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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风险内涵及分类概述
1-1 定价风险
对于以投保理赔为主要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保险业务费用额度主要是基于企业的预算基础,如果保险公司在预算编制上缺乏科学准确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费用成本上升、投保率不高、退保率提高或者是预期投资收益不高等问题,这些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出现定价风险,进而出现财务损失。
1-2 利率风险保险公司的很多保险产品与金融行业的市场行情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如果利率上升,一些潜在的客户便不会将资金投入到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上,而更加倾向于银行或者是基金产品,这就会造成保险公司业务量的下降,甚至是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增加保险公司风险隐患程度。
1-3 资产负债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业务经营最大的特点就是属于典型的负债经营管理模式,如果保险公司对于资金负债的匹配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的现金流无法满足到期本金索赔额,很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负债风险。
1-4 责任准备金风险保险公司赔偿能力的重要保障就是责任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在投保客户发生风险前收取保费,出现风险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额,一旦责任准备金不足,无法正常进行保险的偿付,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同时也会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财务危机。
1-5 偿付能力不足对于到期债务以及保险公司的未来责任,都要求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资金运用结构失调、精算定价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都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甚至是造成企业无法正常的履行保险合同,进而导致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1-6 其他财务风险问题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财务风险的除了上述几类以外,各种外部的不确定因素,诸如市场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动或者是自然灾害等,都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2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措施
2-1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基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识别,这也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工作。在预警系统体系的构建上,首先,要有着较为畅通的信息数据收集渠道,尤其是具有信息化的财务信息收集渠道,能够全方位的整合财务风险管理的所有业务信息;其次,强化财务风险的识别分析能力,能够在大量的信息数据中准确的识别找出财务风险点,并进行规范分类;最后,通过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必要的预测判断和分析。
2-2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评价系统评价系统是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系统的第二个环节,主要是按照财务风险预警的结果,选用合适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以及计算模型,对财务风险发生概率以及损失情况进行预测分析,进而确定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值。并将财务风险评价结果及时传递至保险公司的财务以及管理决策部门,以便于决策管理部门根据风险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风险管控措施。
2-3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系统财务风险控制系统是整个财务系统的关键执行阶段,主要内容就是制订各种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案,并执行各种风险管理策略。财务风险控制系统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通过各种措施的执行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另一方面则是风险处理,重点是在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发生以后,及时地采取措施将财务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
3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系统具体应用策略
3-1 筹资风险的防控筹资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筹资阶段的风险控制上,保险公司的管理部门应该
正确的认识筹资风险,完善筹资风险机制的建设,特别是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合理的调配保险公司的筹资结构,并充分地利用好筹资的杠杆原理来控制筹资风险,做到适度举债、资金结构优化,真正的控制筹资风险。此外,针对保险公司的筹资风险,应该采取阶段性的控制措施,尤其是做好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安排保险公司的权益资金与财务资本,并确保筹资环节中公司合理的现金储备。
3-2 投资风险的防控
现阶段保险公司早已经进入了多元化经营的阶段,保险公司的投资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在投资风险的具体控制上,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准确的确定好投资资金的数额以及比例,既要确保保险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的需要,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保险公司的投资主要是用于证券投资,因此投资风险的防范控制上应该注重降低证券投资的各类风险,确保资产在金融市场上运行的安全可靠。
3-3 承保风险的控制在承保风险的控制方面,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就是保险产品的定价,在产品的定价上应该重点加强对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固定成本分摊以及差异化费用率的分析,兼顾客户资源市场的竞争力需求,提高保险公司的定价能力,并通过调整承保政策以及产品费率的刚性控制,避免承保风险问题的发生。
3-4 理赔风险的控制在理赔风险的管控上,应该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尤其是对查勘、定损、报价与核赔等环节的控制管理,提高保险公司理赔专业团队的建设水平,从严审批各类案件,并借助理赔自查与互查等方式,减少各种不合理的赔付。同时,应该提高保险公司的准备金管理水平,确保准备金账务处理以及利润核算的准确性,避免由于准备金管理不当导致负债风险问题。
3-5 管理风险的控制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财务风险问题。在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控制方面,首先应该强化保险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指导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利润表以及偿付能力等指标的控制;其次,完善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加强财务管理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管理,提高内部监督的力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最后,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以激励机制强化对财务风险的管控。
【关键词】保险公司 财务风险 财务预警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特点
财产保险公司是指通过收取保费集中建立保险基金以补偿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保险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是通过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来保障社会再生产持续进行的经济组织,具有高风险性、保障性、负债性、外部性、高信用依赖性和信息非对称性等特点。
二、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风险的特点及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财产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特点
财产保险公司会面临战略风险、市场风险、内部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偿付能力风险、承保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并且其风险具有自身的特点:
1.客观性。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保险公司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财产保险公司只能通过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来降低风险,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2.可控性。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的客观性并非意味着风险的不可控,企业可以通过业务管理、投资管理、理赔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各种决策和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3.复杂性。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复杂性,既要管控自身的经营风险,还要为被保险人管理风险;不仅面临共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还要面对更具挑战性的保险风险。
4.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混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于保费收入和有限的资本金。由于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与会计年度的不一致性,因此,公司需要依据未到期责任提取一定数额的准备金,以准备金为最主要负债的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具有潜伏周期长、反应滞后和危害性严重的特点。
(二)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产生的原因
1.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负债性与外部性。财产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自有资本只占资产负债的很小部分,并且其净值越小、错误决策导致的公司损失就越小,公司就会越倾向于采用高风险的经营策略。
2.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完全性。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完全性使得公司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风险。一方面,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合同交易前后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有限理性主义和事后机会主义,以及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财产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得不到完全解决。
3.财产保险公司的委托关系。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公司经营者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业绩评价机制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经营者更多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谨慎的经营原则。
三、构建科学、完善的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警系统
(一)建立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的财务预警机制是防范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的有效保障,它能在可能危害公司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预先发出警告,及时找到产生风险的关键原因,从而采取有效地措施以避免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1.财务风险全方位预警机制。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测、分级监控”的全方位财务预警机制,在保监会和各财产保险总公司建立全方位预警部门,以分析公司面临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时处理所接收到的预警信息,从而采取防范财务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
2.财务风险传导预警机制。传导预警机制按照行政区划可以在保监会驻各省(市)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建立,并具体负责本辖区财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以及及时传导总公司和分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建立与总公司相衔接的区域性传导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并实行内外多层次、多功能的信息反馈网络,不仅能有效地监督、管理分公司和抵制来自各个不同层次的干预,还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导致的损失。
3.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是对公司终点活动的监测预警,公司建立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应在各分公司实施组织规划,以稽核部门为核心并由主管、会计和企划等部门联合参加,从而更好的与全方位预警机制和传导预警机制相配合,从而形成一套自上而下、全面有效的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和实现风险监测预警的动态循环,以促进公司财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设。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的系统建设
1.组织体系建设。财产保险公司需要成立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确保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功能的实现,并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和会计统计检查制度等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
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财务管理人员组成,还可能包括一定数量的外部管理咨询专家。当预警监测指标处于基本正常或低度危急状态时,预警部门要提供相应的预控方案给决策层,由决策层下达给各职能部门执行,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财务风险预警管理部门由专门行使财务风险管理职能的人员组成,是具体实施监测和预警的牵头组织部门,对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预警管理战略的要求来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的预警措施,即监督和管理预警执行部门各项财务风险决策的实施情况、调查财务风险环境、整理分析财务风险信息,从而向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反映财务风险的具体情况,为财务风险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财务风险预警执行部门是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基本的财务风险预警细则和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财务风险预警和管理活动,并及时向财务风险预警管理部门反映财务风险的实际状况。财产保险公司的其他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必须接受同级财务风险预警组织机构的检查管理,并有义务积极配合其工作以共同促进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2.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再加工发现异常变动数据,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管理部门,从而为财务预警系统提供充分的预警信息数据,使其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以降低财务损失。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子系统资源的共享和功能集成,以保障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配套措施的完善
1.预警的财务风险及其采取的对策。预警的财务风险包括误警和漏警,它是预警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高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各指标的风险评价结果采取财务风险避免策略、合并或兼并策略和冒险策略等措施;在中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财务风险抑制策略和分散策略来防范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在低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可有意识的采取财务风险预防战略和适应战略来防止和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在正常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财务风险准备与补偿战略,以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提高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一方面,通过加强公众的财务风险知识和风险意识,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信息技术建立上下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与内控水平和资金实力的匹配,实行严格的分级授权授信制度和内部稽核以规范经营活动程序,从而实现内控制度与财务预警系统的有机结合。
3.保持预警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并适度公示预警系统。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应在追求相对稳定的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可调整性,即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每个阶段的重点监测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补充以做出正确的决策。此外,财产保险公司应适度开放预警系统,从而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更好的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断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在追求效益的同时有效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
四、结论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业务结构发展不平衡、风险管理观念比较落后、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控制财务风险,从而保障财产保险公司的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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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一、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所存在的普遍问题
1.资金监控难以有效实施。在资金管理方面,目前业内各保险公司尚未形成有效的资金调配、使用及运用系统,本单位的资金多分散在各营业网点及各级公司、各级机构之间,上下级之间缺乏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和调控手段。例如,对于各分公司已签单但未收回,仍滞留于客户、外勤、人等环节的保费,各分公司内部未入账或虚入账的资金量,上级公司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控。此外,上级公司对于各网点、各分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量缺乏科学界定,且各网点、上下级之间缺乏协调一致的支付手段,从而导致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的低下,资金管理成本不断升高。
2.偿付能力风险处于高位。当前,国内保险业经营面临着诸多风险,偿付能力风险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类,其是指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依法履行赔偿或支付时的经济补偿能力或偿还预计负债能力不足所引发的风险。从理论上说,鉴于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应有的偿付能力是其赖以生存并维持其经营连续性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保险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国内部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依然比较薄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偿付能力不足的状况,例如太平洋人寿保险曾两次因偿付能力问题被国家保监会予以警告,为此业内各公司必须予以充分警惕。
3.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近年来,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日趋活跃,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加之国家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有所放宽,国内保险资金运用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现行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依然较窄,投资创新能力依然较低。另一方面当前保险资金投资还存在严重的比例失调问题,投资于银行存款的为最多,其次为国债、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企业债券,但就投资回报率来看,第一种投资方式的回报率最低,较低的利息收入无法满足保险产品所要求的高收益率水平以及实现其保值增值,为此必须拓宽新的投资领域。
4.单证管理缺乏体系运作。目前,在保险公司所开展的保险业务中,绝大多数单证都会涉及到财务与资金,但保险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在单证印制、领用、保管、使用、编号、销号等制度的遵守上不够严格,缺乏统一的规范,各类单证之间的衔接、制约不够紧密,财务核算过程中单证的传递以及会计凭证的附件不够规范,有时甚至会出现单证流失的严重情况。与此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逐渐普及与应用,对纸质原始单证予以替代的电子单证在其操作规范上又有了新要求,但这些要求在某些保险公司内部至今仍未予以相应的规范与细化,由此会导致财务风险的升高。
5.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低。长期以来,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保险业市场,其管理形式较为粗放,信息化管理进展缓慢,迄今为止也未建立起成功的电子商务平台,对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应用也不充分。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现有各营业网点之间、上下级之间也不能实现完全的网络化管理,数据无法共享;各分公司的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也没有纳入标准化、系统化的电子处理程序,收入、付费、记账、统计、分保等环节信息可人为调节,由此造成信息失真、财务舞弊现象的频繁发生。仅从这一点上看,内资保险公司与国外或外资保险公司尚存在较大差距。
二、现阶段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改进策略
1.充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有效解决国内各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的难题,业内各企业首先应从公司治理结构入手,通过完善、优化其治理结构,来提升其管理成效。第一,加快国有股减持,释放股权的集中度,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机构投资者的增加,来达到强化董事会功能的目的。第二,提升监事会地位,平衡审计关系,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在改善董事会构成的基础上,各单位也应对其监事会构成予以优化,增加财会、审计类专业人才,并赋予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充分监督权。第三,健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该体系达到对经营者行为有效评价与激励,解决其冲突;在此过程中,应加强对财务信息产生过程的关注度,摒弃传统的以结果为主的评价方式,并注重激励机制的有效作用。
2.明确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由于保险公司资金收付遍布范围较广,各收付点、公司上下级之间均存有数量不一的资金,资金分布较为分散,因此资金集中管控的难度较大。为此,笔者建议可仿效其他企业的做法,在总公司层面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由该中心负责对公司整体资金的调度、归集、拨付与使用,以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管理效率,实现对其资金的集中管控。在该体系下,各网点每日所取得的收入、产生的费用都需通过资金结算中心来予以办理,这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更为清晰、更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动与分配。在此基础上,公司资金预算管理也可通过该平台来予以实现,如预算的上报、审核、执行等,从而也增加了预算管理的刚性。
3.有效防范偿付能力风险。为了从公司层面有效的防范其偿付能力风险,各保险公司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风险预警体系,以实现对公司财务状况安全性、流动性、稳定性的有效预警。从理论上说,该风险预警体系应由风险指标、预警界限、数据处理三部分组成;首先,需选择若干能反映公司风险状况的敏感指标,以搭建风险预警体系,这包括可反映安全性的偿付能力系数、实际资产与总资产比、固定资本比率指标,可反映流动性的应收保费与公积金比率指标,可反映稳定性的资产保费比率、承保量变动率指标等,然后据此分别确定各指标的预警界限值,之后再对各指标的实际数值进行综合数据处理,以得出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综合指数,最后利用该指数判断出偿付能力所处的风险状态,并制定相应措施。
4.稳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鉴于当前国内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较窄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综合宏观政策环境与公司风险管控两方面统筹考虑,审慎、持重的拓展其投资渠道,以确保其投资收益、稳定其风险水平。值得一提的是,自2006年保监局放行保险业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未上市银行股权后,以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为主的多家保险公司分别参与了京沪铁路、地方高速公路及多家银行的投资。而就目前来看,许多省市近期推出的创业投资基金也是吸引其保险资金注入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某些保险公司已对此表示了浓厚兴趣,或许今后这也将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5.提升其财务信息化水平。下一步,各保险公司要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投入,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手段,尽快实现财务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以网络化为例,网络环境可为远程报表、网络银行、网上结算、在线垂询的成功实施提供有效保障,实现了财务管理与公司经营的协同运行,其财务信息也可与经营信息完全融合。而从长远来看,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进程必然向智能化发展,以ERP为标准的财务管理智能化体系不等同于简单的人机替代,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财务模型构建等信息技术可为决策层提供更为及时、客观、有效的辅助决策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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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献红.浅谈加强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策略[J].时代经贸.2007(3)
【关键词】风险管理 COSO框架 保险公司 分支机构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整体实力逐步提升。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在管理上还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总体偏弱,特别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文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以下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简称“COSO框架”)对我国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COSO框架的主要内容
COSO是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发起组织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的英文缩写。在总结《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实施基础上,结合《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The Sarbanes-Oxley Act)的相关要求,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COSO于2004年颁布了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该框架顺应了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案之后,国际社会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的呼声,拓展了内部控制的内涵,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新概念,在更高层次、更宽范围上推动和发展了内部控制,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COSO框架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了详细和全新的描述,指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将企业风险管理分为八个构成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这八个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系统平衡这八个要素,制定最优的风险管理组合。
二、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由公司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的,对行业发展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 由公司自身业务性质决定的
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是风险,经营过程面临的风险不同于一般企业;而且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是对保险消费者的承诺,产品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在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分支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基层组织,是公司业务拓展的前沿和客户服务的终端,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以及人力资源风险等。保险公司的很多风险是从分支机构发源的,而且各地分支机构的风险逐步积累到总公司,其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证分支机构在经营上合法规范。
(二)由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决定的
现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趋于复杂,经济社会的运行风险加大,企业开工不足、出口减缓、效益下滑,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带来较大影响,分支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大;随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增加,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断攀升;同时新《劳动法》的实施,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劳动用工风险和人工成本。投资收益的不稳定、银行利率的波动,都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由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决定的
近几年,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设越来越重视,先后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制度,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组织机构、执行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贯彻落实。
三、COSO框架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方式,改变了过去的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构筑起风险管理的新框架;全面风险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来说,要以八个构成要素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科学、合理、适应的风险管理框架。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是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约束和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容量、董事会的监督、人员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分配权力和职责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内部环境建设中,首先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必须树立起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流程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形成一种风险管理文化。其次是要组建和谐团结、精干负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层的重视是风险管理的关键;要设置精练高效、权责适当、与风险管理目标相匹配的组织构架,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再次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同时风险管理要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将风险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构建全员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是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企业管理层识别和评估实现目标的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必须有目标,而且目标必须与企业的风险容量相协调,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经营目标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报告目标旨在为管理层提供准确而完整的信息,同时需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合规目标要求企业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的规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设定风险管理目标时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总公司战略选择,分支机构的目标应该符合总公司的战略要求,总公司的压力会通过目标的形式传导给分支机构;二是当地的市场环境,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场保费容量、市场主体的经营现状、监管和行业自律环境等;三是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分支机构的历史阶段问题,同时也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只有正确分析和面对发展阶段,才能设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目标。
(三)事项识别
事项是源于内部或外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故或事件,可能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企业管理层要对事项进行识别,以确定它们代表机会,还是代表风险,风险对企业实施战略和实现目标具有负面作用。事项是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的,识别这些影响因素与识别事项是关联的,确定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后,管理层就可以考虑他们的重要性,进而集中关注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政府行为、自然环境以及保险市场环境等,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影响较小,或者说影响作用发挥的很慢;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基础结构、人员、流程以及技术等。通过分析发现,分支机构的事项主要包括承保、理赔、财务与人力资源等。
(四)风险评估
企业在对事项进行识别之后,需要对事项进行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两个角度对事项进行评估,考虑事项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在风险评估中一般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由于保险公司实行数据大集中,总公司设立精算部门对全国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所以,分支机构在风险评估时可以更多地采用定性分析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进行分级,并依据重要程度进行分档,为下一步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五)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企业在评估风险之后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回避、降低、分担和承受,使总体剩余风险处于期望的风险容限和风险容量之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中,公司无力承担的承保风险、超过风险容限的、总公司资本金无法支撑的业务,就要采取回避方式应对;理赔风险是无法回避的,可以采取合理的分保方式进行分担,更多的可以采取降低方式,通过加强理赔管理挤压水分,堵塞漏洞;财务风险在风险容限以内的可以承受,违反外部监管规定的一定要回避,大多数时候可以采取降低方式,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出现财务上的危机;人力资源风险中,一般的人员流动可以去承受,但是关键岗位的离职以及带动核心业务流失的离职,一定要采取灵活的人力资源政策去降低、减少人员流动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确保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应对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风险应对选定之后就要实施确保风险应对执行的控制活动,一般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以及实现政策的程序。根据COSO框架的设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控制活动的政策和程序主要是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制度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流程的固化过程,分支机构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从目标到构成要素重新梳理和修订现有的制度,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在风险管理内部环境培养和制度推行的基础上,要通过内部考核和监督的方式为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构筑“硬性”边界,考核应该科学、合理,监督必须持续、深入,推动执行层面的建设逐步完善,切实解决执行力层层递减这一分支机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七)信息与沟通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企业要识别和获取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包括财务和非财务的大量信息,以便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COSO框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的方式解决信息获取和利用效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一般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存储在业务财务系统中,获取方便,使用上都有相关的分析模型,关键在于管控基础数据输入上的风险,防止“垃圾进、垃圾出”。非数据信息的识别和获取就显得更为重要,公司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政策的传递是内部信息沟通的关键,同时与投保人、中介机构、同业公司、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等外部机构也要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八)监控
监控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构成要素的存在和运行进行监督评价,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控活动、专门评价或者两者相结合来完成。持续的监控活动发生在企业正常的、反复的经营活动中,起到监控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作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经营报告、市场分析、内外部审计报告、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员工意见反馈等。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来说,在监控活动中要重点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内部稽核应该是广义的,包括内部审计以及其他基于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内部检查等。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审计频率,明确重点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新稽核审计工作方法,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效果。必要时,可以引入外部审计力量,对内部稽核进行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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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用计提的会计核算。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保险间接费用、保险营销与佣金,以及保险赔款等。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费用支出,通常是进行“费用化”处理,于费用发生时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科学而统一的计量方法与标准,以使保险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更具有可比性。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点分析
(一)资金运用风险。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存在不当和不合理之处,保险资金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增值。资金运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核保核赔制度”不够详细,制度执行不严。致使保险公司经常出现通融赔款、逆向承保等现象;其次,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较为单一,渠道偏窄。基本用在证券买卖和银行存款等方面;再者,保险公司通常对资金管理采取集中管理的形式,但是其分公司存在多头开户的现象,造成保险公司银行存款较为分散,并影响贷款力度。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分公司资金分散占用的并存矛盾。同时保险公司又与银行存在业务关系,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因此而大量增加。这一现象已成为保险公司资金管理最突出的问题和风险点。
(二)准备金提存风险。保险公司另一个风险点是准备金提存不足或不实。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通常是提前收取保费,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对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保险金责任。保险合同签订先于保险责任的履行,因此,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的同时通常会计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以备保险事故的突然发生。但是保险公司对此经常会发生计提不当或不足,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未来偿付能力,甚至将因此而直接面对保户的解约要求。同时,保险公司也无法展现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
(三)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缺乏风险管控意识。在保险公司内,从业人员常常具有一定的任务考核压力。为了应对这些压力,从业人员常会把年度内的保费任务指标摆在第一位。甚至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完成任务,常会采取一些不恰当或违规手段,致使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很多财务风险,诸如税务风险、监管风险、法律风险、违规风险等。在我国保监会网站上,常会发现很多对保险公司以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处罚通告。进一步说明了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的普遍性。
(四)财务报告风险。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其分析财务状况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险公司评估其偿债能力的一项重要依据。保险公司对其日常经营中潜在的重大事项(如亏损等),应如实披露在其财务报告之中,以供保户、监管机关等保险公司相关者及时了解。但是很多保险公司常会对此采取一定手段进行粉饰。但是,一旦日后出现无法继续掩饰的局面,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将是巨大的,对其财务稳定性将产生重大影响。
强化会计核算,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一)强化资金核算与控制。为了更好地防范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资金的核算与控制。具体方式有以下两方面:首先,保险公司应采取两条线的形式进行资金管理,即现金控制系统和银行存款控制系统。具体控制点主要有,现金的收支是否合法、正确;现金与银行存款的结算是否适当、及时;资金存储是否安全,记录是否完整;对资金业务的核算是否合规、真实;银行存款的收付是否合法、正确;银行账的记录是否明确、真实和可靠。其次,保险公司应做好资金的预算结算工作。事前做好预算的基础上,事后要做结算工作。
(二)加强预算控制。预算控制,实际是立足于公司的资源配置规划和其决策目标,以财务手段加以量化,成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一种指导性标准。全面预算管理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包括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考核、调控等。保险公司在具体的预算控制中,可以参照各分公司的经营规模、组织结构、成本控制的特性等。整体的预算控制要立足于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发展规划,根据其长远发展目标定立年度预算目标,并将其落实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明确其责权关系,以便于分公司和分支机构进行自我评价、控制、调整。另外,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要以人为本,在预算的制定中,要围绕调动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决策目标得以高效而有秩序的被实现。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在面对总预算目标时,可以在参照总公司预算目标和指导性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特点和业务范围,向总公司提交可完成的任务指标或不能完成理由。
(三)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内部审计工作,有效防治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内部审计工作,有效防治财务风险。内部审计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运用,以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控制,保障各种经营数据可信、真实。保险公司在内审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的选定时,应赋予其充分独立性,以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同时,内部审计工作应根据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模式选择或制定相应的审计控制模式。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规性审计。审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公司的相关政策相符;已上市的保险公司是否符合证监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相关要求。
【关键词】核保保险费率市场化真空期
核保,也称风险选择,是评估和划分准客户反映的风险程度的过程。根据风险程度,保险公司决定是拒保还是承保、怎么承保和核定保险费率。通过评估和划分准客户反映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的实际风险事故发生率维持在精算预计的范围以内,从而规避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一、我国核保业务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核保依据单一
在核保基础流程中,最具专业技术含量的是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在我国,现阶段保险公司核保管理通常没有严格或专业的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度,核保人仅仅根据投保申请的内容加上个人经验得出对标的风险状况的总体评价,并相应做出承保决策。可是,因为风险标的各不相同,新问题新情况总是不断涌现,凭经验往往都是靠不住的、不科学的。
(二)核保风险日益凸显
核保作为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处于不同风险下的标的的费率直接会受到其结果的影响,2010年7月9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这一决定进一步加快了费率市场化的进程,对寿险公司的定价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核保作为控制风险的关键环节,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一是技术和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风险。由于核保依据单一,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核保过程没有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技术和规范流程,使得承保决策多数是建立在核保人员个人经验的基础上,一旦对标的风险进行了错误的评估并进行承保,未来的风险将不可估量。二是盲目追求业务规模产生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多数保险公司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业务质量,对不该承保的风险予以承保,抑或是低费率承保高风险,这些都无形中提高了赔付率,严重的将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承保过程的精简与风险控制的矛盾
日前,阳光人寿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推出了更高效的第二代“快易保”程序,这一程序通过网络直接提交核保,经过自动核保后,立即通过后台要求客户转账进行承保,付款成功后保单即可生效,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就好比在淘宝上选购商品一样方便快捷。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简便承保成为缩减成本与招揽客户的一大焦点,但是在我国核保体系并不健全的今天,盲目精简承保过程存在的潜在风险令人堪忧。如果因此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和风险管理不足而产生道德风险,必将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营运能力。
(四)核保真空期出意外难获赔
目前保险业内有两种保险流程――先核保再划款和先划款再核保。从保监会的具体规定来看,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是在核保通过的基础之上的,承保后保单方可生效。显然,前一种流程更加符合这一规定。但从实务中来看,仍有不少保险公司采取后者,一方面是为了以先划款的方式留住客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投保人能够快速获得保险。可是核保期间就把保险资金划走,这期间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而为了骗保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对已划款但未签合同的客户不予以赔付,这必然会引起很多的法律纠纷。在我国民众普遍缺乏保险意识的今天,很多人在购买前没更多的专业考虑,而在真正有需要的时候才发现有这样的漏洞存在,不免容易造成人们对保险缺乏安全感和信心。可见,核保制度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二、保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一)核保过程中风险核定的标准化
针对核保依据单一的问题,应在健完善核保制度方面做出较大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将核保的流程规范化,杜绝经验主义对结果的影响。在风险评估技术方面,不同公司可联合创建一套风险评估体系,利用不同公司在经营中积累的各种风险评估经验,并搜集相关的历史灾害中的数据将核保业务进一步细化,做到将经验具体化,科学化。提高整个行业的核保技术水平。同时,由于科技和时代的发展,人们面对的风险将更加日新月异,所以,应注意定期组织核保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增强核保人员的核保能力和风险识别的洞察力。
(二)核保过程中费率执行的制度化
在保险费率逐步市场化的条件下,由于竞争所引起的恶性降低费率增加业务量的情况应加以法律惩罚,并相应的制定出一套可操作性的费率执行制度,使费率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也有制度的保障。
(三)寿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应有效地实施承保后保单的风险干预
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可以有效地从源头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所以核保人员在保单承保后,应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进行身边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这种风险干预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赔付率并减少了小额赔付的成本,同时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结论
近年来,我国寿险业发展迅速,保险深度、密度不断提高。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面临着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问题。2011年1月7日,由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开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核保手册系统正式。该系统是我国保险业第一部本土化的电子核保手册系统,不仅填补了中国再保险业在核保风险评估方面的空白,也为国内寿险市场提供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核保标准。
这一核保手册的是我国保险业在核保业务上一次质的飞跃。尽管核保业务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在一步一步的改进过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核保业务会更加的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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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合规的内涵
合规是指保险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强化合规的内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即保险公司要在内部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规范科学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将各项经营活动置于严密有效的制度、规章、流程的约束之下。二是实现风险控制。促使保险公司为实现赔付率、应收率等经营目标,依靠各项制度、规章、流程,建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纵风险、活动性风险有效进行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公司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要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在机构重组、业务创新及险种调整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五是合理降低保险公司赔付率、应收率,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利润最大化。
加强合规管理是保险业务发展的有力保障。对于保险经营管理来讲,发展和合规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支撑保险业前进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特别是对短期业务发展的追求决不能以牺牲长远合规目标为代价,当两者相互冲突时,短期利益必须服从长远目标。合规工作要积极促进发展和合规有机统一,通过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合规风险,实现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才能推动保险各项业务切实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加强合规经营应协调处理好三大关系
1.正确处理合规经营与业务协调发展的关系。合规经营应是积极主动地识别风险、书面说明和评估风险的过程,这既是有效地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创造间接价值的过程,也是促进各项保险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增加直接价值的过程。因此,一方面要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使公司能够实现良好的自我控制,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相互协调、执行决策、遵纪守法等具体行动使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实现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目的,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陕西省分公司的经营情况看,在公司大力倡导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狠抓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公司经营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经营业绩一年比一年好,截止2011年底保费规模达到37.83亿元,较2009年底增加13.49亿元;利润也有大幅增加。可见,加强合规经营并不会阻碍业务发展,而是能够极好地促进业务发展。
2.正确处理好依法合规经营与监管良性互动的关系。保险业监管的目标是促进保险业的正当、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而依法合规经营的目的在于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使用于保险自身业务活动的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重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所以加强合规经营与保险监管的有效监视,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两者实现良性互动,更会使保险公司增加客户的安全感,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自身市值和持续竞争力。回顾过去,公司个别基层分支机构也因为违规经营问题受到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提示,有的机构被罚款,有的高管被责令撤换,甚至还有被给予停业整顿的严厉处罚,这些鲜活的教训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公司更加重视合规经营工作,至2011年以来,再未出现过高管被责令撤换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现象,体现出公司在严重违规方面得到了有效遏制,经营行为不断得到了规范。
3.正确处理好依法合规经营与实现公司利润相互制衡的关系。实施合规治理既要与保险业务各项经营活动紧密结合,又要与公司内部管控相协调,更必须精心核算合规风险控制成本,核心就是要落实“三性”:一是有效性,即合规检查和治理要有效率;二是独立性,合规经营能够独立地、不受干扰地发现问题,调查问题,以确保合规风险治理的有效性;三是被审查性,履职情况要受到内部审计部分的定期检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合规经营的主动合规、有效合规、科学合规、创新合规的作用,有效建立合规经营与实现价值相互制衡营运机制,促进保险业务风险最小化、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实现。
三、明确依法合规经营的重点
1.树立科学的合规工作理念。现代保险公司治理要求其各项业务治理和运行必须置于严密的制度控制之下,而不是人为的控制之下。要实现这一目标,合规治理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被动合规治理的思想,按照公司治理“分权、制衡、问责、透明”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治理和经营转型,立足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操纵风险,努力使各项制度规定覆盖所有经营治理和操纵环节,使决策层和治理层的决策意图、治理目标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从业人员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防止经营活动因发生内控疏漏而产生违规,确保决策层和治理层对从业人员整体治理的有效实施。
2.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合规文化决定了保险业的价值趋向和行为规范,要具体落实到从业人员的每项业务操纵和经营行为中。要确定并贯彻落实保险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企业价值标准,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包括行业内明确禁止的行为等。
四、加强依法合规经营建设
积极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为创建良好合规经营奠定思想基础。培育员工树立“人人合规”、“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文化观,关键是要教育员工树立“合规经营从我做起”的理念,即全体从业人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把合规作为自觉行动,这是有效合规的首要条件。制度和文化正如鱼与水的关系,所以合规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在工作中注意引导业务部门在具体经营中端正合规意识,避免浮躁和急功近利情绪,要加强监督,督促业务部门依法合规经营,做到不闯“红灯”,不碰“高压线”,要引导业务员工树立稳健、合规的经营理念,继续通过培训和宣传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
合规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与保险线条化、专业化的业务经营格局相适应,建立和完善系统内与业务经营管理一致的管理团队,实现合规风险的专业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业务需要。
合规工作要发挥连接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桥梁作用。处理好保险业务与监管者的关系,保持与监管者的良好互动是保险公司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合规部门要积极协助业务部门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使保险业务的发展更好地适应监管政策,提高对政策变化的应对能力、对监管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为保险业务发展争取更多的监管资源和监管空间。
五、依法合规的可执行性
如何做好依法合规经营工作,是保险业面临的一个新挑战。首先是要树立科学的合规观。保险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清醒地认识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合规经营是保险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内在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对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众多的经验教训表明,依法合规经营的缺失会引发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严重影响保险业的经营发展,发生重大缺陷甚至会威胁到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
拓宽保险投资的渠道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保险业本身的需求来讲,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以及投资证券化必定是中国保险投资的趋势,而且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可以首先考虑对保险资金开放以下投资渠道:
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
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
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
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
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对于以上投资渠道开放建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同业市场结构、树立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以及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已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主体的基本标准,且主要保险公司均已是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业务成员,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技术设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险公司已具备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即能丰富市场短期资金供给源,又能为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提供一个更好渠道,给保险公司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现有成员都带来好处。
第二,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给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险投资的共同要求,并能产生多方共赢。
由保险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投资方案从而解决保险资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资需要,又可以解决中国股市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重大历史课题。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无障碍。
第三,参与国有股减持和认购法人股的投资方式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后续性的明显特征,对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较适合中长期的战略投资。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介入国有股的减持工作,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机构投资者股东比重加大,间接地通过股东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提升,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体现。再者,保险资金介入国有股减持可以成为对证券市场冲击的减震器。保险资金的长期负债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特别注重长线的投资回报,不会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还可以根据国有股减持的需要锁定三至五年的流动期。与参与国有股减持类似,保险资金认购法人股也能起到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多方互赢格局。
第四,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国股市近十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基本上达到了年均22%-30%,这一高回报投资领域不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会使保险资金面临相对贬值的危机。而且近期中国正面临着强大降息压力,现有保险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产都将面临缩水风险,而利率下降并不会给股票投资带来负影响,因此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资于股市方能合理进行组合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并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发达国家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公司和股市都极有利。在国际上保险公司是股市长期资金主要供应者,也是股市主要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中有55%为有价证券,且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高达14.4%。而中国股市经过十几年发展,市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游戏规则也逐渐明朗,尤其是经过监管当局的持续监管和规范,股市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释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时机日趋成熟。同时,保险资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以来的表现也证实了保险资金确实是理性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这样的长线理性投资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减股市投机气氛。
第五,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推动国家基础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增加保险业收益、支持保险业发展均有长远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各项建设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均须大量长线投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投资项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保险资金正具备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特点,与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期限长、具有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项目是非常适宜的,能够满足项目与资金的共同要求。
第
六、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国外着名保险集团几乎都有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而投资子公司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壮大起来。很显然,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线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很适合作为发起人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而且保险资金经过若干年的投资积累具备了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从另一方面看,专业投资子公司是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最有效模式,作为独立法人,投资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兼并或认购等方式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险投资增加新的收益点并促进保险投资的专业化发展。
第七,建议外币资产的投资运用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币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议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外币资产的投资限制,首先可以考虑债券投资,可以陆续允许保险公司的外币资产购买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债、高信用级别国家的债券。鉴于中国目前不允许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因此保险公司、保险监督机构应该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外币资产投资运用的封闭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到期后资产的顺畅回流。
开放保险投资渠道后的风险管理
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但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有效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监会合理监管方案的设计施行,新的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规避和控制。
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两点,一是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
总体风险控制主要涵盖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总风险限额管理、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是控制保险投资风险的起点和基本制度保证。从国际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模式有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四种。经过比较分析达成的认识是: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更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要求,并达到投资专业化和规避化解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产、寿险投资帐户进行资金运作。与其他模式相比,这一投资模式突出了资金集中划拨和专业投资子公司独立运作这两点,正是这两点使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具备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首先,通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形式进行保险投资,市场应变能力强,专业化发展能提高保险投资收益;其次,集中划转资金可以形成资金的大规模统一运作,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并实现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目标;最后不容忽视的是,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与产寿子公司资金直接划拨给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单纯专业化投资模式相比更能加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与投资子公司的联系、增强集团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这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保险业是尤为重要的,它能够有效贯彻保险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面临WTO带入的大批外资保险公司面前这一点更显重要。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匹配模式的应用是总体风险管理制度的具体深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现代保险投资运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充分考虑负债和资产特征(期间、成本、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使不同的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动性方面彼此对称、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综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资产负债匹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通过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进行,且由于数据分析与评估的复杂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专用计算机软件模型进行。而久期管理则是实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途径。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为工具,通过测量保险公司现有及未来资产、负债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较,对资产、负债的期限、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将利率对于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各投资品种的风险管理措施则是更为具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不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另外,在保险公司层面的风险管控上,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