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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体会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管理社会化;分析

一、党校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一)党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和指导作用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党、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对我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种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需要大量的实践,也需要伟大理论的依据和支撑。党校是主要培养优秀干部的学校,在这里各项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相会聚集,他们专业理论知识功底的深厚和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理论思维能力的缜密严谨,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伟大的理论依据提供了保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党校充分发挥着理论优势和指导作用。

(二)党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智囊和参谋的作用

经过不断地理论研究探讨和实践摸索,形成最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党和政府提供最具有参考价值的理论和调查结果,是党校自身的使命和职责之一。在我国党校自建立以来,党委的路线方针制定和重大决定策略的出台,每一点都包含着党校专家学者的才能和智慧的精华。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政策的出台和谋划,无一不体现出了党校智囊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发挥党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培训干部的主阵地作用

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各级领导层与实践人员都是有领导干部组成,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思想觉悟和个人能力方面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由于某些党员干部个人思想素质低、信念不够坚定、法治意识薄弱等,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和完成职能的业务能力不足,这些因素就会导致在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的出现与触犯法律的过错。所以对干部队伍素质的加强一定要重视,加强培训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方式,党校培训是最主要和有效的途径。

二、和谐社会环境下公共管理社会化体系的框架内容

(一)从管理职能看,突出服务行政

公共管理社会化的模式和体系中,社会公众是被政府所服务的对象,政府在过程中更亲民,而不再是单一的统治力量与高高在上的官僚组织。这就需要公共社会的管理职能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公众为第一。因此,政府机构需要对自身职能的重新界定,从而来实现部分职能的市场化,而且一些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能与公共事务,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第一原则,高效、公共责任与社会满意程度高的去完成,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管理中心以社会企业和社会公民为本,顺应他们的意愿来进行本身职能活动的实施,让政府在本质上成为高度权威的公共行政组织,是社会、企业、公民等价值观的体现出来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二)从管理主体看,强调多中心应用

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发展需要打破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垄断,从而使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组织等共同来管理和处理公共事务与资源,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关系的确立,有利于非政府组织作用的体现和发挥,形成了两者间的合作关系,通过对经济活动中竞争机制的引进,来打破行政对公共管理的垄断,允许多元所有制成分来提供公共产品,参与公共管理。如在城乡电力、能源、供气供暖、水利设施开发运储、有线无线通讯、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粮食收购存储等领域允许多主体经营,政府为之构建公平竞争平台;在教育、获贫、妇女儿童保护、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人口控制等非纯粹市场领域,发挥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

(三)从管理结果看,注重行政成本计算与绩效评估

公共管理工作中的成本核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公共管理社会化的模式中要对成本核算加以重视,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让公共管理呈现高效化的趋势。高效化的政府本身就是廉洁的政府,而廉洁的政府是让公众负担小的政府,所以高效化的政府是公众拥戴的政府,在传统的模式中,只注重投入的多少,对结果漠不关心,往往会造成严重的浪费。在公共管理社会化的模式中,对管理的过程和结果都极为重视,注重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效率的直接表现,既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加以考虑,也对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加以把关,将政府管理资源配置和管理人员的绩效有效结合,对薪酬的支付水准按照业绩和绩效来分配,在消极评估指标体系中,价值趋向通过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来体现,对评估方法的相结合,来使最终的绩效评估更客观公正。

三、和谐社会环境下公共管理社会化的途径

(一)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放权还权于社会

在一定的主客观环境和指导思想下,政府为使管理职能与管理目标的实现采取的普遍性行为,这就是政府的工作方式取向。通过这种工作方式,对政府管理的理念、价值是一种集中的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决策、执行等其中都有着具体的表现,对于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政府的工作方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也是政府职能实现的一种政要的手段和措施。在我国当前阶段,政府工作方式发生的转变,主要应在政府管理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为主要形式;行政手段管理向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的过度和转移,将管理的中心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此,权利可以更好的放于社会,一些不必要的权利通过社会自身来进行掌握,对于政府的职能和管理都是一种不必要负担的减轻,可以更好的对政府职能的促进和管理目标的实现,也可以加快我国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进程。

(二)扩大市场主体准入,放松对市场的限制

当政府通过对市场的进入设定一定的门槛的时候,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符合政府设定条件的市场主体才能进入市场,这就是市场主体准入。这种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对市场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如果一些比较优质的市场主体拿不到准入许可,就不能进入市场,对于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都是一种损失,如果加大对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发展,就必须对市场限制制度所放松,呈现多元化发展和避免垄断企业的产生。要使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例如在交通通信等领域,当前的市场进入限制相对较多,对于行业的发展和前景都有一定的影响,也有利于垄断企业的形成。在进行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进程中,除了极少数的特殊部门与行业,政府的准入限制要放松,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最大程度的打破市场和行业的垄断。

(三)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

在我国当代,虽然事业单位的改革有些许的成就,但是从整体来看还是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趋势和发展适应程度不高。这种情况的产生,其一是因为在过去的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机关改革同步进行的影响,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方式,其二是由于事业单位的工作面广泛,内部情况复杂,改革需要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到位。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依据政事分开的原则,来进行对事业单位体制的改革。正因如此,在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改革就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依据我国现状,要实现政府管理事业单位方式的改变:政府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和法律、经济的手段对事业单位实行间接管理。

四、结束语

公共管理社会化是多组织共同处理和管理社会共同事务的一种体系,政府只是一个核心组织与核心内容。虽然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政府管理社会化有着大体程度上的相似,但是两者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公共管理社会化与政府管理社会化的共同点都是为了使权利更好的放还于社会,但是政府管理社会化更强调以政府为中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权利对社会更好的放还,然而公共管理社会化打破了以政府为中心的理论,它用本身更为宽阔和广泛的视野来看待政府和社会的变化关系,体现了政府和社会两者之间的互动精神,更好的放权于社会对于现代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共管理社会化对我国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是政府管理社会化所不能比拟的,对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加速推进,有利于政治发展民主化和经济改革市场化更全面和及时的达到预期目标和期待。

参考文献:

[1]李俊.我国消防管理社会化模式的构建[D].长江大学,2015(04).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开放实验室 仪器维修 实验室管理

中图分类号:G48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3.031

实验室教学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环节[1],近几年我院实验室硬件有了明显提高,实验室条件发生了质的改善,但是管理实验室各项工作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第一,学校实验室不仅要完成本科教学任务,还要负责全学院科研课题的任务。如何能够让实验室资源尽其所能、教学与科研资源共享,这是管理者当前面临并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如何对仪器设备数量日益递增、使用程序越来越复杂的实验室进行有效管理。对实验室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一个学校管理层次是否完善和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此外,大型精密仪器闲置情况普遍存在,不能够高效率地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也会造成很严重的资源浪费,对管理者需要提出一个需要更合理、更有效的方案来解决大型仪器闲置问题。第三,仪器维修问题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要解决仪器维修问题就必须得制定合理有效的维修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实验室仪器的正常运转,使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行。第四,每一个教研室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必定需要用到一些有毒、有害、致癌的药品,其配备的仪器如果使用不当就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如高压锅等),管理者应注重提高学生在实验室过程中的安全意识,而如何管理好这些危险药品,也是每一个实验管理者必须做到并做好的工作。

1 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高水平的实验室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场所,是一所大学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标志。我们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格的院校。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教育部为推动高校加强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并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工作[2]。近年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实验室硬件条件,提高了实验室在教学的地位,提升了本科教学质量。学校也在实验室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了实验室绩效评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实验室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3]。

学院教学模式与其他学院不同,动医学科是一个经验学科,理论实际相结合才会有好的教学效果,加强实践教学是动医学科等经验学科很重要的教学模式。我院“家畜微生物学”课程自实行实验打分制,实验成绩为本学科平时成绩后,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动手操作主动性。学生实验后,实验成绩由任课教师当场给出,学生感到自己实验成绩不理想,可以申请重复实验,教师根据实验结果重新给出相应成绩。一方面提高学生对实验的掌握程度,另一方面也激发了学生实验兴趣。教学过程中,发现不同的学生有着不同方式的学习方法,有着各自擅长的学习方式。通过实验课进行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理论联系实际操作,能让枯燥无味的课本知识生动化,更有利于学生深刻理解,最重要的是实验课中的成就感能够成为学生学习的动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学院实验室在积极响应学校资源共享、仪器共用的政策下,实行实验室开放、共同管理、相互监督的管理制度。对所有实验人员实行双登记制度,即进出实验室登记和仪器使用记录本登记。公共实验室钥匙或门卡在非工作时间内需预约,本学院实验人员在使用公共仪器的同时也肩负管理权力和相应责任,既可以达到实验室全天候开放,也能保证专职管理人员的正常休假。对非本学院学生和社会单位实行预约申请模式,进一步简化实验室仪器使用程序、加大实验室对外开放力度,使实验室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这些举措既扩展了学生们的知识面,又保证学院研究生试验需求,还可以服务社会增加实验室可支配收入,一定程度上解决实验室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7]。

另外,实验室的建设如何适应本科生教育,高年级的本科生如何进入研究实验室,这是当前面临的问题[4]。本科生实验室的建设应该一定程度上和研究生实验室融合,这样可以成为有效的解决培养人才的一条途径[5]。我院在这方面实行教研相益模式,鼓励大四实习生参加课题组课题,一方面教学支持着学院科研的进行,另一方面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发展。我院实验室自实行开放制度后,学生从实验中可学到更多的知识,教学效果反应良好。学生是主体的中心,这应该是我们思考一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6]。

2 加强仪器设备共享

地区、学校学院甚至课题组之间实验室资源不能互通共享,设备重复购置现象已是很严重的问题,如何加强实验室资源共享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主要体现在数据不共享,由于手工管理的数据格式不统一,无法实现数据共享,且数据存放杂乱,到需要时又只能重复进行整理[8]。目前,我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不到25%,而发达国家则高达170%~200%[9]。统计发现,学院超高速离心机从2005年购入到2012年,使用次数不到20次;个别学院的仪器几乎不对外开放,造成了某些共享资源闲置和浪费,使用次数和取得的成果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致使该问题出现的原因就是仪器没有能得到有效共享和利用,没有或缺乏资源共享的意识,没能有效地对外宣传。目前,我校对各学院仪器进行统筹分配,鼓励实验室资源共享,实行赏罚共施的原则,进一步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对大型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另外,学校加大对仪器管理人员的重视,提高大型仪器管理人员的待遇等。对大型仪器管理,学校正在积极筹划网上预定制度,网上将公布仪器使用情况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这样既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又方便各学院实验人员的对仪器的使用。

3 完善损坏仪器维修制度

仪器故障产生的原因复杂,有正常的仪器耗损造成的故障,也有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故障,很多院校本科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相互分开,教学和科研共用仪器损坏,维修费用又该按何等比例承担等问题一直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多数院校的仪器维修制度都是小型仪器的维修费用由学院解决,大型仪器的维修费用学校和学院各按一定比例承担。仪器维修制度只规定大的方面,具体方案没有落实,造成仪器维修方面出现很多问题[10]。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仪器维修就会成为实验室管理中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我院遇到上述问题,大都本着教学经费维修教学用仪器,科研经费维修科研用仪器的原则,对损坏仪器进行维修。但也存在很多责任与义务没有得到明确以及共用仪器损坏维修制度还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首先从仪器管理上抓紧、抓严,发现不规范操作批评指正,避免仪器故障的产生,具体采取以下相关措施:第一,对违反实验室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实验人员对实验室未造成巨大损失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元罚款;第二,对违反实验室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实验人员对实验室造成明显损失者,经技术人员核实后,通报批评并赔偿相关费用,情节严重者交予学院、学校或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对正常使用仪器,由仪器本身或非人为因素产生故障,经技术人员核实后,本着能够院内解决的绝不院外,能够校内解决的绝不校外的原则,对维修仪器费用,按使用次数和时间长短总和为计量单位,将维修费用计算到各教研室和学院、学校,以1:1:1比例进行承担;第四,使用公共仪器,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违规学生的课题组导师承担全部费用;维修费用在1000~3000元的,维修费用总数减去400元(有相应课题组承担)后由相应课题组和学院按按3:2比例进行承担;超过30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总数减去900元(有相应课题组承担)后,由学校、学院、相应导师课题组按4:2:3比例进行承担;第五,教学仪器故障维修费用由学院和学校按以上原则承担;第六,科研仪器故障维修费用由相关课题组和学校按以上原则承担。

4 实验室安全保证

4.1 仪器的安全使用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基础硬件设施,是一个实验室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体现,直接影响科研和教学效果。高投入的实验设备必然会得到高产出的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这一点在很多院校都已证实。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不在安全正确的操作条件下运行仪器,不仅对仪器有损害,还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所以,这里的“安全”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实验人员的安全,二是对仪器的安全。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高校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措施和关键所在[11]。在我们实施的过程中,已经发现一些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有:离心机离心样品不配平、高压锅使用过程中不按要求违规高压样品、干烤箱干烤易燃包装物等。针对这类情况,我们在管理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实验室仪器管理措施和惩罚措施:第一,实行个人、仪器一一对应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避免仪器使用过程中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祸端,还可以对仪器进行有效的维护;第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定期仪器操作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允许上机;第三,加强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2 药品试剂的安全性管理

无论实验室教学还是科研都会接触很多有毒、剧毒、致癌的化学试剂,农科专业实验室也具有致病微生物的样品。产生类似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学生对有毒试剂性质不清楚,造成对自身和环境污染,第二,使用过程中不注意,使有害试剂造成自身和环境的污染,第三,实验过程中意外造成对外界的污染。第四,实验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造成有毒试剂对外界环境的污染等。实验室药品安全方面比较严重的有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用后不合理的处理方式产生的腐蚀,溴乙锭(EB)等致癌物污染其他区域,重金属、同位素、放射性物质标记的试剂污染外界,有毒性的有机试剂造成的污染等。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对有毒有害致癌、腐蚀性、致病菌、毒株等具有危害性的药品和微生物实行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用后集中处理的原则,防止此类药品对外扩散和错误处理。其次,加强学生对实验中有毒药品安全认识和生物安全意识,规范学生试验中的操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规范实验人员的操作,从而达到有毒试剂不外泄,有害物品无危险的目的。

5 小结

从高校实验室管理改革的价值取向的视角来看,实验室管理改革的顺利实施是建立在对实验教学和对学生关注的基础上,以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观念创新为前提,以培养学生实验创新能力为目标[12]。合理管理实验室,做到实验室安全能够落实,学生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并且能够合理正确地使用实验仪器,合理处理药品试剂的使用以及排泄,避免违规操作,并能够合理制定实验室的开放方案,坚持实施实验室的对外开放,除此以外,各学院实验室之间应该加强联系,做到实验仪器共享却无闲置情况,对外做到实验室实验仪器的有偿使用,完善实验仪器维修制度,使实验室发挥出最大效率,达到实验仪器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李英俊,孙淑琴等.多种模式开放实验室 培养创新人才的探索和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26(3):121-147.

[2]严薇,袁云松.强化实验室建设过程管理,推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26(5):105-107.

[3]苏枋,刘维忠等.以评促用 提高实验室利用率[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2):186-188.

[4]左铁镛.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的作用与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4):1-5.

[5]张.开放实验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08,98(4):87-88.

[6]张彪,朱晓森等.以经营理念来管理和建设实验室[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4,23(10):96-99.

[7]郑兴福.实验室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4,23(1):95-96.

[8]杜士钅容 .基于Web的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07.

[9]王礼贵.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与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3):188-197.

[10]李晋.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模式的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9,26(6):145-147.

[11]赵庆双,闻星火,李明.加强安全教育是保障高实验室安全的关键[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7,24(9):8-11.

[12]陈宪明.论高校实验室管理的观念创新[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2):21-23.

作者简介:王世民(1986-),男,河北衡水人,硕士,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微生物免疫,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2

苏艳,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2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治理;乡镇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和完善;研究

治理,是指政府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公共权威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治理与统治存在着异同,统治的主体是政府权力机关,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统治的着眼点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着眼点则是整个社会。农村问题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农村问题反映到政治层面,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城乡一体化、新型农村城镇化等新格局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乡镇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让其享受市民待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问题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是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进入21世纪,中国城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不断发展。但总体上看,农村发展仍然相当滞后,人民群众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追求有更高的期望。因此,促进农村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极为紧迫和现实的重大课题。我国农村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村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中,不完善、不科学的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一切问题的核心。加强乡镇社会治理体制研究,强化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安逸富足的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

二、中国乡镇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公共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内设机构不合理,服务效率不高。乡镇政府是一级政权组织,依法治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是中国政权体系实现统一领导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变化,一些行政职能权限相继从乡镇体制中剥离,实行了垂直管理。但一些行政职能责任和义务却没有随之剥离,使乡镇常常面临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窘境。乡镇职能正在被弱化,乡镇政府成了“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政府。乡镇内设机构遵循与上级机构、部门对等对口的设置模式,通常每个乡镇有15--30个“站、办、所”,既有省、市、县直机关向下延伸管辖的站办所,又有归乡镇政府管辖的站办所。延伸的站办所虽在乡镇,但人财物权仍由上级单位掌管,造成指挥调度不灵,责、权、利难以相互统一,机构运转效率不高。缺少足够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存在“”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淡薄,宗旨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乡镇政府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二)公共财政资源短缺,难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乡镇设置内设机构财政所。由于大多数乡镇不具备区域位置优势,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乡镇财政资源极其有限。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中央与地方存在“中央钱多地方钱少”的现象。乡镇政府财力不足,难以保障公共事业的发展。以上级转移支付方式满足公共产品的供给、分配带有很大随意性,出现跑“部”“钱”进现象,滋生权力寻租问题。财政收入逐级上移,责任逐级下移。“土财政体制”的存在,乡镇需上缴部分财税供上级政府使用。乡镇自行承担自身运转所有经费,财政严重入不敷出。有些乡镇举借大量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无力偿债,“面临破产的可能性”。财政供养人员未统筹安排,存在人情财政情况。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利益的人口计生、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就业等项目支出,无财力安排。缺乏有效的财政财务监管,乱收乱支现象有时极为普遍。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进程

乡镇体制不合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乡镇权力被缩小、职能被收缩,责任并未减少。“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转变,部分乡镇工作还在靠传统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政事不分,村委会的自治权利被弱化,政社不分,村级职能政府化。考核乡镇政绩指标体系不够合理,导致乡镇由被迫玩“数字游戏”。考核机制存在缺陷,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乡镇干部的工作围绕上级安排,难以围绕农村工作。乡镇政府履行职能主要依靠行政推动,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公共服务职能薄弱,行政管理与命令难以有效满足社会需要,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激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乡镇干部观念转换不到位,缺乏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工作自主性差,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农村公共产品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日益困难,农村文化教育缺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乡镇职能转变缓慢,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三、基于公共视角的中国乡镇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新路径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公共管理体系;公共危机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7—0057—02

公共危机管理是城市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城市的首要功能是必须具备抵抗公共危机的能力,公共危机应急体系建设成为城市社会公共管理的重点。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3000美元区间,是公共危机事件的多发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公共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体系的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城市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国家,发生公共危机的可能性更大。我国正处在基本完成工业化、加快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原来毫不担心的安全保障有时变得极为脆弱,自然环境如此,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也同样,城市的发展不可避免受到各种冲击,不得不面对时空范围广、传递速度快、爆发频率高的公共风险。

一、城市公共危机应急体系建设现状

公共危机事件从根源上讲都有不同的特性,从本质上讲,都有自己的一些规律,建立公共危机应急体系,我们针对的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应急、响应,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危机发生以后带来的后果,建立起有效的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的工作,来应对突发事件,把公共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共危机应急体系是提高城市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预案体系

2006年1月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总体预案》出台后,各省市先后出台适合本省市的总体预案和分项预案。具体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和全社会参与等六大方面的内容。以哈尔滨为例,目前,哈尔滨政府网公布出47项应急预案,其中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11项;二是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26项;三是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7项;四是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3项。哈尔滨市8区10县都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街道和社区也有各自的(应急预案),并与市级《总体预案》联动发挥作用。

(二)避难场所建设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居民人口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明显标志。全国各省市结合公共危机管理的实际,制定地方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建设标准、数量、布局等。以哈尔滨市为例,自2009年开始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首批20处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在全市8个区,累计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可容纳52万人。截至2010年10月,哈尔滨市共设立市、区、街道三级应急避难场所200余处。哈尔滨市已有的应急避难场所都是利用现有公园、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场地改造而成,通过应急水电、厕所、物资供应、医疗卫生、防疫等设施设备,实现应急避险功能。《哈尔滨市防灾疏散空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针对地震、洪水、流行疫病等灾害规划各类抗震紧急避难场所831处和各类固定及中心级避震疏散场所64处,并将逐步建立覆盖包括呼兰、阿城在内的全市防灾避难疏散空间体系。按照安全第一、就近布局原则,重点选择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学校操场和广场等临近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2011年5月又确定20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52万人以上,灾难发生时群众及救灾物资将在最短时间内送达。

(三)公共危机视频监测系统建设

全国各城市在公共危机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争做到城市的全覆盖。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繁华地段、重点单位、金融系统安装监控摄像机,在治安卡口安装高清智能卡口系统,此项工程实现城市视频网络系统的无缝衔接,数据资料实时传输,视频图像随时调用,预防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同时使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得到及时控制。

二、应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第一,组织领导到位。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快速成立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保障应对处置危机的领导力度。二是建立组织网络。城市管理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全面启动,形成协调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启动相应预案。省、市整体应急预案和卫生、环保、供水、工商、物价、水务、商务等相应部门应急预案启动。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控,以确保相关商品的价格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严格防止、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交通部门开辟运输绿色通道等措施,保证应急物资运输。商务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有序供应。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5篇

(一)双重管理制度的弊端

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普遍采用的是双重登记管理制度,即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两条线的进行登记管理。但是,双重登记管理制度对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势必有两套登记门槛。对于西安市民政局来讲,社会组织应到此处进行登记管理,才能够方便民政局统一化的规划和管理。但是,由于部分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和办公场地及人员数量未能够达到民政局的登记门槛,所以存在部分社会组织到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登记。那么,这样就导致了民政局无法进行统一的监管,导致现今西安市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中存在着大量的职能重叠、功能相冲,以及非法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其次,则是调查发现多数社会组织人士表示双重登记管理体制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与政府和行政部门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同样导致部分社会组织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由于行政的限制导致其工作的开展是非常困难的。最后则是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虽然导致政府监管作用未能够有效的统一发挥,但是在调研时采访了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士,其反应:现行的社会组织必须进行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如果为了能够方便政府的监管而统一化的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那么将会造成民政部门很大的工作负担,民政部门的人员配置是不能够允许民政部门的单方面登记管理。

当前,西安市各类社会组织与部门联系状况最为紧密的则是民政部分,其次是教育部门,以此便能够反映出现今双重管理体制下,民政部门在肩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责任,大量的社会组织与民政部门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导致了现今民政部门强大的工作压力和负担,如果破除双重管理体制,将会有大量的社会组织涌向民政部门,那么将会更加加重民政部门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负担。

(二)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保障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现今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了抵制非法组织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关部门需要跟随社会组织的发展逐渐的完善其法律法规。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民政管理人员或社会组织人员普遍反映西安市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与深圳、广东等地相比其发展程度是比较低的,其在相关制度的建设尤其是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建设是比较滞后的。相关人员表示未来西安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是非常必然的,其规模和数量将会不断的增大,在整个西北地区的发展也是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现今西安市却没有出台与社会组织发展针对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管理法,尤其是在项目规划管理以及评估方面的规章制度。而在实际进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管理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是行政层面的,且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之外进行实际的发展其发展速度相对于政府的规划是比较快的,所以导致西安市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文件其已经不具有适用性,且政府所颁布的行政性文件缺乏对实际的调查和分析,导致其实际操作性和实效性是比较缺乏的。

(三)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自身建设不完善

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对于其公共服务是否能够顺利开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则是社会组织内部的治理和自身功能方面的建设。西安市社会组织的起步发展较晚,再加上政府的扶持和培育力度不足,导致现今西安市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内部治理不完善或自身建设不足的问题。首先表现在社会组织内部资源较少,而且缺少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工作者。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则是根本性的缺少资金,资金的缺乏导致社会组织的引进资源、连接资源的范围是非常狭窄和困难的;另一方面则是资金的缺少导致在引进专业人士的过程中无法支付人头费和缴纳相关的保险费用以此降低了岗位对人员的吸引力。在调研的过程中,根据大多数社会组织负责人员的反映,现今社会组织的专业人士主要是兼职和全职两个部分组成,而由于组织能够给予专业人士的工资待遇是非常有限的,所以社??组织内部普遍缺少专业化的全职人员,一般都是3―5名,而大量存在的则是兼职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且暂时性工作带来的是大批量人员不负责任的态度的出现从而导致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项目的持续性是非常困难的,妨碍了正常项目尤其是长效项目的正常开展。其次,则是表现为现今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监督管理混乱的现象。这一方面突出表现在组织内部财政系统管理混乱、组织管理领导人贪污腐化和信息透明度较低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二、新发展理念下西安市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培育发展制度

首先,实行直接登记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其次,放宽登记管理权限。放宽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各区县民政部门可受理异地商会的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登记审批,由其自主设立、自负其责。最后,创新登记管理方式。创新登记管理方式的目的,是完善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民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将承担更多的监督管理职能。

(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外部环境

首先,推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协调和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认真落实公益性社会团体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免税资格和有关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资格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其次,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品牌组织的创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品牌活动。这一工作的进行突出表现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创新建设中,社区、街道办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给予场地和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努力促进组织能够开展长效型的项目活动、突出发展重点,通过项目宣传组织自身、为组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打造服务人群心目中的良好品牌形象,以此获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知和支持,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促进政社分开,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工作

首先,推进政社分开,增强社会组织发展的自主性。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渐进性的消除西安市大量的社会组织与部门、单位等挂靠的现象,促进政府、企业、单位等与社会组织各自职责权限的分离和规范,以此促进社会组织自身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增强,促进项目工作开展的顺利性。其次,积极完善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制度。社会组织法人责任和工作的规范,严格按照相关的章程和标准化的程序进行工作。然后,社会组织在项目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实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过错责任追究,做好责任分配工作,强化组织人员项目开展责任态度,提高犯错成本,强化责任追求工作的进行。最后,则是健全组织发展的会员制度,完善组织会费收取工作,坚决避免“以会养会”问题的出现,积极完善网络募捐、合作活动、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分类监管,以此有效的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有效的进行相关活动。

(四)积极强化“四社联动”工作的协调,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孵化基地中心

西安市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在全国关于社会组织发展所提出的三社联动的基础上提出了四社联动,这是基于西安市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和综合分析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并且在分析公共服?沾锍赡勘甑那榭鱿陆?行的,所以未来西安市社会组织应在三社联动+社区志愿者工作的引导下,积极引进成熟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草根组织、引进成熟的公共服务项目,在民政等部门的帮助下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进一步开展项目服务提供交流、创新的平台,并且在孵化基地存在的前提下,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平台也能够进一步的开阔,四社联动和培育孵化基地中心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力,并且能够强化其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7篇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体会范文第8篇

一、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没有公共事务,就没有公共管理。所以,研究公共管理,首先要明确公共事务的内涵、性质与范围问题。

在西方,公共事务是与私人事务相对的概念,是指提供关涉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来自社会契约论。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在组成国家的过程中,个人把裁判纠纷等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政治权力,由此,国家的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就是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当然也就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这种看法片面强调了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相关性,没有揭示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也没有反映出国家是为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在保护和实现谁的利益。

我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公共事务,是指该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把社会控制在“秩序”范围内,推动社会发展,所进行的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与要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它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二是公益性。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不能只为供给方单独享有,而是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因此,从形式上看,公共事务的受益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三是多样性。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与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而且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这就决定了公共事务种类繁多。内容广泛,同时也决定了公共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四是层次性。公共事务所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共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员范围有大有小,由此,公共事务可分为全球性公共事务、全国性公共事务和地方性公共事务等不同层次。其中,阶级性与公益性是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多样性与层次性是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

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所谓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司法、维护公共安全等。政治性公共事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但同样具有公益性,比如,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仅对统治阶级有利,也对被统治阶级有益。社会性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性公共事务同样具有阶级性,都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

在阶级社会,国家承担着管理两类公共事务的职责,对政治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则称为社会职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职能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处于同等地位,其活动方向、总作用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要注意防止一种错误倾向,即把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片面理解为以社会职能代替政治职能,强化社会职能必然要以弱化政治职能为前提。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国家职能的内在统一性。事实上,强化社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国家政治职能,相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治职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公共管理的产生

伴随着公共事务的产生,人类社会就出现厂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活动。从历史上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主体、客体和手段方面有所不同,根据这些方面的差异,可以把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成长阶段,从公共事务管理产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纪中叶。这一时期还可以分作两个阶段:门)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管理;门)在国家产生之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主要运用的是经验式的管理手段。

第二阶段是公共行政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中无论是政治性公共事务还是社会性公共事务,其内容和范围都迅速扩大,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管理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最终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

第三阶段是公共管理阶段,从周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在这一阶段,社会性公共事务的内容和范围更为扩大,复杂性大大提高。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暴露出诸多弊端,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的政府改革浪潮,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日趋多元化。另外,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许多管理方法被引入公共管理之中,公共管理手段趋于多样化。

可见,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古已有之,但长期以来,或者是特定的社会条件限制了政府参与或不需要政府参与,或者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而拒斥了社会参与,一直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条件,换句话说,一直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当然也不会产生单独的公共管理学科。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实际上是指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形成了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的。开放的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公共管理就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活动。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将越来越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在国家消亡之后,国家权力复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将完全依靠社会自身力量来完成,公共管理这一特定的历史范畴也就会结束其使命。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其根本的动因来自于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国家与企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必然要求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观念。方法。体制等方面进行彻底变革。尽管这种变革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背景和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改革也开启了公共管理的进程,这一进程与国际上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同样需要我国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重新思考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和方法等问题。

三、公共管理的主体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对象的管理活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公共事务本身的层次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

在我国,依据管理主体与公共权力中心的距离,可以将其划分为六类:第一类是直接掌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广义的政府),也可称为权力组织;第二类是执政党,它在权力组织的形成和运行过程中有着正式的。合法的。重要的地位与作用;第三类是政治团体,它们与国家权力不具有正式的。直接的。法律程序上的联系,但是也与国家权力相关,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第四类是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如各类事业单位等;第五类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第六类是不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民间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中介组织将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可见,随着与公共权力直接联系的紧密程度由强至弱,不同主体所处理的公共事务的性质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政治性趋于减弱,而社会性趋于增强。总之,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式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构成是: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各种非政府公共部门。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种公共管理的主体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主体范围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领导保证了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在西方国家,政党主要围绕选举和议会开展活动,组织松散,派系斗争激烈,充满权力倾轧,因此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历史经验所证明的。当然,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党要作为一个权力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党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接受党的领导并不是因为党拥有权力,而是因为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所以,党要依靠正确的纲领和政策来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一切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都要把党的领导原则贯穿始终。当然,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全社会实施,必须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

其次是关于政治团体的问题。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基本上是互益性质的,主要是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代表和维护这个人群的利益。在这一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或在追求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这些社团承担。参与和影响着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我国的政治团体,也称人民团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的社会团体,特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群众团体。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团体,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既体现党的政治性的要求,又要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而发挥组织、参政、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因而,人民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特殊的功能,即寻找党和政府需求与其所代表的群众需求的结合点,这与西方国家社团只谋求其内部成员的整体利益有着严格区别。

最后,自治组织也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特定的功能。但在西方,自治组织一般在法律框架内实行自主管理和活动。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单位中的职代会,这些自治组织在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扩大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一定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任务。这些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的发展,行为的规范,以及效能的发挥,都取决于能否接受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指导。尤其是目前基层自治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还需要大力培育。健全和发展,只有其自身力量得到充分提高,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才能协助、补充和延伸党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四、公共管理的基本方式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一方面,管理普遍存在于一切社会协作生产和社会公共生活的过程中,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这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可学习和借鉴性。另一方面,作为~种社会活动,管理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必然体现出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这使得管理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性质,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特殊性。管理方法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依据管理与管理方法的两重性原理,我们可以把公共管理的方式与方法概括为两个层次,即实质方法与技术方法。实质方法是由于社会属性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采用的适合各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必然体现该社会的特定生产关系。它包括法律手段。政策手段、思想政治手段等。技术方法则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但与社会生产关系属性的相关性不大,可以为不同社会制度中的人们共同采用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管理技术方法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既采用了资源与支出控制的技术,也使用了用于保证个人和团体绩效的技术。其中,收支预测。财政趋向监控。战略计划。零基预算。目标基础预算和方案预算被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是最有效的几种方法。另外,纯粹的管理技术手段也获得了极大发展,主要表现在计算机与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普遍应用方面。我国同样处于公共管理的发展时期,对于这些技术方法,应该积极借鉴。吸收,使之为我所用。

在实质方法方面,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发展道路,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模式和方法。

在我国,最具特色的公共管理方法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1月,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木可偏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从治理国家的大局出发,指明了我们党治国方略转变的根本方向。法治是要求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德治是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包括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也包括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意识,尤其以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官德”建设为核心。只有把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活动和“官德”密切结合起来,才能贯彻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公共事务除了要应用法治和德治手段外,还要运用政策手段。尤其是在制定法律还不成熟的社会条件下,对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就要由政策来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政策,是党和国家把解决全局性问题的方法细化、具体化的结果。在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际国内情况瞬息万变的条件下,决策就成为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为了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就必须要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化是对决策的共性要求,在中西方没有本质区别。民主化则必然反映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公共管理决策必然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公共决策在名义上反映的是全民的公共利益,事实上所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五、立足国情,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

公共管理学以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主要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管理什么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公共管理学不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积极发展。我们主张积极借鉴经济学。管理学乃至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先进成果,但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决不能脱离政治学和行政学这个学科基础。由于目前对公共管理的研究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里开展起来的,缺乏必要的基础理论积累,所以极容易出现纯技术化的“管理主义”倾向,即仅仅把公共管理看作是管理学,而切断它与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内在联系。这种倾向是十分有害的。公共管理学应该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不仅要解决“如何做”的问题,也要解决“为谁做”的问题;不仅要回答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社会问题如何解决的“管理”问题,同时更要回答“为何做”和“为谁做”的“公共”问题。

从研究对象来说,公共管理学不再像传统公共行政学那样更多地将自己限制在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研究上,而是把研究范围扩展到其他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方面。从研究焦点来说,公共管理学从以往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的研究转到重视项目。环境。战略与绩效的研究。从研究方法来说,公共管理学要改变以往以规范研究为主的做法,重视量化方法与案例方法的应用,广泛吸收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分析方法等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手段。因此,公共管理(学)的发展,离不开更开放的学术视野和更广阔的学科发展平台。就我国而言,既要从西方相关学科的发展历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更要容许国内多种意见和看法的争鸣,从而把整个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发展,建立在全面而充分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基础上,使其理论成果能够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而服务。

明白了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按照公共管理活动的主体。客体与方法等三个基本范畴,建构起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概略地说,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是主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组织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党政关系理论;政社关系理论;政事关系理论;政企关系理论;社会中介组织理论;社区发展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