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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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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银行债权治理;现状;建议

财务治理作为一种规范、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组织和契约机制,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行为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公司的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个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的根本性质。另外,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行为对公司治理起较大的反作用,证券市场出现的许多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大都表现为财务治理问题。近年来国内学者的有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治理效率上,而对债权人治理则分析得不够,尤其在银行债权财务治理上。

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报告资料显示,在其抽样调查的41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29家国有小型企业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1.1%,在总负债中,银行借款占74.4%。鉴于此,笔者围绕银行债权参与公司财务治理进行理论分析,并据其现状提出建议。

一、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理论分析

(一)银行债权本身具有激励与约束机理

根据成本理论,经理人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有追求额外消费的积极性,从而会给企业带来价值损失。詹森认为,企业债务的增加,将减少经理人所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而抑制经理人的过度投资行为。即经理人必须考虑债务到期时,公司是否组织有足够现金和其他易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否则就会面临诉讼或破产。但是,如果债务比例提高,资产替代效应,往往会诱使股东和经理人倾向选择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这是因为,如果利用该债务资金投资所产生的资金报酬率远远大于利息率,该投资产生的收益大部分会归于股东和经理人所有,即使投资失败,风险也将由股东、债权人和经理人共同承担。由于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所以股东和经理人有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冲动。如何协调银行债权资金在企业中减少经理人额外消费和抑制股东、经理人投资高风险项目冲动的平衡关系,这就是银行债权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根本所在。

(二)银行债权具有“相机控制”机理

在现实中,由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和合约的不完全性,即使合同收入也可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加大了这种可能性。为防止股东、经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在特定状态出现后,让作为合同收益人的“利益相关者”有一定的控制权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因此,“股东是企业所有者”只是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同收益有保障的条件下才有意义;当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同收益无法保障时,一个有效的产权安排是把企业的控制权从股东手中转移到利益相关者手中。也就是说,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应该是一个状态依存所有权,即在不同状态下,企业为不同利益相关者所有。一种最常见的状态依存控制权表现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转移:在正常状态下,企业由股东所有;在破产状态下,企业由债权人所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债权人“相机控制”。这里所谈的“相机控制”是一种控制权的转移,它并不排除债权人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直接了解和参与,甚至于可以借助某一内部组织(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了解公司财务活动、参与公司财务决策或施加一定的财务影响。因为当企业滑入破产状态时,已是“亡羊”了,俗话说得好:“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套用该俗语就是“相机控制,为时已晚”。所以,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对“相机控制”的一种完善。

(三)银行债权自身所具有的优势

较之非银行债权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言,其优势体现在:第一,银行作为债权人,具有较强的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动性。这是因为企业经营的成败,关系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资金的完整性。第二,银行作为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成本低。由于债权债务契约的联结,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银行可以从其资金结算账户中获取独特信息,从而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第三,银行作为债权人,监督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能力强。银行具有非银行债权人所无法比拟的专业、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独特的财务能力。这些优势为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可能。

二、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现状

(一)银行——最大债权人的监控弱化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资金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以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越来越依靠银行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全国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1980年仅为18.7%,1990年上升到58.4%,1998年高达64.4%。虽然我国企业直接融资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在企业融资新增额中,间接融资主导仍是我国企业融资最显著的特征。

理论上,银行信贷资金对企业有硬约束和软约束之分。总体来看,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银行信贷资金对国有企业的约束是软的,表现在:第一,银行贷款发放的独立性仍然不够;第二,银行对贷款人的监控十分薄弱;第三,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缺乏代表;第四,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虽然国家为解决国有企业不良负债问题推出多种政策措施,但总体上效果不佳。

(二)破产法规不完善,破产机制非市场化

破产,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机制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已实施了20年,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等相关法律条款已不够完善,司法实践更加薄弱,对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并不能取得控制权,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尤其是抵押、清偿和破产等环节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及执法力度不强。加之在我国的破产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不少股东、地方政府等不希望企业破产的现象,这种非市场化的企业存续,导致了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最大债权人的银行更是如此,形成不少的呆坏账,导致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存在极大的浪费。

三、银行债权财务治理的建议

根据不完全合同理论,在实际的交易中,制定执行的合同却往往都不是完全的,需要经常修正和再谈判。这也就是说,实际达成的合同:一是不能够将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都包括;二是不能够将在所有这些事件出现时缔约人必须采取行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都涵盖;三是不能够用准确的语言在有限条款中将这些内容描述得无遗漏;四是不能够通过第三者(如法院)来将这些全部条款执行得包罗无遗。因此,合同总是有遗漏和缺口的,总有模棱两可和歧义之处的,总是需要不断加以协商和修正的。

银行债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同样也是一个不完全合同,债权债务合同是对未来承诺的交换,而这承诺从作出到兑现又是经历时间的,在未来的(相对于订立合同的时间而言)时间过程中,充满着不确定性、风险和不完全信息,只有银行债权人积极参与到企业日常的财务活动中,利用其自身的监督优势,密切关注企业动态,随时采取相应措施参与到公司的财务治理中,才能有效保障其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银行债权人如何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中,笔者有三条思路可供参考:

(一)银行债权人以外部董事身份进入董事会

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所有者。那么,银行以外部董事身份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与企业建立主动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共同决策来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银行债权人以外部董事身份进入董事会不是说要去左右企业的经营活动与财务决策,而只是通过这一手段弥补银行处于企业外部的信息不充分这一缺陷,便于银行根据所了解、掌握的信息及时采取保全资金的措施。

(二)银行债权人以“外部监事”身份进入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其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等。不难看出,在这些职权中涉及到诸多影响财务治理的因素。如果银行债权人能借助监事会这一公司内部组织行使上述职权,参与到公司的财务治理当中去,无疑为其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增加了砝码。

(三)银行债权人以独立董事身份进入审计委员会

根据2002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的审计委员会,其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从法规上被赋予行使公司会计、审计事务的监督职权并嵌入公司的财务治理系统中。那么,银行债权人以独立董事身份进入审计委员会,实际上也就作为一份子被嵌入到公司的财务治理系统中了,审计委员会治理效能的发挥为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一个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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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博印.债权融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6(1).

[3]沈红波.我国上市公司债权人治理弱化及其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0).

[4]王映美,王萌.从相机治理视角谈债权人权益保护[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5]费方域.企业的产权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7]郭斌.企业债务融资方式选择理论综述及其启示[J].金融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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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叶向阳.公司治理:基于债权融资视角的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5).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务管理;关系;对接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使得各行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趋势也变得愈发严峻。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管理者强化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逐渐调节和处理财务管理与治理二者间存在的关系,并对此种关系展开良好的处理,已经成为当前提升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从理论上对公司财务的治理与管理工作二者间的关系展开分析和研究,对于找出二者有效对接的途径,促进公司整体发展等都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一、财务治理和管理的相关概念

1.财务治理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财务治理,指的是对企业中存在的一些较为复杂的财务管理展开有效处理。就目前来看,我国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对界定财务治理的概念范围拥有不同的看法。其中,部分专家在对财务治理进行研究时,对该项治理工程会对公司发展带来的效率更加关注;另一部分的专家则重视对统一财务治理效率和公平性。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两种看法都过于片面。财务治理作为公司针对相关利益者和公司本身、完善财务工作制度、细化员工利益等制定的一种有效的调控手段,其本身属于一种固有的财务制度和模式。因此,为了确保公司能够健康发展,管理者一定要提高对财务治理的重视度。

2.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财务管理是针对公司内部各类型财务管理活动而划定出的管理工作。从财务管理工作本身来看,其主要管理对象是公司的现金,借助财务管理这一手段,对公司内部所有的现金进行有效分配,从而供给相应的部门维持其正常运转,从而让公司资金能够创作出更多的经济利润,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因此,在对公司进行管理时,应当奖金钱和事务有效处理的方式合理的梳理出来。作为公司基础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财务管理对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能够让公司朝着预先设定好的方向展开各项经济活动,从而促进工作其他管理工作都能够协调进行。

二、财务治理与管理的基本关系

1.治理和管理的内在区别

作为管理者管理公司财务的两种有效手段,财务管理和治理这两项工作最大的区别就是服务对象、主题和出发点的差异。在服务对象上,财务治理的对象是公司内部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财务管理则是公司本身。在出发点上,财务管理是公司经济,目的是为了增加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科学分配公司内的资源,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财务治理公司,目的是为了合理协调公司内各部门人员财务分配,以此来实现利益的平衡性。在服务主体上,财务治理助理十分广泛,具有极强的社会性特点,要对公司高级领导和基层管理部门进行合理分配,财务管理主体仅限于公司管理层,本身经济性较强,目的在于优化配置管理层的资金。

2.治理和管理的紧密联系

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治理除了具有极大的区别外,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联系。公司财务是由管理和治理两项工作共同组成的,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满足公司对资金来源的基本需求,财务治理目的在于为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提供服务[1]。因此,虽然二者的工作目标不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不会产生冲突,其都是在有效分配公司内的各类财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促进财务治理与管理的有效途径

1.明确分配财务权利,界定目标

就公司内的各项财务活动来看,其主要活动方向是由公司财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所决定的。在财务活动之中,治理与管理是两项十分重要的管理机制和系统,需要同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全力配合。公司只有拥有良好的财务导向制度,才能够对制定出合理的财务工作目标,确保财务管理与治理这两项工作的顺利运行。因此,公司管理者在划分财务目标时,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理论界定相关财务主题的权利范围,确保公司主体职能与权利的平衡关系不受影响[2]。在正规公司中,公司董事会不仅会在经营者与股东间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其本身还是财务管理与治理工作的主体。因此,公司管理者应当建立起科尔学合理的董事会管理机制,强化董事会的相关职能,并借助一些相应的方式,将董事会本身具有的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出来。

2.建立健全的监督激励机制

从对相关人员以往工作经验的调查分析后发现,公司内部的资本结构对相关人员管理公司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之中,其治理结构是维持公司运行的主要方式,而公司资本结构存在的差异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管理工作来讲,良好的公司资本结构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还能够将公司权力主体的监督作用全面发挥出来[3]。因此,公司管理者应当从优化企业内部资本结构入手,帮助管理者建立起健全的监督机制,以便能够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笔者通过对相关数据资料的研究发现,如果公司内的股权处于高度集中或者是过于分散的状态,那么,其监督机制作用的发挥和日后发挥就会因此受到极大的阻碍。因此,公司领导层应当结合企业当前的股权情况,建立相应的员工激励机制,并配合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股权分配政策制定和股东行为监督工作中。此外,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展开高度重视,并配以科学的手段给予适当的引导。

3.完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控制体系

受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好经济发展新形式影响,我国大部分公司在展开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较多的经营奉献,对企业的后续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制定造成极大的阻碍。就现代化公司来看,财务工作的进行不仅会受公司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还会对公司财务规划的制定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起到决定性作用[4]。因此,对于公司来讲,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势在必行。在建立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重视设计系统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和动态监测相关系统的方式,确保企业内部财务系统的各项工作能够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从而形成健全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

4.建立健全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

信息作为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和治理时制定各项决策的重要基础,公司在确保内部各类沟通管道通畅性的同时,还应当要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与规范。从当前我国现存的一些上市公司发展现状来看,其信息披露工作过于形式化,缺乏具有实质性的创新点,导致其披露的心内容不具备实效性[5]。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公司管理者应当对企业内财务治理工作中包含的信息作出具体的要求或者是规范,所以,公司管理者在构建财务治理工作的相关体系时,应当先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借助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解决同企业财务工作相关的体制机制存在的各项问题。

5.全面发挥战略财务的有效作用

所谓的战略财务,指的就是企业财务和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结合,其在对接财务管理与治理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纽带作用。因此,在对企业战略财务展开研究时,应当从公司发展战略的角度入手,优化企业的价值链和产业链,以便确保公司整体价值可以得到全面提升。对发展阶段中长期的企业,管理者可以对其战略构建与结构展开研究,以便能够设计出更具实效性与科学性的财务体系与组织结构,建立相应的决策方案、业绩水平方案与企业财务工作结构,并对建立起的相关方案与结构展开细致的分析与研究,在结合竞争环境与竞争对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战略财务的施行标准,从而形成一种较为简单的战略财务模式,从将战略财务的重要作用全面发展出来,使得公司内部的整体实力可以达到全面的强化[6]。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市场经济体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各个公司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压力也在随之逐渐增加。财务的管理与治理作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核心部门,公司管理者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全面发挥出管理和治理财务这两项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对公司宏观财务进行管理时,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借助财务治理的方式来处理公司的所有财务,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功能,通过二者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实现二者的有效对接,从而促进公司财务工作能够得到良好发展。

作者:罗皓天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杨静.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中国外资,2014,01:28+30.

[2]惠敏.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商场现代化,2013,27:142-143.

[3]廖福琴.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商场现代化,2016,24:187-188.

[4]张湘凌.探讨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经营管理者,2012,01:110.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共同治理相机治理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和实业界对于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实践,期望在企业内部逐步建立起激励和约束相匹配的制度安排,比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试行了以独立董事为主要标志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这些措施无疑对于改变目前企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是,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来认识和运作,实际效果不甚理想。本文试图从公司财务治理的本质角度出发,构建适合我国公司财物治理模式进行探讨。

一、公司财务治理及其要素

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规范财务信息的生成和呈报机制,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进一步分析,公司财务治理主要是由三个要素构成,即财务治理主体、财务治理客体和财务治理的载体所构成的公司财务治理的经济关系和体系。

1.财务治理主体。财务治理主体是由公司内外两类利益相关者承担,它们在财务治理中分别处于不同的地位,担负着不同的任务。第一类治理主体是依赖公司内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实现的群体,主要指能够参与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的大股东和公司的高管层,第二类治理主体是依赖公司外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实现的主体。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是限于公司组织边界内部的财务治理,是依靠在公司内部合理配置财务权力实现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生成和呈报以及披露机制起着主要作用,因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外部财务治理,是指公司组织边界外部的财务治理,主要是通过签署一系列合约的方式实现的,其目的是保证企业的运行不会降低社会效率及其相关者自身利益。

2.财务治理客体。财务治理客体也就是财务治理的对象,是我们在财务治理中主要解决的问题。首先,财务治理的客体定位于财务信息的治理,具体应该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生成、呈报和披露。第一类利益主体治理的任务是保证信息生成、呈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二类利益主体应该将信息的监督、检查以及披露的治理作为主要任务,从而以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将财务治理的客体定位在财权的合理配置上,这是财务治理的核心问题。

3.财务治理的载体。财务治理的载体反映了财务治理中动态制衡的传递功能,在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之间起着重要的连接作用。第一类治理主体重要是通过信息的传递和披露向社会各界主要是第二类利益相关者传递其经营效果和治理效率。第二类利益相关者如中介机构需要通过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审查,以便向社会保障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信息包括财务会计信息和非财务会计信息是公司财务治理的载体。可见,公司财务治理实质上是通过财务信息机制的传递进行的。

二、我国公司财务治理模式的选择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主要遵循物资资本强权观下股东至上逻辑,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人力资本、公司社会责任的日益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成为公司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认为,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对公司剩余做出了贡献,都应有平等机会享有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才应是公司的经营目标。因此,公司的财权应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所有,但如何使财权配置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有效实施,还有赖于公司财务治理机制的合理设计。为了使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都能实现,就必须建立一套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财务治理机制。

1.财务共同治理机制。财务共同治理机制就是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各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分享企业财权,即通过分享财务收益权来实现其产权收益,分享财务控制权来相互制衡,以保护其权益免遭他人侵害,从而达到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首先,构建共同治理的受托人模式。财务控制权的行使主要由董事会来执行,但其从归属上看由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即董事会在做财务决策时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在这种共同治理模式下,董事会虽然从形式上看与原有制度安排并无二致,而在本质上却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股东的人转变为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其次,实现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多元化,设计一个由各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共同组成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向企业直接提供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等都应当能够直接参与企业的财务决策和财务监督,而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则主要通过独立董事来集中代表。具体的代表比例可根据各利益相关者的风险状态和谈判能力设定。

2.财务相机治理机制。公司的财务相机治理机制就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危机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利益受损的利益相关者能够主导企业的财务控制权,以改变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它实际上是由公司财务状态的依存性所决定的。由于公司契约中的财务控制权随公司效益和财务状况的不同而在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各方转换。典型的相机治理措施包括:当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或经营者有不良行为时,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采取用手表决的积极方式调整资本投向、更换经营者等措施扭转不利的财务状态,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采取用脚投票的消极方式转让持有的股份;当公司无力偿债时,债权人可通过破产机制申请公司破产;当公司违背公共财务制度时,政府会给予相应惩罚等。此外,经营者和员工对公司投入了人力资本,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也有一定的相机治理能力。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4篇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许昌 461000)

摘 要:本文就企业管理中常见的财务治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对于这些问题提出相对应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 :财务管理;财务治理;对策;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9-0148-01

收稿日期:2015-06-12

作者简介:李贵兵(1978-),男,河南省新县人,本科,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税管理。

1.企业中财务治理的问题

1.1不健全的体系

从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整体发展以及运营情况进行观察,仍然存在大量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严重的在于应收账款方面,此事宜控制不佳直接导致了企业的资金回收出现障碍。一旦资金流通以及周转方面出现了问题,将会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会出现无法挽救的损失,这些损失将会表现在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正常营运。另外,库存现金管理不当并且使用方式不规范将会导致企业财务情况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导致财务人员无法合理地分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及业务盈利状况,最后使得审计也会产生困难。

另一方面,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其项目较多并且分散,但是针对这些项目资金监督以及管理的财务人员数量却不多,同时衍生出的问题就是一人负责多个职务。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会使得项目财务状况缺乏监督管理,产生巨大的风险。

1.2制度不明确,利益难协调

对于财务信息,大部分公司的有关利益人员之间所掌握的都是不对称的,一些有关利益人员都只是被动地受到财务信息,如果他们收到的财务信息质量不高,就会导致出现严重损失。那么公司财务治理的利益主体就分为了依靠外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人员以及依靠内部的财务治理保障利益的部分。这就会使得这两部分人员之间会出现矛盾,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2.应对财务治理问题的对策

基于以上对于财务治理中所产生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公司财务治理的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改善,因为财务治理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并且不同的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财务环境也不同,为此就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以下几点是从多面进行考虑,适用于各个企业。

2.1财务理念需改变,建立预算机制

企业人员对于财务临安需要有所改变以及进一步认知,制定企业管理战略时需要将财务治理方面也考虑进去,确保财务治理能够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对此,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培训工作,纠正或者提高对于财务治理的看法,让其对于财务能够具备分析、预测、决策能力,使其能够协助企业正常发展。

不仅如此,企业还需要将预算机制建立或者完善。对于企业而言,增量优化、存量盘活、控制相关资本支出都是极其重要的,并且在一个新项目开展之前就需要建立有关的预算机制以及合理的财务分析机制,这样才能确保预算的合理以及完整,同时为了确保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需要将预算成果与其有关的考核、绩效以及奖励等多方面结合起来,促进其工作效率。

2.2财务信息收集机制需要建立

保障公司财务治理的前提条件在于对于财务信息的收集,缺乏一个良好的财务信息收集机制将会使得企业发展受到制约甚至倒退。此处所说的财务信息收集不仅指的是公司内部,同时还包括公司外部财务信息,这两方面都要进行收集。

建立财务信息收集制度是为了保障外部财务信息收集的可靠以及及时性,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同时也是确保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中不会出现任何虚假信息,保障企业内部不存在营私舞弊的现象。

2.3对于利益有关者需要协调

公司财务治理中重点内容在于如何协调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这点是无法避免的,同时也是关键所在,一旦无法将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完善,将会导致公司的业务无法继续扩展,并且在进行公司利益分配时也会出现矛盾以及争端。所以,为了确保财务治理能够有所提升,就要积极从利益有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协调。

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有关的利益人员分为董事会以及大股东、小股东以及经理人员、债权人员、政府以及其他人员。而在这之间,就需要做到不能让大股东人员对于企业的财务情况过分干涉,同时也要确保小股东的基本了解权以及知情权,才要才不容易出现争端。

2.4财务管理质量提升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密不可分,提高财务治理的同时,就需要对于企业中的财务管理加以改进,其中就包括了日常管理中对于资金的调配情况以及监管,同时还需要确保财务治理方向与公司营运发展方向、财务管理方向统一结合。

结语

从上文分析可以得出,公司财务治理的好坏将会直接导致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稳步前进,同时财务治理的改善不是一个短期的问题,而是需要长时间进行改良以及完善的过程,其中除了在制度方面需要关注,还需要对于财务信息制度保持重点关注,并且在建设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拘泥于过去的方式,还需要不断地深入研究,对于有关方面不断提出新的看法以及新的措施,这样才能使得企业财务治理能够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张晓霞.探究当前国有企业财务治理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2014,(29):2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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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5篇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是指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机制安排,对上市公司财权进行合理的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解决利益矛盾,保证上市公司效率。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

美国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的特点是:

1、负债率较低。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中,美国上市公司的负债率是较低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美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37%,股权在资本结构中占优势地位,加之法律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使得股权在财务治理中的效应明显强于债权。

2、股权分散,且绝大多数股票为个人所持有。美/:请记住我站域名/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早且较成熟,上市公司多,股票发行额度大,股票流动性强,股权极为分散。

(二)上市公司财权配置

上市公司财权配置就是将上市公司的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监控权在各主体之间合理地分配,以形成主体自我约束与相互制衡。美国上市公司的财权配置表现为:

1、对经营者行使财务监控的主导力量方面。

美国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的优势使得股东成为监控经营者的主要力量。股东大会基本上能够代表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向经营者提出严厉的质询,甚至把不称职的经营者赶下台;更重要的是股东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间接监督经营者。而债权人主要是通过派驻代表担任非执行董事,监督权比较有限,影响力也不大。这种靠“相机治理”取得的财权也只是在短期之内有效。

2、财务治理的权力核心方面。

财权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分离,使经营者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而财权在经营者内部再分配,使经营者中的董事会或总经理成为上市公司更精确意义上的财务治理核心。

3、财权配置的集权分权程度方面。

在美国上市公司中,财权在经营者及下层财务人员之间的再分配体现出浓厚的分权思想。近年来。这种分权的级次表现出向员工个人延伸的趋势,一些公司的基层人员开始拥有诸如一定限额的资金调用权等财权。

(三)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美国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特点是:

1、具有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美国有着世界上最成熟的竞争性很强的资本市场。激烈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完善的证券市场披露机制、严谨的外部财务监控和审计机构的鉴证对于经营者的约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股权分散导致的股东直接监控能力的弱化也由此得到了很好的弥补。

2、高额的物质报酬。美国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激励主要体现在物质方面,采取包括高额薪金、奖金、股票期权等形式给予报酬。

(四)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

1、注重诚信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的培育。积极实施信息有效披露制度,一方面通过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帮助一线监管者发现更多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问询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加信息披露深度,帮助投资者发现尚未关注的问题。通过互动的、多次的连续问询信息披露,让公司经营彻底透明,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虚假信息的效用。

  2、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建设,明确相关机构及人员责任,加强监管。包括将审计委员会明确为法定的公司财务监督机构、锁定CEO/CFO个人责任,即公司定期报告须有CEO/CFO认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严格监管。

二、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借鉴作用

通过以上对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治理机制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优点:

1、出资者拥有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权;2、上市公司财权是独立的,经营者是财务治理的核心;3,激励约束机制到位,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成立,财务治理最基本的框架得以构建;4、信息披露机制规范。当然,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并非十全十美,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对现有财务治理框架进行补充、完善,以提高治理效率。 结合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状况,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资本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偏低的情况。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缺乏流动性等问题,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机制缺失,以致大股东可以随意操纵,采用担保与互相担保、连环担保等形式或是进行大量非公平的关联交易,大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从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乃至公司的利益。(2)经营者的激励与业绩相关度低.且形式单调。我国上市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薪金水平总体偏低,薪酬结构单一化,激励目标短期化等问题。(3)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监管过度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历史较短,相应的法规法制都不够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常常表现为某些方面监管不力,而在另一些方面又监管过度。银行作为上市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大都未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监督,难以胜任上市公司有效监督者的角色。(4)信息披露机制不规范,由于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上市公司为了使证券顺利发行或保持较高的价格,就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对企业进行虚拟包装、恶意制造虚假信息、遗漏重要事实,蒙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借鉴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须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一股独大”或股权集中在极少数国有股东

手中,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并且前几大股东之间应均衡持股,从而起到权利相互制衡的作用,并克服股权集中所带来的各种弊端。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至今,只有1/3流通股上市,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为非流通股,大量股权不具有流通性,股东“用脚投票”机制的缺失,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从而造成一些上市公司频繁出现违规失信现象。为了能够真正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具体建议:一是进行国有股减持,同时引进其他所有者,实现股权的多元化。二是确定今后发行新股全部实行全流通的发行制度,上市公司所有股份都赋予上市流通的权利,并提高社会公众股的比例。 (二)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激励机制

可以把国外广为流传的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引入激励体系中,以弥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经营者在中、长期激励方面的不足。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奥德雷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当经营者拥有公司的5%-20%时,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强。因此,一定意义而言,衡量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标准之一在于是否对公司员工实行了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激励方式。此外.高息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以及职工福利基金等激励方式也是比较好的中期激励方式。总之,在我国上市公司已有的激励机制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长、中、短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可进一步克服经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进一步完善外部约束机制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不力或过度的缺陷,首先要加强监管的权威性,加大公司违规失信的成本,确保监管独立性,防止监管不力。同时,通过构建一套相应的机制来约束监管机构,防止监管权利的滥用,从而防止监管过度。另外,可以引进银行作为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机制。银行对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债权和股权一样,都分担了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合情合理。为此,上市公司可以引进开户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即允许银行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企业的经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6篇

【摘要】上市公司利润率的下降导致了股价的低迷,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理层的利益,且也有可能引发公司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因此,上市公司、分析师等相关的单位就串通一气、财务造假,通过粉饰盈利欺骗投资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象日益严重,甚至严重影响到全球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甚至逐渐造成了金融危机。另外,财务舞弊不断地蔓延,打击了投资者投资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国家的经济发展蒙上了阴影,而财务舞弊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缺乏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

【关键词】上市公司 舞弊治理 财务报表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表现形式概述

财务舞弊指的是财务人员为了取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用欺骗性的手段谎报实质性的财务事实,因而财务舞弊手段层出不穷。

(一)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舞弊

因为同一个交易或者事项常常有不同的会计处理办法,再加上我国具体的会计准则尚未涉及企业核算的具体事项,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不同方法来选择与变更操控利润,以此来掩盖公司的业绩。

(二)利用股权投资核算舞弊

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比如出现重大影响之时,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是有不重大的影响则要采用成本法。然而,诸多的上市公司就利用这两种办法做假,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应该用权益法核算的也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应该用权益法核算的又改成了成本法核算。

(三)利用借款费用的核算舞弊

一般来说,专项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和手续费,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和长期资产购置相关的费用,能够予以资本化,并计入到这些长期资产成本中,等到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中。但是,很多的上市公司就通过滥用借款费用调节利润。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对策

(一)健全完善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的透明度

在准则制定前,要向社会公众公开较多的已有相关知识,特别是借鉴世界各地和国际准则委员会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使得广大的公众从实际出发,理解会计准则和其相关的利益关系。且在制定的过程当中,要进一步扩大并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与范围,特别使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和利益相关人,以建立公开的、制度化的征求意见相关体制,以增加准则制定过程的透明化,且在实施后,要对执行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密切关注新准则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影响,还有了解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较好地促进全员参与会计准则制定。因此,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当中,要规定出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标准,且反映要准确、真实、全面,以此来实现会计透明度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规范的会计体系

第一,公司制度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速度。明晰产权,理顺各方利益的关系,建立健全以公共产权作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且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力制约的机制。与此同时,健全委托―的合约,强化委托合作的关系,通过加强对委托人的素质教育,以提高委托人的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还要加强对中间委托人的监管和激励,提高委托人监督的动力;缩短委托链,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实现真正政企分开与政资分开。最后,通过规范关系、建立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与审计制度,加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逐渐实现企业家的职业化。

第二,完善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会计制度指的是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完善合理的会计制度要能够充分地兼顾到各方的利益,成为博弈双方的自愿执行有约束力的社会约束。任何人想通过违反会计制度取得任何好处,必须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的惩罚,因为这是得不偿失的。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迁,新经济情况和新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急需更新。因为新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与不完善的地方,这就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留了空间。

(三)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督

1.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体系

依靠外部监督来实现信息透明,这不能立即实现,首先要有一个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当前,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其必须要与其他层次监管主体进行有机结合,以组成一个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三方的、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结构,以防止舞弊的发生。

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应该要求上市公司采取强制性的变更制度,也就是对同一个审计单位仅仅是允许聘任一定的时期并及时更换,也要必须披露更换的原因,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不得进行更换。

(二)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优化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个基础,健全建立合理股权结构,能够解决上市公司中的中小股东和控股股东利益的不一致,有效平衡信息的分布,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从而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在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来的,内部人的控制比较严重,因此,应该降低国有股的比重,构造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且增加了其流动性,能够避免股东大会专权的局面,以避免经营权和所有权的两权不分。

2.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是对其他的内部控制的一个再控制,也是公司管理层监督控制政策与程序有效性的保证。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着审核财务会计资料与资产运用有效性的职责,且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供了建设性意见。所以,公司应该设内部的审计部门,并由审计委员会来负责,而内部审计人员应该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任命,且要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的高层人员不能够直接进行财务报表编报工作。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对策建议的效果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且我们坚信,只要采取综合的措施进行治理,它所带来的收益最终将超过最初付出的代价。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7篇

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子系统,指的是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安排,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以形成一种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林钟高,20041。财务治理的目的是协调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以保证企业财务行为的合理性、科学性、效率性和规范化。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形成有相应的财务治理行为主体,不同的财务治理行为主体也就造就了不同的财务监控模式。

众所周知,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一元制”和“二元制”两种模式,因此。构成财务治理行为主体的也就有“一元制”下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层面以及“二元制”下的“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四个层面两种形态。相应地,财务治理的内部监控模式,从理论上来说也就应该分为“三层次”监督和“四层次”监督。但财务治理的监控实践却不是这样,而是多为“三层次”,即“一元制”下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二元制”下的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我国是“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但由于实践中监事会形同虚设,所以又引入了“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制度。这样就形成了我国现阶段的“四层次”监控模式。但由于法规建设的滞后和不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层次和监督职责范围没有理顺,使改革期望的作用没能得到很好发挥。

笔者认为,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机构职责的安排要跳出现有规定的公司治理模式约束。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一元制”,还是正规或非正规的“二元制”,在实践中都出现了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明确,公司治理无论你怎么安排,其最主要目的还是在于监督或控制以维护所有股东及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寄希望于通过独立董事制度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何况,我国的独立董事们都是兼职且多是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理论专家。基于这种认识以及关系理论,对我国公司内部财务监督层次的职责安排作如下探讨。

一、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构建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监督机关,负责对第一层次关系的审查监督,因而它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向全体股东负责。新修订的《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责规定为7个方面,但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是在没有建立审计委员会情况下制定的,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后,考虑到审计委员会的建立目的和避免与其职责重叠,监事会的职责应作适当调整。具体可调整为四个方面:一是监督审计委员会的人员聘任和职责履行质量;二是稽核审查董事会预提交股东大会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三是对公司董事会成员(包含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四是赋予特殊情况下的外部审计机构聘请权。监督对象的重心应该是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履行和公司的财务报告。

(一)监督审计委员会的人员聘任和职责履行质量

“审计委员会”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过重大作用,但并不是有了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就一定不会出现问题,美国的实践已经证明。我国“审计委员会”才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工作环境、工作经验和人员大多是外部独立董事等因素影响,其作用和职责履行情况就可想而知。因此,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最后一道监督环节,对审计委员会监督显得非常重要。监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监督,不仅要对其进行业务职责监督,也要对其人员的来源和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另一种形式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他们参加一切董事会的会议和重大决策,因而,监事会通过监督只要能够保证审计委员会有效、客观、诚实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的基本监督目标就实现了。所以,应作为监事会的首要职责。美国“审计委员会”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健全的国家,但为什么财务造假案件还是存在?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审计委员会的制衡监督不够。

(二)稽核审查董事会预提交股东大会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建立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证公司经济活动在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约束下健康运行,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股东的利益。股东利益根本上来说就是投资收益,微观到一个公司,就是该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最终财务成果以及财务成果的分配政策。公司的财务成果是通过会计资料体现的,会计资料上体现的财务成果是否真实、可靠,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全面、客观,对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影响很大。所以,监事会只要做到使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合规,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包含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

董事作为“经济人”也有“利益”驱动问题,因而履行职务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董事的上述行为如果衍生为“董事会”行为,对公司的危害往往是战略性的而且是隐蔽性的,中小股东利益就更难保障。因此,监事会还应对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乎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董事行为或董事会的决议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司章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处理或纠正,在提议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证券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根据受托关系的层次性和责任理论,监事会不应对公司总经理的具体职责行为进行具体监督,它应由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执行。

(四)特殊情况下有权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临时的外部审计机构

具有“经济警察”光荣称号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在实践中不少却扮演了不光彩的作弊角色,就连世界上最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达信公司”都帮着自己的客户进行财务造假,这不能不引起深层次的思考。因此,监事会为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利益,还应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督促公司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制度性的轮换;二是发现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有合谋作弊造假情况并责成审计委员会改正而无效后,有权决定另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但这只能作为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授权,一旦公司走入正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仍应由审计委员会决定,否则会造成职责矛盾,反而不利于监督。另外,为了保证上述各项职责的很好履行。监事的“权威性”、“独立性”、“专业素

质”和“约束处罚措施”很重要。

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构建

设立“审计委员会”应为解决第二层次的关系监督问题。在这一层次的委托关系中,由于总经理是直接的业务执行者,因而董事会与总经理两者在信息获取上也是不对称的。因而,董事会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即“审计委员会”来评价总经理的业绩,并保证公司公布的财务信息和有关业务信息的充分可靠。从这个角度讲,审计委员会是对董事会负责。但作为财务监督的职能部门,还应向监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再监督。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4条规定了5个方面,但笔者认为由于“审计委员会”的性质以及成员构成,决定了它没有时间(在建立有内部审计机构的情况下,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去进行全面性、经常性和一般性的财务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应是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经济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其有效性。其具体职责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性质和在有监事会的条件下,应对证监发[2002]1号文的规定作适当调整,主要可安排为:一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二是独立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三是检查审核公司各个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披露;四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五是审查总经理经营公司的适度性。

在上述的五项职责中,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应作为中心任务。

第一,内部审计的性质、组织机构和职能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既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又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还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地位,因而可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作出客观的评价。这样,审计委员会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资源优势,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是由公司组织管理体制决定的。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行政系统的一部分,在日常的活动中服从于公司管理当局的指挥。这就形成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角色混同的矛盾现象,当产生某些利益冲突时,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就会难以保证。独立性是保证内部人员客观、公正或免除偏见地从事审计活动的先决条件,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陈汉文,1994)。由审计委员会来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能够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进而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制度;二是年度和专项审计工作计划;三是年度和专项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一种独立的组织形式,应为常设的监督机构。因此,在人员构成上除独立董事外,还应配有专职审计人员。为了保证该审计人员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章程中应为此单列一项并在管理上明确为由董事会聘用。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构建

在上市公司内部,董事会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委托给总经理,总经理实际上做得更多的还是企业层次上的宏观管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因此,公司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是由总经理根据企业目标分解委托给各职能部门经理(或各副总经理)负责的。为了保证总经理目标高质量实现,需要设立由总经理领导并对总经理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我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模式,目前理论界的主流意见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隶属于总经理;第二种是设在监事会;第三种是由董事会或由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单从监督角度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上看,当然后两种要好。但现代内部审计已经不仅仅是对公司的财政财务等的合规性监督,而是发展成为参与风险管理和治理过程。

根据内部监督层次性特点和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的现实,笔者赞成内部审计机构在行政上接受总经理领导,但在业务上应接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关于其职责,审计署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排了七条,从那7条看,审计署制定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的时候考虑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分工协调问题,因而,对分层设计上市公司财务监督主体职责的时候基本上是适用的,但从适应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的衔接和完整性来说,应再增加一条,即对会计部门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另外工作重点应该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其中又应以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中心。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无论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是在保护企业各利益关系人的权益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会计机构起着重要作用,而会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由于现实中会计机构连基本的独立性都谈不上,因而,监督的重要性就更加凸显。

四、财会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透明度监管内部治理

一、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透明度

1.改善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在准则制定之前,应向社会公众公开更多的已有的相关知识,尤其是世界各国和国际准则委员会的成熟经验、先进做法,以使广大公众联系切身实际,理解会计准则及其相应的利益关系;在制定过程中,应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稿的对象和范围,尤其使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其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进来,建立起公开化、制度化的征求意见体制,以增加准则制定过程的透明化;在颁布实施后,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关注新的准则给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全员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

2.健全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加紧财务会计报告准则的制定、实施,对防范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是基本的前提。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已经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准则,但要以此为指导,彻底改变我国会计实务的状况,略显不足。本文认为,在财务会计报告基本准则中,应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会计透明度。透明度一词,最早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利维特提出的。此后,SEC多次重申高质量会计准则问题,并将透明度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加以使用。透明度的广泛关注和研究,成为了继相关性和可靠性研究的又一发展。

会计透明度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综合的要求,注重以高质量的标准,给信息使用者以充分使用。基于此,我国会计准则中,应当规定出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要在反映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基础上,来实现会计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在这里强调以下两层含义:要有明确的会计准则为指导并严格遵守,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有用的财务信息;保证财务信息在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内部运行环境中,发挥作用,实现会计透明度。

二、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保证会计工作的透明化

1.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依靠外部监管,来实现透明的信息,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目前单靠政府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同其他层次的监管主体有机的结合,组成一个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三方共同组成的、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结构。给不法会计行为以威慑,防止舞弊行为。

当然,作为证券市场上立法和执法主角的证监会应集中精力查处内外串通及违反法规的案件,产生足够的威力;证券交易所则负责日常的信息监管工作,核心是通过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书制约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而证券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内部自律管理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严格规范,对违规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形成的监管体系,封堵上市公司的侥幸心理,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扼杀舞弊之风。

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面对尽显突出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以要求上市公司采取强制性变更制度。即对同一审计单位只允许聘任一定时期,到期更换,未到期更换必须披露更换原因,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否则不得更换。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职位和薪水长期过分依赖一个上市公司,二者之间就可能发生复杂的利益关系,就会满足一些客户的不正当要求,帮助他们造假,而且也不利于发现一些执业问题;除此之外,还可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披露相关的审计费用,对严重超过行业平均收费标准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从而增强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管功能,对防范和提高信息的透明性提供最基层的保证。

三、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营造内部环境的透明性

1.优化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解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利益不一致的冲突,有效地均衡信息分布,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在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所以应降低国有股比重,构造多元化股权结构,并增加其流动性,这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可以避免股东大会“一言堂”的局面,避免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不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董事长代言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国有股的减持,国家对需要控股的一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为其国有股找一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的职权,使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按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这一目标进行。

所以,股权结构的优化,实质上是公司控制权在不同投资者间的分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协调不同投资个体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凭借控股权力侵犯其他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2.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首先,我们应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强化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让独立董事能更多地深入公司,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仅凭经理们上报的材料做出判断,给予独立董事更多的参与公司管理的机会;其次,在选聘程序上,应剥夺大股东的投票权,可由股东代表采取累计表决方式选举,而不再由股东大会选定;第三,在任用条件上,独立董事除了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外,还应对行业的发展形势、战略能力等有前瞻性,不再是单纯的“学者型”。

3.改善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一是要打破原来的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政任命体制,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以经营管理能力为导向,从组织内部选拔或者直接从外部人才市场上招聘合适人才担任管理者都是比较好的选聘方法。二是建立有效地内部激励机制。首先要重视经理人的经营才能,承认其经营才能是一种有效的生产要素,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薪金实行股票期权。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以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更注重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管理层舞弊会计报表、操纵业绩的动机。三是在设计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时,要注意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平衡,特别是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结合。

参考文献:

[1]朱国泓.财务报告舞弊的二元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