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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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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务工作;涉税风险;优化建议

一、企业税务风险来源

由于税法和会计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公司的税务活动不规范,或者未根据最新变动的税收政策进行缴税,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风险。税务工作的风险不良走向会影响公司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资金受损甚至会受到法律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在“营改增”和“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税收政策日新月异;另一方面,公司业务活动不确定性给税务风险的控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企业税务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一)缺乏专职的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

大部分公司的税务工作是由会计人员负责,没有专门的税务机构,税法和会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性,会计人员的主要精力是企业的账务处理和许多繁杂事项,对于税法政策的变更的跟进不及时。除此之外,会计人员习惯性从账务处理角度看问题,缺乏税务观念,无法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提供前瞻性的指导意见。由于办税人员的不稳定,企业的税收资料无法得到有效地保存,比如国税申报表资料、地税申报表资料,这些文件虽然不是要求企业必须纸质存档,但是对企业非常重要,但无专人管理非常容易丢失。

(二)没有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部分企业无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审计工作基本上是公司聘用外部审计部门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入驻企业时间不长,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的业务状况,难以让企业建立一个有效税务风险应对机制。采购部门开展业务对涉及的发票、请款单以及销售清单未经过财务人员的签字确认,不利于规避虚假发票。金税三期上线以来,不少一般纳税人企业被税务局预警后评估后稽查。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对企业的监控将日趋严格。企业作为采购方或者劳务接收方将一些依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票进行抵扣。比如:供应商将押金开成了增值税专用票,在企业发票的勾选平台上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勾选,容易导致不能抵扣的进行税额参与抵扣。

(三)企业账务工作有缺陷,存在漏洞

会计人员认为只要保证发票真实,记账工作无误,就能保证企业避免重大的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金税三期”系统具有强大的预警功能,税务局的审点从核实虚假发票转向以“真实发票、虚假业务”作为突破口。会计人员为了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在账务处理上进行技巧性的操作,比如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将五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直接作为坏账损失,这些账务处理未得到税务局的认可,将面对很大的税务风险。研发费的核算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不同理解和应用,也会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

三、税务风险优化对策

(一)配备专职的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

企业不仅需要在组织结构上设置税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税务人员,更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培养涉税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税务人员应加强学习,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通过会议、宣传栏等途径增强企业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税务人员还有义务让企业人员明白税收产生的过程,并针对企业不同的涉税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帮助员工建立一定的税务常识。企业的税务资料应得到完整有效的保存,每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资料,比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税务资料,每月应做好整理和存档工作。

(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定期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监督,如有必要及时引进外审部门查漏补缺。同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风险的基础,比如授权审批的业务中约定谈业务和签订合同需要财务人员的审核与签字,能够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弊端。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组织结构、会计记录、授权审批等制度。采购部门开展业务对涉及的发票、请款单以及销售清单经过财务人员的签字确认,有利于规避虚假发票和合理的税收管理。

(三)减少企业账务处理缺陷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从降低税务风险的的高度,经常性检查日常的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发现账务处理的漏洞,并及时更正和补充相应资料。比如以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例,财务人员应当对财税政策了然于胸,在此基础上准备齐全的资料,同时资料须有严密的逻辑性。其次,在年度结账前自查公司的账务,还应自查税前扣除的票据是否合规、是否真实,检查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从而降低企业汇算清缴的风险。最后,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账务处理中涉税事项和碰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并及时存档,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及时改进。

四、结语

税务风险是企业必须正面面对的一个话题,本文从涉税人员、内部控制、企业账务处理这三个方面分析形成税务风险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需主动更新知识储备,熟悉企业业务,从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徐敏.浅论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246-247.

[2]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朱广俊,张林海.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4(5):20-27.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2篇

一、正视我市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现状

近年来,我地税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为宗旨,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和现代信息手段,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高高在上、铁面执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被动应付的纳税局面。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上级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各种纳税服务举措,作为纳税服务的具体落实者,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从思想观念上将纳税服务工作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新《征管法》第九条明确“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强调反腐倡廉,真正以纳税人的权利为出发点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却往往被忽视了。结果,征纳双方的关系没能融洽地协调发展,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没能有效化解,给征管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碍了征管工作的发展进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税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科学的各职能部门岗责体系,职能明确,岗责到位。但是,从优化纳税服务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审视,则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尚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其岗责体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执法,纳税服务的内容则相对缺位。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而由此而来产生的评价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考核标准也过于简单化、单一化。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系统组织的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等。其评价的特点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指标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等。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的任务不明,带来了职责不清,职责不清无法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而不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势必又将无从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究其原因是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落实,谈起纳税服务是行政责任,做起纳税服务是职业道德建设,另外,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论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

(三)纳税服务的形式不统一。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满足不同纳税对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发挥纳税服务职能的建议

(一)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权利,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执法当天职,将服务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过去“单一型执法”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要提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确保纳税服务的思想统一,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稽查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把纳税服务具体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

1.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

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应予保障,严格按稽查程序办案,要正确行使处罚权,保证处罚公正性,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要进行分析,切忌处罚一刀切,要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对原先好的传统要保持,继续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建立稽查服务考评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纳税人中树立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强化服务型纳税上下功夫

税务稽查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从实际出发,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满意”贯穿于地税稽查工作始终,在稽查执法中严格依法办事,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建设服务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夯实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加强税收稽查的计划性管理,严格稽查的计划审批、备案程序,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检查和上级交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有重复现象发生。

2.夯实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现“阳光稽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要进一步要求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前,对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书》将《税务检查告知书》一并送达被查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3.夯实税收政策公开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针对纳税人的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少缴税款的情况,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二是开展税务稽查前的税收政策辅导,鼓励纳税人查前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税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4.夯实检查制约制度,规范稽查行为

从规范稽查行为入手,强化检查制约制度。一是税务检查必须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等;二是税务稽查推行各税统查;三是严格调帐检查管理;四是优化稽查服务;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导。

5.夯实违规预警制度,增强纳税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的查前辅导;二是对实施检查的纳税人,如果查前纳税人能主动做到自查自纠的,处罚时可从宽处理。

(三)做好三种服务,促进内外和谐,在构建和谐纳税上下功夫

内求团结,外求和谐,这是环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服务型的纳税工作机制,要做好三篇服务文章。

1.服务征管,形成执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属于税务部门的两个不同部门,是统一的,不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要坚持准确选案,另一方面,要落实稽查建议,规范征管行为。对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工作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总结普遍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议,要维护稽查权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又要注重促进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一体的执法合力。

2.服务纳税,强调执法为民

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查后建议、查后咨询、查后辅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对纳税人的尊重赢得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

3.服务发展,找准执法切入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同时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稽查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促进社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四)确保服务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在建立长效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1.健全服务规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税收环境,要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承诺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2.构建和谐征纳,营造纳税服务氛围

积极营造“倾听纳税人呼声、维护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在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制度,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与沟通,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等。

3.优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办事效率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3篇

为了建立适当、高效的税务策略,中国企业需要认真思考两个方面的问题,即针对对外投资的跨境税务筹划和持续的税务合规与报告。从笔者的经验来看,许多中国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存在一些常见误区。

海外税务合规管理前所未有的困难

全球金融危机后的5年中,许多国家一直忙于缩小其预算赤字。这些国家的政府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税务部门。但与此同时,为了吸引和鼓励投资,这些政府纷纷通过不同的财政措施来保持其竞争力。一个全球性的发展趋势就是许多国家开始降低所得税率。然而,这项举措与平衡财政预算的目标背道而驰。鉴于这些全球性趋势,世界各地的税务机关已经加快保护自身税收的步伐,具体措施包括对激进的税务筹划进行更严格的审查,以及对税务不合规行为处以更高的罚金。

今年年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以及相关的《行动计划》(Action Plan),用以应对激进的税务筹划。上述变化似乎已经成为国际税收领域历史上的转折点,使得海外税务合规管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困难。

多年来,为降低海外税务负担,跨国企业一直在设立复杂的海外控股架构与跨境关联企业间协议安排。这些复杂架构与安排通常是出于节税目的而设计。然而,在当前的全球税务环境中,世界各地的税务机关正致力于处理那些没有实质性或者没有足够的业务与运营实质的控股架构与跨境关联企业间协议安排。因此,在控股企业架构中设立中间控股公司的做法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

中国企业在设计对外投资控股架构时,不能仅关注潜在的税收利益;建议企业还应就按照拟议控股企业架构所在辖区税务机关要求,开展运营实质性活动,以实现预期的税收利益。另外,在设计跨境关联企业间协议安排的架构时,相关的应税收入不应人为地与产生该收入的运营活动割裂开来。

中国企业的常见误区

虽然许多中国企业进行的交易规模巨大,但并没有很多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项目中有经验丰富的国际税务人员参与。多数时候,海外投资团队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跨境税务规划,而企业总部任命的同一投资项目的海外财务(或者有时候是业务)团队也会承担负责交易后税务整合与持续的税务合规工作的职责。然而,这样的安排很容易导致意想不到的不利税务后果。

例如,许多对外投资项目的交易完成周期很长,比如18到24个月或者更久。由于全球税务环境持续快速的发展变化,收购时设计的税务规划在两年后可能不再合适,或者需要进行不同层级的调整。

此外,并购后的整合通常也需要考虑其他的因素,例如再融资计划、资产处置或者转移定价策略的调整以将新公司整合进集团,所有这些都与税务相关。这些拟议计划的税务影响应该加以考量,以形成最高效与最有效的税务战略,同时也与企业战略相一致。然而,海外财务团队(他们甚至没有参与税务规划)很难具备足够的国际税务知识,从而恰当地执行原定的税务架构。他们更是难以跟上不断变化的税务规定与监管的发展,以关注持续的税务合规状况。因此,许多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税务合规方面存在薄弱点。

税务管理人士不应只专注于交易

多年来,跨国企业纷纷制定战略,合理配置其业务团队和税务团队,以进行全球扩展,这样的任务通常被认为仅仅是从属于首席财务官和首席执行官的税务管理人士,他们会负责在适当的地点建立起更为有效的税务流程,将其整合入业务。税务团队可在总部和区域层面建立起拥有明确报告线的全球框架,以利于集团税务政策支持全球税务治理和风险管理。

在当今严峻的税务环境下,税务管理人士应不再只专注于交易,而是做好与管理层和业务领导层共商大计的准备,因为税务管理人士是就企业课税情况向各利益相关方和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第一线。跨国企业希望其税务管理人士能够应对以下因素带来的挑战:对透明度的更高需求,以及对企业税务工作进行管理以提高或至少不损害企业国内外声誉。

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4篇

200*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地税“纳税服务年”、××区政府深化环境建设年的要求,以开展“向纳税人致敬,为纳税人服务”和“我与奥运同行,人人都是环境”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税收环境,相继在六个税务所服务厅和局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我们对优化纳税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如何更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总结和思考。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做法

(一)武装头脑工程

为使全局干部树立新的纳税服务理念,转变旧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和优化环境意识,我们以科所为单位,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常务副区长马庚良在全区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地税局局长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树立××地税新形象”的讲话,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了“假如我是纳税人”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环境做什么”的大讨论等活动。广大干部通过学习讨论,摒弃了过去存在的三种观念,即“征税人是管纳税人”的不平等观念、“以我为主”的管理观念和“只考虑税务征管规范,不考虑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的观念,树立了四种新观念:即税收经济观、税收服务观、税收标准观和税收信息观。

(二)强筋壮骨工程

优化税收环境,关键在于优化服务环境,而优化服务环境,关键又在于优化我们的税收队伍。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税收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着税收征管和服务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投资环境、经济发展等社会政治经济诸多方面。为此,我局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地税”活动为契机,以强化全员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努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充分保障各级领导者的领导能力、水平和干部职工的素质、技能与时俱进。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抓好全员五大教育培训,即;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培训、提高约谈工作水平培训、征管法实施细则培训、英语口语等级培训、政策法规岗位培训。例如,在综合素质培训中,我们对一线窗口纳税服务人员着重进行礼仪、业务培训、考核,坚持未培训的无资格参加考核,不通过考核的不能走上纳税服务岗位。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兄弟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经验。我们先后到崇文、平谷等局观摩见学,同时请市、区领导来我局做指导,从多角度研究、改善纳税服务。

3、分层次开展分类培训。3月份已经对前两年毕业的36名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了综合性业务理论的考试。对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不同方式征集了意见和建议,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双项互动式培训。

4、广泛开展各种演讲比赛活动。先后组织了××儿女心向党、英汉双语演讲比赛3次,有41人次参与了活动。

5、以开展“向纳税人致敬,为纳税人服务”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纳税服务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交流和评比活动,有9个单位和6名个人分别做了交流汇报,表彰了3个先进党支部和20名优秀党员。

(三)效率质量工程

在征询纳税人意见时,曾经有一位纳税人这样说:“我们到税务机关办事儿,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不是我们最需要的。我们最希望的是办税手续少一些,工作效率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高一些,办税时间短一些。”我们工作质量的高低对纳税人、投资人来说,就是政府部门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关键所在,是树立税务机关形象的关键所在。上半年全局上下多措并举实施了纳税服务效率质量工程。

1、倾听纳税人呼声,了解纳税人需求,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商”,行动上“重商”。我局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1700户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以“税企心贴心”恳谈会方式,邀请60余位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到税务机关征求意见和建议,以“走近纳税人”方式,深入企业、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走访了78户,电话咨询54户。通过各种方式请纳税人为我们挑毛病、找问题,征求意见、建议13条。我们对纳税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整改措施。

2、纳税服务方式因时因事灵活多样,把满足纳税人的特殊需求和一般需求结合起来。“非典”疫情期间,我局采取在纳税服务场所为纳税人发放手套、口罩,门口安装紫外线消毒灯、门前设置消毒地毯等多种措施,确保“非典”期间纳税人安全办税;通过“五个一”活动(即“一个电话”、“一个邮件”、“一个传真”、“一条短信”、“一条通告”),与纳税人多沟通、勤联系,及时宣传、落实市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拉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空间距离,用真诚、贴心、实在的服务,缓解纳税人在“非典”时期办税的恐慌情绪。“非典”无情人有情,非常时期,我们提供了非常服务,同时也赢得了纳税人对税收的支持,截止6月底,我局上半年共组织各项收入58013万元,同比增收10653万元,增长22%。

3、落实四项制度,实施人性化服务。我们不断建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新机制,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落脚点,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检查准入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四项制度。上半年共与100户纳税人进行了约谈,补缴税款347万元。特别是3月底,组织的对42户建筑业纳税人的集体约谈,向纳税人重点提示了营业税、印花税在政策理解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错误之处。纳税人反映,这样的约谈收获大、形式新、人情味浓。

4、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实行“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目前,我局所有的纳税服务厅都实行了“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为使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同时受理申报、办理登记、发售发票等业务,我们将最优秀的税务干部选调到窗口服务岗位。为方便纳税人交纳税款,我们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将银行引入服务大厅,解决了纳税人办税楼上楼下来回跑,各个窗口来回跑,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问题。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5、纳税服务前移。我们将服务对象从注册在本局的纳税人扩大到准备办照的投资者,将服务环节从注册后前移到投资意向者投资前的考察阶段。在投资意向者对投资地区进行考察的过程中,只要有关部门或投资意向者需要,我们都安排专人到场,向投资意向者介绍投资地区的税收环境,了解投资意向者对税务机关的需求,解释有关税收政策疑问,使投资意向者能够对投资地区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他们投资××的信心。例如:2003年2月,东方信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和管理人员先期到空港物流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局开发区税务所及时派2名干部现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该公司所涉及的地方各税进行宣传解答,他们良好的服务受到入区企业和空港物流园区领导的一致好评。该公司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入住了空港物流园区,当年预计实现地方税收60万元。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收获

(一)树立了“四个服务新理念”和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第一”的思想。树立的四个新理念是:一是树立服务是让纳税人满意,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法定职责,服务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的理念;二是树立服务是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现的理念;三是树立服务是税务干部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外在表现的理念;四是树立纳税人的夸奖和老百姓的口碑是对国家公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高奖赏的理念。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坚持做到的四个第一是:要把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作为改进和创新纳税服务的第一信号,要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第一目标,要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水平高低的第一标准,要把营造一流的税收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要务。全局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服务观念的转变、全新理念的树立,为做好纳税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意识明显加强了。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激励了全局干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也使一大批优秀党员走在了纳税服务工作的最前沿,充分体现了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出了一种让纳税人满意的税收环境。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执政为公、勤政为民意识,提高了全局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三)为纳税人办税效率提高了,使纳税人更加满意了。一窗式全程办税服务的运行,在我们设置的20个对外窗口,每名干部都能当场立即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购领发票及兑奖、纳税核定、纳税申报、行政处罚、私车及零散税源的征收、ic卡办理、税务咨询及税法宣传等内容。纳税人无论到哪个窗口都能解决所需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将银行引入服务大厅,解决了纳税人办税时楼上楼下来回跑,各个窗口来回跑,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问题。纳税人普遍反映,进了办税厅有舒适感,进行税务咨询有信赖感,办理涉税事宜有高效感,与税务干部交流有亲切感,依法诚信纳税有自豪感。

三、优化纳税服务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主动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和“我是管纳税人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还存在“纳税人围着税务干部转的现象”。

(二)强化征管措施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漏征漏管、偷税漏税的现象。有的税收执法不够规范,以补代罚,处罚不到位,随意性和弹性较大。

(三)有的税收干部对税收法规政策吃的不透、掌握的不准,有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税收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需改进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一窗式纳税服务。在现已实行的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要不断简化办税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要按照“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的原则,对办税程序、审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简并,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健全并完善内容全面、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制度,努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作好网上服务。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更新“××tax861”和“××网城”中××地税局的网页版面,丰富内容,拓展功能,逐步推广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使纳税人办税更快捷、更方便。

(三)创新服务方式。服务的方式要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要积极探索和推行上门服务、亲情服务、提醒服务、跟踪服务的有效方式,把纳税服务向小、细、实延伸和拓展,为纳税人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搭建一流的发展平台。通过深化纳税服务,净化税收环境;通过优良的税收环境,吸引投资人、稳定纳税人;通过投资人、纳税人聚拢资源、创造财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5篇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原来散布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可以说改变了纳税人“只知低头纳税,不想抬头问权”的局面。但是在基层税务工作过程中,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纳税人的维权现状

一是纳税人对自身维权认知度低。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法理论研究和税收立法实践中,只是着重如何设定纳税人的义务,而忽略了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这种“皇粮国税”观念的影响,造成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认识,进而从客观上导致不少纳税人对自身的法律地位认识不清、维权意识模糊,不完全清楚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更缺乏“为权利而争”的理念,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纳税人对维权成功信心不足。一些纳税人明知法律、法规赋予其权利,但是不愿意去维权,究其原因主要:一是认为税务机关的侵权责任规定不够明确,难以对照维权;二是认为税务机关处于强势地位,自身处于弱势地位,单打独斗,担心维权不成,反遭税务部门的打击报复。

三是纳税人的维权组织不够健全。国外纳税人大多有依法成立的维权组织机构,如德国的纳税人联盟。有专门的受理纳税人异议申请的机构,甚至专门成立税务法院来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备的纳税人维权组织机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纳税人主要的两条维权途径,行政复议一般都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部门进行,维权的公正性和导向性存在一定的问题;纳税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基于“民告官”意识的误导,不管是主、客观原因,都可能导致对本很薄弱的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伤害。

四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制体系欠完善。首先,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完善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案,不利于税收实践中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其次,现有的一些规定并不完善,目前除了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有相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外,其他纳税人的权利基本上只有实体性规定而无程序性的规定。但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对纳税人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很多,如核定(调整)定额、不予批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而在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纳税人享有延期申报权利,但对于税务机关不予核准延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并无相应规定,导致纳税人被侵权也无法及时维权。再次,现有的一些规定不够合理。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来审查确认。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申请的,如果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纳税担保的审查和确认仍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级税务机关担任,显然违背《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如果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以种种理由否定保证人资格或者财产担保资料,那么纳税人很有可能会丧失复议乃至诉讼的权利。

五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影响维权积极性。种种原因造成的税负不公、偷逃税现象的存在,以及税务部门税收计划和依计划征收的存在,势必导致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受到损害,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二、基层税务部门维权现状

一是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影响较深。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税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被过多地强调,一些税务人员认为自己代表国家权力行使职权,以管理者自居,观念上不太注重纳税人的权益而侧重于要求纳税人服从,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即便是不当使用还认为纳税人应当服从;而税务机关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追究不完全到位,对纳税人权益造成现实的损害。

二是征收依据解释不当损害纳税人权益。基层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不规范和分散,在发生征纳双方争议时,税务部门有时为了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利结果,会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文件作解释,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是侵犯纳税人自主选择权的现象依然存在。纳税人享有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委托税务权等合法的自主选择权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税务部门出于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考虑,要求一些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纳税人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快捷方式申报和缴纳税款;或者指定税务机构等,这些要求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机制不完备。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基层税务部门自我约束过低,对纳税人经营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制度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个人所得十二万元申报过程中,对个人的隐私保密性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建议

如何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实现征纳双方的观念转变。首先是要加强宣传,改变观念。就税务机关内部而言,重点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摒弃税务人员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实现对纳税人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把以往只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处罚等观念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从而尊重并维护纳税人在涉税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纳税人而言,重点是要宣传 和引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让纳税人明白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自身的主体意识,自己有相应的义务就享有相应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是理所当然的。在观念明晰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目前税务工作现状,笔者认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纳税人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具体包括:税前——税务部门提供公告、咨询、查询、提醒等服务,为纳税人节约搜寻、了解税收政策的时间和成本;税中——为纳税人创造便利的条件,使纳税人能够快捷、准确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减免税等各项涉税事宜;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渠道。为全面实现纳税人权益保护,建议应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完善:

一是维权工作制度化。建议尽快出台“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案”。在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重视正当程序权的界定和保障、明确税务机关各种侵权的法律责任,突出执法程序和相关手续的完备和严密性,征纳双方的责任、权利的确定性,便于基层实际操作,保证纳税人权益的真正实现。大力推进第三方维权组织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尽快制定维权组织相关规定,首先在第三方维权组织准入门槛上严格把关;其次规范维权组织的工作内容、明确其法律责任;再次加强对维权组织的监督、指导。

二是监督机制正常化。一要规范内部约束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明确各岗位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完善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保密制度等,特别是在重要的执法环节,如税收定额评定、减免税审批、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加大不定期检查力度,发现违规及时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二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广泛聘请义务监督员、在服务大厅或是网站开辟维权接受通道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内外部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的规范运行,促进日常税务执法做到宽严适度、合理合法,避免对纳税人权益产生的人为不公。

三是税法宣传实效化。采取多种途径特别是在学生课本、电视台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突出纳税人权利意识以及维权渠道和途径的宣传,促使纳税人了解自己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明白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懂得纳税人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用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唤醒纳税人对自身角色和地位的认知,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6篇

一、必须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1、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管理和服务是依法治税的两个方面,是树立统一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纳税人是纳税主体也是服务客体,税务部门是征税主体也是服务主体,所以工作中必须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不能单纯强调征管权,忽略对纳税人服务的义务,也不能只强调服务,忽视税法的严肃性,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两者不可偏颇。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内容是服务的核心,形式是服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服从内容。实际工作中,无论法律服务、政策服务、管理服务还是工作服务、信息服务,要做到形式多样,服务到位,但绝不能脱离实际,违背依法治税原则去搞服务。应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提供高效便捷的符合依法治税要求和纳税人需要的执法服务。

3、效益与成本的关系。积极探索优化纳税服务与降低成本的规律,以最低服务成本获取服务质量最优化,统筹考虑纳税服务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等,使纳税服务规范化、法制化。

4、法定义务与中介的关系。中介是为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筹划、代办涉税事项等服务需求应运而生的,其特点主要在于服务的有偿性,是一种社会服务。税务部门既要履行好法定的服务义务,也要鼓励纳税人接受有关涉税事项的社会服务,使纳税人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经营,促其提高经济效益。

二、诚信服务的几点建议

1、牢固树立诚信服务理念。文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诚信服务是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作为税务部门要以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自身纳税服务工作。从宏观上讲,必须立足本职,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调整,支持配合企业改组改制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从而保证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从微观上讲,必须将诚信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的全过程,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大力宣传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公平、公正、诚信的税收环境。

2、增强服务水准是基础。要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在服务显著位置张贴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图,统一受理各类涉税事项,解决纳税人多头跑跑多头的问题。提供多种申报方式以及采用划卡缴税、简并征期等税款缴纳形式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管理环节,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要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和水平。税务部门在服务范围上应有所扩展,在为纳税人提供一系列服务后,应发挥自身熟悉税法的优势,为纳税人规避纳税风险提出好的建议,诸如查前辅导、纳税评估等减少纳税人的损失,逐步建立纳税风险防范机制,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损失。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7篇

【关键词】税务档案;工作管理;认识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越来越成为一个单位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档案是一个单位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而税务档案就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以纸张为载体的图、文材料,是征、纳双方依法办税的法律文书,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因此,不断强化税务档案管理,保护档案资料,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无可替代的凭证作用,责任至关重大。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一、各级领导重视,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

税务档案工作就是要围绕“规范管理、精细服务”这一中心开展,要重视档案信息利用,提高档案工作质效。各级领导要关注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常检查,定期加强硬件投入,如购置防潮防磁柜、加湿器、防光窗帘、报警器、电脑等,以设施设备更新,增强档案管理安全系数。各业务部门要重视档案规范化建设,要制定科学的税收业务档案整理方案,增强税收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的可操作性,提高税收业务档案建设的整体水平,实现税务系统业务档案资源共享。

二、提高综合素质,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税务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的先决条件。随着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新型载体的出现,对税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由于税务档案管理工作行业的独特性,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必须懂得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把“德”放在首位,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遵守国家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税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以服务纳税人、方便于工作为主的工作,税务档案是征、纳双方之间的纽带,所以,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树立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服务和热情为单位税务工作奉献的思想,爱岗敬业,不计得失,在平凡岗位上勇于奉献。

(三)要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要结合单位实际,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除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懂得文书学、档案管理学和税务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清楚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白自己的业务工作职责,通过“一专多能”的技能,把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才能高标准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要有强烈的岗位意识。一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发扬敬业奉献精神,真正了解本职岗位的责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卷档案,从整体到细微,都要尊重客观,做到精益求精,严谨务实,一丝不苟,才能适应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二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具有创新意识,当前信息发展较快,档案管理人员要发挥聪明才智,消除档案员就是保管员的思想,想方设法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三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服务意识。税务档案不仅为单位决策提供服务,还是纳税人提供依法纳税的依据。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档案使用者提供主动热情,及时准确,全面周到的服务。

三、坚持规章制度,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是持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入档资料收集从实。税务档案主体有的是文字,但也有图像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材料,为了查找、索引方便快捷,在入档材料收集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档案卷宗整理,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等环节,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不降档案收集标准,对制度落实不打折扣,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二是日常档案管理从细。加强税务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档案借阅程序,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工作保密制度》《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使档案管理人员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三是定期检查考核从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考核,是促进税务档案管理和提高档案从业人员技能的有效方法。除上级业务部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外,本级档案主管部门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在档案检查过程中,要专门建立详细的业务档案考核细则,通过实施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完善档案资源,是税务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源泉

一是要不断拓宽税务档案工作服务领域。要持续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和稽查档案、专业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和设备档案以及各类专业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电子档案的著录工作。

二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力度。加大电子文件接收力度,接收纸质文书档案和实物档案的同时,完成文书档案电子化,切实做好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归档。

三要抓好档案归档质量。实现档案整理规范化、目标管理制度化,做到档案收集完整、划分保管期限准确、整理和编目科学、检索和利用方便、保管条件科学安全。

税务工作建议范文第8篇

纵观我国税收管理发展历程.从税收专管员独享信息到信息有限利用.再到数据省集中和信息共享.可以说都是围绕着涉税信息做"文章"。当前.以省集中形式上线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已覆盖所有省级国.地税系统.信息管税已在形式和技术上基本达到了要求。从国外信息管税实践来看,大多采用的也是以重视信息来源和信息真实性为基础.以信息分析利用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立体化信息管税模式,其实施为我国的信息管税提供了参考。

鉴于当前税收管理需要,我们认为对信息管税可做如下定义:即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充延缓征收或者摊派征收税款";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等等。诸如此类的规定都表明了对国家征税权的限制和约束.以保障私权。

总之,《税收征管法》作为税收的征收程序法.是约束国家征税权合法化行使、保障私人财产权.以实现两者平衡与制约的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对该法的新一轮修订仍然应该坚持将"利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涉税信息进行管理和应用,达到加强税源管理目的的系统工程。

在信息管税的支撑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容应包括:以科学分类税源.准确划分职责为基础;以提升管理级次.优化机构设置为保障;以深化信息应用,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采取风险管理,充分运用服务.评估.稽查结果和建议为重点.实行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内外协动.把省一级做"实"、市一级做"精"、县一级做"专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都作为税源管理的实体。

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通过重组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把税务人员放在一线工作岗位,提高行政效能;通过规范流程,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通过职责整合.可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工作负担:通过人才培养.可以最大限度地拓宽税务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并将涌现出更多、更优秀、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若干实践

(一)创建“数据库”

三年来,安徽国税系统致力于加强数据库建设.在信息技术层面,已将所有应用系统数据汇集到同一个数据库内,通过通用查询、数据仓库管理.风险管理、数据质量检测等基础工具,实现了各类(系统)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应用。在征管业务层面.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风险管理业务、税收分析与预测.分户档案、外部信息管理等功能均已完成业务加载。数据库建设具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汇集方式统一。所有应用系统数据在抽取到数据仓库时.没有采用与生产系统相同的数据结构.而是按照业务表单的格式以原始凭证方式抽取.易于理解每个数据项的含义.便于今后分析利用。二是数据清洗方式统一。在数据抽取后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及时发现问题数据,通过工作流将数据传到问题数据的产生环节进行修改后才进入数据库,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三是数据分析手段工具化。研发阶段不直接固化业务应用.而是实现各类基础工具,再交由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加载,可灵活定制、更新和维护。

(二)实施“建模找点”

"建模找点"就是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在信息管税思路下,积极研发分析工具.并通过"四个注重",IP:注重"找点..(疑点和风险点).注重利用"已有数据注重省局"建"和"用",注重业务与技术耦合,充分发挥分析工具的效用。

1.以"行业"建模.找高风险点户型。即通过宏观分析査找全省及各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细分到风险集中的行业,通过微观分析建立分行业风险指标体系.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排序,筛选出不同风险度的纳税人。对高风险纳税人直接作为稽查案源.对中等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对低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服务提醒,从而加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各级机关根据各种不同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可找到纳税人风险点指标和要素的详细指引,使评估人员能够直观了解纳税人风险状况.提高了评估的针对性。同时,通过与工作流系统的无缝连接.实现了评估任务的自动派发和评估流程的自动运转,进而提高纳税评估质效。目前安徽国税系统已建设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和33个行业评估模型。以2010年全年为分析期,运用已建立的行业模型和监控系统,筛选出高风险户1840户,占样本总数的36.15%。截至2011年8月底.已评估1622户,发现问题户1111户,占已评估户的72.05%。累计查补税款4.34亿元,核减期末留抵进项税额1.02亿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或亏损)2.91亿元,并向3249户低风险纳税人发送了《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

2. 以"行为"建模,找问题户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战略规划和总体目标.在"安徽省国税局税源分析监控平台"创建"征管状况监控"模块,建立了监控分析指标体系,下达风险预警指标:确定分阶段风险监控方向.部署监控分析工作任务.建立纳税遵从风险特征库.实现自动生成和逐级钻取;监控分析结果,确定风险监控重点,下达风险处置任务。征管状况监控主要包括登记管理类、纳税人申报类、税款缴纳类三部分内容.共有报表主表39张.附表22张。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业务的实现过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所有数据来源于原始凭证.从源头规范数据口径.保障数据质量;二是所有数据项可以钻取到纳税人信息_三是使用灵活的报表设计工具,可以适应报表结构变化和报表快速浏览。

3. 以"逻辑"建模,找问题数据。2004年安徽国税系统以数据省集中形式上线综合征管软件以来.系统中形成了大量冗余数据和数据噪音.甚至是垃圾数据,严重干扰信息的有效利用。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在省局指导下,基于数据筛选,疑点分析、指标预警、引导管理的目的,开发了数据质量预警系统。该系统涉及税务登记、发票

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文书管理、稽查法制等类别的基础数据。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能够直观反映指标筛选出的可能存在基础数据问题的户型名单及具体内容;二是能够引导基层税务干部正确理解基础数据采集的规范及要求,弓丨导其正确理解税收政策;三是能够指导曰常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防患于未然:四是能够让各级领导对数据质量问题有明确了解。系统上线以来.各单位累计改正数据质量问题35万余条,®有效解决了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噪音和冗余数据问题,提升了数据分析针对性和准确性。

(三)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

信息管税的核心在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在这方面,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积极争取,有效开展了先行先试工作。自2008年起,合肥市国税局联合工商、地税、质检、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信息共享工作.主要是强化户籍清漏。在此基础上.2009年下半年.在市政府牵头全力推动下,以政府信息共享的形式建立了"合肥市涉税信息平台".实现了对30个职能部门提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初步建立了社会各部门传递、交换、获取信息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为风险评估的开展提供有效信息来源。该平台不仅对税费收入进行总体分析,同时也对具体企业进行横向比较。通过对房地产企业预售信息.医保卡消费明细、用电明细的核对和获取,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税收曰常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同时也有效减少了征纳双方在税收征收和缴纳中的风险。

三.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提升税务人员信息化素养,明确各级相关职责

多数税务人员已习惯简单、随意、见效快的方法.税务机关已习惯协商、协调以及各自为政的传统征管方式,存在一种对信息管税的完美期待与眼前被动应用之间的矛盾。管理建议: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税务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信息化素养。要着力加强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化素养的培训、考核及任用,要明确并实施各级税务系统在信息管税方面的层级职责。如.国家税务总局应负责"五个统一B卩:统一建立税务人员工作平台.统一建立纳税人办税平台.统一建立外部税务网站.统一建立法规库查询.统一数据库建设。省级局应负责"四个完善",即:完善纳税服务多元化项目,完善行业管理的系统模型.完善稽查业务电子化.完善各应用系统业务需求和功能。市级局应做到"三个加强g卩:加强已开发运用系统的宣传培训.加强信息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强化各系统运用水平的监督考核。

(二)加强对第三方涉税信息取得和协作的立法工作

信息管税的实质除了要求税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外.还有一个实质内容就是"社会管税'然而.征纳信息不对称,政府各部门资源不能共享已经是大家公认的问题。政府其他部门或是拥有信息的第三方往彳主因不能从税务苗5门直接得利或是陡然增加了工作量.致使协作效果大打折扣。所以,必须通过立法对纳税人以及第三方涉税及相关信息提供加以明确.要形成自然的行为和义务.而不能按税务部门意愿要求、靠部门协调或是行政干预的手段强制获取信息。管理建议:建议制定《涉税信息强制提供法》.即无论是政府部门信息.还是私人信息:无论是利益集团信息.还是社会团体信息.都必须义务提供.税务部门都有权获得。在专项法规未形成之前,可由市级以上政府牵头设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