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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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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欠费;成因;对策

当前学生拖欠学费是高校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只是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程度不同而已。学生欠费已严重影响到高校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因此很有必要对高校学生欠费的成因进行剖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幅度降低欠费学生人数和金额,为高校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高校学生欠费的成因剖析

(一)学费上涨过快以及贫困生的增加是高校学生欠费的根本原因

在20世纪90年代初,读大学基本不花什么钱,学生每年缴纳的费用只有百余元。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每年的学费加上住宿费,基本上不超过千元。自1997年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之后,高校学费标准节节攀升,有资料显示:1997年我国高校学费上涨了10%,1999年上涨了20%,2000年在1999年的基础上再度提高了15%-20%,2002-2005年不同程度上又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到现阶段大学费用支出,包含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开支平均每年在1万元以上。学费的较快上涨超出了许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与我国大陆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同样是人口大国的印度,高校学费标准却很低。如著名的尼赫鲁大学,每学期只需交108卢比学费和260卢比的住宿费,两项合计只相当于人民币70元左右。

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统包了个人的高等教育与生活费,因此贫困生问题尽管事实存在但未得以显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教育体制改革、教育产业化、助学体系不完善等原因,高等教育部分费用由个人、家庭负担,于是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另外由于高校扩招的原因,导致在校贫困生的绝对数量较大。据官方公布的数字,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学生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人数大概在60万。面对高昂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贫困生拖欠学费就成了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

(二)国家关于高校教育收费的“态度暧昧”是导致学生欠费的关键因素

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规定,都强调了“先缴费后注册”。但是后来国家教委又提出“决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高校纷纷开通了“绿色通道”即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再筹款缴费。本来执行“绿色通道”有一个前提,即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决不能“辍学”,但是高校在执行“绿色通道”时,由于怕跟国家政策相违背,在对学生贫困与否很难认定的情况下,不敢严格执行过去缴费才能报到注册的办法,以致在开学报到时,只要学生以家庭困难为理由,一纸申请缓缴就能顺利入学。在入学后,高校也未能及时对这些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和筛选甄别工作。这让一些学生和家长钻了空子,本来能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干脆借口家庭经济困难一分也不交,导致学费不能及时收缴入库。

(三)利益驱动和惩戒措施的缺失是高校学生欠费的诱因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上学缴费是学生的义务,但由于利益驱动和惩戒措施的缺失导致不少学生诚信缺失,恶意欠费。有些欠费的学生为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和物质享受,把学费挪作个人消费,如追求时尚消费、沉迷网吧、爱情投资、求职包装等。在学校追缴学费时却说家庭困难需要申请缓交学费,或者想方设法钻入家庭经济困难者的行列。

另外,在目前的学费收缴管理模式下,对恶意欠费学生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如迟交学费不收滞纳金;不缴学费的学生照样能注册、报到,读书听课、照常考试,未缴学费者可照常享受“奖、贷、勤、补、免”等待遇。于是有些学生就选择了恶意欠费。恶意欠费,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在“羊群效应”的影响下,大家相互仿效,欠费有蔓延趋势。

(四)高校收费管理体系不完善也是导致高校学生欠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一个中等规模的的综合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就有两万多人,收费金额数千万元,再加上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学生,收费系统业务量及信息量之大可想而知,收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也日趋复杂,管理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增大。但由于高校收费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很多高校将收费仅作为财务部门的份内职责,教务、学工、院系参与程度不够,工作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工作形不成合力,影响了学校收费工作的效率。

另外由于学院、系、教务、学生管理、学生宿舍管理、财务等部门之间未建立一套通畅的信息互动平台,信息资源无法实现共享,信息沟通不够,如转系、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留级、宿舍变动等信息,由于没有及时、准确地互通信息,造成少收、漏收、错收的现象,致使学费流失。

二、高校学生欠费的治理对策

(一)切实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制订科学合理的学费标准

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00年达到4%”,并要求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财政收入都是两位数字增长,而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目前教育经费占GPD的比例,世界平均为7%,其中发达国家达到了9%,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了4.1%,2/3的非洲国家是4%。我国2002年是3.41%,2003年是3.28%,2004年是2.79%,2005年是2.82%,从来没达到4%,比大多数非洲国家还少。所以国家要切实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高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以满足高校发展所需资金。另外,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实力步入世界前列。2009年12月25日,国家统计局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所以为了实现“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国家和政府在具备了经济实力的前提下,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切实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国家在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的同时,要认真测算高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将收取学费的比例控制在高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以内。另外,物价部门在制订学费标准的时候,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制订科学合理的学费标准。

(二)完善高校学生收费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学生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教育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对学生收费有些零星的规定,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显得刚性不足,力度不够。所以国家应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整合,制订专门的法规,将学校、学生双方在收费中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予以细化,明确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恶意欠费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对非恶意欠费行为也要规定相应的办法,从而使高校在处理各种拖欠学费的行为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大恶意欠费的惩戒力度

在欠费学生缴费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学校应当对其保持一定的压力和威慑力,否则,学费收缴工作难以见效。

首先,将收费工作同强大、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开展以诚信为内容的各种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起“诚信为本,诚信光荣”的氛围,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诚信是每个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同时依靠辅导员针对不同类型欠费的学生一个一个地做思想工作,让学生认识到上学缴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应自觉履行。

其次,加大对恶意欠费行为惩戒的力度,如不按时缴费就要支付滞纳金;对恶意欠费的学生可以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但所考课程不登记成绩、不记学分;本科生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给予参加论文答辩;毕业班学生欠费的不予办理推荐就业手续,至离校时仍未缴清费用的,暂缓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并不予出具任何机关的证明材料,其毕业证号码不准登上教育网等。

(四)建立完善的高校收费管理体系

高校学生收费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但它不单纯是一项财务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高校收费管理体系是解决学生欠费问题的有效途径。

首先,制订专门的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学费收缴责任及奖惩体系,明确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院系等单位分工及职责。

校财务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学费收缴管理科室,负责管理收取学费、催缴欠费等项工作。在收费方式上,可以采用现金收取、邮局电汇、银行代扣、银行电汇等多种缴费方式;在收费时间上,可以采取开学集中收费和日常分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在收费态度上,要热情服务,主动清缴,一切以方便学生缴费为宗旨,不给学生制造拖欠学费的借口。

教务处要加强学籍管理,对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以利收费的正确性。

学生处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促使学生按规定时间缴费;同时通过贫困生资助、学生评优、奖励和学生处分等多种途径,配合学院和系部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等。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学生宿舍调整、退宿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相关信息。

各院、系要建立督促学生自觉缴纳学费和催费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动员学生积极缴纳学费。在认真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的作用,将其业绩和津贴跟学费催缴工作挂钩,以激发其积极性。

其次,高校要建立教学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同时利用校园网环境将这个平台跟学生缴费系统有效对接起来,这样全校的招生、注册、收费、学籍、教学计划、排课、选课、课程考试、成绩、毕业审查等信息就可实现共享。一方面学生管理的信息会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另一方面学生欠费信息也会及时传递到各教学环节,无故欠费的学生将在相应的教学环节受到限制。

(五)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正确区分学生因贫困欠费与恶意欠费是做好欠费催缴工作的重要基础,所以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院系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评议小组,通过定期与学生家长联系、利用“一卡通”查询学生日常消费、开展学生贫困情况外调等方式,对贫困生困难程度进行认定。对非贫困学生必须落实,专人做好其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促使他们尽快缴纳学费。对贫困学生可以综合运用“奖、勤、助、补、贷”等手段对优秀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但不能不收费,因为部分学生不缴费是对大多数按规定缴费学生的不公平。

尽管要做好高校收费工作难度很大,但只要社会、高校、家长、学生共同努力,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高校就能及时、准确、足额地完成收费工作。

参考文献:

1、翟志华.我国高校学费标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09(19).

2、刘仁龙等.当前高校学生收费存在问题及对策[J].农业会计,2006(5).

3、谢安国.高校收费系统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电子商务,2010(4).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随着国家对教育体制和高校投入机制的改革,学费收入成为高校重要的经费来源。据调查,许多高校的学费收入已占该校收入的一半以上,已成为高校筹措运营资金的主要渠道,也是高校扩大办学规模的主要经济基础。但随着大学生欠费现象越来越普遍,欠费已成为高校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如广东某高校2006年5月累计欠费达4980万元,占当年应收学费的40%,占学校上年财政拨款的25%,是学校上一年度学费总收入的40%。

一、再谈学生欠费原因

“再谈”这里指,这个问题在近几年凸显后,迅速升温,已达到各大高校白热化的讨论阶段,以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笔者输入关键词“大学生欠费原因”用百度搜索,找到相关网页约130000篇,用时0.001秒;在中国期刊网输入同样的关键词,得到40篇论文。由此看来,笔者 “再谈”新问题――学生欠费原因时只能对相关原因作出总括。

(一)从宏观上来说有国家政策、教育体制等原因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共同分担教育成本的分担机制开始逐步建立,现已形成。政府对高校投入经费占高校收入的比例也逐步下降,甚至不到50%。而我国大学学费15年涨了30倍,绝大多数院校的普通专业每年的学费都在6000元左右,当前中国平均每人年度可支配收入在8000-9000元之间,明显超出了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

(二)从中观上说有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德育力度等原因

新问题的出现总是隐藏在原有管理制度上的漏洞里。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学费管理方面相关制度缺失或制度不配套问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学费收缴管理机制;加之没有实行领导责任制,部分领导不重视,导致这一问题愈演愈烈。同时学校特困生补助机制和勤工助学机制也尚未成熟,此外,学校德育也暴露出不符合实际,只顾进行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教育,缺乏诚信教育的弊端。

(三)从微观上说有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自身道德素质等原因

国家教育部门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高校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万人。又据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15%-30%,特困生比例约占8%-15%,其中农、林、师范类贫困生比例超过30%,特困生比例超过15%。70%以上的贫困生来自农村,有些贫困生连最起码的生活费也没有保证,拖欠学费就成了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但是,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的学生也多了起来,学生信誉差使得高校和社会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针对以上原因,高校应该立足实际,主要从中观、微观入手,切实解决学生欠费问题。

二、解决学生欠费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收费管理体系,强化责任意识

1.加强制度建设

高校应制定学生收费、缓交学费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学生收费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学费、住宿费收入是学校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明确收费工作不仅仅是财务部一个部门的工作,是需要全校各部门、各学院积极配合的;明确收费工作与学校预算管理挂钩;明确将收费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工作范围。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费催缴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协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财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欠费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学生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辅导员应建立工作责任制,分工包干,责任到人,做到真正了解每一个欠费学生的真实情况,督促其及时缴费。如有失职或工作不力,学校将按规定追究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立通畅的信息互动渠道,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费的管理工作

首先,在财务处设立收费管理科,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收取现金和银行划扣,及时清理、打印欠费学生名单及金额,定期向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反馈学生欠费信息。其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许可证》批准的项目执行,严禁校内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最后,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务处批准,学校各部门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学费的收取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在收费时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亮证收费,并向学生公布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检查。

4.采取激励措施

每学期末总结收费情况,按各学院的缴费率奖励收费工作做得好的学院,对在追缴学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二)加强制度宣传和学习,开展诚信教育

长期以来收费工作处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师生对此意识淡薄。为了改变此状况,必须加强有关收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我校通过定期召开收费工作会议,各学院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生导师工作会议、全体学生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党员学习、宣传收费制度。重点学习《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学校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向学生强调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公布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学校对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的处理措施;同时也向贫困生表明学校绝不会让一个真正贫困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或辍学,使学生逐步养成“自觉缴费、努力缴费”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使教师和学生认识到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外,诚信是每一位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部分学生的欠费却是因为缺乏诚信引起的。“文明修身、诚信育人”,“民无信不立”,“诚信者,诚实信用也”。无论是社会的大环境还是校园的小环境,都需要呼吸诚信的空气,沐浴诚信的阳光,雕塑诚信的人格,建立诚信的社会氛围。

高校可结合形势教育课、校园文化节、诚信教育月、举办诚信专题讲座、专题辩论赛、演讲赛、开设网页专栏宣传及组织观看诚信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诚信立人,诚信立德,诚信立功,诚信立言,诚信光荣”的氛围。让学生真正懂得:具备诚信理念是大学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未来创业立业的根本,诚信对于个人、团体、社会、国家与民族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三)健全贫困学生帮扶机制

我校是一所农业院校,不少学生来自农村,贫困生较多。为了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大力开展勤工助学,通过“奖、贷、勤、助、补、减、免”等措施,加强自立自强教育,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高度关注困难学生的心理压力和情绪健康,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沟通;建立学生党员困难帮扶机制,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进行心理安抚,压力疏导,必要时通过困难补助经费进行帮扶,保证收费工作严肃性和和谐性的统一;注重发挥和调动学生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收费过程中的能动性和责任意识,形成“自觉缴费应该,努力交费光荣,无故欠费可耻”的共识。

(四)严格执行学生收费管理制度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必须实行缴费上学。对学生实行收费是立足于国情国力,改革办学体制的正确选择,有利于逐步建立起在政府宏观控制下高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机制。

目前,学生欠费存在着无力缴纳和无故欠费两种情况。如何准确地将两类学生区别开来,分类指导,因材施教,是做好收费工作的基础。

高校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对学生经济状况及交费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首先是入学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学生登记表。此表设有家庭经济状况及成员职业调查,一般新生均会如实填写,据此表可以初步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比例,约在25%左右。其次是建立困难生情况鉴定表。结合每年学校和学院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公平公正评选的需要,要求困难生和班委、班主任如实填写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调查项目,如日常生活开支水平,个人经济消费特点等。最后是每学年末发放欠费学生情况调查登记表,调查表后附恶意欠费惩罚措施。调查表要求欠费学生如实填写欠费原因,欠费还款计划,下学年交费计划等,强化学生依法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的意识。

对于无力缴纳的学生坚持科学引导,注重人文关怀。困难学生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交纳或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特困生可以同时申请缓交住宿费,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允许其先入学后办理手续,在困难补助经费中拨出一定经费,对生活暂时困难、家庭受灾、遇突发事故等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增强了学生对学校的信任感,起到了很好的安抚作用,保证了交费政策的落实,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就读。困难学生须提供加盖村委、乡镇(街道)、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有效证件,经学校缴费工作小组批准后可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对于故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无故欠费:(1)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缓交申请的;(2)不符合缓交条件的;(3)已获准缓交,但在缓交期限内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4)缓交期满仍未交清费用且未获延期的学生;(5)伪造证明材料的;(6)没有办理校内欠款转借款手续的学生。

无故欠费学生一经查出,学校视其情节采取的处理方式有:(1)当年不予注册,不得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不得使用学校提供的一切教育教学资源,没有学业成绩和学籍记录;(2)获批准缓交费用的学生,既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履行校内欠款转借款手续,又没有通过其它方式缴清学费的,不得享受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其他帮困助学措施,不得使用学校提供的一切教育教学资源,没有学业成绩和学籍记录;(3)学生无故欠费超过一个学年,经多次催款仍然不交费也不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的,作自动退学处理,毕业班无故欠费的学生离校后,学校不出具任何学业成绩等证明或推荐材料,不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工作派遣证等,不予复印“两证”及查询证号;(4)不得享受困难补助、奖贷学金,不得参加评优及担任学生干部,不得吸收入党;(5)在离校时,档案中登载不良信用记录;(6)伪造证明材料恶意拖欠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给予其相关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7)根据欠费金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相应的事业经费,包括实验实习费、学生活动费、困难补助、管理酬金等经费。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学分制 高校 教学改革 改革

学分制是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的产物,是反映学生日常学习量的一种管理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使用较为广泛。当前,我国高校基于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但短期内仍难以实现。因此,要求高校不断转变思路,以更好地促进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学分制概述

学分是学分制的基本单位,度量学生的学习量,在毕业前必须修够一定学分,但不限制修业年限。学分制对学习过程的控制比较宽松,但对目标的管理比较严格,实行学分绩点相结合的制度,从质量和数量两个纬度对教学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教学质量和数量。

与传统教学管理方式不同,学分制具有如下特征:(1)选课制。学生根据教学要求和计划自由选择教师、课程、上课地点及时间,与传统的学年制不同,学分制坚持以学生为核心的理念,让学生在学习中掌握主动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乐趣性,提高学生的选择能力和决策能力。此外,学分制能激励教师更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和培养目标,进而为学生提供更多课程选择。(2)弹性制。在过去的学年制中,学生必须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是一种刚性的要求,这种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也是反映不同学历的一个标准,例如专科为三年,本科为四年。学分制中最低学分是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的标准,与年限无关,学生只要完成规定学分,毕业将不再受到年限束缚。学生获得了更多自由权和选择权,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学分制下高校教学管理现状分析

当前,各大院校正在积极探索、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缺乏规范化的制度,缺乏统一的学分制办法,导致高校教学学分制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

1.教学观念落后。部分教育工作者仍然保持着传统教学观念,承续着考、考、考的教学“法宝”,不少教师利用考试作为学生课堂纪律、出勤率的保障,不注重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缺乏“以人为本”的教学服务观念,导致一些大学生学习积极性缺乏、自主学习能力差,更别提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了。不仅如此,多数教师由于缺乏现代化教学观念的指导,导致教学方法落后,缺乏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的动力和能力,致使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2.教学体系不完善。学分制下要求高校学生毕业时修够足够的学分,这样才能顺利毕业,但由于学分要求固定,因此,一旦增加某类选修课,就势必需要减少一定的必修课,这无疑不利于专业课程的学习。加之大学生选课过程中通常较为盲目,缺乏科学指导,导致学生学科知识体系不完整与不系统。

3.师生管理亟待加强。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下教师的压力更大,因为课程的热度是由选课的学生数量决定的,教师会通过各种手段让学生选择自己的课程,其中教学质量较低的教师可能会选择降低考核标准吸引学生,形成恶性竞争,从而降低高校的整理教学质量。学生在学分制里拥有更多的自由权和选择权,导致制约机制和教师指导缺乏,学生在选课时会避开难度高的课程,选择易获得学分、非本专业且难度相对较低的课程,而基础学科却成为被冷落的课程,报名人数少之又少,上述缺失规划、随意性过强的课程,一方面浪费学生的学习时间,另一方面降低学生的学习质量。实行学分制,学生虽然拥有了较多的自由时间,学习氛围也较为轻松,但会出现学生思想松懈、随意逃课、课程注意力不集中、课堂纪律较差,甚至有的学生在课堂接打电话、吃喝聊天等,这就违背了学分制的初衷,使学生浪费大好光阴,不能合理分配时间,学习积极性降低,最终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上述此类问题,导致学分制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困难重重,因此,必须加快高校教学管理改革,充分调动高校各个职能部门,统一进行协调、配合、管理,全面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

三、学分制下高校教学管理的改革路径

(一)转变教学观念

教学观念的转变是实现高校教学管理改革的前提和先导。在当前高校中,仍有不少教育工作者在全面推进学分制的进程中,仍然难以摆脱传统“学年制”的教学观念,这也是导致高校学分制改革困难重重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要求高校上下全面认识到学分制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更新传统教育观念,全面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通过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等途径,使教育工作者明确认识到基于学分制的教学管理的重要性,树立同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新型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尊重学生个人发展”的价值观及“全面培养”的人才观等,成功地利用新观念指导实践工作。

(二)优化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是完成教学任务及目标的具体实践过程,也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由之路。作为高校各项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情况关乎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就教学管理这一职能而言,确保教学过程的顺利、高效开展,是保障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也是教学管理的总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对教学过程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加快优化教学过程管理,保障教学管理的高效性。具体而言,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1.制订完善的教学计划,注重严格贯彻落实。教学计划能够为人才培养提供指导,也是推行学分制的关键。制订完善的教学计划,也是教学管理的首要环节,为了保障教学质量,要求学分制下的教学计划紧密把握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人才尽快成长等基本原则,突出人才培养的多样化、课程的丰富化、进度的灵活化、学生选择的高度自由化等要求。

2.加强选修课程的管理。推行学分制,关键在于选修课的开设,这也是学分制的优越性之所在。在实践中,由于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目标、动机等不尽相同,因此选修课程分散性较强,加之选修课量、质情况不尽相同,导致教学资源分配、教学组织工作困难。因此,必须提高选修课的质量,对其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加强选修课教学各环节管理,并对自由选课比例加以科学设定,确保公共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等的比例合理,以促进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发展。

3.加强师生管理。教学过程中,教师负责制定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选择教学方法等,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其授课质量直接关系着教学质量。为此,要求学校必须加强对教师授课质量的监督,严格依据质量要求,对教师授课过程进行检查、评价。例如,开学之初,需要对教师教案、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期中需要对教学教学进度、课堂授课情况、实验指导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期末还需要对试卷制定、批阅等情况进行检查。就学生而言,必须加强其学习过程的管理。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显而易见,是整个学习过程的主体。学生跟随教师的指导完成学习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及时进行自我控制和调整,而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学生学习的内在原因,决定了教学内容内化的程度和可能,故应重点控制学生的学习质量。

(三)建立健全高校学分制运行系统

学分制运行系统健全与否,直接关乎其实施的成败。为了促进教学管理改革,必须结合学分制构成,对学分制运行系统进行完善。尽快出台学分制的实施方案、细则、弹性教学计划、选课办法、学籍管理条例、课程重修规定、学分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此类制度必须满足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高校具体情况,确保其可行性,促进选课制度、导师制度、学分绩点制度、收费制度等日趋完善,促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全面推进。

总之,学分制作为高等教学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学分累计和选课,打破了传统教学制度中学业年限的统一与课程设置的僵化,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有助于为社会培养大批极具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洪珍,颜冰,毕开颖.我国高校学分制实施现状与改革策略研究[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02):33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