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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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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 价值类型 收益法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资本运作的,企业间的并购、重组行为日趋活跃,资本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运作的手段不断创新。为了进行合理决策,企业需要专业评估师对目标企业或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资产重组为主逐步过渡到资本运营和股权重组的过程,资本市场的不断演化和发展要求评估行业从注重实物资产尽快过渡到注重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的研究中来,以积极应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更高要求。

2004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将“企业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引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价值评估行业全面接轨。本文拟从企业价值表现形式、资产范围界定、价值类型以及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收益口径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企业价值表现形式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表现为如下几种形式:

1、企业整体价值。企业总资产价值减去企业负债中的非付息债务价值后的余值,或用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加上企业的全部付息债务价值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付息债务+非付息债务+所有者权益

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全部付息债务价值=企业整体价值

总资产价值-非付息债务价值=企业整体价值

2、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价值或净资产价值。

3、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1)其实就是企业一部分股权的价值,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一部分;(2)由于存在着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因素,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3)在资产评估实务中,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通常是在取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后再来评定。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估对象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整体性评估。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界定

将企业价值评估中一般资产范围内的具体资产按照其在企业中发挥的功能,划分为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二者的合理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前提。

1、企业价值评估中按照具体资产在企业中发挥的功效,划分为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

(1)有效资产。指企业中正在运营或虽未正在运营但企业需要的且有潜在运营经营能力,并能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出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2)溢余资产。指企业中不能参与生产经营,不能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出贡献的相对过剩及无效的资产。如多余的非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以及虽然是经营性的资产,但在被评估企业已失去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资产。

2、划分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的意义。

(1)有效资产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溢余资产虽然也可能有交换价值,但溢余资产的交换价值与有效资产价值的决定因素、形成路径是有差别的。(2)正确界定与区分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将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运用各种评估途径与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范围或具体操作范围,对溢余资产单独进行评估或进行其他技术处理。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1、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2、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即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并不是一种具体的企业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也是企业公允价值具体表现形式的一类概括,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主要有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清算价值等。

(1)投资价值。指企业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企业的投资价值与投资性企业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性企业价值是指特定主体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而持有的企业在公开市场上按其最佳用途实现的市场价值。(2)持续经营价值。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继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可以按企业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相应贡献被分配给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资产,即构成企业各局部资产的在用价值。(3)保险价值。指根据企业的保险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价值定义所确定的价值。(4)清算价值。从性质上讲,是指企业处于清算、迫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或设定企业处于清算、迫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对破产清算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实际上是对该企业的单项资产的变现价值之和进行判断和估计。

四、收益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注意的问题

1、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关键在于以下三个问题的解决:

(1)要对企业的收益予以界定。

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2)要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 (3)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

2、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一般公式:

其中:P―企业评估价值; Et―企业第t年的预期收益流;r―折现率;

Fn―企业资产第n年的变现值; n―持续经营收益年限。

3、企业收益的表现形式及其选择:

企业收益基本表现形式为企业净利润和企业净现金流量,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选择净现金流量作为企业的收益基础。因为企业净现金流量是企业收支的差额,不容易被改变,更客观准确。

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追加资本性支出

企业收益按照不同的口径可以分为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不同口径的收益额,其折现值的价值内涵和数量是有差别的。在假设折现率口径与收益额口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不同口径收益额对应的企业评估价值如下:

(1)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或所有者权益价值);(2)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长期负债利息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投资资本价值(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3)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全部利息(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整体价值(所有者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之和)。

在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选择什么口径的企业收益作为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础,要服从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目标,即需要评估以上三种价值的哪一种;应在不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目的的前提下,选择最能客观反映企业正常盈利能力的收益额作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收益基础。由于以上三种收益额的现值代表的价值各不相同,且存在互相的计算关系,评估时候可以选择以上3种收益额口径中的一种计算出其中的任何一种价值,再利用三种价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得出需要评估的价值。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投资项目管理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景升.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理论界,2005.

[2]刘玉平.收益法应用中收益额的选择及其预测.中国资产评估,2004.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 内在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

我国证券化率从2006年的42%一举突破100%,达到目前的140%左右水平,但证券市场的巨幅波动,让大多数投资者无法估量中国资本市场的价值,无法估量某只股票的投资价值,致使投资者的投资带有一定的盲从性。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依据,有必要采用科学的估值方法对上市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以此将投资者的目光引导到企业内在价值的投资上来,并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本文通过计算一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尝试将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于股票的长期投资决策。

一、企业价值与股票的内在价值

“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已经为大多数企业接受,并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标准。“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合理运营,实现未来获利能力的最大,表现为企业的内在价值。沃伦.巴菲特定义的企业内在价值为:“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为评估投资和公司的相对吸引力提供了唯一的逻辑手段。内在价值的定义很简单:它是一家公司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贴现值。但是内在价值的计算并不如此简单,它是估计值而不是精确值,而且它还是在利率变化或者对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预测修正时必须加以改变的估计值。”根据巴菲特的定义,企业价值(亦称公司价值)等同于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表现为未来现金净流量折现值。

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上市公司中是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及其市场价值决定的,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情况下,股票数量一定时,企业价值由股票价格决定;同时股票价格能够全面反映企业价值。其企业价值高时,内在价值高,股票价格也高;反之,股票价格偏低。因此,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的研究应以股票市价为依据。

资本市场中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表现为股票价格,并遵循价值规律,价格依据供求关系而围绕着企业价值上下波动。即企业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股票的价格以内在价值为中心轴线,围绕中心轴线上下波动,但波动的方向、幅度受资本市场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研究企业价值的目的是研究股票价格变动的中心轴线。

经营者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时,要合理地安排经营活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正因为如此,投资者才能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以企业价值作为决策依据时,必然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的问题,通过企业价值评估明确企业的价值,揭示股票中心轴线的价位,分析其市场表现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差距,以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取向。如果股票价格低于企业价值,具有投资价值;反之,没有投资价值。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提高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可以引导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可以推动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应以上市公司为例进行研究。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中,证券公司与资本市场联系最为紧密,而且业务比较典型,具有普遍性,不受生产工艺的限制。因此,本文以X上市证券公司为例说明企业价值的评估,说明企业价值评估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二、我国证券公司价值评估模型的确定

2.1证券公司价值评估模型的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成本法是依据资产的重置成本,考虑各种贬值因素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受到资产使用状态、收益弥补的计量等因素的影响,而且适用于个别资产的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市场法受到是否有活跃的公开市场和可比资产的限制,适用于个别资产的评估。收益法是通过评估未来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受到未来收益能否以货币计量及其预测准确性的限制,适用于企业价值的整体评估。企业价值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总和,而未来现金流量与未来收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未来收益又是企业整体资产经营活动的结果,因此,本文采用收益法评估该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

采用收益法对证券公司价值进行评估时,其前提条件是能够用货币预测未来收益,即未来现金净流量。公司价值与利润和现金净流量均有关,但利润受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等因素的影响,而现金净流量具有客观性,且公司价值最终是由现金净流量决定的,因此,本文选择现金净流量预测未来收益,并采用合适的折现率将其折算为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折现模型分为股利折现模型、公司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股权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以股利为基础进行折现,受公司是否分配股利的限制。公司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以公司的全部现金净流量为基础,受非正常的现金净流量的影响。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正常的现金净流量为基础。股权现金净流量对于周期性较强、财务杠杆较高的企业来说有时候会出现负数,但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渐转暖,中国证券公司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赢利和现金净流量状况都比较好;同时国家政策对证券公司的资金杠杆率有硬性的规定,大多数证券公司不会出现股权现金净流量为负数的情况,具备了使用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进行估值的条件。

股权现金净流量是指企业的净利润扣除折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偿还本金后,再加上新发行债务收入后的数额。表示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因此,又称为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

参考文献:

[1]【美】汤姆.科普兰著,《价值评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4

[2]【美】Aswath Damodaran著,《投资估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

[3]【美】戴维.G.卢恩伯格等著,《投资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4]【美】Stephen H.Penman著,《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价值评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

[5]【美】兹维.博迪等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

[6]【美】本杰明.格雷厄姆等著,《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2

[7]【美】戴维.弗里克曼等著,《公司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

[8]牟海霞,蒋义宏著.《证券公司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

[9]陈佳贵主编.《2008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2

[10]中国证券协会编.《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7

[11]任淮秀主编.《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

[12]胡奕明主编.《财务分析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

[13]仔孟华著.《流动性溢价与资产定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6

[14]朱锡庆,黄权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财经问题研究》2004年8月

[15]卢勇,虎林.《西方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适用性》,《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1期

[16]中国证券网

[1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市场风险溢价 的估计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有价证券投资组合回报率与无风险收益率之间的差额。估计市场风险溢价是通过估计道琼斯指数或者其它具有代表性指数的平均收益率相对于10年政府债券的几何平均数的溢价计算。

(3)公司β(BETA)系数估计

公司β系数可以通过下面线性回归方程表示:

其中,Y为股票的收益率,X为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该股票的纵轴截距,为回归线的斜率,既该股票的β系数, 为随机误差项。

β系数的计算公式:

其中, 为特定股票的收益率与股票平均收益率的协方差,S2为股市平均报酬率的方差。

在成熟市场中有机构对公司BETA系数进行长期研究,定期公布研究结果,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可以使用公布的β系数。我国有关的研究机构开始研究β,并可以提供公司β系数测算的结果。

三、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应用

利用某证券公司的实际数据应用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评估该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价值如下:

3.1计算股权资本成本

计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关键是对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预期收益率、β系数等的估算。

(1)估算无风险收益率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调整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 5%,因此无风险报酬率为2. 5%。

(2)市场预期收益率

中国股票市场建立的时间不长,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是理性的投资场所,但沪深两市从推出时起就按国际通行的方法建立了指数,经过近20年数据积累,基本可以利用市场指数预测上市公司的平均收益率。上证指数在1990年12月19日收盘价是99.98点,到1992年5月26日上证指数最高点达到1429点,初具了资本市场的规模。为此本文从1992年开始计算,选取1992年间的高位数1429点和低位数386点的平均值907.5点为计算平均收益率起始值点,1992年8月24日最接近于这一点位,即以此日为计算初始日期。2010年9月20日上证指数收于2591点,以此作为计算的截止日期,共计214个月。月市场平均收益率的计算为:

907.5(1+x)214=2591

x=0.0049144

年市场平均收益率=0.0049144×12×100%=5.9%

(3)β系数

本文采用第一搜股网站的数据,报告年度X证券公司的β系数为1.5。

(4)股权资本成本

股权资本成本=无风险收益率+β系数×市场风险溢价

=2.5%+1.5×(5.9%-2.5%)=7.6%

3.2预测股权现金净流量及增长率

以X证券公司报告年度的股权现金净流量为基础,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由专家组逐一测算未来现金净流量。股权现金净流量实质上是指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即公司在履行了各种财务义务,还清了债务、弥补了资本性支出及追加营运资本后剩下的现金净流量。其计算方式是:

F=S+D-C-Y-A+E

其中:F是公司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S是公司净利润;D为非付现费用;C为资本性支出;Y为营运资本追加额;A为债务本金偿还;E为发行新债务。

根据年报披露的信息,X证券公司报告年度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为89.79亿元,专家组测算结果如下表:

从上表的预测结果分析,该证券公司的现金净流量的增长率多为5%,为稳健起见选择5%的增长率为基本增长率。按照保守性和客观性原则,考虑到永续增长率大致和经济增长速度持平,借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大约在3%左右,而我国仍然继续保持高增长后的惯性,初步估计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为4-7%,因此估计X证券公司的永续增长率的最低为4%,最高的增长率为6%。

3.3计算X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

假设X证券公司是持续经营,并在未来12年内是永续增长,按照永续增长的模型计算X证券公司的价值。现采用不同增长率的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评估Z证券公司在不同增长率情况下的公司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2

其中:F为报告年度X证券公司股权现金净流量8.98元(89.79÷10,该证券公司发行股本10亿股),g为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增长率,R为股权资本成本7.6%,折现率为2.5%。计算结果如下表。

如果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资本市场稳步发展,X证券公司公司的价值也会逐步增长,因此,有必要计算永续增长期的价值。

其计算结果如下表。

通过运用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对X证券公司进行估值,根据中国国情及谨慎性原则,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4%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66元左右;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5%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77元左右;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6%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142元左右。

股票价格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企业价值的评估只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的依据。投资者还是应根据目标公司内在价值的增长情况、股票价位、资本市场走势等等因素判断其投资价值。

参考文献:

[1]【美】汤姆.科普兰著,《价值评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4

[2]【美】Aswath Damodaran著,《投资估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

[3]【美】戴维.G.卢恩伯格等著,《投资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4]【美】Stephen H.Penman著,《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价值评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

[5]【美】兹维.博迪等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

[6]【美】本杰明.格雷厄姆等著,《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2

[7]【美】戴维.弗里克曼等著,《公司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

[8]牟海霞,蒋义宏著.《证券公司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

[9]陈佳贵主编.《2008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2

[10]中国证券协会编.《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7

[11]任淮秀主编.《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

[12]胡奕明主编.《财务分析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

[13]仔孟华著.《流动性溢价与资产定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6

[14]朱锡庆,黄权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财经问题研究》2004年8月

[15]卢勇,虎林.《西方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适用性》,《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1期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3篇

摘要: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应用非常的广泛,企业的产权交易、租赁兼并、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等事项都需要对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理想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应当是对企业股权整体经济价值动态性、系统性、综合性的评估过程。分析现有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不难发现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的研究领域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本文为完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体系提供了一条较为新颖的思路。

关键词:企业股权价值;市盈率法;综合财务指数

一、引言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哈撒韦1987年年报中告诉了我们:“从短期来看,市场是一台投票机;但从长期来看,它是一台称重机。”。这里的“称重机”就是用来称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的分量的。也就是说,从长期来看,市值与企业的股权价值具有很高一致性。受到巴菲特的思想的启迪,本文引出一条思路:可否利用企业的财务会计数据与市值的关系来评估企业股权价值呢?

一家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到企业的成长性,还应考虑到企业的业绩、同行业的对比以及现时的市场环境。绝对估值法与相对估值法考虑的因素都相对较少,人为操纵的数据较多,不易得出一个具有很大说服力的股权价值估值结果。而联合估值法起到的优化作用有限,依然不能摆脱前两种方法存在的弊端。所以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需要一种综合的、客观的估值方法。本文提出的估值方法主要是对相对估值法中市盈率法的一种完善和改进,旨在增加对比指标,增加对企业成长性的考量,兼顾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试图寻求一种客观、系统、易操作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二、影响企业股权价值的主要因素分析

影响企业股权价值的因素主要有三大因素: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和部门因素、

宏观经济和政策因素。上述因素比较抽象,需要对他们进行具化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客观分析。因此不妨用财务状况来大致代替企业的经营状况,用证监会于2001年4月4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来确定企业的所属行业部门,用沪深300指数来反映股权市场的宏观环境。

综合上述观点,文中为后面的改进的市场法也就是综合财务指数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使用给定了一定的假设条件,如下:

1.在不同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影响企业股权价值的重要财务指标可能数目不同,种类不同,影响的比重也不同。但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影响企业股权价值的重要财务指标数目、种类、影响的比重是固定的。

2.宏观经济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同行业中财务状况越好的企业股权价值越高。换句话说,宏观经济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同行业中企业的股权价值与财务状况成正比。

3.在企业财务数据不变的情况下,宏观经济越好,人们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期越高,企业的股权价值越高。换句话说,企业财务数据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股权价值与宏观经济状况成正比。

在以上假设的前提下,文中提出了利用市场法思维的一种全新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综合财务指数(CFI)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三、综合财务指数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理论基础及步骤

在同一经济环境下即某一时点下,我们利用该时点评估企业与同行业上市企业的市值与财务数据可以得出影响企业股权价值的主要财务因素及影响程度。基于此,通过权重赋值与同行业同类财务数据的无量纲化我们可以分别量化出该时点评估企业与同行业企业综合财务指数CFI。

CFI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理论基础是CFI与企业股权价值强相关。综合财务指数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计算过程没有需要人为估算的间接数据,客观性、全面性优于市盈率法和市净率法。与市盈率法和市净率法类似,基于CFI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也是利用市值与某一指标的比值进行估值的方法。并且所使用指标CFI比单一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更能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经过实例分析发现CFI与企业股权价值的具有强相关性,文章进而提出了利用CFI用于企业股权价值评估实务的思路。

一般而言,企业每三个月都会有财务报告对财务数据进行公布,间隔时间并不长,所以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的得到一个行业上市企业评估日之前相当长时间内所有财务报告日的财务数据。

当需要评估某企业股权价值时,我们需要首先结算出该企业截止到评估日的财务数据。注意此结算会计期间应当与历史财务报表日的结算的会计期间相一致。例如如果后面运算利用的历史数据的会计期间都是一年,则评估日的结算会计期间也应当是一年。然后将此时的财务数据放在历史的财务报表日,也就是不同的经济指数下进行评估,可以得出企业在不同经济指数下的CFI。前面也已说明,CFI只有在同行业同经济指数下才是可比。因而通过利用CFI与股权价值正比的关系,利用该行业在此经济指数下的历史财务数据,可以得出该企业在不同经济指数下股权的合理估值。又由于在财务数据一定的情况下,经济指数越高,企业股权价值越高,可以利用经济指数和股权价值的正比关系的得出待估企业评估日股权的最终估值。

基于CFI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大致主要有如下步骤:

1.依据证监会于2001年4月4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评估日前历次财务报表日与待评估企业同行业的上市企业挑选出来。(由于一些企业改变主营业务或者属于新增或已退市,每个财务报表日与待估企业同行业的上市企业名单不一定相同)

2.分别将历次财务报表日的待评估企业与同行业企业进行财务指标的无量纲化处理和权重加和处理之后算出各自的CFI。

3.利用CFI与企业股权价值的强相关关系,经过一定的数据处理后推算出待评估企业凭借评估日的财务数据在不同经济指数下的企业股权价值。

4.利用企业财务数据一定的前提下,企业股权价值与经济指数成正比的关系,计算得出评估日待估企业的合理企业股权价值。

综合财务指数指数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是针对市盈率法和市净率法的一种改进,但是在评估实务中还没有得到真正的检验,所以它的可靠性还是需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CFI值综合了企业的多个重要会计指标且经实例检验与企业股权价值较强正相关,为这种方法在实务中的应用奠定了基础。(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1]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J].求索,2005年10月:29-31.

[2]宗义湘,陈宇,张润清.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评价[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2年3月第4卷第1期:48-50.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4篇

关键词:价值评估 天然气 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

一、前言

随着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合资合作项目快速发展,股权项目的经营管理面临巨大挑战,通过资本运营来提高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率成了必要手段[1]。面对股权的新设、转让、收购并购、增资扩股和破产解散等业务,对目标企业价值实施合理的评估是实现资本运营预期效果的重要基础。

适当的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准确评估的前提,每种价值评估方法都有优缺点和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每个被评估企业也都具有其客观条件与特点,每次企业评估时也都具有特定的目的。因此,如何结合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被评估对象的行业特征和发展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进行的方法选择,是价值评估结果准确性的重要保证[2]。

本研究基于多维度考虑,逐层分析,分别从方法本身的优劣势、结合天然气利用业务行业特点的适用性、管理决策目的和公司经营的财务特征四个方面逐一进行分析和比选。

二、价值评估常用方法

随着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经济计量技术的进步以及企业价值评估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核心内容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期权法四大类,图1是本研究总结归纳的价值评估常用方法,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期权法4种基本分类的基础上细分为了12种具体的方法[3]。

三、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价值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一)基本分类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每种价值评估方法都具有其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本研究首先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期权法四大类基本方法进行了方法本身的特点分析与适用性选择[4],分析结果见表1。

(二)具体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本研究在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期权法进行了分析选择后,结合天然气利用业务行业特点对可以应用的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中包含的10种常用的具体估值模型进行进一步分析与比选,分析结果见表2。

通过表1对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行业特点的对比分析发现,股利折现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P/B 估值法、账面价值法不适用于天然气利用业务的价值评估;公司自由现金流、经济附加值法、P/E估值法、P/S 估值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值法分别只能适用于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某些情形下的价值评估,没有一种价值评估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因此,在确定具体的价值评估方法时应该考虑评价对象的具体情景[5-7]。

四、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方案

考虑到每种价值评估方法都具有其最适合使用的条件与环境,在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实践中,通常会选择一两种价值评估方法为主,以其他适用的方法作为补充,综合分析得到一个投融资双方均能够接受的价值,即采取主次分明、互为补充的价值评估方案。因此,本研究在选择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价值评估方法时,从不同的评估目的与经营状态两个维度考虑,给出最佳的价值评估方法组合方案。

(一)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价值评估目的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不仅可以在公开市场假设之上揭示企业的公允市场价值,不仅可以使双方对交易企业的价值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而且还可以通过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帮助管理者全面的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的优势与劣势,改善经营决策,不断提高企业价值。因此股权管理者对股权项目进行价值评估的需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对内估值,主要用于股权项目的评价;二是收购、转让、增资扩股;三是破产清算。不同价值评估目的希望得到的效果不同,每一种价值评估方法的估值原理与作用也不同,因此需要针对每一种管理决策需要选择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

(二)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不同运营状态下的财务特征分析

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因其运营状态不同,其呈现的财务特征有所区别,归纳其不同运营状态下的财务特征,普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公司未投入生产,无营业收入,自由现金流为负;二是公司经营较好,盈利,自由现金流为正;三是公司经营不善,随有营业收入,但处于亏损状态,自由现金流为负;四是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持续经营,无营业收入,自由现金流为负或无自由现金流,见表3。

(三)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方案

1.基于对内评价需要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方案

当管理决策者出于对内部股权项目进行评价的目的而进行价值评估时,评估的关键是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此时,可采用经济附加值法(EVA)和自由现金流进行价值评估,虽然这两种方法在EVA和自由现金流为负时无法进行估值,但是这两种方法在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全面,可以通过EVA值和自由现金流掌握和分析公司的基本情况。

当管理决策者出于收购、转让、增资扩股需要时,除了需要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外,最终估值价格的科学准确性也至关重要,因此在进行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评估对象为新建未投产项目,由于没有营业收入、没有利润、自由现金流为负,因此可采取重置成本法进行估值,并结合公司未来投产后的前景和市场情况,进行估值结果的调整。

第二,如果评估对象为盈利项目,由于其有收入,有利润,自由现金流为正,因此应采用P/E方法进行估值。为了避免其财务报表的人为操纵,可以通过FCFF模型了解其现金流情况,评估其利润质量与真实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政策等宏观因素对P/E估值结果进行折算调整后得到企业价值。

第三,如果评估对象为亏损项目,由于其有收入,无利润,自由现金流为负,因此P/E失效,应采用P/S方法进行估值。为了弥补该方法无法反映成本对价值的影响,辅以现金流分析,同时以重置成本法的估值结果作为参照,结合市场、行业情况以及国家政策等对估值结果进行调整,最终获得一个合理的价格。

2.基于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方案

当管理决策者欲将无法持续经营的股权项目进行清算时,因其不具备继续发展的能力,因此采用清算价值法。

五、结束语

通过对各种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认为,由于各种价值评估方法估值原理不同,适用条件、范围,所考虑的因素不同,评估结果必然不同,没有哪一种方法是最准确与合理的,也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适用于天然气利用业务股权项目的所有情况。

因此,企业在进行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应考虑不同评估需求和企业经营状态,综合运用多种价值评估方法[8]。研究建议以一种最适合的方法估值结果为基础,综合考虑现金流、利润指标、收入指标、成本指标、资产规模等财务数据,以及经济环境与行业特点等宏观因素后,对价值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 赵秀芳.价值管理背景下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整合[J].当代财经,2006(10):115- 120.

[2] 王秀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发展趋向探究[J].学术交流,2011(2):78- 81.

[3] 赵坤,朱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0(12):32- 35.

[4] 谭三艳.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财会通讯,2009(23):33- 36.

[5] 马文艳.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及实证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6] 李红杰.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探析[J].会计之友,2011,(2):56- 60.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折现率

收益法的参数对于评估值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即为折现率。折现率是评估企业价值的重要参数,其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有着直接影响。折现率的变动将会导致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巨大变化。因此,全面、正确、真实的对企业进行评估,合理的计算折现率是评估企业价值的重要步骤。

一、折现率确定原则

1.预期收益与折现率口径一致。折现率是一种价值比率,其应该与收益额度相对应。有的折现率是基于股权投资回报考虑的,有的折现率同时考虑了股权投资回报率与债券投资回报率。净利润是股权收益形式,因此折现率应该选择股权回报率。如果选择股权与债权收益兼顾的综合形式,那么就需要在确定折现率的时候选择加权平均成本来进行计算。如果将行业平均资金收益率当做折现率,那么就要计算折现率分子与分母的口径与收益额口径十分一致的情况。因此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运用收益法必须注意预期收益与折现率口径之一,保证结果合理,有意义。

2.折现率不低于无风险报酬率。折现率不低于无风险报酬率即为折现率必须要高于投资的机会成本。在正常资本市场中不论什么投资的回报率都应该高于投资的机会成本。

3.行业基准收益率不宜直接作为折现率。该原则即为行业基准收益率不能直接作为折现率使用。行业基准收益率是反映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建设贡献的程度,并不是投资者的净贡献,因此其不能企业价值评估的折现率来使用。

4.要反映目标企业的收益风险。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其资金来源与经营范围均呈现多样化。各个企业都会因为自身资本结构的差异与经营方式的差异而面临不同的经验风险。就折现率的内涵来看,其主要反映的是风险的预期报酬率,因此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所要求的补偿率也必然不一致,因此折现率也会不同。因此不同企业的折现率亦会跟随者风险而变化。在实际评估中确定折现率要兼顾收益与风险的一致性,让折现率能够真实体现企业面临的风险。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1.修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通常情况下资产定价模型一般都是确定上市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并不是直接用在非上市企业上,然而CAPM模型的风险衡量原理对于企业都是可行的。因此对CAPM修正后就可以对非上市进行企业评估中的折现率进行计算。

修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Ke=Rf+β*MRP+SCP+SCRP (1)

在公式(1)中,Ke修正的权益资本折现率,β为行业收益相对于市场收益的变动程度。MRP为市场风险溢价,SCP为小公司溢价,SCRP为企业特定风险溢价。

2.行业平均收益率法。行业平均收益率法体现了行业一般水平的盈利情况,是对行业中各个企业之间的数量差异加以抽象画的记过,其能够综合体现国家的经济状态,产业政策、市场地位等各个因素[3]。行业平均收益率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折现率基础,包括了行业的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在行业平均收益率的基础上,其是根据企业经营与财务的风险来控制调整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折现率。行业平均收益率法不单单考虑了行业的无风险收益率与风险报酬率,同时还兼顾了企业的具体风险因素。其模型为以下公式:

(2)

在公式(2)中,Ke为权益资本折现率,Ri为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DSLc为带骨企业的综合杠杆系数,DSLi为待估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杠杆系数,SCP为小企业溢价。在模型中行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i能够从行业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获取。通常情况下,待估企业综合杠杆系数可以表示为经验杠杆系数与财务杠杆系数的乘积,即为DSL*DFL=DSL。如果企业的经营情况相对复杂,则需要在全面分析企业所可能面临的风险与筹资成本等因素上再对行业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修正。由于非上市企业的规模一般都相对于上市企业较小,因此应该将非上市企业的SCP单独考虑。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大多数企业的负债均为非流通的有息负债,因此债务的市场价值能够是使用负债账面值与上偿还期内利益的现值综合来表示,其体现了企业的真实负债情况。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要用带待求目标价格来计算折现率。

三、结束语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式中收益法与市场法都是主要的评估方式,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确定折现率大都是通过自身经营来确定,或者在使用折现率的方式中存在技术性问题,因此目前应用收益法来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最大阻碍就是如何实现客观、准确的确定的折现率。

参考文献:

[1]何龙.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中折现率相关问题分析[J].中国外资, 2013,(06):265-266.

[2]管伟.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特殊性及评估方法选择分析[J].中州大学学报,2010,(04):27-29.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6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价值评估;折现率;风险溢价

企业价值评估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企业改制等经济活动时刻在大量发生,各经济活动主体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求呈迅速上升之势。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的发展看,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产生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进行探索,但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以及市场环境的制约,企业价值评估在实践中尚面临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参数不合理、评估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鉴于此,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借鉴国际评估理论和评估经验基础之上,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企业价值评估活动进行了规范。三年多来的实践结果表明,《指导意见》的颁布与实施对提升我国评估行业的服务水平,加快国内企业价值评估与国际接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仍然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制约着评估业的发展,因此,本文对当前一些比较突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思路。

一、非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

(一)企业类型与企业价值评估

从组织形式看,我国企业分为股份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国股份制企业所占比重为42.72%,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股份制企业所占比重则高达57.28%。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的重点是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问题,而对于数量众多、影响广泛的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价值该如何评估则极少涉及。《指导意见》第二十条指出:“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著的《讲解》(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讲解》)对该条款的解释为:“企业价值可以进一步分为企业的整体价值,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的价值之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部分权益价值。”很显然,《指导意见》针对的是股份制企业价值如何评估以及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如何规范等问题,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则被排除在外。

(二)非股份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差异

毫无疑问,作为微观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具有价值,但由于股份制企业与非股份制企业在企业组织形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企业价值评估也必然有所不同。导致股份制企业和非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差异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益投资人以及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存在差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非股份制企业中,权益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相对应的是股份制企业的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要高于非股份制企业债权人的风险。

2、权益转让限制(流动性)的差异。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股份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即可。而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向企业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企业财产份额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可以依法转让其权利。从权益转让的市场条件看,股权交易市场发育得比较成熟,为股权提供了较好的流动性;而非股份制企业的权益转让市场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市场的活跃程度都要比股权交易市场差很多。

3、企业所有者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作用存在很大差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股份制企业的普遍现象,股东仅仅是企业的最终所有者,经营权往往由非股东行使,因此,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股东所起的作用相对比较有限。而在非股份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合一,企业所有者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由于与股份制企业相比存在上述三个方面的明显差异,从而导致非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有别于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这种差异并非表现在评估方法上,而是表现在具体的评估要素确定上:首先,根据风险收益平衡理论,资产的风险越大其预期收益越高,因此,非股份制企业的权益投资将需要获得更高的风险报酬,与此相对应,必须赋予折现率更高的风险溢价;其次,在预测非股份制企业的未来收益时,应充分考虑所有者的人力资本所起的作用。如采用成本法评估非股份制企业的价值,则需要将所有者的人力资本作为企业整体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评估其价值后加入到评估值当中;最后,因非股份制企业的权益流动性较差,在评估值最终调整时,需要给予较大幅度的折价。

二、成本法的独立使用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主流方法的变迁

与国外成熟市场中收益法、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居于主导地位所不同的是,自从我国开展企业价值评估活动以来,成本法在相当长时期内占据主导地位,而收益法、市场法仅仅处于从属地位。虽然早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规定,资产评估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方法,但长期以来,由于受评估主体素质及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限制,评估机构、管理部门和委托方、使用方都习惯于运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成本法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1996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颁布实施后,实务界逐渐形成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普遍模式,即以成本加和法为主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成本法评估结果加以辅助验证。

2004年12月颁布的《指导意见》使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第二十三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同时,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上述规定体现了与国际评估实践接轨的指导思想,强调了收益法和市场法是企业价值评估最为适用的方法。自此以后,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逐渐被广泛应用,成本法的垄断地位逐渐被颠覆,且成本法丧失了独立评估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权利。

(二)对否定成本法独立使用的商榷

成本法的评估思路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资产价值加和后扣除负债价值的企业价值。这种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整体性,忽视企业组织化资本(organizational capital)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评估结果得到认可的程度较低,因此,在国际上不作为一种主流评估方法使用。但如果像《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那样,对持续经营企业彻底否认成本法的独立使用则值得商榷,对于某些条件下的持续经营企业,独立应用成本法评估其企业价值有着充分的理论基础。

根据托宾q理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信息充分,不存在交易成本,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某一行业,企业中也不存在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专利、专有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此时,托宾q值等于1,即企业市场价值等于重置成本(成本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如果托宾q值不等于1,则套利活动将使企业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趋于一致。虽然信息充分、不存在交易成本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几乎不存在,但还是有一些企业所处的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在这种市场上,企业数量众多,企业中几乎不存在有碍市场竞争的无形资产,因而,企业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差无几。也就是说,成本法的最大缺陷在于容易忽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企业没有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价值微乎其微,此时,应用成本法可以比较准确地评估出企业的价值。

另外,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企业经历市场洗礼较少,与西方成熟市场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寿命普遍比较短,这就增加了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困难(从本质上看,市场法的基础是收益法和成本法,故在此不列入讨论范围),加之,参数选择缺乏客观、科学的标准,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目前普遍推行收益法,所得评估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出现的偏差可能也比较大。因此,目前还不宜彻底否定成本法的独立使用。

三、持续经营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最基本、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产权变动和产权交易提供交换价值意见。不同的价值类型对应着不同的评估值,企业价值评估人员有责任为委托方发现最大化的企业价值,不应机械地选择评估价值类型。结合到企业价值评估实践,对于处于持续经营中的企业,评估人员往往简单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选择持续经营价值来进行企业价值的评估,但持续经营价值未必一定大于非持续经营价值,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非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甚至高于持续经营价值,因此,如果相关权益人有权启动被评估企业清算程序,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委托,分析评估对象在清算前提下价值大于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价值的可能性。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企业的非持续经营价值可能高于持续经营价值呢?

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例,根据剩余收益模型有:

式中:V表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B表示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yi表示i期的收益;Ri表示i期的净资产收益率;r表示折现率。

上式表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加上未来剩余收益(收益扣除资本成本)的现值。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净资产收益率高于折现率,则未来剩余收益的现值大于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要高于账面价值;相反,如果净资产收益率低于折现率,则未来剩余收益的现值小于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假设账面价值与清算价值相等,对于持续经营企业,未来净资产收益率与折现率相比,若净资产收益率小于折现率,那么,该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将小于清算价值。更加极端的情况是,对于一个连年亏损且将来难以改善的企业而言,持续经营的结果只能是负债累累、破产清算,其持续经营价值为0,甚至为负数(非股份制企业),而清算价值则可能远大于0,此时,价值类型选择清算价值所得的评估值将较高。

四、收益法中折现率参数的确定

(一)折现率对企业价值评估准确性的影响

折现率是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参数,评估值对该参数具有非常大的敏感性,若以Gor-don模型计算企业价值,设E为预期的下一年度收益额(股息、股权自由现金流等),r为与预期收益流相对应的折现率,g为未来收益的永续增长率,企业价值y为:

由于,g≥l,r>g,故有P≤-1。当g=0时,s=-1,当gr时,s-∞,由此表明,若折现率偏差1%,所得到的评估值至少偏差1%,企业收益增长速度越快,折现率偏差所导致的企业评估值偏差越大。正因为企业价值评估值的准确性对折现率高度敏感,所以科学确定折现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折现率由无风险收益率和风险报酬率构成,其中,无风险收益率是不存在违约风险以及不存在再投资收益不确定性资产的收益率;风险报酬率是风险资产收益率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很显然,折现率的准确性取决于无风险收益率和风险报酬率的准确性。

(二)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根据无风险收益率的内涵,在国际评估实践中,无风险收益率一般取短期国债或长期国债的收益率。而在我国多年来的评估实践中,由于《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规定:“折现率可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基础,再加上3%—5%的风险报酬率。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具有高收益水平或高风险外,折现率一般不高于15%。”因此,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采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无风险收益率的取值一般为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这种确定无风险收益率的方法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问题:一方面,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包含了风险因素,是行业内所有企业经过风险经营后获得的报酬,它不符合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标准;另一方面,无风险收益率应该是任何投资者均可以获得的无差别报酬,如果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则无风险收益率的获得被限制在不同的行业内,且不同行业的投资者获得的无风险收益率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指导意见》对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进行了完善,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目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本化率或折现率。”,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不再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取值依据,然而,在评估实践中,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评估人员仍然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据此所得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就值得怀疑。

关于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指导意见讲解》建议取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无风险收益率是与收益流期间相匹配的无风险收益率,而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仅仅是评估基准日的无风险收益率,并未涵盖整个收益流期间。由此造成的结果是,评估基准日相隔不久,无风险收益率可能相差很大。比如,2004年2月发行的5年期国债利率为4.42%,而2005年10月发行的5年期国债利率仅为2.14%,不到前者的一半。

国际上确定无风险收益率的通行做法是,将足够长时期(一般是数十年)的短期国债或长期国债的利率加以平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故无风险收益率不会因评估基准日的不同而出现差异。与西方国家相比,虽然我国的国债发行历史比较短,国债的市场化交易起步比较晚,但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也有20多年的数据可以利用,运用20多年甚至更短时期的国债利率信息计算所得的无风险收益率,其准确性和科学性显然要强于运用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

(三)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对于风险报酬率的确定,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般是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将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风险价格)与B系数(风险数量)相乘得风险报酬率,这也是西方评估界普遍采用的方法。问题是,CAPM建立在投资者理性、资本市场有效的假设前提之上,这些假设前提在西方成熟市场上基本能得到满足,并得到大量实证研究验证。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非常短暂,市场体系与有效市场的要求相去甚远,CAPM在中国缺乏运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中国的股票市场尚不具备对风险进行定价的功能。很显然,如果无视中国股票市场非有效这一基本事实,机械地套用CAPM,则所得的风险报酬率必然会出现偏差。

上述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解决:

1、如果运用CAPM计算风险报酬率,则要合理选择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包括风险溢价的时间段以及风险溢价的大小,并结合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对最终的计算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2、运用风险累加法而非CAPM计算风险报酬率,即从实体经济领域着手,将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行业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予以量化并累加得风险报酬率。

3、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先计算宏观经济波动与行业收益波动之间的关系,由此得行业的风险系数α,然后计算待评估企业的综合杠杆系数DCL;及该企业所在行业的综合杠杆系数DCLh,则待评估企业的风险报酬率Rr为:Rr=(Re-Rf)×α×DCLi/DCLH,其中,Re、Rf分别为整体经济的收益率和无风险收益率。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7篇

房地产兼并收购,主要有两种模式,公司层面战略合作,例如中交集团入股绿城中国;另一种则是项目公司层面进行接盘收购,如融创收购成都本土知名房企三个项目所有股权。本文以项目公司层面收购为案例,针对项目公司股权价值评估进行研究。

由于股权收购,交易价格最终由股权评估价值决定。大部分并购交易不仅涉及资产评估、而且还涉及审计工作,如果是国有企业出售,甚至涉及清产核资。现实中,往往出现:评估人员不懂财务知识,看不懂审计报告;而审计人员又不懂评估知识,看不懂评估报告等情况。本文主要贡献是,将审计与评估之间的复杂关系简单化,在假设开发法条件下,通过房地产开发的不同阶段为案例,让股权评估一目了然,转化为利用专家工作,更有利于投资者决策。

二、案列假设

本文价值评估不涉及品牌价值、规模经济效益价值,也不考虑项目公司拿地能力带来的期权价值等,完全是收购企业追求利润或者是快速进入市场的选择。

本文假设项目公司除开发成本、存货外,其他资产如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固定资产等,不发生增减值变动(如发生变动,处理相对简单),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为便于理解,根据实际情况,本如下假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股东以现金出资;项目可售货值5亿元,不含税金;本项目缴纳增值税,不考虑应交增值税,但考虑增值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共计0.15亿元;项目开发成本(包含利息、但不包括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税金)3亿元,已经完成投资2亿元;管理营销费用共计0.25亿元;所得税0.4亿元;由于是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仅涉及印花税,因为金额较小,忽略不计。

三、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己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法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得到广泛应用。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房地产价值评估,如商场、写字楼、旅馆、公寓等。

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与其他评估方法相比具有特殊用途,一般特别适用于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法、收益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倒算法或预期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假设开发法主要适用于下列房地产的评估:待开发的土地的评估,用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减去建造费、专业费等;将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土地评估,用开发完成后的熟地价减去土地开发费用;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的评估。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四、评估案例

选取房地产开发的四个不同阶段,进行评估研究。其中:

房地产价值=房地产预期售价-(后续工程成本+后续工程费用、税金等)

(一)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1:

注:预收房款2亿元;工程款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账款2亿元;尚未发生任何费用及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25-0.15-0.4=3.2

股权价值=0.5+(3.2-2)=1.7

(二)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2: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工程款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账款2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尚未发生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15-0.4=3.45

股权价值=(0.5-0.25)+(3.45-2)=1.7

(三)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3: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用现金支付工程款1亿元,尚未支付1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尚未发生税金。

开发成本价值=5-1-0.15-0.4=3.45

股权价值=(0.5-0.25)+(3.45-2)=1.7

(四)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表4:

注:公司预收房款2亿元;用现金支付工程款1亿元,尚未支付1亿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已经全部支付;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已经支付(简单化处理,将其结转成本费用)。

开发成本价值=5-1-0.4=3.6

股权价值=(0.5-0.4)+(3.6-2)=1.7

五、本文运用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第8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收益法 成本法 市场法 期权法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评估者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特定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标准和规范,运用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整体的经济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测算的过程。在企业上市和股票定价、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进行并购决策、企业财务决策、进行价值管理、衡量企业绩效和管理者的经营业绩时,企业价值评估都是不可或缺的。数十年来,随着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经济计量技术的进步以及企业价值评估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核心内容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总体上看,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期权法这4种类型构成了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本体系(见图1)。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该方法遵循的是“现值”规律,即企业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收益的现值总和。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的价值取决于预期收益、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以及收益的预测期等3个要素。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用各种形式的利润、现金流量或股利等表示。选择何种形式的预期收益直接影响对企业价值的最终判断。在合理预测企业的收益之后,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由于企业经营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风险的判断直接影响到合适的折现率的选择,最终影响到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合理确定收益的预测期间并恰当考虑预测期后的收益情况对企业价值评估也至关重要。收益法中最主要的两种方法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和经济附加值法。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基本思想是企业价值是由其最终所能创造的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量所决定的,通过将预测的该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成现值得到其价值。由此可以得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一个企业的价值应该等于该企业在未来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总和。

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实际应用中主要采用股利折现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是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股权价值的基本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都是在股利折现模型的一般形式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

现金流量折现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倍受青睐,不仅是因为它有着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而且在价值评估实践中,现金流量折现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现金流量折现以一种全面而又简明的方式,考虑到了几乎所有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现金流量折现法得到了有关股票市场对企业价值评估研究结果的有力支持,大量的研究表明,会计利润与股票价格没有密切关系,与会计利润相比,现金流量折现能更可靠、更精确地评估企业价值。

虽然现金流量折现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它也存在不可避免的缺点:现金流量折现法仅能估算公司已经公开的投资机会和现有业务未来的增长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价值,却忽略了企业潜在的投资机会可能在将来带来的投资收益,也忽略了企业管理当局通过灵活把握各种投资机会所能为企业带来的价值增值;现金流量折现法不适合对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和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经济附加值(EVA)法

运用经济附加值(EVA)法评估企业价值,企业价值等于企业目前投资资本与企业未来的经济附加值(EVA)的现值之和。

经济附加值(EVA)法的优点主要体现在EVA指标上,其优越性在于:1.将资本成本的理念引入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在计算企业的资本成本时,不仅考虑了负债资本的成本,而且考虑了权益资本的成本,使评估结果更为准确、合理;2.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运用体现了一种全新的企业价值观,建立在EVA基础之上的管理体系密切关注股东财富的创造,将股东财富与企业决策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企业决策的制定和营运管理更加符合股东利益;3.经济附加值(EVA)指标从股东角度定义企业利润,与传统的会计收益指标和市场收益指标相比,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4.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设计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能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的投资决策,减少甚至杜绝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发生;5.在企业价值评估的经济附加值(EVA)模型中,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未来的所有经济附加值都可以从预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直接得到或者通过简单的计算得到,利用该模型计算企业的价值,使得年度财务报表上的会计资料具有了更现实的意义。

与上述优点一样,经济附加值(EVA)法的缺点也体现在EVA指标上:1.尽管基于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管理工具在发挥作用,但至今还没有成形一套公认的可供操作的方法体系,而且目前有关EVA的实证研究结果还未能有力地证明其优越性;2.在使用经济附加值(EVA)指标时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使用起来比较麻烦,并且对于调整指标的选取也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和主观性;3.经济附加值(EVA)本身是众多因素综合以后的结果,并不能帮助企业找出经营无效的原因。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该类方法实际上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得到企业价值,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该类方法遵循的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正常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其具体做法是将分别求出的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相加,再减去负债的评估值,从而得出企业净资产的评估值。成本法中常用的方法是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值法。

(一)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以资产的历史成本为依据,不考虑资产的市价和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根据会计核算中账面记载的净资产价值总和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在运用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分析,将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也就是所有者权益部分的账面价值。其公式是:企业价值=总资产账面价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企业的账面净资产。但这个仅仅是对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没有反映企业的行业特点、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情况。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往往采用调整系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弥补这种缺陷。其公式为:企业价值=企业的账面净资产×(1+调整系数)。

用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没有考虑账外资产以及通货膨胀和过时贬值等因素,从而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尽管存在明显的缺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账面价值法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说明该方法也具有自身的优点:一是账面价值法充分利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需资料容易得到,计算简单,使用方便。二是运用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所得到的企业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它减少甚至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通过确定被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其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以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再减去负债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最大优点在于,它克服了传统的以历史成本来评估企业价值的不足。因为历史成本是“面向过去”,而重置成本是“面向现在”的。从某种角度来看,“面向现在”更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因此,重置成本法也是目前我国评估实务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方法。重置成本法主要的不足是忽略了企业员工的智力资本价值、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商誉等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三)清算价值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清算价值法是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失去增值能力而无法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的一种估价方法,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破产或停业清算时,将企业中的实物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得到的收入即为清算价值。企业的清算价值等于企业破产时所有财产的变现价值减去负债及清算费用后的净值,它既没有考虑企业员工的智力资本、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没有考虑系统整体价值,因此,它反映的是一个企业的最低价值。

三、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与参考企业的股东、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该类方法实际上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也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近的参照企业,在分析、比较相互之间的重要指标的基础上,修正、调整企业的市场价值以确定评估企业的价值。

(一)价格比率法

从理论上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一般可以通过企业的股票价格来体现。而企业股票价格的高低与企业的收益、销售额和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因素都有直接的关系。故企业价值可以表现为价格比率(亦称价值比率或价格乘数)与相关的价格比率基数的乘积,可以用公式表示为:企业价值=价格比率×价格比率基数

在价格比率法中,较常用的有市盈率(价格与收益比率)法、市净率(价格与账面价值比率)法、市销率(价格与销售收入比率)法和Tobin's Q值法。

价格比率法由于运用方便、计算简单、易于理解而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价格比率法的优势也正是其缺陷所在:根据一个价格比率和一组可比公司进行评估,容易忽略关键的价值决定因素如收益、成长性、风险等,导致评估结果和内在价值不符;由于价格比率法依据的是可比公司的市场价格,当可比公司普遍被高估或低估时,评估结果也随之高估或低估;虽然每种方法的评估结果都有一个偏差范围,但由于价格比率法在根本假设方面缺乏透明度,评估结果纵的可能性更大。

(二)股票与债券法

股票和债券方法是在被评估目标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公开上市交易的情况下,把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和作为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的思路是证券市场价值从总体上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企业的市场价值是企业经济价值在市场上的反映,对上市公司而言,其市场价值直接表现为特定时点的证券市场价格,证券市场价值总额近似地反映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股票和债券方法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行,企业价值可以直接通过证券市场得到;以市场的而不是任何个人投资者的判断为依据,避免了其他方法需要更多的个人判断所引起的潜在偏差。另一方面,该方法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缺点,主要表现为:用证券市场总值作为企业整体价值时,由于证券价格除了受到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收益前景变化的影响之外,还较多的受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投资者心理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在股市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股票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使得在不同时点得到的企业价值会大不相同。

四、期权法

在人们运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经济附加值法等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不仅无法分析和评价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发现并实施新的投资方案而使企业价值增值的机会,而且对那些现金流量为负数的企业价值的评估更是无能为力,而期权法正好弥补这一缺陷。期权法的两个典型的定价模型是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和布莱克――斯科而斯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法是对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评估思想上的一次超越和完善,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运用期权法来评估企业价值,可以使企业发展机会这一要素在企业价值中得以充分体现,从而使企业价值评估值更加合理。但是,除了高科技初创企业外,尚未能真正应用于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尽管该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当中具有巨大的潜在应用价值,近年来也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尤其是从量化的角度考虑,期权的方法还存在较大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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