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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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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监理;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一、监理造价控制内容、依据

做好施工阶段监理造价控制,首先要了解国家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造价控制职责。

在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第7章工程造价控制中,赋予监理工程师三项职责: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在已经颁布即将于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赋予监理工程师如下工程造价控制职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在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供业主选择的条款有: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可见监理造价控制的内容在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变化,内容从全面的接入到非常清晰的界定,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三项工作:

1、负责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请(独占计量权,兼有支付权);

2、负责审核签署工程变更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完成验收并计量(变更知情权);

3、负责工程的结算款的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支付权)。

看来在工程建设各环节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造价咨询范畴的工作,诸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报价、清标、材料询价审核等已经完全从监理造价控制职责中剥离出去,只剩下与工程技术和管理密切相关的必需的三项基本工作。

二、监理造价控制模式及分工:

明确了监理造价控制的基本工作后,如何更好的实施监理造价控制工作就是监理人员要面对的课题。下面以自身的工作经验谈谈监理造价控制的模式和分工。传统的做法上,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派驻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工程实施中全程驻场开展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这种模式虽然总监具有人员管理权,具有能直接向造价人员下达工作指令的优点,但受到人员成本、人员工作经验、专业特长及工作量多少等因素的制约,传统的造价控制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建设单位对造价控制的需要,从而不能适应工程监理工作需要。主要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各阶段,造价人员工作量不均衡,甚至偏少,但工资成本高,工程项目安排兼职造价人员的情况比较普遍,这样造成人员对每个项目都不熟悉,无法较好的完成项目造价控制工作。加之长期的现场工作,造价人员经历的工程数量不足,工程经验积累少,不利于造价人员业务提高和经验积累。为了更好地解决好这些问题,越来越多的监理企业对监理项目造价控制工作进行了分解,即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计量。项目总监审批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变更审核及竣工结算款审核均交由公司造价团队完成。逐步将工程监理业务板块的造价控制工作分解到公司层面负责,形成公司后台造价团队支持现场造价控制的模式。这相当于监理项目部在造价咨询方面工作绝大部分由公司造价职能部门承担,在造价控制方面形成由直线制组织结构演变成职能制形式,实现了职能分工和优势互补,控制了支付风险,比较专业、高效的完成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我司多年来就是采用“两层次审核”的解决方案履行造价控制职能。

首先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在熟悉施工合同及图纸技术上,掌握计量原则,按期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同时要求项目总监必须了解并掌握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熟悉施工单位投标商务文件,能将工程设计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描述”有机联系起来思考工程造价问题。从而将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申请审批工作直接下放给项目总监负责,公司仅建立台账备案。

其次对于工程变更文件的审核,包括工程量的计算及计价,在收集到支持性资料(施工合同、变更文件、价格确认单等)后,转交公司造价部审核,充分利用公司人员、软件、价格数据库资源优势,提出审核意见及成果。

其三对于竣工结算款审核,根据监理规范要求,由公司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转项目总监批准。但是如果业主在监理合同中约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竣工结算的实质性审核,则需补充签订监理合同或协议,支付竣工结算审计酬金。

三、监理造价控制流程

工程量计量流程:施工单位按月申请工程量计量监理工程师在质量验收合格基础上计量签署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建立台账并报公司备案。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投标商务文件审核量、价项目总监审核批准,报公司备案建立台账。

工程变更审核流程:项目总监签署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计价文件报监理驻地监理按月报公司造价部审核公司造价部按期审核完成转项目总监批准。

工程结算款审核流程: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文件报监理驻地监理转公司造价部审核公司造价部程序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转项目总监批准报业主办理。

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款审核需收集的支持资料: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签证等)、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变更计价文件及电子版、盖章的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投标商务文件及电子版、工程竣工图及电子版。

四、监理造价控制要点及案例

做好监理造价控制工作,不仅要求项目监理团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

专业技能主要体现在:

⑴、熟悉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通过合同了解业主委托的造价控制内容及与有关造价的条款,评价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对造价的影响。

⑵、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的熟悉,要看得懂、会使用投标商务文件,结合设计图纸和商务文件内容范围管理工程。

⑶、通过对造价规则的了解,在签署工程变更文件时,掌握变更文件的描述深度,将主要的技术经济参数以文字和附图的形式提供给造价人员。

工程建设各阶段和各项工作均有风险,造价控制亦然,不管是“造价确定”阶段,还是“造价控制”阶段。树立工程造价控制风险观念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可或缺能力。具体为:

⑴、业主在监理合同中的对造价控制的约定十分重要,业主是否约定由监理单位做造价控制?具体做到什么程度或深度?总监及监理人员要清晰的了解职责。

⑵、在承担造价工作时,首先要界定是哪个阶段工作?如果是“造价确定”,应还原到招投标阶段,应归属监理造价咨询范畴。如果是“造价控制”,应归属监理造价控制范围。

⑶、工程款支付要有明确的依据和支持文件,养成支付必须有可靠依据的良好习惯,不仅要看总承包施工合同,还要核查专业分包文件。额外支付必须有业主的书面指令。

⑷、工程结算文件审核的深度必须明确,要界定上完整的、合规性审核?还是核量、认价性的实质性审核?

案例一:某项目业主使用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招标,工程开工后施工图纸到位,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对施工图纸工程量进行计算比较。但是项目总监考虑与业主的关系,同意进行核量。造成监理造价控制工作重点严重偏离。此例其实已经超过了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

案例二:某项目总承包合同价中的暂估价专业分包和暂估价材料,因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规定,总包单位未组织招标采购,经总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分包及材料供应商报价,通过业主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报价审核。这就是典型的将招投标阶段工作顺延到施工阶段的案例。解决的方向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合同价;二是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报价进行审核,提供参考合同价。合同价的确定上造价咨询范围工作。包含合同价概算才是监理造价控制的目标和工作对象。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2篇

一、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程价款结算凭证不规范。按规定工程承包合同在签订时需工商管理部门等合同监管部门公证签章,由于单位中对合同规范意识不强,而忽略了合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要求建设单位凭有效的预收工程款票据、工程进度表及工程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按规定工程进度审查表必须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及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认真验证、审核,在实际过程中有些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进度表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实际的施工工程量,甚至工程进度表没有监理及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2)会计核算不能准确反映施工进度。从目前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看,大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既负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又兼管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很容易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同起来。其次,多数基建财务人员只停留在会计核算中,普遍缺乏对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参与不多,以致在工程款拨付时处于被动地位。

(3)超范围列支、挪用工程款。基本建设资金是专项用于某一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从某种意义来说,凡是用于为完成此项工程合理的耗费,都能列入此项建设项目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文件都没有明确规定为完成此项工作人工费的开支渠道,有些单位为了使人工费支出“名正言顺”,申请成立临时机构,有的单位为了开支人工费甚至虚开发票。某些建设单位把自身运作的成本费用如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管费。有的单位虚报材料、巧立名目套取国家资金。

(4)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随意性较大。在工程价款结算时不按合同规定执行,超合同部分手续不完善,无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补充合同;支付手续中只有施工方签字,无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工程价款结算无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作为依据;变更初始设计手续不规范,个别单位不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建设项目。个别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变更了初始设计,但账面反映和初设设计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反映真实的工程施工情况。

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完善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首先,加大会计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加强《会计法》和其他会计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形式,多渠道宣传会计法规。其次,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可以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第三,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财务人员除了掌握足够的会计知识外,还要充分了解项目概算、工程预(结)算、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及相关知识,提高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水平。

(2)明确支付比例,规范支付程序。首先,要重点审核预付工程款的比例、标准是否合理合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

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其次,支付工程款时,支付凭证必须提供齐全,如工程进度审计证明、工程质量证明、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书等。第三,支付程序规范化,如分段工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拨款申请,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对分段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质量合格,工程进度符合时间要求,分别签署同意支付进度工程款意见,共同审核,严格按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3篇

在现行体制下,基建项目投资的内部控制已不仅仅指基建财务内部控制,还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物资内部控制以及内部审计等,因此,高校应建立以基建财务内部控制为核心,基建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物资内部控制为重点,纪检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实时监控的基建投资内部控制体系,应设置常设机构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项目特点确定项目管理模式,结合学校组织机构运行的特点,建立该模式下的项目管理架构,赋予该架构下相关单位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基建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例如,我校2006年进行的新校区建设采用代建制模式进行管理,因以型CM模式为基础,代建单位不具备项目法人资格,在随后确定的组织架构中,学校将代建公司纳入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体系,接受学校扩建工程领导小组的指挥,成为学校扩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与投资控制体系的一个关键环节,在相关费用审批、采用材料审批、工程资金拨付、合同协议会签、工程变更审批等方面具有审核及建议权,使代建公司的权利与责任相匹配,同时在学校、代建、监理、总包等单位之间建立了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工程风险预警机制顺利启动,基建财务控制和基建工程管理控制并行,使财务管理人员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能够统筹好基建财务管理与基建工程的关系,科学地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建工作流程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对基建项目投资进行科学、规范、高效控制的保证,是内部控制能够良好运行的前提,因此,高校需要从基建投资控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制定基建财务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制度及与其相关的制度,并根据高校的内部环境变化,不断地改进完善制度,以此来规范我们的工作流程,达到最终控制投资的目的。我校先后出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对基建工程招标实行公开的实施办法》、《基建资金管理制度》和《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在基建工作中逐步形成一系列严谨的内部控制流程,主要包括:基建工程前期规划设计程序(前期规划设计流程图见第156页),基建资金付款审批程序,工程预决算审批程序,基建项目招标工作程序,基建设备、材料采购工作程序,工程变更审批程序等,在基建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强化授权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控制与预算控制,通过基建各环节活动的控制完善基建项目投资内部控制内容。以学校对工程变更授权审批控制为例,学校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重大变更在监理工程师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专家对工程变更进行论证,形成初步意见后联同变更预算报学校审核,经研究批准后再行实施,一般性工程变更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初步审核意见一致后,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再以新校区扩建工程款支付控制为例,在学校扩建工程管理规定中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和审批内容与权限做出专项规定,由总包公司依据完工工程量提出申请———填制扩建工程资金拨付审批表,经监理公司、代建公司、学校先后审核并签署意见,财务部门依据施工合同、会签单等的约定,按照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支付。

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重点控制基建项目投资高危领域

内审部门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实时的、全过程的审计与监督,避免采用传统的结算审计方法等进行事后审计,可依据项目规模或资金来源不同,分别采取内审、外审或内外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对整个建设过程的经济活动进行动态跟踪控制,加大高校内审的监督力度,积极化解各种风险,使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都置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对基建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我校不仅制定《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使基建审计工作有章可循,重视基建投资高危领域的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比如在基建招标工作中积极引入法律调查机制,由纪检和审计部门到检查院调查中标单位有无诸如商业贿赂等方面记录,经学校审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将内审监督落到实处。

高校基建投资控制的薄弱环节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4篇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补充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中标通知书

附件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附件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附件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附件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

检测结果:_________(报告书)

附件6 保修合同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5篇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建设资金)是指用于纳入中央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县际及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或改造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拨款、交通规费、银行贷款等各种来源的资金。

第三条建设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开支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上级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含项目业主,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第二章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建设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方式。交通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定使用建设资金,采取“一级管一级”的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方式。

第七条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管理单位要做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项拨付;建设单位要做到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管理、使用建设资金的单位,应设置财会部门,由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管理建设资金。

第九条建设资金的一切收付,必须通过财会部门进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资金前,应根据本办法和国家、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对各类资金的到位规定及时划拨建设资金。

第十二条管理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划拨建设资金:

(一)计划外工程;

(二)超过批复工程概预算;

(三)擅自改变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有重大缺陷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第十三条对于使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建设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村公路建设款,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二)国债资金按照国家关于国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的征地拆迁费。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支付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工程、计划等业务部门应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对结算凭证(发票、收据、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其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后再交给业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协议,对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支付的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三)根据业务和财务部门的同意支付审核意见,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四)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的同意支付签批意见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领导不得签批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

(二)计划外工程;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的;

(六)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七)原始凭证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预留质保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合同支付剩余质保金。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支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造价。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章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财务公开,由建设单位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编、审批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支出计划、预算和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及时划拨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安排(包括年度计划、预算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核、编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分析报告;

(七)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已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满足工程需要。

第二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建设资金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筹集的资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规定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资金支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凭证账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6篇

【关键词】大型;矿建项目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1 前言

建设方扩矿建的项目一般都具有项目的管理难度大、涉及的社会关系十分复杂、地形地质的条件很差、专业的范围较广、建设期长和投资大等特点。所以,构建规范、合理、科学的综合协调机制,可以有效的使项目群的管理得到强化,使项目群的建设更为协调、有序和高效的发展。

2 项目群的管理方式和职能

2.1 项目群的管理方式

为了更好的使项目群的工作节点不出现任何差错,项目指挥部应该结合关键的路径方法和评审技术对项目群做好计划,以便更加有效和直观的管理项目群。在制定相关管理方式的同时,必须有效的结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增强执行项目的力度,协调指挥,保证项目能够规范运行。

2.2 项目群的管理职能

为了使项目群的开采管理有序和合规合法,项目指挥部必须对项目群进行有效的系统管理、控制、协调、组织和计划,有效的负责好公司的内部资源,在项目群的爆破、电力、消防、水保、环评、相关安评和报批等开展好相关的行业审批,协调的处理好在一定范围的土地、农民问题、地方关系和林地征用等问题,协调好项目群的交付使用、验收、监理、施工、设计、可研和规划相关工作;有效的管理好项目群的合同,管理投资的信息、进度监督、质量等相关工作。

3 矿建项目群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

3.1 对外的综合协调机制

项目的指挥部是建设方的主要代表,所以项目指挥部必须报做好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和醒目设立等工作,因为它们是实施项目的重要前提[2]。有效的开展技术力量和公司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项目的建设程序,进行分工协作和统一筹划,依次完成县、地、省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批。并且,适当的奖励能够有效配合开展工作的人员以及单位,促进项目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和按程序的建设。

3.2 社会关系协调机制

在实施项目群的每一个子项目的时候,需要征用林木采伐和山地,大概的境界范围是110.7hm2,开采的过程中农民的利益会涉及其中,项目指挥部必须实事求是,照顾到弱势群体,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而对于需要搬迁的村民,公司应该为他们选择地段,投资建设新农村,体现公司对地方扶持的责任。

3.3 设计审查协调机制

在初步设计项目群,设计施工图纸的初步阶段,指挥部应该征求大部分人的意见,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的技术人员必须要对设计的文件认真审查,给予一定的意见,使得文件的实施更为切合实际。之后,还可以邀请国内的一些著名专家对项目的文件进行把关,经过审查后的文件才可以成为后期施工和公开招标的正式依据。

3.4 项目合同的管理

项目群下面的子项目的造价一般都是非常高的,多可以达到几亿元,最少也会达到几百万元。所以,公司在管理合同方面应该公开招标,按项目性质和时间顺序中标监理单位、施工和设计。项目指挥部应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部的相关文本,和中标单位签订好监理、施工和设计的合同书。在合同中,要特别注意项目的总造价、进度、安全和质量等相关问题,明确两方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共同努力,各司其职,保证目标计划的实现。

4 对内的协调机制

4.1 项目群的范围管理

项目指挥部必须履行自身的职责和职能,界定好项目群所关系到得工作联系、技术和管理范围,积极配合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和组织职能。在工作当中必须尊重每一个部门所要尽的职责,防止管理混乱、各自为政的局面发生,又要讲大局、讲协作,多支持、多理解、多沟通,与大家达成共识,最好是将项目的管理中存在的人为因素的风险度降到最低。项目的效果优劣与成功与否,和个人的管理水平、能力还有素质是紧密联系的,只有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和凝心聚力,才可以有效的保证项目群能够顺利实施。

4.2 项目群的进度管理

项目群的子项目都有着不同的特点,所以项目指挥部和监理方还有施工方应该协调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影响,编制好项目群的施工进度的计划图,使得项目计划在实施中更有可操作性、更为合理。更贴切实际[3]。在确定计划之后,合同的签订各方必须遵守合同,违约的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受到处罚。监理方需执行监督的职责,施工方必须阻止实施,建设方则需做好考核进度的工作,每一方都应强化管理,齐心协力,保证整体的项目群和每一个子项目能够跟进计划的进度。

4.3 项目群的质量安全管理

项目指挥部应该和每一个子项目的施工方签订安全保证的责任书和质量保证的责任书,使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更为明确,建立项目的控制制度、保证和工程质量,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工程质量,并且检查和监测设备的质量,避免因为设备质量而发生事故。

4.4 项目群的投资管理

项目指挥部在和施工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明确提出。在施工方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项目指挥不必把项目款一次性付清,等到项目竣工并且验收之后,项目指挥部应该把95%的资金支付给施工方,而剩下的5%,则可以作为保证质量的资金,如果在使用一年之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就必须付清全部的工程款。在付款的过程汇总,相关部门和指挥部必须签字确认,办完全部的手续后才可办理。指挥部还应实时的掌握子项目的造价和工期,管理好投资控制盒投资预警。

4.5 项目群的沟通管理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子项目很容易因为水平作业或者是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所以,指挥部可以会议纪要、项目检查和项目的调度例会等形式,听取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的建议和意见,多方协调、沟通,解决农民干扰、地形地质的条件变化、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等因素。调动每一方面的积极因素,使项目能够高效的运行。

5 结语

大型的矿建项目群的管理中,应当建立有效、合理、科学的一个综合协调机制,保证项目群能够积极有效的运转,不同项目的承包和发包方式,相对于施工方和建设方来说,都有着不同的协调机制,积极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可以积极推动项目群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侯煜.大型矿建项目群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J].中国钼业,2012(29).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项目审批程序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界定。本意见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性融资、利用国债资金、上级拨款和补助资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立项审批。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县政府申请,待县政府批复后,再向县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县住建、国土、环保、海渔、财政、科技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资金审查意见、地震安全性评价或地震设防审核意见。

(三)可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按照项目投资额大小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由县发改部门负责审批。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200万元以下、建设内容相对简单,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项目简介。项目单位依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改等项目审批部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简介时,需附县政府批复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资金审查、节能审查、招标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或地震设防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发改部门负责组织论证(重大项目需邀请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后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发改部门按相关程序批复。审批权限属上级机关的,由发改部门负责向上级机关上报。

(四)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批。经县发改部门批复可研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通过设计方案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编制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初步设计审查由县住建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概算由县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建设、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审查后批准。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1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项目单位向县发改部门申请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分别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六)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海渔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加强衔接与配合,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项目,发改部门不得予以审批。对于未取得审批手续的项目,住建、国土、环保、海渔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到原批复机关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需上报国家、省、市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办理。

二、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

(七)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应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业主单位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编制项目招标方案,报县发改部门核准。凡未经发改部门核准招投标方式、范围及组织形式的项目,不得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组织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施工许可。

(八)项目公开招标由项目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择招标机构组织实施,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工程招标必须由县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做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必须由县监察、财政等部门审核把关。县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九)对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上述标的额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县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建设等部门参与监督下,按照《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县政府同意没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的零星施工项目,结算造价原则要按定额造价降5%的系数。

三、完善项目预决算和资金管理

(十)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预算审批制度。项目预算应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财政部门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经审查批准的工程概、预算下达支出预算。项目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项目业主单位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备案。

(十一)加强项目决算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供建设项目决算书,将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决算资料送交县财政部门进行造价评审。项目实施的隐蔽工程必须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必须经项目建设批准部门、设计部门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方可施工。对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编制、审批手续和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预留的余额资金,不能办理竣工项目新增资产移交手续。

(十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凡属政府投资的所有项目资金,包括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融资资金、部门及单位配套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财务审核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

(十三)严格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项目建设资金付款时,项目业主单位需向县政府提报拨款申请,县政府批复后,县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付款。原则上土建工程首付款按工程预算的30%拨付,工程完工审结后付至工程审定造价的60%,剩余工程款分两年付清。若采用其他付款方式的,项目业主单位须提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项目资金支付程序付款,未履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

(十四)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全过程审计,包括项目跟踪审计、预算或概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做出的审计决定,应作为建设项目竣工后财务决算的依据。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十五)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组建项目法人。对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由县政府指定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承担项目法人职责。

(十六)完善项目合同管理制。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供应都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前,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单位,应当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由银行出具一定金额的履约担保函。合同必须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合同标的不得超过确定的预算基数。

(十七)完善项目监理制。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当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十八)依法依规进行验收。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消防、人防、防雷、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专项验收的,应由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验收。各专项验收应尽量联合办理。验收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建档归档。未依法组织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五、健全项目监管机制

(十九)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环保、海渔、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建议,协调部署政府投资项目的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十)强化项目稽查制度。县监察、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采用抽查、重点稽查、行业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稽查。其内容包括:审批程序稽查、项目法人稽查、勘测设计稽查、招投标稽查、开工条件稽查、施工和工程进度稽查、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查、投资稽查、竣工验收稽查等。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十一)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交付试用期满后,县发改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有选择地进行项目后评价,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投资项目的资金绩效、经验与教训等,提出对已实施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完善、对投资决策和管理进行改进的对策措施。

六、附则

工程款审批监理意见范文第8篇

一、精心组织定方案

我们围绕如何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得到贯彻落实、政府重点工程优质、低价、廉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总结和借鉴兄弟单位对重点工程监管的先进做法,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分析研究了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明确了今年重点工程监督思路。这次督查活动由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实施抽查前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还专门召开了全体督查人员会议,明确了督查内容和督点,强调了相关纪律。为了保证检查活动的客观公正,特地邀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2名××监督员,4名××的特邀监督员,以及财政局的2名专职财会人员,分三组抽查了沿江公路c、d、e标段;农村公路中的麒兴路、中南北路和粮站北路;农桥中的镇张家桥、镇骑岸桥、镇祖平桥建设及质量情况。检查的内容包含:(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项目的招投标情况;(3)合同的签订情况;(4)施工进度情况(5)工程质量、监理履责、工程验收等情况。

二、认真监督严把关

这次我们对重点工程督查,不通知业主单位,不在施工单位用餐,着力体现减少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长官意志和人为因素”、加强重点工程事中监督,克服了以往监督人员专业知识缺乏、跟着建设单位、施工人员转,随大流,走过场的现象,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较好地做到了对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督。所有参与督查人员都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顶烈日、战高温、抢晴天。我们特邀的监督员对每个所检查的项目认真仔细,通过查阅台账、询问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察看等对工程质量能监到实处督到要害,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财政资金专管员对重点工程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对,点到的问题实事求是,引用的财务制度有根有据。我们对抽检的农村公路实施随机抽样钻孔检测,还对农桥工程所使用的水泥、钢材、黄砂、石子的查验、质保资料进行了检查,掌握了第一手真实资料,充分体现了对重点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把关。

检查中发现所有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现场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均能在醒目位置公示。沿江公路三个标段的工程质量都处在有控制合格情况下,具体有待于检测试验数据予以证明。农桥的工程进度比较快,桥板、桥桩的预制件都已完成。3条农路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工程观感质量良好,表面平整,砼施工无蜂窝麻面现象,道路宽度和钻芯厚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海晋、蓝天、鹏天三个公司财务凭证要素比较规范,资金无拉借现象。审批手续基本齐全,审批流程顺畅。沿江公路工程c、d、e标段,拨款手续完备,会计凭证中科目运用正确。

三、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沿江公路部分标段进度较慢

沿江公路c标段工程进度太慢,路床全长6813米,目前只完成了5100米,占工程总量的75%;12%灰土层第一层才完成2800米,合同工期预定10月20日完成下封,按目前进度估计目标工期尚不能实现。

(二)工程质量及台帐资料存在的不足

1、从检查情况看,沿江公路c、d、e标段的工程质量处在有控制合格情况下,具体有待于检测试验数据予以证明。其中用土土质按照指挥部文件应该换土解决,但现场挖开抽样试验时,土质偏沙,未达到要求。设计规定土塑指数为12—20%,基本上都达不到这个要求。设计规定的12%灰土要做r7试验,要做180天劈裂试验,建设方是同意不进行试验的,最好由设计院出个变更手续。

c、d、e标段的检测仪器均未标定。

2、c标段:①12%灰土第一层石灰消解不太充分,(石灰质量不好);②5%灰土的含灰量80%为负偏差(但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d标段:①资料中填方路基只标了第几层,没有标清路床表面以下几公分到几公分,不便以后的查阅。②道路高程复测表未写明设计标高,无法判断是否合格。

4、e标段:①资料中土方回填部分,5%含灰量标明了层位,但压实度资料未标层位,以后容易搞混;②道路标高复测记录不是原始记录(是打印的)。

5、常乐中南北路、粮站北路缩缝切割深度不够,未做路肩;在较大道口、村民居住集中地的道口、高差较大的道口未作引坡,存在安全隐患。

(三)监理履责存在漏洞

1、沿江公路c、d、e标段的监理都是东南监理公司,在沿江公路c标段,监理以独立的第三方体现得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业主单位的分管局长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该工程的总监和总监助理,一旦出现责任追究,将会职责难分。西组主要存在工地例会开得少,对c标共开三次,一般应有每月一次,在提供的资料中,还出现了监理人员粗心大意的现象,抽阅中发现对石灰剂量的检测,原始数据都有,惟独未对照查阅确定灰剂量,也无此项表达。又如对k17+230左压实度试验结果为9.7,应当是97%。

2、d、e标段的监理都是东南监理公司的东组,总的履责情况良好,但不召开工地例会,在资料上也存在粗心大意的情况。如漏签05年9月2日施工项目部对材料申报的签认,存在不经监理认可已经使用钢筋的问题。

3、在d、e标段的开工报告审批中,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监理工程师签了字,但缺少总监签字。

4、在农桥检查中监理方面,未能提供钢筋质保复检资料、监理查验资料张家桥和货隆骑岸桥的监理口头上说有砼试块,但没有登记记录;张家桥未进行现场查勘出平面布置图,使施工时遇到碰线问题;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粗心的情况,如在桥桩砼配比通知单中有笔误,将“预制桩”写为“灌注桩”。

(四)财务凭证手续不完备

在对××、××、××公司会计凭证抽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审批手续不全的现象。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16﹟、17﹟、25﹟凭证付工程队工程款,只有报告和审批表,无收据。②06年1月50﹟凭证付贷款利息127813元,无审批手续,只有银行利息单。③06年7月28﹟、31﹟、33﹟、54﹟、59﹟、60﹟、69﹟凭证审批缺少纪检签字。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36﹟凭证付东洲画院标志款106807.2元,其中56263.2元手续完备,50544元只有局长一人批,没有其余人审核;②06年7月20﹟凭证预付兴达公司50万元,纪检未审批。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31﹟凭证少财政所租地费发票27992元;②06年7月10﹟凭证预付市大康石化供销经理部补助约5000元,少项目组和纪检审核。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对沿江公路c、d、e标段要强势推进施工进度,以确保对施工合同和对社会承诺的兑现。

2、狠抓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尤其在结构层施工阶段管理须进行全过程旁站。

3、针对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凌乱、不齐等现象,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沿江公路c标段建议使用质量好的石灰,石灰要充分消解。

5、各标段使用仪器要标定。

6、麒麟麒新路的胀缝切割加宽至2-2.5cm,麒麟麒新路、常乐粮站路和中南北路的胀缝处理有待改进,缩缝须尽快清缝后灌油膏或沥青,两侧路肩培土须尽快落实,确保安全;在较大道口,村民居住集中地的道口,高差较大的道口应加作引坡。

7、施工工程款未按合同兑现,应想办法兑现,否则会影响后续农路工程的招标、发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