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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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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1篇

    一、研究者的阅读能力与层次:

    t1、阅读能力:

    t 学习和研究古代文学,首先要过的是文字关。因为古代文学作品都是用古代汉语写成的,只有多方面掌握古代语言的文字、声韵、语法等知识,能够自如地阅读古文,才能真正读懂作品内容。以广为流传的唐代诗人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为例,(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如果不明白其中的“城阙”“三秦”“五津”“宦游”“比邻”“歧路”“儿女”等字词的意思,是无法理解这首诗表现的内容的。

    阅读能力还包括对作品内涵的领会能力。譬如有时须了解作者的 背景与写作动机,用中国古代传统的说法是“知人论世”,也就是作者因何要写这首诗?这就需要许多历史、传记、文化背景、创作情况资料方面的积累,下许多考证的功夫。

    t 以李商隐的《锦瑟》为例,(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历代评论家都有感于它的难解,它难解在什么地方呢?不在它的字、词、句意,而在于它的背景与动机。关于此诗有多种说法:有人认为这是诗人追怀他死去的妻子王氏,是一首悼亡诗(见《玉溪生诗笺注》);有人说这是一首描写音乐的咏物诗(见《缃素杂记》);有人说这是李商隐晚年追叙生平,自伤身世之辞(见《玉溪生诗笺注》)。持这些说法中的任何一种,从诗的字句都分析不出来,都要有材料为依据,要有考据查证的功夫,如果不了解牛李党争、义山与王茂元之女的婚姻、王氏的夭亡、王义山自己仕途的坎坷,无法做出悼亡、感遇的推测;如不知旧版李商隐诗集以此诗为首,也很难判定其为诗序、诗论;至于王氏是否精通音律与偏爱锦瑟,这就更需要过硬的材料了。由此可见,阅读能力的提高必须以扩大知识领域为基础。

    t 研究要精,阅读则要博。读书的面不妨宽一些,古今中外文史哲,都应涉猎,这样才能有利于一个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

    t 在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是20世纪最杰出的历史学家和文学史家,很少有人能得到他在学术界的权威地位那样一致的承认。陈寅恪先生治学的范围非常广,除隋唐史外,他还研究魏晋南北朝史、蒙古史、西域民族史;除历史学外,他还研究佛学、文学、语言学等,并在如此众多的治学领域里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仅就治学工具——语言的掌握,他不仅超过了乾嘉巨子钱大昕,而且比王国维有过之而无不及。据同时代人回忆,他在欧美除了学习欧洲一般语言外,还学习梵文、巴利文、蒙文、藏文、突厥文、西夏文、波斯文、土耳其文,回国后又学习满文。因此,在占有资料方面,很少有学者能与他相比。

    t2、阅读层次:

    t 读书可以分几个层次,就古代文学研究而言,阅读主要分为读文学史、读作品选和读学术经典三个层次。

    t (1)读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遗产非常丰富,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全部熟悉。如游国恩、王起等人编写,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学史》等一类的着作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及其发展的历史,有助于读者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大概面目,对于一般水平的人来说,读一种或几种公认写得比较好的文学史很必要。

    t (2)读作品选。为什么要读作品呢?因为整部文学史就是由许多时代的无数作家一起创作出来的,一个时代的文学现象是由当时许多作家一起创作所形成的,一个作家的成就也就表现在其平生遗留下来的作品上。所以无论是对一个作家或一个时代以至相续几个时代文学的研究,都必须立足于作品的研究。

    t 文学作品是作家的精神产物,优秀的文学作品凝结着作家高尚纯美的感情,并以优美独特的手法表达出来,有着深厚隽永的艺术魅力,影响着读者的精神境界。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咏。”如研究宋词,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胡云翼选注的《宋词选》多为词人的代表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词的丰富多彩,而且注释通俗完备,评析精当,是一个影响较大的宋词选本。但如果是研究一个作家一个诗人,就应该尽可能读完他的全部作品。

    t (3)读古代典籍。中国古代典籍浩如烟海,首先应有个大致的了解。中国古代图书自唐以来一直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古典文学属于集部,但若要深入学习古典文学,对于经史子三部中的一些最重要的典籍都应了解甚至熟悉,这是研究古代文学基本功的一部分,不能忽视。

    经部,收录的是儒家经典。主要包括十三经、古乐、文字等方面书籍,以及解释经书的着作,儒家经典了"十三经"为代表,包括《周易》《尚书》《诗经》《礼》《春秋》,后《礼》分为《周礼》《仪礼》《礼记》三种,《春秋》分为《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三种,加上《论语》《孟子》《孝经》《尔雅》成十三经。

    t   史部,主要是各种体式的史书,如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别史、杂史等。研究古代文学,应注意其历史背景,一定要读有关的史书。比如研究先秦两汉文学,要用心读《史记》《汉书》;研究唐代文学,要读新旧《唐书》等等。史部还包括地理着作、政书、目录书等。

    子部,收集先秦以来诸子百家及释道宗教的着作。此部范围广,收书也比较复杂,有哲学书,也包括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农学、军事、艺术、宗教的着作,也包括笔记小说和类书。子部中也有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书籍,如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等及其有关书籍。儒家思想,主要见于《五经》《四书》;道家之书以《老子》《庄子》最为重要性,儒道之外,法家的《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文辞优美,应加以注意;小说家中的《世说新语》记载魏晋名士言行,隽永有味,对后世影响很大,也应阅读。

    集部,收历代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着作。一人着作的集子称别集,多人着作合编一起的集子称为总集。别集,如李白的《李太白全集》:白居易的《白氏长庆集》、韩愈的《韩昌黎集》等。总集,如《昭明文选》、《全唐诗》等。文学评论,如《文心雕龙》、《沧浪诗话》。

    t

    t二、收集材料的注意事项:

    t 1、广搜博采,多多益善。大量有系统地阅读有关文献,可以借助于目录学,如根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书目答问补正》等书的指引,一部部地查找。一定要宽泛一些,以免顾此失彼。

    t 2、透彻理解,发现问题。重要的材料是一字一句地读,反复读,方能获得透彻的了解并从中发现问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注意于古人行文的细小处发现并获得对问题具有关键作用的材料。搜集材料,要有耐心和恒心,注意积累,在阅读过程中要花工夫记下有价值的材料和心得体会。

    t 3、避免先入为主。应该做到一切从材料出发,而不是根据已有的观点来对材料进行取舍。例如要研究一位诗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读他的作品集,读他的有关资料,了解前人对他的研究状况。在这一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你所发现的有些问题前人已经研究过了,那么这样的问题就不再有研究的必要;但也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有些方面你认为值得研究但是别人尚未涉及的,另一种是有些问题别人虽然研究过,但你自己的体会有所不同,或者别人的结论与你所掌握的材料有矛盾,或者你所掌握的材料正好可以对前人的某一观点做补充,那么,这些独到的体会都将是适合你研究的课题。这样确定下来的选题比先主观地选个题目,然后很辛苦地往下做要容易得多,写起来也不会泛泛而论和流于一般化。

    t 4、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资料检索工具。研究古代文学过去主要靠背诵,现在背诵当然不能荒废,便在已经发展到信息时代的今天像旧时读私塾那样用很多时间背诵不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而可以运用网络,但要注意披沙淘金,如学术期刊网等。

    t三、古代文学的研究方法:

    t 研究方法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手段,手段是否有效,如果撇开研究者本身的因素,主要看它能否与处理的对象相应,研究方法应该是根据研究对象而确定的。

    t 近二十年来,古代文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与研究方法的更新与多元化有密切关系。我国传统的考据、点评等批评方法,的美学的、历史的、社会学的批评方法仍然被广大研究者所运用;此外,现代西方众多的文艺研究方法,如神话原型批评方法、心理分析方法、形式主义批评方法、语义学、符号学、结构主义、接受美学、新批评方法、信息论的研究方法等都有所尝试,而且在运用这些批评方法时,还常常交叉、灵活地运用。从研究对象的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有力地推动了新时期古代文学研究的进展。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林田慎之助 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 研究特点

林田慎之助(1932― )是日本著名的汉学家,他的研究内容颇为广泛,其研究重点是中国汉魏六朝时期的文学和文论。他的部分论文被翻译到中国,刊登在《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受到中国学者的关注。截止到目前,林田慎之助已经发表了一百多篇论文,出版了二十部专著。[1]1-8在这些成果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其研究中国古代文论的精华之作《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通过对此书的研究,可以发现林田慎之助作为日本汉学家的研究特点,有助于我们反观中国相关学术领域的研究,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这些研究特点,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烈的问题意识

林田在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中,具有非常强烈的问题意识。吉川幸次郎在京都大学文学部的最后一次讲课中说:“我觉得有两件事感到惭愧:一是通过讲课,我提出了一些问题,有些总是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有很多问题只是提出之后搁置起来,没有解决。”[2]54张哲俊教授在评论吉川幸次郎时认为:“这当然是吉川自己一种谦虚的说法,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吉川正是以问题意识研究学术的。吉川问题入手的研究方法分为两个步骤:一是提出问题,二是解决问题。解决了问题是学术水平的标志,其实问题的提出本身也是学术水平的标志。”[2]55

林田慎之助和吉川幸次郎一样,在学术研究中具有非常强烈的问题意识。提出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是林田慎之助进行论文写作的前提和核心之所在。写作《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即是如此。前面提到,林田写此书的目的就在于克服以往中国古代文论史写作中的缺陷。当时中日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文论史的写作上所存在的缺陷就是问题,林田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并以此作为突破口,试图通过自己的重新写作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出版之后,在日本引起的强烈反响即证明了林田解决此问题的能力。

林田慎之助不仅在整部《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的写作目的上,表现出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在具体的写作中,同样是问题意识鲜明。比如,在《裴子野考证――关于的写作年代及其复古文学论》一文中,林田慎之助针对《雕虫论》写作年代所产生的争议,进行了仔细辨析和严格考证,最后得出了其写作年代应该在齐代末年这一颇有说服力的结论。在《文学原理论的若干问题――关于刘勰的美学思想》一文中,林田慎之助的问题点在于如何给刘勰的思想进行评价,以及如何对《正纬》、《辨骚》进行定位。在《汉魏六朝文学理论中的“情”与“志”问题》一文中,林田慎之助把目光集中在对汉魏六朝时期“情”、“志”这两个核心概念的辨析上,以及这一时期“情”与“志”之间的复杂关系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林田慎之助所写的每一个章节,都会提出并解决不少问题。事实上,他是怀着论文写作的思路去进行文论史写作的。《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的不少章节就是林田此前已经发表过的有分量的文章。他有意识地分节写作,最后汇聚成书,如此方法下写出来的著作便具有了如同论文一般的严谨性和精炼性。问题先行,不发空洞言论,不拖泥带水,可读性极强。

二、原典实证法

“原典实证法”是“实证主义学派”(又称“京都学派”、“关西学派”)汉学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之所以用“原典实证法”来形容林田慎之助的研究方法,正是因为林田慎之助和“京都学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所师承的两位导师青木正儿和目加田诚均是京都学派的重要代表,青木正儿尤甚。严绍先生在论及“实证主义学派”的研究方法时称:“实证主义学派,从其名称上便可以窥见这一学派在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中,强调确实的事实。注重文献的考定,推行原典的研究。”[3]252又说:“实证主义学派一方面推崇注重确实事实的治学方法……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十分重视‘独断’之学,从哲学范畴出发,摆脱繁琐之弊,从文明的批评与社会改造的见地出发,表明独立的见解。”[3]253青木正儿的学术研究方法正是实证主义学派中的真实反映。青木一方面进行实证主义研究,在中国文学、南画、戏曲、音乐等领域中纵横驰骋;一方面又把目光投向当代中国的文化运动,为此发表了一系列的见解。

作为青木正儿的学生,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上,林田慎之助可谓是得老师之真传。最为典型的证据就是林田慎之助所作的《裴子野考证――关于的写作年代及其复古文学论》一文,其中对裴子野《雕虫论》的写作年代的考证可谓是精细至极。

三、综合研究法

这里所使用的“综合研究法”主要是指林田慎之助所采取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指的是在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关注文学文本、文论文本,还重视对影响文学观念变迁的社会思潮等外部环境的研究。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把握文学史、文论史的发展变化规律。林田慎之助正是如此,他的研究以文学、文论文本为中心,但从来不忽视对影响文学、文论发展变化的外部环境的关照。林田慎之助研究的重点集中在汉魏六朝,这一时期正是风云变幻的时期。铃木虎雄的“魏代文学自觉”说早已深入人心,文学上的自觉,反映在文论上,自然也有“诗缘情”等重情理论的提出。而这一切的变化都离不开魏晋时期政治上的变化,更离不开由此而产生的思想界的动荡与争鸣。林田慎之助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并没有沉浸在文学自给自足的窠臼里,恰恰相反,魏晋玄学的发展,汉代经学的衰微,儒、释、道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都是他考察的重点。而这些外部研究对内部研究产生了哪些影响等问题也是林田慎之助试图解决的。比如,在研究两汉魏晋时期的辞赋论时,林田慎之助以赋的功能作为依据,把这一时期的辞赋家划分为两大系谱。在论及提倡赋之讽谏意义这一系谱时,林田分析了此种辞赋论形成的原因。他认为:“从西汉末到东汉,儒教作为维持现实政治和秩序的理论,获得了统一支配的地位。而经学的规范又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这些都是宣帝、扬雄、班固等人辞赋论形成的原因。此外,汉代毛诗学派的《诗经》观,也对这一时期的文学思想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影响。”[4]64林田的这段话正是他中国古代文论研究中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相结合方法的例证。

此外,林田在研究中不仅立足于文学、文论,还旁涉了美学等方面的内容。可以说,他的研究视角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在研究萧纲的“放荡论”理论体系时,他试图把握这种文学理论背后所蕴含的美意识。从前面介绍林田慎之助论证《雕虫论》写作年代的思路时也可以看到,他在论证的过程中使用了《宋略》等大量的历史文献。这固然和中国古代文史哲不分的现实状况有关,但是对历史文献的重视,对实证精神的发扬,也正体现了林田慎之助以史证文、文史互证的研究立场。这种思路下所进行的研究,其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也大大提高了。

四、平行比较法

林田慎之助对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并不是死板僵硬的,其研究方法上也呈现出多样化的一面。也许,他并不是自觉地运用比较文学的方法去研究,但就是这种不自觉地对比较文学方法的运用,其结果往往是令人欣喜的。在林田慎之助对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中,其所运用的比较文学的方法主要是局部地平行比较。需要指出的是,他不仅关注中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也对西方学术界的研究动态有所了解,表现出了开阔的学术视野。比如,在《南朝放荡文学论的美意识》一文中,林田慎之助在论述如何正确地研究和解释萧纲“放荡论”的“放荡”之义时,举出了英国的心理学者蔼理斯、周作人、王瑶等人的研究方法以示对照。蔼理斯的《凯莎诺伐论》中有“艺术正是情绪的操练”的观点。林田慎之助对三者的研究方法进行比较后认为:“无论是周作人一方所采用的文章心理分析学理论,还是王瑶一方对文学直接反映现实这一文学理论的机械运用,都是非常粗糙的方法。”[4]368其中,周作人的方法即采用了蔼理斯的心理分析方法。林田慎之助在对中国文学评论的历史进行总体论述时,同样把中国文学评论置于整个世界的范围内进行关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林田慎之助在总论中叙述中国六朝文论时,选取了19世纪的法国文论以资对照。他认为,在六朝之前,中国的文论受到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之后的六朝,则逐步走向自觉。关于这一点,林田认为和法国17世纪的情况很相似。的确,法国17世纪的前半叶,正是君主专制逐步建立和巩固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文论被后来的研究者称为“新古典主义”文论,主要代表是布瓦洛的《诗的艺术》。他所倡导的理论原则主要有理性的原则、道德的原则、古典的原则、自然的原则等。在布瓦洛的新古典主义理论中,尊重理性、模仿自然、服从古代、重视道德是必不可少的。可见,对道德观的重视和对古代经典的尊崇等方面和儒家思想的束缚是有相似之处的。此外,林田还提出了另外的问题:中国文论呈蓬勃发展之势的时间,与西方相比早了很多年,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现代文论的发展缓慢?对于这一问题,林田虽然没有给出答案,但问题的提出本身就值得思考。可以看到,这个问题的提出同样是建立在中国和西方比较的基础之上的。

五、鲜明的反儒倾向

以《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为例,林田慎之助自觉地以是否受到儒家思想的束缚作为判断文论家思想倾向进步与否的重要原因。比如,在研究《文心雕龙》之“道”时,对刘勰之“道”是否与儒家思想有关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此外,林田慎之助还以此为标准对六朝的文论进行归类。可以说,他对六朝文论中“情”、“志”关系的变迁、对汉魏辞赋论两大系谱的归纳都是以儒家思想的束缚与否作为分水岭的。也因此,林田常常把汉代的大部分文论以及六朝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的文论称为“古典”或者“传统”的文论观,而把注重文学本身审美性、表现出文学自觉意识的文论称为“进步”、“自觉”或者“自律”的文论观。对于“古典”、“传统”的文学观,林田有时不带任何感彩,有时会讥讽为“陈腐”,而对于另外一种,林田慎之助往往是褒扬之情溢于字里行间的。

林田慎之助的这种鲜明的反儒倾向自然和他本人的学术立场和审美倾向有关,但是受其导师青木正儿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青木正儿曾在《吴虞的儒教破坏论》一文中说:“儒教是前世时代的遗物,它曾使中国衰敝,到现在,它已经没有前途。”又在1922年1月27日给吴虞的信中说:“我们不信尧舜,况崇拜孔丘乎?……我们同志并不曾抱怀孔教的迷信,我们都爱学术的真理。”[5]467

事实上,青木正儿的反儒倾向并不是个案,而是一个群体的特点。其原因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的文学改良运动有着很深的关联,也就是说,文学改良运动促进了西方文学观念的传入,也冲击了日本的传统文学。在明治维新之前,江户末期,文学已经呈现出颓废之势,文学作品大多是迎合读者的庸俗趣味而创作的,是只供读者消遣的。而明治维新之后,江户残余的游戏文学逐渐被抛弃,新的文学因素也开始出现。有学者认为:“同启蒙时期相适应的这种文学改良,以模仿西欧的诗,创作新体诗开始,扩展到改良小说,改良文体,改良戏曲,甚至改良短歌、俳句。”[6]234在自觉努力学习西方文学的前提下,文学改良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就小说而言,以二叶亭四迷的《浮云》为起点,日本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文学。而作为小说理论的里程碑式的作品,坪内逍遥的《小说神髓》在文学史上也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在这部书里作者排斥游戏小说的劝善惩恶主义,提倡把小说从封建文学观点的束缚中解放出来。”[6]236《小说神髓》确定了明治之后小说发展的方向:“他从艺术中排除了道德观念、功利主义,而提出这样的论点,即世态、人情的写实乃是小说创作的目的。”[7]17可以看到,对于小说的改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摒弃了劝善惩恶的因素,而劝善惩恶恰恰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结果。此外,文体的改良本身,也意味着对西方文学观念的吸收和借鉴。新体诗,也即是用当代日语写作的欧化诗型,对于日本近代文学而言,是一个崭新的文体。

综上所述,通过对林田慎之助研究中国古代文论之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到,林田慎之助在研究中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的问题意识以及所采取的综合研究法、平行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具有鲜明的个人色彩。而其在研究中所呈现出的反儒倾向等,则展现了同时代日本汉学家的群体特点。

参考文献

[1] (日)林田慎之助博士古稀纪念论集编集委员会.林田慎之助博士著作目录[M].东京:创文社,2002.

[2] 张哲俊.吉川幸次郎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4.

[3] 严绍.日本中国学史稿[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

[4] (日)林田慎之助.中国中世文学评论史[M].东京:创文社,1979.

[5] 李庆.日本汉学史(第三部)[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6] (日)西乡信纲.日本文学史[M].佩珊,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3篇

子曰:君子不器。说的是,不可偏于一偶,须兼学多能。如孔子,与世道哲学外,也治史学、执御、授教。于是春秋出、论语称。而当今学问,分门别类,犹如蜂蛹。我自称,独专文学。于文学之中,独专现当代。于现当代之中,独专五四文学。与五四文学,独专小说一家。于小说一家中,独专郁达夫。如此而演绎,可窥而今学问之洞天。非专不能成就其学。而于郁达夫,不可不谈创造社,于是郭沫若成仿吾王独清得熟;不可不说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于是鲁迅、矛盾必熟。而其于新月派之联系,于太阳社、于语丝,通通读来。几几一大半部五四文学史!而现当代之大半部,即五四文学。如此往视,独专一人,又须兼并各家。

读书是我个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探知方式,就像有人去人群中走走,有人去自然界看看。这只是一种方式,没什么高明的地方。世界之大,呈现万方。于是纷呈之中,我所在的兴趣很广大。在哲学、文学、音乐、服饰、陶瓷等等。都想去了解。于是看的杂了,是兴趣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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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第一本书是巴尔扎克的《高老头》,译林版10块钱。在新华书店(已拆),同天我坐在地上看完了小仲马的《茶花女》。清楚的记得,那个师范一年级的我把《高老头》夹在胳肢窝,一边头脑里为一座坟四周布置着白色的茶花,一边双替着穿过中山路,向学校的方位走去。同时,那天的背景,当然是漫天的晚霞。而后我拥有了雨果的《悲惨世界》,并在一个月后,读完图书馆里雨果的所有长篇小说,还有诗歌。之后的半学期,又读完了一整套红皮子诺贝尔文学奖系列。但那一年,对于中国诗歌,尤其是中国古典诗词,一无所闻。买的第一本词集是师范四年级,上海古籍的《二晏词笺注》,在教育书店。并从此,开始抄古书,直至入教院来宁。《全宋词》是最贵的一套五册。《李白全集》《白居易全集》《苏轼全集》是偷来的。《全唐诗》最得意的拆书分册。《王安石全集》《元稹集》是最难得的处理价10块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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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4篇

关于经典的内部构造因素,《论经典》所谈多为前人片面强调或并未引起重视的问题,并有系统、深入的剖析。前文所提童庆炳先生确认文学经典的内在要素涉及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作品内部可阐释的空间两方面,《论经典》认为作为文学应具有艺术上的审美性和思想内涵的深刻丰富性才能成为经典,但詹先生又将讨论对象扩大到与文学相近的人文经典,同时将所涉构成因素延伸和拓展。詹先生认为,经典一经诞生就作为一个客体自然存在,须经过较长时间的检验,才能确认其价值,这一“时间”,既指作为自然度量的时间,亦涉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文化阶段变迁的历史时间。经过时间检验的经典的永恒价值是相对的,文化的阶段性、流动性造成文化会有断裂的现象产生,世人不能夸大这种断裂性而否定经典具有相对长久的价值。詹先生认为,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历经社会制度、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等变化,人类精神产品中总会有一些东西作为人类基本价值和情感载体的精神文化持续发挥其作用,而这就是经典。同理,文化既具有差异性亦有共通性,世人不应为精神产品的个别性所遮蔽进而去否定经典的普遍性价值,即应当承认经典具有传世性、普适性的特点。《论经典》还讨论了经典的权威性:“权威虽然不是衡量经典的唯一标准,然而却是经典之所以传世、并且受到历代读者重视的原因之一”[3](詹福瑞:《论经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3月,第83页,下文出自此书引文均仅注页码),基于“权威”与“威权”“真理”等问题的辨析,《论经典》做出令人信服的论断,即经典的权威性其本质不是服从,亦非完全决定于经典是否承载了某种真理,而在于读者经对作品的阅读后,对经典作品的信服和认可。关于经典的累积性特点《论经典》做了极有新意的阐发:“我们所接受的经典,并不是经典文本的个体――经典文本本身,而是一个历史的整体”,这个整体由经典的原生文本层、经典的次生层,也即“历代读者阅读经典的当下理解和解释经过时间沉淀而形成的阅读前见”(133页)共同组成。经典的累积性既有益处,亦会影响读者对经典文本的阅读与接受,因此,詹先生提出实际的阅读操作方法,“如无阅读的文字障碍,应尽量剥离前见,直接进入文本;而后为了获取更多的关于正在阅读的某一经典文化信息,再复合上有关经典的次生层,以作为个人直接阅读文本所获得的感受的参照,形成经典阅读的二次感受与判断”,(164页)此则为对累积性特点把握后生发的经典解读之法了。詹先生将关于经典内部构造的因素延展为传世性、普适性、耐读性、权威性、累积性等诸多方面,既坚持自己的观点,亦不回避有争议性的问题,辅以中西经典作品传播与构建的诸多典范例证,对诸多有失偏颇的观点予以了修正,做出了对经典充分而完备的解读。若不能全面审视经典内部的诸多要素,就无法客观解释经典的诸多重要问题,《论经典》对经典的本质分析具有重要的建设意义。

在讨论经典与政治、教育、媒体等诸方面外部因素的关系时,《论经典》亦有深刻的见解,然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显现的客观、包容的态度。关于经典与政治、权力等关系问题学界已有论述,但部分学者往往过于强调这些因素对经典形成的构建作用,而忽视经典本身的精神内核。詹先生则认为权力对经典确实会产生影响,诸如禁毁经典、对经典进行重新阐释或篡改、制造并神圣化经典,但经典并非总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种紧密的同流关系,亦存在与主流意识相对抗的关系,很多经典正是基于“抨击现实中的权力统治,批评权力的不合理,批评已经合法化的制度及其精神形态”(190页)而确立了其当代价值,此为经典的异质性。同流与异质性的兼有,也是经典与政治、权力之间的调整、交互作用的反映。詹先生反对政治对经典的粗预,但并不因这一历史上曾存在的情况而夸大权力干涉的作用进而呼号呐喊,而是回到经典内部因素中,看到经典内在的精神价值使其具有了对抗性,这种客观冷静的分析是弥足珍贵的。随着当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媒之于经典的影响日益见著,学者们对此可谓众说纷纭,一些学者并不看好:“科学技术主义霸权的建立,是带着它的意识形态一起走进现代社会的。……它在通过‘开放、平等、自有、匿名’的写作空间的同时,也在无意中结束了经典文学的观念和历史。”[4]这种担忧显然基于信息技术对经典接受的冲击。詹先生与此不同,他甚至乐观、大胆地预测:“流传于未来的当代经典,有的很有可能就产生于当代的网络作品;而经典作家,有的可能就来自网络的无名。”(212页)作为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学者,对信息时代产生的网络文化的这种包容态度是难能可贵的,究其本源,实在于对传媒与经典关系的理性判断。詹先生非常看重传媒的重要作用:“从经典流传的历程考察,经典无论多么优秀,都必须依赖于传媒才会传播久远,产生广泛的影响,从而确立它的经典地位”(199页),“经典自然是文化产品中的少数精品,但是作者之众,传播之广,乃是建构经典的雄厚物质基础”(212页),在这一认识基础上,他认为,伴随信息技术发展而产生的网络文化与经典虽有冲突,却也并非完全对立。当然,詹先生也看到了传媒对经典的生产、传播、确定等过程发生的不确定性,认识到媒体的传播情况与精神产品质量的不对称性、媒体评价信息的多元与虚假性等问题,因此他主张面对现代传媒掣肘下媒体快速推出的精神产品时,应该将其还原到时间的场域中去慢慢确定是否为经典。影响经典生产与传播的政治、教育、媒体等诸多外部因素之间亦非毫无关联,能将这些问题一一厘清且言之有据、论之成理、推之可信,非有阅读的广博、理论的累积、学养的深厚不可为之。

事实上,对“经典”相关问题的思考,詹福瑞先生关注甚早。2008年詹先生曾有一本《不求甚解》之书,专取民国时期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18篇文章,以随笔的方式总结诸位名家的研究经验,同时兼顾作品解读。“不求甚解”语出陶渊明,虽涉读书,却也是陶渊明的一种生活态度,以“不求甚解”名书,詹先生自言“自然不是再回到陶渊明的本意讨论人生问题,而是借用这句成语,谈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如何有利于经典阅读的问题”(《不求甚解》前言)。可以看出,詹先生以“不求甚解”方式切入研究,实亦旨在反思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与经典阅读的关系。这种思考持续至《论经典》,显现为建立在“不求甚解”基础之上的“深解”,亦属必然。作为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学者,詹先生并没有囿于自身研究方向的既有视角进行研究,而是广取博采,既结合作者较为熟悉的大量中国古代经典文学作品,又广泛吸收了西方各学科、研究方向的理论成果以完善、确立观点(诸如对经典权威性解读时吸收了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的诠释学理论、约翰・杜威《人的问题》关于“权威”的分析;对经典的解读借鉴了哈洛・卜伦的《西方正典》等),在这一过程中又对西方后现代及当下中国学界关于经典研究中的偏颇之处进行了批驳。整部《论经典》综合了中西文学、历史、语言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各个学科的理论,内容可谓宏且博矣。王锺陵先生曾说:“只有汇通中西、融贯古今,我们才能够对某种文体、某个理论问题,甚至是对整个文学具有根本性的一些问题有透彻的理解。无论是局限于西方观念,还是局限于中国固有的观念,或是局限于中国现当代所流行的文艺观念,都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5]这一论断极有见地,无论做何研究,汇通中西、融贯古今都应是学者不懈努力的方向,而詹先生显然在这个方向已经有所作为了。

《论经典》的成书,一方面源于詹先生的理论思考,另一方面实根本于詹先生所说的“研究者的社会责任感”。詹先生认为学术研究“应该有对社会人生的终极关怀,……求真、向善、出美,激浊扬清,给人以借鉴和警示”[6],此处虽谈古代文学研究,却对所有的学术研究有着适用性。詹先生曾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数十年不辍学术研究,又兼图书馆管理,长期从事推动阅读的活动,这些使得他对大众阅读问题、经典传播与接受等问题的认识与体悟较其他学者更为深刻,《论经典》恰是詹先生对这些社会现实问题思考的结果。

詹先生提出,“我们不但是要推动阅读,使这个世界多几个读书人;而且还要提倡读经典,这个社会不仅有轻飘飘的阅读,更应该多些有深度、有厚重感的读书”(366页),但愿这世界因这些依然有理想的学者而多些读经典、尊经典之人。

注释

[1]即文学经典建构起码要有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文学作品的可阐释的空间、意识形态和文化权利变动、文学理论和批评的价值取向、特定时期读者的期待视野、发现人(又可成为“赞助人”)等六个要素,见童庆炳:《文学经典建构诸因素及其关系》,《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9月。

[2]刘向愚言“经典性”是经典的本质性的特征,有内涵的丰富性、实质上的创造性、时空的跨越性、无限的可读性,外在因素则为“具有经典或者大师地位的学者或批评家的肯定”、教育、读者阅读与判断等,见刘向愚:《经典、经典性与关于“经典”的论争》,《中国比较文学》2006年第2期。

[3]詹福瑞:《论经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

[4]孟繁华:《新世纪:文学经典的终结》,童庆炳、陶东风主编:《文学经典的建构、结构和重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3页。

[5]王锺陵、方铭:《我们该不该回去?――“文学史研究是否应该回归文学本位立场”对话实录》,《光明日报》2015年6月25日,第7版。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西方文论;中国古代文论;失语;启蒙

以来,西方的哲学、文艺理论和思潮海量输入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唯美主义、未来主义、意象主义、象征主义、表现主义等令人眼花缭乱,以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克罗齐、尼采、波德莱尔、弗洛伊德、马拉美、柏格森等文学家文论家的种种文论话语和思想的介入,便开始引发了中西文论之争,最后论争的结果则是以中国文论的“全盘西化”和对传统文化彻底否定而告终。几千年来引以为骄傲的中国传统文论彻底被割弃,对于传统文论的废弃几乎成了“进步”的象征与旗帜,正如季羡林老先生说的:“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对中国旧文化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扬弃,当时得到青年们的拥护。这与以后的‘’确有相通之处。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意味着文学启蒙“失语”情结的真正开始了。

启蒙的目的在于开导蒙昧,使人们明白事理普及新知识,使人们摆脱愚昧和迷信。当时中国虽然在各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但并不意味中国所有的传统文化都应该被抛弃。中国古代文论,在几千年的文学艺术的实践中,已经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不同于西方近现代文论的风格韵味与话语理论系统,并在世界文论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如话词话理论的意境说、诗言志说、妙悟说等,文学方面有世界诗歌最高峰的唐诗宋词等抒情文学,令世界叹为观止的叙事文学《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还有那空灵悠远的书法绘画艺术等,这些都是中国古代传统文论实践的产物和理论来源。我们也建立了自己的一套文论体系如《文心雕龙》与其现代西方文论相比较毫不逊色而且有些地方还要更加深入和透彻。《文心雕龙》是如此的博大精深,即使是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也不会有这样深入的思考与体察文学的本质和规律。对中国传统文论的抛弃和文学启蒙的“失语”情结,不但没有使得中国自己的文论摆脱蒙昧和迷信,相反渐渐陷入到了西方文论的话语陷阱之中而不能自拔。对于西方文论的顶礼膜拜造成中西文论与文化天然的二元对立,并且认为西方的就是先进的传统的就是落后的。

建国以后苏联模式影响了我国的文学发展和文论建设。虽没有五四时期的那么多西方文论的影响,但又陷入了文学工具论的漩涡,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毕达可夫斯基的理论和其一整套“文学概念”的观念,被认为是正宗的马列主义文论体系,是权威中的权威,它统治了中国文论界数十年之久,至今还有着深远和强有力的影响力。当时人们把苏联老大哥的文学理论生拉硬拽地套在中国古代文学上,硬生生的把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历史套在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的框架下,一切不符合现实主义的作品都被视为反现实主义的作品。我们自己传统的文学与文论为何要听从他国理论的指导与经验。

改革开放以后,被认为是继五四后又一次思想启蒙运动,随之而来的也是又一次大规模的摹仿西方文论的。这一次主要是对当时世界流行的现代派文论和当代西方文论的摹仿。一些学者研究着大量翻译错误、漏洞百出的所谓最前沿理论的书籍,精英知识分子们在的思想禁锢之后,自由般地如饥似渴地吸允着当代西方文论精华和迎接着如流星雨般的文学思潮。同时这也让他们更加忘记中国古代文论的存在和重要性。在狼吞虎咽般的学习研究之后,他们刚有些自己的见解的时候,“后现代”,“后殖民”等等理论又开始流行起来。“我们现在的大体状况是,什么都有,什么都没有――别人有的我们都开始有,别人没有的我们也没有。我们留给这个时代的最终可能是‘贫乏的理论,因为那不是我的’”。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似乎永远赶不上世界文论的早班车,而与此同时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与文论的私家车也已经被废弃了许久无人问津了。

最后我们只有在被人的话语体系与逻辑思维中,借鉴他们的理论来阐释人家已经研究过的文论,而把我们祖先留下来的优秀的文化资源放到历史博物馆中瞻仰。近百年来文化启蒙最后给我们本民族带来了文化危机。我们不但没有学会人家的语言,到最后连自己的语言也忘记在九霄云外。这种启蒙的结果最终导致对于他国文化、文学和文论的依靠与崇拜甚至迷信,那么启蒙最后走向了他的反面,这是我们的先辈所不愿意看到的。

要改变这种“失语”现状,首先要对我们的本民族文化传统和优秀的文论精华加以尊重和发扬,其次面对西方文论的介入不应全盘吸收还要有自己的见解,要在把握自己话语规则的基础上再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与成功,才可能使中国文论有长远的发展,立足于中国文学发展的现实状况,融汇中西贯通古今才是正路。认识到中国文论的本身的性质与规律,坚持用本民族的话语言说方式,学习西方各种理论资源,使西方文论中国化,而不是中国文论西方化,这样才有可能使得我们在世界文论发展中取得发言权并用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心声。

历史上中国曾经是一个兼容并包多元开放的文化大国,面对一切外来文化都是用宽广的胸怀加以吸收,使本族文化更加多元完整且不失去其独立性。今天我们的文论和文化的危机在于已经历了近百年的“西化”历程使我们对待中西两种文化是一种失衡的态度。西方文化强势介入且影响力愈来愈强,中国文化处在几乎被淹没掉的局面。中国正迈进世界强国的行列,但真正的强国不仅是在经济军事上强大,更要在文化上突出其大国地位。我们要有自己的文化影响力,要对自己民族的文化有信心。不仅不应该拒绝西方话语的介入,因为那样会被抛出当代批评浪潮之外,在当代全球化的语境中,我们应该让世界重视我们的话语,要坚持用我们自己的文论话语发言,我们还要研究古典文论资源,迅速建构起我们自己独特的现代话语体系。

【参考文献】

[1]《从古代文论到中国文论――21世纪古文论研究的断想》,《文学遗产》2006年第1期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古代文论; 现代阐释; 系统性; 世界性文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 I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4-0081-02

一、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型引出的话题

曹顺庆先生提出中国现当代文论所患“失语症”问题和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构想,使得中国现当代文论建设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不少研究中国文论的学者深入到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上,要用转型后的古代文论而不是西方文论作为构架来医治“失语”的病症。其实,中国的现当代文论是过去没有的,正因为如此,它与中国古代文论的关系才显得如此敏感。因为“失语”了,所以要“转型”已有的语言话语,朱立元先生是这样概括这一关系的:“以中国古代文论为基础,实现现代化的转型,重建我们自己的文论话语,正是根据这个失语症的诊断开出的药方。”[1]曹先生的观点受到质疑是必然的,有不少学者就认为“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是一个伪问题或者是一个误导性命题。[2]因为古代文论与现当代文论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古代文论现代转型的必须也只能是古代文论自身在现代视野下不断进步的必须,而不是以古代文论为构建主体来取代现当代文论从而获得话语表达的必然。曹先生对刘若愚先生的《中国文学理论》心存质疑,认为刘先生的著作中的中国文论已失去了应有的特质。事实上,刘先生并不是在进行现代转型而只是古代文论的现代阐释,而这样的阐释也常常会因为古代文论自身缺乏思辨理性的特点而出现把握上的困难,比如将要讨论的《中国文学理论》。

对古代文论作系统化的努力,刘若愚先生的不懈探讨是一个实例。他的《中国诗学》、《中国文学理论》、《语际批评家》和《语言・悖论・诗学》等英文专著,开创了融合中西诗学以阐释中国文学及其批评理论的学术道路。中国文论的系统化主要体现在他影响巨大的《中国文学理论》中,我们以此为例来探讨与古代文论的现代阐释问题。我个人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至少应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文学理论》不是探讨古代文论现代转型的专著,而是融合中西诗学来阐释古代文学及其理论的问题。如果也把它看作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那么转型的定义就不是曹顺庆先生所谓的“转型”,它是古代文论在当下的现代阐释,而不是现当代文论的古代文论化;二是以图表出现的系统化文论,已经具有了适合各民族文学的普适性特点――尽管是用中国传统文学及其文论来说明这个图表,所以中国文论的特点相反没有得到突出;三是古代文论有因整体性思维而排斥系统化的倾向,所以对之进行系统化非常困难,刘先生划分的六大理论也就出现了彼此之间常常互通,而划分界限不甚分明的无奈。

二、古代文论特质在著作中的失却

《中国文学理论》是在借鉴艾布拉姆斯的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对象中国古代文论的特点加以改造,从而形成的关于中国诗学的系统理论。刘若愚变艾氏的三角图表为具有流动特点的环形图表,在文学审美的四个阶段中推导出六大理论:形上理论、决定理论、表现理论、技巧理论、审美理论和实用理论。刘先生的借鉴当然是中西诗学的融合,而这一融合本身就是作者创作本书的目的之一。他在全书的《导论》中提到撰写目的时说:“第三个目的是为中西批评观的综合,铺出比迄今存在的更为适切的道路,以便为中国文学的实际批评提供健全的基础。”[3]中西批评观的综合是为中国文学的实际批评提供基础,而我们从整个著作所论述到的文学实践上看,它涉及到的都是古代文学而无现当代文学,所以说刘先生的努力,是在进行古代文论的现在阐释,而不是在转型古代文论并使之在现当代文论中构成我们的主流话语。在前面,我们为什么要从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作为引子来谈《中国文学理论》呢?这是因为曹顺庆先生是从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的角度来看待《中国文学理论》的,并认为以西方理论话语来梳理中国的文论是行不通的。他在承认该书巨大的影响后说:“但平心而论,由于以西释中,完全以西方理论话语来切割中国文论,不可避免地会曲解中国文论,甚至弄得面目全非,失去了中国文论应有的特质。”[4]这与曹先生的一贯观点相一致,他认为只有从中国文论自身的角度才能理解中国文论,才能实现其现代转型。这似乎是一个悖论,因为没有西方话语就不可能有现代性,而排斥西方话语的现代转型,当然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

但是,曹先生的“失去了中国文论应有的特质”的话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阐明自己的撰写目的时,刘若愚先生提到的第一个目的即是关于“世界性文学理论”的建立的,他说:“第一个也是终极目的,在于提出渊源悠久而大体上独立发展的中国批评思想传统的各种文学理论,使他们能够与来自其他传统的理论比较,而有助于达到一个最后可能的世界性文学理论。”[5]问题是,此目的是通过古代文论与其他文论的比较,在比较中找出古代文论的特质,然后用这些特质作为其他文论的缺失来充实和补充,从而与其他文论一起构成世界性文论呢;还是通过比较,然后说明我们的文论也具有普适性意义,它们与其他别的文论因拥有共通性而与其他文论一起构成世界性文论?詹杭伦在对刘若愚理论系统进行整体评价时,引用了马克思关于人同世界的关系的一段论述:“劳动首先是人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6]然后詹杭伦说:“这种‘物质变换过程’自然是双向而不是单向进行的艺术创作也是一种生产劳动,中国古典美学的‘心物交融说’,正是对这一艺术生产中的‘物质交换过程’的形象说明。”[7]古代文论如此去套西方业已成型的理论,其自身思维的浑整性和表达方式的会意性等特质将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立足点。詹杭伦对刘若愚的认识是准确的,因为刘若愚的方法大多是在用中国古代文论的学说去印证文学理论的普通规律。比如,不少学者附和着指出中国文论中有很多关于“决定理论”的论述,如《文心雕龙・时序》中的“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并用此来批评刘若愚的“决定论的概念在中国文学批评中,没有详细的论述”[8]的观点。这里不对刘若愚关于“决定理论”判断的得失进行讨论,而是从方法论上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他是在肯定存在着普遍意义的“决定理论”的基础上,来检讨中国文论是否在充分地反映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文论,其结果是不从中国文论自身出发,中国文论的特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体现。

三、中国古代文论具有排斥系统性的特点

与西方文论强调从概念到范畴的逻辑演绎和学科体系的构建不同,中国古代文论有其自身的特点,总的来说,“中国古代文论偏重于直觉、顿悟和对感性体验的描述”,具有整体性思维特点。赵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文论在表现形态上较为显著的特点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审美的主体性。强调审美主体在艺术实践中的意义,侧重从主体角度去规定艺术的本质;2. 思维的浑整性。即注重从整体上去把握和体悟审美对象,一般不作解剖式分析;3. 表达方式的会意性。因强调审美的主体性,直觉、顿悟和对感性体验的描述就必然因个人因素而具有会意特点。这些特点表明了中国古代文论是在自觉地排斥抽象理论、排斥系统性。

前面说了刘先生的努力,是在进行古代文论的现在阐释而不是在转型古代文论,但就即使是在进行古代文论的现代阐释,也因为古代文论本身具有的排斥系统性的倾向,而使刘若愚的系统努力出现了诸多的无奈。最明显的地方是他划分的六大系统之间在很多方面都是相通的,它们具有的相通性实际上是中国古代文论自身特点在与分类的做法进行的无言对抗。比如“技巧理论”与“表现理论”。刘若愚在书中举了高适的诗论:“诗之有三,曰格、曰意、曰趣而已。格以辨其体,意以达其情,趣以臻其妙”。“格”是指文学体裁格式,“意”是指思想内容情感,“趣”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形成的审美特性。这三者是一个整体,我们不能把“格”看成是“技巧理论”而把“意”、“趣”看成是“表现理论”。所以刘若愚自己说高适的诗论“并非纯粹是技巧理论,而是含有部分的表现理论”。[9]而詹杭伦更是认为:“这两种理论既然难以区分,也许就没有截然分开的必要”[10]。另外还有“实用理论”与其他理论的相同。因为理论被划分切割了,各自分开的理论就出现了相互结合处的空白,这样就反过来让人感到六类理论不能概括所有的文学理论,于是作为对刘若愚的六大理论的补充,詹杭伦提出了理论[11],台湾的黄庆萱提出了十大理论。这样的分割有损害中国古代文论的整体性危险。我认为,中国古代文论只能在模糊中把握,如果非要进行系统归类的话,也应该突出系统中的反系统特点,突出各种理论之间的流通。

当然,刘若愚改进的艾氏的“文学四要素”所构成的理论,阐明了文学理论的主要构成:文学本体、文学创作、作品构成和文学接受,是一项有创建性的工作。它在当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接受。我们提出的问题,只是从中国文论自身考虑,提请专家们注意,在中国文论的现代阐释中不能让中国文论自身的特质流失。

参考文献:

[1] 朱立元.走自己的路――对于迈向21世纪的中国文论建设问题的思考[J].文学评论,2000(3).

[2] 尹奇岭.伪命题: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J].理论与创作,2003(3).

[3][5][6][7] 刘若愚.杜国清译.中国文学批评[M].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7.4.3.129.188.

[4] 曹顺庆.中国文学理论的世纪转折与建构[J].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文艺学网站》省略/view.asp?id=516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7篇

【关键词】窦娥冤;关汉卿;鬼神文化

《窦娥冤》取材于中国古代“东海孝妇”的故事,经过关汉卿的改编与再创作,情节更加跌宕起伏,矛盾更加突出,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是元杂剧的代表之一。《窦娥冤》中,窦娥冤屈的洗刷是建立在鬼神文化的基础之上的。自古以来,鬼神文化就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只有充分理解了这种鬼神意识,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窦娥冤》的戏剧精髓。

一、鬼神文化的起源与内涵

鬼神文化初时起源于人们对于自然现象的恐惧心理,古时社会科技文化落后,很多人为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都被披上了鬼神的外衣。而后伴随着这种思想的逐渐发展,鬼神文化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人们对于现实生活存在着很多的不满,但却无力改变这种现实,因此寄希望于鬼神,希望现实生活中无法完全的善恶报应能在鬼神世界中完成。[1]

鬼神世界源于人为的想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现实生活的投影。鬼神不仅跟人类一样有善恶之分,而且各路鬼神都有自己的职务,它们各司其职,让这个世界也如人世一般井然有序。窦娥成为冤鬼之后,欲向老父说明情况,却被铁面无私的门神阻拦,无法入内,无奈之下只好吹熄灯火,翻出案卷作为提示。

有趣的是,这个世界不仅和人世一样秩序井然,还经常和人世间互通往来,有着长久的“友好关系”。俗语有云:人在做,天在看。鬼神虽碍于“天条”,不能直接干预世间事务,但却能针对人世间的善恶行为做出警示,表达自身喜恶。窦娥临死前的三桩誓愿――血溅白绫、六月飞雪、亢旱三年,看似荒诞,但竟在其死后真的应验。这在现实生活中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在文学作品中,鬼神的能力却是指引善恶的重要标志,这一幕也成为了《窦娥冤》的戏剧。

鬼神对于世间的干预当然不仅仅限于警示作用,鬼神文化在中国之所以能传承下来有着更为重要的原因:人死后的善恶报应。古代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人民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生活困窘。鬼神的统治往往比现实社会的统治更具威慑作用,在世时不行善积德,死后就会有报应。这种思想其实也是佛教发展的产物。佛教自东汉时佛教传入中国,在统治者的大力推崇下,逐渐在中国占据了重要的思想地位,其中,佛教的“修来世、去欲望”思想影响尤为深远。剧中的窦娥就是这种思想的典型代表,窦娥幼时因父亲借帐还不上,被抵给别人做童养媳,长大之后丈夫又早亡,她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不幸的,这一点从窦娥的唱词中也能看出:“莫不是八字该载着一世忧,谁似我无尽头。”虽然命运何其不公,但是窦娥仍然梦想着可以通过今生的苦痛换来来世的幸福安宁:“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伺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

鬼神的存在也反应了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失望。在黑暗的官僚统治下,窦娥只希望平安生活的愿望也得不到满足,一碗被下毒的羊肚汤将她送进了大牢。刚开始时她对官府仍抱有一线希望:“我又不曾药死你老子,情愿和你见官去来。”不料却遇上了“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的桃杌。窦娥原指望着“大人你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身肝胆虚实”,几十大板没有让她招供,却为了蔡婆婆扛下罪名。这时她对于统治阶级的失望之情已经溢于言表:“想人心不可欺,冤枉事天地知”,善良的人却被无辜处死:“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元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窦娥临死前的泣血控诉,这是一个人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但这也是当时社会下的必然。

戏剧的最后,窦娥以冤魂之身向父亲申冤:“三尺琼花骸骨掩,一腔热血练旗悬,岂独霜飞邹衍屈,今朝方表窦娥冤。”冤屈得以洗刷,鬼神之力功不可没。

二、鬼神文化对戏剧内容的影响

窦娥的故事在古代并不是个例,这种戏剧情节很能引起人们的共鸣。窦娥的苦痛经历,官府的腐败愚蠢都为后面的情节做了铺垫,而窦娥死前发下的三桩誓愿则让整个戏剧的紧张氛围一触即发,最后誓愿的实现,虽然超乎常理,但却是戏剧发展的必然,也使戏剧的发展达到了。

无论借助了各种形式,《窦娥冤》最根本的还是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思想的发扬。在封建社会中,老百姓可以申冤的渠道相当有限,《窦娥冤》借助“鬼神”这个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传达了民间的正义诉求,虽然颇具理想主义,但从文学的角度出发也无可厚非。[2]

然而,窦娥的三桩誓言是否真的能得以实现,却是中国文学界一直以来都在讨论的问题,很多学者对此都持否定态度。

冯沅君先生曾说:“三桩誓愿”一一应验“这种带有浪漫色彩的手法,乍看去颇快人意,动人心魄,细加寻味,便感到其中含有将斗争胜利托于神祗的消极因素。” [3]

如果说冯沅君先生的观点中仍带有对《窦娥冤》的赞同及肯定,那么李汉秋先生则是对其的完全否定:“冤魂告状”这样的“鬼戏”“无疑是封建性的糟粕,决不能把它当作精华加以颂扬”。[4]

那么,鬼神之力到底是不是封建糟粕呢?我很赞同马积高、黄钧先生的观点:“临刑三桩愿,鬼魂诉冤愁,是窦娥刚强性格的继续发展。窦娥的反抗,不因死亡而结束。……三个誓愿的应验是人定胜天的反映。这曲折地表达出作者对人民力量的认识和人民胜利前途的信心。” [5]

文学作品不能以古论今,关汉卿的安排固然有时代局限性,这是当时时代下的无奈之举。但窦娥誓愿的应验,并不单纯只是封建糟粕,更是借助鬼神形式表达的作者对于正义的诉求。借助不存在的超自然力量使冤屈得以伸张,达到控诉封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使善恶扬惩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应锦襄.中国鬼神文化与小说[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2]刘金亮.《窦娥冤》民俗文化解读[J].文学前沿,2009(1).

[3]冯沅君.怎样看待《窦娥冤》及其改编本[J].文学评论,1965(4).

古代文学评论范文第8篇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论;范畴;谓词;术语;概念;三位一体

范畴研究是中国古代文论研究的一项基础工作,一直为学界所重。1980年代中期以来,在大量具体范畴研究的基础上,很多学者开始尝试中国古代文论“范畴体系”的建构。[i]范畴体系研究乃是对古代文论范畴的一种整体把握,与范畴个案研究的一个明显区别在于,它需要研究者对“何为范畴”、“何为古代文论范畴”、“如何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等前提性问题有更为自觉的认识。在已有研究论著中,很多学者对“范畴”本身做了不同程度的辨析,问题涉及“范畴”一词的涵义以及“范畴”与“概念”、“术语”之间的关系等。从其用心看,研究者显然是希望将自己对古代文论范畴的研究建立在一个明晰、可靠的学理基础之上;但是从实际效果看,与其说解决了一些问题,不如说暴露了更多问题。沿着这些问题追溯下去便会发现,其根源正在于未能对“范畴”以及“范畴”与“概念”、“术语”的关系获得正确的理解。鉴于此,本文拟对“范畴”问题作一番追根溯源之论,以期能提示古代文论范畴研究走出无法确定其研究对象的困境。

一、“范畴”何谓:欲辨还乱的古代文论“范畴”

说到“范畴”一词的涵义,研究者经常会引用列宁的话加以解释,即范畴是“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ii]但是,一旦进入具体操作阶段,面对古代文论中历代累积起来的无数名词术语的时候,人们又大多心生疑惑:难道这么多名词都是古代文论范畴吗?难道这么多名词都需要我们联结到古代文论的体系之网中去吗?而人们的直觉反应往往是:这不太可能!于是由疑惑而生否定,人们便希望能够分清这些名词中哪些才是“真正”的文论范畴,哪些则不是。那么,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呢?那些不能归入文论范畴的词语又该称为什么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研究者引入了“概念”和“术语”,试图以“术语-概念-范畴”三分模式为框架,将“真正”的文论范畴甄别出来,而将剩下的文论词语分别划归“术语”和“概念”之内。

汪涌豪先生《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论》一书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的辨析在有关论著中颇有代表性。对于“范畴”与“概念”的关系,他认为,“范畴是比概念更高级的形式”,[iii]“概念是对各类事物性质和规律关系的反映,是关于一个对象的单一名言,而范畴则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名言,是关于一类对象的那种概念,它的外延比前者更宽,概括性更大,统摄一连串层次不同的概念,具有最普遍的认识意义。”[iv]并举例说明,“范畴指超越于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一些理性规定。譬如‘格律’之和谐、精整,‘结体’之遒劲、疏朗,这‘和谐’、‘精整’、‘遒劲’、‘疏朗’是概念、范畴,而‘格律’、‘结体’则不是。”[v]对“概念”与“术语”的关系,他认为,“术语是指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上述‘格律’、‘章法’属此,其情形正同‘色彩’之于绘画,‘飞白’之于书法。概念和范畴则不同,概念指那些反映事物属性的特殊称名,与术语一旦形成必能稳定下来不同,它有不断加强自己的冲动,它的规范现实的标准越精确,意味着思维对客体的理性抽象越精确。”[vi]据此他批评“有人将古代文学理论批评范畴作泛化处理,在确认‘道’、‘气’等本原性范畴,‘神思’、‘兴会’等创作论范畴,‘靡丽’、‘豪放’等风格论范畴之外,还将‘格律’、‘结字’、‘章法’、‘流别’、‘文风’等也定性为范畴,从而使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发展的线索,因此显得淆乱不清。”[vii]但是看过论者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不可谓不详细的分析,却很难让人有明朗、清晰之感。其中的很多论断乍看很像那么回事,倘若细究,则又显得游移不定。例如,论者认为“概念”是“关于一个对象的单一名言”,而“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名言”。后一句也许没有问题,但是说“概念”只与“一个对象”有关则明显与事实不符。现实中不仅有指称一个对象的概念(如“长城”、“故宫”等),更有不少概括很多对象的概念(如“人”、“马”等)。显然,以反映对象的“单一”和“普遍”作为区分“概念”和“范畴”的标准是很不可靠的。那么,如若以所反映对象普遍性程度的高低来区分“概念”和“范畴”又是否可行呢?这样做同样会面临诸如“究竟所反映对象的普遍性高到何种程度才是范畴,低到何种程度才是概念”之类的困惑。再如,论者认为“范畴”不应该是“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而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一些理性规定”,认为“格律”、“结体”等表示文章构成和创作技巧的名词仅仅是文论的“术语”,而只有那些表示“格律”、“结体”特征的词语如“和谐”、“精整”、“遒劲”、“疏朗”才是概念和范畴。这种说法问题更多:难道一门学科的专门术语就仅仅是那些“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名言?难道“格律”、“结体”是古代文论的“术语”,而“和谐”、“精整”等就不能是古代文论的“术语”?难道一个词语是“术语”的同时就不能是“概念”和“范畴”?反之,难道一个词语是“概念”和“范畴”的同时就不能是“术语”?而最令人疑惑的是,论者在这里反对把“章法”列为范畴,但是在该书后面论述古代文论范畴系列时,“章法”又被明确视为创作论范畴,而且与之一起被列入创作论范畴的还有“字法”、“句法”、“构思”等众多属于“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viii]这岂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

罗宗强先生对术语、概念和范畴关系的看法比较审慎。他认为解读古代文论范畴是“是一个难度很大的研究领域,哪些属于范畴,哪些只是一般的批评辞语?哪些是常用的、已经进入相对稳定的古文论系统,哪些只是用于一时,带着随意的性质?因了这些问题的不同认识,对于范畴的选择标准也就不同。有的学者已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理论的探讨,提出了一些意见。但要取得普遍的认同似尚须一个较长的讨论过程。例如,我们如果把‘奇’作为一个范畴,那么与之相类的‘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等就应该归入范畴之列;同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很大一部份,也都应该归入范畴之列。那么它们是不是范畴呢?要知道这类用语是很多的,多到可能有上百个,而且其中的不少是带着随意性的,并不普遍也不经常被使用。它们中的一部份,甚至只是某一位评论者在某一次的随意的评论中用过。他们在使用它的时候,既未作认真的概念内涵的严格界定,事后也未曾有意义连贯的使用。我们是称这一些为术语呢?还是称它们为概念?还是称它们为范畴呢?那么我们要在这些性质不易界定的术语、概念、范畴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呢?另外一些词语如‘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等,也有研究者把它们当成范畴。它们究竟是不是范畴?实在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或者我们可以把它们当作文论短语,当作一个完整的文学观点?面对古文论上的这些复杂现象,我们有时可以从纯粹理论上为‘范畴’一词下定义,来决定我们的研究对象。但一到具体问题,立刻就会遇到麻烦。正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有的研究者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常有不易驾驭之感。例如,同一部著作中对同一个词前称概念后称范畴,或者理论阐述时把概念与范畴区别开来,而具体论述时又把二者含糊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可以说,百年来的范畴研究,似是在一种概念尚模糊、理论认识尚未十分明晰的状态之下展开的。”[ix]

之所以将罗先生的这段原文照引,并非因为这段话提供了问题的答案,而是因为它指出了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中国近百年来几代人所做的古代文论范畴的现代研究,基本上“是在一种概念尚模糊、理论认识尚未十分明晰的状态之下展开的”。尽管罗先生本人也没有明确提出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的统一标准,但从他对学界有关古代文论范畴认识的模糊性的具体评述中,还是可以看出他的大致思路:第一,一个文论用语是否属于范畴应该与这个用语使用的普遍性有关;第二,古代文论用语应该根据其使用情况分为术语、概念和范畴,作为范畴的文论用语应该与作为术语和概念的文论用语有所区别;第三,还应该在古代文论中的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之间做出明确区分,同一个古代文论用语不宜既称为概念又称为范畴。罗宗强先生的观点与前述汪涌豪先生的看法大体相同,也反映了很多古代文论范畴研究者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看法,其核心是试图将古代文论用语明确划分为“术语”、“概念”和“范畴”三类而不相“混淆”。但是,论者自身的矛盾已经表明,这一试图消除古代文论范畴“混淆”的方法非但未能真正消除古代文论范畴的“混淆”,反而造成了更明显的混乱。

那么,走出困境的出路在哪里呢?

二、“范畴”探源:亚理士多德的“范畴论”

问题的症结恰在于研究者未能真正理清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区别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内涵的同时,也对其外延做出了过于机械的划分。

所谓术语(Term),诚如汪涌豪先生所说,是指“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也可称各门学科中的专门名词(广义的);而中国古代文论术语,当指中国古代文论这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或名词。由此可知,古代文论术语是针对古代文论这门学科而言的,指的是具有古代文论学科特点的那些名词;因此,确定有关论著中的某个用语是否属古代文论术语,主要是看这一用语是否具有古代文论学科的特点,也即是看这个用语是否是对有关文章问题的描述和规定。古代文论术语的这一基本特征,决定了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理应包括古人有关文章的起源(如“道”、“气”、“圣”等)、创作(“格律”、“结体”、“章法”)、文本(如“文质”、“意象”、“意境”、“神韵”、“和谐”、“精整”、等)、欣赏(如“知音”、“滋味”、“兴”等)、发展(如“通变”、“源流”、“体用”等)等各种问题的论述中所使用的众多词语。而且,所谓术语的“学科特点”并不意味着不同学科术语之间的对立,同一个用语既可以是此一学科的术语,也可以是彼一学科的术语,如“道”、“气”、“神”、“理”、“性”、“情”等,可以同时作为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古代文论的术语。正因此,确定古代文论术语的关键是根据这个词与古代文论学科的内在联系,而不是根据这个词与其他学科用语之间的外部关系。

概念(Concept)是关于某种事物的观念,表现为语言中的词。概念与词虽然有观念与符号之别,但二者是一里一表的关系,当我们思及某个概念时总是要想到某个词,而当我们说到某个词时,也总是意味着在表达某个概念。古代文论的概念是古人关于文章的观念,其具体表现即为古代文论中的描述、说明和规定文章的众多词语。这也就是说,并非古代文论著作中的所有词语都是古代文论的概念,前提条件是这个词必须表示有关文章的某种观念和思想。据此不难想像,古代文论的概念同样是非常丰富的,它应当包括古代文论中所有有关文章发生、发展、创作、构成、特征、接受等各个方面的观念,无论这个观念是主体的还是对象的,是整体的还是部分的,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

范畴(Category)与术语、概念一样都是西语译词,但较之术语和概念,范畴的涵义稍显复杂。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用语的“范畴”一词始于亚理士多德的《工具论·范畴篇》。在《范畴篇》中,亚理士多德把语言的表达形式分为“复合的”和“简单的”两种,复合的表达如“人跑”,“人得胜”,简单的表达如“人”、“跑”、“得胜”等。按照现在的说法,“复合的”表达相当于或长或短的句子,“简单的”表达则相当于词。亚理士多德又将“一切非复合词”(即“简单的表达”,也即词)分为“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和“遭受”10类,并举例说明:“实体,如人和马;数量,如‘两肘长’、‘三肘长’;性质,如‘白色的’、‘有教养的’;关系,如‘一半’、‘二倍’、‘大于’;地点,如‘在吕克昂’、‘在市场’;时间,如‘昨天’、‘去年’;姿态,如‘躺着’、‘坐着’;状况,如‘穿鞋的’、‘贯甲的’;活动,如‘分割’、‘点燃’;遭受,如‘被分割’、‘被点燃’。” [x]亚理士多德把这10类“非复合词”称之为10类κατηγοριαs,汉语把这个词翻译为“范畴”,取《尚书·洪范》“洪范九畴”中的“范”“畴”二字组合而成。“洪范九畴”中的“范”意为方式、方法,“畴”意为同类、类别,合为“范畴”有“方法的类型”之义。但是,作为“方法类型”的“范畴”一词主要反映的是由古希腊语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衍生而来的category(英语)一词的若干现代用义之一,严格地说,并不能准确传达出亚理士多德所使用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原初内涵。

Κατηγοριαs是亚理士多德在著《范畴篇》时自撰的一个词语,衍生自另一个非常普通的古希腊惯用语κατηγορειν。Κατηγορειν在古希腊语中意为“反对某人的言说”、“控诉”,其本身又由κατα与αγορενειν两个部分构成。Κατα是古希腊语中一个普通的介词,意为“使……向下”,αγορενειν意为证明或公开地说,合为κατηγορειν一词,便可表示“控诉”、“反对之语”等义。一般说来,“控诉”(κατηγορειν)总是意味着要运用言语对一个事物或一件事情的本来面目进行描述和说明,而这也应该是亚理士多德依此创造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基本用义。换言之,亚理士多德把表示“实体”、“性质”、“关系”、“数量”等10类词称为κατηγοριαs,即意在表明它们都是从某个方面描述、说明事物的词。亚理士多德在除κατηγοριαs之外,还经常使用与此相近的含有“肯定”、“说明”之义的κατηγορεισθαι一词,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他所造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主要用义。综合这些分析,亚理士多德在《范畴篇》使用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更适合译作“谓词”——“谓”意为说明,“谓词”即用于说明之词。[xi]

根据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基本内涵和亚理士多德对κατηγοριαs的具体论述,可以对其“范畴论”做出两个最基本的说明。第一,亚理士多德“范畴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即是广泛存在的所有的词(“一切非复合词”),这些词是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第二,根据词描述、说明事物的不同角度和层面,亚理士多德把所有的词归入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类,并把这10类词统一称为“谓词”(范畴)。因此第三,汉语学界所说的亚理士多德的“范畴论”实为“谓词论”,所谓10类“范畴”即10类“谓词”,也即10类说明事物之词。

分析至此,便接近了一个关键问题,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具体所指(即外延)究竟是什么?有一种观点认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仅仅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概念(词)。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可称为“谓词”(范畴)的概念(词)是十分有限的。但是,这种说法显然与亚理士多德的本义不符。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具体所指可以分三个层次来理解:首先,从其最直接的用意看,“谓词”(范畴)应是指包涵在这10类“谓词”(范畴)中的所有具体的词,也即用于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一切非复合词”。亚理士多德的逻辑其实很清楚:所有的词可以分为10类,这10类词即是10类“谓词”(范畴),因此其中的每个词也自然都是“谓词”(范畴)。详言之,每个词从其所在的“谓词”(范畴)类别看,可称为“某某谓词”(某某范畴);而从其所在的类都是“谓词”(范畴)的一类看,每个词又可以直接统称为“谓词”(范畴)。例如,我们一旦确定“黑”、“白”、“好”、“坏”等词属于“性质谓词”(性质范畴),那么它们也就毫无疑问地都是“谓词”(范畴)。“谓词”(范畴)与每个具体的词的关系乃是共名与个体的关系——共名总是适合于每一个个体,正如“人”这个共名可以用来泛称每一个具体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直接所指是极其广泛的,实际上包涵了所有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词。这一结论也许会让一些研究者颇感意外,但这又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本身即意为“用于说明之词”,而事实上又有哪一个词不是“用于说明(事物)”的?[xii]其次,既然“谓词”(范畴)的本义是指所有用于说明事物之词,那么据此可以认为那些表示各类“谓词”(范畴)名称的词本身如“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词也同样应该属于“谓词”(范畴)。具体地说,这10个词所说明的是第一层意义上的10类众多的具体“谓词”(范畴),例如,“人”、“两肘长”、“白”、“一倍”等词是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具体“谓词”(范畴),而“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等又是用来描述、说明“人”、“两肘长”、“白”、“一倍”等具体“谓词”(范畴)的“谓词”(范畴)。——这可以视为亚理士多德所说“谓词”(范畴)的第二层所指。沿着这一思路还可以追问:作为所有具体“谓词”(范畴)总名的“谓词”(范畴)本身是否也是一个“谓词”(范畴)?答案自然也是肯定的,因为“谓词”(范畴)这个词其实是对“一切非复合词”的一个总的描述和说明。——这可以视为亚理士多德所说“谓词”(范畴)的第三层所指。

如果说第一层次的具体所指是亚理士多德《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实谓”(即《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实际所指),那么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具体所指则是亚理士多德《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当谓”(即根据《范畴篇》之理,其“谓词”应当有的具体所指)。但无论是哪个层次的“谓词”(范畴),就其都是说明事物的“谓词”(范畴)而言,其间并没有根本差异。由此可见,根据亚理士多德“谓词论”(范畴论),语言中所有的词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说明某种事物的“谓词”(范畴)。

三、“范畴”涵义辨析及“范畴”、“概念”、“术语”关系另解

藉由对亚理士多德《范畴篇》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对其“范畴论”形成以下几点基本看法:第一,“范畴”实为“谓词”,即用于说明事物之词。这是“范畴”一词的原初内涵,也是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术语的“范畴”一词的基本涵义。认识到这一点可防止对“范畴”(category)一词不同用义的混淆。我们知道,在现代西语中,“范畴”一词经常用来表示某些基本的、明确区分的实体类别或概念类别。笔者暂未找到有关语言学资料,可以清楚地说明最初表示“说明事物之词”的“范畴”究竟是如何在现代西语中衍生出了“事物类别”(包括“概念类别”)这一流传甚广的用义,但是下面的这个推理应该有一定的道理。根据前文分析,在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篇》中,“范畴”一词是10类“非复合词”的共名,10类“非复合词”即10类“范畴”,或者说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包涵了10类“非复合词”;又因为词是概念的表现形式,所以也可以认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包涵了10类概念。但是在后人的理解中,“范畴”由表示“10种类别的概念”逐渐变成了表示“10种概念的类别”,这样“范畴”也就有了“概念的类别”之义。在“概念类别”这一用义的基础上再稍作引申,“范畴”便有了“事物类别”这一更广泛的用义。这一衍变过程可以示意如下:

各类“非复合词”——各类概念——概念类别——事物类别

可以看出,在“范畴”一词用义的整个衍变过程中,从表示“各类概念”到表示“概念类别”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有人可能认为,“范畴”表示“各类概念”与表示“概念类别”,其间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事实并非如此,二者表示的实际意义区别甚大:说“范畴”表示“各类概念”,表明这是用“概念”来说明、界定“范畴”,“范畴”与“概念”之间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表明“范畴”本身也是“概念”,最终要表现为具体的“概念”。这个意义上的“范畴”,其具体所指应该是各类概念中的所有具体的概念(词),如《范畴篇》中的“范畴”即应该是指“人”、“两肘长”、“白”、“一倍”等所有具体的词。但如果说“范畴”表示“概念类别”,则是用“类别”来界定、说明“范畴”,视“范畴”为一种“类别”。这种意义上的“范畴”,其具体所指则是这些概念的“类别”,而不是所有具体的概念。照此理解,《范畴篇》中的“范畴”就只能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等词所指称的10类“非复合词”的“类别”本身,而不是各类中所有具体的词——“词的类别”与“各类具体的词”的区别正如“人类”与“各类具体的人”的区别,其实质是类别与个体的区别,二者虽极易混淆却又绝不能混淆。

上述分析也表明,当人们不再把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理解为“各类概念”的共名而是理解为“概念类别”的共名时,其实已经背离了“范畴”一词的原初用义。但是在西语中,“范畴”一词的原初涵义与现代用义是并存的,学者一般也能够意识到二者之间的区别和适用语境。问题是,当我们组合成“范畴”这个汉语词把κατηγοριαs 以及其他语言中与之相应的category等词翻译为汉语时,却只能表达出这个词所表示的“概念类别”或“事物类别”这层用义,而将其对学科“范畴”研究而言极为重要的“谓词”这一本义遗落了。这一表意并不完整的翻译埋下了汉语学界学科范畴研究中乱象丛生的病根。正是在此基础上,人们开始了对各种学科理论范畴的具体所指的普遍误解,主要表现为仅仅把作为各类概念的名称的词当作“范畴”,同时把各类概念中的具体概念仅仅视为“概念”以便与其所理解的“范畴”区别开来。如认为亚理士多德《范畴篇》所说的“范畴”仅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作为10类词名称的词,而不是指这10类词中所包涵的“人”、“两肘长”、“白”、“一倍”等众多具体的词。论者并没有认识到,亚理士多德实际上是把“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这十类词称为“范畴”,而不是仅仅把“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这十个词称为“范畴”(当然,这十个词对其所说明的这十类词来说也是范畴,但这已经是另一个层面的范畴)。转贴于

第二,“范畴”作为说明事物之词总是针对其所说明的事物或事物的某个方面而言的,当一个词被用于说明某个事物或事物的某个方面时,这个词也就成了说明某个事物或事物某个方面的某类“范畴”中一个。如当我们用“相同”这个词说明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时,“相同”也就成了说明这两个事物关系的一个“关系范畴”。从原则上说,一切语言中的一切词都可用于说明事物,因此一切语言中的一切词在一定条件下都会成为“范畴”。“范畴”与词的这层关系,为我们提供了确定某个学科或某个理论的“范畴”的明确标准:所谓某个学科或某个理论的“范畴”,也就是所有用以从某个方面描述、说明这门学科或这一理论研究对象的词(概念)。这些词就其所描述、说明的研究对象的某个方面而言,可称为“某类范畴”;而就其所描述、说明的整个研究对象而言,又可统称为“某学科范畴”或“某理论范畴”。

第三,既然“范畴”即是用以从某个方面说明事物的词(概念),那么根据所说明事物的范围大小不同,作为“范畴”的词的数量也会有多少之异。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有关“范畴论”可以根据其所说明的事物范围的大小分为两个基本层次,即“一般范畴论”和“学科范畴论”。所谓“一般范畴论”就是关于说明所有事物的所有的词的理论。前述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篇》即属于这一层次的范畴论。《范畴篇》并不研究某一具体学科、具体理论的范畴,而是从超越具体学科和具体理论的最一般的层面,把语言中所有用于说明各种事物的词作为自己的考察对象,并在所有的词与作为整体存在的世间各种事物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这是一种关于范畴自身的“范畴论”,它虽然并不深入研究世界上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但一切事物却都是其观照的对象;虽然并不精心分析语言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的词,但所有的词却都是其关注的目标。作为“一般范畴论”,既然它所研究的是用于说明所有事物的所有的词,因此在它这里所有的词就是关于所有事物的范畴,词与范畴实现了完全的统一。亚理士多德又把所有的范畴分为10个基本的大类,这是对“一般范畴”更深入的说明。

所谓“学科范畴论”是指有关某一具体学科和某一具体理论的范畴的理论,诸如“哲学范畴论”、“社会学范畴论”、“诗学范畴论”等。“一般范畴论”与“学科范畴论”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范畴论”揭示的各种“学科范畴论”共同蕴涵的一般性规律,而各种“学科范畴论”则是一般性范畴规律的具体体现。“学科范畴论”与“一般范畴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范畴论”中的范畴说明的是语言所能反映的世界上的所有事物,而“学科范畴论”中的范畴说明的则是作为某一具体学科研究对象的某种或某类事物;前者的外延(在理论上)是泛指的、无限的,后者的外延则是特定的、有限的。

至此,我们已经对术语、概念、范畴三者作了必要的分析和比较。简言之,术语是指一门学科的专用名词,概念是指关于事物的观念,范畴则是指(从不同方面)说明某个事物的词(概念)。显然,如果单从内涵上看,三者具有各自的独特规定性;但是如果从某个特定学科的术语、概念、范畴三者的外延上看,就会出现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这个特定学科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在外延上是基本一致的。其中的道理并不深奥:作为这个特定学科专用名词的“术语”,实即是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种词语;而作为这一特定学科的“概念”,包涵了关于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个方面的观念,其表现形式也是那些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种词语;至于这一学科的“范畴”,同样是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这些词语。也即是说,同一个词,从其作为说明这个学科研究对象的一个用语来说,可称为这一学科的“术语”;从其所反映的有关这门学科研究对象的观念来说,则可称为这一学科的“概念”;而从其作为从某个方面说明这个学科研究对象的某类概念中的一个概念来说,又可称为这一学科的“范畴”。即以“韵味”这个词为例,它是中国古代文论学科的一个专用名词,因此可称为“古代文论术语”;它又反映了古人关于文学作品性质的一种观念,因此又可称为“古代文论概念”;它还是古代文论中用以说明文学作品性质的一类概念中的一个,因此还可称为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作品性质的范畴”。总之,在同一学科中,术语、概念和范畴是三位一体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实际上是对这一学科理论所包涵的、具有这一学科理论特点的、用于描述规定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有关词语的不同命名,表示的是同一个词在不同关系中的三种不同的身份。

当然,还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同一个词作为概念和作为范畴的区别。当我们称一个词为“概念”时,意在表明它反映的是某个事物或事物某个方面的观念,强调的是这个词与其反映的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当我们称这个词为“范畴”时,则意在表明它表示有关某个事物的各类概念中的一个具体概念,强调的是这个词(概念)在有关这个事物的所有概念所构成的概念系统中所处的层次和位置,也即是强调这个词(概念)与其所处的概念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走出古代文论范畴研究的困境

当我们理解了术语、概念和范畴之间的这层关系,重新回到中国古代文论范畴这个话题时,很多缠夹便能够厘清,许多误解便可以消除。首先,我们在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的具体所指时不会再陷入非此即彼的机械困境,而是遵循亦此亦彼的辨证思路。我们不必再为古代文论中的某个词语究竟是“术语”还是“概念”抑或是“范畴”大费其神,因为它既可以是术语,也可以是概念或范畴。如前引汪涌豪先生所举“章法”一词,本是术语、概念、范畴三位一体,论者的错误并不在于既称其为术语(前),又称其为范畴(后),而在于一面坚持对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作机械划分,一面在具体研究中又无法严格遵循这一划分。这一自相矛盾恰恰说明,在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之间进行机械划分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其次,我们也不必再因为误解范畴的“普遍性”而陷于对“哪些古代文论用语是普遍使用的范畴,哪些古代文论用语仅仅是随意性使用的概念”之类问题的困惑。确定某个概念是否属于范畴,其标准并不是看这个概念的使用是普遍还是随意,而是根据这个概念是否是从某个方面对有关研究对象(实体)的规定和说明。根据这个标准,无论是使用极广的“赋”、“比”、“兴”、“意境”、“意象”、“境”、“气”、“风骨”等,还是使用范围较小、时间较短的概念,甚至只是个别人使用的概念(如扬雄论文所用的“元”、“妙”、“包”、“要”、“文”,明唐顺之论文所说的“丹头”等[xiii]),从有关文章的某个类别的概念来看都可以称为古代文论的范畴(如扬雄所说“元”、“妙”、“包”、“要”、“文”等是说明文章特征的范畴,唐顺之所说的“丹头”是说明文章构成的范畴)。学界因循的根据概念使用的普遍性确定何者为范畴的做法,不惟与概念和范畴的辩证关系不合,亦且带有很强的经验性,以至于反复陷入其本来要竭力避免的随意性。第三,不至于再将不同范畴层次间的区分与概念和范畴的区分相互混淆。如薛富兴先生曾在《关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体系》一文称:“范畴是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勾勒该学科基本轮廓的核心概念,是一门学科的骨架。反映每一门学科体系的范畴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但每一个范畴却可以有不同的概念表达形式。”[xiv]其实“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勾勒该学科基本轮廓的核心概念,是一门学科的骨架”以及“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云云,说的并不是一门学科所有范畴的特征,而应该是这门学科的“基本范畴”或“重要范畴”的特征。而一门学科中除了这些基本范畴和重要范畴外,还有大量的“非基本范畴”和“次要范畴”,这些范畴却并不一定要“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也不必“是一门学科的骨架”,其数量也不是“十分有限”,而应该是“十分丰富”的。例如,在他所举的“味”与“滋味”、“韵味”、“兴味”等文论名词中,并不能因为“味”是“滋味”、“韵味”、“兴味”等概念的共名,就认为只有“味”是“范畴”,而“滋味”、“韵味”、“兴味”等就只是“概念”。一个恰当的说法是:“味”是一个文章鉴赏范畴,而“滋味”、“韵味”、“兴味”等则属于文章鉴赏范畴中的“味”一类范畴。在古代文论范畴中,“味”所处的范畴层次可能稍高一点,而“滋味”、“韵味”、“兴味”等所处的范畴层次可能稍低一点,但这却并不等同于范畴与概念的区别。事实上,如果仅仅根据“味”与其所表示的某个文章鉴赏观念的关系,那么“味”一样可称为“概念”;而如果着眼于“滋味”、“韵味”、“兴味”等与有关文章鉴赏的这类概念的关系,那么它们同样可以称为“范畴”。[xv]

理解了术语、概念和范畴之间的这层关系,前引罗宗强先生的一系列疑问也便可以得到解释。如问:“我们如果把‘奇’作为一个范畴,那么与之相类的‘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等就应该归入范畴之列;同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很大一部份,也都应该归入范畴之列。那么它们是不是范畴呢?要知道这类用语是很多的,多到可能有上百个,而且其中的不少是带着随意性的,并不普遍也不经常被使用。它们中的一部份,甚至只是某一位评论者在某一次的随意的评论中用过。”本文的回答是:“奇”与“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都毫无例外是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所说的那些词语也同样应该归入古代文论范畴之列;不论这类用语多到何种程度,也不论其使用带着多大的随意性和不普遍,按理都应该是古代文论的范畴。只要是古人从某个方面描述、规定文章的词语,都属于某种类型的古代文论范畴(罗宗强先生列举的这些用语属于“文章特征范畴”或“文章风格范畴”)。又问:“我们是称这一些为术语呢?还是称它们为概念?还是称它们为范畴呢?那么我们要在这些性质不易界定的术语、概念、范畴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呢?”本文的回答是:我们既可以称这些词为“术语”,也可以称这些词为“概念”和“范畴”。由于这些词都可以称为范畴,所以也就不必在它们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我们要做的是确定哪些范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哪些范畴作为次要研究对象。至于罗宗强先生所说的“同一部著作中对同一个词前称概念后称范畴,或者理论阐述时把概念与范畴区别开来,而具体论述时又把二者含糊放在一起”这种现象,恰恰是同一学科理论中概念与范畴的外延重合关系的真实反映。同一个文论词语,当研究者为了强调它所反映的某个文章观念时,往往会不自觉地称之为“概念”,而当研究者为了强调它与关于文章的概念系统中的某一类概念的关系时,往往又会很自然地称之为“范畴”。因此,说“任何范畴必须是概念”当然没错,但是说“并非所有的概念都是范畴”则要作具体分析:如果这是一些孤立的概念当然不是范畴,但如果这些概念都是某个学科理论中的概念,都是从不同方面对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规定和说明,那么则应该都属于这一学科的某类范畴。

罗宗强先生的另一个问题也很有意义,即“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究竟是不是范畴的问题。他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根据亚理士多德的理解,范畴应该是“非复合词”(即词),而不应是“复合的”语言表达(即句子)。“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显然并不是词语(罗宗强先生称之为“词语”是不准确的),而是短句(与亚理士多德所说的“人得胜”这一复合语属于同一类表达形式),因此不能称之为古代文论范畴——恰当的说法是“古代文论命题”。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之间关系的误解,不仅存在于中国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也同样存在于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研究中;甚至可以说前者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的误解,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到了后者的影响。这里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张岱年先生的《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范畴要论》这部著作。在该书中,张岱年先生对名词、概念、范畴做出了明确区分:“名词、概念、范畴三者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别性。表示普遍存在或表示事物类型的名词可称为概念,如物、马等等。而表示一个人或某一物的名词不能叫做概念,如一个人的姓名称号或某一历史事件的名称等等都不是概念。在概念之中,有些可以称为范畴,有些不是范畴。简单说来,表示存在的统一性、普遍联系和普遍准则的可以称为范畴,而一些常识性的概念如山、水、日、月、牛、马等等,不能叫做范畴。”[xvi]张岱年先生所理解的三者的关系是一种逐层包含的关系,即名词包含概念,概念又包含范畴。从外延上来看,名词的外延最大,概念的外延次之,范畴的外延最小。但是,张岱年先生的这种区分并没有足够的学理根据:如为什么只能称表示一类事物的名词为概念,而不能称为表示某个特定事物的名词为概念?事实上所有的名词都应该表示概念(亚理士多德甚至把表示“第一实体”——即不可再分的单个事物——的词归为“实体范畴”)。又如:为什么说那些“常识性的概念”如山、水、日、月、牛、马等不能叫做范畴?而在亚理士多德所划分的10类范畴中,就有一类专指“人”、“牛”、“马”、“动物”等概念(词)。亚理士多德把这类范畴称为“实体范畴”,而且是所有10类范畴中的核心范畴。

张岱年先生又根据上述思路对中国古代哲学用语做出了更具体的划分。他认为:“凡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例如墨子所讲的‘三表’,在墨家思想中是很重要的,但没有被别的学派接受,墨家灭绝之后,‘三表’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了。公孙龙所谓‘指’是他一家的一个独创的概念,也没有成为一个普遍的承认的范畴。还有些概念,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颇为流行,但后来销声匿迹了,例如‘玄冥’、‘独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颇为流行,唐宋以后则无人采用,因而也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又有个别的思想家,喜欢自造生词,如扬雄在《太玄》中仿照《周易》‘元亨利贞’而独创的所谓“冈、直、蒙、酋”,只能算作个人的用语,不能列为范畴。”但他接着又说:“但是,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些独创性的概念,虽然没有普遍流行,却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某一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所以仍可称为哲学范畴。例如张载所谓‘能’(《正蒙·乾称》:‘屈申动静终始之能’)、方以智所谓‘反因’(《东西均·反因》),似乎都可以列入古代哲学的范畴。”[xvii]前后两段对比,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根据所谓“普遍性”和“流行性”这一模糊的、经验的标准来确定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所带来的随机性和矛盾性。前面说“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后面又认为有些思想家独创的、没有普遍流行的概念“仍可称为哲学范畴”;前面判断范畴的标准是概念使用的普遍性和流行性,后面判断范畴的标准则又变成了“较高的理论价值”。再有,说“凡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又说“玄冥”、“独化”“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那么这些没有“普遍意义”的范畴究竟是不是范畴?根据一般逻辑,没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当然还是范畴;但根据论者确定范畴的标准,似乎又不能算是真正的范畴。另外,如果因为“玄冥”、“独化”在唐宋以后无人采用便不能算是范畴,那么古代很多哲学用语现在都已经不再被采用,这岂不是说它们都不能算是范畴吗?种种矛盾说明,根据所谓概念使用的普遍性和流行性来确定何者是范畴,实际上是走进了一个永远无法自圆其说的怪圈,只能左支右绌,平添各种混乱。

普遍性可以作为区分普遍范畴和非普遍范畴的标准,流行性可以作为区分流行范畴与非流行范畴的标准,理论价值可以作为区分理论价值较高的范畴和理论价值较低的范畴的标准,但是它们都不能作为区分范畴和非范畴的标准。确定某个理论的范畴的标准只能是概念(词)与有关某个实体的概念系统中的某类概念的关系。具体地说,首先是看这个名词(广义的)是否是对这一理论所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规定。这是确定范畴的最基本的标准,一个词只要是对有关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规定,即使暂时不知道它究竟属于其中的哪个类别的概念,仍然可以肯定它是关于这个研究对象的理论的范畴。其次是看这个词属于有关研究对象的概念中的哪个类型。这一步是为了对这个范畴获得更具体的认识。范畴分类的角度和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分别做出不同的划分。概言之,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词,都可以称为有关某个研究对象(实体)的某类范畴;这与其使用人数的多少无关,与其使用时间的长短无关,也与其理论价值的高低无关。

总之,术语、概念和范畴虽然内涵有别,但就某个特定的学科理论而言,其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是完全相同的。一旦理清了这层关系,我们在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便可以挣脱很多近似于“作茧自缚”的限制和拘束,并克服由此带来的种种方法和视野上的缺陷,使得对古代文论范畴进行最为广泛、最为完整的把握成为可能。理清了这层关系,我们便不必再犹疑、困惑于究竟哪些概念(词)才是古代文论范畴之类的问题,而是把更多的心思用于区分古代文论范畴的类型与层级,辨析各类范畴之间的内在关联,分析各种范畴的基本内涵,探析各种范畴的历史源流等。当然,这已经是下一步的研究任务了。

[i] 有关古代文论范畴体系研究的主要论文有:彭修银的《关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系统化的几个问题》(《人文杂志》1992年第4期),党圣元的《中国古代文论范畴研究方法论管见》(《文艺研究》1996年第2期)、《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和体系》(《文学评论》1997年第1期)和《传统文论范畴体系之现代阐释及其方法论问题》(《文艺研究》1998年第3期),蒲震元的《从范畴研究到体系研究》(《文艺研究》1997年第2期),姜开成的《论“意象”可以成为文艺学的核心范畴》(《浙江学刊》1997年第4期),薛富兴的《关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体系》(《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李凯的《古代文论范畴研究方法论再探》(《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牛月明的《中国文论话语的元范畴臆探》(《文史哲》2001年第3期)等。研究专著有陈良运的《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詹福瑞的《中古文学理论范畴》(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蔡钟翔主编的《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丛书》(先后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现已出版10余种),汪涌豪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等。

[ii] 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0页。

[i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iv]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v]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v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v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vi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4-570页。

[ix] 罗宗强:《二十世纪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之回顾》,见《20世纪中国学术文存·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罗宗强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此文为该书序言。

[x] 参考《工具论·范畴篇》,秦典华译,《亚理士多德全集》第一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引用时略有改动。

[xi] 邓晓芒在译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时,把德语中的pradikamente一词译为“云谓关系”,表明译者注意到了该词源自的古希腊语κατηγοριαs的原初用义。见《纯粹理性批判》,康德著,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xii] 从《范畴篇》的具体表述也可明确看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的直接具体所指乃是各类“范畴”中的具体的词。如称:“‘相同’、‘不同’、‘相等’、‘不等’都可以使用‘更多’或‘更少’这样的字眼。这些词都属于关系范畴。”(《工具论·范畴篇》,秦典华译,《亚理士多德全集》第一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这句话清楚地表明,亚理士多德是把“相同”、“不同”、“相等”、“不等”这些具体的词称为“关系范畴”的。依此类推,被称为“实体范畴”、“数量范畴”等各种“范畴”的也应该是包涵其中的具体的词。统言之,这些具体的词即一个个“范畴”。

[xiii] 扬雄语见《渊鉴类函·文章》引扬雄《法言》逸文。原文为“圣人之文,其隩也有五,曰元,曰妙,曰包,曰要,曰文。”又言:“幽深之谓元,理微谓之妙,数博谓之包,辞约谓之要,章成谓之文。”唐顺之语见明万士和《二妙集序》引。以上材料均见《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汪涌豪著,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xiv] 薛富兴:《关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体系》,《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

[xv] 薛富兴:《关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体系》,《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