类信息数据的基础之上,利用数据挖掘、建模等工具方法,对企业、集团等主体、各类交易数据及互联网信息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多项目的情况分析,并通过反馈的结果,修改完善模型,不断提高分析预测结果的准确性,既能解放大量人力资源,又有助于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同时提高外汇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二)大数据分析方法在外汇管理领域运用的具体思路。1.打造大数据监管中心,探索构建各类监管模型设立大数据监管中心,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及互联网外部数据,构建各类监管模型,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对各类主体交易数据实施监管及风险防控,探索实现主体监管、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等,提升监管效率。一是交易数据监管。将当前各项法规、政策、制度数字化,建立合规性核查模型,通过对交易信息进行模拟仿真测试,获取交易数据的边界条件,判断交易的合规性,自动报告不合规交易。二是交易风险预警。通过对以往违规的交易进行分析建模,结合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对每笔交易进行风险分级,自动报告高风险的业务数据。监管部门判断核查后,系统根据反馈结果通过机器学习等完善预警模型,不断提升预警准确度。三是主体监管。以企业或集团公司为主体,整合利用全方位数据,运用神经网络等技术对主体的投融资、结售汇、资金管理与调配等内部交易行为进行分析,了解不同类别主体异同点,对主体进行适当性分析评测,及时识别潜在违规行为。2.预测汇率、跨境收支走势,了解并引导市场预期通过收集影响汇率变动、跨境收支相关因素信息,建立模型预测汇率、跨境收支走势,并通过机器学习等方法,自动或人工调整模型,不断提升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同时掌握902017.09市场预期,及时进行引导。一是汇率走势预测。整理收集通货膨胀、利率、政府债务、市场心理等影响汇率变化的信息,通过回归等各类模型方法,分析某一项或多项与汇率之间关系,预测特定时间段汇率走势。二是全国或地区跨境收支形势预测。整理收集行业价格、汇率、经济金融形势等外部信息,观测、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汇率、人民币即期交易差价等对地区跨境收支或进出口的影响,预测跨境收支或进出口走势变化。三是掌握人民币汇率市场预期。收集网络上关于人民币汇率相关信息、搜索频率等,通过文本分析等方法了解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市场预期,便于适时采取引导措施。3.舆情实时监测,快速预警反馈整理收集互联网各大网站评论、博客等信息资源,尝试以数据情感分析角度,实现对文本评论数据的倾向性判断以及所隐藏的信息的挖掘并分析。一是获取政策反响。收集各大网站某项政策的相关评论、帖子、博客等信息,通过深度学习、语义网络等多种数据挖掘模型,分析判断数据倾向性,以数据角度反映政策执行效果及反响,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二是设立舆情监测平台。运用数据仓库、文本分析、机器学习、神经网络等技术手段对金融敏感信息、舆论情况、政策解读反响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全面覆盖公共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微博、博客、论坛、贴吧等信息平台,在第一时间捕获相关舆情,并及时发送分析报告,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三)初步实践与尝试。我们以某地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涉外支出数据为例,对其与CNH、CNY进行了回归分析。1.涉外支出与CNY回归分析回归预估方程为:涉外支出(亿美元)=-52.15CNY+530.17。但P值为0.4912(一般认为P<0.05时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CNY与涉外支出无明显关系。2.涉外支出与CNH回归分析回归预估方程为:涉外支出(亿美元)=-24.05CNH+349.82。但P值为0.7526,表明CNH与涉外支出无明显相关关系。3.涉外支出与CNY、CNH回归分析回归预估方程为:涉外支出(亿美元)=2466.1CNH-2498.2CNY+364.6。其中CNH、CNY、截距项P值分别为2.3×10-5、1.9×10-5和0.246,表明CNH、CNY与涉外支出有显著的相关性,截距项与涉外支出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拟合优度为0.5897。4.涉外支出与即期交易价差(CNH-CNY)回归分析回归预估方程为:涉外支出(亿美元)=2489.06(CNH-CNY)+157.3,其中P值分别为3.73×10-12和1.38×10-5,表明两项预估值的显著水平均较为理想,拟合优度为0.6006。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涉外支出与即期交易价差存在较强的线性关系,即某地区涉外支出随着人民币价差(CNH—CNY)的收窄而减小,随价差的扩大而增加。在知悉若干变量对另一变量存在影响的情况下,可使用该方法分析各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具体相关性,逐步求取最优模型,获取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如:分析汇率与购汇金额之间的关系;分析产品进出口金额、进出口量与产品价格之间的关系。
四、政策建议
一、在海南试行外汇主体监管的必要性
主体监管是指以涉外主体为监管对象,以非现场监管为手段,综合利用系统数据和外部信息,对涉外主体进行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最终实现对外汇主体预警、管理的监管目的[1]。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跨境收支和结售汇规模不断扩大,给外汇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传统的以事前监管、逐笔审批为主的行为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变化。 长远看,只有转变外汇管理方式,实行外汇主体监管,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从海南省的情况看,外汇管理工作同样面临这个现实问题。 目前,监管机构分别按职能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外汇监管和服务。 外汇业务系统也是按业务类别开发的,市场交易主体相关信息分别散布于各个业务系统,系统之间关联度不高,共享互用程度较低,难以对交易主体进行全面、准确、有效、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影响了监管效率。 因此,进一步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对提高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很有必要, 意义深远。 一是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 在行为监管下,单个部门因信息不完整,难于对市场主体的整体风险程度做出准确判断, 对主体进行综合监管能够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全口径数据和信息,及时发现经常和资本项目交叉类交易中的异常行为,有效避免监管真空及重复监管问题。 二是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监管力量由分散变为集中, 加强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 加强对监管对象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监测和分析,进一步提升防范外汇资金风险水平。
二、在海南试行外汇主体的特殊优势
(一)海南涉外经济特点提供了有利实践条件
一是涉外企业数量不多。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有 911 家,进出口企业 492 家。二是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规模总量小。 2011 年 1-9 月,全省跨境收支总额 115.8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 倍;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 54 亿美元,同比增长 58.4%。 虽然海南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规模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不断扩大,但与全国相比总量很小,跨境收支规模约占全国总量的 0.5%。 三是外汇业务集中度高。 2011 年 1-9月, 海南前十名涉外企业跨境收支总额占全省总额的68%,近七成业务集中在极少数大企业身上 ,集中度高,大企业的资金流动对海南省外汇运行影响明显。 因此,在海南探索主体监管方式应该结合海南涉外经济特点,以大企业为监管主体作切入点,是可以创新一种既有别于其他分局、又带有鲜明的海南特色、监管与服务效果俱佳的全新的主体监管模式。 笔者认为,海南涉外经济特点, 恰恰为创新主体监管模式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且总体上创新动作小、成本低、实施快、成效大。
(二)企业主体明显差异有利于确定主体监管对象
目前,海南省涉外企业有 1400 多家,但企业主体的规模差异较大,少数大企业涉外收支变动对全省跨境收支的影响举足轻重。 尤其是海航集团,不仅业务量大,且业务种类齐全,涉及经常、资本绝大多数项目,有很强的代表性。 为在辖区研究主体监管制度相关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本。
(三)在海南试行主体监管独具特色
在海南试行外汇主体监管,有其特殊优势和有利条件,特色明显。 一是直接以省会分局做试点,在全国来说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超前的探索。 二是选择以重点企业为主体做试点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的一种有益尝试。 三是将所辖 50%以上的跨境收支纳入主体监管范围,其比例在全国是最高的。综合分析,与全国其他各省相比较而言,在海南试行实施主体监管,不仅具有必要性、可行性,还具有特殊性,对于实现信息共享互用、防范大企业外汇资金风险、推进涉外经济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意义重大。
三、在海南试行主体监管模式的比较选择
结合海南省分局实际,笔者研究提出了以下三种组织架构模式:
模式一:保留现有的处室设置,业务报表和档案均按处室职能归口管理,主体监管对象的信息数据在分局各处之间实现共享互用。 此模式需要对现有操作流程和审批流程进行微小调整更改,即将主体监管对象涉及经常项目处的审批权限更改由资本项目处审批,人员从经常项目处调整 1~2 人到资本项目处从事前台受理与审核。
模式二:实行综合柜员制。 在此框架下,对于主体监管对象来说,不管是经常项下业务还是资本项下业务,均由业务操作人员统一受理和审核。 同时,信息收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评估报告等所有主体监管工作也由该小组完成。此模式的优点是改变了原来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等不同业务种类分别设岗办理业务的格局, 每个综合柜员能够在同一台电脑上通过切换不同的业务系统为企业办理所有外汇业务,从而为主体监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缺点是除需要对现有的业务操作流程作出相应的更改外,分局各处之间的协调是一个比较突出问题[2]。
模式三:打破按经常项目、资本项目设置处室架构,设立营业部及外汇管理处。 营业部负责办理主体监管对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所有外汇窗口业务, 外汇管理处负责主体监管对象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后续监督和管理。此模式为理想中的组织架构模式,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主体监管,但也受诸多客观因素所制约,主要是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尚未国际化,打破现有业务系统框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条件不成熟。
通过对上述三种模式优缺点的比较及可行性的分析,笔者认为,目前来说,模式一是可行的,但也要注意业务集中、审批集中会带来一定风险,要切实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这对风险防控、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在海南省分局试行主体监管的操作思路
(一)前台业务办理
主体监管对象涉及经常项下的审批业务极少, 大部分核准审批业务集中在资本项目处。因此,资本项目处是扮演实施主体监管的主要角色, 负责主体监管对象经常项下和资本项目下所有外汇业务受理、审核、办理(包括年检)。
(二)后台业务监管及风险防范
后台业务监管的核心是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主要任务是数据采集、设定指标、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
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做好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的基础,应以资本项目《数据综合利用平台》为主要监管平台,以其他业务系统为辅助平台,从各个业务系统中对主体监管对象外汇业务数据信息进行全口径采集。
2.设定指标。 被选作试行外汇主体监管的对象,其外汇业务几乎涉及进出口(含转口贸易)、服务贸易、租赁性融资、对外投资、外债担保等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的所有业务。 根据其业务种类及主体监管的需要,按照可量化、易监测、相关性的原则,笔者针对每一种涉外业务特点,选取了主要的监管项目、监测指标和预警指标(详见表 1)。
3.监测分析。 对异常或关注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比对、加工分析,依据主要监管指标生成预警月报表,并根据已采集和处理的信息, 参照预警指标监测的结果,对主体监管对象的异常外汇收支和结售汇行为做出综合分析与判断。
一是国际市场需求骤降形成的低价营销。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外需市场一度严重萎缩,我国企业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嘎然而止。以某市为例,自2008年10月份以后,企业出口一路下降,同比增长由当月的48.6%下降到2009年底的-21.7%。严峻形势面前,地方政府和企业把市场开拓作为应对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坚持“让利不让市场”,以确保出口稳定增长。如某汽车配件生产厂家为维护现有市场,适当下调产品价格10%左右,确保销售收入和出口订单增加。同时,由于国际需求不足,市场处于买方地位,不少出口企业不得不接受国外进口商的降价要求,如某企业2009年出口大豆蛋白价格较危机前下降了18.9%。进入2010年,随着外需市场逐步回暖,产品价格并没有与出口量一起呈现“量价齐升”,价格增长缓慢甚至还保持在危机时期水平。如某企业今年上半年出口2900万美元,与2009年和2008年同比分别增长52.6%和107%,但是由于价格因素致使企业出口利润率与危机前相比下降将近1个百分点。
二是人民币持续升值形成的汇兑成本。虽然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为稳定,却对欧元、英镑等汇率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今年6月30日与2008年同日相比,人民币对欧元、英镑中间价分别升值23.63%和25.36%。同时,经济危机使得周边国家货币贬值趋势加强,印度卢比、韩元等经济体货币对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幅度贬值,从而间接影响人民币对这些国家货币的升值。人民币升值使出口企业换汇成本上升,出口产品在国外价格竞争力下降,如果继续维持原有价格不变,则势必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据某纺织企业反映,企业目前出口利润率仅为5%,倘若人民币升值1%,企业出口利润率将减少3个百分点,对出口订单的影响在20%以上;若升值5%,将影响40%的接单量。据某木器出口企业统计, 2010年上半年与2008年同期相比,因汇率变动,企业出口利润下降了2.9%。通过调查,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多数企业只能被动应付,仅仅靠预收货款或即期结汇,缺乏对汇率风险的深入认识,银行开发的避险工具难以得到有效推广。
三是出口产品低质化致使国际定价权缺乏。调查显示,目前虽然出口增长势头强劲,但是增长的动力仍然是粗放型增长,增长的特征是资源和环保成本大、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国际领先的绿色环保要求,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少。据统计,某市70%以上的企业属于初级产品制造业,是以低附加值和低价格的产品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群体。特别是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外商看重的是国内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经营成本,企业赚取的只是加工费用,对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甚微。尽管一些出口企业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但是产品处于价值链的底端,议价能力缺乏问题突出,在国际贸易中只能被动接受他国定价,而外国厂商为获取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压低产品价格,导致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难以保障。调查发现,有相当多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出口退税。如某出口玉米淀粉的企业,其每年出口退税额占出口利润的62.5%,今年7月15日国家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后,当年将减少其出口退税收入29.7万元人民币,出口利润率减少3个百分点,大幅降低到2%左右。
四是生产成本增加成为制约利润增长的又一因素。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以某纺织企业为例,该公司所用的棉纱线,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分别比2008年和2009年同期上涨60%和33%。原材料的上涨增加了企业的出口成本,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在雇佣、工资、保险、补偿等各方面的行为,使得用工成本大幅提高。以某出口汽车刹车片的企业为例,2008年每套刹车片的劳动成本为3.3元,而2010年则上升到了3.6元,以月生产150万套计算,企业月增加的的劳动成本就达到了45万元。某企业反映,与2008年上半年相比,工人工资上涨使企业利润率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增量不增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弊端,企业虽然获得了增量,但是却失去了应得利益。同时,也会增加贸易摩擦的系数,给一些国家采取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政策提供了借口。当前外需恢复明显的状况下,涉外企业要切实改变“增量不增利”现象,按照国家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的经济工作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量价齐升”,使我国真正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出口结构,促进出口质的提升。涉外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出口的目的不在于换回外汇,而是通过出口能够获取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原材料资源,并以此促进自身竞争能力的提高,通过“出口――进口――出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机制。为此,要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主动从以价格竞争向以品牌和企业综合实力竞争转变,逐步淘汰那些技术含量低、技术溢出效应不高的行业和企业,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从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入手,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扩大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实力雄厚的品牌形象。同时,要注重发挥进口在提高经济运行质效、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中的作用,以进口带动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使出口实现“版本升级”。
二是加强对汇率变动的跟踪研究,主动应对和防范汇率风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汇率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今年6月19日表示,要“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有助于推动出口企业主动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但是也加大了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给企业防范汇率风险带来一定困难。作为涉外企业,要密切关注全球和我国宏观经济走势,跟踪人民币对世界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化情况,根据市场预期采取应对措施。金融机构也要积极引导企业逐步提高对汇率变化等外部风险的抵御能力,充分运用金融产品来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促进企业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防范风险中做优做强。同时,各涉外经济职能部门加强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和对汇率走势的研判,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与涉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汇率变动趋势及影响传达给企业,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把握机遇,防范风险,建立健全与企业共同应对汇率风险的防控机制。
三是立足内部挖潜,强化成本管理。在当前各类生产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企业要强化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力争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一要降低单位产品的材料消耗,实现物化劳动的节省。在当前部分原材料价格高涨的情况下,企业要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机制,制定先进合理的材料消耗指标,并不断地使其向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接近,从而保证成本的降低。二要提高劳动效率,实现活劳动的节省。劳动力成本是产品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单位时间内,劳动效率越高,生产出的单位产品价值中所包含的活劳动耗费就越少,单位产品中的盈利就越大。因此企业要在开展增产节约,节能降耗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产的前提下,实现成本的节约。三要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时间的节省。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实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在一定的时间内多生产质优价高的合格产品,避免过多的不合格产品,从而减少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消耗,客观上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四是加大对出口型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外贸龙头企业、出口品牌企业、高新技术等出口企业,以及有订单、有市场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及外贸企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企业发展的贸易融资新产品,不断降低贷款门槛,拓宽抵押担保范围,简化企业融资手续。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承兑、福费廷、出口发票融资等多种融资形式,支持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五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出口企业应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尽量减少对某一国市场的过度依赖,防范市场单一而造成的定价风险。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好国内市场,发挥好国际、同内两个市场在原材料、销售、生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统筹运作,科学发展,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盈利能力,努力做优做强。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骨干,必须把提升管理水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抓好,常抓不懈,通过强化管理促进转型升级,真正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其中,法律事务管理更因其基础性和不可逆性,成为管理环节中的重中之重。 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海外市场的开拓,法律事务的管理提升也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能否对法律事务进行有效管理,既能提升法律事务的管理效率,又能切实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的实施背景
(一)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水平、提升核心能力的要求
随着国有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市场的逐渐拓展,以及国内国际法律背景的变化,过去旧的一事一管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加强基础管理的同时,如何建立一个涵盖全过程,覆盖全方位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既能有效的控制法律风险,又能提升法律事务管理的效率,实现跨地域、多层次、快节奏的法律事务管理,这已成为众多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二)国际市场开拓的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的大融合不断加剧,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走出去”已经成为众多国有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在进行涉外活动的过程中,企业不可避免的面临经营风险、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诸多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更是以其高发性、综合性,从而成为众多风险中最难防范的一环。涉外事务一般可预见性低,风险高,稍有不慎就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对涉外法律事务实施有效管理,控制企业涉外法律风险,是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重中之重。
(三)企业规模扩张及建设技术主导企业的要求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科技兴企理念的提出,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的管理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在大跨步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种纠纷日益增多,企业专利或技术秘密被侵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作为技术主导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用法律的武器来充分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大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的运作模式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该运用系统方法、过程方法和风险管控等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以全过程管控为核心,以风险管控为手段,通过风险的全过程管控、内容的差异化实施和流程的标准化再造,实现法律事务管理从事后向事前,从后台向前台的转变,有效地控制风险,优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强化法律事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因地制宜,确立符合自身模式的管理理念
企业首先应以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为手段,通过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流程,最终确立基于效率和安全为核心的全过程风险管控的理念,即“全过程管控”的理念。
(二)量身订做,建立标准一体的管控体系
在确立管控理念之后,企业应将以“全过程管控”为核心的法律事务管理提升作为一项系统工作,从体系化建设入手,建立完善的制度结构。
企业应确立制度建设体系化的方针,根据分权制衡的原则,制订框架型的法律管理制度,在此框架内,对横向的管理内容,以及纵向的管理流程都做详细的规定,明确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能,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自己的权责再分别制订各自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最后将职能与权责细化到每个岗位,确保每个管理人员都既有权又有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真正做到法律事务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过程规范、透明。
(三)立足风险,形成全过程管控的管理格局
1.建立法律风险预评估模式,实行源头控制
企业通过内部调查与外部调查相结合,全面调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收集项目所涉及的资产、信誉、能力、财务、人力、自然环境、政策环境等所有状况以及所涉及的法规政策,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建立法律事务风险档案,从而进行有效地源头控制,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2.突出重要风险点,实施全过程监控
在法律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企业应通过对项目立项、决策、运营等流程的全程参与,从而有效控制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在进行全面流程管控的同时,企业还要突出重点,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关注,在全面管控的同时兼顾效率,真正将过程管控的思维融入到法律事务的管理之中。
3.规范事后管理,建立项目评价及相应的应急机制
企业在法律事务管理过程中,一方面根据上述做法在事前和事中进行充分的风险评析和预估,通过合理的流程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充分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做到准确的风险定性,并根据该风险内容作出合理的应急措施。
4.规范诉讼管理,形成风险防控的最后保障
法律纠纷一般随机性较强,而且内容差别较大,一直是法律事务管理的一个难题。笔者所在的公司通过多年实践,建立了一套科学化的法律纠纷处理机制,从事前入手,重视资信审查;从证据入手,加强收集和管理;从矛盾入手,消灭潜在隐患;从关键点入手,选择有效手段。这些行之有效的法律纠纷处理机制,使企业在法律纠纷中一直掌握着主动权,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资信考察和评估程序化
企业各相关部门和子系统应该依据一定时期内的接触和合作情况,定期对自己业务的相对方的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等进行评估并得出评估报告,报告及时报送法律部门,作为以后如合同的签订、共同项目的合作等涉及相关决策或者法律行为做出的参考,以及风险防范的预警资料来源。
(2)证据留存和管理规范化
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文本、协议,相关各类流转单据,相关的会议纪要和记录,招标和投标过程中的相关调研报告、相对方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主管单位和领导签署的各类许可性、授权性文件和文本,以及有可能引起任何法律风险的可视证明材料等都是企业制度应该明确规定的证据不同的证据类型有不同的程序要求。所有证据在相关事宜处理完毕或者履行完结之后都做好相关记录,分类造册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提取之需。
(3)潜在法律纠纷处理提前化
潜在法律纠纷,是法律纠纷处理机制中的重要一环。企业应该通过比对前期的资信考察结果和证据留存情况,迅速评估出潜在法律纠纷显性化的可能性及对企业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选择对外磋商或者对内整改的不同方式,把握时机,提前介入问题实质,化解纠纷,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和扩大,把对公司的影响降为最低。这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最好时机。
(4)诉讼、非诉讼案件解决及时化
对已经发生的法律诉讼、非诉讼案件,企业应该以事实为依据、证据为核心,结合案件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的主要事项,迅速找好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及时准确的判断和预测在不同的情形和对策下该案件对企业造成的法律后果,通过对结果的评估来为解决案件手段的选择做出参考和比较。
在选择合理有效的救济手段后,通过证据的不同组合,一方面合法规避不利的证据点,另一方面形成雄辩的证据链,合理压倒对方,为案件及时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区分内涵,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方式
1.依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订不同的管控措施
对全流程进行管控的同时,对不同风险级别的法律事务实行不同的管控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多年来法律事务管理的实践,总结归纳形成法律事务风险清单,再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损失度两项内容,对风险清单中的风险点逐一进行定性分析。根据企业对该风险的容忍程度,并结合定性分析的结果,设定基准风险,可以依次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重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小风险,并施以不同的管控方式。
2.针对不同的管控内容,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
企业应因地制宜,结合企业市场、客户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制订适合于企业自身的管理方法。
(1)区分客户,制订相应的大客户管理方法
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应结合日常的法律事务流程,制定针对大客户的法律事务管理方法。通过与其签订战略协议的方式,对双方某些权利义务进行确定,这样在实际履行项目或合同的过程中,就能避免重复性的工作浪费,同时也保证了企业的优先供货权和产品质量优先保障,大大提高对大客户的法律事务管理效率。
(2)区分方法,制订合理的个性化措施
大型国有企业在具体法律事务的管理中,可以根据管控内容差异化的特点,分别实施个性化的措施,从而对法律事务实行有效管控。
(五)强化基础,确定标准化的管理流程
1.体系标准化
大型国有企业应建立一套以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为核心的标准化的制度体系,各子系统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在此标准体系内,依照其权责,制订相应制度,推行协同一体的标准化管理模式。
2.流程实施标准化
企业可以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订标准的管理流程。例如,在合同审核签订的过程中,可以制订标准化的流程管理图,从合同起草到合同审核再到合同签订,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按照合同承办人员、部门领导、公司法律部门、公司领导的顺序,逐级设定批准权限,制定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合同承办人员可根据相应流程对自己的合同实施源头管理。这不仅能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而且使管理思维、风险意识在基层扎根,真正降低合同风险。
3.合同及项目资料管理标准化
企业应该对合同及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包括谈判资料、资信证明、合同资料、往来信函等都规定了标准的归档管理程序。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建立电子化法律事务资料库,按照标准化的模式,对企业所有项目和合同资料进行了归档,实现全范围内法律事务资料的快速共享,不仅可以大大提高法律事务反应的速度,还为法律事务管理的持续提升提供了有效快捷的途径。
(六)强化人员培养、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人员培养,提升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大型国有企业要力争打造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法律人员培养力度,在实战中锻炼,在业务中学习,以更好的适应新型法律事务管理方式的需要,使法律事务管理真正能融入企业,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
三、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法律事务管理效率
通过对法律事务体系的建设,企业能够实现法律事务管理的快速及时、协同建设,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有效地提高法律事务管理整体效率。
(二)切实控制企业整体的法律风险
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流程,使企业在管理上形成闭环,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更加及时、准确地识别存在的法律风险,实现了对法律风险的切实管控,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法律事务管理持续改进机制能够使法律风险规则意识、风险意识、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地控制公司整体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在企业经营当中,企业法律风险与商业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风险问题,相较于企业运营中的商业风险,企业运营的法律风险是可以防控的。对此,企业经营中应该培养相关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对于企业运营可以起到预防法律风险和节省运行成本的作用。企业经济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要守法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都是至关重要的[1]。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与定义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法律风险是有着明确的定义的,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一种,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是双方合同约定,由于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或者是法律主体的作为以及不作为的行为,而产生的对于企业负面法律责任或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它的前提是以法律制度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对企业法律的风险进行管理与约束,企业运营中的违约,侵权等行为都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内容。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特征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强调在风险发生前防范风险,对于法律事务进行防范,事先对于风险采取手段并加以控制,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制定应对计划,以便实现企业中风险的最小化与企业相关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强调围绕企业目标,无论进行何种的法律风险防范,都要以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与利益为基本方向。在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当中,必须充分结合企业本身的发展目标与经营前景。三是强调采用综合的方法来进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是从风险管理中脱离发展壮大并且完善的,风险管理与法律风险管理中有许多共同之处,不同的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在法律范畴之中的,企业法律风险是集应用法学与管理学与一体的一个特殊管理方式。
三、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问题
企业法律风险中包括企业设立及解散的风险,公司内部权益纠纷的法律风险,企业改革,兼并及投融资的法律风险问题,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问题,合同风险,企业侵权纠纷,涉外案件,人力资源纠纷,经营管理人员违法犯罪等等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包括在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企业对于法律风险意识的加强是十分重要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涉及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旦发生法律风险问题,企业的发展也岌岌可危。因此,在企业中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法律管理机制,健全企业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使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四、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就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我国高速发展且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风险,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与管理者,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旦企业出现风险,这两者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我国企业法制工作的渐渐完善,国家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地被提出与重视,目前,我国法律法制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就是围绕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展开进行。
五、企业运营中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与构建
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管理层加强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明确企业运营中的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源的控制,实施必要有效的控制手段,确保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贯彻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从而在企业运营中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以求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稳定封闭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长期稳定发展的企业当中,拥有健全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法律审核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对于企业未来发展十分科学合理的制度。
在企业经营的进程中,贯彻落实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常见问题,是确保一个企业长久稳定发展,防范风险的有效决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与发展壮大也是一个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一个优秀的企业发展的进程中,拥有良好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许超伊.刍议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7(24):81-82.
近年来,江西从品种改良入手,狠抓标准化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积极拓展外销市场,创优了品质,创响了品牌,生猪外销表现出强劲发展势头。今年一季度,江西外调生猪293万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其中,供沪生猪达到37.8万头,同比增长28%,位列全国首位。供港生猪(含直接出口量和转口量)8万多头,同比增长12%,活猪供港跻身全国第二名。
坚持良种推广与标准化生产相结合,着力提升生猪产品质量。
通过实施良种工程项目,加大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生猪改良与选育,加大生猪良种推广,推动建设了近300多个种猪场、400多个生猪人工授精站,生猪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形成了与生猪生产相适应的供种改良能力。在全国率先开展“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着力实施标准化示范创建,全面启动并大力强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狠抓生猪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生猪产品品质得以大幅提升。全省生猪无公害生产基地达到200多个,年出栏生猪达到260多万头,其中,深圳市在江西建立的无公害生猪直销基地就达70多个,直销量超过100万头。
坚持转变生产方式与推进加工业发展相结合,加快推进一体化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示范推广等办法,引导生猪养殖向规模化专业饲养转变,逐步形成了生猪养殖规模效应,市场供应和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3%,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年供生猪3000万头、年外销生猪1500万头的生产能力。同时,着力加强生猪加工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改造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生猪产品附加值,全省建成正邦、国鸿、新余润合、九江博莱、南昌双汇、南昌雨润、宝迪等7条百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线,形成了年屠宰生猪1200万头的规模,逐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坚持疫病防控与执法监管相结合,努力提升生猪产品安全水平。
强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度,狠抓免疫、消毒、监督、净化、检疫等防控措施落实,实现了对常规疫病的有效控制、重大疫病的有效阻击,生猪疫情保持稳定。同时,进一步整合畜牧行业执法资源,大力推进畜牧业综合执法,加强对生猪养殖、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了与公安、食安办、工商等有关部门执法协调机制,以及跨区域部门间、省际间协作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江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前茅。
坚持品牌开发与市场开拓相结合,不断拓展市场空间。
论文关键词 bt模式 风险 防范
bt模式,是政府投资项目目前采用的建设模式之一。bt模式其操作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完全bt方式。要求投资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对投资人无特殊资质要求。投资人采取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履行政府职能,不直接参与项目施工。项目的施工、设计勘察以及监理、材料采购等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确定。二是工程总承包方式。投资人必须是同时具备投融资能力和相应的工程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或承包联合体,工程施工直接由投资人承担,一般不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按照bt项目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勘察、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三是bt施工承包方式。当项目规模较大,项目政府将项目拆分成若干标段,直接和若干个投资人签署bt项目合同,投资人必须是同时具备投融资能力和相应的工程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直接由投资人承担,项目政府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即bt甲方系bt项目的发起人,负责与投资人签订bt合同并支付回购款,给投资人提供不同的优惠条件和政策,对项目运行进行监管,是项目业主,是项目的权属归属主体。政府作为项目归属主体,为达到项目按约完工的目的,必须对bt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预测,要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拟定相应的风险防控对策,建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项目的安全有序实施。本文就bt模式下,政府如何防范风险提出相关建议。
一、在选择投资人时必须采取招标形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项目政府选择bt投融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如因种种原因不经招标程序直接以协议方式选择投融资建设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无效。因此,作为项目归属方的政府应当注意,在bt模式下,政府在选择投融资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招标形式。
二、应对投资人bt项目工程招标程序及结果予以严格监管
投资人作为投资建设方,如不具备工程的施工资质,需要开展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招标工作。从政府方的角度来说,对投资人的项目工程招标程序及结果应拥有监督的权利,应当在bt项目合同中对该权利予以详细的确定。比如: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的特殊要求等,必须在投资人bt项目工程招标文件中予以确定。因此,在bt项目合同中应约定投资人事先需将bt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报政府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政府方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一定期间内,必须对投资人提交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否则视为同意项目公司提交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政府方提出的具体的意见,符合bt项目合同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内容的,项目公司必须修改。在此必须注意,政府方对项目有特殊的要求的,这些特殊的要求必须在bt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对招标结果,也应当约定,由项目公司报政府方备案,但同时应约定,政府方事先的批准和备案行为,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对招标过程及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应限制投资人或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在项目资产上设立担保
由于bt项目一般履约周期长,投资资金巨大,因此,为确保bt合同的正常履行,投融资建设单位融资时,可能会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财产。项目资产范围比较宽泛,既包括了一些实体工程,也有一些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如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财产融资,可能会出现如下情形,即政府方按时足额偿还回购价款,但是投资人或项目公司违反了融资贷款合同的约定拖欠银行的贷款,在此种情况下银行为维护己方权利会实现担保权,政府方回购的资产就是不完全的项目资产了。因此,应限制投资人或项目公司以项目资产作为融资担保。但必须指出的是,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并减轻政府方的投资成本,可以设定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的相关条款,如约定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获取的银行贷款,作为政府方的回购款提早向投资人支付,为保证投资人的利益,项目资产为贷款担保后的余额应当作为政府方支付回购款的担保物。
四、应对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及影响bt项目合同履行的股东决策予以严禁
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后,实际导致了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所确定的投资人已经发生了改变,有损于政府方的信赖利益,也带来了合同继续履行的新风险。因此,在项目完成移交且保修期届满之前,投资人的股权应当被限制转让。另外,股东行使项目公司决策权也应当予以限制,如果在bt项目合同中不做限制,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公司股东行使公司决策权,外人不能干预,那么,可能损害项目公司履行bt合同能力的决策就有可能出现,比如减资、债权转让、债务担保等,因此,政府方必须对项目公司股东的决策作出限制。
五、应对bt项目资产是否存在权利保留的情形予以审查
bt项目资产对外采购合同中,约定卖方保留所有权,投资人或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采购设备,这个设备安装在bt项目工程上作为永久物,然而在采购的时候(特别在涉外采购中国外的供货商通常会有这样的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卖方所有权保留,该约定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法有效。投资人或项目公司付货款不及时或由于采购的设备的质量纠纷未支付货款,都有可能导致供货人采取行动,把设备取回,如果在bt项目中发生此情况,可能导致项目进度延期,项目已移交政府运营的,供货人如突然主张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行使保留权,那么政府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代付货款,要么由供货商行使权利取回东西,这对于政府方来说,存在极大的风险。为防止风险,可以在bt项目合同中约定,投资人或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采购bt项目资产时,不能与供应商签订含有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合同,还可以约定,对于特定的物的采购合同,必须交由政府方备案,以便审查是否存在所有权保留的情形。为防止审查遗漏风险,还可以在bt项目合同中约定,如果违反约定设立所有权保留,由政府方代付货款,回购款未支付完毕时,代付的货款可在回购款中扣除,同时约定由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承担违约金。回购款已支付完毕的,约定由投资人或项止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代垫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应对bt项目投交建设工程一切险等保险予以监督实施
建设工程商业险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可对损失迅速进行赔偿以恢复项目的建设,保障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可以有效地改善融资条件,保证工程顺利完工;可以规避事故给项目成本带来的冲击,保持工程预算的稳定等。
项目保险经常被政府方忽略,因在项目移交之前所有风险都归项目投资人,似乎与政府无关,事实上,如果在施工建设过程当中出现风险,对于一个重大项目,追究投资人的违约责任,不能实现政府目的。因此,保险是必须的,应该在bt项目招标文件中,对项目保险的详细内容作出约定,项目保险从bt项目开始一直到交付、维修结束,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做条款安排,以防中标投资人少或者不买。政府方应非常重视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方应当对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是否按约投交建设工程一切险等保险予以监督审查。
七、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融资风险,防止出现烂尾工程
投资人或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的投融资能力事关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政府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融资风险,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烂尾工程。首先,应规范投资人或项目公司自有资金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明确规定了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同时各个省市也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一般规定“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建设资金须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为有效规避风险,政府应当对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如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的,为有效利用资金,避免资金的闲置,可以约定:如果投资人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并且项目投资总额数额巨大,在现行公司法许可的情形下可允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同时约定分期到位的具体时间及投资人未能按时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如果投资人资金实力一般,应以项目公司资本金全部按期足额到位作为bt项目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或作为bt项目合同政府方终止合同的条件之一。另外,应设立建设资金共管账户并对该账户进行有效监管。为了确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约定,即建设资金按时足额投入并专门使用于该bt项目情况,每笔建设资金的进入和划出都需要经过政府和账户所在商业银行的共同监管。通过建设资金共管账户,政府可以随时了解项目建设资金的存量及使用情况,进而掌控项目的投融资进度及工程实施进度。同时,通过建设资金共管账户,能确认每笔建设资金实际进入到建设资金共管账户的日期,准确计算计息期间,建设资金共管账户是计算建设期利息的重要依据。
北京地区银行机构奥运金融服务现状
奥运服务渠道迅速拓展。大部分银行全面实施了营业网点的美化亮化改造工程,已达到无障碍建设改造标准的银行网点占网点总数的76%,其中奥运重点区域完成无障碍建改网点占重点区域网点总数的88.97%。此外,各家银行机构还加速推进电子渠道建设步伐,辖内银行离柜业务占比大幅上升,有效缓解了银行临柜服务“排长队”的状况。
奥运重点区域支付环境持续改善。一是特约商户普及率明显上升。截至2007年末,北京市奥运重点区域可受理人民币卡的商户平均普及率达到84.8%,可受理外卡商户平均普及率近68%。全市累计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8.47万户;特约商户普及率超过80%。二是银行卡受理机具数量快速增加。累计布放POS机具12.1万余台,ATM机具8388台,同比分别增长80.9%和32.8%。三是银行ATM机的外卡受理能力有所改善。截至2007年末,辖内中资银行已可通过银联网络受理包括VISA、MASTER等在内的8种外币卡。四是外币兑换功能不断增强。截至2007年末,全市可进行外币兑换的银行网点达到1909家,占全市网点总数的92.7%(邮储和农商行除外);外币代兑点增至355家。五是经批准,中行推出了非居民法人“奥运临时账户”业务,满足奥运期间境外机构在奥运赛区账户和结算需要。
各家银行积极加快业务流程优化进程。中行北京分行针对奥运金融服务高效、便捷的特点,对临柜业务流程和产品进行了梳理,并正着力优化调整。工行北京分行梳理了个金和对公业务流程,对现有前台岗位进行简化重构,完成了90%以上的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工作。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实施了临柜业务流程规范和简化,加强了临柜服务考核力度。交通银行简化了外币兑换和旅行支票兑付流程,为奥运期间临柜服务质量提升创造了良好条件。
银行窗口涉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辖内银行普遍开展了一线柜员奥运临柜英语的培训及考试,加强对员工和客户经理的岗位培训。加大了城区具有英语服务能力的大堂引导人员的配备,各家银行均能保证在奥运重点区域网点内安排1-2名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办理业务的员工。在客户服务中心提供英语人工座席服务,努力提升涉外服务技能。部分银行已完成在营业网点和ATM及外币兑换机等自助机具上布设双语标识和操作提示的工作。
辖内各行均开展了信息系统备份切换测试。截止2007年末,辖内所有银行都建立了核心业务系统和相关通讯网络的双机备份,并按制度要求进行了切换测试,测试结果正常,部分银行针对信息系统的应急演练工作也已经完成。
当前奥运金融服务中需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
信息系统风险防范工作需加快推进。一是辖内银行压力测试工作尚未开展。其他各类商业银行因为数据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集中在总行、压力测试工作将由总行负责实施,或因缺乏相关压力测试工具等原因,都还未安排或计划安排压力测试。二是系统故障状态下手工处理机制尚待建立和演练。多数中资商业银行临柜服务手工处理机制尚在建立之中,演练和落实还需加强。三是中行代办奥运门票存在信息系统风险隐患。开赛后,中行在全力做好大量中外游客的赛场内外银行服务的同时,仍继续承担着代售门票和办理取票业务,特别是中行在北京地区139家网点需88.74万张门票,给临柜和系统资源增添了很大压力,增大了信息系统风险。四是银行间跨行业务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尚未建立。银行间跨行业务系统故障或网络中断后各行和相关部门的报告路线、职责分工等尚不明确,不利于奥运期间对此类业务故障的快速反应和即时解决,系统隐患清除和突发问题应急处置工作亟待改进。
临柜资源紧张,“排长队”问题需继续改进。随着奥运会期间中外游客的大量进京,一些奥运重点区域的银行临柜服务需求将激增,特别是在养老金集中发放日或收费集中的时段,临柜资源紧缺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对国外消费者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应予加强。调查显示,多数来华的外国消费者对中国监管政策和银行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缺乏了解,由此产生的误解可能引发银行声誉风险。一是受外汇管理政策限制,外币不能在国内流通,外币代兑点只能单向兑出人民币,同时,由于小币种和外币辅币的存储量有限,都可能给国外消费者带来不便。二是在营业场所、ATM机和网银业务中绝大部分银行只能提供中英两种语言界面提示,缺乏法语等其他国际通行语言的提示和说明。三是一些外币业务的办理要求与境外银行有一定差距,易引起客户异议或投诉。如旅行支票兑付费率高于境外银行;又如银行网点集中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可能会造成外汇局外管信息系统登录速度降低,导致客户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
奥运期间相关特殊服务需求仍需及时解决。一是奥运临时服务网点设立问题。中行北京分行将在奥运村、媒体村等奥运区域设立5家直接为奥运会服务的临时网点,按奥运区域运行管理统一部署,5家网点的筹建开业时间很紧,不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要求提交申请,行政许可方面需要特殊监管政策予以支持。二是银行营业网点的延时服务相关制度配套问题。奥运期间有的银行网点延长服务时间,会出现系统关机后手工办理业务等系列问题,其中的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三是一些临柜业务制度不能适应奥运期间快捷、便利的服务要求。如现行制度规定存折或密码挂失须在7天后才能补换存款凭证或更换密码,可能会给奥运期间中外游客带来不便。
支付环境建设尚需人民银行等部门合力推进。奥运支付环境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各方努力下,已有很大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除VISA、MASTER卡外的其他信用卡受理种类和分布有限,POS机和特约商户普及率主要集中在奥运重点地区而其他区域服务相对较弱等。
此外,奥运期间北京实行交通限行等特殊社会管理措施,对银行正常运营和应急处理工作可能带来影响,一定程度影响奥运金融服务质量。
推动奥运金融服务水平提高的相关工作建议
为推进首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北京银监局正在全面部署和有序推进奥运金融服务各项工作。为更好地协调解决辖内银行奥运期间面临的困难,建议:
督促各商业银行总行高度重视奥运金融服务工作,统一行动,有重点、多层次推进,促进服务质量有突破性提高。一是积极督促各商业银行总行成立专门的奥运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以“服务奥运、支持奥运”为宗旨,全面做好奥运金融服务工作。二是要求各商业银行总行根据奥运金融服务特点,以核心业务系统风险为重点,将对核心业务系统的容量评估和系统运行情况的持续监控和完善处理机制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各行尽早安排核心系统的压力测试。同时,要求现阶段各总行加强系统变更风险控制,防止奥运会前系统频繁变更埋下风险隐患。三是要求各总行加强对奥运期间大量占用系统和窗口服务资源的新产品发售的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必须在新发基金、国债、理财产品等激增系统和窗口服务压力的零售产品前,进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和窗口服务资源占用评估,合理安排发售时间,控制系统风险和减少“排长队”现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不仅要考虑北京地区及奥运参赛城市零售产品发售的影响,而且还要考虑全国其他地方此类产品发售对整个信息系统的影响,综合考虑总行业务系统运行压力。四是督促各商业银行结合奥运银行服务的特殊要求,对开辟“奥运绿色通道”、延时服务和有关临柜业务办理中不适应中外游客特殊需求的内容进行专门研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特殊时期的特殊问题。五是督促各商业银行总行配合银行业协会加强银行知识宣传,在自己网站和网点加强银行相关业务知识的中英文披露和提示。
指导银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牵头作用。指导银行业协会协调各银行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银行金融服务现状和知识的对外宣传活动。通过平面和网络媒体,广为介绍中国境内银行服务环境状况、主要外币业务的办理知识和咨询投诉渠道,做好外国游客的银行知识宣传和服务指导。同时,协调相关媒体,向国内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银行的了解和认同。集中各银行小语种服务优势,建立小语种后台支持服务小组,解决银行网点小语种需求困难。协调各会员行和相关单位建立奥运期间银行间跨行业务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确保奥运期间银行服务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