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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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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比较;借鉴

JEL分类号:G1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8-0098-03

一、中美资产证券化监管模式的比较

美国次贷危机曾经引发了各界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疑问和反思,其实,基础资产为次级贷款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只是美国整个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小部分。因为那些大量发放不符合优质抵押贷款条件房贷的贷款机构,通过把这些贷款证券化,才把贷款发生拖欠、抵押品不足抵押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广大投资者,使一些与美国次贷市场相关的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并进一步引发西方信贷市场的紧缩。

可以说,资产证券化和其它金融工具一样,都只是一种工具,都存在如何运用的问题,正确地运用,可以发挥资产证券化分散信用风险、解决期限错配和扩大投资渠道等作用。但同时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结构性融资工具,错误地运用,则可能扩散金融风险。

1、准入标准不同。

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流于形式,这是一些贷款机构错误利用证券化工具的原因。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实行备案制度,对于房利美、房地美等这些政府支持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则采取了豁免审核的方法。但在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基本上都采取贷款机构把房贷卖给房利美和房地美,再由这两家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做法。

我国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试点是在有效监管下有序进行的。试点展开,各相关部门严格管理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流通交易等各个环节,对每一单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了认真审核,这对于试点阶段避免大的信用风险具有积极意义。重启试点,可向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抓住重点、管住关键等方向加以完善。

2、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

美国一部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是次级房贷,这些贷款本身风险很大,虽然这些贷款不是不可以证券化,但必须对它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如实加以披露,以便让投资者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并做出正确决策,但这些信息没有被客观披露出来,信用评级机构对证券化基础资产池的信用评级,也不是真正根据借款人的违约可能性,而是凭借对房价上涨的盲目估计,高估资产池的信用等级,把次优贷款当作优质贷款,把次贷证券产品的信用登记评得与正常贷款证券化产品一样,严重误导投资人。

为做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试点,在试点开始前,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即联合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试点管理办法》,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主要机构的信息披露作了原则性规定。接着,人民银行又以公告形式了《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2007年8月,在总结前一段时间试点经验基础上,人民银行又专门就证券化资产池的信息披露问题《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公告》,对信息披露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

3、对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监管要求不同。

2003年以前,美国优质抵押贷款几近饱和状态,优质抵押贷款占比超过了60%。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和对房地产行业过度乐观的预期,金融机构为了招徕客户,放宽了贷款标准,甚至采取零首付。在部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中,进入资产池的资产基本上是所谓ALT-A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其突出特点就是在借款前几年按照低于市场利率的固定利率付息或者不付息,在后来则按浮动利率付息。通常这个浮动利率高于市场利率。当市场利率上涨,房地产价格不断走低时,这些入池资产往往就存在潜在的风险。

我国在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虽然基础资产有所不同,但都标准明确,严格按标准选取资产入池,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以优质资产为主,并且证券化产品结构简单,设计出得到市场认可的证券化产品。

4、基础资产以及产品结构的复杂程度不同。

美国证券化产品结构复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繁多,在华尔街,号称只要能想到的金融产品都可以进行证券化,甚至证券化产品本身基础上还进行证券化并发展出其它金融衍生产品。

我国资产证券化严格限制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包括企业信用或担保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银行信贷资产。且每单基础资产都经过严格评审和挑选。

5、基础资产贷款发放的资信标准不同。

国内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与美国的次级按揭贷款及其次贷证券化有着本质不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日臻完善,我国征信系统已经覆盖7,92亿人口、9700万家企业,各金融机构对申请房贷的自然人制定了严格的资信标准,要求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对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而在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甚至覆盖到了针对信用评分较差的个人,尤其是消费者信用评分很低的个人(FICO评分低于620分),或者是存在多个风险因素的人。

二、我国目前“非正式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特点分析

2009年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暂停至今,金融机构少了一个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工具。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正门”关闭的情况下,不少金融机构为满足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大量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并私下开展贷款转让等业务,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强烈的内在市场需求。国际知名机构惠誉公司曾于2010年7月14日中国银行业特别报告《Informal Securitisation Increasingly Distorting Credit Data》。报告认为,越来越多信贷以非正式资产证券化形式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使中国银行机构账面贷款大量减少,将导致银行机构承受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信贷损失风险。

我国非正式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包括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CWMP,以银行自身贷款为标的发售的理财产品)以及信贷支持和信贷等价信托产品(CTP,银行与信托合作,向普通投资者出售信托贷款型产品),这些产品经过2009年的快速扩张后,2010年继续在高位保持平稳走势(见图1)。根据惠誉预计,截至2010年末,可能有2.3万亿人民币未偿付贷款从中资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转移出来,成为表外的CWMP和CTP项目,是2007年底的近10倍。在总量上升的同时,CWMP短期化趋向更加明显,2010年,3个月期及以内CWMP已占总量的38%,较2009年提高13个百分点(见图2)。

这些非正式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产品信息不透明。银行一般不披露产品中包含的特定债券或工具的详细信息,投资者既无法获知借款人和贷款质量的相关信息,也无法了解贷款风险分散化的真实水平,只能相信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这表明该类投资建立在银行信誉之上,暗含银行要因信誉风险承担损失。二是流动性匮乏。目前CWMP和CTP还没有二级市场,除了2010年规定可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的部分产品外,投资者持有的其他产品无法进行流通和转让,只能持有至到期。三是银行定位多元。虽然银监会明确限制银行销售自己贷款的CWMP,但实际上银行通常扮演贷款发放者、产品销售者、监管人和贷款经理人等多种角色,广泛介入使得产品发生违约时,特别是在大部分产品以混合方式进行管理的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承担潜在损失。

非正式资产证券化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第一,混合管理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严重。在中国,由于大多数非正式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混合管理。向投资者支付到期产品的现金来自于混合资金池,而不是与产品相关资产的特定现金流。任何危及资金池持续扩张的因素都会导致偿付困难产生流动性问题,包括投资者对CWMP偏好或信心的丧失,如股市反弹、产品违约、到期产品大于新发行产品等。第二,资产质量出现问题将加剧流动性风险。与一般贷款出现违约银行有缓冲时间处理不同,当CWMP的贷款出现违约时,若银行决定偿付投资者则需立即百分百地偿付。而在CWMP的贷款出现拖欠时,为避免声誉和法律纠纷,银行一般会选择用自有资金向投资者偿付。当资产质量问题达到一定数量时,现金支付将超过流动资产和现金流入,流动性匮乏的银行特别是小银行将面临巨大困难。第三,资产质量恶化风险上升。银行为增加净利差倾向于转出收益最低的贷款,如发放给大规模有实力企业的贷款。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转出,大量增加了银行表外信贷资产,表明银行不良贷款数字越不可靠。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正面临减少对房地产行业和地方政府贷款的压力,此类贷款很可能成为重新包装的最佳对象,转出贷款质量的下降将肯定导致中国银行业今后资产质量的恶化。

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延伸到今天,国内外逐渐认识到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证券化产品本身,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出现问题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产品在美国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主要是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产品设计过份虚拟化和金融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根源并不在资产支持证券这个产品本身。2009年以来,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11年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仅有100余亿元,占我国债券市场余额比例仅为0.05%,接近消亡,因此,必须认真审视是否继续重启资产证券化试点,利用资产证券化技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符合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方向和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三、对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借鉴

近日,央行、银监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由此标志,停滞四年之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重新启动。与08年相比,此次重启在交易结构和规则方面都没有重大变化,但有两个较为明显的区别。一是扩大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种类和参与机构的范围,二是强制风险自留、优化了基础资产池的信用评级方式。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为了更有效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降低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上文的一些比较分析和理论研究,还需进行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设计。

l、美国次贷危机与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不无干系,但造成次贷危机并不是资产证券化的过度发展,而是金融监管没有跟上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步伐。因此,此次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以后,必须实施审慎监管:一是建立较好的交易平台。采取简明的交易方式,因为如果交易方式过于复杂,对漫长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链条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二是严格准入管理。减少对证券化业务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批,代之以对证券化业务全面而审慎的风险监管,尊重市场主体创造证券化规则的作用,适度控制风险管理能力薄弱的机构开展此类业务,对具体产品,应从严要求基础资产质量,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借助制度的力量保障证券化平稳发展。三是充分披露风险。对于持有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应要求其充分披露,并从审慎的角度提足资本;对于风险未真实转移的,也不能忽视对其基础资产的监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有助于监管人员判断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经济实质,识别一些难以通过申报材料发现的隐性担保,并能较好地判断机构从事这项业务的水平。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租赁;资产证化;业务模式;研究分析

前言:金融租赁资产证化最早出现于国外,且随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2000年世界租赁年报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1998年全美租赁资产证化达到了351亿美元左右,且在1999年1月至8月期间达到了308亿美元左右。由此可见,金融租赁资产证化的发展在国外已处相对成熟的水平,而我国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租赁公司的运作模式与丰富经验,促进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化的发展。

1.金融租赁的相关介绍

1.1金融租赁的基本内容

所谓“金融租赁”指的是由承租人选择所需的相关设备,而设备的购置的则是由租赁公司即出租人负责,再由租赁公司交付给承租人进行使用与操作,且承租人需要按照租约定期交纳一定的租金。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不能中途毁约金融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可以选择续租或者退租租赁设备,抑或是将产权转移给其他的承租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租赁方式多用于成套、大型设备的出租与使用。就目前来说,各国对金融租赁的性质与定义有着不同的规定与提法,在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中,金融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将资产所有权的报酬与风险转移给承租人;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金融租赁指的是出租人通过购买承租人所选的设备,将其出租给承租人,并在一定的期限内收取相关的费用,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总而言之,金融租赁具有以融物替代融资,且融资与融物密切联系的特点,其直接目的是融通资金,其租赁对象是技术设备等动产,是以企业(经济法人)作为承租人,其金融色彩非常浓厚。

1.2金融租赁的基本特征

(1)金融租赁因涉及三方当事人,即除了涉及到出租方与承租方间的租赁关系,也涉及到出租房与供货方间的供应关系,使得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确保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且在特殊的情况下需另外签订其他的合同。

(2)供货商与租赁物的选择权与责任归承租人所有,即金融租赁的供货商、生产厂以及设备的选定均由承租方负责,而出租方仅需依据承租方的相关要求进行出资。由此,租赁设备在技术、数量、规格以及质量上的验收与检定为承租人管理。

(3)切记分离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即确保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的合同期内属出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想要使用租赁设备,就需要在合同期内交付相应的租金。

(4)金融租赁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交易,在融通资金中起主要作用。

(5)因金融租赁作为一种信用方式,需要承租人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将租金进行分期的支付,以偿付本息,确保出租人能够在租赁期届满的时候收回其购买租赁设备所用的价款与租期内应得的利润与利息。

(6)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金融租赁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7)承租人需要负责租赁期内的设备过时风险、保险、维修以及保养等。

(8)在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退租、留购、续租等。

1.3金融租赁的业务品种

(1)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指的是承租人可向出租人出售自有物件,与出租人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并明确各项规定,然后将出售的物件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该业务可以做成经营租赁回租与融资租赁回租这两种,且分别具有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特点与功能,适用于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却急需现金的承租人。

(2)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转租人需要依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设备的选取,从原始出租人处租入设备,并转租给最终承租人进行使用。转租赁可以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率,降低承租企业的债务风险。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设备由承租人选取,再由出租人进行出资购买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归出租人所有,使用权则归承租人所有。另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需要按期支付租金,且折旧是由承租人计提;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留购设备。融资租赁可以有效解决承租人固定资产投资的问题,且可以与其他的金融工作进行综合运作。

2.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

2.1发展空间

我国移动通讯业、城市出租汽车业、民航等采用的融资租赁方式都是在引进国外设备、汽车、飞机后发展起来的。与国外相比,我国租赁行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举例来说,美国租赁市场的渗透率可维持在30%,而我国截止到2009年末的租赁市场渗透率为5.02%左右。因此,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空间较大。

2.2政策法律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信用体系仍不够健全,使得租赁行业与其他涉足行业的法规法律并不完善,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另外,国家的相关部门也未充分重视租赁行业,使得租赁行业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少,并由此对其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3.金融租赁资产证化的交易结构

资产证化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可预测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建成资产池,例如企业应收款、信用卡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并将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当作偿付基础,利用信用升级、现金流重组与风险隔离等,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行为。资产支持证的投资者可以获得资产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产生的现金流,且资产池最初的权益人也可以通过资产支持证来出售资产,获得现金。在通常情况下,证券购买者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个人投资者等。

4.金融租赁资产证化的业务模式

4.1租赁资产证化运作的机理

(1)配置资源机理

资源机理的配置在租赁资产证化的运作中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是将各种资源优化重组,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具体来说,投资者在非证化情况下缺乏资金需求者的有效信息,且对其财务状况与经营能力的了解并不透彻,因而只能将投资对象局限于小范围内,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再者,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的现金流量虽然相对稳定,但无法解决短期资金的产期占用问题。配置资源机理则可以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联结的途径,使资金的利用效率与配置得到一定的提高,使多方的参与者获得帮助与收益。就投资者来说,能够获得新的选择机会,其收益较高且更为稳定;就证化特设机构SPV来说,可以借助收购租赁资产,来发行LBS,并从中获利;就金融租赁公司来说,可以通过租赁资产证化,使资产的流动性得到一定的提高,并对自有的资本结构作相应的改善,从而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的管理。此外,一些担保、评级、承销等市场中介机构如愿参与到运作中去,也可使业务领域得到进一步的扩大,从而创造出新的利润增长点。

(2)组合资产机理

资产机理的组合需要依据大数定律进行,即通过选取具备共同特征的一些租赁资产,并将其汇集成一个大的资产池,但并不消除每笔资产的特征或者个性等。因此,资产池中资产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能够有效抑制单笔资产存在的风险性,且可以对总体的收益作有效的整合。作为租赁资产证化的运作基础,组合资产机理能够以有价证形式出售给市场投资者。另外,租赁资产证化具有流动性强、标准化等优势,可以使设备租赁流动性较差等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租赁资产证化的运作本质是把固定的债权与债务关系转换成可转让债务、债权关系,而组合资产机理应用在租赁资产证化的运作过程中,可以实现重新组合、分割债务与债权关系,并对债务、债权关系中的风险与收益作一定的重组与分离,从而使其配置与定价更为有效,也使各参与方的受益得到保障。

(3)隔离风险机理

从本质上来说,租赁资产证化是指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可预期现金流发行证,实现融资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租赁资产证化的操作核心是信用增级、风险隔离与现金流剥离。因资产证化是靠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支持,使得可预期现金流成为证化进行的先决条件。为实现资产收益的重组与重新分割,需要重新组合资产,即在金融租赁公司全部的资产中,将与租赁资产证化现金流要求相符的资产进行剥离,从而形成租赁资产证化的基础资产。总而言之,隔离风险机制作为金融资产证化交易不必可少的技术之一,可以有效隔离证化交易与资产证化发起人或金融租赁公司的破产风险、资产风险等。

4.2假设案例进行分析研究

假设某金融租赁公司A为了一批生产设备与某承租企业B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企业B的母公司C来提供租赁合同项下的连带责任担保。租金总额假设为8.05亿人民币,租赁期假设为3年,而租金的回收方式则是每半年支付一次,等额支付,且租赁利率为7%。此外,租赁公司A聘请了某证公司D作计划管理人。

(1)分析各参与机构的主要职责

当D设立了专项计划后,可向合格机构的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的募集资金,即向原始权益人A购买基础资产。而A因将租赁物件出租给B,具有对B所有权益的请求权,例如违约赔偿金、担保款项、租金、违约时的剩余租赁物请求权以及相关附属的权益等。另外,B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按期将租赁款划入A的账户。在B不能履约的时候,C需要把担保款项划入外贸的租赁收款账户。

(2)设计发售方案

发行6档不同利率、期限的一档次级受益凭证与优先级受益凭证,其中次级受益凭证为3年期,其规模为3200万元,是由原始的权益人作全额认购,且于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不得转让他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次级受益凭证持有人不受偿,且在存续期满支付完毕优先级受益凭证的预期支付额后,余下的金额需全部支付给次级受益凭证的持有人。

优先级受益凭证的总规模是80,500万元,且分为6个品种,分别是14,100万元、13,800万元、13,500万元、13,300万元、13,000万元以及12,800万元;各品种的期限分别为3年、25年、2年、15年、1年与05年;各品种的发行利率分别为430%、410%、390%、370%、350%、330%(该利率仅作参考,在实际发行时需依据届时的市场实际情况而定);各品种的支付方式均为每半年付息1次,且到期1次还本。

5.结语

所谓租赁资产证化指的是金融租赁的主体公司通过集合一系列租期、性能、用途相近或相同,且可以产生相对稳定、大规模现金流的租赁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使其转换成能够在金融市场上流动和出售的证的过程。租赁资产证化在国外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所以我国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的基本模式与丰富经验,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研究出一个相对合适的业务模式,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服务与帮助。(作者单位: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孙珂.论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模式[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4):3-4.

[2]戴娟.我国租赁公司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模式[J].浙江金融,2004,(1):58-60.

[3]吴云,何建敏.租赁资产证券化及其定价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6,(8):61-63.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3篇

1 引 言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依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铁路发展“十二五”规划》介绍,规划到2015年年末,全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000千米左右,复线率达到55%以上,电气化率达到70%以上,基本形成“一轴四纵四横”路网格局,构建以南宁为中心的“123”快速铁路网,基本实现全区地市级开通城际快速列车,初步形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绿色的现代铁路运输网络。

要实现上述规划,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如何筹集建设资金就是目前最大的难题了。我区当前主要的融资渠道为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发行地方债融资、银行贷款、利用土地筹集资金、股票筹资等,而这些渠道又都存在局限性: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基本上已无力满足大量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②现有融资渠道难以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贷款由于吸收的储蓄存款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愿意向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项目提供大量的贷款。发行地方债筹资,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其发行量应为适度规模。发行股票融资需披露相当多的企业信息,且发行上市的费用比较大;发行企业债券,审批相当严格,融资企业一般来说难以进入国内资本市场融资。

从我区“十二五”规划的建设资金需求来看,要完成2015年前我区铁路建设总投资超过3000亿元,需要我区方出资近1000亿元,其中资本金约565亿元。2014年我区铁路建设需要广西铁投融入资金408亿元。面临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要求我区铁路必须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拓宽投融资渠道,新的融资方式包括ABS、养老保险金、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其中ABS 是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基础发行证券融资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而铁路运输未来的现金流大而且稳定,因而探索我国铁路尤其是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建设的ABS项目融资方式,对于解决建设资金的筹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 资产证券化(ABS)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指资产原始权益人把某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或虽然缺乏流动性但可预见能产生稳定现金流量的已有资产或资产组合,剥离出来出售给一个特设的机构,并将其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分离并重组,这一机构以其获得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担保,进行信用升级,发行高档证券,以证券发行收入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以证券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向证券投资者支付本息。

3 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31 从我区铁路建设项目的特点来分析

铁路产业属于非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双重属性,这决定了铁路建设需要政府资金和市场融资机制的共同配合。铁路网本身具有的准公共物品性和自然垄断性为铁路经营期间拥有稳定的现金流提供了保证。而ABS的重要前提就是项目未来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因而,ABS融资方式符合铁路网建设投资的自身特点。

32 从资产证券化的比较优势分析

除了ABS外,BOT和融资租赁也可用于铁路融资。但ABS的比较优势更为突出。首先,ABS可以确保国家拥有对铁路的经营权和所有权。BOT 的执行需要政府向民间出让铁路的特许经营权,融资租赁又会使国家无法得到租用资产的所有权。其次,当ABS运作失败时,发起人可通过合同约定收回资产的所有权,这相比结构复杂的 BOT 要简单一些。最后,由于通过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等手段,证券化资产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信用评级,进而降低成本。

33 从铁路行业特色分析

铁路行业的垄断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辅助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和发展,铁道部可以借助法规、宏观调控手段以及政府的影响力来强化资产证券化中心环节的特殊目的载体(SPV)的发展条件。同时,在铁路部门的信用背景下,使得SPV 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铁路项目的ABS市场。

4 ABS融资的运作模式

(1)明确要证券化的资产并组建资产池。一般投资项目所依附的资产只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有稳定的现金流入,就可以进行ABS融资。广西铁投可以选择一段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铁路,如南桂铁路,将该段铁路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网运分离后路网公司收取的过路费这些未来现金流组建成资产池,拥有未来现金收入所有权的广西铁投即为原始权益人。

(2)创建特设目的机构(SPV)等特设信托机构、特设交易载体或其他类似机构,实现“真实出售”。SPV 是专门为实现ABS融资而设立的特别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等,但必须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较高的信用等级。SPV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合同,将拟证券化的资产转移到SPV名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旦原始权益人发生破产,这些资产将不列入清算范围,这些证券化的资产也不在原始权益人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3)信用增级。这是关键环节,它通过各种办法增强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级别,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广西铁投可以采取赋予SPV直接追索权、破产隔离、将证券设计为优先结构、设立独立的客运专线资产债券担保储备金等内部信用增级方式,或者可采取由铁道部提供信用担保、向保险公司购买违约保险等外部信用增级方式。

(4)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是对发行人能否按时支付ABS本息回报风险的评价,通常由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被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的私营评级机构进行。通过信用增级和评级,使投资者在决定是否购买资产担保证券时,主要依据这些资产的质量、未来现金收入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交易结构的谨慎性及有效性。

(5)证券承销。由国内极具实力的券商或者国际知名投资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的结果,负责展开资产化证券的发行工作。SPV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证券发行收入,用此收入向原始权益人(广西铁投)支付先前的购买价款。这样广西铁投便通过ABS方式成功筹集到在建或即将建的铁路建设资金。

(6)资产管理和证券还本付息。SPV作为ABS融资的交易中介机构,并不参与实际的业务操作,所以原始权益人和SPV还要再确定一家托管机构和担保机构,并分别签订托管合同和担保合同,一般可以选取同一家商业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同时担任托管和担保机构。将证券化资产发生的全部收入存入托管银行,让其负责收取、记录、按约定建立积累金,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在有关证券到期后,还要向提供服务的各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同时资产池中的资产的所有权及资产剩余收入流仍完全归属于原始权益人(广西铁投)。

5 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及对策

51 法律风险及对策

ABS的各个环节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维持。虽然现有法规对我国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界定、具体的操作模式等方面均有所涉及,但是相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依据仍比较薄弱,缺少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文件对企业资产证券化进行指导。为规避法律风险,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使铁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出售、信用增级、信用评级、证券销售、资产管理等环节都具有法律保障。

52 运营风险及对策

这主要涉及我国铁路系统的内部改革与机制转换问题。首先,铁路建成后的运营模式是采用现有铁路“上下一体”模式,还是 “上下分离”模式。其次是广西铁司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是否能够真正实现比旧有模式有一个质的提高,还要看今后的国家政策和改革的力度。这些都将直接影响铁路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并最终反映到经营业绩上。

53 市场分析及对策

铁路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最终要通过发行资产支持收益凭证来实现,因此其不可避免地面临与债券融资相同的利率风险、货币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市场风险。为规避利率风险,可对区内投资者发行收益率固定的资产支持收益凭证或由SPV与证券承销商签订包购包销合同;为规避货币风险,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为规避信用风险,需要在合同条款的严密性、招标程序的市场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在浙江省,各中小企业虽然发展状况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各家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强烈。与此同时,很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遇到了国家的严厉控制,且不能发行市政债,而在一定时期内,各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本稳定,这样一来,各市县级地方政府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强烈。笔者认为,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应该选在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这两个领域。

一、国内外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组缺乏流动性但其未来现金流可以预测的资产组成资产池,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通过风险隔离、现金流重组和信用增级等手段,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从而将组合资产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或受益凭证的结构性融资技术和过程。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68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抵押贷款债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的先河。资产证券化因为其自身的独特优势,自产生以来获得了迅猛地发展。目前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债和企业债,成为美国债券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品种。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债券市场乃至资本市场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开始于2005年,并且一开始就遵循着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分别发展。一条路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其主要依据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运作模式采用了信托结构,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存量贷款,我国目前已经完成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有4个(具体情况参见表1);另一条路径是中国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其主要依据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运作模式采用了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的收益权或债权,我国目前已经完成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有9个(具体情况参见表2)。近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导下,正在探索资产证券化的第三条路径——非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也采用了信托结构,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利益、应收账款、道路收费和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等等,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非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有1个,即重庆市政资产支持证券。该项目的发起人是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0亿元。

二、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条件

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浙江省直接融资的比例偏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潜力巨大

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规模高达2.90万亿元,贷款规模高达2.49万亿元。虽然浙江省的企业上市工作卓有成效,但是相对于如此巨大的间接融资规模,浙江省的直接融资规模仍然显得十分弱小,仅占各种融资总规模的5%左右。此外,浙江省游离在监管范围之外的民间资金规模估计在1万亿元左右。而资产证券化可以为浙江省的各类企业提供一种新的直接融资工具,同时为浙江省的城乡居民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因此,可以预见资产证券化在浙江省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国外已经有相当成熟的资产证券化经验可以借鉴

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固定收益产品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美国的固定收益产品余额已经超过了股票市场余额。而在固定收益产品中,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成为存量最大的产品类别,如美国截至2005年末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已经超过国债余额,也超过了企业债余额。德国自2000年推出证券化贷款计划以来,已经给超过5万个中小企业提供了170多亿欧元的贷款。国外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已经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可以为浙江省的资产证券化提供借鉴。

(三)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和探索正在稳步推进

2005年以来,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在实践上获得了突破,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模式齐头并进、并驾齐驱,先后完成了2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和9个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利于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大力推进。

(四)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涉及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财政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浙江省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三、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选择

目前,我国已经试点的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具体采用的是信托模式。另一种是中国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具体采用的是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浙江省可以选择的资产证券化模式有且只有以上这两种。

在浙江省,各家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都很好,其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各大型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需求可以得到较好地满足,其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不是很强烈。而各中小企业虽然发展状况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各家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强烈。与此同时,很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遇到了国家的严厉控制,且不能发行市政债,而在一定时期内,各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本稳定,这样一来,各市县级地方政府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强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应该选在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这两个领域。就具体模式而言,中小企业可以采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模式),也可以采用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但短期内采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更强一些。市县级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

具体来说,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以借鉴国外已经相当成熟的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和我国已经进行过的2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其可行性很高。但在我国仍然很有推广的意义,其特色在于其他已经进行过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都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某些特定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其他商业银行尚未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领域进行过证券化,因此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有希望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认可和支持。而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虽然可以发挥浙江省产业集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国内外没有相关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借鉴,同时因为中小企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难以较好地满足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基础资产应当能够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难在短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和支持,但可以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继续探索和推进。至于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以借鉴国内外比较成熟的市政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有希望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和支持。

简而言之,笔者认为,浙江省的资产证券化应该坚持“两个突破口”(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和“两种模式”(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同时推进。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的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如图1:

笔者提出的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试点如图2:

如图1所示,在该试点中,浙江省内商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中小企业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其中,资产支持证券采用划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内部信用增级与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担保方式的外部信用增级,并且由浙江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机构聘请具有评级资质的权威资信评级机构,承销机构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任务。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中国银监会审批和监管,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权市场发行和交易,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物流行业;产融结合

1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述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进行打包集合,以基础资产自身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支持有价证券发售的一种交易安排。其本质特点包括:资产为支撑、现金流重组、信用分离、资产出表。资产证券化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机构为解决资产负债错配问题,将未到期的长期贷款打包出售,创造出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发行规模较小。随后,金融机构将成功经验先后复制到其他领域,陆续推出了信用卡贷款证券化、不良债券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等创新品种。资产证券化大范围广泛应用,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类型涵盖了应收账款、票款收益权、租赁租金、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基础设施收费权、信托受益权等,范围十分广泛,并且还有新的基础资产类型不断出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都可以作为基础资产。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多,分布领域广泛且部分个性化特征明显。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资产证券化的作用都得到了公认。但现有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和实践多是针对金融类企业而言,少有专门针对物流行业的文献和操作模式。

2资产证券化对物流行业创新的重要意义

物流行业是生产业,需要提供干线运输、仓储分拨、加工拣选等基础服务,为需求方提供高效率、低成本、高价值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物流行业同时也属于投资强度大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体现物流行业水平的基本条件,只有建立高标准的物流交通运输基础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物流行业的运营状况。物流企业的自有资金难以支持这类金额大、投资回报期长的投资,导致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缺少有效的融资方式成为制约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物流企业产生强劲的融资需求,传统的通过银行信贷、上市或自身资本积累等融资方式都难以满足其飞速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是解决物流行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国外实践表明,资产证券化可有效解决物流企业的资本供应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物流行业的行业特征,决定了物流企业具备可证券化的资产,因此,资产证券化在物流行业中的实践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1巩固和维护客户关系

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市场上的认可度越来越高,物流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提前布局该领域,通过管理模式创新,改善客户服务体验,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来增强客户黏性。通过资产证券化,物流行业的投资者由原来单一关注企业整体信用,转向关注项目合同预期收入信用,规避了物流企业因规模因素、信用等级因素、缺少有效质物和抵押担保而造成的融资困难。

2.2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通过资产证券化,物流企业可实现预期收入变现,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使资金能更有效地进入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资产证券化可以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传统融资方法在增加资产和负债的同时,也会增加财务风险。资产证券化只是资产类账户的增减,不影响企业财务杠杆的使用,可以有效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2.3实现“融钱”到“融资”的有效转变

物流行业的大部分创新业务是围绕业务运营管理体系中的资金流转开展的,资本运作已成为物流行业中的重要发展趋势。但随着国际化、网络化、信息化带来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变,在客观上要求物流企业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改善现有业务结构,从“融钱”向“融资”改变。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模式中,物流企业一方面充当运营主体输出专业化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参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同时满足客户资金层面和管理层面的需求。

2.4有效拓展中介类服务增值

服务中介类业务是物流行业服务增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物流行业结构转型有着深远的作用。中介类业务具有流程简单、技术小、专业要求低的特点,运作过程中不占用企业较多资源。物流行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体系可以有效纳入这些中介类服务,物流企业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以让中介类的应收应付资产进入资金池,直接起到丰富产品品类、拓宽业务空间的作用。

3我国物流行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发展

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物流行业加强在资产证券化领域方面的探索,积极探索出新的模式。

3.1物流流动资金保理资产证券化模式

保理,是指保理商与债权方通过协议,债权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由保理商提供财务处理、账款管理、项目融资和信用担保等综合性金融增值服务。随着物流企业应收账款不断增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愈加迫切。保理正是解决物流企业短期应收账款占用过多资金的重要金融工具,积累到一定量级的业务数据资源后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流动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实现应收账款的保值增值。物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能够减少资金的不合理占用,并可以在资本市场分享红利,增加了企业的获利能力。物流企业应收账款创新的重点是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和资源共享,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掌握和控制真实的运营情况,严格验收交送的货物,及时掌握运送货物的货权状态,防范应收账款是“瑕疵账款”或者“坏账”的风险,体现了物流行业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的意图以及整合客户和机构资源的专业能力,从而保持可持续经营。

3.2物流园区联合资产证券化模式

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大部分是小微企业,而企业的业务融资金额需求较大,因此这类企业的未来预期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较大,基础资产达不到证券化的标准,违约风险非常高。物流园区类企业与小微物流企业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固的供应协作关系,特别是这些企业的资金流运作具有相似性,也便于中小物流企业进行资产的联合,相关企业在预期收入账期、信用条件、信用政策方面具有相似性,具备进行资产联合的现实基础。此外,由于同处一个行业,信用信息更加透明、低成本化,可降低融资总体成本。联合资产证券化还可以增强物流企业的二次融资能力,由于证券化是一种表外的融资方法,其将预期收入“脱离”资产负债表,置换成优质的现金,可以有效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大大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但联合证券化也有不足之处,即系统风险控制较难,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一旦变化,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多数企业经营业绩下滑,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3.3物流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

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物流公司以可预期的设备设施租赁的收入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具有流动性强、标准化、专业化等优点,其本质是将固定的租赁收益换为可转让交易的关系。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在运作过程中,不仅表现为对租赁收入的重新组合,而且对租赁收入关系中的收益与风险要素进行重组与分离,使其价值重估和重新配置,从而使供应链各参与方均受益。由于资产证券化是以装备设施租赁所带来的现金流为支持,稳定预期的现金流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通过装备设施等资产的有效经营,实现资产收益的重新估值,将符合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现金流要求的资产从物流公司的固定资产中“剥离”出来,形成装备设施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基础。

4我国物流行业资产证券化的建议和对策

资产证券化的目标简言之就是为了实现资本的流动性和保值增值,物流企业发展速度快、业务扩展迅速的特点决定了其资本运作的迫切性。当前我国物流企业面临来自国际物流巨头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合理使用资本市场提升物流企业的竞争力,成为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的必要措施。

4.1大力推动物流企业和资本市场的互通互联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物流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关注度不高,从市场参与程度、业务类型到企业的运行机制都与资本方面的要求有着显著的差距,对于物流行业业务拓展的效果和效率都将产生不利影响。长远来看,从优化外部经营环境的角度出发,物流行业有必要以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切入点,推动物流行业与资本市场的互通互联。

4.2逐步建立产融结合的业务管理体系

传统信贷业务中,物流企业作为贷款人的角色单一,管理上强调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而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物流企业需要参与资本项目的整体协同运作,业务管理要求与传统业务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通过多种资产证券化产品赚取相关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保证现有的传统业务和资本融合发展,通过业务流程重构设计,在依托现有组织架构的条件下将证券化业务纳入现有管理体系,这是物流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要基础。

4.3强化人才培养和专业团队建设

传统物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来进行行业创新,在项目管理、业务开发、人员素质、团队文化等多方面与传统物流公司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复合型专业人才的使用。由于参与资产证券化是物流行业进行“跨界”经营的一种大胆尝试,对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配置选拨使用变得尤为重要。物流企业必须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团队管理,建立体系化的人才梯队和管理机制来满足物流行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需要。

5小结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6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离岸操作阶段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 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 动因变迁

引言

自20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资产证券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资产证券化最为发达的美国,证券化产品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推动了美国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经济的发展。尽管在2008年美国次级贷款市场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当中,资产证券化被认作危机爆发的导火线,随后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与市场存量大幅下降,但资产证券化的巨大优势与多年来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是得到了大部分专家学者的认同。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早于20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三亚丹洲小区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的收益来源,发行了2亿元地产投资券。尽管该案例并未采用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且具有较多债券发行特征,但仍可被视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的首次尝试。随后根据操作环境与操作模式的不同,国内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发展可以被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离岸操作阶段;二是准资产证券化阶段;三是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何小峰,2007)。鉴于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出于市场安全的考虑,放缓了资产证券化推进进程,因此本文并未将我国在金融危机后的资产证券化纳入研究范围。

在不同的时期,国际与国内环境不同,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不同,反映出各个时期资产证券化操作的动因也就不同。本文结合我国1996-2008年所进行的标准资产证券化或类资产证券化案例,对各个时期的资产证券化动因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资产证券化动因的变迁历程,为我国未来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提供借鉴。

研究假设

针对资产证券化动因的研究主要是从资产证券化所带给发起人、投资者以及整个宏观经济的优势角度入手的。吴许均(2002)认为,资产证券化带给发起人的好处(如多样化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等)可被看作是资产证券化的内因,而资产证券化带给整个宏观经济的好处可被看作是资产证券化的外因。丁琳(2004)将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为微观动因和宏观动因,并认为资产证券化带给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优势构成了微观动因。刘志强(2006)、李玮(2007)、王晓博(2007)在分析不同行业的资产证券化动因时也是从资产证券化为该行业发行主体带来的优势角度进行分析,基于以上文献,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依据受益主体的不同,在文献总结的基础上,将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为发起人动因、投资者动因和宏观经济动因三类。三类动因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假设2:各分项动因(如发起人动因中的分项动因“优化资本结构”)对资产证券化发起决策的影响程度难以相互比较,因此假设各分项动因对资产证券化发起决策的影响程度相同。

假设3:只将引致资产证券化操作实际发生的动因列入研究范围,而不考虑潜在动因。

离岸操作阶段的动因分析

离岸操作阶段是指20世纪前后我国部分企业利用国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的时期。该阶段典型的案例包括珠海公路交通收费资产证券化、中远集团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中集集团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信达不良资产证券化。上述四个典型案例的部分交易细节如表2所示。

以上案例中,除了发起人之外,其他交易参与主体以及交易所在市场均在海外,而当时我国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和监管制度都尚未开始建立,国内也没有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相应中介机构,同时国内投资者还基本没有接触到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该时期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没有宏观经济动因和投资者动因存在。

从发起人动因角度来看,其中两家大型集团企业中远集团和中集集团均已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分别上市,拥有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渠道;而珠海高速公路收益证券化的最初发起人实际是珠海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其具有发行地方债券的直接融资渠道;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当时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同样拥有很强的信用保障,这些主体之所以采用资产证券化手段融资,并非是为了降低融资门槛(O5),而主要是为了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拓展资金来源(O6)、增加流动性(O4)和降低资产风险(以信达不良资产证券化最为突出)。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的动因分析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是指20世纪初因为各方面制度限制,只能部分实现资产证券化特征的交易阶段,该阶段资产证券化属于类资产证券化操作,基础资产基本为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包括华融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上述两个典型案例的部分交易细节如表3所示。

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以上两个案例的投资主体均为国内投资机构,因而首次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引入投资者动因,但交易产品的交易形式与其他信托交易凭证并无区别,所以资产证券化产品仅仅多样化了投资者的投资组合(I2)。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税收等制度仍然没有开始建立,因此该时期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没有宏观经济动因存在。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7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 资产证券化 风险控制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我国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从日本引进的,以1981年中日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二十多年时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回顾这些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是曲折的,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开始—高速膨胀—行业停滞整顿—规范化发展。在高速膨胀的阶段,融资租赁业对我国的整个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引进外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加快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与国际水平还有差距。

    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对于融资租赁机构来说,绝大多数资产是以应收租金的形式存在的。如果将这些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进行运作,无疑会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合理调整公司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施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一)运作机理

    1.隔离风险机理。本质上讲,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租赁公司以可预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金流剥离、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构成了租赁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核心。隔离风险机制是金融资产证券化交易所必要的技术,它使租赁公司或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资产风险、破产风险等与证券化交易隔离开来,标的资产的风险不会“传递”给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

    2.组合资产机理。组合资产机理是指依据大数定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租赁资产汇集成资产池,虽然并不消除每笔租赁资产的个性特征,但资产池所提供的租赁资产多样性可以抑制单笔租赁资产风险,整合总体收益。组合资产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基础。

    3.配置资源机理。配置资源机理是指将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实现多方共赢。配置资源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推动力。就租赁公司而言,可以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改善自有资本结构,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就证券化特设机构SPV而言,可以通过收购租赁资产,发行LBS,从中获利;就投资者而言,可以获得新的投资选择机会和较高的收益。而承销、评级、担保等中介机构参与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也可以扩大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模式选择

    美国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表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表外模式、表内模式和准表外模式。

    1.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经过整理分类后“真实销售”给SPV,真正的实现了风险隔离。SPV合法持有资产后,将它们重新组合建立“资产池”,经过担保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进行担保,再经过信用评级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评级后,通过券商发行,最后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买卖。

    2.表内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并不需要将融资租赁资产出售给SPV,而是将其融资租赁资产继续留在公司内,即债权资产仍留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由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以融资租赁资产为抵押发行抵押债券。融资租赁公司虽然能筹集到资金,但租赁资产还留在租赁公司,那么公司就有产生风险的可能,表内模式并没有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

    3.准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全资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SPV,然后把融资租赁资产“真实销售”给SPV子公司,经过该子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再经过相关的机构进行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最后将该证券在证券市场发行。

    表外模式相比较表内模式,租赁资产真实销售,融资租赁公司和租赁资产脱离关系,完全实现了风险隔离,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小;准表外模式和表外模式相比,融资租赁公司得成立一家子公司作为SPV,但是融资租赁公司可能对SPV的业务并不擅长,自己经营SPV难免会有风险。通过对比表明,表外模式具有很大的优势,也是最适合我国的情况。

    (三)过程设计

    第一步,融资租赁资产的分离。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按不同的期限不同的规模进行归类整理,以备出售给SPV。第二步,SPV的设立。SPV是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专门注册成立的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作为证券化机构的实体,本文假设SPV设立在国外。第三步,出售融资租赁资产。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整理后合法的出售给SPV,由SPV运作资产支持证券。第四步,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发行这种资产支持证券时,得寻找一家公司对租赁债权给予一定的担保、支持,从而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购买证券。第五步,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一般来说,各种债券的发行都需要有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这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从而扩大债券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欲望。第六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证券公司根据该证券的实际情况编制发行说明书,向发行对象阐明发行证券的性质、数量、面值、认购方式、回报率、回报方式、内在风险、市场交易等相关内容,并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登记,经许可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七步,证券交易。投资者购买证券后,可以持有至到期日结清本息,也可以在证券市场出售兑现。第八步,租金的管理。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租赁资产,按期收取租金,并在证券到期之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从2007年开始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至今已经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暴。使很多人谈资产证券化色变,原因是美国次贷就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可见资产证券化也会给银行、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也同样会面临这些风险 。但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世界 金融 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 会计 、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

    (二)强化业务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范文第8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历程 模式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的原理分析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并取得迅猛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给证券化的参与各方带来收益。下面从各相关参与者,即发起人、投资人、投资银行、监管部门的角度来对资产证券化的收益进行分析。

1.发起人的收益。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和更好的资产负债管理,使得发起人能够更充分地利用现有条件,实现规模经济。其具体收益包括以下方面:通过“真实出售”,把资产移至表外,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起人可以利用该市场获得流动性,从而增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通过“破产隔离”,把资产信用与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隔离开,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达到融资渠道多样化的目的。发起人在出售资产后往往充当服务人角色,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有稳定的服务费现金流流入。

2.投资人的收益。资产证券化产品类型多样,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搭配,能够满足投资人的多样化需求,便于投资人分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品种。现代证券化交易中的证券一般不是单一品种,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而设计出的具有不同档级的证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种类的证券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证券,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资银行的收益。投资银行不但可以担任证券承销机构的角色,也可以参与甚至主导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设计和执行、产品的设计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等活动,这些业务为投资银行带来可观收益。资产证券化为投资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作为证券化的过程中的融资顾问和承销商,投资银行参与了产品的设计、评价、承销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持续稳定的资产证券化为其带来了可观而稳定的服务费收入。

4.金融监管机构的收益。资产证券化能够促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它提高了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了金融产品种类,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深化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完善。它可以提高金融、法律、财会和信用评估制度的完善程度,提高相关机构和人才的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市场监督的形成等等。

二、资产证券化模式

1.应收账款证券化

目前我国企业均有一定的应收账款。《物权法》扩大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允许应收账款质押,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在动产担保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特点和财务安排的具体要求,对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借助证券化提供一种偿付期与其资产的偿还期相匹配的资产融资方式,增加资产流动性。

2.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针对流动性差的资产证券化的,不是所有的不良资产都可以证券化。通过资产证券化只可以盘活流动性差的资产,而不是盘活劣质的资产。这就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认真筛选,按资产的不同特征对其进行分类,把能够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挑选出来,对不同风险档次的不良资产应区别处置。从投融资双方来看,资产证券化过程实质卜是对被证券化资产的特性进行重新分割和组合的过程,也是金融工具由初级向高级进行深加上的过程。

3.消费信贷的证券化

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个人征信系统的商业性开通,提供了个人信用信息的通道,使得基于个人信用能力的信用卡、短期消费信贷、汽车抵押贷款有了信贷发放的依据,同样具有证券化资产应具有的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比较良好的信用记录,高质量标准化的合同。这些都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4.保险风险的证券化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实行保险风险证券化,通过资本市场转移保险风险,增加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进一步增强承保能力,促进巨灾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使保险公司的经营变得相对稳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三、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资产证券化对中国的发展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从宏观方面看,银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还具有促进扩大消费、发展住宅产业的功效。从微观方面看,开展住房按揭等贷款的证券化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结构,也便于简化不动产转让手续,扩大不动产交易市场。从长远看,中国资产证券化的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过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创新。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将成为投资者的又一个有利的投资渠道,对于减少金融市场的压力,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正处于增长的前夜,无论是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供给还是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需求都具备了大发展的条件,随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逐步完善,会计制度与国际标准的逐步接轨,以及信用评级等相关中介机构的逐步成熟,可以预见,资产证券化将在我国将迎来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

参考文献:

[1]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吴霏雨.谈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及运作程序[J].金融经济,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