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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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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1篇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新《建规》”)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原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45-9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同时废止。

新《建规》不仅对旧版的许多内容作了修改,增加补充了一些新要求,还对两项标准合并后的不协调要求,进行了调整。为全面了解新《建规》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变化及相关具体要求,本刊记者采访了全程参与新《建规》修订的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沈纹,请她就有关新《建规》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以下简称“记”):沈副处长,您好。请问,新《建规》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沈纹(以下简称“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由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GB50045-9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整合修订而成。原《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建筑消防安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引导相关防火规范的制修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两部规范也面临许多挑战:一是各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大量增加,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继发生,在对这些火灾事故进行多层面的分析研究后发现,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等技术对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或加强,而修订完善防火规范,则是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这些对策措施的重要途径。

二是各类高层超高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石化生产储存等工程建设项目大量涌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研发应用,原有规范已涵盖不了新的发展情况,急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使规范适应发展需要。

三是近年来,建筑防火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科学试验研究,对建筑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和对策措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原有规范也需要通过调整,使这些新成果、新理念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得到推广应用。

四是原《建规》《高规》之间,以及两部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在工程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明确的问题,需要通过修订规范加以解决。

记:为什么将原《建规》《高规》合二为一,主要有哪些考虑?

沈:新《建规》集中体现了建筑火灾防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将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实现了建筑防火领域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的统一,这在我国建筑防火标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新《建规》的实施,对于提升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原《建规》《高规》合二为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解决适用性问题。尽管原来两部规范有各自明确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建筑情况复杂多样,在工程实践中,会遇到难以确定按哪部规范执行的问题。把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将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均纳入规范的适用范围,并统一按高度进行划分,能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解决安全尺度问题。两部规范分别独立规定时,自身具有系统性和合理性,但将两部规范放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时会发现,有些高层建筑的设防标准,甚至会低于单、多层建筑,或者不如单、多层建筑规定得全面。将两部规范合并修订,可以全面审视相关规定,确定较为恰当的安全尺度。

三是解决工作效能和发展问题。在新版规范整合修订之前,两部规范曾分别开展过局部修订工作,但由于规范的框架结构已相对固定,要实现规范的较大突破,难度很大,而由一个编制组统一对两部规范进行整合修订,不论是从现阶段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还是从长远提高规范制修订管理工作效能来看,都是一种值得实践的工作方式,将有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规范的长远发展。

记:新《建规》包括哪些主要的内容?

沈:新《建规》共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记:新《建规》的整合修订,其指导思想和重点突破有哪些?

沈:新《建规》的整合修订,其指导思想和重点突破体现在七个方面: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建筑事业得到了显著进步,但是也正是由于建筑工程规模的扩大和建筑物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加上用电量的持续增长,人们的居住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消防设计是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设计工作对于确保建筑物和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就要求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消防设计规划,使其不断满足民用建筑变化着的功能需求。

1.民用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

虽然我国建筑行业在近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建筑功能也越来越完善,但是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商业建筑等,是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的重要场所,其消防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一些特殊场所,其规划、装修、用电等对消防的要求都非常高,消防设计已成为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重中之重。民用建筑消防建设的标准涉及了位置、建筑物间距、电梯、疏散楼梯、防火间、防火窗、消防车道、火灾应急照明装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警报系统、排烟系统、通风装置、电源和配电装置、火灾应急通道等设计问题,可见消防设计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地位之重,做好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对于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来说意义非凡。

2.民用建筑设计中的消防设计要点

2.1防火间距的设计

建筑间距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市政工程和城市规划的实施,还影响着建筑物使用的安全性,因此,建筑间距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来说更是如此。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与一级和二级多层建筑的间距为9m,与三级多层建筑的间距为11m,而与四级多层建筑的间距则为14m,对于特殊布局的民用建筑来说,更要合理规划建筑间距。

中空建筑的中间部位存在空洞,最然中间空洞将两侧的建筑物分隔开来,但是这两个部分仍然属于一个建筑整体,一旦发生火灾,两侧的建筑物就会相互影响。对于这种中空建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做好空洞部位防火间距的设计,可预留一定的安全距离,在空洞两侧建筑物设置防火墙,两部分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大于4m,内转角防火墙两侧的门、窗等的防火间距也应大于4m,从而有效降低火灾在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幅热对建筑造成的危害。

在城市街道两侧的服务区存在一些小型的经营性用房,比如超市、饭店等,但是这些建筑仍然是民用建筑,对于这类裙房相连的建筑物,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应将眼光放在建筑物高出裙房的主体部位上,并将此部位看成是独立的建筑主体,各建筑主体之间的间距必须按照相关防火规范进行设计,以满足火灾发生时进行火灾扑救的需要,有效避免火灾的蔓延,降低火灾对附近建筑物的影响。

通常而言,商场、医院和学校等建筑的主体建筑的连接都是采用连廊进行连接的,这种建筑形式对于改善建筑物的采光条件和通风条件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这类建筑物的人流量较大,设计防火间距的时候要根据建筑物的特点进行,必须满足人们在两建筑物之间的流动及转移;在主体建筑由连廊连接的建筑中,对于敞开式的连接建筑来说,建筑的通风条件很好,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低,设计防火间距时,建筑单体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对于封闭式的连接建筑来说,在廊下会设置一定的休息区或经营性的摊位,这类建筑的通风条件较差,因此,除了要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设计防火间距外,还要设置一定的分隔设施,比如防火墙,将火灾的发生率和蔓延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2消防车道的设计

防火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对环形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进行了明确规定,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10m,登高车为12m,特种车为16―20m,可在实际设计中结合建筑实际对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做出合理调整。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可根据建筑的沿街长度或总长度设置消防车道,将消防车道布置在适中位置。而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的设计则应适当提高标准,比如对于一梯两户或者楼梯出口面向车道一面的高层建筑,可设置一个车道,如果建筑是一梯多户且楼梯口背向车道,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沿高层建筑的两个边长设置消防车道。合理设计消防车道能够为消防车提供更多的停靠空间,保证消防车能够顺利进行停靠和救援。

2.3单元式住宅楼梯间的设计

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单元式住宅,18层或18层以下的每个单元应设置能够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相连,每个单元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户门设置为甲级防火门,墙体应为不燃烧墙体,窗间墙的宽度和窗槛墙的高度应大于1.2m。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楼梯间可不设置封闭式楼梯间,但是对于通向楼梯间的防火门应设置成乙级防火门,楼梯间应尽量与外墙靠近,保证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对于12―18层的楼梯间的设置应为封闭式楼梯间,户门为甲级防火门。

2.4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

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火灾自动灭火系统是必不可少的灭火设施,一般在整幢楼中设置消火栓,对于地下室部分,必须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中具有被消防泵支持的喷淋系统,这样就无需设置独立喷淋泵,大大节省的成本和土地资源。自动灭火系统能够在发生火灾的时候从喷头喷出水,同时向火灾警报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向探测器传达火灾发生的地点,从而保证疏散的及时性。在进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的时候,必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最大限度提高系统的灭火效能。

2.5火灾警报系统的设计

在民用建筑中设置火灾警报系统是为了更及时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消防措施将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在设计火灾警报系统的时候,必须严格选择经过国家认证的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系统的灵敏度和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主要是以一台集中型的控制器为中心,分设两台区域性报警装置,也可将一台报警器作为中心,设置多台显示器,以便将火灾的发生位置显示出来。对于报警控制器的容量,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置,并将整个警报系统的回路与火灾探测器连接,这样一旦出现火灾,警报系统可以准确报告火灾的发生位置。

3.结语

总之,消防设计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是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建筑物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做好消防设计工作,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才能找出更科学的应对措施将火灾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必须遵守相关规范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保证消防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科学性,与此同时,不应过于拘泥传统规范条文,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设计做出调整,保证设计出能够满足民用建筑使用要求的、合理安全的消防方案。

参考文献:

[1]孔.民用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12,48(12):217.

[2]杨宝宽.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刍议[J].武警学院学报.2012,28(6):53-54.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规范防排烟 设计探讨

Based on the current architectural design standard smoke some clauses of learning and understanding, puts forward area is less than 2000 ㎡ underground garage exhaust design problems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And the indoor headroom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six meters of the sites do not condole area smoke the division of division, Smoke up when the wind; The basement stairs before the room and smoke; Asylum aisle of smoke the problems such as design is discussed.

Key words architectural design standard smoke design is discussed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地下汽车库排烟问题

面积小于2000㎡的地下汽车库如只有汽车坡道与室外直接相通且最远点距汽车坡道入口大于30米时是否应设机械排烟系统?

1998年实施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以下简称《汽规》)第8.2.1条规定面积超过2000㎡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装置。而2006年实施的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9.1.3条规定了总面积大于200㎡的地下室要考虑排烟设施,排烟设施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两种形式。作为自然排烟措施的重要部分自然排烟口应满足第9.2节的需求,其中第9.2.4条便规定了自然排烟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可以说新《建规》是防火规范中最基本的依据,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推出的最新规范,《汽规》第1.0.4条及其条文说明就指出在满足《汽规》的同时也要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在老的《建规》中对防排烟未做任何要求,就导致了在多层建筑设计中防排烟无章可循,新《建规》的推出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所以其他未修订的各类专业规范(包括《汽规》)在执行本规范时也应执行新《建规》的相关要求。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面积小于2000㎡的地下汽车库如只有汽车坡道与室外直接相通且最远点距汽车坡道入口大于30米时,应该说是无法满足自然排烟要求的,所以仍需设计机械排烟系统。

二、 不吊顶区域防烟分区划分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均提到: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米的场所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米的梁划分(室内净高大于6米的空间不划防烟分区的问题本文不讨论)。吊顶区域用挡烟垂壁按规范要求的防烟分区面积进行划分是比较普遍的做法,而不吊顶区域的防烟分区该如何划分呢?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一是为了在火灾时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二是为了提高排烟口的排烟效果。吊顶区域排烟风管设置于吊顶内,排烟口设置于吊顶上,而挡烟垂壁则从吊顶下突出0.5米,完全能满足上述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不吊顶区域情况则有所不同:首先一般主梁或次梁高度均大于0.5米,梁与梁之间的区域客观上形成了防烟分区(依据规范所述划分防烟分区的方法);其次排烟风管设于梁下,而排烟口一般设于排烟风管的下方。排烟口与梁底之间有较大高差。另外规范上均规定了排烟口应按防烟分区设置。依据此条规定不吊顶区域梁与梁之间的“防烟分区”内均应设置排烟口,则排烟系统非常庞大,控制非常复杂,投资也将大大增加。那么是否有必要这么设计呢?

排烟的目的是为了人员疏散及灭火补救,火灾中烟气对人员的伤害是巨大的,而且浓烟对消防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实施灭火、救援也是非常不利的。

不吊顶区域设计排烟系统时梁下排烟风管下方设置排烟口时排烟风管上方的梁对排烟系统影响不大(对排烟口的吸烟效果略有影响),主要原因是:人员的疏散一般认为是在两米以下区域进行,而排烟风管上方的区域所聚烟气对人员疏散几乎无影响,排烟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的原理、出发点也不同,如喷淋系统着力于扑灭初期火灾、不吊顶时喷头向上安装且与顶板保持较近距离以期喷头充分感温及时动作,故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不吊顶时设计均与梁的布置有密切关系。

从以上论述可知:不吊顶区域设计排烟系统时也要按规范划分防烟分区,排烟风管上方的梁不能作为划分依据。

三、 排烟时的补风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1条提到: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4条提到: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条文说明中指外墙和屋顶均未设可开启窗、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或排烟的建筑)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6.3.2条提到: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50帕以下时可自然补风,以上时应机械补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8.2.7条提到: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

以上说法各有不同,但原理却是一致的,即:在某些相对密闭空间如补风不畅将严重影响排烟效果。

建规中的地上密闭场所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往往有些分歧,哪些才算密闭场所?有门时是否可以不算密闭场所?

例如在洁净厂房中,仅有疏散门在火灾时与外部区域(如走廊)相连,窗户均为固定防火视窗,整体密封性较好。火灾时的自然补风效果很差,还是应该设补风系统的(单独设置或由平时的空调或通风的送风系统转换而成)。当然,设补风系统时的补风量也不是越大越好,一般在排烟量的50%~80%,且补风口和排烟口之间最好有合理的气流组织,以保证排烟效果。

四、 地下室楼梯间及前室防烟问题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施工图,建筑

 

工程设计及建筑专业存在施工问题。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工程的事故隐患,建设部下发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存在的问题

(1)总平面图缺项问题。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缺少总平面图或总平面图的设计深度严重不符合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占总数的90%以上,集中表现在中小型设计单位。大部分设计的总平面图中只有建筑单体的平面定位,缺少建筑间距、广场(含停车场)、道路布置及道路的转弯半径、宽度、交叉点、变坡点标高、坡度、坡向等竖向设计内容。

(2)建筑防火设计问题。①地下室、半地下室与上层共用楼梯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6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8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应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出入口处作防火分隔”,但目前在带有地下室的多层住宅设计中,普遍忽略了地上、地下部分的防火分隔。②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时(含地下车库内贴邻的其他设备用房),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第5.1.6 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4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③高层建筑变形缝一般留得比较宽,缝内自然形成一个上、下贯通的竖井,有很强的拔火作用。而审查项目的33%在工程设计、构造节点设计中通常忽略这一特点, 将高层建筑室内的变形缝采用易燃材料木板条盖缝。

(3)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问题占审查项目的64%。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有的设计人员对节能设计及规范没有足够的重视,也不够熟悉。时常出现类似窗墙比不符合要求,且未调整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问题;在不少设计中对不同的墙体、不同的热工要求, 不做热工计算且节能材料选择不当;《节能备案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施工图中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关于安全疏散的问题。①对商业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问题,占审查项目的34.5%。科技论文。应按《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第3.1.2 条和第4.2.5条计算出营业面积和营业部分的疏散人数,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2 查出疏散宽度(高层建筑底层裙房为商业建筑时,应以《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9 条为准)。但在工程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计算概念不清, 造成所设计的商业建筑的疏散宽度不符合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②在商住楼建筑中,商店与住宅部分共用一个楼梯,且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出入口没有分开设置,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第4.5.4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占审查项目的10%。③在多层建筑中,大于60m 的房间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房间内最远一点距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大于14m、在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m 内的墙上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的现象也经常出现,这类问题占审查项目的6%。④在多层住宅设计中,为控制建筑面积,地下室层高降低到2.20m,致使地下室楼梯平台下净高不足2m 或楼梯段处净高不足2.20m,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 条第五款强制性条文规定,属于设计中的常见多发病,占审查项目的36%。对此建筑专业应作取消平台梁,改为板式楼梯的处理。

2.原因分析

(1)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有些设计单位,特别是中小型设计单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面临着强烈的生存危机。为了承揽到任务,一切按业主的意志行事,为投其所好,将规范、规程的要求弃置一边,从建筑设计方案上一味地迁就业主。

(2)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质量,对建筑方案与整个工程设计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建筑方案的评审、推敲、把关,在工程设计中给其它专业造成不可弥补的缺陷。

(3)建筑师不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缺乏质量意识及责任心。缺少对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和理解, 有的对国家现行规范不熟悉,甚至仍在采用作废版本的规范及图集。

3.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建筑方案的评审工作。直接影响其他专业方案优劣的,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建筑方案要做到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使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提高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企业经营者定期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及法规的培训,掌握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规范、法规、标准图集, 注重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

(3)经营者要有质量意识。设计质量与市场经营是相互统一的,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源,要树立“质量就是市场,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科技论文。

(4)遵守法规,排除干扰,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业主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相差很大,面对这种情况,企业的经营者要摒弃“重经营、轻质量”思想。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设计计划赢得市场。

(5)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针对勘察设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力推进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充分调动广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在行业内营造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政策宽松的工作环境,构筑一个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二是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资质复查优化结构、调整规模。加强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为勘察设计行业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自律、中介服务、政府监督、设计保险质量保证体系。实现设计风险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开展继续教育,加强标准规范培训,提高注册人员和勘察设计骨干的专业技术素质。科技论文。

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 目的是促进行业设计水平和质量责任意识的提高。因此,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建立网上审查制度,设计人员执业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实行审查人员资格考核和动态管理的淘汰制度。促进审查责任, 审查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吴红团.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容易疏忽的问题[J].中州煤炭,2001,(5).

[2] 卢晓轩. 论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探讨[J].广东科技,2008,(01).

[3] 陈雷.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问题[J].工程建设与档案,2003,(4).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防火设计 若干问题 研究

一、我国的民用建筑防火出现的问题

我国的民用建筑,防火系统很不很完善,并且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第一,建筑材料问题。在我国的民用建筑中,经常使用一些耐火能力很低的材料,燃点较高,只要一遇到火星,就会助燃甚至会引起大火。并且在一般的居民楼里,很难发现防火及灭火设备,有的居民楼甚至没有配备灭火器,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第二,居民楼一般比较密集,民用建筑布局混乱不合理。一旦一个建筑物发生火灾,必然会殃及到别的建筑物,必然引发大火,火势凶猛,增加消防员消防工作的难度。第三,居民没有充足的防火意识和准备,防火知识不足。有关的消防部门调查发现,居民没有一定的防火常识。在火灾发生时,不知道如何正确的处理而最终酿成了大火。而且日常生活中不懂如何防止火灾的发生,如违规电器的安装,生活用火的不谨慎引起的火灾,如果不能适当的处理,最终会殃及四邻,酿成大祸。

二、 民用建筑设计中对于材料的正确选择和运用

经过调查表明,很多的民用建筑的火灾都是由于所选用的建筑材料不当所引起的,大多都是建筑材料燃点过高引起的。一方面是因为设计师在设计的过程中,过于追求经济上的利益而忽视了材料的防火性能,这样一来很容易在施工以及使用的过程中引发火灾。另一方面的原因火灾发生的时候,建筑材料势必会散发出一些有毒有害的气体,这些气体被吸入体内,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人们的紧急疏散和撤离并且给消防队的救援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设计师在设计民用建筑的时候,一定要把材料的防火性能充分了解清楚,确保选用那些防火性能较好、燃点较低的材料。只有在建筑的时候把好第一关,才能让居民住得舒心,用的放心,把好材料的质量关,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

三、民用建筑平面布局中的防火技术的应用

(1)平面布局的防火对于一些公共场所的民用建筑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这项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他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的几率和火灾损失降低的可能性。民用建筑的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建筑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每一个相应的建筑设计人员必须认真的参照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定。在设计的时候就想充分考虑到防火问题,一手抓防火,一手抓质量,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建筑的防火问题,防患于未然。

(2)例如一些大型的商场的平面布局,商场一般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在这样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很难及时撤离和疏散,所以在设计时要充分的考虑到这一点,商场最好不要涉及地下三楼以下的问题。幼儿园的平面布局,幼儿园一般是幼儿,一旦火灾发生,小孩的自我保护能力很差,也不能准确的听从教师的指挥安全迅速的撤离。所以设计师在设计幼儿园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此项内容,幼儿园不能设置在三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当中。除此之外,除了高度位置之外,还要设计相应的安全出口,保证孩子能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四、民用建筑结构中防火技术的应用

(1)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最容易重视的就是建筑结构;而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建筑结构中防火结构的建构。有些设计师只注重结构的美观、实用性,但是却对建筑中如何更安全、更防火却没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建筑结构是设计师最容易处理但却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

(2)归纳起来总共有那么几点:一是,防火墙不应该放在u形或L形的高层建筑的内拐角处。如果由于别的原因一定要设置在内拐角处,那么拐角处两墙之间的门窗间最近边缘之间的距离一定要大于4厘米。但是如果有一个墙上装有乙级防火窗,那么对于距离就没有强制的要求了。二是,楼层里的管道井要每隔两层或者三层放置分隔材料。但是如果建筑物的整体高度超过了100m,那么要求就会相应的变高,每层都应该使用分隔材料。除此之外,井壁上的修检门,必须是丙级防火门。三是,建筑物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充分的考虑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撤离通道的问题。在封闭的楼梯间应该开设通向公共楼梯间的通道,保证消防楼梯在每一层都有停留。

(3)除此之外,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钢筋的最小保护层的厚度也有相应的要求,不能只考虑钢筋的抗腐蚀性,也应道考虑火灾发生时高温对钢筋变形以及混凝土的粘结力的影响,所以在设计中要适当的增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最小厚度,要比普通的混凝土的厚度要小的很多,耐火性能比较差,所以一定要增加钢筋的保护层的厚度。或者采取其他的防火措施,比如在吊顶之前就在表面蒙上一层灰有助于防火和保护混凝土,一次来增加钢筋的耐火极限,满足相应的防火要求。

五、防火和防烟区在民用建筑中的设计

防火防烟区的正确设计的工作对于防火工作至关重要,他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的几率以及降低火灾损伤。首先要确定相应的防火分区的面积,一般要考虑最大的防火分区的面积以及相应的防烟区的面积设定。

(1)防烟区通常只设置在地下车库以及高层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排烟设备的走道,净高不超过六米的房间应当设置挡烟区来划分防烟区,并且每个防烟区的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更重要的是防烟区不应该跨过防火区。

(2)没有相应的排烟系统的车库等建筑面积不应该超过2000平方米。最后,多层建筑、地下公共场所或无窗房间或者地上有固定窗户的房间,以及超过20米但没有自然排烟通道的房间内的排烟、防火通道的设计应当严格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每500平方米设置防烟分区。

六、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普通的民用建筑的设计不单单是只考虑美观、使用价值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建筑的质量。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要严格的参照《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的标准,把好每一个建筑设计的质量关,在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与部位都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的防火问题,并且将每一种防火技术应用到房屋建筑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住的安心,用的放心,促进我国房屋建设行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 吕绍国,孙丛,徐文才. 大型超市建筑防火设计之我见[J]. 科技信息. 2009(25)

[2] 李董林. 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J]. 科技资讯. 2010(17)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6篇

关键词 燃气锅炉房 火灾危险性等级 危险区域划分 锅炉房的位置 防爆型水泵

中图分类号: TK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近年来,能源供需和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国家“西气东输”等天然气开发利用工程的实施,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使用范围迅速普及。天然气是目前世界上一种最清洁的燃料,它燃烧充分,产生的灰份、含硫量和含氮量比燃煤低的多。同时,气体燃料通过管道输送,可极大的减小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降低运行成本。但是可燃气体具有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特点,燃气锅炉房供气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不仅对保证锅炉安全和可靠运行关系极大,而且对锅炉房系统的投资和运行的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设计时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针对燃气锅炉房设计中有关安全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观点,旨在通过交流,提高我们对有关“规范”的认识水平和有关专业内容的设计水平。

2、燃气锅炉房的危险建筑类别

锅炉房供气系统,一般由调压装置、锅炉房内配管系统以及吹扫放散管、燃气报警通风系统等组成。首先我们要明确燃气锅炉房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中的分类。燃气锅炉房内如果属于爆炸性危险区域,那么燃气锅炉房内选用的给水泵应为防爆型水泵。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a、燃气锅炉房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选择与安装电气装置时必须做到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所以燃气锅炉附近的动力配电箱选为隔爆型,锅炉间内的电动机、照明开关及灯具均用防爆电器。

b、由于燃气锅炉采用甲乙类危险气体作燃料,危险性很大,锅炉房设计应该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甲乙类建筑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危险区2 区的电器防爆要求进行设计。

那么,燃气锅炉房内的给水泵到底是否需要防爆?为此查找了很多规范及工程资料,认为可不采用防爆电器设备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火灾的危险性进行了详细分类,将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生产房划分到丁类建筑,而不是最危险的甲乙类建筑,并在规范附录的火灾危险性建筑举例中将锅炉房明确划分为丁类建筑。因此燃气锅炉房按甲乙类火灾危险建筑考虑的论点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关条文并不一致。

b、《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的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根据该条文的规定,能避免出现“过度”采用防爆电器的情形。

3、燃气锅炉房设计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虽然燃气锅炉房为丁类建筑,可以不选用防爆电器,但考虑燃气锅炉房的重要性和火灾损失的严重性,其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还是不能少的,我们在工程设计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需要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面、下面、贴邻和主要通道的两旁。锅炉房和其分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建筑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锅炉房不宜设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但由于条件限制需要设置时,除符合本规程第184 条、第185 条的要求外,锅炉房的设置还应事先征得市、地级及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此外,当锅炉房设置在地下室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根据《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对于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的锅炉房,每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小于或等于7MW 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且应满足《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应条件。对于由于条件限制需要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设置锅炉房时,每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小于或等于2.8MW 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且应满足《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应条件。由此可见,锅炉房可设置在单独建筑物内和高层建筑的裙楼、主楼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中间层、和顶层内。但是,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十分重要,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设计人员肩负的质量与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有关的专业设计“规范”与“规程”是设计人员进行专业设计的科学依据,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循“规范”与“规程”也是设计质量的根本保证。

b、锅炉燃烧器所需的燃气压力相对较高,一般达0.005MPa―0.03MPa,且小时流量较大。保证锅炉燃烧器前的燃气压力稳定,对燃烧的工况与安全运行有很大关系。燃烧器前的压力若有增减,燃气流量也会增减,由于压力不稳定,从而造成燃烧不稳定,甚至引起回火和脱火。所以应设置专用调压装置,和民用气分开设置,以减少其他用户负荷的变动造成锅炉燃烧器前的压力波动过大,造成事故。调压装置宜设置在单独的建、构筑物内,如受条件限制,也可设置在锅炉房建筑内专门的燃气调压间内。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调压装置设置在锅炉房内专门的燃气调压间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即“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燃调压间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 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用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 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

c、燃气调压装置应选用直接式调压器,因为锅炉启动时需要的燃气流量在瞬时即可达到额定流量。而间接式调压器虽然出口压力较为稳定,但不能满足锅炉瞬时启动的大流量要求。

d、为了在锅炉房出现事故时,能迅速切断气源,避免事故扩大,锅炉房燃气管道入口处应装设总切断阀,按燃气流动方向,切断阀前应安装放散管。此阀门应装置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方。

e、锅炉房内的燃气管道宜架空敷设,有利于泄露的燃气扩散,避免在室内或室内死角处聚集形成爆炸性气体。密度比空气大的燃气,如高炉煤气、液化气,则应该沿锅炉房外墙敷设,并便于检测。在锅炉房内的燃气管道上装设放散管和吹扫口。可以在管道检修或在长期停用后投入运行前,用惰性气体或燃气吹扫其中的残存气体,以确保管道检修或锅炉点火的安全。放散管的安装位置,应根据锅炉房内燃气管道的布置情况决定,以能将管道内燃气或空气吹扫干净为原则。

f、气体燃料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便会形成爆炸性气体,一旦遇上高温和明火,便会发生爆炸。因此燃气锅炉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与锅炉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联动,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自 动切断燃气来源。

4、小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设计规范,我们明确认识到燃气锅炉房属于丁类火灾危险建筑,锅炉房内的设备与控制柜等电器完全可以选用非防爆型电器,但是这不代表燃气锅炉房本身的危险性不大、防爆问题不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强化运行管理和维护才是杜绝燃气锅炉燃烧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锅炉房设计规范》

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室内消火栓 ;充实水柱;间距 ;布置

中图分类号: TU976文献标识码: A

1 室内消火栓布置的原则

(1) 保证有一支或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

(2) 消火栓的间距不能太小。

(3) 应根据防火分区和使用方便来布置消火栓。

(4)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记入室内消火栓总数内。

2 如何在实际工程中遵循上述原则

2.1 保证有一支或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

设计规范和设计手册中,均以消火栓为圆心,以保护半径为半径作一个圆,认为圆内的部分为该消火栓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在实际工程中,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与内部结构细节是复杂多样的,所以应该根据灭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消火栓的保护范围。

消防水龙带一般有两种长度:20 m 和25 m ,我国消防队使用的水带长度一般为20m,有的地区也采用25m长的室内消防水带,但如水带长度过长,则不便于灭火使用,故综合考虑要求建筑内设置的消防水带,其单根长度不应超过25m。

现按水龙带长度20 m考虑 ,折减系数0.8 ,实际敷设长度则为16 m。灭火时,消防队员持水枪应能进入每一个房间灭火,所以,消火栓距离所保护区域的最远端房间的门口应该在16 m 之内。队员进入房间后,可以利用充实水柱灭火。一般设计一支水枪的流量为 5L/ s ,对应的充实水柱为 11.7m(这里 ,不可机械地套用规范规定的不小于 7 m、10 m、和 13 m,如达到13 m的条件应采用13 m) ,距离门口 8.27 m的范围认为可以受到该消火栓有效保护(11.7×sin45=8.27)如果房间超出此范围,必然要调整消防队员的位置和消火栓设置位置。

2.2消火栓的间距不能太小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不应大于50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 年版)规定“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笔者认为规范对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的最大值作了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虽然建筑物的任何部位都处在单个或两个室内消火栓的保护范围以内,但防止由于室内消火栓的相邻间距过大而延长了室内消火栓的取用时间,从而导致延误灭火战机的情况出现。可这种只限制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的最大值,而不限制其最小值的做法也不太合理。单就双水柱情况进行分析,只要能够有效地“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不仅应该限制最大距离 ,更应该限制最小距离。因为要“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最简单、经济的办法是在保护区域的中间位置设两个消火栓。但这样布置有一定的弊端 ,当其中一个消火栓受到火灾威胁时 ,因为距离很近 ,另一个消火栓也会同样受到火灾的威胁 ,这样 ,就没有消火栓可以利用了。

因此 ,笔者认为规范不仅应该规定消火栓的最大间距 ,也应该规定消火栓的最小间距,更应该限制双栓的使用。

2.3 应根据防火分区和使用方便来布置消火栓。

防火分区是为控制燃烧范围和降低火灾损失与火灾扑救难度,采用耐火极限较高的防火分隔物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扩大蔓延的防火单元。建筑火灾进入发展阶段,防火分隔物的完整性不容破坏,灭火人员一般不能利用非着火防火分区的室内消火栓通过穿越防火分隔物去扑救另一个相邻的着火防火分区的火灾。

例如,防火分区之间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充满水的压力较高的水龙带从防火门通过,使防火门无法正常关闭 ,防火门不能起到防火的作用。一个防火分区着火 ,不应利用其他防火分区的消火栓。因此 ,笔者认为应该根据防火分区来布置室内消火栓。

防烟楼梯间内也不应布置消火栓。有人将防护场所需设置的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这样也是不合理的。防烟楼梯间主要作用是火灾时供人员疏散,与防护场所采用防火门相连,火灾时防火门紧闭,可供人员疏散又可挡住烟气,故防火门处一个缝隙也不可有,若将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防护场所失火,消防水龙带得穿过防火门才可到达防护场所救火,防火门则关不严,防烟楼梯间会充满烟气,失去其安全可靠性。故防护场所的消火栓应设在防护区内,不可设在防烟楼梯间内,否则将失去其灭火作用。

室内消火栓布局也应考虑使用方便的原则。如某商住楼1-4层为商场,5层及以上为住宅,商场部分在四角设有四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住宅部分的楼梯及消防电梯设置在商场中部,消防电梯在1-4层设有出口,1-4层商场的室内消火栓设置在住宅楼梯及消防电梯外墙,消防电梯前室设有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布局满足规范要求。但如此布局,商场投入使用后如货架布置不当,就极易将室内消火栓遮挡,或1-4层任一楼层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通过消防电梯而是直接通过疏散楼梯进攻,而疏散楼梯附近又无室内消火栓,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将面临无室内消火栓可用的困境。所以室内消火栓布局也应考虑使用方便的原则。

2.4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记入室内消火栓总数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但是关于该消火栓是否计入总数内 ,说法不一。笔者认为 ,应该从灭火的实际出发 ,确定该不该算入总数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条条文解释明确指出:“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通路,在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7.4.6.8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条文说明指出:“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物内进行扑救的重要设施,为便于消防人员尽快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并开辟通路,故规定在消防电梯间前室设有消火栓。”

以现在的认知,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的用途有:⑴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防火、灭火;⑵为消防人员打开进入火场的通道;⑶为消防人员淋水降温(不直接淋水到消防人员身上)。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有专用和兼用2种处理方式。所谓“专用”指前室消火栓只用于前室,“兼用”指前室消火栓除用于前室以外其他部位的火灾扑救。专用还是兼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法不一,所以由工程专业人员从实际出发具体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有如下表述“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个说明指该前室消火栓属于专用,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个规定已经取消,意味着前室消火栓可以专用,也可以兼用。

消防队员利用消防电梯前室设置的消火栓 ,开辟向火场进攻的通路 ,通路打开以后 ,应该考虑利用就近的消火栓灭火。通向室内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充满水的压力较高的水龙带从该门通过 ,使防火门无法正常关闭 ,防火门不能起到防火的作用。基于以上原因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不能计入室内消火栓总数内。但如果高层住宅楼公共面积很小,如果每层布置3个室内消火栓,即消防电梯间设一个消火栓,楼梯间设2个消火栓,毫无疑问这样做不恰当。基于以上原因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规定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是否计入室内消火栓总数内。所以,笔者认为应该从实际出发 ,确定该不该算入总数内。如果公共面积很大时,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按“专用”考虑,如果公共面积很小时,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按“兼用”考虑。

专用、兼用一经确定,措施要与之配套。当专用时:⑴水带不宜过长,不然前室范围有限,水带容易打结,影响出水;⑵前室正压送风,按常规处理,因为防火门一般是关闭的;⑶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当兼用时:⑴水带长度按常规处理,如20m或25m;⑵前室正压送风必须加强,因为水带从门的开口处通过;⑶可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⑷前室消火栓和走廊等部位的消火栓平面布置位置适当拉开距离,不宜过近。

专用或兼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法不一,但就火场的实际情况是专用的难专,实际变成兼用了。

3 结语

室内消火栓在消防系统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室内消火栓布置看似简单,但实际工程的千变万化又使建筑物内部布置室内消火栓变的极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科学和实际应用的层面严格规范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

【参考文献】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文第8篇

【关键词】 民用建筑;防火技术;应用;浅析

一、前言

建筑防火一直都是一个比较关注的话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在民用建筑设计水平不断提升的影响下,建筑防火技术也同样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目前全国范围的建筑火灾还是时有发生,这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提高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能力,讨论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文主要就建筑防火技术中几个关键部分加以论述,在民用建筑设计当中如果能够将这些防火技术综合并加以运用,我国民用建筑工程防火性能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装修材料的选择

对于建筑防火技术在建筑设计上的运用,好的装修材料的选取是基础和关键,这里对装修材料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装修材料本身的燃点以及传播性,同时还针对装修材料在燃烧中所产生的烟雾和毒气数量进行评判。建筑材料的选择与运用通过对民用建筑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可以发现,很大一部分火灾是由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点过高所引起的,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装修材料对防火的重要性。

建筑材料所引发的火灾危害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于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装修材料选择的过程中将经济效益摆在了设计工作的首位,忽视了对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考虑,选用的材料由于燃点过高容易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建筑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火灾发生后影响人员的撤离,同时也为消防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为此建筑设计人员要想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就必须把好建筑装饰材料关,从材料的选择与运用入手,努力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

三、民用建筑建筑结构设计中所蕴含的防火技术

建筑防火设计中,建筑构造是比较容易处理,但又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防火墙不宜设在U字形或者L字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紧邻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距离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2、管道井应每隔两层或者三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每层分隔。井壁上的检修门为丙级防火门。3、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消防电梯应每层停靠。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目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的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是考虑保护钢筋不被锈蚀,而没有考虑发生火灾后,高温对钢筋的影响,为了避免钢筋在火灾时变形过大,降低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在设计时应适当增大钢筋保护层厚度;特别对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保护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最小厚度,比普通混凝土构件还小,这样耐火性能更差,必须采取加大钢筋保护层厚度,或吊装后下表面抹灰等保护措施,提高耐火极限,达到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四、建筑设计中平面布局与设置对民用建筑防火的影响

建筑设计中的平面布局及设置对有效避免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发生后的损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场所建筑设计的平面布局对防火所起到的作用更为突出。建筑防火设计要严格的参照具体的建筑设计防火相关规定加以执行,并将建筑防火问题纳入到建筑设计考虑的范畴当中,从工程建设之初建筑设计开始加强建筑防火。设计当中的平面设计和布局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具体规定。对建筑防火起关键作用的便是平面设计和布局。以商场和幼儿园在建筑设计中的平面布局为例:商场作为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紧急撤离与疏散显得格外重要,为此商场营业通常情况下不应设在地下三层或是三层一下。幼儿园中主要是小朋友,一旦发生火灾小朋友在危险状况下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撤离能力是非常弱的,为此幼儿园不宜设置在高层建筑物的高楼层内,此外为保障儿童在火灾现场安全撤离,还要针对幼儿设计专门的单独出入口。

五、民用建筑设计当中对安全疏散问题的把握

疏散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内容,设计当中主要考虑疏散的距离、宽度和楼梯间三方面的内容。在这三个方面中又以疏散距离为设计重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当中对疏散距离这一问题有着具体明确的规范,但在具体的设计当中对撤离距离的把握还应注意一下几点问题:

第一,疏散路线设计要符合人们的习惯要求。人们在紧急情况下,习惯走平常熟悉的路线,因此在布置疏散楼梯间位置时,将其靠近经常使用的电梯间布置,使经常使用的路线与火灾时紧急使用的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则很有利于迅速而安全地疏散人员。此外,要利用明显的标志引导人们走向安全的疏散路线。

第二,对于某些情况,像丁字形内走道的距离,可按照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的要求考虑,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长度应加倍计算。安全出口的概念也是容易经常混淆的问题,能否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口当作安全出口许多时候会出现疑问。对于地下空间而言,规范中比较明确的规定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阐明,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避免把疏散走道布置成袋形,因为袋形走道的致命弱点是只有一个疏散方向,火灾时一旦出口被烟火堵住,其走道内的人员就很难安全脱险。

六、防火和防烟分区

防火分区面积的确定,主要应该考虑最大防火分区的限定。与防火分区有关的防烟分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容易出现疏漏的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防烟分区仅限于高层建筑和地下车库,《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设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0O,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其次,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不应超过2000O,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最后,多层建筑中,地下公共场所、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燃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排烟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等设防烟、排烟设施的房间内也应该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即每500O设置防烟分区。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具体火灾所形成的影响因素较多,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全面。只有从每个角度都充分的做到对防火技术的合理运用,切实做好建筑设计中对火灾工作的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安金霞:《浅谈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设计策略》,《科技风》,2010年04期

[2]潘阜成:《浅谈商业建筑防火与安全疏散设计》,《科技资讯》,201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