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要闻
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人“选秀”出炉
【本刊讯】 (记者 任波)11月29日下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举行投资签约仪式。根据公布的资料,理事会最终确定的投资管理机构共有十家,他们将分别管理社保基金早前公布的四项投资产品。这表明,社保基金理事会海外投资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其中,香港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有四家,分别为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团队。
全球(美国除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为联博有限公司、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道富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骏利英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公司为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产品投资管理人。
全球债券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为骏利英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公司、联博有限公司、贝莱德有限公司。同时,贝莱德为全国社保基金的外汇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
根据第二届理事大会第二次会议披露的消息,2006年,社保基金确定可用于再投资的境内资金约410亿元,拥有的海外资金约15.7亿美元。根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拟安排各类投资的资金额度是:新增股票投资境内约30亿-50亿元,境外5亿-8亿美元;固定收益投资境内约为40亿-60亿元,境外1亿-3亿美元;实业投资230亿-280亿元;信托投资约60亿元。除信托投资,其他投资额度均预留了一个小幅浮动区间。
另外,据《财经》记者了解,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全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八省市试点方案已启动。其中,由于做实账户暴露出的统筹基金缺口,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央财政提供补助。
社保基金理事会发言人李克平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央补助的部分,原则上将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据记者了解,从操作层面,具体方式是由理事会与各省市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签订协议,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以及有关省市深入研究。■
(详见《财经》网络版 省略 “每日特稿”)
证券
证监会规范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政策
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对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的总体要求、监管政策衔接以及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进行了规范。新会计准则有望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深交所颁布中小板退市新指标
11月29日,深交所了《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从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和市场交易三大方面增加了七项退市新指标,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方正入主泰阳证券
11月27日,方正集团与泰阳证券举行签约仪式。根据协议,方正将向泰阳证券注入6亿元现金,原泰阳老股东所有股份整体缩至2%,方正接受泰阳证券之前债务整体的20%,再进行债转股。
银行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
目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已经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签署,并将于12月1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史上第一次专门颁布文件,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和引导。
(详见《财经》网络版 省略 “每日特稿”)
杭州商业银行定向增发获批
杭州市商业银行向亚洲开发银行定向增发新股日前获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亚开行将持有杭商行4.99%的股份。加上一年前向澳洲联邦银行集团出售的19.92%股份,杭商行已成为国内外资股份比例最高的商业银行之一。
纽约银行将收购梅隆金融
12月4日,美国纽约银行宣布,将以165亿美元收购梅隆金融,合并后的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证券服务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保险
国务院日前颁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根据需要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这意味着国内保险机构将由此获得OD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同时为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将得到拓展,有利于丰富和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经验。
境外投资渠道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品种可以包括:一是货币市场产品,如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二是固定收益产品,如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三是权益类产品,如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
根据规定,保险机构境外投资总额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委托人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要,可以按照投资品种或者不同工具,自主配置和安排境外投资比例。单一信用主体或者产品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委托人实际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核准的投资付汇额度等。
鉴于资金性质的特殊,保险资金的出海策略较银行、基金等其它金融机构更为慎重。根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境外投资品种限于: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中国的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等。
此次颁布的新法规,较原有法规有了很大突破:投资品种柘宽,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国际资本市场的主流投资产品和所有成熟资本市场;允许为了避险目的而进行衍生品交易:给予委托人、受托人更多互相选择的空间;对账户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更为全面、科学的安排。在新的政策支持下,保险公司将可以在海外投资上有所作为。
QDII带来的投资渠道扩展对保险业的好处显而易见,新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全球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地区货币,也允许为避险目的而做的对冲交易,这为保险公司积极管理汇率风险提供了法规上的支持。
多币种、多品种的投资许可,鼓励保险公司进行全球化的投资配置,避免集中投资于某一单一市场、单一品种而可能导致的风险积聚。有助于保险机构引进国际一流机构的成熟理念和先进技术,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分散运作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增强竞争实力。
可投资海外股市
保险公司运用资金的渠道将大大拓宽。在投资范围上,保险公司将获准由投资香港市场为主拓宽到全球市场,而首当其冲的则是伦敦、纽约等成熟金融市场,投资产品方面,除了可以投资货币市场产品和固定收益类产品。
另外,根据新办法,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而此前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自有外汇投资,保险资金运用有了更大的拓展空间,保险公司有了更多选择。
目前中国A股市场涨势喜人,而且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导致很多机构可能没有购汇投资的动力。但是长远来看,必须关注国际成熟资本市场,这些市场具有收益稳定、投资品种多元化等优势。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盘子”比较小,保险公司只有开拓更多的渠道才能提高投资收益,境外投资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对于资本的向外扩张无疑是一大利好,在人民币升值的过程中,境外资产用人民币衡量相对便宜,因此保险资金QDII出台有利于国内资金的境外投资。
此外,这是对国内过剩资金的一种释放,有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
对客户的影响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对于客户来说是十分利好的消息,保险公司可以推出更多的理财产品供客户选择,广大客户可以依托保险公司参与国际资本投资从而获得投资利益最大化。
保险资金放宽了境外投资的渠道,从全球资产配置角度来说,保险资金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毕竟如果保险资金只能在国内运用,就面临着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保险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投资配置,可以规避系统风险。
与银行系和基金系QDII类似的是,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也比较青睐香港市场。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政策允许的诸多境外资本市场中,香港市场的风险相对最小。比如一些国内保险公司在去年也曾获特批购买在香港上市的中行、工行股票,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许多内资保险公司已在香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是一些在国内的外资保险公司通过这个政策的出台依靠本身分布在全球的营销体系和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更好地服务。
明确地方AMC收购范围
延续数年的银行不良贷款存量和不良贷款率“双降”趋势,正在出现逆转。银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第三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首现反弹,为0.95%,较前两季度上升0.01个百分点,到年底,不良率已小步攀升至0.98%。
“2012年银行不良贷款和企业应收账款开始呈上升态势,并可能在2013年成为较为严重的问题。”渣打银行在一份2013年度展望报告中如是指出。由于受新巴塞尔协议约束影响,商业银行在对资本充足率有更高要求的情况下,对不良贷款处置的紧迫性明显增强。
财政部、银监会的通知即在此背景下出台。事实上,去年2月,财政部、银监会已下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提出在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AMC(资产管理公司)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法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或经营公司。“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时隔一年,近日下发的通知则明确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收购的范围,并鼓励地方政府推动辖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10户/项以上)。
“这次出台的通知就是明确各地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资质认可条件,各省市政府可以新设或授权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来推动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一位监管层人士表示。
在分别对应四大国有银行的四大AMC之外,地方新设资产管理公司,使得近年来迅猛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也有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官方途径。
地方金融机构处理坏账新通道
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机构多持欢迎态度。“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本质是对出问题的金融机构的一种救助和优惠,出问题的金融机构肯定都想争取救助。”华夏银行某地级支行一位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表示。
“地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确实需要有个出口。过去主要靠内部消化。四大AMC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既管不了,也没兴趣,几千万的东西根本看不上眼。”宁波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
所谓内部消化,“一般是用拨备,即坏账准备金来消化。拨备分一般拨备和专项拨备。一般拨备率之前是1%,但新巴塞尔协议对拨备率有调整,一般拨备率上调到2.5%。专项拨备则是按照五级资产分类,分别有不同的拨备率,正常类1%,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拨备率是动态的,要根据资产质量的变化来调整,此外还有个逆周期的概念,年景好的时候要多提拨备,年景差的时候就用来填补坏账。”华夏银行工作人员称。
内部消化之外,事实上,地方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还有更灵活的处置法,即拍卖、变卖、协议转让等商业转让方式。在一些东部沿海省份,此种商业化转让的民间探索已并不罕见。“在金融生态相对活跃的浙江,不良资产发生的频率和数量也较高。据我所知,商业化转让不良资产也已在做,浙江省也一直在探索坏账剥离的途径。”宁波银行工作人员称。
据记者了解,银行一般都更倾向于自行处置不良资产,其间有种种技术操作手段。譬如,对于快要“坏掉”的贷款,银行会考虑找企业接盘,“用好资产冲坏资产”。接盘对象是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在企业支付资金成本不变的前提下,银行会在表面上下浮其贷款利率,将减少的利率用于为“坏掉”的贷款偿还本金。一些极端的个案是,一些小银行工作人员甚至会替偿贷困难的客户企业出面,找别的企业临时拆借,帮其还上贷款。
而对难以“起死回生”的不良贷款,银行也首选商业化转让,将抵押品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力求最大化挽回损失。
一家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的浙江企业,前两年以厂房及设备作抵押,从某银行获得一笔商业贷款。但一年前,该厂已陷入低谷,订单稀少,生产几近停顿,而贷款已到偿还期。在获得一次展期之后,该企业仍然偿贷困难,其贷款由此被银行定为“损失类”。目前,银行正与企业协商,将抵押品进行拍卖,以偿还银行坏账。
对商业化转让仍无法消化的坏账,银行会动用拨备进行覆盖。以上方式,已成地方金融机构消化不良资产的主要途径。
“这一两年,金融领域是比较活跃的。金融活动的空间比原先要大得多,不同的业态、组织形式、金融活动冒出很多,而且有个特点是‘只做不说’。金融发展的希望和活力,也就在种种创新上。”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杨建文告诉时代周报。
据记者了解,大型国有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也不乏灵活的商业化转让的方式。当然,在此之外,四大国有银行还有一个后备选项:将不良资产打包向四大AMC进行转让。如今,这一通道也正在向城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开放。
“这是一种重心下移的操作方式。十多年前,金融体制相比现在集权程度要高得多,这些年金融机构属地化、分散化、资产化运行进展很快,此前AMC仅对应几大国有银行的老办法有效性就会受影响,肯定要重心下移。”杨建文表示。
或引地方债新一轮急进
一个普遍的担心是,作为非常规救助手段的地方AMC设立,意味着对商业银行、地方融资平台面临较大困境的一种默认,题中之义是政府将出手缓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压力。而在少了后顾之忧后,地方债可能迎来新一轮的“”。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来源和压力有两种:一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获得的银行融资;二是民营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两块偿还贷款都有困难,都要解决,成立AMC应该是想缓和一下矛盾。”杨建文分析称。
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从哪里来?若地方自己解决,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则各地财力不一,不排除中央替某些地方政府“埋单”的可能,用中央转移支付等方式分担部分成本。此种假设,便引发地方债“”的担忧。
“游戏规则应该是地方自己解决,矛盾不尖锐的地方,我想中央政府也不会插手。但假设某地实在有困难,也不可能看着它出问题,还是会进行个案化处理吧。”杨建文估计。
有说法认为,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有进行新老划断,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之意。以中央可能分担部分成本,来换取地方融资行为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应该有这种作用,但这种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难说。上一轮四大AMC剥离银行坏账,照理应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形成警戒作用,在老的风险去掉以后,不能继续累积新的风险。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地方政府的规范运作,都要有所促进。然而,应该说,经验教训的吸取是不够的。”杨建文称。
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与四大AMC成立之时相比,目前银行的股东已趋于多元化,不少银行已是上市公司,成为公众企业。若以财政资金补贴多元化股东,显然值得商榷。“问题没有那么简单。”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助理应展宇对时代周报分析:“AMC是一种分离坏账的模式,一旦大规模地允许各省都设立,其中涉及很多细节性问题,要有出资方,要有相应机构对坏账进行确认,还要发给AMC金融牌照。更重要的是,如果政府出资救助银行,易惹疑义。当然涉及到金融机构的系统性安全的话,救助也可以,但动用财政的资金要慎重。”
不过,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看来,设立地方AMC主要不是为了应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而是让银行对中小企业产生的坏账开通一个正常的出口。“按目前财政部的规定,银行只有两种方法可以核销坏账:一是企业确认破产,但法律规定能破产的企业很有限,很多非法人的企业没法破产。那只剩下第二条途径,即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只能卖给四大AMC,而四大AMC又太大了,对小东西没兴趣。我认为此次成立AMC,更大的意义是为了改善金融服务,让银行能够覆盖到非法人的、无法破产的公司出现的坏账。此外,也是让银行在目前收益相对较好的时候,能够把坏账以更通畅的渠道更多地核销,从而形成更稳健的资产负债表。”
拓宽收购渠道刺激竞争
设立地方AMC,是否动用财政资金,固有质疑,而各方公认的一点是,不良资产收购主体的增加,无疑拓宽了市场渠道,刺激了竞争,银行的不良资产将可能卖出更好的价格。
“银行肯定希望有更多的商业化转让的途径。地方AMC增加了一个渠道,关键还在于它是否具有比较优势。在日渐市场化的今天,如果地方AMC给的价格较高,银行就愿意给它,否则银行还是通过别的商业途径自行处置。”华夏银行工作人员称。
鲁政委也对时代周报表示:“一个省只能有一家AMC,还是有缺陷。更理想的状态是,不同省份的机构能跨区经营,这样,全国性的四家加上各省的几十家,大家互相抢食,价格对银行会更趋公平。”
对地方AMC的谨慎放开,在宁波银行工作人员看来,也有理可循。“保守点也是对的,一放开可能会引起混乱。金融业既要有灵活性,又要有原则,这点相当重要。”
“实现更充分的市场竞争,甚至让民资、外资也参与不良资产收购,道理上是对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稳妥,先尝试,再逐步推开。在解决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具体操作的风险不能搞得很大,超出可控范围反为不美。”杨建文表示。
据媒体报道,在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东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相比之下,两部委却不温不火,在《管理办法》与此次通知出炉之间相隔整整一年,堪为佐证。目前,关于省级资产管理公司的后续细则也迟迟未出台。
一般而言,AMC难以做到自负盈亏,颇有亏损之忧的AMC为何受到地方政府追捧?“只要成立AMC,就是要准备承担亏损的。”应展宇表示,“当然也要看价格,不良资产怎么转,如果AMC支付的对价低于资产的价值,没准还能赚钱。照四大AMC的经验看,自负盈亏比较难,所以给它牌照做其他事。”
事实上,在未形成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坏账收购只此一家,AMC确有赚钱的可能。若某项不良资产抵押率达70%,而AMC只按50%的价格收购,银行为图干净利落摆脱坏账,便只能让利于AMC。“前些年四大AMC拿过去的抵债资产中,有一些是房产,正好遇到房地产升值,那应该是赚了。如果拿的是设备,肯定会亏。”华夏银行工作人员称。
近年来,保监会稳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由于2006年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保险资金运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因此,保监会于7月3日修订并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的修订促进将保险资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生命力,激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积极性,更好参与资产管理行业竞争,同时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规模稳步上升
2006年以来,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尤其是业务规模获得稳步上升,特别是2013年以后,该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00项,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17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8938.26亿元,在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占比7.4%。
作为保险业创设的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符合险资特性,较好地满足了保险资金配置需求。如债权投资计划平均投资期限7.54年,平均年收益率6.65%,极大改善了保险资产的配置结构,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注重安全性,标准相对较高。其中债权投资的偿债主体以大型企业为主,偿债能力较好,除国家信用外,90%以上的项目都有大型企业或银行担保,增信措施较为充分,投资风险基本可控。
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市政行业,投资规模分别为3994.14亿元、2294.40亿元和781.1亿元。在国家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投资项目,比如投资京沪高铁项目160亿元,投资南水北调中东线工程550亿元,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提高了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实际上,基础设施项目期限长,风险较低且收益率具备吸引力,与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较为匹配。在优质资产项目稀缺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加大基础设施项目等收益率较高的非标另类投资,可以缓解资产配置的压力,同时由于基础设施投资收益一般较为稳定,加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有利于增强险资收益的稳定性。
《办法》增加了保险业长期资产配置的有效供给,满足保险资金配置的需求,以应对低利率环境下资产荒带来的资产负债配置压力。如原来受限于行业范围、监管效率低、或者单一项目投资比例等因素而无法落地的投资项目,在《办法》简化行政许可后变为可行;在目前金融业降杠杆的态势下,各金融产品供给均呈现收紧状况,但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其对冲经济下行的政策作用,增长明显。
公私合作模式(即PPP)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经济“新常态”和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公共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之间的缺口不断增大。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的初步测算,未来20年内,要促成4亿-5亿农村人口的市民化,至少需要40万亿-50万亿元的基建投入,现有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将面临改革,PPP模式将成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
而险资与PPP模式则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在推动中国PPP的发展进程中,保险资金将有所作为。险资“安全、大额、长期”的特点,适合作为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资金来源。险资对资金安全有较高要求,追求相对稳定的收益;PPP模式强调的是社会资本和政府收益共担、风险共担,PPP项目贷款具有稳定的回报率和安全性,贷款风险较低,符合险资投资的要求。
此外,PPP模式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保险资金通过对接PPP更便于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另一方面,传统的公共服务主要依赖于政府投融资,存在着重投入轻产出、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随着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PPP领域,这些社会资本将有利于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率。
如何控制风险
对保险资金而言,行业的平均负债久期通常在10年以上,保险资金运用更加注重投资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且,保险资金绝大部分都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在资产负债错配的情形下,利率变动很容易导致利差损,形成保险主业经营亏损。
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中“长钱短用”“短钱长用”“成本收益倒挂”等问题均比较严重。究其原因,缺少适合的投资工具是一个重要因素。例如,行业10年以上的资产负债缺口较大,但目前市场上10年期以上的投资工具却寥寥无几。
此次《办法》的出台,对保险资金服务主业最有利之处就在于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改善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和期限结构,从而弥补公开市场投资中长期资产短缺、投资收益率低、权益市场收益率波动大等因素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负面影响。
同时,《办法》取消了投资新建项目的自筹资金比例限制,增加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资模式,此举能够减轻目前低利率环境下资产荒带来的保险资金新增投资和再投资配置的压力。
据了解,修订前的《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较窄,只限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也只限于债权和股权两种。本次《办法》的修订取消了上述行业限制,规定了“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这将大大拓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
这不仅将有效地缓解低利率环境下“资产荒”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配置压力,还有助于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等各个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办法》删除了关于资本金比例和自筹资金比例的条款,增加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可投资模式。修订前的《办法》规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6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和项目方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3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这显然已不适应目前政府对于基础实施投资全面推行PPP模式的新形势。
目前,险资投资基础设施遇到后续风险管理问题是: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流风险排查,早期项目的提前还款要求、煤炭等行业标的企业的信用违约风险、平台公司的信用违约风险等等。我们将根据每个项目所处行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大名股实债和股权基金投资的排查力度,更加主动地参与基础资产管理和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包括参与投资决策,加强与项目方或基金管理人的沟通,灌输保险资金风控理念。《办法》出台后,将更加关注项目的行业风险和退出风险,加强股权回购方面的保障措施。
经过10年的发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确实遇到了一些发展瓶颈。就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本身而言,由于修订前的《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较窄,不利于行业风险的分散。特别是能源、交通都是周期性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比较严重,在当下宏观经济下行周期,上述行业的风险正在逐步显现。
除此之外,保险资金债权计划基础资产行业限定在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目前两类债权计划已现结构失衡,出现了向不动产债权计划的倾斜。根据相关报道披露的数据,2015年全行业注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42项1027.5亿元,相比2014年分别下降56.3%和52.5%。而2015年同期全行业注册不动产债权计划69项1019.7亿元,相比2014年分别进一步上升13.1%和5.3%。由于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收益率低,2016年增量资金继续偏向不动产类项目。截至2016年4月末,全行业注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仅12项207亿元,注册不动产债权计划28项311亿元。
一、工作目标
(一)核实财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
(二)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适合实际、规范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清理范围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及不足规定标准批量购置的各类在用及未用物品均在清理登记范围(包括上级单位历年调拨配备各类资产),主要包括:
(一)房屋构筑物类。指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
(二)电气设备类。包括空调、饮水机、电水壶等。
(三)电子产品及通信装备类。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网络设备、优盘、摄像机、音响、电视机等。
(四)专用设备。包括复印机、票据打印机、照相机、保险柜、投影仪、监视器等。
(五)文艺体育设备类。包括体育器材、娱乐活动设备等。
(六)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
(七)交通运输设备类。包括各类轿车和客车。
三、工作内容
(一)机关科(局)室、局属各单位要对内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填报。
(二)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
(三)局办公室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
(四)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四、方法步骤
(一)清理登记阶段(6月18日—6月22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统一要求,科(局)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统计。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人。机关科(局)室、局属各单位清理完毕后,于6月22日前将填制完整并加盖科(局)室及监察室公章的纸质《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和电子表格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实阶段(6月23日—7月6日)。根据科(局)室、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统计情况,局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
(三)处理阶段(7月7日—7月31日)。经核实无误后的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后,录入账务系统,对不能确认原始价值的部分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对不能使用、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对清理完毕后的固定资产统一粘贴资产编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永多任组长,纪检组长宋建军、副局长张琳娜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资产管理科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聘请软件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必要支持。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 风险管理
我国保险业在十年里实现了快速发展。即使经济增速放缓,通过对行业顶层设计,推进市场化改革,保险业依然实现持续快速的增长,在各行业中表现突出。2014年,我国保险总资产首超10万亿元,保费收入超过2万亿元,实现利润2046.6亿元,同比增长106.4%,创出历史新高。2015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2.3万亿元,比2015年初增长21.66%。保险业如此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保险资金运用发展情况
(一)我国保险资金的界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条规定“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1]
(二)我国保险资金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
保险资金具有三个主要特性:一是长期性。我国7年以上寿险保单占比超过70%。二是收益性。大部分寿险保单要求最低保证收益,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民生保险通常需要投资收益弥补承保亏损。三是多样性。保险产品结构复杂,品类多达几千种,风险偏好差异较大。保险资金运用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三个特性,任何投资行为都需要兼顾这三性。
(三)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快速增长
2015年4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元。2015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1万亿元,较2015年初增长19.81%。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2万亿元,_125629.30亿元,较年初增长12.37%。[2]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资金的配置多元化,投资收益持续向好,较好地促进了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稳步上升。201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7.56%,实现收益7803.6亿元,同比增长45.6%,实现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好水平。
(四)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不断拓宽
2010年,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对未上市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进行投资和开展利率互换业务。2012年,保监会放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允许险资参与用于对冲或规避风险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等。2014年,允许部分公司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准许保险资金对创业板、优先股、创业投资基金投资。2015年,允许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还将年金保险纳入人身保险业务的范围。2016年,保监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险资可以投资PPP项目,有利于缓解资产荒背景下险资资产负债匹配压力。
(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
在资产配置上,降低了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占比,加大了权益类资产和其他投资占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从图中看出,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比例逐年下降,2016年上半年为18.79%,比2013年下降了10.66个百分点;债券比例也呈下降趋势,2016年上半年为33.46%,比2013年下降9.93个百分点;其它投资比例2016年上半年达34.22%,比2013年上升了17.32个百分点。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风险管控体系不完善。保险机构缺乏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的持续下行,保险资金运用进入新常态,特别是在风险导向的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结构性风险将显现,潜在的风险也将被识别出来,部分公司会面临偿付能力降低的风险,需要消耗更多资本,又将影响到公司效益。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中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我国市场中缺乏回报率稳定的中长期投资项目,现有中长期金融资产规模小、品种少,因此国内各类保险资金大都用于短期投资,导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些公司用保险负债资金增持股票,以实现权益法入账,导致资产负债类别错配。近几年债务违约风险蔓延,导致资产负债信用错配。 “短钱长配”、“信用错配”使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偏好特点,造成资产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出现。
三是国内无风险利率持续下降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较大风险。我国保险投资的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与前几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70%左右。固定收益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的影响明显,若长期利率下降最先冲击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
四是保险资金进行国际配置、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海外投资面临一是法律风险,特别是和市场的关联性大的不动产投资,需要了解当地法律的知识,否则易受损失;二是政治风险,各国都以强烈的意识和手段去保护本国的企业;三是收益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我国保险资金进行海外投资多以美欧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为主,从长期看,可能出现汇兑损失。
五是人才短缺、经验不足。保险业中从事综合性资产管理的机构共23家。专业机构不仅数量上较少,而且成立的时间短,超半数成立不足5年,经验不足,高端人才欠缺。截至2015年12月,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6家养老金管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共计4370人,其中投资管理人员占42%,仅1835人,合规与风险管理人才占14%。[3]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一)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要把风险管理摆在首位,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监督,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完善资金运用系统,将监管要素指标固化于资金运用系统,尽可能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提高投资交易的效率。其次,要加强资产负债协调管理,使前端资产投资运作与后端负债端开发产品的协调一致,做好产品定价风险与利差损风险的防范。最后,在监管制度框架要求内,完善组织架构和资金运用相关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梳理细化流程,监督执行到位,降低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二)优化资产配置策略
优化保险资金配置,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在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调节整体投资收益率,保持收益的稳定性。
1.重视固定收益另类投资的资产配置。在利率偏低的前提下,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率也偏低,可加大配置一些高利率的信贷类产品,利用保险资金期限长且稳定的特点,通过拉长周期或者匹配好资金之间周期转化提高收益率,规避阶段性的收益类风险。还可x择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其他金融产品替代一些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如高股息蓝筹股、优先股的股权投资等。
2.合理控制权益类投资比例。权益类投资面临波动性风险,需选择基本面不错、前景较好的行业和公司做资产配置,侧重在投资而不仅是为了交易。比如泰康的投资重点方向选在健康医疗、消费服务、能源环保和新型农业,并以债权和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地方政府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清洁能源、城镇化建设等工程。可以通过股权投资来延伸自身的产业链,且股权投资也符合险资投资时间长的特性。与股票投资相比,股权投资可以把险资的资源和能力嫁接到投资的公司,为公司带来增量资金的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持续性的贡献。
3.在海外资产配置上按照从发达市场到新兴市场、从权益到债券、从被动到主动的顺序配置。引入和应用更多风险对冲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积极主动管理风险。一是拓宽境外投资范围,目前我国保险投资区域以香港市场为主,投资的品种以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为主,今后可重点关注发达经济体尤其是美元资产、风险资产和非公开市场,推动全球化资产配置达到新水平,提效升级;二是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和投资决策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解决资产配置中风险控制难题;三是打造全球化资金运用体系,如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机构;四是加强与境外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引入国际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可合资成立海外投资基金,学习外方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把握全球资产配置机会;五是设计出和国际接轨的评价体系,对境外投资成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和考量。
(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随着险资投资渠道的不断放宽,保险资管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投资人才。人才培养与引进速度满足不了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加强人才储备,充实人才队伍成为当务之急。一是校企联合,与相关院校专业做保险资管定向培养;二是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机制,引进并储备一批专业化领军人才;三是与专业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合作,在适度风险承受范围下,可以扬长避短,借助专业团队解决人才问题。
参考文献:
[1]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
[2] 2016年1-6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键词:信托;战略转型
一、信托公司发展困境
自从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之后,信托行业历经了一个快速的发展阶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达3万亿元,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共同成为四大金融支柱。然而,随着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的日益扩大,资产管理质量也越发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快速膨胀的背后,却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裹足不前。据悉,在3万亿的资产规模中,有60%左右是银信合作的单一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在其中只起到一个通道作用,其目的是帮助银行将表内资产转至表外,以扩大银行放贷能力,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其信托报酬低至1‰甚至更低。2010年7月,银监会紧急叫停了银信合作业务,并随后出台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火热发展的银信合作业务泼了一盆冷水,信托公司又陷入了业务拓展的迷茫之中。面临新一轮的政策调控,信托公司如何进行自身业务的调整以突破业务扩展的瓶颈显得尤为重要。
二、信托行业如何冲出重围?
1.回归主业,提高信托公司核心投资管理能力。
一直以来,信托被人们称为“金融超市”,因为在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在享有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下,信托公司灵活的活跃在三大市场之间。然而,“金融超市”的制度优势却让信托公司在享受制度红利的同时,越来越偏离自己“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核心功能定位。数年高速发展的历程中其资产管理能力并未得到较大提升。紧急叫停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监管层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促使信托公司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型,从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转向以投资类业务为主,以提高主动管理资产的能力,增强自身的议价能力,提高信托报酬,优化信托生态环境。
2.加强信托公司自我品牌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
从信托产品的设计来看,大多数信托产品的模仿难度系数很低,一个新的产品问世,其他信托公司相继模仿,导致信托产品的同质化竞争严重。那么,信托公司的产品如何在物理特性大同小异的情况下赢得合作方与顾客的青睐呢?答案是进行品牌建设。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银信合作产品都由银行主导,顾客对银信合作产品的购买是基于对银行品牌的信任,信托公司几乎没有自己的客户,因而信托公司也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进行品牌建设。然而,从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信托公司未来的竞争会从重价格竞争到重品牌竞争。由良好的信誉、稳健的产品、周到的服务所组成的品牌合力,已经成为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有调查显示,在产品具有同样特性与功能的条件下,一些客户愿意以高出其他品牌四分之一的价格购买大品牌产品,因为大品牌意味着更高的质量和更好的服务。据麦肯锡公司分析报告显示,《财富》杂志排名前250位的大公司有近50%的市场价值来自于品牌等无形资产,可见“品牌创造价值”已经成为共识。信托行业亦是如此,随着投资者对信托产
品的认识不断加深,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除了研究产品本身的关键要素,如预期收益率、期限、流动性、管理方式等之外,更关注的是发行该产品的信托公司的信誉。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严密的风险控制、专业的管理及优秀的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获得稳定持续客户源的重要条件,树立优秀的信托品牌往往比成功运作一两只信托产品更加重要。”可见,信托公司应当顺应市场变化,加强自我品牌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3.调整发展战略,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的跨区域扩张。
一直以来由于受监管层的束缚,信托公司未经银监会的同意不可在异地开设分公司,导致信托公司大都局限于当地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区域垄断的优势。然而,随着信托行业竞争加剧,信托公司不断向区域外拓展业务的动机越来越大。例如平安信托依托平安保险的经营网络,其触角已经不断地向外延伸;另外一些银行控股的信托公司也依托银行的网点不断向外扩张。那么,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在外开展业务,信托公司的区域垄断优势就会不断地丧失。如果信托公司依旧局限于一隅,那么,其市场份额必将会被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逐步蚕食。因此,信托公司应当早作打算,抢占先机,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向外扩张,增强自身势力范围,提高知名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4.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业务合作,发挥协同效应
由于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其投资领域的广阔是其他非信托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这也加深了这些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动机。信托公司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在业务上形成互补优势,利用适当的“跨边界经营”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利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等提高经营效益,增强竞争能力。目前我国的证券、银行、保险和信托等金融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已自发地开展了带有一定混业性质的创新业务。
5.积极拓展业务领域,降低系统性风险
到目前为止,信托公司主要从事三大业务,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信托公司没有一个稳定的赢利点,其经营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比如专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的信托公司,一旦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对信托公司的影响巨大。鉴于此,信托公司应当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尤其是对弱周期行业领域市场的开发,比如艺术品投资信托,公共租赁房投资信托,电影制作投资信托等。
三、结语
回眸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共经历了大大小小七次业务调整,历经数次调整之后,信托业的发展方向也逐渐明朗。相信在此次新一轮的调整之后,信托业能走向一个更加平稳发展的快车道上,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仅仅在几年之前,信托业仍然被监管层和投资者视为“小金融”,而从2012年的数据来看,信托业已经一跃超过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子行业。
业内普遍认为,信托业绩的高回报促成了信托业的高成长,而这种高回报率能否持续成为检验其良性发展的关键。
“我不认为包括信托在内的表外资产业务能够持续实现高回报。”瑞银证券首席证券策略分析师陈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随着越来越多违约案例的出现,会让那些曾经热衷于信托的投资者意识到,信托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安全。”
信托高收益预期下滑
无法否认的是,信托业的高成长主要来自于预期高收益的诱惑。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信托产品,结果是绝大部分产品的年化收益都能够接近甚至超过10%,这一回报水平远远超过了同期的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
“信托业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分享机制。”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蒲坚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把很多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去做项目,平等地分享收益,让更多的人共同富裕。”
但相比其他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类,信托产品的门槛往往较高,一般以100万元作为投资门槛资金,也存在以30万~ 50万元作为投资门槛资金的情况。相较而言,较低的流动性也是其高收益所要付出的对价。
一位信托业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信托业之所以如此火爆是与我国金融改革滞后密切相关的。由于银行利率改革迟缓,倒逼出了包括高利贷等市场化的利率,相比较高利贷,信托业是一个相对规范的行业,其代表的影子银行爆发式增长有其合理性。”
根据诺亚财富的报告显示,通过此番调整,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利率总体下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2012年6月的7.06%降至2012年9月的6.97%,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6月的7.55%降至9月的7.18%。这拖累了信托产品收益率下降。
“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可以看到央行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宽松。”诺亚财富研究部助理研究总监李要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伴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下行,2012年以来,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从年初的9%以上降至11月的接近8%。”
不过,虽然信托业务本质上是对银行优质存款客户资源的抢夺,但银信合作却在过去几年中表现得如火如荼。蒲坚介绍说,以中信信托为例,在过去几年有超过一半的渠道是由银行代销完成的。这使得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银行和信托能够共生共赢。
然而,这个局面正发生着转变。
打破信托高收益美梦
“规模很大,挑战其实也很大。”外贸信托上海分部负责人俞国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信托业面临最大挑战是信托产品的创新和转型,因为基金和券商也在陆陆续续地开展类似的业务。”
诺亚财富的《2013上半年策略报告》显示,经历了两年的高速增长后,信托业也开始面临一定的挑战。政策开放将影响信托通道业务,未来会有相当部分的通道业务借助券商、基金公司甚至保险公司。
“很多信托公司能够做到人均1000万以上的利润,折算成提成,你就能想象进入信托行业的人多赚钱了。”一位信托业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信托行业虽不一定能说是金融行业中人均收入最高的子行业,但肯定是最赚钱的那一部分人,这引着其他金融子行业纷纷要求开放相关政策。人多了,竞争激烈了,钱自然没有那么好赚了。”
目前来看,对于信托系的高收益剿杀来自于三方面势力:证券系、基金系和保险系。三大势力已经获得监管层政策批准,推动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李要深说:“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融资性资产管理业务将对信托融资产生替代效应,且中短期市场利率仍有一定下降空间,因此信托产品收益率有下降可能。”
此外,复苏中的股票市场也可能拖累信托的吸引力。瑞银证券首席证券策略分析师陈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今年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无法及时兑付的信托案例,这会让更多的投资者意识到信托本身并不是无风险的投资,股市回暖会抽动包括信托在内的各类影子银行的资金,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同样会让信托收益率走低。”
“刚性兑付”或将不再
“我们并不能说信托业是一个没有风险的行业,对于投资者当然有风险,而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信誉风险。”杭州工商信托CEO许东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信托募资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私募性质,由于其不属于向普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大众产品”,其买者自付的投资理念更为明晰。然而,事实上,在过去几年时间里,众多信托公司所许诺的“预期收益”基本都能够实现,这也使得众多投资者缺乏对于风险管控的意识,“刚性兑付”成为业内的“行规”。
虽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但隐性“刚性兑付”还是存在的,信托公司也害怕违约事件摧毁其名声。
一位信托业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刚性兑付’是长期以来市场对信托产品偿付约束性的一种认识和预期,这种预期既有共性——认为信托公司一定会严格按照预期的回报和时间进行兑付,也有特性——认为政府一定会偿还项目本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刚性兑付”预期在信政合作业务中表现得最为明显。2011年之后,信政合作业务一直以地方融资平台替代方式存在,即平台无法从银行融资转而向信托公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