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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教资考试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1篇

【考生关注】 宝鸡市中考改革相关政策解答

作为全省中考改革三个试点市之一,宝鸡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根据《宝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宝市教发〔2018〕165号)、《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市教发〔2018〕510号)精神,现就群众关心的相关具体政策解答如下:

一、作为全省中考改革试点市之一,具体如何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答: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应当参加2019年中考地理、生物笔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信息技术考核。升入九年级时参加2020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科目的笔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核。

2017年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继续按照改革前的中考政策,参加原有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二、实行中考改革政策后,各科目的分值和总分有没有变化?

答:中考改革前,卷面成绩由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120分)、历史与思想品德(100分)组成,体育测试成绩(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共计30分),中考总分合计660分。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后,我市中考实行“4+4”计分模式,也就是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体育(60分)四个基础计分科目,加上物理(8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四个录取计分科目,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核(共计20分),中考总分合计720分。

三、八年级学生要在2019年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具体如何报名?

答:2019年宝鸡市仍然实行中考网上报名,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在同一时间段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条,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 (snbjeduyun.com),点击“中考中招系统”,按照提示完成中考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加中考报名时,学生需要使用二代身份证吗?

答:是的。中考报名时原则上要求学生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错误。如确因未及时办理二代身份证或其他原因,也可申请采用手工方式录入报名信息。

五、八年级学生在中考报名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吗?

答:是的,报名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就读回宝鸡参加中考的学生须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宝鸡市户籍的社会青年须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六、外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不能在宝鸡市参加中考?

答:外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8号)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具备宝鸡市初中学校学籍。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

七、如果八年级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生物、地理考试,或者参加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为D等,能不能补考?

答:八年级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当年生物、地理科目考试的,可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地理。

参加生物、地理科目考试成绩为D等的考生,允许在下一年申请报名补考。

外地回宝鸡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凭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物、地理科目成绩证明免考,如无法提供,应参加生物、地理考试。

社会青年凭初中毕业证免考生物、地理。

八、中考改革后,笔试科目成绩以什么方式呈现?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2篇

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两考合一)、体育,共6科。

范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以现使用教材、《资源与评价》和课程标准为准。

形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为闭卷考试,体育为平时锻炼考核和体质健康测试。市区与四县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分值:语文(蒙古族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考生所考汉语文、蒙语文每科120分,分别按50%计算总分)、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制)为准,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满分为100分;总分780分。

2.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

科目: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和生物(两考合一);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政治和历史(两考合一)。

范围:以现使用教材、《资源与评价》和课程标准为准。

形式:开卷考试。市区与四县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分值: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

“两考合一”

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体制。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备考负担。统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科目和时间。完善全市统一的考试评卷信息化平台,统一网上评卷,实现同考等值。

2

“全科开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3

分类考核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地理采取纸笔闭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确定,由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地方课程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4

命题要求

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范围,研制考试试题,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5

“学完即考”

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学完即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于毕业当年6月中旬进行。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6

成绩呈现

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毕业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

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

3

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市教育局研发“成都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使用好记录管理系统,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将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毕业当年4月底以前)完成。

4

结果运用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

评价实施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高中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试卷的结构及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体育与健康60分(含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满分各100分。

升学成绩计分办法。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为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成绩按70%计入,满分70分;化学成绩按50%计入,满分5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升学成绩每科总分按20分计算。具体折算细则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另行制定。

2

坚持普职协调发展

根据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对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类学校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来蓉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3

完善指标到校生分配办法

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学校推荐指标到校生要依据学生初中各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四)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并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资源总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办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充足学位。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其他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

2

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范围自主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

严格招生时间管理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市教育局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4

严控考试加分

落实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

实行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根据考试招生工作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区(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和命题研究,提高命题质量。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中考考场建设,到2022年按要求全面完成。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政策解读

现就《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中考改革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成都市中考改革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

近十多年来,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坚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此次中考改革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坚持稳妥推进,在继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进一步优化中考考试制度、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录取方式、招生计划等。

中考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中考改革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开始实施,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中考改革实施后哪些政策将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将保持“五个不变”,具体为:

01

坚持“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原则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将继续坚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有利于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02

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保持不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的规定,中考改革实施后升学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升学计分科目相同,继续保持不变。

03

9门科目录取计分分值保持不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9门学科升学计分分值将继续保持不变。

04

高中招生分批次录取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实施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分批次录取。

05

指标到校生录取办法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实施后,将继续实行指标到校生政策,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中考改革主要有哪些变化?

中考改革将进行“五个优化”,具体为:

01

改革优化考试制度,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范围覆盖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这是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基本质量的需要,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基础。中考改革实施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音乐、美术和地方课程,但新增学考科目不纳入升学计分,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合格即可。此外,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业水平考试,避免考试过于集中。

02

改革优化考试方式,实行分类多样考核

按照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将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必修必考与选修选考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成都市将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

03

改革优化考试内容,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01

优化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

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02

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培养

新增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并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提高到15分。

04

改革优化录取方式,形成“一依据一结合”模式

中考制度改革以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制度架构,充分发挥中考在素质教育中的正向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

01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或参

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突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客观写实记录,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

02

提高体育与健康升学计分分值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和“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的要求,中考改革实施后,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仍为10科,除体育与健康计分成绩由原50分提高到60分外,其余科目计分权重不变,升学成绩总分为710分。

05

改革优化招生计划,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01

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近年来,全市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升学率逐年提高。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已达60%。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统筹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普职比例调节机制,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目前,成都市正在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市将新建公办普通高中9所(不含民办),改扩建24所,普通高中学位将进一步增加。

02

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

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

03

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中考改革实施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怎么考?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中考改革是如何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的要求的?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特制订2018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具体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乌海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乌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考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实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的制定、招生计划的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及文化课考试的组织;市教研中心负责组织阅卷工作和试卷分析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负责理科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31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升高中报考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18]30号)文件执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等)。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已被高中录取,具有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社会考生报名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考生在外地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其成绩在乌海不予认可。

4.凡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后因休学而未升学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保持2年有效。因故未参加上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学生,参加本年的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在经过高中招生录取前,若考生两次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以第一次为准。

三、考试

1.2018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时间将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1)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期星期时间科目

6月26日星期二上午09:00—11:30语文、蒙授语文

下午03:00—04:30文科综合、蒙授文综

6月27日星期三上午09:00—11:00数学、蒙授数学

下午03:00—04:30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6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00—11:00英语

下午03:00—04:30汉语

地理、生物(八年级)

(2)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方法

科 目考试时长卷 面 总 分

语文、蒙授语文150分钟120分

数学、蒙授数学120分钟120分

英语120分钟

(听力15分钟)120分

(听力20分)

文科综合、蒙授文综(思想品德、历史)90分钟100分

(政治50分,历史50分)

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物理、化学)90分钟100分

(物理60分,化学40分)

八年级生物、地理(合卷)90分钟卷面分值100(折合为60分)

汉语90分钟100分

体育

40分

理科实验操作

15分

信息技术

15分

总 分

690分(蒙授790分)

3.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英语另设听力测试。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实践性考试。蒙授考生加试汉语。

4.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另行通知,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5.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另行通知,其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6.特长生招生由学校自主考试录取,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具体见学校特长生考试工作方案。

四、阅卷、公布成绩及复查

1.中考阅卷将继续实行统一网上阅卷。考试时实行试卷与答题纸分离,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相对应的答题纸区域内作答。阅卷时所有答题纸扫描进入电脑,阅卷在电脑上操作完成,阅卷人员在阅卷时仅可见所判题目,确保阅卷工作的严密性。

2.成绩公布分为学校公布和网上公布,学生查询成绩可到所在学校查询,或登录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

3.成绩复查。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规定地点专门受理。复查提供各题得分情况(小分),不涉及试题内容。

五、招生

1.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乌海市一中、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市统一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需在市教育局安排的统一网报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等有关精神,市一中继续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市一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统招计划”,另外60%作为“分招计划”,统招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划线录取,在此基础上,将分招计划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在各初中按分招名额和考生成绩、志愿划定各初中分招线,分别在各初中录取。

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核准的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参与市一中分招的考生必须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在校生,此外的考生不参与分招。各初中分招时按成绩择优录取,若初中学校未完成分招计划,其剩余计划数在其他各初中学校进行二次分招。二次分招后设定全市最低控制线,低于分招最低控制线还没有完成分招计划的初中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实行单独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加权后,由各学校录取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校特长生设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六、录取

(一)志愿填报

1.非特长生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将分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本人所处分数段,并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具体批次、分数段、填报志愿时段将在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公布。

2.特长生不用网上填报志愿,高中学校将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后,直接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在乌海市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不进行志愿调整。因故填报志愿失败须服从市教育局志愿调剂。

4.没有参加网报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分数线划定

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填高中的排名。在完成招生计划(或达到分招最低控制线)后,其最后一名的分数即为该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或初中的分招线。

(三)录取要求

1.照顾录取条件:一是烈士子女;获军功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乌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二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三是教龄在15年以上乌海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前两项照顾10分,第三项照顾20分,符合上述三项照顾条件的在中考录取时降分录取,且不重复累加。

2.各教育行政部门或高中阶段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所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录取通知书须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章方有效。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到录取高中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该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入学,或接收录取名单以外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4.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不得以非正当手段争夺生源,市教育局将对不按招生计划招生或干扰正常招生秩序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七、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2.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3.各初中学校校长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4.各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改革目标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标准化考试,采取统一机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 B、 C、D四个等级。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5.学科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口语4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10分。

6.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1—22日;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

7.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健全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把握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改进评价方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注重结果运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0%,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完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招生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行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指标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统一招生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以等级呈现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成绩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定等级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

2.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注册新生学籍。

3.完善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逐年提高。名额分配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给予特色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和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后研究确定。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市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

5.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积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中职学校实行“知分填志愿”,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进一步推进“3+2”、“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6.减少和规范考试优录加分。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优录加分项目。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逐步将中考优录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确保稳步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教育局将制订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分配生、加分优录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形成系统完备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保证各项改革的稳步实施。

(三)深化教学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6篇

【关键词】初中物理;实验教学;现状;问题;对策

一、当前初中物理实验教学现状分析

1.部分教师缺乏对物理实验教学的正确认知

受到我国应试教育体制的长期影响,部分初中物理教师对实验教学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重理论、轻实验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以书面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成为了评价共识,以至于大部分初中物理实验都是在课内讲解或者学生自我掌握的方式上来完成,这就极大了限制了学生物理思维能力的养成和正常发展,违背了物理知识的一般性认知规律。原本能激发学会物理思维火花的物理实验教学变成了枯燥无味的理论讲述,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低下也就不足为奇了。

2.实验教学的投入力度不够

初中物理所涉及的物理基础知识较广,物理实验的可操作性也较强,这对在教学的初期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极有帮助。然而,部分办学单位对物理实验室的建设不够重视,硬件设施不全、实验设备陈旧等因素限制了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初中物理实验所涉及的专业仪器一般包括:如蹄形电磁铁、线路实验板、校准试验仪、槽码、滑动变阻器、向心力演示器等,上述设备的购置以及相应实验场地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然而,部分办学单位以应试教育效果为评判标准,片面的认为以上设施的购置与“收入成本”不成正比,投资力度的不足势必导致实验质量的下降。

3.实验成绩评定机制不完善

现阶段,初中物理实验教学的评价机制仍不够科学与完善。物理实验成绩未纳入考核体系之中。相关物理实验成绩评价体制的缺乏,势必导致教师对物理实验的轻视以及学生实验参与性的降低,物理实验课程流于形式化,这些教学现状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对学生物理综合素质的培养必然成为空话。

二、提高初中物理实验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1.活用实验室实验器材,对原有实验仪器、实验设计的欠缺之处进行改进

既然建立物理实验室,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做到器材的灵活多用,师生一起挖掘实验器材的使用功能;将旧的实验器材进行改装和重组。比如可以将废旧的电压表拆除后作为电阻来使用,拆的时候还可以研究一下电压表的内部结构,真是一举多用啊。此外,学校已有的实验器材或教材中提供的实验方案不一定适合我们现在的教学,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实验进行改进,使之更科学、更适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或者更简单易行。

2.实验教学模式的多样化

(1)网络演示实验。网络演示实验主要是针对那些演示实验中可能有危险性或者演示效果不好的实验。通过借助计算机辅助设施,可以增加视觉效果的清晰度,而且可以照顾到所有学生,不至于在人为的演示实验时导致后排的同学看不到。比如:在做电路串并联的实验时,由于元件的体积比较小,班级人数较多,所以在做演示实验时,经常由于距离远而无法看清楚正确的接法。如果改用网络展示,将可以避免这一不良效果。

(2)演示实验与操作性实验相交叉。演示实验过多的强调教师的演示过程,而未关注到学生的参与和亲自动手操作过程。操作性实验的教学目的即要求学生掌握所要求的实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在对学生的问卷中我们也了解到学生渴望动手操作,而且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要让学生在实验的情境中,经过多次试验去强化学习的记忆。所以,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器材,要比教师讲解实验的使用方法的效果要真实、有效得多。在初中阶段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器材有:刻度尺、量筒、天平、温度计、测力计、安培表、伏特表、滑动变阻器、电阻箱等。物理大纲要求“学会正确使用仪器进行观察、测量和读数。”要让学生了解这些仪器的构造、原理、用途,掌握仪器的量程、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则,以达到熟练地、正确地读数。

3.完善实验成绩评价机制

必须对初中物理实验成绩评价机制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使其真正能够反应出初中生学习物理实验的真实状况。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改变传统教学考核中“一考定终身”的错误方式,转而对学生平时学习成绩的综合评定上面。可将学生学习物理这门课程的成绩划分为理论考试成绩、实验操作成绩和平时考试成绩三个部分,实验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要占据一定的比重,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够提高对参与物理实验的重视程度。实验考试成绩应重在考察学生物理实验到课率、实验操作流程规范性、实验操作能力流畅性等方面。在评定实验结果时,

还要验证其是否是通过实验得来的,是否达到了实验前老师所布置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初中物理实验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杨志明.物理实验在物理教学中的功能[J].物理教学,2011(04).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7篇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0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我省全面实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2020年九年级下学期的考试各科满分分值及各科考试时长如下: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

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

“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

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分值与时长

说明: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5分,体质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占45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2019年相比,2020年西安中考有这些变化:

1语数英分值不变,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增加20分

2物理、化学、体育各增加10分

3历史难度降低,首次闭卷

42020年中考不再考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变为700分

考试时间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

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

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

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官方也在《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中给出了解答: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每个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

初中物理教资考试范文第8篇

9月25日,孝感市教育局印发《孝感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地理按照新方案实施考试,2022年,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任务。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考试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新生开始,中考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5%,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