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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强调:
一是要高度重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的发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清醒的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要从讲大局的高度,讲稳定的要求上,从思想深处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着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安全工作切实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加强工作部署,加强责任落实,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局面。
二是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因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的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省农委办公室两个试点单位的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农业系统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负责指导和推动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盯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快建立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坚持不懈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系统关注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的良好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落实。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对做好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2010年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切实抓好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落实。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加大督查力度,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作为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方案》贯彻到位、实施到位,真正发挥推动发展、服务民生、保障和谐的重要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大学习、大宣传活动,协调各新闻单位,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传播媒介进行全面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促进《工作方案》各项规定真正深入人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广大监管人员和单位明白怎么抓落实和怎样落实。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本领域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治理行动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亲自部署、检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内容。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日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构建监管到位,主体责任明确,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组长由省农委主任任克军担任,副组长由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和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局长马成武担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人员,并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20日前报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于文波副主任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安委会的部署,今年将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省农委办公室为两个试点单位。今年省政府确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历时比较长,总共需要3年的时间来完成。2012年要求完成宣传发动、标准规范制定、明细监管责任和单位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建立能够接收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和动态化考核机制;2013年要求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全省范围;2014年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在全省建立起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省农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一是要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制定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制定出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搞好安全检查、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工作,使本行业本领域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要建立“隐患自查自报”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网络化综合监管平台,利用该平台能够全过程记录、准确反映单位排查治理与行政监管部门的互动;能够满足纵向实时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横向实现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查阅和资源共享;能够满足对单位自查隐患、部门监管发现隐患的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的管理。
三是要建立动态的考核机制。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日常检查和部署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对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于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认识到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次会后,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分期分批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于文波副主任强调:当前,正值冬春交替时节,时逢党的“十”即将召开之际,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今年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要按照省政府下发的体系建设年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方案》要求配合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省农委办公抓好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扩大隐患排查的覆盖面,着力消除死角和盲区。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完成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需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要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别是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现代水利体系; 建设;水利管理
一、 我国现代水利体系概述
关于水利现代化的定义,我们对现代水利体系理解为:水利现代化是指以现代的治水思想和管理体系、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工程设施及装备来研究水、管理水、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有效保护水环境,严格控制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产业可持续发展来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代水利体系建设的主要构成包括:以现代化的供水工程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化的工程管理和信息化系统支持的供水联合调度系统为中枢,实现安全供水保障的现代供水体系建设;以工程防洪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为主体,通过联合调度发挥工程体系的综合作用,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确保防洪安全,有效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影响,兼顾汛期水资源利用的现代防洪保安体系建设;以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建设为重点,以建设适宜人民生活健康的园林城市和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服务于秀美山川再造的同时,积极发展水利旅游,能够创造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的现代水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以水利职工队伍的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实现水利管理现代化为目标的现代水利管理体系建设.
二、我国水利体系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水利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资源性的严重缺水与全省经济的持续发展不相适应,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我国是全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根据1956~1979年水文系列统计,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2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466亿m3,只占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0.3%,耕地亩均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水利工程(不含自备水源)的供水量一直徘徊在40亿m3左右,而工农业需水量却急剧增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缺水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 防洪工程建设滞后,防洪水库病险问题严重,大部分河道堤防不达标,城市防洪体系脆弱,在防洪建设理念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使非工程防洪体系建设步伐缓慢.
(3) 严重的水生态环境问题,造成了我国水质型缺水.高耗水、重污染为特征的产业结构,使水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大量未经处理的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使全省90%以上的河道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流水体失去使用功能;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占到全省总面积的69%,严重的水土流失淤积水库,堵塞河流,造成水土生态失调,灾害频繁;地下水严重超采,造成水位持续下降,降落漏斗不断扩大加深,含水层疏干,水源地产水量衰减,水质恶化,泉水衰竭断流,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仍然严重;采煤漏水造成水利工程破坏和人畜饮水困难.
三、 我国现代水利体系建设构想
分析未来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将有所减缓,但城市化进程却逐步加快,因而需水量也会逐步增加.今后的治水思路应该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在搞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的同时,更要重视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必须加快建设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水型经济、节水型社会为特征,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核心,以水供需平衡和不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度开发为主要标志,能够满足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需要的现代水利体系.
3.1 现代水环境生态体系建设
现代水环境生态体系建设,是要以新的治水理念为指导,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力求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项水利事业.
经过努力,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尽量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显著改善城市的水生态环境;大力植树造林,使森林覆盖率逐渐提高;加大水土流失治理的力度,日益减少治理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力发展水利旅游事业,开发我国的旅游资源,并形成一定规模.
3.2 现代防洪保安体系建设
贯彻“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减轻损失”的方针,转变根治洪灾的观念为人类与洪水和谐共处的观念,转变以建设防洪工程体系为主的传统观念为在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建成全面防洪减灾的工程与非工程体系相结合的完整防洪体系的新观念,努力把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建成完备的防洪工程体系,使得水库、城市和河道的防洪工程体系的行洪能力均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使之能够发挥各自的防洪作用,形成蓄、泄、排协调一体的现代防洪工程系统;利用水利信息化的新技术研究一套包含水情雨情自动测报传输、洪水预报、防洪系统优化调度、防洪系统实时调度决策等子系统的防洪自动化优化系统,并通过实践不断修正完善该系统的模型和参数,以提高现代防洪保安非工程体系的精确水平;提高防洪减灾系统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防汛抢险和灾后补救的作用.
防洪工程优化运行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成以我国防汛主管部门为中心,6个大型水库为龙头的,覆盖全省大中小水库及各个水文、雨量观测站,连接各个城市的包含水情雨情信息采集传输系统、洪水预报系统、防洪体系优化调度系统、决策实时调度系统的长治市现代防洪保安信息化系统;由降雨预报系统和径流预报系统相互结合形成防洪预报系统,采用定量计算和经验定性分析相结合完成,接收到水情、雨情和洪水预报信息后,结合防洪体系的边界条件,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建立防洪优化调度模型,提供最优调度策略,为防汛决策实施部门提供技术上的依据;根据防洪优化调度决策系统提供的信息服务,通过防汛各部门,各决策机构的共同协商,制定科学可行的防洪优化调度实施方案。
3.3 现代供水体系建设
建设现代供水体系的目标是开源节流并举,建立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现代思维转变传统的供水观念,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工艺设施、新型的仪器设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网络化的信息技术装备,把供水系统建好管好,通过贯彻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积极保护等原则和具体措施,实现稳定、经济、安全、按照不同部门供水保证率和水质的要求,有保障地向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供水.在保障用水部门用水的先后顺序上,应优先满足生活用水,统筹考虑工农业生产用水,逐步改善和增加生态用水;在多种水资源开发利用时,应地面水、地下水多种水源综合调配利用,并坚持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注意污水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
面对应急管理的严峻形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下,各地区、各部门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深入推进“一案三制”为抓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狠抓应急管理各项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妥善处置近些年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自治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
(一)注重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着力加强全区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2005年12月人民政府在总值班室的基础上,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原有的政府总值班室合并,机构升格为办公厅内设的正处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应急管理工作和总值班工作。2011年4月,为加强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自治区编委又批准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12个盟(市)及2个单列市分别建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部分旗县也根据当地的实际,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进一步规范了各类机构的工作职责。
(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制度保障近些年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应急预警、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重特大突发事件制度,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建设水平,健全突发事件报送系统、广泛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与周边省市区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成自治区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等。
(三)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强化预防准备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近些年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大力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做实做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从数量、质量各方面逐步深化。截至目前,全区共编制各类预案2.8万余件,全面覆盖了常见的各类突发事件。从2013年开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正在实施的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注重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卫生、气象、地震、水利、地质灾害、环境、森林防火、传染病疫情、农林病虫害、煤矿瓦斯等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14年4月2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守好祖国边疆要强化应急处突准备,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力量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的应急处突机制,强化综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控制局面。”为自治区下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问题导向,不断做实做细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要突出共同参与,加强应急处置力量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社会、公民的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社会治理模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力量体系建设就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系统推进,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和各层各级的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要强化军地协调机制,完善军地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体系,加强物资储备、信息共享、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的军地沟通协调机制,实现良好对接。要根据我区的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模式,全面落实与强化政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理顺应急委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理顺应急办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适当提升办事机构规格,增加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提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的力度。在大力整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同时,组织规范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类主体的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要突出依法治理,着力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现代治理的核心是依法治理,应急管理也要实现依法进行,下一步要将法律规定和地方民情相结合,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条文中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加强该法的可操作性。应及时制定该法的实施细则或出台相关条例,将应急法制落到实处。要更加明确权利主体、内容以及细化责任,要对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做出明确规定,要明确应急处置和救助分工,要加强事后责任追究,要对应急处置和救助措施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如细化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和风险评估的标准、应急资金的调配与使用、应急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应急责任的归属、信息报送的时限等。
(三)要构建一体化的应急处突机制,完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是单兵做战,要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汇聚合力,力求快速高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立足“大应急”,构建“大联动”的工作格局,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分析机制,实现预警预测工作常态化,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狠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信息报送网络的建设,按照标准与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置职责。要完善应急会商机制,提升合成作战的能力。要以应急政务信息公开创新为要求,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尊重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向公众最大限度地提供各类真实可靠的信息。要立足地区联动机制,实现突发事件的联防联控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通报、跨界处置、联合演练、资源共享方面切实开展合作。
[关键词] 检验检疫; 质量; 诚信; 服务
[中图分类号] D6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7- 0103- 01
0 前 言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随着交换关系的日趋复杂,市场主体对诚信的需求也日趋强烈。以“诚实守信”为基准的诚信管理体系,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也是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管理的必要条件。诚信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指诚实、真诚;信,指信用、信任和守信。“诚”与“信”合起来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在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WTO规则相符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诚信管理体系,对规范检验检疫秩序,提高检验检疫监管国际化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建立健全质检诚信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下,出入境检验检疫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应紧紧围绕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检验检疫工作的特殊性,做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完善法律制度与人文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 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1)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际国内竞争的加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越来越显得重要。一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需要经营主体不断强化诚信意识。二是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能力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出适合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诚信建设创新举措。
(2) 建立完善服务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建检验检疫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把单个做法系列化;二是把系列做法普及化;三是把普及做法常态化;四是把常态做法制度化。我国要支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起关键作用的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扶持高技术产业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完善高技术园区建设,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对衰退产业采取协助退出政策。
(3)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壁垒。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使得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大幅增加,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2 提升依法、科学监管的有效性
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质量白皮书分析制度,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根据检验检疫工作的规律,从经济主体的准入、过程监管及退出机制入手,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的技术法规和行政规章体系。二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无视法律、弄虚作假、有欺诈行为和不履行承诺的经济主体,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三是要建立诚信历史状况审查制度,对于那些有失信不洁历史的经济主体或其法定代表人做出严格限制,不允许或限制其进入进出口商品生产、交易市场以及检验鉴定、评审服务市场。 规范行政执法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度,确保渠道畅通。二是完善规范执法责任制度,让执法人员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三是完善规范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让行政执法人员知道不依法行政以及造成过错的后果是什么。执法过错无小事,责任追究是大事。通过“小题大作、没事找事”来提醒犯错者,清醒糊涂者,警醒后来者。让大家执法之前想一想,执法之中多思量,执法之后回头望。
3 提升基础保障水平
(1) 加强检验检疫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要想更好地建立诚信体系,政府部门必须讲诚信,守规矩。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建立诚信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到规范执法行为在建设诚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而积极参加诚信体系建设。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演变的规律,必须合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必须体现环境保护自身特点与规律,必须遵循法治化建设的要求。由于国情和省情的差异性决定了环境保护道路的多样性,为此,__省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要从国情、省情出发,要遵循生态演变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把发挥政府的作用与市场机制的作用结合起来,把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与行政手段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中把握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
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分类与框架构建
(一)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分类
从制度的属性来分,环境保护制度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约束制度组成。从制度的实施手段来分,环境保护制度分为强制性手段、选择性手段和教育手段3种。从制度的责任主体来看,环境保护制度主要包括针对政府环境管理主体的环境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环境治理主体的环境治理制度和针对公众环境监督主体的环境监督制度3类。
(二)环境管理主体的制度框架构建
1.完善环境管理体制
一是创立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增强环境管理的科学性、统一性。二是强化综合决策和协调体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能。三是延伸环保机构“触角”,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四是完善环境管理机关的内部行政体制。
2.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供给机制
一是要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二是要加快环境标准制订。三是要创新有效的环境政策。四是要不断完善__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3.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制,有效履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强化外部监管,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建设,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三)环境治理主体的制度框架构建
1.强制性制度建设
企业(排污者)大都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而获取高额利润的有效途径就是降低生产成本。因此,要通过完善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监督企业(排污者)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防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并转嫁给社会或其他治理主体。从预防性强制制度来看,预防性制度管理理念要从浓度控制和末端控制向总量控制和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制止性强制制度来看,主要包括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污染强制淘汰制度、重点监管区制度等。
2.激励性制度建设
要按照“排污要成本,治污有效益”的原则,制订一套以环境经济政策为主、非正式约束制度为辅的激励机制。就目前而言,一是要通过设立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对企业实行环保信用管理;三是要结合污染减排的形势,研究提出排污交易的制度,研究和建立绿色金融、环境责任保险、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制度,促进资本市场的绿色化进程,保障环境治理主体的“治污收益”;四是要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真正体现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等。非
正式约束制度是企业(排污者)自我规范环境行为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制度。在完善非正式约束制度方面,还应注重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会责任标准,逐步建立企业环保社会责任认证体系,强化媒体监督功能,促进和激励企业确立社会责任的意识。
3.惩罚性制度建设
惩罚性制度应包括宏观的环境政策调控和微观的具体环境侵权行为的惩罚。要从宏观角度形成全社会推进节能减排行动的宏观调控政策,从微观角度打击违法企业(排污者)故意对他人或公共环境利益造成损害的环境侵权行为,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有效防止企业环境成本外部化。
(四)环境监督主体的制度框架构建
1.公开性制度建设
环境信息公开是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重要前提,要将信息公开的途径、形式和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使社会公众参与既名正言顺又有章可循。
2.参与性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拓宽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环保部门依法决定相结合的环境行政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的内部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
3.监督性制度建设
要加强社会公众、民间环保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监督性制度建设,对环境管理主体的不作为或作为显失公正的行为,对环境治理主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危及环境安全等行为进行社会公众监督。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非正式制度,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和改善环境为荣,破坏和污染环境为耻”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四个重点
(一)加强和改进环保规划工作
要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统筹发展规划;二是实施空间区划;三是推进专项规划;四是制订区域规划。
(二)加强地方环境标准建设与管 理
要根据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权限,从__省的环境特征、产业特点和环保工作需要出发,制定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及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主要包括:积极编制__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划。提出__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计划,建立项目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确定20__~20__年__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目录。加强地方环境标准建设。一是环境质量标准建设;二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三是其他环境保护标准建设。
(三)完善和创新环保政策
1.制定和完善环境管理政策
一是要全面推行规划环评;二是科学实施总量控制制度;三是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制;四是完善污染减排制度;五是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六是强化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七是继续推进重点监管区制度;八是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参与制度。
2.改革和创新环境经济政策
一是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排污总量指标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三是规范和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环境财税政策;五是探索完善绿色系列政策。
3.推进和落实环境技术政策
制定和完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筛选适合__省的污染控制最佳可行技术,一批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和工程技术规范;鼓励或限制发展的环境技术、装备目录。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健全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引导机制。推广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加强引导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四)完善和强化环保法规体系
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立足__省省情与借鉴其他省份先进经验相结合,通过制定新法和修订现有法规规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__省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一是要重视环境法制基础和空白领域环保立法研究;二是多方法分层次推进人大环保立法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规章的制订。
环境保护制度实施的六大执行体系
(一)组织保障体系
要形成环境管理既统一监管又分工协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落实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充实环保工作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局内各部门的制度建设任务,做到各负其责。
(二)监测预警体系
近期要重点建设和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应急预警体系、环境监测监控平台等,做到数据准确、传输及时、方法科学;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和及时响应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使环境管理形成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环保工作新格局,确保环境安全。
(三)技术支持体系
必须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环境战略研究、环境政策和立法研究、环境应用科技和环境标准研究等方面,选择一些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__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创新研究团队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以技术创新促进制度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__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智囊团,为__省环境规划、标准、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四)设施支撑体系
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标准化进程。
(五)执法监管体系
应重点针对__省环境执法面临的问题,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环境保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境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经济主体只有考虑长远利益,才有积极性建立一个不欺骗的信誉。而要使经济主体重视长远利益,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信誉的收益权,如果收益权归别人所有,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未来收益而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所以,可以把经济主体建立信誉的积极性归结为产权问题。当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决策者的利益无关时,作为“经济人”的决策者没有理由重视企业的信誉。因而,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企业运行机制是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动力所在。
【关键词】 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 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10(a)-0162-01
1 信用及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是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准则,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础性因素,也是世界各国人民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信用显得尤为重要。所谓信用是指建立在对受信人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得商品、服务和货币的能力。[2]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哲学范畴。
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例如,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以下两点作用:1:建设完备的信用体系是依法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2: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
3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萌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之后,我国社会信用建设逐步推进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评级机构的稳步发展,涌现出中诚信、大公和远东等一批资信评估公司。第二阶段是发展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中投保、济南、铜陵、镇江、深圳等300 多家信用担保机构。第三阶段是进一步完善阶段,地区社会信用体系、政府信用披露系统、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同时起步并协调发展。
经过十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但是,相对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与西方发达国家150多年征信制度的历史相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社会成员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和法规基础薄弱,征信行业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2: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机制不健全
3:征信数据未纳入有效管理
4:信用评估中介机构不规范且权威性不够
4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举足轻重用。
4.1 加快对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尚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受发展阶段所限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都很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政府应在借鉴各国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经验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能自行运营和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当前,应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用资料数据库和实现信用资料的开放,并对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确界定。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3]三是理顺监管体制。
4.2 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政府是国家的人,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也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是信用的关键,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同时政府要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或者利用信用评级,加强信用行业管理, 监督其合法运行,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信用建设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4.3 建设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我国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4.4 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是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因此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就成为有效发挥信用功能、防范信用风险的必然选择。可考虑从以下两方面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二是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4.5 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从目前我国信用缺失严重的现状来看,培育社会信用文化, 树立人们诚实守信的观念,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个人基本信用制度,即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及全社会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从制度上约束个人违背信用行为的发生。通过对信用文化的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在全社会树立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信用文化,塑造精神文明的新气象。
在早期的探索阶段,黄岛区将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监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六大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统一纳入区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范围,初步解Q了综合执法的人、财、物、编制的整合机制问题。
在深入推进改革阶段,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重视对执法机构和职能的综合梳理与重组逐渐过渡到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体系与实现治理绩效的目标管理方面。针对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部门间沟通与协调对接机制不完善,各治理主体职责分工不明确、事权不统一,相应配套法律规范欠缺,以及部分机构仍然沿用传统“管理”方式进行执法等问题,他们一方面更加强调制度性建设和行为规范建设,注重治理机制的灵活性与治理结果的实效性之间的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执法事项性质、权责的分类界别,明确了纳入综合执法事项的原则,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综合执法主体资格,建立和完善各方治理主体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在深化改革阶段,黄岛区将公安、审判、检察等职能部门派驻到综合执法局进行工作,提高了综合执法的实效性与合法性,从体制、机制方面为规范执法工作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发挥了综合执法与公检法机关衔接与联动机制的优势。在执法过程中,他们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修养与业务实践能力。从执法纪律、执法方式等多个方面改进执法工作,培养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努力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向复合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从而提高了综合执法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
此外,黄岛区积极完善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规范。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体系中事权划分不明确以及相关执法权的合法性来源等问题,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程序对执法部门进行授权,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力与责任,确保综合执法行为有法可依,促进了地方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就当前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而言,黄岛区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我国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各项改革和探索,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和不断深化的过程。许多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尚需要接受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检验,需要与我国社会管理以至整个政治行政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相配套,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调整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