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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食品安全是新时期党和人民政府的重点核查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在我国新行政管理改革将食品和药品单独提取出来并加大监管力度的政策笼罩下,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市场稽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国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南京是我国的东南重镇,是中国东南部最重要的小食品集散地和食品自由批发市场。自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南京的食品市场状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本文基于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在南京市的贯彻与落实情况,以期为规范南京食品市场、促进新食品安全法对南京食品市场的约束力而献计献策。
一、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探析
要深入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市场现状,应从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分类和了解政府部门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数据入手。基于此,笔者前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现将过程与结果列示如下。
1.调研
①研究目的。了解南京市食品自由贸易市场现状,对照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综合评分。
②研究对象。将南京市的各大中型超市、食品交易市场、生猪交易市场等纳入调研范围,深入了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此外,将消费者纳入调研范畴,听取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综合评价。
③研究方法。笔者运用了两种研究方法:第一,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超市负责人、个体食品经销商、食品批发零售商和消费者等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第二,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了解南京市偏远辖区食品销售商家和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
④研究结果。通过对南京市各区食品市场的调研,笔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现状总结了三点。
第一,问题体现在了对小型或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和代销点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足,有些生产、加工或代销点往往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流动性大,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造成了很大难度。
第二,对食品市场监管的网络覆盖不完善,有些区域存在着空当,同时也存在着监管时段的不合理现象。如周六、日和晚上时段的监察力度不足往往会给一些流动食品摊点制造机会,加大风险隐患。
第三,与干货、酱菜、调味品等食品类型相较,快消食品的风险隐患更大,如街头一些流动摊点制作的烧烤、鲜榨类食品,小食品存在着大隐患,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不容忽视的。
在调查中,笔者以食品的理化指标、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等为评价标准,而综上数据显示,南京市各区域食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苯甲酸、苯甲酸钠实测超标的食品经营商家占南京市各区食品经营商家总数的24%;果菜市场农药残留率占南京市总果菜市场比例的6.8%;无生产批次、过期和无质量等级的食品占南京市总食品市场比例的2.3%。从表面数据来看,不合格食品在南京市还是仅占据少数的。然而,即便是2%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也会给无数个家庭健康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结合数据,笔者认为加大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已刻不容缓。
2.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
南京市依山靠水,地理条件优越,生态资源丰富,是中国的东南重镇。在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运营已趋于成熟,汇集于本市辖下乡镇以及四面八方的食品成品和原材料每天都源源不断的涌入市场,目前已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结构。宏观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外产内销,各类食品都是由乡镇、农村或南京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其他省份所生产的,集中在市内各大、中、小型食品市场销售。
第二,各类食品均衡分散于南京市的各区域,按营销类型划分,食品批发和食品贸易市场占全市食品市场的60%以上份额,超市和食杂店销售的食品大多以速食为主,食品有包装和生产信息,易于发现风险和查处,占全市食品市场份额的40%。
3.整合分析
从整体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不容乐观。其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首先是消费者的市场观念淡薄。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咨询了30位消费者。其中,有24名消费者表示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不了解;4名消费者表示了解一二;2名表示了解。进而,从食品质量投诉方面来看,南京市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每年接到的食品质量投诉仅占全省的3%。这充分暴露了南京市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问题。
第二,从一些正规经验的商家了解到,近年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在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发并实施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多次打击不规范的食品市场,在确保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商家反映的另一个信息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近两年来人们反映一批即查处一批,而与正规食品经营商家没有利益冲突的,大多是批发到乡镇的一些食品经销点却始终保持着正常经营,这就说明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充分,只能依赖人们的举报。
第三,南京市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营的根源在于食品生产厂家,但从整体来说,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仅能从市面食品营销状况来打击食品违法经营,对生产源头的打击需联合多个部门,这就造成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困难。当前的状况是,打击一批,随即冒出一批,打击力度大,隐蔽经营多,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看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来看,行政执法部门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够充分。那么,应如何改善这一状况,或者说,应如何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纲领文件来渗透,来强化落实?笔者认为,基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我们应首先全面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细则,充分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内容纲要;其次合理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评价标准,来评价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规范市场运营,加强对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1.新《食品安全法》的优势与不足探析
我国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颁布的,与早期的《食品安全法》条例相对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突出了风险预防、检测与评估这项全新的内容。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规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较大的突破。传统的食品市场行政执法仅依照生产批次(日期),或某项数据指标,甚至有些执法部门执行的是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不能规范、统一,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造成正规经营和违法经营一把抓,从而扰乱了市场秩序。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各地方执法部门在履行权责过程中会有法可依,从而既加大了对食品经营商家的教育力度,又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商家的乱经营情况。然而,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充分暴露了一个实际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看到工商、质检甚至城管部门联合出击,共同执法,而这种执法方式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并且对一些违法食品经营商家的打击也不够透彻。其中所涉及到的权责问题,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弱项,执法主体的不明确,也往往会对行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执法力度。
2.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贯彻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是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进而,应如何贯彻,又应当如何落实?对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一项最重要的课题。
首先我们来探讨贯彻问题。对于一项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或条例,有些行政部门的贯彻方式是:①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执法人员通过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学文件精神;②将XX文件打印数份分发到各个部门;③领导讲话,下属记录;④讲解、宣传后布置“作业”,让党员干部或内部职工写感悟。诚然,这些贯彻方式本无可厚非――也能够起到实效。然而,从践行的角度来看,形式化的贯彻方式对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一线执法人员的影响是深刻的。这会让他们忽略法律的权威,忽略党和人民政府的服务职能。会助长一些道德品质低下的执法人员的嚣张气焰,从而严重破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那么,应当如何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呢?虽然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已过去了4年,但笔者认为,现在贯彻仍为时未晚。这需要我们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认真解读新《食品安全法》,把握新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和内容纲要,并将解读结果数字化,融入于教育培训之中。例如,将《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例制作成问卷答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考核,从而实现更深入的渗透新纲领文件。
第二,要将新《食品安全法》与历史法律相对照,结合历史法律背景下的执法模式,对照新法律下的工作规划,从中了解差异,掌握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改进并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内涵,同时将这种“对照法”下发到各部门、各个执法人员手中,从历史、现在与未来三个角度全面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
第三,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颁发背景,同时深入一线了解各食品生产、经营商家的现状,广泛采集意见,从而得出更中肯的结论,在反思中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充分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发意图。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也是一项系统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将行政执法打造成为一个体系,并确立体系的大体框架和核心内容,从而更准确的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中确立的各项细则。从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在实践中,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细则。
第一,要扩大宣传。要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将新的食品安全法量化拆分为几个方面,在提出要求的同时,明确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例如食品检验流程,在宣传中,应将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例列示出来,进而标示应如何开展实际工作,或借用仪器,或查验生产批号,要在宣传中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行为引导。同时,将宣传扩大到消费者行列,将消费者纳入宣传对象范畴,帮助消费者建立起积极的配合意识,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来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要加强工商、质检、农业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要明确职能,严控市场,要将市场监管当成一项系统工作来抓。首先,各部门要制定商家档案,对其所经营的产品、生产批次、进货日期、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等等进行详细备案;其次,将档案数据化,利用互联网系统构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再次,要实时掌控商家动态,并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力度,从而实现全面控制食品市场,消除食品风险隐患。
第三,要构建人性化服务模式,创设一条龙服务流程。在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同时,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加强对自身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简易投诉渠道,要充分利用当代的信息化优势,建立单位主页,搭建行政部门与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流互动平台。如此,则能够有效提升信息采集、调查取证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并促进管理效能。
三、结语
综上,笔者仅就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总结了一些相关数据,并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除了要进一步健全法律之外,在实践中还需要各部门强强联合,同时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规范食品市场,推进市场的合理化运营;而也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赵万弟,赵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让百姓吃的健康 吃的放心――辽宁省川渝商会川渝食府的承诺与宣言[J].中国食品,201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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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言清.市场化进程中城市副食品供给问题[D].浙江大学,2005.
[4]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1.
【关键词】日本保健食品 云南道地中药材 启示
一、中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前景
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养生保健,中医素有“药食同源”之说,表明医药与饮食属同一个起源。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人们逐渐了解了哪些食物有益,可以进食;哪些有害,不宜进食。通过讲究饮食,使某些疾病得到医治,而逐渐形成了药膳食疗学。药膳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既具有营养价值,又可防病治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可以说药膳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的保健食品。
中国现代保健食品发展起步较晚,80年代才成立了中国保健食品协会,逐渐有企业开始生产保健食品,到90年代初已经形成蓬勃发展的趋势,涌现了一大批知名保健食品企业如太阳神、娃哈哈、巨人、三株等。但是由于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商品质量问题频现、企业存在虚假宣传等现象使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失去信任导致了保健食品市场出现了第一次大规模“滑铁卢”,一大批保健食品企业宣告破产。而自1996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保健食品行业制度规定后,保健食品行业又进入了新的一轮高速发展期,到2000年,企业数量和产值都达到了历史最高点。但是随着由于“核酸风波”使得专家和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受到媒体及社会的怀疑,保健食品行业再次遭受信用危机。珍奥核酸胶囊等六种保健食品因为涉嫌夸大宣传受到卫生部的通报,与此同时中国加入WTO以后,世界保健食品行业巨头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迅速占领了保健食品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中国保健食品企业又一次受到了巨大威胁。
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现如今的中国的保健食品市场主要有三类保健产品:第一类为初级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各类强化食品及滋补产品,如虫草、燕窝、蜂产品、螺旋藻等;第二类产品为生理调节功能保健食品,具有一定的科学实验基础,如脑白金、太太口服液、黄金酒等;第三类产品为功效成分明确,临床效果肯定的保健食品,如辅酶Q10、大豆异黄酮、DHA等。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工作压力,食品安全等问题和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已经使很多疾病呈现低龄化趋势;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以及国家对于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导向。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健康保养,并且愿意在健康管理上进行资金投入,健康产业进入到飞速发展时期,保健食品作为健康产业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再一次受到人们强烈的关注,保健食品市场也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日本保健食品市场分析
日本的保健食品最早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以百货公司的健康食品经销部门及相关公司为中心,成立了全国健康食品协会总会,市面上开始流行保健食品。到1971年厚生省颁发了《对保健食品的指导与取缔的通知》,成为了最早日本政府关于保健食品的规定。可以说几十年来日本的保健食品市场一直是走上向趋势。即使在日本经济泡沫破裂时期,保健食品市场依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成为日本经济低迷时少数的几个继续发展的产业之一。近十年来日本保健食品市场每年约以10%左右的增长率上升。保健食品已经普及深入于日本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日本也成为了世界第二大天然健康产品市场,其研发和市场趋势代表着世界健康产品发展的潮流。
在日本的保健食品市场中,产品大多指增进健康、补充营养,保持健康的颗粒状、粉末状或胶囊状等近似于药品的食品,其中销路较好的是富含维生素、矿物质的多种维生素类食品。而自日本厚生省提出“改善疾病对策”以来,在大众媒体宣传指导下,保健食品的销售就转向以防痛、改善血流、改善视力等为主。其中日本癌学会声称具有防癌功能的蜂胶、蓝藻、大蒜、灵芝、食用菌、石榴提取物等原料制成的新型保健食品成为市场新宠,倍受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的日本消费者喜欢。
鉴于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人民预防疾病意识的增强,日本政府大力推广“无病预防”政策。2001年的《医疗制度改革大纲》指出了包含疾病预防的推进和法理的环境整治的必要性;而且2002年的《生物工程战略大纲》里与医疗、医药品、微生物、生物加工相并列的功能性食品、生物农业在重点投资的对比上有所提高。因此日本企业在保健食品研发技术上十分先进,原材料深加工和有效成分的提取大大提高了保健食品的保健效果和食用口感,并且食用方便,不需要费时炖煮,只需加水冲食或开袋即食。这也使日本保健产品在国际上也受到了认可,尤其是受到了我国人民的青睐。据统计,日本医药保健用品已经成为中国游客购物排行之首。
三、云南道地中药类保健食品现状
云南省有悠久的种植中药材的历史。例如:三七野生变家种已有200多年,发展为驰名中外的重要中药;100多年前引种栽培的当归,已经发展成为云南的道地药材。三七、天麻、石斛等中药材在全省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0.86万公顷,中药材种植基地已初具规模。这些药品有的是云南独有技术,有的是云南独有的道地原料,都是云南名副其实的“云药”。天麻被广泛应用于药、食、保健等诸多方面。天麻不但是一种药材,又是理想的保健食品,国内外许多学者经过各种实验研究发现,其主要活性成分为天麻素,具有抗癫痫、镇痛、镇静催眠、延缓衰老等作用,同时对于治疗头痛眩晕、改善心血管和微循环系统也有着显著的作用;三七具有止血散瘀、消肿止痛之功效,熟品具有补血、和血之功效。被誉为血症良药、伤科要药。已被国家列为贵重药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医药大辞典》等书籍中都对三七作了充分肯定性的记载,由于三七的有效活性物质高于大多数人参,因此又被现代中药学家称为“参中之王”。同时三七在对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方面也有重要功效,可以有效降低高血压、高血脂和高血糖,改善心肌微循环,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石斛是我国传统的名贵中药材,最早记载见于《神农百草经》。石斛的活性成分主要是石斛碱和多糖、双苄酚类等物质。石斛以茎入药,将铁皮石斛的嫩茎扭成螺旋或弹簧状,晒干,商品名称为枫斗。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石斛对心脑血管疾病、多种癌症等疾病有很好的疗效,同时石斛还有清咽利噪、养肝明目、活血化瘀等保健功效。
四、启示
如何将云南优质的道地中药类保健食品进行包装推广,销售至全国乃至全世界,或许日本保健食品的发展能够给云南保健食品企业一些启示。
首先,加强产品研发,提高深加工程度。通过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改善口感,使食用更加便捷。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企业更在乎产品的推广,所以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并不是投入的重点,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保健食品企业平均用于研发的费用占其销售额仅有1%,是日本保健食品公司研发费用的0.53%;但保健食品行业的广告费高达销售额的30%以上甚至更多,且虚假宣传现象严重。
其次,整顿云南道地中药类保健产品市场,对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管。对各大旅游景点所售卖的中药类保健产品市场进行监管,对价格虚高,强买强卖,夸大效果宣传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整顿,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
最后,注重企业品牌打造,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品牌和产品宣传不是一味的进行效果的夸张宣传,而是应该注重企业口碑的打造,树立企业品牌,先让消费者产生信任感,才能在市场上立足。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强势广告赢得市场、以礼品定位牟取暴利、以短期行为毁坏消费者信心,中国保健食品市场上周而复始地重演着这一幕,纵观中国保健食品市场,一个个曾经“光彩照人”的“精品”大都寿命不长,不久便销声匿迹。一味的夸大效果,只能使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心屡受重创,最终让企业失去整个市场。
参考文献:
[1]肥後春男.日本保健品市场最新状况与发展前景[A].营养与健康促进论坛[C],2006.
[2]张中朋,岩泽信夫,刘秀芬,刘张林.中药保健品输日特点及日本健康产品市场简介[J].中国现代中药,2007,(10).
一、农村食品市场现状
为进一步摸清农村食品市场现状,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先后深入我市17个乡(镇)和42个行政村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在农村我们发现食品市场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三多”:一是“三无”食品多。在农村,商店及小卖部是农民主要生活用品的来源地,这些占据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主流的小卖部虽然经营地点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异。他们的进货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选择一些价格便宜而且送货上门的货,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在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将要过期“三无”食品,尤其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桔子水、饼干、方便面、棒冰等许多小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添加剂,做工简单,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二是卫生环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多。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农村食品企业业主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卫生改造资金,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前提下,农村食品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企业环境,造成农村食品企业卫生环境较差,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和小餐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这些食品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有的食品企业属季节性开工开业企业,小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食杂店商品、食品混放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饮企业无消毒灭菌设备,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餐饮区和灶房不分;极易使生产、经营和消费的食品产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的农民多。在农村,由于受传统的自给自足生产生活方式影响,除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外,农民关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农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往往只看重价格,忽略质量,更很少有人考虑食品安全等因素,对买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等内容,部分农民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劣食品在农村的泛滥。“三少”:一是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拥有健康证的少。在调研中,我们随机对农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证抽查,发现农村一些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根本拿不出健康证。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就餐的农民将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制约健康证办理和发放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尤其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给农民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造成不便,加之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农民获得健康证检查又需一定费用,农民不愿意办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二是职能监管部门监管频次少。在农村除工商部门在基层有工商所外,卫生部门在农村有兼职的防疫大夫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级基本没有人员和机构。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多数职能部门由于农村监管成本高等诸多原因,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少。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各职能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农村进行了阶段性的宣传,但总体看,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还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目前我国的国情是农民占多数,农村仍是最大的食品市场,保证农民饮食安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实现农村的全面奔小康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践行“三个代表”的直接体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应整合监管资源,形成长效监管体系。按着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定》的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则,各职能部门按分段监管的原则监管。这就要求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指导,在纵向上应建立市、县、乡、村层级领导的工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政合畅通。在横上向应建立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为平台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体系,在动态上应建立行业组织、协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最大化地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纵向齐动、横向联动、动态互动的监管网络,有利于增强监管效能,保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
2、应建立“四个模式”,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质量是食品的生命,要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监管,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应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保证农民饮食安全。一是应推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督导考评模式。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政府督导机制,由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办;建立日常工作部门交流机制,由各职能部门专项推进;建立上门服务机制,对农村食品企业所需的健康证等,可上门体检、发证,减少农民开支。建立现场推进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现场指导、规范和推进。建立年终考核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应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各职能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达标验收。二是应推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企业规范管理上,可结合农村实际,综合考虑农村生产力水平,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农村食品各环节各链条管理规范,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企业统一管理规范,便于农村食品企业实现规范管理。三是应推行电子动态监管模式。由于农村食品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为降低监管成本、增强行政效能,可充分利用消费者网络、卫生监督网络等资源收集农村食品市场信息,倡导各职能部门建立农村食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动态监管。四是应推行培育基地和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重点环节是流通环节,从源头抓起,培育基地和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是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食品,推广国家“绿标”食品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有利于规范源头,保证食品安全。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应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在乡(镇)建立连锁超市,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关键字】 保健食品;添加成分;现状与对策
【中国分类号】 R246【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514-01
目前,由于我国食品监管体制不完善,加上食品市场的巨大范围,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地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中隐患之一就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不择手段,钻行政监督管理“盲区”空子,即“我国食品检验部门监督抽验依据标准只检查与该产品相关的质控项目,而不涉及是否会有药品成分;药品检验部门又不具有对食品检验的资质”,擅自在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等化学成分,在广告宣传中极度夸大宣传治疗疾病等或其他特殊功效等等。同时不少经营者无法提供核准证明、供货商资质证明以及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而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五花八门”,“食”、“食卫”、“卫食”、“卫健”、“卫食健”和“国食健”等各种字号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虽然,我国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保健食品与药品必须区别清晰,但一些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
一、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主要存在问题的现状
1、夸大广告宣传 主要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实、夸大治病防病效果的;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标志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的;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证明的;普通食品宣传保健作用的等等,为达到广告宣传的治病防病效果,违法添加化学等药物成分,其结果则是严重威胁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保健食品“食药不分”,埋下了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虽然,我国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保健食品与药品必须区别清晰,但实际状况是保健食品与药品常常“难分难解”。从剂型上看,目前市场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90%左右为口服液、胶囊、冲剂和片剂等形式,与药品的剂型基本相同,客观上容易与药品相混同。从功能上看,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时,常常把保健食品的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功能和药品的降血脂、降血糖功能加以混淆。从成分上看,有关部门对部分保健食品摸底检测发现,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问题比较突出。如降血糖类:非法添加格列苯脲、格列奇特等,这违反了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减肥类食品:擅自添加化学药品“西布曲明”。以上种种情况,实际上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埋下了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3、 监管不力是导致食品市场“鱼龙混杂”的又一个主要原因。多头管理导致职能部门责任划分不清晰,协调难度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是分段管理体制,种养、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药品检验部门虽然有药品检测技术人员和检测技术设备,但依目前国家食品相关法律,则无权检测保健食品。
二、监管对策
1、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成分突出问题,笔者以为应加大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可以利用国家现有的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技术力量,加以资金、设备、人员投入,对食品市场可疑品种加大抽验检查力度。
2、 加大对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以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现象。目前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的现象十分普遍,有些甚至是“谋财害命”。一些保健食品堂而皇之地宣传能够辅助治疗肿瘤,甚至宣称不用吃药能够降血糖、血脂等。一些保健食品在宣传时没有说明“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有就是一些保健食品的宣传,常常借助“专家”、“名人”的“面孔”,以宣传“科学”知识的形式出现,消费者真假难辨。一些主流媒体,由于利益驱动,对保健食品的宣传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推波助澜,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因此,各地政府成立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应把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以杜绝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成分。
关键词:宠物食品;现状;问题;对策;发展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5日
一、引言
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经调查分析,近几年城乡居民养的宠物猫、宠物狗数量剧增,与宠物相关的行业迅速发展,宠物食品成为了消费品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人们对于宠物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样。虽然我国的宠物食品产业与国外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但是从我国的经济环境来看,我国的宠物食品产业依然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宠物食品产业现状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国宠物食品产业已经形成了包括干粮、湿粮、零食和营养品四大类的规模产业。据《宠物世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国内宠物的饲养品种中,猫和狗占有74%的份额,水族宠物占15%,其他种类约占9%。因此,在各种宠物食品行业中都以猫和狗为基本开发品种。在品牌运作方面,我国形成了两大明显的品牌阵营:一是以玛氏、雀巢和皇家为代表的国外品牌,他们占据了我国中高端市场约70%以上的市场份额;二是以好主人、诺瑞和珍宝等为代表的国内品牌,主要占据我国的中低端市场。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宠物食品行业存在明显的品牌垄断特点。
我国宠物食品行业的销售收入发展迅速,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间,我国宠物食品行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高达25.45%,到2015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宠物食品行业国内销售收入为245亿元,由此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宠物食品市场将有望持续快速地发展。
三、我国宠物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宠物食品企业从原料选择、研发生产到品质控制,都越来越接近国际化标准,而且在外观和人性化设计等方面,也不比国外名品逊色。但是我国本土的宠物食品企业在很多方面还是差强人意。
(一)宠物食品行业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我国宠物用品行业起步较晚,虽然国内的宠物用品市场发展迅速,但对应的行业协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宠物食品仍然是作为饲料在进行管理,也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这就导致很多厂家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差异较大,从而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宠物食品市场品牌建设滞后。目前,我国销售的宠物食品主要是国外品牌,国内的知名品牌寥寥可数。造成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宠物食品企业规模较小、产品较单一,与国外著名宠物食品企业相比,还处在萌芽阶段,品牌建设投入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外销利润丰厚,使很多企业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国内市场的开发上。
(三)缺少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滞后。首先,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市场的无序竞争、法制观念的淡薄和管理的不规范,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宠物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非法养殖和非法交易的大量存在和集贸市场式的交易模式,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间接影响到了国家对整个宠物行业的宏观调控能力。这种情况如果继续长期存在,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宠物经济的发展。
(四)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低下不仅影响着我国宠物食品行业的生产、流通和服账平,也影响着健康宠物文化的传播和全社会对宠物行业的认知水平,从而直接影响了宠物消费群体的成长。不仅如此,专业人才的缺乏,更是严重影响了我国宠物产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
四、我国宠物食品行业发展建议
宠物食品市场是各类宠物用品市场中竞争最激烈的市场,而我国巨大的宠物食品市场潜力更是吸引了众多的世界宠物食品企业的争夺。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使我国宠物食品行业可以顺利找到自己的目标市场,赢得市场份额,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并完善宠物食品行业标准及管理规范。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比较系统、完善的关于宠物食品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一些重要问题,急需通过制定宠物饲养环境治理、宠物交易市场管理和宠物服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条例来解决。只有制定、完善了宠物食品行业的生产标准,才能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宠物食品行业,从而使我国的宠物产业管理有章可循。
(二)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宠物主人们对宠物食品都有着不同的期待,如宠物食品要安全,或者是要有充足的营养等,满足消费者的这些期望至关重要。在众多期望中,“健康”是很多消费者认为最重要的,对那些花费高额的消费者来说尤其如此;而另一些宠物主人则主要关注宠物食品的经济实用性,同时对宠物食品的适口性和消化性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对此,周建峰先生首次提出了“精确把握消费感觉”营销理念,也就是说通过精确研究消费者购买宠物食品时的消费感觉来达到营销目的,研究得出的消费者心理准确度越高,产品就越会被消费者接受。
(三)保证宠物食品质量,控制源头产品质量。动物性食品的原料必须经兽医部门批准并符合“适合人类消费”的标准。宠物食品生产商首先要保证原料的优质性,虽然宠物食品的未来发展趋势难以预料,但是优质、安全和营养仍是关注的主题。时至今日,人们对功能性宠物食品仍有争议,虽然新的功能性的宠物食品不断推出,但很多消费者仍然不太愿意使用含有功能性添加剂的宠物食品饲喂宠物,主要原因就是担忧食品添加剂会影响宠物的健康。
(四)改进产品包装,优化运输流程。我国的宠物食品产业应综合考虑产品包装的设计规格,既要装载方便,又能提高辐照效率。内包装材料的选择不仅要满足拉伸强度和密封性能要求,还要考虑可以腾出的空间和可以节省的时间。实践证明,采用电子监控,实时查询各周转环节的存货状况是减少货物积压、及时装柜出运、补充缺货产品、缩短交货周期的有效办法。
(五)健全宠物食品出口标准,完善辐照质量标准体系。根据宠物食品发展需求的新变化,尽快制定宠物食品在生产、销售、出口方面的标准和法规,以规范企业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辐照工艺标准,从而改善宠物食品的仓储条件,规范产品管理。在对宠物食品进行仓储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足够的产品存储和周转空间;未辐照产品、已辐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要进行隔离分区;通风良好;光线柔和明亮;防潮防湿。
(六)加强品牌营销,打造知名品牌。我国的宠物食品品牌与国际强势品牌相比,尽管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品牌定位与有效的品牌传播,但品牌的建立仍然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国内企业同时面临着生存与跨越式发展两个方面的压力,因此在资源与经验都有限的前提下,我国宠物食品企业在销售策略方面一定要有侧重点。目前的重点就是抢渠道,通过渠道的完善来推动销量,用渠道的优势弥补品牌不足的劣势,从而为品牌的形成奠定规模基础。国内公司可采取“农村包围城市”战略,大部分现代渠道由于国际品牌比较强势,国内品牌可有重点的选择进入,不必进行过大的投入。而在传统渠道以及二三线城市,由于现在宠物食品市场的大部分区域几乎为空白,加之成本较低,所以应快速完成渠道及终端布点工作以抢占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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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问题食品的波及范围日益广泛,以“白酒塑化剂”事件为代表的食品安全事故更是直接凸显了食品物流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薄弱性。同时,在当前对于食品市场的弱规制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破解,严重挫伤了广大消费者的社会信任度,也制约了食品市场的良性发展[1]。因此,如何加强对于食品市场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正逐渐成为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目前来说,对于如何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单纯依靠以行政监管为主导的传统监管模式已然无法有效应对日益复杂化的食品安全问题。现行政策下,政府监管的政策性负担以及规制俘获等诸多因素的相互耦合,使得政府监管缺席的现象屡见不鲜,食品安全风险难以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市场氛围进一步恶化,引入不受政策性负担影响的食品安全治理主体,才是破解当前食品安全治理困局的有效手段[2-4]。在整条食品供应链上,食品安全风险从食品生产伊始便相伴相随,任意一个环节所存在的细微纰漏都极有可能引致大规模食品安全事故的爆发[5,6],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应当从更为动态、复杂的视角开展并推进。长期以来,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重点一直聚焦于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对于食品物流的关注则相对较少,而食品物流贯穿于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在食品市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想要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除了要加大对于食品生产及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以外,食品物流环节治理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也不容忽视[7,8]。
2食品安全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的理论依据研究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于如何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范畴进行统筹兼顾,因此,其涉及的相关理论必定也是多样化的。关于食品安全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的相关理论,从经济学范畴来看,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委托———理论,从管理学范畴来看,有利益相关者理论,最后,从法学范畴来看,知情权理论与食品安全信息透明问题最为贴切。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对信息透明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和探讨,为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2.1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透明度提升是重中之重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化、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因此,依靠政府所主导的传统管理模式难以有效化解社会问题,必须要建立社会治理的协同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展开社会协同治理[9]。在实践中,我国已经逐步探索出一条基于多元主体协同行动的社会共治路径来解决社会问题[10]。所谓社会共治,是指包括政府、企业以及以消费者、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活动实现相互协同的混合监管模式[11]。社会共治能够得以有效运行的基础和条件在于公共部门的私营部门之间能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信息的交换,因此,提高信息透明度对于当前许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都有着重要作用[12]。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食品市场的复杂性也有目共睹,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也必然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的协同行动[13]。单就食品物流环节来看,所涉及的部门不仅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还包括食品物流业务的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物流过程中的转运、转储等任意一个节点出现问题,都会酿成食品安全事故。因此,应当高度重视物流环节的信息透明度,为各部门之间协同行动以规避食品安全风险提供必要基础。
2.2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透明度提升为破解之道
食品安全风险的本质是信息不对称问题[14-16]。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上,参与者拥有的信息是有差异的,这一差异往往会致使一些市场参与方在决策过程中违背市场规律,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利益受到侵害而具有信息优势的参与方则能够从中坐收渔利[17,18]。一般来讲,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常会引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具体到食品物流环节中来看,承担运输和仓储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于物流中的各项信息掌握得更为全面,而食品企业则处于信息劣势状态。在这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的考量,在运输或仓储进程中单方面违背契约,致使食品品质受到损害,最后经由食品经销商将食品安全风险转移至消费者手中。另一种情况则是,食品企业自身承担物流业务,出于降低运营成本、攫取超额利润等考量,故意隐匿食品物流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食品安全风险转移至消费者手中。不管是处于上述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食品物流信息的非透明化无疑都会导致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承担食品安全风险。因此,为了消除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逆向选择问题,必须要求食品物流业务方积极透明食品物流信息以提高食品物流信息透明度,使得处于信息劣势的食品物流委托方或者食品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决策进而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2.3消费者知情权诉求强烈,透明度提升乃众望所归
基于上述对于食品物流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掌握情况的分析,能够看出不管是物流服务消费者还是食品消费者同方相比永远是处于绝对信息劣势的一方,食品安全风险也多由其承担。在各市场参与方中,处在信息劣势地位的参与方为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对于“知情权”的诉求日益强烈(“消费者知情权”这一法律概念首先出现于美国,1962年时任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情咨文》中将其列为消费者“四大权利”之一,所谓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拥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随后,消费者知情权逐渐运用于食品行业,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更多的食品品质信息,以此作为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19]。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对于保护不具有信息优势的消费者来说意义重大[20]。传统理论认为消费者知情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有关商品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销售状况[21]。然而,在目前的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食品市场中,消费者对上述信息的掌握已然难以帮助其全面判断商品质量,因此,其他一些对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选择商品的相关信息,也必须要向消费者公开。从食品市场来看,当前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政条例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都有一定的探索和实践。然而,食品消费者对于食品信息的掌握更多地集中于包括食品标签、营养价值等在内的关于食品的基本信息,而对于能够对食品品质造成严重影响的包括食品物流环节信息在内的相关信息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因此,食品消费者在判断食品品质时,就很难从更为全面的视角加以衡量和把握。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作为物流业务委托方的食品企业同物流企业相比对食品物流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的掌握也相对匮乏,导致部分食品企业难以严把食品质量关,从而使得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从而引致大规模食品安全事故的爆发。
3食品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同食品安全风险规避的关系研究
3.1信息透明度提升,食品物流企业的信息垄断地位相对削弱,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意识得以强化
如前所述,承担食品物流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于食品物流信息的掌握情况最为全面,而其他包括食品企业、食品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信息的掌握情况则相对较少,使得食品物流企业有机可乘,单方面违背食品物流契约,使得食品品质受到影响。而提高食品物流信息的透明度,将会使食品物流全过程实现可视化以及可控化[22],食品物流企业违背契约被识别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违规成本也随之增加。总的来说,通过提升食品物流环节的信息透明度能够倒逼食品物流企业主动依约履行物流契约,在考量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食品安全风险,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3.2信息透明度提升,食品企业的物流信息劣势地位有所转变,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及管控能力得以强化
当前情况下,由于专业化进程的加深以及社会分工的精细化,鉴于物流中控温性、物流设备专业性等多种特性,更多的食品企业将食品物流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23],在这一过程中食品物流业务的委托方以及方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博弈。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委托———理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时有发生[24]。食品物流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对于食品企业来说,能够获取更多的食品物流信息,有效地改善其在同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的利益博弈中的信息劣势地位。基于对食品物流信息的获取及分析,食品企业能够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及管控能力,进而在食品进入流通之前严把食品质量关。此外,在食品行业中,还存在着部分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出于节约成本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考量,自行以自然状态等非专业手段承担食品物流业务,使得食品品质受到影响,进而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25]。而通过透明食品物流信息,则会有效提升食品物流环节的透明度,为其他利益相关方判断食品品质提供了重要线索。
3.3信息透明度提升,食品监管部门对物流信息掌握状况改善,食品安全风险溯源及规制能力得以提高
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食品市场也不例外,虽然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方面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政府监管的重要作用仍然不容置疑[26]。然而,由于食品市场的监管对象存在规模小、数量多以及分布散等诸多特性,使得食品监管的效率大打折扣,监管成本也相对较为高昂[27]。而食品物流信息透明度的提升,能够为政府监管部门指明监管的重点方向,进而使其在锁定问题食品流向、追溯相关责任人以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等方面的效率明显提升。
3.4信息透明度提升,食品消费者物流信息获取难度有所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判别及规避能力得以加强
在食品市场的各利益相关方中,食品消费者往往处于食品信息的绝对劣势地位,同时,又鉴于多数食品的“信任品”属性,使得食品消费者通常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的实际承担者[28,29]。因此,在现代食品市场的匿名交易制度下,出于保护生命健康等方面的考量,消费者需要透明的信息作为消费决策选择的依据。目前来说,我国消费者对于各类食品安全信息的了解水平都明显低于其需求水平,约有43%的消费者会主动搜寻食品安全信息[3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国食品市场上食品安全信息供应存在明显不足的情况。食品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的提升,降低了食品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难度,消费者可以基于更多的食品相关信息对食品品质做出评判,进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的规避。
4提高食品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需透明的相关信息研究
食品物流环节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其目的在于利益相关者能够通过所获取的物流环节相关信息对食品品质做出一定的判断,因此物流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既要能客观反映出食品品质状况,又要避免信息过载问题。物流环节主要承担从食品生产到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运输及仓储任务,因此,食品安全物流环节信息透明也应当着重从运输以及仓储的角度出发,同时,物流环节管理的质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食品品质,也应当是食品安全物流环节信息透明的重点所在。
4.1物流基本信息纷繁多样,信息透明应全而不偏
食品运输和食品仓储是实现食品从生产企业流向销售企业继而流入消费者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都是食品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31]。在食品物流环节中,诸多因素会对食品的品质产生重要影响,进而造成食品腐败变质、化学污染、包装破损以及食品过期等诸多食品安全风险[32]。从运输及仓储环境方面来看,由于食品通常具有易腐败变质以及保质期相对较短等特性,为规避食品安全风险,在仓储以及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卫生等硬性指标的要求[33]。同时,食品在运输配送以及仓储过程中同其他气味的商品混杂,可能会导致串味以及口感变差等问题,更有甚者,还会同微生物和重金属产生交叉污染等诸多问题[34]。从食品的运输及仓储技术设备方面来看,不同品类的食品对于运输条件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为保证食品品质,差异化的食品物流技术及设备不可或缺。尤其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品品类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以冷鲜肉、新鲜蔬菜等为代表的冷鲜需求食品的增加使得冷链物流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从当前我国温控运输的现状来看,中国的零售食品有50%需要温控运输,但需要温控运输的货物只有15%在拥有温控的环境下运输,而在欧洲和美国同样的货物有85%是在温控环境下运输的[35]。生鲜食品和冷链食品在食品消费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所以食品物流必须有合适的冷链、保鲜链甚至是气调链。食品运输过程中,设备数量、设备质量标准的协调能够保证易腐食品总是处于适宜的运输环境中[36]。食品的运输环境以及运输技术及设备都会对食品品质产生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人为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在装卸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将会导致货物的破损、变形以及包装损坏等,使得预包装食品同外界复杂的环境产生直接接触,诱发食品安全风险[37]。此外,在当前食品供应链长且复杂的背景下,食品物流亟待引进食品安全意识较强的食品物流专业人才,以提升食品物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38]。总之,在食品运输以及仓储过程中,只有通过食品物流操作人员对于食品物流设备的专业化操作,才能够充分保证食品物流环境的适宜性和安全性,进而规避食品安全事故。因此,在对食品物流环节的信息进行透明时,应当统筹兼顾、全而不偏。
4.2物流管理信息林林总总,信息透明应细而不繁
食品物流企业的管理质量对于食品的储运效率以及食品品质产生重要影响,同时食品物流企业在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也是利益相关者对其业务能力判断的重要依据,因此,物流管理信息也应当同运输及仓储信息一样成为食品安全物流环节信息透明的重点。相较于一般物流企业,由于服务的对象及其产品的特殊性,往往对食品物流企业的资质要求也更高。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进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食品物流企业应当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引入食品物流信息技术,以实现食品物流全过程的可视性及可控性[39]。冷藏车载GPS定位系统是冷链信息技术的重要方面,RFID监测技术是冷链物流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之一,两种技术实现无缝对接,可将温度变化记录在“带温度传感器的RFID标签”对产品的生鲜度、品质进行细致、实时的管理[40]。此外,条形码技术、无线射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地理信息技术(GIS)、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等信息技术在物流环节中的应用,都极大提高了食品物流全过程的可视性,使得食品物流企业能够及时对物流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也为建立健全食品追溯机制提供了必要条件[41]。此外,对于物流设备的管理以及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是反映食品物流企业管理质量的重要指标,对这些方面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提高物流环节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总之,食品物流管理对于保障食品物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其信息透明也为各利益相关方判别食品品质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在选择食品物流管理信息的透明内容时,应切中要害,重点披露对各利益相关者最有实际价值的信息。
5研究评述及展望
关键词:功能食品 现状 存在问题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S2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192-02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物不仅仅满足对新陈代谢和营养物质的需求,而是更加关注健康,调节机体的作用。当今,健康长寿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食品的功能成分、营养成分,为人群提供科学性食品预防疾病的发生;为疾病人群提供恢复性食品、辅助治疗,这已成为目前食品科学的任务。开发功能性食品已成为我国食品研究的热点和发展趋势。
1 功能性食品概念
功能性食品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定义,最早是出现在1982年出现在日本厚生省的文件“功能食品”的名称,1989年又将功能食品定义为“具有与生物防御、生物节律调整、防治疾病和恢复健康等有关的功能因素,经设计加工,对生物体有明显的调整功能的食品”[1]。
功能性食品在我国也称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在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其基本特征和要求。(1)功能食品必须是食品,具备食品的法定特征;(2)功能食品必须要有特有的营养保健功效;(3)功能食品必须要有明确的适用人群对象;(4)功能食品必须与药品相区别;(5)功能性食品配方组成和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6)功能性食品必须具有法规依据[2]。
2 功能性食品的发展现状
2.1 国际市场上
据统计,近二十年来,国外功能性食品总营业额增长近30倍。美国现有功能食品企业近530家,每年生产1000多个品种;日本企业高达400多家,每年有2000多个品种的产量;德国作为世界上做早发展功能食品国家之一,多年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现有800家生产企业,生产出2000多个品种的功能食品;英国、法国、瑞士等也有较大增长[3]。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和广阔的市场,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与管理,在技术上也有先进的食品生物技术作保障,得到了广消费者的认同。
2.2 国内
总体上来说功能性食品发展经历了初级起步阶段、迅速发展阶段和规范提高阶段三个阶段,开发和生产的功能性食品大致分为以下三代。[4]
第一代功能食品:为初级功能食品,仅根据食品中的营养成分来推断该类食品的功能,未经过严格的实验证明或严格的科学论证。该类产品主要为各类强化食品和滋补产品。
第二代功能食品:要求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证明其具有某种生理调节功能的食品,强调了科学性和真实性。目前我国市场上大多为该类功能性食品,第二代功能食品比第一代产品有了较大的进步,其特定的功能有了科学依据。
第三代功能食品:在第二代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在功能性食品中起作用的功能因子以及产生的作用机理,了解功能因子的结构,稳定性等。该类产品在我国市场尚不多见,也是我国未来研究和发展的重点。
据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年底中国约有2000家保健食品企业,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占1.45%,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中型企业占38%,投资在1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占6.66%,投资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型企业占41.39%,投资不足10万元的作坊式企业占12.5%,大中型企业所占比例在逐年提高。2011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了《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首次将“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从产业规模来看,目前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仅占整个食品产业7万多亿元产值的10%,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大力发展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势在必行。
3 功能性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
3.1 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2010年年底中国约有2000家功能食品企业,总投资额在1亿以上的大型企业1.45%,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中型企业占38%,投资在1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占6.66%,投资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型企业占41.39%,投资不足10万元的作坊式企业占12.5%。数量多而规模小时我国面临的一个问题。
3.2 市场分配不均匀
虽然我国功能性食品市场已初步形成,但存在地域性差异,东部发达的地区应用人群多而中西部地区偏少;人群年龄差异,在功能性食品领域儿童老年对功能食品的应用展主要部分。人群数量庞大但功能性食品的消费人群少,与发达国家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
3.3 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许多产品都是在低水平上的重复[2]
从目前我国的功能食品的水平来看,多数还是属于第二代产品,功能雷同较多。大多数集中在免疫调节、抗疲劳和调节血脂等方面,普及产品多,专用产品少。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
3.4 国民对功能食品的认识尚存在偏差
国民对功能食品的认识存在两个极端,一方面,部分消费者缺乏营养与食品保健知识,不嫩更科学的选择功能食品,盲目追求时髦,“保健跟着广告走”,听信不实事求是的广告宣传。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市场,价值一些虚假广告充斥于各种媒体,是部分消费者对功能性产品产生了怀疑,以至于对其一律拒绝。
3.5 重生产轻监管,没有完善的规范制度[5]
产品上市前,审批程序严格,产品上市后,行业监管松。产品鱼目混珠现象严重,因为缺少规范,保健食品大都只能“各领”一两年。对于保健品行业法律制度不完善,以至于违法犯罪现象严重
4 针对问题解决的措施
4.1 平衡资源、地域的差异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这的需求在不断提高,不同地区对功能食品的需求量都有了明显的增加,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的城市占据了我过保健品市场的半壁江山,因此需要整合资源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
4.2 大力发展大规模的企业
对于我国目前功能食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需要通过企业间的并购合作等发展大规模的工厂基地。适用于高精尖技术的运用,统一管理。有利于食品质量的保证,能够充分的利用现有的资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
4.3 建立完整的科技体系
功能性食品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功能食品科技发展的关键因素。建立开放性的科研开发体系是未来国际发展的必然要求[6]。加强人才的培养,积极创新,将现有的高新技术运用到功能性食品的开发生产过程中。如生物工程技术、分离纯化技术、超微粉碎技术、冷冻干燥技术、微胶囊技术、冷杀菌技术等。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创新,发展第三代产品,积极地更新换代产品。
4.4 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市场上场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功能性食品企业的审批条件,对现有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保证在质量上要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同时规范广告市场,严禁夸大功能食品的功效,对于假冒伪劣产品要依法取缔。有关部门要对功能性食品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功能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4.5 加强功能食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的评价
功能食品具有特殊的健康营养价值,在某些疾病预防和健康存进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其组分有多种多样,使得安全性的评价复杂化[7]。在安全性评价过场中要明确在不同组分的产品面对不同的人群时,安全性也会因人而异;同时要明确功能性,是的其产品能够明确针对的对象,从而促进人群的身体健康。
5 未来的发展趋势
《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提高食品与保健食品及其原材料生产质量和工艺水平。大力发展天然、绿色、环保、安全有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营养强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新功能的保健食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同质化等状况。到2015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过50%[8]。
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功能食品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地向已天然、绿色、环保、安全的方向转型。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在产品上的应用,极大在创新技术的投资,使得更多的技术向产品成果的转型;加强对新功能性组分的研究,大力发展大三代产品,使得未来的产品更加吸引消费人群;与我国传统的中医结合起来,研发具有我国传统特色的功能性食品,生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功能性食品将会是21世纪世界上最主流的产品。
我国人口占世界的1/5,拥有巨大的市场,会给我们功能食品行业带来长足的发展,更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朝霞.保健食品研发原理与应用[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2] 李世敏.功能性食品加工技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
[3] 赵余庆.保健食品研制思路与方法[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4] 刘静波,林松毅.功能食品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5] 席文娣.我国功能食品生产存在的问题及研发方向[J].甘肃科技,2008,24(5).
[6] 白超.探讨我国功能食品科技发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华章,2007(9).
[7] 白新鹏.功能性食品设计与评价[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9,6.
食品安全现状对策
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再到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三聚氰胺以及最近的毒薯条和牛肉膏等事件,致使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并且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类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国有850条河流、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受到130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湖泊藻类污染及富营养化程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度严重。会在农、水产品中富集,畜、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当然,还有过量地施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物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着市场。
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
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弧菌病、肠出血型大肠杆菌等。
3、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生产过程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此外,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多地引起各方面的普遍关注。
4、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5、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6、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以上这些问题已经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损失,其解决已迫在眉睫。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
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实行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有机结合,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的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
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总的说来,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