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巩固拓展扶贫支援成果。和大家分享的2021工作措施报告小标题素材汇总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与关注。
2021工作措施报告小标题素材汇总一
(一)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转型出雏型创造良好条件。
抓好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和能力建设。
健全疫情防控和风险化解机制。
加强经济调节和政策储备。
(二)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培育一流创新生态。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推动基础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
促进文旅康养融合发展。
支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三)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促进消费回暖升级。
推动外贸增量提质。
(四)坚定不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释放蹚新路动力活力。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机制推进太原都市区一体化发展。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实施市县转型综合配套改革。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动农业“特”“优”发展。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
启动实施城市更新九大工程。
加快推进大县城建设。
(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山西。
深入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
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成果。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八)持续用力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拥有高品质生活。
促进就业增收。
构建优质教育体系。
加快健康山西建设。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九)深化“三零”创建和依法治理,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旗帜鲜明讲政治。
建设法治政府。
打造“六最”升级版。
推进廉政建设。
狠抓工作落实。
2021工作措施报告小标题素材汇总二
(一)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
1.加快提升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2.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3.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二)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
1.全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2.全力打造紧凑活力“津城”和创新宜居“滨城”。
3.全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
4.全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三)着力实施高效能治理。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2.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注重实施精细化管理。
4.注重提升智能化水平。
5.注重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四)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
3.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4.深入推进科技体制等改革。
(五)努力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1.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
2.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绿色幸福感。
3.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切实把法治建设推向纵深。
切实把能力建设抓紧抓实。
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
2021工作措施报告小标题素材汇总三
(一)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更大力度推动“三城一区”融合发展;
建设国际一流人才高地;
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二)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大力支持金融业开放发展;
持续深化4.0版营商环境改革。
(三)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以数字化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
开展新一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高质量建设城市副中心;
构建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
(五)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深化交通综合治理;
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巩固拓展扶贫支援成果。
(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
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八)持续改善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不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
积极做好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首都和谐稳定。
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平安北京建设。
(十)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政治引领;
严格依法行政;
增强政府效能;
关键词:企业;综合治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新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面对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提升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升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可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它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整体上提升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企业要实现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必须高度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
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企业要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能,还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与政府职能。在过去,企业的政府职能更加突出,比如企业职工福利院、企业子弟学校等。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企业发展的要求更高了。比如企业博物馆、企业办会等。企业文化建设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企业领导并没有认识到这些。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综合治理;强调物质文明,忽略精神文明的建设。这种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思想,长期下来,必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应该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放在同等的位置。
二、充分认识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企业的一些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没有引起重视。在他们思想同时,容易造成企业秩序的混乱,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的各级领导着要重视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然后学习一些相关的方针政策与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对企业的综合治理环节,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繁杂、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许多行业的综合面,因此要想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就要综合治理。
三、严格落实社会责任制
综合治理是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根本措施。要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企业的工作重点。同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任务,把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可以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现实的角度,强化了各级领导的工作责任意识。当然,各个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从而使得领导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监督各个部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促进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宣传,增强企业职工人人参与的意识
搞好宣传活动,是企业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与进展情况,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可以增强企业职工的参与意识与法律意识,树立远大的理想。还可以消除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从根本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鼓励人们勇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此外,对于那些消极对待工作,缺乏进取精神的人员,要专门进行教育,以提高企业职工的斗志。
五、建章立制,加强队伍的建设
企业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工作的推进。除了要落实责任管理、强化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外,还应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稳定。同时,还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与监督,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此外,还要加强培训他们的业务,提高其业务能力。企业也应该发挥自身的作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战斗力,保证企业综合治理所需要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六、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
提升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依靠企业的统一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共同参与。首先,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把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当作重点来做。签订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到目标具体,分工明确。加大对重大案件的追究力度,避免唯我独尊的做法,实行奖惩并举。其次,各个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抓。企业各个部门根据下达的综合治理任务,明确自己的具体工作,积极参与到综合治理工作中去。第三,综治部门重点抓。综治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其助手的作用。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关系,明确综治任务。此外,还要发挥指导督查的作用,注意发现典型,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
结语:
总之,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落实到基层,才能根本保证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进行。因此,做好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要从各个方面出发,做到:安排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到位。相信在长期的不懈努力下,必能提升企业综合治理水平,推进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发胜.浅谈如何加强企业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J].中国石油和化工. 2011(04)
[2]匡爱民.加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2(18)
[3]孙世升.浅谈新形势下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 2008(03)
近年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在积极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各行各业的发展需要面对更加严酷的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而影响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因素较多,本文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三个因素角度出发,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述,并为我国企业未来的发展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意见,希望对我国经济进步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盈余管理
一、前言
公司治理指的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所有层向职业经理授予权利的过程,同时企业所有层具有监督和管理职业经理日常工作职责的权利;机构投资者指的是保险公司、银行以及投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它同个人投资者具有本质上的差别,二者拥有不同的投资目标、来源以及方向;盈余管理指的是企业管理者在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的背景下,调整并监控企业对外会计收益信息,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方法。三者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具有重要性,因此积极加强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研究势在必行。
二、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研究方法
通常情况下,企业经营过程中,要想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提升上市公司业绩的过程中,必须拥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过程中,机构投资者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会参与到公司治理工作中。在大量调查基础上,充分说明公司治理中有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对于提升企业财务业绩并实现各种治理指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在展开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研究的过程中,从以下环节出发:首先,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拥有一定的参与程度,公司治理水平随持股比例的提升而提升。经过大量实践调查显示,我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拥有较高的治理水平,那么会有效监督各种盈余管理行为,而治理水平低将推动盈余管理的产生;其次,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则将拥有较低的盈余管理水平。在盈余管理的监督过程中,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能够极大提升监督功能[1]。专家学者程书强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在抑制盈余管理行为的过程中,较高的机构持股比例更具优势。这部分投资者在工作中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过程中,还能够将盈余管理行为向其他股东进行揭发,在地质盈余管理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对公司股票进行大规模抛售的行为来实现。
三、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研究结果
经过大量的研究发现,负相关关系存在于公司治理变量同机构投资者之间。众所周知,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股权分散现象严重,同时一股独大,该公司将呈现出较低的治理水平。这是因为控制器绝对掌握在控股股东受众,为了谋取私利会对管理层进行操纵;而分散的股权,将拥有较少的股东,单一的股东在监督企业管理层的过程中,力度较低;而拥有较高治理水平的只有多股同的上市公司。这类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各个股东之间会形成制衡的关系,有效减少对管理层的操纵现象的产生。而针对垄断行业来讲,如煤气和电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利润相对稳定,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的压力以及竞争力较低,因此同上市公司相比,通常拥有较低的治理水平[2]。这一现象充分说明,正相关关系存在于公司治理水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针对外资企业来讲,其运行过程中,通常需要面对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和不平等的政策待遇,因此经营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正价,更容易增加股票风险。因此,从多项上市公司的指标角度来观察,正相关关系存在于公司治理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
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措施
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对企业运行效率以及综合实力具有重要影响,在以上研究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治理中,如果得到了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公司治理水平随机构投资者所持比例的升高而上升,因此积极加大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势在必行;而负相关关系存在于盈余管理同公司智力水平和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利弊当中,因此充分说明,企业运行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可以得到机构投资者的有效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促使上市公司运行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得以减少:首先,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企业运行过程中,不对称的内外信息是产生盈余管理的关键因素。因此新时期,积极加强信息的披露制度,应用较高的审计质量来提升信息的对称程度,从而有效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至关重要;其次,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3]。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层和控股层的监督有机构投资者执行,在提升监督力度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减少盈余管理行为。加大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促使其以外部股东的形式参与到公司经营管理当中,加大对盈余管理的控制力度;加大股权结构改革力度。针对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来讲,控股股东的权利非常大,其日常工作中对管理层的操纵是导致盈余管理行为增加的关键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对股东权利进行降低,应用非国有股替代国有股,应用流通股替代非流通股至关重要。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众多影响企业经营效率的因素当中,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是三个关键因素,因此本文从这三个因素的关系角度出发,对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综合实力的方法展开了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提升能够促使公司治理水平的上升,而负相关关系存在于盈余管理同公司治理水平和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之间,说明在对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控制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希望对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一定理论基础。
作者:胡婧颖 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黄谦.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关联性的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14,04:108-115+128.
本文阐述了法律信仰的内涵及价值,论述了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过程中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探讨了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径。要调整立法结构,建立值得信赖的地方法律体系;培养公职人员正确的守法观念;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产品;拓宽渠道,创新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途径。提升社会主体的法律素养及综合素质。
【关键词】
国际化大都市;城市治理;法律信仰;培养
“十二五”期间,西安的首要目标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把西安建成为国际化的大都市,意味着一场深刻的思想和社会变革,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建设,还涉及到社会价值观念、政策法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当前,在城市治理过程多种思想并存:以作为超越法孕育出的西方法治观念与目前的国情不相适应,传统道德和伦理体系又缺乏刚性的约束力。这种文化多元的结果就会产生城市治理上理念的冲突,如何把这种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它有序而不失控,多元而不失调将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一个重大课题。纵观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治理过程,法治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这些城市里已具有普遍的法律信仰。我们认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应先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西安城市的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及价值
所谓法律信仰是基于社会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公平正义的理想和秩序需要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的产物,是长期的人类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理性思维活动的结晶,是人类把握社会法律现象的特殊方式,是社会法文化系统中各种主观因素的有机整合和高度提炼。以及对法的现象的神圣感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境界。
法律信仰包含着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律的全部理想情感,是社会主体对其利益体现出的追求、对欲望的合理期待,这是法律信仰与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体在不断接受法律的治理与保障的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内涵和外延是与自己本质利益是一致的。他们感到法律是自己利益的确认者和维护者,以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的救济者。正是由于上述信念的不断强化与累积,从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因此,对法律的信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体理性的自觉。
法律信仰的实质不是对具体法律规范的信仰,而是对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和人类有序生活过程的信仰。这就要求社会主体普遍信仰的法律够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安全为宗旨充分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和权利要求。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达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秩序。从而真正树立起广大民众对法律的信心,达到信任法律,进而信仰法律。这既是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确立和培养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前提。
二、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过程中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是与这个城市的发展状况、整个国家发展达到的社会阶段密切相关的。以严谨、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著称于世的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发表施政报告时曾说:“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础和核心价值。特区政府一定坚决捍卫法治,尊重司法独立,保障市民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义。”提高城市化治理水平则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础和保障。而一座城市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大多数的社会主体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主体的尊重、认可和接受,也就没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治就会论为人治。
西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西安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造福西安人民为根本目的,实施优势产业支撑、先进文化引领、社会管理创新、生态环境提升、民生持续改善、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六大战略,努力开创西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与当今一些比较典型的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西安在城市硬件建设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在软件环境尤其是法治化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已经成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保障,对于培育城市竞争力、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
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就是要在城市治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方法使他们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的情感,进而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以唤起社会主体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即将法律信仰内化为一种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从而加速完成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使命。
三、国际化大都市视域下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年的立法活动,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我们进行城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运行的基本模式和框架。然而现实是社会主体仍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规避或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认同和参与,外在的法规则与内在的法律信仰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落差与断裂。针对当前的现实环境,西安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也应以在社会主体中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为前提,以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为保障。当前实施的途径有:
1、调整立法结构,建立值得信赖的地方法律体系
一、治理的必要性
自然垄断产业,是指在整个产业范围内,成本是次可加的那些产业。这些产业习惯上被称为公用事业或基础设施产业等,如电力供应、供水系统、煤气公司、电报电话等,也包括一些交通运输行业,如铁路、航空以及河运。
由于自然垄断产业经营业务的公用性及其自身的垄断性,我国的自然垄断产业多为国有独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浪潮中,改革的重点主要是竞争性产业,而自然垄断产业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从表面上看,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要远远优于其处于竞争性产业的同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国有企业没有被改革的必要,相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我国国有独资经营垄断性产业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铁路部门提高价格却减少服务,引来了各界的诸多抗议;石油寡头的挤压使得民营资本无容身之处;水、电系统的霸王条款严重影响到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垄断企业滥用自己的垄断力量,榨取了本应属于消费者的社会福利,它们的利润无法掩饰它们的低效。来自于市场势力的利润并不是效率的结果,行政性垄断广受批评,现有的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相违的。究其根源可以发现,现有的困难主要缘于以下原因:
(一)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发生了变化。自然垄断并不是一种永恒的属性。随着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一个产业可以由非自然垄断产业转变为自然垄断产业,也可以脱离其原有的自然垄断属性。当产业属性发生了变化后,若仍按照原有的治理方式加以管理,很可能会对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而言,影响产业自然垄断属性的因素有:
1、技术因素。随着技术的进步,产业的成本函数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若某一自然垄断产业的固定成本有了大幅下降,就没有必要再利用规模经济来分摊固定成本。此时,由单一厂商供给整个行业未必依然是最优组织方式,该产业具有脱离自然垄断产业的可能性。
2、需求因素。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都不是无限的,绝不是说规模会无条件的越大越好。当某一市场的需求激增时,原有厂商若为了满足市场需要,盲目扩大产量,则很可能使生产超过其规模经济点,导致规模不经济。就算生产尚未进入边际成本递增的区间,由于固定成本分摊效应的减弱,自然垄断属性仍有可能消失。正常情况下,此时的自然垄断会转变为寡头垄断。
(二)企业的经营管理手段落后。雷本斯坦提出的X-非效率可以解释这一点。雷本斯坦认为,在垄断性企业内部,存在着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由于垄断性企业缺乏竞争的压力,无生存之虞,因而很容易引致发展动力的缺失。许多垄断性企业不愿费心用科学的方法来经营和管理企业,最终导致企业内部效率的下降。而垄断企业拥有市场力量,它们往往倾向于将增加的成本通过涨价等手段转嫁给消费者,因此,这种效率的下降无法对企业的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当产品的价格弹性较小时,情况更是如此。这种扭曲的利润会进一步削弱企业改善绩效的动力,造成效率的持续下降。
(三)治理手段存在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的治理存在着诸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很严重。我国的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政企不分,企业并不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有的企业承担着社会责任,有的企业则与规制者形成利益同盟,谋求企业正常利润之外的利益;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缺乏监控企业成本的机制,使得“基于成本形成的价格”根本没有说服力;缺少科学而全面的规制法律框架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自然垄断型国企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途径
常见的自然垄断性产业的治理方式有激励性规制、引入有效竞争、国有企业等等。从国外经验来看,美国政府崇尚私有化、自由化,强调市场机制与竞争的作用;日本则强调政府干预与规制,其产业政策的战略导向较为明显。克鲁和克林多佛尔曾对自然垄断产业的治理方式进行了比较制度分析,得出结论如下:各种激励性规制绩效较好;报酬率规制绩效一般;国有企业以及不受规制的垄断绩效较差。就我国而言,结合国情与改革实践,可采取以下治理方式:
(一)政企分开,从法律上保证规制的有效性。近年来,我国进行了有效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但政企一体长期以来遗留的弊病并未得到彻底的清除。倘若规制者和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同盟关系,规制是很容易失效的。
此外,寻租行为也会对规制的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只有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制定出完备的相关法律与条例,并以此规范规制者及垄断厂商的行为,严格限制规制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同盟关系及寻租行为,才能保证规制的有效性。
(二)鼓励竞争,加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国有独资经营造成的垄断极易导致X-非效率。要使企业获得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经营管理水平的动力,就必须引入竞争的压力。需要注意的是,自然垄断产业中的业务并非均为自然垄断性业务。比如说铁道部,既负责铁道网络的建设,又负责铁路的运输任务。事实上,铁路运输业务的规模效应并不明显,可以说,其并无明显的自然垄断属性。首先,应合理分割产业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对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在适度范围内坚持提高竞争水平,对于整个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是十分有意义的。而股份制,无疑是引入民间资本、加剧行业竞争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即使对于自然垄断性业务,明晰的产权制度仍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我国管制水平尚不成熟的大前提下更是如此。
对于一些具有极强的规模经济性且不适于私有化的特殊产业而言,可充分利用市场的可竞争性。所谓市场的可竞争性是反映市场的进入和退出的壁垒程度高低的指标。只要降低市场的进入壁垒,垄断者所面临的潜在竞争就会增强。如果垄断者追求超额利润,则会引入新的竞争者。一般而言,在这样的产业中,厂商只能获得正常利润,而无法获得超额利润。潜在竞争对于限制自然垄断产业中的厂商而言,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三)提高规制水平,发挥激励性规制的作用。要治理好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除了要引入竞争的压力之外,还需要提高现有规制水平。我国的市场经济在改革开放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毕竟时日尚短,若涉及到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制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是缺乏经验的。即使到了今天,多数人对规制的认识仍只限于引入竞争,打破垄断。现有的规制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如前所述,实证分析证明,激励性规制的绩效是各种规制方法中最好的。对于我国而言,充分发挥激励性规制的作用,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激励性规制理论认为,要治理好自然垄断产业,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升产业内部效率。激励性规制方式则是指能提升产业内部效率、促进产业削减成本、革新技术的规制方法。具体包括:特许投标权制度、社会契约制度、价格上限规制等。
三、治理的困难及应对
(一)利益相关方的压力。无论是引入竞争还是规制垄断,都是为了消除垄断者的垄断利润,减少社会福利的损失,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样做有利于大局,但却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会损害到垄断厂商的利益。为继续谋取超额利润,垄断厂商有可能会诉诸于寻租等手段,来“俘获”规制者,或与规制者形成利益同盟,千方百计谋取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这无疑会对治理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为解决这一困难,需要政府及立法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治理的过程。以法律的形式做出相关规定,有利于规范制约者及利益相关方的行为,提升治理的有效性。政府有必要下定决心:只要治理有利于社会总福利水平的提升,就算侵犯了垄断者的既得利益,也应坚持治理行为。
(二)传统体制与观念的压力。我国经历了漫长的计划经济时期,市场意识较之于西方国家相对薄弱,传统的体制与观念会从多方面阻碍治理工作的顺利展开。比如,人们对规制的内涵和外延认识不清,会严重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目前,我国国内对规制经济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但多以翻译引进和针对具体产业的政策性研究为主,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要减轻传统体制与观念的压力,学界应当加强研究的力度,加快规制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学科建设。
(三)国有化与民营化的矛盾。实证研究表明,国有化是绩效较差的治理手段之一,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应推进自然垄断产业全面民营化的改革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首先,必须明确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可以适当降低国有经济的比例,但决不能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引入民间资本、强化竞争力度、改进行业绩效是重要的,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绩效并不是一切。在进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必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在考虑公共政策时,必须倾听公众呼声,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其次,在某些产业中,引入民间资本有一定的障碍。最典型的当属石化产业。该产业进入壁垒高、沉没成本大、投资风险极高,民间资本进入意愿不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政府应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协助民间资本进入;另一方面在无法引入民间资本以强化竞争的领域,政府必须提高规制水平,用引入竞争以外的手段来提高垄断企业的绩效。
关键词:政治效能感 政治参与 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042-03
我国的乡村治理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领域,学者邓大才认为,研究中国乡村治理的范式主要有三种:结构主义、理性主义和文化理论。这些研究成果纷繁,但并没有重视农民个人及其心理的作用。本文认为从政治效能感的角度看乡村治理,从农民视角出发,沿着“文化――心理”这个研究路线,将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并探讨二者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关系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内涵
1.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内涵。最早对政治效能感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坎贝尔,他认为,“所谓政治功效感,意指个人认为其政治行为对于政治过程必定有或者能够有所影响的感觉,亦即个人认为履行公民责任是值得的。”继坎贝尔之后,学者们的研究使得政治效能感的内涵逐渐丰富与完整:政治效能感是一般民众对自我政治能力和对政治客体回应自身需求的主观感知。
将这一概念置于乡村治理中,即得到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内涵: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相信自己能够作用于乡村公共事务,会对治理过程产生影响,并且认为村民委员会、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会对村民的诉求有所回应的一种主观感受和能力判断。
村民政治效能感可分为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与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是指村民认为自己能够参与到乡村治理的过程中,相信自己能够对村委会、政府官员、乡村政治事务及政府行为施加影响。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则是指村民对村委会、政府部门以及相应的政治活动对村民的利益、诉求予以重视并有所回应的主观感知。
2.乡村治理的内涵。本文将乡村治理定义为党和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广大村民、其他社会组织或社会力量在平等参与、协商合作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协商管理的过程,最终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这一概念是对乡村治理的理论诠释,是一种理想状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权力配置的多元性、过程的自主化均为治理的核心要义,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谈判、协商与合作管理是理想状态的乡村治理的关键词。
(二)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关系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治理,必需最重要、最广泛的主体――村民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也必将导致村民政治效能及其各维度感呈现中等及以上水平。而村民政治效能感,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村民对政府、村委会以及政治事务的认知和情感,因此运用村民政治效能感这一面向来审视我国几十年来乡村治理的成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要求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这就需要、也必将导致作为村民参与基础的内在政治效能感呈现较高水平。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治理理论的首要内容,在乡村治理中,村民作为最广泛、最重要的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是乡村治理的首要要求。
内在政治效能感是村民主动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基础,同时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会在正常的参与过程中得到明显提升。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的这一改变过程与强化理论非常相似。根据强化理论的作用机制,如果村民在协商过程中,能够参与到对公共事物的治理中,并且能够影响决策结果,那他们便增强了自身参与到农村公共事务的信心,这种正强化过程使得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提升;相反,在协商过程中他们的想法和建议得不到重视,那他们的挫败感就会增强。所以,通过对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分析,即可折射出我国这么多年乡村治理的状态。
2.乡村治理权力配置的多元化要求外在政治体系必须对村民的诉求予以回应,这将导致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呈现较高水平,终至内、外在政治效能感达到均衡状态。
治理理论提出了权力的多元化配置。乡村治理理论的权力配置多元化承认了乡村社会的私权力在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国家权力不可取代的作用。公共权力的运行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呈现出上下互动的双向运行过程:既有村民自下而上的参与,以影响村委会和政府的决策进程,又有自上而下的重视与回应,村委会和政府对于村民的利益诉求予以回应,在互动中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对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这些反映在村民政治效能感上,均表现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偏高。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强调外在政治体系的回应,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结构方能完善。
3.乡村治理过程的自主化要求、也必将导致村民更为熟悉村级地方政治环境,因而村民村级政治效能感水平高于政府级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才是乡村治理的正常体现。
根据阿尔蒙德的理论,不同政治层级的公民政治能力感(政治效能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即相对于接触较少或比较陌生的国家层次环境,在地方层次的政治环境中,公民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更高。因此,本文对政治效能感进行了层次划分,根据我国村民政治环境背景,分为“村级”政治层级和“政府级”政治层级(村级以上的政治环境层次均认为是“政府级”)。同时,在更为熟悉的村级地方环境中,村民的政治效能感应表现得更高。
二、村民政治效能感的特征
为了全面反映农村乡村治理的基本状况,文章从山西省北、中、南部选择了7个村庄进行实地调研。这7个村庄有些是传统型农村,有些是现代化新农村,有些处于过渡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等均不同,村庄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后,通过随机选择,在保证男女比例相当、家庭收入与教育水平等分布均匀的前提下,进入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和访谈,最后共获得802份有效问卷。基于已获得的调查数据,通过运用spss软件,分析村民政治效能的特征。
(一)村民总体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村民整体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4589(<2.5),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根据西方政治效能感的相关理论,中等水平的政治效能感是最为合适的公民政治效能感的水平。然而我国村民政治效能感较低。而政治效能感作为剖析乡村治理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内在、外在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2中可以看出,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3955,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5108(>2.5),处于中等偏高水平,呈现“内低外高”特征。
这说明村民对政治系统的了解不多,认为自己对政治系统影响力不足,但同时又表现出对政府、村委会极高的信任和极强的依赖,期望他们重视并回应自身的需求。
从表3中可以发现,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较低,村民“影响型”政治效能感(2.3974)与“了解型”政治效能感(2.3940)基本持平,都处于较低的水平。
通常情况下,“了解型”的政治效能感是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知识储备库,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动力基础,数据调查的结果说明村民认为自己对规章制度、选举程序、村委会运作方式不甚了解,对乡村公共事务不甚关注。
“影响型”的政治效能感,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政治效能感,体现行为意向的特征,会直接导致村民政治行为的发生。而表中数据表明村民对影响政府、村委会干部的主观感知也不甚强烈,由此可推出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从表4中可以看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较高。村民“重视型”(2.5787)明显高于“回应型”(2.3918)。
这说明村民认为政府及村委会比较重视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对于有事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往往是不能让人接受的。在访谈中就会发现,很多村民认为政府出台各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只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而当具体到政府或者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时,很多村民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精神表示质疑。
(三)村民政府级、村级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5中可以看出,村级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3591,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政府级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5406,政府级的明显高于村级政治效能感水平。
这说明村民对于政府级的环境层次的主观感知更为强烈一些,而对与自身关系更为密切的村级组织则感觉一般,这说明以“乡政”为代表的国家政权已经深入农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但是不利于农村农民社会的发育和乡村治理的真正实现。
在表6中,从内、外在政治效能感的角度进行比较,仍然是政府级高于村级。之所以会呈现这种特征,与我国目前“行政化”和“空壳化”的村委会密不可分。这些在社会流动很弱的乡村中,都沉淀在村民的内心世界中,使得村民对政府级更为熟悉,更易感知,而对与自身关系更为密切的村级组织则感觉一般。
三、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所形成的“乡政村治”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乡村政治发展的进程。但是我国乡村治理毕竟还处在发展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村民政治效能感这个角度出发,审视乡村治理在主体、内容、性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主体: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有限
我国乡村治理目前仍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政村治”的主要特征。首先,广大村民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其政治效能感整体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即他们认为无力作用于治理过程,自己的利益诉求也不会得到重视与回应,那村民自治制度对于村民来说,只是个与自己无关的、形同虚设的制度。其次,“乡政村治”模式中,“乡政”与“村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的终极目标应是一致的,但由于二者权力运行方向不一致,在乡政村治的具体运行中,需要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不断博弈,以期达到协商合作,合力共赢的状态,最终实现乡村的良善治理。然而,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村治”本身处于弱势地位,二者已是非均衡博弈,再加上,村民效能感水平整体偏低,认为参与“乡政”的博弈是不值得的,面对一大主体的缺失,那乡村要实现真正的治理,真是任重而道远。
(二)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内容:内容失衡
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强调外在政治体系的回应,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结构方能完善。通过之前的数据分析,得出村民政治效能感呈现“内低外高”的特征。较低的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说明村民认为自己对政治的认知能力和影响能力不足,那么,他们就无法很好地参与到村民自治中,必将影响村民自治的强度和持久性;较高的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反映出村民对政府以及村委会干部的信任和依赖,这虽然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资本,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村庄的自治性。
(三)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性质:偏离治理性质
乡村治理强调的是治理,而非管理、管制,村民自治强调的是自治,而非“他治”。我国的乡村治理以“乡政村治”为典型特征,融合“他治”与自治,集行政功能和自治功能于一身。根据阿尔蒙德的研究表示,村民在熟悉的村级地方政治环境中,政治效能感的水平应该更高。在农村,无论是作为自然村的熟人社会还是行政村的半数人社会,村民对于村委会和村干部还是比较熟悉的,再加上村民自治制度,本文认为,相比于包括“乡政”在内的政府级的政治环境,村民对于“村治”更为熟悉,更易作用。然而通过之前的数据分析,村民在村级政治效能感的均值以及各维度的得分均低于政府级的。那么,数据统计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目前的乡村治理,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有违治理的本质。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已获得的802份有效问卷的量化分析,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的角度审视乡村治理,发现目前乡村治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村民政治效能感整体水平偏低可以看出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限;村民政治效能感“内低外高”的特征表明乡村治理内容失衡;村民在政府级的政治效能感水平均要高于在村级上的表现,表明目前的治理行政色彩浓厚,偏离治理性质。总之,村民政治效能感以其复杂的内在结构和不同的测试维度为我们展现出目前乡村治理的全貌,从中折射出我国30多年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要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邓大才.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传统及新的尝试.学习与探索,2012(1)
[2] Paul R・Abramson . Political Attitudes in America :Formation and Change .W・H・Freeman and Company, 1983
[3] Angus Campbell ,Gerald Gurin ,and Warren Miller .The Voter Decides. Row ,Peterson and Company,1954
[4] 李蓉蓉.政治效能感研究的学理基础与现实意义.山西大学学报,2012(4)
[5] 李蓉蓉.海外政治效能感研究述评.国外理论动态,2010(9)
[6] 阿尔蒙德,维巴. 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7] 张志英.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路径的选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10)
[8] 郭秋永.抽象概念的分析与测量:“政治效能感”的例释.见第二届美国文学与思想研讨会文集,1991
[9] 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0] 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政治学研究,2000(3)
[11] Shuna Wang,Yao Yang. Grassroots Democracy and Local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 World Development,2007 (10)
[12] Zhang, X,Fan,S,Zhang,L& Huang. Local governance 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04(12)
[13] .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4] 巴林・顿莫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
[15] 黄兴豪.台湾民众政治功效意识的持续与变迁.台湾民主季刊,2006(2)
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经验 启示
当前我国正在构建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需要进行一系列观念的更新与重建,其中最主要的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需要,构建一种适应市场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型治理理念。只有真正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尊重各方各类利益诉求,才能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与作用,带动社会治理方法和手段创新。社会组织对于提供服务,拓展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区、乡村基层自治,践行新型社会治理理念的作用不容忽视。因此,要树立社会化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依托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等治理主体,尊重自治,推动社会自律,使社会治理政府化转向社会治理社会化,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成了一件至关重要的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经过
贵阳市观山湖区秉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构建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者良性互动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在实践中践行“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缓解社会矛盾、融洽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有组织地引导群防群治,构建社会和谐。
(一)落实发展政策,引导发展方向
贵阳市观山湖区通过深入调研,分类发展,倾斜政策,加大扶持等措施,重点发展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文化体育和自治维权等五类基本型社区社会组织。截止2015年12月,全区已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共有79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8家,社会团体21家。平均每万人拥有1.6个社会组织。虽然没有超过江苏省现代民政示范区要求的每万人拥有8个的标准,但是全区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覆盖敬老养老、幼儿教育、文体娱乐与艺术、社区卫生服务、助残助孤、志愿者服务、环保、社会工作等方面。
具体做法:一是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广泛宣传,多层次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观山湖区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园工作方案》和《观山湖区社会组织资金扶持办法(试行)》的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视情继续适当放宽会员数量及开办资金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对备案组织已达到登记注册的协助其到民政局注册登记;二是扶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深入各社区调研,指导基层挖掘社区好的服务项目,选好项目带头人,把项目社会组织化,对社会组织中开展活动好的从专项扶持资金给予支持。同时挖掘社区热心公益人士、骨干分子带头成立社区社会组织;三是积极开展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社会组织生命力的源泉,我区注重引导各社会组织开展贴近居民、满足群众需要的各类活动;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对社会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基地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二)实施公益创投,提升能力建设
2015年起贵阳市观山湖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实验活动,依托社区搭建平台,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通过创新机制、资金保障、培育与孵化等措施,助力初创期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通过公益项目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挖掘社区居民需求、设计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并逐步实施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与此同时,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针对社会组织实施开展项目活动经验欠缺大多没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支持,期望得到更多专业力量的指导的需求,贵阳市观山湖区组织专业社工与实施公益项目的组织对接,全程督导公益项目的活动策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促进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公益项目顺利实现有关项目目标的同时,也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水平,扶持壮大初创期社会组织。
(三)凝聚社工力量,激发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为解决。
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缺乏这一瓶颈,云龙区民政局采取多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养建设社工人才队伍。解决这一问题,从而唤醒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治理功能。
一是提升现有社工队伍能力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良性互动。不定期邀请专家、专业人员开展系列社工人才培训、社工户外素质拓展训练、建立成长支持小组等活动,提升现有社工队伍能力水平。组织社工人才与社会组织对接,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引导社工能把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运用到社会组织服务中,达到“发展社会工作,增强社工素养,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
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团队成员、志愿者的专业化培训,积极引导他们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贵阳市观山湖区积极探索,把开展志愿服务与推进“三社联动”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信息收集、记载、保存机制、志愿服务星级评定与回馈激励机制、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等各项制度。将社工与志愿者这两部分人力资源有效结合,实现互动合作,资源互补,以社会组织为平台,“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公益项目联动运作”的方式,推进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在公益领域的深入合作,产生“1+1+1”大于3的效能,在全区引导形成了“专业社工引领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组建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共同开展社区公益服务”的良好局面。
三是引导优秀社工人才领办成立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理论和技巧服务于社会有需要人群和社区,创造最佳社会服务效益,推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专业化进程。
二、经验与启示
贵阳市观山湖区在实践中进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探索,在践行新型社会治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互相促进的良好格局,并探索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指导,实施公益项目为抓手,达到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培育发展新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批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倡导公益和社会治理新理念的目的。
贵阳市观山湖区在2015年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满意度调查中,群众满意度达89.38%,同比增长0.74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一。
由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事务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征,社会组织参与治理依然面临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困境,需要各方协力解决。同时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在民众的心里还不是很清晰,人们还需要一个认知、理解、接受到实践的过程。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不仅要增加社会组织的活动频率,还需加强社会治理理念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培育发展特色品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结构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度等方面做进一步尝试。
通过从实际出发,贵阳市观山湖区结合实地调查分析,在探索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反思不足,提出下一步发展建议,即:社会治理理念的教育宣传常态化,监管社会组织构成要素常态化,弘扬公益精神常态化,社会组织内部结构设计规范化,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现代化,培育自筹资金能力强的专业经济协会重点化。以明确理念、大胆设计、开拓创新、突出重点、鼓足精神、合法实践来规划新一轮社会组织的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功能与作用。
随着“小政府、大服务”管理模式、“政社互动”的试行,政府逐步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的发展必将呈现前所未有的内生动力。社会组织扎根于社区的土壤,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通过“三社联动”,倡导“以人为本,慈善为怀”的社会互助精神,增强全社会“助人、互助、自助”的公益意识,吸引社区居民更多的热情参与,树立了良好的道德风尚,以治理现代化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影响和改变整个社会。
参考文献:
[1]郑琦.社会组织监管:美国的经验与启示[J].社会主义研究,2013(2).
[2]吴津,毛力熊.公益组织培育新机制――公益组织孵化器研究[J].兰州学刊,2011.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前期开展教育活动中,龙江县院通过采取“严把四个环节”、“坚持四个推进”、“做好八项自查”的措施,形成了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良好氛围。
“严把四个环节”。一是“寓于思”。通过开展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5月22日,县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会上强调要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到检察执法活动中去。特别是与上级院提出的“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的具体要求结合,与落实省院下发的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结合起来,全面更新干警执法理念,提升执水水平。二是“始于教”。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确定每个班子成员做专题辅导一次,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编发的“教育读本”,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网上开辟了专题栏版权所有目,做为学习交流的平台。三是“重于行”。要求干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如控申科干警结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了“四心五要”的新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接待艺术,得到了来访者的好评。四是“成于风”。通过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龙江县院营造了“讲正气”的浓厚氛围。
“坚持四个推进”。一是用法治理念的更新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检察干警通过端正执法理念,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西化主义等不良倾向。对此,我院向广大干警家属印发了公开信,号召干警家属发挥“廉内助”、“贤内助”的作用,督促检察干警树立良好形象。二是用教育活动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针对在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督促全体干警进一步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推进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三是用教育活动推进县院以“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主人翁教育活动的开展。号召干警在经费紧张、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强化自身“造血”功能,用一流的干劲去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四是用教育活动推进省院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推进落实。通过理念的更新促进执法质量、效率、效益的同步提升。并力争使县院达到“一个争创、三个实现、五个杜绝”的工作目标,“一个争创”即争创先进检察院;“三个实现”即实现办案工作安全无事故、队伍素质提升无掉队、规章制度落实有成效;“五个杜绝”即杜绝撤案、错捕、漏捕、错诉、无罪判决,力争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提高。
“搞好八项自查”。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要求县院提出要深入进行“八查”:一查法律监督意识强不强;二查执法宗旨意识强不强;三查法制观念强不强;四查服务大局的意识强不强;五查党性观念强不强;六查工作责任心强不强;七查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端正不端正;八查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通过边学边查,为县院教育活动向深层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