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然而,从重庆市区县农业生产经营的现状来看,各种农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的和谐稳定。笔者通过对石柱县农业执法情况的现状调查,剖析目前区县农业违法呈现出的特点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较为粗浅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业执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措施建议

为了促进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和保障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农”问题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石柱县农业执法基本情况

石柱县位于重庆东部、长江南岸,是三峡库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东接湖北省利川市,南邻彭水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与万州区接壤。全县幅员面积3012km2,总人口54万,下辖32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城市化水平较低,少数民族风俗较浓,人口文化素质较低。第一产业在全县产业结构中占很大比重,全县总土地面积286016hm2,其中耕地面积60588hm2,林地面积113820hm2,其中园地(茶、桑、果)面积715.2hm2、天然草场面积48528hm2,属传统农业县。2石柱县情及执法队伍状况石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农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目前从事农业执法的人员共7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农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依法查处农业、渔政、水产等相关违法案件。近年来,石柱县农业执法大队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农资经营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为石柱县农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石柱县对农业违法行为采取的主要举措

3.1在整治对农业违法行为中突出4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宣传。一方面加大对使用者的识别能力的宣传,提高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对经营者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突出抓好源头管理。一方面制定完善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经销商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三是加大农资打假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力度。在重点时节联合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四是突出抓好检查和案件查处。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同时,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乡镇经销点的检查,从倒查方式入手,发现问题突查批发商,保存证据,及时立案查处。

3.2注重3个环节

3.2.1注重市场巡查采取倒查方式,注重市场巡查,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经营资质,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二查农资信息台账,看经营者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健全,三查产品标签,看产品标签是否规范。通过“三查三看”,能及时了解产品来源、进货渠道、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这是及早发现案源的关键。

3.2.2注重举报沟通举报投诉主要是“三个依靠”:一靠举报投诉电话、网络信息收集农业违法信息;二靠“眼线”找线索;三靠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假时建起的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以摸清农业违法流向,收集违法证据。这“三个依靠”是拓宽寻找案源的一条重要途径。石柱下辖32个乡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奖励制度及保密措施,发动32个乡镇的遵纪守法人员成为我们的“眼线”,效果较好。

3.2.3注重质量价格质量价格主要是通过执法检查和质量检查来获取相关信息。如对种子、农药、肥料的检查,可以通过农技专家对其发芽率、667m2产量、有效成份等主要技术指标来判断农资产品的真伪优劣。农资市场上的主导产品、畅销产品价格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固定平稳,若一个产品在经营中突然出现有大起大落现象,对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就要及时追踪。

4区县农业违法行为的特点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1主要3个特点一是违法行为隐蔽性增强,查处难度加大。随着农业执法力度的逐年加大,违法分子的对抗性和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也逐年增强,违法行为由以前公开和半公开状态逐渐向地下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展,一部分农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将违法农资不上门面柜台,暗地与下级农资经营者或农民做交易。二是违法行为跨区域性增强。违法分子利用农业执法体系不健全、各地农业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将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产、供、销分散在不同地区进行,增加了查处难度,即使查处,也难以从源头和根本上进行根治。三是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尽管农业部门每年都要举办多期农资经营培训班,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违法行为人的守法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

4.2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2.1农资市场运营中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农资经营者素质急需提高;经营资质不够,少数经营者无营业执照;农资经营场所设施差,农资摆放杂乱等。

4.2.2检测手段落后执法检查必要的检测取证等设施设备不足,装备欠缺、落后。

4.2.3执法手段单一,强制措施缺乏目前,查办案件的方式限于现场检查、群众举报、当事人投诉等,查处案件的来源相当单一。强制措施仅有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仅需要缴纳执行费,而且处理时间较长。由于没有其他强制或限制措施,加之管理相对人不配合,使得执法活动时常处于尴尬和被动境况。

4.2.4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按现行体系,对农资市场有执法权的有工商、林业、质检、食品卫生等部门,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有利抢上前、无利退后边”的推诿扯皮现象。职能交叉,政令几出,有时会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无所适从,负担加重。

4.2.5面临新的挑战经营主体点多面广,各种违法现象花样翻新,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同时,由于执法力度不平衡,存在着检查、处罚不到位的现象。

5加强对区县农业行政执法提出措施建议

5.1做好宣传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给他们讲述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注意事项以及途径,鼓励他们向执法部门举报假劣农资。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式,向农资经营者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活动,特别要告知其违法经营的后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5.2搞好市场整治一是在每年购销农资旺季前,组织种子、植保专家分别对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实施初检,对疑似不合格的农资送往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根据检测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三是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特别要加大对秋播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未经审定的品种要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告,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未经审定和套牌品种等违法行为。

5.3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将市场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三关:首先,严格把好种子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对相关申请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坚决不审批;其次,把好产品准入关,重点放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农药和肥料登记、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不符合规范的,不得流入市场;最后,要把好产品质量关,组织力量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查处。三是完善问题发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

5.4强化联合执法农业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对农资案件,要采取谁先介入谁牵头、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相互间常通信息,通报管理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管好农资市场。农业执法要充分利用农业部门自身拥有的农资知识、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农技推广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学习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执法经验,发挥农资主管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5落实保障措施一是领导要重视。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执法工作的领导。农业综合执法涉及到机构设立、人员定编、工作职能定位和资金投入,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区县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业执法日常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增加投入。区县农业执法机构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落实相关经费和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调查取证设备、检测设备、交通工具和档案信息处理设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把农业执法人员列入到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让执法人员吃上“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并适当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待遇,以充分调动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6结论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公益;经营

一、农技推广的两种形式

农技推广的重要性和意义早已被从事“三农”工作的人们所认识,因此也被提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技推广工作从技术的角度,可以称之为三农服务,不外乎“公益”和“经营”两种形式。所谓“公益”,就是国家财政供给的农业直接和农技人员,业务主要是承担上级业务部门的试验任务,推广一些上级规定的(被认为保险的)技术项目,推广方式是“只强调技术,不涉及农资产品”即“只开方不卖药”(纪律规定不准农技人员私自推广农资产品);“经营”多为涉农企业的农化服务人员,结合本企业的产品推销所进行的农技推广服务。

农技推广的“公益”从计划经济时期就已经存在,而“经营”则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资市场放开时才诞生的,尤其是农资产品经营进入买方市场的最近十年间,各种方式、层出不穷的“经营”已遍布神州大地。

“公益”在计划经济时期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确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当时农资产品品种少,并且都是供销社专营,农业生产是以生产队为单位,只要指导技术过关,农民按其指导生产的结果就一定是好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业生产和农资经营都呈现多元化时代,农资产品多、乱、杂,质量参差不齐,同样指导的技术,使用效果则时好时坏。只开方不卖药的“公益”的弊端就逐渐显现出来。这就好比患者到大城市大医院找专家看病,专家通过检查诊断出病情并开好药方后,患者到市场上只是按名称随便买药治病,效果肯定不敢保证,这样的专家恐怕以后再也没有患者慕名求他治病了。而既开方又卖药的“经营”则通过建立示范田、宣传、观摩等方式,使农民知道并了解你的产品,并对你的产品有信心,并在农民的使用产品的过程中进行指导,针对他们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解疑答惑。长此以往,自愿接受“经营”的农民会越来越多。农民与“经营”组织之间会形成一种互利共赢的局面,农民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保证农作物的稳产,实现增产,从而农民收入增加;而“经营”组织卖出自己的产品,获得收益。《浙江省农技推广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兼论我国农技推广体制的改革》(黄祖辉,何乐琴,2001)一文认为现行的“公益”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农业技术指导与农民的实际需要脱节,并且存在技术、市场、效益不统一的问题。

二、“经营”形式存在的问题

从这一方面来说“经营”形式的农技推广更适合农业的发展需要,但它在农业的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降低

我国实行“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但我国有关农业方面的教育远落后于其他行业,尤其是现今农业院校多注重理论知识,农业高校毕业生缺乏实践,与现实农业生产需要不相匹配,不能有效指导农民生产。

2.投入资金不足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农民自身来说,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投入的资金均不足。国家投入资金不足:当前我国以经济为发展中心,资金项目更倾向于投资回报率高的第二、三产业;农民投入资金不足:我国农民较为保守,新技术的应用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且我国大多农民种植规模小,应用新技术存在着高风险、低收益的局面,很过农民不愿意去冒险尝试新技术。

3.农资市场混乱

近年来市场呈现多样化形式,农资市场同样如此,并且出现农资产品杂、乱、多的局面,除了真正的内行人士,根本鉴别不出产品真正的作用。

4.信息不对称

在农技推广中存在着大量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上机会行为主义者蔓延,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一些所谓的农技专家,冒用国家或地方农业有关机构的名义向农民兜售质量不过关的产品,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也阻碍了真正的农技推广工作。

以河南省永城市为例,永城市农业市场的“经营”在近年来也是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出现好大量科技骗子冒充农业局或农科院等政府单位的幌子,利用所谓的高科技一次又一次的诱骗农民,农民花了大量的冤枉钱去购买完全无用的生产资料。科技骗子已成为影响永城市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公害。

三、我国实行农技推广的建议

1.组建系统的农技推广网络

因此,在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带动下,迅速组建县(市)、乡、村三级农技推广组织,完善农技推广网络。与正规的涉农企业联合,实现公益性与经营性的结合,建立一个专业和综合协调的服务模式,适应我国当前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需要。系统、正规的农技推广体系更方面农民咨询问题,农民有处可问,使得科技骗子无漏洞可钻。

2.做好农民培训工作

在农技推广中,农民是使用农业技术的主体,为了做好农技推广工作,要踏踏实实的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科技意识,让伪科学、假专家没有立足之地。

3.对农资市场严格监督

规范农资市场的运行机制,针对农资市场上产品杂、乱、多进行规范。目前,农资市场针对“一药多名”现象,农业部第八号令规定农药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但农资市场仍有很多工作需要构建。

结论:

我国的农业技术应用在近年来虽然有所发展,但是仍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要扎扎实实做好基本功(如培育农民、规范农资市场)才能真正是想农技推广。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339-0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而作为源头的农业投入品管理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监管环节的全面开展,农资监管已成为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如何有效做好农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源头环节不出问题,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的新课题。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目前农资监管中暴露出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产品源头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经过广泛调研,结合近几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农资监管环节中凸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不法流动药贩活动猖獗

尤其在边远山区,不法药贩甚至有制售假、劣农资的专门仓库,利用现行农资监管覆盖面大、监管人员少的特点,向一些农户售卖劣质农资,游移于田间地头,与农资监管部门打“游击”战术,直接给农产品质量带来风险隐患[1]。

1.2 农户购买放心农资意识薄弱

现有农村劳动力多为40~50岁,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购买农资为了图便宜或方便,不到正规的农资店购买;有些农户为了防治病虫害,实现农产品高产,通过非法渠道购进高毒、禁限用农药,结果造成高毒农药长期残存在地里,为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埋下长期隐患。

1.3 农业执法力量薄弱,综合执法水平有待加强

在很多地方,农资执法部门通常是各自监管,一方面势单力薄,依赖于工商、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农业部门作为农资打假主体的威力被削弱,对一些制售假劣农资的钉子户无法彻底根除[2]。另一方面各农资监管部门之间由于职能分工有区别、交叉,做不到有效衔接,往往出现监管空白和盲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队伍亟待成立。

1.4 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手段越来越隐蔽

随着农资打假的不断深入,某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手段越来越狡猾、掩蔽,假冒伪劣农资仍时有出现。以农药为例,在最近2年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中,一些无公害蔬菜基地,在没有使用违禁农药的情况下,蔬菜产品中却被检测出违禁农药成分[3-4]。这些情况说明单靠表面的农资打假已经不足以保证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加强农资市场质量抽检,尤其是重点加强检测农药中是否有被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防范不法分子将禁用高毒农药添加到其他农药中进行销售,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下研究应对的新课题。

2 农业执法监管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执法体系不健全

市、区(县级市)除了地级市外,各区(县级市)执法机构不对应,体系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办案能力不高,造成很多案件进展迟缓,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2 执法手段落后

相对于工商部门,作为农业执法主体的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执法手段落后和相关设施不足的问题,包括小至抽样工具,大到执法专用车的匮乏,制约了其开展工作和执法。

2.3 执法经费缺乏

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外,大多数农业部门缺乏相应的专项执法经费。特别是因缺乏经费,没收回来的假劣农资只能储存仓库中而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随着农资监管工作开展的深入、没收的假劣产品增多,而形成更大的经济负担[5]。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农资使用管理

一是抓省、市、县一级的农业龙头企业、无公害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他们按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专门的农药储存仓库,建立农药购进、领用、施用和农产品生产的登记制度。二是抓千家万户的种植户,建议散户到各街道、镇办推荐的农资经营店定点购买。

3.2 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提高农资质量

把加强农药市场质量抽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除了监督抽查外,不定期地抽查加上日常例行检查双管齐下,形成常年的农资质量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对农资质量动态抽查监管,及时曝光和查处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经营单位,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尤其是春播、秋种之际,以及每年农药销售旺季,加大农资检查力度。重点抽查杀虫剂、杀菌剂等类农药,查处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掺杂高毒、剧毒农药成分、扩大使用范围、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冒证、一证多用、套证等行为。

3.3 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按照“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五不放过”的原则,以查处要案大案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以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经营大户、交通不方便的城郊结合部、边远山区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通过常规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堵源头、端窝点,遏制假劣农资进入市场流通。坚持抓生产源头,抓批发市场,重点做到端窝点、打惯犯,狠抓要案大案。

3.4 重视基地管理,排查用药安全隐患

建议形成常年稳定的科技人员包村制度,熟悉掌握各乡镇基地生产情况,上市前多抽查基地安全用药情况、检测产品农药残留情况,严惩使用高毒、限禁用农药现象,对发现用药安全隐患事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3.5 完善监管队伍,成立联动综合监管执法队伍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议成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严格监管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统一进行综合执法,有利于发挥强大的联合职能,对少数不法农资经营分子、乡间游贩起到严厉警示、打击、制裁作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环境。

3.6 注重宣传、服务工作

一方面针对农户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的现象,革新现有的宣传、服务手段。与各镇办结合,挑选出各镇办放心农资门店,制作宣传名单,对农户免费发放,让农户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不给乡间游走药贩留有可趁之机。另一方面要经过常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加强对广大种植户购买和使用农药的技术进行服务和指导[6]。如在各镇办人员密集区举办“放心农资下乡”、“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开展“科学使用农药”培训等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培养农户购买农资时的索取票证意识,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能力。适时使用农药的指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加强农药使用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用农药,节本增效,防止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4 参考文献

[1] 雷郑莉,张玲,祁玉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及构建[J].河南农业科学,2007(2):114-116.

[2] 杨虎臣,符建伟.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J].河南农业科学,2005(7):108-110.

[3] 李光.浅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J].河南农业科学,2005(8):109-111.

[4] 杨红茹,齐亚婷,李刚.农药市场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与建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1(7):3-4.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农资连锁经营起步于本世纪初,在服务“三农”,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功能。本文就农资连锁经营过程中碰到的新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探索性的建议。

连锁经营最早起源于30年代美国商界,以其先进的经营模式,统一的形象、商品、服务和管理深入人心,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先进的业态,如沃尔玛、肯德基、百姓大药房等,成为不可缺少的生活元素。连锁经营向农业生产资料方向发展,在我国最早出现在本世纪初,以江苏苏果和山东德农为代表农资连锁店最早涌现,这些优秀农资龙头企业经营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基础生产资料,连锁店主要设于县、乡镇、村落,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方便实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进功能。

一、农资连锁经营对三农的影响和功能

1、净化了农资市场

深入乡镇村落的农资连锁经营的出现,打破了原有农资市场存在的资质不全、价格垄断、假冒伪劣充斥的混乱格局。农民购买农资渠道渐渐由非法经营者、小个体经营者转向购买环境良好、服务周到、质高价低,权益受到保护的正规商家,促进了农资市场的良性竞争,农民真正受益。

2、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

农资连锁店所到之处,提供完善的农资产品售前售后服务摘要:以农资连锁经营为载体,带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带动农业信息及时、快捷地传送到农村和农民,推动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保障农民权益

农资产品是农村消费市场的一个重头,约占农村消费市场的80%[1]。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出现质量新问题,往往索赔程序复杂,时间长,困难重重。自从农资连锁店深入乡村后,“连锁店内无假货”妇孺皆知,背靠有品牌有信誉的大商家,享受城市里的购物环境和服务,品牌和信誉使农民不仅卖的放心,而且享受贴心的售后追踪服务和农业生产指导,没了后顾之忧,增产增收有了保证。

二、农资连锁经营困难的目前状况和原因分析

农资连锁经营给农村和农民生活带来实惠和全新的感受,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发展缓慢,陷入低谷,商家缺乏积极性是主要原因。“商业”最终要双赢,在惠农、便农的同时,如何也让商家盈利,提高农资连锁经营者的积极主动性?需要企业实践探索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为了落实中心提出的“在农村逐步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的精神,加强对农资连锁经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发展。农业部于2004年9月13日公布了一批“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全国仅83家,陕西仅有华圣、秦丰和亨通三家。由此可见农业的连锁经营发展的难度远远高于其他行业,尤其是在陕西。拓展连锁经营领域,尤其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不能复制其他行业成熟的连锁经营模式,必须考虑三农的非凡性。

1、农业的特征

农业生产有区域习惯性。我国地形复杂,尤其陕西的陕南陕北地区少平原,多为山区、丘陵、沟壑地形,这些地形“十里不同天”,相距不远的村落和乡镇区有不同的自然气候,只能适用不同的农资,导致相距不远的区域农民用种、用药、用肥的习惯不同,对农资需求在品种上分散且量小,无法通过市场培育而增大。统一进货、集中采购,量大从优的规模优势无法形成,供给环节利润源受到影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2、农村的特征

居住分散、消费分散。在城市发展连锁经营,注重选址。门店位置多居于闹市或是四周有充足的购买力商圈的郊区生活区。小范围内密集式地毯式的开店,能带来每月高额的营业收入,这是立店生存之本。而农资连锁经营的大量店铺深入乡镇、村落,距离远,人口少,辐射到商圈内的消费者少、购买力低,营业额低,门店存在难以维系的新问题,更谈不上赚取利润,挫伤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3、农民的特征

低收入弱势群体。陕西农村年人均收入仅为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24.7%,再加上我省国定贫困县50个,省定贫困县27个,共计77个,占全省的72%[3]。农民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属于低收入的弱势群体,购买力极低。逐渐形成了赊销的习惯。据作者几年在陕西各县农村实地调查统计,农药、兽药赊销超过50%,种子赊销也超过30%。农民一般会在整个生产周期赊账购货,待季末获得收入时才归还欠款,碰到收成不好或是农民没有诚信时,货款难以回收。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并存,呆坏账比例高,增大经营成本。

4、农资需求季节性强

其他行业连锁经营,商家可以通过促销手段刺激提升需求,做到“淡季不淡”。而农资经营却不同,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只在需求季节购买,淡季促销无法提升营业额。农业生产的显著季节性造成农资销售淡旺季明显,开店、经营的高投入和一年之中近乎一半时间的销售淡季,超低水平的营业额,常使初入此行的农资连锁经营者望而却步。

5、农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我国地形复杂,村镇分布分散平均距离较远,农资连锁店的物流存在“点多、线长、面广、量小”的特征,物流配送难以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成本居高不下,管理难度极大,第三方物流望而却步。因此企业大都建以自己的物流体系。以陕西亨通连锁为例,一次性购买配送货车70辆。有些商家为减少配送次数加大门店库存,从而积压资金、货品呆滞、形成恶性循环。“送下去难,返上来更难”,由于门店距离远,地形复杂,门店之间的余缺调剂和退货换货等正常经营环节高成本、长时间,无法适应经营需求。

6、低销售利润和高售后服务成本

生产资料零售加价率低。化肥最低,平均2%-5%,且受国家限价,种子居中,平均10—15%,农药、兽药稍高,10—25%,售价低、利润空间小,且售后整个生产周期的服务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以农作物种子为例,售前的宣传和品种介绍、种植技术要求讲座培训、播种期田间地头现场指导使用、出苗期田间察看、用户走访出苗率调查,成长期长势监控、指导用肥、用药、自然灾难的应对处理、收获前对产量和纯度的估算,以及突发新问题的处理和鉴定等等。农业收成往往受到很多不确定的自然因素影响,加之农民知识匮乏、素质较低,碰到灾病,经常会归咎于购买农资的质量,拒付货款、甚至武力冲击门店,经营者不仅要为此做说服解释工作、付出鉴定费,有时还出于人道和同情对农民给于一些经济补偿,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售后成本和风险之大可见一斑。

7、信息不畅

受农村地理条件的限制,连锁店相距较远,日常的巡店和数据采集等管理滞后新问题异常突出,加之营业额不高,为减少开店投入,一般不会配置先进的信息管理设备,销售、库存、订货等信息大多通过电话传递,不能实现销售时点监控管理。信息渠道不畅引起库存过大、进货、结算不及时,资金回笼不平安等一系列管理新问题。

三、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建议和策略

1、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农资连锁经营的支持力度

农资连锁经营由于行业特的非凡性,很多企业付出了高昂的进入成本,视农资连锁经营为“有市无利”的“鸡肋”,因此要加快农业领域的连锁经营发展,呼吁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台有关扶持政策,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培育名牌企业,实行名牌带动战略,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类名优农资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组织创新农资连锁模式,协助企业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在税收上、农业补贴、政府招标供货、品种推广和农业技术普及上为服务三农的企业保驾护航。

2、建立行业间的联盟

目前国内大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八十多家,分布在各省,各自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急需牵头将这些企业组织起来,形成行业协会等形式联合体,集中需求,打造规模化的营销网络,共用商业配送中心,共同运输配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效益,也有利于控制农资商品质量,起到规范市场、节约社会资源和降低物流成本、经营风险的功能,同时在技术和经营模式上推广先进,发挥行业协会领头羊的功能。

3、改变传统的连锁经营模式

县、乡镇层级发展直营店,村层级发展加盟店便利店,投资小见效快。力争“一乡(镇)一店、一村一点”密集覆盖提高市场占有率,以点带面,构筑农资连锁经营的“零距离”服务网络是适应目前三农目前状况的合理定位。选取当地诚信的个体农资经营户发展加盟连锁,发挥地缘、人缘优势,扩大销售,回收货款,减少售后服务成本。授权使用品牌、部分商品统购、总部统一管理,分散了经营风险和服务成本。连锁经营在相当程度上是品牌经营,加盟者背靠总部品牌效应和优质产品扩大销售,企业依靠加盟者占有市场份额,降低成本和风险,农民又通过品牌连锁店得到实惠,“三赢”促使企业和加盟者积极性增加、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形成连锁经营有利态势。

4、寻找多种经营新路子,使淡季不淡

由于农资经营的季节性鲜明的特征,着重做到旺季抓利润,“淡季不淡”抓维持,可尝试根据当地需求特征增加相关的增值服务项目,如农用机具、五金杂项、生活用品的经营、信息咨询、增加技术力量开设“植物医院”、“动物医院”、农副产品购销双向代办服务,农业相关保险的推广销售等一切利农、惠农的合法商业活动,不仅维系淡季生存,也为旺季的经营打下良好群众基础。

5、利用连锁的网络优势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7篇

1农资销售现状

农资销售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农业资料的类别很多,比如农药、化肥、种子等,这些农资的销售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前在农资销售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市场上农资价格的波动较大,使得一些农资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不敢贸然进货,导致货物滞销,所以在营销的过程中不断采用赊销的运作模式,使得农资销售效率受到极大影响。再比如在农资销售过程中,农资企业对市场的了解程度不够高,在农资产品进货的时候比较盲目,从而导致很多产品不符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产品滞销,对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另外,在农资营销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服务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很多经销商只是将农资销售给农户,售后工作质量不佳,农户在使用各种农业资料的时候出现了质量问题也无法及时解决,对农业生产带来极大影响。

2新形势下农资销售策略

2.1转变理念

在农资销售过程中,经销商必须要积极加强对农资销售理念的转变,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使得农资销售水平不断提升。例如一些经销商在农资销售过程中主要针对乡镇网络,在乡镇农资销售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这种经验无法应用到其他领域,比如在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者其他的种植大户进行营销的时候就存在一些困境。从统计分析情况来看,不管是散户还是大户,在购置农资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都是质量问题,对于一些种植大户,还需要考虑物流成本和管理成本,所以在农资销售过程中,经销商必须要用一种全新的思维去看待农资销售工作,例如在农资营销过程中经销商可以考虑争取销售价格,夺取市场的主动权;再比如在销售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农业资产的质量,给消费者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农资产品,争取更多的顾客资源。

2.2增加对客户的了解,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农资产品是一种单向输出的商品,批发商到零售商到农户,在农资销售过程中由于供应方和收货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关系,很容易导致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对此,在开展农资营销的时候,必须啊哟积极加强企业对市场的了解,对客户的了解,并且要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通过丰富的宣传方式、生动的图画以及简单易懂的讲解,吸引客户进行学习,对新型农资产品有更多了解,促进企业的农资产品销售能力提升。同时,还应该要建立营销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为了给人们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在农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完善的营销技术管理系统,将责权利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于农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都应该要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农资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应该要相互协调工作,推广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对农资的需求。

2.3实行差异化经营

在农资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该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差异化经营,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随着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一些高附加值的农作物对农资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例如绿色你那个产品对农药以及肥料的施用量的要求更高,而且对这些农资产品的质量要求很高,要求低毒、低残留等,因此农资企业可以结合农业生产开展农资产品研究,生产出于绿色产品种植相对应的肥料、药品,专门用于绿色产品生产,通过经营差异化农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获得较高的利润,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在经营模式上也应该要实现差异化,例如对于农药化肥和种子等产品,其品种较多,在经营的时候可以根据企业的资金情况、企业的规模制定相应的销售模式,在产品的组合上,可以首先对当地的农业生产进行调研和摸底,对每一年农户购置的农资产品的数量进行了解,尽量优化产品组合,使得消费者在选择农资产品的时候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提高营销水平。最后,在营销过程中应该要注重价格策略,农资销售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是为农民服务的,不要总是将盈利放在首位,可以及时对价格进行调整,提高各种农资产品的性价比,使得农户可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收益,成为农资企业的忠实客户。

2.4做好售后服务

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8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利用1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及时成立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制定了下发《20__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知识、送涉农法律法规、送优质农资产品下乡进村为重点,坚持优质放心农资到村、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10多块,悬挂条幅3条,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各种畜牧科技知识宣传册(单)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咨询服务80多人次,开展了2场农民科技知识培训,5家农资诚信企业和农资守法经营商户进行了优质农资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养殖实用新技术和违禁兽药、添加剂危害等相关知识。组织全县镇兽医站站长和检疫员开展“瘦肉精”整治专项学习,防止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打假工作深入人心。

二、严格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11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17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对3个不符合动物卫生条件的门店进行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确保肉品卫生安全。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和餐厅、食堂等餐饮环节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平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三、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对畜禽养殖场(区)等检查死角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养殖场养殖 档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登记管理。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不利于瘦肉精问题的追溯。另外,我县畜牧兽医监督执法工作条件有限,执法力量薄弱,查处违法行为执行难。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点加强对养殖户生猪的检疫;加强对外地调入生猪的检查把关;加强屠宰点的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等进货渠道检查;督促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