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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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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在我国整个审计工作中是一项比较重大的突破,也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对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显示出了其它审计工作不具备的工作内容,展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能够在保证国家资产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阶段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审计部门的角度出发,重点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帮助我国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其质量以及在实际中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独立于审计部门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直接管理,根据国家现阶段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国家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该审计工作是在这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中进行的,需要调查这些领导干部在其日常的工作中其所在部门以及所在企业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对于有关的经济活动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与监督,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概念。责任经济审计除了一般审计工作的特点与职能之外,还具备受托性、政策性较强、风险性较高以及审计期间与时间较长的特点,种种特点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必须服从于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与相关管理制度的作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防范风险与杜绝浪费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也是检测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的一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主要检查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且以此来确定相关的资产负债表与资产损益是否真实准确,如有问题需调查缘由,做出合理的分析与评价。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责任人在任职期间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充分保证责任人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围绕相关的责任目标,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简化的同时对审计的内容进行拓展与延伸。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对相关企业与部门资产负债与损益的审计工作,该审计工作能够充分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还能够对其是否合法进行检查与监督,另外,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审核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状况,将任职初期与末期的企业资产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明显的看到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

第四,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审计工作,这项工作能够反映出审计责任人在任职期间企业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增减的变化、债权债务是否结清以及债权的变现能力与偿债能力,还能够检查出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问题或者是是否存在风险的潜在因素等,针对审计责任人经手的债权与债务进行重点的审计。第五,经济责任审计对责任人廉洁自律的审计,这项审计工作能够检查审计责任人在任职期间有没有的行为,有没有纵容其他工作员工的行为等。以上几点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时一定要抓住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查看有没有违规的行为,把握住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审计责任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

三、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设计方面比较广、相关政策性比较强、内容比较多以及对审计质量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就目前为止,我国各级的审计部门与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投入已经超过了总体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经济责任审计从原始的单一审计工作已经逐渐拓展到对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要求其贯彻落实相关的经济决策与政策,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与国家的不断发展,保证自身的廉洁自律。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正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但是在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方面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提高与升级,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导致审计工作的实施较为困难,出现了种种偏差。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2篇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有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经济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的监督。被审计对象位高权重责任大,由于审计环境和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审计的广度、深度、难度以及审计结果影响的重要性都大大高于传统的财务审计,面临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前沿的国际先进的审计方法技术,以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导向,使审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以降低审计风险,这种审计理念和审计目标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有效的防范和应对审计风险,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是改革传统审计模式,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的需要,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模型及主要特征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在审计风险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处于此消彼长的关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特征,一是基于战略系统观,强调对重大报风险的评估,审计重心前移,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转移到以风险评估为中心。二是审计方法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从了解内外部环境、运行风险入手,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从而将审计重点直接指向易出现重大错报的领域。三是扩大了审计证据的内涵。审计证据重点向外部证据转移。四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重心转移,由原来以会计、审计知识为中心转为以管理知识和行业知识为中心。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技术方法有:分析性复核、数据挖掘技术、比重分析法、风险集中度分析法、逐级累进分析法、定期汇总分析法等。在审计测试中还可以运用抽样法、观察法、调查法、证实法等传统的审计方法。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战略核心是将风险将至可接受的水平。要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的主线,并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以此确定审计应对措施。

(一)突出审计重点,关注高风险审计领域和重大风险点,特别是舞弊风险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引入了“重大错报风险”的概念。经济责任审计要借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构建以重大风险评估和应对为导向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是要引入“重要性”概念,关注高风险审计领域和重大风险点,特别是舞弊风险,突出审计重点。二是要将审计起点前移至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和战略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根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和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重点审计内容。从普通和异常的信息中发现背后隐藏的重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三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实施重大风险评估程序,并将其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识别和评估经济责任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判断、分析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所在及其风险水平分布,通过审计风险模型对风险进行量化,把??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领域,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控制检查风险。

(二)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创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技术方法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涵盖面广要求高,要改革以查账为主的传统审计模式和技术方法,创新经济责任技术方法。

1.注重宏观因素分析以及对腐败、舞弊等特别风险的评估。准确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功能的关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了高风险审计领域和重点、审计项目、审计资源的分配、审计证据的性质和数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更加注重宏观因素分析,如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等。要注重对特别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特别是对腐败、舞弊行为的识别和评估,通过评估腐败风险因素,改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时间和范围,增强审计过程的不可遇见性。

2.以分析性复核方法为中心,大量运用分析性程序。风险导向审计从风险评估到最终审计结论的确定均可使用分析性程序。要以分析性复核方法为中心,从零散走向结构化,提高审计的效率。分析程序的大量运用能够更好地发现经济责任的重大错报,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的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分析程序可以用作实质性程序。

3.审计证据重点向外部证据转移,扩大了审计证据的内涵和范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风险评估是实施审计的基础,而且宏观因素对重大错报风险影响的分析是重要的环节,因此审计人员需要从外部获取证据来证明风险评估结果的恰当性。此外,被审计领导干部舞弊是经济责任重大错报的一个主要因素,经济责任审计仅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来得出有关结论显然是不可靠和不现实的,必须通过充分的外部证据是获取相关线索重要途径。必须扩大审计证据内涵,更加注重外部证据。

4.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加强计算机数据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特点,以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建立风险数据库,做好数据积累工作,为开展风险评估和以风险为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数据支持。

三、应用现代风险导向理念,科学合理安排审计资源,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控制检查风险

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和审计理念,在审计风险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处于此消彼长的关系。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的责任,可以通过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

(一)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应对和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采取“上审下”、“异地交叉”审计等方式,排除人情干扰和外在压力,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巡视制度有机结合,协调安排;或者在审计前或审计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派人提前介入,协同工作,弥补审计机关职权有限,信息不对称,审计手段不足的困难,增强监督威力和效率。四是在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审理部门进入审计现场,复核把关质量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审计现场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五是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绩效审计、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审计等同时安排,“1拖N“,大兵团作战与单兵作战有机,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提高审计效率。

(二)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应对审计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重大错弊风险,但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如果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无效率或审计失败。因此应根据重大风险评估的重要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将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审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分配到具有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审计,而一些理论和实践较为不熟悉的人员分派到风险较小的领域。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评估、精算等行业方面专家的工作,使得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团队具备足以应对经济责任复杂业务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三)优化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结构

目前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结构基本上是以会计、审计专业人员为主,熟悉的是审计、会计的业务,很多对经济管理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不甚了解,缺乏符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一是要选派既有审计专业能力和职业经历,又有经济、管理等岗位的实践经验的知识能力复合型人才充实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二是有效利用外部的人力资源,建立相关经济领域专家库,聘请专家参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经济领域、建立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和专业鉴定。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3篇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出资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其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笔者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2.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财务和非财务资料;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可见,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

(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涉及两个责任主体,即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三)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

1.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某种单一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现存的各种审计类型大多属于这种审计。例如,以财产安全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以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管理审计(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以遵纪守法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合规性审计。所以,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特征在于审计对象的单项性,即以单项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

2.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即以两项或多项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例如,可以将财产安全责任和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结合起来进行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就对这两种经济责任作出鉴证。显然,还可以对各种经济责任作出组合,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3.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所有的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同时对财产安全责任、最大善意使用责任、合法使用财产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等同时作出鉴证。其根本特征是审计对象的综合性,即以主要的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行的出资人任期或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属于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特点

1.受托性。受托性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才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2.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其特点表现为:(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仅就授权或提请要求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一是指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二是指审计的内容范围,仅局限于被审计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2)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3)审计对象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不针对其他人。

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中或事后审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各级国有资产机构表明的对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最终意见,是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核、使用和奖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区别

1.审计的目的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在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干部的考核、使用和奖惩提供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其它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审计的目标不同。其它审计主要有以下四个审计目标:(l)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3)通过对各种财务指标的分析,正确评价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4)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六个目标:(1)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2)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3)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4)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5)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6)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的变动情况。

3.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结束后,由授权和聘请的审计机构或组织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一般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它审计的审计报告则由审计组向派出机构或单位提交。当派出机构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时,可根据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各有侧重。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上,把内控制度评审仅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突破口;而对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对内控制度的评审和效益性分析是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因为内控制度健全与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涉及到其经营管理的能力。而效益最终体现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衡量其经营业绩大小的重要指标。

二、当前全面推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政府干部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企业负责人任免计划,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人的权限划分、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二)要划清责任界限

划清领导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主管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积极稳妥,量力而为

在查清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企业负责人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即是所谓的“有所为”;所谓的有所不为,即审计不能包揽一切,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应负经济责任在内的全面考核。同时,还应做到“三个不评价”,即审计评价时对非审计事项不得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得评价;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得评价。

(四)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实行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协调机构,组织方式相对比较松散,还难以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委托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要求,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政府的意见,于年末将下一年度的审计委托计划提供给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审计机关,以便增强委托审计的计划性,减少直至杜绝临时委托、突击委托、多头委托的现象。同时,还要做到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避免出现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根据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以增强委托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针对经济责任界定难的问题,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研究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增强操作性和规范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提出在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立法建议,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五)探索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方式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突出“经济责任”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成果;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监督关口前移。在审计工作中还要大力推广现代审计方法和先进审计技术,通过审计方式、审计技术的改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强化风险意识,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风险,在审计工作中应关注识别风险,预防风险和降低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经济舞弊行为的隐蔽性、审计时间的有限性和审计成本的制约性会导致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的工作不够深入,不能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有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审计项目多、任务重,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和经济责任评价失真等等;外部因素主要有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实施,管理行为处于无控制状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不良的审计环境等等。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审计准则及规范,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该到位的必须审到位。

三、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问题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工作结束后,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具体表述和综合评价。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应用的充分性、合理性决定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力。应坚持“审用结合,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企业负责人选拔工作挂钩,并作为识别、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审计结果的管理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是指审计结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它不仅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协调紧密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1.严格控制审计结果抄送面。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应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或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这是一个总体要求。但具体到某―个项目,抄送范围不能―概而定,应根据审计结果的具体情况及干部管理权限来确定。笔者认为,如审计结果不涉及对审计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就不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如属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也就没有必要抄送人事部门,属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也没有必要抄送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抄送面,是为了防止审计结果被随意处置,造成审计结果被无意识地扩散,以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重要的审计结果要作为密件管理。如审计结果涉及到企业负责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后,还需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案的,应按结果内容划分密级,按密件的要求进行传送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止泄密后给案件的查处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涉案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3.建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不仅仅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家的事,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已提到的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存档规范。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审计取证资料、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一并归集形成审计案卷,移送机要档案保管。组织人事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用好审计结果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切实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问题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建立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因为审计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审计结果的多样化,很难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各部门自觉按规范处理审计结果,保证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

2.区别对待,用好结果。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适当给予宣传,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问题性的审计结果,按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只涉及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面找企业负责人谈话教育,打招呼,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先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财经法规规定责令对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自纠和处理处罚,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谈话诫勉,诫勉期限为一年,对诫勉对象每年跟踪审计一次,经两次审计仍没有改进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宣布就地免职,并且规定在五年内不得担任相同性质、相同等级的职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责任问题的,应由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职务进行降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由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给予刑事处分的给予刑事处分,充分发挥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4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之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界定

众所周知,任期经济的责任其实属于一种阶段性期间的责任,将不同责任时期里面的责任归属和行使权力行为对于任期责任归属和行使权力行为对于任期影响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一定的区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相当必要和必须的,原因就在于这一个做法不仅仅能够将家底摸得一清二楚,从根本上对继任者了解自己所要接任单位中真实的情况进行了解,将自身未来的工作思路进行很好的明确,将适应期大大缩短,更加能够对离任者离开单位以后的经济责任进行了明确,本质上就是将前任者和继任者这二者之间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将适应期缩短。再加上因为对离任者经济责任进行了很好的明确,实际上将前后任这二者之间的责任进行了划清,将过去那种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旧官一走了之这一种情况进行改变,对交接工作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在我们平日工作中,往往存在着现任责任以及后任责任划分不清楚的状况,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在单位干部上任的时候,并没有明确自身的任期经营目标,这样也就使得业绩以及经营成果并没有一个量化指标的依据,最终导致了责任划分方面十分模糊;其次,在其任职之初,企业单位财务情况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审计和确认,也没有办理相对应工作交接的手续,这也就为对比评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后,因为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经营活动往往具有连续性这一个特点,这也就导致了前任的遗留问题普遍存在,遗留问题一直都对后任的任期目标良好完成产生了十分大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想要对其改善就要求我们的审计人员在自身审计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调查和研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根本原则,从责任主体上面将责任归属很好的分清,这样就对企业单位前任责任在设计的评价过程中做出一个附加说明或者剔除。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之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界定

人的思维分为客观和主观这两种,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同样包括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界定这两个重要的内容,客观因素一般都是排除人为原因之外的自然原因和环境原因等,不受人们的控制和监督;主观因素通常情况下都是人为的原因,由于人自身所造成的,排除主观的失误要求我们要对人的思想和行动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制约。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的定义和概念同样如此。所谓的客观责任就是指国家的体制改革以及经济政策调整中存在的不完善和不可抗力等等诸多原因造成了经营决策失误这一种经济行为,而主观责任就是指因为经济责任人的、假公济私、以及谋取私利等等主观方面的原因为企业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一种经济行为。在我们的实际审计工作中,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因素等等客观方面的因素都会对企业单位经营的业绩产生影响,有的企业因为自身存在的历史原因造成了自身的经济包袱十分沉重,虽然这些企业在主观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企业中的亏损面貌在短期之内很难改变,有些企业自身进行的重大经营决策存在着错误现象,我们除了要对个人决策能力等等主观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我们更加要对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等等客观的原因进行分析。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将各个方面的因素、原因以及隐患进行考虑,将客观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明确和清晰的界定。那些属于客观因素的原因,要求我们在审计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分析和说明,而属于主观因素的原因,要求我们在审计评价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其进行披露并且要对其责任进行追究,视情节的轻重来对相关的委托部门进行委托,建议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理。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5篇

领导于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的结论性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审计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情况作出的职业判断行为;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领导干部历次接受审计、所在单位历次接受审计、其他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m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的结论。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主要有:(I)依法评价原则。审计评价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独立性原则。审计评价是以审计人员的调查取证为基础,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独立性,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评价。(3)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4)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划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5)谨慎性原则。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6)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是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与领导干部的任免直接相关。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是保证审计成果切实转换为管理,培养和使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和依据的前提。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复杂,涉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学校财务部门、校办企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图书教材及院、系、所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因此,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的审计评价标准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政策制订及重大经济决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评价;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有:(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的真实性,主要是通过查阅、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表数据与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凭证)与审计事实是否相符。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进而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程度。(2)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是否认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如私设“小金库”、挪用、违规使用资金等;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程度。(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向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看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评价其任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4)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业绩的计算、比较、分析,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根据审计查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价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由于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评价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6)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7)个人廉政情况。向绀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对被审计领导于部廉政建设方面的看法和反映,深入听取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各层级、各方面人士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涉及有违廉洁性要求的事项进行收集,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一)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基本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5%;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5%。

(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法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如: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造假账”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9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基

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或者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混乱。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经过符合性测试,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90%(含)以上得到执行,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80%(含)以上得到执行,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80%以下得到执行,或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五)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分为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主要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也可以历史水平为标准。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一般应采用绝对数进行比较,若以历史水平为标准,应采用相对数(年均增长数)进行比较。在运用指标进行比较时,应注意指标的可比性,使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基础、时间单位保持一致,剔除不可比因素。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完成较好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任期目标;基本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接近任期目标或占任期目标的95%(含)以上;未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低于任期目标的95%。

(六)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七)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现象;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造成明显损失浪费,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6篇

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而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财务划分为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与之相对应,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划分为出资者财务风险和经营者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包括及时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资本投向、确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标是实现资本最大限度的增值。与出资者财务目标相对应,出资者财务风险就是企业出资者面临的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风险是企业最基本的财务风险,且是一种静态风险。在两权分离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交由经营者决策和执行,出资者对企业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来实现。因此,出资者重视的是企业经营的结果而非过程,所以,出资者所面临的风险是一种静态风险。另外,出资者财务风险也是一种制度性财务风险。所谓制度性财务风险是指由制度引发、受制度影响的风险。由于出资者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低,其对企业的管理主要通过一些制度性手段来实现。

出资者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1)资本投资风险。出资者对外投资形成了出资者与经营者的资本关系,这种资本关系也是财务关系——投资与接受投资的关系。出资者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引起对外投资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变动的风险,即资本投资风险。(2)资本减值风险。出资者投入资本后就要求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从广义上看,资本保全价值包括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增值价值包括资本有形增值和资本无形增值等。从狭义上看,如果一个会计期间,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则出资者遭受了资本减值。因此,资本减值风险是出资者所投入资本同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起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3)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为寻求更大的资本回报、避免资本风险,需要调整资本结构,包括把资本从被投资企业转移出去,或者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资本。这些资本转移活动就是资本经营活动。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由此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资本经营财务风险。

二、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通过进行清产核资、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管理、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中介机构财务审计监督、已核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首先,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决算管理不仅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也要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结果确认、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等各项监管工作提供评判依据。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重点,通过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非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号),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通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和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其次,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被出资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的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出资人所关注的已经不应局限于常规财务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以管资产、管决策、管重要财务事项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旋律,其中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把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及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事权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再次,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是为了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财务控制方法和监督活动,是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企业利润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工作基础。从出资人财务管理看,财务决算是事后监督,财务预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约束的作用。从国资监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约束远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直接。为此,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财务预算报表体系,细化财务预算目标,规范编制内容和要求,并与月度财务快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核准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财务预算审核、分析、批复和监控工作规范,及时跟踪风险监测和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果、成本费用、重大资本支出及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等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四,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对企业财务决算范围、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重大资产损失等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二是要对企业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事项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关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企业随意调节业务收入及利润;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五是要规范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挂账、潜亏以及跨期收益转回等特定会计核算行为要核准审批;六是发生企业对外担保、大额资产抵押、质押等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七是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监管;八是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协调和监督,帮助和服务企业协调重大财税政策,协助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处理债权债务等,逐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为起点,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发展目标,突出主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防范财务风险。从整体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次过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响竞争力的提高,甚至成为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层层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做强做大主业,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的,构建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的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防止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出资人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而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及矛盾,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出资人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出资人应规范建立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本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者的业绩,明确奖惩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以激励经营者维护出资者的利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本质即企业的控制问题。产权及其组织结构并不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东西,最本质的是企业内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机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和创造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出资人的职责就是帮助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财务会计部门是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防线。财务业务的每一项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发生都会在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中保证这种反映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财会部门不仅要能把业务存在的大量问题尽力查找出来,而且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并提供信息。

第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及风险防范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督导企业审计职能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是一种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任务就是要以先进有效的内部控制检评方法,有计划和有重点地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内部控制改进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营造一种“控制文化”。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先进企业文化已经被实践所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不控则败,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一种控制文化,向各级人员强调和说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业中的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7篇

关键词:通信企业;内部审计;企业价值

提升内部审计对企业的增值服务效果是近几年中国联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致力引导的工作方向,各基层子公司内审机构积极探索、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在提升中创新,内部审计为企业增加价值的效果、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也逐渐清晰。

一、内部审计定义的演变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自1941年成立至今,对内部审计定义共作了七次修订。1947年IIA首次公布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建立在审查财务、会计和其它经营活动基础上的独立评价活动。它为管理提供保护性和建设性的服务,处理财务与会计问题,有时也涉及经营管理中的问题。”1999年6月,IIA通过了第7次内部审计新定义,即“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每一次修订都是对内部审计职能的深化,记录着内部审计发展的轨迹和变化,这一次的定义最突出的贡献是提出了增加价值的思想,同时将最早的审计“评价活动”,改为审计“确认和咨询活动”,意味着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和范围的扩大。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从审查财务、会计和经营活动,到增加组织价值并改善组织运营,发展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和阶段。

二、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作为一个概念,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国外就被明确地提了出来,但经济学家、投资家、会计师、管理者因站立的角度不同对企业价值会有不同的评价和理解。理论研究一般将企业价值分为企业账面价值、企业市场价值、企业公允价值、企业的清算价值、企业内在价值,其中前四种企业价值更多地涉及财务与会计处理,而企业内在价值更倾向于企业的管理过程与结果的统一。企业内在价值是指对企业创造财富的一种能力的度量,是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成长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综合各种不同的企业价值定义,本文认为,价值规律本质上要求企业对经济利益和效率进行最大的追求,但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价值也不是简单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函数关系,它还包含了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和制度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价值形成、价值增值和价值实现过程的统一。简而言之,企业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之间的有机结合来达到价值增值,涵盖了企业现在基础上的发展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特征,隐含了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控制实力。

三、内部审计增加企业内在价值实践

当内部审计由审查、评价活动发展为增加组织价值并改善组织运营时,也意味着传统的审计方式不仅需要继承,更需要发展、转型,而企业内在价值的提升,要求内部审计不仅关注企业的经营结果,更需要关注企业的经营过程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结合通信行业工程审计、内控审计及经营审计的工作实践,就内部审计在发展转型过程中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增值作用加以探讨。

1、工程审计前移转型,使建设管理单位更加重视隐蔽工程的管理,增加了企业管理价值长期以来,通信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审计以工程的结(决)算审计为主,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和资金使用方面。这种审计模式在通信企业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有补位作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节约了建设资金,但其往往只重视监督工程成本的真实性,而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方案、监理确认、工程实施以及投产运营后的情况进行评价。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加,笔者所在的通信企业不断尝试创新转型,逐步将审计工作前移,加强了隐蔽工程的现场审计,在履行审计程序的同时,对项目开展了审计跟进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投资前评估、后评价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通信企业内部审计在针对2012年某地管道(一期)新建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时,工程审计没有完全依据隐蔽工程签证依据,而是参照签证,赴施工现场开挖管道,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人员将隐蔽工程签证和监理单位开具的钢筋绑扎证明与现场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发现该工程的隐蔽工程签证以及钢筋绑扎的证明存在多签工程量的问题:一是监理单位开具的钢筋绑扎证明无论是项目(道路)数量还是钢筋的使用数量以及使用钢筋的直径型号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隐蔽工程签证中的开挖沟深和混泥土管道基础厚度的工程量均大于实际工程量,由此判断隐蔽工程的签证虚假,监理工作失职。为此内部审计提出了三点管理建议,建议管理单位加强隐蔽工程签证的复核管理,杜绝虚假签证的发生;隐蔽工程监理签证需提供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加强考核,实现优胜劣汰。事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被肃清出局,同时促进了隐蔽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形成建立。

2、开展单项工程项目投资后评估工作,可促进投资后评估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加强企业上下游环节之间的监督和控制通信企业的投资效益评估虽然提倡多年,但是仍停留在月末、季末、年末的财务数据集合的总体分析比较,没有具体细化到每一个单项工程。内部审计对公司2012年部分公众宽带综合小区接入项目及集团客户专线接入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估审计评价,根据PMS、BSS、集中集响、运营网管等系统信息建立了关联数据模型,比较分析了业务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与项目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效益,发现3个综合宽带接入小区中有2个小区在投产一年的端口占用率后不足7%,其中某一小区在投产一年以后的收入仅为当时可研预测的18%。发现512个集团专线接入项目中,有30个在2013年12月末已停机,而停机专线中有26个是在合约期内离网,占总审查项目的5.01%,其中有10个项目未收回投资成本。审计针对评估结果,建议建设部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结合市场调研数据,科学、严谨地编制可研报告,客观真实地评估项目预测效益,如若确实没有经济效益,但会形成战略优势或竞争优势,也要客观地反映出来。建议集团客户跟踪分析客户停机离网原因,做好客户维系,降低用户离网风险,并汲取经验,以预防风险为导引,制定相关管理规范,约束客户履约行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建议得到了建设单位及集团客户市场营销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设单位专门建立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办法原则上针对每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均进行效益后评估工作,将可研建设的需求合理性、工程实施质量等过程管理内容纳入了管理办法及考核,改善了粗放式投资后评估的管理模式,促进并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效益管理,充分体现了内审的价值增值作用。在工程内部审计转型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担了工程管理的部分职能,不是直接审核施工单位的结(决)算,而是在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管理的基础上再监督,不仅能有效促进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项目责任人的执行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而且结合项目运营后的市场收益,抽样对具体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审计评价,可以有效推动企业上下游之间的支撑服务与评价验证,促进整体管理链条的协作配合,防止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3、将专项审计做深做透,对理顺业务流程、减少管理漏洞、促进管理制度的细化和完善非常有效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某项业务管理行为在寻求支撑依据时,发现该依据似有似无,这是因为该项业务有规范或制度名称,但具体的行为没有对应的细化条例,导致有规章可循,又无条文可依,也形成一些管理漏洞。内部审计在一次开展的“营销物资专项审计”中发现:企业物资管理办法相对营销物资而言,不具备完整的操作指导意义,营销物资存在流失风险。内部审计发现基层营销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采购流程倒置、其它支出挤占营销物资成本、礼品发放缺乏可靠的监管控制手段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基层企业在营销管理过程中存在拓展难、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一些虚拟的营销活动来获取经费,而其营销文件中所列的营销物资可能存在个别项目或个别数量不真实的问题,礼品发放单上出现了入库时间晚于礼品发放时间、同一人多次领取礼品、同一笔迹不同名的问题;入、出库单无记录或记录不对应、报账凭据无照片依据、办公用品及管理费用挤占营销费用等问题。而这些行为在企业的物资采购、保管的管理办法中,缺乏具体的指导或界定依据,无法准确定性。内部专项审计为此提出了将部分专用营销物资纳入采购系统管理的建议,建议业务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营销物资管理办法,规范营销活动从策划审批、合同签订、供应商管理、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发放等全过程管理细则,指导基层企业规范营销物资管理。内部审计建议得到市场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并建立、下发了营销物资管理办法,细化了营销物资管理过程及流程,规范了礼品采购及发放行为,从而降低了企业损失,防范了营销物资流失的管理漏洞,提升了企业基础管理的能力。

4、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效果审计相结合,能够更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一种监督方式,又是一种评价手段。现有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主要侧重于对经济指标、财政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价,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业务发展的效益缺乏深入审计,导致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完整。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多年持续快速发展,但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们的生存环境愈来愈恶劣,“GDP增长≠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观点也得到了更多领域的认同。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那么对于通信企业,这一理论也是成立的,2009年以来,国内三家运营商在3G业务市场的竞争已进入白热化,各地通信企业的3G业务发展指标也成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指标,单从指标完成情况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个别领导成绩斐然,但当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进行审计评价时,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如在一些通信企业的基层机构,就存在为达到用户规模发展指标或其它经营目的,发展了大量无效或低效用户,导致用户规模上升,低效用户现象,形成了一些业务在发展过程中重量不重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批量开卡。通信企业常用佣金的发放时限和金额来约定商的用户发展行为,一般采取用户连续在网三个月以上,给予发放一次性佣金或话费分成佣金,商为规避三个月的考核,保证用户在网三个月,但到第四个月时,批量退网。(2)企业自身违规经营。用户入网信息虚假,身份证按照入网规则编撰18位,入网后定期缴费信息来自员工、企业统一行为或者信息系统,甚至出现高套餐低使用量的逾期欠费用户连续出账等现象,形成收入也形成欠费。(3)渠道用户交叉统计。某些企业为了套取佣金,违规将自有渠道发展的用户均归入社会渠道,导致社会渠道的发展量甚至超过85%,从表面看是渠道发展不均衡,实际是企业行为。(4)成本换收入。集团客户发展的高套餐合约用户低效无使用量,却有缴费信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员工惧怕考核自行缴费,另一方面则是套取营销费用来缴纳欠费,虚增收入。(5)考核办法不完善。个别通信企业对三无用户(无流量、无语音、无短信)考核仅限于入网次月的三无用户,各利益体发展的低效用户在入网的头两个月拨打10010等免费电话,然后网内互发短信1条,不仅被排除在考核外,而且在第三个月起就彻底转变为三无用户。(6)3G零元担保预存用户入网管控不严、欠费跟踪收缴手段匮乏,形成利益损失。这其中有对一些不具备担保资质的单位或组织办理“3G零元担保业务”,其担保用户欠费后该单位或组织并不具备偿债能力,导致企业成本遭受巨大损失;也有日常管控不严,清欠不及时或手段匮乏,企业没有对担保单位出具过催缴通知,形成清欠拖延,同时又为了维护和担保企业的关系,也未启动过法律程序,导致收支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针对此类问题,内部审计将效益审计嵌入到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及时反馈并客观评价了领导干部履职中的用户发展质量等效益问题,规避了传统用经营指标衡量业绩的单一性和缺失性,为通信企业领导干部在经营过程中盲目追求“短平快”业绩敲响了警钟。同时内部审计建议市场业务管理部门从考核入手,针对一些与商利益相关的问题,延长考核周期和佣金发放时间,针对各地自有渠道和渠道发展比例失衡的问题,加强对自有渠道用户发展量以及企业渠道之间结构比例的考核,对成本换收入的问题也向财务提出了增加必要的报账依据的建议,促进了市场业务操作和财务报账的规范管理及严格执行。内部审计还将一些有关效益审计的问题通过文件下发、案例分享的形式与各级市场营销单位进行信息共享,并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提炼出效益审计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更大范围的专项审计,有效遏制了一些重量不重质的经营行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入效益责任审计的内容,能充分揭示由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脱离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正确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标准建设探索出一些新的思路。通信行业的内部审计实践已扩大了审计范围,参与到了企业的管理过程,从传统的“保证、监督、评价”作用,延伸到关注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风险防范、效能改善、服务支撑等方面,体现了内部审计对企业内在价值的改善和提升。内部审计的转型有效改善了组织的运营质量,提升了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控制实力,增强了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的探索瓶颈

1、通信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能完全得到释放和发挥当被审部门和内审机构处于同一企业的同一层级时,单位领导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内部审计人员执法的尺度。通信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领导意志的影响是在所难免的。

2、相应的审计专业人员及人员的能力不足当内部审计更加注重为企业增加价值时,审计队伍更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在通信企业,内审队伍不仅需要工程建设、财务会计等人员,而且需要市场经营、IT信息化等专业人员。而目前的内审队伍仍主要以财务、会计审计人员为主。

3、企业内在价值审计缺乏评价指标,难以定性一些战略性、服务性、宣传性的业务难以建立评价指标,即使审计评价结束后,也只能呈现一个结果,无法进行定性。

4、内部审计独立开展个别有关企业内在价值专项效果评价活动时,组织调配能力受限,评价效果不理想例如广告宣传效果专项审计评估,这是一项效益评估工作而不是管理评估工作,其涵盖了传播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层面,而要将这三类效果从模糊的感官概念评估进行数据量化和界定,必然要经过合理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对信息进行统计加工、利用效果指数模型进行分析、剔除无关效果、量化指标等一系列过程。但在没有专业部门和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无论是人力、物力的支撑,都受到限制,想得到一个满意的广告宣传效果评估结果,可能最终会流于形式,或者仅得到一个模糊的感官概念评估,并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评估价值。

五、突破瓶颈,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对企业的增值服务效果

1、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通信企业要完善内部审计的法规制度,对内部审计的责任、义务,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形式进行明确,让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产生深刻的认识,减少各方意志对审计活动的影响与干预。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不应从事具体的业务活动,以便从全局出发对风险进行识别并作出客观、公正、有效的评价。

2、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是改善审计队伍结构,匹配必要的专业人才,例如IT审计人员。二是加强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力度,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逐渐培养和塑造一批复合型人才。

3、建立指标评价信息库通过内部审计评价活动,对难以建立指标的效益性、战略性等业务,逐步建立和积累基础数据,通过长期数据积累,建立趋势曲线模型,为企业内在价值的比较和评价提供依据,不断促进企业价值提升。

4、提高信息化审计能力作为通信企业,其经营信息均体现在了ERP、BSS、OSS、OCS等运营支撑系统中,如果不能熟练运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前移分析和效益效果评价,将势必削弱内部审计增加企业价值的效果和作用,因此提升信息化审计能力尤为重要。总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审计的目标也逐渐由传统的评价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转向评价经济活动的有效性、管理活动的合理性和管理秩序的恰当性。通信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更多地转向支撑服务和为企业增加审计价值,其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方面转变,最终的目的还是通过内部审计提升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在新的形势下,内部审计需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努力为通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吕增运:通信工程效益审计模式亟待改进[J].通信企业管理,2008(8).

[2]李璧君:试论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8).

[3]白星晓:浅谈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加强效益责任审计[J].经济论丛,2012(3X).

经济责任审计概念范文第8篇

【关键词】 高校审计; 内部审计外部化; 受托责任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4-0083-03

一、引言

内部审计外部化起源于西方国家,并有很好的普及和运用。高校领域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是伴随着高校近几年规模化发展、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及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发展起来的。高校与企业性质不同,经费来源渠道亦有差异,因此,探讨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并与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比较,分析不同审计业务类型,选择不同外部化形式对高校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提出适合高校审计业务特点的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内涵及形式

内部审计外部化是指将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关于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形式,理论界从国外实践中总结出四种:补充、审计管理咨询、全外包和合作内审。同时,内部审计外部化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得到广泛的普及和运用,已成为企业实现内部审计功能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及所处社会环境不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和国外相比有不同之处,主要存在两种形式: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

三、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动因

(一)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起源

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起源于20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由于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我国高校掀起大规模新校区建设的,有的地区还建起了大学城,为将基建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国家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由于工程项目审计是高校新的审计领域,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尚不具备开展大型工程项目审计的资质,只能将审计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计。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就是在这样特定背景下产生的。

(二)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客观必然性

近年,由于高校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内部审计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等客观事实,使得内部审计外部化在高校中得到蓬勃发展。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规定》、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高校内部审计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中还首次提出内部控制审计概念,其内容涵盖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等全部高校经济活动。当前高校精简机构、院校合并,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院校不多,且多为规模较大的“211”或“985”高校,对于规模较小的院校多为纪委、监察等合署办公,人员少,任务多。高校日益增长的审计需求与内部审计缓慢发展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因而,探索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增强内部审计效果的新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内部审计外部化在高校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目前,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是内部审计外部化在高校内部审计中适用性最广、最能体现内部审计外部化价值、最能得到管理层认可的审计事项。借助“外部资源”来履行内部审计职能,既增强了审计效果、拓展了审计领域,又节约了相关成本,提升了人员素质,从而实现双赢。在此基础上,高校在其他审计领域如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等陆续开展了内部审计外部化,从而克服了审计力量薄弱、任务繁重、质量不高等难题,这种模式更适合规模较小的院校。经调查,各个高校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内部审计外部化。机构健全、独立性强的部属综合性大学外部化程度相对低;省属高校、高职院校及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的院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程度相对较高。

四、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分析

如前所述,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分为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这两种形式各有优缺点,高校不能全盘复制。如果实行全外包,意味着高校不保留内审部门,全部审计业务交外部审计人员实施,这不符合《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规定的“高校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较大的高校(年收入5亿元以上或教职工人数在3 000人以上)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所以企业的全外包形式在高校行不通。

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和企业有明显不同,节约审计成本是企业首先考虑的因素,但不是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首要动因,高校审计费在专项资金中都有保证。根本原因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还比较少,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校审计业务需要。因此,高校是以提高审计质量为首要目标来开展内部审计外部化的。

综合上述两点分析,高校应根据自身审计业务特点选择合作内审模式下不同的合作形式,以达到审计服务和质量的最佳结合。

五、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高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有别于企业,将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定位为合作内审模式下的三种合作形式,即补充、全部委托、部分委托,充分考虑了高校审计业务的特点,能够满足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需要,可结合高校审计业务内容和特点选择。

(一)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首次在《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计审计》中提出,并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现已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其内容触及到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等管理活动中,被审计对象为高校各管理层。为客观、准确地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要求内审人员熟悉学校业务流程,了解各被审单位审计业务特点及审计风险点,可以采取补充形式,即审计任务虽内外合作完成,但以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为主,外部审计人员起协助作用,审计风险由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承担。该方法有以下优势:

1.责任风险的明确性。外部审计人员仅对审计项目定事项发表专业评价,其专业评价是否被采纳并在最终的审计结论中体现,由内部审计人员决定,避免了相互扯皮并对审计结论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审计质量。

2.审计结果的实用性。内部审计人员了解高校的组织构架、部门的利益格局及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内部控制审计需要内审人员掌控全局;外部审计利用专业特长,就事论事对特定事项发表意见,两者配合能确保审计结果具有深度和实用性,能够得到管理层的认可。

(二)建设项目工程审计

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分为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由于其专业性强,审计内容涉及到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基建工程不同专业领域,必须由专业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全面审计,采取的外部化形式是全部委托。与国内外企业的全外包形式相似,在保留内审机构的前提下,将审计业务全部委托给工程咨询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不参与到工程审计项目中,工程审计风险由工程咨询公司承担。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契约方式对审计质量进行把关。优势是能够发挥外审的专业特长,符合社会快速发展,专业化协作日趋精细下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合作精神。在实行全部委托模式下要注意以下两点:

1.选择高品质的会计事务所是关键。要综合声誉、资质、注册会计师数量、实力、等级等因素全面考量,防止资质低、市场份额占有小的事务所以低价位中标。

2.完善合同内容。内部审计部门是通过契约方式对基建工程审计质量进行把关的,合同是监督外部审计单位是否全面履行职责的载体。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受托责任内容,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行为责任,即完成某项任务的责任;二是报告责任,即受托人按委托人利益行事,真实报告或不真实报告应承担的责任;三是某种规范,即受托责任履行中,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四是控制责任,即对受托责任关系中各方责任和权利的控制。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目前,高校已发展成为产、学、研并行的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也是构建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监督机制的需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采取部分委托形式,即审计小组由内外审计人员联合组成,涉及到内部控制评价的由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外部审计人员只对财务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意见。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和风险。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人员熟悉高校实际情况,了解高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审计流程及管理层关注的焦点问题;外部审计专业上具有优势,能够准确判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这样可以整合利用高校的内、外部资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在实行部分委托模式下要注意以下两点:

1.配合的协调性。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与外审人员的协调有一定困难。外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往往就事论事,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标,而内部审计部门以服务学校管理层为出发点,由于审计目标的差异性,对审计结论往往存有偏差。

2.审计结果的风险性。部分委托模式下,内外审计人员在一个项目中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同时承担相对应的审计风险。外部审计人员为规避审计风险,一般只在约定的范围内审计、发表意见,不会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另外,外部审计人员不熟悉高校实际情况,审计结果缺乏深度和实用性,往往达不到管理层的认可,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审计结果的风险性。

鉴于以上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行部分委托模式下要建立沟通机制,在与学校管理层、被审计单位、事务所交流中采取例会制、报告制等方式确保沟通信息开放和富有成效性;另外要完善合同,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和风险,确保外部化目标实现,降低审计外部化风险。

(四)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高校传统审计项目,在高校审计中仍占主导地位。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各种专项资金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都属于财务收支审计范畴,应分别采取不同合作内审方式:一是以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为主的财务报表审计,如单位下属的食堂、校办产业等实行全部委托;二是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因涉及到高校部分核心业务,不宜外部化;三是专项资金审计,如科研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经费等可实行部分委托,即对某一审计项目的审计,审计小组成员由内外审计人员担当,分别承担不同的审计风险。

六、结束语

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是个系统工程,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只是其中一个子系统,且尚在探索期。各高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决定。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定位为合作内审,并按内外合作范围的大小、风险承担的比重划分为:全部委托、补充、部分委托三种形式,这是符合高校审计工作职能要求的。

如何选择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使内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最佳效果,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不断探索的。总之,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使之成为服务于高校管理层,确保高校各项经费安全、廉洁、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艳芬.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包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09(8中):58-59.

[2] 周为利.国外内部审计外包及启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3):34-36.

[3] 王光远,瞿曲.内部审计外包:述评与展望[J].审计研究,2005(2):12-19.

[4] 赵娜.关于内部审计外包形式的选择与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6):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