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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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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现代公共管理;价值根源

“大政府”治理模式曾经是世界上主流的公共管理模式,但是从20世纪下半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反国家主义观点的流行,“大政府”管理模式已经逐渐失灵,其必然导致的官僚制政府体系纷纷成为全社会普通民众、社会精英、政治家、学者的共同批判目标。由此,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得以展开,并且呈现出了由浅到深、由狭到广的加速度推进态势,并且由此推广成为一场持续性的全球制度创新活动。

但是,由于新的公共管理制度诞生不久、社会欠缺相应的理论和经验,导致一些问题随着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浮现在人们眼前,其矛盾和不足之处也日益凸显。由此,如何真正发挥公共管理的效果、目的,如何体现其内在的根本价值都成为了目前社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所起到的最终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最终的走向。

一、公共管理发展的基本概述

新公共管理运动发源于西方国家,其本质上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次实践活动。目前,其指导思想大多为实干家自身实践而形成的,即其自身的构思、实验和推广,此外还有对于原有的“大政府”管理模式的批判和借鉴。这就导致了当前世界各国进行公共管理制度改革没有形成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价值观念和改革模式,从而产生了当前的混乱局面。

许多学者都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内容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且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观点,目前学界的普遍看法是,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和本质内容,其重点在于:管理高于政策、以对绩效和效率的评估作为评价标准、划分公共官僚体制结构、将准市场化和签约外包工程作为促进竞争的主要方式;消减政府开支成本等各项内容。

此外,西方学者认为,公共管理必须从“共识”的角度需要自身的要旨,即:将行政结果是否实现和管理者是否履行自身责任作为根本评价目标;通过摒弃原有的传统官僚制度来实现政府自身的组织和人事管理运行的灵活及效率提升;组织和人事目的明确化、制定相关绩效指标,方便测定和评估任务;政府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提供者进行分割,以此来接受市场的检验;尽量以民营化和市场来调节社会事务,以此来削减政府的权力。

二、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

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不仅是其自身价值的最终体现,而且通过对现代公共管理本质核心的了解可以对于研究当前公共管理的主要价值规范起到指导作用。

(一)公共性。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首要规范性取向,“公共性”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础,更是对于政府活动性质和基本价值进行分析的基本工具,而其中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政府对于长远活动的长期目标,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个人职业道德。

可以说,“公共性”的制度性界定是以制度术语作为公共行政的理解,将各级政府、政府内的各级机构作为表现,保障公共利益能被社会最广泛的成员享有。总而言之,所谓的“公共性”现代管理,其根本目标便是公共利益和民主参与价值。

(二)合法性。公共过程和公共价值制约着公共管理,目标也受着社会认同、价值观及统一性和法律原则保持一致,也就是合法性要求。具体而言,公共管理的合法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正当性,这种以保障社会正义为目标的要求对于政府这一公权力而言,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具体而言便是实现效率与公平、权力与责任之间最大程度的平等关系;其次是要具有可理解的目标,这想要求的本质来源是公民对于公权力的信任和依赖,也就是在公民现实情况下确立的公共管理目标,主要形式便是民主政治的相关结构和程序。

(三)效率。没有效率,真正的公共管理便无从谈起,所以,为了能够像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更多的公共物品,必须总是公共管理的效率问题。但是,对于效率的重视也会不可避免的导致公平的丧失,这需要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平衡。

三、新公共管理应当具有的重要特征

在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反省中,现代公共管理的特征已经日益浮现,可以说,这些内容正是我们今后进行公共管理改革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新公共服务。这一点的理念便是在人民的前提之下,将服务公共利益作为基本职能,作为主体的政府必须树立服务公共利益的观点,而不是管理整个社会的具体事务。

(二)参与式国家。这是现实中的一种制度,其根本价值便是在于规范公权力的范围,体现其价值的优先性,一般而言,参与式国家应当具有监督、授权、对话、选择四项内容。

(三)行政文化伦理化。民主本质是公共管理的特点,也是区别于以往行政学最为主要的特点,将行政文化进行伦理化对于当前社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不仅是对于行政文化而言是一种规范性制度,也是公共管理发展的重要前提。

四、结语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其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障碍和问题,这基本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当以客观、科学的眼光对其加以分析和研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以期能够促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健荣,杨占营.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2] 蒙哥马利・范瓦特,周菲.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11).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2篇

    首先,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相对滞后与单一。虽然很多高校已经意识到时展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高校在实际的教育体系设计与执行中却很难真正及时转换观念、转变教育模式,跟上时代的发展。而且,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偏重于储备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强调对学生行政素质的培养,却缺乏对学生进行公共服务精神的塑造。这是由于我国公共管理教育没有完全摆脱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公共服务理念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体现。

    其次,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内容上存在问题。(1)专业设置不规范且有些雷同,人才培养特色不明显。公共管理专业英文名为PublicAdministration,在国内相关专业有公共行政学、行政学、行政管理学、公共事务管理学等。不同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国内高校公共管理专业设置不规范的事实。现行本科教学设计中的“宽口径、厚基础”的特点又在客观上导致了不同高校人才培养的高趋同性。(2)课程体系不科学,专业内容比较狭窄。我国公共管理教育体系的建立时间较短,一些院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直接是从政治学、法学、哲学、经济管理等学科分化或转变而成。这导致其专业教育底蕴不足,学科基础薄弱,专业课程设置较乱。而且,传统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专业内容主要局限于培养政府管理人员,缺乏对非政府公共部门所需人才的针对性培养。(3)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专业技能训练不足。从目前国内公共管理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上看,基本原理类的课程所占的比例达50%~60%,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课程不到20%,后者比例明显偏小。

    再次,从教育方法上看,一方面,传统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重课堂理论教学,轻社会实践教学。应用性和实践性是公共管理专业的显着特点。然而,现有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性教学主体地位仍不突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得不到有效训练。另一方面,课堂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效果不理想。现行公共管理的课堂教育以抽象的理论讲解居多,优秀的案例研究和教学极为欠缺,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单向沟通方式还十分常见。

    一、新形势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定位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归根结底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的问题”。如何科学、准确地定位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构建合理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有效的培养平台,是现代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构建新型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秉持几个基本原则。第一,必须真正适应社会的需求。建立高校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前提。第二,以学科内涵为导向,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正确认识学科涵义与特点,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拟定人才培养规格,是建立新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依据。第三,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在传授多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第四,坚持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原则。在努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学生个性的培养,尽可能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要求。

    在社会建设背景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要树立新的教育理念,瞄准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建构起一种新的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多层次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的目标定位于着力培养学生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理念、创新公共管理的知识素养、别具一格的公共事务管理运作技能,使他们成为能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本科专业人才。

    复合型人才的主要特征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应用能力强,素质全面。复合型人才不仅要具有非常渊博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很强的综合素质以及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维护正义、献身公益、服务公众的精神特质,以及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素质等。基本能力是指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关交往能力等。专业能力是指领导能力,政策规划、制定、协调和决策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则包括计算机应用能力、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能力、文献搜集与处理能力、处理实际公务的操作技能等。

    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就是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设置应用型的学科和专业,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实践教学为手段,适应不同行业、岗位的需要。培养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在于让学生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需要,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其重要方法就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对不同学科知识和能力的转换与融合,实现对自身原有知识和能力的超越,并能获得一种更新的思维、方法和技能,即能用一种全新的思维方法来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新的解决方法。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就是要爱护和鼓励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鼓励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竞争意识和批判精神。

    需要说明的是,“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这三个词语所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只是侧重点有些不同。比如,具有复合知识与能力的学生更容易具有创新意识;复合型的人才必须把复合知识与能力运用到实践中去,进而成为应用型人才;应用型的人才在实践环节中比较容易激发出创新思维。

    二、优化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途径

    在社会建设背景下,要培养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就必须优化人才培养的途径。

    1.优化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也是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共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突出公共管理的特点和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有机结合,知识、素质、智慧、技能与社会实际情况有机结合,理论和应用有机结合,富于启发与独立思考有机结合,有利于人才全面成长。公共管理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还需要保持工具性课程与价值性课程设置的动态平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必然要掌握和运用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和手段,但又不能片面强调效率导向的实用性的工具理性。因为公共管理专业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须维护和坚持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即自由、秩序、正义和责任。如果片面注重开设工具性的课程,不但误导学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可能会导致公共管理内在价值的丧失。因此,公共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把握好工具性与价值性的适度平衡。“平衡”不等于课程的课时数量对等,而是把公共管理内涵的价值观念渗透到所有课程中,唤起公共管理者神圣的职业伦理,即通过“追求卓越的专业技术而服务于公共利益”。

    2.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要密切联系实际,关注学科发展动向。首先应反映出我国政府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进展,并运用公共管理知识对我国部门行政和基层行政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深入分析和研究;其次是关注国外公共管理学发展的新动向、新成果,在教学过程中给予概括总结。因此,要适时改造公共管理专业旧的课程体系,大量增加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的课程;要及时删除或合并过时、重复、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大量增加作为学科新基础或反映学科前沿的实践性、应用性强的课程。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涉及多门学科领域,相当一部分知识具有直接应用性和极强的实践性,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1)研究讨论式教学法,即教师按照教学要求从拟讲内容中抽出若干重点作为讨论题目,并指定相关参考书目,要求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最后归纳总结。(2)专题式教学法,即老师将本学科中最基础、最核心或最受关注的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授,以突出重点,将内容讲透。(3)开放式教学,如通过组织学生到政府部门进行调研,了解政府具体运作。(4)案例教学,即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或要求学生就某一知识点写出相应的案例。(5)网络教学,即利用信息网络化,开设专业网页和远程教育教室以及公共管理专业模拟实验室等。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3篇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一部分,是在经济全球化刺激下兴起的。文章先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起源进行阐述,分析了区域竞争和区域主义对公共管理研究发展中的作用。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最后又阐述了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

区域公共管理;起源;发展

一、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起源

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是在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除此之外,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起源也有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特有原因。

1.经济全球化的刺激。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起源,离不开经济全球化下区域主义和区域竞争的兴起。区域主义又称地区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兴的一种理论,它强调的是巩固国家与周边地区的利益及外交。区域主义和区域竞争曾在一段时间内沉寂,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不断深化,各个区域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不断加深,各个区域之间也存在更加激烈的竞争,这些都为区域主义和区域竞争的重新崛起提供了条件。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区域化的竞争同时,也显示了地区竞争的重要性,这些都为区域公共管理的衍生奠定了基础。要实现区域经济的良好发展,为区域竞争创造优势条件,离不开政府职能的管理,这些超脱于传统意义上的竞争为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宏观视角层面的探讨和分析[1]。除此之外,区域政区间的竞争加剧也推动了区域公共管理的出现。无论是国家间的政府还是区域间的地方政府,都存在着政区间的竞争,主要是围绕制度政策和公共资源的竞争。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区域间的政府已经不再是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而是既有平行竞争压力和单独地方利益的政府,是一种开放式的政府。这也就更加剧了区域政府间的经济竞争,而政府要想在竞争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和资源,就需要统筹发展采取区域公共管理的措施,这些因素都加快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进程。

2.区域公共问题的兴起。

伴随着国际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在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为世界经济格局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态势[2]。与此同时,相应的国际社会事务也变得复杂起来,区域公共问题也日益突出。比如在跨行政区域的环保问题方面,以及地区流行病防疫方面,还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对区域政府间的合作进行完善。而且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协调市场同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是需要区域公共管理来完成的。

二、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现状

1.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内容。

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主要是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区域公共服务制度的研究,除此之外还要研究区域公共管理中的典型个案。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了主体客体和管理的方式等内容。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要依照现代公共管理的新理念,对区域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发展作出全新的认识[3]。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外,还将包括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以及学校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而区域公共管理的客体也将针对区域公共问题的属性和划分。在区域公共管理的方式和机制方面,则必须要在开放是政府的模式下采用合作和多样化的管理方式。研究区域政府间的竞争力,需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政府间竞争的理论和经验,重点对区域间地方政府的竞争力进行研究,还要重点规范政府竞争中的各种行为,以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区域化竞争。区域公共服务制度和产品是紧密相联的,对研究区域公共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决定了区域公共问题的多样性和不同特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区域公共管理中的个例研究,就是要充分尊重不同区域的发展情况,选取某一地区作为典型,进行追踪研究后做出展示,为其他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提供模型和经验。

2.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意义。

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对公共学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推动了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和现代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首先是在研究手法上的创新,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是在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法学等综合学科基础上,对区域科学和公共管理学知识的交叉运用,是一种原创性的理论同实证相机和的研究方法[4]。其次是在研究内容上的创新,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内容已经超出了原有的框架,是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更深层次的探索,是对公共管理内容的补充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传统的行政学研究范围,有着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

三、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发展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虽然我国有着广袤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但是自然环境和人口资源都是不平衡分布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正是由于这种经济上的发展差异,给区域公共管理带来了不平衡的问题。众所周知,由于资源分布以及改革开放等原因,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无论在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方面都是要优于西部地区的。因此不管是从公共管理的环境方面还是公共管理的模式来讲,各地区在公共管理领域都是存在很多不同的。区域公共管理这种不平衡的问题,也是地区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必然产物。要改善在区域公共管理中出现的不平衡问题,需要对西部地区的公共管理模式进行合理科学的探索。由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市场竞争压力也比较大,地方政府对区域公共管理的重视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公共管理行为方面有着规范的制度。相比较而言,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因此无论是在经济米发展模式还是管理模式上,他们都是在模仿和照搬中东部地区的经验方式,并没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由于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分布比较多,在进行公共管理时还要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因素,因此受到的环境制约更多。

2.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区域公共管理使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市场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等较之传统公共管理都发生了广泛变化[5]。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基础是区域的公众行政,因此在区域管理中包含着多个管理主体。因此在进行公共管理时,政府就不再是唯一的执行主体了,要向市场和第三部门做出权力让渡。随之而来的就是在让渡过程中,政府是否自愿以及市场和第三部门是否具有较高的事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这也就为我国区域管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实现对各方面职能和利益的调节是刻不容缓的。除此之外,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也将会增加各地区政府之间的竞争。而我国现在还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很多职能部门的建立还不完善,无法对公共区域管理中各地区实现有效的约束。因此在区域间发生资源和利益的争夺时,就会影响到区域间合作的发展,这些都是区域公共管理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要减少在区域公共管理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需要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要正确指引政府在转换职能时的权力让渡,要对各方面的利益进行协调和维护,最大程度的维持区域公共管理的稳定发展。此外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各地区在区域公共管理中的竞争予以监督和管理,杜绝不稳定的因素滋长。要加快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就需要解决经济环境和发展环境带来的差异,要通过协调区域发展和建立有效的区域管理机制,为我国区域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同国际间的区域合作,适应在经济全球化下的经济发展潮流,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创造更好的经济发展前景。

作者:张群辉 单位:华侨大学

参考文献:

[1]刘锋.新时期区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2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政府绩效审计;协同治理;审计创新;

作者:王会金

一、引言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77年的《利马宣言》指出,最高审计机关开展除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工作的绩效、效果、经济性和效率进行的审计”,即绩效审计。现时期,绩效审计已成为世界政府审计的一种潮流和发展方向(戚振东和吴清华,2008),也逐渐受到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重视。(1)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实践的丰富多样,审计范围涵盖政府行政运转资金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对象涵盖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但也存在各地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尚不均衡,规范性有待于提高(傅平南,2013;曹忻,2013)等问题,其难点在于如何确定绩效审计的内容和发展模式、设计绩效指标,促进绩效审计发挥作用等方面。

纵观国内文献,相关研究集中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发展模式、国外经验介绍等方面,过多强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的区别与界限,导致更多地从微观项目和操作层次理解政府绩效审计,甚至机械地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操作绩效审计。究其原因,现有理论未能从公共管理改革的宏观背景下理解政府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从而导致对政府绩效审计含义、政府绩效审计开展乏力的根本原因等理论以及绩效审计如何发挥作用等操作问题的认识有待于深入,限制了绩效审计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通过探究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内涵,厘清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认识误区,系统把握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和发展创新,以有效地推动绩效审计发展,成为政府绩效审计研究的前沿领域。

政府绩效审计是由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引发对公共部门治理新期望所带来的审计“风暴”(explosion)的一个组成部分(Power,2000),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和法定要求(王会金和戚振东,2013)。基于此,本文试图在国家和社会公共管理运动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探讨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及直接动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当代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改革的最新进展,探讨其对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影响,从而提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创新的思考。

二、新公共管理运动与政府绩效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使得公共财政收入锐减,而政府管理职能扩张带来庞大的政府规模,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扩大、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等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企业管理技术革新所带来的管理效率提升,为公共部门解决管理问题带来示范效应。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的西方福利国家,为改进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政策措施和实践形式多样,但都具有同一改革方向,可以归纳为新公共管理运动(Hood,1991、1996;Pollittetal.,1999)。

Hood(1991)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公共部门中实行商业化管理模式,是在职业化管理思想下产生的一系列管理改革。从其产生的外部环境来看,包括政府所受到的经济和财政压力、社会公众对政府信任态度的转变和越来越多的批评、里根经济学和撒切尔主义(ReganomicsandThatcherism)对政治的重新审视、私人部门管理经验的传播、国际财务组织如世界货币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orldBank)等的鼓吹和倡导、世界资本市场形成与发展等迫使大多数国家重塑(reshape)政府以满足全球化经济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新公共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官僚体系内部实现分权化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程度;围绕业务流程将传统正式的、层级森严的官僚体系重组为扁平化、柔性的和更为负责任的组织结构;注重引入私人部门经营管理的经验,以更加商业化运营的模式重塑政府的管理、报告、会计等(Pollitt,1993;Greer,1994;DunleavyandHood,1994)。公共事务管理中实行结果导向(output-orientation)管理,强调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竞争机制,包括在公共服务机构之间引入市场和准市场(marketandquasi-markettypemechanism)机制,推行竞争,并确信这些能够促进降低成本和提高责任性。这些措施包括外包(contractingout)、内部市场(internalmarkets)、使用购买凭证而非直接公共资金购买服务(Vouchers)和收费等。

从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内在动因看,绩效提升是公共管理改革的核心导向性目标。以英国为例。1968年英国富尔顿委员会(FultonCommittee)提交的调查报告是英国公共管理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报告提出了公共管理中文官结构、招募和管理等改革理念。上世纪70年代,英国政府宣称改善公共管理和绩效,开始实行公共管理革命性变革的绩效战略(MetcalfeandRichards,1992)。这一计划的主要贡献包括在环境部(DepartmentofEnvironment,DoE)引入部长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forMinisters,MINIS)和财务管理法案(FinancialManagementInitiative,FMI)(Flynn,2007)。部长信息系统(MINIS)使得环境部内部能够建立任务和目标管理以及管理为完成任务和目标相关的成本。财务管理改革方案(FMI)则主要包括:明确和量化考核指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分解职能,划分责任和成本中心等(CabinetOffice,1982)。这些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强化了部门的经济责任,为英国审计署开展客观的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创造了条件,1983年通过的《国家审计法》,正式授权英国国家审计署开展政府绩效(货币价值)审计。因此,经验地看,政府绩效审计本身就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产物(Pollitt,2003)。

政府绩效审计回答如下问题:程序是否被以预期的经济性、效率性和环境影响性运行?是否有方法评估程序效果?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即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关注点,这体现在政府绩效审计也关注新公共管理运动所提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改革目标。因此,从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动因来看,西方福利国家所面临的公共管理困境及由此产生的绩效管理需求,是政府绩效审计产生的社会动因,而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绩效改革政策及其制度需求则是政府绩效审计产生的直接动因。如Olsonetal.(1998)认为,政府绩效审计是作为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的内容出现的。随后,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带动和影响下,政府绩效审计在西方国家得到快速发展(雷达,2004)。

自从其产生之后,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概念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许多国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念下实施了众多改革(BovairdandLoffler,2003)。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质是一种市场教条主义(marketdoctrine,Frederichson,1996),强调通过政府瘦身,采取更为有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管理程序和措施,较好地提供服务,以追求公共管理效率。社会个体利益多样化、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需求、管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等都导致新公共管理运动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如Duvleavyetal.(2005)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分权(disaggregation)、竞争(competition)、激励(incentivization)等三个核心主题题带来了政策灾难。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批评还有,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从其理论上更加关注结果(Hunhes,1998;Stranthern,2000),没有关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Thatcher,1995),忽视了更为广阔意义上的政府管理、政治、社会文化环境(OsborneandPlastrik,2000)。理论和实务界开始关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缺陷,探讨可能的改进措施(Lapsley,2009;Duvleavyetal.,2005;DunnandMiller2007;Osborne2006;Stoker,2006)。

三、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与实践

进入21世纪初,整体政府、新公共服务等诸多反思新公共管理的理论纷纷出现,以至于有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已逐渐被后新公共管理所取代(唐兴霖和尹文嘉,2011)。

(一)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观点与实践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主要代表理论与实践包括数字时代治理(Digital-EraGovernance,Dunleavyetal.,2005)、公共价值管理(PublicValueManagement,Stoker,2006)、新韦伯主义(Neo-WeberianState,PollittandBouckaert,2004;DunnandMiller,2007)和新公共治理(NewPublicGovernance,Osborne,2006)等。

KlievinkandJanssen(2009)探讨了协同政府的实现。协同政府(joined-upgovernment)指的是程序、政策或机构的组织安排的一致性能够使得程序、政策和机构之间相互合作(Perri6,2004)为了保证协同政府服务的提供,政府必须处理宪法、法律和司法系统规定下的碎片化政府的局限性(SchollandKlishcewski,2007)。

Dunleavyetal.(2005)认为,数字时代治理是在重塑(Reintegration)、需求为基础的整体主义(Need-basedHolism)和数字化发展(Digitizationchanges)等三个主题下探索的公共管理改革。协同治理(Joined-upgovernance,JUG)是英国政府重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求为基础的整体主义更加倾向于以公民为导向、服务为导向和需求为导向的公共组织(PollittandBouckaert,2011)。数字时代是与互联网、社会媒体、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在线公共部门服务相联系,在研究中时常以电子政府为名称(egovernment)。

Stoker(2006)将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实践称为公共价值管理,定义为在网络治理和核心目标是实现公共价值的网络。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相比,公共价值管理并不局限于政治,而被认为是整个管理调整。公共价值管理宣称利益相关者和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的相互沟通和交流能够增加公共服务的公共价值。公共价值管理将焦点放在顾客和承包商之间的长期关系而非仅仅关注契约(AldridgeandStoker,2002)。管理者认识到,只有建立在持续改进基础上,才能使得系统有效运转(Moore,2005)。

Osborne(2006)认为,新公共管理是传统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治理的过渡阶段。新公共治理认为,国家是多元主义的,包括国家治理服务由多元参与主体提供、政策制定是充满多样化的过程,公共治理更多地强调组织间的相互关系(inter-organisationalrelationship),强调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和社会产出(outcomes)而不是传统的强调服务提供的投入和产出(outputs)。

(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理论与实践的评述

尽管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否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终结,是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替代还是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补充等问题,现时期的理论仍然存有异议(如Vries,2010;Christensen,2012)。从其理论和实践来看,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如下核心价值和理念:

1.强调了中央政府的适度集权。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市场化、责任化为导向的分权改革,带来了政府机构管理效率提升的同时,也带来部门分立引起的部门之间协调性差、公共组织责任缺失等管理低效率问题。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中央政府的适度集权,延缓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分权化趋势,通过中央对下属机构的更多控制,统一决策,强化中央政治层的政治处理能力,协调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会等不同组织,实现对公共管理的整体调度。

2.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了多元化治理。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观点下,都指出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关注公共服务的价值、重新定位中央政府的职责作用、较多地将公司治理原则应用在国家部门管理之中等三个重要的内容。

3.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治理信息共享。

英国国家审计署2001年提交的一个报告中明确指出,协同政府是指将一些公共和私人组织联合起来,实现跨越部门边界的合作以实现共同目标,信息共享是实现协同政府的必然前提。后新公共管理改革倡导通过树立牢固的信息共享理念和创建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等两种途径使信息资源从有限开放到充分共享(曾保根,2010)。

4.后新公共管理运动重视软实力的作用。

后新公共管理改革更加注重培养牢固而统一的价值观、团队建设、信任、合作等,重视在公共部门重建“公共道德”和凝聚性文化(ChristensenandGreid,2006)。如新公共治理理论强调设计和评价稳定的组织间关系,信任和关系契约(relationalcontracts)被认为是核心的治理机制(Bovaird,2006)。

5.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了协同治理。

协同治理是现时期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强调了作为国家治理重要参与主体的政府在国家治理活动中的整体性和效率(王会金和戚振东,2013)。整体政府中相当重要的一点是强调打破传统的组织界限(ChristensenandGreid,2006),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某种程度上即是对传统新公共管理运动下对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碎片化趋向的一种克服,强调了整体性和协调性。Osborne(2006)认为,新公共治理相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个更加强调整体主义的理论,从一个更加综合的整体的角度来理解公共服务的提供。

政府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安排之一,通过设立政府审计促进国家治理实现良治。随着国家治理,特别是公共管理的实践与理论的发展,政府审计也不断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也必然被打上公共管理运动发展的烙印,这体现在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都呈现出对传统“3E”绩效审计的不同扬弃。如美国审计署(GAO)2011年版的政府审计准则指出,绩效审计的目标具有广泛性,包括评估程序效果性、经济性和效率性;内部控制、合规性(Compliance)和预测(prospectiveanalyses)。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和实践也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创新研究,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四、后新公共管理运动视角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创新

从国内来看,一般认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践发展缓慢,理论上存在审计评价指标确定、审计标准选择、审计评价结论可靠性等影响和制约绩效审计发展的认识问题,也还存在绩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绩效改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国家治理改善作用的经验证据尚显不足的问题,绩效审计作用更多地是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等语言加以描述。理论和实务界通常的观点认为,总体来说,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滞后于西方国家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如何有效开展政府绩效审计,促进审计服务国家治理成为当前政府审计发展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政府绩效审计内涵的认识创新

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治理目标和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审计深度、广度和力度(尹平和戚振东,2010)。从现实含义上理解,政府审计制度安排、政府审计业务类型等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特定国家的国家治理目标,由此,政府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也应当在特定国家治理背景下加以考察。

上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公共管理中的政府绩效管理理念和理论开始引进我国,各级政府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绩效管理实践探索。但是总体来说,我国政府机构的绩效管理多处于自发或半自发状态,尚未在国家层面形成统一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陈慧等,2013;蔡立辉等,2013),公共管理绩效理念未深入人心、绩效管理实践发展基础薄弱、科学化水平不高。而政府绩效审计在其技术特性上又是独立地对管理评价,这在客观上从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理念认识、对政府绩效审计结果接受认可程度等多方面制约了政府绩效审计发展。政府绩效审计在各地发展不平衡更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对政府绩效审计是以“3E”、“4E”或“5E”等评价为内容的狭义认识,即绩效审计更多地是强调建立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指标,选择绩效标准进行评价的程式化操作。

实际上,从国外政府审计的实践来看,政府审计存在三种审计业务类型,一种是针对财务报表的,以鉴证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既定基础的财务审计,一种是审查有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的遵循性审计(或称合规性审计,complianceaudit),一种是开展的资源运用绩效评价和以促进绩效改进为目的的绩效审计。而在我国,即便是在财政预算审计中,政府审计仍然开展的是一种对财政预算活动或预算支出活动的真实、合规性审计,而不是西方国家意义上的财务(报表)审计(即对财政(务)报表发表是否符合编制基础和编制原则的意见)。由此,需要在更广泛的对象范围内来理解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审计业务类型,其产生与发展依赖于两个主要因素,一是通过绩效审计改进了公共资金配置使用或公共资源管理使用的价值,另一个是审计机关在完成前述的职能过程中体现了政府审计的专业价值或说其他政府机关不能够加以替代的价值。对于政府绩效审计的认识,应当从更高层次的背景下加以理解和认识,并寻求系统改进策略。

从我国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发展实践,特别是政府审计发挥职能作用的业务实践来看,政府审计机关所独立从事的保证程度较高、不以发表财务报表鉴证意见为主、强调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决策等的促进国家治理水平提高,促进治理结构优化、促进治理环境改善等的政府审计应都属于政府绩效审计范畴,我们把这种相对传统侧重从微观项目角度考察是否属于绩效审计的政府绩效审计观称为大政府绩效审计观。(2)在这种观点下,政府绩效审计更多的表现为政府审计业务类型群,包括不同的具体审计业务实践,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的政府审计业务即可以认为是政府绩效审计:审计标准具有促进国家治理改善的绩效性特征;是在对比分析最佳管理实践等基础上,提供改善国家治理,特别是公共管理的建议措施;以国家治理主体、过程、结果等系统角度考虑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建议等。依据这种政府绩效审计观,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已开展的政府审计诸多实践都可以归纳为政府绩效审计。

首先,采用有别于合规性事后审计的组织方式进行的审计,如汶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跟踪审计,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而非针对资金使用的认定与既定财政会计编制基础进行一致性符合程度判断,审计标准更多地采用管理实务效率标准,因此是一种绩效审计。

其次,政府审计选择特定项目,针对权力运行安全、决策信息等改善国家治理需要的审计也属于政府绩效审计范畴。针对权力运行安全的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判断标准来自于权力运行的安全性、效益性评价等开放性评价或制度或法规或计划,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作为判断标准只是占据很少一部分内容,因此属于政府绩效审计。

再次,近年来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的各类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也属于政府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提供中央政府相对可靠的决策信息。审计机关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强调了信息真实性,因此提供的不仅仅是可靠性信息,也包括经过自主加工的评价信息,审计机关扮演了鉴证评价和自主提供信息两种角色,因此也是一种广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

新公共管理运动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更多的是对诸多丰富多样的公共管理改革理论和实践的归纳概括,同样,政府绩效审计也更多的是对政府审计业务类型的归纳概括。随着国家治理实践和理论的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外延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和发展。因此,从我国政府审计业务开展来看,除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项目实践外,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践已有基于组织方式、基于项目选择和基于审计内容的三种绩效审计创新,我国未来的政府绩效审计发展重点应当是对这些实践加以理论研究和规范指导。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绩效评价内容创新

国内理论研究和实践,无论是主张延伸性和独立性政府绩效审计模式,多将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作为政府审计机关政府绩效审计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并多从被审计单位资源运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角度,以“投入-管理-产出”的系统模型为基础进行设计,也有主张加入公平性、环境性等评价内容。

从西方国家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实践来看,这种“3E”绩效评价的问题在于:“3E”是建立在分权基础上的单元化政府公共部门或组织运转要求基础上,是以单个组织部门为对象的独立评价。后新公共管理运动认为,这种分权导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忽视了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治理参与主体的整体含义。因此,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中,仅仅从一个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来进行评价可能会存在许多问题,如如何评价不同公共服务提供特别是相互之间具有绩效矛盾的公共部门之间绩效,即一个部门的绩效带来对另外一个部门绩效的降低,如审计是以发现财务违规为绩效目标,而被审计单位则是以规范财务为绩效目标,显然仅仅从单一主体进行绩效评价无法满足整体性政府的绩效改进要求。

国家治理涉及很多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博弈,而在公共管理实践过程中,更多的是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政策制定、执行落实、反馈修正等的持续过程。现代国家多元治理以及政府审计的提供信息和纠正行为的本质,要求政府审计更应当强调立场的客观和地位的独立性。同时,现实社会的复杂性特征、政府绩效审计的政治风险、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局限性等都要求政府绩效评价更多的应当以既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为评价内容,而不是主观设计绩效评价指标;应从市场、社会等各个角度选择指标和标准,多维度地开展评价,如评价其被审计单位从业人员价值观、团队建设、信任与合作等,而非开展单一的职能管理活动的“投入-管理-产出”评价。从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价值理念出发,政府绩效审计的绩效评价必须考虑到政府公共产品的供求,集中在服务的实际水平和对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上(HealyandPotter,1987)。同时,作为对整体政府绩效的评价,应当从作为单一治理主体的政府外部角度进行,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协同绩效。如从需要、替代、经济、质量和抵消等角度系统加以评价(戚振东等,2004)。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协同审计方式创新

前已述及,与新公共管理运动不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信息共享、多元化治理、协同治理等,以改善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和公共管理绩效。政府绩效审计以审查政府公共资源配置运用的绩效为手段,促进政府绩效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公共资源运用效率,从而服务于国家治理。从本质上说,政府绩效审计是对政府公共权力运用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的监督,公共权力主体和运用对象多样化,导致政府绩效审计面对对象范围广、种类繁多,涉及的专业领域繁杂等问题,与此同时,绩效审计信息决策依据的本质特征又要求绩效审计信息有较高的及时性。由此,政府绩效审计开展绩效审计时,应当以协同的思想,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力量,促进政府绩效审计顺利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协同包括政府绩效审计战略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的协同(王会金和戚振东,2013)。

政府绩效审计战略协同是政府绩效审计发展战略与国家治理战略,与政府审计机关发展战略相互协调匹配。政府绩效审计战略规划是促进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重要管理举措。政府绩效审计战略规划包括确定长期和近期政府绩效审计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任务进度安排、审计资源配置与审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等。政府绩效审计战略规划的制定要服务于国家治理战略目标任务,要求政府绩效审计机关在制定战略规划时,注重从国家治理战略目标、阶段性任务、重点工作、发展趋势等角度,识别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领域中的绩效审计需求或重大潜在风险,以防范和控制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领域的风险为出发点,规划绩效审计项目,设计绩效审计任务。我国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的是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的管理体制,因此,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制定的绩效审计规划在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满足地方政府治理需求发展需要的同时,还应当在纵向上与中央审计机关绩效审计战略规划相适应,能够满足中央审计机关制定的全国绩效审计战略规划发展要求。

政府绩效审计管理协同是政府审计管理协同的重要构成内容。政府绩效审计管理协同是政府绩效审计在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安排与国家其他监督控制系统、与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治理等协调配合。政府绩效审计管理层面的协同包括政府审计机关绩效审计机构设置与审计人员配置协同、政府绩效审计项目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治理需求协同、政府绩效审计信息和结果与权力机构、决策部门之间的协同利用等。政府绩效审计管理协同实现依赖于政府审计机关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人力资源配置、绩效管理等方面能够与绩效审计战略实现、绩效审计项目顺利实施等相互匹配协调,满足绩效审计顺利开展的职责权限、专业知识技能、决策信息提供等需求。如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建立绩效审计职能处室、建立聘用外部工程、资源环境、金融精算等专家制度,乃至项目外包管理制度,促进绩效审计项目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开展过程中,涉及与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主管单位、绩效评估第三方、中介媒体、社会公众等单位组织协调配合。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制度,如建立公共关系管理制度,维系与社会和媒体的良好关系,实现政府绩效审计的参与治理主体协同,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促进政府绩效审计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管理协同还要求不同的审计机关之间能够通过建立平台,共享信息等实现协调配合,促进绩效审计发展。如政府审计机关利用AO软件等技术平台,共享审计案例与经验,实现不同审计机关之间开展绩效审计中的协调配合。

政府绩效审计操作层面协同是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具体绩效审计时,能够在审计取证、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与权力机构、决策部门相协调配合,促进绩效审计信息共享、审计资源整合利用,以及审计结果的协同开发利用。如政府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可以通过协调主管部门,获取行业部门信息,降低审计取证成本等。再如政府审计机关与中介媒体协调,通过中介媒体绩效审计立项计划,接收反馈信息,从而促进科学有效地制定绩效审计项目等。

(四)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的创新

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利用是政府绩效审计得以最终发挥作用的关键影响因素(戚振东和吴清华,2008)。现时期,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的研究大都是以委托、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展开,即从知情权、信息激励等角度主张应对政府绩效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但同时,对于审计结果公开后续应用,如审计结果的公众交流与沟通重视不够。从政治学角度的研究结果则认为,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治理必须是有序的。可持续的民主化更应该是内生的,由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和关键参与者的可行性战略选择所推动,并受到经济环境和现有制度条件的约束(徐湘林,2010)。国家治理实践经验和理论都说明,在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同时保持政治稳定,就必须保持政治参与水平与政治制度化的均衡发展,维系较高层次的政治参与度与政治制度化水平(徐海燕,2011)。由此,现有理论强调了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的重要性,但同时又强调了审计结果公开必须建立在有序的管理控制之下。

西方国家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和实践说明,社会公众参与是国家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如信任和关系契约被认为是公共治理的核心机制。信息透明和公开被认为是培育社会资本的重要途径。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实际说明,还可以从社会资本培育的角度理解政府绩效审计公开。从社会资本培育的角度理解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一方面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是传递政府部门运营管理绩效信息、增加透明度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必须重视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现时期一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开往往是通过网络等单向向社会公开,很少接受社会反馈信息并据之加以改进。这显然不利于审计机关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合作氛围的培育。同时,现今还应当通过建立规范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强制政府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避免政府绩效审计结果公开过程中包括结果公开和公开内容等的随意性、无法进行公开责任追究等问题。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5篇

    自我国设置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教育以来,有关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私人管理几个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争论一直不断。直至今天依然是基本概念混乱不清,基础理论肤浅薄弱,学术论着自相矛盾的现象相当普遍。本文试图规范澄清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私人管理几个基本概念的含义,理顺三者的相互关系,以促进我国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教育和研究健康深入发展。

    1.何谓公共管理?有人认为,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例如,夏书章教授就是这样看的。他指出,行政管理学是从西方引进的,英文为administration,意为行政、管理,因此,有人把它译为行政学,有人把它译为行政管理学。因为行政天生具有公共性特质,因此,英文administration前通常有public加以限制、形容和修饰,所以,有人也把它译为公共行政学,有人译为公共管理学。[1]我理解夏老的意思,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仅仅是个译名不同的问题,并无实质性的内容差别。如果我的理解是夏老的本意。那么,有几个问题是值得商榷的。其一,假定行政、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过去在外国表达的可能是同一个对象的含义,但是也不是对国外在这一个领域全部研究现状和历史的全面概括,至少它没有能够概括进去国外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全球治理等理论。其二,既然我们把外国在这个方面的理论引进国内,那就遇到一个与中国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问题,而夏老的看法没有完成这项工作。其三,当前中国教育部在专业设置上把公共管理设为一级学科,把行政管理置于公共管理之下设为二级学科,表达了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有差别的意向,此时再把行政管理等同于公共管理,值得商榷。当然,夏老强调公共管理就是行政管理不仅在译文上有他的道理,而且在实践中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行政管理即政府管理确实在公共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舍弃政府的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只是一句空话。

    2.有人认为,公共管理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新公共管理。陈振明教授说“:说到底,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而且它代表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新趋势。因此,我宁愿将公共管理视为一种传统的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之后的新途径、新范式,我称之为‘第三种途径’,而将前两者分别称之为‘第一种途径’和‘第二种途径’。”[2]陈教授讲的“第三种途径”的“公共管理”,就是上世纪80年代在英、美一度很兴盛的“新公共管理”,它是一种在“重塑政府形象”名义下以市场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引入私人管理企业方法的公共事务管理市场化的公共管理模式。陈教授关注当今世界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前沿趋势,令人钦佩。但是,他的观点也值得商榷。其一,他把公共管理等同于新公共管理模式,忽视了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也属于公共管理范畴,显然在概念上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其二,他只看到新公共管理引进私人管理方法的优点,没有看到这种模式存在的缺点。据我观察,当年在美国很兴盛的新公共管理如今并不是很时髦的东西,相反,强调政府权威才是当今在美国起主导作用的公共管理模式。其三,有意思的是陈教授一方面写文章赞扬宣传西方新公共管理式的公共管理,另一方面由他主编的《公共管理学》却讲的是政府管理的内容,这种论着上面的互相矛盾表现了作者自己研究中的困惑。

    3.陈庆云教授是最早参与公共管理译名争论的学者之一。他认为,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与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不仅英文译名不同,含义也不同,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说“:所谓公共管理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从本质上看,我们对公共管理的定义与公共政策的界定是基本一致的。由于公共政策是为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共政策就是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调控活动中的行为规范。”[4]陈庆云教授强调公共政策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管理最主要的工具就是公共政策这只“看得见的手”。但是,他的观点也值得商榷:其一,就译名而论,publicmanagement仅仅是西方新公共管理的译名,不能全面反映和概括西方公共管理的历史和现实。administration在英文里既有行政含义,也有管理的含义,因此,publicadmin-istration既可译为公共行政,也可译为公共管理,怎么能说publicadministration就只能译为公共行政而不能译为公共管理呢?

    4.上述情况表明,当前我国学者对公共管理概念的理解是相当混乱不清的,对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私人管理的关系的说明也是自相矛盾的和很难自圆其说的。这就是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界的现状。它既说明了学界对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和不成熟阶段,也说明学界正在积极热情地探讨公共管理这门学问的科学真理。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6篇

 

教学理念的转型与教学工具技术的日趋成熟催生了新的教育生命周期。公共管理作为高等教育社会科学领域核心课程也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传统意义的公共管理教学正在接受网络新技术和新理念的冲击。同时,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的呼声随之高涨,以“CNKI”网络知识的应运逐渐成为教育领域的关键发力点。

 

1 视域转型:现代教学向传统教学之审视

 

“从世界各国教学发展趋势看,教学、科研、生产呈现一体化,教学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联系更加密切。教学交往实践本质观打破了传统教学把教学视为相对于社会的封闭系统,把教学交往局限在师生认知交往、道德交往的狭隘视野,把教学看成是交往世界体系中的有机构成。”[1]教学工具CNKI为引领的学科理论和实践的稳步关系促进了当今教学结构转型,但就传统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方面依然有其狭隘的方面:

 

1.1 科学主体的局限性

 

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也可以说是一门借来的科学,其内容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而不同,更多的内容与社会现实生活紧密相联系在一起,研究视角和研究主题创新也在不断与时俱进,从传统教学的主体和理念出发,“人始终是主体”[2],通过借助助“课本”这个理论工具,将知识传播给受众。公共管理学这门学科按照其发展来看,该学科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与现实的有效结合才是学科发展的有利途径,那么由于受到传统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教学主体的单一性自然也就体现出来了。

 

1.2 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手段的局限性

 

教学手段也是一种课堂活动,而“在实际活动前了解所要从事的操作结构,在头脑中建立起操作活动的定向映像,才有可能在实际活动中定向,即知道做什么和如何去做”[3]教学手段在大学课堂中不仅包括物质化教学手段,也包括非物质化的教学手段,“传道”就是一种典型的教学手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也是一种方法与手段的体现。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相比较,前者在教学的过程中注重课堂内“输入式”的教学方式,“启发式”的教学模式欠缺;传统教学手段依赖教材和书面案例进行授课,真正具有影像或视频类社会管理方面的教学手段较少。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在以“学生”和“课本”作为授课对象的前提下进行,教学手段基本以教师讲授式为主,教师与课本作为教学内容的基本载体。

 

1.3 公共管理学教学目标的局限

 

教学目标是一门学科在发展或讲授的过程中预期要达到的目标,或要实现的分类指标,公共管理学学科的内容要求教师作为授课主体引领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理解课程目标。传统教学目标与现代教学目标的区别在于传统教学目标从课程讲授范围内展开探究,教学目标相对具有一些局限性。教学目标的设定要与接受该课程的对象相匹配,在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中,教学目标与也是教学主体与客体之间互动的一种意识和行为,通过提高预测、引导、控制学生的行为,特别是采取相应的措施变消极行为积极行为,以实现良好的教学目标[4]。

 

2 CNKI:现代公共管理学科教学工具价值发展的新方向

 

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CNKI)开启了中国现代化教学与研究的新模式,从知识结构、研究领域、题材类型等方面对我国当前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意义重大。

 

2.1 公共管理内容拐点与CNKI学术趋势

 

2.1.1 公共管理学内容的拐点

 

所谓公共管理学内容的一个“拐点”,是根据其社会发展的需求,公共管理学科的内容更多地将社会实践与现实问题纳入教学体系,在内容上趋于多元化,从传统的纯理论性分析到实证与理论结合的方向发展[5],例如,现代教学过程中纳入了“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社会问题热点话题”等,教学内容从公共管理学理论方面产生了新的“拐点”,学科内容更加重视方法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关注视角从理论层面转向社会民生领域;公共管理学“拐点”的到来让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与社会矛盾成为一个共同治理的核心,也是在构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学习与实证学习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

 

2.1.2 CNKI工具视角公共管理学学科发展趋势

 

教师在理论的基础上要充分借助和利用CNKI提供的相关资源信息,现实教学中存在两个值得注意的方面:课堂教学时间和学生的主动性,因此,要想讲好案例与理论的统一,需要学生提前介入CNKI的相关学习,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先理论,后展示如何利用CNKI搜索相关文献;教师作为课堂“引领者”,通过CNKI工具的展示,让学生学会利用新型网络媒体探究学科发展的最新前沿动态。学生在接受一种新的教学媒介的过程中要有适应过程,CNKI与课堂内容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一次课堂内,更不能学生总是在接受传统的教学模式。

 

2.2 CNKI与公共管理学学术热点的关系

 

CNKI的出现为公共管理学学学术热点的探讨与追踪提供了智能化的平台,借助CNKI工具可以满足课堂内各类教学主体对于公共管理学相关内容的需求,包括如何从社会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中寻找问题,如何挖掘当前公共管理学发展中的最新热点问题等。公共管理学教学从时间和内容上都在及时更新和变化,公共管理学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促使其自身不断向前发展,课堂教学内容与形式与该课程的热点问题探讨难以割舍。学术热点问题的追踪为CNKI平台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

 

3 结语

 

公共管理学课程教学与CNKI现代新型媒介的有效结合是一种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体现。“价值理性引导主体‘做什么’,而‘如何做’,则借助工具理性解决,前者不能代替后者。因为客观事物其规律的存在,不是由人的主观因素规定的。”[6]CNKI教学媒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更多地将学习者的潜力发挥出来。在借助新的教学媒介进行课堂教育的过程中,CNKI更多地为教学主体提供的是一种比较宽泛的视野,追求课堂教学工具理性的最大化,同时也必然要以课堂人文情怀的价值理性作为先导。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7篇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在人类发展史上,并不是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会出现自由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尤其如此。在以往世代的职业活动中,基本上不存在什么自由自主的行为。在社会生活领域,虽然人们有着强烈的追求自由自主行为的愿望和热情,能够真正实现的并不多见。所以,“圣人”才会受到神化,“驭风而行”的自由境界才会那样令人神往。总的说来,人类社会的进步更多地表现在人的自由自主的行为上面。在社会生活领域,宗教活动和审美追求,有时甚至能够使自由自主的行为变成现实。在工业社会充分发展的时代,在私人领域甚至管理活动中,都有对自由自主行为的追求。到了工业社会的后期阶段,这种追求已经形成了文化氛围,但还不是公共领域特别是社会治理活动可以追求的目标。所以,管理型社会治理者的行为完全是权力和法律驱使下的行为,既不自由,也不自主。然而,公共管理改变了这种状况。由于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能够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因而公共管理活动能够超越权力和法律,公共管理者能够获得自由和自主。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这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活动是行政管理职业化的延续,并且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活动。它既不同于农业社会那种完全依赖于权力作用的社会治理,也不同于近代社会那种权力与法律共同作用下的社会治理,而是用道德来统摄权力和法律、再运用权力和法律来实现它的伦理本质的社会治理。对于公共管理这种职业活动,我们需要从伦理的角度深刻认识和自觉建构。正如启蒙思想家对“法的精神”的呼唤为整个近代社会提供了制度设计的基石,我们对“伦理精神”的思考将发现通向未来社会的阳光大道。

新公共管理内容范文第8篇

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与公共部门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zJ。由此可见,“公共性”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贯穿于公共管理的全过程。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服务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必然要将服务原则定位为其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服务原则的基础上,管理过程中就会形成以伦理关系为基本的人际关系。这种以伦理关系为基本关系的管理模式,决定了公共管理是以道德为其行为选择的依据和基础[s]。因此,作为贯穿公共管理全过程的“公共性”必然会充分体现管理的内容和性质,“公共性”是公共管理伦理内涵的充分体现。

第一,从主体来看,“公共性”体现的是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职业态度、观念和信仰。公共管理主体是由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构成的(这里的国家与政府是从狭义的意义上来说的)。“公共性”要求公共管理主体把从事公共管理作为一种崇高的职业追求和人身价值目标以及崇高的信仰,有随时为公共管理奉献和服务的精神,而不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进行索取,要说索取,那就是在从事公共管理职业中得到精神的满足。“公共性”要求公共管理主体必须具有公共管理道德责任。公共管理道德责任,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行政权力,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所担负的道德义务。公共管理的道德责任在内容上表现为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道德自律体现的是公共管理主体的一种高度的道德责任感,一种通过公共管理主体内心的道德信仰、意识与信念的强化的自律责任,是公共管理主体履行“公共性”职责的内在驱动力;道德他律是一种法律责任,是公共管理主体接受来自社会的公共监督,是将公共管理主体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法制化,从而将道德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通过道德他律防止公共管理主体的权力寻租行为、工作上的失职读职以及社会交往中的权钱交易等道德性缺失行为。这样通过道德自律和他律的共同作用来实现公共管理“公共性”要求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社会正义的目的,实现“公共性”要求的“公共人”的社会良知与责任。

第二,从对象来看,“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公共管理的客体或对象是指公共事冬包括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公共性”要求要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以利于公共管理目标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或行政管理,而是一种依据公共权力的管理。公共权力是公民授予的,公共管理主体与公民之间是一种委托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主体在运用公共管理权力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受到公民的监督,以公民认定的是非为是非,不能违背公民的意志,体现的是为公众服务的理念。公共管理强调的是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而非以政府为中心的控制,使公共权力的运用最大可能地给公众带来好处;强调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约束,从而使其成为权力约束的辅助力量,避免公共权利私人化;追求公共管理的社合贫任,实现公共权力和责任在社会范围内的一致性闭。因此,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公共管理得以合理和合法存在的依据。

第三,从手段来看,“公共性”是公共管理公正、公平伦理内涵的表现。公共管理是运用公共权力为手段,通过解决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公共权力作为公共管理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手段,是由广大的人民授予公共管理主体的权力,公共管理只有体现广大人民的意愿,做到为人民提供一种公正、公平参与政治和社会机会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共部门自身的活动首先就必须体现公正和正义,才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公共管理只有为人民提供了公正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的社会机会,才能充分实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需要,公共管理才具有其合法地位,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要求才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公共管理只有体现公正、公平的伦理要求,才能实现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要求。或者说,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要求充分体现了管理的公正、公平的伦理内涵。

第四,从价值目标看,“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中全局的观念和平衡的理念。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就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主体是由各个公共部门和公共组织组成的,每单个的部门,将面对着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追求。公共管理是一种将市场理念引人公共领域的管理,强调个体利益是市场理念的要求和特点,而.且个体利益也是单个公共部门得以生存的条件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然而,公共管理又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最终的价值追求和合法性基础。这样,公共管理部门在面临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具备全局和平衡的理念是至关重要的。公共管理中各个公共部门若不具备全局和平衡的观念,只顾自身的部门利益或者说是自身部门的利益总是优先考虑,就谈不上公共利益的实现,尤其是针对国际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等具有全球意义的公共利益的实现就更是无法保障了。公共管理的出现以及其对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追求的“公共性”就是要求公共部门要以全局为重,具平衡的理念,以完成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实现部门的利益。

2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公共性”的实践基石

从人的道德行为来看,道德性是人在群体生活和职业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行为品质,是人的道德行为的最直接、最根本的道德动力。道德存在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行为选择的基础和根据,而道德性是人的道德存在的表现形式。因此,人.的道德行为即德行是人的道德性的外在表现,德行是由道德性决定的。人在从事某种职业时,其行为是否符合该职业的要求以及是否作出道德选择,是由其自身具备的道德品质决定的。只有具有了该职业要求的道德品质,他才能在职业过程中做出合乎职业要求的道德行为结果。公共管理是一种以公共政策来治理社会的服务型管理模式,公共管理的伦理内涵是通过公共政策所体现的道德内容表现出来的。公共政策的实质是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社会资源、财富和利益的分配,这就决定了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不可回避的价值问题,即体现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公正和公平问题。公共管理主体只有内生具备合乎社会伦理和道德要求的正义、公平和良心的品质,才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实现公共管理政治或经济的正义;才能作到对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资源、财富和利益的平等、有效分配,实现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平、平等原则,实现公共管理目的的效率原则。这样,公共管理主体是否具备公共管理所要求的正义、公平和平等等道德品质及其道德品质与公共管理要求的道德性的一致程度,直接关系到公共管理道德内容和道德目标的实现。从公共管理伦理体现出的4个“公共性”内涵可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是公共管理中“公共性”伦理内涵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贯穿于公共管理全过程的枢纽和桥梁。公共管理主体具备了公共管理的道德性,有利于公共管理主体在职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共管理的职业信念,指导其行为选择,从而导致合乎公共管理职业要求的行为结果。公共管理主体的合乎公共管理的道德选择和行为结果表现在:首先,保证了其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合法性和合伦理性,实现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内涵;其次,由于公共管理主体具备了公共管理要求的道德品质,尤其是其将公共管理作为内心信仰的职业,作为其人身的价值追求,保证了其在管理过程中自始自终坚持服务的精神和态度,实现了公共管理对象的“公共性”;再次,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公共权力,通过合乎公共管理伦理、道德要求的公正的政策、制度的制定,为公众提供公平的、广泛的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管理事务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实现了公共管理的手段的“公共性”要求;最后,因为以上的几个“公共性”的实现都是以实现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公共利益为核心和宗旨的,所以,在以上的几个“公共性”实现的同时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的“公共性”必然得到实现。综上所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的实现是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为基础和前提的,公共管理主体是贯穿于管理全过程的桥梁和枢纽。

3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要素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关系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伦理内涵的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效果。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作为一种道德品质是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和积累的。公共管理主体应具备什么样的德性呢?

第一,公共管理主体在道德上应具备以公共利益为标准的反思平衡能力。反思平衡是指人在面临价值抉择时,必须审慎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动机,将自己的局部的行动偏好与社会的道德规范相比,通过调适自己的行动偏好而使自己做出来的行动符合伦理规范,使它们之间取得一致与平衡[6]。作为公共管理职业者以及公共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者,公共管理主体在职业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反思平衡能力必然表现为:公共管理主体在进行价值抉择时,必须将其局部的行动偏好与该职业要求的最高伦理规范相符合,并取得一致与平衡。作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最终目标以及公共管理合法性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理所当然是公共管理所要求的最高指示的道德规范,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公共管理主体的价值目标和追求。因此,公共管理主体在职业过程中,面临多种价值抉择时,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道德反思平衡的标准,调适自己的行动偏好与公共利益所要求和指示的最高伦理规范一致。具备了这种反思平衡能力后,公共管理主体才会始终以公共利益作为其管理和服务的立场和出发点,将公共利益作为其的一种精神信仰和追求,从而有利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