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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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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控制途径

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大中型重点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涉及面广,资金渠道多,技术复杂,工期长,概预算的编制工作量大,且由于物价上涨,地质变化,自然灾害及编制方法的改革和国家政策性的变化,往往会超概算并需调整概算,而且调整幅度之大往往超出15%的政策许可范围,造成严重的“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造成计划失控而难以发挥工程效益。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加速我国水电能源开发,是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1、我国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历史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工,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政府的计划模式,建设产品价格是通过计划分配建设工程任务而形成的计划价格,概预算定额基价是量价合一的价格。1984年,建设工程招标制开始施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开始突破传统模式,但形式虽变,内容实质照旧,概预算定额的法定地位没有改变。

90年代初,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思路,但改革进程十分缓慢,改革也迟迟不见成效,90年代中后期以来,《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相继出台,额定体系开始出现一系列变化,部分材料价格渐渐放开,工程预算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已经允许,但仍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001年初,国家宣布年内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将逐渐改制,面向市场,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定额管理模式将出现历史性的改变,量价分离,单项报价提上日程,使材料价格有望走向市场化,定额的法定性地位也将降低,变为指导性。

2、水利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投资决策阶段管理不严谨,在我国,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通常把控制的重点放在了项目施工阶段,以及项目的竣工结算阶段,这样的管理模式,没有把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纳入到整个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控制体系中来,在这种状况下,经常会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2)施工阶段的管理存在漏洞化设计。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管理能力同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理工程师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以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加重设计单位负担。可研报告中所列项目的设计应有计划分步实施,而上级领导下达设计任务时可同时下拨部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现场的安全以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等,却对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造价控制很少关注,特别是进进行项目变更。

(3)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联系不紧密。业主委派的现场管理工程师一般很少有对工程管理技术以及造价管理业务比较精通的,而工程投资控制主要以业主项目管理人员把握为主,倘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比较低,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这就很容易致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联系单以及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现象,这就给工程项目投资造价的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导致工程结算额超出预期额度。

3、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建议

(1)转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就目前状况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作机制发育还很不完善,放开价格,由市场定价还需相当一段时间,但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角度看定额,它要变,要改,要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当前定额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动态管理上,继续完善价差调整管理办法,定期材料价格信息和料差调整系数,还可定期实际工价水平,供承发包双方协调人工费补贴之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装备能力和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价差调整管理办法,定期材料价格信息和料差调整系数,还可定期实际工价水平,供承发包双方协调人工费补贴之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装备能力和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参与市场竞争。

(2)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注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项目;财务管理;效率

引言

农业是我国必不可缺的一项重要基础产业,农田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加强财务管理则是提高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随着河北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在水利项目财务管理中暴漏出诸多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经验就水利工程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最终促进我省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结合工作经验,农田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工程结算审批流程不规范。由于农田水利建设单位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单位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没有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甚至部分工程建筑在缺少监理签字的情况下进行财政资金支付,不规范的审批流程使得财务管理工作比较混乱。尤其是在农田水利工程配套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盲目性,例如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水利单位没有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验收,最终导致水利工程不能使用,影响农业生产;二是财务管理不科学。其中水利主管部门的财务风险意识单薄是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周期相对比较长,存在的风险比较大,但是相关人员确没有风险意识,例如违规出借资金、不能及时清理相关债务等最终导致坏账、死账的产生;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农田水利单位在预算管理上存在缺陷,预算挪用、截留建设建设资金等现象经常发生。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并未按照规范处理账务,比如没有对照批复的概算项目在相应的会计科目中列支,导致财务数据不能准确地反映工程具体分项的成本。

二、优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

基于农田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结合实践工作经验,优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基建资金管理目前我省出台了诸多关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办法,例如2011年出台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其中省级统筹15%,同于平衡地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支出。因此在实践中农田水利单位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首先做好事前控制。按照相关规定对基建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规范,对于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坚决不予拨付,当然对于民生重大工程或者属于紧急水利工程的经有关部门同意之后,可以提前调剂拨付;其次做好事中控制,强化基建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资金管理,避免资金被挪为他用,例如水利部门在预付工程款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并且要经过监理、技术人员等方面的确认之后才能进行拨款;最后做好事后控制,加强对军工股决算的审核。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竣工后的审查,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2.加强审计,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财务审计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农田水利管理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对建设资金的使用以及管理进行审计。当然在具体的财务审计中要改变事后审计的单一模式,将审计纳入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常态化审计与非常态审计相结合的模式。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力度。政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财务的审计,严格落实责任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在审计的过程中要让不同部门参与,以此提高审计的质量。当然最为重要的还是完善激励考核机制,通过激励考核激发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3.增强成本核算的意识,完善成本核算制度首先,根据水利工程规模的大小以及施工的难易程度实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原则,即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责任进行细分,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其次,抓住成本管理的关键点,在工程建设管理中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并做好各方协调工作,明确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并建立参建各方捆绑式的考核机制。另外,还需要建立工程项目的“退出机制”,将履约保证金作为最重要的依据,对于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参建方及时进行清退。最后,不断完善成本核算的制度,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4.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工程预算对于水利建设非常重要,因此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预算的管理,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审核等方面的工作,杜绝出现预算挪为他用或者出现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现象。农田水利工程预算编制前必须要深入到施工现象了解施工实际情况,避免因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

三、结束语

总之,财务管理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节约建设的成本,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减少对国有资产的浪费。所以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需要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此不断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王金玲,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优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05)

2.杜增龙.公益性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审计与理财,2013(12)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水利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 资金控制; 投资估算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the national economy's infrastructure and basic industries.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engthe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vestment and give full play to its economic benefits, to improv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conditions in China,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realize adjust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This paper completes the cost and capital control in each stage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the engineering cost is reduced in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at the same time, overall budget method, control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have a definite object in view, perfect management, 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rom and to achieve better investment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project cost; control of funds; investment estimate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水利工程资金的控制和管理,资金控制的重点是控制好金流量,从源头抓起,防止资金的非预期情况发生。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工作周期较短,概预算设计深度不够,在建造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地质、地况、地形、水质等估计不足,会 改变原计划方案,导致变更,影响资金估计不足,施工中材料、油料等的价格过大变动也会导致资金不足,这些都是导致资金突破概预算的常见原因。有些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投入经费少,没有严格按照施工预算进行工程施工,或者不能合理及时地使用资金,没有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谓使用资金过多而致资金浪费,或者天气原因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以致施工工期延长导致突破概预算,这些都是工程投资过程所无法预料的,也是极易被忽略但必须去重视的问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由于项目管理不到位、机制不合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工程验收不实等带来资金流失、 挪用也会导致工程突破概预算。①一些匆忙上马的新建工程, 由于在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标准估计不足,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随着工程进展经常发生,从而导致投资不足,造成资金缺口,使工程投资一增再增。同时,也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工程的竣工日期一拖再拖,造成恶性循环, 投资方和承包方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②设计对工程造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据统计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有 2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有 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有 5-35%。很显然,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设计。目前,设计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监督,很多水利工程没有推行限额设计。设计部门较重视技术上的可行性,相对而言对经济上和合理性重视不够,特别是某些设计人员经济意识较淡薄,存在设计保守象,采用加大梁柱截面、增加钢筋含量、随意提高安全系数等现象,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资金浪费。③在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有些承包方出于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虚报、多报工程价款时有发生。监理方应对项目的质量、工期予以高度重视,但有些监理单位对造价的控制相对薄弱,这也是工程造价超计划的一个原因。

水利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贯穿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承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等各个环节。

1、项目决策阶段: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对各建设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合理选择建设地点,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水平,选择适当的工艺设备,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确定高质量的投资估算,并做好投资估算的审查工作,投资估算是工程建设中在各阶段预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2、设计阶段:采用优化设计、经济设计,以降低工程造价。若发现设计概算超估算,应找出原因,修改设计,调整概算,力争科学经济合理。鼓励设计者寻求最佳设计方案,防止不顾成本,随意加大安全系数现象。引入设计招标竞争机制,优选出具有安全、实用、美观、经 济合理的建筑结构和布局的最佳设计方案。各专业设计人员应掌握设计任务书的设计原则、各项经济指标、方案的比选,把 设计造价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3、招投标阶段:严格衡量和审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水利工程招标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也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关键。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了解和熟悉投标人工程投标报价的形成和计算方法,防止施工质量差、财务状况差、信誉差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对项目的合理低价应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格式要规范、文字要严谨,避免日后扯皮、索赔。合理预测工程造价,明确预算目标,建立严格的执行标准和完备的履行程序,预算的编制要具备科学的态度、严格谨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根据工程造价有关定额和标准,依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快、更好、更完善地编制好概预算。通过概预算,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落实有关责任人员,按时有序地执行概预算。只有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整个工程项目的各个步骤和程序,才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前提。

4、施工阶段:工程投资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重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投资浪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勘察设计工作不细,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如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拖延等等。工程量变更有可能会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所以必须严格予以控制。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工程的投资发生变化。

5、工程结算阶段:首先应核对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进水 利工程项目造价和资金控 制行工程结算; 其次,应按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三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签证;四是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五是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六是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标规定的计价原则执行。

6、竣工阶段:竣工决算是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对总结基本建设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算和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并考核建设成果,那么对于所有的成本费用项目,能详细列明的应该尽量详细,这也是编制竣工决算的一个原则;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概算作为一种事前的预计,不可能考虑得尽善尽美,总会有遗漏的时候,更何况还会出现种种在编制概算时根本就预测不到的突况。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

7、后评估阶段:工程后评估是建设工程的最后一个阶段的一种延伸,通过系统地对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全面评价,从中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误的教训,为今后同类项目的决策提供参照和分析依据。

由于水利工程是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制定与实施的,不仅要处理不确定因素,还要处理不可知因素,为了提高资金管理的实施质量,健全水利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必要对资金管理实施过程进行动态控制,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1、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有效地实行资金管理,既要满足单位经营、投资的资金需要,又要通过合理调控, 做好资金供应的平衡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这就要求水管单位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资金使用制度和奖惩措施, 以制度规范人,以措施激励人。

2、预算控制

⑴加强预算的编制管理。一般来说水管单位的资金预算,是建立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实行事先预算,就必须把单位的一切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轨道。⑵加强预算的执行管理严

格执行资金预算计划,对每一笔支出,都要对照预算,尽可能地把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对于超计划用款或对资金流入完不成计划的部门, 重点分析其原因以及对年度经营的影响。

3、动态控制与管理

影响水利工程资金管理的内外部因素 经济因素; 社会、文化、人口与环境因素; 政治、 法律与制度因素; 技术因素等都可能会发生新的变化,因此水利工程资金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不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强化动态管理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的动态管理与控制方式可以采取三种类型: 事前控制,制定的水利工程资金管理计划要科学、 缜密、具体、可行,符合水利工程的具体实践; 事中控制,水利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适时控制与纠偏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能够随时采取控制与纠偏措施,纠正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偏差; 事后控制,在水利工程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客观地评价资金管理的实施效果,找出问题,及时纠正。

4、规范资金支出管理

⑴支出要执行国家政策。对于财政资金和国家建设资金,属财政负担部分的费用,可由财政拨款解决,政策中明确规定从单位自有资金解决的费用坚决不能从财政资金中开支。⑵加强对资金动态的监控。在资金支付上,要加强对资金动态的监控,所有资金支付都不得脱离单位财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手续办理各项资金的拨付业务,随时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支出过程,做到手续完备,发票、收据与审批单、协议的内容相一致。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经办人、主管人和财务人员的审查、审核。

5、抓好对成本、费用的控制

(1)经营成本、费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应抓好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单位预算下达后,对预算支出的控制实际上也是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为此,必须强化成本管理意识, 树立资金成本观念,控制可控费用,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①正确区分各种费用的性质。只有正确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才能正确计算经营成本,才能使成本控制工作得以进行。②细化成本项目,推行责任成本。根据成本计划,将成本与有关责任单位紧密联系起来,细化成本项目,实行指标分解、层层落实,明确责任,推行节奖超罚。③加强费用的日常控制,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平时对费用的支出过程中,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操作。在支付过程中仔细核对,并与计划进行对照比较,发现有超预算的支出, 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单位领导和职能部门,并督促职能部门查找问题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⑵工程建设成本、费用管理。①对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由财务部门按照水利资金的使用规定进行单独核算。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招投标、建设合同的签订、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项工作,严格各项支出管理,正确核算工程成本。②对于水利项目的前期费用,在立项前或没有争取到立项的,主要用经营资金来支付规划、科研、初设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工作弹性较大,不像在建工程那样有独立概算,便于管理,而且实际工作中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为此,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在编制项目计划时,要有详细的资金使用用途,以此作为前期经费开支使用的依据,没有资金使用计划 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开支前期费用。

6信息反馈与调节机制

在一个涉及多个投资主体、多个区域与部门的大系统中,顺畅的信息反馈与调节机制对系统的运营十分重要,也是有效实施管理控制的前提与保障。因此,必须尽快构建一套有助于资金管理过程的信息反馈与调节机制,适时调控有关行为,从而确保资金管理的顺利实施。

总之,影响水利工程造价和资金控制的因素很多,而水利工程造价和资金的控制管理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要加强管理,要有科学的规划,精密的实施和完善的管理,要合理地运用调控手段,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政策性和规范性,确保水利投资建设的顺利实施。力求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在建设过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以全面预算为手段,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进行控制,有的放矢,完善管理,优化结构,加强监督管理,从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良文, 李平.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简介[J].财会月刊,2011,(1).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1.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分以下四个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1]每个阶段有不同的服务范围,因此,不同阶段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条件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如勘察和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不可能满足具有“初步设计图纸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条件。这主要是人们将工程监理简单视为了施工监理。当然也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不提设计图纸或设计批复事宜,如《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云建建〔2001〕1105号)等。

2.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

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一般指其相对施工招标的顺序,即先于施工招标、与施工招标同步或在施工招标之后进行。一般情况下只要将工程监理招标与施工监理招标加以区别就不会对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作硬性规定,因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一定是先于施工招标。但实际上有些地方规定并没有体现这种区别,如《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建管〔2003〕279号)第十条:“建设工程的监理招标,是否与施工招标同时进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实际上如果是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招标,就没有与施工招标同步的这种选择。再如《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杭政函〔2005〕53号):“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一般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之前进行。凡应进行工程监理招标而未进行的,该项目施工招标不得先期进行。”显然上述两个地方规定都是将工程监理视为施工监理。

二、投标资格要求及监理取费标准

1.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般情况下,工程监理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是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所述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该类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2]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也有设立丙级。但某些专业工程则需投标人具有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资质,如公路水运工程应具有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第5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水利工程则需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第40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诸如此类的专业资质还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文物保发〔2007〕14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国人防办字〔2011〕第1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等。有的地方还对造林绿化工程监理资质进行了规定,如《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办法(试行)》(晋林植发〔2008〕198号)。不同专业资质的管理部门不同,等级标准也不同,如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审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暂定级四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分甲、乙、丙三级。对投标人监理资质的要求需要把握的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历次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监理资质已经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国发〔2013〕19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国发〔2014〕5号)。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由国家人防办下放至省级人防办。

2.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专业工程则应结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定。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与工程监理有关的人员资质或资格已经取消:工信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部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冶金监理工程师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木地板工程监理师。另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招标文件中关于总监的工作负荷要求需要结合当地的有关文件起草,一般情况下最多允许同时承担三个一般工程。如《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2〕16号)第七条:“项目总监原则上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等工程项目或二个二等(含二等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确有能力和必要,经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增加一个二等或二等以下工程项目,并到市建委办理有关衔接手续。”上海《关于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兼项、变更、核销的操作意见》(沪建建管〔2012〕50号)中也明确:“总监最多可同时兼管三个一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已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第二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应事先书面征求第一个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意见。”

3.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1992年住建部与国家物价局联合了《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明确〔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因此,目前工程监理招标执行的是2007标准。前92标准的计费额为“工程概(预)算”,即“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的计费额为概算;“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的计费额为预算。2007标准则规定:“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同时明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也即2007标准的计费额都是以概算为依据,无非一种是以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依据,另一种则以全部概算投资为依据。由此我们根据表1的对比结果,同时综合考虑2007标准中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以及上下20%的浮动幅度后仍可以得出如下判断:2007标准总体上较92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监理单位实际受益程度并非等于上述标准之间的变化幅度,这与监理招标中业主的压价行为以及阴阳合同有关。所以,个别地方对监理费的计费额及浮动幅度作了重新规定,如上海市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中明确:“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但应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自2015年3月1日起,工程监理费不再作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即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2007标准”从此以后也不再具有刚性约束,因此,工程监理招标时只能将上述标准作为参考。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的相关协会今后可能会出台一些监理收费的行业参考价。

三、工程监理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3]因此,在已经明确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的情况下,与这些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

2.工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

除勘察和设计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先于设计单位外,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采购一般在设计已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由此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设计单位能不能同时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或者说在采用招标采购监理服务的情况下,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十二条给出的答案是:“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即设计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是可以合二为一的。但也有否定的答案,如《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回避制,不得‘同体监理’,设计单位一般对其所设计的项目不得进行监理。”笔者倾向于否定的答案,因为设计单位监理自己设计的工程,从优点上讲,更有利于设计意图的实现,也缩短了图纸使用信息反馈的环节。但在设计与监理二位一体的情况下,监理的独立角色很难体现,设计单位什么时候是代表设计角色,什么时候是代表监理角色很难分清。因此,也会被“身兼数职导致责任不清”的问题困扰。

3.工程监理单位与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合二为一?更进一步讲,即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是否可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呢?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与上述问题相关的文件有以下四个: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以及《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由于住建部894号公告中废止的文件目录中没有上述“建建〔1997〕123号”文,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中也没有该文件,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及其中的有关规定。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第十四条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即按此文件精神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合二为一,但其没有限制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后三个文件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七条规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也即只要确定方式依法,则合二为一是允许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则更加明确:“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当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由于后三个文件的颁布时间都晚于“建建〔1997〕123号”,因此,在这几个文件都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应按照后发文件精神,即允许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合二为一。但从地方规定看,多数主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如《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代建单位不得在其代建的项目中承担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类似的还有《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深交〔2005〕56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琼府〔2004〕55号)等。还有一些地方对代建单位的关联单位承接监理业务也进行了限制,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09〕127号)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不得同时承担或委托与其有隶属、控股股东相同、法人代表相同、合作经营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承担其所代建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业务,但具有相应等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可以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类似限制还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07〕11号)、《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5〕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令〔2009〕第13号)、《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办法(试行)》(冀政〔2008〕70号)、《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豫政〔2006〕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2009〕第160号)等。目前,只有少数地方允许代建单位同时承接相应项目的监理业务,如《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05〕52号)第九条:“代建单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可依法行使监理权限,并承担监理责任。”《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苏发改投资发〔2006〕1473号)第十一条:“项目代建单位具有与代建项目相应招标、监理资质的,可以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监理工作。”

4.工程监理单位与招标机构

对于“招标机构是否可参加所项目的工程监理投标?”这一问题不存在任何争议,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有些地方也有明文限制,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3〕20号)第十六条:“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属同一个法人或有隶属关系,或者在经济上有利害关系,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第二十七条:“招标机构项目监理招标时,该机构不得参加或该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在工程监理单位已经先期确定且同时具有相关招标资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该监理单位负责后续标段的招标业务呢?按照住建部《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有关精神可以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其中有明确的表述:“鼓励创建单位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上为业主提供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为一体的项目管理服务。”

四、工程监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各类招标中最敏感也是最集中的游戏规则,工程监理招标也不例外。但工程监理招标一般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而较多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监理评标办法中监理费报价所占比重一般在10%~30%,这与施工招标中报价比重不低于50%或60%的有关规定不同。如《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2〕712号)中监理费报价占15%;《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以及《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中监理费报价评分都是占30%。也有地方将监理费报价只作为是否否决投标的条件,不再作为评分项,如“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3〕9号)即体现了这样的原则。这也更加突出了服务类招标的竞争重点不是价格,而是“谁来做?如何做?”,对监理招标即表现为派出的总监人选以及监理大纲。这也是组织监理评标时通常安排“总监”向评标专家陈述“监理大纲”(业内俗称为“讲标”)的原因所在。因为,讲标不仅有助于展示总监的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对能力、逻辑思维和专业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评委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握监理大纲的要点、精髓,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

五、投标保证金

目前,各地对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把握不尽统一,有的地方招投标监管部门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7部委30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规定,即按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来要求和把握;有的则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8部委2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明文规定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沪建交〔2011〕497号)第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监理费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也有地方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如《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枣住建工字〔2011〕3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笔者认为参照勘察、设计比较有说服力。第一,从招标的分类看,监理与勘察、设计同属服务类;第二,从标的规模看,工程监理费与勘察、设计费基本处在同一数量级。如以10000万元建安规模的工程为例,按现行标准得出的工程监理收费基价为218.6万元,设计费基价为304.8万元。

六、结束语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设计监理制度;水利工程;必要性

1.设计监理制度

设计监理是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工程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对设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相比于建设监理,设计监理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尚未实施之前就委托有关设计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设计合同以及设计监理合同对设计单位设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实行设计监理,使项目法人能尽早地介入,从而保证设计的基本资料准确可靠、得出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和节约投资的基本要求。建立设计理监制度能帮助项目法人及有关部门更好地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因此设计监理制度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

2.缺乏设计监理,水利工程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2.1设计所需的基本资料不够准确。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基础资料(包括地质、水文、气象、水资源等)是进行设计的依据。但有的设计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采用以往资料代替实地勘察的工作,使设计成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导致施工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但延长了工期,还增加了投资总额。

2.2小型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水利工程设计往往需要不同专业的设计人员就有关设计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来共同完成。在现实当中,大型设计单位由于实力雄厚会配备足够不同专业的设计人员,可以做到在不同专业设计人员之间进行衔接。但是有些设计单位由于设计人员不足,常常出现一个设计人员独自完成整个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这种不专业的设计工作很容易导致水利工程的设计存在各种隐患。部分设计单位由于经费有限,往往忽略对设计人员能力的提高,甚至多年不曾组织过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的培训或进修,从而导致一些设计人员特别是小型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2.3施工组织设计过于简单。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存在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的情况由来已久,很多设计成果中对施工组织这方面的内容都只是作了简单的说明,并不能很好地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而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的招标工作有直接的影响,不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给下一步工程招标留下隐患。由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合理,甚至可能会导致施工方在缺乏准确的设计指导的情况下进行错误的施工方式。这可能会引起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施工方索赔。

3.水利工程设计监理的内容和作用

3.1设计监理的主要内容。设计监理工作的内容是对设计工作各阶段进行的进行监理,主要内容包括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其中设计监理工作的重点是控制好质量。控制设计质量主要是监理各设计阶段(包括调查、勘察等)基本资料数据是否可靠、准确;监理各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相关编制规程和设计合同要求;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节约投资、经济效益优越以及工程投资是否超过概算。设计进度控制主要是监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进度是否满足设计合同进度总目标的要求;施工图提交的时间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各设计专业是否相互衔接和落实。设计费用控制则是协助项目法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有关的设计费用并向委托人提出有关增减设计费用评估意见。

3.2实行设计监理的积极作用。实行设计监理制度的作用有很多,其中主要的作用有如下几点:a.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设计费用。b.通过优化概预算,有利于节约工程项目投资,提高经济效益。c.有利于减少设计失误,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d.通过实施设计监理可以使设计成果更加符合施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减少由设计原因引起的不必要的变更,从而保证施工进度并节约投资。e.实施设计监理,可以杜绝无证非法设计现象,及时清理一批不合格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有利于提高我国总体设计水平。

4.推行水利工程设计监理的对策

4.1设计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水利工程建造师。当前,部分水利工程的设计人员重理论轻实际。设计成果虽符合设计规范,但是却会给施工带来不必要的困难。主要原因是设计人员对施工缺乏了解或欠缺与施工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从而导致部分设计成果与实际施工存在较大的出入。如果在设计前期阶段就有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介入,指导设计人员使设计成果更符合实际施工要求,将使设计和施工衔接更顺畅。

4.2主管部门应当制订相关规定及收费标准。推行设计监理与推行工程建设监理一样,有许多管理方面的工作要做。有关主管部门应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并结合自身已有的水利工程设计监理经验,尽快制订出我国水利工程设计监理规定、设计监理单位管理及设计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尽快制订水利工程设计监理取费标准,合理的收费标准,应当能满足业主,设计和施工各方的利益。

5.总结

设计成果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最直接的依据,设计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和相关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现在的设计市场上往往存在着一家说了算的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理。从而导致不能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不重视设计阶段的监理,使得近年来设计质量滑坡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水利工程,关系着民生和生态问题。且具有建设周期比较长,投资较大的特点,更应该有设计监理,从而保证设计成果更加合理。实行设计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将有利于控制设计质量,有利于节约工程的总投资。同时,设计单位也会自行提高自身设计质量以满足市场的要求,使得我国总体设计水平又向前迈进一步。因此,在水利工程实行设计监理制度确有必要。

作者:徐观兵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宝真.当前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1(20).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水电行业;概预算编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TD35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348-01

引言

概预算编制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很多工作内容看似十分简单,但是却需要工作人员耐心去研究、记录、调查和分析,对工作人员的职业修养和专业技能要去非常高。编制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数据、调查地点,工作量很大,内容分繁琐,如果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中不够认真、细致,那么就会导致概预算书中的基础资料不准确,表格不同意等问题,这回严重影响概预算书的编制质量。

一、概预算的编制依据和步骤

1.编制依据

对于一项工程需要有详细的了解,工程的主要设计图纸,设计报告以及相关的文件都要一应俱全。同时,为了保证工程的建筑顺利完成,在当地要有专业的气象局给出相关天气数据,保证可以顺利施工。还有,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都是需要非常重视的项目,这里面需要使用众多的大型设备,比如机电设备、维修设备等,为了保证预期的投资款可以完成工程,需要随时按照合同进行监管。还有,领导层需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管理方案,这些方案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确保可以促使工程按时完成的同时,保证工程的质量。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都有相关的制度,保证可以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收取费用的同时,按照用户需要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2.编制步骤

在编制之前,需要工作者了解整个工程设计的详细计划,能够完全的读懂图纸,工程中所涉及的人和单位需要明确标注。还有,施工过程中场内外不可以交通混乱、环境质量差或者工作人员散漫。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应该烂熟于心,关于设备的使用和人员的安排也一定要合理明确。

二、水电工程行业概预算编制与管理步骤

1.编制水利工程概预算的程序

进行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必须要依据相关的程序,一步一步进行,负责每个专业室的人员,要针对工程的地质、规模等情况全面了解,比如引水大工程,河道的布置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要掌握的情况,通过掌握水工建筑物工程的布置,对其结构形式以及交通方式、施工的导流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制定。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一个问题,那就是概预算工作与施工组织容易脱节的问题,为了能够避免这个问题,要组织专门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他们必须要交接好,并做好程序设计,主要针对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做到心中有数。比如进行石料开采的时候,运输采用什么方式,生产工艺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都要亲力亲为,否则是无法为概预算编制提供有力依据的。运输的机械和设备,人员与劳动力的数量,都是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不能出现任何差错。

进行概预算编写的另外一个环节,就是编写大纲,项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编制的原则进行编写,预算大纲,为日后的基础单价、基本条件概估算提供了依据。要做到细节完整、明确,交付的时间,履行的标准,在大纲内都要有明确规定,大纲非常重要,编写工作不能忽视。

搜集相关资料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概预算编制人员,需要从当地运输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原材料制造生产厂家等各个方面入手,充分了解工程的基础材料、相关法律法规等,这对于概预算编制人员来说工作量很大,涉及的部门很多,因此对他们的专业工作素养要求很高。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工程中所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整理,并搜集资料,比如,工程中都会涉及那些新工艺,和新技术,这些技术和工艺需要什么材料,相关的定额和单价是多少等等,新的施工设备、机械、仪器在性能、参数等方面的情况,相关的费用与劳动人员配置,都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必须要深入到施工现场去了解和记录。这写所有的环节,关系到概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可靠性与合理性,下表1,是相关工程费率表,从中可以看到,水电工程概预算内容是非常繁琐的,十分复杂。

2.各类工程量在概预算中的处理方法

进行工程量概算的时候,工作人员首先要将设计工程量的情况掌握,依据图纸上的工程量,严格进行审核,图纸的设计,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的,其设计系数师傅和水电工程设计量计算规定的,因此相关概预算编制人员应该一切以图纸为主,对每个阶段的工程量进行了解和掌握,在这个方面,不仅仅是项目概算,还是概算的调整,都采用1100的系数,设计阶段之后,工程量扩大则不会进行保留处理。

第二个主要方面就是对施工中的超挖量,施工中的附加量以及施工中的超填量的计算。这方面的概算是非常棘手的,基本相关规定中,都没有做出相应的参数计入,所以在选用的时候,即使没有严格的相关标准来进行参照,我们也还是应该把这三个项目的合理工程量,应用相对应的超挖量以及超填量预算定额摊入到整个工程量的单价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用这三个工程量分别去乘以这三项工程量的扩大系数,这是在实际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地方。

在进行实际编制的时候,工作人员所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与采用的定额,必须要是要一致的,比如,该速算项目或者工程量计算的方面,实际需要使用的定额数量设置,与定额单位以及相关规定要相同,一般来说,进行工程计算时,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比如:进行喷混凝土进行计算,可以采用平方米做计量单位,也可以采用立方米做计量单位,又如:进行混凝土防渗墙的计算,可以采用平方米做单位,也能够使用立方米做单位,概预算单位要与工程量单位规定中的计算单位保持一致,如果发现了一致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换算,使其保持一致。另外,在工程定额与费用定额的配套使用关系方面,工作人员需要在计算各种永久性的工程设施投资中,最好是采用工程定额的方法,而且还要执行专业专用的根本原则,对其费用定额也应该按照专业专用的基本原则进行落实,让其和工程的定额相互配套。

结束语

水电工程概预算,是工程建设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依据本文所研究讨论的编制管理办法,能够避免很多问题,严格控制编制的质量,必然能够促进水电工程行业未来的发展建设。概预算编制人员也应该人道自身的责任,秉持端正的工作态度,认真、努力工作。

参考文献

[1] 武杰.对修订安徽省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的探讨[J].江淮水利科技.2016(02).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水利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意义

水利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为了降低建设产品的成本而进行的各类管理工作的总称。一般主要包含:编制成本计划;拟定和执行有关降低成本的各项措施;进行成本预测及预控、检查、分析、改善;编制成本报表和建立健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做好工程成本预测

成本计划的基础通常称为是项目的成本预测,它为项目工程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有利依据。固,要加强成本控制,首先应抓成本预测。既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及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主要是通过技术、经济及管理活动达到预定目标,实现盈利的目的。成本控制的周期不能过长,一般是按月进行核算、对比、分析,而在实施中的控制应以近期成本为主。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管理和控制的准确性和详细程度。成本目标并不是独立的,它需要与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率、工作量要求、消耗等相结合才有它的价值。

三、当前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在水利工程的项目设计阶段,有的设计单位并未考核工程项目的具体实况,所以其制定的设计概算和审批预算出现较大的差距,而且因为设计缺少严谨性,设计深度不够,使工程在施工中出现很多问题,需要进行后期修改,在后期修改中又都要经过审批,这便延长了工程竣工周期。此外,部分设计单位过分强调设计档次,造成工程预算严重超标,使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远远高于设计概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工程造价成本。

2.2、目前,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项目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是由政府有关机构组织测算制定的,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这整个定额体系从测算至颁发实施历时较长,更新周期较久。在这些过程中,施工手段和施工方法日趋先进,市场条件也不断变化,现行定额法存在很多问题:不能联系单个工程情况;劳务单价不能按岗位和等级确定;材料不能按实际消耗、损耗和管理水平计算;设备投入与消耗不能按机械小时生产率和实际工况组合确定;施工管理费不能按施工规则与布置计算;成本加成无法结合工程具体风险、利润和不可预见等因素分析和计算;不能准确反映当地当前实际的水利工程造价。

2.3、施工企业财务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时性欠缺。目前,很多水利施工企业在工程目标成本制订上表面化、简单化,或是以依据经验工程成本降低率制定目标成本,并没有将工程的现场环境、工期等因素考虑其中;项目部按同比例套算工程成本,忽视了成本项目利润空间的差距,这些都直接导致目标成本在实际施工程序的操作中缺乏可行性,更无法深入剖析成本差异的客观因素,使目标成本管理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2.4、存在计价方法不科学的现象。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利用定额预算确定直接费用,各种间接费、税金及利润按取费标准计算,然后再进行相应调整,最终计算出工程项目的造价。然而,市场行情在不断变化,这一种计算方法便存在很多不合时宜的地方,因为同一种材料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产地都有不一样的价格,需要结合实际的行情进行成本计算,而且目前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也不统一,缺少规范性,不利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

2.5、未完善项目工程的业绩奖惩机制 。能够将权力、利益及责任等方面完美结合起来,是促进施工单位管理工作向着健康方向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切实降低施工成本的必备良药。但当前却存在有很多施工单位的施工部门之间存在着岗位权责不对应,业绩也无从考核,缺乏相应的业绩奖惩机制,也同样会对施工成本的控制起到一定的影响。

四、提高水利工程造价之措施

3.1、对成本管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这是控制施工造价最有效的方法。对于一个新的工程,在工程启动开始之前,预先将目标成本制定好,逐项分析工程量清单,拟定直接施工成本。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通过要严格控制,将现场经费指标分解到各部室和队厂,如:人员薪酬费用、机械设备费用、材料采购费用等,对这些施工成本消耗明确制定出控制指标,这可以让施工单位根据现有的资金制定项目计划,避免出现超支,以实现降低造价的效果。

3.2、对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应加强。通常,人们普遍认为水利工程施工阶段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控制施工的费用支出也就控制了工程造价,很多人都忽视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而把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施工阶段,即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款的结算上。这样虽有一定效果,但往往是“亡羊补牢”。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至项目竣工投产的全部过程,所以应切实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3.3、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应加强。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购买设备、原材料以及工程用地都需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施工阶段的所需费用对整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只占到10%左右,但整体工程的主要投资和后续工作都和施工阶段紧密相连。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而且不仅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还要做好施工过程原材料及施工设备的管理,杜绝施工中出现的人为浪费现象。

3.4、组建完善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其规模的大小,选择适合自身的管理体系,小型企业一般实行企业直接管理工程项目经理部,大型企业宜实行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垂直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自己的管理层次,明确各层次的考核指标,通过各个层次的管理活动,构成实现公司成本目标的保证体系,实行成本倒算。为了调动责任者的积极性,还应与成本分析相结合,做到分阶段考核,并及时兑现。首先,应强调奖罚兑现的及时性,决不延期;其次,需突出政策的刚性原则,该奖则奖,该奖则罚,不折不扣地执行,以确保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3.5、对合同管理力度应加强以控制工程成本之目标。当下,建设工程投标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投标的报价决策面对的是复杂的待建项目,不可预测的不可控因素很多,低价中标不可避免。而要做好低价中标项目的成本控制,除了采取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外,合同管理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首先应成立合同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熟悉合同的各类条款,抓好合同内、外结算和工程索赔工作,为项目争取最大效益。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水利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是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之中的,只有抓好成本管理、科学有序地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真正达到预定目标,实现盈利的目的,从而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转贴于 233网校论文

参考文献:

[1]王平平.浅议水利工程施工管理[J].中国水运,2007(12)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模式是项目法人责任制,这种模式的应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已经扩展到包括公益性项目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基本建设领域。目前,全国所有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均组建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形成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服务体系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从理论上分析,项目法人责任制确实解决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很多问题,但项目法人及其机构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承担起相应责任,这对项目法人提出了非常高的综合素质要求。项目法人应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负总责,必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水利专业队伍和组织管理能力,所成立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素质应能满足项目管理的要求。水利工程建设作为专业面广、技术性强、风险性高的特殊行业,要履行好项目法人建管职责,必须由称职的水利专业人才来组建,应具有相应的水利工程经验、专业水平和协调管理能力。

2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弊端

(1)难以组建胜任职责的项目法人单位,在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尤为明显。组建一个能履行职责的项目法人单位,涉及人事、分配、人才、效益等各种问题,由于大多水管单位工资收入低,人员进出受编制、人事等制度的约束,难以吸引真正的人才,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人才资源又相对匮乏,在这种情况下组建的项目班子,必定良莠不齐,专业素质低,难以胜任项目管理的职责。

(2)对工程目标责任不明确。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建设,不能单纯用市场效益评价投资效益,造成业主对投资效果的责任心无法到位,只从进度、质量方面的责任来考虑建设效果,管理办法单一、落后。

(3)大部分使用单位总是为了使用功能的增加而随意更改设计,然后申请追加投资,导致投资不断突破预算。在现行的项目管理体制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政府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好的过程控制,项目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都成了超投资、超标准的受益者,政府对项目的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4)项目法人单位临时多变,无法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由于项目法人单位是为特定项目而成立,项目一旦完成人员就将分散到其他项目或机构,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无法得到全面的总结和应用,从而使管理水平得不到系统的提高,必然出现“项目来了搭班子,工程完了散摊子”的局面。

3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的几种基本方式

(1)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技术的咨询公司为项目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2)以合同的形式界定投资方、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等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从而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从质量、工期、造价及安全等方面入手,对项目的预期目标实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约束。

(3)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质是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投资方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将传统管理体制中的“建、用合一”改为“建、用分开”,并切断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项目管理队伍的专业化,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代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优势

(1)转变职能、规范投资。实行“代建制”,政府主管部门主要从事行业的指导监管工作,政府作为投资方,一些立项存在问题的项目将会受到合同的制约。项目使用单位从盲目、繁琐的项目管理业务中超脱出来,有助于减少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变动的随意性,并使项目使用单位从决策角色转变为监督执行角色。

(2)提高投资效益。“代建制”彻底改变了使用管理单位过去自建自用的模式,通过具有水利专业知识的代建单位,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管理的合理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降低了管理成本,方便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推动了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高我国整体水利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从而最终提升水利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3)促进市场竞争,加强投资控制。实行“代建制”有利于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竞争机制。“代建制”采用多道环节的招标采购,竞争充分,无论是投标代建的单位还是投标前期咨询、施工或设备材料供应的单位,必然会尽其所能,以合理的报价提供最优的技术方案、服务和产品。这不仅有利于降低项目总成本,还能起到优化项目的作用。

(4)参建各方之间可以形成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择上,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相应制度。消除对投资造成的人为影响,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现象的发生,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投资约束,做到由懂业务的专业人员管理项目,用经济合同的办法约束项目投资,防止项目超概算,从而加强对代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5有关“代建制”的几点建议

(1)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选择。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应以政府引导、指导为主,直接干预为辅,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实现管理要素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选择相应的建设管理模式,允许多种管理模式共存,包括专业项目法人、事业性代建机构、项目管理公司型代建机构等。

(2)保障代建单位的合法地位。进一步完善与代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代建单位的合法地位。建立和完善代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和处罚机制,按照合同约定,明确项目各方的职责,保障代建单位正常地开展工作,避免出现业主越权干预代建单位的正常工作。

(3)制定合理的代建取费标准。目前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是以建设管理费的一定百分比(多为80%~90%)作为计算标准,导致代建费用总体水平偏低。鉴于代建制需要大量的智力密集型的单位和相应的高技术、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参与,代建费用过低不利于吸引高素质的代建队伍和人员的参与,更不利于提高代建单位的管理水平,现阶段政府应制定代建取费的政府指导价。

(4)要与现有的建设管理制度相吻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因此,在推行代建制时,应与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相吻合,在现行建设管理体制框架下明确代建单位的职责,避免与其他建筑市场主体的职责重叠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