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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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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 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 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 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 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 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2篇

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责任之一,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具有重要职能。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政府责任伦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表现并不突出,导致社会各界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形成了质疑。由此,本文对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基本内容作了简单分析,然后从加强政府责任能力、培养伦理责任意识和完善伦理责任制度三个方面对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实现途径作了论述,希望可以给相关工作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关键词:

公共危机管理;政府责任伦理;基本内容;实现途径

公共危机对人民、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影响是难以预估的,一旦发生公共危机,不仅会造成人民群众出现生命财产损失,更可能导致地区混乱、社会动荡,给经济发展形成桎梏。面对公共危机,政府必须发挥自身职能,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尽可能将公共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内容

(一)预警责任

所谓预警责任,主要是指在发生公共危机之前,政府部门所承担的道德权利义务和预防工作。对于公共危机管理而言,危机预警是第一道防线,其实阻止危机发生或是降低危机影响的根本。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危机预警是其一项重要职能,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当全面落实,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事件进行事先预估,提前设计应急预案,并选择最佳方案作为主要应急方案,同时设计备用应急方案。预警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需要对公共危机相关理论加强研究,明确公共危机的诱发原因、危机特点、演变形式、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二是需要构建预警组织,成立专门的危机管理部门,专项开展危机预警工作。三是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对公共危机中政府职权作出详细规定,为危机事件和紧急状态的应对提供法律保障。

(二)问责责任

对于公共危机管理而言,问责只是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强化责任。政府部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实行问责制,能够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强监督和控制,使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问责可以确保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维持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不会出现责权差异过大的情况。在发生公共危机事件之后,只有通过问责,才能够端正政府形象,维持社会稳定,保持社会道德水平,确保社会发展和公共危机管理的目的相符。

(三)救助责任

救助责任是在出现公共危机之后,政府部门应该承担其救助伦理责任,对公众生命、财产进行救助和保护。在救助过程中,政府所表现出的道德水平对救助效果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这是因为出现公共危机之后,人类道德主体的利益关系会出现剧烈变化,此时政府具有极大的引导作用,人民群众的行为都会受到政府救助行为的影响。救助责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拯救生命。在出现公共危机时,人民群众生命会受到严重威胁,不论地震还是恐袭,政府都应该第一时间拯救遭受危机的人类生命。二是最小化损失,公共危机造成的损失可大可小,政府救助及时,就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和财产,救助不及时或是救助不力,就可能导致大量生命和财产损失。因此,政府救助必须遵从损失最小化的基本原则。最后是生态责任伦理,即人与自然协调统一,所有生命不分贵贱,政府救助行为需要保持生态协调。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实现

(一)加强政府责任能力

加强政府的责任能力,是实现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责任伦理的重要手段,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提升政府总揽全局的能力。危机管理是一项庞杂而系统的工作,其涉及到诸多方面,给政府的全局意识提出了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对自身总览全局的能力进行提升,协调组织内部关系,实现政令畅通;加强和群众的联系,通过人民群众构建危机预警体系;协调政府与第三方组织,加强合作深化危机管理。其次,提升政府伦理责任导向能力,在出现公共危机事件时,给予人民群众正确的导向,规范其各种行为。不仅如此,还需坚持科学的价值导向,在危机管理中体现出责任伦理目标和责任伦理原则。最后,提升政府责任伦理凝聚力,以自身坚持和倡导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将各职能部门、第三方组织、人民群众等团结起来,共同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当中。不仅如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自身责任伦理行为,对群众形成影响和感召,从而提升道德水平,加强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二)培养伦理责任意识

培养政府的危机管理伦理责任意识,可以实现责任伦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渗透。首先,政府应该对道德责任形成正确的认识。道德责任和法律界定的责任存在一定区别,其可能和法律存在违背,但是却符合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道德责任加强认识,正确理解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问责与救助。其次,需要培养正确的道德责任情感。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隔阂,在危机事件中道德责任的出发点并不一样。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道德责任情感加强培养,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加强问题的考量。最后,政府需要形成正确的道德责任意志,并且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要表现出道德意志,如此才能对人民群众形成感染。若是道德责任意志缺失,就会导致公共危机管理成效低下,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其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出现质疑。

(三)完善政府伦理责任制度

制度是保证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因此,需要对政府伦理责任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应该对政府管理理念进行更新,加快责任政府的建设。只有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理念上实现了更新,才能推动相关工作更新发展,如此才能够对政府责任制度的建立起到保障。二是需要引入问责制度,健全追究责任的机制,确保在出现公共危机管理的时候,能够快速追查危机的引发原因,明确各方责任,给人群民众正确的引导。三是应该对监督机制进行完善,构建公共危机责任管理监督体系,将各项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各项工作均能接受全面监督,将公共危机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结束语

政府责任伦理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必须要予以体现,其在内容上涉及到预警责任、问责责任和救助责任。对于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应该对政府责任能力进行提升、强化责任伦理意识和健全伦理责任制度,如此就可以有效提升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实现政府责任伦理。

作者:陈瑞清 单位: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3篇

摘要:学界对公共危机问题的研究主要着眼于政府内部多层次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建立,忽视了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从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中进行协作性管理的原因出发,分析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四大主体,即非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媒体和公众,在协作性管理中的具体协作方式、协作现状和协作困境,力求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找到地方治理的新途径。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理性思考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1192-01

我国的社会公共卫生机制是在改革开放后而逐渐形成,在此期间,我国针对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构建了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卫生机构、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等,形成了一套与公共卫生相联系的法律体系。在各个地区也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这些卫生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共卫生监督机构也在逐渐的完善,其职能也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而不断完善。因此,随着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要明确职责,协调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有财政作为保障;其次就是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制化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最后就是要确保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1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概念

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建立一种机制来发挥其长期效用,机制就是机构和制度,机制构建的目的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从而提升监管的效率。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是通过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机构中的职责部门,划分机构的权限和隶属关系,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卫生监督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在较早的时期内就已经实施,卫生监督制度是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卫生监督制度对于改善我国的卫生状况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病的控制,其行使的一切权利都是要依据法律为保障。公共卫生管理是国家管理的范畴,其宗旨是服务于全体国民,坚持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以合法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手段,发挥其行政权利。公共卫生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行政理念,其为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 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维护我国政治与经济稳定的前提,我国在经历了一场SARS战役中,对公共卫生管理事业更加的重视。可见,公共卫生与国民健康有着很大的联系,而且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要与国民经济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随着我国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种公共卫生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我国的打工潮的新起以及旅游事业的国际化,其带来了各地人口的大流动,一些流行性传染病,诸如性病、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面向全社会,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二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公共卫生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有着直接的联系。公共卫生属于国家安全的部分,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甚至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兴衰。可以说,公共卫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共卫生的作用是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主要是疾病爆发流行和突发性事件。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就要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履行其职能,必须要依靠法律。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建立要依法履行其职能。公共卫生管理依靠法律来协调各种活动,管理的目的是服务于公民利益,保证工作开展具有权威性。建设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3 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在危机管理机制方面较为缺乏。危机管理的范围主要是预测可能发生的危机,针对自身和外部的环境,危机管理将预测出来危机,制定解决的措施,能够保证管理工作顺利实行。但我国的卫生管理体制比较落后,管理职能不够清晰,加之政府的投入不足,导致资金分配不够合理,趋向于功利性。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未建立应急和预警系统。公共卫生管理属于公共事业,必须要建立常规的预警系统。但公共卫生管理却没有建立这种预警系统,一些部门缺乏危机意识,没有与民众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以致一旦发生危机,各种支援准备力量就会处于缺乏状态。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缺乏危机公关措施。危机公关是为了安抚民众,依据一定的指导原则,运用公关的措施将危机发生的机率降至最低。但这种危机公关措施仍是缺乏,危机事件处理效果不佳。

4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保证管理工作相互协调。由于公共卫生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包括卫生、财政、医疗、环保、治安等,如果只依靠卫生行政部门的力量来进行管理,其管理力量还是很单薄。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有统一的领导,成立各级公共卫生领导、协调委员会。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逐步形成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应急制度。公共卫生管理要将疾病预防制度落实,预防制度的建立要依据法律,各项制度要依法落实,同时要建立应急处理制度,有效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的建立要先落实指挥体系,其次是应急预案,之后是应急防护措施,加上备齐、应急物资储备,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确立法制化的机制。

公共卫生的法治机制要先立足于法律。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部分卫生管理人员对法律知识认识的不够深刻,没有认识到卫生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依据法制化,提升社会卫生法律意识,加强卫生法的宣传教育。

参考文献

[1] 张宝瑞.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J].河北医药,2003,5(25)5:323.

[2] 石玉萍,等.长效管理机制在提高公共卫生质量工作中的应用[J].预防医学文献信,2002,11(8)12:724.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5篇

关键词: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信息预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D669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2)05-0092-05

一、 引言

近年来,各种公共危机事件频繁爆发,呈“全球化”趋势蔓延。美国“9?11”事件、俄罗斯人质事件、日本核泄漏危机增加了人们对未来的担忧。目前,公共危机管理已日益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更容易遭受各种公共危机的威胁。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公共危机事件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挑战和考验。“SARS”事件、甲型H1N1流感、汶川大地震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使得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以及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公共危机信息预警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首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至关重要。总理曾在2005年7月22日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里杰斯特曾说过:“预防是解决危机最好的方法。”中国危机管理专家薛澜认为,一个反应迅速、运行良好的危机处理机制首先要有危机预警机制[2]。因此,有必要建设提高政府的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且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初能使政府按照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处理,从而减少社会混乱,维护社会秩序。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科学合理的政府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能客观地反应各级政府信息预警能力的真实水平,找出存在的各种问题,对相关

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引导政府和其他组织改善运作管理,真正提高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笔者以系统论为理论依据,在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指引下,对政府公共危机信息预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进行探索,以求完善公共危机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政府公共危机信息预警体系的定义和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非政府组织

一、选题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上升。与此同时,更多的负面因素也不断的出现在生活中,如:2008年的冰冻雨雪灾害,2010年的广东省9.12特大暴雨,促使公众不得不把目光关注于公共危机。在处理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时,只有政府管理的模式已经不够,顺应时代要求出现的以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组成的多维体系成为了处理公共危机更加有效的手段。新体系的出现难免会引发很多的问题,所以认真合理地进行探索和研究,对于社会和国家而言至关重要。

二、公共危机管理和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一)公共危机

公共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务与目的就在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

(二)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通常是指危机事件出现的时候,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对公共危机进行预先测定、预先做好准备、控制事件发展、处理事件等一系列措施,把危机事件的损失降低,对公共安全进行保护,以实际的工作来对社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进行保护。它应该是一个有组织的、持续的并且发展变化的过程。

(三)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非政府组织泛指那些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具有一定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严格说来,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指的是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主要有以下特征:1、非政府性。2、组织性。3、公益性。4、自治性。5、非政治性。6、非宗教性。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现状

在大背景下,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很迅速的。目前这类公益性的组织蔓延到许多方面,比如,科教,文化,卫生医疗,体育,环境保护等。这些组织不断的增强对于法律的认识,进入更多的服务领域,提高组织人员的素养和能力,完善自我约束的规则章程,自我支配和履行职务的能力都大大提高。与此同时,我国行政机关对其的支持也在增长,不断使有关政策律例完备,使非政府组织成长生存的环境前提不断改进。它们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增加社会成员的幸福满足程度,推动科教、环保事业的发展等方面都表现出了明显的效果。

但是,我们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种类繁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很多滥竽充数的现象,在真正遇到需要救援的时候,可能会比较消极地参加,或者临难而退缩,阻碍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此外,这些组织的目的和宗旨有待明确,还有极大的进展的可能,在组织制度,社会的信任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比如:财务制度不够明确,存在资金不透明的现象。还有的组织可能只是表面上是为公众服务的,但背后可能是以公益的名义来进行商业活动。我国政府应尽力调动一切有利的条件,保证其有序发展,更加有准备的应对危机事件,使得其能够在我国社会稳固安定和发展方面发挥正面的作用。

四、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组织本身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明确,不能提供清晰的财务状况,财务透明度不够,可能导致组织的财务混乱,甚至出现贪污的现象。然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发展的规范的非政府组织都有健全的公开的财务制度。另一方面,缺少监督机制。这样容易导致其内部失去民主,降低管理的效率。近些年来,许多组织都出现基金“被骗”或“丢失”现象,归根结底,还是由于组织内部成员道德意识淡薄,成员还存在着对自我的约束不足等问题。

对于物质要素而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才能的人不足。我国非政府组织中的成员大多来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安置、退休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专业性的知识技能比较弱,同时出色的人才又不倾向于加入进来,导致非政府组织在处理危机事件时办事的本领不够。用于组织的财物不足。我国非政府组织因为缺乏社会的信任,公民的对服务奉献的意识不浓厚,向社会进行教育传播的能力又比较弱,筹取征集资金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员,缺少针对性的知识和筹取经验等原因,导致非政府组织的财物不足。

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首先,改进其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政府和组织的分离,强化其自我管理和自我支配,并且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其次,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导致部分非政府组织效果不好,管理松懈,财务制度不合理,有的非政府组织还有严重的非法获取财物的腐败现象,私下谋求私利的行为等等,因此,必须吸取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合理的管理组织结构,建立效率高的决定策略的机构。必须使非政府组织的督促体系更加完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估量体系。

同时,非政府组织应该运用其特色,结合国家的行为准则和对外发展方向,积极进行国际项目,增加对外救援资助。积极参加国际的大型会议,推动利国利民的国际议题的实现,在国际事务中很好的展示中国姿态;加入国际项目,自觉主动关注困难国家和地区,并伸出援助之手。(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志刚.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D].中央民族大学,2012(3).

[2] 莱斯特.M.萨拉蒙.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M].贾西津,魏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林兰贞.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研究[J].今日南国,2010(4).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7篇

1 公共卫生管理发展现状

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改善, 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速度加快。在社会环境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与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对现如今运行的公共卫生管理模式开始进行改革,以期能够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促使科学化、规范化以及制度化的公共卫生管理能够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就当前公共卫生管理的现状来看,仍旧存在着较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城镇与农村的公共卫生管理差距大,很难跟上城镇公共卫生发展的步调。面对这样一种现状,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公共卫生医疗资金的投入。但从根本上并不能够改善农村卫生情况,农民看病难、医药贵等现象仍旧没有获得明显改善。因此,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的投入,才能够缩减城乡之间的差距,才能够促使人们均等地享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以此促进公共卫生的长远发展。

2 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即便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飞快,各个领域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 但就公共卫生管理这一方面,仍旧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影响其在实际中取得的效果,同时也难以与当前社会发展保持协调。系统性的分析,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缺乏有效的危机公关

企业与组织机构专门成立的机构,为预防或减轻潜在性的威胁危机而带来损失,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策略和职能就是危机公关。危机公关应对危机事件采取的策略就是危机公关应对策略。遵循必要的公共原则,并在公关理论的指导下,针对突发性的事件,采取相应的公关策略和措施。就当前公共卫生管理的现状来看,并没有形成与之匹配的危机公关,导致不能控制和改善危机事件产生的危机局面。一旦发生危机,就不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即便是危机应对策略在实际中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如缺少危机公关,也就不能在实际中体现出来。

2.2 缺少危机管理管理机制

危机管理,必须是根据外部环境和组织情况,管理具体发生的危机事件,从而降低危机造成的损害。通过预测和分析可能或者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结合公共卫生管理的现状,制定解决危机的具体措施也是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现如今的危机管理体制非常落后,职能分布不明确,多头管理现象普遍。但一旦发生危机,并不能有效的化解,致使公共卫生管理难以发挥出实际的效用。在政府资金投入受限,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趋势明显的情况下, 越来越多的卫生医疗费用应用于城镇,城镇医疗卫生投入的资金集中于大医院,由此也造成农村缺乏卫生医疗费用的尴尬局面,难以满足村民医疗卫生的现实性需要。

2.3 尚未建立应急应激与预警系统

公共卫生管理本就是复杂而又庞杂的系统。现如今的城乡区域并没有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预警系统。在社会公众危机意识欠缺的情况下,遇到突发性的情况并不能根据预警系统传递有效的信息,也就很难积极应对各种情况。资源储备不够,支援准备并不充足,限制了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应急和预警系统本就是公共卫生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欠缺该部分系统内容,公共卫生管理的质量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2.4 医疗资源配备不够

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医疗资源出现严重不足。在外部经济的驱动下,大城市医疗经费越来越充足,而其他区域的医疗经费出现严重短缺的现象。如村医疗卫生,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人不在少数。缺乏均衡发展的医疗卫生现状,这种不均衡的发展现状,产生了公共卫生资源过剩与缺乏的共存情况。分析现状可了解到,主要的发达区域资源存在闲置的情况,而欠发达地方公共卫生资源却严重的缺乏。此种医疗资源不充足的现象,必然也就影响公共卫生管理的实际效果。

2.5 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非常薄弱

经济改革不断推行,市场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趋势更加明显。现如今我国医疗卫生经费这一块,主要承担者仍旧是政府。事实上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薄弱,在出现突发性危机事件的时候,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就很难采取相应的策略。也就是说,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出现危机事件难以采取危机应对措施。

2.6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在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人们思维观念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公共卫生管理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供卫生管理人员断层现象比较明显。在对公共卫生管理人才缺乏全面认识的情况下,公共卫生管理很难适应当前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在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的情况下,公共卫生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受到明显的影响。

3 应对公共卫生管理的措施

通过系统而又详细的分析,可了解到当前公共卫生管理的弊端, 也认识到公共卫生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各方面的内容,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就需要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以此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的现状。

3.1 建立公共卫生危机公关体系

危机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随机性, 难以预测。要想将危机事故产生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那么就必须对危机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中,危机公关本就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具备完善的公共危机体系,才能够在发生突发性危机事故的时候采取相应的策略。对于此,公共卫生管理事业应高度重视危机公关体系。遵循危机公关的原则处理危机事件,促使公共卫生管理能够在实际中发挥出良好的效果,促进公共卫生管理健康、长远的发展。

3.2 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与调控体系

保障社会和谐发展,保证社会大众健康安全。组织机构与相关企业有必要前移职能中心,将医疗放到预防性系统中,并明确各个部门在其中应当承担的职能。在管理公共卫生的过程中,应认识到完善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性,并将工作重点放在这一方面,以此才可有效改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混乱的现象。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其各项业务的开展应满足规范化与集中化的要求。

3.3 完善公共卫生信息渠道

现代化社会,可以说是信息时代。从公共卫生管理与突发性的危机角度来看,信息传递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管理公共卫生的过程中,有必要完善信息渠道,并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处理的能力。对社会大众来说,信息公开有利于获取公众信任,有效预防随意性行为的产生。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政府人员的意识,并配备硬件设施,才能够推动公共卫生信息通道的建立,并逐步朝向科学化与大众化发展。

3.4 完善农村医疗体制

农村医疗体制是我国医疗体制非常重要的部分。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的发展,可有效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医疗卫生改革逐步推行的过程中,消灭农村卫生的盲区,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的规范化。在完善农村医疗体制的过程中,需与当前农村发展的现状紧密相连,建立保障农村医疗体系与医疗防疫系统。使村民看病的时候不再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并从政策与法律上来保障农民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

3.5 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

国家是公共卫生管理的主体。国家管理公共卫生的时候,需社会各阶层参与到其中。全面参与,组织机构协调,对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促使广大民众自觉、积极地参与到公众卫生管理的工作中。与其他国家相对比,我国公共卫生管理发展速度比较平缓。在建立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改善现有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够保证公共卫生管理科学化和合理化。

公共危机管理目的范文第8篇

由于复杂性现象的普遍性使得CAS理论的思想和方法迅速地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领域广泛渗透,更是为公共危机管理尤其是公共决策提供了新的系统研究范式。“公共危机牵涉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和演化本质上是一类非线性的复杂演化过程”[15]。而复杂适应系统实质上是一个主动的、开放的、动态演化的、具有自组织能力的系统,其所具有的特征,在公共危机决策机制中同样被发现。也就是说,CAS理论与公共危机决策机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性。(1)层次性。系统层次特性是复杂适应系统的典型特征。它是指整个系统是由多元主体构成,每个主体又是由单元构成的。而这些主体和单元被看作是具有自身目的性和主动性的自组织活动主体。CAS理论的层次性特征,在公共危机决策系统中体现为多元决策主体的层次化。从决策主体中的决策机构看,从中央政府到省政府、市政府,再到县级政府,每一级政府内部都有自己的决策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包括中枢决断机构、参谋咨询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它们构成了决策系统的主体。从决策主体中的个体而言,决策主体中的个人包括最高行政首脑、专家、政府要员、非政府组织等,它们构成了决策系统中的主体单元。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之间,其分工都是十分明确的,具有鲜明的层次性、等级性,即最高行政首脑及其对应的中枢决断机构具有最终决断的权力,而专家等对应的参谋咨询机构的职能是协助中枢决断机构做出决策,综合协调部门则是按最高行政首脑领导的意图协调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2)适应性。CAS中的主体是主动的、活的实体。不同性能的适应性主体的行为可以描述为这样一个过程:“主体将探测器探测到的消息与规则集进行匹配,发现匹配规则后直接激活效应器产生行动或激活另一个相匹配的规则,这一过程是一个循环的链式反应过程。”[1]也就是说,主体正是通过与环境、与其它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断改变着自身及其所处的环境,从而实现对环境的高度适应性。同样地,在公共危机决策中,决策者在面对危机时,并非只是被动地接受危机所造成的各种现实,更不是对其束手无策。相反地,决策主体在收到公共危机的信息时,可以根据情况的轻重缓急,在职权范围内通过集中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社会力量进行统一决策,从而降低危机所造成的损失。(3)共生性。共生性是指决策主体之间、决策主体与环境之间、系统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同处于一个共生系统之中。体现在决策主体(个人、组织)可以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而表现对他人的迁就和融合,而不是仅仅为自己奋斗。这是因为处于复杂系统中的主体没有实际的方法来优化它们的行为,而最明智的办法则是通过其他主体的行动来改变和提高自己。在当前情势下,公共危机决策所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政府已不可能单枪匹马地进行决策而需要把各种专家、政府要员及其各种社会力量纳入到决策中来。政府以外的决策主体之所以参与决策,或出于增加决策信息量,抑或是为了增进政策的可接受性,又或是为了促进政府与公民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也就是说,公共危机决策系统中多元主体之间的组织行为是一种互助协作而非竞争的关系,他们参与决策的目的更多是为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但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公众参与决策都将是各国政府进行决策的理性选择。(4)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体现为系统内部之间、系统内部与系统外部之间在空间上的开放。一方面,内部主体与主体之间沟通顺畅而没有阻碍,并且系统中的各种资源可以自由地流动和共享而不受阻滞。另一方面,系统内部与系统外部的各种资源可以实现自由进出而没有壁垒。而现有的公共危机决策系统,其开放性往往限于系统内部之间有限的资源流动。公共危机决策系统的相对封闭导致了各种信息无法顺利地到达决策层,从而影响了决策的效率和效果。事实上,在公共危机决策系统中,无论是专门部门之间,还是上下级部门之间,或是决策系统内部与外部之间,各种决策资源应该根据需要自由流动,它们之间应该建立一种沟通顺畅、资源共享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决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得以保障。(5)非线性。复杂适应系统演变和进化主要来自于系统中的各种互动关系。“整个宏观系统的演变或进化,包括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的、聚合而成的、更大主体的出现等等,都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派生出来的”[16](P106)。这种演化或进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螺旋上升并逐渐向更高一级的系统发展变化。公共危机发生的过程极为复杂,大致可以分为前兆阶段、爆发阶段、蔓延阶段、缓解阶段和终止阶段。在不同的危机时段,决策者所面临的决策环境是不尽相同的,危机所处的每一个阶段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导致了系统所面临环境的复杂性提高。因此,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着的环境,公共危机决策系统中决策主体、决策模式等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寻找复杂性中的平衡:基于CAS理论的公共危机决策机制构建

1.优化公共危机决策主体

决策主体是公共危机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危机决策主体是指“为避免和应对公共危机而履行决策职责、参与决策过程的特定个人和组织机构”[17]。通过完善主体中的个体和建立通行法约尔桥的决策组织系统两种途径可以达到优化公共危机决策主体的目标。(1)优化主体中的个体。CAS理论认为,系统的主体是多元的,作为系统的主体具有主动性、能动性。主体处于一种持续不断的交互过程,不断进行“学习”和“积累经验”,并根据自己所积累的经验来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公共危机决策系统作为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其主体应该通过不断地优化以维持组织的复杂性高于环境的复杂性。第一,决策个体的多元化。长期以来,在公共决策系统中,政府或行政首长往往成为主导决策过程的家长式人物。他们通过强调政策质量要求而排斥“外人”参与决策。事实上,这种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在公共危机决策环境日趋复杂的条件下,管理者需要更多的信息以促进政策质量,这就通常需要依赖更多的公民参与而不是更少的参与[18](P27)。因此在公共政策中,政府应该从以往的单一决策主体的决策模式到多元决策主体的转变(见图2)。在确保行政最高首脑在决策中具有最后决定权的前提下,根据其能力和现实要求,允许专家、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在危机的不同阶段参与到决策中来。第二,转变危机决策观念[19]。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观念是政府做好优化公共危机决策机制的基础。通过树立效率和授权意识,解决危机决策的时滞性问题;通过树立沟通、协调与合作观念,解决危机决策信息闭塞和力量分割的问题。第三,提升决策主体能力。对于参与到公共危机决策中的个体,不管是政府人员、专家还是非政府组织人员或是公民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危机管理方面的知识,并且这些个体应该不断进行学习,从每次的参与中不断地进行总结和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公共危机决策出谋献策。(2)建立通行法约尔桥的中枢决断系统。中枢决断系统是“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在出现危机状态下,拥有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特定个人或政府机构”[17]。中枢决断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负责公共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的方针、政策指挥和总体协调。传统的中枢决断系统的决策过程是(见图3):基层政府在接收到危机信息时,首先上报到省政府决策机构,省政府再上报到中央政府决策机构,是遵循着严格的等级性原则。其结果是,不仅速度慢而且还会造成由于信息传递链过长而导致信息失真,甚至还会因为时间的搁置而导致贻误决策的最佳时机。CAS理论认为,系统中的主体实质上是一种智能体,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环境适应性。因此,在公共危机决策中,当决策主体通过探测器探测到危机信息时,他们应该根据相应的决策规则直接激活效应器产生行动。这就要求建立一种通行法约尔跳板的决策系统(见图4)。如图4所示,公共危机决策系统包括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个层级,当公共危机发生时,处于第一线的地方级政府决策机构首先做出相应的决策,同时及时地向上级决策机构汇报危机实情,接受上级的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在征得上一级决策机构允许的条件下,A下级决策机构可以直接与同级的B决策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法约尔跳板的搭建不仅可以使下级及时的做出决策,同时还能使决策机构集中更多的可供决策使用的资源。

2.决策组织网络化

CAS理论研究表明,“一个能够在复杂、不确定、快速变化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组织,其关键的特征是内部单位的‘自治’、‘关联’和‘变革’,具有比环境更高的复杂性”[10]。也就是说,基于CAS理论的公共危机决策组织机构必须是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包括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环境)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其变化,并向着最有利于组织本身的方向发展,并不断地增强内部结构的自组织能力[15]。传统的公共危机决策组织是典型的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的层次结构,它要求下级必须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控制,是一种封闭性的组织结构。在这样的组织里,个体与整体的行为通常是保持高度一致性,组织整体行为可以根据个体行为进行推测,因而组织的复杂性程度低。而现有的公共危机决策组织是一种事业部或矩阵式的混合组织结构。下级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权限,个体行为和整体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由于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力有所减弱,因此组织的复杂性上升。但是根据各种组织结构的特征并结合当前公共危机决策面临的复杂性不断上升的环境,混合组织结构并不能使组织本身造就高于环境的复杂性。层次结构组织和混合机构组织都属于环境复杂性高于组织复杂性,根据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这两种形式根本无法适应当前公共危机决策的需要。因此,新形势下的公共危机决策组织必须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即网络化组织。这是因为,网络结构组织中的各个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当他们相互关联时,整体就会出现难以预测性,个体行为亦难以描述,组织的复杂性程度高。网络化的决策组织形式,要求做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辅助”。“一个中心”,即决策组织做出任何决策都应该以公共利益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保证中枢决断机构、参谋咨询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自治性;使决策机构内部的每个单位、部门、个人相互之间以及他们外部环境之间建立起相互依赖关系[10]。“一个辅助”,即完善的决策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是决策生成的基础,是决策执行的依据。因此要确保决策的时效性强、准确性高,一方面,从中央政府部门到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各级危机预防控制中心必须构建相应的政务信息资源网,实现电子信息自由交换。另一方面,在遵循保密性原则的前提下,政府与社会之间遵循开放性原则,实现信息无障碍共享。

3.决策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