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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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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1篇

一、文化产业的定义

在我国,2012年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把我国文化产业限定为“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其特性是以产业作为手段来发展文化事业,以文化作为资源来进行生产,向社会供应文化产品和服务,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方法

(一)实行全面调查

对规模以上重点文化企业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此可以了解江西省文化产业的大致真实情况。包括江西省文化产业的总体发展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产业分布的结构特点,资源利用情况等。以此作为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分析,不断改进并完善我省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并为相关产业发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对整个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起指导作用。

(二)重点调查与推断统计相结合

由于文化产业涉及的领域极其宽泛,结合的产业结构,对于模糊不明确的“边界”类型的企业应使用判断抽样与推算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对各类别产业中的重点单位或典型代表进行调查统计,以此推断此类行业的大致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基于经济普查的数据,合理有效地运用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等相关统计方法实现数据推算和预测,并对其结果进行检验分析,以确保其正确性与合理性。

(三)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一方面通过具体的统计数据,对江西省文化产业的单位数量、整个行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运用一般描述性统计方法进行分析,以此反映江西省文化产业的整体架构。另一方面依靠多元统计分析的评估方法,进行行业与行业之间的横向对比以及行业内部不同指标之间纵向比较分析,得出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使用,通过对相关文化产业的实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合理地提出相关建议和假设,并建立合适的数学模型,通过对模型的求解并进行相关统计学上的修正,得到客观真实的统计结果并分析总结出科学合理的结论。

三、实证分析――文化产业投入产出分析

根据经济普查数据的可获得和定量分析的原则,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法,构建投入产出数学模型。基于2012年139×139部门投入产出表,首先整合相关产业,将国民经济的139×139部门投入产出表整合成5×5部门投入产出表。然后运用相关性分析的统计方法对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联系进行解释分析。本文将这5个部门分别定义为:第一产业、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二产业、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三产业、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流通及服务业。

(一)五个部门的投入产出表分析

整理数据可得,2012年总产出为398565923万元,其中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二产业占63.14%,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三产业占12.49%,文化制造业占10.02%,文化流通及服务业占8.33%,第一产业占6.02%。总增加值为129488783万元,其中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二产业占45.17%,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三产业占21.46%,文化流通及服务业占13.19%,第一产业占11.74%,文化制造业占8.44%。以上数据反映,从总量方面分析可得文化制造业比文化流通及服务业总产出略高一点,而文化流通及服务业在增加值上较高于文化制造业,但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大。

(二)直接消耗系数分析

在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按照直接消耗系数定义进行求解得到系数值。表一数据表明,江西省其他产业对文化产业的直接消耗系数都比较小,与产业内部的消耗相比,不同产业之间的消耗更低。这说明文化产业对传统产业相关作用不大,因此应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的联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在经济增长模式方面贡献出其应有的价值。

(三)完全消耗系数分析

基于表一数据求解获得完全消耗系数表。观察表二可得,与其他的产业相比,文化品制造业和文化流通及服务业对除文化产业的第二产业的完全消耗较高,分别为1.4716和1.1053。表明第二产业对我省文化产业的作用很大,文化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互相作用,共同提升。而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的相互消耗作用均不显著。这反映出其他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之间相关程度不显著。表明经济发展速度较缓慢,文化产业发展程度较低。

(四)感应度系数与影响力系数分析

通过完全消耗系数矩阵求解可得里昂惕夫矩阵,进而获得五个部门的感应度系数与影响力系数表。分析可得去除文化产业的第二产业和文化制造业的感应力系数与影响力系数都大于社会平均值1,表明第二产业和文化制造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从影响力系数的角度判断,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流通及服务业的影响力系数均高于社会平均值,并且文化产业两部门影响力系数和为2.3042,这反映出文化产业对于其他产业部门的促进作用大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文化产业能对其他产业部门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感应力系数进行比较分析,文化制造业大于1,而文化流通及服务业小于1,只略高于第一产业。这两个产业感应度系数总和为1.6026,仅小于第二产业。由此表明文化产业影响力系数较大,对其他行业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成为江西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论与建议

由以上分析知,江西省文化流通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落后于文化制造业,文化产业与其它行业的联系并不紧密,文化产业在全省的经济总量中占比率不高,表明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其绿色环保和高附加值的特点。这就要求江西省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通过对其进行系统全面地统计分析,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将江西省的文化产业统计结果与其他省份做横向对比,发现优点与不足,相互学习,努力推动文化产业从制造业向流通业及服务业的转变,最大程度地挖掘其附加值,以更好更快地实现我省文化强省的长远目标。

参考文献:

[1]戴钰. 湖南省文化产业投入产出分析[J]. 产业经济. 2011(26)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资本市场 文化产业 融资渠道 企业制度 结构升级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面对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充分重视并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对于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特别是又好又快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资本市场有助于拓宽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

作为外源融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资本市场自出现以来就深受各行业企业青睐。无论是在成熟的发达国家,还是在迅速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资本市场都被企业公认为是成本最低,也是最为便捷和稳定的融资渠道。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支持,但是,受自身规模的限制和资产结构特点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企业一直难以通过银行信贷方式筹集到预期的资金规模,并由此影响了整个文化产业的顺畅发展。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创业板市场也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因此,应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无论是在主板还是创业板市场上市,或是发行企业债券及融资票据,都可以有效地缓解文化企业资金匮乏的窘境,并为之奠定做大做强的资金基础。

二、资本市场有助于加速文化单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处在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要牢牢抓住这一宝贵机遇,实现文化产业的高速、高质发展,必须要加大力量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步伐,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

“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有约500家国有文化院团完成了转企改制,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也极大地释放了文化产业的内部活力。“十二五”时期,我们应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将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尤其是要在资本市场企业文化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

首先,资本市场可以为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地定价机制,文化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发现自身的真实价值,看到文化产业辉煌的未来发展前景,从而坚定转企改制的信念,加快改革的步伐;其次,资本市场可以为文化企业提供股权结构逐步优化的平台,帮助一些国有背景的文化企业通过股权转让、配股稀释、国有股回购等方式得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再者,现代资本市场中股权激励机制的引入,使文化企业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更加趋于一致,有助于文化企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并吸引留住优秀的文化产业人才;

此外,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通常是代表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为维护自身利益,这些投资者具有监督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文化企业可以借此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对企业经营者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形成较为有力的支撑。

三、资本市场有助于推动文化产业的结构升级

振兴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影响力,需要不断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族文化企业和享有国际知名度的世界级文化企业。

相对于完全依靠自身积累来实现企业实力的增强,进而产业结构升级的传统思路而言,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借助多种资本运营手段,文化产业可以更加迅速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在资本市场上,一方面,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并购、联合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大型企业集中,进而提升文化产业集中度,扩大领军企业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增强龙头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文化企业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方式,以获得资金融通,从而实现文化资源的战略性配置,同时,将部分闲置资产分离出来,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资本运作效率,最终带动文化企业整体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十二五”时期是文化产业腾飞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必要的不断加强资本市场与文化产业的对接关系:

一方面,要尽快建立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作为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联系的枢纽,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在文化企业的整个资本运作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企业最初的IPO上市,到此后的发行债券融资,再到进行各种兼并收购活动,都离不开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的全力支持。因此,为了密切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间的关系,提高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效率,必须将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提升到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具体到操作层面,可由地方文化厅(局)和证监局牵头,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关文化企业进行理论和实践指导,并逐渐确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样既可为文化企业的资本运作指点迷津,使之事半功倍,又可为合作伙伴带来稳定的业务资源,实现双赢。

另一方面,要大力培养熟悉金融市场的文化产业资本运营人才。文化企业要真正地了解资本市场,充分地利用资本市场,在与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一批熟悉文化产业资本运作的专门人才。2010年,文化部举办了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金融工作培训班,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今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定期举办同类培训,为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此外,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逐步丰富已有的如信息资讯、政策法规、文化企业上市、行业知识等栏目内容,切实增进文化企业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

参考文献

[1] 范玉刚.文化繁荣的推动力[J].望,2010(38).

[2] 浦树柔,董雪.文化产业的“十二五”跨越期[J].望, 2010(36).

[3] 孙国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策略[J].科学管理研究, 2011(13).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3篇

倍增计划实现有把握

记者:我们看到,目前公布的倍增计划无论是对总体目标还是具体到重点行业,都提出了明确的、量化的发展目标,比如“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等。那么这些具体数据是基于什么判断提出来的?有无把握实现?

励小捷:文化部两年前就启动了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先后有近50名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调研论证,认真听取文化系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目前国家统计局对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有统计,但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增加值还无法从整体统计中剥离出来,我们通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多个渠道收集到文化部职能相关的各行业2003年至2010年间的数据,并委托统计专家建立专业模型对“十二五”时期文化部门所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就业状况、文化消费状况、文化产品出口状况等进行了量化分析和预测,为编制倍增计划提供了数据支撑。据初步估算,2010年文化部职能相关各文化行业增加值约为4000亿元,占同期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1/3强。按预测结果,“十二五”时期,文化系统各行业增速普遍在20%以上,个别行业增速达到30%左右,到2015年增加值将增长到8000亿至9000亿元左右,有把握实现“倍增”目标。

消费需求是倍增最大推动力

记者:您说到“有把握实现倍增目标”,一般认为,从谋划到实践还有很大的距离,文化产业的现状对实现倍增目标有哪些现实支撑?

励小捷: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一直保持旺盛态势,这是实现倍增计划的最大推动力。我们看“十一五”期间的情况。这5年间,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活跃,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行业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速,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至2008年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速近5个百分点;2008年至2010年间增加值年均增24.2%。我们在倍增计划中提出20%的增速目标,是比较实、留有余地的。我们还要综合考虑新时期以来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发展文化产业给予的持续关注和巨大投入,总体来看,这是一个注重实效的规划,符合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倍增目标科学可行,经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

把握新趋势,着眼更长远

记者:作为一个5年期的专项规划,倍增计划怎么体现前瞻性?

励小捷:这是一个着眼长远的规划。倍增计划是一个中期的规划,我们提出了到2015年实现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增加值倍增等一系列目标,但与此同时,倍增计划并不局限于“十二五”时期,而是放眼更长的一个阶段,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来编制,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也都是着眼于更长一个时间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也就是说要经过“十二五”的努力,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力求在编制中做到5年与10年、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同时,我们还注重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在倍增计划的研究编制过程中,我们仔细分析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得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新趋势:一是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二是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升的方向更加清晰;三是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态势日益明显;四是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结合更广泛更紧密;五是金融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势头将持续升温。这些新趋势都已经充分吸纳体现到倍增计划的任务措施当中。

实施差异化区域 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记者:我们注意到倍增计划对东、中、西部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发展目标。

励小捷:这体现了文化部区域文化产业分类指导的发展思路。针对东、中、西部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的差别,倍增计划提出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分层次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在发展思路和目标上,提出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在具体举措上,提出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引导各地深入研究评估当地可业开发的特色文化资源,提出资源利用和转化规划,创建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

文化行政部门 要不“越位”不“缺位”

记者:在倍增计划中,文化行政部门需要充当什么角色?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4篇

文化产业是近些年郑州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本文介绍了郑州文化产业现阶段发展的现状,并指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中存在的区域重复建设、政策和环境有待优化、人才和资本短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确立主导优势行业实施精品文化品牌战略、完善产业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措施。

关键词:

郑州;文化产业;区域布局

一、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文化产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最能彰显一个城市品味和后续发展,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主要表现之一。郑州市文化产业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传媒、动漫、印刷、会展等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总体来说,郑州市文化产业具有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文化资源丰富,和其他发达城市相比文化产业增加值仍然有不小差距,竞争力偏弱等现状。

二、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发展行业与潜在发展行业的次序问题重视不够

构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是为了更好地发展郑州文化产业,郑州市文化产业在经历了近些年的发展之后,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传媒、文化旅游、动漫、会展等为主的优势文化产业,这些优势文化产业既有传统的文化产业门类,也有新兴的文化产业门类,既有处于文化核心层的文化产业门类,也有处于文化产业层的文化产业门类;正确的战略定位,符合区域构建指导原则,符合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对于在以往发展中形成的优势文化产业,要确立起重点发展行业地位,同时,对于潜在的发展行业,如处于文化关联及层的印刷、演艺娱乐业等,也要给予一定的关注,不以牺牲潜在及关联行业的发展来换得重点行业的发展,因此,解决好重点发展与潜在发展的次序问题意义重大。

(二)各区域存在重复建设

构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的目标就是根据各区域的资源禀赋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来定位该区域的功能和主导行业。如果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各区域重复建设的问题,就与构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的初衷相违背,同时也是浪费资源的一种表现。解决好该问题,对于发展郑州市文化产业,使之更加符合发展的实际状况大有裨益。

(三)政策与环境有待优化

郑州市为了扶持和发展文化产业,相继出台了一些列的法规文件,如《关于加快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郑州市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等,在政策及环境方面给了很大的优惠。结合国际与国内文化产业发展较好城市的经验,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在政策和环境的优化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政策的制定和环境的优化不仅仅是文件的颁布,与之相配套的诸如税收、奖励、土地、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等,仍需要进一步地优化。

(四)人才和资本的短缺

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意,人才是制造和产生创意的源泉,并使之转化为具体的内容,最终推向市场,演变为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产品或者服务。因此,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灵魂。构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人才短缺是个大问题。该人才既包括创意人才,也包括经营和管理人才,同时还包括资本运作人才和熟悉行业的人才,解决好人才问题,郑州市文化产业才能赢来真正的大发展、大跨越。资本同样重要,没有资本,再好的创意也转化不成产品。郑州市文化产业目前对于资本的渴求是紧迫的,如何吸引资本介入郑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一个紧迫而又重要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资本的逐利性,不能因为一时的发展而无限度地降低资本提出的条件,使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或破坏郑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

构建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还有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提高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郑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能够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具有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挑战性,是否冲破低水平运营的桎梏等。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要面对品牌建设和塑造,市场推广的成熟和成功,聚道建设,经营和管理,创意和创新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高水平的人才和成熟的市场化运作体系来保证。

三、完善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的措施

要解决郑州市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确立主导优势行业;实施精品文化品牌战略,完善产业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方面进行完善。

(一)确立主导优势行业,实施精品文化品牌战略

1.将传媒、文化旅游、会展和动漫作为主导优势行业

郑州市文化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传媒、文化旅游、会展和动漫为主的优势主导产业,现阶段应该继续巩固其主导优势地位重点发展。传媒业有以郑州报业、郑州广电为优势的品牌,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销售与市场》、《小小说》期刊等;文化旅游业方面,少林寺在全国乃至全球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会展业方面,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的投入使用,使郑州市的会展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动漫业方面,有以小樱桃卡通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动漫企业,中国创意产业园的发展也初具规模。

2.充分挖掘潜在行业

郑州具有丰厚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对现有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再评估,结合市场需要,把有潜力的,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文化资源进行重新包装和定位,推向市场。可喜的是郑州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尝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如郑州歌舞剧院的浴火重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对市场的缜密调查,结合郑州歌舞剧院的实际情况,对节目内容和形式进行了重新包装,在营销上进行重新定位,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消费者的喜爱。

3.继续实施精品文化品牌战略

郑州市文化产业在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之后,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在市场和消费者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如快乐星球、小樱桃卡通,《小小说》杂志,少林寺,《风中少林》,黄帝拜祖大典等知名文化品牌,但是,这些品牌普遍面临着规模不大,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一方面,巩固并扩大现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继续实施精品文化品牌战略,培育有潜力的文化品牌,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1.创新体制,破除体制障碍

国内文化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障碍就是体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多个,如历史遗留、行业政策限制等,要加快郑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在体制上进行创新,破除由于体制造成的障碍。

2.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郑州可以借鉴其他文化产业发展较好城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结合本区域实际,进一步完善郑州文化产业政策。如拟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工商注册优惠政策,土地审批优惠政策,民间资本的准入政策,捐赠的优惠政策,从业企业和人员的激励政策,投融资政策等。

(三)拓宽投融资体系

郑州市文化产业存在投融资体系单一,渠道不畅等问题,拓宽投融资体系可以有效的解决由于资金短缺造成的发展缓慢等瓶颈。内部融资主要是以文化产业经营者或员工为融资来源,其主要的渠道有项目融资和职工持股两种。业内融资主要是以文化产业的同业经营企业为融资来源,其主要的渠道有项目合资融资,机构合作融资等。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和行业良好的前景吸引着不少行业外的资金的青睐,但由于受政策束缚等因素的制约,业外融资遭遇着不少阻力。其主要的渠道有吸收行业外国有企业资金,引进民营企业资金,引进外资等。重点扶持郑州市知名文化企业,在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培育两到三家企业在深圳中小板上市或者境外上市,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资本支持。

(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对于文化产业这种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来说,人才更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快郑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1.高校培养模式

郑州的高校资源丰富,目前郑州的高等院校近百所,年培养各种人才数十万,但是针对文化产业这个新兴产业,目前郑州开展相关学科教育的高校少之有少。纵观国内,已经有不少大学开设了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学科和专业,如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这些大学开设的学科和专业为文化产业输送了行业所需要的高层次的文化产业人才。因此,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和前景,郑州的高校可以开设文化产业的相关学科和专业。这是人才培养的一个主要途径。

2.企业培养模式

许多著名的公司都设立有自己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国内如联想集团设立的联想研究院,国外如迪斯尼公司设立的迪斯尼大学等,这些企业在培养人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本企业和行业培养了许多专业的高层次的人才。结合著名公司的做法,有必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培养文化人才。

3.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模式

高校和企业的联合是理论和实际的一次完美联姻,一方面,可有效的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接受针对性较强的更为专业的教育,容易培养在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在这方面也有不少企业做出了尝试,如东软集团和国内大学联合,成立专门的东软学院,来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专业软件人才。

作者:李敏 单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税政策

“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是提质增效,促进产业由成长型向成熟型过渡。众所周知,加强文化产业自身的创新创业能力、壮大文化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也起到重要的驱动作用。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现对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从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三个层面进行梳理,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我国现行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越来越呈现出体系化、专业化、精细化特征,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全、政策力度越来越大。当前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以中央、省级政策为主(地市、区县层面较少有政策创新),涵盖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扶持三类。

(一)形成了面向综合类、行业类、广覆盖的财政补助政策体系

中央层面,形成了面向全部文化产业门类的综合类财政补助政策和面向特定文化产业门类的专项财税补助政策。一是综合类财政补助政策,以[2006]88号文、财教[2007]157号文、财文资[2012]4号文和[2014]15号文为主体,其中:[2006]88号文运用中央和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走出去专项资金和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奖励开发国际文化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财文资[2012]4号文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企业发展、文化金融科技融合等领域。二是专项财税补助政策,以新出联[2008]8号文、财教[2012]45号文、财教[2014]56号文、[2015]52号文为主体,其中:财教[2014]56号文规定运用专项资金支持电影产业发展、县级数字影院建设;[2015]52号文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二)形成了覆盖增值税、进出口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多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中央层面,先后形成了涉及增值税、进出口退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减免政策。其中:在增值税减免方面,根据[2014]15号文,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根据关税[2011]27号文,部分动漫产品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财税[2013]87号文、财税[2013]98号文,分别对部分软件产品、出版物出版批发零售环节、动漫软件的增值税实行免征和即征即退政策。在进出口税减免方面,根据[2014]15号文规定对重点文化产品和设备进出口免税;根据财税[2015]118号文规定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和产品出口实行免税;在营业税方面,根据财税[2014]118号文对文物、遗址修复保护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免征营业税。在税收综合减免方面,根据财税[2014]84号文、财税[2015]34号文和财税[2014]85号文,分别对转制文化企业、技术文化企业、规定内的中小文化企业,以及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和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减税或免税,涉及税种较为综合。

(三)形成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

中央层面,先后形成了以商服贸发[2009]191号文、银发[2010]94号文、保监发[2010]109号文、财办文资[2014]6号文和财办文资[2014]6号文为主体的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支持方式为信贷、担保、融资租赁、债券、基金、贴息等。其中,银发[2010]94号文规定对演艺、广播影视、动漫等行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保监发[2010]109号文规定保险业发挥投融资功能,通过投资债券、基金等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财办文资[2014]6号文运用专项资金专门支持相关贷款贴息项目,推动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财办文资[2014]6号文通过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

二、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资源的转化效率不足

我国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是文化资源大国却不是文化产业强国,造成这种状况最核心的问题是资源效率转化问题,即当前我国文化资源开发以基础型开发为主,开发模式简单、开发方式单一,难以将文化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文化产品优势、企业优势和产业优势。

(二)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失衡

在产业结构方面,传统产业门类占主导地位而新兴文化产业门类规模小、发展缓慢;特别是,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制造业发展滞后,集中表现为文化制造业行业覆盖面不全。以陕西省为例,在全国有重要产业地位的视听设备制造业等5个行业产值为0。

(三)部分财税政策条款未贯彻落实

中央出台的一些政策,有些省份未落实。文产发[2012]17号专门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做出规定,鼓励采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税收优惠、行政审核批准等方式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但很多省份至今还未出台针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专项政策,导致一些中小文化企业难以享受财税政策的优惠。

三、优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对策建议

以合理定位财税功能为基础,以扶强扶新补缺的“两扶一补”为理念,以转方式、促重点、建平台为抓手,着力形成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整合效应,具体来看:

(一)总体思路

1.科学定位财税政策作用边界

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职能,但企业才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关键主力。因此,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并不是要大包大揽、全面覆盖、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集中有限资源进行方向引导与重点支持。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原则应是在坚持企业主导的前提下,从发挥杠杆效应和“四两拨千斤”效应的角度,找准切入点,集中发力、重点突破。

2.明确扶强扶新补短的政策重心

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要素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也是检验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唯一标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不是产业经济手段,而是配合市场与行业发展趋势而开展的产业孵化与引导措施,支持的重点是有发展潜力的门类、企业和项目。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重心就是“扶强”“扶新”“补缺”,其中“扶强”就是扶持我国优势文化产业和骨干文化企业成长为国内行业巨头,“扶新”就是扶持具有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补短”就是补齐具有重大产业关联性的文化制造业态促其成长为主导门类。

3.整合创新文化产业的财税机制

围绕全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改革趋势,按照“转方式、促重点、建平台”的思路,顶层设计三位一体的文化产业财税机制。其中,“转方式”重在转变财政投入文化产业的方式,变补助方式为基金方式,引入市场化手段,提升财政资助效果,并推动财政资金滚动发展;“促重点”是以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科技型新兴文化产业、文化制造业等业态,规模文化企业、国有大型文化企业、民营大型文化企业等文化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市重大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等为重点,优先推动其发展壮大;“建平台”是对现有财税、金融政策的整合创新,主要通过打造省级文化产业基金平台、文化产业要素综合服务平台、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监管平台,确保财税政策与文化企业的全方位对接。

(二)具体建议

1.对不同阶段文化企业实施动态财税管理

在文化企业初创阶段,政府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可考虑对文化企业初创阶段购买无形资产(版权、专利权等)的进项税额准予税前抵扣,对销售自主研发的创新化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免。”在文化企业发展阶段,除给予企业低息贷款外,还可以对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给予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在文化企业发展成熟阶段,应注重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2.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依据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和种类,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首先,在继续执行文化企业多种经营减免税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扶持那些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文化产业。除对所有文化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按照所得税税前进行150%加计扣除之外,还可将电视制作、音乐、电影、图书和报纸等产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待遇,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次,对公益性文化企事业单位进口商品实行减免海关关税政策,如对艺术表演团体等微利或非营利单位以及艺术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公益事业机构进口必要的零配件或设备时,应下调或者免除海关关税。进口音乐、科教片、儿童片等非盈利性音像制品以及文化部门进口新型文献载体和外文原版书刊时,免征进口关税等。

3.运用财税政策鼓励开发本土文化

针对我国文化资源丰富,文化资源转化不足的现状,运用财税政策鼓励开发本土文化,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发达国家不乏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发展本土文化的成功例子。“如法国税法规定,游戏开发商在缴纳所得税时可对游戏开发成本进行20%的税收抵扣,目的是鼓励开发法国本土文化的游戏。”我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促进本土文化的发展,提高资源转化率。

参考文献:

[1]陈莹莹.我国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2,(6).

[2]梁云凤,孙亦军,雷梅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税务研究[J].税务研究,2010,(7).

[3]陈志嵋,冯梅,郭毅.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4]张明娥.完善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国际经验借鉴[J].涉外税务,2013,(4).

[5]兰相洁,焦琳.文化产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环球财经,2012,(15).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6篇

[关键词] 文化产业 定位 发展

一、文化产业的特殊性

与一般物质生产的产业比较,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从产品看表现在六个方面:(1)文化产业的产品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的,一般说来,人们的消费能力越强,对文化产品的消费得越多。(2)文化产业产品的生产者,必须是文化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创作才能的个人。生产文化产品中劳动的支付,完全是脑力的支付。(3)文化产业是通过创造供给来培育和创造消费需求的。在文化产品未被生产出来之前,市场对此的需求是难以判断的,投资文化产品是要承担市场高风险的。创造文化产品,创作者或是靠涌动的创作激情,或是靠对市场需求的理性预期,不可能有明确的消费对象。(4)文化产业的生产极具创造性和个性。文化产品的产生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研究和发明的过程。每一件文化产品之间都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因此,文化产品都极具个性。(5)文化产业的产品创造的是无形资产,积累的是品牌效应。同一产品被拷贝的次数越多,其产生的产值就越高。一个作家、一个演员,其名气越大,市场需求就越大。(6)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有共生性和融合性。任何一个产业形态,都融入不同的文化内涵,酒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居住文化、汽车文化等,无一不反映着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

文化服务作为一种体现社会契约或经济契约关系的服务活动,与货物交易相比,其特殊性也包括六方面:(1)不可储存和运输,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2)服务的易逝性,在服务能力不能得完全使用时,就会发生机会损失,如电影院里的空座等。(3)服务的无形性,顾客依赖对服务供给者的认知程度或即时感受。(4)服务的需求决定性,服务不可能计划生产、是开放系统,受传递中需求变化的全面影响。(5)服务的异质性,服务是观点、概念与感知,服务中顾客与提供服务品供给方的交互性决定了服务的个性化,关注个性化也为服务的变异性创造了机会。(6)服务的即时性,服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普遍地需要在同时同地完成服务交易,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如果不在同一场所同时进入服务程序,则服务交易就难以完成。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注意到其独特性,必须将这个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的新兴产业,准确地进行市场定位,积极培育和推动其发展。

二、文化产业的市场定位

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看,它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很小的。1999年,教育文化和广电行业占全社会就业结构的2.22%,占GDP的2.3%;若剔除教育业,文艺广电业仅占社会就业结构的0.16%。此外,其产业关联和产业波及效果也不高,在第三产业中仅处于中下水平。据统计,1997年我国文艺广电业的中间需求率在第三产业内部34个行业中排27位,仅为24.4%,文化产业的顺向波及效果不强。文艺广电业的中间投入率排18位,为51.1%。这表明全国生产文化产品需要的总投入中,有51.1%是中间投入(即文化产业生产过程需要外购的物品和服务),文化产业的逆向波及效果较强。文艺广电业的影响力为 2.34879,影响力系数为0.98048。影响力系数小于1,表明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水平小于全部产业的平均水平。文艺广电业的感应度1.21075,感应度系数0.50541,说明文化产业的感应能力低于全部产业的平均水平。由此看来,就全国范围来说,由于(狭义)文化产业目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比重很小,其前向关联效果较强,但后向关联效果较弱,产业关联和产业波及效果在第三产业中处于中下水平,因此尚未具备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条件。尽管如此,文化产业能较多吸收先进技术,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和保持长期增长而需超前发展,因此有可能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先导产业。“十五”期间,在我国一些特大型中心城市,第三产业比重将超过国民经济的50%,以第三产业为主体、波及第一、第二产业的广义文化产业群,如能高瞻远瞩地分析社会需求的发展前景,推进技术创新和供给创新,突出加强服务输出,增大辐射半径,将有可能成为中心城市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三、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措施

首先,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应从提高“五化”入手。一是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对非公益性文化领域,要进一步打破垄断经营,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增加竞争主体,加快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二是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化程度。积极引进文化资本,引进先进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引进先进制作技术,提高文化产业的技术含量、知识含量和附加值。三是提高文化产业的产业化程度。要通过合理划分文化产业中的竞争性行业和公益性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营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培育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市场主体,推动赢利性业务走向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四是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开放性的创新发展机制。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加快文化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和相互支撑,尽快形成社会化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五是提高文化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鼓励文化产业实行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协作,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产业。

其次,推动文化产业的科技进步,造就大批有创造力的文化产业专门人才。有想象力、创造力和个性化的文化人力资本和高科技的制作传播手段,是文化产业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要改进人才管理、使用制度,建立规范的人才有偿转让和自由流动机制。允许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创办文化企业,或占有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使其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有了优秀人才,才能创造名牌文化产品,才能发挥高新技术的先导作用,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7篇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3](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4](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著《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5](P53)。

表1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6]。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资料来源:英国文体传媒部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但表2也同时表明:“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增长潜力,这恐怕是世界各国看好“文化产业”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不等于现实,何况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偏低。

图4所选取的样本中有将近一半来自亚洲,同时也包含欧、美、澳洲的国家,显得更有代表性。在图4中,美国和英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间;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间,只有新西兰最低,仅1。7%。图4同样表明:“文化产业”在各国/地区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产业”!表2创意产业经济价值———所选国家/地区概览

文化产业行业研究范文第8篇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3](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4](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著《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5](P53).

表1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6]。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资料来源:英国文体传媒部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但表2也同时表明:“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增长潜力,这恐怕是世界各国看好“文化产业”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不等于现实,何况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偏低.

图4所选取的样本中有将近一半来自亚洲,同时也包含欧、美、澳洲的国家,显得更有代表性。在图4中,美国和英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间;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间,只有新西兰最低,仅1.7%。图4同样表明:“文化产业”在各国/地区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产业”!表2创意产业经济价值———所选国家/地区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