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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人口控制能力弱化、出生漏报、育龄妇女漏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进村入户、摸实情、强基础”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2年2月中旬—2012年3月底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本次活动开展,进一步掌握全镇育龄群众新婚、怀孕、生育、避孕节育、流动等基本情况,进一步摸清底子,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具体目标:确保孕环检率达95%以上,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40%以上,当年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60%以上,历史遗留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5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率达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信息排查,摸清底数
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清查、摸清底数。一是摸清已婚待孕、在孕的底数,落实人口出生计划;二是摸清不符合政策怀孕妇女的底数,落实补救措施;三是摸清未落实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的底数,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四是摸清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对象的底数,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措施;五是摸清流动人口的底数,按要求落实属地管理措施。
(二)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结案率
广大干部要提高认识,促成违法生育对象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推迟、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从高从重征收,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以提高生育成本的方式遏制计划外生育,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合理制订村规民约,切实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借鉴试点镇乡的经验,各村应及时制订村规民约,在集体土地承包、集体收入分配、户口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低保户低收入户界定补助等各方面对违法生育家庭落实制约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计划生育“进村入户、摸实情、强基础”活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计生办全体干部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加大宣传
各联片、联点领导、联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前童镇联片联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计生联络员学习《前童镇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及《前童镇村级计生联络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任务,摸清本村计划生育底数,加强基层基础,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同时各村要书写、绘制计划生育固定性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计生工作氛围。
(三)落实措施
1、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方面,摸清违法对象的具体情况(婚育情况、现居住地、联系方式、财产情况等);另一方面,配合镇计生办做好违法对象的调查取证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对据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提高孕环检率和长效率。联村干部要亲自进村入户宣传计生政策,动员育龄妇女及时参加孕环情检查,督促育龄妇女落实长效措施。各村的孕环检率和长效率纳村干部、村干部和计生联络员的考核(详见考核办法)。
3、严厉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遏制我镇性别比攀高态势。各级干部要关注“两非”行为信息,一经发现及时汇报,并配合查处。
为做好2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保证街道城区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我市“三城联创”步伐,经研究,特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征收范围:
*街道城区内的居民和个体经营户。
二、收费标准:
按照永价[2002]38号文件规定,
1、楼房住户每户每月8元,每年96元;
2、平房住户每户每月6元,每年72元;
3、商业用房收费标准以36㎡自然间为单位,少于36㎡的为一间计算;二层及以上层次只收店内清运处置费,且除餐饮业、娱乐业外,其他行业减半收取,具体为:
①饮食娱乐录像业每月20元,每年240元;
②理发食品业每月15元,每年180元;
③其他行业每月10元,每年120元。
4、残疾人员、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等民政救济对象或弱势群体,凭有效证件,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收缴时间:
20*年11月1日——20*年12月25日止。
四、收缴办法:
委托居民区楼道长上门收取。
五、考核办法:
1、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考核奖,集体计奖办法如下:
1、完成8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5%进行计奖;
2、完成9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6%进行计奖;
3、完成10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7%进行计奖。
4、商业用房参照以上奖励办法,收缴金额任务数另行核定。
六、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职责。各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对
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办公经费。
2、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以及征收的标准和范围,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认识,营造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审判管理 社会公平正义 案件质量 审判管理
一、近三年以来,X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情况。
根据《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理解与适用》的相关标准,以案件审结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二审改判率、二审发回重审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以及人均办案数为评价标准对X市两级法院2009年—2011年案件质量进行直观研判①。
1.案件审结率:其中一审案件结案率(含旧存案件)为103%,97.6%,109%,二审案件结案率为114%,90%,113%。
2.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6.18%,53.67%,49%。
3.二审案件改判率:其中市中院对基层院二审案件改判率为19.03%,27.47%,24.32%,省高院对市中院二审案件改判率为10.61%,24%,15.38%。
4.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其中市中院对基层院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为10%,6.17%,6.7%,省高院对市中院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为4.55%,4%,15.38%。
5.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23%,93.08%,93.46%。②
6.人均结案数:其中基层法院人均结案数为26.71件,23.22件,24.08件,市中院人均结案数为7.52件,3.81件,5.93件。
从上述6项指标来看,X市两级法院在近三年中案件数量与质量存在一定的质、量同降的趋势,尤其是市中院人均结案数、案件质量与省内其他中院有较大差距。③根据全省案件质效评估排名,市中院在全省12个中级法院中案件质量各项指标综合排位为:12,12,11。④数据直观反映出来的案件质量问题,已经极大地制约X市两级法院科学发展,揭示了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方面。
二、案件质量所反映的审判管理漏洞。
作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质量高低的一面镜子,案件质量情况能反映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运行态势。X两级法院存在的案件质量出现不高的状况,反映了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予以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管理权分割,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审判管理作为一项涵盖法院立、审、执、监、政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必须建立一个融合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考核奖惩以及监督指导等各方面职能于一身的大审判管理部门。目前,两级法院的相关管理职能分散在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政治部等部门。为了厘清管理职能分配,便于开展相关管理考评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但是各基层法院仍然由审监庭负责目标管理考核以及案件质量的评查,不利于独立开展管理工作,同时,由于受职能分割,管理权限弱化等问题所困,导致出现管理职能不明确、管理工作难开展、管理结果难转化、管理成效难显现的现象。
(2)机制不健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
制度建设是行为示范的先导。X市两级法院在审判管理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先后出台了《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司法)绩效考评办法》、《全市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案件审判流程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制度》、《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登记备案分析制度》、《案件质量检查评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审判质效的考评。但是相关规定仍然无法解决案件质量不高、干警积极性不强、法院整体工作运行不畅的问题。究其成因就在于制度浮于表面,管理落后于审判,未能进一步深入到每一名干警身上。
(3)流程管理虚位,审判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案件流程管理是指从立案到结案过程中对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一系列有效管理的总称。具体说来,就是依据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则,结合立案审查、文书送达、排期开庭、庭前准备、案件审理、执结归档等运行环节的不同情况,对案件的审理实施全面跟踪管理的一种方法和制度。⑤
X市两级法院都已建立了完整的流程管理系统,从立案、排期、开庭、送达到结案、执行归档等全过程对案件进行了电子信息监控。但是目前实行的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就在于制度明确,监控缺位:X市两级法院虽然都实行了审限预警催办、案件繁简分流等信息化监督平台,但是并没有明确如何对审限预警、繁简分流进行操作,也缺乏专人负责具体的监督,这就导致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的期限处于“自由”的状态,对繁简案件无法动态进行跟踪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
(4)考核结果运用弱化,指导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考核机制要与落实奖惩措施相配合运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只是停留于内部建议层面,势必使考核监督工作变成“纸老虎”,审判管理变成“只审不管”。X市法院已经建立了相对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办法并依据办法开展了日常管理及年终考核工作。X市中院先后制定完善了《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绩效考评办法》、《全市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案件审判流程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制度》、《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登记备案分析制度》、《案件质量检查评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基层法院也出台了类似的考评办法,但是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不大,导向作用弱化。现有的考评办法在实际运用中只是起到参考作用,没有真正建立起考评结果与法官评先、评优乃至晋职、晋级挂钩,审判质效考核结果难以转化为法官日常工作改进以及法院管理创新的内生动力,导致法官追求办案质量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案件质量难以有效提升。
三、正本清源:把好审判管理工作关口,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心,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生命和灵魂。人民法院需要从厘清管理职能、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流程管理、落实考核结果运用转化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1)以整合管理机构为抓手,优化职能配置。
目前,X市两级法院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了管理权分割,多头共管的局面,不利于构建大审判管理模式,制约了案件质量提升。如何突破管理权限分割瓶颈,关键在于整合零散的管理权,凝聚力量,实现机构重组,职能优化。
一是要建立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部门,实现管理专业化。目前,X市两级法院中,只有市中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部门,三个基层法院囿于各种原因还未能建立,而是由审监庭兼负职能。由审监庭负责审判管理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弊端,首先是审监庭自身作为一个审判业务部门,即当运动员又兼裁判员,手持管理的天平难当管理职责。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审监庭以一团和气示人,难免导致考评流于形式;要是动起了真经,按章考评,一些部门可能会认为审监庭是“倒拿鸡毛掸子,杆子打别人,绒毛抚自己”,自然对评查结果不服。
二是促进管理权聚合,实现管理集中化。目前,法院的审判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庭室,其中审管办专司法院目标管理考评及案件评查工作,立案庭兼司案件流程管理,研究院负责司法统计以及审判质量评估,审监庭负责监督指导,政治部负责考核奖惩。实践中,各个部门各自为战,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管理职能分割,有可能导致共管演变成不管。可以适当考虑在建立大审管机制下,将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分析及审判质量评估等工作纳入到专门的审判管理部门中来。通过重组审判管理部门,集中审判管理权,由单一的审判管理机构来统一行使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审判运行,负责审判信息收集、加工、整理、传递、反馈,负责程序控制、质量控制、动态控制。⑥
(2)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实现管理精细化。
X市两级法院所制定的目标管理考评只是针对各个部门的综合评定,而没有落实到各个干警的头上。干警有责由所在庭(局)来承担,难以对干警个人的日常工作进行规制,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此,必须探索建立完善的针对干警个人进行测评的二级考评机制,将每一名干警的工作细分为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由庭(局)负责人进行打分排名,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作为该名干警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依据。
(3)以强化动态流程管理为抓手,实现管理高效化。
审判活动是各个程序环节紧密衔接的连续、动态过程,对审判节点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的基础就是要保证审判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及时兑现当事人诉讼权利。
目前,X市两级法院在流程管理中都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下一步,必须考虑从优化流程管理机能着手。
一是要出台详细的流程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案件审判流程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制度》,细化院、庭长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流程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层层抓落实,人人有担子。
二是要控制重要节点,杜绝案件超期。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对案件涉及延期审理、鉴定、中止、扣除审限、公告、结案等重要节点进行控制,避免出现随意提请延期审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审判效率底下的问题。
三是要强化跟踪管理。依托局域网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每一个节点的跟踪管理。将管理过程分为立案、分流、送达、开庭、鉴定、中止、延期、结案、评查、归档10个环节,对每个节点及其衔接环节都明确了操作规程、时限和责任。
四是要加强审限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案件审限作为衡量案件质量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季度《案件质量报告》。年终进行审判绩效考核时,将案件审限作为对各业务庭(局)和干警个人审判质效的考核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审限或因超审限引起当事人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以落实考核结果运用为抓手,实现管理导向化。
任何制度出台后都应当落到实处,加强结果运用就是保障制度不被束之高阁的关键环节。
X市两级法院应当明确考核结果与部门的年终工作排名以及干警个人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相挂钩,通过制度保障,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起办“精品案”、“铁案”、“和谐案”的意识,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结语:
审判管理作为法院促进自身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的一项重要工作,已经成为了摆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道路上亟待解决的课题。X市法院应当针对目前存在的案件数量不多,干警素质较高与案件质量下降的矛盾,审时度势,正本清源,从完善队伍建设、管理权限厘清、规制制度重建、案件流程管理以及考核结果转化等方面入手,势必能够破解案件质量不高的难题。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大法官论审判管理.[M].法律出版社,2011:125—279.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1.
[3]朱苏力:论法院的审判只能与行政管理[J].中外法学,1995(5)。
[4]蒋涛,李如虎:法院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05(5).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行政审判庭业务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审查立案合格率在100%。
5、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6、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
7、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8、坚持依法办案,注意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问题,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制课每年不低于4次。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0、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1、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 科、
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行政庭负责人签订。
6、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行政庭、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1、稳定队伍,充实力量。继续稳定整体工作队伍,坚持计生工作推行“村为主”实行村民自治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不负责任,不能胜任的专干一律撤换,更换新人充实队伍,并研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今年将加强办公室专干和村级计生专班的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在村居在线平台上会操作,懂管理,知服务。
3、宣传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村示范村的创建为载体,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听有声,看有影,墙有字,高标准完成各项宣教工作。
4、开展生育文明村创建活动,继续以示范村以典代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生育两女户50例的任务完成,全年创建1-3村(印咀、金岭、莫沟)。
5、做好专干各种基础资料的调查摸底、填写工作。不定期进村督导,对家庭档案、工作手册、月信息报告单、户外公开栏等内容及时更新,记录详实,不缺项不落项,达到没逻辑性错误,且保证及时准确上报。
6、政策法规工作。①加强对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相关证件的验审关,收齐各种资料存档备查,强化服务意识,对待来办事人员亲切热情,一次性告知其所应准备的资料,简化手续,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保证在办理过程中不违反政策操作。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政策外出生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作卷综的及时作卷与市计生委沟通,通过下发征缴通知书、法院执行等手段,确保全年267万元任务足额按时完成。③做好性别比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三级两包保一见面的包保责任制度”,明确对象,责任到人,建立孕情跟踪台帐,及时掌握孕情,严肃查处“两非”案件,确保性别比控制在130:100以内。
7、抓好协会工作。认真写协会帐、表、卡、册、单及活动手册,制定协会培训计划,切实做到计生工作村民自治。
8、流动人口及药具工作。①流动人口继续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对流出五大地址要详实,且有真实的联系方式,对平台反馈人员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补充反馈,反馈率要100%。②药具工作要完善药具的平台建设,提高准确的用药信息,按月发放药具,及时登记,报表、签字、录入系统,督导专干填写好药具发放手册,确保不落项。
9、各种奖励的落实工作。①独生子女奖励工作,要为委建立独生子女奖励信息平台提供准确信息,按时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资金,为中高考加分的学生办理各种手续。②对奖扶、特扶对象,做好本年度的摸底工作,并及时对实行了计生家庭的对象发放奖扶金。
10、及时收集各种群众需求信息。做好引导服务与信息的反馈,且要完成市计生委下达的各类稿件任务。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
1、月访视工作。严格实施专干“五随访”制,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起到作用,对重点对象建立档案不定期访视,随时掌握环情、病情、孕情,发现问题尽早妥善处理。
2、与各村两委班子签定目标责任。制定考核办法,确保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统计求真求实,及时率达100%,性别比130: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率达85%以上。
一、考核领导组织机构及考核对象
(一)考核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指标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政府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发改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县人民银行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共七家金融机构。
二、考核计分原则
在完成绝对指标基数的前提下,实行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相结合,在基数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上下浮动的考核计分原则。考核年度未完成绝对指标基数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考核对象,取消评奖资格。
三、考核指标
(一)主要考核指标
1、绝对指标
根据全县金融机构最近三年以来信贷投放平均增速,确定考核对象一定数额的年平均新增贷款(各月贷款余额之和除以相应月数后与年初相比增加的数额)为基数,其中信用联社基数为6000万元,其它金融机构基数为1200万元。完成此基数的考核对象可得100分,为绝对指标基础得分。考核对象在新增贷款基数的基础上,每高于基数的1%,增加1分。
2、相对指标
为鼓励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用于支持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全县金融机构最近三年以来年平均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的比例(年平均新增贷款与年平均新增存款之比),确定年新增存贷款比例20%为基数,完成此基数的考核对象可得100分,为相对指标基础得分。考核对象在新增存贷款比例基数的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少5分。
(二)其它考核指标
1、减债指标
金融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关于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帮助企业破产、改制,有效减轻企业债务的给予加分,每实际减债50万元加1分。
2、核销呆坏账指标
对金融机构通过自身努力,加快处置核销企业呆坏账的给予加分,每处置100万元加2分。
以上两条以县法院出具的终结裁定为依据。
3、其它指标
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县委、县政府开展银企对接等各项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视具体情况给予加分,但最多不超过10分。
四、考核奖励程序
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各相关单位,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量化指标(以县人行统计报表中的贷款额度为依据)完成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年末汇总,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予以审定。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年终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评选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出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标准。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5万元,其中奖励金额的30%作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其余70%奖励相关有功人员。
(三)奖励资金从县财政列支。同时建议获奖单位上级机构给予同等金额的物质奖励,奖金分配可参照县政府制定的奖金分配办法。
(四)县政府将召开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表彰大会,授予相关单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主要负责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对各金融机构的年终考核结果,分别函告其上级单位。
以人为本,这是马龙法院政治处开展政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心中时刻装着全院干警,每年都要对全院干警个人以及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掌握统计,随时关心和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每名干警生日之际,代表院党组送上一张精美的贺卡和一份生日蛋糕;倡导实行“四必访”,即思想困惑或遭到重大挫折时必访,家庭遭遇丧事或挫折时必访,干警生病住院时必访,遭遇自然灾害时必访。只要涉及干警生病住院、婚丧大事,都要挤出时间去探望慰问;坚持每年与干警家属联系和召开至少一次家属座谈会,掌握了解干警的家庭生活和干警的思想行为,帮助干警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坚持每年敬老节与离退休干警进行座谈和节假日慰问离退休干警,使老同志“老有所依,老有所为”;专门建起“老年人活动中心室”,为他们订阅报刊和购买娱乐器具,使离退休干警感受到院党组对他们的关怀,争取他们继续发挥余热支持法院工作;坚持每年“六一”儿童节关心慰问干警未成年子女,通过为干警及其家属子女办实事,以此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如此一来,不仅凝聚了人心,也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整个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以业为重,保障工作感人心
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法院工作保驾护航,这是马龙法院政治处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为了更好的保障业务部门工作的展开,马龙法院政治处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把工作日常化、细致化。
把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是有必要的,马龙法院政治处积极主动的与干警交流,完善与干警交流机制,定期向干警们了解最近的工作情况,及时缓解干警们的思想压力,帮助他们甩掉了思想包袱,使得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有序的开展。
为便于对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审判业绩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马龙县人民法院第一个建立和完善了干警和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档案详细记载了每一个干警和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考评体系的评估功能和激励导向功能,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挖掘干警的工作潜能,激发干警的工作激情,提高的干警工作效能。
法官等级、公务员工资、业绩考核三项工作关系着干警最贴身的利益。马龙法院政治处在掌握干警个人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各项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在第一时间内做好这三项工作。该院政治处目前仅有干警两人,就是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20*年,他们顺利完成了10余名法官的等级首评、晋升和选升工作;毫无差错地完成了工资套改审批工作和法官津贴申报兑现工作,得到全院干警的认可;业绩考核关系到干警福利发放,马龙法院政治处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法官业绩档案精心考核每位干警的业绩;为审判业务部门及执行部门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公务员的录用和调入的政治审查工作,决定着法院新生力量是否能够经受工作及社会历练的问题,保证未来的法院队伍不出问题,政治审查工作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马龙法院政治处为做好政治审查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在政审过程中,他们仔细核对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努力做好审查工作,把好进人关,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组织教育培训是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途径。为此,该院政治处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工作思路,以此提升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他们从学历教育、在职教育、业务培训、技能训练、理论调研、学术研究等诸多方面入手,对每一位法官进行锻炼,提高其职业技能、理论素养、道德情操和逻辑思维能力,努力实现从“基础法律教育”向“高层次法律教育”的转变,从“知识型”法律教育向“能力型”、“专业型”教育的转变。目前,全院47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93.75%,先后有13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同时以“法官文化涵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深化法官文化”为要旨,通过开展学术研讨、调查研究、读书活动、庭审观摩等,对司法理念、法律思维、学术探索、理论研讨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建设一支现代化的职业法官队伍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三、以优为先,争创工作聚人心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